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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程定期修订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40

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第1篇 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为了加强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修订该制度,确保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程具持续的合法性、充分性、有效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保证各岗位使用最为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程版本,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程,正常情况下,每三年评审、修订一次,但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组织修订、评审:

(1)当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有废止、更新、修订时;

(2)当本企业经营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或本企业规模发生变化时;

(3)本企业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发生变化,或有新、改、扩建设时;

(4)上级安监部门对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程提出整改建议、意见时;

(5)出现新的事故案例、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时。

2、修订安全管理制度由专职安全管理员提出方案,经全体员工讨论后,修订。必要时,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对其评审,修订;修订后,报主要负责人签发,宣贯执行,并报上级安监局备案。

3、修订内容方面,(1)、应与当前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相符合,与本企业的现状相适应,对工人应有可操作性。(2)、旧版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规程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应予采纳。

第2篇 安全管理岗交接班控制规程制度

规范安全管理员岗位的交接班工作,确保工作交接清楚,责任明确,防止因交接不清而产生推诿现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全管理各岗位每天每班次的交接工作。

3.0职责

3.1当值班长负责交接班工作的讲评、指示及检查工作。

3.2当值班安全管理员双方负责具体的工作交接。

4.0内容

4.1接班前集合

4.1.1所有接班人员应于接班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4.1.2接班班长集合队伍并按《员工仪容仪表规范》的有关规定检查员工着装。

4.1.3接班班长点名,如有人缺勤应记录在《岗位值班记录表》中。

4.1.4接班班长下达工作指令,交待有关工作注意事项。

4.1.5集合过程应在5分钟内完成。

4.2工作交接

4.2.1接班班长提前10分钟带队按预定路线到各岗位进行交接工作。

4.2.2接班人员应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及有无需特别注意或持续跟进的事项,如有应特别询问清楚。

4.2.3如发现有异常或不清楚的事项应要求上一班当值人员做出解释并记录在《岗位值班记录表》并继续跟进,跟进同时将情况及时汇报当值班长。

4.3物品的交接

4.3.1双方共同清点、检查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钥匙、工具、岗亭及其它设施、设备。

4.3.2对对讲机等需检测的物品应现场检测是否正常。

4.3.3如有代管的其它物品,交班人员应交代清楚,并记录在《岗位值班记录表》上,如未记录清楚则出现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

4.3.4发现损坏、缺失应立即向双方班长报告,并要求上一班当值人员说明损坏原因或物品去向并记录在《岗位值班记录表》上。

4.4记录的交接

4.4.1《岗位值班记录表》应记录清楚本班的工作情况及特别事项、公物数量及状况、代管物品数量及状况(含存放人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交接班情况等。

4.4.2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应整理好本班的值班记录。

4.4.3双方共同查阅值班记录,接班人员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应主动询问。

4.4.4如无异常交接班双方在记录《岗位值班记录表》上签字,如有异常应记录清楚双方签字认可,如不能处理应通知双方班长到场处理并签字。

4.5班长的交接

4.5.1岗位全部交接完毕后接班班长前往集合地点与交班班长进行交接。

4.5.2交班班长对本班的总体工作情况进行简述,交代特别事项,双方在《岗位值班记录表》上签字。

4.6交班后集合

4.6.1交班班长在岗位交接清楚后集合队伍、清点人数。

4.6.2交班班长对本班工作进行讲评。将当值情况记录于《岗位值班记录表》。

4.6.3带回宿舍(指定地点)后解散队伍。

4.6.4交班班长将本班收集到的业户意见、建议、公共设施设备检查结果环境卫生状况等情况提交给物业公司住户中心当班人员。

4.7原则

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注意正常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避免出现疏忽。

5.0质量记录

5.1《岗位值班记录表》

第3篇 管理处公共安全管理规程制度

管理处公共安全管理规程

1、工作目标

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时,能迅速、果断进行处理,保护住户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2、工作职责

2.1 管理处经理负责组织员工进行突发事件及异常情况处理的培训,并负责抢险现场的指挥与督导和跟进处理。

2.2 当值人员应严守岗位。

2.3 保安人员负责安全防范,机电人员保证水、电供应及抢修。

2.4 其他人员应听从上级领导的调遣,积极参与救护或抢险。

2.5 若遇突发事件(如火警),非当值人员应义务参与施救工作。

3、工作指引

3.1 施工的安全管理程序

3.1.1 园区所有公共作业均应设置'正在施工'警示标识。

3.1.2 因公共作业造成通行不便的,除设置警示标识外,还应加护栏防护,当下挖深度达到30cm时应进行封闭防护。

3.1.3 高空作业要进行资质、安全措施审查,除设置警示标识外,应用围栏(高度80cm-100cm)防护并有专人守护,检查吊床绳是否牢固,防止工具或建筑物品落下伤人。

3.1.4 装修单位施工时禁止电源线的乱搭乱接,防止火灾的发生和机械的伤害。施工现场需配备的灭火器(50平方米以内:1瓶;50-100平方米:2瓶;100平方米以上配3瓶),明火作业需开有效动火证。

3.1.5 对有尖锐物体外露等综合性危险的公共作业,应做到封闭式防护,并有专人负责巡查。

3.1.6 园区内需要投放鼠药时,应放置在儿童不易发现的地方,并要设置'有毒鼠饵'的警示标识。

3.2 盗窃、匪警应急处理程序

3.2.1 在值勤过程中,遇有危害住户安全时,应立即给予制止。

3.2.2 当突发案件发生时,要保持镇静,保护住户和自身安全并求援。

3.2.3 当听到求援信号时,应立即通知封锁各出入口,听从指挥。监控中心值班员做好录象跟进工作。

3.2.4 若犯罪分子逃跑时,应及时报告管理处与公安机关,做好现场的保护。待公安人员检查完毕后方可离开。

3.2.5 对犯罪分子所遗留下来的物品、工具应妥善保存,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3.2.6 做好相关的记录,并向上级领导书面汇报。

3.3 火警处理程序

3.3.1 保安员接到火警后,要及时核实得到确认立即通知相应岗位,由班长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和疏散楼层人员。

3.3.2 当值人员加强防范,以防坏人浑水摸鱼,趁火打劫。

3.3.3 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将客运电梯迫降至首层,消防电梯进入消防状态,并立即与有关部门领导取得联系,同时视情况拨打火警电话'119'报火警。并检查消防监控中心设备启动情况,按正确操作情况操作,保证操作无误。

3.3.4 现场若有业主被困,应本着'先救人,后财产'的原则抢救。

3.3.5 查明原因,做好安置和事故记录,并书面向上级领导汇报。

3.4 打架斗殴的处理程序。

3.4.1 保安员要制止双方住手、住口,拉开对方远距离。

3.4.2 制止原则:a. 制止持有器械一方。b. 有伤员则先送往医院救治。

3.4.3 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并视情况拨打'110'处理。

3.5 酗酒闹事者或精神病人等处理原则:

3.5.1 保安人员应及时采取控制或监督措施。

3.5.2 及时弄清酗酒或精神病人的房号,并通知其家属,将闹事人员领回。

3.5.3 若遇到有危害社会治安、公共秩序又不愿出示证件的行为,即上报管理处领导视情况拨打电话'110'报警处理。

3.6 急症病人的处理程序

3.6.1 接报后第一时间赶到病人现场,并立即通知其家人与有关领导。

3.6.2 视情况速打急救电话'120'。

3.6.3 如遇心血管急症病人,在医务人员未到之前,不允许移动病人,并协助在场懂急救的人员进行急救。

3.7 触电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

3.7.1 发现有触电现象时应立即关掉电源。

3.7.2 在电源未关的情况下切不可用人体接触触电之人,以防连自己也触电。应用绝缘物将线头拨开。

3.7.3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电告医生抢救。

3.8 突发性水浸事故的处理程序。

3.8.1 当接到水浸通知时,应立即前往现场观察情况。

3.8.2 立即查找水的来源、水阀的位置,并关掉水阀疏通下水道。

3.8.3 观察附近的电制,如有浸水应立即切断电源,以防电伤人。

3.9 防台风的实施措施

3.9.1 接到台风信息时应检查紧急应用工具,并确定其性能是否良好。

3.9.2 将防风通报及注意事项张贴于大堂。

3.9.3 检查天台的沟渠,、地漏是否畅通。

3.9.4 对阳台置有花盆及物体杂物而有危险性的加固或移至隐蔽处。

3.9.5 加强重点部位的巡查工作。

3.10 防止公众之间意外伤害措施

3.10.1 不准在公共区域乱倒垃圾和泼污水、扔脏物,不准在路边绿化大小便及乱扔果皮纸屑。

3.10.2 不准在门岗公共通道设置香炉、焚烧物品。

3.10.3 不准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嬉闹、做危险动作(如滑板车、溜冰等)、危险游戏(如投物品、玩子弹枪等)。

