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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办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96

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第1篇 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施工的保障,也是我们安全管理工作的依据。我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将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以指导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制度如下:

(1)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2)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施工安全检查监督网络体系,分段分部做好安全检查与防护,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标准化。

(3)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每一成员要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上级有关指示、文件、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系统学习,以便在管理中指导生产工人的施工。

(4)项目经理与施工工程处应和业主拟定的其他专业分包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目标和奖惩措施。

(5)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在生产实践中切实搞好“三基”、“三个时间”、“三件事”、“三个结合”、“六防止”的教育,各工程处进场时,由项目经理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

(6)分项工程施工前,由工程处负责人、作业工长对工人进行岗前教育,使工人了解工种的安全注意事故事项,掌握安全操作要点。

(7)建立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制度,每周由项目经理、安全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监察部对现场安全作一次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未按操作规程施工,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各处罚,整改后要及时检查整改情况,安全监察部各专业安监工程师需每日在工地巡回检查并有记录。

(8)对特殊工种,如架子工、电焊工、起重工、电工需持证上岗定期培训面试。定期对工种人员作体格检查,符合要求方准上岗。

(9)安全措施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10)调节好作业时间,不打疲劳战,夏季做好防暑降温、冬季做好防滑冻措施。

(11)禁止违章作业,违章作业。

(12)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标识牌和标证牌,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保卫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放任由非施工人员,车辆进入工地,经过允许的参观人员要戴安全帽并有专人引导。

检查评价:

项目经理部至少每周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等专职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加大巡检周期密度;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项目经理部还要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项目应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将每次检查的情况、整改的情况详细记录在案、便于一旦发生事故时追溯原因和责任。

凡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检查组织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落实整改方案并进行复查。重大隐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全部整改完毕。若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立即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安全检查人员有权责令立即停工,待整改验收后方可恢复施工。

第2篇 某焙房安全管理制度

1、焙房员工必须穿好防火棉布衣服,软底鞋上班。

2、严禁遵守本厂所订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上班时备好安全水,严禁酒后上班。

4、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职守或请人代班。

5、随时控制焙房温度,焙房温度不超过60摄氏度,检查焙房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向厂部反映情况。

6、按时上、下班,在当班时,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事情。

7、严禁非工作人员,小孩进入焙房内。

8、搬运货物,必须轻拿轻放,做到货架稳当,物品放置稳当禁止发生倒架、掉货现象。

9、经常保持焙房内地面,货架干净整洁,每天下班清扫焙房,焙架保持地面无散落的粉尘药物,禁止道路不畅通。

10、严禁违章操作,必须按安全生产工艺程序,限量限员操作。

11、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情况,按有关条例处理。

第3篇 铜堡初中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要加强和重视对用电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对配电柜、电闸要经常进行观察、检查、保证供电设备、仪器仪表的运转转正常。

二、配电柜严禁非电工操作人员操作,所有人员不得乱动配电设施、仪器仪表、随意拉开电闸,以免损坏仪器,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三、用电管理人员要遵守用电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带电操作、要保障用操作人员自身安全,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四、用电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检修电力线路。电线老化、要及时更换,防止发生漏电造成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

五、禁止非用电管理人员乱接电线,私用电炉,严格用电管理制度,发现有违犯用电制度的情况,要严肃处理,因私接电源等造成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要依法严惩。

第4篇 安全阀定期排汽试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发电机组压力容器和承压设备管理,保证压力容器和承压设备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压力容器和承压设备超压爆破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现役机组承压设备所有安全阀。

第三条引用标准及规定:

dl612-1996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dl647-2004 《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二章管理职能

第四条生产技术部负责本制度监督、检查与组织协调,审查试验措施,评价试验结果。

第五条安全监察部负责本制度实施中安全措施和安全情况的监督,审查安全措施。

第六条发电部、燃化部负责具体实施操作,审查试验措施。

第七条检修部各相关专业参与试验并提供指导,编制试验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章试验间隔

第八条试验间隔

1、锅炉安全阀的试验间隔不大于一个小修间隔。各类压力容器(包括除氧器、连排扩容器、高低压加热器、储气罐等)的安全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排汽试验;

2、设备大修及安全阀经过检修后,均应进行安全阀校验;

