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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财务室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96

中学财务室管理制度

第1篇 中学财务室管理制度

邺建中学财务室管理制度

一、每天上班时,应检查防盗门、保险箱、门窗是否正常;下班时要关好保险箱、门窗、防盗门,并配设防盗报警装置。

二、每日过夜保险箱中的现金不得超过规定数。

三、财务室因特殊情况存放大量现金,应派专人值班;财务人员支、存大数额现金时,应派专人护送。

四、现金、支票、经济专用章严格遵守会计制度,分别指派专人保管。

五、防盗门、保险箱钥匙由专管人员随身携带,不得乱丢乱放,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第2篇 杭州第七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预算管理制度

1、总务、财务部门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实行综合预算,推行标准收入预算和零基预算。对专项发展经费预算,进行项目论证,按轻重缓急进行分类排队,制定滚动项目发展计划。

2、预算编制后,首先报经学校行政会研究通过,报教委审核,报财政部门核定,然后根据财政部门核定下达的预算再编制具体预算执行方案,向学校领导提出,经批准后执行。

3、学校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和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预算,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依法用财,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追加和变更。预算项目之间一般不得调整,确需调整的,要报经教委、财政部门审批。

4、年终,财会部门及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对下年度预算安排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1、学校是全额预算单位,实行统一核算,只设一个财务部门。

2、财务部门与其他各处室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各部门应加强协作,明确责任。

3、校长应对会计工作全面负责,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单位其他人员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制度,督促会计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保障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4、总务主任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行使职权。具体职责如下:

(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定每学年(学期)总务工作计划,制定新学期各项开支的预算及添置设备、基建维修等专项的计划申报。

(2)每学年(学期)初修订学校财产使用管理制度,健全购物、验收、进仓、审批、领借登记、财物报废损失等制度,并负责落实及监督管理。

(3)做好日常水、电、门窗、空调等设备维护和课桌椅维修工作。

(4)做好教育教学用品的集中采购工作,统一验收,确保供应及时服务周到,保管有序。

(5)每月召开一次处务会,听取各岗位人员工作情况交流,布置工作并及时总结。

(6)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经常巡视,对校园设施、实验设备和各种器材用具进行检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7)坚决执行国家财经制度,严格收费标准,做好每学期代办费的预收和结算工作。

(8)督促会计、出纳履行职责,掌握学校财务开支情况,提供调度、决策信息。每月核对帐目并造表上报校长,把好财务关。

(9)每学期末进行财产清理登记,按学校制度对班级进行奖惩。

(10)具体负责规划校园绿化、美化工作,优化教育教学设施。

(11)加强对学校的管理,公务外出需用车应经主管批准后方可出车,定期做好校车的保养,维修工作。

三、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1、学校设置会计人员要求持有会计证,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按规定参加会计业务培训。

2、执行各项财经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以身作则秉公守法,坚持财会监督作作用,检查学校及各部门遵守财务制度的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对报销单据认真审

核,敢于抵制不合理开支。

2、做好年度的编制预算、决算工作。每月向处室主任、分管校长上报财务收支情况及年度预决算书面报表。要求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

3、按照财务规定协助总务主任、总保管做好固定资产的清查核对工作。

4、参与学校财产管理工作,办理固定资产产权登记。办理单位银行帐户年检。办理收费票据的购买及核销工作。配合财务主管接受物价局收费项目年检。

5、分清资金来源渠道,按专款专用原则使用资金。及时清理暂付款,督促经办人员及时结帐。年终必须进行帐目清理(包括工会),以防公款外流。

6、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原始档案材料,保守财经机密。

7、完成学校布置的临时性突击任务。

8、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并统一保管一年后,移交综合档案室。

9、学校领导按有关规定对财会人员定期考核,对工作积极、钻研业务、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有显着成绩的财会人员,给予奖励。对因失职或滥用职权,使学校遭受损失,给予批评或处分。

四、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和稽核制度

1、按照规定实行机构分离、职务分离、钱帐分离、财务分离。

2、出纳不得兼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管理工作。

3、学校的各项收入、支出全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入帐,不得私设小金库。

4、学校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的收据票据,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进行收费员培训、年审、票据核销制度。

