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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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的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 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 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二、 聘用
第三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办公室办理招聘录用事宜。
第四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办公室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五条 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三日者,不给工资。
第六条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办公室送交下列表件:
(一) 户口复印件及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 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三) 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4张。
(四) 试用同意书。
(五) 人事资料卡。
(六) 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 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 吸食毒品者。
(四) 拖欠、挪用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 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七) 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 员工一经录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分八个职级。从业人员晋升办法另订。
第十四条 保证人如需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证人另外找到保证人,办理新的保证手续后,才能解除其责任。
第十五条 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十五天内,另外我到连带保证人。
(一) 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 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三) 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四) 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十六条 被保证人离职三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况,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第十九条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生产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休息另订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延长工作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六小时。
第二十条 经理级(含)以下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十一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 迟到、早退。
1、 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三分钟至十五分钟到班者为迟到。
2、 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 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到工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 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5、 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经单位主管证明后视为不早退。
(二) 旷职(工)
1、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
2、 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
3、 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津贴。
4、 无故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解雇,不发给资遣费。
第2篇 某药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一个公司要想各事务正常发展,人才的合理利用,企业的利益全面提高,就必须要有一套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下面是企业管理网整理的药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和规范人事管理制度,创造一个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工作环境,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以达高度运用人力,提高经营绩效之目的。
第二条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任人唯贤,为才是举
(二)培引结合,既要重培养,又要重纳新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
(四)注重团体协作精神,营造一个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建立一支素质高、具有良好团队精神和具有奉献开拓精神的员工队伍,使人才成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主力。
第四条凡本公司员工人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据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任用
第一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二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部门经理、市场部经理——由总经理任免。
(二)事业部经理、各部门经理助理——由人力资源部提请总经理任免。
(三)各部门、市场部职员——由部门经理任免。
(四)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四条新进人员之任用,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应呈报人力资源部批准,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应呈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受禁治宣告、尚未撤消者;
(四)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
(五)吸食*或其它毒品者;
(六)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七)未满十六周岁者。
第六条新进人员除另有规定外,自到职日起一个月为试用期,必要时可视其试用期间成绩表现之优劣予以缩短或延长之。
第七条试用人员成绩表现优良者,由其直属部门主管填报《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经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方能正式任用。
第八条试用人员成绩表现欠佳者,应由其直属主管权宜延长试用或停止试用,并申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备。
第九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
(二)缴验学历证件复印件一张;
(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四)缴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
第十条本公司与钱、物直接接触的员工均应办理担保手续,担保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担保人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并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方可担保。
(一)在呼和浩特地区有固定职业收入。
(二)在呼和浩特地区有固定资产。
(三)本公司现职人员均不得为担保人。
第十二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担保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盗窃、挪用公司财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十三条担保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担保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担保人认为不能承担担保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找担保人。
第十五条担保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担保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担保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担保书后方得解除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本公司员工的担保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七条本公司对员工的担保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八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担保书解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第十九条本公司员工之服务年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服务
第一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办理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通知。
(二)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四)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稽延。
(五)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六)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出勤管理应依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之规定办理。详见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四章待遇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各条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工资标准规定详见下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员工的工资为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每月1—14日结算上月工资。
(二)员工工资每月15日发放。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之发给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服务满三个月者,依工作质量经综合评核后计发奖金。
(二)服务未满三个月者,不发给年终奖金。
(三)服务年资之计算以截至上年十二月月末止为准。
第七条初任人员之薪给自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八条升薪或减薪员工之薪给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计算。
第五章调迁与差假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之需要,可随时调迁员工之职务或服务地点,员工不得借故推诿。
第二条调任人员应依限办理交接并报到完毕,如主管人员逾限五日,其他人员逾限三日,即视同自动离职。
第三条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前离职时,其所遗职务由其主管或其主管指定之其他人员代理。
第四条调任人员之薪给自到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出差按《员工出差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下列日期为例假日: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第七条前条所列假日休息天数应视具体经营情况而定,但其间之工作应按加班之规定办理。
第八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月不得超过3天,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逾期未痊愈,即予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二十天。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七天。
(四)丧假——父母、配偶或子女丧之时,可请丧假八天;祖父母、外祖母、配偶之父母、兄弟姊妹丧亡时,可请丧假六天。
(五)产假——女性员工分娩,可请产假九十天。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者,可请假四星期;七个月以上流产者,可请假六星期;未满三个月流产者,可请假一星期。
(六)探亲假——公司给予驻外员工每年两次探亲假,每次除去往返路程天数后探亲10天。
(七)公伤假——因公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八)指定假——因市场停止经营,暂时无岗位安置而受公司指定休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九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工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三个月。
第十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工资制度》规定支给。
第十一条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报,并送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后,始为准假。凡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未经批准续假而缺勤者,除因临时大病或重大事故经证明属实,并于事后三天内依规定呈核外,应以旷职论处。
第十二条员工请假应依下列规定呈请批准:
(一)部门经理、市场部经理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人力资源部核准,超过三天者呈总经理核准。
(二)事业部经理、经理助理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主管经理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者(含七天)层呈人力资源部核准,超过七天者,呈总经理核准。
(三)其余人员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主管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层呈所属部门经理、市场部经理核准;超过七天者,呈人力资源部核准。
第十三条员工请假不论假别均应书明理由,病假超过三天者(含三天),应检附医师证明文件。惟外伤可显示者可酌情免附。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一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员工,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之责任。每季度一次,应按《员工考核实施细则》(由各部门、市场部另定)将各项人员之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二条年度工作考核应于员工到职届满三个月后之当年年底办理。由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
第四条部门经理、市场部经理、经理助理之考核由总经理评核。事业部经理及以下人员的考核,由其直属主管层转人力资源部核定,其余人员均由各部门主管核定。
第五条员工之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及奖金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之行为,且有事证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记功:
1.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之方法作重大改革之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后成效显著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之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6.一年内曾记功二次以上者。
7.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足资为证者。
8.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各视实际贡献之价值决定。
第六条员工之惩诫,分为警告、记过及免职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公司参观者。
2.擅用他人经管之物品及设备者。
3.涂写墙壁、设备有碍观瞻者。
4.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
3.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4.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
5.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6.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7.一年内警告二次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免职:
1.在公司内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
2.向外泄露公司业务机密者。
3.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而任意谩骂者。
4.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5.无故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六日以上时。
6.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7.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8.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9.未按照规定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0.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11.在公司内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的。
12.在公司内打架斗殴者。
13.散播有损公司之谣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
14.因故意过失行为,而引起灾害者。
15.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
16.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予以处罚者。
17.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第七条员工之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并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八条其他未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诫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九条员工奖惩可累计,以嘉奖两次作记功一次,记功两次可发给一定数额资金。警告两次作记过一次,记过三次予以免职。同一年度功过不得相互抵销。
第七章离职
第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一)有违犯本公司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二)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未确定者。
第二条前条各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之薪水。
第三条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立即办理移交。
第四条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止营业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事前三十日预先通告。员工对于其所承受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在三十日前预先通告。
第五条员工在接到前条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工作时间,其请假日之薪水照发。
第六条依照第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本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期满一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员工最后服务月份之薪水为准。
第七条员工辞职,应于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部门主管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八条员工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依法追究其赔偿。
第八章教育与培训
第一条本公司视业务需要举办定期或不定期、业务、技能或质量之教育与培训。
第二条有关教育与培训,其应参加人员、课程、时间、地点悉依既定计划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为教育与培训之执行可指派各有关人员担任讲师或学员,被指派者不得借故推诿。
第四条本公司视实际需要,可聘请外来专家担任讲师或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外界举办之有关业务讲习。
第五条各种教育与培训或讲习,于期满后均应举办测验,或提出心得报告,其成绩作为员工考核资料之一。
第九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程经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条本规程如有未尽事宜,可由人力资源部呈请总经理核准修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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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物资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物资总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劳动人事管理,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暂行规定》和其它有关法规法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订的指导思想是: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第二节 公司用人
第五条 公司有权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自行设置机构并由董事会确定人员编制。
第六条 公司在征得当地劳动部门同意后可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种专业技术人才。
第七条 公司招聘的员工一律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合格后发给胸号书,持证上岗。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八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由公司与员工经过平等协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书。劳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合同的有效期限工资待遇,以及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经市劳动部门鉴证。一经签订,即受到法律保护,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一方要求变更合同的有关条款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九条 公司劳动合同协议书的各项条款做为本制度的内容。不重复说明。
第十条 不愿与本公司签订(补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允许其在三个月内自谋出路,在此期间的待遇按待岗处理,发50%工资(不计奖金);在此三个月期间须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否则不予计发工资(不计奖金及各项福利);三个月期满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一条 公司所聘用的原事业单位和国营、集体企业的在职职工,因工作或其它原因需离开公司时,经公司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第四节 工资待遇
第十二条 公司员工的工资待遇,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员工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调资升级、奖励津贴等制度,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的平均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同行业条件相近的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120%.随着公司经济效益好坏逐步加以调整.
