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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范本(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44

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范本

第1篇 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范本

第一章 考核奖惩的依据及目的

第一条 考核、奖励的依据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

第二条 考核、奖励的目的

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办法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其目的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风险管理责任制,规范施工作业中的安全行为;做到奖罚分明,激励先进,防止地质灾害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实现安全管理目标。

第二章 奖励原则及基金来源

第三条 奖励原则

为更好的促进和开展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建设,鼓励先进、推动后进,在检查、评比考核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奖优罚劣的原则。

第四条 基金的来源

根据******隧道土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安全生产合同专用条款”第72.2款的规定(“扣除承包人计量支付款的千分之三加上业主的千分之三建立安全奖励基金,用于人员安全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及奖励”),专款专用。

第五条 基金的分配

根据上述条款,按每次工程计量款项的6‰设立安全基金。其中:20%作为安全培训和演练,80%作为奖励基金,在获取奖励金额中取40%作为对常务副经理、总工、安全总监和安全部长的个人奖励,以及其它安全管理人员奖励由承包商分配上报业主审批。

第三章 检查考核内容及标准

第六条 检查考核项目

1、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主要考核安全管理(含保证资料)、文明施工管理二大项;

2、技术安全方面主要考核隧道(斜竖井)开挖安全过程控制、支护衬砌安全过程控制二大项;

3、安全技术方面主要考核施工(生活)安全用电、机械设备安全、施工机具安全和“三宝、边口”防护安全四大项。(合计八项)

第七条 检查考核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

(1)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组织机构的建立和运转;安全目标的建立和落实;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应急救援预案;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班前安全组织活动;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安全标志及安全警示。

(2)预案及保证资料: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评估、修订和安全生产保证资料记录、建档和保管等。

(3)文明工地建设:现场围挡设施;封闭管理安排;道路、场地布置和硬化;料场建设和材料堆放;生活区安全卫生;现场防火及综合治理安全;安全警示标牌;医疗保健服务等。

2、施工技术安全:

(1)隧道(竖斜井)施工安全:开挖现场安全;钻孔作业安全;装药作业安全;爆破作业安全;装碴运输安全;洞内作业环境、爆破安全等。

(2)支护和衬砌安全:管棚施工安全;挂网作业安全;支护作业安全;喷锚作业安全;浇筑作业等安全;班组安全员在岗。

3、施工保障安全:

(1)“三宝、边口”防护安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使用;横通道口、竖井口、隧道口安全防护;台车临边、台架临边、竖井周边安全防护等。

(2)施工机具安全:手持电动工具安全;钢筋机械安全;电焊机具安全;混凝土机械安全、气瓶使用安全;机动翻斗车安全;抽水机(泵)安全;其它机具安全等。

(3)机械设备安全:装碴机、挖掘机、推土机、输送车、输送泵、自卸车、压风机、供排水设备、竖井设备(提升设备、防护装置、提升控制、通讯联络)等安全。

(4)施工安全用电:外电防护安全;接地接零保护装置;配电箱及开关箱安全;现场照明用电安全;配电路架设安全;变电装置安全等;

第八条 检查考核的标准

根据国家《(jgj59—99)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的基本要求,根据《公路隧道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结合*********的具体情况制定《安全检查考核标准评分表》(详见安全附表2)作为考核标准。

第四章 考核奖惩的方法及等级

第九条 安全检查考核的方法

安全检查应在各施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每周施工现场检查由驻地办负责组织,并向总监办提交安全质量考评打分意见。每月施工现场检查由总监办负责组织,并向安质部提交安全质量考评打分意见。每季度安全质量施工现场检查由安质部组织,并举行季度考评会议,综合周、月考评意见,确定各标段实际考评结果,作为每季度奖励兑现依据,每次检查,各单位专业工程师必须参加,且服从检查组织者管理。

第十条 考核奖惩等级划分

1、奖励形式:安全检查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等级划分的标准是:80分 (含) 以上者为合格,8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参加考核,其相应金额作为专项奖励基金,由业主另行规定奖励办法),80为计算参数;对于获得合格的单位,且没有发生以下条款者,按照分值奖励,奖励方法计算:

单位得奖额=

第十一条 考核不予奖励规定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期间不予奖励,并视严重程度进行通报批评:

1、发生3人(含)以上重伤事故;

2、发生因工亡人事故;

3、在施工便道(社区、市区道路)发生由承包商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亡人事故;

4、发生各类火灾事故;

5、发生突水、坍塌造成严重后果;

6、在地方政府或执法部门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或文明施工时受到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

7、预防台风和暴雨因排水设备或临时供电设备不完善造成隧道大量涌水,严重影响施工;

8、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作业人员违章操作,造成安全事故;

9、特殊地段不按规范规定施工,造成安全事故;

10、不按照规定设置人员逃生应急系统,安全警示标志;

11、接到《暂时停工指令》后,没有按规定时间停工整改,造成安全事故;

12、安全生产问题严重,累计受到业主下达《安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6次(含)以上;

13、对业主安排的专项安全工作不及时完成;

14、监控系统、防灾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条令条例相抵触,则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条令条例为准。

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实行,由**国信****交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一季度 考评评分统计表(安全)

标段

驻地办检查

总监办检查

业主检查

主抓项目

季度得分

考核期产值

基金贡献值

基金权重

季度奖金

10%

20%

60%

10%

季度奖金=

第2篇 点线面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与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的安全管理,使得每一件设施、每一种设备、每一类事故隐患、每个工作面都明确有安全管理具体责任人,真正实现本质安全化管理目标,根据公司提出的本质安全化建设工程理念,特别是以“点、线、面”为切入点全面推行矿井安全管理责任化的工作方法,按照整体规划、分段实施、持续改进的思路,以安全、质量、标准、范围为重点,以标准规范化、岗位责任化、运行程序化为主线,结合本矿点多面广,作业点分散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点、线、面”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与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一、 指导思想:

将矿井的安全管理在按照“点、线、面”所组成的立体模块基础上,进一步划小责任单位,使得每一个点、构成的每条线、形成的每个面都有具体的安全管理责任人,每个安全管理责任人都有自己的一份“安全责任田”,都清楚自己在“责任田”内应履行的职责,履行职责的标准、方法和管理目标,以及相应的奖惩考核标准。在安全管理上通过精确定位、合理分工、量化考核,真正实现资产有人管、事故有人防、异常有人报、隐患有人处的本质安全化管理目标。

二、 基本原则:

在“点、线、面”责任落实划分上坚持“区域临近,力能所及,专业对口,专人专线专管,专人包区包片”原则;在责任人职责履行与考核上坚持“责权利相统一,责有所尽,尽有所酬,公开监督,合理考评,及时兑现”的原则;在“点、线、面”三项责任落实与追究上坚持“点”上的责任人直管,“线”上的责任人主管,“面”上的责任人监管三位一体责任追究的原则。

三、 组织机构:

1、成立“点、线、面”责任落实与考核领导组

组      长:郭永强(矿长)

常务副组长:韩青云(安全总监)

副  组  长:王红生   王  勋   卫鉴峰

成      员:各相关科(室)、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指挥中心,主任由王红生同志担任。

领导组职责

(1)负责“点、线、面”责任落实与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制定、审核工作。

(2)负责“点、线、面”具体责任人的审核与确定工作。

(3)负责“点、线、面”实施细则的日常检查、管理以及奖惩考核兑现审批工作。

4、办公室职责

(1)负责“点、线、面”方案的贯彻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负责“点、线、面”工作的日常具体检查与考核工作。

(3)负责“点、线、面”工作运行的定期分析、总结、评比、通报工作。

(4)负责“点、线、面”实施方案在运行中的完善补充工作。

(5)负责“点、线、面”考核结果的通报工作。

四、实施办法:

(一)“点、线、面”三项责任的划分办法

1、点的划分是按照井下各生产作业区域内每一台(类型)设备、每一个(类型)物件、每一个(类型)设施、每一个重要作业环节,依据区域临近、力能所及的原则都确定有一个具体的管理责任人也就是包“点”责任人,对这个点存在的隐患和发生的事故负责。

线的划分是按照每一种已发生过和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为一条预防管理线,依据专业对口,专人专管的原则,使得“每条事故类型预防管理线”都有一个明确的管理责任人也就是包“线”责任人,对这条“线”上存在的隐患和发生的事故负责。

面的划分是按照矿井以“施工点”为面,每个面有一个管理责任人,对所包作业区域内一切安全事项以及“点和线”上存在的隐患和发生的事故负责。

(二)“点、线、面”责任的管理职责和履行要求:

1、包“点”责任人的职责和履行要求:

(1)对所包事项的安装标准、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运行状态、完好使用标准以及“6s”管理进行全面负责。

(2)要求做到每班或每日对所包事项进行一次检查或抽检,使其经常处于一种完好的安全运行和使用状态,确保无隐患和不发生事故。

(3)对所包事项发现其存在问题和隐患要积极进行整改,如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汇报队组负责人和相关科室,并督促进行整改,在此期间,对能自行可以整改而未整改的,承担直接责任,对自行无法整改的并已汇报督促处理的承担连带责任。

