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企业设备转运安全管理规程
1.值班房转运
值班房拖运时拖钩必须插好保险销,并有合格的保险绳套,人员不得乘坐在值班房内;摘、挂拖钩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操作人员手部严禁放入活动连接部位;转运过程中,车速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谨慎行驶,遇危险路段时,人员必须下车监护指挥。
2.连续油管作业设备转运
注入头、防喷器上下作业车时,作业车应停放于平整坚实路面上,两侧附近不得有沟渠;注入头、防喷器上下作业车必须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得站在作业车上;注入头转运过程中应用禁固装置与作业车连接固定。
3.接送班
接送班必须由值班干部押车;乘车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乘车规定,站稳抓牢,严禁在车上打闹;禁止人货混装;遇危险路段时,人员应下车步行;严禁随意搭车、扒车;车辆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
第2篇 工贸企业设备点检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点检前的安全要求
1、点检员在点检前,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摸底和分析, 认真检查工作区域的不安全因素,做到心中有数。
2、作业人员必须要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对防护 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要进行检查确认;高压绝缘用具还必须检查其 耐压试验周期,确定是否有效;保证作业中安全。
3、严格实行安全互保制度。一个人点检时必须要当班班长指定 一名班组人员同行组成互保对子;二人进行点检时,其中一人要把监护另外一人作为工作的第一位;三人以上点检时,必须指定专门的现 场监护人。
4、工器具必须放入皮夹或工具袋内,以防在高空作业时工器具 坠落伤人。
5、点检前,必须先对所触摸的可能带电部位进行验电;有漏电现象发生时,经专业人员处理恢复正常后才能进行点检作业。
(二)点检过程中要求
1、点检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作业方法、作业程序进行。在点检传动带、开式齿轮、砂轮、热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位时,要注意站立的位置、姿态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2、严禁点检作业人员从旋转设备或旋转机构的上方跨越。
3、检查压力机械的施压部件时,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点检起重机等运动设备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指定安全的位 置,不能随便走动,要绝对做到“车(设备)动人不动,人动车(设备) 不动” 。并由经过专门训练并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驾驶。
5、天车、双梁吊大车行走时严禁爬上小车顶部,以防被厂房顶部桁架撞伤,确实需要到小车顶部检查时,必须先将大车总电源开关断开。如果站在大车端梁上,必须扶好并防止被厂房立柱挤伤。
6、对机器设备和工具进行检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对出现危险、不安全因素的工作场所,要设立安全标志和明显的警告 牌。
7、位于高度超过 2 米的工作点,应按登高作业安全要求,穿戴 好必要的个人安全用品和用具。
8、确认点检的电气设备设有的可熔保险器或者自动开,需要接 触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先确认是否带电,是否采取了保护性接地或 者接零的措施。
9、检查用的手持灯具,其电压不能超过36伏特,在金属容器内或者潮湿场所不能超过12伏特。
10、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者粉尘的工作场所进行点检时,要使 用防爆型的点检设备。
11、点检电气设备时必须与运行值班(管理)人员协同进行。
12、点检低压配时需要操作人员或者维修人员协同进行。
13、在散放易燃、易爆物质的工作场所点检作业,要严禁烟火。
14、在发生强烈噪音或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者大量 粉尘等职业危害的场所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15、在接触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并且有烧伤危险的地点进行作业 时,要有酸碱烧伤的预防性措施。
16、点检其它辅助设备、设施时,也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防护措 施。
17、严格遵守《钳工安全操作规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8、点检或维护检修时,必须把工器具和物品放置在安全的位 置,作业完毕后不得遗留在现场。
19、上下楼梯时应注意脚下和检查鞋带,防止滑跌。
20、点检时候检查牵引链条、齿轮时禁止将头手伸入机壳内,防 止机械伤害。
21、跨域较大,比如斗式提升机、净化系统等设备,停机检修时应切断电源并在现场和主控室控制柜处悬挂警示牌, 现场指挥应指 定专人负责并佩戴明显标志,必要时还应配备对讲机以方便上下联 络;
22、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罐,管道,沾有可燃性气体和强腐蚀性溶液的设备进行点检、检修时,必须事先办理危险作业证后再进行检查,除掉有毒,有害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再进行工作。
(三)、 检修结束后,注意事项
1、对安全设施的恢复情况负责,必须保证各种防护罩、护栏,吊孔盖板等复位完好,试车时要与岗位、检修方共同摘牌确认安全后试车。在转动机械启动时人员应站在轴向位置方向,以防止转动部分飞出伤人。
2、试车时现场指挥负责人应确认机器内没有遗留物且所有人员都站 在安全区域后方能启动设备,禁止在主控室启动。
第3篇 化工企业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
一、定义
设备: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管道、容器以及、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
二、检修前的准备
