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安全管理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范标准、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探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方法。
建筑施工现场多是在室外露天高空作业,生产、生活条件艰苦,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且流动性大,属工伤事故多发行业、发生工伤事故的原因主要有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人、机、环境三者的错误匹配。我们在每个施工工地项目管理过程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综合管理、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管理机制,保证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一、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首要是保证安全,预防为主则是指要以预防为首要的指导思想,也就是在建设工程的生产活动中必须采取切实的措施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发现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我们主要做到:
1、坚持安全教育的经常性
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中,多去各个工地上安全巡察,在巡察过程中对突出问题组织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及作业工人班头进行讲评。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基础,现场标准化管理为重点,提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防范意识。定期、不定期和针对性地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安全防范工作前移,从而深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由于施工现场员工进出的动态性、频繁性,在项目管理中,随时采取了入场三级教育,对不同施工阶段及员工思想实际进行跟踪教育,对临时用电、高处坠落等进行针对性教育,增强全体员工的防范意识,敲响安全警钟。
2、注重安全行为的规范性
按科学规律组织施工,遵守施工安全规程和标准,作为施工现场组织施工的行为规范加以约束。我们从两个层面上规范其行为。一是要求管理人员严格贯彻国家和地方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法规和标准,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前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安全员每天巡查落实。二是要求作业层次和作业工人遵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严禁违章操作,不准冒险蛮干。构筑起施工现场专群结合的安全保证体系。
3、突出安全防护的针对性
把施工现场可能滋生事故的隐患,多发性部位经过加工整理,抽象出来,制定对策、措施进行预防。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重点表达明确。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临时用电,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脚手架、起重吊装等工程施工方案。重要部位如基坑开挖、洞口临边、楼梯、通道口、等空间部位按标准化进行重点防护,并通过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断完善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有效地把安全生产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增强安全管理的主动性
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先行,早规划、早安排,做到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施工前我们把上述项目定为省双优工地进行目标管理,在开工前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及制度,做到事前防患。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首先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遵守操作规程教育,其次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员工熟悉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加大督查的力度和幅度,对安全管理目标进行有效控制。
二、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综合管理
施工安全管理是多方面的,必须对各方面进行综合管理
1、安 全管理与文明施工相结合
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办公、宿舍、食堂、工棚、硬地施工、施工场地围护、环境卫生等按有关要求、标准组织施工,做到宿舍与施工现场分开,工地设置文化室、宣传栏、乒乓球室等文化娱乐设施,并配置保健药箱,有利于工人生活、休息。同时也是提高施工安全综合管理。
第2篇 房屋建筑施工安全安全管理措施
建筑行业领域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占据的地位是无可替代的支柱作用,所以它的安全事故问题变得非常的重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基础建设投资规模迅速增大,建筑业得到蓬勃发展,但同时,我国建筑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建筑业施工伤亡人数居高不下。建筑施工的各类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因此,要做到工人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做好个人安全防护、认真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是当前树立新的安全管理理念,建立新的符合建筑工程管理规律和项目管理特点的安全管理模式,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杜绝施工事故的重要任务。
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共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就是依法治国,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的实施为我国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对违背安全管理的行为提出了处罚措施。《建筑法》是规范我国建筑市场的第一个法律文件,其中,对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总承包企业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把所有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到统一管理中,明确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建筑行业是高风险、事故多发行业,习惯性违章屡禁不止,重复性事故时有发生。形势在发展,技术在进步,体制在变化,而企业安全管理模式仍延续着“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宏观管理体制,但是,该管理体制的概念和许多内容已经不适应当前的形势,为此,更新安全管理理念,树立企业安全文化,建立现代化安全管理体制以适应新的形势、新的技术、新的体制、新的生产者,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也是共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当前,部分建筑企业没有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生产理念,没有处理好经营、效益、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关系,没有确立安全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重要组成部分的思想,没有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放在首要位置来抓。有的企业领导只是在口头上讲“安全第一”,实际工作中往往把经济效益摆在第一,认为把时间和精力放在抓进度和提高经济效益上就行了,对安全生产不重视、不检查,或是对检查出的问题不解决,对安全生产存有侥幸心理,重视程度不够,这是造成安全隐患的原因之一。
