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集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集
a文明安全楼院公约
为了加强机关楼院管理,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安全小区竞赛活动,特制定本公约。一、辖区内干部、职工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认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遵纪守法,邻里和睦相处,互敬互让,遵老爱幼,做文明市民,发扬见义勇为的好风气,自觉与违法犯罪分子及不文明行为作斗争。
二、自觉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凡外来暂住人员,超过三天应及时向楼长报告,并及时到市局保卫部门办理暂住有关手续,严防流窜分子流入。发观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投入综合治理活动中,共创安全、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环境。
三、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卫生管理制度,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果皮、烟头及向窗外丢杂物、泼水。服从楼长卫生安排,做好每月一大扫,每周一小扫,并做好消灭“四害”工作。禁止在公共场所搭建临时设施、乱堆物及饲养家禽,做到生活区域无“七乱”现象,确保防火通道畅通。
四、遵守作息时间,夜间十点半后禁止大声喧哗(放音响),冲洗阳台、浇花等应在晚九点半前进行,避免影响他人休息。
五、遵守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不得擅自乱接、乱改电路(包括闭路电视线路),确需改动者必须事先征得局办公室同意后统一安排进行。
六、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做到晚婚、晚育,不违反国家计生政策。
七、积极配合机关有关部门及楼长对楼院的管理。楼长应认真负责,发现不良倾向有权制止,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违反本公约不听劝阻者,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八、对违反上述《公约》不听劝阻者,每次罚款伍拾元,由局财务当月工资中扣清。
九、本公约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第号楼楼长:(签名)
户主:(签名)
年月日
b办公楼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市公路局办公楼管理,确保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和内部治安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一、管理范围:市局办公楼十二楼、十三楼、十四楼、十五楼。
二、管理事项:
(一)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开启关闭安全通道门(加班人员应自行联系开门及关好门)。
(二)爱护公共财物,妥善保管个人管理的财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具体见“物管规定”),对损坏公物的行为予以劝阻并报告有关部门。
(三)节约用电,节约用水。
(四)、保持办公场所文明、卫生、整洁。
(五)加强内部治安管理,建立安全保卫值班制度(食堂和招待所管理另行文)。
三、管理分工:
(一)实行科室轮流值班制(每周一轮换,双休日由安保人员昼夜值勤)。主要职责:
1、值班科室负责人是本楼层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其科室成员负有共同责任。 2、值班科室负责人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钥匙,确定专门人员进行值班,并做好工作交接纪录。不得脱岗或擅自离岗,确有急事时,应事先报告,并委托其它同志代行职责。
3、当班人员主要工作:
(1)认真负责正常上班作息时间的巡查并锁好本层楼办公室前后安全通道门、办公室前、后门,关闭好门窗、照明灯及电热开水器,各层洗手间外两层通道门日常原则上关闭,钥匙落实专人保管。
(2)对确需加班等原因滞后离开办公室的同志,应明确锁门责任并做好交接工作。
(3)积极配合市局值班巡查人员,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发现异常情况或可疑人员,应及时盘查或采取措施,及时向局领导报告或向值班督查(治安巡查)人员反映,并做好记录。发生突发性事件,立即拉响12楼电铃,并根据案情需要向110台或119台报警。
(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水电管理及值班人员、安保工作职责另行制订。
四、督查制度:
为确保办公楼管理规定的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市局除成立由局领导及有关部门参加的管理小组外,日常督查主要由值班巡查小组、治安巡查小组负责,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终市局机关先进科室评比的一项内容。
1、值班巡查小组(轮流交接):
张xx陈xx刘xx。
2、治安巡查小组,由陈xx同志负责组织(汪xx、苏xx、丘xx、罗xx、林xx)。
当班人员应认真负责,经常性检查科室值班交接制度是否落实,并将情况记录在案,及时向局领导报告或向有关人员反溃每月组织1——2次由局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情况通报会,年终将综合检查情况提交市局领导,作为评比依据。
五、本规定自二oo五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c行政用车管理制度
一、用车原则:
1、机关行政用车主要保证局领导、局机关科室以上负责人、基层单位领导公务用车的需要,以及机关正常生活和应急用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派车:
(1)集体到某地开会、参观或听报告;(2)因公务三人以上同行者:(3)因工作需要,目的地远离城区,乘客车将误时误事者;(4)提现金或携带机密文件途中影响安全者,提货重量在15公斤以上者;(5)职工或直系亲属因急并重病或夜间急诊需送医院治疗者;(6)遇突发事件需赶赴现
场者。
2、基层单位需组织到外地参观学习,必须征得市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
3、凡私事用车,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前提下,必须经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给予安排。并按每公里不低于1.0元收费(可根据不同车型酌情作价并按双向计费)。城区4公里范围内,按每趟10元收费,每趟超过两小时的,按半天计价,全天使用按180元收费。在编职工婚嫁用车可不收费,若职工直系亲属婚、丧等需用车,按城区内100元/天收费,郊外或乡下原则上不派车。 二、车辆管理:
