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公司的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防止和减少事故/事件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财产安全,加强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 公司各级领导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有效地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员工在施工生产中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
第三条 本责任制由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监督执行。
第二章 组织网络
第四条 建立以行政正职为主任的各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领导本单位、本项目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当人员有变动时及时予以调整,并报公司备案。
第五条 各单位都必须明确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必须配备符合条件的专(兼)职安技人员,并推选出一定数量的员工代表。各项目部必须配备专(兼)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员和员工代表。各工种队、班组应配有兼职安全员。
第六条 每年初都要层层签订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控制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办法,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
第三章 公司领导、主要部门责任制
第七条 董事长职责
1、董事长是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公司“三合一”一体
化管理体系管理方针和目标。
3、组织制定和审批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保证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所需的资金等资源的投入,以有效措施推动方针和目标的贯彻实施。
5、领导和支持职能管理部门工作,赋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权力,定期听取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汇报。督促、检查本公司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件/事故隐患。
6、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每年将履行职责的情况向市安委会书面报告。
第八条 总经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落实公司管理方针,掌握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动态,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拟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制,体现安全一票否决制。
3、领导公司的工程投标,对大型工程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投标报价、方案的合理性等进行评定时应同时评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和专项方案。
4、参加管理评审,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做出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
5、拟定设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时按规定拟定设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的部门。
6、协调公司内外关系,确保与顾客的沟通,了解顾客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需求。
第九条 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落实公司管理方针,掌握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动态,每季度组织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研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贯彻实施公司“三合一”一体化管理体系方针和目标,对公司施工过程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2、协助董事长、总经理贯彻落实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在公司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3、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负责并督促职能部门对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控制、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4、参加管理评审,对有关的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的现状作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意见。
5、根据国家、省、市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结合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需要,及时组织研究、制定和印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的考核和奖惩工作,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6、公司发生四级以上(含四级)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环境事件/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指挥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落实,预防事故/事件重复发生。
7、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建立安全生产专用基金,实行专款专用。
第十条 其他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在各自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1、对本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全面技术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规、安全技术标准等,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编制和实施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组织编制或审批重点工程、大中型工程、特殊工程或专业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审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4、负责重点工程、大型工程、特殊工程或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参与四级(含四级)以上的伤亡事故和重大环境事故的调查,协助事故调查组从技术上分析事故的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 党委书记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政策规定,保证、监督管理方针和相关政策、规定在本公司的实施。
2、负责对所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项目经理进行考察,同时考察环境、
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业绩,体现安全一票否决制。
3、主持指导制订宣传工作计划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及管理目标并检查督
促实施。
4、主持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重大问题。
5、参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中重大问题的决策。
第十三条 工会主席职责
1、向“双代会”报告工作,报告要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方
面的工作。
2、参与公司环境、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的制订,对重大环境、安全
问题的决策讨论。
3、对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安
全法律法规,发生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提出处理罢免的建议,必要时依法提起诉讼。
4、参与对中层管理人员和后备人才的考察、培养,体现安全一票否决
制。
5、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对违章指挥的行为有权纠正或拒绝执行。
6、建立健全公司员工代表网络,组织员工代表参与安全监督检查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7、参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十四条 办公室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及时传递有关信息。充分利用网站的优势,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的宣传和报导工作。
2、负责公司本部公务用车的调度、使用、日常维修以及相关驾驶员管理工作,全年集中安全教育不少于四次。对因安全工作所需的物品等资源及时给予保证。
3、购置的办公物品要保证质量,保证环保和安全。安排就餐要确保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4、负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公司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材料的组织,协调申报等工作。指导、协助项目部做好文明工地建设。
5、负责公司大型活动,大中型工程开工典礼的筹备、组织、协调工作。
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
6、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公司本部办公区域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价。积极组织开展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7、指导和检查所属单位、项目部对口部门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 综合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落实综合管理责任制,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单位等有关活动。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
2、负责办公区域的门卫、治安、绿化、节约能源等管理、做好辖区内治安保卫,文明创建、环境卫生等工作。
3、负责对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的的房屋基建维修工程项目,落实安全卫生措施,按有关规定,实行“三同时”。
4、负责对治安保卫、防火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各种破坏事故,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环境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5、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公司本部对环境控制和危险源识别、评价,文明办公和项目部生活环境控制,协助工程部实施职业健康安全控制,组织开展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6、指导和检查所属单位、项目部对口部门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工作。
第十六条 经营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组织市场调研与工程项目跟踪,收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
顾客需求,确定顾客明示的或潜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
2、组织标书评审、合同评审时要确保评审的其内容符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定的要求,确保公司有能力满足标书和合同的要求。
3、开展横向联营分包的工程项目,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示,签订联营(分包)协议,联营(分包)协议中应明确各自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必须明确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并明确控制、处罚措施。
4、在编写或审核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同时编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5、负责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的归口管理,协管以顾客为关注点,采购、顾客满意等相关控制程序,组织用户回访活动,及时处置顾客相关方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投诉,确保顾客及相关方满意。
6、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组织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7、指导和检查所属单位、项目部对口部门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及设备管理部门职责
1、制定公司财务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妥善保管
好现金和现金支票,做好对所属会计人员财务知识教育,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2、按国家规定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改善劳动条件,改善工作生活环境,消除事故隐患,做到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3、按公司规定及时收取有关单位安全管理经费及安全风险抵押金,及时办理安全生产的奖金发放和罚款的收缴工作。
4、负责筹措资金,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需要的资金提供保证,并做好信息沟通工作。
5、在办理各项保险业务时,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工伤、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工程安全保险等。
6、负责制定公司设备、材料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公司各类施工机具、设备和周转材料、检验试验及监视测量仪器设备的采购、进行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台帐管理,对分公司等单位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7、负责公司物资、材料及安全防护用品物资采购的归口管理,组织对供方的评审并进行控制,建立和完善合格供方的档案,负责产品防护控制和顾客财产控制;确保人员、设备、材料、资料的安全;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8、负责对特种设备的环境因素、危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价、记录和控制,负责对特种设备的检测,监视测量设备校验、取证等管理工作,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9、指导和检查所属单位、项目部对口部门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10、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评价、控制,开展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十八条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职责
1、在实施人力资源管理中,为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2、负责拟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3、负责合格劳务分包方评审工作和劳务分包控制的实施、监督、检查,不允许一定时期内发生过重伤事故以上(含重伤)或管理混乱的劳务分包商进入公司施工项目。
4、负责员工社会保险统筹费的缴纳以及按规定办理工伤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5、负责工伤认定、鉴定申报工作。
6、负责公司本部人力资源的评价、配置、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对特殊工种安排有证人员上岗,项目经理安排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7、制定奖惩制度时,应将安全列入考核内容,体现安全一票否决制,凡发生重伤含(重伤)以上事故的部门、单位、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评为先进。
8、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落实处理意见。
9、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评价、控制,开展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十九条 工程管理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定,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方针和目标。
2、协助管理者代表编制年度管理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控制及法律法规收集、识别的控制。
4、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过程控制以及对应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的落实、监督检查。
5、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对伤亡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6、在参与大型或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时,应同时指导编制审查交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7、负责管理监督下属单位、项目部对分包工程、分包方的控制,参与对重要工程合格分包方的选择和评定,负责对工程分包方的评审,建立和完善合格工程分包方的档案,对发生过重伤事故以上(含重伤)或管理混乱的工程分包单位取消合格分包方资格。
