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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制定范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45

公司管理制度制定范例

第1篇 公司管理制度制定范例

(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六、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队合作和团队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员工必须维护公司利益,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八 、本制度是劳动合同之一部分,聘用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员工守则》

一、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 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 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 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 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 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为了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端正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塑造良好的公司形象,推进公司规范化、制度化、正规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作息时间。

按国家规定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制定分季作息时间。分季作息时间表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在公司机关上班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在20分钟以内,每违反一次,扣发本人当月工资10元;迟到或早退在30分钟以内,每违反一次,扣发本人当月工资20元;超过一个小时,每违反一次,扣发本人当月工资40元;超过半天,扣发本人当月工资100元,并按旷工半天处理,纳入人力资源部年终考核,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事先告知办公室,以免发生考勤偏误。

严格请销假制度。公司员工因事因病请假半天以内须以书面形式报部门领导审批;公司员工因事因病请假一天,须以书面形式报部门领导审批,请假二天,须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三天及以上须以书面形式由部门领导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中层干部因事因病请假一天,须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审批,超过一天须以书面形式报总经理审批;公司领导因事因病请假须以书面形式报总经理审批。

请假条统一交公司办公室管理,

员工事假每月不超过一天的,不扣工资。

员工事假超过一天的,超出天数的工资,按该员工标准工资/天的50%扣发。

不假未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工资扣发。年度旷工累计五天的,扣发全年奖金。

员工婚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病假、丧假等按规定休假,业务相关部门必须做好安排,保证不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三条 注重个人形象,提升公司文化品位。员工上班须做到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行为规范。不得扎堆闲聊,不得上网游戏影响工作,违者惩50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员工不得做与本职业务无关的事,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视情节给予处哩。

第四条 不准酒后上班,以免造成工作失误。若因工作接待需要饮酒,经领导批准后可休息。因私事饮酒,视其影响工作的情节扣发影响工作时间的工资。

第五条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树立公司团队精神,确保步调一致,政令畅通。不准散布损害公司形象的言论,不准在背后议论他人拨弄是非,恶意中伤他人。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扣发当月的绩效工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辞退,。

第六条 加强廉政建设,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向被服务对象索取财物或在经济交往中吃回扣,损害公司利益。违者一经查实,除如数退赔外,扣发1――3月的绩效工资并通报全公司,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辞退,依法应受刑事处理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公司接待按领导意图由办公室、财务共同承办,区别对待,控制开支,公司所有财务支付实行经办人签字、分管财务领导审核、总经理签字生效制度。任何人不得采用任何形式贪脏、挪用公-款或拆借公司资金给他人使用从中获取好处。

第八条 尊重领导,服从公司工作安排,不得顶撞领导,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恶意顶撞领导经教育不改者辞退。

第九条 办公室大门钥匙统一收归办公室保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事先告知办公室。

第十条 办公用品采购由部门报计划,办公室综合络列采购清单,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执行,严禁多头采购。所购物品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分发、保管。

第十一条 除技术资料外,公司所有文件资料印发须经办公室进行质量把关。任何对外发布通知、函件、(除项目部文件)须经总经理签字后实施,严禁个人以公司名义在报刊、网络、小报等形式发布,违者重处并追究责任,以维护公司对外形象。

第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办公室由总经理统一安排。

第十三条 员工出差补助按省内市外120元/天标准执行,甘、阿、凉、省外150元/天标准执行,经济特区按200元/天标准执行。报名投标和为项目部出差的差旅费由项目负责人负责。

第十四条 树立安全防火、防盗、防泄密意识,各部门做到下班时人走灯灭电器关,每违反一次,扣责任人当月工资50元,技术、财务等部门,下班走人前须把资料整理好装柜上锁,避免外来人员“顺手牵羊”盗取本公司机密。

第十五条 公司房屋及其它固定资产、设备设施的维修由办公室据实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十六条 强化客户服务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公司员工要树立服务就是效益的观念,打破归口接待,树立员工主人翁精神,真正做到客户进门有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个座位,一席中听的话语,离开时有一句客气的话,让客户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不得因个人行为给客户不良印象而影响公司业务。凡因客户投诉,一经查实确属员工有责任,且对公司业务拓展有影响或者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取消当事人当年一个季度至一年的奖金,并不列入评选先进。

第十七条 机关工作纪律由公司办公室实施,督查办负责监督。

《工作报告制度》

为方便总经理准确把握各部门、各项目部的工作运行状况,科学决策公司各项经营活动,不断提升中层或以上管理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报告工作的对象:总公司各部门和各项目派驻人员。

第二条 报告工作时间:每月前两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工作报告电传至总公司办公室,办公室通过登记整理后统一报送分管领导审核,审核时限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后报呈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 报告工作的内容:总公司机关各部门报告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工作建议;分公司报告当月管理状况、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派驻管理人员工作开展的真实情况,存在的问题;派驻管理人员报告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其工作建议。

第四条 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该制度执行,并将报告情况进行登记考核上报总经理。

第五条 强化管理约束机制,确保制度的落实。凡不按上述规定上交工作报告的,首次缺报扣责任人100元工资并于一个工作日内将工作总结电传总公司办公室。缺报按次数扣工资,并通报全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和严肃公司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确保印章在使用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鉴、项目部印章。

第三条 公司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和合同专用章由办公室管理,使用失当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总监管理,使用失当由财务总监负责。印章的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原则上所有的印章均应置于保险柜内,并注意随时锁好,以免发生意外。

第四条 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1、公司印章刻制均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刻制项目部印章由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

2、印章启用应填写《印章启用申请表》,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正式的启用通知,注明使用范围、启用日期。办公室保存《印章启用申请表》一份,同时在公司《印章发放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第五条 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印章《印章移交登记表》,注明印章名称、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等信息。如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外出办事或因事因病请假时,须请示总经理同意由指定临时人员保管时,也应办理上述交接手续,做到职责分明。未履行印章移交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印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员和项目部负责人。

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将印章拿出公司,财务办理开户、销户事宜应将相关资料带回公司盖章(特殊情况除外),需财务负责人书面向总经理申请,同意后方可拿出。

第七条 需加盖公司印鉴时应先向公司办公室汇报并报请总经理同意(工程招投标用章除外),印章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时间、用印编号、用印事由、批准人、经办人等,加盖公司章的文件文稿(各项协议、合同等),应留原件一份存档备查,介绍信、授权书(只限于工程投标)留存根备查。公司印鉴管理人员严禁在有关抵押、贷款、借款、合同担保等经济合同(承诺、证明等)上加盖公司印鉴,严禁在空白介绍信、授权书和空白纸上加盖公司印鉴或法定代表人印鉴。

第八条 违反本制度以上规定用印者,除追究印章管理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外;还将追公司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适用所有负责人。

第一条 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 合同的签订应当使用公司制定的同意文本。

第三条 合同谈判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对外签署合同,并向公司及时备案。

第四条 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合同条款。

第五条 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六条 合同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第七条 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办公室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并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十二条 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第十三条 凡可能发生争议的合同,应当及时向公司负责人通报,并保留如下材料以作为解决纠纷之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十四条 公司每个工程项目在正式签署合同后,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相关部门在办公室领取,项目结束后由办公室建档管理。

第十五条 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系统的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公司各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公司办公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第三条 各单位的领导应重视本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第四条 公司系统的文书立卷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归档范围

第五条 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均属归档范围。

第六条 公司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

(一)公司颁发的(包括转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本、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二)公司的请求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各部门、各项目部的请求与本公司的批复;

(三)公司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四)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全套文件以及会议形成的声像材料;

(五)公司领导公务活动形成的重要文件,从外单位带回的与公司有关的文件材料;

(六)反映公司经营和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

(七)公司或公司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包括电子文档等);

(八)公司及各部门、项目部成立、启用印章及其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九)公司及各部门、项目部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十)公司的简介、荣誉,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及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

(十一)公司及各部门领导任免、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职工的录用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二)公司领导、员工档案;

(十三)公司解决法律纠纷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四)公司或部门、项目部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十五)公司固定资产登记,财产,物资、档案等移交凭证;

第三章 立卷归档要求

第七条 公司各单位应在每年3月底以前将上年办理完毕、需归档的文件材料整理、立卷,向公司办公室移交。

第八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归档制度,不得无故延期或不交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如有些材料还需使用,也应先按立卷归档后再办理借阅手续。

第九条 各单位向公司办公室移交档案时,要严格履行移交手续。

第十条 归档案卷的总要求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具体应做到下述几点: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归档的项目档案应包括如下文件:各种协议、合同、营业执照(复印件)、章程、项目人员任免文件,有关项目业务的各种意向书、纪要、备忘录、电话记录、请示、报告、批复及其它有关项目业务资料等。

(二)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立在一起,不得分开。

(三)卷内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

(四)卷内文件材料应按排顺序依次编写页号或件号。装订的案卷,应统一在有文字的每页材料下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页号;不装订的案卷,应在卷内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方编号,图表和声像材料等也应在图表上或声像材料的背面编号。

(五)永久、长期和短期案卷必须按规定的格式逐件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对文件材料的题名不要随意更改和简化;没有题名应拟写题名,有的虽有题名无实质内容的也应重新拟写;没有责任者、年、月、日的文件材料要考证清楚,填入有关项内;卷内文件目录放在卷目。

