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档案管理,搞好各门类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本单位各部门借阅档案,必须按照单位制定的各门类档案借阅管理标准办理借阅手续。
2、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单位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单位有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3、机密、秘密、绝密档案借阅一律按照《档案安全保密标准》中的要求办理。
4、查阅各门类档案应在阅览室内进行,不划道、涂改、折卷、裁剪、拍照、撕毁等。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他人。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片等档案一律不借出。
6、凡私自抄录、摄、描绘、折散、删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现行责任。
第2篇 附中人事档案借阅转递制度
南湖师大附中人事档案借阅转递制度
一.查阅人事档案应有两名党员干部。
二.查档人员须持有组织、人事、政工部门开具的《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和持劳资部门开具的《查阅工人档案审批表》或注明有“查阅档案”字样的介绍信,履行登记、审批手续后才能查阅。
三.查阅人事档案时,只能按照审批表或介绍信上面填写的、经过领导审批的内容进行查阅,不能随意翻阅其他档案内容。档案室出据证明材料时要严格审查,根据查档案用途和有关规定,确定是否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四.查档人员不得借、阅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本单位人员一般不得查阅本单位领导干部的档案,确实需要了解情况的,由档案工作人员按规定提供。
五.查阅档案只限在阅档室进行,档案出库时,工作人员要先清点材料,再交查阅者查阅;收回档案时,先核对材料,再入库归位。
六.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需要借用的,由借用单位写出借档报告,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借出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如需延期应补办续借手续。借用单位要妥善保管,不准转借,未经批准不得复制材料。
七.管档单位应根据任免文件、调动通知及时办理档案转递手续。转出单位要将档案整理完备,注销名册,填写好“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工人档案转递通知单”,经严格密封后通过机要交通转递。人事档案不准本人携带。接收档案的单位,要检查转来的档案与档案转递通知单填写的项目是否相符,经核对无误后,档案入库,并及时退回回执。转出单位一个月未得回执的要进行查问,以防档案丢失。成批移交人事档案,应选派两名党员干部接送。
第3篇 zz大厦工程部档案借阅制度
大厦工程部档案借阅制度
1、工程技术档案是大厦的重要财富,人人都要爱惜。
2、未经批准,不得将大厦的有关档案资料借出。
3、重要的档案资料应保管原件,原件通常不予借阅,以复印件的版本外借。
4、档案资料借阅要严格履行借阅手续。
5、每次限借1本,特殊情况须得到工程部经理批准。
6、借期为1个月,到期应办理续借手续。
7、所借出档案资料,借阅人不得裁减、抽页、乱画、涂改,保持版面清洁。
第4篇 档案借阅利用制度
档案借阅利用制度
1、利用范围:凡在本馆保存的所有档案,我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均可利用。
2、利用时间:档案馆为利用档案者随时提供,利用档案原则上在阅览室进行,特殊情况需利用档案时,需征得本馆同意,方可外借,借阅者要负责档案的保密、安全并及时返还。
3、利用程序:电函、信件利用档案者由本馆工作人员代查、代函并按规定收取费用。本人来馆利用档案的需先出示个人所持证件,经验证持有合理有效证件的,由本馆工作人员代查,经本馆工作人员检查复核签证后,方可带走所取材料。
4、档案利用者应遵循下列规定:
(1)查阅、摘录、复制尚未开放的档案须经馆长同意,必要时报请上级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2)利用者需要采用复印、照相方法复制档案,均由档案馆负责办理,并按规定收费。
(3)利用者所复制的档案(证明材料除外)除经本馆请示上级领导机关特许者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全文公布、陈列、展示或再行复制,绝密档案复制件应于使用后交回。
(4)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和外国人利用档案,应持市以上有关国家机关介绍信,并按国内利用者的利用程序有关规定办理。
(5)档案利用者,不得在档案材料上勾画、圈点、涂改,并有义务爱护档案,不得转借和拆卷。凡对档案造成损坏的要负责经济赔偿,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5、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利用者应主动热情服务,做到百问不烦、百拿不厌、有问必答、并尽可能以复制件代替原件使用,注意随时收集利用效果的反馈,不断改进利用工作。
第5篇 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1) 借阅的档案资料,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准带出,只准在办公室内查阅。
(2) 借阅的档案、资料需摘录时,需经管理人员允许,资料应摘录在工作手册上。
(3) 严禁在档案、资料上图点、划道,注字、涂改和折页等,严禁把档案、资料弄脏损坏。
(4) 借阅人员要爱护办公室内的物品,保持安静,不随地吐痰,严禁吸烟。
(5) 如因特殊情况,借阅的档案需要带到单位外,应妥为保管,不得损坏丢失。不准私自转借他人。借出档案、资料要按时归还,如因故不按时归还,应电话联系延长时间,并在借出档案、资料手续单上注明延期归还时间。
第6篇 酒店档案借阅制度5
酒店档案借阅制度(五)
1.借阅档案(包括文件和资料)必须履行档案借阅登记手续,填写《档案借阅登记单》,注明借阅理由和借阅期限,经部门经理和行政办公室主任的批准,秘密级档案的借阅还需要总经理的批准。
2.文件资料的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两周,到期必须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员工离职,必须先与档案室办理借阅文件和资料的清缴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动和离职手续。
