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集团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温州港集团文件
温港集〔2014〕11号
温州港集团
关于印发2023年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集团各部、室,各直属单位,各合资企业:
现将《温州港集团2023年安全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港集团
2023年2月27日
温州港集团2023年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总体思路:以抓落实强基础促规范为主线,着力推进各项工作载体的有效、有力着陆,推进安全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细致化管理,不断加大现场管控力度,提升预控与保障能力,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工作目标:严格控制乙类事故、事故总量和直接经济损失,杜绝“一票否决”和甲类责任事故,确保全年安全工作持续稳定。
具体工作举措:
一、抓制度体系建设,夯基础
(一)梳理、完善制度规程,健全制度体系。2023年集团各级要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程为切入口,通过全面梳理,查漏补缺,查找制度、规程的薄弱环节和缺失之处,以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逐步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要对集团现行的一些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梳理的同时,结合业务发展、拓展的需要和《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要求等实际情况,制订新规定,增补卸船机、堆取料机等新设备操作规程,完善各类机械工艺的《安全操作规程》。
(二)细化、析解制度规程,增强执行力。在不断梳理、完善制度规程的基础上,要做好各项制度、规程的学习、宣传和落实。要在今后的培训中增加制度学时的比重,通过培训学习、班前会议、制度上墙、发放小册子等途径使之处处存在,时时提醒,扩大宣传;同时要做好制度的细化、提炼工作,针对不同的岗位要求,通过对制度规程的提炼,浓缩升华为简短语句,如编顺口溜、打油诗等形式,使其通俗易懂,增强可记性,使制度真正铭记于心,落实于行动,增强其执行力。
二、抓督查、追责机制建设,促落实
(一)完善目标考核机制。2023年,集团对年度目标考核细则做了比较大的调整,变“重结果轻过程”为“结果过程并重”,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23年要在去年实践的基础上继续修订完善,使考核办法更有针对性、更具可操作性,同时要将目标考核工作引向深入,使日常考核检查常态化、规范化。做到对A类单位每月一次检查考核,B类单位每季一次检查考核,C类单位每半年一次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未达到考核标准的情况进行登记,按一定的比例记入年终成绩,真正做到安全工作结果和过程并重,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健全连带处罚机制。2023年,集团下属各单位相继推出“安全计分卡”、“安全生产连带责任考核”等管理规定,已初步建立并试行连带处罚机制,但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连带处罚力度偏轻、连带范围偏窄的现象,没有充分发挥出连带处罚的威慑和促进作用。2023年要健全连带处罚机制,全面修订集团《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经济处罚办法》等规定,提高处罚力度,扩大处罚范围,在责任人得到受罚教育的同时,各相关人员、安全员、班组长甚至部门、公司领导等连带责任人也将受到连带处罚,提高“三违”、事故等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成本,使安全“三责”真正落到实处。
(三)深化督查追责机制。一是要继续发挥各基层单位自查、自督作用,加密现场巡查次数和力度,深化本单位安全把控力度,使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在基层就能得到及时解决,确保安全工作措施的及时落实;二是要发挥好集团层面安全督查的作用,要创新方式方法,丰富督查检查形式,深入基层单位督查督办,指导解决安全隐患和实际问题,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责,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四)建立警示通报机制。2023年,集团将试行警示通报机制,警示通报内容包括被通报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和采取的安全措施、存在的安全隐患、各级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违纪问题等。警示通报由集团安委会定期签发,被警示通报的单位要认真分析警示内容,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相应开展警示教育,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反馈集团安委会。警示通报机制的建立可以提高安全工作透明度,保障职工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各级安全风险意识,发挥预警和惩戒作用。
三、抓现场管控,稳源头
(一)抓生产作业现场管控。一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巡查制,各单位领导班子要深入生产装卸作业一线,巡查指导现场作业,及时快速解决生产中的突发情况,同时进一步改善带班巡查机制,避免巡查工作流于形式。二要突出人机交叉作业区域的管控,各单位要制定人机交叉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制作悬挂警示安全标志标牌,加强人机交叉作业区域的现场检查指导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三要强化“三重”管理,要认真细致地做好生产准备,了解货物性能,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程,要严格执行生产指导员、现场安全员到岗到位蹲点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四要做好外来车辆的超载管理,做好货物装车安全,避免外来车辆在港区超载装货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源头问责。五要规范港区货物堆装质量管理,要严格落实货物堆放标准,合理规划堆场安排,尽量减少交叉、重复作业,要高度关注转弯口、十字路口的货物堆放高度,不能遮挡行车路线,严禁占道堆放货物,散货二次堆高作业要注意平台范围和稳定性。六要做好“两渡”现场管控,要在完善、维护好车客渡设施,添置场站安检等硬件设施的同时,加强同永嘉方面的沟通协调配合,积极应对车客流高峰,确保车客安全过渡。
(二)抓施工现场管控。随着集团当前生产经营、投资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工程建设不仅是集团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领域,更是省、市两级政府的一个重点关注领域,
2023年要继续加大施工现场管控力度,要引入交通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内容,通过联合检查突出施工现场管控,要抓施工承包队伍资质审查和施工建设管理工作,要抓施工现场用电和临边、临水、登高、限制空间、明火、爆破等作业的安全防护,要抓施工现场机械、机具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抓出租消防现场管理。一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形成由企业、部门、班组和个人多级管理的消防安全管理网格。二要突出出租场所消防管理。要经常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突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加强巡查,要督促承租户严格履行消防主体责任。三要加强港区禁止吸烟管理和安全用电管理,加大消防重点部位和港区明火作业等现场管理力度,做好港区加油点的检测管理,坚决杜绝“三合一”现象;四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管理,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的防爆泄露管理,要做好相关设备设施和危险品管道的检测,规范检查记录,设备设施要突出分布明确和使用得当,同时积极组织开展作业人员的实用演练,提高“四懂四会”的能力和消防意识。
(四)抓外来(驻港企业)人员、车辆交通管理。随着集团生产经营的多样化和工程建设的全面铺开,外来(驻港企业)人员和车辆交通管理成为集团安全管理的一大难点。一要进一步规范外包、承包、租赁、施工等作业管理,要引进安全保证金制度,将安全保证金同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相挂钩,督促其配合做好港区安全工作;要落实驻港单位、出租户、进港车队、在港装卸船舶、施工修理单位等外来单位及参与生产作业相关方的安全责任,各类安全责任书的签订由安全管理部门把好安全关;要加强门卫安保管理,强化落实进出港登记检查制度,督促严格遵守港区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要在危险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让外来(驻港)人员知晓存在的危险因素。二要加强车辆交通管理。要进一步完善港区道路通行规定,规范港区内车辆准入制度,要规定各港内道路限制速度,加大超速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处理常规交通违章行为,要区分车辆行驶区域和行人通行区域,实行人车分离或人车隔离;要在道路标志标线和照明设施设备上完善港区道路硬件设施,确保标志醒目、标线清晰、照明不留死角;要继续把牢本单位各种车辆的技术关,确保车况安全保障,要把牢驾驶员的操作关,经常组织各种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
(五)抓设备(船舶)管理。各单位要以《特种设备管理条例》和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法》为准则,以2023年的设备(船舶)管理调研为基础,坚持强化内部管理和设备技术革新两手抓,增强各单位及从业人员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进一步谋划提升完好率、利用率和设备投资有效率;进一步探索维修体制模式,加强技术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和设备(船舶)点检、润滑、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等工作,使设备(船舶)处于良好技术状况,确保设备(船舶)正常运行,努力为集团生产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六)试点推行安全网格化管理。以突出“大安全”为目标,以现场管控为核心,整合各方面资源,调动各方面力量,依托统一的管理模式,借助数字化的平台,以属地管理、分级管理为原则,试点推行安全网格化管理,一方面将各基层单位作为单元网格,在单元网格之间建立一种监督和管理相互交叉、有机结合、相互弥补的形式,使各网格之间能有效地进行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另一方面通过构建横向和纵向经、纬线,形成涵盖各方面监管内容的立体网格,最终达到整合组织资源,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四、抓班组、标化建设,提管理
(一)提升班组建设。2023年是集团班组安全建设年,2023年为集团班组建设提升年,各单位要积极借鉴班组安全建设交流会的经验,以集团《班组安全管理基本规范》为要求,将班组建设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长期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环节,丰富具体内容,突出抓好班组的合理划分及班组长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加强作业过程安全控制,完善班组考核机制,逐步建立健全班组建设的长效机制,使班组建设成为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有效手段。
(二)转化安标建设,实现安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一要充分发挥安全标准化建设作用。2023年,6家单位标准化市级(三级)标准已经实现,2023年达标单位要结合达标标准要求,从细、从实、从严抓好日常管理工作,深入研究标准化与实际工作结合点,将标准化具体要求运用到港口生产、现场作业和码头操作,实现安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细致化,要争取一到两家单位达到升级(二级)标准;对尚未申请达标评审的单位,要对照已建立的标准,健全制度、完善台账、提升管理、练好内功,为达标工作打好基础。二要积极参加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等级评定。结合《温州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暂行办法》要求,构建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实现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相互融合、共同推进。三要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修订规范化建设考评细则,2023年集团考虑将该项工作列入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定期组织开展对该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推进标化工地建设。集团各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要扎实推进“标化工地”和“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强化业主全面管理责任意识,理顺业主、监理和施工的三方职责,强化三方联动机制,督促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施工主体责任,注重机构建设、教育培训、方式创新、项目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不断提升本质安全,确保集团工程建设领域的平安。
五、抓隐患排查,重预控
(一)坚持隐患滚动排摸、挂牌销号的闭环管理。隐患不除,事故难绝。目前集团隐患分级整治的框架已经构建完毕,各单位也基本建立隐患库。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挂牌整改机制,坚持隐患滚动排摸,设置危险点标志、隐患警示牌,明确隐患登记报告、分级治理、整改销号、定期分析等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隐患整改的力度和实效性,推进隐患整治工作提速、提质、提效,实现隐患动态排查、滚动整改、持续改进、复查巩固的闭环管理。
(二)健全危险源辨识标准,建立危险源数据库。2023年集团制订了《安全生产风险辨识与控制措施》,并制作印发了小册子,各有关单位据此也在各自醒目位置制作悬挂了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牌,起到了安全警示的作用。2023年各单位要继续健全危险源辨识标准,要对各自的危险源、隐患点登记建档,并向集团上报。同时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建立危险源、隐患点数据库,对于重大危险源还要制订应急预案,明确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三)推进安全信息化管理,提升预控水平。要推行现代化工艺流程,突出科技保安,加大安全投入,选用高标准的设备设施,推广应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大力提高安全生产机械化、信息化、自动化水平的源头管理,追求生产过程的本质安全化,从本质上消除隐患;同时运用高科技手段、信息化管理来监控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各级隐患,积极推行RCMS大型机械设备远程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软件,确保重大危险点、隐患点时刻得到关注,无处遁形,提升预控水平。