第3篇 安全管理动态监管考核办法

为确保安全一号文等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规定落实到位,强化机关动态监管考核,形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集团公司成立安全管理动态监管考核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安监局、安全开采总院、生产部、人力资源部、纪委、矿区工会、设计管理研究院、社保中心为成员单位。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局,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动态监管考核的日常组织协调,考核结果的汇总通报。

各成员单位动态监管职责分工:

(一)安全开采总院负责“一通三防”、地质测量等动态监管考核。

(二)生产部负责防治水、机电运输、采掘、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质量标准化等动态监管考核。

(三)安监局牵头,生产部、安全开采总院、设计管理研究院、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安全风险评估与隐患排查整改、反三违、反事故动态监管考核。

安监局牵头、社保中心配合,负责安全效果考核;会同纪委对安全生产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基层科区管理、安全培训的动态监管考核;矿区工会负责对技术比武和师徒结对子的动态监管考核。

二、考核政策

(一)生产矿、矿建项目部季度实行“四个零”目标和千分制综合考核。

“四个零”目标考核无死亡、无重大非死亡、无高值瓦斯超限、无严重重伤(下同)。

千分制综合考核四个方面的内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安全监管(240分),事前预防与过程控制(260分),安全三基(200分),安全效果(300分)。具体考核评分标准见《安全管理动态监管考核评分细则》。

(二)生产矿,矿建项目部季度内实现“四个零”目标,且综合考核总分在900分及以上前三名的单位,党政正职分别增加安全年薪各1.6万元、1.4万元、1.2万元;其余季度内实现“四个零”目标的单位,党政正职增加安全年薪各1万元(副职按照正职的80%执行,副总师按照副职的80%执行)。

(三)矿业工程分公司、安装工程分公司、勘探工程处季度内实现“四个零”目标,且安全效果(300分)考核扣分不超过100分(含100分),党政正职增加安全年薪各1万元(副职按照正职的80%执行,副总师按照副职的80%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动态监管要牢牢把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紧围绕瓦斯治理、防突、顶板、机电运输、防治水、防灭火等重点领域,盯住石门(井筒)揭煤、突出煤层掘进、瓦斯预抽效果评价、顶板压力监测监控、煤巷锚网支护、防治水监测等关键环节,督查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规程措施的现场落实情况。

(二)动态监管要更加突出事前预防和过程控制。确保地质测量的准确性,从设计和规程措施的源头把好安全关,发现和督促基层单位整改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督查安全风险评估及安全预警管理制度、执行现场交接班班评估制度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落实情况,保持反“三违”高压态势。

(三)动态监管要持之以恒推进安全三基工作。持续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竞赛活动、亮化工程、品牌工程的创建。督查二级单位党委在科区长(班队长)选拔任用、考核淘汰、培训教育方面的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管理。加强对培训内容和过程的监管,突出现场检查,突出随机抽查,消除培训中的形式主义,严惩培训中的造假行为,推进二级单位形成常态化、规范化培训工作机制。

(四)动态监管要以现场检查为重点,加强工作集成联动。安全监察局牵头,相关部门及基层单位人员参加,集中开展安全管理专项动态检查。季度内组织的集中检查和相关考核责任部门进行的安全管理动态监管考核要做到均衡全覆盖(集中检查、部门动态监管扣分各占50%)。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标准现场进行扣分并签字认可。

(五)每季度末月28日前,相关部门将安全管理动态监管考核评分细则表及扣分情况(经基层单位签字确认)报送考核办公室。考核办公室负责在安全办公会和安全生产视频会上通报季度扣分情况及排名,并及时在协同办公系统公布。

(六)每季度首月15日前,集团公司考核办公室将上季度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执行。动态考核增加安全年薪在季度考核后的第一个月预付工资中执行,不计入个人年薪。

(七)考核办公室及参与考核的相关部门要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好日常监管考核工作,严禁打人情分和走过场。对考核过程中严重失职、弄虚作假的责任人,按照相关纪律规定进行处理。

第4篇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奖罚考核办法

一、 机电设备完好率考核办法:

设备完好率达到考核标准(90%)的区队,标准化降一级,罚该区队全体任职干部每人100元,并降该区队工资总额的5%,直接扣回财务部。

二、 井下防爆电气安全考核办法:

1、查出一处失爆,罚所属区队长200元,机电区队长500元,包机责任者500元,跟班队长300元,当班区干部跟班干部500元。并降该队工资总额2%,直接扣回财务部。

2、在一个月检查中,累计出现2台(处)失爆,罚该区队所有队长每人1000元,包机责任人1000元,并且包机人、跟班队长、跟班干部,待岗培训学习一周(每天8小时),并降该队工资总额4%,直接扣回财务部。

3、在一次检查中,该区队出现了3台(处)以上包括3处失爆,区队长、机电队长就地免职,并按以上2条规定累计处罚。

4、上级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查出的失爆问题,按上述条款并加倍处罚。

5、井下坚决消灭失爆,在各类检查中,发现有失爆的区队,除按相关规定处罚外,勒令该区队停产整顿,直至消灭失爆,并经机电科防爆组复查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6、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发现一处不接地或者接地不合格,罚队长、机电队长各500元,包机责任者500元,每增一处,累计罚款。

7、发现带电检修的,罚检修工500元,待岗培训一周(每天学习8小时)。

8、过流保护整定装置(包括短路整定的选择),每查出一台不合格或无整定值,按照设备管理责任归属,罚所属单位机电区队长50元。包机责任者100元。多者累计罚款。

9、查出一台开关用铜、铝、铅丝代替熔丝,罚包机责任者100元,发现多台,加倍罚款。

10、 井下发现有明火操作现象,给予区队长、机电队长撤职处分,并罚区队长500元,机电队长500元,操作者500元并调离岗位。

11、 电动机综合保护(jdb)必须按规定装设齐全、整定合格,动作灵敏,未装或不起作用的,发现一次,机电队长待岗学习一个月,第二次发现,机电队长免职,其他相关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罚。

12、 坚持使用漏电保护,如发现人为甩掉不用或漏电保护开关失效不能及时排除故障和更换的,罚指挥者100元,包机责任人100元。

13、 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保护不起作用或人为甩掉不用的,每发现一台,罚区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

14、 井下各掘进巷道,必须按规定装设“三专两闭锁”及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对未按规定装设配齐或擅自甩掉风电、挖点闭锁、切换装置(包括动作失效)的,罚区队长100元,机电队长100元,并责令停产整顿,报调度室追究该队领导人责任。

15、 开关整定值和标志牌标志的整定值不一致,或无标志牌,每发现一台罚责任者50元。

16、 井下开关电机等接线有压胶,毛刺、烫发头、防爆面油脏等缺陷,每查出一处,罚包机责任者50元。

17、 再生产过程中将电气设备防爆外壳损伤而导致失爆,罚责任者500元。

18、 井下开关必须上架,五小件必须上板。发现一台不上架或者不上板,罚区队长50元,机电队长50元,包机责任人50元,多台累计罚款。

19、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粘贴“四证”(入井证、防爆合格证、设备完好证、责任标志证),防爆组未粘贴四证的罚包片人20元,防爆组组长20元。防爆组粘贴齐全后,每缺一处罚机电队长、包机责任人各20元。

20、 矿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查出失爆问题,按照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处罚条例规定执行。

21、 发出的矿灯必须做到完好无失爆,发现一盏失爆,罚区队长、主管区长各500元,灯房小队长500元并调离工作岗位。出现多盏失爆,累计处罚。

22、 局扇专用供电线路,严禁接入其他动力负荷,每查出一处罚指挥者100元,操作者100元。

23、 凡井下高低压供电线路和变电所电气设备施工时,必须持经批准的电气工作票进行,违反者罚负责人和操作者各50元。

24、 井下变电峒室值班人员不按规定对漏电保护进行试验(按记录考核)和填写,罚责任者50元。

三、 电缆管理考核办法:

1、加强电缆编码管理,每发现一趟电缆未按标准化要求编码或标识不详,罚所属队组区队长100元,机电区队长100元,包机责任人100元;

2、各区队因放炮、挑顶、扩帮、开切眼等造成电缆损伤的罚施工队3000元,队长500元、责任人500元;

3、电缆不按规定吊顶(包括用铅丝吊顶)、或电缆落地,发现一处吊顶不合格或一处落地,罚区队长,机电队长、包机责任人各30元,多处不合格或多处落地加倍罚款;

4、电缆不得有破口或“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发现一处罚区队长500元,机电队长500元,包机责任人500元,发现多处累计罚款;

5、新电缆入井前必须登记入账、编码,旧电缆出井后交电缆组修理、销账、销号;

四、 井下皮带机管理考核办法:

1、转动部位无防护装置的缺一处罚责任人50元,罚队长100元;

2、机头侧护网缺一片罚队长50元,有侧护网但不安装的罚队责任人50元;

3、在有人经常跨越的地方不设过桥的罚队长100元,机电队长100元,集体1000元;

4、皮带机必须按规定装设综合保护,每缺一项或安装不起作用,罚机电队长300元,队长300元;

