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班级物品管理制度
1、班级要利用晨会或者其它时间对学生进行爱护集体财务的思想教育,使学生形成良好的习惯和品质。
2、班主任对班级现有的物品要严加管理。学校为每生配备一套升降桌椅,各班级要严加管理和保护。有以下损坏的现象要进行赔偿,如:桌面一次性涂抹罚款50元,勾划及将零件人为造成丢失罚款80元,私自调动桌椅高度一次性罚款80元,(如果真正需要调动高度时要经过总务处同意方可),人为造成桌椅严重损坏不能再次使用现象等一次性罚款400元。如果有桌椅损坏查不清原因现象,由班级自行负责,学校将不再给补配桌椅。
3、对教室门和玻璃要精心管理。有故意造成门板、玻璃损坏及震坏现象由班级自行解决。
4、班级内的引水设备要保持卫生和完好。学生在校期间随意浪费饮用水(乱倒、扫除、洗脸等),发现每生每次罚款5元。若丢失或损坏,每个桶赔偿50元,引水设备如果出现问题要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
5、对其它设备(如笤帚、拖布、板擦、锁头、灯具开关、暖气,教学设备)等物品,各班级要管理好,坏了及时修,不要让学生乱扔,更不要让学生拿着工具打闹;对班级所管的物品要严格看管。学生不许乱动,如有损坏物品,由班级查清原因自行解决,并上报总务处,如班主任不及时处理,后果自负。
以上各项制度纳入班主任考核。
第2篇 泰州实验中学班级物品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班级物品管理制度
1.各班教学用品归班级教学所用,不经批准,不得随意转借或赠与他人。
2.班级学生桌椅按在籍人数发放,如有丢失或损坏,赔偿经济损失。
3.班级其他用品,如拖布、扫帚、盆、撮子等由学校统一发放,一次配齐,使用期为一学期,如有丢失,损坏,责任班级自负。
4.学生毕业后,一切班级物品上交学校总务处。
5.各班空调等设备,由班级负责管理,如有损坏赔偿经济损失。
6.各班玻璃等公物如有损坏,由班级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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