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华为
第一条 :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嗣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 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 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 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订之。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本系统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试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 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 试用同意书。
六、 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了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 吸食drug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 贪腐、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 因品行亚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 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裁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 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 :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 :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 :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单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2篇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7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七)
一、本公司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由公司与个人签订,劳动用工的宗旨是知人善用。
二、招聘制度:
招聘原则:公开招聘,择优录用,重在品德、素质、能力、经验。
招聘程序:经常州市有关部门批准公开招聘,应聘者交自荐信、简历、照片及证书,经初试、复试后十日内确定是否录用。
招聘人员录用后由行政部建立员工个人档案,进行行政制度培训,分派到用人项目进行业务培训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三至六个月,试用期新员工享受试用期工资。
试用期满递交试用期总结,由用人项目审核后签订劳动合约。
三、解聘程序:
试用期间,任何一方只需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即自动停止试用关系,试用期满后,公司及员工任何一方需提前一周递交书面说明,方可解除劳动合约。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约: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本公司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严重业务差错,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有关机密,对本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无故旷工三天以上或年内旷工三次以上的;
有不诚实行为,经常搬弄是非,扰乱公司正常秩序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服从公司调配者。
第3篇 某药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一个公司要想各事务正常发展,人才的合理利用,企业的利益全面提高,就必须要有一套完整的人事管理制度,下面是企业管理网整理的药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和规范人事管理制度,创造一个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工作环境,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以达高度运用人力,提高经营绩效之目的。
第二条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任人唯贤,为才是举
(二)培引结合,既要重培养,又要重纳新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
(四)注重团体协作精神,营造一个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建立一支素质高、具有良好团队精神和具有奉献开拓精神的员工队伍,使人才成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主力。
第四条凡本公司员工人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据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任用
第一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第二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
(一)部门经理、市场部经理——由总经理任免。
(二)事业部经理、各部门经理助理——由人力资源部提请总经理任免。
(三)各部门、市场部职员——由部门经理任免。
(四)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四条新进人员之任用,部门主管级以下人员应呈报人力资源部批准,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应呈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受禁治宣告、尚未撤消者;
(四)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
(五)吸食*或其它毒品者;
(六)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七)未满十六周岁者。
第六条新进人员除另有规定外,自到职日起一个月为试用期,必要时可视其试用期间成绩表现之优劣予以缩短或延长之。
第七条试用人员成绩表现优良者,由其直属部门主管填报《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经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方能正式任用。
第八条试用人员成绩表现欠佳者,应由其直属主管权宜延长试用或停止试用,并申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备。
第九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办妥下列手续:
(一)填妥本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
(二)缴验学历证件复印件一张;
(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四)缴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
第十条本公司与钱、物直接接触的员工均应办理担保手续,担保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担保人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并经本公司认为适当者方可担保。
(一)在呼和浩特地区有固定职业收入。
(二)在呼和浩特地区有固定资产。
(三)本公司现职人员均不得为担保人。
第十二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担保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盗窃、挪用公司财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十三条担保人的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担保人或被保人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对原担保人认为不能承担担保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找担保人。
第十五条担保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担保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担保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担保书后方得解除担保责任。
第十六条本公司员工的担保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七条本公司对员工的担保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通知被保人限期换保,在换保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十八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发还担保书解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第十九条本公司员工之服务年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服务