第十四条 公司员工建立“档案工资”即员工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工资等级、标准和在公司工作期间遇有国家统一调资、晋级时,经人事部门办理手续后记入本人档案,待员工调离公司或退休退职时,作为确定本人工资标准和计发退休、退职费的依据。
第十五条 公司总经理的工资待遇由董事会决定。其实得工资根据经济效益好坏,按照可以高于员工平均实得工资二至三倍的原则确定。
第五节 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公司招用的劳动合同制员工在职期间的保险、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节 劳动保护
第十七条 公司按国家、省和市劳动部门颁发的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办理,保障员工劳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八条 公司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公休、节假日制度,员工具体工作和休假制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自行确定。
第十九条 公司每年十一月安排员工进行全面体检。
第七节 奖惩
第二十条 公司对于做出优异成绩的员工,每月评选一名优秀员工、优秀队长、一个先进队组,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优秀员工100元、优秀队长120元、先进队组200元),也可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第二十一条 公司对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或损失的员工,可分别情况按公司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赔偿、行政处分,或辞退。
第八节 劳动争议
第二十二条 公司与员工发生劳动争议时,首先由员工同公司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章 考勤、请假及劳动纪律规定
一、考勤规定
1、为加强劳动纪律,强化劳动管理,各部门负责人要按实际出勤情况登记考勤,并于每月25日前将其报办公室。
2、员工如有请假,各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请假条及各种违纪情况说明一并附考勤后上报,请病假者需有医院开据的病假证明,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3、职工出勤天数按实际工作日数为计算标准,各种假期期间公休日,均计入请假期内,其中有具体说明者除外。
4、考勤要实事求是,如发现谎报考勤者,按所谎报天数扣发考勤人和当事人当月奖金。
5、考勤填报必须及时、真实、清楚、详细,并有队长签字,否则无效。
二、请假制度
1、全体员工要牢固树立纪律观念,严格遵守纪律,做到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杜绝旷工。
2、请假者(指每月领薪人员)必须在上班前半小时向直接领导(队长、部门领导)当面请假,填写请假条(急、重病患者或特殊情况不能来公司当面请假的可由直接领导代填假条)经直接领导同意签字后在上班前报办公室按审批期限审核审批,只有同意准假后才视为有效。凡不按此规定办理和超过时限的一律视为旷工。
3、填写假条时,要按请假条的项目内容填写清楚、完整、真实,请病假人员上班时需上交正规医院诊断证明(小诊所证明无效)。否则按事假对待,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旷工论处。
4、批假期限:两日内由办公室主任批准;三日(含)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不得越权。
5、请假类型
(一)请病假:
1、员工因非因工负伤需请病假者,应持有指定医院主治医生开据的休假证明,方可休假。如病情较重需到医院就诊或住院治疗,必须开据证明,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视有效。
2、员工休病假或住院治疗,超过医疗期的,按国家、省、市相关法规、规定执行。
(二)请事假:
1、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处理的可请事假,请事假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员工在事假期内发生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者,仍按事假对待。
2、员工请假到外埠,假期满后仍需续假,应先用书信或电传向原批假部门及主管领导联系,说明申请续假理由和时间,补办续假手续。
(三)工伤假:
1、员工因工负伤后,由所在部门于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将“工伤事故报告”送交办公室主任审核,并与医院诊断证明一同报总经理批准就医或休养,否则不能按工伤假对待。
2、确定工伤后,办公室主任将根据诊断证明确定伤假时间,超过伤假期限,改按病假对待。
3、工伤住院期间每人每天伙食补助二元五角。如医院有伙食标准,由本人负担三分之一,单位负担三分之二。
(四)请婚假:
员工结婚符合《河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结婚的,可给婚假3天,晚婚奖励15天。
(五)请丧假:
员工的父母(包括养父母)配偶、子女(不包括出生不满月的婴儿)死亡或员工岳父母、公婆病故,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可请丧假3天,如需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请假天数超过3天按事假处理。
(六)探亲假:
1、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外地正式员工,符合下列规定的可享受探亲假:
(1)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15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1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2、探亲假原则上当年一次休完(已婚职工探父母假四年内一次休完),第二年不再补假,另外根据实际需要另给路程假。
3、按规定享受探亲假的员工,其父母一年内累计探望员工达到或超过二十天,就不再享受探亲待遇,其父母的往返路费可按规定报销一次。
(七)休产假
正常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与产假合并计算),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45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奖励产假30天,生育难产或多胞台的(每多生育一婴儿)根据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晚育年龄的已婚育龄妇女,终身只享受一次晚育奖励。
(八)计划生育假:
1、接受节育手术后的节育假期:
(
1)放置宫内节育器,自手术日起休息2天,重体力劳动者,在术后一周内不作重劳动。
(2)取宫内节育器,当日休息1天(包括有尾丝节育器)
(3)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
(4)输卵管结扎,休息21天。
2、接受人工流产和引产手术后的节育假期,依照接受手术时怀孕的月份确定休息时间:
(1)怀孕不满两个月的,休息20天。
(2)怀孕满两个月不满四个月的,休息30天。
(3)怀孕满四个月不满七个月的,休息42天。
(4)怀孕满七个月以上的,休息90天。
3、人工流产(引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的,除人工流产(引产)手术假期外,增加两天,同时结扎输卵管的增加十天。
4、接受绝育手术确需其配偶护理的,给其配偶7至10天的护理假。
(九)函授学习假:
根据(86)冀办函字第186号文通知,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凡本公司参加各类函授学习员工,原则上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听课学习,考试期间给予照顾。
(十)法定假:
1、公司执行国家规定的下列节日休假:
(1)新年 放假一日 一月一日。
(2)春节 放假三日 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劳动节 放假三日 五月一日、二日、三日。
(4)国庆节 放假三日 十月一日、二日、三日。
2、上述四种假日,如适逢休息日,按公司通知执行。
(十一)因各种原因需早退者,必须先行办理请假手续(程序同上),凡当班上岗不满4小时者的,当班按请假处理;上岗满4小时,不足8小时的,按上半个班对待。
(十二)凡因特殊原因本人提前请示,经批准迟到1小时之内的,一个月内首次可不作处理,自第二次起,累计按事假处理。
(十三)任何人请假须逐级办理请假手续,不得越级请假,也不得越级批假。
三、工作纪律处罚规定
a、一般性规定:
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组织纪律观念,制定了本规定:
1、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
1)、每位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2)、员工应按规定认真履行请销假制度,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严格按规定考核劳动(工作)纪律
(一)有下列违纪行为者,给予10-50元处罚:
1)、员工迟到一小时之内,扣罚10元;迟到时间每增加一小时加罚10元。
2)、到时间不工作或提前收工、聊天、串岗、脱岗(二十分钟以上但未离公司)、私自换岗、找人替岗、吃零食、洗衣服、洗澡、打闹、过分开玩笑、看电视、干私活等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扣罚30元。
3)、凡不按公司着装规定着装,或着装不整,限定十分钟内着装整齐后上岗,同时扣罚20元,超过10分钟者,加重扣罚10元。超过一小时,当天不得上岗,按旷工处理。
4)、凡交费车辆驶到岗亭前,收费(验票)员未提前打开窗户伸手者,每次扣罚50元。
5)、不按规定收费,收费标准与车型不符或未能及时发现通行票证与车型不符者,每次扣罚20元。
6)、做到文明用语,文明服务,不急不躁,耐心说服,讲究优质服务,如发现态度恶劣,语言污秽者每次扣罚20元。如发现打架斗殴者,无论何种原因,首先停职检查,待问题查清后按责任大小再作处理,不允许骂人和打人。
7)、交接班时,由收费队长负责组织所有人员列队上下岗,不得缺员,并做到队列整齐,严肃认真。如有嬉笑打闹,队列不整者,当事人扣罚20元,队长扣罚10元。除班车晚点的特殊情况外,上岗人员必须全部随队上岗,不能随队上岗者,按迟到处理。不能随队下岗者,应事先报告队长,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8)、当班者必须保证岗亭内外,站台道路等环境卫生,如有违反按《卫生检查标准》相关条款处理。
9)、每人就餐时间30分钟,超过规定时间每次扣罚10元。
(二)有下列违纪行为者扣罚30元,并免发当月奖金。
1)、在公司内打架斗殴、吵架、骂人的。(因打架造成的医疗费用,停工损失由肇事者自负)。
2)、凡拨弄事非,挑起事端,恶语伤人,攻击陷害他人者,经调查情况属实,作出书面检查,全公司通报。
3)、班中、班前饮酒,工作时间打扑克、下棋、睡觉,不服从领导分配和指挥的。
4)、无故停工四小时以下者(含四小时)。
5)、私自在公司出售物品者。
6)、不按规定执行交接班或班前、班后活动的及公司规定的其他应履行记录手续的主要责任者。
7)、监控室人员由于不能尽忠职守,不按规定作业,造成各种损失、或不能及时调看资料的,发现闲人入内,监控人员不加制止的。
(三)有下列违纪行为者扣罚50元,并免发当月奖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1)、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的或班中有事外出不办理手续的一律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以内的。
2)、无故停工四至八小时者(含八小时)。
3)、收费员野蛮拦车,有意损害车辆造成1000元以上损失的。
4)、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者,并偿还所要金额。