3.10.4 不准占有堵塞公共通道,或在小区内乱停车辆和在停车场内加过油及维修车辆。

3.10.5 不准饲养大型危险性宠物和在不允许的时间段携宠物乘坐电梯。

3.10.6 不准小孩在游泳池、坑道等有潜在危险处玩耍,避免事故发生。

3.10.7 不准挪用、损坏消防、供电、供水、通信等公用设备设施。

3.11 公共设施意外伤害措施

3.11.1 非暴力性接触易触电的部位必须设置'有电危险'警示标识,8岁以下小孩不准接触。

3.11.2 低矮(1.8米以下)易撞的部位必须设置'小心碰头'的警示标识。

3.11.3 地面湿滑的部位必须设置'小心地滑'警示标识。

3.11.4 幼儿园、小学、儿

童游乐场所等不得有低矮(1米以下)的尖锐物体外露。

3.11.5 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入内'的警示标识。

3.11.6 各种设备应悬挂运行状态显示标识牌。

3.11.7 在相关位置设置方便客户的指示,如:出入口道路、楼座号、楼层号、电梯号、经营服务项目等标识。

3.11.8 禁止攀爬栏杆、围墙、外阳台、花坊等危险动作。

3.11.9 对各楼的窗外、阳台放置的花盆或超出栏杆的物体应及时通知住户纠正,防止事故的发生并做好解释。

3.11.10 巡逻保安要巡视居住区内的高空抛物恶劣行为,一旦发现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

3.11.11 检查大堂、地库顶部悬挂物是否松动、脱落,防止伤人伤车的事故发生。

3.12 对溺水人员的施救措施

3.12.1 提醒住户不要带小孩去泳池成人区戏水。

3.12.2 严禁无大人陪同的小孩私自戏水。

3.12.3 严禁客户在泳池非开放时间内玩耍。

3.12.4 对于溺水人员立即通知救生员进行人工呼吸,并送医院抢救。

4、相关记录

《工作日志》(资料保存一年)

5、参阅文件、资料

第4篇 燃气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规程

1 目的

为了使各子公司的燃气生产设施在安全、可靠的状态下,长周期、高效运行,对燃气生产设施实施有效控制,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子公司生产过程中所有燃气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3 术语

3.1.1特种设备:指涉及安全生产、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3.1.2 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安全联锁装置等。

4控制程序

各子公司在燃气生产设施建设、使用、维护、保养等操作和管理过程中,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严格执行营运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总工办等相关部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4.1燃气生产设施的建设

4.1.1燃气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1.2公司建设燃气生产设施,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骏工验收六个阶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4.1.3燃气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4.1.4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4.2 设备采购

4.2.1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设施严格按严格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采购。

4.2.2新增、更新设备入厂,需进行验收工作:包括外观、出厂资料、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仪表等。

4.2.3新增、更新设备试车前应进行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仪表的校验,并进行风险分析,同时进行试车验收。

4.3 燃气生产设施的使用

4.3.1各子公司应建立公司燃气生产设施台帐并负责监督管理。

4.3.2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表)、液位计、安全联锁装置、可燃气体探测器、防雷、接地等安全设施的校验、检测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3.3可燃气体探测器及二次报警仪须保证处于灵敏、可靠的工作状态。可燃气体探测器每周进行试验一次,二次报警仪每天手动试验一次。

4.3.4安全设施检修后,不得随意拆除,必需完整恢复。

4.3.5生产场所根据设备工艺的不同,应分别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

4.3.6 特种设备严格按特种设备管理执行,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

4.3.7特种设备应按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验。

4.3.8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需经培训,考试合格并办理《特种作业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

4.3.9燃气加臭设施需保证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在燃气输入城市燃气管网前要确认已经加臭,否则不允许输入城市燃气管网。

1. 燃气加臭剂宜采用tht(四氢噻吩)。

2. 燃气加臭浓度应严格执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的有关规定。

3. 燃气加臭记录与运行记录一起装订后存档,燃气加臭记录保存一年。

4.4 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

4.4.1生产设施的维护保养,应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管理部《燃气设施抢修、抢险和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2)、《生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1)、《燃气设施拆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8)、《燃气设施带气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0)等进行管理。

4.4.2操作人员应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 (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 (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4.3操作人员必需做好下列工作:

1. 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启动、运行、停车。

2. 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4. 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现象。

4.4.4操作人员发现设备、管道有异常现象,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报主管领导。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要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4.4.5检维修人员,要明确分工,对生产设施做到:

1. 定时、定点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

2. 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3. 按质按量完成检维修任务。

4.4.6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将配套设施拆件使用。

4.4.7认真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记录中包括:检维修人员、验收人员、日期等。

5.相关文件

5.1《燃气设施抢修、抢险和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2)

5.2《生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1)

5.3《燃气设施拆除作业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8)

5.4《燃气设施带气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bhi-zd-aq-10)

5.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373号令)

5.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

第5篇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 加油操作规程

1、 加油机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 加油机操作人员进入操作现场,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不得穿化纤、毛料服装和使用该类物质的墩布,不得穿底部带有铁钉的鞋。

3、加油机起动计数器加零过程中,不得打开油枪开关。

4、加油理要做到精心操作,油枪要牢固地插入油箱的注油口,防止油的渗漏、溅洒。

5、加油员必须亲自操作加油机,不得折弯加油软管,不得将软管拉到极限位置。

6、加油过程中随时注意加油机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加油,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操作。

7、加油机不得带病运转,不得有跑、冒、滴、漏的现象。

8、发现或发生危及加油站安全的情况,应立即停止加油。

9、雷击天气应停止加油。

10、停止作业应关闭加油机,切断电源。

11、操作规程

(1) 准备:

a. 当车辆驶入站时,加油员应主动引导车辆进入加油位置。

b. 车辆停稳,发动机熄火后,加油员应主动将油箱盖打开,带锁的可等顾客开锁后再行打开。

c. 您好!请问加什么油加多少升同时将加油机泵码回零,并请顾客确认。

(2) 加油

定量加油:

a.根据顾客要求输入加油数据。

b.根据顾客要求的油品将对应的加油枪插入车辆油箱中,提示顾客确认无误后打开加油枪进行加油。

c.加油完毕,加油员须对照加油机(显示屏)的显示值,请顾客确认所加品种、数量无误后,方可收回油枪。

d.把油箱盖拧紧,关上油箱盖板。

非定量加油:

e.根据加油机(显示屏)的显示值,请顾客确认所加品种、数量无误后,方可收回油枪。

f.把油箱盖拧紧,关上油箱盖板。

(3) 结算

a.收取现金、加油票时,加油员必须当面唱票,并注意分辨真伪。发现假票立即没收,发现假钞应拒收,并及时报告站(班)长处理。

b.收取现金、加油票时必须按时找零。

c.收取定点加油记帐卡(单)。

(4) 清理

a.当加油、结算等程序完成后,使用文明用语,及时引导车辆离开加油岛。

b.当继续有车辆来站加油时,按上述程序进行加油操作。

c.当暂时无车辆来站加油时,应清理手中油票、现金、记帐卡(单),及时上缴收银台。做好加油机及加油岛区域卫生。

二、计量操作规程

(1)储油罐液位高度测量(人工测量)

a.停止使用与油罐相连的加油机,抄写停机时累计泵码数。

b.卸油后,待稳油15min后方可计量。

c.将量油尺尺带用棉纱擦净。

d.从固定测量点将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铊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e.当量油尺铊接近罐底时(约20cm)应放慢速度,不得冲击罐底。

f.手感尺铊触底,就迅速将尺垂直向上提起,避免倾斜摆动,使液面发生波动。

g.卷尺提起后,应迅速观察油面浸湿线高度,读出油面高度;先读小数,后读大数,读数时尺带不应平放或倒放,以防油面变化。

h.测量结果应精确到毫米,每次测量至少两次,两次相差不大于1mm,取小的读数,超过时应重测。

i.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量表中。

(2)油罐车液面高度测量(人工测量)