5、学校内部指定专人对有关帐证进行审核复查。

6、出纳人员的职责。

(1)严格按照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认真管好现金,用好支票,办理好各项收支帐目。

(2)加强现金管理,严格遵守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市内购物超过200元规定按必须使用支票,外地购物通过汇款办理。超过限额的现金当日缴入银行,不

得“白条”抵库,杜绝挪用公款。

(3)审核一切报销单据,按财务制度办理现金收付手续,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帐要日清月结,帐款相符,银行日记帐的帐面余额要

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发现未达帐项,及时查询。

(4)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款,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帐户,不准套取现金。

(5)确保现金安全和完整。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保管好出纳收付讫章,空白收据及空白支票。

五、财产管理制度

1、学校财产按其属性,价值等情况分为固定资产、低值耐久物品和低值易耗品三大类进行管理。

2、财产物资管理的重点是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 固定资产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

3、学校所有财产不论来源如何,均由保管室保管。各处室、班级对财产只有使用权,不得私自将财产出租、出借、变卖或向外调拨。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

4、学校财产保管员负责财产验收、入库、登记、编号,实施物品的维护、保养、安全管理。

5、校总保管、分保管设财产明细帐,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6、学校每学期清查财产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财产物资管理有序,“家底”清楚。对盘盈、盘亏、报废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办理手续,查明原因,按规定及时处理,分清责任,上报审批。

7、严格遵守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审批规定。凡属固定资产报废的,经管人员必须用书面说明原因,由保管室填写固定资产减少凭证和报废单据。经单位负责人、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核销,报废固定资产收回的残值应上交财务处,按财务制度入帐。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经过学校领导同意,有关部门鉴定后,报教育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

8、学校教职工调离本校,必须将借用的物品设备等还清,并由有关处室盖章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否则由过失人员负责追回或赔偿。

9、教职工出外开会、学习以公费购买的音像书籍等均如数上交,由学校保管人员造册入帐,方可使用,不得据为已有,属上级机关无偿调入或其它单位个人赠送,捐献的财产一律由总务处与保管员进行估价造册入帐入库,不得隐瞒和擅自处理。

10、低值耐久品指价值在500元以下,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财产。其管理办法与固定资产同。

11、低值易耗品指凡领用后就被消耗的材料物品,如办公用品,实验用药品材料等,这些材料物品都是先行于工作和教学活动的必备物资,在财产物资中占相当大的比重,有的还要经常保持一定的库存量。除实验用品外其他由保管室统一保管。管理员须建立低值易耗品明细帐并做好购入验收登记和使用登记手续。

12、使用人在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写明领用时间、物品数量及用途并签名,保管人员应按规定定期结帐,不属于一次性消耗的材料,一般经总务主任批准后采用借条借用,不用时应向保管人员办理退还手续。

13、各实物管理部门要有财产使用、维护和安全制度,对不按操作规程损坏或丢失财产应照价赔偿。各处室、年段班级的财产,实行责任制管理。

14、采购的财产物资首先要保证办公和事业发展需要,优先解决急需。购物时,先填写请购单,经校长或总务主任审批后,统一交总务部门采购。采购财产物资,要坚持质量第一,货比三家。

六、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一)学校财务部门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各项教育经费的领拨、使用、管理。实行财务一支笔的审批制度。凡属学校正常人员经费,由人事、会计审核;正常公用经费使用300元以下内由总处主任审批,300元以上由行政副校长审批(总务主任审核),2000元以上由校长审批;重大财务支出,由学校行政会研究处理。

(二)各处室活动经费的使用必须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报告,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专项经费按照《关于加强教育专项经费管理的意见》的规定办理。

(三)会议、因公出差的人员,应凭学校领导或处室领导批准的会议通知或申请报告办理借款手续。借款要适度。出差返回一周内要到财务室办理结帐、报销手续。一律不许拖欠公款。除特殊情况,以前借款未结未报,不得再予办理借款手续。

(四)学校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收费,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严格按照“一卡二公开三统一”规定填好收费卡、收费项目、标准。精心做好代办费的预算、结算工作,多还少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银行代办制”进行收费。严禁除财务部门以外的处室、年段、班级、工会、及个人收费。学校有关人员收取的手续、回扣、劳务费必须统一交到学校财务部门。