1、实行“派车申请单”制度,凡因公需要使用车辆,均需填写“派车申请单”。本县(市、区)内直接由办公室调派,凡跨县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跨市必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办公室统一调派。如遇特殊、紧急情况用车,经局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可先用车后补办手续。
2、驾驶员实行专人专车保管制,不得擅自将车交给非专职驾驶人员驾驶,更不得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未经办公室调派,擅自动用车辆,以私事用车计费的130%收费,若发生事故,肇事者应负一切责任,赔偿费及维修费概由驾驶员和用车人员负担。
3、驾驶员要服从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没有接到调派任务一律不准出车,因车辆维修或其它特殊情况需动用车,必须经办公室批准。未出车时,车辆应在指定场所集中停放。
4、加强车辆保养,坚持保修制度,做到勤洗车、勤保养,随时保持车辆整洁和完好状态,确保行车安全。
5、驾驶员应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离岗必须经办公室批准或办理请假手续。
6、随车工具由驾驶员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调动或更换车辆时,应办好移交手续,丢失须照价赔偿。
7、车辆维修一律填报“维修申请单”,申报需维修项目,由办公室会同机材科(股)鉴定后,到指定修车场维修。报销时一律凭附“维修申请单”,凡超出“维修申请单”所列项目又未经办公室认定的维修费一概不予报销,维修费超百元无特殊情况应在维修好三天内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8、驾驶员应按派车单指定路线行驶和用车时限返回,改变线路或超时限必须事先征得办公室同意,若随意改变指定线路(特别是与工作无关的)发生事故,应由用车人或驾驶员承担一切损失。
9、凡外单位(包括局属单位)借车,必须经局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d文明安全片区居民公约
一、积极支持热心参与文明安全片区的创建活动。
二、服从管理,遵纪守法,自觉执行国家的法令、法规和生活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讲文明礼貌、尊老爱幼、以诚待人、家庭恩爱、邻居和睦,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家庭”和“文明楼院”活动。
四、讲社会公德,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施及美化、绿化的花草树木,为净化美化环境而努力。
五、发挥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人人有责保安全,爱护消防和防盗设施,自觉做好防火防盗等“四防”工作。有责任对外来陌生人员或形迹可疑人员加强盘问。留宿的亲属应主动向门卫或保卫部门办理登记。
六、敢于对违法乱纪、影响他人安全、生活、工作和休息的歪风邪气、坏人坏事作斗争。
七、不染指赌博、卖淫、嫖娼、
第2篇 学校管理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安全工作制度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特制定我校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 、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长主任,教师代表,法制副校长组成。小组长期研究安全工作制定详细,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教案,采取得力措施保证学校的安全。
二、实行责任目标分解,层层落实责任的机制,校长是学校的第一责任人员,全责学生按班由各班主任负责的机制,课间及放学后由本天值班校长负责的方法。
三、各班主任教师及各科任教师随时随地的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运动安全,劳动安全,活动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教学实验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安全,治安安全,治安安全等教育。
四、如发生师生伤害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学校第一时间上报校长,并及时由教师护送医院治疗救治,决不允许对事故隐瞒不报或因报案不及时而延误抢救时机,防止造成更大的损失。
五、学校安全随时了解,定期检查,全面掌握学校实行,每周五安全汇报制度,期末有总结。
第3篇 物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安全奖励
物业公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安全奖励
1、公司为管理处/专业公司安全责任人每月发放200元安全奖金。
2、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评比,获得第一名的管理处将获得流动红旗,奖金500元。
3、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的,一经查出扣发安全责任人月安全奖。并按事故程度对安全责任人及事故责任人按下列条款进行处罚,取消单位及个人的先进评比资格。
a发生一般事故,扣发事故责任人1至6个月的奖金,工资降低一级,扣发安全责任人、1至6个月的安全奖金。
b发生重大事故:事故责任人予以辞退,扣发安全责任人本年度的安全奖金,工资降低一级。
c发生特大事故:事故责任人予以辞退,触犯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安全责任人停职接受处理。
第4篇 总承包项目安全施工工作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总承包项目安全施工工作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职责和内容与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宝钢湛江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监总办〔2010〕139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aq/t 9006-201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1号令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电监安全〔2022〕39号 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中能建发安质环〔2022〕37号 关于印发《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暂行办法》通知
