第1篇 电气设备试验区安全用电管理规程
1.任何在电气设备试验区内的用电工作必须事先到生产科申请办理《电气设备试验区生产停送电工作票》,由生产科负责统筹安排用电计划。
2.凡未办理《电气设备试验区生产停送电工作票》者,严禁进入电气设备试验区。
3.试验生产设备,应每日提前办理《电气设备试验区生产停送电工作票》。其它部门申请用电工作须提前一天到生产科办理。节假日期间用电,须在节假日前提前申请办理。
4.《电气设备试验区生产停送电工作票》必须由用电部门负责人签批,用电工作负责人申请办理,按规定填写生产停送电工作票,待得到安全用电管理组长的工作许可后,方可进入电气设备试验区进行试验工作。
5.用电工作负责人应严格履行相关方安全告知责任,明确告知用电工作内容、方法及有无危险源和危险源控制措施,并具备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对人员、供电系统、供电设备和调试设备可能造成危险的用电工作,用电工作负责人还应事前告知,双方共同制定好应急处置预案后方可实施。
6.试验人员在电气设备试验区工作时须严格执行试验区内各种规章制度,并无条件接受安全用电管理技术人员的监督检查。
7.试验工作完毕后,用电工作负责人须履行工作终结手续,待得到安全用电管理组长的用电工作终结许可后方可离开。
8.对违反本规程者,上报生产主管副经理予以处罚。
第2篇 低压电气设备上安全操作规程
总则:在低压电气设备上,不论电气设备是否带电都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以防止人身触电事故发生。
将检测设备的各个方面电源断开,有熔断器时可将熔断器拔下。
在断开的空气开关的操作手柄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
工作前必须用低压试电笔验电。
采取防止相间短路的隔离措施。
使用带有绝缘柄的工具,并有专人监护。
在带电的电度表和断电器回路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线圈应可靠接地。
第3篇 电气设备安全使用规程
1各岗位所用电气设备,应设有专人负责。
2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操作的方法和操作程序。
3电气设备发生异常,必须通知电气设备维修人员处理,不准擅自处理。
4电线接头须用绝缘胶布包好,所用电气设备均重新安装良好的接地线。
5手潮湿时不得操作任何电气设备,必须擦干后操作。
6易熔片或保险丝必须按电气设备的额定电流安装,严禁用铁丝或钢丝代替。
7禁止随意在开关上接临时电力设备或临时照明线。
8严禁在电线或电力设备上悬挂衣物或放各种物品。
9禁止电炉直接放在木制试验台上,应在电炉底部垫耐火砖。
10安全变压器、行灯变压器、行车变压器应放置或安装在安全干燥处,避免潮湿;如放在地面或工作室内时,必须垫木板,加安全防护装置;变压器用完后要及时将电源开关拉下。
11使用电气设备时,须先检查电气及机械设备部分是否安全可靠,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无异物和杂物。
12严禁用湿毛巾擦电气设备。
13闸刀开关使用时必须合严,停止时必须将开关拉下,防护罩必须齐全。
14新安电气设备必须按说明书规定的安装方法进行安装和使用。
15电气设备应根据各岗位的具体情况使用,有粉尘的岗位,电气设备定时吹尘。
第4篇 某煤业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安全作业规程
为了确保矿井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检修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加强矿井电气管理,规范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作业,特制定此安全作业规程,望各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总则
各单位自管的低压电气设备,由各单位自行决定检修,不用办理停送电工作票,但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检修工作,影响到其他单位的电气设备正常运转时,除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事故情况例外),工作许可制度、终结制度。
二、停送电管理机构
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管理机构同《6kv及以上变、配电所停送电作业规程》中的管理机构相同,在此不在重复。
三、停送电制度:
(1)严禁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缆线及带电检修电气设备,必须保证被检修设备或线路完全断开电源。
(2)严格执行专人停送电制度。
(3)严禁约时停送电。
(4)停电后必须可靠闭锁,并留专人看守(工作地点离停电设备较近时,可不派专人看守)。
(5)掘进工作面停风、停电,必须遵守先排瓦斯后送电的原则。
四、工作许可制度:
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检修,影响其他单位电气设备运行时,须经矿调度室同意,办理停送电工作票后,方可进行工作。
五、工作监护制:
低压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有两人以上进行,其中对现场比较熟悉,经验丰富的一人应为监护人,其他可作操作人。
六、安全技术措施:
⑴、停电
必须保证被检修设备或线路完全断开电源。
⑵、验电
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进行验电。
