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物资采购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经常对本部门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1.1.2 对物资采购部所管辖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负全面责任;
1.1.3 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令,落实企业制定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规章和制度;
1.1.4 按照规范组织采购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特种劳保用品在采购时必须获取国家认定的“三证”;
1.1.5 正确执行公司制定的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严格按照公司安全部门要求,及时采购和发放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性能标准的劳保用品,保证按时足量供应;
1.1.6 凡采购的各种部件和物资必须符合安全技术环保要求和有关标准,在搬运过程中要有切实可行的安全环保措施,防止发生安全和污染事故;
1.1.7 加强对客户、承运人进入危险品仓库、场地前的安全教育,督促其遵守企业的有关安全规定,并确保其人身安全;
1.1.8 负责对企业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供应工作;
1.1.9 凡采购国外产品、设备、材料、配套等必须考察其安全性能,安全环保指标,必须确保采购项目的安全资料、安全环保设施装置附件齐全、有效,否则不准采购;
1.1.10 凡采购化学品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外来人员来公司考察、参观等,要及时对来访人员进行外来人员安全教育,以确保其在我公司内活动期间的安全,并要求其遵守公司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第2篇 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保证措施
1编制依据
依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标准,建立投标项目经理部的职工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其目的是规范和完善企业的职工健康安全行为,预防和控制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强化职业卫生管理,保护员工的健康。保证企业经过不断的监视、测量和定期的审核、评审,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
2管理机构
2.1投标人项目经理部每月由安全部门组织两次职业健康工作的自我检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期限进行详细的记录。
2.2成立由投标人项目经理部安全负责人为首和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参加的'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委员会'负责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工作的领导与协调。
2.3由投标人项目经理部组织成立现场急救队,在对外施队施工人员进行进场教育的同时,要进行职业健康及现场急救知识培训教育。
3项目生活卫生管理职责
3.1实施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3.2负责辨识、评价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并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指标及相应管理方案;
3.3负责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完成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
3.4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因素目标、指标的监视与测量,法律、法规符合性及管理方案、控制程序实施状态的监视与测量。对搜集的信息、数据,及时向企业主控部门反馈。
3.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与员工、相关方的协商与沟通;
3.6负责识别本单位可能出现的事故事件或紧急情况,制定预案并进行响应;
对内审、管理评审及体系运行检查发现的不符合做出纠正,执行企业部室制定的纠正或预防措施。
3.7负责对分包单位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培训。
3.8宣传职业卫生知识,督促作业人员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9指导作业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治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3.10建立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控制措施。
4职业健康控制项目和制度
4.1杜绝土方坍塌事故
4.1.1技术部门要根据勘探报告、土质情况、施工场地情况及季节性施工特点,按照规范要求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经上级主管审批后方可实施。
4.1.2开挖深度超过1.5m的沟、坑、槽,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
4.1.3土方开挖深度超过2.0m,必须在边沿处设立两道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设红色标志灯。
4.1.4开挖的沟、坑、槽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4.1.5物资供应部门要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提前准备好充足的设备和物资。
4.1.6加强施工过程安全检查、复查和记录。
4.2杜绝火灾、爆炸事故。
4.2.1使用防水卷材或其他热熔卷材作业时,必须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4.2.2室内防水作业必须通风良好。
4.2.3易燃易爆材料必须远离明火作业点,保持安全距离,并按规定存放。
4.3杜绝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和机械伤害事故。
4.3.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必须合格。
4.3.2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横、纵肋、穿墙螺栓等),必须针对浇筑方法计算,选用符合安全技术性能的材料。
4.3.3施工中对特殊工艺、大面积模板的拆除,必须编制模板拆除施工安全方案。
4.3.4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安装、并经常检查漏电安全保护系统和装置。
4.3.5电锯、电刨及其它机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装置。
4.3.6电锯必须安装定向电源开关。
4.3.7模板拆除必须首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拆除施工安全方案。模板拆除前应先向安全技术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施工。模板拆除中必须设置警界线,有专人监护。未拆除的悬空模板,必须加可靠支撑。
4.4避免起重伤害和机械事故。
4.4.1施工现场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设置起重机械,群塔作业要编制《群塔作业安全方案》,起重机进场后要严格按规程进行安装,履行安装验收手续。
4.4.2起重机所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有效。
4.4.3起重机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掌握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机械性能和安全性能;掌握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具备判断和排除各种机械故障的能力;作业前必须检查所有安全装置、机械传动装置的安全状态。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十不吊'的要求。
4.4.4信号工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机械性能和安全性能;熟练掌握信号手势、旗语、哨音和无线通讯指挥设备;正确使用吊、索具,作业前认真检查
吊、索具的安全状况;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十不吊'的要求进行指挥操作。
4.4.5挂钩工熟悉各种信号手势、旗语、哨音;熟练掌握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正确使用吊、索具,经常检查吊、索具的安全状况;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信号指挥。
4.5杜绝高空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
4.5.1强化材料供应管理,严把材料进货关。钢管、卡扣必须采购合格分供方产品,进场后由材料员、安全员共同验收,确认产品合格后发放使用。
4.5.2脚手架支搭、拆除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规范、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施工。
4.5.3脚手架支搭完毕后,必须由技术部门组织安全员、工长、架子班组及使用人员共同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
4.5.4脚手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前由工长亲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4.6施工洞口、临边防护合格率95%以上。
4.6.1电梯井口:设1.2m高的金属安全防护门;电梯井内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4.6.2楼梯口:楼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按规定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做防护。
4.6.3施工作业面临边、建筑物楼层四周临边,按规定设两道防护栏杆立挂安全网封闭。
4.6.4特殊、重要部位临边防护,由技术部门按规定单独编制安全防护方案。经上级主管技术领导审批后实施。
4.7化学及危险品专库存放达100%,其重大事故发生率为零。
4.7.1化学及危险品专用仓库应符合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种类、性质、设置通风、防爆、防雷、报警、灭火、泄压、防晒、调温等安全措施。
4.7.2劳动人事及保卫部门要对从事化学及危险品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培训,经考核通过后,准予作业。
4.7.3物资部门要对化学及危险品的采购搬运、储存、使用、回收过程制定相应的管理程序。
4.7.4生产部门应严格按操作规程组织作业,现场进行重要阶段施工时,如防水施工,装饰施工,明火作业时要及时通报保卫部门。
第3篇 项目各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
⑴项目经理是本工程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工程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直接领导安全管理部工作。
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分公司安全文件指示精神,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施工的管理。
