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岗位管理制度
岗位管理制度(一)
(一)实行考勤登记制度。每周一至周五早8:00到指定的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签到,节假日不签到。1、必须由本人签到,代签视为旷工一天。2、每次签到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迟到一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二)请假制度。治安保洁员因事因病不能上岗者,必须向指定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递交请假条。请假一至两天者由社区管理的由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或街道公益性岗位负责人批准,并于当日9:00前上报街道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三天以上七天以下者须填写正规请假条报街道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领导批准;七天以上者须报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批准。
(三)治安保洁员在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工作牌,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四)治安保洁员在上岗期间如遇临时任务或工作调整,必须服从街道和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电话号码及居住地点若有变动要及时向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汇报。
(六)公益性岗位工作禁止找人代替。
岗位管理制度(二)
为了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效能,各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每天都要对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如下情况者,可予以相应处罚:
(一)请事假者,每天扣发工资25元。
(二)请病假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每天扣发工资20元。
(三)无故旷工,每天扣发工资40元,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每天扣发工资50元。连续旷工15天或年累计旷工天30者,除每天扣发工资50元外,提交区劳动就业局坚决予以辞退。不签到或提前签到按无故旷工处理。
(四)无故脱岗者,每发现一次扣发工资15元。
(五)工作期间不佩戴工作牌者,每发现一次扣发工资10元。
(六)每次工作后由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者每次扣发工资15元。
以上各项罚款每月累计不超过650元。
岗位管理制度(三)
一、认真履行保洁工作职责,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装,行为举止文明礼貌、仪表仪容端庄;团结友爱、顾全大局;严于职守,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串岗、做到有事请假。
三、明确工作责任范围,熟悉工具种类、用途及各种清洁水的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四、爱护公物,妥善保管各类物品用具,做到勤巡查、勤保洁,随时检查责任范围内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遇有损坏情况,须及时报修并妥善采取应对措施。下班时应关好门窗。
五、随时保持责任区域内环境整洁、卫生。做到窗明几净无污尘、过道地面无杂物,及时清除污物、污垢、污渍,尽量做到清洁卫生无死角。
六、加强消防安全意识,及时做好区域内防火、防盗工作,了解防火、救生等基本知识。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2篇 小区管理处保安班长岗位规程制度
小区管理处保安班长岗位规程
1、工作目标
规范保安班长岗位工作。
2、工作职责
2.1 负责小区治安安全工作。
2.2 执行管理处经理和保安主管的指令,监督全班人员值勤工作。
2.3 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2.4 处理相关的班内事务。
3、工作指引
3.1 执勤工作
3.1.1 接班时提前十分钟列队上岗,就当班事宜加以明确,安排好岗位提出注意事项。
3.1.2 与上一班班长作好交接签名手续,并了解其他岗位的交接情况及周边卫生状况。
3.1.3 检查批阅各岗位的所有记录本,了解全岗位值班情况,发现问题视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3.1.4 值班时加强重点部位的巡查和督促,保证小区内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1.5 必须熟悉掌握防火、灭火、警报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以及消防通道的来去方向。
3.1.6 熟悉组织本班人员对突发事件和相关事务进行处理。
3.1.7 完成管理处领导和主管下达的其他任务并安排好各岗位的临时更换和换吃饭等事宜。
3.1.8 交班后集合全班人员就工作情况进行小结讲评,并列队统一带回。
3.1.9 积极全面掌握各种信息及相关业务知识,以便在工作中能够及时而准确为班员释疑。
3.1.10 协调和督促岗位与岗位之间的工作配合,加强对班员岗位形象的管理。
3.2 日常工作
3.2.1 每周按主管的要求完成本班的教育、训练与学习任务。
3.2.2 按要求督促全班人员做好内务和公共卫生,保持良好的生活秩序。
3.2.3 严格落实好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合理安排抓好班员的请销假及换休事宜。
3.2.4 坚持每周一次的班务会,会议内容主要讲评一周工作情况,布置下周工作计划。
3.2.5 组织好班员的业务文化生活,督促按时熄灯就寝,检查人员的在位情况。
3.2.6 确保整个小区安全有序,如因管理不善或失职造成严重后果,应负相应的责任。
3.2.7 做好班内人员的思想工作,及时了解班员的思想动态。
4、质量记录
4.1 《值班日志》(资料保存一年)
4.2 《保安工作周检表》(资料保存一年)
4.3 《管理处保安班交接班日志》(资料保存一年)
4.4 《工作总结》(月总结、年总结)
5、参阅文件、资料
5.1 《保安员守则》
5.2 《仪容仪表规定》
5.3 《保安员内务管理制度》
5.4 《保安部请销假规定》
5.5 《二次装修管理规定》
5.6 《公共安全管理大纲》
5.7 《消防应急处理程序》
5.8 《业主公约》
5.9 《员工守则》
第3篇 岗位达标管理制度
1目的
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职工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规范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岗位操作标准化。
2 范围
适用于全厂各单位岗位标准的建立、岗位达标的考核、评定。
3职责
3.1生产安全科负责监督、指导各单位制定行为安全、装备护品、作业现场安全、岗位管理等岗位标准及其考核、评定。
3.2综合管理科负责监督、指导各单位制定岗位作业人员的知识、技能、素质标准及其考核、评定。
3.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岗位标准的制定、考核、评定。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岗位标准
4.1.1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是该岗位人员作业的综合规范和要求,内容必须具体全面、切实可行。
4.1.2标准内容
4.1.2.1岗位职责描述。
4.1.2.2岗位人员基本要求:年龄、学历、上岗资格证书、职业禁忌症等。
4.1.2.3 岗位知识和技能要求:熟悉或掌握本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及其预防控制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关键点和主要工艺参数的控制、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措施等。