按照规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专用经费的提取必须专款专用,目前,仍有部分企业没有执行到位:一是未提取或提取不足;二是对已提取的经费没有做到专款专用。甚至有些企业领导将提取的安全生产经费认为是额外支出,把在安全生产上少投入作为企业利润挖潜的一种手段。不能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漠视生产工人合法的劳动保障权益,安全自查、自控工作形式化,很大程度上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还有部分建筑企业将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精简、合并,专职安全人员配置不足。有的虽配备了安全员,但有的安全员责任心不强,自身素质差,监管水平低,不能很好地履行安全员的巡查纠错等职能。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入建筑施工企业,由于企业三级安全教育不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大量既没有进行岗前劳动技能培训又缺乏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务工者上岗后,对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一无所知,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没有足够认识,缺乏规范作业的基本常识,安全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严重。
建筑施工存在的安全问题,从根本上讲是建筑市场秩序混乱的产物,许多不规范的市场行为是引发安全事故的潜在因素。主要表现在一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管理措施难以在施工现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总承包企业与分承包企业在施工现场管理方面缺乏相互有机配合机制,给安全生产留下隐患,导致事故频发。当前建筑市场中存在着大量的垫资、拖欠工程款、肢解工程和非法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尤其是一些根本没有施工条件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队伍擅自承担施工任务,安全意识更差。一些施工企业低价中标工程后,削减安全投入,导致安全生产设施、设备严重不足,措施落实也得不到保证。甚至有一些建设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相关手续就擅自开工建设,规避政府主管部门监管。不少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着抢工、赶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现象,也给安全生产带来了隐患。
部分地区建设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本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了解不多,把关不严,责任不落实,监管力度不够,在机构设置、工作体制机制方面还不能适应当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需要。
对施工人员的房屋建筑施工安全培训的加强。要想搞好房屋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首要前提就是要提高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患素质,而这又依赖于企业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使工作人员能够了解最基本的安全知识,提高他们进行安全施工的技能,并且增强了自我保护的能力,减少了工程和人身伤亡的事故比例。
根据房屋建筑施工的现场环境和施工工程的发展进行有效的预防控制监督工作,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建筑施工的管理工作,将房屋建筑施工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传到网上获取有价值的反馈,使得监督机关可以及时的根据具体情况作适时的施工工程调整。
部分是由于意外导致的,而大多是因为人为的因素造成的,所以进行全面的检查可以起到及时发现隐患,并避免事故发生的作用。
安全管理是事关国家和人民生命和物质财产安全的大事,每个单位、每个从业人员对此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不单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其他相关单位和我们施工安全监督部门都须予以高度重视。从施工安全监督的角度讲,政府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已从以往的现场监督为主转向行为监督为主。我们相信只要我们齐心协力、尽职尽责,群防群治,施工生产事故一定会得到有效预防,使我国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更快更好地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健康化的发展轨道。
第3篇 澳门建筑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
自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以来,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各项大型基础建设随着经济稳步的发展而开展,在短短的一两年时间,建筑业从谷底复苏,但同时也带出了建筑业职业安全健康问题。由于建筑业的急剧发展,赶工期情况也在所难免。因此,澳门特区的建筑业职业安全健康面临极大的考验。
一、澳门的建筑业工作意外情况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统计资料显示,在2002年建筑业谷底的时期,从事建筑业的人口约有1.5万人。而2005年的首季度,澳门从事建筑业的人口已增至约有2万人。预计2005年下半年至2006年上半年,澳门从事建筑业的人口,将出现成倍增加的情况,估计将达到4万人。
根据以往各个国家的经验,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必然带来工伤人数的上升。根据统计,从1998至2002年间,澳门建筑业的工伤千人率保持在19.9人至22.7人之间。而在2003年及2004年工伤千人率分别升至31.8人及40.9人。
二、预防建筑工地意外的措施
为面对当前的考验,劳工事务局已于2002年开始采取措施,务求把建筑业的工作意外率降至最低。
1. 加强建筑工地的监督及巡查
为配合当前建筑业的迅速发展,并将建筑业工作意外率减到最低,从2002年开始,由劳动事务局工作卫生暨安全厅的技术人员及劳工事务稽查厅的稽查人员联合组成巡查队伍,对大型的公营设施及私营建筑项目工程,进行定期性的巡查。从2003年4月到2005年6月30日,共对上述建筑工地进行了382次职业安全健康巡查,就有关违规情况进行了88次实况笔录。在加强了对上述建筑工地安全的监督工作之后,其安全状况及工人的安全意识都有了提高,这证明了行动已获得初步成效。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劳工暨就业局于2004年8月25日重组后易名为劳工事务局,为更有效监督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法律或规定的遵守情况,实施了跨部门的监督方式。首先由职业安全健康厅(前为工作卫生暨安全厅)辖下预防危害处专门执行对各大小建筑工地进行教育与指导性的工作。从2004年8月25日到2005年6月30日,共对334个建筑工地进行了1 160次职业安全健康巡查,提出了1 164项改善建议。预防危害处人员贯彻以“教育”为纲、“指导”为本的原则,在每次巡查后,技术人员都给予建筑工地适当期限进行改善。但当期满后,承建商或雇主仍未进行改善或当工作场所出现高危情况时,预防危害处人员便会按规定向劳动监察厅(前为劳工事务稽查厅)做出及时通报。当接到职业安全健康厅的通报后,劳动监察厅会以法规赋予的职权,提起有关程序,并就该程序编制笔录,以消除工作场所中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危害。对故意违法者,劳工事务局会以坚决、理性及谨慎的态度进行惩处。从2004年8月25日到2005年6月30日,共有8个建筑工地个案通报劳动监察厅,依法进行罚款。
此外,为了确保违法行为得以纠正,让工人有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与条件,凡违规行为对工人或第三人的健康、生命或身体完整性带来严重危险的,劳工事务局局长要通过有依据的批示,命令中止与该危险有关的工作。从2003年4月到2005年6月30日,共有5个建筑工地因存在严重危险的情况而被劳工事务局局长命令中止与该危险有关的工作,直至经劳动监察厅人员审查并认为已弥补缺陷后,工作才可以重新开始。
2. 着力推行建筑工地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及培训
(1)建筑业职安卡课程
为推动实行职业安全健康持证上岗的制度,劳工事务局与澳门5个建筑业团体于2002年4月开始合办建筑业职安卡课程。该课程为“基本安全入门训练”,目的在于让工人在进入建筑工地之前先获得一些基本的安全训练。建筑业职安卡课程内容包括:《澳门建筑工地之安全法例》《建筑工地工作基本安全概念》《预防工作意外及施工安全项目》《认识个人保护设备及实习使用》。
整个课程课时为6小时,学员考试合格后,可获得为期5年的建筑业职安卡。5年后,经重温课程及考试合格后,学员将继续获发相同年期的建筑业职安卡。从2002年4月到2005年6月30日,劳工事务局共发出7 400张建筑业职安卡。