5、皮带机每缺一串或一个托辊,罚队长、机电队长各50元;

6、拉紧车钢丝绳缠绕圈数少于3圈,罚机电队长100元,包机者50元,钢丝绳不完好有断股、死结或绳轮不转者,罚机电队长200元,包机者100元;

7、各类支撑滚筒、托辊每发现一次不转,罚机电队长20元,包机者20元;

8、各转载点洒水装置不装者,罚队长100元,集体300元,不雾化或不装水嘴长流水,罚责任人50元;

9、发现有跑偏现象,造成皮带磨边和托辊挂毛,每发现一处,罚集体500元,队长300元、机电队长200元,包机者100元;

10、 各挡煤装置,发现不牢固或漏煤现象严重,罚机电队长100元,包机者50元;

11、 主滚筒胶层磨损严重逾期不处理,罚队长200元,集体500元;

12、 信号钟铃保持正常使用,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13、 各队组不得使用皮带机运输物料,否则发现一次罚队长300元,跟班队长300元,责任人200元;

14、 对于井下存放物料必须选好存放地点,不得发生损坏,埋没或淋水,否则罚队长100元,按损坏程度,追究集体责任;

15、 凡用纵梁杆抬撬等作其他非皮带用途的,每发现责任人50元,队长100元,集体500元;

16、 发现托辊脱槽或缺皮带肖,罚机电队长100元,包机者50元;

17、 因跑偏造成h架磨损严重的发现一处,罚包机者50元,罚机电队长100元,罚队长200元,罚集体500元;

18、 严禁乘坐皮带,如发现一次罚当事人3000元,队长1000元;

19、 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如发现缺一项罚队长100元;

20、 皮带安装清煤器,未安装罚队长100元,机电队长100元;

21、 皮带卡子必须保持完好,发现卡子损坏超过1/3,罚集体3000元,皮带维修工300元,机电队长300元,队长300元,卡子穿棍不许用铅丝代替,否则罚机电队长100元,包机人100元;

22、 回收的胶带必须按规定的原长度回收,严禁私自割断,否则每次罚队长、机电队长各200元;

23、 发现皮带机头、中、尾的浮煤多,罚队长300元,机电队长200元,包机人100元;

五、 井下运输绞车管理考核办法:

1、对各盘区用绞车必须台台建档,并做好检修记录,否则罚机电队长100元,队长100元,记录不认真罚责任者100元;

2、交车档案内容要求:轿车型号、编号、起始作用时间、使用地点、包机人、检修记录(按检修要求自制表格)对未按检修要求经行检修的罚队长100元,责任者100元;

3、所有绞车绳必须有绳皮,否则罚包机者50元,机电队长100元;

4、绞车的压绳板必须正常使用,否则每缺一块或不起作用者罚包机者100元;

5、各类手把无变形或在限定日期内整改或更换,否则罚队长100元、包机人50元;

6、各类销子齐全,合乎要求,否则罚责任者50元;

7、各注油部位定期注油,若现场检查无油或无记录,罚责任者100元;

8、各机构连接部位转动灵活不锈死,否则罚包机人50元;

9、闸皮完好不断裂,闸皮磨损不超标,否则罚机电队长、包机人各100元;

10、 护绳板正常使用,否则罚责任者100元;

11、 对轮有护罩、完好,对轮销齐全,正常使用,否则罚包机人50元;

12、 电机风叶、风叶罩完好、牢固,否则罚包机人100元;

13、 滚筒有裂纹时及时更换,否则罚队长100元,包机人100元;

14、 地脚螺栓牢固不松动,否则罚包机人100元;

15、 牙轮罩紧固,保证正常使用,齿轮润滑良好,否则罚包机人50元;

16、 斜井绞车,必须有保险绳并且长度合乎规定车辆长度,无断股,否则罚队长100元,包机人50元;

17、 绞车信号声光具备,保持正常使用,否则罚机电队长50元,包机人50元;

18、 所有绞车钢丝绳无断股,无死结,滚筒边缘高出钢丝绳最外层高度,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2.5倍,否则罚包机者100元,机电队长50元;

19、 所有绞车操作按钮必须上牌板,发现一处未上牌板,罚队长100元、机电队长100元;

20、 所有操作绞车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否则按“三违”论处;

21、 任何人不得强行反拉否则罚责任者100元;

22、 提空钩时,必须设专人跟钩以免因扳卡拉坏绳皮或拉坏道等其他设施,否则发现一次按“三违”论处;

23、 在使用绞车时,无论任何原因对损坏绞车部件者,一律按部件原价处罚。

24、 任何人不得超拉超挂(重车不多于6辆,空车不多于8辆),否则按事故组织追查;

25、 盘曲正巷绞车不准起吊,或自设反绳装置,拉其他巷道的物料,否则罚责任者100元。

26、 任何队组在使用盘区绞车后,遗留的安全隐患问题,如短绳、滚筒脱绳、断股严重等,必须向矿调度或盘区管理单位汇报,以便及时处理否则经盘管区落实,按事故论处;

27、 松绳时,滚筒上应缠留三圈以上绳不得放脱,否则罚责任者100元;

28、 各队组不得使用绞车拉落道车,一经发现给予单位集体300元,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29、 所有绞车安装处必须装挂司机操作规程,如发现一处不装挂,罚集体300元,责任者100元;

30、 发现逼绳架缺一根逼绳滚,罚包机人50元,机电队长50元,队长50元;

六、 液压支架管理考核办法:

1、综采队必须坚持四检制度,否则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

2、液压系统要完好,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如检查中发现一处,罚包机责任者50元,发现多处累计罚款;

3、自动配液机如不使用,发现一次罚综采队500元;

4、乳化液配比浓度必须符合要求(3%-5%),配比浓度不够,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5、乳化液箱外,要保持干净,液箱上不能有油垢,液箱盖要盖严,检查中不按上述要求罚开泵工50元;

6、乳化液泵润滑池不能缺油,发现一次罚开泵工50元;

7、工作面遇特殊情况需放震动炮时,必须对液压支架的大立柱采取专门安全保护措施,否则,每损坏一根大柱,罚队组15000元,相关责任人每人500元,损坏多根累计罚款;

8、液箱压力表要做到灵敏可靠,在不开泵时刻度要归到零位,如发现一次不归零位,罚开泵工50元;

9、因没有采取保护措施造成液管损伤的,罚包机者50元;

10、 泵站压力达到28mpa以上,初撑力不低于规定的80%,发现一次不达标,罚拉架工100元。

七、 综采刮板输送机、转载机管理考核办法:

1、刮板机、转载机必须安装使用紧链器,发现未使用紧链器,罚队长200元,机电队长200元,并责令停止工作;

2、刮板必须安装齐全,发现每缺一根刮板,罚该队队长、机电队长、开溜工各30元;

3、联接环要按规定上好螺丝,拧紧螺母,发现一处不上螺丝,罚队长、机电队长、开溜工各20元;

4、联接罩上的螺丝必须配齐拧紧,若发现联接罩缺一条螺丝,罚机电队长100元,包机责任者100元;

5、减速器与机头、机尾的联接螺丝必须配齐拧紧,每缺一条或没拧紧,罚队长、机电队长、开溜工各100元;

6、机头过渡槽、机尾过渡槽与机头机尾的联接螺丝必须配齐拧紧,每缺一条或没拧紧,罚队长、机电队长、开溜工各100元;

八、 掘进机管理考核办法:

1、检查发现无证上机操作的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操作者150元;

2、检查发现掘进机带病运转或截齿不全或附属设施不全,继续运转的,罚责任者100元造成事故的要按事故经行追查、根据追查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3、不按矿制定的“四检”制经行检修的,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

4、仪表损坏或不全的,每缺一件,罚队长50元,包机人100元;

5、各注油部位不按说明书规定的周期经行注油,罚责任人100元;

6、安装使用急停开关,未安装使用急停开关或急停开关不起作用,罚队长、机电队长各200元。

九、 采煤机管理考核办法:

1、采煤机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未安装闭锁装置或闭锁装置不起作用,罚队长、机电队长各200元;

2、采煤机必须装设机载断电仪,未装的,罚队长、机电队长各200元;

3、滚筒不能缺齿使用,每缺一个,罚当班司机50元,缺多个,累计罚款;

4、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发现无证操作的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操作者200元;

5、不按矿制定“四检”制经行检修的,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

6、仪表损坏或不全的,每缺一件,罚队长50元,包机人100元;

7、各注油部位不按说明书规定周期经行注油,罚责任人100元;

十、sgw-40t型刮板输送机管理考核办法:

1、凡使用40t刮板输送机的队组,在供电正常情况下,使用四部以下(含四部)每月允许烧电机一台,使用六部(含六部)每月允许烧电机两台。40t型减速器的使用与电机相同,各队组每月超出规定台数一台,按修理价50%处罚,超出2台以上(含2台),按修理价100%处罚。如是新设备,按原价的50%和100%处罚;

2、刮板必须安装齐全,发现每缺一根刮板,u型环螺丝松,罚该队队长机电队长、开溜工各50元;