a.用于人工计量的停车场地,必须坚实平整,坡不大于0.5度。

b.油面平稳后再进行计量。

c.具体计量程序同储油缺罐液面高度测量。

(3)储油罐罐底水高测量

a.水的高度不超过300mm时应使用检水尺;水的高度超过300mm时应使用量油尺。

b.测量时,在量油尺或检水尺上涂抹一层薄的试水膏。

c.从固定测量点将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铊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d.尺铊或检水尺触底时,应静置3~5s后提尺。

e.卷尺提起后,应迅速读取试水膏变色处的毫米读数;读取时检水尺不应平放或侧置。

f.遇水、油界面不清晰、不平直,应重新按程序测量。

g.水高超出50mm,应及时报告站长,分析原因并进行处理。

h.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4)油品温度测量

a.温度测量应在油品高度测量之后进行。

b.测量时将温度计装入保温盒。

c.将温度计置于油面高度的1/2处测量油温,浸没时间不少于5min。

d.提取温度计时要迅速,温度计离开油点到读数时的时间不应超过10s;读数时应使温度计垂直,不让盒内液体洒出,视线应垂直于温度计,先读大数。

e.使用分度值为0.5摄示度的温度计,应估读到0.1摄示度;使用分度值为1摄示度的温度计,应估读到0.2摄示度。

f.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5)油品密度测量(密度计法)

a.从油罐采取油样,将油样沿量筒内壁倒入量筒,量筒应放在没有气流的地方,并保持平稳。

b.将干燥的密度计小心放入搅拌均匀的量筒风油样中,操作时注意液面以上的密度计杆管浸湿不得超过两个最小分度值。

c.待密度计稳定后按弯月面上缘读数,读数时必须注意密度计不得与量筒内壁接触,眼睛要与弯月面上缘成同一水平线,并估计密度计读数至0.0001g/cm3 。

d.测量油样的温度。

e.测量完毕,将油样倒回油罐,收好计量器具。

f.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三、卸油操作规程

(1)准备

a.送油罐车时站后,卸油员立即检查油罐车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引导罐车至计量场地。

b.连接静电接地线,按规定备好消防器村,将罐静置15min经计量后准备接卸。

(2)验收

a.卸油员会同驾驶员核对罐车油品交运单记载的品种、数量,检查确认罐车铅封是否完好。

b.卸油员登上罐车用玻璃试管抽样进行外观(颜色、气味等)检查,如油品质量有异常,应报告站长,拒绝接卸。

c.测量油高、水高,计算油品数量。超过定额损耗,但在规定的0.2%互不找补幅度内,可直接接卸;超过定额损耗,又超过互不找补幅度,应报告站长,通知发货油库派计量员共同复测,复测结果记录在案,油品应予接卸,超耗待行处理。

d.逐项填写进站油品核对单,由驾驶员、卸油员双方签字确认实收数量。

(3)卸油

a.核对卸油罐与罐车所装品种是否相符。

b.通过液位计或人工计量检测确认卸油罐的空容量,防止跑、冒油事故的发生。

c.按工艺流程要求连接卸油管,做到接头结合紧密,卸油管自然弯曲。

d.检查确认油罐计量孔密闭良好。

e.司机缓慢开启罐车卸油阀,卸油员集中监视、观察卸油管线、相关闸阀、过滤器等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同时,罐车司机不得远离现场。

f.卸油完毕,卸油员登上罐车确认油品卸净。关好闸阀,拆卸卸油管,盖严罐口处的卸油帽,收回静电导线。

g.引导油罐车离站。

(4)卸后工作

a.待罐内油面静止平稳后,通知加油员开机加油。

b.将消防器材放回原位,整理好现场。

c.根据进站油品核对单及油品交运单,填写进货验收登记表分罐保管帐。

遇雷雨或高温情况禁止卸油。

四、 开票规程

(1) 销售

a. 使用文明用语,询问顾客要求,主动向顾客介绍商品性能、价格。

b. 整装油品销售:提示客户确认品种、规格、数量、确认包装是否完好。

c. 加油票销售:提示客户确认品种、复合数量。

d. 记帐卡销售:事先由主管公司(或加油站)与购油单位签定供销合同;根据合同按购油单位开立记帐卡(单)并留存单样;建立记帐卡单位档案,将记帐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车号存档;将记帐卡(单),按油品编码进行分类保存。

(2) 收款

a. 收取现金与加油结算现金收取相同。

b. 收取支票时,查验支票无折损,印鉴清晰齐全,日期、用途无涂改后,登记持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当面填写支票,待款到帐后付油(或油票)。

(3) 开发票

a. 根据客户购油数量、金额开据发票。

b. 根据加油员提供的加油数量开据发票。

c. 当加油员提供加油金额时,须按单价转化为升数,并取整再开据发票。

d. 开据发票应项目齐全,无涂改现象。

e. 将发票联交给顾客,并文明送客。

(4) 结帐

a. 汇总当班所收现金、支票总额,与已开票总额相核对。

b. 汇总现金、支票、油票、记帐卡(单)等购油形式加的汽油、柴油数量,与泵码数相核对。

c. 汇总核对煤油、润滑油、润滑脂等石油产品及其他商品销售数量金额。

d. 依据开票及实际销售各类成品油的数量、金额编制当班销售成品油日报表及其他商品日报表。

五、 记帐规程

(1) 进货记帐

散装油品

a. 依据购进发票(或内部调拨单)的品种、数量登记商品进货明细表。

b. 依据油品交运单及计量结果填写加油站进油验收核对单。

c. 依据加油站进油验收核对单登记分罐保管和收、发、存日记帐。

整装油品及其他商品

a.依据购进发票(或内部调拨单)的品种数量登记商品进货明细表。

b.依据油品交运单及计量结果填写加油站进油验收核对单。

c.依据加油站进油验收核对单登记分罐保管和收、发、存日记帐。

(2)销售记帐

散装油品

a. 依据销售日报表散装油品的销售量、登记库存商品明细帐、油品保管帐、已售未提帐。

b. 依据销售日报表散装油品的销售量、登记收发存明细帐、分罐保管帐、已售未提帐。

整装油品

a. 依据销售日报表整装油品的销售量、登记库存商品明细帐、库存分类保管帐。

b. 依据销售日报表中其他商品的销售量,登记其他商品明细帐。

六、 加油机安全操作规程

1、 加油员在使用加油机前,应检查加油机运转是否正常及有无渗漏油品现象,并要保持加油机的整洁。

2、 无技术监督部门发放合格证的加油机,或计量器无技术监督部门铅封,或铅封不完整的加油机,不得给用户加油。

3、 加油员在启动加油机前,汽车必须灭火并打开油箱盖后方可启动加油机。

4、 加油机计数器回零后方可加油,加油中油枪不得交给顾客,由顾客自行加油。

5、 加油过程中,应注意加油机的工作状况,发现异常,应停机检查,清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6、 加油员加油时要精神集中,严防油品洒冒。

7、 操作加油机时要注意油枪轻拿轻放,加油胶管不得拆扭,或强行拉长,不得用油枪支撑身体,防止损坏设备。

8、 加油作业中,如遇有暴雨、雷电时应暂时停止作业。

七、 计量员岗位责任制

1、 计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加油站的安全经营。

2、 卸油作业时必须坚守岗位,防止跑冒油事故的发生。

3、 遇雷雨天气,应停止计量及卸油作业。

4、 卸油作业中,严禁用量油尺计量油罐。

5、 作业是严格遵守防爆防静电规定,上岗须按规定着装。爆炸危险区域严禁使用非防爆器具。

6、 熟悉本岗位防火要求及措施,做到“四懂四会”。

7、 严格执行交接班记录,做好现场交接和书面记录。

消防组织分工

指挥:**** ****

报警:**** **** ****

断电:****

扑救:在岗全体员工

重点部位负责人

油罐:**** **** 油机:**** ****

配电盘:**** 煤气灶:**** ****锅炉:****

第6篇 气体店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单位负责人职责:

(1)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经营活动;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经营管理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经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及时、如实报告经营安全事故。