4.1.2.4 行为安全要求: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执行作业审批、交接班等规章制度,禁止各种不安全行为及与作业无关行为,对关键操作进行安全确认,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拒绝作业等。
4.1.2.5 装备护品要求: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工具的配置、使用、检查和维护,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应急设备器材的配备、使用和维护等。
4.1.2.6 作业现场安全要求:作业现场清洁有序,作业环境中粉尘、有毒物质、噪声等浓度(强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工具物品定置摆放,安全通道畅通,各类标识和安全标志醒目等。
4.1.2.7岗位管理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岗位培训,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安全检查,分析事故风险,铭记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到位。
4.1.2.8其他要求:结合本单位、专业及岗位的特点,提出的其他岗位安全生产要求。
4.2制度评定,达标评定程序
4.2.1各单位应每年对本单位岗位达标管理制度、岗位标准及达标情况进行评审,确保岗位达标管理制度和岗位标准持续符合安全生产的实际要求,评审记录、整改记录应存档保存。
4.2.2各单位应根据评审结果、岗位变化、法律法规变化等情况及时修订岗位标准和管理制度,并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以文件发布,文件发放记录存档保存。4.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4篇 法院岗位责任目标量化管理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强化岗位责任,建立和完善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确保公正执法,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岗位责任目标是指根据全院工作人员所任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和所必须达到的工作指标。
全面正确履行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规定的工作指标得满分或加分,如有差错,按本办法的有关条款减分,直至减为零分为止,就同一事实不重复减分。
第三条目标量化管理考核坚持全面、量化、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及按劳分配为主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目标化管理按不同岗位责任考评记分,基础分为招聘人员分,一般干警分,部门副职分,部门正职分。
第二章共性目标
第五条未经请示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机关组织的活动,每次减个人分。
第六条按规定内容和要求,组织学习教育活动,除了全院学习教育活动之外,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六次学习教育,并做到部门有记录,个人有笔记,部门记录每少一次减部门领导分,减记录人员分;个人笔记每少记一次减本人分;按学习教育要求应写出部门学习教育总结或个人总结,无总结或未按时上报总结减分。
第七条严格执行机关工作制度,不准迟到早退和旷工;旷工一天减个人分,迟到或者早退一次减个人分,部门领导编造理由、隐瞒袒护的,每次减分。
第八条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三天以内分管院长批准;三天以上由院长批准,全年事假累计至天减分,天至一个月减分,一个月以上取消总分;越权批假一次减责任人分;按批准假期无故超假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各部门每日认真填写部门考勤表,并于次月第一个工作日报送政治部。
未报送、隐瞒事实、作假、不负责任填报的每次减直接责任人分,减部门领导分。
第十条按有关规定着装上岗或者参加活动,无故不按规定着装每次减个人分。
第十一条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下班时关好门窗, 电源,违反本条规定造成被盗和设备故障的责任自负,并减责任人分。
第十二条保持室内外整洁,全年卫生检查平均得分不合格,减卫生责任人分。
第十三条倡导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使用忌语,接待当事人或接电话使用不文明语言被举报并查证属实的,每次减个人分,
第十四条全院干警必须按要求接受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未经审批,无故不参加培训一次减个人分。
考试不及格,减个人分。
第十五条加强调研工作,各部门年内向研究室至少报送高质量的理论文章或者调研文章一篇,各业务庭(局)向研究室报送司法统计专题分析报告篇,撰写司法建议至少件,未完成的减部门领导分。
第十六条各部门积极配合研究室完成院里和上级部门下达的调研任务,未完成一次减部门领导分。
第十七条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各部门年内至少在盟级以上新闻媒体发稿二篇,少一篇减部门领导分;各部门全年向办公室报送简报信息不少于六条,少一条减部门领导分,被办公室采用编发的,每条为部门领导加分。
第十八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不接受或拒不完成本部门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一次减责任人分;各部门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未完成的,每次减部门领导分。
第十九条认真做好各类统计工作,迟报、漏报、错报统计数据,一次减责任人分。
第二十条依照《关于法院系统干警违法违纪损害法院形象行为投诉管理办法》,凡被投诉的干警每人次减分。
第二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减个人分。
⒈工作期间饮酒影响工作、酗酒、赌博的;
⒉对当事人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⒊由于不负责任,工作中出现一般性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
⒋泄露机关秘密或丢失文件资料的;
⒌接受当事人或其亲友、代理人、辩护人吃请的;
⒍私自向当事人介绍律师的。
第二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减个人分。
⒈泄露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机密的;
⒉丢失重要机密文件或卷宗材料,造
成严重后果的;
⒊办“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的;
⒋以谋取私利为目的,为案件当事人充当中介人的。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被投诉且已经证实的,取消个人总分。
⒈办“私案”的;
⒉受贿、索贿的;
⒊办“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造成严重错案的;
⒋打人骂人、滥用枪支械具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恶劣的;
⒌参与不健康娱乐活动损坏法官形象的;
⒍违法单独外出办案,造成不良影响的;
⒎因失职造成案件矛盾激化,产生严重后果的;
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⒐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
⒑违法违纪受到党政纪处分的。
第三章部门目标
第二十四条立案庭工作目标
⒈该立案而不立案或不该立案而立案,每件分别减承办人分,减庭长分。