3、原则上锅炉、各类压力容器安全阀排汽试验均安排在小修停机前进行,如发现安全阀排汽试验不正常则应在小修中安排安全阀检修,小修结束后再安排安全阀校验或排汽试验。如在小修期间安排了安全阀检修项目则排气试验可安排在小修结束后进行。

第四章试验要求

第九条安全阀排汽试验前,由检修部相关项目部编制安全阀排汽试验技术安全措施,并报运行部门,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审查通过,经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的副总工程师审核批准,送值长和运行备案。

第十条运行岗位在接到试验措施后,应做好试验前的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锅炉、各类压力容器安全阀排汽试验应在生产技术部相应设备管辖专业专工(或生产技术部主任)主持下进行。

第十二条参加试验人员:生产技术部相关专业专工、生产技术部压力容器监察工程师、安全监察部专工、运行相关专业负责人、当班值长和班长及运行(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检修部相关项目部专工、维护队队长或技术员。

第十三条排气试验方式可采用定压手动拉跳安全阀排汽和升压跳安全阀排汽两种方式,原则上在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均应采用定压手动拉跳安全阀的方式。如安全阀安装位置、结构型式、排汽量和排汽温度等无法保证采用手动拉跳方式人身的安全,则可选择安全阀热态校验的方式进行排汽试验。

第十四条手动拉跳安全阀由检修人员操作,运行、安监人员现场监护。

第十五条运行部门应建立安全阀定期排汽试验记录簿,记录簿应包含试验时间、试验压力、温度、试验结果、试验异常情况等记录,试验结束后,相关人员应签字。

第十六条检修项目部及维护队应建立安全阀排汽试验台帐,记录相关情况和数据。

第十七条排汽试验结束后,应在锅炉技术登录簿或压力容器技术台帐上记录。

第十八条试验是否合格的条件:

1、是否正常排汽,排汽量是否与安全阀规格匹配;

2、安全阀开启后,压力容器是否有效泄压;

3、安全阀是否开启正常,回座是否正常。

第十九条如发现安全阀无法正常开启或无法有效排汽降压则可视为排汽试验不合格,相关部门应进行汇报并记录,及时安排检修、检查,并适时再次安排排汽试验。

第五章安全要求

第二十条安全阀排汽试验应以能否保证设备与人身安全为前提。

第二十一条运行人员在安全阀排汽试验前应制定有效的安全运行措施,做好事故预想。

第二十二条在安全阀处应有防止人员烫伤的防护装置,排汽管布置应符合要求,现场操作人员应穿着合适的工作服,应使用合适的操作工具,现场具备合适的操作平台和操作空间。

第二十三条试验现场应具备可靠的紧急撤离通道。

第二十四条试验前检修应编制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下列人员必须熟悉本制度:

1、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

2、生产技术部正副主任、相关专业专工和压力容器监察监察工程师。

3、安全监察部正副主任及相关专工。

4、检修部主任、总工、相应项目部正副主任、专技。

5、运行部门正副主任、专技、相关运行人员和压力容器操作人员。

6、粉煤灰综合利用厂正副厂长、专技。

7、锅炉、压力容器所管辖的检修队正副队长和技术员。

第七章 考核

第二十六条各级有关人员严格执行本办法,若违反本办法按《安全文明生产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第5篇 加油站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事故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用电审批程序。在运行及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用电,办理用电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为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三、安装用电线路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电工操作证了施工。严禁擅自接电源,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四、在防爆场所使用的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五、在作业现场使用临时用电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要有防雨措施,配电盘(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临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管理。

六、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供电执行部门有权停止供电。

七、用电结束后由原单位拆除用电线路,其他单位不得私自排拆除。

第6篇 中水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确保大厦重点设备机房安全,杜绝不安全隐患及事故发生。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设备专业人员,设备专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及细则。

职责

工程部经理及工程负责人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岗位员工按照本制度执行

制度。

1、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机房,机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2、在正常情况下,禁止关闭常开阀门,和开启常闭阀门;

3、防止环境温度过低冻坏设备;

4、系统管路、阀门、法兰连接处应经常检查,如出现小的滴漏现象及时处理,防止跑水事故的发生;