六、抓三个能力建设,强保障
(一)教育培训能力建设。要深化三大培训载体:一是开展好多媒体视频载体,多方式开展多媒体视频教育,逐步推进考试系统使用,实现教考结合。二是利用好网站简讯载体,继续完善简讯版面,进一步丰富内容,扩大宣传。三是搭建好骨干库载体,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人员、加密班次,固定师资培训频率,改良教材,推出《事故案例汇编》第二版。同时各级安全培训机构要坚持“全员覆盖,各有侧重”的原则,着重抓培训效果,要以全体职工为对象,多角度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要有的放矢,有实用实效,突出抓好两大关键:一方面安全教育培训重心要下移,重点抓基层,抓班组,结合实际工作环境和内容,增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用性;另一方面做好关键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要做好外来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驻港单位工作人员等的培训工作。
(二)监管能力建设。一要继续以“六个统一”为载体,不断改进安全监管手段,完善管理人员责权利配套制度,突出随机、随时、随地监管,确保安全监管不留死角。二要继续深化天网监控工程。合理分配现场和监控巡查时间,充分发挥已配备的专用监控显示屏作用,要继续做好监控查违的取证、处罚、统计和上报工作,定期对违章情况进行公示,不断提高安全监管的威慑力和员工自身的安全意识。三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严格梳理安全管理队伍,尝试提高安全管理员的准入门槛,对现场监管执行力弱、“惰性查违”的人员要调离岗位,探索企业安全管理员专业化途径,逐步打造一支具有高水平现场安全监管能力的铁军。
(三)应急能力建设。2023年要在继续完善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修订工作的基础上,提升应急能力水平,做好应急能力建设工作。一要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大安全投入,充实应急机构和人员,提供必要的装备和条件,做好应急救援队伍的硬件建设。二要深化应急演练培训。要加强应急演练的针对性,继续抓好专急救援队伍的实战演练,不断提高突发应急处置能力。三要适当提高演练层次。密切与周边有关部门、兄弟单位的合作,通过开展联合演练等方式,提升协同能力,实现跨部门、跨单位的综合协调应急机制,建立高效顺畅、协调运转的突发应急体系,从根本上提高应急能力。
2023年,集团还要继续开展“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月、“119天无火灾事故”和“清剿火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等专项安全活动,继续做好“春运”、“三防”、防暑降温等各项季节性工作及节假日的安全工作,确保全年安全工作持续稳定。
附件:温州港集团2023年安全工作实施计划表
附件温州港集团2023年安全工作实施计划表
序号
安全工作
项目
具体实施内容
责任部门
配合单位/督导部门
完成时间
备注
目标责任落实与制度、规程建设
1.召开2023年度安全工作会议,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集团安全技术部
各基层单位
一季度
2.修订集团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集团安全技术部
各相关单位
一季度
3.修订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增补卸船机、堆取料机等新设备操作规程。
集团安全技术部
各相关单位
上半年
4.修订、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做好提炼和宣贯工作。
集团安全技术部
集团各部室、各基层单位
全年
5.推出《事故案例汇编》第二版。
集团安全技术部/二季度
督查、追责
机制建设
6.根据《安全目标考核评分标准》,定期对各基层单位开展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检查。
集团安全技术部
各相关单位
全年
7.调整充实安全督查工作组,实行督查网格化管理,组织督查组人员培训。
集团安全技术部
集团监察监事审计室
集团人力资源部
一季度
8.完善集团安全督查督办机制,每月制定督查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安全督查。
集团安全技术部
集团各安全督查组
全年
9.健全、落实安全隐患和违章举报办法、连带处罚等多种方式的奖惩机制及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办法。
各基层单位
集团监察监事审计室
集团安全技术部
集团人力资源部
集团财务部
集团生产业务部
全年
10.修订集团《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经济处罚办法》。
集团安全技术部
各相关单位
二季度
11.试点推行警示通报机制。
集团安全技术部
各相关单位
二季度
现场管控
建设
12.开展立体式安全检查,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飞行检查、夜间检查和突击检查活动。
集团安全技术部
集团人力资源部
集团生产业务部
集团监察监事审计室
各基层单位
全年
13.严格落实货物堆放标准,合理规划堆场安排,规范港区货物堆装质量管理。
各基层单位
集团生产业务部
集团安全技术部
全年
14.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巡查,突出人机交叉区域管控,强化“三重”管理,加强外来车辆超载管理。
各基层单位
集团生产业务部
集团安全技术部
全年
15.做好危化品、“两渡”、施工现场、港区重点部位及出租场所的现场安全管控和违章违规查处工作。
各相关单位
集团安全技术部
全年
16.加强门卫安保管理,规范港区车辆准入制度,落实进出港登记检查制度。
各基层单位
集团安全技术部
全年
17.加强港区车辆交通管理,完善港区道路通行规定,做好道路标志标线和照明设施设备维护,完善港区安全警示标志标识。
各基层单位
集团各安全督查组
全年
18.规范集卡车队安全运输和交通班车安全管理。
各基层单位
集团安全技术部
全年
19.宣贯《特种设备安全法》,做好设备(船舶)安全管理。
各基层单位
集团安全技术部
全年
20.规范外来(驻港企业)人员、车辆管理,签订安全责任书,引入安全保证金制度。
各基层单位
集团安全技术部
全年
21.试点推行现场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
各基层单位
集团安全技术部
二季度
班组、标化建设
22.落实《班组安全管理基本规范》,继续推行“535”班组安全工作法。
各基层单位
集团安全技术部
全年
23.完善班组考核机制,做好班组的合理划分和班组长的培养,加强班组作业过程安全控制。
各基层单位
集团安全技术部
全年
24.深化安全标准化建设,践行标准化管理,组织开展达标和升标评审,推进“标化工地”和“平安工地”创建工作。
各基层单位
集团安全技术部
全年
25.组织参加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等级评定及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报。
各相关单位
集团安全技术部
全年
隐患排查
建设
26.规范隐患库管理,继续开展挂牌隐患整治。
集团安全技术部
各基层单位
全年
27.继续推行现场隐患公示告知制度,在重点生产作业部位、施工区域设立隐患公示告知牌。
各基层单位
集团安全技术部
全年
28.继续健全危险源辨识标准,建立危险源、隐患点数据库。
集团安全技术部
各基层单位
全年
29.推行RCMS大型机械设备远程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软件。
各基层有关单位
信息公司
集团安全技术部
全年
30.多方式开展多媒体视频教育,推进考试系统使用。
各基层单位
集团安全技术部
全年
三个能力
建设(教育培训能力、监管能力、应急能力)
31.完善“安全简讯”版面,继续开展集团“月度安全监管之星”评选活动。
集团安全技术部
各基层单位
全年
32.不定期开展集团内部培训师安全教育培训。
集团安全技术部
各基层单位
全年
33.深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完成集团下达的年度培训指标,按时上报安全培训报表。
各基层单位
集团安全技术部
每月
34.做好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建设工作,继续以“六个统一”为载体,配置安全管理实施装备,积极开展监控等多手段的查违活动。
各基层单位
集团安全技术部
全年
35.修订、完善集团各级应急预案,并做好预案评审、报备工作。
各基层单位
集团安全技术部
全年
36.适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各基层单位
集团安全技术部
全年
37.加强值班管理,完善各类应急反应机制。
各基层单位
集团安全技术部
全年
季节性、阶段性安全活动(工作)
38.组织开展春运工作。
各基层单位
集团生产业务部
集团安全技术部
一季度
39.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集团安全技术部
各基层单位
二季度
40.做好夏季“三防”工作。
各基层单位
集团安全技术部
集团生产业务部
二、三季度
41.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各基层单位
集团安全技术部
集团生产业务部
集团工会
高温季节
42.开展“119天无火灾事故”活动。
集团安全技术部
各基层单位
四季度
43.做好冬季“三防”、寒潮大风、防雾防浪工作。
各基层单位
集团安全技术部
集团生产业务部
四季度
44.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五大专项行动”。
各基层单位
集团生产业务部
集团安全技术部
全年
45.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集团监察监事审计室
集团安全技术部
各基层单位
全年
46.做好节假日安全管理工作。
各基层单位
集团安全技术部
集团生产业务部
集团办公室
全年
47.继续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活动。
各相关单位
集团安全技术部
全年
48.继续深化财产与责任保险工作,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集团安全技术部
各基层单位
全年
温州港集团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印发
第2篇 某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旨在使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在工作中尽职尽责,确保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能正常、有效地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部门负责人各岗位人员。
3.公司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3.1安全管理处处长安全管理职责
3.1.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法定标准以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责综合管理。
3.1.2协助公司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1.3协助公司决策机构和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度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进行考核。
3.1.4参与制订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具体实施或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3.1.5督促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6组织综合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负责组织或者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汇报。
3.1.7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验收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承租单位相关资质,证照和资料。
3.1.8组织公司有关单位、部门研究职业中毒的预防工作和职业病的防治措施。
3.1.9组织实施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3.1.10按规定监督公司相关单位和部门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有关部门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3.1.11严格执行公司车辆保险规章制度,加强保险业务管理,搞好保险工作。
3.1.12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3.2运输处处长安全管理职责
3.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法定标准以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协助分管负责人落实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正确履行。
3.2.2负责落实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2.3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穿于整个生产经营过程中,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工作范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2.4在客、货运输发展中严格执行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求,做到安全发展。
3.2.5负责督促制定运输生产安全应急预案,保障应急运输任务能及时有效地实施。
3.2.6针对生产经营状况,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在安全会、安委会上提出安全生产建议。
3.2.7在组织生产培训时,强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注重每一生产环节的安全工作,加强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法定标准以及公司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学习和培训、教育,要求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和严格遵守。
3.3人事处处长安全管理职责
3.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法定标准以及国家安全规章制度,协助分管负责人落实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正确履行。
3.3.2负责公司职业危害管理工作,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3.3.3做好职工的劳动纪律教育和劳动合同的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法定标准有关规定,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完善员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应急预案。
3.3.4负责制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会同安全管理处组织实施。