⑶、放电
①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进行放电并三相短路。这是防止工作地点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安全的措施,同时也是设备断开后部分的剩余电荷,因接地而放尽。
②放电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必须接触良好;放电导线可使用煤矿用阻燃电缆。
③井下低压设备放电时,必须测量周围瓦斯浓度小于1%时,方可进行。
④表示设备分断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不得作为设备有无电压的根据。但如果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该设备上工作。
⑷、悬挂标示牌
①在低压电气设备上检修工作时,须在上级停电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②在低压线路或电动机上工作时,须在供线路或电动机电源的停电开关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
七、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填写规定及执行顺序:
1、低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检修工作,影响到其他单位的电气设备正常运转时,必须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工作票格式及填写方法应符合水利电力部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规定的第二种工作票的要求,并要指定专人负责,凭工作票进行工作。
2、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正确、措施有力、字迹清晰,一式三份。一份由签发人存,一份在变电所低压电气设备上进行停送电工作由变电所值班员收执、在其他单位电气设备上进行停送电工作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调度室收执。按时移交,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修改时,应字迹清楚。变电所值班员保存工作票一月后,上交机电科统一管理,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工作票上交机电科统一管理。
3、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
4、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调度室应记入记录薄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监护。
5、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票。
第5篇 电气控制柜体及电气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一、总则
本柜体作业规定了低压配电产品的装配的内容与要求,适用于组装的各类低压配电产品如:开关柜、动力箱、配电箱、控制屏、台、母线插接箱。二、装配规程
2.1 在产品装配前,应对下列各项逐一进行检查,做好工艺准备。 2.1.1 结构应该符合该型号产品结构的要求,产品应有固定的安装孔。
2.1.2 门应能在大于90°角内灵活转动,门在转动过程中不应损坏漆膜,不应使电器元件受到冲击,门锁上后不应有明显的晃动。
2.1.3壳体焊接应牢固,焊缝应光洁均匀,不应有焊穿、裂缝、咬边、溅渣、气孔等现象,焊药皮应清除干净。壳体表面处理后,漆膜表面应丰满、色彩鲜明、色泽均匀、平整光滑、用肉眼看不到刷痕、皱痕、针孔、起泡、伤痕、斑痕、手印、修整痕迹及沾附的机械杂质等缺陷。
2.1.4产品上所有电镀件的镀层(包括元器件本身的电镀件的镀层及紧固件)不得有起皮、脱落、发黑、生锈等现象。
2.2 元器件选择及安装
2.2.1 产品内选择的电器元件和材料,必须符合认证产品要求和图纸的要求,在不影响产品内在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征得同意并得到相关批准进行认证规定范围内的代用。
2.2.2元器件必须采用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非认证产品不得使用。
2.2.3产品上的所有指示灯和按钮颜色应符合gb/t 4025-2003的规定,或符合原理图或接线图的规定。
2.2.4 所有元器件应按照其制造规定的安装使用条件进行安装使用,其倾斜度不大于5°,必须保证开关的电弧对操作者不产生危害,手动操作的元器件,操作机构应灵活,无卡阻现象。
2.2.5所有元器件均应牢固的固定在骨架或支架上,每个元器件应标注醒目的符号,使用的符号或代号必须与原理图或接线图一致。
2.2.6 辅助电路导线的端头与元器件连接时,必须穿导线号码管,标号应正确清楚、完善牢固、有永久的附着力,标号必须与接线图标号一致。
2.2.7安装的元件应操作方便,操作时不受到空间的妨碍,不能触及到带电体。