3 术语与定义
本规定采用gb/t 19000-2008/ iso9000:2005《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gb/t24001-2004/ 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标准的定义。
4 职责
4.1 hse部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内容及要求
5.1 施工工作票制度
施工现场各施工承包商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遵守总承包项目部工作票管理规定,对下列作业过程必须办理工作票(记录格式见附录a.1),并经施工项目部审批。
5.1.1 控制措施
5.1.1.1 安全施工作业票签发人、工作现场负责人须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施工单位文件的形式公布。具体执行《总承包项目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5.1.1.2 在已编制并经审批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基础上,《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电监安全〔2022〕39号)附录f“安全施工作业票”规定的作业项目(具体内容见附录b)及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在施工前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a)各类起重机械达到额定负荷的90%及以上;
b)二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
c)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其附近作业。
d)施工电梯、大型起重机械(指起吊能力在30t及以上的)的组装、拆除作业。起重机械的试吊作业。
e)起吊或吊运物体积庞大、施工环境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吊运作业。
f)超载、超宽、超高、超长对象和重大精密、价格昂贵设备(如主变、发电机定子、凝汽器、汽包、除氧器水箱)的装卸及运输。
g)危险品必须起吊时。
h)变压器吊罩、吊芯,发电机穿转子。
i)特殊高处脚手架及大型脚手架的搭拆。
j)金属升降塔及施工电梯的装拆,大型起重机械拆装、负荷试验。
k)在易燃、易爆区域作业(如氧气站、乙炔站、油库、油区、煤粉仓、制氢站等)。
l)土石方爆破作业,导地线爆压作业。
m)高压带电作业和临近高压带电作业。
n)金属容器内及封闭管道内进行电、火焊、防腐、接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
o)锅炉及其它压力容器的水压试验、酸洗,电气蓄电池室配酸作业,制氢、制氧设备投运作业。
p)炉膛内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
q)在发电、受电运行区作业。
r)烟囱工程平台试压、扒杆试吊、外平台安装、操作平台及井架拆除作业。
s)射线作业、有限空间作业
t)超过一定规模的深基坑作业
u)厂用电受电。
v)电气设备耐压试验。
w)使用吊笼吊人上高空作业
*)其它国家认定的危险性作业。
5.1.1.3 安全施工作业票与安全施工措施不能互相代替。
5.1.1.4 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时,使用统一格式。
5.1.1.5 安全施工作业票填报除执行已编制的安全施工措施外,应根据施工前的现场状况、天气变化等作必要的补充完善,要填写所使用的机具和防护用具的数量及完好状况、人员分工及其职责、施工起止时间、施工负责人、监护人,如夜间施工要标明灯具名称、数量及布置点等内容。
5.1.1.6 需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在施工前,由施工作业单位技术人员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经施工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部门、安监部门审核,其中有关起重机械拆装及负荷试验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应经施工机械管理部门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由施工项目部项目副经理签发。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由专业工程师审核,按同样程序经过审查和审批。
5.1.1.7 分包工程项目中的特殊作业、危险作业以及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相关单项工程技术人员应监督协作单位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施工时,施工单位安全施工作业票编制及审批人员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相关专业部门派员现场监督。
5.1.1.8 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必须经安全交底才能施工,并由交底人负责填写《安全施工交底记录》。重要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票不论其是否涉及多个专业部门、多个作业班组均由专业工程师亲自进行交底。必要时,交底会可请安全施工作业票审查、审批人参加。
5.1.1.9 经审批后的安全施工作业票,如填报项目发生变化,必须重新履行填报手续。
5.1.1.10 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报审批手续,一般在施工前三天办理,最迟应在施工前一天办理完毕。
5.1.1.1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办理的热力机械作业票,第一、第二种工作票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办理。
5.1.1.12 凡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项目,施工时均须指派监护人员进行监护。
5.1.1.13 安全监护的条件及职责
a)安全监护人员由施工负责人指派坚持原则、工作负责、有专业安全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安全监护人应佩有明显标志;
b)安全监护人、施工负责人应和施工区域其它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联系,协助搞好安全监护工作;