第一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办理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通知。
(二)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一切机密。
(四)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稽延。
(五)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六)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出勤管理应依员工考勤管理制度之规定办理。详见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四章待遇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各条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工资标准规定详见下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员工的工资为月结算。结算时间为每月1—14日结算上月工资。
(二)员工工资每月15日发放。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之发给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服务满三个月者,依工作质量经综合评核后计发奖金。
(二)服务未满三个月者,不发给年终奖金。
(三)服务年资之计算以截至上年十二月月末止为准。
第七条初任人员之薪给自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八条升薪或减薪员工之薪给自人事令生效日起,按日计算。
第五章调迁与差假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之需要,可随时调迁员工之职务或服务地点,员工不得借故推诿。
第二条调任人员应依限办理交接并报到完毕,如主管人员逾限五日,其他人员逾限三日,即视同自动离职。
第三条调任人员在接任者未到前离职时,其所遗职务由其主管或其主管指定之其他人员代理。
第四条调任人员之薪给自到新职日起,按日计算。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出差按《员工出差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下列日期为例假日: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第七条前条所列假日休息天数应视具体经营情况而定,但其间之工作应按加班之规定办理。
第八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月不得超过3天,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逾期未痊愈,即予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二十天。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七天。
(四)丧假——父母、配偶或子女丧之时,可请丧假八天;祖父母、外祖母、配偶之父母、兄弟姊妹丧亡时,可请丧假六天。
(五)产假——女性员工分娩,可请产假九十天。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者,可请假四星期;七个月以上流产者,可请假六星期;未满三个月流产者,可请假一星期。
(六)探亲假——公司给予驻外员工每年两次探亲假,每次除去往返路程天数后探亲10天。
(七)公伤假——因公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八)指定假——因市场停止经营,暂时无岗位安置而受公司指定休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九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工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三个月。
第十条请假期内之薪水,依《工资制度》规定支给。
第十一条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报,并送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后,始为准假。凡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未经批准续假而缺勤者,除因临时大病或重大事故经证明属实,并于事后三天内依规定呈核外,应以旷职论处。
第十二条员工请假应依下列规定呈请批准:
(一)部门经理、市场部经理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人力资源部核准,超过三天者呈总经理核准。
(二)事业部经理、经理助理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主管经理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者(含七天)层呈人力资源部核准,超过七天者,呈总经理核准。
(三)其余人员请假三天以内者(含三天)呈请所属主管核准;三天以上七天以内(含七天)层呈所属部门经理、市场部经理核准;超过七天者,呈人力资源部核准。
第十三条员工请假不论假别均应书明理由,病假超过三天者(含三天),应检附医师证明文件。惟外伤可显示者可酌情免附。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一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员工,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之责任。每季度一次,应按《员工考核实施细则》(由各部门、市场部另定)将各项人员之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二条年度工作考核应于员工到职届满三个月后之当年年底办理。由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
第四条部门经理、市场部经理、经理助理之考核由总经理评核。事业部经理及以下人员的考核,由其直属主管层转人力资源部核定,其余人员均由各部门主管核定。
第五条员工之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及奖金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
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之行为,且有事证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记功:
1.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之方法作重大改革之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后成效显著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之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6.一年内曾记功二次以上者。
7.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足资为证者。
8.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
以上奖金之数额,各视实际贡献之价值决定。
第六条员工之惩诫,分为警告、记过及免职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公司参观者。
2.擅用他人经管之物品及设备者。
3.涂写墙壁、设备有碍观瞻者。
4.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
3.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
4.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
5.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6.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7.一年内警告二次者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免职:
1.在公司内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
2.向外泄露公司业务机密者。
3.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而任意谩骂者。
4.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5.无故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六日以上时。
6.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7.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8.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9.未按照规定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0.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
11.在公司内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的。
12.在公司内打架斗殴者。
13.散播有损公司之谣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
14.因故意过失行为,而引起灾害者。
