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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文(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3-12-24 热度:18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文

第1篇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文

每个公司对于员工的管理有各种规章制度,有绩效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等。以下的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的相关资料,可供参考。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

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

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第2篇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文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文是由网制度栏目为您精心收集,希望这篇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文可以给您带来帮助,如果觉得好,请把这篇文章复制到您的博客或告诉您的朋友,以下是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文的正文:

1.0 目的

为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及创造性,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保障公司制度的正常进行,激励公司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内所有的奖励与惩罚,均依照本办法处理;

3.0 解释

3.1 员工奖励:给予表现出色的员工以奖赏与勉励;

3.2 员工惩罚:对违反了公司规定的员工给予一定的惩处或者责罚;

4.0 原则

4.1 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各类规定以及文件,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技术业务知识,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4.2 公司奖励制度是以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并且采用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4.3 公司惩罚制度是采用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更体现了公司的人道主义;

4.4 对公司员工实施奖惩,其批准权和审核程序由行政部遵照程序进行;

5.0 奖励制度

5.1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公司会视情况而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5.1.1 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生产速度、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成本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

5.1.2 在生产产品、产品设计、改善工作环境、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取得良好成绩的;

5.1.3 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

5.1.4 爱惜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让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1.5 抵制公司内部斗争恶化,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成效的;

5.1.6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1.7 一贯忠于职守,无违反公司规定者;

5.1.8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5.1.9 认真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

5.1.10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5.1.11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1.12 能适时主动完成非职责范围内工作者;

5.1.13 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并且给公司带来荣誉者;

5.1.14 对非职责范围内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用并且取得良好的成效者;

5.1.15 遇到危急情况,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让公司减少损失者;

5.2 对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5.2.1 现金奖励(以工资奖金形式发放)

5.2.2 精神奖励(对于有特别贡献的员工给予通告奖励,号召公司员工学习)

6.0 惩罚制度

6.1 对于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公司视情况给予惩处;

6.1.1 违反纪律,无视公司规定,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6.1.2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以及工作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市,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6.1.3 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公司员工生命、公司财产遭受到损失的;

6.1.4 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公司材料,造成经济损失的;

6.1.5 滥用权利,违反公司规定操作,从而造成公司损失的;

6.1.6 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自离开岗位,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6.1.7 故意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者;

6.1.8 接待宾客不微笑,不主动服务,不使用敬语,不使用规范的语言,不礼貌者;

6.1.9 没有按公司要求着装整齐,给客户以不好印象者;

6.1.10 工作粗心大意,造成公司损失者;

6.1.11 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者;

6.1.12 在工作中,欺骗,谩骂,威胁上级主管,经教育仍不悔改者;

6.1.13 干涉非本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者;

6.1.14 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关系,或诬告他人,造成严重损害者;

6.1.15 隐瞒患有严重疾病不向公司报告者;

6.1.16 向公司提供不真实情况者;

6.1.17 利用公司名誉在外面招摇撞骗者;

6.1.18 利用公司人力物力为自己创造财物者;

6.1.19 未经公司许可,兼营与公司产品相关或相同的业务者;

6.1.20 伪造公司文件,印章,记录,票据者;

6.1.21 故意损害公司公共财产,不赔偿损失者;

6.1.22 在公司或宿舍内藏有管制刀具,炸药,等危害性物品者;

6.1.23 偷窃公司物品经查属实者;

6.1.24 参加或组织煽动他人怠工,罢工,闹事者;

6.1.25 吸食,私藏,使用麻醉剂(同时报公安机关)

6.1.26 故意损坏公司账单,账簿,记录,表单者;

6.1.27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6.1.28 与客户或同事吵架,侮辱,或威胁动手打架者;

6.2 对员工有惩罚有如下方式:

6.2.1 经济惩处:对有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处以不超过其工资20%的处罚;

6.2.2 通报批评:对有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处以通报批评;

7.0 奖惩作业流程

7.1 由行政部发现的有关奖惩方面的事情,由行政部提交意见到总经理外,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7.2 由部门负责人发现并上报行政部者,部门负责人提交到行政部,由行政部负责核查清楚,情况属实后由行政部上报总经理,并给予相关处理;

8.0 员工申诉流程

8.1 员工对处理有意见的,需在处理通知到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异议,并上诉到行政部,由行政部再次核对,如情况属实,则驳回上诉;

8.2 部门负责人对处理有意见的,需在处理通知到达之日起三天内向行政部提出异议,由行政部作出相应处理;

9.0 其它

9.1 本条例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发布,修订;

9.2 本条例作为本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之一;