3、联接环要规定上好螺丝,拧紧螺母加弹簧垫,发现一处不上螺丝或或弹簧垫,罚该队队长、机电队长各20元,开溜工10元,却多处累计罚款;

4、联轴器完好,柱肖及柱肖胶套安装齐全,每缺一个柱肖或柱肖胶套,罚机电队长、开溜工各50元,超出三个者,加倍处罚;

5、联接罩上的螺丝必须配齐拧紧,间隙均匀,如间隙超出4-5mm,每发现一次,罚队长、机电队长、开溜工各50元,发现联接罩缺螺丝,每缺一条罚机电队长100元,包机责任者100元;

6、机头的分链器、护轴板要完好,不允许使用皮带代替护轴发现每缺一块板导致拉回煤,罚该队队长、机电队长各200元;

7、盲轴、压链器必须配齐联接螺丝并紧固,发现缺一条螺丝或未拧紧,罚机电队长、开溜工各50元,未安装压链器,罚队长、机电队长各200元;

8、电机风叶、风叶罩,连接螺丝必须安装配齐,每缺一个风叶,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每缺一个风叶罩,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每缺一条螺丝,罚机电队长、开溜工各50元,缺多个螺丝累计罚款,如发现风叶用铁丝木楔固定的,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

9、机尾轴的轴承损坏后要及时更换,若将尾滚轴磨断,或滚筒严重磨损,罚该队队长、机电队长、本班跟班队长、包机人各100元,发现滚尾不转,不能及时更换的,发现一次,罚队长、机电队长、包机人各100元;

10、减速机与机头架联接螺丝必须配齐紧固,每缺一条或没拧紧,罚队长、机电队长各100元,开溜工100元;

11、检查时发现电机联接键用道钉代替的,罚队长500元,机电队长、包机责任人各200元;

12、检查时发现刮板机漂链,罚机电队长、开溜工各100元;

13、机头机尾必须用压杠,发现未安装压杠,罚队长100元;

14、检查时发现减速机漏油,罚机电队长200元,包机人100元;

15、发现输送机负荷过大,要采取相应措施减轻负荷,不得超负荷运行,拉不动时,不得强行多次启动,每发现一次罚开溜工100元;

16、检查时发现刮板机不平直,每发现一次罚机电队长200元;

17、检查时发现减速器、对轮联轴节、电机等机件附近是否清洁,否则罚开溜工100元,机电队长100元;

18、发现用刮板机运输设备和物料的,罚队长500元,机电队长300元,跟班队长300元,开溜工200元;

十一、机电设备及配件丢失或损坏处罚办法:

1、使用区队必须管好用好自己的机电设备,发现有丢失机电设备的区队,新进设备按设备原价经行处罚,旧设备按原价50%经行处罚,罚款从该区队总工资中扣除;

2、设备出井后,必须经机电部设备组、机修队或电气队检查、验收,并会同生产使用队组分析损坏原因,属于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视其损坏程度对使用单位进行相应处罚,罚款金额从该队总工资中扣除;属于修理质量问题的,处罚修理单位(若为外委修理设备,必须通知修理单位返修)。

十二、井下责任牌管理考核办法

井下每台设备必须挂包机责任牌,牌上应注明设备型号、安装地点、安装使用时间、包机责任人姓名。(移动小型防爆电器不可挂牌,但应指定人员负责),检查发现缺一块责任牌,罚队长、机电队长、包机责任人各20元,缺多块累计处罚。

十三、检查制度:

1、由机电部防爆组、设备组每月经行四次全面大检查,四次累计台数计算每月检查结果。

2、机电防爆组、设备组每次检查出的问题,必须当天填写《存在问题通知单》通知被查单位并作出三定处理,跟踪反馈处理意见,并留有详细反馈记录。定期处理不了的,必须向机电部长、机电矿长说明情况。

3、按照每月四次检查结果累计台数经行统计,计算设备完好率,失爆率,及设备配件丢失损坏情况等。

4、每月21日准时将考核结果报告机电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调度主任、机电副总、计考办、标准化办公室各一份,由机电部根据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5、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大检查,查出机电问题仍按第二条执行。对区队的罚款按照考核办法之规定由机电部进行处罚。

6、具体检查考核内容,以机电部防爆组、设备组、上级检查组检查内容为准。

7、机电部负责人、安检站、标准办或上级部门组织的大检查查出失爆问题,按照谁包片、谁负责的原则,对包片的防爆检查员、设备管理员给予200元的罚款。

十四、奖励评比办法:

1、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奖励,对考核区队进行综合评比,从中选出优秀区队两个,对获奖区队区队长、机电队长、包机责任人、机电部防爆员、设备管理员包片人员各奖励500元。

2、每半年对所有包机责任单位、个人以及机电设备组、防爆包片人经行考核,考核期内责任区域未出现失爆且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标准化动态达标一级的,区队队长、机电队长、包机人各奖励500元,机电部设备组、防爆组各奖励300元。

3、机电部检查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奖励,机电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评比,根据日常工作表现和责任心,能够认真检查,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发现问题的,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的职工,从相应罚款中提取30%进行奖励,发现徇私舞弊,取消评比资格。

4、机电部每月将《罚款通知单》通知受罚单位和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经营部,所有罚款由财务部扣回建立专账,经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5、财务部建立罚款专账,每季度及年终奖励在机电管理中做出贡献的干部、职工,机电部动用该专款必须写出书面申请,出据获奖单位或个人名单,经矿长、机电矿长审核,方可支付。

6、作为奖励款项来源,由每月罚款中解决。

十五、罚款使用办法:

(一)、个人罚款

1、对于个人罚款,受罚个人接到罚款通知书后,先将罚款交回机电部,机电部每月统一上交财务部,财务部从当月个人罚款总额中按30%的提成比例返还给机电部作为当月机电部防爆组、设备组检查人员的奖励兑现,由机电部统一制表,经分管机电矿长审核签字后方可发放,剩余70%罚款作为机电管理奖励基金由财务部进行专账专人管理。

2、机电管理奖励基金用于开展机电各项活动或表彰在机电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3、对在机电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由分管机电副矿长提名,几点专项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奖励,对在几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分管机电副矿长审核确认后实施奖励,以上奖励均从机电奖励基金中列支,基金不足部分从集体罚款转账内列支。

(二)、集体罚款

对于区队集体罚款,由机电部出具相关罚款依据,受罚区队负责人签字认可后,经机电部长、机电副矿长签字批准,交经营部和财务部从受罚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所罚款项均由财务部统一保管,建立专账,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

第5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和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完成各级下达的安全目标管理任务,特制订如下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管理考核办法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一、不违法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充装)、检验、修理、改造和销售各类特种设备。
1、对特种设备的技术改造、设备安装、使用(充装)、检验、修理必须符合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1、①方案不符合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每项次罚款100元。

②方案未经审核、批准即施工,扣责任人1000元。

③方案和验收报告未及时报集团公司技规部备案,扣责任人200元。

④验收未按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每次扣罚分管领导500元,相关责任人每项次扣罚200元。

2、违反了2、3、4违反特种操作规程,违反巡检制度、违反特种设备维修、检验程序和规定,按《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特种设备管理办法》、《设备精细化管理办法》、《安全精细化管理办法》等相关条款对应扣罚。

1、对特种设备的技术改造、设备安装必须符合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技改、安装方案由技安科负责编制,送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呈总经理批准,报集团公司技规部备案。其施工验收由安全生产分管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技安科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和维修工参加,验收合格后报集团公司技规部备案。

2、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充装)由加气站站长负责管理和监督,由班长负责操作、巡检。

3、对特种设备的维修 由站长负责管理、组织,由维修工具体实施,方案送技安科审核,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对特种设备的检验由加气站维修工根据特种设备台帐记录,按检验周期提前一月编制检验计划及站长签字认可,送技安科联系技监部门检验。

2、坚决杜绝使用伪劣材料、配件,严格执行公司《材料采购制度》。发生一次,全额赔偿,责任人调离工作岗位1、特种设备的配件、耗材由加气站维修工编制计划,站长签字认可,报技安科审核,逐级再报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严禁违反特种设备检验、修理的相关规定,检验、修理必须由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严格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办法》、《场站动火作业管理办法》。1、未按时申报特种设备定检工作,扣维修工500元,罚站长1000元,技安科200元。

2、维修工作未按规定批报,扣维修工200元,扣站长500元;维修方案不完善,扣技安科200元,扣分管领导300元。

3、未按动火作业申报程序报批,扣站长1000元,申报安全措施不完善,分别扣站长200元,扣技安科300元,扣分管领导300元。未严格执行申报安全措施的,扣维修工500元,站长1000元。

1、对特种设备的检验由加气站维修工根据特种设备台帐记录,按检验周期提前一月编制检验计划及站长签字认可,送技安科联系技监部门检验。

2、对特种设备的维修 由站长负责管理、组织,由维修工具体实施,方案送技安科审核,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3、站长是场站动火作业安全第一责任人,由站长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报技安科审查、分管领导批准。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1、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由公司安委会负责下设办公室与技安科合并办公。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公司、场站、班组三级管理网络。