c)监护人首先督促做好施工前的交底工作;
d)监护人协助施工负责人检查安全用具、安全设施、人员到岗和防护用具使用情况;
e)坚守工作岗位,密切注意现场施工人员的活动状态,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并有权提出警告和批评,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通知施工负责人采取消除措施;如情况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和施工安全时有权先令其停止施工,并向上级报告,对违章人员有权提出处罚意见;
f)安全监护人暂离现场时,必须临时委派有安全监护资格的人代理其工作,并向施工人员宣布后方可离开。
5.1.2 管理措施
5.1.2.1 从事上述危险作业项目的承包单位,必须在施工前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经内部有相应资质审批人员批准后方可实施,审批人员在批准前必须对照查看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能批准作业,并在作业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
5.1.3 安全施工作业票,均由施工作业单位技术人员填写,施工项目部审核,总包项目施工部领导批准,经施工负责人认可签字后方可执行。
5.1.3.1 施工项目部跨区域作业项目,安全作业票的审批,由第二方区域负责人签字、总承包商施工部负责审批、hse部备案。
5.1.3.2 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中所列的预防及控制措施,如有变更必须经审批部门重新审批。
5.1.3.3 安全施工作业票中应有明确指出危险、危害因素及其预防和控制措施,并在作业前对所有参加此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签字。
5.1.3.4 安全施工作业票中应有明确起始和终止日期,如果超出终止日期时需重新办理签批手续。
5.1.3.5 施工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和台账,责任明确,监督管理到位 。
5.1.3.6 跨区域安全施工作业票一式四份,审批后,施工项目部、总包施工部、hse管理部各保留一份。
5.1.3.7 在已送电,但未交电厂代管的区域进行作业时,安全施工作业票经审查批准后,由本单位电气专业人员监护并做好隔离措施。
5.1.3.8 在已移交电厂代管的区域进行特殊危险作业时,根据施工状况到电厂办理工作票,并做好隔离措施。
5.1.3.9 对已投运的氢气设备、管道等易燃、易爆区域进行检修时,必须到电厂办理动火作业票。
5.2 安全施工作业票具体管理细则
安全施工作业票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更好地达到安全施工目的,做到防患于未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要求,特制订本细则。
5.2.1 施工班组根据现场本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参加人员技术状况和精神状态等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安全施工要求。
5.2.2 安全施工作业票为一式叁份,存根联留存由施工负责人携带,执行联由施工项目部安监部留存,签发联由总包hse部留存。作业票到期工作内容不变(一般为五天)或工作结束后,应由施工负责人交回执行联更换新票。
5.2.3 工作票应按格式认真填写,不得有空项,填写时字迹工整,措施得当。
5.2.4 安全施工作业票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填写,施工项目部审核,总包项目施工部领导批准,经施工负责人认可签字后方可执行。
5.2.5 施工前填发人(工程技术人员)应向施工负责人交代清楚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指出的安全事项必须已在作业票中列出)。
5.2.6 每天施工内容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向参加工作的全体人员逐条逐项宣读安全施工作业票。工作人员必须认真理解并严格执行。
5.2.7 更换施工内容必须重新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如果工作内容不变,每票最长使用时间也不得超过五天,针对新问题,应及时补充和修改。
5.2.8 施工项目部要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作业票)为依据,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为准则,经常性对工地班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5.2.9 如发现没有作业票或未带到现场,以及未宣读均视为无票作业,按项目部有关规定处理。对屡教不改的施工队,按规定严肃处理。
5.2.10 安全施工作业票使用完工后,由施工技术员上交项目安监部门统一保管,并按规定时间按时上交,作为年终安全检查、事故分析、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5.2.11 安全施工作业票还应体现施工作业危险点及预控措施。“人员分工”栏中必须明确现场安全监护人,未经签字后的作业票一律视为无效。
5.3 监督检查
施工项目部安全员应每天对现场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并按要求处理。
总承包项目部应每天对现场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执行《总承包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
第5篇 某医院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医院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1、非计算机室工作人员禁止进入中心机房,外来参观及工作需要者需经医院及信息处处长同意方可进入,并做好登记。
2、做好防病毒防黑客安全管理工作,网络管理人员定期对网络进行安全检查。防病毒人员对整个网络病毒情况进行适时监控,发现计算机病毒必须立即杀毒,并查明原因报告医院,作出相应处理,对内容*的病毒要立即报告保卫部门,不得向任何人传播。
3、所有字典、数据不得擅自向他人透露,严禁擅自删除或修改数据库中的数据,如需查询或修改数据,必须经科负责人同意方可,并做好记录。