(五)学校的节假日加班应由需要加班的有关处室提出申请,填写加班申请表,报办公室审核、汇总,并在月底前报总务主任或校长审批后由财务处核发。

(六)完善现金、转帐支票、收费票据的管理,领用手续。现金支取和转帐支票要填清领用日期、用途、限额等内容。领取大宗现金要通知保卫班干部前往,领取转帐支票,要填写《领用支票申请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领用。转帐支票使用三天之内要到财务室结帐,暂时不使用的转帐支票应及时缴回。如有遗失,当事人要及时报告并负责登报声明作废,造成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领用的收款票据按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核销。作废的票据保持各联完整,不得撕毁。如有遗失,应填写遗失票据连带责任书,并按有规定处理。

(七)学校购置的各种物资,对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报市政府采购办实施采购。属固定资产增加的由总保管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凭证报财务部门有关处室入帐。低值易耗品、材料由日常用品保管员签收造册登记。购置各种财产物资,没有经过保管人员办理入库验收手续一律不得报销。

七、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办理经济业务事项时必须填制原始凭证,填制或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及时送交财务部门(一般不应超过一个会计结算期)。

2、原始凭证具备以下内容:原始凭证名称;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填制原始的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的姓名;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经济业务事项名称;经济业务事项的数量、单价和金额;经办经济业务事项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3、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4、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6、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7、职工外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8、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把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或在凭证上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9、财务部门、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审核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以受理,并向校长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10、会计凭证的传递应当安全、及时、准确、完整。会计人员要妥善保会计凭证。

第3篇 中学/学校财务人员工作奖惩制度

中学学校财务人员工作奖惩制度

为加强财务工作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强化财务人员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1、财务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坚持原则、遵守财经纪律、执行财会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务手续,努力完成好本职工作。

2、要严格审批权限,严格资金管理,各种账目要清楚,要账账相符。

3、对在财务工作中态度端正,工作积极主动、严谨,不出较大失误、业绩突出的工作人员,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同教师一样年终可享受精神与物质奖励。

4、对在财务工作中态度较差,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给学校造成损失的财务人员,给予扣除奖金或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的处分。

5、对严重违法乱纪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第4篇 某初级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e初级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根据《枞阳县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特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依据上级规定,每年制订出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书写书面报告交校长,经研究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开支。

2、添置办公用具、设备由各处室负责人向总务处申报填写《申请购置表》,总务处根据学校经费计划权衡后,报领导审批,再由总务处统一实施。500元以上必须有三人以上到场,负责议价;5000元以上购物要经行政会集体讨论决定并交由政府采购。

3、取得收入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专户存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代管经费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办理。资金一般不外借,出差需借款必须经校长批准,返回应及时报结。学校主办会计具体负责原始凭证的合法、预审、移送和往来结算、记录总账和各类明细账。出纳保管现金和记录现金日记账,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办理现金的收付和报销手续,对违反规定的报销凭证有权拒付。

4、总务处负责实物资产收发登记造册,并定期进行检查。

5、对外活动的招待,经校长同意,由办公室安排并确定出招待标准、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由经办人当面结账,并签字报销。出差在外确需招待,应先报校长同意,否则,一律不予报销,由经办人负责。招待一般不饮酒、不拿烟,中餐严禁饮酒。

6、出差应经校长批准,差旅费按上级规定执行。如确需用车,需报校长同意再由学校办公室安排车辆。

7、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发票报销必须由经手人、证明人(购物添置还应有验收人验收签名)签字,再由主办会计审核后交校长审批,入账报销。

8、实行民主理财,民主管理小组对学校收支账务进行预审,监督财务的开支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编制情况。

9、财务管理人员每月向校长汇报财务情况,必要时向行政会、校委会汇报,每学期向行政会、校委会、教职工会议公开报告财务情况,接受监督。

枞阳县e初级中学

第5篇 南充高级中学财务室规范化管理制度

财务室为了有效地管好、用活办学经费,保证把有效的验费投入到教育、教学第一线,本着“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的原则,使学校经费管理逐步趋于合理化,科学化,根据学校二校区实际情况,持制订如下规范化管理制度。

(1)财务机构设置

在各级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会计法》。学校应对二校区的人、财、物集中进行管理,会计人员集中办公,各校区不单设会计,只设一个出纳,新校区设报账员一名。各校区设一个财产保管员,负责该校区的财务,物资的管理工作。