8、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编制公司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指导和检查所属单位、项目部对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
9、对施工项目组织不定期安全检查,并根据任务需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活动,总结推行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10、负责组织对所属单位、项目部、驻外机构、机关各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并按责任状的规定提出兑现奖惩的建议。
第二十条 市场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组织外埠市场、国外市场标书评审、合同评审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要确保项目有能力满足与产品有关的安全规定。
2、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对合同进行登记,建立合同台帐,并负责将合同文件发放到各相关部门。
3、在洽谈分公司联营工程项目时,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签订联营协议,联营协议中应明确各自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严格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缴纳率达100%。
4、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同时编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5、负责指导和管理国外工程、驻外机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识别、评价,并对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
6、负责每季度对驻外机构检查考核不少于一次。
7、按公司《管理手册》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实施,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记录齐全、规范,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及有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审计部门职责
1、负责审查分公司、项目部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及劳动保护,消除事故隐患,并做到专款专用。是否按公司规定及时缴纳安全管理经费及向有关人员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
2、负责审查分公司、项目部单位是否按国家规定办理工伤保险、车辆安全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程安全保险等。
3、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环境控制和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协助工程部实施职业健康安全控制,组织开展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4、负责审计分公司、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资金使用执行情况。
5、参与管理评审,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十二条 工会职责
1、组织员工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一体化管理方针和目标。组织员工积极参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反馈员工代表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提出改进建议。
2、协助工程部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过程中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演练、评价和控制。
3、监督有关部门及时提取和合理使用安全专项经费,督促有关方面及时发放防暑降温和劳保用品,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工伤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4、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工作。
5、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关于改善有害健康作业环境的措施意见,建立职工职业病档案。
6、参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7、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控制。组织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指导和检查所属单位、项目部对口部门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做好工作记录。
第二十三条 总工室职责
1、对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具体技术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规、安全技术标准等,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编制和实施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组织编制或审批重点工程、大中型工程、特殊工程或专业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审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4、负责并参与重点工程、大型工程、特殊工程或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参与四级(含四级)以上的伤亡事故和重大环境事故的调查,协助事故调查组从技术上分析事故的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按公司《管理手册》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实施,负责实施本部门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评价、控制,开展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并指导各分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开展环境、安全技术工作。
第四章 各分公司、项目部人员职责
第二十四条 经理(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经理(项目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其他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组织制订和发布本单位(项目部)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设置本单位(本项目)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安技干部,支持安技干部开展工作,保证安全生产管理经费和安全生产奖励资金的落实。
(四)分公司经理每年至少主持召开四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项目经理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和教训,研究和解决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布置年度或阶段性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五)审批本单位(项目部)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及相应的管理方案或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工作,参加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和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分公司经理组织检查,全年不少于四次,项目经理每月不少于一次。
(六)坚持“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七)工程分包、设备租赁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协议书中必须约定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明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严格执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分包工程款结算时或承包兑现时必须有安技部门的签字。
(八)负责组织本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员工代表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向公司报告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
(十)负责与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工种队、班组、合格分承包方)签订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状。组织年度、季度、月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奖惩兑现。
第二十五条 分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副职职责:
(一)分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副职、项目副经理对本单位、本项目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安技等部门工作,组织制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计划和措施,组织编制环境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贯彻实施。
(二)每月主持召开一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会议,检查布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三)组织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检查,参加危险作业点、重要部位和设备的专项检查,组织编制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方案或管理制度,并督促实施。
(四)组织安全技术教育,有计划地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五)在审查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引进重要技术项目时,同时审查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措施。
(六)总结推广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和科技成果。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提出表彰、奖励的意见。
(七)发生未遂事故/事件和轻伤事故时,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其他副职在各自分管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均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第二十七条 总支书记、支部书记的职责:
(一)对行政领导的职责实施监督。
(二)教育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树立“安全第一”、“保护环境”的意识,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组织开展党、团员身边无事故/事件活动,把安全生产作为党团组织“争先创优”评选条件之一。发生事故/事件的部门、施工队和有关责任人不得评为党团组织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四)督促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隐患的整改和对事故/事件的查处。
第二十八条 分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职责:
(一)对本单位、本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负全面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规、技术标准等,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技术难题。负责审核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管理方案或运行控制措施。
(三)组织编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工程设计图纸的审核,施工方案的确定,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以及架设工程的实施方案等每个环节,都要考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四)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在施工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预防事故的能力。
(五)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问题,应列为科研项目,组织力量攻克技术难关。
(六)组织制订特殊施工工艺。在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时,必须同时研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措施。
(七)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工程项目,必须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措施。其环境、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投产、同时验收、同时使用。
(八)参加事故/事件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第二十九条 工会分会主席职责:
(一)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的要求,把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注意职工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监督检查的措施。
(二)积极开展群众性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职工预防事故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地进行文明安全生产。
(三)协助和督促行政领导正确使用安全生产管理经费,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措施计划,不断改善职工的生活条件和劳动条件。监督劳保用品的发放。
(四)组织员工体检,开展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
(五)参加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认真做好女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第三十条 专业施工队正、副队长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本单位、本项目的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本施工队管辖的工程项目、生产活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直接责任。
(二)负责实施本施工队危险源、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组织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三)对所负责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实施有效监督管理,确保一切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四口”)齐全、有效,经验收合格后方能交员工使用,同时做好验收记录。
(四)组织所属员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五)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贯穿到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去,切实做到“五同时”。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施工、生产。
(六)对新进员工、调换工种的员工和较长时间离岗后复岗的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岗前教育。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环境,文明施工。
(七)对发生伤亡、火灾、爆炸等事故、重大未遂事故、急性中毒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根据需要,配合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十一条 生产班组长职责:
(一)贯彻执行本单位、本项目部的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人员文明安全作业,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二)根据生产任务、环境和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等特点,合理安排任务,交待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生产过程中,经常检查本组的环境因素、危险源控制状况,做到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讲评,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工作。
(三)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对新职工和调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指导,达到要求后才能上岗操作。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止本组职工在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作业。