5、机房水箱检查、清扫机柜内设备设施时需停机进行,防止电机绞伤;

6、设备运行人员检查设备时,应认真做好记录。

第7篇 禁烟禁火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安全和健康教育工作,加大对禁火、禁烟的宣传和管理力度,有效预防火灾、爆炸和减少火灾爆炸危害,结合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青海云天化国际化肥有限公司。

三 职责

(一)安全环保部是禁烟、禁火、防火、防爆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二)公司各单位对所属的禁烟、禁火区域进行管理,对所属区域的防火、防爆工作全面负责并制定有关的考核办法。

四 管理要求

(一)公司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后,方能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动火许可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作业。

(二)作业过程中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不清洗、置换不合格、不消除周围易燃物、不按时做动火分析、没有消防措施,均禁止“动火”。

(三)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要严格办理作业票证。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四)公司员工和外来人员严禁在禁火区域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禁火区域”。

(五)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禁火禁烟管理规定。

(六)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或带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区域。

(七)严禁使用汽油、易挥发溶剂等擦洗设备、用具、衣物。

(八)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危险化学品。

(九)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十)每个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十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二)严禁损坏各类防爆设施。

(十三)安全环保部不定期对各单位禁烟、禁火、防火、防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公司考核制度,在日常管理中进行考核或处罚。

五 记录

●安全环保部●56《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台帐》

第8篇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总 则

根据劳动部[1993]442号关于颁发《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通知要求,为了加强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凡新购进的压力容器设备,必须在劳动局建档备案,否则不能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 新进设备建档条件

1.1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

1.1.1 最高工作压力(pw)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下同)

1.1.2 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断面最大尺寸)大于等于0.15m3,且容积(v)大于等于0.025m3.

1.1.3 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1.2 建档资料齐全。

1.2.1 产品合格证

1.2.2 产品质量证明书

1.2.3 产品竣工总图

1.2.4 劳动部门检验单位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1.2.5 进口压力容器应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临察机构审核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1.2.6 以上资料不齐全,设备不予验收。

1.3 使用单位建立各种制度和记录。

1.3.1 编写新进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1.3.2 编写日常维护和保养规程。

1.3.3 建立定期检修记录及运行记录。

1.4 设备购进单位要及时将设备的全部齐全资料转交资产运营部以备建档。

1.5 所有的压力容器设备在劳动局建档登记,颁发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纪委职责

第9篇 安全措施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高危行业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的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项用于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一、安全生产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

二、安全费用依据水泥产量按月提取,水泥销售额1%。

三、安全费用应严格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包括系统防尘、防火、防水、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环境治理等。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安全防护用品的支出。

7.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安全费用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五、公司要严格明确安全费用使用、管理规定,制定相应职责及权限,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六、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经费列支。

七、企业要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当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账目。

第10篇 安全保卫科管理制度

组织机构

人员编制

1.2组织机构简图

1.3管理职责

a.负责本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并组织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

b.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控制要求,对本公司的安全保卫管理负责,并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编写和组织实施;

c.参与本公司所发生安全事故的调查、研究、分析和处理;

d.负责安全管理相关要求的法律、法规的获取更新与识别;

e.负责协助人力资源科开展安全员、作业人员的资质培训及办证、复证工作;

f.负责本公司安全保卫系统的综合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安全系统的业务工作;

g.负责本公司消防管理;

h. 负责安全保卫科主控的5个程序文件职责的实施。

岗位职责

1.4.1科长

安全保卫科科长

a.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规章制度;

b.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并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进行审查和修改;

c.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活动,有计划开展安全、保卫检查,积极组织整改,消除隐患;

d.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e.严格掌握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的发放标准;

f.主要负责本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

1.4.2科员

安全保卫科科员

a.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b.检查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

c.坚持深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止违章作业,消除隐患;

d.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防范措施,参与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e.检查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的使用和发放情况;

f. 配合科长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g. 负责安全保卫内业的管理,及时正确反映情况。

2工作程序

2.1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控制

2.1.1科长负责组织本公司相关部(科)室人员根据本公司施工专业特点进行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编制本公司jl/b/s4.3.1-01《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调查表》,建立jl/b/s4.3.1-02《重大风险控制计划清单》,经技术质量科科长审核经理批准后,下发本公司有关部(科)室。