⑶审定本工程的安全施工目标计划,总结推广安全施工经验,组织并参加本工程的安全施工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⑷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和安全大检查工作。
⑸组织并主持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项目副经理
协助项目经理,完善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并在项目经理不在现场时,代理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3、项目总工程师
项目总工程师对本工程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批重大施工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组织安全设施的研制及推广工作。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4、工程质量部
1、负责本工程的安全技术工作。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重要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进行交底。
3、负责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检查各队技术员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4、从技术方面指导和支持安监部门的工作,参加本工地安全施工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5、安全环保部
1、在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领导下,负责本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本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3、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下令立即停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4、负责普通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和每周一安全学习和检查工作的实施。
5、参加本工程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措施交底,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6、专责安全员
项目工程安全负责人,督促各级安全人员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指令的贯彻执行。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协助解决问题,对施工生产中的人员和安全状态进行监督,参加安全大检查,提出改进措施。
[7、其它管理部门
做好职业安全管理方针目标的宣传,根据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及相关程序文件要求,对归口管理工作范围内的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和控制,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治安灾害事故发生的控制工作。
[8、各施工班
各施工班是施工作业指导书和安全保证措施的具体实施者,对所承担的施工任务安全负直接责任。各施工班设专(兼)职安全员,协助班长抓好本队的各项安全工作。
第4篇 行政事务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1)单位行政正职领导是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中一名行政副职领导为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2)负责建立健全、管理《职工健康监护档案》,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上岗前职业性健康检查和在岗期间的定期检查及离岗前的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病患者和观察对象的定期复查,以及职业病患者劳动能力的鉴定工作;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考证、复审体检,发现禁忌症及时向生产部及人力资源部反映。发现职业病和急性中毒时负责向上级卫生部门上报。
(3)负责监督劳务派遣公司对新劳务派遣工的身份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
(4)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对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5)负责组织对本单位/部门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实现本单位/部门的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和指标。
(6)审核、审批本单位/部门的作业文件,不断修改完善本单位/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关文件。
(7)建立健全本单位/部门各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和聘用专(兼)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
(8)定期对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和改进。认真配合公司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提出合理化意见。
(9)负责对本单位/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包括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本单位/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10)在开展工作时,必须坚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 “五同时”原则。
(11)发生职工伤亡事故或职业病时,负责参与组织调查和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对事故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12)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单位/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13)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14)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15)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16)不断修订、完善本单位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相关的作业文件。
(17)负责对辖区内相关方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实行监督、管理。对外(如处理废旧物资、采购食品、提供环卫绿化服务、职工交通车辆租赁)签订协议或合同时,必须与相关方签订正式的包括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条款的有效的合同或出示相关的证明文件,明确食品质量标准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同时明确在提供服务期间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并负责监督落实。
(18)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5篇 物资采购部部长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负责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
1.1.2 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本部门员工安全生产负责;
1.1.3 负责组织采购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质量要求的设备和材料,并按安全要求组织入库;
1.1.4 负责组织采购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性能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1.2 质量部门安全职责
1.2.1 负责公司零部件及产品的质量检验管理工作,对所管辖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负责;
1.2.2 负责制定化验人员采样、分析项目及使用设备、仪器的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仪器、化学药品的管理制度,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1.2.3 对产品试车或进行中检查时,必须按安全环保措施规定认真执行,检查其能否满足安全、环保的需要,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1.2.4 负责将产品质量检验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各类不安全因素,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以便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产品安全可靠性;
1.2.5 对产品的零件、购件、工具仪器、仪表等进行检验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的要求,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并采取有效措施;
1.2.6 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维修、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符合安全要求;
1.2.7 成品出公司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大、中产品起吊、运输要有清晰标记和安全防护;
1.2.8 负责事故分析时的化验检测和数据处理;
1.3 质量部部长安全职责
1.3.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的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和制度;
1.3.2 在编制特殊检验工艺方案时,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3.3 在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检验条件变化时,应编制安全技术操作程序或安全技术作业指导书;
1.3.4 负责安全技术、安全设备、仪表的技术鉴定;
1.3.5 加强对有毒化学试剂的管理和安全使用,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6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安全教育培训措施
1、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根据本项目计划的人员配备情况,现将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职责界定如下:
(1)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公司负责指导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审批和发布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批准重大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方案和实施措施,核定重大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经费;为安全、文明施工创造基础条件与外部环境;协助或组织对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公司各职能部门对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有具体组织管理责任,商、供货商对所管合同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承担管理责任。
(2)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对合同范围内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分解、落实安全责任和考核指针;
4)贯彻落实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工程特点和施工性质,组织制定有针对性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其实施。
5)根据工程需要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且具备相应业务水平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专门的管理体系,积极支持其开展工作。
6)做好对队伍的考察评估工作,做到聘用手续完善。确保队伍的管理体制健全,具备与工程施工相适应的能力,并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队伍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指针和ci要求,并规定考核办法。
7)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监督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施。当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组织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8)督促或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认真整改;对上级安全监督部门的整改通知,认真组织落实,及时报告执行结果。
9)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除及时上报外,要积极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本着“四不放过”的精神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并且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10)定期组织召开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现场安全形势,处理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
(3)现场生产经理
1)对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结合项目生产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为实现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文明施工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并组织专业工程师、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贯彻实施。
3)组织落实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计划以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落实项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领导、监督项目单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
5)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坚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服从安全的原则,及时纠正各种违章现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复查整改效果。
6)听取、采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主控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7)接到上级单位的安全与文明施工检查和整改通知后,及时组织实施并且及时报告实施情况。
8)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组织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及时报告。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分析的具体组织工作。
(4)项目总工程师
1)对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负技术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及上级安全技术文件。
2) 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3)针对施工的不同阶段(如季节性施工),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专题安全教育培训。
4)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事先提出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交底。
5)组织对大型设施、设备的检查、验收,并督促使用者做好使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6)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7)参加因工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上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措施和整改意见。
(5)安全管理部
1)贯彻和宣传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组织落实上级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根据工程进度和特点,制定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计划和完成计划的保证措施,并督促贯彻实施。
3)协助项目领导制定或修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活动。
4)负责审查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监督单位的安全教育,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和文明施工检查,对“三违”行为及不符合安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批评、处罚或停止工作,并指导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不符合项和隐患的整改。
7)参加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讨论,参加生产例会,及时提出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问题。
8)参加暂设、临电、大中型施工机具设备和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9)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重要劳动保护用品进行鉴定,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10)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公司主管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反映项目员工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1)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并按规定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6)生产管理部
1)专业工程师是项目内分工负责区域或专业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责任人,负责监督所管辖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2)组织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做好口头和书面安全交底,填写安全交底记录。
3)组织对分工负责的现场的脚手架、电气、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等的检查、验收,坚持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的原则,检查和监督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4)督促所辖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常规安全教育、季节转换安全教育、特种作业教育和安全活动。
5)经常检查本区域的“三宝”使用和临边洞口防护,发现“三违”行为坚决纠正。
6)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监督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
7)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和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指令。
8)发生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时,负责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立即上报,配合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7)机电管理部
1)对项目的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设施运行方面的职业健康安全负责。
2)按照安全技术规程对机电设备等进行检查,并监督其维修、保养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指导不符合项和隐患的整改。
3)对新购置、租赁或大修后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检查把关,检查其出厂合格证、技术资料的完整及准确性,负责组织必要的专业培训和技术交流。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或会审,提出机电安全方面的技术措施。
5)监督或设备租赁单位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检查其持证上岗情况。
6)参加因工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机电事故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
(8)材料物资部
1)负责对购置的物资材料、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采购前将产品合格证及有关技术资料交质量安全组审查,必要时进行实物检验,严禁伪劣产品进入现场。
2)组织对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技术鉴定,并按有关规定监督更新报废情况。
3)执行项目物资管理制度,特别关注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管理,使其存放和使用符合职业健康安全和消防要求。
4)按照现场平面布置图,合理存放机械、材料,及时回收、处理废品垃圾,保证现场整齐清洁、健康安全。