(四)班前要对本组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和环境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对本组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五)发生工伤要及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六)组织开展创文明班组活动。
第三十二条 生产操作工人的职责:
(一)自觉学习本单位、项目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公司员工安全手册》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环境”的思想,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事事、处处、时时注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自觉遵守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和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坚守岗位,集中思想,严禁酒后上班,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的指令,并有权向上级报告。
(三)按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安全因素时,应当向现场安全生产人员或负责人报告。正确使用机电设备和劳动保护装置、设施,并经常检修和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不得随意拆除劳动保护装置;不得擅自开动他人使用的机、电设备;不得无证进行特种作业。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
(四)发生事故立即向上报告,积极施救,保护好现场,自觉配合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要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护措施建议。
(五)积极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从实际出发,提出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第三十三条 专职机构职责(含安技科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一)在分管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行政副职(或项目经理)直接领导和地方环境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协助领导综合管理本单位(项目)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
(二)参加汇编或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完成。
(三)编制、补充、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编制本单位(本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起草目标管理责任状,认真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报领导审批。
(五)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控制,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六)协助领导组织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经常深入现场,协助解决问题,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制止,情况紧急时可先令其停止操作,撤出作业人员,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七)组织对职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包括新进人员的三级教育,指导安技员或兼职安全员开展工作。
(八)参加轻伤事故的现场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的处理提出建议。做好因工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协助重大事故/事件的调查。
(九)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定期发放工作,并参加验收。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的总结、评比考核工作,严格奖惩制度。
(十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十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职业病防治工作和特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检查工作。
(十三)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措施,确保员工劳逸结合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员工体检工作。
第三十四条 工种队、班组兼职安全员职责:
(一)协助工种队、班组长贯彻执行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以身作则,带头执行,耐心说服教育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分别做好本工种队、本班组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接受专职安技人员的业务指导。
(二)做好对重大环境因素、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检查记录。经常进行现场安全巡视,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
(三)负责对本工种队、本班组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指导。
(四)教育和监督本工种队、本班组员工正确使用机电设备安全装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五)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上告违章指挥行为,发现生产中有严重危及环境和员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当场制止,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六)发动员工经常进行作业现场的清理整顿和改善环境的清洁工作,使各类物品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做到文明生产。
第五章 分公司、项目部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
第三十五条 生产技术部门职责:
(一)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合理组织生产,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安全规章制度及施工组织设计。
(二)在布置检查生产计划执行情况时,要同时布置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在进行技术交底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四)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开展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三十六条 设备、物供部门职责:
(一)所有机、电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新购的机械、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其安全防护装置、附件,必须齐全、有效;出厂合格证明及技术资料必须完整。对易发生事故的生产设备必须定期检查,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必须停止使用,限期改进。
(二)加强对机电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经常性检查和定期的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
(三)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建立设备资料管理台帐。
(四)物供部门要及时提供安全生产所需材料和物资,按照有关规定采购劳保用品。
(五)对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等危险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和发放必须按国家规定执行,防止发生爆炸、火灾和中毒事故。
(六)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开展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三十七条 财务部门职责:
(一)按规定安排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专项经费,用于改善生产过程环境和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做到专款专用。
(二)定期收缴安全生产管理费(按计划产值的0.5‰)和安全风险抵押金,负责执行安全生产奖金的发放和罚款的收缴工作。
(三)做好财务资金安全管理工作,办理工程安全保险工作。
(四)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三十八条 人事劳资部门职责:
(一)根据本单位(本项目)的实际需要,推荐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的专职安技干部人选。
(二)对新进人员进行培训时必须同时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三级教育,对调换工种和恢复工作的人员应重新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对患有某种工种禁忌症的人员,不得安排从事该工种操作。
(四)制定奖惩制度时,应将安全生产列入考核条款。在拟订经济承包合同时,必须包括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内容。
(五)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对确因生产需要而延长劳动时间的,应事先征求本单位工会组织的意见,并按《劳动法》规定执行。对按照规定不适合有毒、有害、高空和高温作业的人员进行及时调整,或按照《劳动法》规定变更、终止劳动合同。
(六)禁止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对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职工,不得安排其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及繁重的体力劳动。
(七)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三十九条 办公室职责:
(一)及时传递国家及上级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文件,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专项活动的宣传和报导工作。
(二)会同车管组做好公务车辆的安全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
(三)安排就餐时,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四)对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所需的物品和车辆等资源及时给予保证。
(五)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条 保卫事务部门职责:
(一)建立消防组织,配置消防器材,开展防火防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消防设备定期检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二)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三)负责对门卫值班人员的安全教育,负责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登记管理。
(四)负责对各种破坏事故、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五)协助调查处理重大设备、人身伤亡事故。
(六)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一条 职教部门职责:
(一)将安全技术培训列入职工培训教育计划。
(二)会同安技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及时联系、组织培训,做好考核、发证、换证工作,并建好台帐。
(三)做好各级领导及专职安技干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的联络工作。
(四)会同安技部门做好新进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并做好记录。
(五)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开展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二条 经营部门职责:
(一)在审批确认工程分承包方时,要同时审查是否具有安全资质,无安全资质的,不能确认为合格的分承包方。
(二)在审批确认劳务分承包方时,要同时审查是否具有安全资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对无安全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的,不能确认为合格的分承包方。
(三)签订横向联营协议时,应有双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的条款,并明确相应措施。
(四)对已确认为合格分承包方的单位,如果在工程项目中发生重伤(含重伤)以上事故或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文明施工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处理。
(五)对分承包队伍组织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并要求其服从管理,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办法。
(六)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三条 质量管理部门职责:
(一)对因产品质量、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伤亡事故分析原因、明确责任。
(二)在采取三新技术和改进工艺、提高质量的各项措施中要有可靠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措施。
(三)组织制订建筑材料试验室、化学分析试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四)负责分析试验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
(五)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六)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四条 党(团)组织部门职责:
(一)宣传党和国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党(团)员、干部以身作则,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环境”的思想,开展“党(团)员身边无事故”活动。
(二)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班组”活动。
(三)考察干部政绩时,要同时考察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好坏,提出明确考察意见;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党员、干部,要按“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切实履行查处职责。
(四)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工作。
(五)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开展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五条 工会组织职责:
(一)依法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实行群众监督,协助行政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制止、申诉和控告。
(二)参与讨论本单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
(三)定期检查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督促行政部门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
(四)监督有关部门及时提取和合理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五)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工作。
(六)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七)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开展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六条 车辆管理部门职责:
(一)在分管安全生产行政副职的领导和公司车辆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制定车辆(含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和油料消耗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车辆年审及驾驶员复审工作。
(三)定期组织机动车辆安全检查工作,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工作。
(四)建立机动车辆台帐。
(五)发生交通事故、车辆事故及时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对交通事故、车辆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贯彻执行公司一体化管理文件,负责实施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积极组织参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做好工作记录。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各项目部应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列为计发奖金或绩效工资的主要考核内容。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贯彻实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细则成绩显著的。
(二)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消除职业危害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
(三)发现事故预兆,采取果断措施的有功人员。
(四)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或者提出并被采纳合理化建议而取得明显成效的。
(五)在清除事故/事件隐患,或在事故/事件抢救中有功的。