2.2.8安装在同一支架(安装板、安装框架)上的电器元件、单元和外接导线的端子的布置应使其在安装、接线、维修和更换时易于接近。尤其是外部接线端子应位于地面安装成套设备基础面上方至少0.2m,并且,端子的安装应使电缆易于与其连接。必须在成套设备内进行调整和复位的元件应是易于接近的。对于地面安装的成套设备,由操作人员观察的指示仪表不应安装在高于成套设备基础面2m处。操作器件,如手柄、按钮等等,应安装在易于操作的高度上;其中心线一般不应高于成套设备基础面2m。2.2.9开关器件和元件应按照制造商说明书(使用条件、飞弧距离、隔弧板的移动距离等等)进行安装满足电器元件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例如,满足飞弧距离,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要求。2.2.10保证一、二次线的制作、安装距离,发热元件应置于开关柜的上方,且应与绝缘导线保持一定得距离。
2.2.11同一批次的相同产品的装配应一致。
2.2.12元件或附件安装在相应的支架或安装板上,再将支架或安装板装在箱体上;或直接安装在箱体上。准确测量、调整安装位置后将其紧固,调整时不得重击零部件和电器元件。
2.2.13组装所用紧固件、金属件的防护层不得脱落、生锈。螺钉选择要与元件上的孔相配。紧固后螺钉露出螺母3-5个螺距,其螺栓的拧紧力矩。
2.2.14组装时要充分考虑接地连续性,箱体内任意两个金属部件通过螺栓连接时如有绝缘层均应采用相应规格的接地垫圈,并注意将接地垫圈齿面接触零部件表面,以划破绝缘层。
2.2.15安装因震动易损坏的元件时,应在元件和安装板之间加装橡胶垫减震。
2.2.16对于有操作手柄的元件应将其调整到位,不得有卡阻现象。
2.2.17装配后将元件上拆下的紧固件、保险芯、开关盖、把手、灭弧罩等全部安装好。
2.2.18各种防护板应安装到位。
2.2.19 电器元器件装配后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
2.2.20各类元器件的安装要求如下:
2.2.20.1框架式低压断路器
(1)架式低压断路器相对比较重,一般宜安于屏后的下方,并应采用机械强度较大的角钢作为安装板。
(2)将开关体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装置在开关柜底座里,摇动操作手柄使本体能在导轨中前后滑动,开关的三相主触头及辅助电路的滑动触头能随之接通与断开,使接通、试验、断开三个位置符合说明书要求。
(3)应通电检查各脱扣器是否灵活,合、分闸是否灵活可靠。
2.2.20.2塑料外壳式低压断路器。
(1)塑料外壳式低压断路器打开外壳才能进行安装,要防止外壳的机械损坏,它的接线通过接线螺杆实现,应注意其接线螺杆与屏板孔的爬电距离,避免造成绝缘强度不够而短路。
(2)断路器上端留有足够的飞弧距离,具体参照各型号规格产品的使用说明书。
(3)塑壳断路器进线端的相间隔弧板必须装牢固,以免在合闸或承受短路电流时造成相间飞弧故障。
(4)低压断路器的静触头(上进线端)应与电源引进的导线或母线相连,而接到用电设备的导线或母线应接到下出线端上。
2.2.20.3接触器类
(1)检查产品的铭牌及线圈上的技术数据是否符合图纸要求。
(2)接触器触头部分应平整,不应有金属碎屑烧伤的痕迹,触头的接触应紧密,各触头分合闸顺序且正确,触头表面不应有油污。(3)大中容量接触器动作时吸合力较大,将对周围怕震的电器产生不利影响,安装时必须考虑,一般将其安装在屏后下部。
(4)中小容量接触器采用瓦片型接触片压紧导线,接线时一定要把导线压紧。(5)接触器灭弧罩与金属器件距离应符合规定要求。
2.2.20.4熔断器类
(1)用相同电压等级兆欧表测量熔断器底座的绝缘电阻,阻值不小于1m欧姆。
(2)选择与孔径相符合的螺钉,紧固时不要用力过大,熔断器底座垫有橡胶衬垫或弹性纸衬垫。
(3)rl1型熔断器,为保证更换熔断体,旋出瓷帽后螺纹不带电,在接线时电源线接于下接线端即1号端子,用电设备应接于上接线即2号接线端子。
(4)接线时一个端子两根导线间应采用铜片隔离并将弹簧垫压平,以减少接触电阻,使其导电性能良好。 3.2.20.5热继电器安装:热继电器应垂直安装,调整和复位的热继电器元件安装在易于接近的地方;盖板向上,严禁倒装。热继电器的整定电流选择要与被保护电路的电流相匹配。
2.2.20.6电力电容器
(1)检查电容器外壳质量,瓷瓶不应有裂纹和缺口,引出线端连接用的垫圈、螺母齐全,充油电容器箱不应有膨胀和漏油现象。
(2)电容器分层安装,层间距离不小于50mm。处在同一水平的电容器间距,制造厂无规定时,间距不小于100mm。
(3)电容器必须采用多股软导线连接,且不应使电容器绝缘瓷瓶受力。
(4)电容器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
2.2.20.7端子的安装:
(1)端子排应无损坏、固定牢固、绝缘良好,便于更换且方便接线,离地距离宜大于350毫米。
(2)强、弱电端子应分开布置,当有困难时,应有明显标志并设端子隔开或设加强绝缘隔板。
(3)电流回路应经过试验端子,其它需断开的回路宜经特殊端子或试验端子。试验端子应接触良好。
接线端子应与导线截面匹配,不允许小端子配大截面导线。
2.2.20.8电流互感器安装
(1)用相同电压等级兆欧表测量互感器绝缘电阻,阻值不小于1m欧姆。
(2)用万用表检查二次线圈是否完好,二次线圈不得开路,互感器外壳及二次线圈一端必须接地。
(3)各相电流互感器的中心线一般应安装在同一平面上,并与开关出线在同一垂直线上,穿心式电流互感器母线应位于孔中心的位置,不应使互感器受到外力,且注意互感器安装方向,不得装反。
2.3紧固件的使用
2.3.1用以固定元器件及压线紧固螺钉应拧紧,无打滑及损坏镀层现象,并有防松措施,拧紧后螺纹露出螺母或套扣的固定板长度2-5牙。不接线的螺钉也应拧紧。
2.3.2用以与壳体连接的元器件应采用爪型垫片,以保证与壳体接触良好,符合保护电路连续性的要求。
2.4 一次绝缘软母线
2.4.1 一次绝缘软母线的选择应满足回路额定电流的要求,其绝缘等级应大于各配电装置的绝缘等级,一般采用黑色铜芯导线。
2.4.2 软母线在配线时应拉紧挺直行线应平直齐牢,整齐美观,尽量减少重叠交叉。
2.4.3软母线可以在硬母线平弯机上进行弯曲,其弯曲半径不得软母线绝缘直径的三倍,但导线线芯和绝缘都不能损坏.