15.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
16.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予以处罚者。
17.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第七条员工之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并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八条其他未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诫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九条员工奖惩可累计,以嘉奖两次作记功一次,记功两次可发给一定数额资金。警告两次作记过一次,记过三次予以免职。同一年度功过不得相互抵销。
第七章离职
第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
(一)有违犯本公司规章之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二)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未确定者。
第二条前条各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之薪水。
第三条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立即办理移交。
第四条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止营业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事前三十日预先通告。员工对于其所承受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在三十日前预先通告。
第五条员工在接到前条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工作时间,其请假日之薪水照发。
第六条依照第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本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期满一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员工最后服务月份之薪水为准。
第七条员工辞职,应于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部门主管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八条员工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依法追究其赔偿。
第八章教育与培训
第一条本公司视业务需要举办定期或不定期、业务、技能或质量之教育与培训。
第二条有关教育与培训,其应参加人员、课程、时间、地点悉依既定计划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为教育与培训之执行可指派各有关人员担任讲师或学员,被指派者不得借故推诿。
第四条本公司视实际需要,可聘请外来专家担任讲师或指派有关人员参加外界举办之有关业务讲习。
第五条各种教育与培训或讲习,于期满后均应举办测验,或提出心得报告,其成绩作为员工考核资料之一。
第九章附则
第一条本规程经呈请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条本规程如有未尽事宜,可由人力资源部呈请总经理核准修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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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物业管理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员工招聘制度
一、招聘条件:
1、 符合岗位素质要求,持岗位证书。
2、 外来人口必须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
3、 特殊及重要岗位必须提供政审证明或公司认可的资信担保。
工资的30%,五次以上者,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50%。
八、 加班
1、 员工(管理处主任以下)因公务需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需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加班。特殊情况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2、 加班按每4小时为一个计量单位计,实际加班时间应扣除每次用膳时间3 0分钟。
3、 员工加班时间作为调休使用。法定节假日加班确实无法安排补休的,予以计发加班费。法定节日加班以日基本工资的300%计算加班费,除当天外,另发2天基本工资。
4、 公司本部工作人员、管理处副主任以上人员加班不补休、不计加班费。
九、 假期
1、 法定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五一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为有薪假日。
2、 结婚假:正式员工结婚时可享受有薪假期三天,晚婚假七至十五天。
3、 慰唁假:员工的直系亲属不幸逝世,可申请三天有薪慰唁假。
4、 产假:女员工分娩,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及准生证,可享受有薪假期九十天,发给基本工资。
十、 请假
1、 员工申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慰唁假等,原则上应事前亲自填写请假单(请假的计量单位以半日计,福利假应一次性请完)。事前无法请假的,应及时电讯核准,并于到岗后者,扣发当日工资及当月岗位补贴;当月旷工一天以上两天以下者,扣发半个月工资及当月岗位补贴;当月旷工两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扣发当月工资和岗位补贴并予以除名。员工解聘制度
十三、 辞职
1、 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除跟班培训期外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工资及岗位补贴予以发放,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2、 经劳资协商,同意辞职的员工,除发给当月实际上班天数工资及补贴外,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3、 在合同期内自行离职的,扣发当月工资及全部补贴,不作任何其他经济补偿。
十四、 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及冗员。被辞退员工,除发给当月实际上班天数工资及补贴外,并按以下原则给予经济补偿(违反劳动纪律或被辞退处分的除外):工作满半年以上者,给予补发半个月基本工资;工作满壹年以上者,给予补发壹个月基本工资。
十五、 开除开除员工须报公司领导批准。被开除的员工扣发当月工资及补贴,造成公司损失的追究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送交政府有关部门法办。员工解聘、辞职、被辞退、被开除的,书面通知离职员工办理有关的离职手续。离职员工在离开本企业以前必须交还企业的一切财物、文件以及业务资料。否则,人事部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并追究法律责任。员工工资制度
十六、 公司实行“以岗定薪”的劳动分配制度。公司员工工资实行月薪制,员工月薪(工资)=基本工资+岗位补贴或加班费。工资按员工所担当的职务及岗位套定。职务、岗位发生变动按新职务、岗位套定工资;所有的工资调整均从次月1日起生效。基本工资标准表(附后)和岗位补贴(加班费)按规定发放。基本工资是计算加班费、工会费、社保缴费、辞退经济补偿的基数。
十七、 员工的月薪计算、发放:
1、 以每月26天计算(安防、保洁等特殊岗位除外)。
2、 员工日薪=月薪÷26天。日薪尾数以人民币角为单位,不计“分”。
3、 工资于次月15日发放,逢节假日可予以提前,遇春节放假的第一天在10日左右的,提前5日发50%,节后第二天再发50%。辞职和辞退人员的工资原则上在次月15日发给,特殊情况的,在每月的10日、20日、30日发给。基本工资(元):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500 岗位补贴(加班费)(元):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800-3000500-1500300-800100-60050-300
4、 安防、保洁等人员的岗位补贴一栏为加班费。
5、 兼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和岗位补贴,由总经理定。
6、 员工当月全部收入超过个税规定的,超过部分按规定交个人所得税。
7、 级别说明:一级员工: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二级员工:部门经理三级员工:管理处主任、部门主管、财务人员、 技术管理人员四级员工:管理员、技术工种、安防员(保卫员)、其他管理人员五级员工:保洁员、其他简单劳动员工
8、 公司对由公司办理社保的管理人员和其他骨干人员,按公司规定给予补贴。员工劳动合同
十八、 公司所有转正员工(兼职人员除外)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如下:公司领导、财务人员签订三年期合同;部门经理、主管和管理处主任以下员工签订一至三年期合同。
十九、 公司办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医疗,所有入职员工都必须参加新员工第二个月参加。保险费100元/人年,分4个月从员工工资中扣取。在保险期内员工因各种原因辞职的,均不退款,保留至保险期满为止。
二十、 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法律效力,劳资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合同的各项约定。员工奖惩条例