(六)声像材料应用文字标出摄像或录音的对象、时间、地点、中心内容和责任者。

(七)本公司各部门立卷所需的案卷封皮、卷内文件目录表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发给。

第四章 档案保管期限

第十一条 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第十二条 确定公司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一)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二)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动,在较长期时间内对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长期保管。

(三)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公司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列为短期保管。

第五章 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第十三条 公司办公室对所保存的档案定期进行鉴定,对于保存期限已满的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销毁。

第十四条 档案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持,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被鉴定的档案进行逐件审查,提出存毁意见。

第十五条 档案材料鉴定小组审定,并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第十六条 销毁档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并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第六章 档案的借阅

第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借阅本部门的业务档案需经本部门领导批准,方可借阅。

第十八条 公司各部门借阅非本部门的业务档案经档案所属部门同意或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九条 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归还的档案要进行检查、清点,并在登记薄上注销。

第二十条 借阅档案的同志,不得泄密、涂改、折散、转借复印携带档案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借或携带档案外出时,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

第二十一条 借阅的档案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天。

第二十二条 借阅人对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二十三条 凡借阅的档案、文件一律不得私自复印,如工作需要,应按公司有关保密规定办理。

第七章 惩戒

第二十四条 公司员工凡违反制度,泄露秘密,按《公司保密工作条例》进行处理。对涂改、拆散或未经办公室领导批准转借、复印或携带档案外出的;视具体情况,扣500―1000元奖金,并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者辞职、辞退。

《经营管理制度》

为严肃公司纪律,端正经营作风,规范化管理公司,正确指导公司、项目部、办事处经营工作。督促员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投标入围、中标率。加强签约项目合同管理。树立公司良好形象。以客户为上帝,竭成作好各项服务,更进一步地转变经营作风,特制定本制度并遵照执行。

一 证件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称证件是指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税务登记证、地方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等生产经营中所需的企业证件及个人证件(包括法人代表证明书、建造师、职称、毕业证、岗位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证等)。

2.为保证公司证件以及人员证件的正确使用,公司证件由办公室保管,个人证件由办公室查阅后用办公室保存复制件,个人保存原件,由办公室分类存档,由公司出资办的个人证件由公司保管,须压证管理的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办理。

3.证件申报及年审:由办公室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保证所有证件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不影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4.公司证件、人员证件外出报名或开标等必须由公司人员携带证件随同前往,若遇特殊情况需将证件外借,由部门主任请示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同意后才能借出,并在规定时间内收回。若擅自将公司证件借出应由办公室承担全部责任。

5.所有一二级建造师相关证书由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转出由董事长总经理亲自管理,聘(转)入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负责。

6.证件借用程序:

①各部门、项目部急办事处,因工作急需借用公司相关证件原件,须出据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上注明使用时间、事由及相关事项。经相关领导同意后,到公司办公室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②各部门因工作急需复印公司相关证件原件,按上述履行手续后,由办公室复印,交由办公室主任在复印件上注明其复印的用途再加盖公司行政印章,方可交由借件人。

③使用证件的部门和当事人,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如证件遗失,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凡遗失证件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借用部门或借用当事人承担。

7.中标需要押证施工的项目,项目部施工责任人须书面请示公司,经营部主任上报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同意后,按领导指示压证,通知财务室收取证件保证金和证件使用费,办公室督促项目部在项目完工后及时交还公司。

二 招投标管理制度

1、根据招标(邀标)项目要求对项目投标前综合实力进行考察,确定是否参与投标。确定参与投标的项目,部门主任按照公司制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资质要求等确定缴纳报名初期费,并将项目投标人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办公室存档,同时电脑里建立客户档案资料。

2、严格收费程序,投标报名时收取投标资料费,未收取投标资料费的采取担保责任制,谁担保谁负责制,担保人在不超过项目开标后一个月内完清费用。公司规费一律由财务统一收取,杜绝非财务人员收款不交或不计帐。确因工作需要委托代收的,回公司后须及时解交财务并出具收据。

3、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供合理的报名资料,安排公司人员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交回办公室时,办公室主任登记后转交给公司招投标负责人,并在《投标项目文件编制详情表》上签字确认,再由公司招投标负责人根据投标文件的性质、开标时间等安排人员制作文件,制作人按照文件要求将该工程提交保证金时间、帐号、保证金等相关内容提供给财务部,制作人在签收招标文件后,熟读招标文件,在两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中有要求的业绩、人员、开标人员等不能满足的问题及时反应给公司招投标负责人,公司招投标负责人根据情况书面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再确定业绩、人员的使用和开标的法定代表委托人。招标文件要求带原件开标的项目在开标前两个工作日将开标原件清单交由公司招投标负责人,公司招投标负责人按照公司证件进行合理调配并将开标原件移交到法定代表委托人。

4、制作人必须熟读文件,深刻理解文件条款含义,对招标文件中有不清楚或不能确定的,由制作人向招标代理公司或业主单位以电话或传真形式咨询并作好记录,得到准确答复后制作人按此要求制作文件;商务标部分由项目投标人自行报价,再由公司招投标负责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最终报价。若制作人曲解文件的真正含义,擅自作主,由制作人承担全部责任。

投标文件制作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文件的制作,要求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两个工作日完成,每推迟一天按50元/天扣工资或奖金,如客户有特殊要求标书制作完成时间,应满足客户要求如期完成。对所制作文件资料不能按时递交,商务标惩处:对责任人按投标报价的0.03%扣工资或奖金,资审文件惩处额:300元/个。

5、若制作人不服从安排拒绝制作投标文件,其产生的后果由被指定人负责。将上报公司按有关规定予以惩处,部门主任及时报告公司分管领导作出相应决定。

6、文件质量实行谁制作谁负责制,制作人员按文件要求将资料制作完成后,应逐页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整理成套,以成品资料形式交到公司招投标负责人审查。审查文件负责人根据文件要求逐页审查,并将审查情况书面记录在《文件审查记录表》上以备查考。对不符合文件要求和没有按文件要求制作的,有权要求重新制作并惩处。其惩处标准是:

文字、标准符号错误:5元/个

格式与文件要求不符:10元/篇

附件资料遗漏50元/篇。

由于制作人没有按文件要求仔细审查文件,导致资审、投标失误或不能入围,因资审原因废标处罚制作人资审文件500元/个。

投标文件审查无误后,制作人通知办公室主任联系装订成册并加盖印章,并开具缴款通知单到部门主任,部门主任通知财务收取资料费,完清费用后由文件制作人密封,交由法定委托开标代理人办理递交事宜;开标人应将开标详情及时反馈回公司。

为保证投标项目合法权益,项目投标人对标书检查在公司进行;所有投标文件在离开公司时必须全部密封;遇特殊情况,需书面请示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

招标文件实行制作人对文件管理与保存。加强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价值。为方便招标项目资料查证每月底将本月已开标的项目招标文件、图纸、清单整理成套,编号存入档案柜。公司对文件档案遗失将严格追究保管人经济责任。

《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守国家和公司秘密,加强公司的业务管理,确保公司文件、业务资料的有效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即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办公室是公司保密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并指导下属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保密教育,调查处理失密、泄密事件。

第四条 公司每个职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第二章 保密范围的密级划分

第五条 公司保密范围划分原则是: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将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下列后果的各类事项,均属公司秘密。

(一)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竞标标底);

(二)损害公司声誉;

(三)损害公司对外关系;

(四)妨害公司业务的开展;

(五)妨害公司有关规定、制度、计划的实施;

(六)危害公司秘密业务情报来源的安全。

第六条 密级划分:公司秘密文件的等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或特别严重不良影响,如公司的战略发展策划、公司的长远规划、重大项目的决策、整体财务情况以及公司领导的变动,竞标标底、公司技术、资质等。

2、机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如公司领导会议的决定、公司的年度规划、总体经营状况、机构调整和部门、项目部负责人的人事变动等。

3、秘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指第1、第2项以外的公司内部规定、计划、经营、财务、人事等情况。

第七条 公司各类文件、资料密级由起草部门或专业公司提出密级建议并由有关公司领导确定,由办公室印制时加盖“绝密、机密、秘密”字样的印章。如办公室有异议,可交有关领导改变密级。

第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的情形变化,密级可以变更或解除,其审定权限与确定密级权限相同。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九条 知晓范围:第六条所定内容除公司领导有权全部知晓外,绝密级只限公司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须知晓,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

第十条 备份:绝密级资料原则上不能摘抄或复印,确需摘抄或复印者须公司总经理批准,机密级资料需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秘密级资料须经所属部门或公司的负责人批准,交由办公室复印并登记,复印者应详细填写清单,并注明复印件份数及去向用途,原则上年终应交回办公室销毁。

第十一条 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不该说的话不说;

(二)不该问的事不问:

(三)不该看的文件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

(五)不携带保密材料外出:

(六)不随便谈论保密事项:

(七)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需保密的文件、笔记本。

第十二条 如发生或发现泄密情况,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和所在单位负责人,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四章 奖 惩