1.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2.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3.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4.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5.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三、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1.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内容
(1)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
(2)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
(3)检修作业过程中个体防护用具和用品的正确佩带和使用。
(4)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四、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3.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应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篦子、盖板等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5.对检修用的盲板逐个检查,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6.对检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必须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7.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须备有冲洗用水源。
8.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9.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10.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11.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五、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要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3.电气设备检修作业须遵守电气安全工作规定。
4.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
人要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必须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重新进入作业现场。
5.严禁涂改、转借《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6.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六、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3.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篦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恢复正常。
4.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5.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6.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部门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7.检修部门会同设备所在部门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七、《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公司设备部负责管理。
2.设备所在部门提出设备交出的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3.检修项目负责部门提出施工安全措施,并填写《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相关栏目。
4.设备所在部门、检修施工部门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
5.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进行终审审批。
6.检修项目负责部门应将办理好的《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自留一份后,交设备所在部门一份。
第4篇 工贸企业低压配电房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值班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系统的 各种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
2、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每天巡视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设备 异常及时检修,确保设备的运行正常。
3、配电房严禁外来人员入内,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
4、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配电房整洁,防止尘物污染及小动物进 入造成短路事故。除必要的配套工具外,配电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物品。
5、设备检修时必须断电操作,并确保在需停电检修设备的回路上有一个明 显的断开点;此外,在断开点上悬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标牌。
6、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并按照安全操作规程 进行作业,现场有专人监护,以防触电事故。
7、停(送)电操作程序:
(1)停电程序:断开低压侧各分路负荷开关和闸刀——断开低压侧总空气 开关——断开低压侧总刀开关。
(2)送电程序:与停电顺序相反。合上低压侧总刀开关——合上低压侧总 空气开关——合上各分路刀开关及负荷开关。