3.3.5负责督促指导全司各单位对新进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进行严格审核,确定其符合其所从事岗位的相关规定,按规定开展各种适应单位上岗要求的岗前教育和培训,特殊作业人员应经专门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3.6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违反劳动安全管理的从业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教育和处理。
3.3.7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关键岗位的设计实施方案,打造“能人安全”环境,对职工在转正、定级、晋级及月度生产奖的考评中把安全生产的表现和业绩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3.4车管技术处处长安全管理职责
3.4.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法定标准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协助分管负责人落实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正确履行。
3.4.2负责落实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4.3负责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4.4严格按照行业部门的要求,强化车辆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司各客运站车辆例行检查工作,保证车辆二级维护率和合格率达到100%,积极组织车辆按规定检测和年审,并制定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杜绝发生机械事故。
3.4.5严格车辆上户、调动、报废的手续和有关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做到不遗不漏,有证可查。
3.4.6提供车辆和其它设施设备的安全技术标准并进行指导,编制和修订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
3.4.7组织并督促公司设备管理人员、特殊工种,生产操作工作的技术训练和安全知识培训,严格持证上岗,加强督促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作业,及时改进技术上存在的安全问题,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装备。
3.4.8对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含车辆),要进行安全性能的评估、评价、充分论证,并组织管理人员、操作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充分了解其技术性能,做到安全、科学使用。
3.4.9发生工伤事故和机械事故时,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3.5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3.5.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法定标准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协助分管负责人落实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正确履行。
3.5.2负责落实本部门工作范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5.3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5.4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公司领导安排,认真抓好季节性、重点时段和节假日的安保工作。
3.5.5积极协助安全等部门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方面的工作。
3.5.6负责集团公司安全文件、通知、通报的审核。
3.5.7收集全司安全生产情况,综合分析安全形势、为领导对安全生产决策提供依据。
3.6保卫处处长安全管理职责
3.6.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法定标准以及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协助分管负责人落实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正确履行。
3.6.2负责督促指导并组织全司治安、消防有关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的会议、学习、宣传、培训、演练,综合分析全司治安、消防工作形势,布置和安排公司的治安、消防工作。
3.6.3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法定标准和上级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负责落实公司的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安全责任指标并组织实施。
3.6.4负责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处理,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指导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在职责权限范围内,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3.6.5建立健全重点部门部位的消防档案,按行业要求和公司实际规范和完善基础台帐。
3.6.6督促各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落实“三品”查堵工作,维护好场站内治安秩序,确保安全生产。
3.6.7负责对全司因生产经营、行车事故等而引起的治安纠纷的处理和协调工作。
3.6.8负责收集和掌握全司员工思想动态,负责做好*、集访人员的疏导工作。
3.6.9认真做好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措施。预防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3.7基建处处长安全管理职责
3.7.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协助分管负责人落实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正确履行。
3.7.2按规定设置安全机构,配备安全人员,开展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3.7.3负责落实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7.4负责对本部门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各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队伍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
3.7.5对建筑施工易发、多发事故的部门,应根据工程项目规模特点,编制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做好应急救援的策划、培训、实施、演练工作。
3.7.6在编制基本建设、新、改、扩建项目计划时,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
3.7.7负责对基建项目的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施工的设施设备,现场安全、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
3.7.8负责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督促落实。
3.8.政工处处长安全管理职责
3.8.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法定标准以及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协助分管负责人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正确履行。
3.8.2负责落实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8.3负责本部门工作范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8.4抓好党员、干部、团员、青年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动员和督促党员、干部、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积极作用,把安全行为意识和安全工作绩效纳入选拔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
3.8.5负责开展丰富多样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建立“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对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多种有效的管理监督。
3.8.6总结推广党员、干部、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典型经验,表彰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先进人物。
3.8.7深入生产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
3.8.8积极参与做好全司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工作,利用宣传阵地宣传安全知识,安全法律法规,及时报道安全生产动态,推广安全先进经验,树立安全典型、榜样。
3.9工会主席安全管理职责
3.9.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法定标准及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落实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9.2督促行政不断改善生产安全环境,改善劳动条件,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3.9.3把安全工作纳入工会工作议事日程、参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督促指导全司各单位工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
3.9.4积极参加行政组织的安全检查,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3.9.5组织对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认真收集职工的建议和信息反馈,督促有关部门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3.9.6抓安全典型、树安全榜样,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3.10企管处处长安全管理职责
3.10.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法定标准以及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协助分管负责人落实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正确履行。
10.2负责落实工作范围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10.3负责工作范围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10.4在绩效考核及安全责任目标考核时,严格按照公司安全规章制度执行。
3.10.5负责办理和督促、指导(或参与)全司生产安全事故的诉讼案件,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3.10.6在对外投资(合资、合作)等项目时,将安全作为重要因素进行考虑,做到投资项目的安全性。
3.10.7在策划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时,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点策划内容。
3.11财务处处长安全管理职责
3.1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法定标准以及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协助分管负责人落实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督促正确履行。
3.11.2负责落实工作职责范围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11.3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11.4做好当天的现金及时存行,来不及存行的款项要存在有人值班的保卫部门。
3.11.5加强对银行票据的管理,空白票据应存入保险柜,使用时才填制和加盖印章,实行印鉴分管的牵制制度,及时核对银行存款。
3.11.6负责按规定提取安全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保证安全事故费用的筹集。
3.11.7按规定办理事故借款和事故赔款的收支工作,负责扣回事故赔(罚)款,并按月盘存核对。
3.11.8严格审查事故费用开支,如实反映生产安全事故损失。
3.12纪委、监察、审计处处长安全管理职责
3.1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法定标准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协助分管负责人落实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12.2负责落实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12.3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12.4参与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调查处理,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失职渎职问题和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员。
第3篇 后勤服务集团安全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后勤服务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集团财产及员工的安全与人身健康,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集团实际,依据《武汉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安全质量监察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工作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条 建立健全集团安全工作的组织网络和监督检查制度。
第四条 集团主管领导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集团的安全工
作全面负责;集团各单位的主管领导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集团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集团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总经理担任,