(9)核算部
在合同文件中对相关方提出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
(10)行政管理部
1)掌握现场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信息,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2)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管理,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3)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负责食堂人员卫生教育和经常性教育。
4)对冬季取暖设施的安装、使用负责,并监督检查,防止煤气中毒。同时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证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5)负责施工作业中毒和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6)组织建立项目的现场医疗救护小组,配备简单适用的紧急救护医疗物资和器材。
7)发生工伤事故要积极组织抢救、治疗,并向事故调查组汇报人员的伤势情况。
(11)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
1)认真执行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总包单位制定的各项相关管理制度及ci要求,接受总包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督促检查和统一管理,对承包范围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合理安排工人的生产生活,按规定购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对工人的职业健康安全负责。
3)按规定组织本单位资质审查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年审,组织工人的三级入场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班前安全讲话和安全活动。
4)保持队伍相对稳定,人员的调进调出必须事先报请总包批准,新入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
5)根据总包的交底向各施工班组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要时请总包主管人员参加。
6)在施工中经常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总包,杜绝蛮干。
7)发生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员抢救工作,采取防范措施,并立即上报总包,不准隐瞒和拖延不报。
(12)工人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各项职业健康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
3)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维护一切安全设施、设备,做到正确使用,不随意拆改,对新工人有传、帮、带的责任。
4)对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标准的作业活动,有权提出建议和拒绝违章指令。
5)在作业时要严格做到“眼观六面、安全定位、措施得当、安全操作”。
6)发生因工伤亡事故,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
2)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
(1)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意义和作用
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包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培训和一般安全教育,培训和教育工作由项目安全管理部牵头组织实施。必须推行持续不断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做好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把“安全第一”的思想变成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自觉行为,实行“全员安全管理”。
在建设过程中,按照所从事工作的性质,分为两大类: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在建设工程中,管理人员虽不直接从事一线生产活动,但其管理职责对保证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至关重要,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意识直接影响到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安全行为。所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重点加强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不仅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也将对全体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培训,所有管理人员在接受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只有项目负责人的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增强了,思想重视了,才能真正重视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才能使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增强安全生产的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在施工过程中遵章守纪,不出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行为,达到预防安全事故的效果。在本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将要求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人----项目经理必须每日至少一次进行安全巡视并作好记录。
项目管理人员,不论是技术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进度管理人员等,必须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行深入的学习、理解。所有管理人员必须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进行逐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项目部签订与商、供货商等的合同时,作为合同约定明确要求项目负责人每日必须进行安全巡视并作好记录,以督促检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管理工作。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培训教育
人员进场后,项目经理部质量安全管理部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包括所属单位的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3)一般安全教育培训
推行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所有进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所有进场人员必须进行登记,确认身体健康后方可作业。在生产过程中,针对不同阶段、不同施工工艺,开展有针对性安全生产培训,在确保作业人员对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紧急处理预案有了明确的理解后再进行施工。对安全教育培训不积极、不参加、考试不合格者,坚决予以清退出场。
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使建设工程所有参加人员----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具有“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意识,实行“全员安全管理”,积极、主动地进行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安全教育培训,主要以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持续不断地进行,还要利用已发或未遂安全事故,对作业人员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分析事故原因,探讨对策,在施工生产中时时刻刻注意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的发生。
项目的一般安全教育包括: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转场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现场安全活动、班前安全讲话等。
项目的各项一般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组统一组织、指导,各单位有关人员配合完成,并留存教育记录。
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项目总包单位、项目单位、作业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经总包单位质量安全组考试合格、登记备案后,方准上岗作业。
教育时间:总包级教育为16小时,级教育为16小时,班组级教育为8小时。工程项目可根据工程规模及特点对各级安全教育的时间做适当的延长。
第7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及安全教育培训措施
1、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根据本项目计划的人员配备情况,现将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职责界定如下:
(1)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公司负责指导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审批和发布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批准重大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方案和实施措施,核定重大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经费;为安全、文明施工创造基础条件与外部环境;协助或组织对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公司各职能部门对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有具体组织管理责任,商、供货商对所管合同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承担管理责任。
(2)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对合同范围内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分解、落实安全责任和考核指针;
4)贯彻落实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工程特点和施工性质,组织制定有针对性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其实施。
5)根据工程需要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且具备相应业务水平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专门的管理体系,积极支持其开展工作。