⒉民事案件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行政案件在行政庭审查后当日立案,各类案件立案后三日内转各庭局,未经批准超过上述期限每次减承办人分。
⒊申诉案件审查期限为六个月,未经批准超过规定期限每次减承办人分。
,申诉案件审查差错率不超过,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承办人审查案件出现差错每件减分。
⒌诉讼费计算错误,每次减承办人分。
未按规定减、缓、免诉讼费减庭长分;缓交诉讼费的,由立案庭督促各业务庭收回诉讼费,不通知、不督促的每次减庭长分。
⒍每月通报一次信访申诉情况,未进行通报,每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⒎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协调院领导、部门领导进行接待,分流上访案件,因接待不认真、不耐心、推拖或擅离岗位而造成当事人对法院有意见或越级上访的,每次减接待人员分,越级上访控制在自治区法院系统平均数以下,为立案庭庭长加分,其他人员加分。
⒏加强审限监督,每月通报一次审限、报延情况,未进行通报,每次减直接责任人分,减庭长分。
⒐认真填报案件流程信息表,填写不全或者错误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⒑监督指导基层法院立案工作,全年召开一次业务联系会,没开减庭长分。
⒈及时准确向研究室提供各类数据,延误或者误报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第二十五条刑事审判
一、二庭工作目标
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理案件,准确定罪量刑,审限内结案率(以法律文书原本或卷宗为凭)%以上承办人延长审限案件不得超过自办案件总数的,超过一个百分点减承办人分,减庭长分超过法定审限,取消承办人全年总分、减庭长分。
⒉二审案件当庭宣判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承办人分。
减庭长分。
⒊二审依法公开开庭率。
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审判人员自办案件依法公开审判率达不到上述指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分。
⒋依照案件评查办公室评查得分,得分为分的案件每件为承办人加分,合议庭成员加分、庭长加分;得分为分―分的案件,既不加分也不减分;分以下的案件,每减少分,减案件承办人分,减合议庭成员分;案件合格率必须达到以上,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出现严重错案,取消承办人总分,每件减庭长分。
⒌庭长亲自办案不能低于全庭案件数的,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
⒍鼓励多办案,承办并审结案件超过本庭平均数,每件加分。
⒎鼓励办案提速。
一、二审及减刑、假释案件在一个月内审结,每减少一天承办人、庭长各加分。
⒏裁判文书制作符合要求,出现一般文字错误一次减承办人分,出现重大差错一次减承办人分。
⒐认真填报案件流程信息表,填写不全或者错误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⒑做好死刑执行过程中的验明正身,监督火化等项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因工作不尽职尽责而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减庭长分,出现重大事故的取消责任人总分,减庭长分,全年执行死刑正规安全且无漏洞、分别为庭长和审判员各加分。
⒈根据院里的要求和安排与基层法院召开联系会,院里安排但未召开每次减庭长分。
第二十六条民事
一、二庭工作目标
⒈审限内结案率(以法律文书原本或卷宗为凭)%以上承办人延长审限案件不得超过自办案件总数的,超过一个百分点减承办人分,减庭长分超过法定审限,取消承办人全
年总分、减庭长分。
⒉结案前通知并督促当事人交纳诉讼费,不通知、不督促每件减承办人分,减庭长分。
⒊
一、二审案件当庭宣判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承办人分。
减庭长分。
⒋依法公开开庭率。
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
审判人员自办案件依法公开审判率达不到上述指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分。
⒌庭长亲自办案不能低于全庭案件数的,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
⒍鼓励做好调解工作,调解结案每件为承办人加分。
⒎依照案件评查办公室评查得分,得分为分的案件每件为承办人加分,合议庭成员加分、庭长加分;得分为分―分的案件,既不加分也不减分;分以下的案件,每减少分,减案件承办人分,减合议庭成员分;案件合格率必须达到以上,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出现严重错案,取消承办人总分,每件减庭长分。
⒏鼓励多办案。
承办并审结案件超过本庭平均数,每件加分。
⒐鼓励办案提速。
一审案件在四个月内,二审案件在二个月内审结,每减少一天为承办人、庭长各加分。
⒑裁判文书制作符合要求,出现一般文字错误一次减承办人分,出现重大差错一次减承办人分。
⒈认真填报案件流程信息表,填写不全或者错误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⒉根据院里的要求和安排与基层法院召开联系会,院里安排但未召开每次减庭长分。
第二十七条行政庭(赔偿办)工作目标
⒈
一、二审行政案件、国家赔偿案件、非诉行政案件审限内结案率(以法律文书原本和卷宗为凭);承办人延长审限案件不得超过自办案件总数的,超过一个百分点减承办人分,减庭长分超过法定审限,取消承办人全年总分、减庭长分。
⒉国家赔偿办公室及时向赔委会提交讨论赔偿案件,工作失误、延误每次减直接责任人分,减赔偿办主任分。
⒊依法公开审判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审判人员自办案件依法公开审判率达不到上述指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分。
⒋依照案件评查办公室评查得分,得分为分的案件每件为承办人加分,合议庭成员加分、庭长加分;得分为分―分的案件,既不加分也不减分;分以下的案件,每减少分,减案件承办人分,减合议庭成员分;案件合格率必须达到以上,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出现严重错案,取消承办人总分,每件减庭长分。
⒌庭长亲自办案不能低于全庭案件数的,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
⒍鼓励多办案。
承办并审结案件超过本庭平均数,每件加分。
⒎鼓励办案提速。
一审案件在二个月内,二审案件在天内审结,每减少一天为承办人、庭长各加分。
⒏裁判文书制作符合要求,出现一般文字错误一次减承办人分,出现重大差错一次减承办人分。
⒐认真填报案件流程信息表,填写不全或者错误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⒑根据院里的要求和安排与基层法院召开联系会,院里安排但未召开每次减庭长分。
第二十八条审监庭工作目标
⒈依程序认真审理各类再审案件和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审限内结案率%;承办人延长审限案件不得超过自办案件总数的,超过一个百分点减承办人分,减庭长分超过法定审限,取消承办人全年总分、减审判长分,减庭长分。
⒉依法公开审判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审判人员自办案件依法公开审判率达不到上述指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分。
⒊再审案件当庭宣判率%,审判人员所承办案件未达到上述指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分;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
⒋依照案件评查办公室评查得分,得分为分的案件每件为承办人加分,合议庭成员加分、庭长加分;得分为分―分的案件,既不加分也不减分;分以下的案件,每减少分,减案件承办人分,减合议庭成员分;案件合格率必须达到以上,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出现严重错案,取消承办人总分,每件减庭长分。
⒌庭长亲自办案不能低于全庭案件数的,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分。