3.档案借阅人必须爱护档案,要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对档案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转借或损坏档案,档案借阅人不得将档案带离酒店,否则按酒店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4.借阅的档案归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发现遗失和损坏,及时报告行政办公室主任处理。
5.外单位借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借阅,不得带离档案室。
6.外单位摘抄或复印卷内档案,应经总经理批准,对摘抄或复印的内容经审核后方可带离。
第7篇 学院档案馆借阅制度
学院档案馆借阅制度
一.属开放范围的档案或本人经办的档案,本校师生员工持本人证件,说明利用档案的范围和目的,即可查阅。
二.凡需利用本馆尚未开放的档案,按下列规定办理:
1.本校人员利用党群类、行政类档案,须经有关管理利用部负责人批准。查阅党政重要会议记录等重要档案或密级档案,必须经档案馆负责人批准,指定专人借阅。
2.本校人员查阅非本人经办的或限制他人利用的一般科研档案、教学档案,须经课题组负责人同意。查阅秘密、机密级科研档案,本课题组人员须持有负责人签字的系介绍信,其他人员须经科研处批准,查阅绝密档案均须经校保密委员会负责人批准,指定专人查阅。
3.本校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须经财务部门同意。
4.校外人员利用档案,除持有正式介绍信外,还须按以上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三.利用档案原则上只限在本馆阅览室查阅,不得借出。情况特殊,确须借出时,只限开放档案或本人经办的非密级的一般档案,时间不超过一周。其他档案一律不借出。
四.利用档案须认真填写借阅登记表,归还时须经档案馆工作人员当面验收、注销。必要时还需填写利用效果登记表。
五.复制、摘抄档案,须经档案馆负责人同意。复制由档案馆统一办理,摘抄由档案馆工作人员负责核对、盖章。
第8篇 学校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学校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一、凡调(借)阅档案资料,需持有关单位介绍信,本单位人员须有部门的证明,并注明利用者身份和利用档案的内容、目的。大量利用档案应事先与本室联系,借阅机密或重要档案需经单位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
二、绝密、珍贵档案资料,皆不借出。调阅其它档案资料,原则上限在本室翻看,必须借出时,须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借出的时间以三天为限,如要延长需办理续借手续。
三、抄录、复制、摄影尚未开放的档案资料,需经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再行复制。
四、使用者必须十分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拆卷、撕页、污损或在文件上勾划、涂改;查阅时,不许吸烟;借阅的档案资料,应切实保管好,不许转借,更不得遗失,违者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五、阅档人员摘抄、复制档案资料,应经档案管理人员核对无误,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私章后,方可生效。
六、借阅的档案资料要经本室档案人员履行登记手续,当面点交清楚,归还时要详细检查,及时注销。
七、档案管理人员要经常了解资料的利用情况、利用效果、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问题,并及时登记,按时填报统计报表。
第9篇 档案资料借阅制度范例
(1)借阅的档案资料,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准带出,只准在办公室内查阅。
(2)借阅的档案、资料需摘录时,需经管理人员允许,资料应摘录在工作手册上。
(3)严禁在档案、资料上图点、划道,注字、涂改和折页等,严禁把档案、资料弄脏损坏。
(4)借阅人员要爱护办公室内的物品,保持安静,不随地吐痰,严禁吸烟。
(5)如因特殊情况,借阅的档案需要带到单位外,应妥为保管,不得损坏丢失。不准私自转借他人。借出档案、资料要按时归还,如因故不按时归还,应电话联系延长时间,并在借出档案、资料手续单上注明延期归还时间。
第10篇 z学院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学院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一、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须填写《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审批表》,并经人事科长初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查(借)阅。
二、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要爱护档案,严禁圈划、涂改、抽换、摘抄、拍摄、复制,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者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三、个人不得查(借)阅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
四、查阅干部人事档案,须持查阅部门介绍信在档案室查阅。
五、干部人事档案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借阅,须履行借阅审批手续,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如需续借,应及时履行审批手续,续期不超过3天。外借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携带回家,不得让无关人员翻阅。
六、严禁在查阅档案时喝水、吸烟,谨防损坏档案。
七、外单位人员查阅我院干部人事档案,须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介绍信》,经组织人事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八、借出档案,应清点登记;收回档案,应在核对无误后放归原位。
第11篇 资料档案归档、保管、借阅、保密、登记及销毁制度
本单位实行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按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由各部门科室收集齐全,并进行整理、立卷,定期移交档案室。由档案人员负责审查把关,分类排列,编制检索工具,妥善保管。任何部门、个人不得将档案材料据为己有长期存放或拒绝归档。资料档案归档、保管、借阅、保密、登记及销毁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一、归档