此外,为有效地监管外地建筑业技术工人的职业安全健康意识,澳门特区政府特别在批文中规定,所有从香港输入的建筑业技术工人,必须持有由香港劳工处认可的发卡机构所发出的“平安咭”。而内地建筑业工人在获准来澳门工作后,其雇主或承造商必须按劳工事务局提供的建筑业职安卡的内容提供培训,经劳工事务局派员考核后,合格的内地建筑业工人方能获得劳工事务局发放的建筑业职安卡。此举确保了从事建筑业的本地工人及输入工人对建筑工地的职业安全健康情况、危害及预防方法有基本的认识。
第4篇 古建筑油漆彩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在施工中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本工程将以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工地的各项要求严格加以管理,创建施工现场标准化工地。
管理措施:
1 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2 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3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4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5 施工机械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
6 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7 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险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8 职工生活设施,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应当符合卫生要求。此项工程现场不设职工食堂,不允许住人。(值班、保安人员除外。)
9 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做好保卫检查工作。
10 严格依照《中华从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1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1.1 不在施工现场熔副沥青或者焚烧油漆以及欺附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11.2 对于室内废弃物与施工时产生的废弃物,均采用密封式的容器和纺织袋装运,以防尘土污染。
11.3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在炎热干燥的天气时,由专人在现场及现场附近道路上洒水,以保持湿润,防止尘土飞扬;对于现场的容易飞扬的材料如水泥、白杰腻子粉等,装袋入库保存。
11.4 为了降低施工中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如下措施:
通过统筹安排,合理计划,最大限度地减少夜间施工的时间和次数;
车辆进出现场,专人指挥,不鸣笛;
切割磁砖、花岗石、龙骨类设置专供切割房间。并将门窗口封闭,减少降低噪声。
遇切割物品发生噪声时,操作人员戴好防护耳塞。
12 搞好公共关系的协调工作。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我公司由专人负责公共关系的协调工程,随时听取有关方面对我方施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加以改正,满足有关部门的要求,使工程能顺利进行。
第5篇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安全管理
引言
现代建筑电气工程是以电能、电气设备、电气自动化技术为主体的综合性应用项目,在保证可靠供电的前提下,要充分利用自动化检测、监控手段,对通风空调系统、变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梯运输系统、照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实行最佳化控制,以确保电气工程施工的安全可靠。随着电气工程在建筑总投资中所占比例的不断增大,其在建筑施工中的重要性日益显著,电气施工质量及其安全保证成为实现建筑使用功能质量标志的至关重要环节。
电气工程中的质量控制,按工程实体形成过程的3个时间阶段,可分为施工前控制,施工时控制和施工后控制,三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并互相影响。
施工前控制
即在施工前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指在电气工程正式施工前,对影响质量的各个因素和各有关方面进行的质量控制。在这期间必须做到:
认真了解施工合同,审查施工方案、施工计划及施工预算,确认施工人员资质、施工材料、施工机具、施工方法、施工进度等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
对施工图纸及其说明进行认真研读,熟悉、掌握图纸中的错漏要及时提请设计单位予以修改,并形成会议纪要。
将图纸及图纸的会审记录、施工方案等对施工队伍进行技术交底。
在对电气图纸进行审核的过程中,重点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检查图纸是否有设计单位正式签署的出图章,无出图章的图纸不能用于施工。
审核电气平面图与系统图中管、线、槽的标志是否一致,配管及配槽的大小及走向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在实际施工中是否可行。如电缆在桥架上敷设时,转弯处能否满足其弯曲半径的要求等。
检查和确认建筑图中电气设备的基础、电缆沟、电缆竖井等是否满足电气安装要求。
检查和确认应急照明的灯具型号、敷线方式、供电电源以及排烟风机、消防水泵等的敷线方式和供电电源是否满足建筑防火规范中对消防电气的要求。
综合参照土建、给排水、通风空调、装饰装修等各专业的施工图,了解建筑物层高、防火等级、内外装修及吊顶形式,检查和确认电气安装的配电柜(配电箱)、电缆桥架(金属线槽)、线管等的安装位置及走向与排水管、通风管等的安全距离、隔热间距及防水措施是否符合规范、标准的要求,检查灯具的位置是否符合规范、标准的要求,检查灯具的位置是否与烟感器、扬声器、喷淋头等的安装位置相冲突以及与装修留位是否吻合。
施工时控制
对施工过程中所有的与工程质量有关的环节进行控制,包括设备与材料的进场检验、验收,施工工艺、方法、工序质量监督,隐蔽工程质量检验,电气系统空载投入,电气系统带负载试运行等内容。
对进场的主要材料和设备进行检验验收,材料和设备验收时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设备装箱单和保修证明书等,凡标识不清、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已有外观损坏的电工材料均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出口指示灯、疏散方向指示灯、应急照明灯等消防灯具,还应有消防主管部门的测试报告。
配合土建工程做好预留预埋,在建筑施工时预留安装用孔洞、预埋安装用构件及暗敷线路用导管。买入楼板内的线管要埋在底筋与面筋之间;埋入墙体的线管,其埋入深度应不小于15mm;金属线管口套丝要整齐,不得有毛刺;线管弯曲半径要适当,不得有扁、凹、裂的现象;硬塑料线管接口要严密,与塑料线盒接口处必须使用锁扣接头,以防止渗漏,煨弯处要防止扃裂。所有的预埋工程在隐蔽前要进行认真的检查,并报监理和业主验收后方能隐
蔽,同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检查并确认电气设备的基础、电缆的竖井等是否具备电气安装的条件,同时判断日后土建工程扫尾工作是否会影响已安装的电气工程的质量。
(4)将配电箱、配电柜等设备就位并固定,对柜内电气接线进行检查。
(5)敷设桥架、线槽、线管等,使其达到各电气设备或器具间贯通,同时做好金属桥架、金属线槽和金属线管等的接地。
(6)对明敷的消防电气线管、线槽以及应急照明箱的箱体等,应刷防火漆进行防火处理;电缆桥架或线槽穿越防火分区、防烟分区、楼层时,在安装完成后应使用防火材料填充堵死。
(7)进行电线穿管和电缆敷设。穿线前应先检查管口护口是否齐全、不脱落,配电箱(柜)内的导线应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留有适当的余量;插座应接漏电开关,注意n线和pe线不要接错;吊灯、吊扇等采用多股软铜线时,要注意涮锡、盘圈、压接牢固;电缆、电线等敷设完毕,所有的套管要做好封堵。
(8)使用兆欧表等对线路进行绝缘强度试验,检验合格后,在空载状态下操作各类控制开关进行带电无负荷运行,对照明工程可带负荷检查灯具照明是否正常。
(9)与其他专业工程如通风空调、电梯安装、水泵安装等联合进行试运行,正常后进行交工验收。
(10)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与图纸修改要进行认真的审查,取得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后方能施工。
施工后控制
对已完工的电气工程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要重点抓好电气设备的试运行,认真阅读设备的产品
说明书,熟悉设备规格型号、适用范围、安全性能、使用功能等技术指标,检查其是否符合设计规定;了解设备的操作规程,设备对环境(温度、湿度、防潮、防尘、防爆、防水、防火等)、电源质量(频率、电流、功率、功率因素等)的要求必须在允许的范围内;接地(保护、防静电、等电位、防雷接地等)电阻值应符合国家标准。对低压配电柜等重要的送电设备要进行全面检查,要求柜体固定且接地可靠,柜内所装电气元件安装位置正确、连接可靠、标志齐全、绝缘符合要求;柜及电缆管道安装并做好封堵后,方可进行空载运行,按程序逐一送电,并观察电压、电流空载指示情况,发现异常声响或局部发热等异常应停电处理;经空载运行后,可加载至全负荷进行试运行,若24 h无故障,即可投入正常运行。另外,要认真做好竣工图的绘制和竣工资料的编制,对实际施工中发生的所有更改都必须在竣工图上标示出来,同时将隐蔽工程记录、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绝缘电阻遥测记录、设备及材料的合格证书等装订成册,进行移交和归档,以便于日后的维护维修工作。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在建筑电气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现场的安全管理与质量控制息息相关,是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