2.1.2各项目经理部和试验站需成立危险源辨识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项目经理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对辨识出的危险源应体现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与安全技术交底中,对主要的和重大的风险应确定目标和制定管理方案予以控制,对一般风险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予以控制。

2.1.3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风险的控制进行监视,以确保其及时有效地实施。对本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工作,做好清单的汇总、分析,报安全保卫科,实施动态管理,并适时更新。

2.1.4风险评价的方法

根据我公司目前状况,选用天津公司“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lec)”作为我公司,项目经理部及试验站危险源辨识评价的方法,来确定危险等级的大小。(见下表1、表2、表3、表4)。

事故或危害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分数值(l)

表1

分数值

事故或危险性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能,可被预料

6

相当可能

3

不经常,较可能

1

极不可能

暴露于危险环境频率的分数值(e)

表2

分数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

10

连续暴露于潜在危险环境

6

每日一次或数次在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的暴露

2

每月暴露一次

1

每年一次或数次出现潜在危险环境

可能后果的分数值(c)

表3

分数值

可能后果

100

灾难性的:可能导致多人死亡

40

非常严重:可能导致一人死亡或严重失能

15

严重:可能导致重伤或轻伤

3

一般:轻微可恢复的伤害

1

引人注意:不利安全健康

危险等级评价

根据上述危险源辨识l.e.c三项乘积结果d,确定危险等级如下表:

风险等级(d)

表4

风险系数

分数值

风险程度

大于600

高度危险、需立即改善

300-600

显著危险、需要改善

100-300

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小于100

稍有危险,或许可被接受

ⅲ级作为主要风险,在考虑技术、财务可行性的基础上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加以控制。

ⅰ级、ⅱ级被列入重大风险,按重大风险控制要求,确定出目标(予以分解可测量的指标),编制管理方案,经审批后由有关部门负责人认真组织实施。

危险性评价以下式表示:

危险等级d=l×e×c

l—事故或危险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率(次);

c—发生事故可能会造成的后果;

d—危险等级。

辨识任何一项危险源按以上三值乘积确定风险的大小。l×e×c的值越大,说明该系统危险性就越大,必须加强防范,采取有效可靠的措施控制风险达到允许的安全范围。

2.1.5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的更新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是动态的,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重新按上述程序更新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

a. 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变化时;

b. 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体制变更、重组时;

c. 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的生产活动内容或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

d. 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经营宗旨、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发生变更时;

e. 新开工程项目生产开工前,试验站新建完。

2.1.6相关文件

2.1.6.1《管理手册》tjmcc20/a/q-s-e-2022

2.1.6.2《人力资源管理程序》b/q6.2/s4.4.2/e4.4.2

2.1.6.3《企业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

2.1.7记录表式

2.1.7.1《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调查表》jl/b/s4.3.1-01

2.1.7.2《重大风险控制计划清单》jl/b/s4.3.1-02

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2.2.1安全保卫科组织相关部(科)室研究、制订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和环境管理方案,经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技术质量科科长审核,经理批准。

2.2.2 各项目经理部结合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方案和本项目经理部的危险源及环境因素控制情况,编制本项目的专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方案,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方案报安全保卫科备案。

2.2.3 各部(科)室、项目经理部按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方案组织实施。工程技术分公司经理和项目经理通过相应职能部(科)室对实施管理方案所需资源(人、财、物等)予以保证。

2.2.4 相关部(科)室按管理方案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表》。安全保卫科依据《绩效测量和监视控制程序》对各项目经理部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方案制定、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表》。

2.2.5 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经理在管理评审会议上,应对工程技术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审,必要时对管理方案进行修订。

2.2.6当施工(生产)发生变化而引起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目标、指标变化,或由于其他客观条件而使管理方案实施效果达不到目标(指标)要求时,由安全保卫科组织对管理方案进行评审、修订和更新,变更的管理方案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审批。