凡属本单位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图纸、表格、声像、实物、电子等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都应列入归档范围。
1、归档时间:各科室要按时收集、整理各类文件材料。各业务科室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材料和声像资料,由兼职档案员收集好,统一归档。文书档案应归档文件材料在每年底前收集齐全,整理归档完毕。科研档案实行由项目主持人负责立卷提供资料,由相关科室业务人员归档的责任制。设备档案、声像档案和实物档案随时归档。
2、归档要求: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鉴定工作,做到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并注意字迹材料是否符合归档要求。卷内文件排列遵循正本在前定稿在后、结论在前调查材料在后、文字在前图纸在后的原则有序排列。一般要求归档原件,会计凭证、账本、报表必须是原件。同时做到字迹清晰、内容项目齐全、签章手续完备、保管期限准确。归档的照片要附简要说明,录像带要附内容提要。
3、归档份数:本单位发文一般归档两份,其中一份归入相应门类档案,另一份编制“本单位发文汇编”。基建档案本单位必须保存一套原件。
4、归档手续:各科室整理归档后按规定移交档案中心,并履行交接手续、填写交接清单,交接双方在清单上签字,以备查考。
二、保管
1、资料档案质量符合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分类编号保管;
2、资料档案按档号排放,档案柜编顺序号,库房内悬挂相关档案资料管理规章和制度。
3、借出的档案须按时归还,利用后的档案应随即放回原处。
4、不得窃取、出卖和涂改档案,违者追究法律责任。
5、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霉工作。
6、做好档案室温湿度的监控与登记工作。
7、每半年对档案室进行全面检查、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借阅
1、严格按玉华煤矿资料档案借阅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2、查阅资料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由借阅人写书面申请并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准予借阅。
3、申请单上必须写明借阅目的、借阅时间及借阅人,同时有分管领导的同意签字。
4、所借阅资料档案必须由借阅签字人负责保管,不得随意借与他人,文档在使用时需爱护,不得有破损、缺页。
5、资料档案使用完毕应及时归还,统一交回档案室,由档案室核销该员工借阅记录,如未能完整回收者,将按矿有关制度予以处罚。
四、保密
1、资料管理工作人员和借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对外泄露资料档案中的机密,对造成泄密事故者,应追究其责任。
2、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复印档案。
3、认真执行《保密法》,严格遵守《保密守则》的规定,做好档案保密工作。
五、登记
申请人借阅资料必须在资料本上登记,注明借阅、归还时间及借阅人。同时,档案管理员必须借阅情况做好记录。
六、销毁
1、资料的鉴定销毁工作,必须由档案鉴定小组负责。档案鉴定小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期满资料档案,认真进行鉴定。
2、销毁档案,必须编制清册,并经档案鉴定小组负责人审查批准。
3、销毁档案时,必须派专人(两人以上)监督,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七、资料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监督指导本机关各科室有关资料档案业务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本机关档案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
2、管理好档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作好记录。
3、熟悉档案业务,工作认真负责,积极热情地为本机关领导和各科室服务。
4、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密。
5、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确保资料档案安全。如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视其情节论处。
第12篇 省中医院教育处文件档案借阅制度
省中医院教育处文件档案借阅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处文件档案管理,做好各类文件档案的保管、使用,促进处室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可持续化,充分发挥文件档案的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1、借阅文件档案者,要首先在教育处登记备案,且不得自己进入档案资料室。
2、借阅文件档案原则上只针对本院科室,不对个人借阅,由教育处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重要文件或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文件档案,须经处领导和分管院领导同意。
3、凡属本科室工作需要而借阅文件档案,可按照借阅制度进行;原则上不予借阅非本科室范围内文件档案。凡属借阅机密、绝密文件档案,须经教育处领导批准,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
5、文件档案不准带出档案资料室,因工作需要带出时,须经教育处负责人批准,重要文件档案由分管院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6、复印文件档案,须经教育处领导批准,重要文件由分管院领导批准,并及时做好登记。
7、借出和归还档案,处室文件档案管理员要认真检查卷宗,有无遗失、破损,做好登记,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处长汇报处理。
8、借阅档案人员,要认真爱护档案,严格遵守文件档案借阅、保密制度。
江苏省中医院教育处
转发.分享
29位用户关注
62位用户关注
65位用户关注
13位用户关注
87位用户关注
79位用户关注
14位用户关注
78位用户关注
47位用户关注
69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