二十一、奖励员工的奖励分为加薪、记大功、记功、嘉奖四类。
(一)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嘉奖、发给奖金:
1、 遵规守纪,工作认真负责,堪为全体员工楷模的;
2、 参加行业举办的竞赛获奖为公司争得荣誉的;
3、 维护公司形象或声誉表现突出的。
(二)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记功、发给奖金:
1、 按规定时间完成临时紧急任务有功的;
2、 完成或超额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或利润指标的(指责任人);
3、 抢险或排除事故隐患成绩突出的。
(三)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记大功发给奖金:
1、 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成效卓越的;
2、 消除事故有功,使企业免遭严重经济损失的;
3、 及时举报并防止营私舞弊或危害公司利益行为发生的;
4、 见义勇为,树立或维护公司形象表现突出的。
(四)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晋级加薪:
1、 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员工的;
2、 对企业有特殊贡献的;
3、 三年内获二次记大功的。
二十二、 处罚对员工的处罚分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类。两种处罚可合并使用。
(一) 行政处分。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职)、辞退、开除。如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交有关部门法办。员工有下列表现的,给予书面警告:
1、 遇非常之事故,故意回避者;
2、 在工作场所内发生口角,经劝导不予纠正者;
3、 工作拖拉,质量低下者;
4、 未完成本岗位工作,但尚未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5、 对于上级指示未说明正当理由不予执行,或不能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或处理不当但尚未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经主管领导口头警告二次仍无改正者;
6、 办公时间无正当理由擅离工作岗位或私自外出或工作时间私事串岗者;
7、 当月内迟到次数累计达五次以上者。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记过:
1、 直属主管明知属下员工舞弊,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举报揭发的;
2、 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明知所管辖员工工作有失误不予处罚,或公报私愤处罚不公者;
3、 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主管之行为,情节较轻的;
4、 未完成岗位责任制中所规定的工作,但所造成的后果较轻的;
5、 冒、替签到的;
6、 在工作场所有不道德或有伤风化行为的;
7、 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8、 未按公文处理时限积压公文影响业务运作的;
9、 遗失公司重要文件、物件或工具的;
10、 人为损坏公物或破坏工作环境的;
11、 一年内被书面警告三次者。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开除或辞退,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1、 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失职、渎职影响恶劣者;
2、 营私舞弊、贪污或挪用公款,收受贿赂的;
3、 泄漏机密、制造谣言,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的;
4、 玩忽职守,未能履行岗位职责造成工作失误,致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的;
5、 仿冒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鉴或擅用公司名义的;
6、 一年内被记过二次的;
7、 当月旷工两天或年累积旷工三天者;
8、 品行不端,严重损害公司信誉或违法乱纪受到刑事处分及治安条例处罚的;
9、 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影响恶劣的;
10、 不服从上级指挥调遣,并有严重威胁行为,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二) 经济处罚。经济处罚类别视情节轻重定为:
1、 一般过失处罚,处罚金额为20元----100元;
2、 明显过失处罚,处罚金额为100元---200元;
3、 严重过失处罚,处罚金额为200元---500元;
4、 连带过失处罚,处罚金额为20元---500元,依据“一般过失”、“明显过失”、“严重过失”的量罚标准确定。一般过失、明显过失、严重过失中若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付赔偿责任。
1、 一般过失处罚范围:本条例规定中受到书面警告行政处分的行为。
2、 明显过失处罚范围:本条例规定中受到降级或记过处分的行为。
3、 严重过失处罚范围:本条例规定中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以及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过失行为。
4、 连带责任过失处罚范围:
⑴ 管理处主任以上领导对直属员工的工作过失负有连带责任,直属员工在一个月内受到三次“一般过失”处罚,该负责人应受到一次“连带责任过失”处罚;直属员工一个月内受到二次“明显过失”处罚,该负责人应受到一次“连带责任过失”处罚;若直属员工受到“严重过失”处罚,该负责人均要受到“连带责任过失”处罚。
⑵ 企业员工因工作需要须二人以上配合完成某项事务时,应明确责任人,发生过失时,配合人应负连带责任,并视情予以“连带责任过失”处罚。
(三) 处罚权限:
1、 企业员工发现违规行为均有建议处罚权。
2、 公司领导对其所管辖的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拥有直接的处罚权。
3、 管理处主任对所管辖的员工拥有直接处罚权。
4、 严重过失处罚应报批后方可执行。本条例不妨碍员工受到规章制度中所规定的其他奖励或处罚。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部。
第5篇 某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是一个公司的人才资源部门,人事管理六大模块是哪六大下面是企业管理网整理的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工资、待遇
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七节附则
五十、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6篇 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二、聘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办公室办理招聘录用事宜。
第四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办公室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五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三日者,不给工资。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办公室送交下列表件:
(一)户口复印件及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三)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4张。
(四)试用同意书。
(五)人事资料卡。
(六)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夺取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者。
(四)拖欠、挪用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七)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一经录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分八个职级。从业人员晋升办法另订。
第7篇 装饰公司 人事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员的招聘与裁员、辞退
1、人员招聘
(1)行政部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提出人员招聘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可采取特招、定招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等几种方式招聘新员工。
(2)行政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分类培训与考核,根据考核成绩择优预录,同时预录人员资料与面试、考核成绩及行政部领导意见一并呈报总经理审批。
(3)新录用员工须进行1―3月的试用期考查,试用期工资为所实习岗职的基本工资。试用期满,经公司考核合格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应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聘用合同协议书,期限一般为一年。期限满如本人愿意,公司需要可续签。