(六)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取得显成效的。
(七)年度考核时对获得优秀等级的单位(项目部)的领导班子和安技负责人按责任状规定给予奖励。
第四十八条 奖励分为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实行专项活动和年度考核,对重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领导,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安技人员,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物质和荣誉奖励。对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中有重大贡献或使单位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集体或个人可给予1000元或以上的特别嘉奖。奖励经费应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专项经费中列支。
第四十九条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罚款100-2000元或行政处分。
(一)违章经教育不改,不服从管理的;
(二)违反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反有关规定,随意削减防护设施,留下事故和职业中毒后患,或已导致发生伤亡事故、职业中毒和职业病而仍不采取防范措施整改的责任者;
(四)发生事故事件后,破坏现场或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上报的责任者;
(五)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护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责任者;
(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不按规定配备和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
(七)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谩骂、侮辱和打击报复者;
(八)发生事故/事件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整顿,同类事故/事件再次发生的责任者;
(九)发生上述情况,情节严重,触犯刑法者,报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五十条 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权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项目部)及单位(项目部)负责人或员工应给予经济处罚:
(一)违反国家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造成死亡和重伤事故的,对责任单位(项目部)和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单位(项目部)罚款为1000-50000元;责任单位(项目部)有关负责人、责任人员罚款为500-20000元;另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有关责任人根据责任大小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实行年薪制的责任人还将根据公司所属单位经营者年薪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
(二)对破坏事故/事件现场或发生事故/事件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上报的单位和责任人,在第(一)款的基础上加重罚款。
(三)对重大事故/事件隐患和有严重尘毒危害的作业场所,有关部门责令其改进,在限期内经过努力能够解决而不积极采取措施解决的单位(项目部),除令其停产改进外,再给予罚款。罚款金额为1000-10000元。
(四)多次违反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或因违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项目部)应加重罚款。
(五)对生产、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未达标,文明施工、文明生产秩序较差,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经教育未改和违章指挥的,给予单位(项目部)及责任人500-10000 元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对单位(项目部)的罚款、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项目部领导成员罚款、重伤(含重伤)以上事故和重大事件的罚款必须全部上交公司财务部,罚款收据复印件给工程部备案,个人罚款不得在公款中报销。对单位和责任人员的罚款,应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安全教育和安全先进的奖励。
第五十三条 对合格分承包方,实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合格分承包承包工程时按造价的3-5%(最少不低于1万元),交纳安全抵押金。工程完工,经考核,实现合同规定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抵押金如数返还;未能实现目标或考核不合格的,没收部分或全部抵押金,并给予1万元至20万元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费,按年计划产值的0.5‰收取,财务部门单列专项帐户,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十五条 本责任制如与上级规定有不符之处,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 本责任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单位(项目部)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工程部备案。
第五十七条 本责任制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2篇 起重机械施工安全环境管理方案
在工程施工中,根据工程需要需利用起重机械进行危险作业,根据工程局《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作业文件的判定方法(d=l×e×c,d为风险值、e为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程度、l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c为事故发生后的后果及严重程度)确定起重机械施工为4级危险作业,属于危险控制对象,特制定此专项安全措施。
起重机械为我局开挖和机械、材料运输的主要施工机械,为保证安全生产,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控制。
1、安全操作一般要求
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如不能排除则不准操作。
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
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
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至于零位。
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
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牌或加锁。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
2、安全技术要求
(1)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
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
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2)司机操作时,应遵守下述要求:
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
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
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机,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定的安全圈数。
流动式起重机,工作前应按说明书的要求平整停机场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对无反接制动性能的起重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
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
有主、副两套起升机构的起重机,主、副钩不应同时开动。对于设计允许同时使用的专用起重机除外。
(3)起重一般安全要求
指挥信号应明确,并符合规定;
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2°,以免吊挂绳受力过大;
绳、链所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
指挥物体翻转时,应使其重心平稳变化,不应产生指挥意图之外的动作;
进入悬吊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承装置;
多人绑挂时,应由一人负责指挥。
3、起重机械的管理
根据所用起重机械的种类、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的具体情况,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如:交接班制度、安全技术要求细则、操作规程细则、绑挂指挥规程、检修制度、培训制度、设备档案制度等。
(1)购置
购置起重机时,应遵守下述要求:
必须在指定的,并有劳动部门发给合格证的专业制造厂选购;
起重机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完善。并有产品合格证。
(2) 设备档案
使用单位必须对本单位的起重机械、重要的专用辅具建立设备档案。 设备档案内容应包括:
起重机出厂技术文件,如图纸、质量保证书、安装和使用说明书;
安装后的位置、起用时间;
日常使用、保养、维修、变更、检查和试验等记录;
设备、人身事故记录;
设备存在的问题和评价。
(3)在起重机的明显位置应有清晰的金属标牌,标牌应有下述内容:
起重机名称、型号;
额定起重能力;
制造厂名、出厂日期;
其它所需的参数和内容。
起重机无论在停止或进行转动状态下与周围建筑物或固定设备等,均应保持一定的间隙。凡有可能通行的间隙不得小于400mm。
(4)驾驶员应熟悉下述知识:
所操纵的起重机各机构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起重机操作规程,本规程及有关法令;
安全运行要求;
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
原动机和电气方面的基本知识;
指挥信号;
保养和基本的维修知识。
(5) 检验维修
起重机械在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进行性能检验:正常工作;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在交付使用前;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在重新使用前;经过暴风、大地震、重大事故后,可能使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机构的重要性能受到损害的起重机。
经常性日常检查工作不得少于每月一次。一般应包括: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所有的安全、防护装置;线路、罐、容器阀、泵、液压或气动的其它部件的泄漏情况及工作性能;吊钩、吊钩螺母及防松装置;制动器性能及零件的磨损情况;
钢丝绳磨损和尾端的固定情况;链条的磨损、变形、伸长情况;捆绑、吊挂链和钢丝绳及辅具。
定期检查工作不得少于每年一次,一般应包括: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缝、铆钉、螺栓等连接情况;主要零部件的磨损、裂纹、变形等情况;指标装置的可靠性和精度;动力系统和控制器等。
在起重机械进行维修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内容:
更换材料与原零部件的性能和材料相同;
结构件需焊修时,所用的材料、焊条等应符合原结构件的要求,焊接质量应符合要求;
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应进行保养、维修及人工润滑;
维修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将起重机移至不影响其它起重机的位置,对因条件限制,不能作到以上要求时,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或设置监护人员;
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切断主电源、加锁或悬挂标志牌。标志牌应放在有关人员能看清的位置。
4、应急救援措施
在起重机械施工作业过程中如发生机械损坏和伤人等安全事故,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
如发生机械损坏事故,机械操作手应立即停止作业,使机械保持相对安全状态。现场指挥员应立即撤离施工危险区域的人员。等人员撤离后未明确机械事故原因时机械操作手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才可以对机械进行临时的安全检查和安全处理。如机械操作手已明确机械事故原因时能及时处理的应及时处理,如无法解决需撤离现场的,在撤离现场过程中应保证机械的相对安全状态,指挥员应在撤离过程中提前疏散施工人员,避免造成另外的人身伤害。在机械无法撤离的现场的情况下,应立即设置警戒区域和设置安全警示牌,并派专人进行安全警戒,阻止闲杂人员进行现场,同时通知机械维修人员进入现场进行维修。
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立即停止现场作业封闭警戒现场,进行人员的疏散。现场指挥员应通知相关的应急救援小组,立即进行紧急救援。如人员伤事严重应立即送往附进的医院进行抢救。
第3篇 学校环境卫生部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物业环境卫生部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1.公共楼宇部酸类物品由库房管理员负责保管及发放。
2.各楼宇保洁员不得超量领取酸类物品,不得囤积酸类物品。
3.保洁作业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注意安全。
4.操作完成后,将剩余的酸类产品妥善保管,不得随手放在卫生间内。
5.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6.需高空作业使用梯子应三人配合使用,两人扶梯,一人登梯,按章操作。
7.保洁使用梯子因个人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4篇 总经理秘书: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负责对国家安全政策和法规的研究工作,并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并定期、不定期的向总经理提供信息;
1.1.2 负责总经理办公会的组织、会议准备、会议记录及记录整理归档等工作;
1.1.3 协助总经理拟写公司级规章制度、安全文件等资料,并确保时间和质量;
1.1.4 负责总经理签发的有关文稿的修订、编写、校核和印发工作;
1.1.5 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2 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2.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协助总经理处理安全生产、环境管理的相关工作;
1.2.2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生产安全、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1.2.3 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安全、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1.2.4 定期召开安全、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机动、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1.2.5 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大检查,督促设备大修的安全管理,及时安排对查出隐患的整改工作;
1.2.6 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先进经验,奖励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工作中的先进部门和个人;
1.2.7 组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定期安排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审证工作,做到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第5篇 特种设备安全小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熟悉并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条例》、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行政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1.1.2 监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1.3 全面了解、掌握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状况,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安全使用;建立特种设备台账,主动申请检验检测机构对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主动接受质监部门的安全监察;
1.1.4 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的注册登记、建卡、建档工作,并将注册标志粘贴(悬挂)在显著位置;
1.1.5 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重点特种设备和易发生事故设备重点监控,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必要时还应报告当地监管部门和政府;
1.1.6 负责本单位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花名册,安排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两年复审一次,确保证件不过期、失效;
1.1.7 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1.1.8 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常性开展演练;
1.1.9 参与组织特种设备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事故的情况;
第6篇 安全管理、文明、环境保护体系与措施