因此,要认真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根据施工现场用电设备负荷的大小,选用合适的绝缘导线。
(2)在施工现场设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总配电箱及开关箱内均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安全可靠。一一一般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 s,并有合适的分级配合。
(3)配电箱、开关箱等均应可靠接地,照明配电系统宜与动力配电分别设置,避免因动力停电或电气故障而影响照明。
(4)由开关箱管理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制,开关箱与所控制的用电设备的距离应≯3 m。
(5)施工现场的灯具安装高度,室外距地面应《3 m,室内距地面应《2.4 m。在施工现场,除了要注意防止触电事故之外,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要系好安全带,禁止穿拖鞋或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及酒后操作;凡3 m以上的操作均须采取防护措施,使用高凳或梯子时单梯只准上1人进行操作,支设角度以60。~70。为宜,并采取防滑措施;电工在高处作业时,不准向下抛投任何物料,防止发生伤人事故。
第6篇 浅谈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中,机械设备实力的强弱、性能的优劣、设备的完好性、配置的合理性都是施工中的关键。在施工过程中,要确保施工机械和人员安全,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就要做好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在建筑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是一项复杂且有一定难度的管理,其特点是:①建筑施工作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不同的施工阶段要采用不同的施工机械;②作业人员流动性大,同一工程在不同的施工阶段,人员不断进场、退场;③一线的生产工人专业知识水平较低,大部分都是农民工,技术知识缺乏,安全生产知识薄弱;④施工环境恶劣,露天作业;⑤复杂的承包关系。但是,只要我们能在复杂的管理概念之中,理顺一个清晰的管理思路,就能够做好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安全事故发生的原理,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虽然多种多样,但归纳起来不外乎四类:①人的不安全行为;②物的不安全状态;③危险的工作环境;④较差的管理。所以,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也必须从这几方面人手。
一、尽量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根据统计,人为的因素导致的事故占80%以上。因此,要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转,人的因素是决定因素。建筑施工过程中,人员的流动性大,一线的生产工人大部分都缺乏专业知识等等。为了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就必须加强对建筑机械操作人员的管理,坚持一定要持证上岗,按规程操作。由于建筑机械的特殊性,大部分中小型建筑机械都是易于操作的,这就造成了部分人的思想麻痹,认为我也会操作,或者可以随便叫人去操作,这就为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殊不知,大部分中小型建筑机械是结构简单,易于操作,但也是较笨重的机械,因为笨重,其运动惯性也大,一旦出事难以控制。如最为常见的搅拌机,其结构简单,易于操作,运动速度也慢,如果一个没有经过培训的人员去操作,就不会认识到其危险性。在搅拌的过程中,如果用物料去拨弄滚筒内的砂浆,那是相当危险的。再如物料提升机看似只是简单的上下运动,但其运动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相当多,如高空坠落,物料摆放不好而卡死、洒落,运动过程中可能有人往井架中张望等等。如果不经过培训,操作人员就不会意识到这些危险因素的存在,紧急情况下也不会知道如何去处理、排除故障。所以,必须注重机械操作人员的培训。机械操作人员除了掌握必要的操作技能外,还应懂得相关的机械常识和必要的安全知识。作为管理者,就是要做好宣传、教育、培训、监督检查这四项工作;对所有操作人员一定要坚持持证上岗,并做好相关的机械维修、保养等文字记录工作。另外,作为一个正规的建筑施工企业,通常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已相当健全,问题是如何去宣传,做到人人知晓;如何保证规章制度的落实,使有关人员都能按规定去做;又如何去监督、检查,证实有关人员确实已按规定去做了。这才是一线管理人员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二、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
这里说的物的不安全状态就是建筑机械设备的不安全状态。要消除其不安全状态,就要保证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对于新进场的机械设备,要建立进场检查制度,检查设备的完好性、安全性、合格性、合法性。即机械设备必须是合法的生产厂家生产,有出厂合格证,产品外观完好无缺、不变形,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凡不符合这四项要求的,坚决 拒绝进场。
2、对大中型建筑机械设备,其安装与拆除一定要请有资质的专业安装、拆除队伍来进行施工并有详尽的施工方案和有关上级部门的审批。
3、安装好的机械设备要取得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4、对现场所有的机械设备,要求操作工和维修工按规定做好日常的维修保养,并做好文字记录。特别是要重点检查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如塔式起重机的力矩限位、高度限位、物料提升机的安全停靠装置等,以保证安全装置能发挥正常的作用。另外,要坚持安检制度,安检到期的设备一定要重新检测,不要认为能正常运行就可以不检测了。因为机械设备的内部损伤、钢结构的疲劳损坏不是肉眼可以看得出来的,目前的正常运行不等于下次也能正常运行。
三、消除危险的工作环境
由于建筑工地的复杂性,建筑机械的工作环境是非常恶劣的,经常是露天作业,风吹雨打日晒,加上工地各种建筑材料的堆放,周边环境杂乱无章。所以,为建筑机械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尤为重要。如为搅拌机、物料提升机搭设一个合适的遮雨棚,设备周围不要堆放建筑材料及杂物,机械的控制台要视野开阔、安全。在日常的管理中,把杂物清理掉,把经常要用的物品和工具放到适当的地方,达到现场无不用之物,减少磕碰机率,保障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把现场清扫干净,创建一个明快、舒畅的工作环境。
四、加强机械设备管理
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制,对所租赁、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做到落实责任,专人管理,克服“重用轻养”,做好设备的维修、日常保养工作,加强设备使用全过程中的定期自查工作,消除隐患。要对机械管理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岗前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确保施工机械设备安全使用。
只要我们认真做好以上四个要素的安全管理,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机械设备事故的发生,从而为企业增创效益。
第7篇 议建筑工程安全管理2
4、 企业安全管理方面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投资主体日益多元化,私人和外商投资越来越多,房地产和市政建设投资进一步加大。由于大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后,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着相当大的缺陷,与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基础薄落,企业违背客观规律,一味强调施工进度,轻视安全生产,蛮干、乱干,抢工期,在侥幸中求安全的现象相当普遍。各方从业人员过分注意自身的经济利益,忽视自身安全,致使在对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出现有章不循、纪律松弛、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管理不严、监督不力和违反劳动纪律事件处罚不严,致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更加严峻。