第十三条 对于模范遵守本条例的单位的个人将予以表扬,对于制止他人泄密行为或发现他人泄密及时报告、使公司能及时采取措施补救的职工,将视情况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十四条 对于违反条例,玩忽职守,造成失密、泄密,使公司受损失者,给予经济惩处、解聘、甚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有过失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采取措施补救的,可酌情减轻惩处;对造成泄密后故意隐瞒不报的,将予以从重处理。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由财务总监、会计、出纳工作人员组成。

第四条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总监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会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帐与微机帐进行核对,保持手工帐与微机帐一致。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每月5号将总公司收入、支出情况,每月10号将分公司收入、支出以书面形式上报总经理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管理和使用好公司、分公司、项目部财务专用章和密码支付器。

(四)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五)完成总经理和分管财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随时做好资金的储备调度,确保主要领导工作急需和公司工作正常运行。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总经理和分管财务领导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月底对账后次月3号前将对账单(银行现金余额)上报总经理和分管领导。

(四)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五)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六)完成总经理和分管财务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八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或分管财务领导每月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和分管财务领导,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在次月8号前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分管财务领导书面报告,按领导指示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 对应收帐款,每月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负责人、分管财务领导监交。财务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负责监交。

支票及现金管理

第十八条 支票由出纳员购买并保管。支票使用时须先填写日期、金额、用途,再加盖印章,支票使用人在支票使用登记簿上登记号码和相关内容签字备查。

第十九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

第二十条 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件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空白支票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二)个人劳务报酬;(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四)零星支出;(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实行钱票分离,现金收入由专人开票,出纳收款,月结兑账,做到钱票相符。

第二十三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四条 公司职员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500元(含500元)下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500元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填制凭证后由经办人签字,确认时间、天数无误在七天之内并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核,送总经理签字,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二十六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二十七条 职工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工资标准、办公室考勤情况制定职员工资表,交分管财务领导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发放。

第二十八条 财务汇款(除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外),由财务会计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审核人、总经理签字。

第二十九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第三十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一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财务部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二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财务部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三条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可暂由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由财务部编造清册,移交总经理指定的专人保管。

第三十四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除总经理和分管财务领导外,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违者给予停职处理。

惩处办法

第三十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20%: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惩处的。

第三十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并赔偿损失,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脏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纳入基本账户统一管理:

第1条、工程结算收入由公司统一开票,流转税、所得税等税费由公司统一交纳。平时项目部所需费用先垫支或在工程款中借支,在第二次领款时,按《成本管理条例》要求,由项目部将成本发票交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或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后冲销以前的借款,或作为报账领款的依据。

第2条、对应交纳的税费,工程结算款到账一次,及时结算。流转税及附加按成都地区的应收标准,以到账金额的3.56%计算,所得税按省地税局、川地税发(2000)043号通知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比例2%预留。利润分成及管理费一次性或按到账金额交纳。项目部在第二次结算款时,若不能及时交足前次的成本发票,原则上不得支付款工程款(税务部门规定:按欠票金额的25%预交企业所得税,逾期按每日5‰向税务局交滞纳金)。

第3条、项目部报账、预借工程款必须有经办人、项目部负责人签名,或有项目部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及总经理或分管财务的审签后方能报账或支付。

第4条、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工程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和履约保证金及工程竣工资料保证金。

第5条、公司开异地税收管理证明,工程款转入公司账户的工程,按以上有关条款办理。

第二章 项目部建账,公司兼管

(一)、项目部单独核算,公司统一做账,财会人员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公司开异地纳税证明,在项目所在地开立临时账户,各办事处需向公司申请,经公司财务总兼审核,领导审批同意方可开立项目临时账户,开户资料原件由公司保管,分公司、办事处留复印件并保管密码支付器,或派专人监管。

第6条、设立银行临时账户的项目部,其银行预留印鉴由项目部财务公章和公司财务人员印章组成,工程结算收入先转入总公司账户,然后全部转入临时账户内,由公司财务部监管。

第7条、收款票据及流转税费在当地交纳。办理异地纳税证明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所得税按税务部门要求代收,由公司统一交纳。

第8条、工程进度费用支出:由项目部负责人或财会人员凭银行进账单、发票、税票、到公司财务部办理结算及报账手续,以及在支票上加盖银行印鉴章。

第9条、项目部应按要求及时准备好成本发票,按成本管理条例要求,由项目部将报表和成本发票交财务部审核、经总经理或分管财务的审签后冲销以前的借款,或作为报账领款的依据。利润分成及管理费按与公司签订的内部协议要求交纳。项目部若不能在第二次划拨款时交足前次的成本发票,原则上不得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税务清理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和履约保证金及竣工资料保证金。

第10条、项目部报账、预借工程款必须有经办人、项目部负责人签名,或有项目部负责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报账或支付。

(二)、项目部在当地开立临时户,独立核算,由公司预留印鉴和密码器监管。

第11条、项目部独立核算必须要有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留公司),按规定时间向公司财务部报送会计报表,企业所得税在开外经证时交纳;不开外经证的按到账金额的2-3.3%预留,在税务指定地交纳。

工程竣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决算、验收有关资料,并将完整的会计凭证、账本、报表交回公司,经公司财务部确认后,方能支付最后一笔结算款和及工程竣工资料保证金。

第12条、其它条款同二章(一)条款。

(三)、对大中型项目(或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公司派专参与项目部财务管理。工资、福利及有关费用由项目部承担(其它同上第二章(一)、(二)条款)。

(四)、对路途遥远、交通不便、项目较小且当地银行不能使用支付密码器的,可实行:一次性按合同金额交8%-15%管理费、流转税、所得税、各种保证金后,印章、支票、依法纳税等全权委托项目部代为办理。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税务清理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 全权委托,依法纳税,互利共盈。

第13条、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件下,对项目较小,金额不大,可委托项目部负责人在招标方以现金方式收款,应付税费由项目部直接交纳,其利润分成及管理费按合同金额一次性-交纳。

第14条、在工程开工前,按合同金额8%-15%收取项目部安全、质量、税费保证金,工程完工时,项目部要负责办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税务清理有关资料,并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经公司管理工程资料的人员签字确认后,财务部方能支付保证金。

项目财务档案管理

第15条、纳入公司统一核算的项目,其单据、发票、合同、决算、竣工资料,由财务部统一归档。

第16条、建立了临时账户的项目部,平时的成本单据、发票,由项目部负责收集,报账时交财务部并每月按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异地纳税证明、临时开户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税票等单据资料,由项目部和财务部相互配合及时归档。

第17条、所有单证、资料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在规定时间内交档案室保管。

第五章、本制度从合同成立之日起执行。

《派驻管理人员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所属项目部规范化管理,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向项目部派驻管理人员。

第二条 公司派驻管理人员,代表公司对驻在项目部经营管理过程中提供公司相关证件和印鉴服务,保证项目部有效经营管理,并与公司生产经营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公司和驻在项目部的合法利益。

第二章 派驻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 派驻管理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调配,受人力资源部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派驻管理人员对公司负责,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和奖金。

第五条 派驻管理人员在项目部投标工程需要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件等有关证件和加盖公司印鉴服务,项目部应提供工作条件,项目部业务出差等发生的费用由项目部承担。

第六条 派驻管理人员应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向公司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对一个月的工作安排提出建设,提交工作日志及工程合同签订应存档的材料。

第七条 派驻管理人员因病因事请假离开工作地点,需书面请示项目部负责人,同意后再向公司分管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离开。

第八条 派驻管理人员应保持与公司、项目部联系畅通。

第九条 派驻管理人员应及时传达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通知,经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后,及时将信息反馈回公司办公室。

第三章 派驻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十条 派驻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项目部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保证其依法经营;

(二)参与项目部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保证其合法性、规范性和与公司规章制度的协调性;

(三)依据公司合同及项目管理制度的规定,参与项目部的业务谈判,提供咨询意见,负责合同内容的审查;

(四)依据公司规定,为项目部办理对外签约授权,杜绝所有未经授权的人员对外签约;

(五)协助项目部负责人做好业务开展工作。自觉维护公司良好的外部形象。

第十一条 派驻管理人员在公司有关证件的印鉴管理工作中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公司营业执照、资质、技术人员等相关证书原件只能在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以及投标过程中要求出示原件时才能提供;没有公司的同意不得外借他人。

(二)对于分公司、项目部中标或谈妥的工程合同,应严格审核把关并经项目部负责人同意,不得轻率在合同上加盖公司印鉴;凡不属于项目部经营片区和经营范围内的工程合同应向公司汇报由总经理同意后才能加盖印章,工程合同盖章前应先与项目责任人签订内部责任书。

(三)加盖公章的文件文稿(各项协议、合同等),应留原件一份存档备查。介绍信、授权书(只限于工程投标)留存根备查,用章登记项目包括:用印时间、用印编号、用印事由、批准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等,并将用章登记情况表每年年终上交公司办公室。

(四)派驻管理人员严禁在银行贷款、抵押、担保、借款、与工程投标无关的证明、承诺、空白介绍信、授权书和空白纸上加盖公司章或法定代表人印鉴。

第四章 派驻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派驻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项目部的经营活动,对项目部的经营活动提出建议;