(4)凡录用的正式员工需按国家税务政策交纳个人所得税。
2、裁员与辞退
(1)公司因业务不济及经营内容转向或其他原因需要减员时,有权决定裁减人员,被裁人员应服从公司的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同时公司应提前通知本人。
(2)有以下情况者公司有权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
ⅰ员工因健康状况差无法承担工作;
ⅱ聘用合同期满无需续聘;
ⅲ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者;
ⅳ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ⅴ有违法行为的。
二、人事档案的建立
三、1、办公室文秘人员须为每员工建立个人档案。
2、建档内容:
(1)入职申请表,个人简表,本人一寸免冠登记照片,相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各种获奖证复印件)。
(2)本人工作考核鉴定、出勤情况统计、工作业绩统计等资料。
第8篇 公司劳动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公司的劳动人事管理,要有怎样的人事管理制度呢以下整理了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1.1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1.2在人事制度上坚持合法、公开、公正、双向择优录用的原则。
1.3本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在上级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指导下组织实施。
1.4本制度从…年…月…日起执行,并由厂长授权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二章:员工的招聘录用
2.1各岗位如缺员需要招工,优先考虑从专业对口的和具有一定专业工作经验人员中筛选录用。
2.2本公司原则上不鼓励招聘已录用员工的直系亲属。
2.3应聘人员应聘时须递交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劳动手册、个人履历、近照等相关资料),经本公司有关人员面试初审通过,并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报请厂长室批准,由办公室办理录用通知。
2.4本公司有关人员在对应聘者面试时,应如实告诉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它情况。
2.5被录用人员应向本公司提交一寸近照2张,双向协议书、推荐书等,或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手册等资料,原则上个人档案转入本公司指定地点。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争议
*劳动合同的订立;
3.1本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3.2本公司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两种。
3.3本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同时为员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3.4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
3.5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发放,如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3.6本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员工如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按约定向本公司支付违约金。
3.7本公司与等岗位,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3.8本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3.9本公司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由本公司与员工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3.10本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11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天通知本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12本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本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本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或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之本公司。
3.1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本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的;
(四)员工同时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本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1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公司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本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本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15员工有下列情况的,本公司不得依照本制度第3.14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疗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公司患职业病的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四)本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本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本公司决定提前解散关闭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7劳动合同期满的员工,本公司在该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评估,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并以书面形式告之员工。同时合同期满的员工如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在期满前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之本公司。
3.18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应将其使用的房屋、欠款、办公用品、技术资料等归还本公司,本公司将在员工办理完工作交接时,支付有关经济补偿。不能履行以上规定者本公司有权运用法律手段予以解决。
3.19本公司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的争议
3.20本公司和员工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劳动争议,首先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当双方经协商达不到一致意见,可通过工会再次进行协商,也可以通过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集团公司工会共同协商。上述协商仍无法解决时双方可向管辖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仲裁。如有一方对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后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章:培训教育
4.1进入本公司的新员工,人人必须接受培训教育。其主要内容为:厂纪厂规教育、安全生产知识、gmp普及知识、专业技术知识等,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4.2上岗后,分配其工作,并指派有经验的人员给予传、帮、带,直至能独立操作。
4.3公司对员工考评分为试用期考评,年终考评二种,并由各部门负责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奖金发放等的主要依据。
4.4经同意外训的员工培训结束回厂后,应向办公室提交有关培训资料和证书原件,以便归档工作。
4.5员工录用后厂办应建立员工信息档案,包括录用审核表,有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体检表,员工的住址,联系电话,婚姻状况,子女,家属,教育程度和其它个人资料等,若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办公室。
4.6公司建立规范的员工在厂电脑档案,记录员工信息,记载员工在厂时间的业绩,培训、考核等个人信息,并按厂档案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4.7办公室每年对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保管的员工个人档案进行更新补充。