2、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单位负责人做好本店安全管理。

(2)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3)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4)负责本单位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3、从业人员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严格遵守本单位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和安全培训;

(4)熟悉经营场所、工作岗位危险性和事故防范措施;

(5)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2、新员工应参加岗前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国家法定上岗资格;

4、应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三、防火、用火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严禁烟火,严禁吸烟和各种明火作业;

2、经营场所不得设有任何生活设施;

3、电线需用护套铜芯软线。严禁乱拉零时线,严禁使用超负荷电线。

4、严禁使用高功率电器

5、配备完好的灭火器材。

四、危险品小量存放制度

1、店面危险品存放量不得高于规定要求;

2、危险品远离明火、热源、氧化剂和氧化性酸类;

3、危险品不应紧靠紧贴电器、开关、插座等用电产品。

五、安全检查制度

经营单位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

1、店面是否超量储存;

2、消防器材是否有效;

3、电力布线和电气装置是否有隐患;

4、从业人员是否违章操作;

5、是否在店内违规分装稀释剂、油漆等;

6、是否严格禁烟禁火;

7、顾客是否进店抽烟;

8、店面周边是否有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

9、电线、插排、插座、开关等是否是三无产品;

10、其他

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经营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做好交接班工作;

2)做好当班的经营场所保洁工作;

3)在经营场所内安规范摆放危险化学品;

4)检查禁忌危险化学品是否混放,检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是否完好,发现禁忌物混放的或者包装物损坏的危险化学品应当立即处理;

5)处理包装物损坏的危险化学品时,应按介质要求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6)顾客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应当说清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防范措施知识;

7)向顾客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安全标签;

8)做好经营记录。

9)装卸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带手套等必须的劳保用品;

10)操作过程中,应当轻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

11)操作时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卸车现场远离热源和火源;

12)装卸人员禁止穿钉鞋,实瓶和空瓶应当分开存放;

13)气瓶不得在水泥地上滚动,禁止使用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

2、采购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向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向无证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2)下生产厂家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要危险化学品要粘贴安全标签;

3)要请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危险化学品。

第7篇 生产装置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第一节     预防中毒的技术措施

不论有毒物质以何种状态存在,若逸散到空气中(或与人体直接接触)并超过国家容许浓度,就会对人体产生毒害作用。所以,预防毒害的出发点是减少有毒物质来源,降低有毒物质在空气中的含量,以减少毒物与人体的接触机会。

一切预防尘毒危害技术措施的基本原则是:1.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数量;2.减少尘毒散发面积;3.减少尘毒物质的扩散动力;4.通风除尘、空气净化以减少空气中有害物质含量;5.减少操作人员在有尘毒环境中的暴露次数与暴露时间;6.加强个体保护(加强操作者呼吸器官、眼、口和皮肤的保护)。具体措施分术如下:

第一条、防毒的技术措施

1、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物质。

在化工生产中,使用无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以低毒物质代替高毒或剧毒物质则是从根本上消除有毒物质危害的有效措施。

例如以酒精甲苯或石油副产品抽余油代替苯作溶剂;以环已基环乙醇酮代替刺激性较大的环乙醇等,这些稀释料的毒性较所代替稀释料的毒性要小的多。

在防腐喷漆中,以云母氧化铁防锈底漆代替了大量含铅的经丹防锈底漆,从而消除了铅害。在镀钢、镀锌中以磷酸钠代替氰化物等。

2、采用安全的工艺路线。

采用安全的危害性小的工艺路线以代替危害性较大的工艺路线,也是防止毒物危害的根本措施。这种工艺路线的改变,包括原料路线的改变和工艺方法的改变,借以消除有毒原料和有毒副产物所带来的危害。

例如,在环氧乙烷生产中,以乙烯直接氧化制环氧乙烷代替了用乙烯、氯气和水生成氯乙醇进而同石灰乳反应生产环氧乙烷的方法。从而消除了有毒有害的原料氯和中间产物氯化氢的危害。

有些工艺改造,消除了副产物带来的危害,例如甲烷直接氯化制卤烃,常有副产氯化氢生产,若有氧化法代替直接氧化,就可去掉副产氯化氢气体的危害。

3、采用较安全的工艺条件。

在从事有毒物质的生产过程中,采用较安全的工艺条件(温度、压力),对于预防有毒物质危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降低生产过程或操作环境的温度会降低有毒物质的蒸发量,若降低系统压力或形成负压则会降低有毒物质的扩散逃逸能力,进而减少物质的蒸发量。在生产中有毒物料的储存、运输、包装以及有毒气体的发生装置,均可采用这类措施。

4、以机械化、自动化代替笨重的手工操作,不仅减少工人的劳动强度,而且减少了工人与有毒物质的接触机会,减少了毒物对人体的危害。

例如:以泵、压缩机、皮带、链头等机械输送代替人工搬运;以破碎机、球磨机等机械设备代替人工破碎、研磨;以各种机械搅拌代替人工搅拌以及机械化包装代替人工包装等等。

机械化是自动化的前提,在手工操作实现机械化的基础上,进而实现自动化,使工人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得到更进一步的解放,并为劳动条件的改善打下良好的基础。

包装自动流水作业线可以解决曲折、低效率的运输路线和运输方法,降低室温可以减少农药的挥发,改善环境,对于包装过程中瓶子破损,洒漏出来的液体农药可以集中过滤处理,不仅减少了室内空气中毒物的含量,而且可以减少水的污染。

5、以密闭、隔离操作式代替敞开式操作。

在化工生产中,敞开式加料、搅拌、反应测温、取样、出料以及有害物质敞露存放等等过程中,均会造成大量有毒物质散发、外逸、毒化操作环境并危害人体。

对于能散发出来的大量有害物质的操作过程,采取密闭的方法,减少有害物质的扩散是十分有效的。如,有害物质的密闭输送;化学反应在密闭容器中进行;反应的密闭加料、密闭出料过程中的密闭取样等均可大大减少有害物质的扩散。

在密闭过程中,一方面是将散发有害物质的设备安全密封起来,一方面只是将散发源密闭。在生产过程和设备密闭有困难的情况下,可在操作方便的地方设一个封闭性较好的小室,操作者可在里面进行隔离操作。也可将整个生产过程与操作者隔离。从而使操作者减少与有害物质的接触机会。

6、以连续化代替间歇式操作。

生产过程的连续化不但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同时也简化了操作程序,为反应物料的密闭创造了条件,对防止有害物质泄漏,减少厂房空气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间歇操作、生产间断进行,需要经常的配料加料,频繁地进行调节、分离、干燥除料、粉碎和包装,几乎所有的单元操作都要靠人工进行,反应设备时而敞开时而密闭或者无法密闭,尤其对危险性较大和使用大量有毒物质的工艺过程,使操作人员接触毒物的机会增多,并且间歇操作增加了劳动强度。

若以连续化操作代替间歇操作,就消除了上述弊端,如采用板框式压滤机进行物料过滤就是一种间歇操作,每压滤一次物料工人就得拆一次滤板、滤框以及清理安放滤布等,直接接触大量物料并消耗了大量体力,若采用连续操作的真空吸滤机,操作人员只需观察吸滤机运转情况,调整真空度就可以了。

7、采用新的生产技术。

在生产过程中不断研究,采用新技术以消除尘毒物质对人体的危害。例如,采用电泳涂漆、表电喷漆代替手工喷漆,避免苯中毒。采用无氰电镀法防止氰化物的中毒,采用硅整流代替汞整流,以金属阳极代替汞银电解消除汞害等。

电子计算机的应用,使生产在连续化、自动化的基础上实现了全过程的程序控制,减少了毒物对人体的危害。

此外,在生产装置设计中,考虑有毒区域和无毒区域的隔离;缩短流程,减少管通,阀门(加料、出料阀、放空阀、取样阀)法兰连接。

管道、设备采用化学方法进行预膜处理,在其内部形成一层化学薄膜以防腐蚀泄漏。还可以在管道、设备的物料中加入一种对物料性质没有影响的增加剂,使其在泄漏处与空气接触自行固化而堵塞泄漏处。

不断研究改进设备密封形式,研制采用耐高温(低温)、耐腐蚀、耐磨的新型增料和垫片,不断提高设备设计制造水平,改善设备连接处的严密性,以及机械(端面)密封、粉料封闭、液封、气流密封技术的采用均可防止有害物质的扩散。