6)做好对队伍的考察评估工作,做到聘用手续完善。确保队伍的管理体制健全,具备与工程施工相适应的能力,并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队伍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指针和ci要求,并规定考核办法。
7)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监督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施。当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组织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8)督促或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认真整改;对上级安全监督部门的整改通知,认真组织落实,及时报告执行结果。
9)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除及时上报外,要积极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本着“四不放过”的精神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并且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10)定期组织召开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现场安全形势,处理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
(3)现场生产经理
1)对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结合项目生产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为实现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文明施工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并组织专业工程师、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贯彻实施。
3)组织落实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计划以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落实项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领导、监督项目单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
5)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坚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服从安全的原则,及时纠正各种违章现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复查整改效果。
6)听取、采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主控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7)接到上级单位的安全与文明施工检查和整改通知后,及时组织实施并且及时报告实施情况。
8)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组织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及时报告。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分析的具体组织工作。
(4)项目总工程师
1)对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负技术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及上级安全技术文件。
2) 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3)针对施工的不同阶段(如季节性施工),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专题安全教育培训。
4)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事先提出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交底。
5)组织对大型设施、设备的检查、验收,并督促使用者做好使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6)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7)参加因工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上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措施和整改意见。
(5)安全管理部
1)贯彻和宣传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组织落实上级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根据工程进度和特点,制定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计划和完成计划的保证措施,并督促贯彻实施。
3)协助项目领导制定或修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活动。
4)负责审查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监督单位的安全教育,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和文明施工检查,对“三违”行为及不符合安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批评、处罚或停止工作,并指导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不符合项和隐患的整改。
7)参加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讨论,参加生产例会,及时提出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问题。
8)参加暂设、临电、大中型施工机具设备和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9)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重要劳动保护用品进行鉴定,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10)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公司主管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反映项目员工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11)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并按规定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6)生产管理部
1)专业工程师是项目内分工负责区域或专业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责任人,负责监督所管辖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2)组织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做好口头和书面安全交底,填写安全交底记录。
3)组织对分工负责的现场的脚手架、电气、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等的检查、验收,坚持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的原则,检查和监督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4)督促所辖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常规安全教育、季节转换安全教育、特种作业教育和安全活动。
5)经常检查本区域的“三宝”使用和临边洞口防护,发现“三违”行为坚决纠正。
6)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监督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
7)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和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指令。
8)发生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时,负责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立即上报,配合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7)机电管理部
1)对项目的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设施运行方面的职业健康安全负责。
2)按照安全技术规程对机电设备等进行检查,并监督其维修、保养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指导不符合项和隐患的整改。
3)对新购置、租赁或大修后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检查把关,检查其出厂合格证、技术资料的完整及准确性,负责组织必要的专业培训和技术交流。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或会审,提出机电安全方面的技术措施。
5)监督或设备租赁单位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检查其持证上岗情况。
6)参加因工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机电事故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
(8)材料物资部
1)负责对购置的物资材料、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采购前将产品合格证及有关技术资料交质量安全组审查,必要时进行实物检验,严禁伪劣产品进入现场。
2)组织对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技术鉴定,并按有关规定监督更新报废情况。
3)执行项目物资管理制度,特别关注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管理,使其存放和使用符合职业健康安全和消防要求。
4)按照现场平面布置图,合理存放机械、材料,及时回收、处理废品垃圾,保证现场整齐清洁、健康安全。
(9)核算部
在合同文件中对相关方提出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
(10)行政管理部
1)掌握现场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信息,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2)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管理,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3)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负责食堂人员卫生教育和经常性教育。
4)对冬季取暖设施的安装、使用负责,并监督检查,防止煤气中毒。同时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证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5)负责施工作业中毒和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6)组织建立项目的现场医疗救护小组,配备简单适用的紧急救护医疗物资和器材。
7)发生工伤事故要积极组织抢救、治疗,并向事故调查组汇报人员的伤势情况。