第五章:薪资福利
5.1企业按月支付员工报酬,依法代扣代缴应由员工本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个人调节税等。员工有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调节税及按法律规定的其它费用的义务,
5.2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及个人业绩发放月度奖金和年终奖金。
5.3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及上级要求不定期地对员工进行加薪。
5.4在二次调薪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调薪;
(1)在本公司工作不满六个月者,
(2)当年度受到书面警告以上处分者,
(3)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
(4)年终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5)上年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在二次调薪之间)。
5.6企业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
5.7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的执行。
5.8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男25周岁,女23周岁,指初婚为晚婚),非晚婚3天婚假,婚假期间奖金、工资照发。
5.9产假,女工分娩给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晚婚晚育者产假期间落实长效节育避孕措施,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育龄妇女,凭医院节育措施证明,可享晚育假30天,总计120天。难产或多胎增加15天产假。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不变(依据《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法》第十七条),产假含法定假日在内。
5.10生育女职工本人自愿申请,经本部门同意,报厂工会、厂办审批,可办理休产后哺乳假一年(含产假休息期)。
5.11符合国家计生规定流产者,凭医疗单位的证明,妊娠期3个月以内流产者给产假20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的给产假42天,7个月以上给产假90天。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按《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办法》第十七条执行。
5.12响应国家计划生育号召,带环怀孕而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凭医疗单位的证明给产假20天,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奖金照发(含法定假日在内)。
5.13育龄妇女生育费用按生育保险规定执行。
5.14生育费的报销:按《生育保险办法》执行。
5.15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死亡,可享受3天丧假。丧假内基本工资照发。
5.16本公司职工的独生子女费,单职工每年发放30元,双职工每年发放60元,凭独生子女证领取。
5.17独生子女医药费享受到20周岁截止;独生子女费,发放到其子女14周岁截至。
5.18员工每年享有一次免费体检,新员工当年已体检的将不参加体检,经体检不符合(行业)生产要求者,企业将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劳动考勤
6.1员工必须按正常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
6.2办公室负责对考勤工作进行统一管理,每月考勤天数为当月的日到月末,每月月初办公室把各个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汇总归档备查。
6.3上班时间因公或因私需要离厂,必须凭出门证方可离厂。门卫严格把关,监督检查。并在月底将出入证交生产科备查。
6.4旷工:员工擅自缺勤、或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累计超过次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6.5无故旷工者月奖金全部扣除。旷工一年累计满天,当月累计满天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将旷工处理结果记录在个人档案里。
6.6若员工因突发事情而未能办理请假手续,则应及时电话通知所在部门主管认可,回厂后补办请假手续。
6.7事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请假理由,请假天以内经所在班组同意报部门批准;请假~天须经分管厂长批准;天以上须经厂长批准。
6.8请病假天以内必须凭医院医生休息建议书,由部门经理批准;~天由分管厂长批准;天以上由厂长批准。
6.9医疗期:在本单位连续5年工龄以下为6个月;5~10年以下为9个月;10以上15年以下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为18个月;20年以上为24个月。
6.10员工因工受伤或见义勇为受伤者,其医疗期给予工伤病假,工伤期间工资奖金不受影响。
第七章:加班、调休
7.1工厂实行每天8小时和每周5天工作制,员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息,可享受补休或超时工作报酬。
7.2员工按生产要求双休日加班的工厂原则上以安排调休为主,同时也可根据情况支付加班工资。
7.3加班:所有加班事先经其部门经理签字,填写加班单,加班单应说明加班的内容及时间,否则一律不视作加班,计算方法按照小时计算。
7.4安排员工延时加班支付150%工资报酬(计算基数按照双方书面约定的数额)。
7.5安排员工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调休的,支付200%的工资报酬。(计算基数按照双方书面约定的数额)。
7.6安排员工法定假日加班,支付300%的工资报酬。(计算基数按照双方书面约定的数额)。
7.7有关特殊部门的节假值班费按照原计算方案执行。
7.8结算方法:由所在部门制表附由生产厂长签字后的加班单报办公室,统一办理。(结算时间;加班后的第二个月号以前)
7.9员工加班除法定假日外,原则上累计存休不超过5天,超出5天由部门安排调休,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任何调休都以不影响生产正常工作为前提)
7.11员工需要调休,必须提前办理调休手续,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休息。(特殊情况可采用电话方式与部门经理请假,后补请假手续,包括填写请假条)
第9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档案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档案制度
一、人事档案是全面、准确地反映人力资源状况的历史记录,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全公司人事档案的建立、利用、保存等管理工作。
二、 人事档案实行以人立卷,所有员工从进入本公司之日起,即为其建立员工档案。
三、 员工档案一般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员工进入本公司前已经形成的档案材料,二是员工在进入本公司后逐渐形成的档案材料。后者为管理的重点。
四、 员工进入本公司后逐渐形成的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登记表、体检表、身份证、学历证明、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劳动合同,续约合同,录用、转正、晋级、任免职务的命令或通知,工伤和大病鉴定及处理手续,年度考核材料,奖励、处分审批表,入党入团志愿书及材料等。
五、 应当归入员工档案的材料,在其形成一个月内要进入本人的档案案卷。
六、 员工档案的案卷要装订成册,案卷封面后首页为卷内目录,卷内目录记载、介绍卷内档案材料的主要内容、形成时间、排列顺序等。
七、 员工档案的存放地点和存放器具应当满足防潮、防霉、防蛀、防失密等档案安全要求。
八、 除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外,借阅员工档案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九、 档案关系在本公司集体户头的员工离开本公司,员工本人必须将档案关系转出方可办理离职结算。
十、 失去保存价值的员工档案,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予以销毁,销毁时做好记录。
第10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文
下面制度职责大全为您推荐一篇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人事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的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 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 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二、 聘用
第三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办公室办理招聘录用事宜。
第四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办公室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五条 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三日者,不给工资。