此外,设备严格按计划检修,加强设备维护管理,杜绝跑、冒、滴、漏,是减少毒物危害十分重要的管理措施。

第二节  安全操作规程

应按制度汇编中《装置停工安全制度》《装置检修安全制度》《装置开工安全制度》的规定执行。

1、取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应积极配合化验人员取样,认真检查所取样品与取样瓶、袋是否相对应,为保证样品的准确性,应按规定对取样瓶、袋进行置换。

1.2取气体样时,要站在上风向,先向外喷两次,放尽所存残液和气体。

1.3取汽油、柴油等轻质油品时,取样阀开度不宜过大,并将取样口没入液体中,以免液体飞溅,防止流速过快,产生静电积聚。

第8篇 工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一)必须严格执行产品的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规程。

(二)改变或修正工艺技术指标,生产、技术部门必须编制工艺技术指标变更通知单(包括安全注意事项),并以书面形式下达。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

(三)安全附件和联锁装置不得随便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准随意切断。

(四)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到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五)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六)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应先处理后报告(包括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

(七)在工艺过程或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

(八)正常生产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检查并确认水、电、气符合生产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齐备、合格后,严格按配方的工艺要求投料。

(九)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开车现场。

(十)生产过程中要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之间的联络,严格按配方的工艺要求进行。

(十一)运行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终止运行,严禁强行运行。

(十二)正常停车按岗位操作规程执行,并严格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

(十二)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先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避免人员伤亡,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十三)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

(十四)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同时迅速通知相关岗位采取措施,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第9篇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程制度

物业区域消防安全管理规程(详细版)

1 目的

规范消防管理工作,保证小区公共财产和生命财产安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嘉园物业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职责

3.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

3.2中控室值班员负责各种消防应急事故的组织抢险工作。

3.3安管主管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3.4安管员负责日常消防巡视检查工作。

3.5管理处主任对消防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4工作流程

4.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1.1管理处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工作由安管部负责,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2管理处内部的消防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设备类的培训由工程维修部组织,消防知识培训由安管部组织,做好相关记录存档。

4.1.3新进员工在上岗一个月内应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和小区消防概况培训。

4.2防火巡查、检查

4. 2.1中控值班员、安管员在执行日常巡查时,必须按以下的防火巡查、检查内容执行。

4. 2.2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4. 2.3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4. 2.4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 2.5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4. 2.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 2.7施工、装修现场人员的消防防范意识。

4. 2.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4. 2.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4. 2.10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4. 2.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4.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4. 3.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2工程维修部负责设备房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

4. 3.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见)。

4. 3.4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4消防控制室值班

4. 4.1工程维修部中控室是小区的消防总值班,负责实行24小时消防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4. 4.2接到报警信号必须立即调配人员到现场核实,并跟踪核实现场。

4. 4.3中控室值班员接到并确认是有效的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应迅速组织力量奔赴现场,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4. 4.4中控值班员发现任何消防问题及处理经过均必须做好记录,属无法处理的故障应立即申报保养单位维修,不得延误。

4. 4.5工程维修部在进行消防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及检测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

4. 4.6消防值班员在接班员未到前,不得离岗,并及时上报工程维修部主管。

4. 4.7交接班必须对消防报警或消防故障进行逐项交接,接班员要求协助处理消防问题时,值班员必须在问题处理完毕后才能离岗。

4. 4.8工程维修部主管每周必须检查一次消防设施、设备的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跟踪、落实。

4.5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管理

4.5.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4.5.2安管部负责灭火器、消火栓箱的维护管理。

4.5.3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综合管理。

4.5.4安管部负责每年两次对办公区业主/用户室内消防安全检查,工程维修部配合实施。

4.5.5安管部负责检查消防通道、灭火器、消火栓,工程维修部负责检查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灯具、报警系统及消防阀门灯、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检查结果由安管部汇总,以通知形式发给各检查单位,管理处留存复印件。

4.6消防栓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安管部负责消防栓箱的检查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标准及记录见《消火栓检查记录表》,在已检查的消火栓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2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消火栓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消火栓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3消火栓系统的维护保养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消火栓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4消火栓系统的放水试验工作由工程维修部组织,安管部配合,防水试验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密度为每2层各抽查一个,每季度抽查位置不能相同,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5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6.1工程维修部负责喷淋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6.2工程维修部负责每月一次的喷淋系统管网阀门检查及喷淋泵的试运行工作,喷淋泵每次试运行时间不少于3分钟,将阀门的检查情况及消火栓泵的试运行情况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6.3喷淋系统阀门维护保养每季度进行一次,记录在《阀门检查保养记录表》,喷淋泵、电动机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分别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水泵维护保养记录表》,喷淋泵控制柜的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两次。

4.6.6.4喷淋系统的放水试验由工程维修部负责,防水试验每月进行一次,单月抽查单数楼层,双月抽查双数楼层,放水试验时应检查喷淋末端压力表是否正常,试验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6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7.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测试工作,维护保养由外委公司进行。

4.6.7.2工程维修部负责监督外委公司对消防报警系统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7.3消防报警系统的测试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测试要求4个回路,每个回路至少抽查两个终端,分布:地下室一个,设备房一个、手动报警器一个,防火卷帘一个,办公区1个,公共区域一个,随意抽查2个,每月抽查位置轮换进行,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7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8.1工程维修部负责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8.2气体灭火系统所有控制柜每季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记录在《消防报警系统维护保养记录表》。

4.6.8.3气体灭火系统的测试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测试要求每个安装气体灭火终端的房间至少抽查一个终端(特别注意,测试前必须确认气瓶的动作装置已断开,以免气体误喷,造成事故)。

4.6.8灭火器的检查

4.6.9.1安管部负责公共区域灭火器的检查,设备房灭火器由工程维修部协助进行。

4.6.9.2灭火器的更换工作由安管部负责,灭火器的检查结果由安管部存档,记录在《灭火器检查记录表》。

4.6.9.3在灭火器箱上粘贴检查'封条'。

4.6.9消防广播系统(含消防电话)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0.1工程维修部负责消防广播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0.2消防广播系统每月测试一次,测试时播放背景音乐,值班员小区范围内巡视一周,确认消防广播系统完好,如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4.6.10.3测试结果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6.10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1.1工程维修部负责防火卷帘门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1.2防火卷帘门的检查、测试每月进行一次,测试以抽查方式进行,每次抽查个数不少于三个,抽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安排检修。

4.6.11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

4.6.12.1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检查、维护保养、测试工作。

4.6.12.2工程维修部负责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控制柜的保

养,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

4.6.12.3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电动机的保养,每年进行一次,记录在《电动机维护保养记录表》。

4.6.12.4正压送风系统、防排烟系统的测试每月进行一次,记录在《消防试验记录表》。

4.7火灾隐患整改

4.7.1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及时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7.2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记录在通知上,确认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将通知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8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和组织管理

4.10.1管理处主任为小区防火责任人,与工程维修部、安管部、客服中心主管、安管队长组成小区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在市消防机构及管理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各种消防事故的应急处理。

4.10.2中控室值班员为小区的专职消防值班员,负责具体处理各种消防应急事故,在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未到前,负责充当小区消防事故处理的现场临时总指挥。

4.10.3安管部负责联系小区各住户,确定各单位的消防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名单。

4.10.4管理处所有成员都是小区的义务消防员,发生任何消防紧急事故,接到消防事故应急指挥小组指令,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共同保证小区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0.5管理处义务消防员在消防应急事故情况下的分工,工程维修部主要负责设备的操作、报警及扑灭火灾的组织工作,安管队主要负责现场的抢险和火灾扑灭,客服中心主要负责后勤保障,协助工程维修部做好联系工作和协助安管队维持小区的管理秩序。

4.10.6消防紧急情况下,各单位的义务消防员应服从小区管理处的统一调度,协助进行火灾现场的抢险和扑灭工作。

4.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4.1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见《灭火应急预案》。

4.11.2消防演习一年进行一次。

4.10消防安全管理

4.12.1管理处全体人员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4.12.2管理处主任负责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指示和监督安管部开展防火宣传工作,普及小区办公人员的消防知识。

4.12.3中控室值班员、安管员必须把防火安全检查纳入正常的巡视检查工作范围,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各自的值班记录,发现消防违章报安管部,由安管部发放书面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4.12.4安管部发放的书面整改通知必须注明整改事项和期限,到期应组织复查,复查结果直接记录在通知上,确认整改完毕后送管理处存档备案。