2.2.7相关文件

2.2.7.1《绩效测量和监视控制程序》b/s4.5.1/e4.5.1

2.2.7.2《目标管理程序》b/q5.4.1/s4.3.3/e4.3.3

2.2.8记录表式

2.2.8.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jl/b/s4.3.4/e4.3.3-01

2.2.8.2《环境管理方案》jl/b/s4.3.4/e4.3.3-02

2.2.8.3《检查记录表》jl/b/q4.2.4/s4.5.3/e4.5.4-02

运行控制程序

2.3.1根据工程技术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的要求,确定应控制的运行活动,同时结合各部(科)室的职能、特点,确定参与各部(科)室应该担负的具体工作。

2.3.2重大风险和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

a. 重大风险的控制

根据重大风险的识别结果,对生产存在重大风险的部(科)室,应做为主要责任部(科)室,对重大风险的生产过程和影响进行控制,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改进;

b. 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

根据重要环境因素的识别结果,对于生产重要环境因素的部(科)室,应做为主要责任部(科)室,对重大环境因素的生产过程和影响进行控制,实现环境绩效的改进。

2.3.3对一般风险和一般环境因素的控制,根据管理体系运行的需要,也可以制定相关作业文件和运行程序,对其进行有效管理。

2.3.4 各部(科)室、项目经理部依据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和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结果,确定与其相关的岗位和工作活动,评价现有控制措施,提出和制定拟采取的控制措施,并填入《安全/环境运行控制岗位明细表》。

2.3.5安全保卫科负责对《安全和环境标志管理规定》、《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管理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及气瓶管理规定》、《劳动保护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管理规定(试行)》和《安全/环境保护设施管理规定》、《关于较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试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3.6 项目经理部应向相关方宣传工程技术分公司的管理方针,同时要求分供方、工程分包方、劳务分包方、设备租赁方执行工程技术分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面的有关规定,具体执行天津公司《相关方管理规定》。

2.3.7 运行过程的监督检查,按《绩效测量和监视控制程序》和《安全检查制度》实施。

2.3.8 运行过程发生的事故隐患、环境影响或不符合,按《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程序》实施。

2.3.9各部(科)室、项目经理部应按规定检查运行控制措施实施过程,发现违章违制情况及时制止,做出处理,进行考核,并予以记录;发现新的危险源和环境影响应及时报告、评价,按《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策划程序》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更新管理程序》执行。

2.3.10 相关文件

2.3.10.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c/s4.4.6-02

2.3.10.2《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管理规定(试行)》 c/s4.4.6-03

2.3.10.3《安全/环境保护设施管理规定》c/s4.4.6/e4.4.6-04

2.3.10.4《劳动保护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c/s4.4.6/e4.4.6-05

2.3.10.5《安全和环境标志管理规定》c/s4.4.6/e4.4.6-06

2.3.10.6《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c/s4.4.6-07

2.3.10.7《消防管理规定》c/s4.4.6-08

2.3.10.8《施工现场交通管理规定》c/s4.4.6/e4.4.6-09

2.3.10.9《锅炉、压力容器及气瓶管理规定》c/s4.4.6-10

2.3.10.10《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c/s4.4.6-12

2.3.11.11《关于较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试行)》 c/s4.4.6-19

2.3.11.12《员工职业健康管理规定》c/s4.4.6-20

2.3.12记录表式

2.3.12.1《安全/环境运行控制岗位明细表》 jl/b/s4.4.6/e4.4.6-01

各项安全和环境支持性文件的记录表式从略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2.4.1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和组织机构,明确各部(科)室承担的任务和职责,并报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安全保卫科;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负责组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小组。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经理为组长,组员由各主要管理部(科)室负责人组成。

2.4.1.1制定计划

内容包括:

a. 应急组织人员权限和任务;

b. 紧急联络的方法;

c. 报警步骤;

d. 抢救方法;

e. 紧急疏散;

f. 应急设备、器材、资源等;

g. 定期培训及学习计划;

h. 应急准备的定期检查。

《应急预案与响应措施表》为受控文件,内容根据应急计划内容填写。各部(科)室、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应急计划报安全保卫科统一汇总,由工程技术分公司经理审批。

2.4.2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机关、项目经理部要成立抢险救援队,并报安全保卫科。