⒍鼓励多办案。
承办并审结案件超过本庭平均数,每件加分。
⒎鼓励办案提速。
刑事再审案件二个月内审结,每减少一天为承办人、审判长、庭长各加分。
⒏裁判文书制作符合要求,出现一般文字错误一次减承办人分,出现重大差错一次减承办人分。
⒐认真填报案件流程信息表,填写不全或者错误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⒑根据院里的要求和安排与基层法院召开联系会,院里安排但未召开每次减庭长分。
第二十九条执行局工作目标
⒈积极探索和改进执行工作,当年案件在执行期限内执结率达%。
每少―个百分点减局长分;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局长加分。
执行人员所承办案件执限内结案率,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分,每增加一个百
分点加分。
⒉采取强制措施不当,超标的扣押,违法执行第三人财产,裁决执行违反有关规定、程序违法的每件减承办人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件减承办人分;引起国家赔偿的,取消承办人总分,减局长分。
⒊拘留、罚款必须经院长批准,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由分管院长批准,未经审批取消承办人总分,减局长分;错报的减承办人分,减局长分;错批的减批准人分。
拘留、罚款、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手续不完备的,减承办人分。
⒋扣押、查封物品保管不善,造成损坏、变质、丢失,除由承办人照价赔偿外,减承办人分。
⒌严格按规定处理涉案物品和进行鉴定评估,如因处理不当造成恶劣影响或造成损失,减直接责任人分,减局长分。
⒍鼓励多办案,承办并执结案件超过本庭平均数,每件加分。
⒎鼓励办案提速,执行案件应在六个月内执结,每少一天承办人、局长各加分,未经审批每增加一天减承办人、局长各分;承办人延长执限案件不得超过自办案件总数的,超过一个百分点减承办人分,减庭长分;超过法定执行期限,取消承办人总分,减局长分。
⒏在执行过程中,合法使用文书和械具,发生文书不合法或者械具使用不当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⒐依法执行、文明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生应当告知而未履行告知义务、不出示有关证件、应该着装而没有着装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⒑执行文书制作符合要求,出现一般文字错误一次减承办人分,出现重大差错一次减承办人分。
⒈认真填报案件流程信息表,填写不全或者错误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⒉及时准确上报执行统计报表,延报或者误报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⒊指导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以指定、交叉、提级、协助等方式对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予以协调,未进行减局长分。
⒋根据院里的要求和安排与基层法院召开联系会,院里安排但未召开每次减庭长分。
⒌实际执行费用管理严格规范,帐簿齐全,符合财务规定,出现不记帐、坐收坐支、票帐不符,不及时付款等情况减直接责任人分,减局长分。
第三十条研究室工作目标
⒈抓好全盟两级法院调研工作,搞好组织协调,并完成上级法院和上级党政部门下达的年度专题调研任务,未完成,每次减责任人分,减主任分。
⒉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审判实践,全年下基层调研二次,未完成一次减主任分。
⒊正确使用司法统计软件,自动生成司法统计报表且运作有序,使用软件错误延误报表生成每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⒋上报司法统计月报表、季度报表和其它月份组合报表及年度报表要及时、准确无误,出现迟报、漏报和其它差错,每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司法统计报表被高院减分一次,减统计员分。
⒌打印统计资料,制作统计台帐,未做的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⒍及时备份汇总数据,制作备份文件,因为无备份导致数据无法恢复,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主任分。
⒎每月撰写一篇《情况反映》,向自治区高院分上下半年报送综合分析、专题分析各二篇,少一篇《情况反映》减主任分,少一篇分析减主任分。
⒏每年年底有质量较高的司法统计总结,少一篇分析减直接责任人分,无司法统计总结减主任分。
⒐做好审判委员会会务工作,未按要求印发《议程表》或进行讨论案件排期、未通知汇报人或者无记录一次的减直接责任人分。
⒑及时办理和答复案件适用法律的请示,不及时、不准确,一次减主任分:
⒈起草有关审判工作的综合性文件,造成工作延误的减直接责任人分。
⒉年内开展一次法律文书评比,未完成评比任务,减主任分。
⒊认真做好庭审观摩的组织工作,年底有总结;庭审观摩组织不力出现重大差错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减主任分;无总结减主任分。
第三十一条法警支队工作目标
⒈加强法警训练,努力造就准军事化法警队伍,制定训练计划,并按计划施训,无计划或计划不落实,减支队长分。
⒉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各类案件的值庭,未按时值庭一次减主要责任人分,减支队长分。
确保庭审秩序和安全,出现安全事故减直接责任人分,减支队长分。
⒊保证押解工作安全。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被押解人逃跑,取消执行法警、法警支队队长和政委全年总分被押解人员受伤或发生其它事故的,取消执行法警总分,减支队长和政委分。
⒋保证执行死刑工作安全。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执行死刑工作出现一般差错,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支队长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责任人、支队长、政委总分。
执行死刑工作正规安全且无漏洞为支队长和执行法警各加分。
⒌全年协助执行和送达工作无差错。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协助送达
和执行工作出现问题,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⒍配合政治部办理司法警察晋衔评定及时、无差错。
因工作不负责任,漏报、迟报或报送不准确的,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减支队长分。
⒎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制度,做好机关警卫工作,确保安全。
因排班有误造成漏岗,减排班人员分,减支队长分;漏岗一次减值班法警分;影响紧急处置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减支队长分。
⒏严格遵守人民警察“五条禁令”,从严治警。
违反一次减直接责任人分。
⒐领导基层法院法警工作。
全年组织一次集中训练,没有组织训练减支队长、政委各分。
⒑加强枪支、警械的管理和维护,出现丢失或其它事故减直接责任人分,减支队长分;枪支出现严重事故减直接责任人总分,减支队长分。
第5篇 仓库管理员岗位工作流程
若想掌握仓库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应先掌握其岗位职责。以下是一则仓库管理员岗位流程,仅供各位参考。
一. 工作性质对仓库部经理(制度职责大全经理)负责。
二. 全面负责仓库物料的进、销、存,确保仓库物料帐物卡数据保持一致。
三. 负责对仓库物料进行合理摆放和规划,确保仓库物料整齐有序。
四. 根据pc计划单按照“先进先出”原则,实行实数清点发放给车间领料员,在发放物料时同时对环保材料一定要有明确的rohs标识并作好物料交接手续,一定要作到谁发料谁签名谁负责。
五. 物料发放记录即系统扣数一定要及时,确保帐、物、卡的同步性。
六. 收货时一定要凭采购单、供应商送货单和品管部的质检单核数清点后出具入仓单入库、挂卡和做帐,对一些环保材料没有贴上rohs标签的不允许进仓做帐,严格实行单据不全不收、手续不齐不办原则(特购材料须有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名方可办理)。超出采购单数量的物品可以根据仓库实际容量和该物料的使用频率来定。