4、医院局域网上运行的计算机只限操作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禁止本院局域网以外的计算机连入该网,如违反规定擅自将非网络用机连入医院局域网,一经查实,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如因此造成医院局域网感染病毒,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甚至导致系统瘫痪,予以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5、机房禁止吸烟、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6篇 某学校电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电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电工人员必须持电气作业许可证上岗。不准酒后上班,更不可班中饮酒。
2、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检修电气设备时,须参照其它有关技术规程,如不了解该设备规范注意事项,不允许私自操作
3、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正确使用电工工具,所有绝缘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4、当有高于人体安全电压存在时严禁带电作业进行维修,在未确定电线是否带电的情况下,严禁用老虎钳或其他工具同时切断两根及以上电线。危险工作严禁单独作业。严禁带电移动高于人体安全电压的设备。严禁手持高于人体安全电压的照明设备。
5、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由检修项目负责人召开检修前安全会议。
6、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且使用前需按保护器试验按钮来检查是否正常可用。
7潮湿环境或金属箱体内照明必须用行灯变压器,且不准高于人体安全电压36v。
8、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按触电急救方案实施抢救。
9、在巡视检查时如发现有故障或隐患,应立即通知物业科,然后采取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及其它临时性安全措施进行处理,避免事故扩大。
10、严禁带电拉合隔离开关,拉合隔离开关前先验电,且应迅速果断到位。操作后应检查三相接触是否良好(或三相是否断开)。严禁拆开电器设备的外壳进行带电操作。
11、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然后视装置、设备及着火性质使用干粉、1211、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或干沙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
12、严禁向配电柜、电缆沟放无关杂物。
13、电气设备烧毁时,需查明原因再更换,防止再次发生事故。变频器等装置保险严禁带电插拔且要停电5分钟以上进行操作。
14、接用电设备电源时,先看好用电设备的额定电压选好合适空开,确认空开处于关断,检查旁边是否有触电危险再进行操作。
15、在检修工作时,必须先停电验电,留人看守或挂警告牌,在有可能触及的带电部分加装临时遮拦或防护罩,然后验电、放电、封地。验电时必须保证验电设备的良好。
第7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管员工作管理制度
星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管员工作管理制度
1、在食堂管理员领导下进行工作。协助食堂管理员负责学校仓储食物保管,做到离开库房及时关门上锁。
2、对采购回来的食品严格把关、做好食品的入库验收、登记工作。每日对入库食品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勤进快销,并建好三级管理台账(采购、供货商、领料人签名)。台帐中应有食品采购日期、数量、单价、生产厂家、保质期、出厂日期、供货人、以及供应商的卫生许可证、身份证号、采购合同及检疫证等。
3、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认真执行卫生部门精神,建好台账,严格把关,做好“五专”管理要求。
4、认真学习食品保管与食品卫生知识,能够辨识腐败变质、失效、过期等伪劣食品,懂得学生营养配餐知识。
5、入库食品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标示存放;上报计划要少报勤报,做到食品先进、先出;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过期食品。
6、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7、讲究个人卫生,不用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入库及时加盖。
8、搞好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湿式清扫,每日保洁,保持室内食品堆放整齐。
9、严格监督工作人员及非工作人员在库房及各操作间、餐厅内抽烟。(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10、加强食堂防盗防毒管理,出入库房及下班时要及时上锁,不能将钥匙随便交他人保管,保障师生安全、健康。
第8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领导下,进行日常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并为医院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二、组织制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执行与落实。
三、广泛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组织群众性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活动。
四、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质量与安全方面的检查、评价、考核,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提出改进措施。
五、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通报季度质量与安全管理信息,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六、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七、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八、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九、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十、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十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第9篇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一、营业网点的库房、资料室、微机房、营业间、监控室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配齐消防器材,并置于明显、易取的位置(微机房、监控室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