9.3 本条例当中未涉及的奖惩事宜,参照本公司另外的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9.4 本条例由总经理签发,自公布之日起开始生效执行。

第3篇 物业执行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规范奖惩考核程序规定

物业关于执行《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规范奖惩、考核程序的规定

为强化公司整体管理,规范对《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的执行,实行对员工奖惩、考核标准、程序的统一化和公正化,现结合《员工手册》,就公司奖惩及考核程序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1、各部门应积极组织员工学习《员工手册》等公司规章制度,做到依法管理,依制行事,并加强员工思想教育和素质培训,做好上下沟通和民主交流。

2、《员工手册》等公司规章制度为员工基本行为规范,各部门应严格遵守和维护,部门制定具体内部规定应参照《员工手册》之相应规定,不得与之相悖,如有异议,可提请建议案,由行政部商议各部门酌情报批修改完善。

3、各部门应严格按《员工手册》等公司规章制度(备案)对员工进行考核,规范填写《奖励单》和《过失单》,反映员工具体表现,注明情节轻重,由行政部依据公司统一规章制度之奖惩标准,对当事员工执行奖惩,会同部门经理签批,报总经理审批,员工本人签认后生效,存行政部转交财务部予以发放工资时结算备查。

4、员工考核、汇报及述职应实行逐级负责制和层级管理制,各部门应每期对员工实行公正、公平的绩效考核,员工汇报、述职严格执行《员工手册》逐级投诉、汇报制度,凡发生随意越级,偏离公正、徇私报复,虚报毁损,一经查出,将追究严重违规责任。

签署人: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4篇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三

做好员工奖罚管理工作是企业在进行员工管理时必不可少的一个技巧。如果你想掌握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的内容是怎样的,可以参考以下这则范本,并从中有所收获。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教育、引导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鼓励先进弘扬正气,惩罚违纪抑制错误,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营造良好的组织环境,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员工奖罚制度。

第二条 公司坚持奖罚分明、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原则,奖励上物质与精神结合,惩处上先教育后处罚,旨在通过员工行为的正确引导和榜样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一支德才兼备的员工队伍,增强公司防范风险和对外竞争的实力。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节 奖励

第四条 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五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第六条 对以上事项,由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与表扬或现金奖励。

第三节 惩罚

第七条 惩罚包括批评、罚款或降职、辞退。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8)团队意识差,各自为政,未能很好配合其他人员或其他部门工作的;

第九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降级或辞退处理:

(1)上班迟到提出警告,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每次罚款20元。

(2)旷工1天,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再罚款50元,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开除。

(3)下班后不关电灯以及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提出警告并处以罚款20元/次。

(4)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100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5)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视情节处罚金50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100~500元,并警告一次。

(6)绩效考核不合格者(100 分为合格),扣发当月薪金的30%。对所在岗位不称职者,首先调离该工作岗位,调离后在新岗位仍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

(7)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处以罚款并解除其劳动合同,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8)员工违反公司制度后,给予警告处分,对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等严重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直接给予开除处分,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相关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9)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10)销售部门奖罚措施按销售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节 附 则

第十条 各部门可本着因地制宜、有效激励原则,根据本制度汇编制定本部门的相关奖惩办法,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备案后经总经理签字后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由总经理签字后公布执行,由人事行政管理部门监督。

第5篇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员工的奖惩制度是一个企业不可缺少的制度之一,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 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 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通报批评;

2、 经济处罚;

3、 降级;

4、 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 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 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 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 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 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 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 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 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 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 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 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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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 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 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

第7篇 物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15

物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十五)

第1条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第2条奖励

1、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物质奖励(小功);晋升工资或晋级(大功);发放奖金。

2、奖励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10---20元)。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着者。6)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

7)连续半年内出勤率100%的保安员,当月给予10元奖励;

8)连续一年内出勤率100%的保安员,当月给予20元奖励。

9)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50---100元)。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着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着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第3条奖励程序及其他奖励: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

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季无重大责任事故(主要指被盗事故、人员死亡、重大火灾)每班每

人奖励10元;半年度无重大责任事故,当月每班每人奖励20元;年度无重大责任事故,当月每班每人奖励100元。

3、军容风纪、业务技能、出勤率等各方面表现连续三个月被评为'优'的保安员,当月给予20元奖励;连续半年被评为'优'的保安员,当月给予30元奖励;连续一年被评为'优'的保安员,给予基本工资增加10元的奖励;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的保安员,给予基本工资增加20元的奖励;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的保安员,给予基本工资增加50元的奖励。

4、见义勇为奖。当班过程中为保卫公司财物及厂区内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抓获盗贼、破坏分子及肇事者,给予立功保安员50--100元奖励。