1、我司安全管理体系是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下设安全主管副总一名,技安科负责具体工作。场站站长为场站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场站安全生产,每个场站下设四个运行班组,运行班班组负责工作期间场站安全运行,班长是本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加气员、安检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同时协助班长管理好场站安全,维修工为场站安全监督员及设备维修管理员。1、公司安全机构和体系已建立。

2、各级安全责任制已制订

1、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总经理;

2、公司安全管理第二责任人:副总经理

3、职能科室责任人:技安科科长

4、场站安全管理责任人:站长

5、班组安全管理责任人:班长

6、岗位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工

2、公司要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签订责任书,并进行考核。1、每年公司与场站、场站与班组、班组与员工都层层签订了全员《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2、严格按照《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进行考核。

1、公司级安全管理由集团公司负责考核。

2、场站安全管理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考核。

3、班组、员工安全管理由场站负责考核。

三、制定并严格执行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特种设备动态管理体系。1、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操作规程,按照《安全精细化管理办法》、《设备精细化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奖惩办法》对应考核处罚。

2、特种设备管理动态管理体系运行的监督由技安科通过周检、月检逐项次检查,并按《安全生产资料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处罚。

1、公司安委会负责制定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2、分管领导、技安科、站长、班长负责逐级监督执行情况。

3、安委会负责实施职能管理和考核。

4、技安科负责监督、指导场站特种设备动态管理体系。

1、加强落实公司《加气操作规程》、《压缩机操作规程》、《压力容器操作规程》、《压缩机维修保养规程》、《产品质量管理办法》、《干燥系统运行规程》、《设备巡检规程》、《运行交接班管理办法》、《特种设备维修制度》、《特种设备安全保护设施、附件定期试验制度》、《特种设备定期校验制度》等规章、制度落实。按照《安全精细化管理办法》、《设备精细化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奖惩办法》对应考核处罚。
2、清理完善特种设备台帐,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办法、记录及档案,对变更情况及时予以更新。按照《安全精细化管理办法》(第四章:奖罚)对应考核处罚
3、将特种设备台帐、记录及档案检查列入月检重点范围。按照《安全精细化管理办法》(第四章:奖罚)对应考核处罚
四、制定并按时上报本单位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确保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100%
按时(提前30天)上报各站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经技安科核实、审批后由场站负责落实。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设施、安全附件定期检验率达到100%,技安科负责检查、监督、落实。按照《设备精细化管理办法》对应考核处罚
五、认真做好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及其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确保本单位的特种操作人员(极其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1、对新员工进行三级上岗培训,确保考核合格上岗。新员工未进行三级上岗培训及培训未合格上岗,扣罚总经办200元,员工不能上岗且继续培训或解聘。1、新员工由总经办负责,技安科协助进行三级上岗培训。

2、上岗考核由技安科负责。

2、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培训,确保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的知识和能力各级管理人员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不能履职,降薪使用直至获得安全、技监部门颁发的合格资格证,方可重新上岗履职。由安委会负责、总经办承办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及消防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未培训及培训不合格上岗,扣罚总经办200元,降薪使用直至获得安全、技监部门颁发的合格资格证,方可重新上岗。由总经办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
4、对特种作业操作证期满的人员要提前30天计划予以更换新证。延误办证、换证工作,每人次扣罚总经办100元。换证、办证工作由总经办负责。
六、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棵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认真执行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学习应急预案,制定《场站应急处理预案》,认真执行公司《事故报告制度》,杜绝隐患不报、弄虚作假。1、场站月度预案演练每少一次,扣站长500元。

2、年度预案演练每少一次,扣分管领导1000元。

3、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按《安全管理奖惩办法》对应考核处。

1、预案的修改、完善由技安科负责。

2、月度预案演练由站长负责,全月每个场站不得少于4次。

3、年度预案演练由分管领导负责,技安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年不得少于2次。

七、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1、实行定期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2、违反法律、法规,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对应考核处罚。

1、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总经理;

2、公司安全管理第二责任人:副总经理

3、职能科室责任人:技安科科长

4、场站安全管理责任人:站长

5、班组安全管理责任人:班长

6、岗位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工

第6篇 安全监测系统管理考核办法范本

1. 总则

1.1 目的

为确保红四煤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稳定、可靠、正常运行,加强安全监测系统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发挥系统的安全保障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红四煤业有限公司。

1.3职责划分

1.3.1调度室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维护和使用,从地面机房到监控分站及大巷、采区上车场主干线路由调度室负责维护,分站以下通信线路及各种传感器由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护和撤除。

1.3.2调度室负责根据现场实际布置及时绘制和修改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布置图,并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传输电缆等。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及维护人员必须经技术和业务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映该点测值的位置。

1.3.3调度室要加强机房管理和值班制度,每天要安排专人值班并对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进行监视,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系统出现的问题要随时做好记录。

1.3.4调度室根据监测监控系统的布局,在不破坏各系统整体结构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给出安撤方案,不得以破坏布局与结构为代价而擅自调整。

1.3.5为保证安全监控设备灵敏可靠,监测维护人员必须按规定对安全监测设备进行调试校正。甲烷传感器、甲烷超限断电每10天进行一次标校。风速、温度、一氧化碳等其它传感器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校正,井下的安全监控设备运行半年后必须上地面进行检修,并做好传感器调校和断电测试记录。

1.3.6监控系统维护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每天检查安全监监测设备及电缆,并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测结果记录在册。当两者读数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进行标校完成。传感器经过调校检测误差仍超过规定时,必须立即更换。

1.3.7在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使用单位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电源及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测维护人员配合安装。

1.3.8监测维护工对井下的瓦斯、一氧化碳、温度、风速、风量、设备开停、风门开关、断电仪等监控传感器及传输线路等监控设备设施必须勤保养、勤维护,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

2 管理规定

2.1 安全信息网络系统实行“统一规划联网,分级负责管理”的原则,红四煤业矿调度室负责统一管理,必须保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保证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传输真实有效的安全数据。

2.2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安全信息网络设备、软件及煤矿联网软件系统及kj83n系统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提供。

2.3煤矿安全监控装备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取得“ma”标志和防爆合格证。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连线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并严格按信号电缆的要求进行缚设,吊挂整齐有序,严禁与调度电话线或动力电缆共用,确保其本质安全防爆性能。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防雷保护.

2.4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当系统主机和主通信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由分站实施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为了保证甲烷浓度的连续监测,当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池必须保证正常工作不小于2小时,且系统具有馈电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

2.5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备机和服务器必须专人专用,不得安装与安全监控无关的软件,定期进行系统和数据维护,并及时进行系统更新,定期进行病毒检测。

2.6甲烷传感器和甲烷断电仪应具备下列闭锁功能:

2.7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报警浓度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2.8甲烷浓度达到断电浓度时,切断该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甲烷浓度低于复电浓度时,自动解锁;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应切断该设备 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

2.9煤矿的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安全测控仪器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2.10安全监测设备如有故障、损坏、丢失,使用单位应及时汇报调度室安排处理。凡升井的监控传感器等设备统一由监测维护工修理。

2.11采掘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规定悬挂(传感器距巷帮不小于200mm,距顶不大于300mm,距掘进迎头不得大于5米)

3 考核办法

3.1调度室负责按规定配齐系统所需要的监控设施及各种传感器,传感器的设置、数量、位置及断电范围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要求。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顶部,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

3.2安全监测系统出现通讯中断、信号故障时,调度室值班人员应按照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立即安排人员分析、查找故障原因,立即解决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处理时间。在更换和故障处理期间,必须采用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超过8小时未处理完毕的,监测维护工给予100元罚款。

3.3任何工作场所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报告矿调度室,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改变或影响监控系统设备的正常供电。计划内停电、停风而影响监控系统的,要提前通知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否则以事故论处,并对责任单位给予1000元/次的罚款。

3.4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中的要求整定,整定后的传感器非监测维护人员不得在井下拆卸或调整,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给予500-1000元罚款。

3.5各掘进巷道和采煤工作面应设专人负责监控传感器及缆线的维护、管理,应对监测设备精心管理,妥善保护,悬挂整齐,保证台台完好。否则对责任单位处1000元罚款。

3.6监测维护人员应每天对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缆线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设备、设施、线缆达不到完好标准或野蛮使用的,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给予500-1000元罚款。

3.7任何单位未经调度室同意不得私自改动监测设备,否则将对责任人给予500元的罚款。

3.8对需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及电缆等安全监控设备,作业现场班组长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停用。炮掘工作面爆破前,掘进班组长应安排专人将甲烷传感器撤到安全位置,防止爆破时崩坏设备,并在爆破结束后,及时将甲烷传感器移到规定地点。对需要经常移动的安全监控设备不按规定进行移动,导致传感器损坏的,对采掘班组长一次性罚款500元,对所在的采掘区队队长罚款300元并按原价赔偿。