二、营业网点应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员工防火意识。
四、总部保卫部门和支行和信用社等分支机构负责人,要根据《消防管理办法》及本地消防部门的规定和本单位消防的要求,确立重点防火部位,落实防火责任制。
五、重点防火部位符合下列:位置、布局、材料等符合要求;专人负责管理;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建立明显的防火标志。
六、办公楼设置消防通道和人员紧急疏散出口,消防通道和紧急疏散出口要有明显标志,并保持畅通。
七、电器电源配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规定标准和防火要求。接装电源、电器,必须经管理部门同意,由持证电工作业。严禁擅自接装电源 、电器,严禁超负荷用电。
八、严禁在重点防火部位和办公营业用房内存放易燃、易爆 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严禁在营业间、库房、档案室等禁烟区吸烟。
九、因改建、装修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动用明火的,必须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并经保卫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作业。
十、使用部门应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使消防设施和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第10篇 口腔科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范例
1、在院质控科的领导下,成立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科主任为质量安全管理第一负责人。
2、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考核、评价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定期进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检查分析。及时反馈、落实整改。
3、科主任代表科室和院签订医疗质量与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与科室人员签订实行层层负责,各负其责,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4、加强全科人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全科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强化风险管理,提高风险意识,做到警钟长鸣。质量安全培训纳入科室人员培训年度计划,定期进行,确保培训效果。
5、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的核心制度,完善并实施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医疗技术风险防范、医疗安全事件、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按规定报告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等不良事件。
6、依法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严格医疗技术和人员。对新开展医疗技术进行安全、质量效等管理与评价,确保安全性和有效性。
7、加强对麻醉药品的管理,监督使用情况。
第11篇 生产工作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生产(工作)场所应保持整齐清洁。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不得妨碍操作和通行,废料要及时清除。
2、生产(工作)场所的通道应随时保持平坦、畅通,两旁应划出通道线(宽度不得小于1米)。
3、生产(工作)场所的光线必须充足(采光部分不要遮蔽),夜间及阴暗处,要有足够的照明。
4、升降口、走道、平台、梯子、栈桥等应有防护栏杆;坑、沟要保持清洁并有盖板或围栏。栏杆要坚固、可靠、牢实,高度不能低于1.05米。
5、高温作业场所应采取必要的防暑降温措施,经常有水或其他液体的地面注意排水和防止液体渗透。
6、生产(工作)场所,应供给足够的清洁开水,并设置洗手设备。禁止在有粉尘或者放散有毒气体的工作场所用膳和饮水。
第12篇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领导下,进行日常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并为医院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二、组织制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执行与落实。
三、广泛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组织群众性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活动。
四、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质量与安全方面的检查、评价、考核,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提出改进措施。
五、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通报季度质量与安全管理信息,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六、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七、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八、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九、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十、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十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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