(二)根据工作需要,有权查阅项目部的有关文件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和收集经营业绩资料;

(三)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生产经营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违纪可能给总公司声誉带来严重影响的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有惩处建议权;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享有探亲假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派驻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项目部的利益;

(二)自觉接受项目部负责人的工作安排,为项目部提供优质服务

(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条派驻管理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职工奖励的规定,予以奖励:

(一)在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尊严,制止、纠正违法行为,防止或挽回公司资产遭受重大损失方面贡献突出的;

(二)在运用所学技能,提高项目部经济效益或挽回损失方面效果明显的;

(三)有其他突出成绩的。

第十三条 派驻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一)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项目部的规章制度,泄露公司秘密,给总司、项目部造成损失的:

(二)明知项目部发生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报告,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

(三)在工作过程中玩忽职守或发生严重失误,给公司、各及项目部造成损失的;

(四)从事了其他渎职和严重错误行为的。

公司考勤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第2篇 某房地产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招聘管理制度

1.目的

1.1规范招聘管理,为招聘工作的开展提供标准化的工作模式

1.2体现公司人力资源理念,为公司各岗位招聘到合适的人才。

2.适用范围

集团本部及各项目招聘工作。

3.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

3.1 先内后外原则--立足于内部培养挖掘为主、外部引进为辅,为忠诚于企业的优秀员工提供职业发展机会并实现人力资源的内部流动增值。

3.2适才适位原则--招聘工作的目标是要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为此,要为各个岗位招聘到最合适的人才而非最优秀的人才,以最合适的人力资源成本获取最大的人力资源效益。

3.3机会均等原则--机会面前人人平等,在招聘阶段为应聘者提供均等的机会是保证企业整个人事制度公平公正的前提。

3.4资格优先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持有国家承认的各类专业资格证书的应聘者。

3.5不拘一格原则--在招聘渠道上广开'才'路,除了逐步实现以内部招聘为主渠道之外,仍然要积极通过网络、人才交流市场、猎头、大专院校等途径参与外部人才竞争,同时鼓励员工保荐、推荐亲友应聘等形式挖掘人才。

3.6分级管理原则--在招聘运作和录用把关上实行分级管理,既要考虑招聘效率,又要符合集团目标管理权限要求。

4. 职责分工

4.1集团人力资源部招聘工作职责

4.1.1招聘制度、面试及笔试题库、素质测评机制等的建立、修改。

4.1.2负责集团本部及公司行政四、五级以上员工的招聘。

4.1.3负责自办大型招聘会的统筹和实际操作。

4.1.4负责招聘网站的统筹管理。

4.1.5媒体招聘广告的审核。

4.1.6督导各项目的招聘工作。

4.1.7定期向上级提供相关招聘报表、数据。

4.2项目人事部招聘工作职责

4.2.1负责所属项目所有员工的招聘工作(行政四、五级以上除外)。

4.2.2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招聘制度、程序等开展招聘工作。

4.2.3协助集团人力资源部的招聘工作。

4.2.4每月按时上交相关招聘报表。

5.招聘规范

5.1应聘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止录用:

5.1.1未满十六周岁者;

5.1.2体检不及格,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5.1.3有犯罪记录者;

5.1.4经核实,学历、履历不实者;

5.1.5被公司开除、辞退或自动离职者;

5.2常用招聘渠道及使用审批权限

序号

渠道类别

项目人事部

项目

总经理

行政

中心

主管董事

副总裁

总 裁

1

内部晋升、调配、选拔

集团

项目

2

网络招聘

3

专业人才市场招聘会

4

职介所与就业服务中心

5

各大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

6

员工推荐

7

委托猎头服务

8

自办大型专场招聘会

9

刊登报纸招聘广告

集团

项目

注:超项目总经理目标管理权限的需报主管项目董事审批。

5.3.招聘程序

5.3.1招聘申请。

5.3.1.1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填写《招聘申请表》,按相关手续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人事部招聘。

5.3.1.2督导级以下员工的招聘申请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行政六、七级人员的招聘申请须经项目总经理或中心负责人签字确认;行政四、五级人员的招聘须经集团总裁签批。

5.3.2发布招聘信息,收集应聘资料。

根据不同的岗位选择相应的渠道发布招募信息,收集应聘资料。

5.3.3资料筛选和初选

人力资源部/人事部根据职务说明书和用人部门的要求,筛选符合资格的资料,并进行初选面试。初选主要以印证应聘资料和观察其仪表举止为主。

5.3.4首次面试

5.3.4.1对通过初选的应聘人员,安排主试人员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其基本素质、知识、经验、态度等与应聘岗位的匹配程度。主试人员应作好面谈记录,并对其能否进入复试做出评估。

5.3.4.2督导级以下员工须由部门经理担任主试,行政级须由项目总经理/中心副总监担任主试。

5.3.5复试

5.3.5.1对进入复试的应聘人员,由人事部门协同用人部门领导或直接主管,选择笔试、素质测评、情景模拟、公文筐演练等方法,进行进一步考察。对具有录用意向者,还应就工作条件、待遇、到岗时间进行沟通。

5.3.5.2应聘基层操作人员者可由用人部门直接复试。

5.3.5.3对于未进入复试的人员,应由人事部门在初试后的一周内给予通知。具体通知方式由各项目人事部以经济、有效为原则自行确定。

5.3.6录用决定

5.3.6.1用人部门领导根据复试结论做出是否录用的决定。对决定录用的人员,人事部应立即知会其本人。

5.3.6.2对暂时不能录用的,应聘资料进入人才库储备。对于暂不录用或不能录用的,亦应由人事部门在一周内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给予通知。

5.3.7定薪及签批

5.3.7.1对决定录用的人员,应由人事部门依据公司规定的职位等级及薪酬范围,结合员工的资格条件,确定薪酬待遇,并履行相关签批手续。

5.3.7.2录用签批权限如下:

类别

部门 经理

人事

部门

项目总经理

行政中心

主管董事

/副总裁

主席

集团本部

督导级/月薪3000元以上

月薪3000元以下

项目

行政级

督导级/月薪3000元以上

月薪3000元以下

注:财务系统员工须经财务中心审核,**主席签批。

5.3.8录用通知

通知新员工入职,须一并明确告知以下情况:

*职务职级、薪酬福利待遇、工作条件等;

*入职体检要求、公司食宿安排、交通条件等注意事项;

*公司期望其入职的时间并确认。

5.3.9员工试用及考核转正

7.9.1新进员工必须由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安排系统的岗前培训和跟踪辅导,帮助其尽快适应工作岗位和环境,融入企业文化和部门团队。

7.9.2直线经理应在员工试用期满前15天安排进行试用期考核评估,并做出留用与否的决定,填写〈人事处理单〉交人事部。对通过试用期考核的新员工及时转正,促进员工形成归属感和认同感。

6.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集团行政中心负责解释。

批准/日期审核/日期编写/日期

第3篇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9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九)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体系,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公文处理规定

第二条为进一步做好公司公文处理工作,使公文处理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参照上级有关公文处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公文由办公室统一签收。公司的收文包括办公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收文和纸质收文。文书处理人员应每天定时浏览局内网信息并进行电子收文,范围包括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本公司主管业务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本公司非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领导办文阅文原则实行'一日一毕'制,承办部门办文时间按领导批示办理,承办人应在处理单上注明处理结果,并及时送回办公室文书处理人员。

第五条为确保文件在办理过程中流向清晰、责任明确,办公室负责公司文件的传递、交办,严格杜绝文件横传。

第六条办公室要对承办公文情况进行检查、催办,掌握公文的运转和处理情况。紧急公文,应随收随批随送,并提出办理时限,必要时,办公室应催办,以防延误或漏办。

第七条签收的文件,一律登记编号存入微机管理,次年初统一交档案室编档入库。

第八条由部门起草的文件,经部门负责人认真审核后交办公室核稿后送分管领导会签,最后由总经理签发。经签发后的文件需登记编号,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改动,须经签发人批准。

第九条公文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型。发文底稿一律使用公司印制的发文纸,各部门必须同时送打印稿(附磁盘或内网共享),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书写。

第十条付印的文稿由起草部门指定专人校对。校对要认真负责,重要文件要'二校'后才能付印。

第十一条文件盖印完毕,办公室即留存一份,然后由主办部门自行装封、寄送,有特殊要求的由办公室装封、寄送。

第三章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十二条为了加强公司档案工作,使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档案工作的科学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档案管理制度》,结合公司档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十三条本办法所指的档案,主要包括公司从事经营、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查考利用价值,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卷归档、集中保管的文件材料、视听资料及其它各种载体材料。它包括文书、会计、科技、声像、实物、电子等各类档案。

第十四条公司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部门应把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职责范围,定期向档案室移交部门档案,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二节档案室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档案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局信息中心业务指导下制定公司档案工作计划、管理办法和业务性规范。

(二)监督、指导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负责管理公司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以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积极提供利用,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四)定期接收各部门的各类档案资料,并做好档案的立卷、保管、借阅工作。