(11)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
1)认真执行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总包单位制定的各项相关管理制度及ci要求,接受总包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督促检查和统一管理,对承包范围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合理安排工人的生产生活,按规定购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对工人的职业健康安全负责。
3)按规定组织本单位资质审查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年审,组织工人的三级入场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班前安全讲话和安全活动。
4)保持队伍相对稳定,人员的调进调出必须事先报请总包批准,新入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
5)根据总包的交底向各施工班组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要时请总包主管人员参加。
6)在施工中经常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总包,杜绝蛮干。
7)发生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员抢救工作,采取防范措施,并立即上报总包,不准隐瞒和拖延不报。
(12)工人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各项职业健康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
3)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维护一切安全设施、设备,做到正确使用,不随意拆改,对新工人有传、帮、带的责任。
4)对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标准的作业活动,有权提出建议和拒绝违章指令。
5)在作业时要严格做到“眼观六面、安全定位、措施得当、安全操作”。
6)发生因工伤亡事故,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
2)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
(1)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与培训的意义和作用
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包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培训和一般安全教育,培训和教育工作由项目安全管理部牵头组织实施。必须推行持续不断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做好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把“安全第一”的思想变成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自觉行为,实行“全员安全管理”。
在建设过程中,按照所从事工作的性质,分为两大类: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在建设工程中,管理人员虽不直接从事一线生产活动,但其管理职责对保证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至关重要,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意识直接影响到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安全行为。所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重点加强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不仅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也将对全体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培训,所有管理人员在接受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只有项目负责人的职业健康安全意识增强了,思想重视了,才能真正重视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才能使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增强安全生产的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在施工过程中遵章守纪,不出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行为,达到预防安全事故的效果。在本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将要求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人----项目经理必须每日至少一次进行安全巡视并作好记录。
项目管理人员,不论是技术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进度管理人员等,必须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进行深入的学习、理解。所有管理人员必须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进行逐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项目部签订与商、供货商等的合同时,作为合同约定明确要求项目负责人每日必须进行安全巡视并作好记录,以督促检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管理工作。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培训教育
人员进场后,项目经理部质量安全管理部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包括所属单位的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3)一般安全教育培训
推行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所有进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所有进场人员必须进行登记,确认身体健康后方可作业。在生产过程中,针对不同阶段、不同施工工艺,开展有针对性安全生产培训,在确保作业人员对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紧急处理预案有了明确的理解后再进行施工。对安全教育培训不积极、不参加、考试不合格者,坚决予以清退出场。
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使建设工程所有参加人员----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具有“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意识,实行“全员安全管理”,积极、主动地进行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安全教育培训,主要以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安全防护用品使用、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持续不断地进行,还要利用已发或未遂安全事故,对作业人员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分析事故原因,探讨对策,在施工生产中时时刻刻注意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的发生。
项目的一般安全教育包括: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转场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现场安全活动、班前安全讲话等。
项目的各项一般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组统一组织、指导,各单位有关人员配合完成,并留存教育记录。
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项目总包单位、项目单位、作业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经总包单位质量安全组考试合格、登记备案后,方准上岗作业。
教育时间:总包级教育为16小时,级教育为16小时,班组级教育为8小时。工程项目可根据工程规模及特点对各级安全教育的时间做适当的延长。
第8篇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要求。促进行政一把手履行职责。加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减少或避免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细则。
一、公司所属单位、项目部(跨年度项目部)、驻外机构、机关各部门依据责任状均实行年度考核。将考核自评表、年度工作总结及一把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于次年元月5日前报公司工程部。
二、项目部实行竣工考核,并按竣工考核结果兑现,竣工验收后将考核自评表,工作总结,履行职责报告等相关资料一并报工程部。
三、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委员会考评小组在单位总结自评的基础上,结合日常检查情况于12月至次年元月,按考核表,逐条对照进行考评。
四、项目竣工考评,工程部自收到项目部自评表、工作总结、履行职责报告等相关资料后,考评小组30日内对其进行考评。
五、具体考核办法:采取硬性指标,量化考核的办法,具体考核项目和评分标准见附件。
档次分:
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
合格75分------89分(含75分)
不合格75分以下
具体考核步骤:
一是听汇报
二是看台帐
三是查生产施工现场
四是分项评分,确定档次
五是总结,交换意见
六、公司召开会议公布考评结果,按责任状兑现奖惩。
七、本细则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单位(项目部):自评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考核 项 目 及 扣 分 标 准 | 额定分 | 扣 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一 | 工作业绩,实现目标 | 20 | |||
1 | 发生一人以上死亡事故,扣20分 | ||||
2 | 发生一起任何类别的重大事故,扣15--20分 | ||||
3 | 发生一起重大环境投诉或重大环境事件扣15--20分 | ||||
4 | 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或职业病扣12--18分 | ||||
5 | 发生一起火灾或设备或交通责任事故扣10--15分 | ||||
6 | 轻伤率超过控制指标扣10--15分;未超过指标,扣2--10分 | ||||
7 | 未按jgj59-99标准进行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扣8--10分 | ||||
8 | 因不文明施工引起投诉每次扣2--5分 | ||||
9 | 省级及以上通报批评每次扣8--10分,地市级通报批评每次扣5--7分 | ||||
10 | 未按公司及有关部门下发的隐患整改指令落实整改有一次扣5--8分,未及时整改有一次扣2--3分 | ||||
11 | “三合一”管理体系外审出现严重不合格项有一项扣8分 出现不合格项有一项扣3分;内审出现严重不合格项扣5分, 出现不合格项有一项扣2分 | ||||
12 | 省级及以上通报表扬每次加5--8分,有业主投诉、报怨每次扣2--5分 | ||||
13 | 获国家级文明工地加8--10分,省部级加5--7分,地市级加2--5分,县级加1--2分 |
序号 | 考核 项 目 及 扣 分 标 准 | 额定分 | 扣 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二 |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 15 | |||