七. 保持仓库物料尾数的单一性,非特殊材料原则上只允许每种物料保留一个尾数。
八. 保证材料在包装箱内,不允许材料裸落在外。当尾数没有包装时应用塑料袋将其包好并做好标识。
九. 从车间下来的成品必须按照客户类型来摆放,将贴有标签的一面朝外,属于环保产品一定要在外包装上贴有rohs标签,不允许有无标识产品和串客户摆放的现象。
十. 成品出货时要严格遵循“先进先出”原则。不允许有漏发、错发、多发的现象。
十一.要做好八防、五会工作即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鼠、防霉变、防氧化、防倾斜;会看、会查、会找、会处理、会分析。
第6篇 岗位变化管理制度
1、员工在公司由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本矿(工段、区、厂、班组)的安全培训;
2、公司各单位(各矿、厂等)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 年复审1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4 年1次;
5、停止使用一年以上而再次使用的特种设备,使用前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影响安全的隐患;
6、新增的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必须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注册登记,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上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7、随企业的发展,公司内部单位和并、部室重组,各单位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须做到及时的修订和完善,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进行;
8、企业内部变化管理应考虑以下几项:流程要求,机械设备和电器设备、监测设备、应急管理设备和设施的使用期限,人机工效等;
9、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属动态管理,变化过程实施前具体应做风险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等工作;
10、对执行变化管理的人员必须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及资格培训;
11、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属变化管理内容须确定如下内容:危险源、风险及其分级,风险减少措施、风险监测措施、风险控制措施等;
12、及时收集、整理己变化的法律、法规,以适应企业的安全发展形势,做到与时俱进;
13、及时修改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安全形势。
第7篇 治安联防大队岗位管理制度
治安联防大队岗位管理制度
一、治安联防大队各门岗实行早、中、夜三班制。早班:7:00-14:00;中班:14:00-22:00;夜班:22:00-7:00。当班警员必须提前半小时到大队点名,检查警容风纪,参加班前会,迟到一次罚款5元。未经请假批准,缺一次罚10元。
二、当班时要认真检查各种机动车辆出入门岗情况,无车辆通行证或摩托车无牌、无证,不戴头盔的,坚决不让其进入生活小区,违者罚款20元;
三、值班警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段进行站岗,站岗时必须检查警容风纪,统一跨立姿势,见到公司高管、车辆和部里领导必须敬礼,违者罚款20元;
四、值班警员巡逻时,由当班班长带队,人员不得少于三人,统一着制式服装,戴大沿帽、白手套,持橡皮警棍,纵队排列,做到重点时间段巡逻与平时相结合,每班巡逻不得少于四次,注意在巡逻中发现问题,抓获现行,并认真填写好当班的巡逻记录,每项不规范罚款5元;
五、警员在门岗值班时,必须精神饱满,接打电话要语言文明,简明扼要,口齿清楚,不得用电话闲谈。用值班电话办私事,或闲谈超过2分钟的,罚款10元;
六、门岗值班人员不准打瞌睡、躺卧、打闹、聊天,违者罚款10元;出现脱岗、漏岗、睡岗的和视而不见岗出现问题的,扣除当月效益工资的30%;
七、保持门岗区域内(10米以内)室内外卫生整洁,做到窗明、地净、无杂物,违者罚款10元;
八、夜间值班时,必须保持室内照明正常,否则按睡岗处理。晚11点必须关闭大门,留小门,违者罚款20元;
九、早班、中班值班人员必须在门口能观察到周围情况,否则,在值班室内值班的,罚款20元;
十、大客车非特殊情况下,严禁进入生活小区,否则罚款20元。
注:以上各项制度,除处罚当班责任人外,追究带班人员连带责任,处罚额度同当班责任人相同。
第8篇 浸麦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投料时必须首先按设备操作规程,启动并检查提升机、输送机各环节运行是否正常,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开始进料。在输送机运行过程中,严禁任何人从皮带上跨越!
2、员工打浮麦时,严禁站在罐沿上。刚下完麦,罐底二氧化碳未排净时,员工不得下入罐中。在洗麦、鼓风、溢水及处理地面卫生等操作中,严防把水溅入配电柜中,而导致电击事故。
3、在进入罐中拆洗喷头时,不得一人操作,必须按排人员罐内罐外配合,开启高压水管时要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操作。处理墙上窗子卫生或操作时,不得站在窗台边上,以免发生不测。
4、必须按操作规程。启动二氧化碳风机,确认排净罐底及管路存水时方可启动。机械、电器设备在运行时如发生突发故障,应立即停止设备运行,以免造成对设备的损坏,在处理过程中严防对人身的伤害。
第9篇 工贸企业班组岗位达标管理制度
一、目标
企业开展岗位达标工作,主要以基层操作岗位达标为核心,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职工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规范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岗位操作标准化,保障企业达标。
公司对从业人员岗位标准要进行文件化制定下达,做到明确具体;同时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及行业等部门制定的岗位标准。
二、职责
2.1 各部门、车间对本单位所属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中包括指导、督促、检查、考核等责任。
2.2 安全生技部负责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班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其它职能管理部门开展对班组安全管理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
2.3 办公室负责公司对班组安全培训工作的管理。
三、管理内容与方法
3.1岗位职责描述;
3.2岗位人员基本要求:年龄、学历、上岗资格证书、职业禁忌症等;
3.3岗位知识和技能要求:熟悉或掌握本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及其预防控制措施、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关键点和主要工艺参数的控制、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措施等;
3.4行为安全要求: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执行作业审批、交接班等规章制度,禁止各种不安全行为及与作业无关行为,对关键操作进行安全确认,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拒绝作业等;
3.5装备护品要求: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工具的配置、使用、检查和维护,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应急设备器材的配备、使用和维护等;