(五)依法负责档案材料保管期限的确定、核查和档案的定期鉴定。

第三节档案的归档

第十六条文书档案按年度一年归档一次,在次年六月底前移交归档。

第十七条台帐由各部门按要求整理,经局年终考核后,于次年第一季度归档。

第十八条会计文件材料在会计部门保管一年,于次年六月底前移交档案室归档。

第十九条技术档案由相关部门在次年第一季度按要求整理移交档案室,各相关部门在提交纸质档案的同时,有电子稿的一并归档。

第二十条声像资料(包括工作照片等),由形成部门在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于年中、年底各交档案室一次。

第二十一条实物档案是指单位荣获上级机关授予的奖章、奖杯、奖状、锦旗、证书,旧公章、名人字画、题词等物品,在收到荣誉实物后一周内及时归档。

第二十二条各种办公、动力、汽车等大型设备仪器的使用说明书、安装说明书、系统图、线路图等资料在验收后两周内及时收集归档。

第二十三条归档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符合其形成规律。

(二)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重要或利用频繁的文件材料,要适当增加归档份数。

(三)科技档案、会计档案由职能部门按有关规定整理、立卷后,以案卷形式归档。

(四)声像资料归档应是原版、原件,且用文字标出材料反映的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及责任者等。

(五)科技档案形成的电子文件,归档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须一式两份。

(六)纸质文件归档必须纸质优良,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复写纸、纯蓝墨水、红墨水、涂改液等,且尽可能归原件,不归入复印件。

(七)文件材料向档案室移交时,应编制移交清单,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移交时按清单交点清楚,交接双方签名,各留一份,以便查考。

第四节档案的利用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人员因工作需要查、借阅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有关档案,必须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非本职范围内的档案不得借阅或查阅。

第二十五条档案的查阅必须在档案室内进行,同时需有档案管理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入。会计档案除财务人员外原则上不得查阅。

第二十六条借阅档案者超过一天或外借应填写《档案借阅申请表》,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外单位人员查借阅档案要写明查借阅档案的用途和具体内容,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七条借阅期限不得超过7天,到期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归还时严格检查,并予以借阅登记注销。

第二十八条借阅档案者必须遵守《档案法》和档案保密制度,自觉爱护档案,妥善保管档案,不得随意转借、勾划、裁剪、抽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抄、复印。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

第五节档案的保管

第二十九条公司设立专用库房保存档案,由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第三十条库房内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杂物,严禁吸烟,电源设备保持完好,设置消防灭火器材,做好防火工作。

第三十一条库房内

柜架排列合理,档案排列整齐、科学,对破损和变质的文件、档案,及时进行修复。

第三十二条定期检查库房档案的数量及'八防'(即防温、防潮、防盗、防火、防虫、防尘、防光、防有害气体)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

第三十三条做好声像档案的安全保护工作,配备相应的专用装具,发现有盘片变形、断裂,照片发黄、发霉、变质等现象,应及时进行处理。

第三十四条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库房档案内容,若档案人员有调动,必须办妥交接手续。

第六节档案的保管期限

第三十五条根据国家档案局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认真编制各类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详见《浙江钱塘江海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浙江钱塘江海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科技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浙江钱塘江海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第三十六条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定期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提出保存或销毁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销毁档案时,应到国家指定场所进行监销,并由2名监销人员在销毁清册上签名。销毁清册应当归档保存。情况特殊的专门档案另有销毁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第4篇 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为适应当前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加强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提高我集团公司的整体水平和竞争能力,促使项目工程真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减少重大伤记事故的发生,使更多的项目工程达到标准化管理和文明工地的要求,特制定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1.公司总经理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公司设置'质安部',在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经理为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下设安全科,具体工作受集团公司'质安部'督导;

4.各工程项目经理为工地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工地安全负责,下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受上级单位质安部、科督导;

5.各级管理部门和人员必须制订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项目工程责任制要落实到具体管理人员。

二、关于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文明施工的硬件设施

1.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认真 做好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严格按照jgj59-99标准要求,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和科学性的预防措施;

2.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的硬件设施到位,如食堂、厕所、宿舍必须达到有关要求;

3.桩基工程须做到硬地坪施工,沉淀池和泥浆池和泥浆槽必须砌筑规范;

4.设置公司统一的七牌二图和安全警示标志;

5.各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前必须将上述内容的实施情况书面报集团公司'质安部'审核备案,不具备条件的不得开工。

三、关于安全教育

1.公司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和上岗证后方能上岗;

2.项目工程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做到三级安全教育后方能进入施现场,并作好安全知识测试记录备查;

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和考核取得资格证书和上岗证后方能上岗;(要求持上海市安全生产监查局所颁发的证书)

4.项目工程的各施工班组必须开展安全学习和安全活动,以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公司'质安部'对所属单位的项目工程进行日常随机检查和(基础、主体、装饰)阶段性检查,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发现问题签发整改通知单,对存在有重大隐患或整改不力的工地有权责成停工整改;

2.公司'质安部'根据需要对所属单位项目工程的脚手架、施工用电、大型机械和文明卫生等组织专项治理检查;

3.公司'质安部'对所属单位的项目工程年度进行二次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各单位,作为对各单位的考核依据之一:

4.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科'必须制订安全检查制度,严格落实执行并记录在案;

5.项目工程部必须制订定期安全检查制度(一般每月三次),严格落实执行记录在案;

五、关于防台防汛工作

1.项目工程部在台风雨季汛期必须把防台防汛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设立防台防汛联系电话,安排值班人员,组织防灾抢险队伍,配备防险抢救器材,设置专用工具仓库等;

2.项目工程部必须将上述情况书面报告工程所在地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备案。

六、关于消防工作

1.项目工程部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条例'的规定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在施工现场配备灭火器材,并设专管人员,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的工地要组织业余消防队,并开展有计划的训练,做到防患于未燃;

2.项目工程部必须坚持做到三级动火审批制度,明火操作要安排监护人员和灭火措施;

3.氧气、乙炔瓶必须严格执行使用和储存距离规定;

4.油库、油漆间、木工间和化学品、易爆易燃物品储藏室必须设专间,配备防火器材,设专管人员,要有醒目标志;

七、关于施工用电

1.项目工程部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布的(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

2.项目工程部必须做到施工用电三相五线制和接地保护联网,电缆架设和电线敷设必须设瓷瓶绝缘,电缆过道必须设保护管;

3.大型施工机械、塔式起重机、高层钢管脚手架、井架、人货施工电梯必须要有可靠有效的避雷接地措施;

4.施工现场的施工机具和移动电具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

八、关于大型施工机械

1.项目工程部必须抓好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凡是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2.塔式起重机和施工人货电梯必须经过劳动局和建筑行业测试部门的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

3.大型施工机械必须定岗定员持证操作,用时做好例保检修工作,不得违章运转,设立资料管理档案;

九、关于文明卫生工作

1.工地食堂必须清洁,设置消毒、灭蝇、防尘措施,炊事人员必须经当地防疫部门体检合格后方能上岗,食堂必须配备冰箱,做到生熟分开、生熟容器不混用,做好留样、严禁向无证摊贩购买饭菜;食堂必须隔距工地厕所30公尺以上,(工地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2.保证水源冲洗,制订管理制度,设专人负责,高层建筑每二层设一临时便桶;

3.茶水桶应上锁,设消毒盆,严禁饮用生水,高层建筑每二层设一临时茶桶;

4.工地应设医务室,无条件的应配备急救医药箱;

5.生活区应设垃圾箱,垃圾桶要加盖,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和生活不得混堆;

6.临时宿舍必须做到通风明亮,衣物用品要堆放整齐,制订管理制度和保洁制度。

十、事故处理

1.项目工程发生事故,所属单位必须及时报告集团公司'质安部',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重大伤亡事故立即上报,并同时报告工程所在地的劳动、公安和安监站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

2.重大伤亡事故由集团公司'质安部'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协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处理;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项目工程部必须配合集团公司'质安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方便,同时要妥善处理好伤亡者家属的安抚和善后工作。

4.未尽事宜由集团公司'质安部'负责处理,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备案

;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解释权归集团公司'质安部'。

浙江zz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5篇 装修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本公司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客、货车辆。

三、本公司的车辆由总经理指定行政部人员统一管理,并负责保养。

四、车辆应由专任司机驾驶,因特殊情况需由他人驾驶时,应由总经理同意,并善尽驾驶人员责任。专任司机应严格按照车辆保养手册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五、公司每辆车内的灭火器、危险标牌及随车工具应完好可靠并随车携带。

六、为了保障驾驶员、乘车人员及车辆的安全,公司车辆内禁止任何人吸烟。

七、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司机班班长保管,并负责一切费用的交纳及车辆的维修。

八、各分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妥'派车单'经司机班班长核准、行政主管签批后方可调派。无派车单者,行政部不予调派。