8、市电一发电转换操作程序:市电停电时,手动启动发电机,待电压稳 定后,逐级依次进行转换。市电恢复后,则依照与之相反的顺序进行转换电操 作。转换操作应参照“停送电操作顺序”进行。
9、装、拆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并接触牢固,拆时顺序相反。
10、配电板的刀闸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开。
11、配电房突然跳闸停电,没有查明故障原因之前,不准合闸送电。故障 排除后方能恢复供电,严禁强行送电。
第5篇 工贸企业制冷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制冷设备开机前要认真仔细查看上班记录,检查并确认各设备正常后方可启动运转。
二、制冷设备运转时,值班操作人员要随时观察各机器设备的运转参数(吸、排气压及温度、油压、油位、液位、电压、电流等)是否在正常标准范围内,并做到每2小时记录一次。
三、值班操作人员坚守岗位精心操作,对各设备要随时查看,坚持做到四勤 (勤听、勤看、勤摸、勤转〉,即勤听机器的运转声音,勤看设备的运转状态参数况,勤摸设备运转时的温度,勤转就是要多巡查各运转设备的运转参数状况。
四、值班操作人员要与生产车间和库管人员随时进行联系,要随掌握速冻间和冷藏库的进出货情况,以便根据热负荷的大小调整制冷机的台数和有关设备的开停及融霜等。
五、制冷机开机前要检查电源;检查机器周围有无障碍物并盘车三周;检查曲轴箱油位;检查有关阀门的开启状况,然后开启冷却水泵和蒸发冷水泵及风机,再启动制冷机运转,要注意油压比吸气压力高0.15mpa-0.25 mpa(1.5kg/2m2-2.5kg/cm2。
六、要注意蒸发式冷凝器保持足够的水位,保证水泵和风机能正常运转,高 压排汽压力不能超过1.45mpa(14.5kg/cm2),制冷机电流不能超过其额定电流。
七、值班操作人员要注意检查高压贮液器的液位保持在的范围内;低压循环桶的液位保持在浮球阀中心线位置(设备1/3一2/5处);中间冷却器液位置要保持在浮球阀中心线位置〔设备的1/3—1/2处〕,中间压力在0.35mpa以下。
八、值班操作人员在对速冻间和冷藏库进行融霜时,要先将需融霜的蒸发器 停止供液并将其原有液体抽回,调整好融霜阀门后,以0.6mpa(6kg/cm2)以内的热氨气体进行融霜,并注意在融霜前将排液桶内的压力先行降低至蒸发压力并 调整好有关阀门。
九、值班操作人员要定期对油氨分离器、中间却器、低压循环桶、高压贮 液器、排液桶等设备进行放油操作(一般每周放油一次);以提高制冷效果。
十、值班操作人员要定期将制冷系统中的空气(不凝结气体)排出,具体的操作方法是在制冷机停止运转后,蒸发冷的水泵和风机再继续运行30分钟后, 在蒸发冷进气管的最高位置上的放空阀处放出空气〔1分钟左右〕,以便使制冷系统更安全经济地运行。
十一、制冷机的曲轴箱要保持正常的油位,不允许缺油,所加入的冷冻机油要尽量使用同一品牌同一标号,不要随便将用过的旧油掺入新油使用,以防对机 器造成磨损。
十二、值班操作人员要根据速冻间和冷藏库的蒸发器的结霜状况,向领导建议融霜,由领导根据生产实际情况来确定融霜时间,冷藏库一般半年或一年融霜一次,速冻间视霜层厚度和生产状况确定是否融霜。
第6篇 煤炭企业设备管理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煤炭工业的发展,加强煤炭工业企业的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特制定《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 (以下简称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全国煤炭工业生产企业及其附属企业、煤炭基建施工企业和煤矿机械工业企业。中外合资煤矿企业、县级以下地方煤炭工业生产及有关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应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煤炭工业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企业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适时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第五条 煤炭工亚设召蕲由国家主管部门、省(区)煤炭公司(厅、局)和企业分级管理的原则。
国家主管部门在煤炭工业企业没备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本行业设备管理的规划和规章;
(二)组织行业的设备检修专业化协作;
(三)监督检武和组织协调本行业企业的设备管理工作;
(四)组织交流和推广没备管理的先进方法和检修新技术;
(五)组织设备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省(区)煤炭公司(厅、局)在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地区行业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本地区行业设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三)组织地区性行业设备检修专业化协作,推动检修社会化和通用配件商品化工作;
(四)组织本地区行业设备管理等方面的经验交流、职工的业务培训,为企业的设备管理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第六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设备属国家所有。管好、用好、维修好设备,适时改造更新,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证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是煤炭工业企业各级领导必须履行的职责。
煤炭工业企业(矿务局、建设公司、地质公司、煤矿机械厂、独立煤矿)局(厂、矿)长、经理的职责和企业的责任制中,应明确地把重视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的科学研究、积极采用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新成果、使设备保持完好状态和提高企业装备素质作为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企业承包经营及升级工作的考核标之一。
第七条 煤炭工业企业要积极采用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新成果,推行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维修方法和计算机辅助管理,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现代化水平。
第八条 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的范围主要是构成固定资产的生产、基建施工等设备,但对小型设备(生产企业12种、基建施工企业17种、见名词解释)由于量大面广、更换频繁,虽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也应建帐,妥善管理。