5)、遗失及未及时上交应上交或保存的文件、工作记录资料的(如交接班记录)。
6)、在岗期间连续10分钟不在监控区域内出现的。
(四)有下列违纪行为者扣罚一百元,并免发当月奖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1)、旷工一天以上,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2)、无故停工八小时以上者。
3)、违章工作给公司造成1000元经济损失以内的。
(五)有下列违纪行为者予以除名
1)、旷工十五天以上者(含十五天)。
2)、在班中睡觉次数超过3次、打扑克、下棋者、会客及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事情的。
3)、挑动他人停工者。
4)、偷拿公司物品者。
5)、贪污票款者。
6)、泄漏公司机密情节严重者或给公司造成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者。
7)、使用虚假凭证、票据、证件或虚构事实欺骗公司的。
b、收费人员违纪违章处罚规定
为加强对收费队伍的管理,严明纪律,促进依法收费,依法治站,对以下违章违纪行为,做出如下处罚规定:
一、利用各种手段贪污费款,除给予100-10000元经济处罚并收回贪污款外,一律解聘辞退或开除,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视为贪污行为:
1、上岗时备用金大于或少于规定数额的;
2、在岗检查发现有长、短款,且未经经手人、队长、值班领导三级确认的;
3、利用各种手段收集、存放、倒卖、出售通行费票据的;
4、收款不给票或重复给票,且不登记的,不按规定处置废票和失误票的;
5、未经批准进行收费或使用他人工号收费的;
6、有意降低/抬高标准收费的;
7、车主交纳各种费款及罚款不如数记录上缴的;
8、经举报查实有贪污行为的。
二、收费人员违章违纪给工作造成损失,除给予100-500元经济处罚并赔偿经济损失外,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违纪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解聘辞退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收受司机、车主钱物,放人情车的;
2、为搭乘车辆,替车主说情不交费、少交费的;
3、收费人员互相包庇,隐瞒真情,影响收费工作的;
4、收费人员擅自支付,借用或挪用费款的;
5、工作失职或违章操作,使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
三、收费人员违章违纪,有损交通形象,予以50-200元经济处罚,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违纪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解聘辞退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进入收费区,不按规定着装的;
2、上岗人员不带胸号件、脱岗串岗、聊天打逗、吃零食、吸烟、亭内睡觉、携带手机、bp机的;
3、女同志上岗浓装艳抹,佩带首饰,男同志留长发、长须的;
4、疏导人员举止不端、不疏导,无指挥手势,对逃费车辆不拦截、不劝导、工作失职的;
5、发生矛盾采取过激行为,与车主斗殴造成不良影响的;
6、故意刁难
司机泄私愤的;
7、破坏团结、诬告他人、打架斗殴、偷盗、破坏公物的;
8、不按规定收费,自立收费项目,多收费、乱收费的;
9、不按规定超范围、越标准乱罚款的;
10、经社会举报、新闻曝光且查证属实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c:其他规定
1)、保护岗亭设施、公物、工具和用品,对损坏、丢失等现象责任不明者,由本队负责赔偿;有意损坏公物者,根据经济价值,全部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处分。
2)、泄漏公司机密或经济情报,情节较轻者,可调离原岗位,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处理。
3)、各部门负责人对违纪人员未举报处罚者,视同违纪人员同等处罚。
4)、凡不服从本规定处罚无理取闹者,加倍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直至除名,触犯刑律的有司法机关处理。
5)、凡违纪一次者扣罚年终奖的30%;违纪二次者扣罚年终奖的60%;违纪三次者扣罚全部年终奖,同时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四、记录
第4篇 置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投资置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人事管理,使人事管理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人事管理机构及内容
一、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办公室在人事管理上直接向总经理负责,与各部门的关系是协调、指导、服务的关系。
三、人事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协助公司领导制定、控制、调整公司及各部门的编制、定员;
(二)协同各部门办理员工的招聘工作,为各部门提供符合条件的员工;
(三)协助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做好员工的考查、任免、调配工作;
(四)协同各部门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统一管理和调整员工的薪金;
(六)保存员工的个人档案资料;为员工办理人事方面的手续和证明等。
四、管理部门每半年对公司业务主管以上的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考核,综合其基本情况和主要业绩,对各种能力做出评估,听其上下级对其的评估,填出《员工培训(考核)报告》,为公司储备和提供人才。
员工招聘
一、员工招聘
(一)湖南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将遵循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聘员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
(二)聘用的基本条件
1、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能力和技术知识、水平。
3、有开拓创新意识,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文明。
(三)招聘程序
1、员工的招聘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编制、名额进行,各部门增加人员须向办公室提出用人计划,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2、应聘人员填写《应聘职位登记表》,并附上工作简历,职称证书和最高文凭(a4纸)复印件。
3、办公室面试、审查、签署意见。
4、部门经理进行面试、审查、签署意见。
5、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签署意见。
6、批准录用后,由办公室安排签订劳动合同。
7、具体程序按《员工入职管理规定》有关条办理。
二、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新员工一般要经过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双方签订《用工协议》,待转为正式员工后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工作需要及员工的具体情况而定。合同期分为短期、中期、长期、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解除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解除条件,并按劳动合同中的规定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四)劳动合同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办理延续手续。任何一方不同意延续,合同即行终止。
(五)劳动合同终止依照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条理执行。
(六)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在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人事部门申请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履行;调解不成,当事人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甲方所在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员工的权利及义务
一、公司员工
(一)凡是按照本制度办理聘用手续、在公司各部门从业、并领取薪酬的人员,都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员工。
(二)公司员工有义务做到: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
2、热爱和关心公司,维护公司的名誉、荣誉和权益。
3、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讲求经济效益。
4、团结协作,努力上进,服从上级领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以最佳的工作姿态为公司做贡献。
(三)与义务相一致,公司员工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有关待遇的权利;有享受节假日和休息的权利;由向各级领导反映有关情况和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由辞职的权利。
一、员工工资
(一)工资形式与发放形式
1、公司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员工所在岗位及所担任职务确定工资级别。
2、公司实行下发薪制度,每月5日为发薪日。
3、工资调升条件
公司依据员工的能力、技校、贡献等,可上下浮动员工工资。此外,在正常情况下,每年有适当调升,具体条件如下:
(1)部门或个人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指标或定额的;
(2)在某一项经营、业务中创造出突出经济效益或有重大贡献的;
(3)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行为和严重过失的;
(二)年终奖
1、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员工实绩发放,原则上一年发放一次。
2、年终奖发放条件:员工一年内工作努力,遵纪守法,无重大失误。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或扣发年终奖:
(1)年内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被公司辞退的;
(2)工作有重大失误或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3)职权范围内或上级安排布置的单项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
(4)年终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5)全年事假、病假累计30天以上的。
(三)员工浮动工资
1、公司每月从员工工资应发额中扣除10%~20%作为浮动工资,每半年发放一次。
2、员工离开公司时,须办理完规定的各种手续,然后发给浮动工资。对于受到除名或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有权取消其浮动工资,作为对公司损失的补偿。
二、员工福利
(一)养老统筹、大病统筹、失业保险
(二)人身意外保险
(三)年休假
(四)有薪假期
(五)伙食补助
三、员工培训
(一)培训方式及内容
岗前培训:即员工在正式受聘前需进行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本部门经营情况及一般业务知识的培训。