3.6作业现场安全要求:作业现场清洁有序,作业环境中粉尘、有毒物质、噪声等浓度(强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工具物品定置摆放,安全通道畅通,各类标识和安全标志醒目等;
3.7岗位管理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岗位培训,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安
全检查,分析事故风险,铭记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到位;
3.8 班组安全检查
3.1 日常工作中的巡查:班组长(安全员)进行班中巡查重点要放在工作繁重,危险性较大的工作项目。同时对安全思想不牢固或思想有波动的员工要多加关心、督促。
3.2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查思想:员工安全意识是否牢固,是否保持危机感意识;查领导:各级管理人员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始终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查设备:生产设备、设施和安全工器具有无安全隐患;查教育:新进厂人员、实习人员、调岗人员是否按要求进行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查违章:有无隐瞒事故、障碍和人身伤害事件,有无违章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查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合格,是否按规定发放,是否按规定佩带和使用。
3.3 每年季节性检查分春季安全大检查和秋季安全大检查两次。春季安全大检查要结合迎峰度夏安全特点,查防雷、防暑降温、防电气绝缘受潮、防洪、防汛等;秋季安全大检查要结合冬季特点,查防火、防爆、防小动物、设备防寒防冻以及防交通事故等。
3.4 班组安全检查要逐步提高规范化水平,结合自己管辖的设备、设施、专责区域编制安全检查表格,列出检查栏目、合格标准和要求,每项指定专人逐项检查。检查后汇总成册,上报部门。对查出的问题要有整改措施,限期完成并接受上级检查验收。
3.5 利用各种科学手段提高设备巡检质量,及早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
3.9 班组应具备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台帐
3.1 上级部门下发的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安全管理文件、和公司编制的安全规程、消防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文件等。
3.2 班组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其中包括班内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类工器具、安全用具、登高器具、特种设备等检查标准、维护制度和操作规程。专业检修(运行)规程应每人一本。
3.3 班组应建立相应的安全台帐,主要包括:现场设备巡回检查和消缺管理记录台帐;危险点分析和预控措施卡片;工器具、安全用具、登高器具、特种设备检查记录台帐;检修工艺作业指导书;安全隐患检查记录台帐;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台帐;危险点分析记录;安全培训教育方面的记录台帐(其中包括班组成员的安规、检修或操作规程考试成绩;工作票和动火票负责人名单;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人员名单等);班组成员安全生产奖惩和违章作业记录等等。
3.4 每个班组必须建立重要安全文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清单;并根据公司和部门的要求进行及时更新。要认真记录各类安全管理记录台帐,做到字迹工整、内容齐全、保存完好。
3.10 班组安全生产
3.11 班组内的机电设备、安全器具、车辆和工作现场必须做到无隐患,安全防护装置、设施齐全可靠,严禁带病作业。
3.12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杜绝工作中的违章行为。
3.13 班组内每项作业和操作,每个员工都能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冒险蛮干,无违规操作。
3.14 每一项工作中应履行安全互保责任,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
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互相照顾: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要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互相监督:监督对方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作业(操作),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3.15 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相关操作,必须持证上岗,持学习证人员必须在具有相应资格人员的监护下工作,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3.16 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管理制度,班组重点要抓好过程管理工作。
3.17 员工必须通过专项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危险因素和控制措施要熟知、掌握,并有能力胜任,才能进入危险区域工作。
3.18 新上岗员工(含换新工种人员)必须明确专人监护,负责其安全工作,在监护期间不得独立作业(操作),安全监护期不少于3个月。
3.19 工作负责人要把监护工作放在首位,随时提醒小组成员的工作方法,注意事项,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3.110 要根据班组生产工作内容和环境的变化,及时对危险源的预控措施卡片进行修改和补充,并使员工及时熟知和掌握。
四、强化班组岗位达标建设
切实加强生产班组安全管理和岗位操作技能的提升,必须将达标建设常规化。要求将班组安全管理作为岗位达标的重要内容,从规范班前会、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等班组安全活动入手,将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班组,将安全防范技能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成员,强基固本,真正把生产经营建立在安全基础之上。
五、丰富达标形式,推动岗位达标创新。
企业可采取开展班组建设活动、危险预知训练、岗位大练兵、岗位技术比武、全员持证上岗、师傅传帮带等切合实际、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全员参与岗位达标,人人实现岗位安全”的活动氛围,不断提升职工的安全素质,推动岗位达标工作。
做到“岗位有职责、作业有程序、操作有标准、过程有记录、绩效有考核、改进有保障” 。
第10篇 机电维修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在生产现场实施设备维修时,必须首先处理好相关电源,并设置禁止启动指示标识。所用氧气、乙炔、焊机等必须合理放置。拆卸下零件放在专用作业箱中,防止掉入产品与设备中,导致对下道工序设备的损坏。并检查现场是否远离可燃物。工作结束必须严格检查现场与相关设备确保安全。
2、维修现场人员较多时,必须统一指挥,不得聚集与工作无关人员,以免意外伤害。高空作业必须两人以上,相互保护配合,并做好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3、高压设备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进行操作,作业时必须穿好安全劳动保护。对生产岗位用电设施、电缆线等必须严格检查,杜绝任何安全隐患。
第11篇 酒店物业安全管理岗位控制程序制度
酒店物业安全管理岗位控制程序
1.0目的
明确安全管理各岗位职责,维护管理服务区域的公共秩序,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2.0范围