1、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以公司、项目部和施工作业层三级安全保证体系。 本工程由项目经理担任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长,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担任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副组长。项目作业层各班组长、施工员为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兼职安全员),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管理体系。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对项目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精心安排施工,实现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1.2、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1.2.1、主管施工生产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项目施工安全的主要责任人。
1.2.2、合理安排施工生产,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1.3、项目安全员安全职责
1.3.1、项目安全员是项目施工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1.3.2、负责本项目所管辖工程的安全检查、监督和管理,对项目经理负责。
1.3.3、负责检查、监督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保证措施的实施,严格贯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3.4、深入工地勤巡、勤检,及时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并及时采取排除隐患的有力措施,对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要坚决制止或即令停工。
1.3.5、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按规定上报,保护好现场,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工作,督促将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及时上报上级。
2、安全保证措施
2.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2、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施工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技术负责人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责。各作业点应有安全监督岗。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具体的安全责任制,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
2.3、组织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对管理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按其各自的安全职责范围进行教育,并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认真落实。
2.4、编制和呈报安全计划、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并认真贯彻落实。
2.5、确保必需的安全设施投入、购置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设备及配套设施,完全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2.6、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
2.7、工程施工中如发生死亡事故,或其他恶性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向主管上级、驻地监理报告,严肃事故处理、提出预防事故重复发生和防止事故危害复延的有效措施。
2.8、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资料或有作业指导书(或操作细则)。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并履行签字手续,保存资料。项目经理部质安员负责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作业。
2.9、特种作业人员包括机械工、电工等必须进行专业培训,按规定到有关主管部门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土方施工机械操作人员、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年检合格行车证和驾驶证。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方能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
2.10、施工现场应实施机械安全管理制度,计划使用的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必须经验收,确认机械状况良好、能安全运行,才准投入使用。所有机械操作人员都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机械操作人员要进行登记存档,按期复验。机械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其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以及安全运作。
2.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应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的要求进行设计、验收和检查。临时用电还要有安全技术交底及验收表,要有变更记录,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
2.12、临时用电应落实三项技术措施:第一,防止误触带电体的措施;第二,防止漏电措施;第三,实行安全电压措施。所有接地和重复接地电阻值,经检验应符合规范要求。每月复测一次,切实做好记录。
2.13、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地点必须悬挂按照gb22893-82 《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还应设红灯示警。
2.14、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岗位生产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思想、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应有针对性,应结合工地特点和生产的实际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应有计划,适时地有效地进行,经过培训考核,发给安全教育合格证。
2.15、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包括定期教育及新工人(含民工)、变换工种工人、特种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职工(含民工)新进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准上岗。
2.16、施工现场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考核、复验,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 号文执行,必须实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2.17、为了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事故漏洞,防患于未然,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实施周期性的、专业性的安全检查,以及每周的安全巡检。安全检查以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为主,应结合季节和工地特点,结合生产的实际情况,结合防治事故进行安排。每次检查要有重点、有标准,要评比记分。
2.18、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或主管施工生产的项目副经理主持、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参加。对查出的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验证、销项制度,要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2.19、安全检查应与完善和修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结合起来,应与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起来,并和经济挂钩,严明奖惩。
3、主要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
3.1、土方工程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3.1.1、每天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进行安全检查,在施工生产中,司机要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1.2、在挖方取土时,应注意不同土质土体的稳定性,防止土体滑落。
3.1.3、运输车辆要服从指挥,信号要齐全,不得超速,过岔口,遇障碍时减速鸣笛,运土车辆倒车时,应有人指挥,制动器齐全并功能良好。
3.1.4、严禁外来闲杂人员出现在作业区,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胸卡和安全帽,不赤膊,不赤脚。
3.1.5、施工现场的危险地段,应设置警示牌,并设置防护栏,安全隐患未消除,不得撤弃。
3.2土方机械安全保证措施、
3.2.1、本工程施工机械较多,需加强管理,临时工程要考虑施工机械停放和修理,加强机械检修维护。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3.2.2、严禁上班前和作业时间饮酒。
3.2.3、各种机械视其工作性质、机械性能的不同搭设防尘、防雨、防砸或防噪声工作棚,并分别悬挂使用规则牌。
3.3、制定确保畅安措施
在项目部设立专门的畅安小组,项目经理兼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协调畅安工作,任命专职副组长,配备组员若干人执勤,指挥挖土机械、运输车辆行车路线,保证通车秩序。主动与交通部门联系,争取执法部门对日常工作支持,在遇到纠纷时获得交通部门的援助。
4、其他安全保证措施
4.1、施工现场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外来人员不准随意进入。
4.2、加强对民工队伍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制定治安消防协议。
4.3、现场必须配备齐全消防器材、配备专业消防人员。
4.4、易燃、易爆、剧毒物及其它污染废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文明、环境保护体系与措施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管理小组,加强材料、半成品、机械设备的堆放,管线布置和场内运输等工作的协调与控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现场场容实行分片包干,划分管理区域,规定职责范围,队长班组长分别为所管辖片区和操作点的负责人,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制定奖罚制度,切实落实执行文明施工细则及奖罚制度。
5.1、施工管理目标
创建文明环境良好的工地。
5.2、环境保证措施内容
5.2.1场容场貌
(1)施工现场环境管理目标为合理、有序,便于操作,做到“两通三无五必须”,现场要求布置合理,物料堆放有序,场容场貌亮丽。在施工现场,工地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明显的施工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结构、开竣工日期、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和施工队总代表人的姓名、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
(2)施工现场布置合理、整洁,按规章设置分隔设施,为保证施工现场内道路平坦、通畅,工地的主干便道及各种通道均作一次性地面硬化,经常清理建筑垃圾,每周安排一至二次清扫和整理现场,现场有切实可行临时排水措施,建筑垃圾的弃渣不可随意倒入河道和污染水源,必须指定地点堆放或填入低洼处并用好土覆盖,以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
(3)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排水工程,避免因施工造成水土流失。
(4)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在工地佩带胸卡上岗,持证上岗及佩带卡率达100%,戴好安全帽。
(5)工程竣工后,拆除工硼、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和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场清。
(6)定期开展“5s”活动,即整洁、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创造良好的施工现场环境。
5.2. 2、卫生防疫
(1)工地环境卫生应纳入施工计划,达到干净、整齐、简洁、美观的目标,张贴醒目的环境卫生宣传标语和区包干图,并落实卫生专职人员和保洁人员制订卫生责任制。严格制定本工程的卫生值日制度,遵守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人人遵守“七不”文明规范。
(2)每周开展一次检查活动,增加职工卫生意识,养成个人卫生习惯、注意饮食、饮水卫生,防止病从口入,工地保证开水供应,严禁用生水,茶水桶内清洁无垢。
(3)办公室、食堂、浴室、宿舍、厕所布置合理,通风明亮,达到无积灰、无蛛网、无痰迹、无纸屑、实行卫生值日制。
(4)宿舍内工具、工作服、鞋等应定点集中堆放,保持整洁。床上生活用具堆放整齐,床下不随意堆放杂物。
(5)食堂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堂管理制度落实责任明确,工作台和地上无油腻,食堂备有加盖的垃圾袋,定期消毒,采取防尘、灭蝇、除鼠措施,定期喷药,控制四害孳生。
5.3、防火管理
5.3.1、项目部成立防火、防盗治保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每个班组指定一名兼职治保人员负责治安管理,工地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按规定设职防火干部和专职消防员,建立防火档案正确填写。
5.3.2、按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有专人负责定出教育训练计划和管理办法。
5.3.3、施工现场配备防火、消防设施,工地作业危险区设置防火知牌,重点单位必须建立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
5.3.4、仓库严禁吸烟,配备专用消防器材。
5.3.5、工地严禁使用电炉,禁止自砌土灶烧煮食物,未经同意不得使用电热器,灵敏可靠。
5.3.6、宿舍内禁止乱拉乱接电线,不准躺在床上吸烟。
5.3.7、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操作。
5.3.8、施工现场应有专供消防用太平桶、灭火机等器材,并保证这些部位道路畅通。
5.4、综合治理
5.4.1、加强工地综合治理工作,实施目标管理,落实有关制度,责任到人。
5.4.2、对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建立档案卡片,项目部与施工作业组签订综合治理协议书,并作为签订生产合同的附件,严格执行。
5.4.3、所用民工必须证件齐全,严格登记,签定正式劳务合同,严禁使用无证盲流人员。
5.4.4、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制、规章纪律、安全和“四防”教育,加强内部治安管理,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进行安全、防火工作交底,落实防范措施,减少事故发生。
5.4.5、在工地现场严禁赌博偷盗材料和施工工具、设备等,不准用公物制作私人用具。
5.4.6、不准打架斗殴和聚众闹事,严禁流氓活动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5.4.7、联系施工区所属的派出所和工纠大队,共同搞好治安联防、消防工作。
5.4.8、定期主动召开与附近单位和农户的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工程建设有关意见,保证工程文明施工,使工程成为爱民工程、便民工程。要按时缴纳治安保证金,认真落实各项治安管理职能。
5.5、环境保护措施
5.5.1、编制环境保护措施计划
在施工过程中,我公司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编制一份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人审批通过。其内容包括:
(1)施工弃渣的利用和堆放
(2)施工场地开挖的边坡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3)防止饮用水污染措施
(4)施工活动中的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等治理措施。
(5)完工后的场地清理
5.5.2、保护好施工及周边环境。
(1)污水排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按合同或监理工程师指定择地排放。所有排入河流的生活及施工废水必须严格处理,达到环保要求后方可排放。
(2)施工废水必须经过沉淀处理,达到排放后才能排放,沉淀池应经常清理。
(3)施工弃土和垃圾严格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地点堆放或掩埋。
第7篇 安全管理文明环境保护体系与措施
1、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以公司、项目部和施工作业层三级安全保证体系。 本工程由项目经理担任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长,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担任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副组长。项目作业层各班组长、施工员为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兼职安全员),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管理体系。
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对项目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精心安排施工,实现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1.2、技术负责人安全职责
1.2.1、主管施工生产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项目施工安全的主要责任人。
1.2.2、合理安排施工生产,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1.3、项目安全员安全职责
1.3.1、项目安全员是项目施工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1.3.2、负责本项目所管辖工程的安全检查、监督和管理,对项目经理负责。
1.3.3、负责检查、监督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保证措施的实施,严格贯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3.4、深入工地勤巡、勤检,及时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并及时采取排除隐患的有力措施,对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要坚决制止或即令停工。