九、私自将公司车辆开离公司者,按严重过失处理。

十、司机根据'派车单'的资料于每日填报'行车日报表',行政部审核其实际里程。

十一、'行车日报表'上所记载里程数应与车辆里程表相符,不符的数应由司机交纳差数里程的汽油费。

十二、节假日或上班时间以外车辆的使用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始准调派。

十三、经呈报批准的非公用派车,应负担使用里程的油资,由申请人于派车翌日连同行车执照、车钥匙一并上交行政部,否则停止其以后的使用权。

十四、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十五、节假日前应将国产车总电源关闭。

第6篇 物业管理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5

物业管理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公司与员工合法利益,根据《劳动法》及《公司人事管理总则》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劳动合同签订、变更和解除、终止和续订劳动合同的具体规则以及双方违约责任的追究与承担。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指公司与员工之间建立具体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签订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五条公司实行合同化管理,公司与员工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附件1)。劳动合同按合同期限可以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签订期限,由公司与员工协商确定

第七条首次签订劳动合同,需在劳动合同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试用期一般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

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条对于经营管理者(董事会聘任人员),依据《公司法》规定,其劳动合同应与董事会签订,但公司对外委派的经营管理者,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或保密协议(附件2)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包括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期限、范围等有关事项),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员工一定经济补偿或者在平时收入发放时,直接以保密费形式予以体现)。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

负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在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一定期限内(最多3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要求员工履行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义务的,双方可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就员工要求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公司可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

涉密岗位包括公司负责人、部门经理助理以上管理人员、技术研发人员、业务人员、文秘档案人员以及其他可掌握、接触公司商业秘密岗位的人员等。

第十条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由员工本人和公司代表经协商一致后,以书面的形式签订。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劳动合同,在新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原劳动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二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岗位发生明显调整(岗位性质发生变化)或职务出现调整,经双方协商一致,应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后劳动合同期限按本制度第六条重新约定。

第十三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在万向内部调动,须与新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按本制度第六条重新约定。

第十四条其他特殊事项发生时,公司可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此处所指特殊事项是指特殊事件发生并对员工在公司的工作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或潜在的重大影响。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五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公)致伤(残),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3、员工不胜任现岗位或连续三个月完不成本职工作任务的,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录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指遇不可抗力或者公司跨地区迁移、兼并、分立、合资、转制、转产、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等致使劳动合同所确定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者。

5、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6、员工的错误行为已严重地损害了公司的利益或声誉的。

7、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9、故意违抗或消极对抗公司的工作安排的。

10、全年累计事假超过90天的。

11、屡次违反公司规定,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的。

其中2-4条,公司在解除合同前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按《劳动法》有关规定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公司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员工劳动报酬或为员工提供必要劳动条件的。

4、公司未按劳动合同规定条款执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除本制度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有特殊约定的从特殊约定。

第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属本制度第十六条第1项、第5-11项规定情况的,不受本条限制:

1、患有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经批准的医疗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终止与续订

第二十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注销营业执照或者歇业;

3、员工达到法定离职年龄;

4、员工死亡、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5、出现其他法定的终止条件。

第二十一条员工因在其户口所在地应征入伍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与员工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

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下列情形终结时为止:

1、员工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任期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但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注销营业执照或歇业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由于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综合服务部应至少在合同到期前1个月,向员工所在部门发合同期满续订通知(附件3)。

其中,对骨干人员合同到期通知时间需提前3个月,对部门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签有保密协议人员等的合同到期通知时间需提前6个月。

在提前通知期内,双方均有续订合同意向,则双方即可续签劳动合同,无需至原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方续签。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公司和员工就应严格遵守,否则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六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的,公司应当按照员工在万向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由员工提出的;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终止合同(或视同合同到期)及员工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而被辞退、除名或开除的,公司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不发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按照本制度第十六条第2、4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员工在万向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公司按照本制度第十六条第2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应发给员工不低于6个月基本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第二十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承担违约金:

1、未满劳动合同约定服务期限而提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2、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员工违约,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劳动合同终止前上一年度员工折月平均收入*(劳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已服务年限)。

对签订短期用工合同、聘用协议(不超过一年)的,其违约金为其一个月的工资。

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额定。

第三十条员工违反劳动法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若对经营、管理、企业形象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难以确定的,根据未履行的劳动合同年限,按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向公司支付赔偿金。

第三十一条员工对公司认定的商业秘密均不得泄露。

在职员工泄密的,公司除按相关制度予以处罚外,还要向该员工索取违约金。

员工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后,在保密期限内(不超过3年内)不得泄露公司秘密和从事公司相同的产品生产,否则公司按其本人劳动合同终止前最后一个年度总收入收取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索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价,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以《劳动法》或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依法制订的相关制度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由综合服务部负责解释。

第7篇 置业公司材料请购周期管理制度

置业集团公司材料请购周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材料采购工作有序开展,提高材料采购的及时率与合格率,并经相关部门讨论通过,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整个采购系统。

第二章细则

第三条地材类:(含黄砂、水泥、石子、红砖等)

(一)项目工程开工前一个月,需求部门将总工程材料的需求量(计划数量与实际需求量的偏差不得大于±5%),以书面形式交采购管理中心进行客户联系及合同签订。

(二)从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开始,每天下午17:00(周六、周日15:00)前将第二天材料的需求量以请购单形式交至采购管理中心。

(三)水泥制品类:预制涵管、预制板等应提前30天请购。

(四)零星采购的材料,供应部在接到请购单后安排7天内到货。

第四条钢材类(含各种型材):

(一)项目工程开工前一个月,需求部门将总工程材料的需求量(计划数量与实际需求量的偏差不得大于±5%),以书面形式交采购管理中心进行客户联系及合同签订。

(二)批量采购的线材、圆钢、螺纹钢、角钢、槽钢等材料采购周期为20天;镀锌板、铁板、不锈钢板、花纹板等钢板采购周期为15天;零星采购一些钢材、钢板材料时,采购周期为7天。

(三)特殊规格型号的钢材按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第五条模板、钢管、扣件类:

(一)项目工程开工前一个月,需求部门将总工程材料的需求量(计划数量与实际需求量的偏差不得大于±5%),以书面形式交采购管理中心进行客户联系及合同签订。

(二)从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开始,该类材料在请购部门下达正式请购单后,采购管理中心在7天内安排到货(或按合同执行)。

(三)需求部门若租赁材料,必需注明租赁材料的起讫时间及数量。

(四)零星采购的材料,采购管理中心在接到请购单后7天内安排到货。

第六条水、电、气类材料:

(一)项目工程开工前一个月,需求部门将总工程材料的需求量(计划数量与实际需求量的偏差不得大于±5%),以书面形式交采购管理中心进行客户联系及合同签订。

(二)从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开始,该类材料在请购部门下达正式请购单后,采购管理中心在7天内安排到货(或按合同执行)。

(三)特殊规格型号的材料按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四)零星采购的材料,采购管理中心在接到请购单后7天内安排到货。

第七条门窗类:

(一)项目工程开工前一个月,需求部门将总工程材料的需求量(计划数量与实际需求量的偏差不得大于±5%),以书面形式交采购管理中心进行客户联系及合同签订。

(二)从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开始,该类材料在请购部门下达正式请购单后,采购管理中心在7天内安排到货(特殊型号按合同执行)。

(三)对于门窗配件及零星类采购材料,采购管理中心按正常的采购周期(即7天)进行购买。

第八条木材类(各种胶板、木工板、方木):

(一)项目工程开工前一个月,需求部门将总工程材料的需求量(计划数量与实际需求量的偏差不得大于±5%),以书面形式交采购管理中心进行客户联系及合同签订。

(二)从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开始,该类材料在请购部门下达正式请购单后采购管理中心在7天内安排到货(特殊型号按合同执行)。

第九条装饰类材料:

(一)含瓷砖、防火保温、塑料管件、彩钢板、石材等所有材料,必需提前一个月提供具体(含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的材料需求计划单。

(二)具体见《装饰材料采购管理规定》。

第十条家具、灯具、洁具、厨具、空调、电器设备等:

(一)所有家具、灯具、洁具、厨具、空调、电器设备等,在项目工程开工时必须提供相应产品的规格、数量、型号、品牌、图片、材料小样、厂家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

(二)采购管理中心在收到装饰项目部的计划后,确保在七个工作日内签订好合同,交相关部门审核,按合同约定期限到货。

第十一条建筑设备:

(一)所有建筑设备类材料,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采购管理中心在接到需求部门的需求计划后,方可按合同安排到货。

(二)所有建筑设备合同评审时须经相关部门签字后,方可执行。

第十二条办公劳保类:

(一)办公劳保用品每月采购一次,采购周期为7天,且各部门每月1日至3日拟定各部门当月的需求计划,经保管审核后,采购管理中心确保每月10日之前到货。

(二)各部门当月未做请购计划的该月不得出库办公劳保用品。

第十三条部门若需紧急采购材料或超计划采购,请购单须由请购部门及采购管理中心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执行,但每月各部门不得超过两次。

第十四条如在同一采购周期内,同一部门对同一规格型号的材料采购超过2次以上(含2次),视为重复采购,则各部门承担相关的费用。

第十五条公司特殊布置的工程材料及零星材料采购,实行特殊采购方式。

第三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采购管理中心。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

第8篇 物流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流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是以储糖为主的大型物流企业,为切实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内贸系统仓库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公司确定一名行政副职分管防火安全工作,推行安全目标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岗位职工均对本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我司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各驻司单位和驻司民工,必须服从本公司消防安全的统一管理,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共同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

第四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接受属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法人代表为本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我司建立了由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成员和各部室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保卫部是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有下列职责:

1、根据公司实际召开安全例会,宣传、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条例、规定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动、检查、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点防火季节的专项治理工作。

2、组织制定对电源、火源、水源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消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研究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并针对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除火灾危害。

5、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并将消防工作纳入考评。

第八条 根据我司实际,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及实际演练,积极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做到“三懂两会” 即:懂预防措施,懂储存商品性质和消防设备性能,懂防火灭火知识;两会:会灭火战术,会使用和排除消防设备、器材的故障。

第九条 我司实行安全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对库区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行政值班由带班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9篇 某地产公司干部梯队人员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干部梯队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司骨干员工的成长,拓宽员工个人发展空间,完善公司人才梯队建设,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干部梯队人员管理遵循'平等、择优'的原则,多渠道、多层次地发现和培养干部梯队人才,加强公司干部梯队建设。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干部梯队人员管理的归口部门。

第二章干部梯队人员的甄选

第四条公司各级管理者均有责任和义务关注并促进下属员工的成长,并根据下属员工的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工作业绩以及发展潜力等实际情况,推荐本岗位干部梯队候选人;经相应程序审核和审批后,纳入公司干部梯队人才库,作为公司干部梯队人员重点培养,并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条干部梯队人员甄选程序:

1.一年以内将作为主管培养对象的,由综合管理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人商议后填写《干部梯队人员推荐表》,报业务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2.一年以内将作为部门副经理、经理岗位培养对象的,由综合管理部会同业务分管领导商议并填写《干部梯队人员推荐表》,经总经理审核后,报分管我公司的集团公司领导审定。

3.二年以内将作为公司总经理助理至副总经理岗位培养对象的,由公司总经理推荐并填写《干部梯队人员推荐表》,经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分管我公司的集团公司领导审定。

4.三年以内将作为公司总经理岗位培养对象的,由分管我公司的集团公司领导推荐并填写《干部梯队人员推荐表》,经集团公司分管人力资源的执行总经理审核后,并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定。

第六条干部梯队人员的甄选应考虑以下因素: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管理或技术能力突出,在本职岗位有较为丰富的经验积累,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业绩突出,已基本具备更高职级所需的素质和潜力。

第七条公司各级管理者应以阶段性工作结束、半年及年终绩效考核为节点,重点考察骨干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适时向公司推荐符合条件的干部梯队人员候选人。综合管理部每年3月之前完成公司干部梯队人员的梳理,以及新增干部梯队人员审核和审批,梳理和更新干部梯队人员后备人才库,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各管理岗位暂无干部梯队合适人选的,在员工招聘时重点关注梯队人员的甄选。

第三章梯队骨干人员的培养和动态管理

第八条根据干部梯队人员自身特点和发展意愿,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干部梯队人员累计不少于3个月的岗位轮换锻炼。

第九条岗位轮换锻炼的主要形式为:

1.短期内脱离本岗位,暂时调往与本岗位相近或相关岗位工作,包括轮换至本部门其他岗位、其他职能部门相关岗位、其他单位与本岗位工作内容相关的岗位。

2.岗位见习,即在直接上级辅导下,暂时部分或全部承担其直接上级的工作职责。

第十条干部梯队人员岗位轮换期间,一般应由轮岗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领导)指导工作,尽可能安排岗位轮换人员承担具有典型意义的具体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干部梯队人员岗位轮换结束时,应提交工作总结,由轮岗部门负责人填写《干部梯队人员轮岗鉴定表》,综合管理部存档备查。

第十二条每年3月底之前综合管理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人或业务分管领导,完成对主管至副总经理岗位培养对象的干部梯队人员的民意测评和评估工作,并出具书面评估意见。

第十三条每年4月底之前综合管理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人或业务分管领导,结合民意测评和评估结果,完成对主管至副总经理岗位培养对象的干部梯队人员的面谈沟通,并建立沟通记录。

第十四条每年4月底以前完成干部梯队骨干人员年度分层面动态评估专项报告,其中:

1.作为主管培养对象的,报总经理审阅。

2.作为部门副经理、经理岗位培养对象的,报总经理、分管我公司的集团领导审阅。

3.作为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岗位培养对象的,报总经理、分管我公司的集团领导及集团分管人力资源的执行总经理审阅,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五条干部梯队人员动态评估专项报告原则上包括:年度专项培训情况总结、岗位轮换工作总结、干部梯队人员异动分析、干部梯队人员培育成果论述及下年度相关工作改进措施、干部梯队人员民意测评结果及书面评估意见等。

第十六条公司将根据干部梯队人员工作表现、岗位轮换鉴定意见,按照选优汰劣的原则,及时进行调整和补充梯队骨干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调整出梯队骨干人才库。

1.梯队骨干人员经评估、考察被认为不合格。

2.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不理想。

3.公司认为不再符合作为梯队骨干人员的其他情况。

第十七条公司各管理岗位人员的选拔和任用原则上将以干部梯队人员为主,具体参照干部选拔与任用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10篇 x房地产公司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1.目的:为完善公司文件收发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本公司所有文件。

3.职责:文件收发管理由行政办公室统一负责。

工作内容

公司文件共分绝密、机密、秘密、普通四种,文件密级由公司总经理确定。

公司文件由行政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由总经理签发。

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属于秘密以上的文件,核稿人应注明文件密级,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以上文件须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公司的文件由行政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秘密以上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外来文件由行政办公室行政主管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文件阅办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至行政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行政办公室说明原因。

附件10.文件借阅登记表

第11篇 石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石油公司财务管理

第一条 公司对下属公司财务控制沿用集团公司对所属单位的财务控制原则和和内容,其中主要包括:会计核算、全面预算管理、资金管理、财务负责人的委派等方面。财务管理应遵循的原则包括:

(一)会计核算统一原则:公司及所属单位依照集团公司统一确定的会计核算政策、会计核算方法、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进行核算,编制财务报表。

(二)全面预算管理原则:公司预算涵盖所有所属单位的经营、投资、财务等方面,坚持“全面、全额、全员”的原则;

(三)资金统一管理原则:所属单位的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提高资金的流转效率,增强财务资源的聚合协同效应;

(四)财务负责人委派原则:建立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度。受派单位的财务负责人由公司统一委派,委派人员承担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的双重职责。

第二条 会计核算

公司财务资产部遵照财务、税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要求,制订统一的会计核算办法,提高会计核算水平;确定各类财务报表的格式与要求;明确合并报表的范围并组织合并。全资公司执行与公司统一的会计准则。控参股公司可以在公司财务资产部的指导下,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在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框架内制定本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全面预算管理

公司年度预算编制、审批的程序如下:

(一)公司依据集团公司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结合产品经销公司实际,由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产品经销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提出下一年度的预算目标。

(二)产品经销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有关部室按照职责分工编制分部预算,要求上报前归口论证,具体落实到人。所报预算经讨论确定后,报公司财务资产部,由财务资产部汇总、调整编制产品经销公司收入、费用、利润等预算草案,提交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

全资和控股公司编制本公司预算,经本公司决策机构审议后,提交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参股公司自行编制预算,经参股公司内部审批后提交公司财务资产部备案。

(三)公司财务资产部根据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通过“自上而下,上下反复”的原则,会同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等相关部门对预算草案进行修改完善,直至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报集团审批。

(四)根据集团公司批复,公司财务资产部下达次年预算。所属各单位应根据年度预算编制分季度、分月预算,以分期预算控制方式确保年度预算目标的实现。

(五)各级公司严格执行预算,按期进行实际财务状况与预算的差异分析。

第四条 对外资本性投资

全资公司以本公司名义实施的对外资本性投资,由本公司提出投资方案,由产品经销公司党政联席会审议,报集团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

控参股公司由公司决策机构作出决策,产品经销公司通过委派董事长/董事将相关融资事项呈报公司董监事管理委员会、党政联席会研究讨论后形成决策意见,外派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表达管理意见。

第五条 权益性融资管理

全资公司以本公司名义实施的融资,由本公司提出融资方案,由产品经销公司党政联席会审议,报集团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

控参股公司由公司决策机构做出,产品经销公司通过委派董事长/董事将相关融资事项呈报公司董监事管理委员会、党政联席会研究讨论后形成决策意见,外派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表达管理意见。

第六条 债务性融资管理

集团公司依据下属公司的管理性质对债务性融资实行“统管”与“监管”两种模式。对统管单位实行“统借统还”,统一由集团公司财务中心负责资金筹集、运作;对监管单位实行“总量监管”,由其根据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需求,年初提出筹资计划,报集团公司审批。产品经销公司及全资公司为集团统管单位,控参股公司为监管单位。

产品经销公司及全资公司的债务性融资管理统一由集团公司财务中心负责资金筹集、运作;银行授信业务统一由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办理;对外担保、向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需上报集团审批。

控参股公司债务性融资由公司决策机构做出,产品经销公司通过委派董事长/董事将相关融资事项呈报公司董监事管理委员会、党政联席会研究讨论后形成决策意见,外派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表达管理意见。

第七条 资金管理

(一)公司及所属全资公司资金管理执行集团公司“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即公司及所属全资公司所有的收入资金通过网上银行全部上划集团公司财务中心,所有的支出资金由集团公司财务中心根据审批的资金预算或用款计划通过网上银行下拨至公司及所属全资公司。