适用于**酒店物业各项目的安全管理。
3.0安全管理工作内容
3.1安全防范服务:登记访客,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管理服务区域;核查出入人员、车辆所携带的物品,防止物品丢失及危险品进入管理服务区域。
3.2维护交通秩序:维护管理服务区域内车辆停放及交通秩序,调节、疏导车流量,防止管理服务区域秩序混乱、交通堵塞和乱停乱放,对管理服务区域内停放的车辆遭受破坏、盗窃等异常情况及时进行登记,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处理。
3.3消防安全:巡查管理服务区域公共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的完好状况。
3.4突发事件及违章处理:及时发现、应对、处理突发事件,控制现场,防止事态恶化;按规定程序处理违章行为。
4.0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公司礼宾部经理
4.1.1负责组织实施法定节假日(元旦节、五一节、国庆节、春节)敏感日的治安、安全、消防检查工作。
4.1.2不定期抽查各服务中心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分析治安、消防管理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1.3每季度根据检查情况编写安全工作分析报告。
4.2项目经理
4.2.1每月对本项目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予以记录,就有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4.2.2监督礼宾主管、领班的工作状况,及时调整安全工作业务架构,不断完善监督机制。
4.2.3通过与顾客、业主的沟通、回访,及时了解、掌握礼宾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及服务水平,并给予有效的培训和指导。
4.2.4及时检查核实所安排工作的落实情况,跟进重大事项的处理结果。
4.2.5每季度组织对安全巡查工作进行评估,确保无治安盲点或隐患。
4.2.6掌握礼宾的培训情况,关心礼宾的业余文化生活,及时调解内部矛盾,确保建立一支精诚团结的安全防范队伍。
4.3礼宾主管
4.3.1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现场和内部管理,及时了解礼宾的思想及生活动态,解决疑难问题,定期向经理汇报。
4.3.2组织礼宾的在职培训和军事技能训练,提高礼宾的综合素质。
4.3.3检查各班在岗工作状况、质量记录、各项管理制度、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流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经理汇报,将有关情况记录在《安全工作检查记录表》上。
4.3.4督导管理服务区域内安全、消防设施的使用情况,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培训,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实战演习,不断提高礼宾的防火意识和灭火作战能力。
4.1.5负责管理服务区域礼宾巡逻路线图的制订,并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改变巡逻路线、方式和方法,经常组织各种突发事件处理的演练,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紧急集合,不断提高礼宾的职业敏感度和处事应变能力。
4.3.6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管理服务区域内各种违章行为,突发事件,调解顾客间的纠纷,配合执法部门做好管理服务区域内的治安工作和出租屋的管理。
4.3.7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带领领班就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安全工作对顾客进行回访,听取顾客对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借以改进工作方法。
4.3.8组织礼宾开展业余文化活动,加强班组与班组之间的协调配合,合理调配人力资源。
4.3.9每周检查礼宾内务管理情况,及时处理违规行为,并做好相关记录。
4.3.10负责礼宾的月度工作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及时知会被考核人,以便其改进不足之处。对于礼宾的录用、转正、升职、嘉奖等具有建议权。
4.4礼宾领班
4.4.1对本班各岗位工作负责,每日须检查各岗位履行职责情况,主要包括:考勤纪律、岗位卫生、物品摆放、质量记录、装备佩带、操作规程、精神面貌、服务礼仪等,并在《查岗情况登记表》上予以记录。
4.4.2熟悉掌握管理服务区域的整体状况,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超过权限的及时报告礼宾主管。
4.4.3负责各岗位工作表格,相关质量记录的收集检查,按月及时上缴资料管理员。
4.4.4监督管理服务区域内各类公共设施及其标识和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及时与控制中心协调维修事宜。
4.4.5负责本班礼宾的岗前培训和内务管理工作。
4.4.6及时收集、整理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并提交部门。
4.4.7关心了解班员的思想和生活动态,充分调动班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对于班组出现的疑难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4.4.8及时协调班组与其他部门的工作衔接和配合,共同做好管理工作。
4.4.9实行'班前点名、班后点评'制度,监督本班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对本班礼宾的工作状况具有初步考核权。
4.5消防管理员
4.5.1负责管理区域内的消防管理工作。
4.5.2监督检查管理服务区域内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
4.5.3负责监控中心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4.5.4负责消防预案的制定、培训和演习;义消队伍的建设。
4.5.5负责与消防部门的协调、沟通、配合。
4.6巡逻岗
4.6.1按照巡逻路线、巡查点进行巡逻,灵活机智,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报告,对可疑人员及时进行盘查清理。
4.6.2对管理服务区域车辆的不规则摆放进行监管。
4.6.3按程序要求对装修户进行过程监督,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要及时制止并向领班报告,并联系客户专员到现场处理。
4.6.4熟悉管理服务区域内各种设施的位置,注意公用设施、绿地等情况,发现违章或受破坏,及时处理并向领班报告。
4.6.5监管管理服务区域内公共卫生情况,发现不合格之处,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4.6.6检查各路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备器材是否完好无损,安全疏散标识是否醒目、正确,有无消防隐患。
4.6.7制止顾客、外来人员或部门员工的违章行为。
4.6.8维护小区(大厦)区域的公共秩序。
4.6.9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事件记录在《园区巡查记录表》或《楼层巡查记录表》上,并跟进处理结果。
4.6.10发现形迹可疑人员,必须及时通
知控制中心并密切监视、进行跟踪,如其有违法、犯罪活动要设法制止,并及时报告上级处理。
4.6.11发现火情,按照相关程序执行。
4.6.12巡查中如遇到外来参观人员,应观察其是否有部门人员陪同,如没有,应礼貌的上前询问,并向领班汇报。
4.6.13协助配合其他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和部门的工作,认真完成交接班手续。
4.7车场岗
4.7.1保障停车场秩序及道路畅通,礼貌地指挥车辆进出。
4.7.2爱护警用设备,随时保持岗位及周围环境的整体卫生、设施、标识完好无损。
4.7.3配合其他岗位工作,做好交接班手续。