2.4.4根据铜芯绝缘导线的线芯截面来选择相应的接线鼻。
2.4.5根据接线鼻的尺寸,用电工刀削去导线两头的绝缘层,误差不超过±(1.5-2)㎜。导线削除绝缘层后,在导线芯表面不得有明显的划痕,以免弯曲时导线断裂,削去绝缘层后,应将线芯表面的污物和氧化层除去,以保证接触良好。
2.4.6将导线线芯插入接线鼻的圆管中,用压模或冷压钳压接,压接牢固,但线芯与接线鼻接触处,不得有明显的变形。
2.4.7多根绝缘导线并列在接线鼻铜管中压接时,伸入铜管的裸露部分应尽可能短。
2.4.8软母线在电器元件的接线端连接时,不应使接点受到任何附加应力。
2.4.9一次软母线一般采用绑扎线进行帮扎固定,特殊情况也可采用缠绕管绕扎,控制屏(柜)则一律采用行线槽固定线束。
2.4.10绑扎线的每扎距离保持在150㎜左右,拐弯处可适当加密,但不能再弯曲部分绑扎。绑扎线的圈数,以扎线与导线成正方形为基准,且最少不低于三股,绑扎线扎成后,接头应留在不可见部位。 2.4.11导线在穿越金属板孔时,必须在金属板孔上套上大小适宜的保护套。
2.5二次配线规程2.5.1根据过门线、接地线和固定压板安装位置确定导线总走向,固定线束采用bv系列导线,活动线束采用bvr系列导线,颜色一般采用黑色,应选用认证产品申报的厂家的ccc认证合格的产品。
2.5.2电压回路导线截面选用1.5平方毫米,电流回路选用2.55平方毫米的导线,特殊情况按要求选用。
2.5.3二次导线不允许有中间接头、强力拉伸导线及其绝缘被破坏的情况。导线排列应尽量减少弯曲和交叉,弯曲时对其弯曲半径应不小于3倍的导线外径,并弯成弧形,导线交叉时,则应少数导线跨越多根导线,细导线跨越粗导线为原则。
2.5.4布线时每根导线要拉勒挺直,行线做到平直整齐,式样美观。导线穿越金属板孔时,必须在金属板孔上套上合适的保护物,如橡皮护圈。
2.5.5导线束用阻燃缠绕管绕扎。2.6.6活动线束多于10根时,允许分束捆扎。
2.6.7二次线束用螺丝压板固定。2.6.8活动线束的活动部位两端固定时应考虑减少活动部位的长度和减少活动时线束的弯曲程度。2.6.9每一个接点接线最多不超过两根,当需要连接两根以上导线时,应采用过渡端子,以确保连接可靠性。2.6.10各类压接式端子必须用螺钉将插入导线压紧,不得有松动现象。
2.6.11当接线端子为螺丝连接时,多股导线必须采用相应规格的冷压接头。
2.6.12二次导线用螺丝、螺母、平垫、弹垫压接紧固,插入部件后,弹垫应压平。
2.6.13二次线与母线相接时,应在母线相接处钻φ5mm的孔,用m4螺栓、螺母、平垫、弹垫紧固。
2.6.14号码套管连接后应同元器件安装平面平行,标号字迹的方向符合国家国家制图标准线性尺寸的数字注法。
2.6.15号码套管字迹应按国家机械制图规定标准字体用打字机打印,字迹内容同二次接线图一致。2.6.16号码套管当导线连接后距接线端子距离为1.0~2.0mm,当无外力处于垂直位置时应不存在滑动现象。
第6篇 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 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或在专职电工的指导下进行维修,维修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挂立“禁止合闸”警示牌或派人守闸,严防误送电。
2、 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相同(三相电压变动应在±5%范围内)。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机械设备的要求,并应按规定配备电动机的起动装置。所用保险丝必须符合规定,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
3、 电动机驱动的机械设备在运行中移动时,应由穿戴绝缘手套和绝缘鞋的人挪移电缆,并防止电缆擦损。如无专人负责电线、电缆时,应由操作人员负责照顾,以免损坏而导致触电事故。
4、 电气装置跳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合闸。
5、 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视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和正常后,才充许正式工作。
6、 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是否符规定,不应低于每伏1000欧姆(如对地220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22兆欧)。
7、 漏电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或其他液体灭火器泼浇。
8、 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作紧急救治。但在未切断电源之前,禁止与触电者接触,以免再发生触电。
9、 所有电气设备应接地良好,不得借用避雷器地线做接地线。
10、电气设备的所有连接桩头应紧固,并须作经常的检查,如发现松动,应先切断电源,再行处理。
11、各种机械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接地和接零的保护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但在一个供电系统上不得同时接地又接零。
13、 种机械设备 的电闸箱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准存放任何东西,并应配备安全锁。未经本机操作和有关人员的允许,其他人员不准随意开箱合线路总闸或分线路闸,以防造成事故。
14、 用水清洗电动施工机械时,不得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去,以免导线和电气设备受潮。
15、 电气设备应存放于干燥处,在施工现场上,各种电气设备应有妥善的防雨、放潮设施。
16、 工作中如遇停电,应立即将电源开关拉开,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17、 修理和保养机械时,不仅要切断电源、拨下保险丝,还应在电闸上加锁,同 时挂上“修理机械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合闸时,必须与检修人员联系妥当后,再进行合闸。
18、 配电系统在操作中,工作人员应知道电配方式,并且标识要清楚,严禁出现误操作。
19、 电气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并锁好箱门。
第7篇 物业小区电气设备维修保养工作规程
物业小区电气设备维修保养工作规程
1.0目的
按规范对电气设备进行有效维修保养,减少电气设备故障的发生,为顾客提供稳定可靠的电源。
2.0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管辖的各物业小区的电气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3.0职责