(二)公司机关及所属全资公司开立、变更及撤销账户应遵照《陕西zz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集团公司财务公司核准后方可办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及私自开设各类银行账户,不得私自办理账户撤销。

控股公司开立、变更及撤销资金账户工作由公司自行处理,账户主要信息报财务公司备案;参股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工作自行处理。

(三)利用有价证券对外投资、融资、担保、理财、抵押等业务时,均需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四)所属全资公司发生资金管理重大事项应编制重大资金事项报告,经由所属单位财务负责人及领导审批后,上报公司财务资产部。

(五)内部资金结算、所属单位资金支付、融资以及单位之间的资金调剂等事项由集团公司统一办理和审批。

第八条 财务人员委派

(一)产品经销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集团公司委派,其人事关系、档案等均在集团公司,以保持相对独立地位,充分保证监督效果;

(二)所属单位财务负责人任用方式:根据公司财务资产部的推荐人选建议,由公司党群工作部征询公司主要领导、财务主管领导、所属单位主管领导意见后,会同纪检监察室组织提名、考察、公示等工作,经公司党政联席会会议审议,报集团公司审批、聘任。

(三)所属单位委派的财务人员薪酬由集团公司制定,依据集团公司要求执行,在所属单位兑现。具体按照集团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陕油发【2010】1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绩效考核由所属单位根据集团公司、公司相关要求自行拟定考核方案,经内部审批后自行组织实施,考核方案报公司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备案。

第九条 财务信息化管理

产品经销公司、全资公司和西部有限公司使用集团公司统一的财务信息系统(会计核算系统、全面预算系统),其他所属单位自行决定使用财务信息系统。

产品经销公司、全资公司和西部有限公司财务信息建设项目需报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审核,并以专项计划形式报集团相关决策会议审批后实施。

第十条

税务筹划

产品经销公司税务筹划方案报公司财务资产部主管领导审核,报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审批。

第12篇 县城投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修订通知

关于某县城投公司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修订通知

公司各部室,**房产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各项管理,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现将公务差旅、公车使用、员工请休假考勤等制度修订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公务接待差旅管理

根据*城投发〖2022〗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差旅会务开支管理的通知,为更好的搞好公司的接待差旅管理工作,现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一)县内接待

公司的所有接待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根据接待对象的情况,定点分档负责接待。

1、住宿

一类: 标准330元以内

二类: 标准200元以内

三类: 标准150元以内

2、饮食

一类: 标准2000元/桌以内

二类: 标准1000元/桌以内

三类: 标准500元/桌以内

备注:一类标准的接待须经总经理批准同意,二类标准的接待须经副总经理批准同意,三类标准的接待由办公室主任把关安排。

其他物质在办公室领取,酒的一类标准由总经理指定,二类标准在500元/瓶以下,三类标准在300元/瓶以下。

3、流程

①部室人员填好接待审批单到办公室申请并办理物质领用手续;

②办公室登记接待明细表,安排用餐地点,负责订餐,用餐完毕后请相关部室负责人复核后并签名,写明招待对象及事由;

③定时报账。负责接待的酒店按约定时间,带发票到办公室审核并领取接待审批单,到财务部制单、审核、签字报账。

4、临时机构

县城范围内的临时机构参照上述办法实施。

派出外地的临时机构,由临时机构负责人(或明确专人)报办公室申请登记,在当地按相应标准安排接待。报账时先到办公室审核,并补办接待审批单,凭审批单到财务部制单、审核、签字报账。

(二)县外出差招待

1、公务外出原则上不安排招待活动,必须招待的须请示总经理并经总经理同意,出差回来到办公室补办接待审批手续,办公室审核后凭审批单报销招待费。

2、凭出差地当地的相关票据报销。

(三)差旅费管理

公务外出必须履行填写公务外出审批表手续,公务结束后凭此表到财务室报销差旅费。差旅费标准按安城投发〖2022〗4号执行,请财务室核准。

二、公车使用管理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保障行车安全,保证车辆的合理使用,结合公司目前车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分配

公司车辆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调配。**车调配给**副总经理协调使用;**车调配给**副总经理协调使用;**车调配给**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协调使用。**车明确专职驾驶员zz,其余车辆由各副总经理负责安排。

(二)车辆调度

公司员工公务外出(县城区外)用车,须按照程序到办公室填写《公务外出审批表》,履行相关程序后报办公室备案。原则上由各副总经理自行安排出行车辆,如果实在安排不了需租车的,须报办公室申请同意,填写租车申请单后,办公室安排租用出行车辆。

(三)车辆费用

1、实行油卡加油。公司车辆统一实行油卡加油,由各车辆驾驶员按照公司审批程序对油卡进行充值,财务部对各车辆做好充值记录。公司所有车辆严禁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经办公室主任、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2、车辆维修、设备添置和更换及洗车保养。公司所有车辆的维修、设备更换更新及洗车保养实行定点制,必须在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其中关于车辆设备的添置更换和车辆的保养额度在3000元以下的经办公室主任批准;额度超过3000元的,报分管副总审批。

3、违章处罚。驾驶员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所导致的罚款,费用自负。超速、停车违章处罚全年不得超过2000元,超出部分由驾驶员自负。

4、车辆的封存。节假日、双休日公司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对车辆进行入库封存。车辆一般需停放在公司车库内,严禁公车私用。

5、司机注意事项

(1)司机必须做到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规则,牢固树立安全、服务意识,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精神状态驾驶车辆,小心谨慎,安全行车,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严禁酒后驾车。公司公务接待中,司机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劝酒,以确保行车安全。

(2)司机要爱护车内设施,保证车辆内外清洁,出行前要例行安全检查,并要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良好车况和车容整洁,保证车辆安全。

(3)司机自己用车应严格自律。严禁公车私用,未经允许,司机私自用车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全由司机自行承担。

(4)司机出差应认真填写 “出车记录表”。

(5)司机需按时上下班,做好出车前的一切准备;无出车任务时,须在办公室待命;双体日及节假日不得关机,保证随叫随到。如无特殊原因,司机必须服从办公室主任调度,不服从调度的,可处罚款100元/次。

(6)意外情况的处理。车辆行驶在外发生意外情况,司机首先要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汇报。在第一时间对事故现场拍照,对车辆损坏并更换的零部件,进行保存留底。不能留底的部件对其拍照,以备报销使用。如果确因司机个人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丢失以及造成违章与交通事故,将视情节轻重对司机予以处罚。

6、车辆租赁。因特殊情况需要租赁公司外车辆,需按程序审批,按照市场行情给予报销。

7、按车辆设置安全行车奖(按照当年度车辆行驶里程×0.08元/公里计算)、文明行车奖500元、节油奖500元,年底一次性结算,由副总经理分配。

8、车辆处置(更新、更换、买卖)。均按照上级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三、员工请休假和考勤管理

(一)请休假制度

1、公司经理班子成员请假无论时间长短,都须报总经理审批。各部室负责人请假3天以下报分管副经理审批,请假3天(含3天)以上报总经理审批;干职工请假1天(含1天)以内的,由所在部室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内的报分管副经理审批,请假3天(含3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2、干职工需要请假休假的,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请假1天(含1天)以上需填写请假条,请假3天(含3天)以上的还需写出书面请假报告。假期到期后,应立即销假,需超假者,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续假连同原请假时间一并计算假期,按有关程序报批。

3、请假流程。

(

1)到办公室说明请假原因,领取请假条;

(2)按要求认真填写好请假条;

(3)按请假制度找相应部室领导审签;

(4)领导签字后,再交回办公室存档;

(5)办公室再通知财务室,对请假人员请假期间工作量进行相应处理。

4、事假。干职工全年事假天数为:本人年休假+3天(含3天),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不扣除工资,超过规定期限的按请假天数扣除标准日工资(月工资÷21.75天)。干职工休年休假,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报总经理批准,休年休假不得与本职工作任务相冲突。

5、病假。干职工请病假连续7天(含7天)以上都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作为附件;全年普通门诊病假天数累计超过10天(含10天),超过的天数扣除年绩效考核的日平均奖金(年绩效考核奖金额÷251天)。住院按相关规定执行。

6、产假(含节育手术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根据计划生育政策,夫妻双方均属晚婚晚育的增加30天,凭已领取的独生子女证增加30天。

超出规定假期期限按天数扣除标准日工资。

公司干职工生育二胎的,产假假期内全年绩效考核奖金享受50%。

7、婚假。原则上只许1周假,夫妻双方均属晚婚的,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报办公室,再经总经理批准,假期可延长至15天。超出规定假期期限按天数扣除标准日工资。

8、丧假。直系亲属含夫妻双方父母故去的,准7天假;旁系亲属故去的,准3天假;特殊情况的,经总经理同意,可酌情延长假期,延长假期按天数扣除标准日工资。

(二)考勤制度

1、日常考勤

(1)日常考勤由各部室负责人按时按实填写,办公室抽查,如果发现没及时按实实行考勤登记的,发现一次扣除责任部室绩效考核基础分0.2分

《公司管理制度制定范例(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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