第六条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办公室送交下列表件:
(一) 户口复印件及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 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三) 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4张。
(四) 试用同意书。
(五) 人事资料卡。
(六) 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 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 吸食毒品者。
(四) 拖欠、挪用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 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七) 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 员工一经录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分八个职级。从业人员晋升办法另订。
第十四条 保证人如需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证人另外找到保证人,办理新的保证手续后,才能解除其责任。
第十五条 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十五天内,另外我到连带保证人。
(一) 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 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三) 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四) 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十六条 被保证人离职三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况,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第十九条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生产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休息另订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延长工作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六小时。
第二十条 经理级(含)以下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十一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 迟到、早退。
1、 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三分钟至十五分钟到班者为迟到。
2、 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 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到工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 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5、 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经单位主管证明后视为不早退。
(二) 旷职(工)
1、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
2、 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
3、 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津贴。
4、 无故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解雇,不发给资遣费。
第11篇 x地产公司人事档案和人事资料管理制度
地产公司人事档案和人事资料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人事档案的保密性,建立建全人事资料和档案,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人事档案是指由公司委托市人才托管的员工人事档案和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而形成的各种可留存的资料(公司内部人事资料)。
二.员工一旦转正,应将人事档案转入公司。如因种种原因而不能将你的档案转入公司,本人必须提交书面说明,报人力资源部归档。
三.员工转入公司的人事档案应该包括:
1.记载和叙述员工本人经历、基本情况、成长历史的履历;
2.相关学历证书、毕业生登记表;
3.以往工作期间产生的劳动合同原件;
4.相关职称评定的资料;
5.其它存档人事资料
四.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接收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人事档案内容,有审核权。如发现员工人事档案与员工入职所填写相关资料内容有出入,有权调查确定真实情况。
五.员工与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服务期间内评定的相关职称证明和再教育证明等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留存,定期向市人才移交,存入员工人事档案中。
六.员工入职时,需填写一系列的个人资料。员工须详实地填写每一个项目,公司有权进行甄别。如有虚假,视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七.员工若有以下信息的变更,需15日内通知公司人力资源部,以确保与员工有关的各项权益:
1.姓名、身份证号码;
2.家庭住址或电话号码;
3.婚姻状况及家庭成员状况;
4.员工本人工资卡号;
5.遇意外或在紧急情况下需通告的人;
6.新取得的某种学历、技术、资格、称号等。
7.其他你认为有必要知会公司的个人信息
以上个人资料均应如实填写,公司保留审查的权利,严禁虚假,否则立即予以除名。
八.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接收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人事档案内容,不得加以删除或销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
员工人事档案,由公司统一委托市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第12篇 a房地产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e房地产开发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
1.0目的
1.1为了实现对公司员工的科学管理,做到队伍精简、素质优化、办事高效、流动灵活,促使公司顺利进步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手册。
1.2公司人事管理原则是“以人为本、以德为先、量才使用、内外选拨、鼓励竞争”。坚持德才兼备、用才之能的用人标准,通过培训开发、激励、挖掘员工潜力。
1.3人事管理工作要坚持任人唯贤、公正合理、廉洁奉公的原则,努力搞好人才吸纳、挖潜人力资源,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为公司的发展作出贡献。
2.0人事管理职责
2.1公司人事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在行政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2.2人事管理主要工作职责:
2.2.1拟定公司的人事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2.2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员工的人事、劳资、福利待遇进行监督管理;
2.2.3负责员工的招聘、录用、考核、调配和任免辞退等工作;
2.2.4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和员工业务技能培训等;
2.2.5承办公司员工社会保险和其它福利事宜。
3.0员工的权利与义务
3.1公司员工享有下列权利:
3.1.1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3.1.2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3.1.3休息、休假的权利;
3.1.4接受业务知识培训的权利;
3.1.5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3.1.6提出申诉和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3.1.7法律规定的其它劳动权利。
3.2公司员工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3.2.1遵守职业道德;
3.2.2遵守法律和法规;
3.2.3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3.2.4公正廉洁、克已奉公、服从命令、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3.2.5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声誉和利益;
3.2.6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2.7执行劳动安全规程;
3.2.8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义务。
4.0职位及编制