副组长由集团党委书记和集团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担任,集团党、政、工会的负责人及集团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集团安全质量监察部。
第六条 集团各单位设立安全工作小组、消防队,各班组或各部门设立安全员,履行所辖区域(部位)日常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 安全工作职责
第七条 集团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工作原则,履行安全职责。
第八条 集团安全质量监察部在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履行本部门职责的同时,履行下列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一)组织制定或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并对集团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对集团各单位落实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
(三)对集团各单位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督查,组织员工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
(四)组织调查各类安全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五)定期收取集团所属各单位的安全检查报告并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公布检查、评选(比)结果,提出安全工作整改和奖、惩意见;
(六)受理集团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议、意见和投诉;
(七)落实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第九条 集团各单位必须履行下列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一)执行集团安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保障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在本单位的贯彻和落实;
(二)制定、实施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安全管理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定本单位各级和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完善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排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和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和上报安全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六)在与承包、承租经营户订立的合同中,应明确各方的安全管理责任。
(七)落实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第十条 集团员工必须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责;
(二)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在作业过程中,对不能当场排除的安全隐患或出现安全问题,要及时报告。
第四章 安全防范内容
第十一条 集团的安全防范内容主要包括:防火、防盗、防毒、生产和设备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网络通讯安全。
(一)防火。集团各单位要加强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使全体员工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对重要服务场所须按消防规范配备消防器材,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制定消防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定期演练;
(二)防盗。集团各单位要加强对管理范围内各经营服务场所、库房贵重物资的管理与防护,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控制现金库存量;
(三)生产和设备安全。集团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作业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员工自我保护意识,防止意外人身伤害,对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对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变压器、电梯、储油罐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年检工作;
(四)食品卫生安全。集团各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要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严把进货关,严禁出售不合格食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操作规程,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餐饮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
(五)网络通讯安全。集团各单位要加强对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保证网络通讯系统的保密、安全,严禁利用计算机和通讯系统从事危害网络通讯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安全值班制度。集团各单位要建立值班制度,要明确相应的责任,做好值班记录。
第十二条 饮食服务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接待服务公司、商贸发展公司、供热中心、园林与环卫服务中心等单位,在做好常规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对安全重点部位,应当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五章 安全工作管理
第十三条 集团各单位必须将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日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经营、服务制度;制定并落实各项常规和应急的防范措施,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 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及安全员,每年组织一次安全培训。
第十五条 集团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营造出人人负有安全责任、人人对安全认真负责的局面。
其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学习有关安全法规、安全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则;
(二)了解本单位安全的薄弱环节;
(三)掌握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学习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学习防火、防盗、防毒、防人身伤害、防煤气泄漏等基本防范知识和技能,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的基本知识、技能;提高判断、处理事故的能力。
第十六条 集团各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对本单位内部发生的和涉及本单位的群体纠纷现象,必须第一时间内向有关领导做出反馈,不得隐瞒迟误,以免造成矛盾激化。
第十七条 集团各单位必须加强用人管理。聘用员工要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各单位在招聘人员时,必须坚持“三证”(身份证、婚育证、务工证)齐全,不得录用“三证”不全者,杜绝出现聘用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章 安全工作检查
第十八条 集团各单位必须制定严格的检查制度并逐级落实到位。
第十九条 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对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定期检查时间规定为:每学期结束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前。不定期检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
其检查内容为:
(一)各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
(二)单位假期值班安排情况;
(三)各类安全隐患的查处;
(四)消防、防盗设施和器材的齐备及有效情况和安全标识的完好情况;
(五)已被确定的各类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六)安全自查的记录;
(七)安全员、消防队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八)要害、重点场所(部位)的工作秩序;
(九)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条 集团各单位对安全重点部位,应当每周一小查,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其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员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二)防盗设施是否完好,值班人员是否到位;
(三)用水、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到位、齐备、有效;
(五)施工现场是否有安全防护措施和明显标识,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
(六)餐饮、食品营销场所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食品的采购、
制作、储运和日常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规范,防火、防盗、防投毒措施是否得当;
(七)现金、票据管理;
(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资的使用与管理;
(十)各类机械、运输设备有无带病运行;
(十一)各岗位人员执行规定的情况和突发事件的预案准备情况;
(十二)其它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第二十一条 安全质量监察部对各安全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每月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 集团各单位的安全员对自己所管辖的区域应当每日巡查。
第二十三条 集团各单位的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应当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四条 每月28日前,集团各单位将本月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集团安全质量监察部,内容包括:本月检查重点、每次检查实施人、检查内容、检查结果、问题处理情况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第七章 奖惩办法
第二十五条 集团按年度对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综合量化测评,测评结果纳入单位的工作绩效。
(一)考核、测评工作由集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集团各单位自我测评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
(三)综合量化考核、测评的项目为:1、组织落实;2、制度健全;3、责任明确;4、制度落实;5、岗位培训;6、持证上岗;7、问题整改;8、隐患排除;9、事故发生;10、事故处理。
第二十六条 凡制度健全、职责明确、责任到位,一年中无安全事故,经年度考核、测评为前六名的单位或班组,集团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七条 经年度考核、测评为前六名单位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集团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八条 凡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安全员、消防队员和一线职工,由各单位评定并提出表彰和奖励的意见报集团审批。
第二十九条 奖励方式为:集团通报表扬、表彰、物质奖励。
第三十条 集团对各单位实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对于在安全工作中失职、渎职、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对发生安全事故,经调查确定为责任事故的,除了对事故单位的事故责任人予以追究外,还要追究事故单位主管领导人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人和安全员的管理责任:
(一)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当,防范设施不到位,经检查、督促改进不力者;
(二)上岗人员未进行安全培训,致使当事人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
(三)对安全隐患排除不力、不及时,导致事故发生者;
(四)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指挥不当者;
(五)因失职、渎职从而发生盗窃、火灾、人身伤害、中毒等事件,并造成了社会影响和直接经济损失者;
(六)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者。
第三十二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一)当班人员擅自脱岗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事故发生者;
(二)违反安全规定、违章操作发生事故者;
(三)发现事故未及时报告产生严重影响或直接经济损失者;
(四)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者;
(五) 故意制造事端者;
(六)暴力造成人身伤害者。
第三十三条 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产生了重大的社会负面影响或造成较大的直接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做出以下处理:
(一)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二)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在集团内部通报批评,同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后果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凡故意制造事端和采取暴力手段造成人身伤害者,移交学校保卫部或司法机关处理,同时依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带来直接经济损失者,由所在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集团审批。