企业的生产、基建施工设备统一由设备管理部门管理。设备管理部门要参与设备的调研、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第九条 企业的生产基建施工设备的制造、检修和管理要逐步实行专业化、集中化和社会化。
第十条 国家主管煤炭公司(中国统配煤炭总公司、东北内蒙古煤炭工业联合公司、中国地方煤矿联合经营开发公司、以下同)和省(区)统配煤炭公司(厅、局)对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制订或审批本仃业,本地区或所属企业设备管理的规程、制度;
(二)负责所属企业没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三)组织所属企业设备维修和配件生产的专业化协作,协同地方有关部门推功检修社会化和通用配件商品化等工作;
(四)组织交流推广设备管理和维修的先进经验和新技术,为企业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五)负责引进国外技术装备的审查、报批工作;
(六)组织所属企业设备管理和维修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七)负责所属煤矿机械企业的精、大、稀设备的报废审批工作。
第十一条 企业(矿务局、建设公司、地质公司、煤矿机械厂、独立煤矿)领导(局、矿长、经理)在设备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企业生产设备管理全面负责。在任期内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与维修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程。根据企业经营方针、目标,对设备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和考核指标,并组织检查执行情况,协调横向关系;
(二)正确处理好生产与维修的关系,坚持
第7篇 某企业设备转运安全管理规程
1.值班房转运
值班房拖运时拖钩必须插好保险销,并有合格的保险绳套,人员不得乘坐在值班房内;摘、挂拖钩时必须有专人指挥,操作人员手部严禁放入活动连接部位;转运过程中,车速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谨慎行驶,遇危险路段时,人员必须下车监护指挥。
2.连续油管作业设备转运
注入头、防喷器上下作业车时,作业车应停放于平整坚实路面上,两侧附近不得有沟渠;注入头、防喷器上下作业车必须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不得站在作业车上;注入头转运过程中应用禁固装置与作业车连接固定。
3.接送班
接送班必须由值班干部押车;乘车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乘车规定,站稳抓牢,严禁在车上打闹;禁止人货混装;遇危险路段时,人员应下车步行;严禁随意搭车、扒车;车辆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
第8篇 工贸企业电气设备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工作正常推进,提高生产质量以及确保检修电工安全,特制定以下措施:
1.正常生产期间,检修电工,必须在大班之前下井检修。
2.检修前必须做到停电、验电、放电三项工作。电气设备外壳要有可靠的接地。
3.检修时必须挂牌检修“有人工作,严禁送电”。
4.检修时遇到问题必须合理处理,不能处理的必须上报区队领导。
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6..有权制止(除电工外)任何人操作电气设备。
7.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代班队长或区队领导汇报。
8.检修时必须仔细观察检修区域并进行敲帮问顶工作,确保检修区域安全。
9.检修电工严格执行煤矿供电的“十不准”。
10.检修电工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坚持。
11.加强日常维护和巡回检查提高检修质量。
12.定期进行预防性电气试验,完善保护装置。工作人员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第9篇 工贸企业井点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走了井点设备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井点设备操作。
2.主要内容
2.1操作前应先检查机械各部分是否有松脱现象,润滑池是否充足,并盘动 连轴器或皮带轮,如发现半轻半重现象,应立即修复。
2.2电源线路应架空,空气设备必须加辅助接地,并应检查保险丝是否符合 规定。
2.3冷却水箱内的冷却水必须加足,严禁使用污水。
2.4开动机器时应先开真空泵,待仪表指示达到要求真空度时,再开水泵抽 水,停机时先停真空泵,后停水泵。
2.5经常检查真空泵仪表位置是否正常,真空桶玻璃管内水位不得少于1/6, 离心泵出水应调节正常。
2.6电动机如发现高温或有异声时应及时停机检查。
2.7连桶水气分离器两桶之间的间门应关闭,玻璃管内如发现有水时应停止, 将水放尽。
2.8时刻注意电流表是否正常,如发现电流突然升高,应立刻停机修理,检查原因。
2.9多级水泵应由专人使用,专供冲井管时用水,并不得当抽水机使用,压力表不得超过0.54mpa,进水口严禁吸入污水及杂草。
2.10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作好当班记录。
第10篇 中小型机械企业常用设备气焊割安全操作规程
中小型机械企业常用设备气焊割安全操作规程
一、进行气焊割工作时应穿戴好防护服、防护鞋和防护镜,不得赤膊袒胸。
二、工作前应先检查气焊割工具、气管等是否安全可靠,检查氧气瓶、乙炔气瓶是否有超过额定压力负荷或泄漏现象,气瓶的压力表计是否准确,保险装置是否可靠,严禁使用超过检测保质期(三年一次)或有损伤后未经检测的气瓶。
三、气瓶不得置于高温(超过40℃)下暴晒,也不得置于距明火不足10米的环境旁,严禁在气瓶周围吸烟;气瓶在使用搬动过程中应轻搬轻放,不得受重力撞击;气瓶用后应关紧瓶阀,戴好保险帽;气瓶内的气体不能全部用尽,应保持一定的压力。
四、在进行气焊割操作时,输气管不得从尖锐快口物件上经过;不得用焊(割)枪作清除焊割渣和敲脱割件的锤子用。
五、不得对密封的或通气口过小的容器直接进行气焊割;不得对留有易燃、易爆残渣或残液的容器进行气焊割。
六、气焊割工应参加劳动安全部门组织的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持有效操作证上岗。
七、工作结束,应将气瓶和气焊割工具收藏于可关锁的场所,以免非专业操作人员接触。
第11篇 工贸企业钣金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冲切前要检查机器的启动、脚踏开关、按钮等部位是否灵活有效。
2.冲切是用右脚踩一下开关,平时脚一定要离开脚踏开关。
3.送料时要注意手的安全,禁止把手伸入模枪之间。
4.调整模具、清理废料、搞卫生及设备保养时必须停机。