1.3.5、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按规定上报,保护好现场,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工作,督促将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及时上报上级。
2、安全保证措施
2.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2、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施工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技术负责人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责。各作业点应有安全监督岗。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具体的安全责任制,并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
2.3、组织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核,对管理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按其各自的安全职责范围进行教育,并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认真落实。
2.4、编制和呈报安全计划、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并认真贯彻落实。
2.5、确保必需的安全设施投入、购置必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设备及配套设施,完全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2.6、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
2.7、工程施工中如发生死亡事故,或其他恶性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向主管上级、驻地监理报告,严肃事故处理、提出预防事故重复发生和防止事故危害复延的有效措施。
2.8、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资料或有作业指导书(或操作细则)。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并履行签字手续,保存资料。项目经理部质安员负责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作业。
2.9、特种作业人员包括机械工、电工等必须进行专业培训,按规定到有关主管部门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土方施工机械操作人员、运输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年检合格行车证和驾驶证。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方能继续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施工。
2.10、施工现场应实施机械安全管理制度,计划使用的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必须经验收,确认机械状况良好、能安全运行,才准投入使用。所有机械操作人员都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机械操作人员要进行登记存档,按期复验。机械使用期间,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其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以及安全运作。
2.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应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的要求进行设计、验收和检查。临时用电还要有安全技术交底及验收表,要有变更记录,健全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
2.12、临时用电应落实三项技术措施:第一,防止误触带电体的措施;第二,防止漏电措施;第三,实行安全电压措施。所有接地和重复接地电阻值,经检验应符合规范要求。每月复测一次,切实做好记录。
2.13、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外,危险地点必须悬挂按照gb22893-82 《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还应设红灯示警。
2.14、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岗位生产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思想、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应有针对性,应结合工地特点和生产的实际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应有计划,适时地有效地进行,经过培训考核,发给安全教育合格证。
2.15、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包括定期教育及新工人(含民工)、变换工种工人、特种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职工(含民工)新进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准上岗。
2.16、施工现场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考核、复验,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 号文执行,必须实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2.17、为了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堵塞事故漏洞,防患于未然,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实施周期性的、专业性的安全检查,以及每周的安全巡检。安全检查以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为主,应结合季节和工地特点,结合生产的实际情况,结合防治事故进行安排。每次检查要有重点、有标准,要评比记分。
2.18、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或主管施工生产的项目副经理主持、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参加。对查出的隐患,要建立登记、整改、验证、销项制度,要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2.19、安全检查应与完善和修订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结合起来,应与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起来,并和经济挂钩,严明奖惩。
3、主要施工项目安全技术措施
3.1、土方工程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3.1.1、每天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进行安全检查,在施工生产中,司机要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1.2、在挖方取土时,应注意不同土质土体的稳定性,防止土体滑落。
3.1.3、运输车辆要服从指挥,信号要齐全,不得超速,过岔口,遇障碍时减速鸣笛,运土车辆倒车时,应有人指挥,制动器齐全并功能良好。
3.1.4、严禁外来闲杂人员出现在作业区,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胸卡和安全帽,不赤膊,不赤脚。
3.1.5、施工现场的危险地段,应设置警示牌,并设置防护栏,安全隐患未消除,不得撤弃。
3.2土方机械安全保证措施、
3.2.1、本工程施工机械较多,需加强管理,临时工程要考虑施工机械停放和修理,加强机械检修维护。加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3.2.2、严禁上班前和作业时间饮酒。
3.2.3、各种机械视其工作性质、机械性能的不同搭设防尘、防雨、防砸或防噪声工作棚,并分别悬挂使用规则牌。
3.3、制定确保畅安措施
在项目部设立专门的畅安小组,项目经理兼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协调畅安工作,任命专职副组长,配备组员若干人执勤,指挥挖土机械、运输车辆行车路线,保证通车秩序。主动与交通部门联系,争取执法部门对日常工作支持,在遇到纠纷时获得交通部门的援助。
4、其他安全保证措施
4.1、施工现场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外来人员不准随意进入。
4.2、加强对民工队伍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制定治安消防协议。
4.3、现场必须配备齐全消防器材、配备专业消防人员。
4.4、易燃、易爆、剧毒物及其它污染废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文明、环境保护体系与措施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管理小组,加强材料、半成品、机械设备的堆放,管线布置和场内运输等工作的协调与控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现场场容实行分片包干,划分管理区域,规定职责范围,队长班组长分别为所管辖片区和操作点的负责人,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制定奖罚制度,切实落实执行文明施工细则及奖罚制度。
5.1、施工管理目标
创建文明环境良好的工地。
5.2、环境保证措施内容
5.2.1场容场貌
(1)施工现场环境管理目标为合理、有序,便于操作,做到“两通三无五必须”,现场要求布置合理,物料堆放有序,场容场貌亮丽。在施工现场,工地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明显的施工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结构、开竣工日期、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和施工队总代表人的姓名、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
(2)施工现场布置合理、整洁,按规章设置分隔设施,为保证施工现场内道路平坦、通畅,工地的主干便道及各种通道均作一次性地面硬化,经常清理建筑垃圾,每周安排一至二次清扫和整理现场,现场有切实可行临时排水措施,建筑垃圾的弃渣不可随意倒入河道和污染水源,必须指定地点堆放或填入低洼处并用好土覆盖,以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
(3)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排水工程,避免因施工造成水土流失。
(4)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在工地佩带胸卡上岗,持证上岗及佩带卡率达100%,戴好安全帽。
(5)工程竣工后,拆除工硼、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和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场清。
(6)定期开展“5s”活动,即整洁、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创造良好的施工现场环境。
5.2. 2、卫生防疫
(1)工地环境卫生应纳入施工计划,达到干净、整齐、简洁、美观的目标,张贴醒目的环境卫生宣传标语和区包干图,并落实卫生专职人员和保洁人员制订卫生责任制。严格制定本工程的卫生值日制度,遵守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人人遵守“七不”文明规范。
(2)每周开展一次检查活动,增加职工卫生意识,养成个人卫生习惯、注意饮食、饮水卫生,防止病从口入,工地保证开水供应,严禁用生水,茶水桶内清洁无垢。
(3)办公室、食堂、浴室、宿舍、厕所布置合理,通风明亮,达到无积灰、无蛛网、无痰迹、无纸屑、实行卫生值日制。
(4)宿舍内工具、工作服、鞋等应定点集中堆放,保持整洁。床上生活用具堆放整齐,床下不随意堆放杂物。
(5)食堂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堂管理制度落实责任明确,工作台和地上无油腻,食堂备有加盖的垃圾袋,定期消毒,采取防尘、灭蝇、除鼠措施,定期喷药,控制四害孳生。
5.3、防火管理
5.3.1、项目部成立防火、防盗治保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每个班组指定一名兼职治保人员负责治安管理,工地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按规定设职防火干部和专职消防员,建立防火档案正确填写。
5.3.2、按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有专人负责定出教育训练计划和管理办法。
5.3.3、施工现场配备防火、消防设施,工地作业危险区设置防火知牌,重点单位必须建立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
5.3.4、仓库严禁吸烟,配备专用消防器材。
5.3.5、工地严禁使用电炉,禁止自砌土灶烧煮食物,未经同意不得使用电热器,灵敏可靠。
5.3.6、宿舍内禁止乱拉乱接电线,不准躺在床上吸烟。
5.3.7、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操作。
5.3.8、施工现场应有专供消防用太平桶、灭火机等器材,并保证这些部位道路畅通。
5.4、综合治理
5.4.1、加强工地综合治理工作,实施目标管理,落实有关制度,责任到人。
5.4.2、对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建立档案卡片,项目部与施工作业组签订综合治理协议书,并作为签订生产合同的附件,严格执行。
5.4.3、所用民工必须证件齐全,严格登记,签定正式劳务合同,严禁使用无证盲流人员。
5.4.4、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制、规章纪律、安全和“四防”教育,加强内部治安管理,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进行安全、防火工作交底,落实防范措施,减少事故发生。
5.4.5、在工地现场严禁赌博偷盗材料和施工工具、设备等,不准用公物制作私人用具。
5.4.6、不准打架斗殴和聚众闹事,严禁流氓活动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5.4.7、联系施工区所属的派出所和工纠大队,共同搞好治安联防、消防工作。
5.4.8、定期主动召开与附近单位和农户的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工程建设有关意见,保证工程文明施工,使工程成为爱民工程、便民工程。要按时缴纳治安保证金,认真落实各项治安管理职能。
5.5、环境保护措施
5.5.1、编制环境保护措施计划
在施工过程中,我公司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在工程开工前编制一份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人审批通过。其内容包括:
(1)施工弃渣的利用和堆放
(2)施工场地开挖的边坡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3)防止饮用水污染措施
(4)施工活动中的噪声、粉尘、废气、废水和废油等治理措施。
(5)完工后的场地清理
5.5.2、保护好施工及周边环境。
(1)污水排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按合同或监理工程师指定择地排放。所有排入河流的生活及施工废水必须严格处理,达到环保要求后方可排放。
(2)施工废水必须经过沉淀处理,达到排放后才能排放,沉淀池应经常清理。
(3)施工弃土和垃圾严格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地点堆放或掩埋。
第8篇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要求。促进行政一把手履行职责。加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减少或避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细则。
一、公司所属单位、项目部(跨年度项目部)、驻外机构、机关各部门依据责任状均实行年度考核。将考核自评表、年度工作总结及一把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于次年元月5日前报公司工程部。
二、项目部实行竣工考核,并按竣工考核结果兑现,竣工验收后将考核自评表,工作总结,履行职责报告等相关资料一并报工程部。
三、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考评小组在单位总结自评的基础上,结合日常检查情况于12月至次年元月,按考核表,逐条对照进行考评。
四、项目竣工考评,工程部自收到项目部自评表、工作总结、履行职责报告等相关资料后,考评小组30日内对其进行考评。
五、具体考核办法:采取硬性指标,量化考核的办法,具体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见附件。
档次分:
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
合格75分------89分(含75分)
不合格 75分以下
具体考核步骤:
一是听汇报
二是看台帐
三是查生产施工现场
四是分项评分,确定档次
五是总结,交换意见
六、公司召开会议公布考评结果,按责任状兑现奖惩。
七、本细则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单位(项目部):自评日期:年月日
序号
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一
工作业绩,实现目标
20
1
发生一人以上死亡事故,扣20分
2
发生一起任何类别的重大事故,扣15--20分
3
发生一起重大环境投诉或重大环境事件扣15--20分
4
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或职业病扣12--18分
5
发生一起火灾或设备或交通责任事故扣10--15分
6
轻伤率超过控制指标扣10--15分;未超过指标,扣2--10分
7
未按jgj59-99标准进行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扣8--10分
8
因不文明施工引起投诉每次扣2--5分
9
省级及以上通报批评每次扣8--10分,地市级通报批评每次扣5--7分
10
未按公司及有关部门下发的隐患整改指令落实整改有一次扣5--8分,未及时整改有一次扣2--3分
11
“三合一”管理体系外审出现严重不合格项有一项扣8分
出现不合格项有一项扣3分;内审出现严重不合格项扣5分,
出现不合格项有一项扣2分
12
省级及以上通报表扬每次加5--8分,有业主投诉、报怨每次扣2--5分
13
获国家级文明工地加8--10分,省部级加5--7分,地市级加2--5分,县级加1--2分
序号
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二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15
1
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扣10分,对照规定要求,缺一项扣2分。责任制,资金保障,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安全交底,事故报告,劳防用品管理,考核奖惩,专项方案,应急预案,环境保护,环境卫生,能源节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规定制度有一项未执行扣2分
2
无责任状或管理目标不明确扣10分,未签订到位缺一份扣3分,未考核兑现扣5分
3
无教育培训计划扣10分,未按计划实施或无记录扣5分,员工未进行安全教育考试有一人扣2分
4
未按规定召开安全会议少一次扣2分,会议无记录或不规范有一次扣2分
5
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上级会议(培训)缺一次扣2分,不支持安技干部开展工作有一次扣5分
6
无安全措施经费计划扣10分,无经费使用台帐扣5分,经费计划达不到要求扣2分,未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扣5分,无劳保用品发放记录扣2分
7
领导未按规定组织参加安全检查少一次扣3分,隐患未整改有一次扣2分
8