三、 解决对策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的改变,必须有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必须有政策、法律、环境等多方面的支持,就是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提高安全意识,增强防范能力,大幅度地减少事故。笔者认为要通过建立三道防线来不断增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1、从思想上增强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体现了“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思想。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不断发展,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地位不断提高,人的生命价值也越来越受到重视。现阶段在“与时俱进、持续发展”的经济建设方针指导下,安全生产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之一。
从业人员要对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学习,并在生产过程中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才能把人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降至最低限度,从而做到预防事故,减少人身伤亡。
2、从物质上增强安全条件
在生产过程中,除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必要的安全条件是实现安全生产的物质基础。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在进入不同区域要有明显标志,如进入作业区,必须头戴安全帽。在我校施工的工程项目,都有发现工人或管理人员进入作业区不戴安全帽的现象,我们都从一开始就严格执行,此后养成习惯,就可以杜绝此类现象。在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等都要有设置不同的安全警示标志。高空作业或井下作业都要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方可进行工作。
3、从制度上增强安全保障
在安全保障管理过程中,靠人管人很难做到有效管理,只有通过建立规章制度,才能真正落实实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操练。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对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作出明确的规定。组织有关人员集中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制度。在我校外语楼施工过程中,经检查发现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我校基建部门、管理单位等坚决要求整改,并督促专职安全人员到位,才允许继续施工。并也可通过各种奖励措施来督促安全生产。
第8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一、了解工程概况,有备而战
要做好每项工作,都必须在工作前对这项工作进行全面了解,这样才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对于建筑施工工程,也要做好施工前的准备,了解工程概况。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不了解工程情况,盲目工作,等于赤手空拳去打仗。要顺利开展工作,必须有备而战。
那么怎样做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呢首先要熟悉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了解设计要求及细部、节点做法,弄清有关技术资料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其次要熟悉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技术经济文件对施工顺序、施工方法、技术措施、施工进度及现场施工总平面布置的要求;弄清完成施工任务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部位;
最后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和了解,古语有云:“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熟悉施工图纸,只是对工程的纸上了解,这是不够的。要清楚、全面了解工程,掌握工程概况,必须亲自到现场进行勘察、了解。这样认真了解工程的基本情况,有利于更好地实施管理,落实施工方法,更好地完善工作。
二、实行目标组织,面面俱到
实行有目标的组织协调控制是基层施工技术的一项十分关键的工作。做好施工准备,向施工人员交代清楚施工任务要求和施工方法,是为完成施工任务,实现建筑施工整体目标创造了一良好的施工条件。尤其重要的是在施工全过程中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技术、经济文件的要求,围绕着质量、工期、成本等制定施工目标,在每个阶段、每个工序、每项施工任务中积极组织平衡,严格协调控制,使施工中人、财、物和各种关系能够保持最好的结合,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当然,在施工的不同阶段、不同部位,对不同班组,甚至不同操作人员或在不同事物中,基层施工技术员的组织协调控制方式不能千篇一律。基层施工技术员在施工阶段的组织管理中应区别不同情况,根据轻重缓急,把主要精力用在影响实现施工整体目标最薄弱的环节上去,发现偏离目标的倾向就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补救。
关键部位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检查,预防事故的发生,凡属关键部位施工的主要操作人员,必须强调其应有相应的技术操作水平。俗话说:“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在一个施工班组中,人员技能有所差异是必然的,那要依靠施工技术员如何分配。例如,在砖砌体工程中,人员协调安排要求按技术分工。技术底子厚的人员安排在砌墙角的位置,确保墙与墙之间的成角垂直。反之,技术生疏的人员分配砌墙身中部的砌筑。同时实行“熟手带生”的方法,让熟练的人员带着新手,发挥互助互利的精神确保砖砌体工程的质量。
施工管理当然离不开“管”和“理”。要管好人手的分配,也要“理”顺施工的程序。要随时纠正现场施工各种违章、违反施工操作规程及现场施工规定的倾向性问题。例如在砖砌体工程中,出现通缝,交角处不同步砌筑,预留洞口处没有设置预留钢筋和墙体长度超出规范的要求而没有设置构造柱等施工技术问题,我们要及时处理,避免过大的翻工现象而造成经济上不必要的损失。
还有,如遇设计修改或施工条件变化,应组织有关人员修改补充原有施工方案,并随时进行补充交底,同时办理工程增量或减量记录,并办理相应手续。并且要在图纸上标识修改的内容,有便于施工的顺利进行。
不但做好以上工作,还要严格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的制度,即使进行工程隐检、预检,并督促有关人员做好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三、安全管理,预防为主
安全管理工作,在建筑行业上,是一项重点工作,安全工作的好坏是直接影响某一个企业名誉和这个单位的管理工作的素质。因此,在施工管理工作上,一定要把安全教育工作放在施工管理工作中的首位,若忽视了施工安全的管理,那是最大的隐患,是最大的危险,是施工管理工作中最大的错误。而且安全管理的好坏是牵连到人的生命,所以安全是企业中的命脉。作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要做足安全措施,对所有的进场人员要做好安全教育与宣传工作。要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让他们自觉遵守安全规则,执行安全措施,这样才能保障企业生存和工程的效益。
四、强化组织管理,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在管理某一项建筑工地时,要确保这工程能够安全、按质、按量地完成,不但要有一定的技术之长,而且还要有科学的管理。在施工管理上,何为科学管理,就是注重良好集体的建设。俗语有云:“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各项工作能否顺利开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集体的凝聚力,这一个集体有没有动力,有没有良好的集体观念。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里,才永远不会干涸。好比一个施工班,集体的凝聚力越强,班组管理工作的开展就越顺利,越有效果。因此,必须加强集体的管理,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工作,使集体的凝聚力越来越强。
第9篇 建筑工程挖孔灌注桩安全作业管理措施
一、施工准备
1、材料
⑴水泥:宜用4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并有出厂合格证并经试验合格。
⑵砂:中砂,含泥量不大于3%。