2.4.3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对制定的重大事故应急计划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以验证应急计划和措施的有效性,归口部(科)室填写并保存《应急响应演习记录》,安全保卫科根据应急演练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对《应急计划》进行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2.4.4 相关文件

a.《消防管理规定》c/s4.4.6-08

b. 《天津二十冶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试行)》津发[2010]82号

2.4.5 记录表式

2.4.5.1《应急预案与响应措施表》jl/b/s4.4.7/e4.4.7-01

2.4.5.2 《应急设备、器材台帐》jl/b/s4.4.7/e4.4.7-02

2.4.5.3《应急设备、器材状态检验记录》jl/b/s4.4.7/e4.4.7-03

2.4.5.4《应急响应演习记录》jl/b/s4.4.7/e4.4.7-04

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程序

2.5.1安全保卫科负责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并对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2.5.2项目经理部负责本项目的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

2.5.3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进行,并严格执行天津公司b/s4.5.2/e4.5.3《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程序》。

2.5.4相关文件

2.5.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75号

2.5.4.2《文件控制程序》b/q4.2.3/s4.4.5/e4.4.5

2.5.4.3《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375号

2.5.4.4《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b/s4.4.7/e4.4.7

2.5.4.5《改进控制程序》b/q8.5/s4.5.2/e4.5.3

2.5.5 记录表式

2.5.5.1《隐患整改通知单》jl/b/s4.5.2/e4.5.3-01

2.5.5.2《隐患整改反馈表》jl/b/s4.5.2/e4.5.3-02

2.5.5.3《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情况统计表》jl/b/s4.5.2/e4.5.3-03

2.5.5.4《伤亡事故登记表》jl/b/s4.5.2/e4.5.3-04

2.5.5.5《施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快报)》jl/b/s4.5.2/e4.5.3-05

2.5.5.6《事故、事件调查报告书》jl/b/s4.5.2/e4.5.3-06

2.5.5.7《检查记录表》jl/b/q4.2.4/s4.5.3/e4.5.4-02

管理规定

序号

文件名称

编码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c/s4.4.6-02

2

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管理规定(试行)

c/s4.4.6-03

3

安全/环境保护设施管理规定

c/s4.4.6/e4.4.6-04

4

劳动保护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c/s4.4.6/e4.4.6-05

5

安全和环境标志管理规定

c/s4.4.6/e4.4.6-06

6

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

c/s4.4.6-07

7

消防管理规定

c/s4.4.6-08

8

施工现场交通管理规定

c/s4.4.6/e4.4.6-09

9

锅炉、压力容器及气瓶管理规定

c/s4.4.6-10

10

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c/s4.4.6-12

11

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试行)

c/e4.4.6-19

12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试行)

c/s4.5.2

第11篇 烧结厂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操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是按照生产操作过程客观规律的要求,对生产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及工器具的操作使用和维护等方面所作的安全规定,是全体职工在生产操作活动中必须共同遵守的安全规范和准则。

第三条 所有生产作业场所的操作岗位、工种及所使用的设备都应制订与其安全操作相适应的安规。

第四条 本制度对安规的制订、内容、呈报、审批、颁发、修订、废止、归档、执行以及检查考核等项工作做出了规定和要求。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烧结厂所有工种、岗位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

二、 安规的制(修)订和废止原则

第六条 安规由作业岗位、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须由相关职能科室审核,并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再上报安全监督科。

第七条 制订安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规定、规范、标准及生产工艺安全要求。对各种条件下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及检查都要有安全规定。安规条文的文字表达应准确、简明、具体、逻辑严谨、通俗易懂,具有可判断性、可操作性。

第八条 新建、扩建、改造项目及新设备在投产前必须制订有效使用的安规。

第九条 对烧结厂制订的通用工种的安规,各部门应予执行,或根据本单位(部门)实际补充后执行。

第十条 为使安规适应生产发展的动态要求,对安规必须定期进行修订、不断健全完善。

第十一条 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及时修改安规。

(一) 安规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有矛盾时。

(二) 在生产工艺改造、布局改变、设备革新以及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产品,而原有安规已不相适应时。

(三) 安规条文经核实认定与实际情况确不相符时。

第十二条 所有的安规和制定过程中补充、修改及批件和审批表等原始记录,各级单位(部门)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以便查阅。