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等,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部位,未进行专项检查少一次扣5分
9
负责人、安技干部未按规定及时交纳安全风险金有一人扣5分,分包工程未按规定签订安全协议有一项扣5分,未按规定交纳安全风险金有一项扣3分,分包工程结算无安技部门签字有一次扣2分
序号
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10
发生事故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有一次扣10分,未及时处理结案有一次扣2分,未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扣2分
11
未制定应急预案扣10分,未组织演练扣5分,演练无记录扣2分
三
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
15
1
组织机构、网络图不健全扣10分,无专职管理人员扣10分,未及时上报扣2分
2
主要领导、专职安技人员未持证上岗有1人扣5分,兼职安全人员有1人未持证扣2分,特种作业人员有1人未持证扣2分
3
对分包队伍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无要求或规定扣5分,缺乏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证实材料扣2分
4
分包单位不符合相应的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扣5分,分包单位无专职安全员或无证扣2分,特种作业人员有一人无证扣2分
5
安全设施的供应单位无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扣5分所持生产许可证与经营行为不符扣2分
6
特种作业人员未进行体检有一人扣2分,其他人员有一人扣1分
四
技术管理
20
1
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扣10分
2
无危险源、环境因素清单扣5分
3
无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扣8分
4
识别、评价工作不细,明显漏掉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扣 4分
5
未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进行策划建档扣3分
序号
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6
对紧急状态下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未制定应急预案扣3分
7
施工组织设计未根据危险源、环境因素编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或无针对性扣3分
8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修改方案)未经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等有关部门审核审批扣2分
9
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未按要求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无针对性扣2分,专项方案未经有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扣2分
10
方案未按规定进行计算和图示扣2分
11
技术负责人未组织方案的实施进行交底验收和检查扣2分
12
未安排专业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进行现场安全监控扣5分
13
未有效落实各项安全技术交底扣5分
14
交底无记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2分
15
项目部提供不出与项目有关的环境、职业健康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扣5分
16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操作规程配备有缺陷扣2分
17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或工艺扣5分
18
安全报表及材料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有一次扣3分
五
设备与设施管理
15
1
未制定设备安装、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管理制度扣10分
2
购置的设备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扣5分
序号
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3
设备、设施未按规定安装、验收、检测、使用、保养、改造和报废扣2分
4
租用设备不合格的,有一次扣2分
5
无设备管理档案台帐扣5分
6
设备租赁合同无各自安全管理职责扣2分
7
起重设备装拆专项方案未经审批的扣5分,装拆由不具备相应的资质的单位或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承担扣8分
8
设备未按规定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即投入使用扣2分
9
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扣2分,有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场所设施无控制措施扣8分,未挂监控牌和安全警示标志扣2分
10
特种设备无专人管理扣2分,未按规定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有一台扣3分
11
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无检测记录扣2分,接地电阻无检测记录扣2分
六
现场环境、卫生文明管理
15
1
无环境、职业健康卫生、文明管理制度扣10分
2
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无隔离措施扣5分,办公区、生活区无垃圾容器扣2分,无绿化布置扣2分
3
主要出入口明显处无五牌一图扣4分,不符合要求扣2分
4
主要道路未硬化处理扣2分
5
土方作业无防止扬尘措施扣2分
6
建筑垃圾凌空抛掷扣5分
序号
考核项目及扣分标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7
宿舍未设置开启式窗户扣2分,使用通铺扣2分,宿舍内乱接乱拉电线扣2分,使用电炉、电饭锅扣2分
8
炊事人员无健康证有1人扣2分,食堂出售变质食品扣5分
9
现场焚烧废弃物扣5分
10
排水沟不畅通,工地有积水扣2分,污水未经沉淀直接排放扣4分
11
食堂未设置隔油池扣5分
12
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未进行监测和记录扣2分
13
现场人员有1人未戴安全帽扣2分,临边洞口防护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无标识有一处2分,岗位作业无操作规程有一处扣2分
14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扣5分
15
无消防器材或位置不符合要求有一处扣2分
16
消防器材不符合要求有一处扣2分
合计
100
单位(项目部)负责人:
第9篇 施工企业环境与安全目标管理方案
编制:审核:批准:
某某某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编制批准:第 1 页,共 2 页
序号 | 重要 环境因素 | 管理目标 | 分解内容分解值(指标) | 管理方案 | 预计资金 (万元) | 完成日期 | 责任部门/ 检查部门 |
1 | 噪音排放 | 达标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关于施工现场噪音: 1)土方施工:白天<70db,夜间<55db 2)打桩施工:白天<70db,夜间禁止施工 3)结构施工:白天<70db,夜间<55db 4)装修施工:白天<70db,夜间<55db | 1)完善制度,加强对施工机械的使用、维修、维护、保养,强化对噪声源的管理; 2)不定期请环保部门对噪音进行监测,以督促项目部完善、落实降噪措施; 3)与相关方进行沟通,以改进噪音控制措施; 4)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检查,督促落实相关措施。 | 0.4 | 整个工程 施工期间 | 项目部及 工程项目 |
2 | 粉尘排放 | 现场无扬尘,无重大投诉 | 1)现场通过目测无扬尘,现场主要运输道路硬化率达100%; 2)每年因扬尘污染造成对周围环境影响而引起相关方重大投诉次数为0。 | 1)使用自拌混凝土的项目应将水泥库进行封闭; 2)对现场零星用水泥、沙等应及时封盖; 3)场主要运输道路采用砼浇筑路面; 4)对砼用量大的项目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 5)加强现场卫生管理及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 1.3 | 整个工程 施工期间 | 项目部及 工程项目 |
3 | 建筑垃圾排放 | 固废实行分类管理,提高回收利用率 | 固体废弃物按照可回收、建筑垃圾的处理符合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 1)项目部在开工2月后对废物进行分类管理; 2)根据需要设置固体废弃物的放置场地与设施; 3)在清运垃圾前与运输方签订运输协议,明确运输防污染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并监督其实施; 4)现场及时收集并处理垃圾; 5)严格执行《废弃物管理制度》。 | 0.8 | 整个工程 施工期间 | 项目部及 工程项目 |
4 | 废水排放 | 生产、生活污水排放达标。 | 符合当地环保部门要求 | 1)生活污水一部分排放到隔油池,经除油污处理后排放到污水池,一部分自然排放。 2)施工污水建沉淀池,将污水经排水沟引向沉淀池,沉淀池的设置地点符合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并设专人负责维护。聘请当地环保部门协助监督,鉴定处理。 3)现场厕所设化粪池。 | 1.1 | 整个工程 施工期间 | 项目部及 工程项目 |
说明:预计资金系针对每个工程项目。 |
编制:审核:批准: |
某某某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环境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第 2 页,共 2 页
序号 | 重要 环境因素 | 管理目标 | 分解内容分解值(指标) | 管理方案 | 预计资金 (万元) | 完成日期 | 责任部门/ 检查部门 |
5 | 资源消耗 | 合理经济使用水电能源 | 各类消耗同比降低4—5% | 1)控制现场用水跑冒滴漏,采用节水阀门和龙头; 2)搅拌用水循环利用; 3)现场无长明灯; 4)设置专用水、电表,按月统计; 5)办公室每天下班拉总闸; 6)控制空调使用时间。 | 0.3 | 整个工程 施工期间 | 项目部及 工程项目 |
6 | 火灾、爆炸 | 最大限度地防止现场发生火灾、爆炸 | 施工现场火灾、爆炸的隐患下降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范围内 | 1)严格贯彻执行《消防管理制度》,杜绝或减少火灾发生; 2)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消防教育及培训、增强消防意识; 3)对木工房、化学品仓库等一律按要求配备环保型灭火器,并对储存点进行标识; 4)定期检查、督促落实消防隐患整改情况 | 1.0 | 整个工程 施工期间 | 项目部及 工程项目 |
说明:预计资金系针对每个工程项目。 |
编制:审核:批准: |
某某某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编制:批准:第 1 页,共 5 页
序号 | 重大 风险因素 | 管理目标 | 管理方案 | 预计资金 (万元) | 完成时间 | 责任部门/ 检查部门 |
1 |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 每年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次数为0; 轻伤事故发生率每年控制在2‰以下。 | 1)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1)等相关规范的规定,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脚手架搭设与拆除方案。 2)脚手架搭拆施工方案主要包括:脚手架结构形式选择、基础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连墙件设置位置及连接方法,并绘制施工详图及大样图。对搭设高度超过规范规定的要进行设计计算,设计计算的内容包括纵向、横向水平杆等受弯构件的强度和连接扣件的抗滑承载力计算;立杆的稳定性计算;连墙件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的计算;立杆地基承载力计算等。 3)根据相关规范、规程的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安全防护方案或措施。主要包括:“四口”防护措施;“五临边”防护措施。 4)施工技术人员在正式作业前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应有书面文字材料,并履行签字手续,施工员、生产班组、安全员各留一份。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补充和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 5)搭设脚手架用钢管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各施工单位必须从进货的关口把住产品质量关,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产品必须是合格产品,加强脚手架构配件材质的检查,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同时在使用过程中,要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达不到使用要求构配件不得使用。 6)施工管理人员严格按相关安全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指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 7)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检查,使工人严格按本工种操作规程及方案和交底施工,不违章作业。 8)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劳动纪律管理,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嬉戏、打闹等,严格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 9)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定,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 10)做好职工入场安全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使职工掌握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 2.2 | 整个工程 施工期间 | 项目部及 工程项目 |
说明:预计资金系针对每个工程项目。 |
编制:审核:批准: |
某某某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第 2 页,共 5 页
序号 | 重大 风险因素 | 管理目标 | 管理方案 | 预计资金 (万元) | 完成时间 | 责任部门/ 检查部门 |
2 | 机械伤害 | 每年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次数为0; 轻伤事故发生率每年控制在2‰以下。 | 1)严格执行作业人员的管理规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上岗。 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用工具操作的部位,不得用手代替工具操作。 3)机械不得带病运转。机械传动、转动部位加装可靠防护装置,不得任意拆除。 4)检修机械,必须切断电源,挂禁止合闸警示牌;检修完毕,试运转前,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机械部位人员、设备内人员撤离安全的地方,方可试车。 5)禁止非操作、检修人员进行操作,维修工作。 6)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劳动纪律管理,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嬉戏、打闹等。 7)做好职工入场安全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使职工掌握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 1.1 | 整个工程 施工期间 | 项目部及 工程项目 |
3 | 起重伤害 | 每年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次数为0; 轻伤事故发生率每年控制在2‰以下。 | 1)根据《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 6067)、《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bj80012-8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的相关规定及工程实际情况,在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审核、审批手续,并经报监理单位批准后,按方案实施。 2)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每一位参与设备安拆及设备操作指挥的人员都要进行当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经由项目安监员监督,三方履行签字手续。 3)严格履行安装验收制度,未经验收合格的设备严禁使用。 4)施工管理人员严格按相关安全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指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 5)加强施工技术指导和检查,使工人严格按本工种操作规程及方案和交底施工,不违章作业。 6)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劳动纪律管理,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嬉戏、打闹等。 7)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定,未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 8)做好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针对性教育培训及其他职工的入场安全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使职工掌握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 0.7 | 整个工程 施工期间 | 项目部及 工程项目 |
说明:预计资金系针对每个工程项目。 |
编制:审核:批准: |
编制:审核:批准: |
某某某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第 3 页,共 5 页
序号 | 重大 风险因素 | 管理目标 | 管理方案 | 预计资金 (万元) | 完成时间 | 责任部门/ 检查部门 |
4 | 坍塌 | 每年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次数为0; 轻伤事故发生率每年控制在2‰以下。 | 1)根据《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及工程实际情况,在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严格审核、审批手续。并经报监理单位批准后,按方案实施。 2)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每一位参与施工的作业人员都要进行当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经由项目安监员监督,三方履行签字手续。 3)施工管理人员严格按相关安全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指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 4)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检查,使工人严格按本工种操作规程及方案和交底施工,不违章作业。 5)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劳动纪律管理,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嬉戏、打闹等。 6)做好职工的入场安全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使职工掌握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 0.3 | 整个工程 施工期间 | 项目部及 工程项目 |