1 | 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扣10分,对照规定要求,缺一项扣2分。责任制,资金保障,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安全交底,事故报告,劳防用品管理,考核奖惩,专项方案,应急预案,环境保护,环境卫生,能源节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规定制度有一项未执行扣2分 | ||||
2 | 无责任状或管理目标不明确扣10分,未签订到位缺一份扣3分,未考核兑现扣5分 | ||||
3 | 无教育培训计划扣10分,未按计划实施或无记录扣5分,员工未进行安全教育考试有一人扣2分 | ||||
4 | 未按规定召开安全会议少一次扣2分,会议无记录或不规范有一次扣2分 | ||||
5 | 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上级会议(培训)缺一次扣2分,不支持安技干部开展工作有一次扣5分 | ||||
6 | 无安全措施经费计划扣10分,无经费使用台帐扣5分,经费计划达不到要求扣2分,未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扣5分,无劳保用品发放记录扣2分 | ||||
7 | 领导未按规定组织参加安全检查少一次扣3分,隐患未整改有一次扣2分 | ||||
8 | 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等,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部位,未进行专项检查少一次扣5分 | ||||
9 | 负责人、安技干部未按规定及时交纳安全风险金有一人扣5分,分包工程未按规定签订安全协议有一项扣5分,未按规定交纳安全风险金有一项扣3分,分包工程结算无安技部门签字有一次扣2分 |
上一页12下一页序号
考核 项 目 及 扣 分 标 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10
发生事故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有一次扣10分,未及时处理结案有一次扣2分,未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扣2分
11
未制定应急预案扣10分,未组织演练扣5分,演练无记录扣2分
三
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
15
1
组织机构、网络图不健全扣10分,无专职管理人员扣10分,未及时上报扣2分
2
主要领导、专职安技人员未持证上岗有1人扣5分,兼职安全人员有1人未持证扣2分,特种作业人员有1人未持证扣2分
3
对分包队伍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无要求或规定扣5分,缺乏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证实材料扣2分
4
分包单位不符合相应的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扣5分,分包单位无专职安全员或无证扣2分,特种作业人员有一人无证扣2分
5
安全设施的供应单位无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扣5分所持生产许可证与经营行为不符扣2分
6
特种作业人员未进行体检有一人扣2分,其他人员有一人扣1分
四
技术管理
20
1
无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扣10分
2
无危险源、环境因素清单扣5分
3
无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扣8分
4
识别、评价工作不细,明显漏掉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扣4分
5
未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进行策划建档扣3分序号
考核 项 目 及 扣 分 标 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6
对紧急状态下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未制定应急预案扣3分
7
施工组织设计未根据危险源、环境因素编制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或无针对性扣3分
8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修改方案)未经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等有关部门审核审批扣2分
9
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未按要求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无针对性扣2分,专项方案未经有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扣2分
10
方案未按规定进行计算和图示扣2分
11
技术负责人未组织方案的实施进行交底验收和检查扣2分
12
未安排专业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进行现场安全监控扣5分
13
未有效落实各项安全技术交底扣5分
14
交底无记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2分
15
项目部提供不出与项目有关的环境、职业健康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扣5分
16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操作规程配备有缺陷扣2分
17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或工艺扣5分
18
安全报表及材料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有一次扣3分
五
设备与设施管理
15
1
未制定设备安装、验收、检测、使用、定期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管理制度扣10分
2
购置的设备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扣5分序号
考核 项 目 及 扣 分 标 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3
设备、设施未按规定安装、验收、检测、使用、保养、改造和报废扣2分
4
租用设备不合格的,有一次扣2分
5
无设备管理档案台帐扣5分
6
设备租赁合同无各自安全管理职责扣2分
7
起重设备装拆专项方案未经审批的扣5分,装拆由不具备相应的资质的单位或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承担扣8分
8
设备未按规定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即投入使用扣2分
9
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扣2分,有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的场所设施无控制措施扣8分,未挂监控牌和安全警示标志扣2分
10
特种设备无专人管理扣2分,未按规定检测合格后投入使用有一台扣3分
11
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无检测记录扣2分,接地电阻无检测记录扣2分
六
现场环境、卫生文明管理
15
1
无环境、职业健康卫生、文明管理制度扣10分
2
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无隔离措施扣5分,办公区、生活区无垃圾容器扣2分,无绿化布置扣2分
3
主要出入口明显处无五牌一图扣4分,不符合要求扣2分
4
主要道路未硬化处理扣2分
5
土方作业无防止扬尘措施扣2分
6
建筑垃圾凌空抛掷扣5分序号
考核 项 目 及 扣 分 标 准
额定分
扣
分
自评分
考评分
7
宿舍未设置开启式窗户扣2分,使用通铺扣2分,宿舍内乱接乱拉电线扣2分,使用电炉、电饭锅扣2分
8
炊事人员无健康证有1人扣2分,食堂出售变质食品扣5分
9
现场焚烧废弃物扣5分
10
排水沟不畅通,工地有积水扣2分,污水未经沉淀直接排放扣4分
11
食堂未设置隔油池扣5分
12
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未进行监测和记录扣2分
13
现场人员有1人未戴安全帽扣2分,临边洞口防护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建筑材料乱堆乱放无标识有一处2分,岗位作业无操作规程有一处扣2分
14
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扣5分
15
无消防器材或位置不符合要求有一处扣2分
16
消防器材不符合要求有一处扣2分
合计
100
单位(项目部)负责人:
第9篇 全体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要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要求;
1.1.2 严格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不冒险作业;
1.1.3 遵守劳动纪律,不脱岗、不串岗、班中不睡觉、班前四小时和班中不饮酒;
1.1.4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并有权监督他人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1.1.5 坚持每班对所负责的区域、设备进行巡回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和险情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发现有重大险情,有权先停止生产迅速报告上级领导组织处理,并要做好防止事态扩大的相关工作;
1.1.6 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1.1.7 熟悉掌握有关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对发生的各类人身事故,要首先对伤者进行抢救,并要做好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对上级报告工作,不得发生隐瞒事故或迟报事故现象;
第10篇 建设项目的安全和职业健康三同时管理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
2、“三同时”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建设项目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论证;
2)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在编制项目设计文件时,应同时编制安全设施项目的文件;
3)生产经营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时,应当将安全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
4)存在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安全预评价;
5)对存在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或者行业安全生产标准进行设计,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有安全生产专篇,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6)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7)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前,公司应当对安全设施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8)安全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 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必须编制安全卫生专篇(章),以保证'安全和卫生评价报告书'及其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5. 化工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中安全卫生篇(章)所确定内容和要求进行.