4.12.5工程维修部负责组织实施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系统测试工作,保证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12.6安管部负责消火栓箱、灭火器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的组织工作。

4.12.7安管队负责安全防火通道的检查工作,要保持消防通道时刻畅通。

4.12.8管理处负责消防设施、器材、设备的检查、维护、测试记录及整改通知的保存工作。

4.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4.13.1小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发电机房、发电机柴油机房、配电房、电梯机房、空调机房、中控值班室、高压配电房、通讯机房、停车场、配餐室、住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

4.13.2重点部位的巡查:除业主/用户单位的机房、资料室(档案室)外,其它重点部位的巡查由管理处进行,每天最少一次,安管部负责停车场、配餐室的巡查,其余重点部位由工程维修部负责。

4.13.3巡查人员发现重点部位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上报,由工程维修部、安管部拟定解决方案,报管理处主任批准后立即实施,申报及处理过程的相关记录由管理处存档。

4.13.4重点部位的巡查要点

4.13.4.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13.4.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13.4.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13.4.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4.13.4.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4.13.4.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13.4.7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4.13.4.8发现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4.12消防档案的建立

4.14.1小区基本情况和消防重点部位情况。

4.14.2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4.14.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14.4消防安全制度。

4.14.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4.14.6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4.13消防设施停用管理

4.15.1小区消防设施停用必须办理停用审批手续,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后,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允许短时间停用。

4.15.2因装修、扩建、改建工程原因进行的消防设施停用,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市消防部门批准的《许可证》,现场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后,管理处方受理停用审批手续。

4.15.3喷淋水、消火栓水的停用填写《消防水停用审批表》,经管理处审批后由工程维修部值班员按制度的时间操作。

4.15.4其余设施的停用,施工、装修单位出具书面申请,经管理处审批后执行。

4.14消防设施监督检查制度

4.16.1按照国家《消防法》、地方各级政府和消防监督机关颁布的实施细则对消防设施检查。

4.16.2实行四级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分别以定期抽查和分片、分区包干方式进行。

4.16.3主任不定期抽查,主要查规范、查操作、查完好率。

4.16.4工程维修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维修保养、测试工作情况。

4.16.5安管部主管每月抽查,主要查安管员的消防巡视记录。

4.16.6安管队长每月对小区公共区域做全面的消防安全巡视检查。

4.16.7安管员日常检查,对消火栓、灭火器、消防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进行检查。

4.16.8办公区域业主/用户存在的消防隐患,安管部应及时发出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夜间值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值班人除作好值班记录外,还应保持冷静,果断处理,同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险隐患,避免发生火警、火灾事故,确保小区的消防安全。

第10篇 钻井队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结合“三会”精神,强调以“强三基,反三违,除隐患”为主题的安全管理活动年,大力进行目标宣传,高度统一职工思想,制定本队奋斗目标,宣传贯彻各种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职工队伍平稳启动,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全年实现“三零一降”目标,成为总公司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为实现全年四万五千米任务的目标而奋斗。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机构:

组  长:胡殿成

副组长:杨世军 郭洪瑞

成  员;马伟军 周荣奎 高永强 刘学明 金城军 金城东

岳国忠

一、 安全设施管理

1、安全带配置4幅,井架2幅,钻台2幅,由井架工负责保养和管理;

2、井场消防器材的定期检查、保养由司机长负责,由司机负责日常保养;

3、防碰天车、刹车系统、死活绳头、死绳固定器、泥浆泵安全阀等关键要害部位的定期检查保养由机械工负责,日常管理保养由司钻负责;安全阀日常管理保养由副司钻负责;

4、钻台、机房、泵房、二层台栏杆及井架梯子的定期检查保养由钻台大班负责管理,日常检查保养由井架工负责保养和管理;

5、井场所有安全标志牌隔离带的定期检查管理由副队长负责管理,日常检查管理由场地工负责保养和管理;

二、安全资料管理

1、值班房各种交接班记录、班前班后会记录、hse检查记录由副队长负责管理收集;

2、hse计划书的编制,stop卡的运行、周分析和讲评由副队长负责管理;

3、hse周检查表的运行、上级部门检查提出的问题以及hse监督员下发的整改通知单,具体由副队长安排落实整改,及时反馈整改通知单;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持每星期一hse领导小组活一次,一口井坚持对在岗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单井进行一次安全总结。

2:坚持开好班前班后会,司钻要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副司钻认真强调安全工作,搞好hse讲话。

3: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检查交接班情况,杜绝走马观花,不仔细检查。

4:严禁非本岗位的人员操作,不许串岗、乱岗,当出现岗位缺少人员时,规定只能由上往下顶岗,不许由下往上顶岗,杜绝非本岗位人员操作。

5:上井人员必须做到“两穿两戴”,确保人身安全。

6:在岗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两个拒绝,一个杜绝”,保证安全生产。

7:水龙带,大门坡道,吊环必须栓好保险绳方可施工,设备所有传动部护罩,各高台栏杆必须齐全,否则不能开钻。

8:对电器设备不允许非岗位人员乱用,所有电路开关盖子齐全,线头包好,发电房,配电房,各电器设备要有接地线。

9:严格执行刹把持证操作制度及三条管理措施,加强刹把管理,杜绝顿溜钻及减少井下事故的发生。

10:严格执行“井场动火制度”和“冬季设备管理制度”及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其它各项管理制度。

11:严格执行“冬季安全生产十条措施”,保证人身,井下,设备的安全。

12:加强岗位练兵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他人的安全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13:坚持干部跟班制度和坚持干部查岗,严禁脱岗睡觉。

14:坚持干部查夜制度,严禁违反“三禁一反”制度。

四:安全生产措施:

1:上班人员必须做到两穿两戴,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钻台,机房,泵房及生产区禁止抽烟,违章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严禁酒后上岗,因喝酒或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罚款500--5000元,另外根据事故性质上报项目部处理。

3:冬季施工必须按规定操作,如发生冻结,解冻后方可下班,否则扣当班500元奖金,造成事故严肃处理。

4:所有设备的护罩,栏杆必须齐全。负责各路安装的班组必须认真负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完,不整改罚款500元。

5:必须装好防碰天车,司钻接班要认真检查各保险绳是否完好,不严格交接发生问题在岗人员负全部责任。

6:发生顿溜钻事故,根据处理难度扣罚责任人500~5000元。

7:大班人员对小班提出的问题(需要大班配合或小班无法解决的问题),大班不及时处理造成事故,对大班责任者罚款2000元,另外按事故性质进行处理。

8:因本违章操作或不穿戴劳保用具,造成自己受伤或他人受伤,工伤休息时间按病事假考勤,造成方要负全部责任。

9:对因脱岗,睡岗造成事故者和未造成事故者, 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根据事故性质作出处理。

10:井口工具无保险销,发现一次扣当班500元。

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油罐区,易燃区必须有“严禁烟火”的提示标语,用电必须采取防爆措施。

2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按hse钻井队消防器材配备标准配齐。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按标准进行检查。

4:由专人(大班司钻)负责管理消防器材,进行交接班检查,丢失损坏按价赔偿。

5:钻台,机房,泵房无油污,钻台上下及井口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6:各电器开关盖子齐全,按规定用保险丝,不允许有裸露线头,线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好。

7:井架,钻台照明灯必须防爆,井场用电必须和家用电分路控制。

8:油罐及输油管线不漏,罐区卫生清洁,不允许堆放杂物,严禁在井场范围内吸烟。

9:当动用明火时必须要向安全员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并采取必要安全动火措施方可使用,必须有专人吃灭火器在旁监护。

10:氧气乙炔的使用必须由持证人员动用,其他人员严禁挪用。

11:氧气、乙炔在使用时必须距明火点10米以上,氧气瓶、乙炔瓶相距10米以上,氧气瓶平放,乙炔瓶直立;氧气瓶、乙炔瓶安全护帽、防震圈齐全。

12:餐厅、宿舍也要配备1--2个8公斤灭火机。

六:防洪防汛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确保汛期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安全度汛,全队干部职工均为防洪防汛抢险突击队员,当班生产班组为值班班组,并有值班干部一名,负责险情发现,发出抢险信号(长鸣喇叭)。

