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中学财务内部审计制度
经搬中学财务内部审计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财务内审工作,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定,维护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上级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内部审计工作小组,负责学校内部审计工作。
二、学校每学期对相关部门进行内部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校长室。
三、审计原则:依据国家方针政策、会计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对本校会计部门经办的经济活动进行校内审计。
四、审计范围:学校财务运行情况、食堂财务运行情况、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及基建等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五、审计内容与方法:
1. 检查学校既定的方针、政策、计划、规章制度是否认真执行,尤其是否按经费预算进行合理支出,强化学校财务计划管理。
2. 查明学校财产(含各种设备)的核算范围是否健全、完善,查点实物,是否帐实相符,账账相符。
3. 检查学校是否有违反政策、法规和财经纪律及铺张浪费与不正之风的行为。
4. 重点审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原始凭证的审批和报销手续是否真实、准确、合法;学校使用的内部管理数据是否真实、可靠。
六、审计要求:
1. 审计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2. 掌握政策、实事求是。
3. 审计结束,出具审计报告,如实向校长室汇报。
第2篇 某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中学财务管理制度(9)
一、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财务管理,明确经济责任,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和省财政厅颁布的有关财务法规和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由主管总务工作的副校长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 学校总务处财务办公室统一管理学校财务工作,对学校负责。同时,学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
第四条学校总务处财务办公室配置一名财务主管、两名会计、两名出纳,具体管理财务工作。
第五条学校财务应加强预、决算管理,按上级指示精神和有关的财务制度、规定,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编制年度预算收支计划和决算,经学校领导审核、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六条 认真执行“收支两线”管理的规定,将学校的预算内、外资金以及暂存类资金按性质及时划入财政 “专库”。
二、各项收入管理制度
第七条学校的各项收入,包括学杂费收入、计划外招生收入、借读生、承包收入等。
1.学杂费收入:按市物价局和市教育局等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的学杂费是学校的重要收入,学校总务处应积极组织收纳,做到安全、快捷、准确。
⑴学生的各项收费标准,应分清年级、项目;应交学费的学生人数,应分清班级,做到数字精确、姓名确实;及时了解中途离校的学生名单。
⑵学生的学杂费一旦入库,除计算、收款等技术性错误的款项以外,一律不予退款。
⑶享受学校减免学费的学生,均为阳光班、唯新班学生和学校正式教职工子女及特困户子女,减免标准由学校行政办公会确定。特困户子女学杂费减免程序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民政部门出具贫困证明,经总务副校长签字同意后执行。学杂费之外的其它费用均不减免。
⑷学费一学期收缴一次,在春、秋季入学时进行,新、老生一次交清,不得拖欠,确有实际困难,经总务副校长批准可延期交纳。否则,视同故意不交学费,学校将责成限时交纳,超期不交者,应予劝退。
⑸对学杂费收入,总务处应自收费之日起,30天内做好清算、核对、结帐、上缴财政“专库”,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收费情况。
2.计划外招生收入,与学杂费一同清算、结帐,上缴财政“专库”。
3.借读生收入,入学时与学杂费、书本费等一同清算,上缴财政“专库”。
4.承包收入:主要是指学校超市、食堂、医务室等承包收入。应按合同规定,由出纳人员按时、足额地收纳入帐,不得拖欠、滞纳,否则,应按合同规定对承包人予以处罚。
第八条学校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学校的收入,私设“金库”;为学校或处室采购物品、缴纳款项等,不论对方以什么形式或借口返回的现金、礼金及物品,都要缴交总务处,并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一经发现,按违反财务制度处理。
第九条学校财务人员因工作失职,引起学校收入减少或流失,应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借款管理制度
第十条借款是指学校各科室因办公、教学、后勤等工作需要购置设备、办公物品、公务出差以及行政维修等,请求学校总务处给予的借款。
第十一条借款手续规定
借款经手人须按如下规定办理借款等手续。
1.借款须经校领导批准。超过3000元者,还需提前2天到财务办公室预约,否则不予借出。
2.借款时,由各分管处室领导提出,报分管校长批准。借款人须填 “借款单”,先由各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再报分管财务校长签批,以后凭“借款单”到财务办公室借款。
3.借款后,借款经手人须在预定的还款日期内还款或凭正式发票到财务报销,月底结帐前须办理完报销手续,特殊情况暂不能报销者,须经财务主管同意。
4.一般情况下,第一次借款未报销之前不给予第二次借款