3.9使用单位要保证所用监测设备、电缆等的完好和卫生,跟班电工应对使用中的传感器经常擦拭,清除外表积尘,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洒水喷浆,移动传感器应避免摔打碰撞,如发现传感器有积尘或有喷浆料、油污、淋水等现象,一次罚款300元,非正常原因造成传感器报废的,按原值的2倍进行处罚。

3.10掘进迎头在安装监控传感器及敷设线路时,必须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安装、吊挂,不得出现线路交叉、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或乱拉乱挂现象,否则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跟班电工给予200元以上的罚款处理。多余的缆线要按标准盘放整齐,坚决不允许图省事、怕麻烦而随意裁断,对随意裁截信号电缆的单位将给予电缆总长原值2倍罚款,并对负责人及跟班电工给予200元的罚款处理。(线缆按米计算)

3.11采煤工作面的信号缆线随工作面的推进要及时回撤盘放整齐,回撤盘放过多的,可以从缆线接头处断开并及时升井上交。对随意裁截信号电缆的责任单位及跟班电工各给予200元的罚款。

3.12瓦斯超限断电控制系统管理及使用规定

目前在用的瓦斯断电装置为kdg0.3/660型远程控制开关,用于远距离控制设备的开关,可反映被控设备的状态,甲烷传感器、线路故障或瓦斯浓度超限等都将按照《规程》要求切断闭锁开关的电源,直至故障恢复或瓦斯浓度恢复到正常为止。私自甩掉送电的给予责任人500元罚款,给所在的区队罚款1000元。

3.13使用单位负责对断电器的使用和维护,断电器必须按规定吊挂在配电点上方,电缆吊挂整齐,接线附件必须符合完好标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甩掉断电器或甩掉控制线路,否则给予责任人500元的罚款。给责任单位给予1000元罚款。

3.14动配电点需要改动断电器时,必须提前向调度室申请,批准后由监测维护工施工,未经批准擅自变动的将给予500元的罚款处理。

3.15监测维护工对断电器及闭锁开关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出现故障必须在8小时之内处理好,严禁不通过断电器闭锁供电,否则给予当班监测维护工罚款100元。

3.16保证馈电传感器正常工作,监测维护工将定期对远控断电器现场标校。在接到通知后,使用单位必须安排电工积极给予配合。

3.17必须在保证闭锁装置工作可靠、闭锁开关完好的状态下,瓦斯电闭锁装置方能正常工作。禁止将闭锁开关的控制回路的保护装置甩掉,或甩掉本身的启动按钮。停止按钮损坏必须更换,不得短接,不准随便改变闭锁开关控制回路的电压电流参数。

3.18瓦斯超限时,断电器工作实现断电。当瓦斯数值降至复电值时,必须用启动按钮复电,禁止采用其他方式复电,否则将给予200元以上的罚款处理。

3.19对采掘区队未经监控部门同意私自拆除断电器、传感器和风门开关等,对区队长一次性罚款1000元,对当班班组长罚款200元连带个人罚款100元。

3.20其它细则按aq1029-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进行执行。对不按《规范标准》执行或执行达不到标准的(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除外),对其责任人每次处罚100至2000元

4附则

4.1本考核办法从2023年5月1日起实施。

4.2未尽事宜按上级或矿相关规定执行。

红四煤业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日

第7篇 xx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安全,减少或降低事故发生率,提高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保障公司生产安全的良性发展,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对安全管理人员实行重奖重罚的年度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和奖金数额

公司下属所有铁厂、水泥厂的安全科长、安全员。奖金数额为:安全科长15000元,安全员10000元,设备科长8000元。

二、死亡事故考核办法:公司所有下属单个企业,若本年度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奖安全科长15000元,安全员10000元,若发生一起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扣除单个企业安全科长、安全员全年考核奖,每起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并处罚安全科长3000元,当班安全员2500元,以此类推。

三、重伤安全事故考核办法:发生一起工伤事故,治疗费达2000元以上(含2000元),罚安全科长600元,当班安全员500元,以此类推。

四、设备安全事故考核办法:发生一起设备安全损坏事故,设备价值达3000元以上(含3000元),每起事故罚安全科长300元,当班安全员250元,以此类推。

五、考核执行时间:2008年3月1 0日至l 2月3 1日,今后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

望各位安全管理人员各敬职守,加强对职工的现场安全监管和教育,尽职尽责查找和排除事故隐患,创造公司各企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8篇 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

落实,在各自岗位上起到促进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督促提到其自我安全意识及素质,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公司每季度对项目经理部的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和文明卫生情况。

二、项日部每月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评比。

三、项目部施工员每月对班组责任制执行情况、班组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发现不执行者进行处罚。

四、对不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50-100元

宜昌博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日

第9篇 外协队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贯彻某某企业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外协队的安全管理,使外协队的管理与某某公司的管理相适应,经某某公司研究决定,特制订如下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一、外协队资质审查

1、凡进入某某公司承接工程的队伍必须具有有效的施工资质和人员资质。所有资质的审核由工程管理科负责。

2、凡进入某某公司承接工程的队伍在施工前必须主动与某某公司签订安全协议,签订协议前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某某公司安全科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施工队必须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签字。手续不全的不得开工。

3、外协队必须为所有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副本交某某公司安全科备查。否则,不得开工。以上2、3条具备后,安全科通知工程科后方可开工。

4、各外协队根据人员数量必须设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在安全科备案,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c证以上的资质。某某公司安全科免费发放《安全员》袖标。作业现场无安全员值守的,每次考核100元。

5、外协队的安全活动必须符合某某公司和某某公司的要求,某某公司免费发放《安全活动记录本》并定期检查。必须召开班前班后会并认真做好记录,记录不完整或者没及时记录或者虚假记录的,每次考核100-500元。多次不改正的,加倍考核。

二、特种作业管理

6、使用特种设备(塔吊、压力容器等)必须具有相应的证书和有效的检测报告以及建设局安监站的备案,安装和拆卸人员必须具有资质。否则,不得擅自安装和使用。擅自安装和拆卸的每次给予2000-5000元以上的考核。特种设备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使用队伍承担。煤气区域等特殊环境或危险区域作业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和防护措施。

7、所有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进入某钢厂区的车辆必须在工程科备案并严格遵守某钢的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规定被某某公司安全办或某钢保卫处通报的,每次给予500元以上的考核,发生事故的,由所在外协队负责。

三、治安管理

8、外协队人员发生偷盗、打架斗殴等情况被建设单位和公安部门通报的,每次考核2000元以上。同时承担建设单位和公安部门的处罚。

9、外协队发生火灾事故、高压电缆挖断、煤气泄露、水源污染、线路损坏、交通堵塞等严重影响某某公司声誉的,每次考核5000元以上并赔偿所有损失。情节严重的给予清退。

四、日常安全管理

10、焊工、电工、架子工,登高作业、起重工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操作证方可作业。检查时无证作业的每次考核200元。

11、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否则考核每次200-500元。戴好安全帽并系带,否则考核每次100元。使用电钻等旋转设备作业不得戴手套,否则考核每人次100元。使用气焊等有损眼睛作业的,必须佩戴眼镜,否则,每次考核200元。

12、严禁在现场吸烟,杜绝流动吸烟和在危险区域吸烟。一经发现,每次考核100-500元。

13、认真参加某某公司和建设单位等召开的安全会议,不得迟到早退,否则,考核每次200元。

14、严格遵守建设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监理和建设项目部以及某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顶撞、侮辱、刁难安全管理人员的,每次考核500元。

15、严格按规定使用风、水、电、汽,接引时必须通过某某公司安全科,否则考核200-1000元。在煤气区域、铁路、高压线附近作业时必须通知安全管理人员到场监护,否则考核每次200-2000元。大型吊装作业、高空作业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有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在场,否则考核每次200-1000元。氧气、乙炔等危险爆炸品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混装,否则考核每次200元。被建设单位通报的,每次考核500元。

16、临街、临市作业的工程,必须按要求进行围护,夜间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和警示。否则,考核200-20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后方可作业。吊装作业、高空作业、煤气区域作业、铁道边、公路边作业、大风及极端天气作业、特殊和危险区域作业等特种作业施工时必须有专项的安全措施。否则,考核每次500-3000元。

17、遇某某公司检修或者其他工程需要配合时,外协队要有专人负责现场安全并认真进行安全交底,因自身教育不够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外协队负责。

18、无论何种原因,聚众滋事,围攻正常办公场所,破坏正常工作秩序的,每次考核5000元以上。造成严重后果的,立即给予清退。

19、其他在本考核办法中未体现的,参照《某某某某公司安全、消防、环保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20、本办法与其他协议或者告知有抵触的,按照最高标准执行。

21、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某某某某公司。

第10篇 机械公司安全环保网络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制订机械公司安全环保(网络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是为力求通过考核来推行安全网络化管理,以检查、考核、整改来促进日常安全环保管理,进而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保证实现2008年的生产工作安全目标。

1.考核主要内容:安全环保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安全环保违章违纪频次,日常安全环保管理,安全环保检查,隐患整改率。