在职培训:即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结合工作和需要进行培训。
离职培训:即对部分员工进行新技术、新项目的培训,对专业性很强的技术人
员进行深化训练。
外出参观学习:即派往国内、外对先进企业、技术及市场进行考察、学习、实习。
(二)培训方法
1、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由办公室牵头,部门经理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离职培训和外出参观学习:由办公室牵头,部门经理制定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办公室组织实施;
3、员工的培训考核由办公室备案,将作为员工考核、奖励、提拔等根据之一。
(三)由公司出资培训(含境内、外实习、进修)的员工,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规定的服务期年限,因给人原因辞职或自行离职的,需按公司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培训费用,具体办法详见《员工调入、调出管理规定》。
四、奖惩
(一)公司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员工奖惩条例。
(二)对于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以及有突出贡献或某些方面有突出成绩者,给予奖励。奖励项目:嘉奖、加薪、授予荣誉称号。
(三)对于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有过失错误者,给予处分。处分项目有:批评教育、警告、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对于一年内有三次警告,两次记过的员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建立员工的人事档案,及时记录员工在公司的业绩、培训、考核和奖惩情况,加强对员工的动态管理,做为公司选拔人才的依据。
员工的任免、调配和解聘、辞退
一、员工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的审批权限
(一)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的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由公司正、副总经理提出,报懂事会批准,部门经理一下人员的聘用解聘、任免、调配等由公司正、副总经理研究后批准执行。
(二)员工的聘用、解聘、升职、降职和调配必须严格按照董事会规定的编制、名额及程序进行。
二、员工升职
(一)升职条件
1、将任职务的职位出现空缺;
2、由于公司发展需要增加新的部门或职位;
3、其他原因引起的职位空缺等。
(二)升职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在公司工作的良好业绩,经济效益明显,工作效率高,计划性强;
2、具有与新任职务所相适应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和业务能力;
3、具有做好新职工作的自信心、责任心;
4、个人品德好,团结协作精神强;
5、身体健康。
(三)升职审批权限及程序
1、根据业务需要和职位空缺,升职人员需填写《人事任免申请表》;
2、升任部门副经理、业务主管的由公司正、副总经理研究批准;
3、升任部门经理的由总经理审核,报董事会批准。
三、员工免职或降职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办理免职或降职
1、调任新职务的。
2、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的。
3、违反国家法律或不遵守公司制度和纪律,已经不适合继续担任该职务的。
4、公司裁减项目、部门、职务的。
5、其他原因等。
四、员工的调配
(一)调配权限:部门经理具有在所辖范围内调配员工的权利,总经理具有在全公司范围内调配员工的权利。
(二)调配程序:由需调配部门经理填写'人员变动申请表',经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业务主管以上员工须报总经理批准。
五、员工的解聘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解聘员工:
1、双方一致同意的;
2、员工不能胜任
3、员工自行提出变动工种或调整工作,经研究无法另行安排的;
4、员工患病1个月以上不能复工或经治疗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
5、公司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无法安排富余人员或需要裁减员工的;
6、其他原因。
(二)因以上原因被解聘的员工,可享受如下补偿:
1、工作满6个月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2、工作满7个月不足一年的,发给一个月工资;
3、工作满1年不足2年的,发给一个半月工资;
4、工作满2年以上的,发给二个月工资。
六、员工的辞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员工可以申请辞职
1、认为专业不对口,不能发挥技术专长的;
2、认为劳动条件恶劣,危害员工安全与健康的;
3、认为条件和福利差(因工作不能胜任被降职、降级者除外);
4、认为公司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的;
5、员工脱产学习或到境外定居的。
七、员工的辞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将其员工辞退
1、违反公司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2、由于员工未履行职责或有失职、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后果的;
3、工作态度恶劣,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
4、有贪污、盗窃、欺诈、赌博、腐化、营私舞弊等违法行为和劣迹的;
5、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严重错误,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八、员工的除名
1、员工违法犯罪,视为自动解聘,公司立即将其除名或送国家司法部门处理。
2、员工自行离职(一年内旷工10天以上或无故旷工3天以上),公司予以除名处理,一切后果有自行离职者自负。
九、办理辞职或辞退手续的程序
(一)凡要求辞职者,本人须在离开工作岗位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并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交所在部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送办公室审核,报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二)凡被公司辞退的员工,接到公司通知后,由辞退部门经理填写《员工辞退审批表》,送办公室审核,被辞退者按通知时间办理离职手续。
(三)反辞职或辞退的员工,均须按照'员工调出交接手续清单'中的要求,向公司结清费用、债务、交清物品以及所负责部门的帐目、文件等。
(四)凡未按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者,公司扣除该员工一个月工资。
第5篇 物业管理公司劳动人事制度怎么写
物业管理公司劳动人事制度
为完善人事管理,充分合理利用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员工聘用与任免
一、员工招聘,主要以人品素质、思想品德、身体健康和敬业精神为标准。
二、各项目区域常务经理、经理助理由公司经理聘用、任免。
三、项目区域各部门主管(包括助理)聘用、任免由常务经理提议,报公司经理审批。
四、管理员、领班、技术专业人员的任免由部门主管提议,报常务经理审批。
五、普通员工(包括临时工)由部门主管聘用,报项目区域备案。
六、新招聘的员工进公司,必须经过二周以上岗前培训,试用期3-6个月(根据各岗位、工种确定,员工在试用期间表现突出者,由部门或项目区域提出建议,经公司经理批准,成为企业在职员工)。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成为企业在职员工。
七、各项目区域员工的聘用与任免应及时上报集团物业部备案。
●人事调迁
一、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动员工,被调动的员工应服从安排。
二、各项目区域之间调动其管辖区域内员工时,应报公司经理核准后方可调迁。
三、各部门调动其管辖区域内员工时,应报项目区域常务经理核准。
四、跨区域调迁由原项目区域开具人事调迁证明,奉调员工接到调迁通知后,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按规定时间凭人事调迁证明并携带个人档案前往调入项目区域报到。
如员工未办妥交接手续,擅自离职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五、项目区域对接收的员工应按人事调迁证明及时对调入员工进行接收备案。
六、项目区域对接收的员工严格按人事调迁证明对调入员工工资造册,无人事调迁证明的不得发放工资。
七、每月25日之前调迁的员工其工资由调入后的项目区域造册发放,每月25日之后调迁的员工其工资由原项目区域造册发放。
八、各项目区域应及时将人事调迁情况上报集团物业部备案。
●员工离职
一、员工如要求辞(离)职(包括试用期),必须提前10日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聘用期满,公司将提前
1 个月发出是否续签的通知,如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合同,也须提前
1 个月书面告知公司。
三、凡辞(离)职或被辞退员工由部门主管按规定填写《员工离(辞、退)职审批表》报上级审批,批复后三天内,按规定办理离(辞、退)职手续及退还公司物品后,再领取当月应得工资,否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四、凡受除名处理的员工,由部门主管填写《员工违规处罚单》或《员工离(辞、退)职审批表》,报上级审批,待批复后,即宣布除名。
五、凡辞(离)职或被辞退、开除的员工,其他项目区域(部门)不得再聘用。
六、若本公司因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而产生富余劳动力时,本公司有权决定裁减员工。
被裁减人员应服从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公司将提前
1 个月通知并按规定发给停工生活费。
●工资及福利
一、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 + 考核浮动工资 + 各类补贴(各岗位工资标准参照《岗位工资等级表》)。
二、每月工资按规定统一发放。
三、工资发放依据为上月岗位考勤和工作考核情况。
四、新进员工在培训期间只享受生活费补贴。
五、试用、留用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六、新员工培训期间离职,不发生活补贴费。
七、因违规违纪而被辞退、开除,只发给当月实际工作日的基本工资。
八、员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按集团规定。
第6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在讲解本课程之前,我们首先在回顾公司的价值观中的一条。
尊重制度:
同时,我们需要强调保密意识的重要性
聘用管理:
一、新员工报到资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原单位离职证明
★ 一寸照片一张。
二、入职办理事项
★ 入职通知书
★ 入职承诺书
★ 劳动合同
★ 保密协议
三、工资卡办理
工资采取招商银行代发制。新员工入职两周内,自行办理招商银行卡,卡号报至hr。
四、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办理
1、当月15日前入职者,在入职当月可为您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16号以后入职者,可于入职次月办理。
2、请于每月20日前,向hr提交以下材料:
★ 户口本复印件本人页和首页(显示户口类别)。集体 户口者,另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盖章;
