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监察处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信息产业部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对全局实行国家行政法规范围内的行政监察工作。
2.监督检査省局机关各处室及其工作人员和省局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
3.制定本局廉政规定和措施,组织开展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教育。
4.受理对本局各部门、局属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检査本局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行政法规、公务员条例的案件。
5.根据监察、调查结果,向有关部门提出监察建议,并向被监察部门和有关人员作出监察决定。
6.依法保护本局行政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7.指导、协调本省通信行业的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8.完成驻部监察局和局党组交办的相关事宜。
第2篇 法规监察处岗位职责
1.组织起草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
2.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立法规划、计划,负责有关法规、规章、政策问题的综合协调和宣传教育、咨询、信访工作。
3.办理有关行政复议、应诉事宜。
4.组织开展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
5.指导全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综合检査。
6.组织对执行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拟定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和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
8.依法组织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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