第三十六条 安全管理工作奖惩决定,须经集团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七条 集团各单位应依照本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各类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集团安全质量监察部负责对本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集团安全质量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4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办法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盗和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订、落实、检查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处;各部门、机构应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六条综合管理部应按照消防法规和消防部门的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七条综合管理部应对消防设施设备的性能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消防监控系统、消防栓、灭火器具等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标识清晰、准确。
第八条办公区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九条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 防盗安全管理
第十条 财务管理部、计算机房、档案室等重要部门应安装防盗门窗;出入口及其他重要部位应安装闭路电视安全监控系统或其他安全报警设施。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不得在办公室存放私人贵重物品或大笔现今,离开办公室(室内无人)应随即锁门。
第十二条会议室应有专人负责管理,无会议时应锁门。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外出存取大额现金时,应不少于二人;财务管理部门在保险柜存放过夜的现金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第十四条公司印信须存放在保险柜内或其他安全的地方,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人印章应分开存放。
第十五条公司车辆使用人在停放车辆时应关窗锁门,车内不宜存放贵重物品。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携带大件物品或办公设备离开公司,须持有综合管理部开具的出门单。
第四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办公区域配置设施设备应根据配电容量,并留有余地。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
第十九条维修人员在维修各类电力设施设备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第二十条公司员工不得在办公室私拉电线,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下班时应切断办公设施设备的电源。
第五章相关事项
第二十一条公司及分、子公司的员工应佩带有效证件进入公司办公区域,外单位人
员进入办公区域,应在门卫处登记,并遵守引导人员的指引。
第二十二条公司实行值班制度。工作日值班人员负责工作日的安全防范工作,下班时应检查办公室门窗及电源的安全情况,并做好值班记录。如值班人员下班时仍有员工在加班,则须做好交班工作。节假日及双休日值班人员负责节假日及双休日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现情况应及时报告或处理,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二十三条公司综合管理部应定期检查各类安全防范设施的完好情况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四条各类安全问题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原因、性质、后果、责任等因素负责处理 ,必要时向有关公司领导报告。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5篇 中钢投资集团安全生产管理检查记录表
重庆中钢投资集团安全生产管理检查记录表
被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
安全负责人
检查日期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依据
检查结果
备注
一、各单位及料场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
1
是否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正式颁布
(1)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检查下发的文件和有无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本
《安全生产办法》
第九条
(2)
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3)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
是否制定以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正式颁布
检查下发文件和有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本
《安全生产办法》第九条
①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②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③
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2)
是否制定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并正式颁布
检查有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文本
《安全生产办法》第九条
3
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1)
主要负责人是否参加安全检查活动
抽查各单位相关检查记录或询问一线员工
《安全生产办法》第九条
(2)
是否正常开展定期安全检查活动
(3)
是否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各单位及料场安全管理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情况
1
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
安全设施登记、维护保养及检测记录
抽查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及记录
《安全生产办法》第十三条
(2)
特种设备登记及检测、检验记录
2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抽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安全生产办法》第十二条
(2)
其他从业人员是否经相关知识的教育和培训
查教育培训记录
3
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
(1)
是否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建立登记备案
查重大危险源档案
《安全生产办法》第十四条
(2)
重大危险源是否有安全应急措施
查应急措施文件
三、岗位操作人员与应知应会工作情况
1
作业人员是否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抽查作业人员并进行询问
《安全生产办法》第十二条
2
作业人员是否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安全生产办法》第十七条
3
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情况
抽查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安全生产办法》第十五条
检查意见:
检查人(签字):
被检查单位意见:
安全负责人(签字):
处理结果
出具文书名称
文书编号
限期改正日期
备注:1、“检查结果”根据“检查内容”填写有、无或是、否;
2、本记录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一份由安保科存档。
第6篇 机车车辆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办法
内蒙古呼铁机车车辆集团有限公司是呼和浩特铁路局下属的一家专业化公司,主要从事机车租赁业务,配套的机车、乘务员以及运用安全管理办法全部按照机务系统要求统一配置、规范管理,在本质上有别于合资、地方、专用铁路。
根据呼铁监管办【2012】1号文件关于《加强合资、地方、专用铁路机务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内蒙古呼铁机车车辆集团有限公司结合自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机务安全强化措施:
一、机车回送
1、租赁机务段的机车回送。按照机务段小、辅修计划安排,机务段技术室人员提前三天向相关站、段、局机调、行调发送回送电报。局机调、行调统一组织、指挥调度。
2、公司自有机车的回送。公司向相关部门和承修机务段下达一个季度的小、辅修计划。承修机务段按照公司计划,安排机车检修台位,并组织技术室人员提前三天向相关站、段、局机调、行调发送回送电报。局机调、行调统一组织、指挥调度。
3、机车回送时,必须由作业点负责人随车同行,严把机车出入库和路途中的回送关。
4、回送的机车在出入机务段时,对不熟悉的站场、线路,要求向机务段地整车间提出申请,由带道司机引领、指导出入。
5、回送机车必须附挂,严禁单机运行。
6、严禁关闭监控器运行。机车出入段时,监控器设定为调车模式;机车附挂回送时,监控器设定为补机模式。
二、运用安全
1、铁路局所属机车租赁合同及协议的签订。租赁机车由机辆公司向机务处提出申请,与机务段签定机车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机车的使用地点、单位、专用线名称及行车安全管理等事项。
2、公司自有机车租赁合同及协议的签订。机辆公司与使用单位签订机车牵引技术服务合同和安全协议时,需明确机车型号及台数、合同期限、机车使用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安全管理责任等事项。
3、租赁机车管理部门。呼铁机辆公司设置安全部、机车运营部、机车运管部及所属的集宁、包头、乌海三个项目部,负责对租赁机车进行专业化、规范化管理。同时,局安全部门、机务处、多元中心等部门实行安全监管。对安全监管办下发的《安全监察通知书》中通报的内容要举一反三,认真整改,按期向路局安监室和机务处反馈落实整改情况。
4、安全管理标准。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机车操作规程》等规程的规定,对照机车乘务员一次标准化作业程序,定期开展对规达标检查和验收工作。
5、调车作业要求。担当调车工作时,必须认真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关于调车工作“九固定”和调车司机在作业中的有关规定;调车司机必须熟悉作业区域(物流园区)线路情况和相关车站的站细规定;必须执行电气化安全措施,不得攀登机车顶部或到机车外走廊处。机车停留在警冲标内方,长时间停留必须做好防溜措施。
第7篇 某地产集团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集团“新起点、新思路、新理念、新标准”的战略精神,加强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部门职责
第一条地区公司工程部为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按集团及政府要求,确保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达标。
第二条集团招投标中心、法律事务中心及地区公司招投标部、合同管理部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协助部门,负责根据本办法及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完善合同条款。
第三条地区公司工程技术部、综合计划部为考核、监督部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制正常运作的推进并实施考核。
第四条集团管理中心为监督、服务、检查、考核部门,负责集团系统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推行,并实施考核。
第二章考核细则
第五条文明施工管理类
1、项目收地后一个月内,按集团建筑设计院下发的《定型产品-标准做法》中小区临时围墙标准设臵,并沿工地四周连续设臵,确保美观、整洁。未围蔽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围蔽方式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20元,工程部经理20元。
2、施工通道应尽量避开销售环境,如确因现场条件制约无法避开的,应做到销售时间内(如公休日、节假日、开盘日等)干净、整洁。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0元,工程部经理500元。
3、出入口、办公室、宿舍、厨房、厕所、材料堆放场地、加工场地、仓库地面、工地内外通道地面要求做硬化处理,并且保持道路畅通。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4、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臵大门,大门宽不得小于5m、门面平整、油漆不脱落。大门边应设臵“五牌一图”标识牌。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5、各项目除天下盘外,工地出入口应设臵洗车槽、沉淀池、高压冲洗水枪,并正常使用。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6、材料应按总平面布局图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标牌标识清晰,建筑垃圾工完场清。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7、现场消防制度健全,各部位灭火器材配臵合理,易燃易爆物品专人管理,动火审批制度健全。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8、场地有连续排水设施、保持排水通畅,泥浆、污水、废水不得外溢,未经处理不得排入下水道和河道,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第六条外脚手架类
1、外脚手架搭设应与主体施工同步,存在应设未设脚手架情况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2、专项施工方案和设计计算书未经审批就实施搭设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3、须按规定设臵剪刀撑,剪刀撑应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臵且角度符合要求。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4、落地式脚手架立杆基础平实,有排水措施,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设计要求,且立杆有底座、垫木、扫地杆。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5、脚手板满铺,无探头板,施工层设臵防护栏和挡脚板。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6、施工层以下每隔十米设臵架体内封闭措施。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7、悬挑式脚手架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连接牢固,悬挑梁安装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设计要求,立杆底部固定牢固。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8、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坚固,连墙件间距应符合要求,其中落地式脚手架高度7米以上要求做与建筑结构拉结。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9、卸料平台须经设计计算并符合设计要求,支撑系统不得与脚手架连结,并设臵限载标牌。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第七条施工用电类