3.1工程部主管负责电气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的计划、组织和督导。
3.2工程部领班负责发电气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的实施。
3.3工程部技工负责电气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的实施和记录。
4.0工作程序
4.1制定维修保养计划:
4.1.1工程部主管应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和运行状况, 于每年12月制定下一年度的电气设备年度维修保养计划表, 报物服中心主任和工程技术部审核,维修保养计划的内容应包括:维修保养项目、使用材料及主要零部件,计划时间、责任人、外协方(如必要)、预计费用等;大、中修计划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4.1.2运行和维修领班应根据电气设备实际运行情况,每月25前制定下月电气设备维修保养计划,报工程主管修改审核,由物服中心主任审批后执行;
4.1.3运行和维修领班根据电气设备实际运行情况,每周五制定下周日常维修保养计划,报工程部主管审批,并向物服中心主任汇报。
4.2日常维修保养:
4.2.1日常维修保养由运行或维修领班负责安排工程人员完成,维修保养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并且不能影响正常的供电,必要时须向工程部主管报告;
4.2.2低压配电房、变压器室、高压室、低压配电屏、高压柜、配电室等,打扫卫生、保持干净;
4.2.3对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功率因素表等计量表计误差超过规定值或故障时做相应整定或更换,恢复原有精度;
4.2.4对各负荷开关、空气开关、电缆或电缆接头等发热即时组织维修或更换,恢复至原有状态,需停电维修的,必须事先报告工程部主管;
4.2.5对各类转换开关、按扭、指示灯、电容器、接地或接零端子松动或故障即时组织维修或更换,恢复原有功能;
4.3月度维修保养:
4.3.1月度维修保养由工程部主管负责安排工程部人员,并根据月度维修保养计划内容逐一完成,重点是对低压配电屏内、配电箱、控制箱内进行一次除尘,检查维修、调整或更换存在故障隐患的主要开关、电缆接头,检查并拧紧配电屏、配电箱或控制柜内接线,做好相关的记录;
4.3.2月度维修保养同时须遵守4.2中项的规程,并完成2项中所列的维修保养内容,做好相关的记录。
4.4年度维修保养:
4.4.1年度维修保养由工程部主管负责安排工程部人员,并根据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内严格执行完成,年度维修保养时间应安排在对顾客的营业影响最小的时间段进行;同时避开节假日时间, 并且采取分段分项施工的办法, 做到不影响顾客的正常生活、工作和营业等。年度维修保养之前由物服中心向顾客发布停电通知,同时在宣传栏内公示,并要求各部门做好停电期间各种准备;
4.4.2年度维修保养作业之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 包括施工的计划、步骤、材料、零配件、责任人、紧急措施等, 经物服中心主任和工程部主管审核确定;
4.4.3年度维修保养作业必须对重要电气设备或项目进行技术检测和试运行, 发现存在故障隐患或检测不合格要立即进行电气设备采取维修、整定或更换等整改措施, 直至合格;
4.5电气设备临时故障的排除和维修
4.5.1运行或维修人员发现电气设备设施发生故障, 必须迅速报告班长或工程部主管,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4.5.2班长或工程部主管接到工作人员的报告后,立即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 分析故障原因, 然后决定故障排除和维修方案。
4.5.3故障排除和维修时需停电的, 工程部主管必须报告物服中心主任,并报告停电时间,要通知做好发电准备工作(如有发电机的), 保证应急设备的用电;
4.5.4一般故障排除不超过半个小时, 超过半个小时的, 应采取临时措施向停电顾客提供临时电源;
4.6变压器保养
4.6.1先投入备用变压器,再把待保养变压器退出运行;
4.6.2用高压操作手柄断开备用变压器高压侧接地开关,确认断开位置后,合上高压侧的负荷开关,观察备用变压器空载运行是否正常,然后用锁锁住该高压柜;
4.6.3逐级断开配电柜上的负荷开关;
4.6.4断开并摇出待保养变压器低压侧的总开关,并拉下隔离刀阀,在手把悬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标识牌;
4.6.5断开待保养变压器高压侧的负荷开关,确认断开位置后,合上接地开关,然后用锁锁住该高压柜,并悬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标识牌;
4.6.6逐级合上配电柜上的负荷开关;
4.6.7开门进入干式变压器室,首先应用高压验电器确认该台变压器在停电状态下,然后检查变压器外壳、垫片、瓷套有无破损及母线有无变形现象,有破损的应进行更换;
4.6.8重新紧固引线端子、销子、接地螺丝。进出母线螺丝如有松动的应拆下螺丝,用细平锉轻锉接触面,用手感觉无任何凹凸不平的感觉后,用干净的布条擦去灰尘,拌上凡士林,换上新的弹簧垫圈,紧固螺丝;
4.6.9用干净的棉布擦去变压器周围及瓷瓶上的灰尘,用吸尘器清洁变压器内部的灰尘;
4.6.10断开待保养变压器高侧压的接地开关,用2500v摇表测试变压器一次侧、二次侧线圈的相与相、相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一次侧绝缘电阻不低于300兆欧,二次侧绝缘电阻不低于10兆欧。在测试前应接好放电线,测试完毕后,进行放电;
4.6.11检查变压器室及变压器内有无遗留工具,然后撤离现场,锁上变压器外罩门;
4.6.12合上待保养变压器的高压侧负荷开关,让变压器空载运行并取下高压侧警告标示牌;
4.6.13合上待保养变压器的低压侧隔离刀闸,用手柄把低压侧总空气开关摇入,并转移部分负荷至保养后的变压器,观察其带负荷运转情况;
4.6.14保养情况详细记录在《变压器保养记录表》上。
第8篇 电气线路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气操作人员的资格和要求:
(一)、电气作业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二)、电气作业人员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六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考试合格,方能工作。
(三)、外单位派(借)的电气工作人员,应持有电气工作安全考核合格证。
(四)、电气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安全作业规定。