5.根据批准的用款计划,维修、改造、采购大宗物品等所需借款或预付款,凭学校领导的用款批示及用款处室的有关资料说明(如合同、购物用途说明),经财务校长审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6.学校举办临时性的大规模活动,如运动会、艺术节、庆祝活动等,主办单位须提前列报用款计划,经校领导批准后,财务方可付款。
7.学期结束前一个星期,借款经手人应办理借款报销手续。如放假时仍未到财务办公室报销者,视同占用公款处理,并从借款人工资收入中扣回。特殊情况需续借须经分管财务校长批准。
四、财务报销与审批制度
第十二条学校的各项支出,除工资、津贴等经常性支出及节假日支出外,应分清支出类别,在取得发票等报销凭证后,办理审批报销手续,以便财务及时入帐。
第十三条报销支出审批权限:
1.500元以上由校长签批,500元以内由财务副校长签批,餐饮费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经校长签批,最后由分管财务副校长签批后方可到财务办公室报销。
2.报销凭证应以正式发票为准,并有单位名称、开具发票单位印章、单价、数量,批量采购应附货物清单、规格、型号、金额等内容,发票上应有经办人签字、处室负责人签字证明;采购书本及资料还须有仓管员验收签字。对于不符合填写要求的发票,财务人员不给予报销。
3.行政采购支出:是指行政、后勤部门因工作需要采购图书、学生学习资料、办公用品、配件、修缮用材料等支出,此项支出数量大、品种繁多,须经校领导研究同意,并经学校纪检部门同意,采取招标等形式并在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采购。
五、财务报表及预决算报表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会计人员应于每月终了的次月8日前,完成上月份财务收支报表,并附文字说明;按月结帐、对帐,现金、银行存款要做到日清月结。每学期结束后,应在一周内完成学期报表。各种报表应按月报学校领导审阅。
第十五条学年初、学年终,应按时完成预、决算报表的编制及上报工作,同时按规定附加报表文字说明,年终结算应有决算报告。
六、附则
第十六条如本制度与国家财会法规或上级文件精神有抵触,则以国家法规、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第3篇 学校中学财务报销审批制度
中学(学校)财务报销审批制度
一、所有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执行教育事业费开支规定,不得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二、外来票据必须要素齐全,单据合格同时具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报销。
三、购置各种办公用品,出外印刷各种文件、资料,应先提出计划,再开支权限审批,财务人员凭审核无误的单据报销。
四、审批权限。凡开支在300元以下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学校所有开支必须由财务负责人和校长共同审批;1000元以上的大项目开支须经会议研究通过,并由财务负责人和校长签字方可报销。
五、凡在省内外出差的,差旅费单据先由财务负责人审批;领导的差旅费由财务负责人审批。财务人员凭审核无误的单据报销。
第4篇 南充高级中学财务室规范化管理制度
财务室为了有效地管好、用活办学经费,保证把有效的验费投入到教育、教学第一线,本着“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的原则,使学校经费管理逐步趋于合理化,科学化,根据学校二校区实际情况,持制订如下规范化管理制度。
(1)财务机构设置
在各级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会计法》。学校应对二校区的人、财、物集中进行管理,会计人员集中办公,各校区不单设会计,只设一个出纳,新校区设报账员一名。各校区设一个财产保管员,负责该校区的财务,物资的管理工作。
(2)收入管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证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学校的一切资金收入,包括校内各部门代收代缴费,场必须经校财务室登记入账,纳入会计核算,实行财务监督。学校一切收入按财政规定,缴存财政专户,不得坐收坐支,严格遵守国家银行的各项制度,严禁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存取或挪作他用。出纳人员做到日清日结,新校区报账员必须每周到财务室结账,备用金核定在1万元。
(3)经费支出管理
学校实行预决算审改制度,学校所有的经费实行统收统支,无论经费多少及何种性质的支出,均由校长或分管校长经管,由纪委和财会人员监督。学校一切经费的支取,未经校长或分管校长签批,一律视为无效。用作报销的原始发票,必须是财政,税务统一制定的票据。各种计划表,发料单,申请,收款凭据,白条等不得作付款的原始凭据,财会人员应拒绝支付。
(4)会计和出纳应协调配合,分工合作。
会计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审核、清理、登记学校的收入发票,严格财务监督稽核工作,保证学校的一切收入及时准确地全部入账,认真审核学校的各项支出,把好账务收支平衡。定时做好财务的月报表,年初年终的预决算工作,并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整理,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重要档案资料。出纳认真执行现金制度,做到收支两条线,不搞坐收坐支,管理好现金,银行支票、单位印鉴及各种原始发票,单据,账簿不得丢失。与会计共同配合做好会计工作,杜绝呆账的发生。
财务室会计和出纳都要做好临时性的外出工作,本处室同志协作配合共同搞好学校财务工作,并随时接受领导分配的其它任务。
第5篇 外国语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外国语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坚决贯彻国家有关财经工作方针、政策及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的审批制度,严肃财经纪律。
二、财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专业知识,持证上岗,并自觉接受上级财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制定会计报表,建立财务档案。