2:听到抢险信号后,必须全员行动,统一指挥,不延误时间,对抱消极态度者事后要追究责任。

3:汛期全队干部职工没有特殊情况,尽量避免外出游玩,确有特殊情况,必须给队干部请假,否则按旷工对待,有其它意外事件发生后果自负。

4:所有在岗职工中午,下午必须在队,晚11:00必须回宿舍休息,并息灯。

5:必须备有300条以上的防洪草和足够的防洪消防工具。

6:井场及生活区要按地形挖好防洪防汛沟坝,确保安全度汛。

七、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1:起下钻作业前,必须检查防碰天车是否灵活好用,如有问题立即找有关人员解决,否则发生问题或事故司钻负全部责任。

2:油水分离器每20分钟活动放气一次,防止气路冻结开关失灵,气瓶压力低于5公斤/平方厘米时烧坏离合器,由机房看车人员负全部责任。

3:柴油机温度低于45 c前必须跑温。

4:用水冷却的设备,如水刹车,增压器,打水泵不用时,必须将水放干净,该用压缩空气吹的一定要吹,起动设备提前预热,工作未做到造成设备损坏按事故对待。

5:立管,水龙带,地面管线,泥浆泵停用时,要将泥浆吹净,否则不能交接班;管线安装时要有高度差,便于放净泥浆和油水。

6:指重表传压器要用毛毡包裹保温,保证灵活好用,下完钻开泵前要对循环系统压力表进行预热解冻方可开泵。

7:起钻前停泵后,场地工必须清除振动筛上泥浆。

8:要求高架油罐中的加热装置长时间供电,防止柴油结蜡造成停车。

9:冬季宿舍区严禁许使用电炉子,否则被查出一个电炉子对使用人罚款2000元,电热板上严禁烘烤任何物品。

10:宿舍区用电要使各线路负荷均匀,照明灯,电褥子必须做到人走电停,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否则引起火灾和伤人事故,是谁的宿舍自己负全部责任。

八、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发电房,配电室线路及照明设施必安装牢固,发电机及配电柜必须安接地线,各电器开关由各路使用岗位负责,必须做好安全工作。

2:发电房,配电室内严禁堆放杂物或易燃易爆物品,地板铺绝胶皮,保持清洁卫生。

3:供电线路均采用胶皮电缆,严禁供电线直接挂在设备或井架等金属物踢上,线路各连结处必须包扎良好,无裸露。

4:各防爆开关齐全,防水,防爆;电动机进出线连接牢固,接地良好。

5:发电工倒换发电机时,必须通知司钻和微机室,倒换时按操作规程进行,先断开各路分闸,再断开总闸,挂合时相反。

6:在使用不当1#柴油机节能发电时,发电工应特别注意电压变化,不正常时应及时断开总闸,没有特殊原因必须通知发电工断闸停电,再分离传动,严禁带负荷速,造成电压过低烧坏电器设备事故的发生。

九:井控安全管理制度

1. 井架工进入井控坐岗前应进行上岗前培训。

2. 起下钻时由地质工坐岗,其它时间由井架工坐岗。

3. 井控坐岗资料每隔15分钟填写一次,要求填写真实、全面。

4. 认真观察井口、泥浆槽和泥浆池液面,发现溢流、井漏及油气显示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司钻。

5. 起钻时2-3柱灌一次泥浆,观察泥浆灌入量与起出钻具体积是否相等。立足一次井控,使用专用灌浆管线。

6. 压井材料按工程设计准备够,要求石灰石粉4吨,重晶石6吨。

7. 加重配浆设备运转正常。

8. 成立专门的井控领导小组。

9. 严格执行井控九项管理制度。

10. 司钻接到溢流、油气侵情况后,应立即组织全班人员进行压井作业,并安排专人通知值班干部。

11. 在组织压井同时值班干部视情节及时通知队长或指导员,组织全队人员到位。压井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全力以赴,听从统一安排指挥。

井控制度处罚:

1. 井控坐岗资料填写不及时、不全,罚井架工500元。

2. 加重配浆设备运转不正常,罚泥浆班300元。

3. 起钻时不按要求连续灌浆,罚刹把操作者500元。

4. 井架工坐岗时不能及时、准确发现溢流并及时报告司钻,罚500元。

5. 司钻接到井架工报告后,不能正确判断井下情况,不组织班组人员及时压井,一次罚500元,若压井时间拖延过长,造成后面压井难度增大或重大事故,视其情况由队委会研究出相应的处罚方法。

6. 司钻接到通知后应安排专人通知泥浆,泥浆班接到通知后10分钟赶到现场组织压井,否则罚款500元。

7. 值班干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指挥压井,否则罚款1000元。

8. 司钻在组织压井的同时不安排专人通知值班干部,罚款500元。如造成后面压井施工难度增大或重大事故视其情况由队委会研究出相应的处罚方法。

9. 压井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全力以赴,对不服从指挥者罚款500元。

十:刹把管理制度及三条措施

十项制度:

1:各班扶钻人员必须经队委会研究指定,明确司钻,副司钻,井架工,指定的老职工及学习培养人员为扶钻人。

2:正副司钻无权将刹把交给非指定人员操作,否则发生事故由正副司钻负责。

3:井深超过1000米,学习人员严禁动刹把,由正副司钻亲自操作,井下情况复杂时由司钻或大班司钻亲自操作,不得转让。

4: 正副司钻扶钻或活动钻具时,钻台必须留守一人,负责和机泵房联系,配合操作者应付一些突发情况。

5:学习人员操作刹把时,正副司钻或师傅必须有一人留守钻台,负责人身,井下,设备的安全。

6:扶钻必须做到送钻均匀,平稳,压轮钻头钻压变化不得超过2吨,取芯钻头钻压变化不得超过1吨,钻头磨合,使用后期,起下钻,定向,扭方位,划眼等司钻必须亲自操作。

7:钻具在井下静止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钻具在井下时操作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刹把,井架起放由司钻和大班司钻亲自操作。

8:在正常钻进作业中,如需要检修设备停钻停泵,必须将钻具上提到安全井段,井下情况复杂时起出钻具,方可维修,同时要指定专人负责看管刹把及活动钻具。

9:操作刹把力求平稳,严格按规定操作,禁止重负荷调试刹把。

10:刹把交接必须交清井下钻具数,悬重,钻压,泵压,钻头工作时间。班与班交接必须是司钻亲自交接,班内交接只有正副司钻有权将刹把交给学习人员,学习人员无权将刹把交给其他人操作。

三 条 措 施:

1:当般干部发现有违反刹把管理制度的班组和个人,要立即制止并严肃处理,未造成事故由司钻做检察并罚款500元,造成事故者罚款司钻3000元,罚违章操作者2000元,还要上报工程项目部处理。

2:非指定人员操作刹把,被有关部门人员或队干部发现,对责任者罚款5000元,在班组内查清责任进行处理。

3:队委会指定人员操作刹把发生事故,根据事故性质处理并报工程项目部处理。

50138钻井队

2023年

第11篇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 管理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 管理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 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 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 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 控制程序

4.1 生产和使用

4.1.1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 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 安全技术措施

4.2.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 个人防护措施

4.3.1 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 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 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 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4.11 凡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4.12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 装卸运输

4.13.1 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4.13.2 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4.13.3 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洗,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4.13.4 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操作过程中注意下列事项:

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 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 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害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4.13.5 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4.13.6 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4.13.7 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物品”标志。

4.13.8 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4.14 报废处理

4.14.1 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进行下列处理:

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装容器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4.14.2 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14.3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14.4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5 相关制度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6.1 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表。

6.2 各归口部门管理台帐。

第12篇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一)单位主管设备安全负责人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 省、市 区有关部门关于起重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起重机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工作;

3、组织建立适合本单位特点的起重机管理体系;

4、组织制定并审批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审批本单位起重机选购及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6、经常深入使用现场,查看起重机使用状况;

7、组织起重机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二)管理部门负责人职责

1、在单位主管设备安全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起重机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

2、负责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3、审核本单位有关起重机的统计报表;

4、组织做好起重机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起重机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

5、抓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

6、根据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状,审定所编制的起重机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7、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起重机使用管理情况;

8、参加起重机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三)起重机操作人员职责

1、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其他事情;

2、认真执行起重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

3、精心操作,防止超载运行;

4、时刻注意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敏性和可靠性;