(五)、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熟悉有关消防知识,能正确使用消防用具和设备,熟知人身触电紧急救护方法。
(六)、变、配电所及电工班要根据本岗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做好预防工作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七)、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
(八)、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及检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九)、电气设备必须由可靠的接地(接零)、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并定期检测。
二、高压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一)、凡是高压设备停电或检修、及主要电器设备大、中检修,高低压架空线路,都必须按照《电业局电气安全工作规定》及有关规定办理工作票及各种票证。
(二)、工作票签发人必须按工作票内容一项不漏地填写清楚,若发现缺项漏填,字迹了草难辨或有涂改者,该工作票视为无效,由车间办理技术科审批,特殊情况由主管领导审批。
(三)、检修工作人员,接到工作票以后,要认真进行查看,认为没有差错后,按要求严格执行,若不按工作票操作,造成事故,由检修人员负责。
(四)、检修人员发现工作票有问题,可当面提出,请求更改,如不更正造成事故由最后指令人负责。
(五)、在紧急、特殊情况(如危害人身安全或重大损失)来不及办理工作票,可由厂调度、生产厂长、主管厂长,动力车间主任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进行倒闸操作,操作人员必须做好记录备查。
三、电气检修操作规程:
(一)、凡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必须进行验电,验电器应符合电压等级,高压部分必须戴绝缘手套,确认无电后,打好接地线,手持红外线绝缘棒进行对地放电,放电时戴眼镜。
(二)、在停电线路的刀闸手柄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在不停电部位的安全围栏外应悬挂“高压有电,禁止入内”的标志牌。
(三)、对停电超过4小时有保险器装置的关键设备应将保险拔掉。
(四)、检修工作结束后,拆除接地线,人员撤离现场,交回工作票(由动力车间统一保管),摘掉警告牌后方准恢复送电。
(五)、禁止带电作业,特殊情况,可经主管厂长动力车间主任许可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四、架空线路操作规程
(一)、架空线及线杆在检修之前,必须由带班长或负责人全面检查,确实无缺陷,不危及人身安全和作业安全方可进行作业。
(二)、架空线路登高作业,必须按照登高作业规定,对登杆器具,要有专人认真检查,是否完好可靠,上下传递物品要用小绳,杆下应设监护人,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监护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免操作人员掉下物品工具,造成伤亡事故。
(三)、在高低压同杆线路上作业,在一条线路带电的情况下,由车间采取安全措施,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进行作业。
(四)、两条或两条以上同杆低压线路在生产抢修时,因停电影响重要岗位生产的情况下进行抢修,必须由动力车间主任在现场进行监护,才能进行此项作业。
(五)、架空导线最小截面积(铝导线)不小于16mm2,架空导线最大垂度最低点与地面距离不小于7米,高低压之间距离不小于1.2米。
(六)、线路巡视每季至少一次,每年登杆检查一次(包括擦拭瓷瓶,巡视检查单位要有记录,以备查)其导线的弧度和线间平行度应符合规定要求。
(七)、五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在架空线上作业。
五、低压电气设备操作规程:
(一)、低压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虽不执行办理工作票,但必须执行操作票,并做好使用单位操作人员与电气检修人员的交接手续(包括检修内容,要求,电气设备的现状等)检修完毕后,由电气检修人员填写检修记录及检修项目,检修后的状况等,需经操作人员签字认可。
(二)、电气检修人员必须采取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以防止他人误送电或突然来电的措施。
(三)、安全行灯必须到达安全可靠,按不同场所,使用安全电压。
六、室内配线操作规程:
(一)、配线管选择,多根导线穿管时,导线截面积的总和应不超过管内截面的40%,穿线管弯曲半径应大于管直径的六倍(严禁弯曲部分用弯头代替)。
(二)、不同电压等级,不同回路,强电与弱电,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严禁穿同一管内,管内导线严禁有接头。
(三)、所有钢管配线均应做好接地保护,配管接头处应作好接地联接线。
(四)、所有配线用的钢管,每年由动力车间负责刷沥青漆一次,管内配线绝缘电阻每年测定一次(要有检测记录以备查)。
七、防爆、防雷、接地静电的操作规程:
(一)、防爆厂房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排列整齐,周围要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有影响安全运行,检修作业的杂物。
(二)、在防爆厂房内严禁明敷绝缘导线,电缆进入室内时,必须剥去麻被。
(三)、在防爆厂房内更换灯泡时,必须切除电源,不得带电更换灯泡(夜间不得更换灯泡)换灯泡后,防爆、防尘灯具的外壳应固定好,保持应有严密程度。
(四)、防爆电机用钢管配线必须进入防爆接线盒内,并做好可靠接地。
(五)、所有避雷器应于每年冬季拆除,按规定进行试验,次年雷雨季节前(3月15日前)投入运行。
(六)、避雷针及引下线每年检查一次,并做好接地电阻测试,引下线损坏原直径的20%须更换,引下线每一年刷沥青漆一次(由动力车间负责)。
(七)、防静电必须根据工艺设备、物料的有关要求作好防静电措施,并可靠接地,正常时间不得任意拆除。
(八)、接地电阻在全年任何时间不由不应大于下列数值:
1、电气设备接地电阻值≤4欧。
2、避雷针及引下线接地电阻值≤10欧。
3、防静电设施接地电阻值≤100欧。
4、测试结果要有记录,以备查。
第9篇 电气设备安装、撤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08条 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按'电气试验规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不升井检修设备,必须进行继电保护和绝缘电阻试验,不合格者部能安装。