三、 安规的制订要求

第十三条 安规制订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有相应的知识和资历。

第十四条 制订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及熟悉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性能,还必须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

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性较强、安全操作要求较高岗位(设备)的安规,应由该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第十六条 安规制订后要征求相关岗位、工种操作人员的意见并予完善。

第十七条 安规在行文颁布时每个安规都要分别署上编写人、审核人及批准人姓名。

四、 安规的申报、审批、颁布

第十八条  安规的审批分两级进行。

(一) 因新设备、新工艺投产而新制定的安规,应在投入生产前十五天上报公司安全监督处,由安全监督处负责组织相关职能处室审批,必要时也可由安全处报请总工程师审批。因使用新工艺或新设备报批安规时应附送相应的工艺操作规程和设备使用说明书。

(二) 原有安规修订后应由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审批。

第十九条 报安全监督处组织审批的安规要一式两份,安全处接到报批安规后在十天内予以批复,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批复,及时与报批单位联系。

第二十条 各部门对安规的修改意见有异议时,不得擅自删除或改动,而应以书面形式向安全监督处提出,安全监督处复审后应及时答复。

第二十一条   安规经批准后各部门应以行政文件或正式通知形式颁发,颁发后的安规要在十天内报送安全监督处备案。

第二十二条   在新安规执行生效时,原安规即同时自行废止。

五、 安规的执行、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三条   安规在实施前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岗位操作人员,并同时做好安规的宣传和教育。安规一经制订颁发,该岗位工种的操作人员就必须遵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   各级生产管理部门对安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予以纠正。

第二十五条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安规的制订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本质制度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责任,进行考核。

第二十六条   生产作业岗位无安规进行作业的,对有关责任部门考核500-1000元,责任人考核200-500元。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未按时制(修)订安规或车间、班组及个人擅自修改安规,应对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考核500-1000元,责任人考核200-500元。

第二十八条   制订安规后不告知职工,不对职工进行宣传培训,职工未掌握安规就上岗作业的,对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考核500-1000元。

六、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与国家有关规定有矛盾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 附件:安规编写规范要求

1. 安全操作规程编写应在设备操作规程和工艺术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制订。

2. 若岗位(设备)无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只有安规这样一种操作规程,那么安规就要包括: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操作步骤和程序,安全技术知识、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设备维护和保养及安全检查的要求等内容。

3. 若岗位(设备)还有工艺技术操作规程或设备操作规程,那么该安规可以省略部分已在工艺技术或设备操作规程中已明了的事项,但一些有可能影响到安全的操作步骤和程序及安全技术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安全检查等内容是不可缺少的。

4. 对于一个岗位专用的设备(如行车工使用的行车,焊工使用的电焊机等), 设备安全操作的内容可以合并到岗位安规中去。

5. 对于多岗位共用的通用性设备(如落地式砂轮机、台钻、电动葫芦等),必须单独制订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 通用工具类设备使用的安全操作要求一般不编入岗位安规,而单独编制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7. 一般性的安全要求在本单位安全通则中已有规定的,岗位安规中可不再作重复规定。安规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要求,其条文不得与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程、制度相抵触。

8. 安规要结合实际,切实可行,不作一些不切实际或不必要的规定。

9. 安规的文字表达要求准确、简明、逻辑严谨,不允许使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用词。一般情况下在安规中肯定或否定的用词只能用“必须、应、严禁、禁止、不得”等五个,而不允许使用“可、宜、不可、不宜、最好”等模棱两可的用词。

10. 针对某一岗位的安规,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的时间要求尽可能明确具体化,如采用每天、每班或接班后等,而不宜用定期、定时等不确定时间周期的用语。

11. 对操作过程中有定量要求的,必须明确给出数据,而不得以符合要求、完好等定性词语表述。

第12篇 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保管、维保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我矿井下安全生产,加强通风仪器、仪表管理,保证安全运转防止丢失、损失、减少安全事故,做到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在仪器、仪表管理中,应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与使用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我矿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使用、检测、维修、保管、保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行业标准,必须按照国家对煤矿的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危及生产安全的仪器、仪表。