★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 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在当地有过参保经历的,提供医疗保险手册即可。)
3、hr将在您提交材料的当月,为您办理社会保险事宜。
五、转正管理
1、试用期:原则上三个月,工作优异者可提前转正。
2、转正材料:转正审批表、转正面谈表、试用期总结
3、转正审批:
★ 总公司员工的转正申请由总裁批准后生效;
★ 分公司总经理和hr、财务、行政系统人员的转正需报总部由总裁审批后生效;
★ 分公司其他员工的转正由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异动管理:
一、职务晋升
1、职务晋升仅限于管理职位,按专员、组长、主管、主任、经理、总监、总经理序列进行。
2、晋升类别
★ 按考核体系定期考核晋升
★ 按公司发展需要即时安排
3、薪资调整
★ 晋升至新管理岗位后,进行三个月试用考察,考察期间保持原薪资不变。考察期过后,按新岗位薪资标准定级。
★经考核不能胜任新岗位工作,则返回原岗位工作。
二、内部竞聘
1、竞聘条件:由空缺岗位部门和hr部门确定。
2、竞聘程序:
1)空岗部门申请
2)hr部门确认,制定并报批竞聘活动组织方案
3)hr发布竞聘公告,员工报名参加竞聘
4)hr部门进行选拔,确定最终人选
5)hr办理调动手续,员工新部门报到,开始试用考察
3、薪资调整
★ 新岗位报到后,进行三个月试用考察,考察期间保持原薪资不变。考察期过后,按新岗位薪资标准定级。
★ 经考核不能胜任新岗位工作,则返回原岗位工作。
三、平级调动
1、调动条件:
★ 本人申请:普通员工须在原岗位工作至少3个月,部 门经理须在原岗位工作至少6个月。
★ 公司需要调动:不受时间限制,可即时安排。
2、调动分类:公司内部调动和跨公司调动两种。
3、薪资调整
★ 调动至新岗位后,进行一个月试用考察,考察期间保持原薪资不变。考察期过后,按新岗位薪资标准定级。
★ 跨公司调动的员工,调动时间在当月15日前的,工资在调入公司制作和发放;调动时间在当月16日后的,工资在调出公司制作和发放。
四、降级降职
1、降级降职条件:
无法胜任岗位工作,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时,按公司奖惩制度可进行降级降职。
2、薪资调整:员工降级降职后,按新岗位薪资标准定级。
考勤休假管理:
一、作息时间
早班:8:00至17:00,含午餐时间(11:00-12:00)
白班:9:00至18:00,含午餐时间(11:50-12:50)
晚班:12:30至21:00,含晚餐时间(18:00-18:30)
二、打卡规定
1、员工上下班需打卡,个人原因未打卡者,每忘记一次扣罚20元。
2、员工未打卡需填写《未打卡证明单》,交hr备案。不提交证明单,按事假或旷工处理。虚报《未打卡证明单》的,给予员工及审批主管每人500元/次的扣发工资处罚。
三、迟到、早退
超过规定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的视为迟到;凡未经领导批准,无故提前下班离开公司的,按早退论处。
处罚如下:
1、当月迟到和早退时间累计20-30分钟,扣发工资50元
2、当月迟到和早退3次以上(含3次)或时间累计31-60分钟,扣发工资100元
3、当月迟到和早退5次以上(含5次)或时间累计61-120分钟,扣发工资200元
4、当月迟到和早退8次以上(含8次)或时间累计121-180分钟,扣发工资500元
5、当月迟到和早退共10次以上(含10次),或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超过180分钟(含180分钟),扣发工资1000元。此种情形,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扣发相应迟到和早退时间工资。
四、旷工
1、旷工认定:
1)未经书面批准,不上班或离开工作岗位单次超过1小时不满2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2小时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2)假期届满后无特殊原因,也未经书面批准而不按时上班者
3)不服从分配,不到新岗位报到者
4)不按调动手续要求时间报到,或调动手续未办理完毕擅自离开原工作岗位者
2、旷工处罚
1)当月旷工1-2天扣罚旷工时间三倍全额工资
2)当月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含3天)或一年之内累计旷工5天(含5天)以上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五、公假
1、公假认定:
1)于所在区域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本人患病除外)等致使交通中断或 须隔离时,视具体情况给假
2)学校召开家长会,凭通知给假半天
3)送子女参军,凭有关证明给假1 天
4)员工进行婚前检查、接受婚前教育和优生指导,给假半天
5)怀孕女员工进行检查,怀孕2-6个月的,每月给假1天;怀孕7-8个月的,每月给假2天;怀孕第9个月,给假4 天
6)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2、公假待遇
公假工资照付。
六、加班
1、加班审批:
加班需提前填写《加班审批单》申请,经直接经理、隔级经理和hr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执行。
2、加班认定
1)工作日延时加班不予计算
2)休息日工作需超过8小时,认定为加班
3、加班待遇
1)加班优先安排调休
2)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
七、调休
员工先有加班方可调休,调休需提前填写《调休申请单》,经直接经理、隔级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八、事假
1、事假审批:直接经理可审批一天事假;两至三天由隔级经理审批;四天(含四天)以上部分按旷工处理。
2、事假待遇:
★ 工作日请事假,事假期间扣其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福利的全额
★ 5+1工作制的员工在单休加班日请事假,事假期间扣其单休加班工资全额
★ 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5天(含15天)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九、病假
1、病假审批:直接经理可审批一天病假;两至三天由隔级经理审批;四天(含四天)以上需报hr负责人和总裁/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病假待遇:
病假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工资。
十、年假
1、年假资格:
★ 员工累计工作满一年者(含试用期)不满*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 员工累计工作满*年不满20年,可享受10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 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可享受15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2、年假审批:
★ 提前30个工作日申请,hr审核,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
★ 入职一年后方可休年假,两次年假间隔不小于12个月
3、年假待遇:年假期间工资照付。
十一、婚假
1、婚假资格:
★ 员工在公司期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 符合晚婚条件可休七天,符合法定婚龄不符合晚婚条件的,可休三天
2、婚假审批:
提前5个工作日申请,hr审核,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婚假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否则按事假处理。
3、婚假待遇:婚假期间工资照付。
十二、产假
1、产假天数:
按法定情形执行。
2、产假审批:
提前3天申请,hr审核,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
3、产假待遇:
产假期间工资照付。
十三、丧假
1、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员工享有3天的假期
2、其它亲属包括兄弟姐妹、配偶之父母去世,员工享有2天的假期
3、丧假待遇:丧假为带薪休假,视为员工正常出勤。
考核管理:
一、考核体系
公司目前正致力于建设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用于考察和激励员工工作业绩。
二、考核应用
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如下:
1、做为员工职位升降的主要依据;
2、与员工调薪和奖金评定挂钩;
3、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4、决定对员工的解聘。
一、薪酬结构
员工月收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工资、福利和奖金。月收入=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单休加班工资+福利+ 加班费-扣款+奖金
二、薪金发放
1、总公司与分公司职能人员每月15日发放上月薪金;
2、校区人员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每月30日发放月奖金。
培训与发展:
一、培训类型
公司培训分为新员工培训、业务培训和管理干部培训。
二、培训对象
1、入职培训面向所有新进人员。
2、业务培训面向全体员工,重在熟悉工作流程,提高岗位工作技能。
3、管理培训面向各级主管和骨干员工,重在提升主管的管理水平。
三、培训费用与服务协议
1、员工参加各类培训或进修,均要经权限主管批准,报hr备案;由公司承担费用的要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2、经公司批准参加培训,进修的员工,其学费、报名费、资格教材费用等一律先由本人垫付,待获得证书并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培训协议规定标准报销培训费。
四、员工发展
员工参加培训的课程、时间、形式、成绩、培训总结及费用开支都要详细,准确地计入员工培训档案,作为员工晋升、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及日后继续培训的重要依据。
离职管理:
一、离职类型
员工离职分为:合同终止、员工辞职、公司解聘三种
二、离职申请
1、试用期员工离职需提前三天(教师和学管师需提前15天)提交书面申请;
2、合同期内员工离职需提前30天(教师和学管师需提前三个月)提交书面申请。
三、离职审批
员工离职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离职工作交接。公司需在规定时限内对员工离职申请审批完毕。
四、离职交接
离职交接内容包括:
1、部门工作交接
2、 行政事务交接
3、款项交接
4、oa及邮箱关闭
五、离职补偿
公司提出的解聘或员工提出的辞职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和情形进行的,需按合同约定向对方进行经济补偿。
六、离职结算
离职结算项目包括:
1、违约金
2、 补偿金
3、工资
七、离职证明与保险减少
离职手续和结算办理完毕后,hr为离职人员开具离职证明,并于员工离职当月办理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减少手续。
第7篇 小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在每一个公司的人事管理中,小公司一样要有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详细的人事管理流程等。以下是详细的小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用人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第三条公司的用人之道是:因事择人,因才适用,保持动态平衡。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正、公平、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位员工。