第109条 设备下井前,要根据有关设计和现场实际需要的安装方向与顺序事先排列好,并且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得变动。
第110条 电气设备在井上、下运输过程中,除执行'综采设备运输操作规程'外,应有专人监护,防止颠簸或碰撞,防止零件丢失。
二、安装方法
第111条 电气设备在专用平板车上,运至安装地点后,不卸车,从里向外依次安装。
第112条 用专用连杆将电气设备车及其它有关的平板车连接起来。
第113条 移动变电站列车的首尾各安装一部车载绞车,并同整个列车连为一起,作为变电站的移动和固定装置。
三、电气设备安装质量要求
第114条 设备安装、排列整齐,其间距符合有关规程要求。设备与平板车间的固定要牢固可靠,设备车不得自行移动或滑动。
第115条 各种电气保护装置齐全,整定准确,动作灵敏可靠。接地装置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第116条 各操作按钮、手柄和机械闭锁装置齐全、完整、并灵敏可靠。
第117条 各种仪表和信号指示装置完整无损,指示准确、清晰。
第118条 控制、监视系统完备可靠,通讯系统完备,通话清晰。
第119条 设备内部腔无灰尘、无积水、无其它异物。
第120条 防爆面无锈蚀、无伤痕、并涂以适量的防锈油脂。防爆间隙符合厂家规定。
第121条 所有紧固间齐全、完整、无松动。
第122条 设备间联络电缆的规格、长度和压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不的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线头'。
第123条 设备上不用的电缆喇叭嘴或插座应按防爆安全要求封闭。
第124条 所有电气设备、在需附加防淋水、防砸等防护设施的地方,均应有相应有效的防护装置。
第125条 单机、联合试运转符合设计要求。
四、撤除方法
第126条 先撤电缆和小型、易丢失的零件。
第127条 大型和不易丢失的小型设备及零部件不卸车由外向里逐车撤除。
五、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第128条 安装人员要认真学习并熟悉电气设备的装车、运输、安装和撤除方法,严格按本规程规定施工,严格执行工种岗位责任制。
第129条 装车前必须由熟悉设备结构的专业人员对所有设备进行外观检查,确保零部件齐全、完整、牢固,把个开关手把置于'断开'位置并闭锁。
第130条 设备装车时,要有专人指导并检查,保证设备排列顺序和方向与现场实际需要相一致。
第131条 设备的配线和电缆连接要指定专人按设计图表施工,并遵守先控制线后动力线,先低压开关后高压开关,最后搭接总馈电开关的作业程序。
第132条 必须由熟悉设备结构和性能的另一人检查配线和电缆连接情况,在符合设计图表要求和本规程中的电气设备安装质量要求后方可试送电。
第133条 试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并执行'电气设备操作工技术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试送电时,各有关设备应设专人操作,专人监护,操作和监护人员要熟悉设备操作程序和性能。
第134条 在符合本规程的程序操作、无异常的情况下,方可进行下述程序操作:
1、检查各开关处于'断开'位置。
2、采区变电所相应的高防开关试送电3次。
3、合上综采面高压隔离开关。
4、合上综采面高压负荷开关,试送3次。
5、逐条支路单机试送电,先点动,当电动机转向正确后再试运转。
6、联合试运转
第135条 撤除设备时,先停电、验电,检查确实停电后,瓦斯浓度在1%一下时,再将导体对地放电,所有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才有权取下此牌。
第136条 严禁带电撤除。
第137条 拆除电缆时,先拆高压后拆低压,先拆动力线后拆控制线。
第10篇 电气线路设备检修作业中安全保证规程
在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检修作业过程中,必须做到:
1.保证安全距离
在10千伏及其以下电气线路检修时,操作人员及其所携带的工具等与带电体之产的距离不应小于1米。
2.清理作业现场
线路检修或者设备检修时,首先应对检修现场妨碍作业的障碍物进行清理,以利检修人员的现场操作和进出活动。
3.防止外来侵害
检修现场情况十分复杂,在检修作业前,应巡视一下周围,看有无可能出现外来侵害,如带电线路的有效安全距离如何,检修现场建筑物拆旧施工防护如何等。如果存在外来侵害,应在检修前做好安全防护。
4.集中精力
检修作业中不做与检修作业无关的事,不谈论与检修作业无关的话题,特别是进行紧急抢修作业时更是如此。
5.谨慎登高
如果在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要牢固可靠,并且人员要站稳。在2米以上的脚手架上检修作业,要使用安全带及其它保护措施。
6.有防火措施
检修过程中,若需要用火时,要检查一下动火现场有无禁火标志,有无可燃气体或燃油类。当确认没有火灾隐患时,方能动火。如果用火时间长,温度高,范围大,还应预先准备好灭火器具,以防不测。
7.群体作业互防伤害
如果确需多人共同作业,要预先分析一下可能发生危险的位置和方向,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后再进行作业。多人作业时,相互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相互碰伤。如果作业人员手中持有利器进行作业,其受力方向应引向体外,并且在作业前看一下周围,提醒他人不得靠近。
8.及时请示汇报
如果供电线路检修内容多或偶尔遇到难题超出常规预料,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供电,应提前与有关方面通报,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11篇 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电气设备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电气设备作业。
2 主要内容
2.1电气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或在专职电工指导下进行工作。
2.2任何电气设备在未查明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
2.3电气设备的电源部分必须设置分开关,一闸一用,禁止一闸多用,并应设开关箱加锁,固定在安全地方,钥匙由专人保管。开关箱下端距地面高度不得少于1.3米,并在配电箱内配置触电保安器。
2.4电源电压必须与电气设备额定电压相同(三相电压波动应在±5%以内)供电变压器的容量必须满足该机械设备的要求,并应按规定配备电动机的起动装置。
2.5保险丝粗细应与三相一致,其额定电流不准大于该线路额定电流,应按预定电流选用合格的熔丝和熔片,严禁用铜丝或铁丝代替。
2.6凡连续两次跳闸或保险丝溶断,都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送电。