5、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6、认真监视仪器仪表,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7、认真做好所操作起重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8、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二、起重机维护保养制度

(一)起重机使用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坚持日常保养;

(二)起重机投产前,必须按照起重机的使用特点认真编制维护保养规程;

(三)开展“完好设备”及 无泄漏”等活动,提倡实行包日常维修和日常保养的双包贵任制;

(四)保持起重机整洁和生产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五)认真执行巡回检查 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损坏起重机安全附件;

(七)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反映;

(八)对停用和封存备用的起重机要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三、起重机事故报告制度

(一)起重机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起重机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还应直接报告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同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 时、分);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四)移动式起重机异地发生事故后,业主或聘用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并同时报告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监督部门。

(五)事故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告方式除电话报告外,还应以传真方式报告。

黄埔区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电话:82272400.传真:82272370。

四、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必须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注册登记,领取合格证,方可投入使用;其操作工必须经培训,考取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一)葫芦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不得超载进行吊装和侧向外吊作业;

2、不得将吊载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

4、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上描器冲撞;

5、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维护和调整制动器;

6、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横行与运行作业;

7、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的情况下,如吊拔埋置物及斜拉作业;

8、不得随意拆卸葫芦式起重机上任何安全装置;

9、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情况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损伤已达到报废标准等;

10、不得在捆绑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

11、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

12、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3、在狭窄的场所、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不宜盲目操作;

14、注意作业中应随时注意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

15、确认电开关按钮标记后再进行操作;

16、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状况,没有挂扯其它物体时,再按动电开关按钮;

17、发现起重机故障时,先切断总电源,再检查;

18、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载荷时,应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进行起升吊运;

19、重物下降至地面300毫米处时,应停车观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0、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葫芦式起重机,在吊具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证有不少于两圈的安全留数;

22、翻转吊载时,操作者必须站在翻转方向的反侧,确认翻转方向无人时,再进行操作;

23、为减小吊载的摆动与冲击,可以采取反向动作控制;

24、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并交给接班人。

(二)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在下列情况下,司机应发出警告信号:

(l)起重机起动后即将开动前;

(2)靠近同层其它起重机时;

(3)在起吊下降吊物时;

(4)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5)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

(6)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2、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

3、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物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4、操纵电磁吸盘或抓斗起重机时,禁止任何人员在移动吊物下面工作或通过,应划出危险区并立警示牌,以引起人们重视。

5、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l)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控不吊;

(7)光线阴暗视线不清不吊;

(8)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拽工件不吊;

(10)钢水包过满有洒落危险不吊。

6、起重机工作完毕后应遵守的规则:

(l)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等;

(2)将起重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沿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3)电磁吸盘和抓斗起重机,应将吸盘或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吊;

(4)所有控制器手相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反转断路,拉下保险柜刀开关,关闭司机室门后下车;

(5)露天工作的起重机的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6)司机下班时,应对桥式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并交给接班人。

(三)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作业前规则

按规定的检查项目、标准检查各系统的技术状况处于完好状态。

2、作业中规则

(1)按规定顺序操作各手柄、开关及按钮,注意观察各仪表及指示灯是否正常;

(2)待吊具闭(开)锁到位指示(灯亮)5秒后再操作起升手柄并用点动方式确认锁销与箱孔是否挂牢(脱开)后,方能逐渐加速起升;

(3)起吊要慢,落放要稳,小车运行应注意吊具或吊箱高度;大车运行应观察两侧跑道;

(4)严禁起吊箱在人或拖车司机室上方通过、停留;

(5)除司机室外,起重机上不准站人;

(6)六级以上(合六级)大风不准作业;

(7)严禁起重机牵引其它车辆及超负荷吊底;

(8)若突然断电或发现异常现象时,应将手柄回零位并及时通知维修部门检查、修复,不准擅自离开起重机;

(9)不准依靠限位开关控制或停止起重机各机构的动作。

3、作业后规则

(1)吊具提升到最高位置,各操作手柄回零位,关闭有关的控制电源及机构;

(2)轮胎下塞牢防风楔,冬季插好外接电源保证油机的预热;

(3)起重机不得停放在影响其它车辆的行车线上;

(4)关好起重机所有的门窗;

(5)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并交给接班人。

(四)装卸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规则

(1)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装卸桥各系统技术状况处于完好状态;

(2)上下机人员穿好绝缘鞋;

(3)上下机人员所带物品、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内背好,较重的物品、工具要用绳子提放,严禁抛投工具或物品;

(4)起重机在作业中,一切人员禁止上下机。

2、作业中规则

(1)按规定顺序操作各手柄,开关按钮和各机构,在放箱时,箱位就位后,打开吊具转锁开关,约五秒钟后再报转起升手柄,开始用点动方式,当转锁完全出孔后方能逐渐加速起升,吊箱反之;

(2)起吊箱要慢,落放箱要稳准;箱吊起后或吊具起升后,小车运行要注意高度以防止与其它障碍物相撞发生事故;

(3)严禁集装箱在人或拖车驾驶室上方通过或停留,同时跨度范围内不准行人或车辆停留;

(4)不准依靠限位开关停止各机构的运行;司机室内不准站人;

(5)作业中不准进行调整制动器和保养作业;

(6)不准用电阻烘烤物品,机械的运转部位,不准堆放杂物;

(7)作业中遇突然停电,应将手柄和开关按钮放回零位,司机坚守岗位不准擅自离开;

(8)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不准作业;

(9)无指挥信号 禁止作业和跑大车;

(10)听从指挥,操作中发现可疑情况和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

3、作业后规则

(1)小车停放在与通道对正位置,吊具提升到最高位,俯仰升起并挂好安全钩;

(2)各手柄、按钮、开关回零位,切断电源 ,夜间打开航空灯;

(3)离车前应做好清洁卫生 关好所有门窗,锁好司机室门、电梯门;

(4)夹紧夹轨器并放好防风楔,将车停在锚固坑处,做好防风措施;

(5)认真填好运行日志;

(6)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装卸桥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并交给接班人。

(五)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前检查

按规定项目、标准检查塔式起重机各系统技术状况处于完好状态.

2、作业操作要求

(1)必须严格掌握起重机规定的起重量,详细了解被吊物重量,不得超载作业;

(2)司机与信号指挥人员要密切配合,信号清楚后方可开始操作,各机构动作前先按电铃;

(3)严禁任何人员乘坐或利用起重机升降;

(4)操纵控制器要从零位开始操作,严禁越档操作;

(5)不论哪一部分在运转中变换时,首先将控制器扳回零位,待该传动停止后再开始逆向运转,禁止打反车操作;

(6)起重物上升时,钩头距臂杆端都不得小于1米;

(7)塔式起重机一般应设两名司机, 一名在司机室操作,另一名司机在地面监护;

(8)起重机运行时,禁止开到距端部2米以内的地方;

(9)塔式起重机起重臂每次变幅后,必须根据工作半径和重物重量,及时对超载限位装置的吨位进行调整;

(10)起重机升降重物时,起重管不得进行变幅操作,必须空载进行。变幅时也不能与其他三种动作(运行、旋转、起升)中任何一种动作同时进行;

(11)塔式起重机作业时,禁止斜拉重物或提升埋在地下的物件;

(12)被吊物的边缘距离高压线最外边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米;

(13)两台塔式起重机在同一条轨道上作业时,两机起重钩绳之间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

(14)工作中不允许任何人上下扶梯,严禁在工作中进行维护工作;

(15)工作中、休息或下班时,不得将起重物处于空中悬挂状态;

(16)作业中遇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等恶劣气候,应停止起吊作业,将臂杆降到安全位置,卡紧夹轨钳;

(17)夜班作业必须备有充足照明,指挥与司机应使用明显的旗语信号。

3、作业后要求

(1)工作完毕起重机应开到轨道中间停放,卡紧夹轨钳,吊钩升到距离臂端2-3米处,起重臂平行轨道方向;

(2)所有控制器在操作完毕后扳到零位,切断电源总开关;

(3)司机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并交给接班人;

(4)将司机室门窗关好,锁好后方可离开;

(5)电气失火时,禁止用水扑救,应用1211干粉灭火器或其它不导电物扑救;

(6)遇暴风天气时,塔式起重机要作加固措施,司机室上部主杆的四个耳环用钢丝绳拉缆风并固定在地面的地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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