1、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
2、公平是指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
3、公正是指对每位员工的工作业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
第五条公司涉及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员工招聘管理
第六条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通过各种途径面向社会招聘。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任用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采用面试和笔试两种方式,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若需笔试,试卷由用人力资源部提供。
第八条各岗位人员的派任,均依总公司统一调控为准则。
第九条员工招聘程序如下:
1、用人部门需规范填写《员工需求申请表》,并按要求通报相关领导审批,批准后交送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选择合理有效的招聘渠道,并发布招聘信息。
3、人力资源部收集应聘人员的求职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以及其它有关业务资历材料。
4、人力资源部主持面试,用人部门或公司领导视情况参加,并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中填写意见。
5、面试后两天内,由人力资源部向合格的人才发出通知,并办理报到手续。
6、经核定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妥下列手续:
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②填写《员工档案登记表》;
③交验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其它相关证件(如职称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办理经济担保。
第十条担保
1、凡公司员工均须办理担保手续,担保形式如下:
①最高学历证原件
②郑州市固定房产复印件及该房产所有人书面担保。
上述两种形式,任选其中一种即可。
2、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不能担任保人。
3、担保人所负一切担保责任,决不因被担保人的工作地点有所不同而借口推脱。
4、公司于每年定期“对保”,并在认为必要时随时办理“对保”。
5、被担保人离职一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亏欠公款等情况,即向本人发还经济担保相关资料。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第十二条公司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均为一年。
第十三条连续两年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者,公司提供或缴纳基本养老及医疗保险
第十四条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承诺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第十五条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0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者,即视为自动待岗(待岗期间无薪)。
第十六条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员工又不能联系到新工作部门时,劳动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于合同终止当日通知合同终止,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及离职手续。
第十八条
第四章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员工档案是为每位员工建立的内部管理资料,包括员工的有关招聘、录用、合同、考核、薪资、奖惩、培训等材料,建立此档案旨在方便内部管理。
第二十条员工档案自员工报到之日起建立,每人一份,按部门动态管理归类,依员工顺序号进行存放保管,由人力资源部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内部档案应及时、全面地收集到人力资源部门统一保管,各部门应主动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递交人力资源部保管。若员工个人情况有变更,如:姓名、籍贯、文化程度、专业技能等,员工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准确通报人力资源部,以便员工档案内有关记录得以相应更正。驻外机构在当地招聘的人员须建立详细的人事资料存档备查,并将所应聘人中的主要个人资料整理,汇总后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二十二条为确保档案的准确,档案管理人员应随时对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员工离职时,其档案应以年度为单位归入离职人员档案,保存期限为两年。
第二十三条员工人事档案的使用
1、员工人事档案是为公司决策部门提供各种人事方面的基本依据,并为人事统一分析提供资料。
2、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是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且只能查、借其下属档案;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填写《档案查阅(调阅)登记本》,档案借出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
3、档案管理人员和查阅者不得私自增删,涂改,泄露档案材料内容。
第二十四条员工档案仅供公司内部使用。
第五章员工管理
第二十五条凡属公司的员工,公司对其拥有管理、调度和分配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服从公司安排是每个员工第一素质。
第二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员工自进入公司起,就应受到公司文化体系的教育、培训,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
第二十九条员工应尊重和维护公司信誉和形象,凡涉及本公司方面的信息,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公布;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自以本公司名义开展各种活动。
第三十条员工在服务期间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事业,或兼任公司外的职务。
第三十一条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第三十二条员工应爱护一切公司财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公司。
第三十三条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态度谦和,不亢不卑,并不得有骄傲满足等损害公司名誉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秩序妨碍纪律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所有员工须按公司规定积极参加公司会议及各项活动,期间违纪者按平时规定的3倍处罚。
第六章考勤休假
第三十六条工作时间规定
1、公司行政人员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
2、公司实行的作息时间为: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若需调整作息时间则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第三十七条考勤管理规定
1、公司考勤记录实行打卡制,员工每天上班前、下班后两次打卡,无论任何情况均需打卡;
2、公司严禁代人打卡,代人打卡被发现者,第一次对双方当事人各处以罚款50元,第二次对双方各处以罚款200元,并各记大过一次;
3、考勤卡上空白处以《出差、请假登记本》上的内容为依据,不在由人力资源部填写。
第三十八条考勤内容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未打卡者,且时间在半小时之内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且时间在半小时之内。
3、擅离职守: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且时间在半小时之内。
4、旷工: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半小时,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
第三十九条考勤处罚
1、员工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元,以后逐次累加10元;
2、一个月迟到、早退合计5次(含)以上者记大过一次,第一次被记行政大过者罚款200元,第二次被记行政大过者罚款1000元;
3、旷工半天(迟到半小时以上,或者早退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计)扣1天半的工资;
4、旷工1天扣3天工资;
5、在一个月内旷工两天(含)以上,或者全年累计旷工5天(含)以上上者,予以辞退;
6、调休、出差、请假若在《出差、请假登记本》上无记录,以旷工论处,但因突发事件或急事不能先行告假、出差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属上级告假,事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填《出差、请假登记本》
第四十条休假规定
1、除规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员工均应依本规定请假。
2、员工请假须填写《请假单》事先报主管批准,并按规定办妥工作代理人,经审批后,方得离开,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能先行告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法迅速向直属上级告假,事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补填《请假单》。
3、假期已满,但未销假,又未续假者,也以旷工论。
4、批准权限:部门经理假期必须由总经理批准,员工3天(含)以内的假期由部门主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假期由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一条根据国家及公司的规定,请假分为以下几种:
1、病假:员工本人因身体不适需要到医院就医,而不能到岗工作的,视为病假;年累计病假不超过10天(含)的,为半薪假,超过10天的为无薪假。病假必须向考勤员出示医院相关证明,无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2、事假:员工本人因私事不能到岗工作的,视为事假;事假为无薪假,如未满一个工作日的,按钟点计算。
3、婚假:员工或其亲属结婚可以申请婚假,婚假为有薪假,婚假需提前3天持有效证明申请。
①员工本人结婚的,婚假为5天,晚婚者7天;
②员工子女结婚的,可请婚假2天;
4、产假:女方为无薪假,公司可保留其原有岗位;男方可享受5天带薪假
5、丧假:有薪假
①员工父母,配偶丧之的,可请假5天;
②祖父母,兄弟姐妹(直系)及子女,岳父母丧之的可请假3天。
第四十二条公司住外营销人员每月可带薪休假3天,但休假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当月未休息者,可享受全勤奖60元;累计6个月全勤奖者,可报销所负责市场到郑州往返车旅费,同时享受7天特别带薪假。