4.7.4材料及人员的控制按出入口岗相关规定执行。
4.7.5周边环境的监控。
4.7门岗
4.7.1熟记小区(大厦)业主及其它经常出入人员特征等情况。
4.7.2注意仪态仪表及工作形象,文明、礼貌、耐心、热情地对待顾客。
4.7.3认真做好来访人员有效证件的登记工作,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盘查及管理,严禁无关人员出入,发现有闲杂人员或乱发传单、广告者立即制止并请其离开,同时通知其他岗位引起注意。
4.7.4核查进入管理服务区域的施工人员持有的《施工临时出入证》,经检查后按指定通道放行,保持通道畅通。
4.7.5检查进入管理服务区域人员所携带的物品是否安全,对危险品、易燃品、煤气瓶(有管道煤气的管理服务区域)等要严禁其带入,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7.6做好物资放行的把关工作,对搬出小区(大厦)的物资进行核查,严格按照《物品放行条》的内容进行操作,手续齐全后方可予以放行。
4.7.7注意收集顾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班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4.7.8周边环境的监控
4.7.9协助配合其他岗位工作,认真完成交接班手续。
4.8配合销售岗
4.8.1严格执行销售大厅相关管理规定,维护正常销售工作秩序,文明、热情接待来访客人。
4.8.2确保岗位范围内的楼盘模型、广告牌、指示牌等物品、设备、设施的安全完整,以防人为破坏。
4.8.3按要求定时开、关大厅范围内灯具、空调等电器。
4.8.4主动、热情接待参观顾客,帮助顾客更换鞋套并引导顾客参观。
4.8.5对非装修房的安全监控
4.8.6对客人遗失的物品,拾获后应做好记录,并及时联系失主或交上级处理。
4.8.7未经相关部门允许,谢绝任何人在厅内拍照、摄像。
4.8.8协助销售人员做好接待工作,需要时,对客人提出的问题在知道的情况下耐心解答。
4.8.9灵活处理现场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不能处理时应及时报告。禁止非接待时间外来人员进入。
4.8.10协助销售厅其他需要的工作。
5.0相关文件
5.1 **wy/wi/7.5.1-aq-01《礼宾员内部管理办法》
5.2 **wy/wi/7.5.1-aq-02《门岗服务细则》
第12篇 保安队各岗位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制度
1.0 目的
1.1 本指导书规范了巡逻岗、固定岗、车库岗的工作要求,确保为业主提供一个安全、满意的工作、生活环境。
2.0 适用范围
2.1 本指导书适用于指导怡翠花园辖区内保安各岗位工作。
3.0职责
3.1当值队员按本指导书进行辖区内的巡逻、守卫、车库管理等工作。
3.2当值领班按本指导书进行辖区内的巡查。
3.3队长负责抽查、督导本指导书的执行。
4.0工作程序
4.1工作流程图
4.1.1巡逻岗
4.1.2固定岗(包括门岗)
4.1.2 车库岗
4.2工作要求和内容
4.2.1巡逻岗
4.2.1.1巡逻要求:
a)熟悉各执勤岗的职责和任务,协助各岗位处理疑难问题,监督各岗工作质量。
b)熟悉辖区内消防监控及其它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的布局、设置,检查是否完好。
c)维护辖区内的治安秩序,处理紧急情况,并报告监控中心、队长。
d)执勤中要讲文明、讲礼貌,处理问题要讲原则、讲方法,态度和蔼,不急不躁,以理服人。遇领导及外来参观人员应立正、敬礼、问候,实行军事化管理。
e)巡逻人员要多看、多听,以确保完成巡视工作任务。
f)按要求做好巡逻记录、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映给相关部门人员。
4.2.1.2巡逻内容:
a)检查治安、防火、防盗、水浸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通知中控室和有关领导。
b)检查消防(即烟感器、报警按钮、消防栓、正压送风口、应急灯、疏散指示灯开关等)及其他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有问题及时以信息传递单的形式知会工程组组长及有关部门领导。
c)检查防火门是否关闭、机房门、电井门等是否锁闭及有无损坏。
d)巡视小区外墙、玻璃等设施是否完好,有损坏做记录,并上报管理处领导。
e)在小区内巡查,发现有可疑人员,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属三无人员,应驱赶出管辖区;属摆卖、推销人员,应劝其离开管辖区。
f)检查辖区内的清洁卫生情况,及时知会清洁绿化组组长。
g)详细记录情况发生时间及确切位置。
h)每月定期检查和测试保安闭路监控系统,围墙报警系统。
4.2.2固定岗(包括门岗)
4.2.2.1固定岗的工作要求
a)准时集队上岗,值班中不准擅离岗位,不准嬉笑打闹,看书报,吃东西,睡觉,抽烟,不准听收录机和进行其它与值班无关的事。
b)严密注意进出辖区的人员,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对身份不明人员(无任何证件)、可疑、衣冠不整者,保安员有权制止其进入。
c)对带有危险物品进入辖区的人员,保安员要严格检查并登记,或由保安员代为保管。
d)执勤中讲文明、讲礼貌,不准刁难辱骂群众,处理问题要讲原则、讲方法,态度要和蔼,不急不躁,遇领导及外来参观人员应立正、敬礼、问候,实行军事化管理。
e)认真检查出入车辆,指挥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避免造成交通堵塞。
f)外来车辆进入辖区,一律实行收费制度,门岗应按规定的标准收取,不准乱收费。
g)执勤中玩忽职守,对工作不负责,造成一定损失时,要追究当班保安员的责任。
h)积极配合其他班组的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把好辖区大门。
4.2.2.2固定岗处理问题要求
a)对发现的问题如能处理的立即处理,并通知各相关部门。
b)发现可疑人员,前往询问,检查证件,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如发现无有效证件及推销、摆卖人员在小区内,应劝其离开辖区。
c)对发现的问题如不能处理或应急情况,应立即报告监控中心、队长协助其处理。
d)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处理的各种情况在《来访人员登记表》、《交接班记录表》上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4.2.3 车库岗
4.2.3.1车辆进出指引
a) 车辆驶入
――当有车辆驶入时,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没有固定车位的车辆不得让其停放于固定车位上。
――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留意进入小区车场的车辆情况,对带有危险品车辆,禁止进入。
b) 车辆驶出
当有车辆出场(库)时,应仔细核对出场之车辆和驾驶员,有疑问时,应立即到车前面向司机敬礼,再有礼貌地询问,若是车主的亲友(和车主联系认可),并有驾驶证方可放行,若询问时发现有问题,应立即扣留车辆,并及时通知领班和巡逻岗,机警地做好应对准备,以防不法分子盗车、行凶。
4.2.3.2巡视检查
a)详细检查车辆车况、号牌及饰物发现漏水、漏油、未关好车门、窗等现象,及时
处理并通知车主,并在《车库交接班记录表》上做好记录,同时报告领班处理。
b)清点车辆,以核对车辆数量,确保安全,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在车场(库)
闲逛时,应礼貌地劝其离开,若有紧急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c)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并报告领班及时处理,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发生。
d)严禁司机(车主)用消防水源洗车,经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e)协助清洁工维护好车场卫生。
f)遇应急情况,应报告监控中心、队长组织协助处理。
4.2.4 领班对当班辖区内进行巡查、督导,做好《领班巡查记录表》。
5.0引用文件和记录表格
5.1《巡逻记录表》
5.2《交接班记录表》
5.3《来访人员登记表》
5.4《领班巡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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