1、施工电箱缺失箱门及门锁、设臵位臵或高度不合要求、室外电箱无防雨淋措施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2、施工用电线缆在交通道路、施工通道等部位未设保护,随地拖放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3、施工用电接地接零保护系统应符合规范要求,开关箱(三级电箱)内出线回路应设臵符合要求参数的漏电保护。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4、在施工电箱内随意挂线取电的(如裸线头直接插入插座取电、线缆直接挂接在刀闸上取电、一个接线端子上连接的线头超过两个的情况等),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第八条“三宝、四口”防护类
1、进入工地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2、外脚手架未挂安全网或安全网破损严重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3、高处作业(坠落高度2米及以上)未使用安全带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4、各施工洞口未设臵防护或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5、临边部位未设臵防护或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6、建筑物出入通道口应设臵符合要求的防护棚,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第九条垂直运输类
1、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等垂直运输机械搭设前必须有经审批的安装和拆除专项施工方案,并在使用前取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2、施工电梯、井架无每层防护安全门,或安全门在吊笼未靠站时处于开启状态的,或呼叫系统失灵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第十条基坑支护类
1、基坑支护必须有经审批的施工方案,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2、超过2米深的基坑必须设臵符合安全要求的临边防护,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3、积土、料具堆放不符合规定的,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4、须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并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第十一条塔吊、人货梯、焊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否则,每次扣罚项目经理50元,工程部经理30元。
第十二条工地因安全文明施工原因被政府每通报一次,给予工程部经理降一级工资处罚。工地因安全文明施工原因被政府每停工一次,给予工程部经理降两至三级工资处罚。对于出现安全事故造成公司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直接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
第三章考核管理
第十三条工程部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形成记录;工程技术部每月组织1~2次检查,按上述规定考核工程部并督促整改。工程部、工程技术部未组织检查的,每次扣罚责任部门负责人1000元,公司主管领导5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
第十四条工程技术部每月进行一次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评比,否则每次扣罚工程技术部经理1000元,公司主管领导5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工程技术部每月5日前将安全文明施工评比结果报集团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五条工程技术部每月月底前完成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每月3日前交综合计划部报公司董事长审批后实施。综合计划部于每月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集团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六条集团管理中心对本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考核,考核结果每月6日前报集团董事局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其它规定
第十七条地区公司必须联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国家现行安全规范标准及当地政府有关要求,采取必要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重大伤亡、火灾、塔吊倒塌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直接给予地区公司相关责任人严厉处分直至开除,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公司将另行追究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之处,按国家现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集团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如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8篇 机车车辆集团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内蒙古呼铁机车车辆集团有限公司是呼和浩特铁路局下属的一家专业化公司,主要从事机车租赁业务,配套的机车、乘务员以及运用安全管理办法全部按照机务系统要求统一配置、规范管理,在本质上有别于合资、地方、专用铁路。
根据呼铁监管办【2022】1号文件关于《加强合资、地方、专用铁路机务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内蒙古呼铁机车车辆集团有限公司结合自己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机务安全强化措施:
一、机车回送
1、租赁机务段的机车回送。按照机务段小、辅修计划安排,机务段技术室人员提前三天向相关站、段、局机调、行调发送回送电报。局机调、行调统一组织、指挥调度。
2、公司自有机车的回送。公司向相关部门和承修机务段下达一个季度的小、辅修计划。承修机务段按照公司计划,安排机车检修台位,并组织技术室人员提前三天向相关站、段、局机调、行调发送回送电报。局机调、行调统一组织、指挥调度。
3、机车回送时,必须由作业点负责人随车同行,严把机车出入库和路途中的回送关。
4、回送的机车在出入机务段时,对不熟悉的站场、线路,要求向机务段地整车间提出申请,由带道司机引领、指导出入。
5、回送机车必须附挂,严禁单机运行。
6、严禁关闭监控器运行。机车出入段时,监控器设定为调车模式;机车附挂回送时,监控器设定为补机模式。
二、运用安全
1、铁路局所属机车租赁合同及协议的签订。租赁机车由机辆公司向机务处提出申请,与机务段签定机车租赁合同和安全协议,在合同或协议中明确机车的使用地点、单位、专用线名称及行车安全管理等事项。
2、公司自有机车租赁合同及协议的签订。机辆公司与使用单位签订机车牵引技术服务合同和安全协议时,需明确机车型号及台数、合同期限、机车使用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安全管理责任等事项。
3、租赁机车管理部门。呼铁机辆公司设置安全部、机车运营部、机车运管部及所属的集宁、包头、乌海三个项目部,负责对租赁机车进行专业化、规范化管理。同时,局安全部门、机务处、多元中心等部门实行安全监管。对安全监管办下发的《安全监察通知书》中通报的内容要举一反三,认真整改,按期向路局安监室和机务处反馈落实整改情况。
4、安全管理标准。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机车操作规程》等规程的规定,对照机车乘务员一次标准化作业程序,定期开展对规达标检查和验收工作。
5、调车作业要求。担当调车工作时,必须认真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关于调车工作“九固定”和调车司机在作业中的有关规定;调车司机必须熟悉作业区域(物流园区)线路情况和相关车站的站细规定;必须执行电气化安全措施,不得攀登机车顶部或到机车外走廊处。机车停留在警冲标内方,长时间停留必须做好防溜措施。
6、安全防范措施。必须执行《车列防溜措施》、《乘务防火措施》、《防动轮迟缓措施》、《防钢轨擦伤措施》、《防冒进信号措施》、《防人身伤害措施》和《调车作业安全措施》。
7、安全装备的配置。担当牵引任务的机车必须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127条的规定,装设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机车信号,列车无线调度通信等安全装备,并按规定进行检测、维修,确保使用可靠。另外,机车必须按照规定配置机车必备的防火用品,火炬、响墩、灭火器交接班进行检查、安全部定期检查,确保有效良好。
8、作业点的台账、资料的配备。各作业点必须配备必要的专业书籍和安全协议等资料。作业点负责人和机车乘务员熟知担当作业区段的站场、园区线路情况及调小区间线路纵断面情况;掌握基本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9、安全装备的监控分析。严格执行《列车运行监控器(lkj)使用维护规则》、《安全联控实施细则》(呼铁监函[2008]239号)文件和呼机辆[2022]25号《关于规范机车监控器使用、分析、考核的通知》和呼机辆[2022]54号《关于机车监控器使用考核的补充规定》文件精神,规范标准化作业程序。
10、密切协作关系。要加强与铁路局安全监管办的联系,密切配合,建立日常安全信息汇报制度,定期汇报安全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联防联控,确保出租机车的安全。
三、人员培训及资质认证
1、机车乘务员的资质。公司自己培养的乘务员队伍所持司机驾驶证和学习司机证必须为铁道部核发的证件;劳务外聘集宁、包西机务段的机车乘务员首选为刚退休人员,而且必须具备良好身体素质、较强业务技能和责任心的、年龄不超58岁四项条件。这些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体检、面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签订用工合同和人身安全协议。
2、日常教育培训。机车运管部按照公司人劳部年度培训计划,具体下达月度培训内容并组织实施培训。培训内容为《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机务行车安全管理规则》、《机车操作规程》、《机车乘务员通用知识》和《东风内燃机型乘务员手册》。
3、“两证”年鉴培训。在机务处安教科的统一协调组织下进行脱产培训。经机务处安教科考试合格后方给予“两证”鉴定。
四、机车检修
1、机车检修计划。严格按照铁路局机车检修周期规定下达检修计划。对于质量方面存在问题的机车,抢修难以解决时,要提前安排小、辅计划,及早消除隐患。
2、机车检修工艺及范围。机车检修由铁路局管内的包西、集宁两机务段负责。检修范围和检修工艺统一按照铁路局检修范围和标准进行。
3、机车安全装备的检修。机车小、辅修时,必须对安全装备进行检测,并对监控数据进行更新。
4、机车检修的过程盯控。机车小、辅修时,项目部经理和作业点负责人必须参加机车质量盯控。
5、机车检修后的交验。 验收由机辆验收处驻段验收员负责验收。
五、机车检查和日常保养
1、呼铁机辆公司机车检查项目和标准。包括3项内容。
(1)园区交接班时,机车检查项目和标准。
(2)园区作业机班日常检查项目和标准。
(3)机车检查作业注意事项。
2、实行各作业点每半月进行一次机车质量整治活动。时间定在月初和月中旬。
3、按照公司要求,从安全、质量、清洁文明等方面开展机车组评比活动,提高乘务员自检自修水平和机车清洁水平,跑、消除冒、滴、漏现象,消灭安全隐患。机车评比办法,按照内蒙古呼铁机车车辆集团公司(2022)19号《机车质量评比办法》执行。
内蒙古呼铁机车车辆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第9篇 某集团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细则
〖一般规定〗
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简称“系统” ),同集团公司安全监测监管系统实现联网,联网系统必须有集团公司联网验收合格证件、年检验收合格证件和确保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的防范措施。
系统新建、扩容、升级、改造,由矿(公司)提出方案,经集团公司审批,方可实施。
系统设备必须取得合格、有效的“ma”标志准用证,“安全仪器仪表检验合格证”,用于爆炸性环境的设备还应取得“防爆合格证”,属于计量器具的还应取得“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合格证”,严禁使用未经国家授权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安全联检的关联设备。
各矿(公司)的矿长、总经理对系统正常运行、维护、测试等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总工程师对系统的安装、运行、维护、测试、监控数据分析等技术管理负责,所用系统必须申请年检,取得集团公司年检验收证书。
年产300万吨以上生产矿井,必须建立瓦斯监控队,300万吨以下矿井,建立专业监控维护组,行政隶属通风区管理,监测技术管理由通风区主任工程师负责,设队长、副队长、技术员等职数,下设机房监测组、仪器维修组和井下维护组;监测队井下维护组人员按每5台使用设备(各类监测分站、电源箱、传感器、交换机、断电仪、报警器等)配1人的原则进行配备,机房值班员按不少于5人配备,每井每采区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1人;监测技术管理人员、井下监测维护人员、机房值班员、监测设备维修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复训期二年。
系统配接传感器稳定性应不小于15天,数据或状态应正确传输到地面主机;各类传感器、分站、交换机、电源等备用量不少于应配备量的20%。
采区设计、采掘工作面设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安设地点位置,信号电缆、电源电缆敷设,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断电控制关联区域等做出明确详细规定,并绘制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根据采掘工作的变化情况及时修改,布置图应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断电控制图应标明甲烷传感器、馈电传感器和分站的位置,断电范围,被控开关的名称和编号,被控开关的断电接点和编号。
地面中心站参数设置中各种传感器、分站、交换机、断电器等命名规则必须符合监测量设置标准中“设置规范”的规定,严禁加任何标点符号。
安全监控系统各种图纸的绘制、标注必须符合业标准的相关规定,布置图必须是以矿井通风系统图做底图、断电控制图必须是以矿井供电系统图做底图。
名称 | 图 例 | 名称 | 图 例 | 名称 | 图 例 |
甲烷传感器 | t | 风速传感器 | f | 声光报警器 | g |
粉尘传感器 | m | 一氧化碳传感器 | y | 分站 | fz |
