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油品调运分公司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zz石油(集团)工贸有限公司油品调运分公司(以下简称“油品调运分公司”或“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二条 车辆管理部是公司运输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证照办理,安全设备配备,日常维修保养等工作。
第三章 车辆管理要求
第三条 车辆必须具有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押运员证、道路运输证。
第四条 车辆必须gps安装完好,并且配备灭火器。
第五条 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车辆维修、检查制度,并加强管理。
第六条 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的行使里程或间隔时间对车辆进行维护作业,如有漏项或减少维护项目,造成后果,追究维修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到具备危险品运输车辆修理条件的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作业。
第八条 危险品车辆维修人员必须配备与运输危险品性质相适用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熟悉各类劳动防护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第九条 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前必须进行清洗、消毒,完毕后,达到标准,方可维修,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维修人员全部承担。
第十条 出车前、后要对车辆和车辆配备的安全设施设备、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齐全有效。
第十一条 维护保养车辆结束后,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厂。
第十二条 危险品车辆维修过程中,非维修人员应远离维修区,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三条 车辆管理部每月要对专用车辆、办公场所、专用停车场地进行2次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并做好相关记录和资料存档工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车辆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和工贸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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