2.7定期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符合规定,不应低于每伏1000欧姆(如对地220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22兆欧)。如发现断路等情况,应及时排除。
2.8电气设备应接地或接零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每台机组应分别接地,禁止跨跃使用接地线,不得借用避雷器线作接地线。在同一供电系统上不得同时接地又接零。
2.9高度超过周围建筑物的设备应设避雷及可靠接地装置,其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
2.10线路敷设应符合线路安装规定,以及符合当地供电局的规定。
2.11绝缘导线不应有破损,带电部分不准外露,并严禁在地面或脚手架上拖拉电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接头应紧固,并应经常检查,如发现松动,应及时处理,电线穿墙必须用保护管,电线上严禁搭晒衣物及吊挂其他物件。
2.12移动式电气设备应使用橡胶电缆(橡皮软线),并予以固定且自由移动的长度尽可能缩短。电缆通过走道,脚手架随时应有刚性防护设备。挖沟铺设电缆时,应穿钢管保护,或在电缆上面架设钢板保护。
2.13 500v以下的低电压电路中,禁止带负荷切断裸闸关,必要时应加灭弧罩或戴绝缘手套及防护眼镜,操作时面部不得对闸刀。
2.14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查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和正常后,方可正式开始工作。
2.15电气设备应存放在干燥处,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设备闸刀箱均应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设施,用水冲洗电动施工机械时,不允许将水冲到电气设备上,以免导线及电气设备受潮而发生事故。
2.16工作中如遇停电,应立即拉开电源开关,并挂上“禁止合闸”警示牌,如需修理或保养机械,不仅切断电源,拨下保险丝,还应在闸刀箱上加锁。并挂上“机械修理警告牌”。如需合闸,必须与检修人员联系妥当后,方可合闸送电。禁止带电检修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或线路(高压带电作业除外)。
2.17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锁好闸刀箱,方可离开现场。
2.18手提行灯应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如管道、水井、锅炉及金属容器内,均应使用12伏行灯,行灯变压器应是双线圈型,外壳及二次付极都应接地。
2.19如遇漏电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用氯化碳和干粉灭火,严禁用水或其它灭火器浇泼。
2.20发生人身触电,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紧接抢救。在电源未切断前,不得与触电者接触,以免再次发生触电事故。
第12篇 机电设备电气安装操作规程
1、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用电,应当符合本规程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由专业人员安装、拆除和维修保养。
2、机电设备的管理应做到'定人、定机、定设备',严禁不具备专业资格的人员操作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使用前,应对使用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
3、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机械操作人员的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紧身并束紧袖口,不得系领带,女工发辫应挽人工作帽内。
4、操作机电设备及使用小型电动工具前,应检查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和安全防护装置。电源线破损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和失效的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未经专业人员更换、修复,不得投入使用。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小型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交保管室保管。
5、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有试运行要求的,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行,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6、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操作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禁止在设备运转时进行擦洗和修理,作业中严禁将头、手等伸人机械行程范围内。修理应由专业人员按照原厂说明书规定的条件或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得任意使用代用部件或改装、改造。
7、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必须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 34)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8、施工现场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必须按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使用条件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变更、扩大使用范围。按规定需定期检验检测的仪表和有关安全装置,应经具有法定检验检测资格的单位定期检验检测,否则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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