三、财务经费管理应于年初、年末认真做好年度预算和决算工作,及时将经费使用情况向上级报告,并应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四、国拨资金及各项来源收入必须入帐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规定使用各项专用基金,不得任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标准。
五、学校财务活动必须严格按学校经费报销审核制度办理,经签字后的财务活动,签字者负有行政责任。
六、在财务活动中,执行者必须廉洁奉公,严格把好质量关,不得进行有损于学校利益的活动,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置,直至开除公职。
七、物资采购及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学校物资采购及招标制度,任何人不得违反相应的规定。
八、在资金管理中,差旅费报销、零星采购报销等各项支出均按学校经费报销审核制度办理,原则上在财务活动发生后一周内结付完毕。学生代办费的开支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九、财会人员对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来了解、检查财务会计工作,要负责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十、本制度对学校进行的所有财务活动有效。
第6篇 中学财务公开制度
中学学校财务公开制度
财务公开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保障。以国家《会计法》及法律法规为准绳,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各项财务制度,管理好、用好有限的教育资源,为使广大教职工了解资金的使用情况,监督财务人员执行财经制度、增加资金使用的透明度,确保在履行学校财务收支制度时做到合理、合法、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财务公开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收费公开,每当向学生收取学杂费、代办费、择校费等,必须将收费范围、收费名称、收费金额、收费依据等进行公示。
2、严格执行代办费用结算反馈制度,学期末代办费用的支出情况要向家长反馈,余额及时退还给学生。不得向下学期结转。
3、凡遇到大额支出必须经学校行政办公会酝酿通过,或经过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4、定期由行政校长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学校财务工作汇报。
第7篇 某初级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e初级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根据《枞阳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特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依据上级规定,每年制订出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书写书面报告交校长,经研究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开支。
2、添置办公用具、设备由各处室负责人向总务处申报填写《申请购置表》,总务处根据学校经费计划权衡后,报领导审批,再由总务处统一实施。500元以上必须有三人以上到场,负责议价;5000元以上购物要经行政会集体讨论决定并交由政府采购。
3、取得收入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专户存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代管经费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办理。资金一般不外借,出差需借款必须经校长批准,返回应及时报结。学校主办会计具体负责原始凭证的合法、预审、移送和往来结算、记录总账和各类明细账。出纳保管现金和记录现金日记账,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办理现金的收付和报销手续,对违反规定的报销凭证有权拒付。
4、总务处负责实物资产收发登记造册,并定期进行检查。
5、对外活动的招待,经校长同意,由办公室安排并确定出招待标准、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由经办人当面结账,并签字报销。出差在外确需招待,应先报校长同意,否则,一律不予报销,由经办人负责。招待一般不饮酒、不拿烟,中餐严禁饮酒。
6、出差应经校长批准,差旅费按上级规定执行。如确需用车,需报校长同意再由学校办公室安排车辆。
7、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发票报销必须由经手人、证明人(购物添置还应有验收人验收签名)签字,再由主办会计审核后交校长审批,入账报销。
8、实行民主理财,民主管理小组对学校收支账务进行预审,监督财务的开支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编制情况。
9、财务管理人员每月向校长汇报财务情况,必要时向行政会、校委会汇报,每学期向行政会、校委会、教职工会议公开报告财务情况,接受监督。
枞阳县e初级中学
第8篇 中学/学校财务人员工作奖惩制度
中学学校财务人员工作奖惩制度
为加强财务工作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强化财务人员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1、财务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坚持原则、遵守财经纪律、执行财会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务手续,努力完成好本职工作。