2.员工发生违章违纪除按《机械公司安全生产处罚条款》处理外,部门考核中按处罚条款内扣分的10%相应扣分。

3.员工发生轻伤事故(包括外来人员)则该三级网格辖区(工段或班组)所有人员当月奖励工资扣款50元/人,责任人按责任再行处理。部门(二级网格)考核扣分10分,部门(二级网格)责任人扣款500元。

4.员工发生重伤事故(包括外来人员)则该三级网格辖区(工段或班组)所有人员当月奖励工资扣款100元/人,责任人按责任再行处理。部门(二级网格)考核扣分20分。部门(二级网格)责任人扣款1000元。

5.预警制度:

5.1受到整改通知单第一次, 进行日常考核;扣1分

5.2受到整改通知单第二次, 进行警告考核;扣3分

5.3受到整改通知单第三次, 进行黄牌考核;扣5分

6.对部门(二级网格)以百分制考核:

6.1部门(二级网格)考核得分≥95分,加奖10-20元/人.月。

6.2部门(二级网格)考核得分≥90分<95分,不扣不奖。

6.3部门(二级网格)考核得分≥85分<90分,扣奖10元/人.月。

6.4部门(二级网格)考核得分≥80分<85分,扣奖20元/人.月。

6.5依次类推,考核得分每低5分加扣奖10元。

6.6部门(二级网格)内发生事故取消得奖。

6.7部门得奖分三级:

6.7.1一级20元/人.月:保障一部、保障二部、漕泾分公司、施工管理部、设备修造部

6.7.2二级15元/人.月:计量检测中心、大机组维修中心、特种设备检测中心、dcs中心、制冷设备维修中心

6.7.3三级10元/人.月:各管理部室

7.安全环保网格化管理实施分级考核:

7.1公司由技术质安部负责对二级网格辖区的考核,以检查打分形式每月一次。根据得分确定奖扣总额,

7.2各部门(中心)负责对本部门(中心)三级网格辖区的考核,进行二次考核分配,考核结果报公司技术质安部备案。

7.3二次考核分配指:二级辖区(各部和中心)在获得由技术质安部考核后所得奖扣总额内对各三级网格辖区(工段或班组)进行评价考核。各三级网格辖区(工段或班组)对本责任区内员工个人进行评价考核。

7.4 各级网格辖区如遇上级检查扣奖或加奖则有该网格辖区承担责任。

7.5对于在安全环保工作上有特殊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部门给予10以内加分。

7.6考核时间,上月26日零时起至当月25日24时止。

7.7上述考核采用月考季发方式。

8.技术质安部对本公司内的二级网格辖区(各部和中心)的考核,在当月的30日前完成。各部和中心对三级网格辖区(工段或班组)的考核,在下月的5日前完成。

9.考核结果经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确认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奖惩的实施。

第11篇 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本办法是在市场持续低迷、股东利润持续降低、企业面临生存危机的严峻形势下,为确保企业的发展与员工生存,特修改此办法。新办法把企业“效益至上、安全第一”贯穿于生产管理全过程,在原办法注重业绩考核的基础上,更加突出了效益考核,力求“效益上、薪酬上,效益下、薪酬下”,努力实现“企业与股东有效益,员工工资水平有保障”。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考核的指导性文件。旨在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进一步理清生产与经营管理关系,进一步整合管理思想和方法,逐步建立起以效益为前提的生产管理理念,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基础,提高企业经济运行质量。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安全生产运营管理合同”、“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商品煤计量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经营管理考核细则”等各类管理制度而制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汇永集团公司所属生产矿井、华通公司、地勘公司、云信公司。汇永集团公司具有解释、修改权。本办法实施的同时,原考核办法废止。2023年,质量标准化检查将继续实行月度集团巡视检查(以查隐患为主)、季度集团组织综合检查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考核组织、职责、方式、基本流程

第五条公司成立生产经营考核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鹿志发、副总经理米玉峰分别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集团公司生产、机电、财务、人劳等部门经理及相关人员组成。集团公司财务部是生产经营考核常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白稷平、副主任于广学。

考核领导小组的职责是:通过对上月度生产、掘进、安全、完全成本(成本、专项基金工程)、质量标准化工作、利润等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掌握完全成本的实际情况,理清基金项目的实施情况,最后依据上月度经营利润,提取上月度工资总额、矿领导班子工资总额。

第六条集团考核工作将在每月15日左右开始,原则上考核小组到现场逐单位考核,相关生产、技术、成本、安全、基金管理、股东财务、行政矿长等人员参加。考核工作,时间服从质量。

第七条考核工作要针对集团确定的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单位专业部门要提报真实有效数据,需要提前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由集团财务部负责催办。原则上凡是与成本和费用相关的工作内容力求全部考核。

第八条集团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组织考核具体工作。原则上商品煤产量、掘进进尺计划与完成情况由生产部负责提供;完全成本(含矿管成本)、利润、专项基金的完成由财务部负责提供;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当月巡视检查结果(查出安全隐患)由生产部负责集合并提供;需要矿现场提供的其它备查资料由矿提供。

第九条集团人力资源部依据集团公司考核结果,按照本办法相关条款,分别提取工资总额及班子成员工资总额,并出具“**矿yy月工资总额及班子成员工资提取审批单”。最终,财务部负责出具“**矿yy月度生产经营考核情况通报”。

第十条月度最终生产经营情况通报要体现出完全成本真实性、基金项目实施情况清楚、矿承包成本控制有效等主要内容。对通过考核提出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相关问题,考核领导小组要协助矿拿出有效措施。

第三章 考核内容、办法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月度生产经营考核主要内容:商品煤验核量、掘进进尺验核量、安全及质量标准化建设、矿管成本、回收率、基金项目的实施、各项管理制度落实、矿管成本、利润计划的完成等。

第十二条商品煤、掘进进尺、商品煤回收率指标依据集团月度下达计划和完成情况考核。最终计量则依据集团公司《商品煤计量管理办法》、《掘进巷道月度验收管理办法》、公司领导签字的“yy月份商品煤验核量报告”提报,集团生产部负责。这是各单位和部门最终计量报告,也是所有按照吨煤统计经济数据的唯一依据。关于商品煤回收率的考核及特殊煤层地质情况,可以提出修改计划。

第十三条 矿井工资来源实行商品煤吨煤含量提取,与安全、利润、成本、回收率、质量标准化、掘进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挂钩考核确定。各生产服务单位分别根据各自特点执行相关规定。

应提取工资总额=商品煤验核量×吨煤单价

实际提取工资总额=应提工资总额±挂钩考核增减额

班子成员应提工资来源为按吨煤提取后分为基本工资和基本绩效工资,基本工资经测算约占35%,不与各项指标挂钩考核,以65%的基本绩效工资为基数与各项指标挂钩考核。实际提取等于应提工资加减考核增减额。

应提工资=商品煤验核量×吨煤工资(年薪标准/计划产量)

应提工资=基本工资(35%)+基本绩效工资(65%)

实际提取=基本工资+基本绩效工资±挂钩考核增减额

第十四条矿管直接成本原则上按照年度计划下达,逐月不作调整。直接成本是完全成本的重要基础,是矿绩效工资考核的重要内容,由于自2023年开始,经营考核重点增加了利润计划考核内容,且在测算过程中是以利润计划倒推出直接成本,成本再压缩空间较小,因此,矿管成本月度考核将按计划成本超、降总额的20%扣减、增加矿工资总额。月度矿管成本实际发生与计划总额比较,其结余、超支1%对应领导班子基本绩效工资的2%进行奖、罚。最高奖、罚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10%。月度超支,年度直接成本累计有结余(利润完成),将按对应基本绩效工资在年末予以补足。

严格控制成本费用跨月结算,特别是矿务工程、零星签证费用、修理费用等,每发现一次按金额的2%扣减领导班子绩效工资,最高扣减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5%。

第十五条加强专项基金管理控制和考核力度。各单位专项基金均不突破年度资金计划总额。遇特殊情况发生计划外专项费用时要相应调减年度其他项目,如不能进行调减,公司将按计划外专项基金发生额的10%扣减工资总额,按发生额的2%扣减领导班子绩效工资,最高扣减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5%。此项考核原则上按月计划考核和兑现,可以结合全年完成情况予以调整。

第十六条关于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继续依据集团公司《质量标准化检查管理办法》,按照安全和“一通三防”专业、机电管理专业、采掘工程质量专业和综合专业的考核评分情况进行考核。各专业评分以90分为标准,每降低1分,分别扣罚工资总额10万元、扣罚领导班子对应基本绩效工资3%。

质量标准化检查仍实行月度巡视检查、季度综合检查,月度原则上以矿自检为准,自检分数不计入考核。但季度综合检查结果将纳入下个季度,实施全季度(三个月)考核。巡检过程中或者地方政府检查过程中,发现下列重大安全隐患将进入当月考核:“发现一次失爆、发生重伤一人次、出现一次重大财产事故事(停产3小时以上、直接损失一次5万元以上)、情形比较恶劣(主井断带、工作面大冒顶等)生产和机电事故、无计划停风停电导致瓦斯超限”等重大隐患,每出现一次(项),扣罚矿工资总额30万元。同时扣罚领导班子月度安全奖50%。发生1人次死亡事故,扣罚月度工资总额50万元,同时取消班子成员当月安全奖和年度安全奖。发生2人及以上死亡事故,自发生月份起,取消全矿安全奖,并取消当月效益工资。2023年,集团依然执行安全奖50%按月兑现,年末经过公司考核批准后,兑现另50%。