(2)收入管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证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学校的一切资金收入,包括校内各部门代收代缴费,场必须经校财务室登记入账,纳入会计核算,实行财务监督。学校一切收入按财政规定,缴存财政专户,不得坐收坐支,严格遵守国家银行的各项制度,严禁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存取或挪作他用。出纳人员做到日清日结,新校区报账员必须每周到财务室结账,备用金核定在1万元。

(3)经费支出管理

学校实行预决算审改制度,学校所有的经费实行统收统支,无论经费多少及何种性质的支出,均由校长或分管校长经管,由纪委和财会人员监督。学校一切经费的支取,未经校长或分管校长签批,一律视为无效。用作报销的原始发票,必须是财政,税务统一制定的票据。各种计划表,发料单,申请,收款凭据,白条等不得作付款的原始凭据,财会人员应拒绝支付。

(4)会计和出纳应协调配合,分工合作。

会计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审核、清理、登记学校的收入发票,严格财务监督稽核工作,保证学校的一切收入及时准确地全部入账,认真审核学校的各项支出,把好账务收支平衡。定时做好财务的月报表,年初年终的预决算工作,并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整理,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重要档案资料。出纳认真执行现金制度,做到收支两条线,不搞坐收坐支,管理好现金,银行支票、单位印鉴及各种原始发票,单据,账簿不得丢失。与会计共同配合做好会计工作,杜绝呆账的发生。

财务室会计和出纳都要做好临时性的外出工作,本处室同志协作配合共同搞好学校财务工作,并随时接受领导分配的其它任务。

第6篇 中学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山天中学财务工作交接制度

1.认真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财务工作交接若干规定。

2.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在调动或离职前,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移交人员应及时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3.移交人员在编制移交清册时应列明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支票簿、发票、文件、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及有关资料、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实物等内容。移交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操作确认。

4.单位撤消时,财务人员应会同有关人员办理财务事项清理工作,单位合并、分立,财务工作交接也应按正常工作交接手续进行。

5.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由单位领导负责监交。

第7篇 中学公务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山天中学公务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1.持卡人办理公务卡消费支出业务前,应当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填写请购单,并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公务卡消费。

2.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的各项公务支出,必须在发卡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最迟在到期还款日前二十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门报销。

3.持卡人报销时,单位财务部门登录公务卡管理系统,根据消费签购单录入“交易日期”、“卡号”和“检索号”,从中国银联上海分公司提供交易信息中提取相应的公务消费信息,对符合公务卡结算范围和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经核实后确定可报销金额,收取原始凭证及银行卡签购单,并同时办理报销登记手续。

4.财务人员根据相关的公务消费信息,录入“金额”、“目级科目”、“支付摘要”等业务要素,直接生成可打印的贷记凭证,通过本单位对应存款户向公务卡帐户转帐结算,完成报销程序。

5.财务部门在收到贷记(或支付)凭证回单后,将报销凭证、银行卡签购单及贷记(或支付)凭证回单等原始凭证,按照现行会计核算办法登记入账。

6.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以及个人资信责任,由持卡人承担。

7.持卡人发生调动、退休等变化时,应及时办理调整和注销等手续,并通知发卡行及时维护公务卡管理系统。

第8篇 中学财务牵制制度

山天中学财务牵制制度

1.按照“钱账分管”的原则,学校的现金收付保管由出纳人员负责,保险箱钥匙和密码由出纳人员负责保管和使用。

2.空白支票必须由出纳人员负责登记,保管、领用、缴销。

3.空白支票和印鉴章应分别保管。

4.会计主管或会计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人员所负责的现金收付保管工作进行核对检查,保证现金的安全。

5.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财产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

6.除按规定提取、转账的各项费用,其他开支的一切费用,必须由有关部门批准、领导签字,方可报销入账。

7.建立支票领用簿,月末应及时核对银行存款,做到银行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填制银行存款调节表。

8.建立支票使用、入账及作废的统计制度,会计应根据入账的支票逐张详细记录,如发现支票号码不连续应及时查明原因,作废的支票一定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并登记支票使用入账及作废的统计表备查。