2、要严格审批权限,严格资金管理,各种账目要清楚,要账账相符。
3、对在财务工作中态度端正,工作积极主动、严谨,不出较大失误、业绩突出的工作人员,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同教师一样年终可享受精神与物质奖励。
4、对在财务工作中态度较差,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给学校造成损失的财务人员,给予扣除奖金或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的处分。
5、对严重违法乱纪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第9篇 吴兴高级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财务管理,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学校财务实行行政副校长主管、校长负责监督,重大经费开支由校长办公会议或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现对学校经费开支审批作以下规定,以便全校教职工明确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也有利于互相监督。
一、学校基建项目审批
学校基建和大规模维修,由校长办公会议提出意向,报请市教委有部门立项批准,实行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由行政副校长和总务主任负责监督。
二、学校物品采购审批
学校购物,实行请购制度,先由使用部门填写《请购单》报总务处,500元以下由总务处负责人同意并组织采购;500元-2000元须行政副校长同意;2000元-10000元由行政副校长请示校长同意。10000元-20000元须校长办公会议或行政会议讨论同意,20000元以上报请示教委采购中心组织招投标或定向议标。500元以上采购须两人以上选择两个以上的出售单位进行选购。
三、学校教学实验器材添置,由实验员或教研组提出方案,报教学副校长审核汇总,请示校长同意,由行政副校长组织相关人员采购,或与教委装备站联系配备或补助购买。
四、学校图书资料订购。
由教务处会同教研组提出方案,报教学副校长审核;政治思想教育用书由政教处、团委提出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核;行政副校长汇总,请示校长同意并组织有关人员采购,或报教委装备站给予配备或补贴。
五、经费开支审批权限
根据市财政局、教育局学校各种经费开支必须由财务主管负责签字的规定,购买物品和基建维修款项由总务主任预审签字;购买教学资料、图书款项由分管教学副校长预审签字;然后交财务分管校长审批签字。 1000元以上行政副校长审批签字,最后请校长签字才能支出。公务招待费一律由行政副校长签字后交校长签字才能报销。
六、报销手续
购买、订制物品,经办人检查出售单位发票是否规范,写明用途,经手人签字,把物品交给仓库保管员入库登记签字;购买教学参考书,购买人填好请购单,50元以下报教务主任同意,100元以上报教学副校长同意才能购买,报销前到图书资料保管员处登记签字;差旅费报销,出差时先经要关处室同意,安排好课务和工作,报销时由相关处室出具出差证明,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学费退款,学生写好退学申请,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名并报教务处办理退学手续,由行政副校长请示校长确定退款数额。
七、学校支票使用规定
学校财务专用章、印鉴章由报帐会计管理,支票付款必须加盖核算中心印章才能生效,付款前领用支票必须填写《学校领用支票申请单》并由行政付校长同意签名,才能领取支票。
八、因公借款审批
因公出差或购物现金一般先由当事人垫付,需大额现金的可到财务处借款,但必须由行政副校长在借款单上签字,才能出借。
第10篇 实验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1、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学校的发展, 特别制定本制度。
2、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和 量入为出的原则,努力保证学校发展、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4、实行预算管理,每年初,财会人员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根据年度预算, 做好季度、月份的实际用款计划。
5、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使 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
6、一切财务开支,严格执行国家和本校制定的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并从严掌握 。在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尽量节约开支。精打细算,能少开支的尽量少开支;能不开支 的决不开支。把钱花在有用之处,必用之处。坚持勤俭办学,勤俭办一切事业。
7、财会人员要经常、及时向财务主管及校长汇报财务开支情况;记好帐,做好月份、季度、年中 、年末的结账和报表工作,并按期上报。
8、财务收支实行由主管校长“一支笔”审批的制度。
9、财务人员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坚持审批制度和有关手续。不经请示批准,违反财务 管理制度的任何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财务人员不遵守财务制度,随意报销,将被追究责任 。
10、负债是指我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财务部门应根据不同 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责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11、学校领导,特别是财务主管,必须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财力制度。如有违 反制度和失职行为,也要追究责任,加重处罚。