第四十三条国家法定节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元旦(一天)五一(三天)国庆(三天)春节(七天)共计14天
第四十四条若因业务需要,本公司可临时变更休假日或于休假日照常上班。人事制度(一)第一节
总则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第二节
一编制及定编
五、
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
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七、
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第三节
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
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
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第四节
工资、待遇
二十、
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
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
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第五节
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
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
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
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
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
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第六节
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
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
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
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第七节
附则五十、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8篇 食品销售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根据市场情况与销售局势,为真正做到细耕市场、完善网络,公司同意由各市场在当地招聘各级销售人员以加强各省销售力量,具体操作条款分述如下:
1、 来源:由公司统一招聘与各市场在当地市、县就地招聘相结合。各市场必须建立完善的各级销售人员的电子档案及原始档案,2、 保证公司随时随地可以调阅人员档案资料。
3、 工资资金额度:各市场的所有的销售人员的年工资奖金总额在公司规定的比例范围内开支,4、 不5、 得超支使用。
6、 招聘、用人手续:
1.各分公司需招聘的各级销售人员要求是要年龄不超过35岁,五官端正、人品好,最好有大专学历,条件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条件。
2.各市场招聘人员需要提前申请,报告中必须明确招聘什么地区、什么岗位的人员,公司批复同意后才开始招聘。(必须是原岗位有空缺)。辞退人员也需要提前申请,注出什么人,什么原因辞职,公司批准后离职。
3.各分公司根据公司批件招聘合格的销售人员。新招聘人员需要在招聘当天将《新进销售人员情况表》传真回公司办公室。
4.公司同意后,市场则可以招聘该人员,正式使用时间从当月26日开始计。同时,市场则必须在2天内将《新进销售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同时提供该表所要求的身份复印件、个人简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单的复印件等有关材料,一并寄回销售公司办公室人事管理员唐隽处,要求必须在本月30日将销售人员的各项资料寄到:迟寄公司将视作该员工最终市场没有录用,予以除名处理。
5.如果公司同意市场的人员辞职、离退报告,也请市场督促辞退、离职人员在3天内在将《离职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传真回公司唐隽处。离退人员当月的工资奖金不予发放。正式员工离退的则必须在15天内到公司办离职手续,延期不办者,公司将视同自动离厂,原有的股份不予退还,分红等不予发放。
7、 工资资金、待遇
1.销售人员工资奖金由各分公司在公司额定的人数及工资奖金总额内参照当地工资水平制定其基本工资水平,并根据业绩进行考核资金,方案由公司批准后执行。
2.优秀的销售代表可以晋升为客户经理,优秀的客户经理可以晋升为区域经理;优秀的区域经理可以晋升为省级经理。
8、 工资发放办法
各级销售人员的工资资金在每月1-5日到各分管分厂凭身份证领取(具体时间由各省级经理与各分厂协商后操作。
9、 奖惩条例
1.公司要求各省对《新进销售人员登记表》及附带的各项资料进行确认核查。公司如果发现出现错误或问题,将扣罚省级经理、区域经理、内务助理各200元/次。
2.销售人员的招聘、离退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传真报公司,如果没有及时报公司的,一经发现,首次扣罚省级经理、区域经理各200元,第二次发现扣罚省级经理、区域经理500元,第三次发现扣罚省级经理、区域经理1000元,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罚、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3.如果有市场在人员招聘、工资发放情况有问题,存在吃空饷、弄虚作假的情况,公司一经发现将开除责任销售人员,并扣罚责任区域经理、省级经理500元/次。
4.屡次违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人员,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10、 劳动纪律
1.按时上下班:7:50-11:30;13:00-17:00
2.调休必须提前办理。
3.在杭进销售公司,景芳基地等所有公司大门必须佩戴上岗证。
4.在上班期间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喧哗、聊天、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出门必须开具出门单,领导签字后出门。
6.每天下班结束必须关好门窗,电器等。
7.销售人员回杭、离杭必须在考勤员处登记。
11、 销售公司员工行为规范
1.热爱公司,热爱集体,热爱岗位,热爱工作。
2.钻研业务,提高水平,开拓创新,扩展销售。
3.服从领导,积极工作,认真负责,不出差错。
4.遵守纪律,按时上班,准时下班,及时考勤。
5.工作时间,文明办公,不说闲话,不做闲事。
6.团结友爱,尊重同事,互相帮助,发扬民主。
7.提高公德,谦虚谨慎,待人处事,热情礼貌。
8,廉洁奉公,公私分明,树立正气,警惕腐蚀。
9.经济情况,严格保密,公司利益,放在首位。
10.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公司财物,人人爱惜。
11.工作场地,干净整洁,个人卫生,保持清洁。
12.视顾客为上帝,给顾客以方便,积极围绕销售经营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一:新进销售人员登记表
新进销售人员登记表
填表时间:
姓名 性别 年龄 照片
籍贯 政治面貌
家庭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个人联系方式
学历 毕业学校专业
原单位 证明人 联系电话
进入**时间
职位 分管经销商
身份证复印件 签名
直属亲戚
姓名 与本人关系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个人简历(要求附学历证书复印件,并且有证明人及联系方式)
1.以上表格内容必须由本人如实、详细地填写,所需资料必须准备,一式两份。一份交公司,一份交各办事处。
区域经理(签名):
省级经理(签名):
日期:
附件二:离职人员登记表
离职人员登记表
原所属地区
姓名 性别 年龄
家庭地址 邮编
住宅电话 个人联系方式
学历 毕业学校
正式进入**时间 正式离职时间
分管经销商名称
因何原因离职
原分管经销商有关该名同志财务问题的意见 经销商名称(盖章):
区域经理意见:
省级经理意见:
注:该表需要本人填写。 日期:
第9篇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7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七)
一、本公司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由公司与个人签订,劳动用工的宗旨是知人善用。
二、招聘制度:
招聘原则:公开招聘,择优录用,重在品德、素质、能力、经验。
招聘程序:经常州市有关部门批准公开招聘,应聘者交自荐信、简历、照片及证书,经初试、复试后十日内确定是否录用。
招聘人员录用后由行政部建立员工个人档案,进行行政制度培训,分派到用人项目进行业务培训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三至六个月,试用期新员工享受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满递交试用期总结,由用人项目审核后签订劳动合约。
三、解聘程序:
试用期间,任何一方只需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即自动停止试用关系,试用期满后,公司及员工任何一方需提前一周递交书面说明,方可解除劳动合约。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约: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本公司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严重业务差错,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有关机密,对本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无故旷工三天以上或年内旷工三次以上的;
有不诚实行为,经常搬弄是非,扰乱公司正常秩序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服从公司调配者。
第10篇 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二、聘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办公室办理招聘录用事宜。
第四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办公室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五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三日者,不给工资。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办公室送交下列表件:
(一)户口复印件及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三)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4张。
(四)试用同意书。
(五)人事资料卡。
(六)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夺取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者。
(四)拖欠、挪用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七)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一经录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分八个职级。从业人员晋升办法另订。