6、企业新建、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接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请主管总经理批准。
1)凡在厂区及已建工程区域内动土施工,必须向有关部门办理动土许可证,弄清拟建区内的地下管网、电缆和水文地质情况。
2)所有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都必须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爆破、大型吊装、水下及深坑作业、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批准后方可开工。
7、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工长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不经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权拒绝施工。
8、有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管理现场安全工作,分包单位必须服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的指挥,对分包给建筑安装队施工的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9、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单位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
10、新建、改建、扩建、技措、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关焊接、设备内作业、电气检修等,分别按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11、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应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临建设施及机具、材料和水、电、气(汽)管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要求。
12、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悬崖、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13、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14、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雨季和台风来到之前应对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检查;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抢险准备;雨雪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15、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
16、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必须设专库专人保管,并按本制度第九章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17、施工现场要按规定设置消火栓和消防器材,并按本制度第七章中有关规定履行动火、用火手续。
18、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该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机械设备完好。
19、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位,都要装设防护装置。
20、超重机械、木工机械上的各种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21、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有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22 、施工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要有安全措施,并经安全技术等部门审查确认,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23 、拆除工程方案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组织落实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24、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25、拆除工程,对危险部位应先消除危险后再拆除,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
26、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和顺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现场。
27、动土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土许可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11篇 综合部部长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负责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本部门贯彻执行;
1.1.2 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并对本部门员工安全生产负责;
1.1.3 协助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筹备公司的重大安全活动;
1.1.4 参加对人身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1.5 负责公司公务用车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
1.1.6 负责审核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简报、纪要的起草、发布和重要事项记录、归档;
1.1.7 负责组织做好本部门外包、外委工程作业的现场安全管理;
第12篇 某某工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员工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达到有效利用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某工厂安委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全过程。
3、工作职责
3.1某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与员工健康监护档案标准表格,同时监督、指导各部门正确使用;
3.2各部门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与员工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填写与保存,最终上报安委办确认存档。
4、工作内容
4.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的建立
4.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是职业病防治过程的真实记录和反映,也是安监、卫生行政执法中的重要参考依据,某工厂安委会与各部门需按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
4.1.2本单位应建立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内容包括:
4.1.2.1 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有关文件;
4.1.2.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计划、目标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4.1.2.3 职业健康专(兼)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职能及人员分工;
4.1.2.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
4.1.2.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提供保存清单,注明保存地点)包括:
4.1.2.5.1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等;
4.1.2.5.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书;
4.1.2.5.3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资料;
4.1.2.5.4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4.1.2.5.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
4.1.2.5.6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
4.1.2.5.7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
4.1.2.5.8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
4.1.2.6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岗位、来源、预防策略)清单;
4.1.2.7 储存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清单,包括种类、量、使用的部位、储存的部位、毒性资料、预防对策;
4.1.2.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委托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记录与评价报告;
4.1.2.9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4.1.2.9.1工艺改造技术措施档案;
4.1.2.9.2职业病防护设施档案。
4.1.2.10职业病防护用品档案,包括工种清单,应配备的清单,实配备的清单,使用情况等;
4.1.2.11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培训内容、授课记录及考核成绩;
4.1.2.12各种监督文书;
4.1.2.13各种设备、危险化学品中文说明书;
4.1.2.14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4.1.2.15各种汇总资料,包括:
4.1.2.15.1单位职业健康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有毒、有害因素分布;
4.1.2.15.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4.1.2.15.3职业有害因素接触情况汇总表;
4.1.2.15.4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总结。
4.2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
4.2.1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记录员工职业健康变化与职业危害因素关系的客观材料,按国家规定永久妥善保存。
4.2.2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内容包括:
4.2.2.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4.2.2.2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4.2.2.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
4.2.2.4职业禁忌证名单及调离情况;
4.2.2.5个体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2.2.5.1 员工基本情况;
4.2.2.5.2员工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4.2.2.5.3相应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4.2.2.5.4 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评价报告;
4.2.2.5.5职业病报告卡;
4.2.2.5.6单位对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症者处理和安置记录;
4.2.2.5.7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的其它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
5、工作记录
5.1《某工厂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
5.1.1《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台帐》
5.1.1.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5.1.1.2年度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5.1.1.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
5.1.1.4职业禁忌证名单及调离情况;
5.1.1.5员工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6、相关法律、法规清单
6.1《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09]第23号);
6.2《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2002]第23号);
6.3《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2009]第27号)。
67位用户关注
66位用户关注
38位用户关注
84位用户关注
12位用户关注
10位用户关注
28位用户关注
40位用户关注
28位用户关注
22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