流量传感器 | l | 开停传感器 | k | 电源 | dy |
压力传感器 | a | 馈电传感器 | d | 交换机 | jh |
温度传感器 | c | 断电控制器 | j | 中心站 | zx |
供水传感器 | s | 烟雾传感器 | q | 风筒传感器 | o |
通讯电缆 | ---- | 供电电缆 | ~~ | 光纤 |
为适应通风系统网络图形信息化管理,各矿地质部门必须在每月初的5日内以电子图形文件格式向通风部门提交上月本矿的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部门必须在每月初的8日内完整绘制本矿的通风系统图、通风立体图、通风网络图、监测监控装置布置图、瓦斯抽放布置图、防尘管路与设施布置图、防灭火布置图、瓦斯区域断电监测设置图。并将绘制完成后的上述图形文件按要求的时间和格式传回集团公司监测中心。
各类监测量设置标准
地点
序号
名称
设置规范
安装位置
报警浓度
报警浓度
复电浓度
断电范围
回
采
工
作
面
回
采
工
作
面
1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进风巷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进风
进风巷距工作面10m内巷道风流中
≥0.5%ch4
≥0.5%ch4
<0.5%ch4
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2
低瓦斯矿井和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机尾
回风巷距工作面10m内巷道风流中
≥1.0%ch4
≥1.5%ch4
<1.0%ch4
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3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机尾
回风巷距工作面10m内巷道风流中
≥1.0%ch4
≥1.5%ch4
<1.0%ch4
进风巷、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4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回风
回风巷距采区回风10至15m巷道风流中
≥1.0%ch4
≥1.0%ch4
<1.0%ch4
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5
采煤工作面专用排瓦斯巷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尾巷
专用排瓦斯巷距采区回风10至15m巷道风流中
≥2.5%ch4
≥2.5%ch4
<2.5%ch4
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6
(综放)工作面后部溜机尾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后溜
后部溜电机上方靠落山侧风流中
≥1.0%ch4
≥1.5%ch4
<1.0%ch4
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7
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上隅角
工作面回风侧与密柱支柱拉齐的回风道进度棚(或液压支架顶梁末端的切顶线)靠落山侧
≥1.0%ch4
≥1.5%ch4
<1.0%ch4
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
8
专用排瓦斯巷的采煤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尾巷混合
采区回风巷距专用排瓦斯巷下风侧10至15m巷道风流中
≥1.0%ch4
≥1.0%ch4
<1.0%ch4
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9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长度大于1000m中部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中部
回风巷中部
≥1.0%ch4
≥1.0%ch4
<1.0%ch4
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
10
采用两条以上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第二、第三条回风巷机尾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机尾
第二、第三条回风巷距工作面10m内巷道风流中
≥1.0%ch4
≥1.5%ch4
<1.0%ch4
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11
采用两条以上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第二、第三条回风巷回风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回风
第二、第三条回风巷距回风横管10至15m巷道风流中
≥1.0%ch4
≥1.0%ch4
<1.0%ch4
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12
采煤机甲烷报警断电仪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采煤机
采煤机
≥1.0%ch4
≥1.5%ch4
<1.0%ch4
采煤机电源及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电源
13
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回采工作面一氧化碳传感器(至少2枚)
y+“工作地点”+一氧化碳
上隅角、工作面、内尾或工作面回风巷
≥24ppm
14
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回采工作面温度传感器
c+“工作地点”+温度
上隅角、工作面或工作面回风巷
≥30℃
15
采煤工作面粉尘传感器
m+“工作地点”+粉尘
回风巷距工作面30m内巷道风流中
≥10mg/m3
掘
进
工
作
面
16
正、付巷掘进工作面风流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正煤、w+“工作地点”+付煤
正、付巷工作面距煤头5m内的巷道风流中
≥1.0%ch4
≥1.5%ch4
<1.0%ch4
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17
正、付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正回、w+“工作地点”+付回
正、付巷工作面距回风横贯口10至15m的巷道风流中
≥1.0%ch4
≥1.0%ch4
<1.0%ch4
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18
双巷掘进工作面采区混合回风流处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采区混合
回风巷距采区回风10至15m巷道风流中
≥1.5%ch4
≥1.5%ch4
<1.0%ch4
包括局部通风机在内的双巷掘进巷道内所有非本安型电气设备
19
双巷掘进工作面分区混合回风流处甲烷传感器,两巷之间距离大于50米分区加2个混合传感器
w+“工作地点”+分区混合
回风巷距分区回风横管30内处巷道风流中
≥1.0% ch4
≥1.0%ch4
<1.0%ch4
双巷掘进巷道内所有非本安型电气设备
20
掘进机甲烷报警断电仪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掘进机
掘进机
≥1.0%ch4
≥1.5%ch4
<1.0%ch4
掘进机电源
21
单巷掘进工作面风流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煤头
距煤头5m以内的巷道风流中
≥1.0%ch4
≥1.5%ch4
<1.0%ch4
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22
单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掘进回风
工作面回风巷距回风横管10至15m的巷道风流中
≥1.0%ch4
≥1.0%ch4
<1.0%ch4
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23
掘进工作面长度大于1000m巷道中部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掘进中部
回风巷中部
≥1.0%ch4
≥1.0%ch4
<1.0%ch4
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24
单巷掘进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掘进混合
距回风横管30m处巷道风流中
≥1.0%ch4
≥1.0%ch4
<1.0%ch4
掘进巷道内所有非本安型电气设备
25
排放瓦斯时单巷掘进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甲烷传感
w+“工作地点”+掘进混合
距回风横管30m处巷道风流中
≥1.0%ch4
≥1.5%ch4
<1.0%ch4
掘进巷道内所有非本安型电气设备
26
掘进工作面回风粉尘传感器器
m+“工作地点”+粉尘
回风巷距工作面30m内巷道风流中
≥10mg/m3
串
联
27
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串联
被串回采工作面进风距进风口10至15m处
≥0.5%ch4
≥0.5%ch4
<0.5%ch4
被串采煤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28
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串联
被串掘进面局扇前3至5米处
≥0.5%ch4
≥0.5%ch4
<0.5%ch4
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29
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串联
被串掘进面局扇前3至5米处
≥0.5%ch4
≥1.5%ch4
<0.5%ch4
局部通风机及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地
面
抽
放
泵
站
地
面
抽
放
泵
站
30
地面瓦斯抽放泵站输入管路管道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管道甲烷
输入管路
≤25% ch4
31
地面瓦斯抽放泵站输入管路管道流量传感器
l+“工作地点”+管道流量
输入管路
32
地面瓦斯抽放泵站输入管路管道温度传感器
c+“工作地点”+管道温度
输入管路
33
地面瓦斯抽放泵站输入管路管道压力传感器
a+“工作地点”+管道负压
输入管路
34
利用瓦斯输出管路管道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管道甲烷
输出管路
≤30% ch4
35
利用瓦斯输出管路管道流量传感器
l+“工作地点”+管道流量
输出管路
36
利用瓦斯输出管路管道温度传感器
c+“工作地点”+管道温度
输出管路
37
利用瓦斯输出管路管道压力传感器
a+“工作地点”+管道正压
输出管路
38
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瓦斯设备的瓦斯抽放泵站输出管路中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管道甲烷
输出管路
≤25% ch4
39
地面抽放泵站机房内、观察室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观察室
距屋顶不大于300mm,正确反映测点瓦斯浓度
≥0.5% ch4
临
时
抽
放
泵
站
40
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瓦斯管路出口甲烷传感器2个
w+“工作地点”+管道出口
瓦斯管路出口上风侧、下风侧栅栏外5米内
≥0.5%ch4
≥1.0%ch4
<0.5%ch4
瓦斯抽放泵电源
41
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抽放管道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移动泵管道瓦斯
抽放管道
42
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机房内、观察室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观察室
距屋顶不大于300mm,正确反映测点瓦斯浓度
≥0.5% ch4
≥0.5%ch4
<0.5%ch4
瓦斯抽放泵电源
43
本煤层抽放打钻地点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打钻处
打钻地点
≥1.0%ch4
≥1.0%ch4
<1.0%ch4
钻机附近20m范围内及下风侧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主
扇
风
机
房
44
主扇风机房机房内、观察室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观察室
距屋顶不大于300mm,正确反映测点瓦斯浓度
≥0.5% ch4
45
矿井主扇风峒内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主扇风峒甲烷
风峒内
≥0.7%ch4
46
矿井主扇风峒内风速传感器
f+“工作地点”+主扇风峒风速
风峒内
≥8m/s
47
矿井主扇风峒内温度传感器
c+“工作地点”+主扇风峒温度
风峒内
≥30℃
48
矿井主扇风峒内压力传感器
a+“工作地点”+主扇风峒压力
风峒内
采
区
回
风
49
采区回风巷测风站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采区回风甲烷
采区回风巷测风站
≥1.0%ch4
≥1.0%ch4
<1.0%ch4
采区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50
采区回风巷测风站风速传感器
f+“工作地点”+采区回风风速
采区回风巷测风站
≥6m/s、
≤0.25 m/s
51
采区回风巷测风站压力传感器
a+“工作地点”+采区回风压力
采区回风巷测风站
一
翼
回
风
52
一翼回风巷甲烷传感器测风站
w+“工作地点”+翼回风甲烷
一翼回风巷
≥0.7%ch4
53
一翼回风巷测风站风速传感器
f+“工作地点”+翼回风风速
一翼回风巷
≥8m/s
54
一翼回风巷测风站压力传感器
a+“工作地点”+翼回风压力
一翼回风巷
总
回
风
55
总回风巷甲烷传感器测风站
w+“工作地点”+总回风甲烷
总回风巷
≥0.7%ch4
56
总回风巷测风站风速传感器
f+“工作地点”+总回风风速
总回风巷
≥8m/s
57
总回风巷测风站压力传感器
a+“工作地点”+总回风压力
总回风巷
温度
一氧化碳
烟雾
其
他
58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在每一采区口内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采区口甲烷
采区口内20m处
≥0.5%ch4
≥0.5%ch4
<0.5%ch4
大巷内所有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电源
59
回风流中机电设备硐室进风侧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机电硐室
距机电设备硐室进风侧3-5米
≥0.5%ch4
≥0.5%ch4
<0.5%ch4
机电设备硐室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60
井下大巷使用架线电机车装卸煤时,其煤仓的装煤点和卸煤点处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煤仓
装(卸)煤点的下风流3至5m处
≥0.5%ch4
≥0.5%ch4
<0.5%ch4
装(卸)煤点处上风流100m及其下风流的200m内的架空线电源和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61
大巷使用架线电机车,有瓦斯涌出、支护不良出现构顶巷道、暴露煤层或与已采区相连通地点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大巷
有瓦斯涌出、支护不良出现构顶巷道、暴露煤层或与已采区相连通地点
≥0.5%ch4
≥0.5%ch4
<0.5%ch4
大巷内所有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电源
62
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使用架线电机车时,装煤点、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大巷