12、财会人员要当好领导参谋,协助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并做好群众工作,经常开 展勤俭办学和爱护公物的宣传教育。
13、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了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财务 人员离任审计制。财务管理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要主动征求群众意 见,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
14、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做好会计档案的建档、存档工作。
15、财会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法规、制度、财会工作条例、财会人员条例等文件 ,加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 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16、做好财务工作的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
第11篇 中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财经纪律,特制订《财务管理制度》,以规范我校的财务收支行为。
一、预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学校制订出第二年财务开支预算,每年春期开学和秋期开学,再视其收入,具体修订预算表。
2、除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写处书面报告交学校校长,在校长办公会上研究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3、每年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开支经费。计划外的开支,未经校长办公会批准,不予以报销。
二、统一审批制度
1、审批权限
(1)开支50元以下,由后勤主任审批;
(2)开支50元以上,200元以内,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
(3)开支200元以上,500元以内,由校长负责审批;
(4)开支500元以上,10000元以内,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5)开支10000以上者,原则上需经教代会表决通过。
2、审批程序
(1)500元以内的项目资金开支,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审批人签字,最后由校长签字报销;
(2)500元以上的项目资金开支,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分管财务的副校长代表集体审批签字,最后由校长审批后报销。
(3)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出纳不得付款,会计不能入帐,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不得无理纠缠出纳员或会计员。
三、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1、会议费、活动费及招待费的管理
(1)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
(2)对外活动的接待费,必须由校长同意,并定出接待标准(视其接待规格而定)、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当面结帐,并签字(写明事由、就餐人数,日期)。费用由出纳员每月支付一次,并带会附件,发票报销时附件附后。先斩后奏者,一纪不予以报销,由经办人负责。
(3)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上级征收费的文件或通知。
2、差旅费的管理
(1)教职工因公出差(含开会、学习、考察、参观),由学校研究确定对象和人数(去城内办事应提前报告学校以便统筹安排)后,方可出差,否则不予以报销差旅费。
差旅费、住宿费、车船费按以下标准报销:
出差地区车船费报
销标准住宿费报销标准生活费报销标准备注
本区内裾实报销30元以内8元在城区每天报销交通费2元。
市内裾实报销50元以内10元每天报销交通费3元。
市外一般地区裾实报销70元以内15元每天报销交通费4元,火车限硬席、硬座,船三等仓以上,飞机由学校研究重严审批。
经济特区裾实报销90元以内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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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2)一般不予以报销包车发票,特殊情况(紧急事情)确实需要租车,经校长同意后,方可租车和报销租车发票。
3、班费的管理
(1)各班班费,由学校统一在学校代管费中扣除,班主任不得私自收班费。
(2)班费只能用于各班开展活动、看望生病的师生、办专栏、购买锁、清洁工具等。
(3)班费每期每人2元,由学校代管,班主任计划开支,超支者不予以报销,节余者归学校。
(4)班费开支发票,应先由该班班长签字,再由班主任签字,最后到审批者处签字报销。
4、课本费、资料费管理
(1)每学期订购学生用书、教师用书、学生作业本、记录本等,由教导主任负责,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审查批准,用支票汇兑,订数与支出相吻合(发票报销按审批权限处理)。
(2)每学期订购学生资料,由教导处负责,原则上各学科订一套(如初三、高三要多订,必须经学校批准)。教导处在订购资料时,先要征求学科教师或年级教研组长同意后,再交学校集体研究审批(区教科所下发的单元检测题除外)。
(3)凡订购资料,一律由学校统一在代管费中扣出(如代管费不购用,由学校决定后,再由班主任收起来交学校总务处),任何人不得私自订资料,更不能私自向学生收取资料费。
(4)订购资料,如有回扣费,一律归学校。发票报销按“审批权限”处理。
5、办公用品添置费的管理
(1)添置办公用具、设备,由各部门、处室负责人向总务处申报(填写申请购置表),总务处根据学校经费计划权衡后,报审批权限相应的领导审批,再由总务处实施。先斩后奏者不予以报销。