9.总务负责人负责票据保管工作,每次购回票据均应按本编号,并在收据登记本上登载,出纳负责票据的领用工作,会计应根据发票记账联对应发票存根联逐张销号,并留下销号的痕迹,已使用的票据存根联经财政局检验后由学校总务处统一保管(五年)。

10.学校购入、调拨、报废固定资产,由财产管理员负责登记财产的固定资产总账及明细账,同时开出三联单交会计人员入账,财产管理员和会计应经常核对固定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第9篇 学校中学财务报销审批制度

中学(学校)财务报销审批制度

一、所有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执行教育事业费开支规定,不得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二、外来票据必须要素齐全,单据合格同时具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报销。

三、购置各种办公用品,出外印刷各种文件、资料,应先提出计划,再开支权限审批,财务人员凭审核无误的单据报销。

四、审批权限。凡开支在300元以下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学校所有开支必须由财务负责人和校长共同审批;1000元以上的大项目开支须经会议研究通过,并由财务负责人和校长签字方可报销。

五、凡在省内外出差的,差旅费单据先由财务负责人审批;领导的差旅费由财务负责人审批。财务人员凭审核无误的单据报销。

第10篇 学校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中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2

一、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维护财经纪律,正确执行财务监督。

二、财会人员要贯彻执行《会计法》,严格执行财会人员岗位负责制。要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增强政策观念,提高觉悟水平,坚持原则,模范地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三、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努力贯彻“双增双节”方针。

四、坚持一支笔批款,一切开支由财务主管审批。

五、学校购置物品、设备,基建维修以及大型活动等支出,都要先报计划和预算,经有关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和实施,专项拨款要专款专用。

六、要加强现金管理,一切现金支出,必须有主管领导签字。不许用白条子抵押现金,不准私人借款,不准私设小金库。一切收支都必须通过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办理。

七、建立健全各种帐目,严格审查票据,报销单据要有经手人,验收复核和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报销。

八、各部门要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支出。对非安排不可的业务,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实行先申请后招待制度。否则,招待费自理。

九、要严格掌握和压缩旅差费开支。公出开会和办事人员携带定量现金,数量较大的要通过银行办理汇款,公出返回3天内报旅差费,超期开支扣回。

十、要严格执行专控商品及政府采购审批制度,不经审批一律不得购置或不予报销。

十一、财会人员要定期向领导汇报财务收支情况,提出改革措施和节约节支建议,以便使国家资金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

第11篇 中学/学校财务人员变更人员交接制度

中学学校财务人员变更人员交接制度

1、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宜随便调动。但会计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防止漏交、错交等事故的发生。

2、会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所从事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移交清楚,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工作,清楚接管的工作内容,并继续办理移交后的未了事项。

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时,还要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并写出书面交接材料。

4、交接过程中要有相关领导作为证明人,监督和证明交接过程及结果。交接完毕,交接双方、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注明日期、职务,要编制详细的移交清册一式三份。

5、交接过程中如遇违反财经纪律的账目,接收方可拒绝接受或报告相关领导或上级有关部门解决。

6、如账册清楚、合法,接替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帐本,不得重立新帐。

第12篇 外国语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外国语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会计人员工作规则》,坚决贯彻国家有关财经工作方针、政策及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资金管理的审批制度,严肃财经纪律。

二、财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专业知识,持证上岗,并自觉接受上级财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制定会计报表,建立财务档案。

三、财务经费管理应于年初、年末认真做好年度预算和决算工作,及时将经费使用情况向上级报告,并应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四、国拨资金及各项来源收入必须入帐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规定使用各项专用基金,不得任意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标准。

五、学校财务活动必须严格按学校经费报销审核制度办理,经签字后的财务活动,签字者负有行政责任。

六、在财务活动中,执行者必须廉洁奉公,严格把好质量关,不得进行有损于学校利益的活动,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置,直至开除公职。

七、物资采购及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学校物资采购及招标制度,任何人不得违反相应的规定。

八、在资金管理中,差旅费报销、零星采购报销等各项支出均按学校经费报销审核制度办理,原则上在财务活动发生后一周内结付完毕。学生代办费的开支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九、财会人员对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来了解、检查财务会计工作,要负责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十、本制度对学校进行的所有财务活动有效。

《中学财务室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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