4.1在公司确定的架构内,根据工作需要,遵循因事设岗、因岗定编的原则确定各类职务及编制数量。
4.2公司设下列职务:
4.2.1管理人员职级划分:
4.2.1.1一级总经理
4.2.1.2二级副总经理级副总经理
4.2.1.3三级总经理助理级总经理助理
4.2.1.4四级公司部门经理
级部门经理
4.2.1.5五级部门主管、主办会计级部门主管
4.2.1.6六级部门主管副职、办公室干事级部门副主管
4.2.1.7七级员工级一般员工
4.3公司总部机构的增减和编制变化由总经理批准。
5.0聘用
5.1公司除由董事会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外,所有职位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
5.25.2被录用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5.2.1年龄:三十五岁以下(有特殊才能可适当放宽条件);
5.2.2文化程度:大专学历以上(有特殊才能可适当放宽条件);
5.2.3司机等后勤人员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5.2.4基本素质要求:
5.2.4.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5.2.4.2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进取精神;
5.2.4.3具有职业道德,能保守公司秘密;
5.2.4.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5.2.5经过必要的测评过程且确信其具有相关岗位的工作能力;
5.35.3录用职员按下列程序进行:
5.3.1用人部门向办公室提出用人书面申请并经总经理同意;
5.3.2办公室通过参加招聘会、在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聘广告、在人才信息网络查询或由个人推荐等方式进行初选;
5.3.3对初选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学历、职称、仪容仪表、言谈举止、性格及在原单位的表现等)
5.3.4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公开考试(心理素质、反应能力、写作能力等);5.3.5对考试合格人员由用人部门进行素质、工作能力与业务知识方面的考核;
5.3.6考核合格者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准;
5.3.7总经理批准后,办公室通知办理入职手续;
5.3.8自应聘人员递交应聘资料或公司组织面试之日起,公司将于15日之内将聘用与否的决定明确回复应聘者,以示尊重;
5.4未被录用者递交的复印资料不予退还,由公司存办公室要随时了解试用情况。
5.5被录用员工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5.5.1履历表;
5.5.2健康诊断书(健康证或体检合格报告);
5.5.3最终学校的毕业证书;
5.5.4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
5.5.5照片(三个月内近照)二张;
5.5.6身份证复印件;
5.5.7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5.5.8户口不在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
5.5.9公司认为必要的其它材料。
5.6试用:新入职的员工,必须进行一至三个月试用。试用期间,由部门负责在以下几方面对其进行考核:
5.6.1是否具有敬业精神;
5.6.2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及胜任工作;
5.6.3是否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5.6.4是否以公司利益为重;
5.6.5在试用期间,是否有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
5.7试用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5.8新员工转正(或取消录用)程序:
5.8.1由员工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考核意见(取消录用由部门负责提出)报公司副总经理后由办公室发出正式任用或者是取消的通知,并由办公室备案存档。
5.8.2正式任职后,由办公室定期(
每月)向所在部门了解其工作情况,并根据员工特长适当调整岗位。
5.9所有聘用人员除总经理特批可免试用外,都必须经过一至三个月的试用后才可正式录用。
5.10试用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可转为正式员工,公司根据其工作能力和岗位重新定级定职,并给予其享受正式员工的各种待遇。
5.11公司各部门人员不许将自已的家属介绍、安排到公司,属特殊情况的需总经理批准,且介绍人必须立下保证书。
5.12公司各部门必须制定人员编制,编制的制定和修改的权限在办公室,用人必须控制在编制范围内,超编需上报总经理批准。
5.13公司各部门需增员时,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内部员工引荐的条件相当的也需参加考试,合格才获准聘用,引荐人在被推荐人录用前必须立下保证
5.14试用人员一般不宜担任经济要害部门的工作,也不宜安排到具有重要经济责任的工
5.15试用员工在试用期内以是否敬业、是否遵守制度、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为考核标准。试用不合格的可视情况延长试用期或不予正式录用。
5.16转正员工可根据其工作业绩、表现,从发挥其特长、专业潜力合理安排岗位职级。
6.0职务升降、任免
6.1为了激励员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做到奖勤罚懒,公司实行员工职务(或工资)升降制度。
6.2公司员工职务(或工资)晋升,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晋升员工职务,原则上按照规定的职务序列逐级晋升。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可越级晋升。
6.3员工晋升职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6.3.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具备很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6.3.2工作成绩突出,有超过现任职务的工作能力;
6.3.3具备拟任职务的资格条件;
6.3.4年度考核达到优秀。
6.4员工晋升工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6.4.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有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6.4.2胜任工作,在工作中能起模范作用;
6.4.3年度考核达优秀或称职。
6.5公司员工由总经理任免。
6.6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任职:
6.6.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或提前合格的;
6.6.2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担任新职务);
6.6.3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6.7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免职:
6.7.1岗位变动晋升或降低职务的(免去原职务);
6.7.2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三个月的;
6.7.3业绩平平,工作不称职的;
6.7.4违反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6.7.5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6.7.6因其他原因职务发生变化的。
6.8公司员工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予以降职(降薪)或辞退员工的职务(或工资)升降。
6.9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6.9.1非领导职务的升降,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工作能力提出申领导职务的升降由公司领导职务层根据其工作业绩提出意见;
6.9.2按照升降职务(或工资)所要求的条件由办公室进行审核并将结果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审批;
6.9.3由办公室书面通知本人并办理相关手续。
6.9.4办公室根据公司员工职务的升降,按照相关规定调整其工资档次,并书面知会财务部门。
6.10职务任免程序:
6.10.1非领导职务的升降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变动情况提出书面申请交办
6.10.2办公室进行考核并将结果上报总经理;6.10.3总经理审批后,正式行文生效。
7.0离职
7.1离职方式: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开除等。
7.2公司员工辞职,须提前一周向本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部门负责人在接到申请一周以内予以审批。审批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
7.3对违反规定擅自离职的员工,给予开除处分。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由公司依法追究其责任。
7.4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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