5 | 触电 | 每年发生的触电死亡、伤害事故次数为0 | 1)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相关要求及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经审定批准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要包括:用电负荷的统计计算、电气设施元件的选择、安装要求、临电系统图、平面布置图、用电安全技术措施、用电安全防火。 3)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电工及每一位用电人员都要进行当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经由项目安监员监督,三方履行签字手续。 4)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规定。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5)严格临时用电的检查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用电工程严禁使用。 6)做好临时用电档案的管理工作;对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要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7)做好电工日常的针对性教育培训及其他职工的入场安全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使职工掌握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 0.3 | 整个工程 施工期间 | 项目部及 工程项目 |
说明:预计资金系针对每个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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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审核:批准: |
某某某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第 4 页,共 5 页
序号 | 重大 风险因素 | 管理目标 | 管理方案 | 预计资金 (万元) | 完成时间 | 责任部门/ 检查部门 |
6 | 火灾 爆炸 | 火灾、爆炸事故为0 | 1)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 2)对易燃易爆品集中专人管理 3)对有毒有害物品集中专人管理 4)进行消防应急演练 5)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对火灾、爆炸隐患点及时排查 6)落实安全责任,定期检查、监督,禁止违章作业。 | 0.6 | 整个工程 施工期间 | 项目部及 工程项目 |
7 | 职业病 | 每年职业病发生死亡率为0; 无重大职业病伤害事件; 无员工职业病投诉事件。 | 1)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 2)每年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职业病危害源测试。 3)每年进行一次员工身体检查。 4)配备并监督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每年定期对公司生活及施工区域进行急性传染病源测试。 6)落实安全责任,定期检查、监督,禁止违章作业。 | 3.1 | 整个工程 施工期间 | 项目部及 工程项目 |
8 | 中暑 | 无职工中暑事件 | 1)制订夏季施工措施,主要包括:利用两报一栏进行预防中暑宣传;置备担架、常备药品等;根据气温变化,适时调整作息时间;生活区设置开(热)水供应间、淋浴间和洗漱台等;保证开水、热水供应;施工区和工作面放置茶水桶,派专人定时供应开水等。 2)宣传个人防护要求,如避开烈日暴晒;高温时段减少户外活动;少饮酒多饮水;随身常备人丹、风油精、十滴水、清凉油等。 3)制订并宣传急救处理措施。 4)落实安全责任,定期检查、监督,禁止违章作业。 | 2.5 | 整个工程 施工期间 | 项目部及 工程项目 |
9 | 溺水 | 每年发生的溺水事件次数为0 | 1)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 2)制订并严格实施汛期及临水施工作业的控制措施。 3)设置深水区域的警示标识。 4)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严禁职工私自下水。 5)落实安全责任,定期检查、监督,禁止违章作业。 | 1.1 | 整个工程 施工期间 | 项目部及 工程项目 |
说明:预计资金系针对每个工程项目。 |
编制:审核:批准: |
编制:审核:批准: |
某某某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
第 5 页,共 5 页
序号 | 重大 风险因素 | 管理目标 | 管理方案 | 预计资金 (万元) | 完成时间 | 责任部门/ 检查部门 |
10 | 车辆伤害 | 车辆伤害事故为0 | 1)施工作业现场道路上应在显眼、清晰的位置按规定设置限速交通标志。 2)严禁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和驾驶无牌照机动车辆。 3)机动车行驶至有人看守路口、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告标志处或转弯、调头时,货运汽车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时,时速不得超过15 km/h。 4)积水路段、无人看守路口,恶劣天气能见度在30 m以内时,机动车时速不得超过10 km/h。 5)机动车在进出施工现场采访、停车场、加油站、危险地段、倒车时,时速不得超过5 km/h。 6)遇有特殊情况,如大雨、大雾、雷电、山路、窄路、险路等,安全员应交待各种行车安全注意事项,出车前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方面的检查,并作详细记录。 7)雨中行车时,禁止滑行并尽量避免猛打方向盘和紧急制动,应使用刮水器。大雨或久雨后,应注意道路变化,尽量在路中行驶,会车减速或暂停时不要太靠路边土路。雨雾较大、视线不清时,应选择安全地点暂停,开小灯和尾灯,放置警告牌。 8)下坡行驶时,驾驶员要思想集中,判断准确,认真操作并随时做好停车准备,时刻注意制动器是否有效。根据坡度情况选择适当档位,万一脚制动器失效,应马上越级换入低速档,利用发动机制动作用和手动制动器控制车速。 9)行驶中不准驾驶员一边开车一边打手机或一边查看手机信息。必要时,应选择安全地点靠右暂停,电话联系结束后,再集中精力驾驶。 10)施工现场使用的各种车辆,应按国家规定进行年检。 11)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2)落实安全责任,定期检查、监督,禁止违章作业。 | 0.7 | 整个工程 施工期间 | 项目部及 工程项目 |
说明:预计资金系针对每个工程项目。 |
第10篇 物业公司各级人员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a、总经理
对公司董事会负责,执行公司董事会决议;
主持公司全面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确定公司物业发展和经营开发的方向,确保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适宜要求;
批准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
在公司领导层中任命管理者代表,规定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与控制提供必要的资源;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评审;
b、副总经理
全面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按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决定,在所分管的范围内负责组织领导工作,并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贯彻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协调各部门工作,对体系日常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代表总经理全权处理, 协助总经理做好管理评审,保证体系的持续有效;
组织对相关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重大投诉的核查,指令有关部门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监督和验证实施情况;
经授权,行使部分总经理职责。
c、财务总监
全面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按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决定,在所分管的范围内负责组织领导工作,并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贯彻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组织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强化成本管理,进行经济活动分析,精打细算,提高经济效益;
负责本单位财务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组织对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要求公司各部门人员遵守国家财经法规,严格遵照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及费用报销制度;
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等。
d、qhse管理者代表
质量管理者代表职责及权限见质量管理者代表授权书;
环境管理者代表职责及权限见环境管理者代表任命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职责及权限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任命书。
e、财务部
对分管领导负责并汇报工作;
负责协助各部门及公司领导进行环境整改项目/风险控制措施的投资预算,平衡投资效益等的结算;
负责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的评估、核算;
负责汇总公司年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经费收支情况并作动态分析;
负责本部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及目标、指标的实施与达成。
f、机电管理部
对分管领导负责并汇报工作;
全面负责联合广场所管机电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修保养的环境/安全管理控制,保证设施、设备正常安全运转;
负责公司计算机网络的建立、维护和升级;
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统计公司的用水、用电量、噪音的环境影响的控制;
负责对采购测量器材的环境影响评估,并对测量器材校正的环境进行管理;
负责其相关分包方进行评估并对其施加影响;
负责本部门环境因素/危险源/风险及其影响的控制;
负责本部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及目标、指标的实施与达成。
g、行政办公室
全面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按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决定,在所分管的范围内负责组织工作,并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全面负责日常行政工作,协调公司运作中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负责公司各类行政文件的起草、审核、传递、归档及会务布置工作;
负责公司企业文化建设;
全面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储备、管理工作;
负责公司内外投诉的收集与组织答复;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采购工作及采购过程权限范围内的相应控制,对相关方施加有益的环境影响,对分包方的职业健康安全进行管理;
负责与本部门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索取与选择,与劳动与社会保障机构的外部信息交流;
负责公司资源(纸张)使用量统计和控制;
负责危险化学品(油类)贮存过程的环境/安全控制;
负责管理公司员工食堂、宿舍、车辆等后勤管理工作;
负责本部门环境因素/危险源/风险及其影响的控制;
负责本部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及目标、指标的实施与达成。
h、品质保证部
对分管领导负责并汇报工作;
负责组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的拟制发放和日常管理;
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的状况及发展方向,制订公司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新员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培训的组织实施及建立相关电子履历档;
负责组织环境因素/危险源/风险识别与评价;
负责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的制定 ;
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制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负责协助管理者代表建立实施保持管理体系;
负责组织对相关方的评估,并监督与检查各部门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的效果;
负责与环保机构以及认证机构等的外部信息交流;
负责内审的相关工作;
负责协助管理代表进行管理评审;
负责联系法定监测部门对公司环保/事故进行监测、鉴定,出具守法证明;
负责本部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及目标、指标的实施与达成。
i、市场拓展部
向分管领导负责并汇报工作;
全面负责公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市场拓展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
收集市场信
息、行业信息,并对有效信息进行考察、分析、研究,提请公司参考和利用;
对公司所批准之拓展项目负责组织、策划、制定可行性方案和物业管理方案,进行相关事宜的跟进及协调;
参与公司立项的招投标相关工作,并对已确定接管项目的相关事宜进行跟进及协调,牵头组织物业的接管验收等系列工作;
负责收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信息;
负责本部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及目标、指标的实施与达成。
j、各管理处
对分管领导负责并汇报工作;
负责管理处所辖物业区域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消防、安全、费用收取、社区文化、治安保卫、车辆管理等综合事物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公司及业主对房屋装修申请所涉及到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影响审批、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所辖区域物业的本体部分管理及维护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控制;
设置各类综合代办项目,积极开拓与发展公司的多种经营业务;
及时了解与尽量满足业主的一切合理需求,并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及与之间进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信息交流及施加有益的环境影响, 负责与消防机关就消防安全事宜的信息交流;
对下辖部门进行统一管理维护体系的持续有效性,负责内部各科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执行;
负责消防安全等应急措施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控制,负责消防演习的组织及公司安全检查;
负责本部门环境因素/危险源/风险及其影响的控制;
负责本部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及目标、指标的实施与达成;
k、工会及职业健康安全员工代表
知晓、理解并执行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
熟练掌握本职技术或安全操作规程,遵章操作,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
对自身的健康安全负责,做好自检并保护好他人并不伤害他人;
参与风险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和评审;
参与商讨影响工作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的任何变化;
第11篇 财务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经常对本部门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1.1.2 在制订公司财务年度预算时,优先做好安全生产方面资金计划安排;
1.1.3 执行财政部关于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安全保证基金的缴纳和返回基金的使用;
1.1.4 对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安全隐患整改项目,要确保足够的安全资金投入;
1.1.5 根据国家规定监督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资金的合理使用;
1.1.6 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纳入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1.1.7 负责办理有关安技方面费用和安全生产奖罚资金的收付工作;
第12篇 财务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经常对本部门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1.1.2 在制订公司财务年度预算时,优先做好安全生产方面资金计划安排;
1.1.3 执行财政部关于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安全保证基金的缴纳和返回基金的使用;
1.1.4 对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安全隐患整改项目,要确保足够的安全资金投入;
1.1.5 根据国家规定监督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资金的合理使用;
1.1.6 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纳入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1.1.7 负责办理有关安技方面费用和安全生产奖罚资金的收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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