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交通大学教授岗位职责
职务教授
一般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
⒈完成学校规定基本工作量。
⒉每学年承担讲授主干基础课(面对本科生)教学80学时以上。
⒊三年内以主要作者(前三名)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五篇(含教学研究论文);或三年内编写、编着教材一部以上,且为教材主编或副主编。
⒋三年内至少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一项;或完成学校下达的重大教学改革任务。
⒌三年内参加(前二名)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一项;或横向课题经费累计到款5万元(不含硬件费)。
⒍每学年至少应具体指导青年教师(副高以下职务)1名以上,指导2名本科生毕业论文;三年内至少招收研究生2名。
⒎受聘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制度,履行上述职责,若有1/3以上时间不在校工作,学校将给予解聘。
⒏三年后经考核,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完成上述职责,学校将给予解聘。
具体岗位职责和三年工作任务:
职务副教授
⒈完成学校规定基本工作量。
⒉每学年承担讲授主干基础课(面对本科生)教学90学时以上。
⒊三年内以主要作者(前三名)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三篇(含教学研究论文);或三年内编写、编着教材一部以上。
⒋三年内至少参加(前三名)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一项;或以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学校下达的重大教学改革任务。
⒌三年内参加(前三名)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一项;或横向课题经费累计到款3万元(不含硬件费)。
⒍每学年指导1名以上本科生毕业论文;三年内至少招收研究生1名以上。
⒎受聘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制度,履行上述职责,若有1/3以上时间不在校工作,学校将给予解聘。
⒏三年后经考核,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完成上述职责,学校将给予解聘。
具体岗位职责和三年工作任务:
职务教授
⒈完成学校规定基本工作量。
⒉三年内至少以论文主要作者(前两名)在重要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六篇,其中至少四篇被sci或ei收录(人文、管理、思政、体育学科除外);或三年内至少主编一本专着或教材。
⒊每学年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授课教学工作量至少30学时,或每学期面向本科生或研究生开设10学时以上的学科前沿讲座。
⒋三年内主持国家级项目一项;或主持省部级项目两项;或横向课题经费累计到款25万元(不含硬件费)(人文、理学院由学院确定)。
⒌三年内至少指导研究生三名。
⒍必须履行有关学科建设与发展的义务。
⒎受聘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制度,履行上述职责,若有1/3以上时间不在校工作,学校将给予解聘。
⒏三年后经考核,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完成上述职责,学校将给予解聘。
具体岗位职责和三年工作任务:
职务副教授
⒈完成学校规定基本工作量。
⒉三年内至少以论文主要作者(前两名)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三篇,其中至少二篇被sci或ei收录(人文、管理、思政、体育学科除外);或三年内至少主编或副主编一本专着或教材。
⒊每学年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授课教学工作量至少40学时。
⒋三年内参加(前三名)一项国家级项目;或主持一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或横向课题经费累计到款15万元(不含硬件费)(人文、理学院由学院确定)。
⒌三年内至少指导或参加指导研究生二名。
⒍受聘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制度,履行上述职责,若有1/3以上时间不在校工作,学校将给予解聘。
⒎三年后经考核,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完成上述职责,学校将给予解聘。
具体岗位职责和三年工作任务:
第2篇 某交通大学教授岗位职责
职务教授
一般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
⒈完成学校规定基本工作量。
⒉每学年承担讲授主干基础课(面对本科生)教学80学时以上。
⒊三年内以主要作者(前三名)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五篇(含教学研究论文);或三年内编写、编着教材一部以上,且为教材主编或副主编。
⒋三年内至少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一项;或完成学校下达的重大教学改革任务。
⒌三年内参加(前二名)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一项;或横向课题经费累计到款5万元(不含硬件费)。
⒍每学年至少应具体指导青年教师(副高以下职务)1名以上,指导2名本科生毕业论文;三年内至少招收研究生2名。
⒎受聘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制度,履行上述职责,若有1/3以上时间不在校工作,学校将给予解聘。
⒏三年后经考核,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完成上述职责,学校将给予解聘。
具体岗位职责和三年工作任务:
职务副教授
⒈完成学校规定基本工作量。
⒉每学年承担讲授主干基础课(面对本科生)教学90学时以上。
⒊三年内以主要作者(前三名)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三篇(含教学研究论文);或三年内编写、编着教材一部以上。
⒋三年内至少参加(前三名)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一项;或以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学校下达的重大教学改革任务。
⒌三年内参加(前三名)省级以上科研项目一项;或横向课题经费累计到款3万元(不含硬件费)。
⒍每学年指导1名以上本科生毕业论文;三年内至少招收研究生1名以上。
⒎受聘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制度,履行上述职责,若有1/3以上时间不在校工作,学校将给予解聘。
⒏三年后经考核,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完成上述职责,学校将给予解聘。
具体岗位职责和三年工作任务:
职务教授
⒈完成学校规定基本工作量。
⒉三年内至少以论文主要作者(前两名)在重要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六篇,其中至少四篇被sci或ei收录(人文、管理、思政、体育学科除外);或三年内至少主编一本专着或教材。
⒊每学年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授课教学工作量至少30学时,或每学期面向本科生或研究生开设10学时以上的学科前沿讲座。
⒋三年内主持国家级项目一项;或主持省部级项目两项;或横向课题经费累计到款25万元(不含硬件费)(人文、理学院由学院确定)。
⒌三年内至少指导研究生三名。
⒍必须履行有关学科建设与发展的义务。
⒎受聘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制度,履行上述职责,若有1/3以上时间不在校工作,学校将给予解聘。
⒏三年后经考核,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完成上述职责,学校将给予解聘。
具体岗位职责和三年工作任务:
职务副教授
⒈完成学校规定基本工作量。
⒉三年内至少以论文主要作者(前两名)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三篇,其中至少二篇被sci或ei收录(人文、管理、思政、体育学科除外);或三年内至少主编或副主编一本专着或教材。
⒊每学年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授课教学工作量至少40学时。
⒋三年内参加(前三名)一项国家级项目;或主持一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或横向课题经费累计到款15万元(不含硬件费)(人文、理学院由学院确定)。
⒌三年内至少指导或参加指导研究生二名。
⒍受聘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制度,履行上述职责,若有1/3以上时间不在校工作,学校将给予解聘。
⒎三年后经考核,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完成上述职责,学校将给予解聘。
具体岗位职责和三年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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