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材料收发管理制度
1.所有材料入库,必须严格验收,在保证其质量合格的基础上实测数量,根据不同材料物件的特性,采取点数、丈量、过磅、量方等方法进行量质验收,禁止估约。
2.除必须场地堆放的材料外,其它任何材料都必须入库,场地堆放材料必须按指定的地方堆放整齐,不得散落和溢流。
3.必须坚持限额领料制度,由项目施工员根据预算员提供的定额消耗表开具施工任务单,任务单中明确用料规格和数量,保管员根据任务单中的规格数量,视其用量可分批限量发料或一次性发料。
4.正常磨损的低值易耗品必须以旧换新,非正常磨损的必须讲明损坏原因,由于不负责任所造成的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5.无理由超用材料的,仓库保管员必须从施工班组当月任务单中相应扣除。
6.管理人员领用材料和其它人情等用料必须经过项目经理项目物资部同意。
7.保管员在发出材料后必须立即过帐登记,并更改标识卡,以求帐、物、卡相符。
第2篇 某工程公司材料工具收发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材料工具收发管理制度
为了把好材料进出关,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由于材料、工具不合格而引发的事故。项目部特制定验收、发放、保管和使用管理制度:
1、由仓管员负责材料的验收、发放、保管和使用管理工作。
2、施工中所需的一切材料器具进入现场,仓管员必须先凭材料员吴美伟提供的由工地施工负责人签字批准的'进料单'入库。
3、所进入现场的器具材料由仓管员负责清点、计量,方法与供货单位一致,以实际检验的当选量为实收数。对质量进行验收,对数量不符或质量不合格者有权拒收。
4、经验收合格后对器具材料的进场日期、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进行分类登记,上册备档分类堆放整齐挂上标签。对易燃物品专地隔离堆放。
5、在器具或材料未用尽前,需继续使用的应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或材料员提供情况,以便及时准备采购以免脱节。
发放制度
1、领取或借用材料器具必须经过出料登记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领取。
2、仓管员负责及时发放劳保防护用品,领取数量需经安全员签字核实后,方可发放。
3、器材收回后必须经过验收,若发现有损坏现象,根据损坏程度的轻重和器材单价,给予适当的赔偿。
4、仓管员必须坚守岗位,设置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在仓库内吸烟、聚会娱乐,同时搞好仓库卫生,勤清扫,保持货架及材料的清洁。
第3篇 材料工具收发管理制度
一、采办的物资材料,必须有质量保证书、出厂日期,不合格的材料不得进入工地;
二、在采办材料时,必须按经济合同法由法人或法人委托签订合同;材料运达现场,由接收人签字,方才有效;
三、材料进入工地后,由仓管员做好验收记录,记载日期、名称、规格、数量,分堆存入保管,使施工道路畅通;
四、堆放在现场的材料必须有专人看管,材料发放,必须经材料保管员签字,并出具出库证明,按有关规定做好防盗等工作;
五、对工地上使用的工具,应由专人保管;
六、在施工过程中,对需使用的工具由施工操作人员向工具保管员领取所用工具,由保管员作记录,领取人签名;
七、在每天完工后,工具领取人应及时把清洁的工具归还,并作好归还记录手续;
八、如所领工具遗失,由领取人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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