5.操作时思想一定集中,严禁工作时开玩笑,拉家常等。
6.严禁两人同时操作一台设备。
7.冲床设备为特级安全设备,在生产过程中请注意。
7.1.在冲床设备生产工作当中,操作人员思想一定要集中,严禁在生产过程从事与生产无关的活动(如拉家常、聊天、打闹、开玩笑等)。
7.2.冲床设备在运动当中,操作人员严禁把手或工具伸入设备的模腔之间取拿工件或其它。
第12篇 石油化工企业设备管理规程
一、 设备动力管理责任制度
为加强企业对设备动力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实行综合管理,明确各有关部门和设备动力部门的职责范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厂长(经理)的主要职责
1.对全厂设备动力工作负全面责任。在任期内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设备动力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和有关规定。在经营责任制中,要制定设备动力工作的组织和经济措施,使工厂达到无泄漏标准和实现设备动力管理中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设备更新改造和实现措施、设备新度系数)。
2.协调好生产与维修、设备的经济与技术的关系,搞好设备动力的计划修理,组织好维修备件的生产和供应。生产中不允许拼设备。
3.厂长(经理)可以根据企业情况委托一名副厂长(副经理)负责处理以下设备动力工作。
(1)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的方针、政策、条例和目标,负责审定企业的设备动力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根据企业长远或年度经营方针、目标,提出对设备动力部门工作的要求和考核指标。
(3)审批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大修理工程、设备更新、设备动力方面的技措、零星购置和动力生产、平衡供应等项计划,以及审批设备动力方面的设备运行、维修、检验等技术规程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4)审查上报的设备动力工作报表、闲置设备的外调及主要设备的报废。
(5)负责设备动力系统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以及主要机具设备分配。
(6)组织开展全厂(矿)的设备检查、评比、总结和奖惩。
(7)负责设备安全运行,组织重大设备、动力事故的处理。
(8)组织或参加重点基建和技措工程的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
(二)企业设备动力管理部门的职责
1.公司(总厂、矿务局)设备动力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决定,总结推广有关设备管理的先进经验,组织上报各项报表等工作。
(2)负责全公司(总厂、矿务局)设备动力业务管理、设备更新及设备的技术改造和固定资产管理。统一平�,合理使用大修理费用及设备更新改造费用。
(3)组织、督促建立和健全设备的技术资料。建立各厂(矿)主要设备的台帐和设备卡片。做好设备技术状况分析和设备管理工作总结。
(4)督促下属厂(矿)贯彻执行设备动力方面的维护、检修、检验技术规程、管理制度、定额指标等。
(5)组织编制、审核年度大修理计划及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的综合平�和实施。
(6)组织好设备防腐蚀、润滑、锅炉、压力容器、水质处理等工作。开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应用和推广。推动设备的技术改造。
(7)对主要设备状况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参加重点基建、技措、安措项目的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
(8)组织编制、审定备品配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抓好备品配件的图纸资料、定额计划、质量管理工作。参与或组织备品配件订货加工计划的编制。指导所属厂做好备品配件的用、管、修、供工作。
(9)组织所属机械厂(机修分厂)加工的备品配件的计划制定、安排和平�。
(10)组织对蒸汽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电器、仪器仪表、继电保护、绝缘等定期检查检验工作。处理动力运行方式的重大变更,确保安全运行。
(11)对设备的重大事故及时组织参与分析调查,并组织抢修迅速恢复生产。
(12)组织对设备动力方面技术力量的培训,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2.厂(分厂、矿)设备动力科(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结合具体情况组织编制本厂(矿)的设备维护、检修、检验技术规程、定额指标及管理制度等,并上报各项报表。
(2)在上级设备动力部门的业务领导下,负责全厂(矿)设备动力的业务管理,设备的技术改造,固定资产的查定、使用、更新、迁移、报废。抓好设备的用、管、修等工作。
(3)组织建立和健全设备的技术资料,建立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学习推广设备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作好设备状况、技术经济分析和设备管理工作总结。
(4)组织编制、平衡、落实设备年、季、月检修计划、系统(装置)停车大修计划,并组织计划的实施,负责统一平�安排控制使用大修及设备更新费用。
(5)组织设备防腐蚀、密封、润滑及水质处理工作。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开展设备的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工作,以及审查设备改造的合理化建议等。
(6)组织对全厂(矿)设备状况定期检查、鉴定评级,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提高设备完好水平。
(7)组织主要设备的大修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并参加基建、技措、安措等项目的设计会审及竣工验收工作。
(8)组织编制、审定备品配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切实抓好备品配件的测绘、资料管理、定额计划、制造、定货、修旧利废及机械加工管理等工作。作好备品配件的统一管理,抓好用、管、修、供。
(9)组织对蒸汽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运输设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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