⑶石子:碎石,粒径10~50mm,含泥量不大于2%。
⑷钢筋:品种和规格均符合设计规定, 并有出厂合格证及按规定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进口钢材需先经化学成分试验, 合格后方可用于该工程)。
⑸垫块:采用预制混凝土或砂浆垫块。
⑹外加剂:掺合料,根据施工需要并通过试验确定。
2、作业条件
⑴施工场地,必须做好“三通一平”。并根据现场情况,有条件的先做地面混凝土垫层,以利施工。现场四周应设置排水沟、集水井,桩孔中抽出积水,经沉淀后并符合环保要求方可排入下水道。施工现场的出土路线应畅通。
⑵按施工图纸准确放线,放出桩位中心线和桩径,并认真进行技术复核,经有关部门办理签证手续,才能开挖桩身土方。
⑶挖桩前,要把桩中心位置向桩的四边引出四个桩心控制点,用牢固的木桩标定。
⑷施工前,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应逐孔全面检查施工准备,逐级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要使安全、技术管理在思想、组织、措施都得到落实。
⑸专人负责按桩位编号,做好桩孔的垂直中心线、轴线、桩径、桩长和基岩土质的记录;钢筋笼和桩身混凝土等隐蔽验收记录,并在完工后整理编册分送有关单位并送技术部门存档。
⑹护壁模板分节的高度视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可用50~100cm。 每节模板安装,应设专人严格校核中心位置及护壁厚度,可用十字架对准轴线标记,在十字交叉中心悬吊垂球,复核模板位置,保证垂直度。符合要求后,可用木楔打入土中支撑模板,稳定位置,防止捣混凝土时模板发生位移。
⑺现场制作的钢筋笼,应执行有关规范要求。
二、工艺流程
测量放线→开挖桩孔→支护壁模板→浇护壁混凝土→拆除模板(以上四工序循环进行直至设计深度)→安装钢筋笼→浇灌桩身混凝土。
三、操作工艺
1、挖孔
⑴第一节孔圈护壁应比下面的护壁厚100~150mm,并应高出现场地面200~250mm或按设计要求,上下护壁间的搭接长度不得少于50mm。
⑵为保证护壁混凝土的整体性,视护壁土质情况。 须用φ8钢筋均匀布置作拉结筋,以免脱节下沉,如设计有护壁大样图,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⑶浇灌护壁混凝土时,用敲击模板及竹杆和木棒插实方法。不得在桩孔水淹没模板的情况下灌注混凝土。根据土质情况,尽量使用速凝剂,尽快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发现护壁有蜂窝、漏水现象,及时加以堵塞或导流,防止孔外水通过护壁流入孔内,保证护壁混凝土强度及安全。
⑷护壁混凝土的内模拆除,根据气温等情况而定,一般可在24h(小时)后进行,使混凝土有一定强度,以能挡土。
⑸当第一节护壁混凝土拆模后,即把轴线位置标定在护壁上,并用水准仪把相对水平标高画记在第一圈护壁内,作为控制桩孔位置和垂直度及确定桩的深度和桩顶标高的依据。标定的轴线位置和相对水平标高应经常检查复验。
⑹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所挖孔的地质情况,并要勤检查,注意土层的变化,当遇到流砂、大量地下水等影响挖土安全时,要立即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后,方可继续深挖。
⑺如遇流动性淤泥或流砂时,孔壁应采用钢护筒施工。对较易塌方施工段要即挖、即校对、即验收、即灌注护壁混凝土。要保证混凝土密实度,避免渗漏。
⑻对少量流砂的桩位,先将附近无流砂的桩孔先挖深,使其起集水井作用,集水井应选在地下水流的上方,用水泵抽水时,将桩孔和附近的地下水位降至井底下,使井底部免除水淹状态下施工。
⑼由于大量抽出地下水而影响场地邻近原有建(构)筑物,造成基础、地台下沉时,要立即在抽水井孔附近设立灌水点(管)或利用已开挖但未完成桩位灌水,以保持水压平衡与土体稳定。
⑽发现流砂层,应减少每节护壁高度,可用30~50cm。混凝土应加速凝剂,加快凝固速度。
(11)处理流砂的桩基,力争在枯水期将流砂桩位处理完毕,以免在雨季期地下水位上升,动水压力大而增加施工困难。
(12)桩端入岩,风钻难于作业时,可采用无声破碎方法进行。若用炸药小爆破形式,要订出爆破方案,经有关部门(公安局)批准。孔内爆破时,现场其它孔内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离,严格按爆破规定进行操作。
(13)做桩端放大脚(扩脚)时,应及时通知建设、设计单位和质监部门对孔底岩样进行鉴定,经鉴定符合要求后,才进行扩底工作。终孔时,必须清理好护壁污泥和桩底的残渣杂物浮土,清除积水,经建设和质监部门同意验收,并办理好签证手续。最后迅速组织浇灌桩芯混凝土,以免浸泡使土层软化。
2、钢筋笼制作与安装
⑴人工挖孔桩钢筋笼制作、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变形。
⑵钢筋笼主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70mm。保护层厚度,可采用预制混凝土垫块,绑扎在钢筋笼外侧的设计位置上。
⑶吊放钢筋笼入孔时,不得碰撞孔壁,灌注混凝土时,应采取措施,按设计标高固定钢筋笼位置。
⑷钢筋笼过长需分段接驳者,其连接焊缝及接头数量应符合国标gb50204─92的要求。
⑸钢筋笼制作的允许偏差,参照挖孔桩施工允许偏差表(3─3)。
3、浇灌混凝土
⑴桩体混凝土要从桩底到顶标高一次完成、如遇停电等特殊原因,必须留施工缝时,可在混凝土面周围加插适量的短钢筋。在灌注新的混凝土前,施工缝面必须清理干净,不得有积水和隔离物质。
⑵灌注桩身混凝土,必须用溜槽及串筒离灌注面2m以内下落,不准在井口抛铲或倒车卸料,以免混凝土离析,影响混凝土整体强度。
⑶在灌注混凝土过程中,注意防止地下水进入,不能有超过50mm厚的积水层,否则,应设法把混凝土表面积水层用导管吸干,方可灌注混凝土。如渗水量过大(>1m3/h)时,应按水下混凝土操作规程施工。
⑷混凝土边灌注边插实,宜采用插入式振动器和人工插实相结合的方法,以保证混凝土的密实度。
⑸在灌注桩身混凝土时,相邻10m范围内的挖孔作业停止, 并不得在孔底留人。
⑹灌注桩身混凝土时应留置试块,每条桩不得少于一组(三件),及时提供试验报告。
四、质量标准
1、保证项目
⑴混凝土的原材料和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⑵桩芯灌注混凝土量不得小于计算体积。
⑶灌注混凝土的桩顶标高及浮浆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⑷成孔深度和终孔基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⑸钢筋的品种和质量、焊条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⑹钢筋焊接接头,必须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的专门规定。
2、基本项目
⑴混凝土制作必须按照混凝土配合比下料,严格控制用水量。
⑵灌注混凝土时,必须随灌随振,每次灌注高度不得大于800mm。
⑶钢筋笼的主筋搭接和焊接长度必须符合规范的规定。焊接应互相错开,35倍钢筋直径区段范围内的接头数不得超过钢筋总数的一半。
⑷钢筋笼加劲箍和箍筋、焊点必须密实牢固,漏焊点数不得超出规范的规定要求。
⑸孔圈中心线和桩中心线应重合,轴线的偏差不得大于20mm,同一水平面上的孔圈二正交直径的极差不得大于50mm。
⑹护壁混凝土厚度及配筋,应按设计规定要求,连接钢筋插入上下护壁内各不小于一半护壁高。护壁直径(外、内)误差不大于5cm。
3、允许偏差
见表3─3
五、施工注意事项
1、避免工程质量通病
⑴桩体混凝土局部不够密实。由于一次灌注过厚,振捣不好,振捣器插深不足,少振或漏振等原因。
⑵混凝土局部强度不足。由于粗细骨料未称量,用水量控制不严,塌落度过大,或骨料用体积量度不够准确,混凝土配合比在特殊情况未及时调整等原因造成。
⑶混凝土局部离折,由于混凝土在搅拌中时间少于90秒,不够均匀。溜槽或串筒过短。车上混凝土直接向孔内倒下等原因造成。
⑷钢筋笼成型有弯曲(香蕉形)或扭曲形象。由于主筋未预先调直,也未把箍筋焊接在主筋位置上等分距离点上,制作钢筋笼的底垫高低不平等原因造成,至使主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薄不均,甚至露筋影响质量。
⑸钢筋笼成型后,必须经现场质安员或施工人员全面检查焊接质量。若主筋的搭接焊缝厚度不足和箍筋有漏点焊位置,应即通知焊工进行补焊,并及时办理好隐蔽验收手续。
⑹终孔岩样,用胶袋装好密封,尽量保留孔底原岩样备查。
2、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⑴图纸会审提出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要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或会审记要,参加会审的单位人员应签章。连同施工图,施工方案等作为主要施工依据。
⑵挖孔桩的护壁最小厚度应不小于100mm。 挖孔桩的孔深一般不宜超过25m。当桩长l≤8m时,桩身直径(不含护壁,下同)不应小于0.8m;当桩长为8m
⑶场地邻近的建(构)筑物,施工前应会同有关单位和业主进行详细检查,并将建(构)筑物原有裂缝及特殊情况贴上沙纸记录备查。对挖孔和抽水可能危及的邻房,应事先采取加固措施。
⑷人工挖孔桩的土质岩样、入岩深度、孔底形状、桩径、桩长、垂直度、桩顶标高和混凝土强度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⑸人工挖进深度过程中,对可能会出现流砂、涌泥、涌水以及有害气体等情况,必须要有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对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工具和劳保用品等需要经常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和安全使用。
⑹当桩孔开挖深度超过5m时,应在孔底面以上3m左右处的护壁凸缘上设置半圆形的密眼钢筋做成的安全防护网。防护网随着挖孔深度适当向下设置的增加,在吊桶上下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防护网下面,停止挖土,注意安全。每天开工前,在鸟笼内放置小鸟,吊放到桩孔底,放置时间不得少于10min,经检查小鸟生态正常,方可下井作业。孔深超过10m时,地面应配备向孔内送风装置,风量不宜少于25l/s。孔底凿岩时尚应加大送风量。