装煤点、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
≥0.5%ch4
≥0.5%ch4
<0.5%ch4
瓦斯涌出巷道上风流100m内及其下风流的架空线电源和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63
皮带运输机巷道兼作回风巷的回风巷入口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皮带巷
回风巷入口内10m处
≥0.5%ch4
≥0.7%ch4
<0.7%ch4
井筒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64
回风巷兼作下料、运输巷时,工作面回风口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回风下料巷
距工作面回风口下风侧5至10m内
≥1.0%ch4
≥1.0%ch4
<1.0%ch4
回风巷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65
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回风临时施工
施工地点电气设备上风侧10至15米
≥1.0%ch4
≥1.0%ch4
<1.0%ch4
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其
他
其
他
66
使用架线式电机车矿井的主要装煤点应安设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装煤点
距装煤点3至5m
≥0.5%ch4
≥0.5%ch4
<0.5%ch4
装煤点处上风流100m内及其下风流的架空线电源和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67
井下煤仓上方、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甲烷传感器
w+选煤厂+“工作地点”
井下煤仓上方、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
≥1.5%ch4
≥1.5%ch4
<1.5%ch4
贮煤仓运煤的各类运输设备及其他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68
封闭的地面选煤厂内甲烷传感器
w+选煤厂+“工作地点”
选煤厂内
≥1.5%ch4
≥1.5%ch4
<1.5%ch4
选煤厂内全部电气设备
69
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内, 带式输送机滚筒上方甲烷传感器
w+“工作地点”+地面走廊
带式输送机滚筒上方
≥1.5%ch4
≥1.5%ch4
<1.5%ch4
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内全部电气设备
70
矿用特殊蓄电池电机车应安装车载甲烷报警断电仪
w+“工作地点”+蓄电池电机车
电机车
≥0.5%ch4
≥0.5%ch4
<0.5%ch4
机车电源
71
矿用特殊蓄电池电机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电机车
≥0.5%ch4
72
在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内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型柴油机车的甲烷断电仪传感器。
w+“工作地点”+蓄电池电机车
电机车
≥0.5%ch4
≥0.5%ch4
<0.5%ch4
机车电源
73
在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内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型柴油机车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电机车
≥0.5%ch4
74
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側10至15m处一氧化碳传感器
y+“工作地点”+一氧化碳
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側10至15m处
≥24ppm
75
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一氧化碳传感器
y+“工作地点”+一氧化碳
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
≥24ppm
76
开采容易自然、自然煤层的矿井,采区回风、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一氧化碳传感器
y+“工作地点”+一氧化碳
采区回风、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
≥24ppm
开
关
量
77
开停传感器
k+“工作地点”+开停
地面瓦斯抽放泵站的抽放泵、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站抽放泵、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的电源的负荷侧,能够正确反映设备的开停状态。
78
馈电传感器
d+“工作地点”+“动力设备名称”+电源
采煤机、工作溜、后部溜、转载溜、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各类动力设备、皮带机、掘进机、煤电钻、耙岩机、装煤机、锚喷机、运输溜、激光导向仪、锚杆钻机、绞车等动力电源的负荷侧,能够正确反映动力电源的供电情况。
79
供水传感器
k+“工作地点”+供水
地面瓦斯抽放泵站的水环泵、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水环泵。
80
风门开关传感器
k+“工作地点”+风门
矿井和采区主要进回风巷道中的主要风门,回采工作面回风下料门
81
风筒传感器
k+“工作地点”+风筒
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的风筒末端
82
二级断电
j+“工作地点”+ 二级断电
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
83
烟雾传感器
k+“工作地点”+烟雾
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15米处
84
继电器
j+“工作地点”+电源
85
声光报警器
s+“工作地点”+报警器
第10篇 阳煤集团甲烷校准气瓶和空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气瓶的安全管理,防止各种气瓶在使用、贮存、搬运等环节发生意外事故, 根据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气瓶的管理,气瓶的储存、使用、搬运,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气瓶的安全工作。
第三条 各种气瓶的涂漆标示要清晰正确,不得涂改,甲烷气瓶瓶体标黑色“甲烷”字样,空气气瓶瓶体标黑色“空气”字样,瓶阀、接管螺丝和减压阀等附件完好齐全,无漏气、滑丝、表针松动等危险情况。
第四条 气瓶在贮存、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 可靠地固定在支架上,工作地点不固定且移动较频繁时,应放置在专用容器内,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禁止敲击、碰撞。
第五条 气瓶应放置在通风、阴凉、无腐蚀的专用场所,防止雨淋和日光曝晒,不应接触有电流通过的导体。
第六条 气瓶严禁靠近火源、热源和电气设备,与明火距离不少于10米。
第七条 开启高压气瓶时,操作者须站在气瓶出气口的侧面,气瓶应直立,然后缓缓旋开瓶阀。气体必须经减压阀减压,不得直接放气。
第八条 开关高压气瓶瓶阀时,应用手或专门扳手,不得随便使用凿子、钳子等工具硬扳,以防损坏瓶阀。
第九条 气瓶及瓶阀周围严禁沾染油脂,不得用沾有油脂及油污的手套、工具去接触气瓶。
第十条 气瓶上选用的减压阀要专用,安装时螺扣要上紧,气瓶的减压阀和瓶阀的连接处必须可靠、严密,试漏时可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试漏。
第十一条 气瓶在搬运中要轻装轻卸,防止震动,装卸时禁止抛、掷、摔及其它容易引起撞击的方法。
第十二条 储存气瓶的场所,必须使用防爆开关和灯具,周围禁止动用明火,禁止堆放易燃可燃物资。
第十三条 使用后的空瓶,应移至空瓶存放区,并加上空瓶的标示,严禁空瓶与实瓶混存。
第十四条 不得将瓶内之残留气体体倒出,以引起爆炸。
第十五条 气瓶须定期检验,不得超期使用,如发现有严重腐蚀或其他严重损伤应提前进行检验。在定期技术检验同时,还应进行气密性试验。
第十六条 气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剩余残压。
第11篇 建业集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护集团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规范信息系统管理,合理利用系统资源,推进集团信息化建设,促进计算机的应用和发展,保障集团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更好地为集团运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术语与定义
(一)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范围:业务软件系统信息安全、硬件网络信息安全。
(二) 系统管理员:是集团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的主要执行者,负责系统的设备保障、运行监测、及时维护、数据备份以及信息系统规划、计划、方案的起草工作;同时,负责集团信息化管理系统和各工作站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第四条 系统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管理方法:
(一) 服务器和各网络设备的放置详见《机房管理细则》第五条的第三项;
(二) 非集团指定系统管理员,未经批准不得对服务器和各网络设备进行硬件维护、软件安装卸载等操作;
(三) 保证服务器和各网络设备24小时不间断正常工作,不得在服务器专用电路上加载其它用电设备;
(四) 非工作需要,内网服务器严禁直接接入因特网,并安装好杀毒软件,做好病毒防范,杜绝病毒感染。
第五条 业务软件系统信息安全:
(一) 帐户申请:对符合开通帐户的申请人,根据权责对软件所负责管理的职能归属部门进行申请,经该主责部门同意后,转信息管理部系统管理员处备案;
(二) 帐户删除:对于离职人员,在办理工作交接时。由离职人员的主管通过办公平台向业务软件主责部门提交删除离职人员相关业务软件帐户的申请。经该主责部门同意后,转信息管理部系统管理员处备案;
(三) 操作人员应该严格保密帐户信息,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信息泄漏的,将根据《员工奖惩管理细则》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 系统管理人员应熟悉并严格监督数据库使用权限、用户密码使用情况,适时更换、更新用户帐号或密码。
第六条 网络信息安全:
(一) 系统管理员要主动对网络系统实行监控、查询,及时对故障进行有效隔离、排除和恢复工作,以防灾难性网络风暴发生;
(二) 网络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其它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三) 所有上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及其它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其它人员进行与系统操作无关的工作;
(四) 在管理员还没有有效解决网络安全(未安装防火墙、杀毒软件)的情况下,内外网独立运行,所有终端内外网不能混接,严禁外网用户通过u盘等存贮介质拷贝文件到内网终端。
第七条 资料备份工作方法:
(一) 数据备份关系到整个集团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转,影响到集团正常的运营秩序,必须严格执行;
(二) 数据库服务器每周日做一次数据备份;
(三) 备份的数据存储于专门的硬盘内,备份必需以覆盖的形式存储,确保数据不会遗漏;
(四) 所有重要数据、信息化管理系统源程序要刻录成光盘存盘;
(五) 若遇重大程序更新、修改,必须在程序更新、修改前要做好数据的备份工作;
(六) 上传到集团网站上提供给查询的数据必须每日定时更新,确保查询数据的准确性;
(七) 系统管理员若遇重大程序更新、修改,必须填写工作日志;
(八) 非共享的文件不能设置成网络共享,提供共享使用的文档必须设置相应权限,由于没有安全设置相应权限而造成本单位数据丢失的情况,后果自负。
第八条 管理员有权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第九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属于运营管理中心信息管理部。
第十条 本细则由运营管理中心信息管理部进行起草与修订,由总裁办公会审核,执行总裁批准后发布。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集团原有相关规定、通知、办法等同时废止。
第12篇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职能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职能
1、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小组的职能为:
1)协助总裁办组织集团各控股公司中高层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
制订集团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文件。
2)每年五月、十一月各组织一次全集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3)代表集团公司对集团本部及各控股公司重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
2、各控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部门的职能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内容为:
1)负责制订本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计划,经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负责对本企业新入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岗前培训。
3)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规范化管理文件并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文件及各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这些文件包括: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规定);
(2)消防管理制度(或规定);
(3)施工现场安防管理规定;
(4)关于特种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规定;
(5)生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小组认为需制订的其它文件。
4)除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外,每季度对本企业各部门所在区域和公共区域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5)对定期安全检查或平日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组织整改。必要时须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分析问题并通报情况。
6)结合本企业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消防演习,以增强员工的消防意识,提高员工的防火救火知识。
7)在本企业所辖范围内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或火灾事故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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