三、仪器、仪表的档案管理和使用保管。

1.为了确实掌握仪器、仪表的数量、规格、调动、事故、检修及使用等情况,必须设专职的设备管理员,必须分类建立设备卡片和台帐,对大型固定设备应逐步建立履历簿,系统记录设备的使用、检修和事故情况。

2.仪器、仪表使用和负责人必须正确掌握仪器、仪表的动态并进行统计,按季度向机电科汇报。

3.必须设立保管仓库,集中保管新到货、未使用和闲置设备,避免设备丢失、损坏。

4.使用中的仪器、仪表应由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修、保管和合理使用。

5.仪器、仪表如发生丢失、损坏等责任事故时,各部门应进行分析,追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6.严格按照仪器、仪表的说明书的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仪器、仪表,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和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四、仪器、仪表的平�和调节。

1.为了充分发挥仪器、仪表的效能,合理使用仪器、仪表,提高利用率,各部门对闲置的仪器、仪表等应及时进行平衡调校,应每月调校平衡一次。

2.任何仪器、仪表的调整,必须通过相关负责人批准,管理人员办理。

五、仪器、仪表的报废。

1.仪器、仪表报废,应根据使用年限和损害程度确定,凡符合以下情况,可以申请报废。

(1)仪器、仪表超过使用年限,损坏严重,再行修复,其修复费超过该仪器、仪表价值80%以上者。

(2)遭受意外灾害,仪器、仪表损坏不能修复或修复费用超过80%。

2.仪器、仪表报废由矿组织机电、生产、供应、财务等部门参加鉴定,提出报废意见,方可报废。并在台帐上注销,办理固定资产报废的财务手续。

六、仪器、仪表的检修。

为了使检修工作顺利进行,能及时更换已磨损和消耗的零件必须加强配件和检修材料的管理与供应工作。

1.必须根据零件的磨损期限制定每台设备的配件消耗定额,要有1~3个月的正常消耗的储备配件。

2.从矿仓库领存配件,必须验收,质量不合格的不予领取,通过使用验证不合格应做退库处理。

3.配件和材料的领用,必须实行以旧换新制度,使用单位领用配件时,必须交还旧配件,对换下来的配件,凡能维修使用者,应送修理厂整修、登帐,领用时先发放修复配件。

4.所有进行维修、检修的仪器、仪表必须经过有资质的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5.配件和材料领用,必须实行以旧换新制度,使用单位领用配件时,必须交还配件,对换下来的配件,凡能修理使用者,应送修理厂整修、登帐,领用时先发放修复配件。

6.对大、中、小修复跟换的配件应进行记录,搞清配件的消耗情况。

7.由机电组每月汇总各连队的配件加工计划。

七、仪器、仪表的维修和保养

1.正确使用机械设备润滑,必须严格按照说明规定的品种、数量、润滑点、周期加注或更换。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定点、定量、定质。

2.机械维修保养是以预防为主的思想指导,根据各种机械的运行规律、结构、工作条件和磨损规律制定强制性的制度。

3.按作业时间的不同分为定期保养和特殊保养两类。定期保养有日期保养和分级保养;特殊保养有走合保养、换季保养、停用保养和封存保养等。

4.分级保养一般按机械的运行时数来划分保养级别内容。而特殊保养一般是根据需要临时安排或列入短期计划进行的,也可结合定期保养进行,如停用保养、换季保养等。

5.日常保养是操作人员在上下班和交接班进行保养作业。内容为'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十字作业,转向及行走系统,制动及安全装置等部位的检查调整。日常保养的项目和部位较少,且大多数在机械外部,但都是易损及要害部位。日常保养是确保机械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和基础工作。

6.一级保养除进行日常保养的各种作业项目外,还包括:清洗;运动异常等,发现后及时修复、排除。

7.在一般情况下,日常保养和一级保养由机械操作人员负责进行,而维修人员负责二级以上保养工作。

六、仪器、仪表的完好标准

1.完成任务好,做到优质、高效、准确、低耗,安全无事故配合施工协作好。

2.合理使用好,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定、制度,做到合理使用,正确操作。各项原始记录资料齐全、准确。

3.技术状况好。

4.维护保养好。认真执行'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十字作业,达到规定要求,故障少。

5.保管工作好。仪器、仪表的零件、部件、随身用具,附属装置,完整齐全,无缺少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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