第十七条掘进考核要加强掘进计划的严肃性,按照月度、季度(季度实行平衡制)验核米数,月度每欠尺10米,扣罚工资总额1万元,领导班子实行月度进尺每欠尺1%,扣罚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3%,季度完不成季计划的75%、半年完不成计划50%的,分别按未完成计划比例,同比扣罚领导班子成员季度末月份对应基本绩效工资。

增加掘进工程“无效进尺、计划外签证”考核,无效进尺按照欠米考核,计划外签证工程,按照不超过工程单价10%为考核依据,超出部分由工资总额承担。

第十八条商品煤回收率,按照月度计划,每降1%,分别扣减工资总额10万元,分别扣罚班子成员对应基本月度绩效工资3%。

第十九条为实现公司由业绩考核向效益考核转变,公司对所属矿井在矿管直接成本考核的基础上再实行利润计划考核,因此,计划的合理和科学性尤为重要。经过公司商定:每月利润计划的确定,主要依据年度利润计划指标的分解、上月市场平均价格、下月度基金使用计划、矿管成本计划和井下实际生产条件等因素下达计划。按当月利润超降额的20%增减应提工资总额;增减工资总额的30%对领导班子进行奖、罚。最高奖、罚领导班子绩效工资的50%。月度未完成利润计划,而年度累计完成利润计划时,对月度扣减的基本绩效工资在年末予以补足。

每月计划成本为年初确定的吨煤成本费用(或总费用)乘以月度实际商品煤产量;销售收入计划等于上月实际吨煤平均销售价格乘以当月实际商品煤产量;实际销售收入和实际计划完全成本费用的差额即为月度利润(或亏损);实际实现的利润和实际计划利润的差额即为月度利润增加、减少额。

第二十条董事长年终奖考核,将根据年初签订的责任状各项经营指标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

第四章其它

第二十一条全公司各个生产矿井每月商品煤生产、材料费、成本、掘进进尺、煤炭销售等完成截止时间统一为:每月最后一天24点。每月1-2日,集团生产部负责出具产量验核报告,集团所有相关利润完成、成本计算、工资提取等依据都以此为准。

第二十二条自2023年开始(1月份除外),集团月度生产计划改为生产经营计划,计划下达实行会审制。其计划内容增加成本计划、利润计划、专项基金计划等经营指标,这些指标将是经营考核的依据。月度计划的下达要增加其严肃性。

第二十三条为体现考核的真实性,真正体现出当月“效益上薪酬上、效益下薪酬下”,自2023年2月份起,各基层单位一律在每月下旬,依据集团生产经营考核结果发放上月度工资。

第二十四条辅助单位根据集团相关要求测算年度工资水平和总额,集团公司将根据当月完成的工作量、结合不同工作性质进行考核,提取的工资总额需要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十五条为体现出月度矿管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公司将把矿管直接成本进一步分解,将在月度计划单价中,对波动影响较大的矿务工程及支护材料费用、综采搬家倒面费用不纳入考核。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工资实发不得突破集团考核同意发放额度5%,超过此额度,按超发额同比例扣发矿领导班子绩效工资。

根据《生产运营管理合同》相关条款,因非管理原因导致矿井停产,应向股东申请支付矿井维持费,集团公司考核后,工资不足部分由矿井维持费工资部分补充。

第二十七条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发生不可抗力、不可预见自然灾害)等重大变化时,集团公司另行研究解决考核等相关事宜。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属于汇永集团公司。

附件:1、**矿yy月工资总额及班子成员工资提取审批单;

2、**矿yy月工资总额及班子成员工资挂钩考核明细表;

3、公司经营管理考核细则。

第12篇 炼钢厂转炉煤气放散点火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经过几代炼钢人的不懈努力,炼钢厂终于实现了过剩转炉煤气的放散点火,困扰多年的转炉煤气超标排放问题得以从根本上解决。放散点火工艺作为转炉煤气回收的重要组成和关键环节,其运行状态直接影响到整个煤气生产、净化、回收、输送和储存系统安全,为此,特制订转炉煤气放散点火安全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如下:

一、基础安全管理考核

1、炼钢车间作为转炉煤气的发生、生产责任单位,应建立转炉氧枪口、副枪口、下料溜槽、活动烟罩密封系统管理制度及与之相关的联锁保护程序,确保转炉吹炼过程中转炉煤气与外界空气有效隔绝。制度不健全、联锁保护失效、密封效果不好导致煤气含氧量持续超标,影响煤气回收,并导致放散点火不能正常投用的,考核炼钢车间基本奖10000元/次。

2、自动化车间作为转炉煤气生产、净化、回收、输送系统监视和测量装置的维护责任单位,应建立流量计、压力表、煤气检测仪、磁氧分析仪等相关仪表装置的日常检查、维护、校验管理制度。制度不健全、仪表装置失查、失修和校验不及时影响煤气回收,并导致放散点火不能正常投用的,考核自动化车间基本奖10000元/次。

3、回收车间作为转炉煤气的净化、回收和输送责任单位,应建立转炉煤气净化回收系统的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和点检标准及相关的管理制度、应设置完善可靠的安全联锁保护程序,应明确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度不健全、联锁保护失效、应急处置不能满足要求、不能起到应有效果,导致煤气回收相关设备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影响煤气回收,并导致放散点火不能正常投用的,考核回收车间基本奖10000元/次;未对外进行信息传递并履行安全告知义务的,追加考核基本奖100元/次;同时,按其影响程度对煤气回收安全运行专项奖予以部分扣除或全部扣除。

二、运行安全管理考核

1、为确保转炉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的安全运行,调动相关岗位的生产积极性,对转炉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的主体责任车间回收车间,实施月份安全专项奖励政策。

2、凡由于以下原因,影响煤气正常回收,并导致放散点火无法正常投用,月累计热停达到 3炉次的,按20%比例对回收车间当月专项奖予以扣除;月累计热停达到 6炉次的,按50%比例对回收车间当月专项奖予以扣除;月累计热停超过6 炉次的,或导致煤气回收系统生产、工艺、设备、安全事故的,按100%比例对回收车间当月专项奖予以扣除,并按照相关事故管理规定予以考核。

(1)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相关工艺设备管理不到位,失检、失修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

(2)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相关工艺和安全联锁保护条件失效或无法保证正常投用运行。

(3)对转炉冶炼过程中的氧含量变化及磁氧分析仪工作异常情况,未能及时发现、检查、汇报。

(4)对风机系统运行参数监控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参数异常、上报并处理的。

(5)未按时进行设备巡检并记录,未能及时发现设备隐患,未能及时发现现场煤气泄漏险情。

(6)对转炉煤气放散点火运行情况监控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吹扫氮气压力不能满足要求、联锁程序未自行启动、长明火熄火等异常情况,未能及时上报处理。

(7)转炉余热净化系统及煤气回收系统定修时,未能对各部水封溢流、阀门气动控制系统进行安全条件确认。

(8)出现突发故障后,未能及时有效采取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9)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岗位违规操作,导致放散点火处于失控状态。

三、由于公司能源平衡或动力介质厂设备运行影响,导致的焦炉煤气、氮气等动力介质流量、压力、品质等参数波动,影响煤气回收,并导致放散点火功能无法正常投用的,不列入以上基础安全管理和运行安全管理考核范畴。

四、责任科室安全管理考核

1、生产科作为转炉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操作管理的监督责任单位,应负责沟通协调,确保满足转炉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的外部生产条件和安全条件,应督促检查相关车间认真执行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相关规程、制度,对因违章指挥和管理失职、失察影响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的,考核生产科基本奖5000元/次。.

2、技术科作为转炉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工艺管理的监督责任单位,应负责指导、检查相关车间工艺、技术、操作规程的时效性和执行情况,及时掌握工艺调整变化情况。对因违章指挥和管理失职、失察影响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的,考核技术科基本奖5000元/次。

3、机动科作为转炉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设备管理的监督责任单位,应负责沟通协调,确保满足转炉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运行的设备保障条件和安全条件,应督促指导相关车间建立完善煤气回收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和点检标准,及时掌握设备运行变化和各种安全联锁状态,对因违章指挥和管理失职、失察影响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的,考核机动科基本奖5000元/次。

4、安全科作为转炉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单位,应负责督促和检查相关车间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规程、制度、预案落实执行情况、相关科室对转炉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对因违章指挥和管理失职、失察影响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的,考核安全科基本奖5000元/次。

5、生产科、技术科、机动科和安全科应共同承担对回收车间转炉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功能投用和安全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并对其月份专项奖提出考核意见。

五、煤气回收和放散点火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生产、工艺、设备、安全影响和事故,除按上述考核办法执行外,还需按照炼钢厂生产运行、工艺质量、设备管理和安全绩效等相应管理办法追加考核。

六、本考核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范本(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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