(2)办公用品,一律由总务处统一购买。不得私自购置,否则不予以报销。购买的物品一律到物品保管员处登记造册(实验仪器在实验保管员处、电教器材在电教员处),再由有关部门、处室或有关人员领走。
6、其他费用
(1)教职工生病住院,学校组织人去看望,一般情况下,不超过50元,重病住外地医院(涪陵区以为)不超过100元。
(2)教职工或教职工直系亲属有丧事,送100元以内的祭礼(含花圈、火炮)。
(3)接待如需用烟、用水等,由校长指派出纳员购买。
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要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清查,年终必须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对丢失、毁损的要查明原因,属于人为损坏者,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2、对所有固定资产都落实责任承包制(使用者为责任承包人),人员变动时(学生使用部分每学期清理一次)进行清理,丢失、损坏照价陪偿。
3、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变买,原价值在50元以内的由后勤主任把关处理,50元以上100元以内由管后勤的副校长把关处理,超过100元者,必须报学校研究同意,方能报废或变买。
4、不得私自将公物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需借用者应征得学校的同意,持借条到保管员处借取,借物单位或个人不按时归还,联系人和保管员有责任追回。
5、教职工宿舍(值宿室)的公用部分,由学校负责统一整修,费用由学校承担,“广厦工程”(教师集资建房)公用部分,由学校统一整修,费用由所有住户承担。
6、新分来或调来我校的教职工,需用学校值宿室,由学校一次性投资修好水、电,门、窗,交给教职工使用。以后需要维修的均由教职工自行负责,如有人员变动,需由学校验收后(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方能办理变动手续。
7、学校公家楼舍等维修,由学校研究后实施。
五、民主理财制度
> 1、学校财务管理必须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成立以教职工代表为主,有关领导参加的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职工选举产生,并由学校委派。
2、民主管理小组有权监督财务的实施情况,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编制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存款、固定资产和会计帐目。
3、民主管理小组参与学校重大开支的讨论和决定。
六、会计报表制度
1、年初向学校报送收支预算表,年终要保送收支决算总表,并写出预决算说明书。
2、每月向学校报送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报表。
七、财务审计制度
1、定期审计。学校的财务,由学校民主管理小组在年中或年末进行定期审计,做到查漏补缺,纠正错误。对审计出的问题要严肃处理。每次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学校汇报情况,并将审计情况上墙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2、专项审计。根据职工反映的问题,由民主管理小组对有关项目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及时澄清事实,妥善解决问题。
3、离任审计。学校财会人员在离任进行工作交换时,在学校领导的监督下,向新任财会人员办理移交手续,确保财务关系的连续性质。
八、财务公开制度
为了增强学校财务开支的透明度,学校财务人员必须每月向教职工公布(在校务公开栏中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另:财经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按上级规定执行。
本制度从2005年月日起执行,如与上级文件精神有抵触的地方,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第12篇 中学财务人员工作职能人员分工制度
中学财务人员工作职能及人员分工制度
一、工作职能
学校财务人员工作职能是:负责全校的财务工作,依照财务法规,依法进行财务管理工作。坚持财务制度,严把财务关。负责建立健全财务收支帐目,财产购置与发放的登记工作。负责管理学校“三包”经费与事业经费。
二、人员分工
(一)岗位名称:后勤副校长
岗位责任人:
(1)负责组织学校财务人员履行好各自的岗位职责;
(2)负责提出有关学校财务管理方面的建议;
(3)负责学校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4)负责学校“三包”及事业经费管理及其他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5)积极争取财政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名称:会计
岗位责任人:
(1)负责学校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2)负责学校的审计工作;
(3)负责学校预算及部门决算的编报工作;
(4)负责后勤副校长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
(三)岗位名称:出纳
岗位责任人:
(1)负责学校财务内务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财务报销工作;
(3)负责对学校各项经费开支拨款工作;
(4)负责后勤副校长交办的其他财务工作。
(四)岗位名称:仓库保管员
岗位责任人:
(1)负责学校仓库总体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仓库出入库登记工作;
(3)配合后勤副校长做好学校固定资产登记及检查工作;
(4)负责后勤副校长交办的其他财务及后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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