⑺桩孔内凿岩时应采用湿式作业法,并加强通风防尘和个人防护;如在孔内爆破;孔内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离至地面后方可引爆破。爆破时,孔口应加盖;爆破后;必须用抽气、送水或淋水等方法将孔内废气排除,方可继续下孔作业。
⑻桩孔内必须放置爬梯,随挖孔深度增加放长至工作面,以作安全使用。严禁酒后操作,不准在孔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需要照明时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安全灯。
⑼已灌注完混凝土和正在挖孔未完的桩口,应设置井盖和围栏围蔽。
⑽凡在孔内抽水后,必须先将抽水的专用电源切断,作业人员方可下桩作业,严禁带电源操作。孔口配合孔内作业人员要密切注视孔内情况,不得擅离岗位。
(11)施工场内的一切电源、电线路的安全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专管,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各桩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孔和一闸多用。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3、产品保护
⑴钢筋笼的主筋、箍筋和加劲箍筋应按品种、规格、长度编号堆放,以免造成弯曲和错用。
⑵钢筋笼放入桩孔时必须有保护层垫块。
⑶桩头外露主钢筋要妥善保护,不得任意弯折或切断。
⑷桩头在强度没有达到5mpa时,不得辗压,以免桩头损坏。
第10篇 加强建筑业农民工管理重在安全培训
农民工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用工形式,他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关心他们的安全,是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需要,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以人为本、社会稳定的需要。因此,如何加强农民工的管理,是当前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每一家企业、每一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考虑的问题。
令人担忧的安全教育培训现状
当前,在国家拉动内需的经济政策中,许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骨干企业,又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在新的发展形势下,作为以公路桥梁施工为主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发展壮大自己,就必须走管理型之路,与有资质和一定施工经验的劳务协作队伍合作。但就当前大多数劳务队伍的现状而言,他们人员结构松散、农村务工人员占绝对比例、工作技能较差。因此,就要求企业不但要努力提高管理水平,还要加强对协作队伍的管理,对协作队伍中的农民工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使协作队伍真正起到协作作用,以保障企业健康和谐发展。
要达到这个目标,我们首先就要弄清协作队伍从业人员的现状,以便对症下药:一是协作队伍人员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路桥施工所需的协作队伍劳务人员主要来自偏远农村的农民工,他们大部分只是小学毕业,有的虽然初中毕业,但知识水平只相当于小学文化水平。据调查,大多数的农民工未参加过专业技能岗位培训或未取得有关岗位证书和技术等级证书,放下锄头就拿起焊枪,这种情况在高危作业如桥梁施工里表现得特别明显,他们根本不具备应有的岗位知识,更缺乏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教育。
二是农民工是工伤事故的最大受害群体。当前,各单位的劳务协作队伍一般都是在承包到任务后,就组织民工进场施工,这不但缺乏有序的组织管理,对所招聘的民工更没有经过系统的安全培训,就连入场的三级教育也往往是走形式(少数工地甚至连口头教育也没做),特别是那些刚从农村出来的农民工,他们不熟悉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不了解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不能辨别危害和危险,有的农民工第一天来上班,第二天就发生了伤亡事故。还有些工程项目对分包单位实行“以包代管”,使得施工中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的法律、法规、标准只停留在项目管理班子这一层,落实不到施工队伍人员中,操作人员不了解或者不熟悉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又缺乏管理,违章作业现象不能得到及时的纠正和制止,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整改,这样的生产安全事故近几年来频频发生。所以,他们既是事故的受害者,又是事故的肇事者。
三是对农民工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农民工虽然为基础建设快速发展提供了人力保障,但同时在以农民工为主的劳务市场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用工企业虽与协作队伍签订劳务合同,但其中一些单位随意用工、管理混乱,违法转嫁经营风险,损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农民队伍庞大松散,无序流动,给行业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农民工是以劳务形式进入建筑工地的,大多数属于自愿、松散的临时性组合团体,每天站在十字街口的劳务市场,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而用人单位则重使用、轻培训,安全教育很难落实,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
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
加强对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我们首先要了解农民工的特点:文化程度普遍低,对工程建设的认识少,实践经验更少,但他们勤劳、朴实、好学、肯干、吃苦耐劳。我们应根据这些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以技能实践教育为主,以理论知识教育为辅,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1号)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具体抓落实。
一是建立劳务培训服务中介机构。劳务培训基地的建立所需要的硬件和软件条件较为严格,同时国家审批的数量有限,我们可以从实际出发,组建劳务培训公司,以协会牵头,企业合办,招聘骨干教师,依法提取承包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统一用于农民工培训。培训可结合工地实践,讲解各项操作规程和规范,然后经鉴定站考核合格后发证。
二是企业应加强岗前的安全培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企业要做好培训工作,作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者首先要提高认识,认识到培训是法律规定的职责和义务,认识到安全就是企业的生命和效益,认识到“我讲安全为人人,人人安全为企业”。
三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培训工作的引导和管理。根据建设部《加强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管理的意见》(建人教[1999]139号)、《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意见》(建市[2005]1131号)精神,结合农民工现状,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①引导组建培训机构,这些机构能够从事质量、安全技术规范的讲学,也能够从事有关质量、安全技术的服务和鉴定,同时也可以从事其它咨询工作。②在每年审核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将安全培训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认真审验。③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执法检查。安监部门不定期检查项目施工过程中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④与劳动部门联系,利用国家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经费,探讨建立“建筑劳务市场”,作为规范建筑市场的补充措施,将因种种原因(如季节性农民工、临时性零散农民工)暂时没有纳入劳务企业的零散农民工统一集中管理,统一培训,保证其有序流动。⑤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对建立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劳务企业的组织领导工作。