第11篇 企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制度(一)
第一节 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 一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 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 工资、待遇
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 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 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七节 附则
五十、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第12篇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一)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员工档案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员工的档案均由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档案管理人员不能保管本人的档案。
第三条员工失踪或死亡后满三年,其档案应移交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保存。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公司档案室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四条人事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一)、保管员工档案;
(二)、及时索要、收集、鉴别和整理员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员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员工工作、工资、奖惩情况;
(五)、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员工的情况;
(六)、做好员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档案室等部门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五条人事档案的内容及分类归档
(一)、本人历年填写的个人简历、履历、登记表;
(二)、本人经历、家庭情况、社会关系、成长历史等自传材料;
(三)、本人自我鉴定,组织鉴定材料;对员工的考察、考核、评价材料;
(四)、政治历史审查及甄别复查材料;
(五)、员工参入党、团材料;
(六)、奖励(包括科技和业务)及各种先进事迹材料;
(七)、入伍、退伍、辞退职、出国等材料;
(八)、处分、取消处分的材料;
(九)、任免、工资、职称等材料;
(十)、学历和评定的技能等材料;
(十一)、其它有较大价值的可供参考的材料。
第六条人事档案材料的分类严格按《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规定办理。
第七条人事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
一、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一个月内立档。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造册登记。
二、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三、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四、人事档案材料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五、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并编制销毁清册。
六、人事档案存放应配备档案库房、档案橱窗等设施。档案要做到防盗、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尘、防污染。
七、人事档案材料应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后方能入卷存档,不得直接入卷。每年要对档案进行一次整理、校对工作。
八、档案应分类编号后存放,编号应与员工编号统一,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材料入档交叉,制检索目录,以便查找。
第八条人事档案的利用和传递
一、外单位来公司查阅档案时,必须持盖有公章的单位介绍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二、本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查阅员工档案时,应由部门出具证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三、公司级领导、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可不经审批查阅员工档案。
四、建立档案查阅登记制度,对查阅职工档案的情况做好记录。
五、档案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提交报告,分管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
六、任何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七、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
八、员工被任免中层以上职务,应在任免职务后一个月内移交其档案。
九、员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已办理离公司手续者,应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移交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十、转递档案应通过机要通讯或派专人送取,并履行登记手续,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十一、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 “ 员工档案转递通知单 ” 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加盖公章和经办人印章。
第九条新接收档案,档案材料不全,可不予接收。接收档案后,应将基本档案资料录入计算机内。员工调出,档案材料转出时,应从计算机内注销员工基本档案情况。
第十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按《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办理。
第十一条本管理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为了更有效的的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机密;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档案管理内容
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三、档案相关规定
1、基础管理
1.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1.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和解聘处理。
1.3对人事档案按入职时间分类归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进行整理,并及时登记于《入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一)《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二),并在档案前页填写各种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进行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是永久保存。
1.4当在职员工的基本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情况变动等),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归档,原件当场查验。
1.5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www.)在其报到新岗位前,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登记。
1.6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审批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1.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人员保留该员工离岗8年止)。
1.8人力资源部档案员要注意档案管理环境的清洁、整洁。
1.9档案应分类编号存放,一个员工一个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交叉,制电子目录,以便查阅。
2、档案的查、借阅
2.1档案分为保密与非保密,保密档案禁止查阅,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得外借;非保密级档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阅,须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单》(附件三),经过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查、借阅。
2.2任何单位一般不得垮部门查、借阅人事档案,下级员工不得查、借阅上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2.3公司级领导、行政人力资源部可直接查、借阅员工人事档案。
2.4所有经过批准后借阅的人事档案需在三天内归还人力资源部(除特殊情况可延长),对借阅后到期未归还者、归还损坏、私自复印档案者、遗失者依照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2.5人力资源部做好查、借阅登记,并在《人事档案借阅登记本》签字登记(附件三)。
3、查、借阅档案注意事项
3.1不得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损坏档案材料。
3.2不得擅自复印、拍摄档案内容,如有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须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同意。
3.3查、借阅者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严重,予以惩处。
4、档案的销毁
4.1公司任何个人和部门非经同意不得销毁员工档案资料。
4.2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审批登记》(附表五),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销毁。
4.3经批准销毁的人事档案,人力资源部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登记》和将要销毁的人事档案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四、制定、修订、废除与实施
本管理办法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实施,修订和废止亦同。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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