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经济活动协调发展的基本保证。时刻关注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消除生产活动中的潜在危险,是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每一家企业、每一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我们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切实负起责任,及时总结经验,认真解决遇到的问题,规范施工劳务企业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推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从而使之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
第11篇 建筑安全管理模式探微
国内外建筑安全管理体制与内部管理机制的各种比较美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从20世纪60~70年代开始,对建筑业安全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从法制、经济、文化、组织、技术等各个方面寻求降低事故发生率和减少事故损失的途径,建筑安全管理体现出较高水平。
突出法制国家宏观管理。从国家的安全管理职能及手段的角度看,一些发达国家均以法制作为主要的监管手段。以英美为例,两国都没有独立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府主要通过法律法规手段规范建筑市场。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是国家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一部分,政府把保证全国每个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作为安全管理的最终目标。在策略的制定上,以国家职业安全健康标准作为安全管理的基础与核心,发挥健康与安全法律的主体法律作用和严谨而详细的法规标准与技术条例等法规作用,为建筑行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安全管理法律环境。
行业自律水平高,行业协会影响大。国外在安全管理上的另-大特色在于行业自律水平很高,行业协会影响大。德国的建筑业有8个非盈利性行业协会,行业协会的职责是:拟定本行业的发展规划、制定行业标准、开展工伤保险和科研教育、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对安全专业人员进行资格认可、进行事故处理。德国《劳动保护法》第7条规定:每个企业必须加入所从事业务的行业协会,并缴纳工伤保险金,亦即承包商的市场准入是通过行业协会认可的。行业协会不将企业除名,而是对安全事故频繁的企业提高工伤保险金或进行高额罚款(属行业自律行为),使得企业无力继续经营,破产后自行退出市场。
建筑工程主体安全法律责任明确。建筑业危险不仅存在于施工过程当中,而且在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当中就可能埋下事故隐患。据欧共体统计分析,63%的事故(此事故不仅是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也包括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事故)是因为在前期项目设计策划和施工准备阶段就存在缺陷,37%的事故则发生在施工阶段。业主与承包商安全责任不明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不完善、施工交底不清等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在美国,依据1970年颁发的适用于美国各州和地区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法》第5节“责任”第1条规定:每个雇主必须为每个雇员提供没有对雇员造成或可能造成死亡或严重生理伤害危险的工作和工作场所;同时遵守根据本法令颁布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由此可见,按照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法》的规定,业主和总承包商都要承担相当大的安全责任风险。为避免日后的法律纠纷,业主在工程项目招标时,也会将承包商良好的安全施工记录列为取得投标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在工程施工阶段,业主还积极参与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在德国,1998年10月,劳动局颁布的《建筑工地劳动保护条例》规定:业主必须负责工地所有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采取符合《劳动保护法》规定的各项安全措施。建筑师不仅需要对工程本身质量负责,还要对涉及安全的重要施工方案负责,要同协调员一起制定包含安全措施在内的施工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业主委托协调员筹划建设项目的安全措施,参与项目的总体规划和设计,协调施工全过程的安全事宜。
我国《建筑法》在第5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16条的规定中,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几乎由建筑施工企业完全承担,建设单位(即业主) 承担的责任非常有限。因此,在我国施工安全普遍被认为是施工单位的事,而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往往只关心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问题,因而经常出现拖欠工程进度款或迫使施工单位抢进度、赶工期而漠视施工单位人员安全的情况。而一些施工单位负责人,在督促不严的情况下,存在着把减少安全投入视为节约成本的错误观念,使建筑安全存在较大隐患。可见,从法律上落实建筑活动各方的安全责任,增加各方对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是降低安全事故的有效措施。
第12篇 漫谈高层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的困境与对策
高层建筑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目前,在国内高层建筑施工中存在诸多的安全问题:一方面来自高层建筑自身的特点;另一方面来自于施工安全管理与监督的问题。无论是何种原因引发的高层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问题,都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因为安全问题不但关系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健康,更将影响到高层建筑施工的进度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高层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点:
(1)高层建筑施工自身的安全问题
高层建筑施工在很多方面不同于其他普通建筑的施工,与普通建筑相比高层建筑施工具有技术要求高、施工工艺复杂、工期相对较长等显着特点,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引起安全问题的因素也多于普通建筑工程施工。
高层建筑施工的作业高度较高,大量施工工作都是在高空中进行的。50m以上的高度与在10多m的高度进行施工作业是有很大区别的,对于施工技术和施工人员的安全都有极高的要求。高层建筑施工中,楼面预留洞口坠人死亡的事件常有发生,高处坠物导致人员死亡的现象更是时有发生。另外,由于高层建筑施工工期普遍较长,许多设备、机械长期放置于施工现场,在此期间由于人员变动、气候变化等原因,都会使正常的施工设备、机械转为一种不正常的运行状态,成为主要的危险源,如果不注意进行定期的检测与维修,就很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并且极大威胁着人员和建筑物的安全。
(2)施工安全管理与监督的问题
目前,随着我国高层建筑的不断升级,现代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需求日渐提高。而我国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方法与理念跟不上时代的步伐。高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多是由其他部门人员兼管,缺少专业的管理人员和监理部门,这就造成了安全事故频发的现状。另外,有一些施工单位撤销安全管理部门来减少人员开支,这也就造成了高层建筑施工中安全管理工作出现无人负责和监理不周的现象。
高层建筑施工中安全管理与监督的问题绝不仅仅是施工单位的单方面工作,更关系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甚至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和关注,特别是建筑管理相关部门更要加强政府的管理职能,将高层建筑施工中的安全问题视作一项长期、重点的工作,坚持长期不懈的管理与监督,切实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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