第4条违纪行为

一、甲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领导合理指挥者。

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当值哼歌、吹口哨、无精打采者。

5、不填写或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者。

6、不使用礼貌用语。

7、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9、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10、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1、对各级领导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12、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等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3、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者。

14、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聊天、吃零食者。

15、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者。

二、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或签到者。

7、当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8、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3次)

9、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10、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11、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2、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尚未酿酿成事故者。13、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三、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累计被用户投诉3次以上者。

7、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累计五天,全年累计七天的。

12、盗窃同仁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2、年度内累计三次乙类行为者。

23、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4、在公司任职期间私自在外兼职。

25、其它应给予辞退的行为。

第5条行政处分

对员工的违纪处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留用察看、降级(降薪

或撤职)、劝退或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五种。并给予当事人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的罚款;同时记入班组绩效考核。

1、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上级领导签发过失通知书

并报人事主管部审核备案,同时给予(5----10元)的经济处罚。

2、严重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上级领导签发书面警告书,报人事主管部审核备案并扣以(10-20元)的处罚。

3、留用察看:员工重复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扣以(50-100元)的处罚。

4、降级(降薪或撤职)。员工在同类职务各类考核评估中不合格或员工违规或违规屡教不改的,可以给予降级(降薪、撤职)处分。

5、未位淘汰。采用5%的未位淘汰制,员工在同级各类考核评估中连续三次位于5%末位淘汰范围内的给予辞退。

6、劝退和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凡触犯警告(过失)一年内累计被签发4个甲类过失或3个乙类过失将被视为丙类过失,公司根据《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其作劝退或违纪辞退处理。由各岗点负责人书面提出,送安防部专门人员和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复查、审核,总经理批准实施。经公司领导批准,人事部门可直接对违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7、员工违反丙类过失任意一项,对其做劝退或违纪辞退处理。

8、其它应进行处罚的违规行为及处罚办法。

1)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视责任大小给予当事人警告、留用察看、开除的行政处罚,并给予当事人10元、20元、50元、100元的罚款;同时记入班组绩效考核。

2)发生监守自盗,一经查实,将给予当事人开除,并给予停发工资,扣除基础股金(或押金)的处罚,并记入所在班组绩效考核。

第6条处理的原则:

给予员工违纪处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规制度为准绳,并允许受处理者申辩。

第7条处理公布:

各种违纪处理,都必须发出'违纪处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同时在公司通告栏上予以公布。

第8条处理的时限界定:

1、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于'违纪处理决定书'送达当天起计,三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如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不提出书面申诉,违纪处理决定生效。

2、公司在收到书面申诉当天起计,七天内作出是否变更违纪处理的决定。

第9条处罚程序

1、员工有违纪行为,由所在岗点负责人填写员工违纪警告过失通知书,道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后,送人事主管部门。

2、普通员工的违纪处罚,由安防部经理审批后,上报人事主管部门实施。

3、安防部经理可对违纪而拒绝签过失记录、情绪激动且有可能造成伤害他人及损坏物品的行为和严重违纪的员工采取即时停职停薪,再报人事主管部处理。

4、部门主管级以上员工(含部门主管级)的违纪处罚,由总经理审批。

第10条处罚的取消

第8篇 超市员工奖惩制度范例

不管是大型的连锁超市,还是小型超市,在员工管理方面,为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都会有相关的员工奖罚制度,以下是某超市员工奖惩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条、无故迟到、早退,罚款10--20元,迟到半小时或提前半小时闭店罚款20--50元。

第二条、年内员工旷工一次罚款50—100元,二次予以辞退。

第三条、值班人不按规定交接班,罚款20-50元。

第四条、工作时间无故擅离岗位,聚堆或串店闲聊,罚款20--50元。

第五条、在开业后向超市外公共区域乱扔杂物或垃圾,罚款20--50元。

第六条、过分化妆、夸张着装或佩带夸张饰物等违反公司统一的仪容仪表规范要求,罚款20--50元。

第七条、在超市内就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罚款20--50元。

第八条、在超市内明显处摆放食品、饮料、各种餐具器皿及报刊杂志等,罚款10—20元。

第九条、在超市内倒卧、伏案睡觉,行为不雅罚款20--50元。

第十条、以整理商品、记帐、打扫卫生等为由怠慢顾客,罚款20--50元。

第十一条、在超市内看书报杂志、收听微型录音机、收音机广播、打手机等,罚款20--50元。

第十二条、在超市内带小孩或干私活者,罚款20--50元。

第十三条、在超市内哼唱歌曲,手舞足蹈、打闹或大声喧哗,罚款20--50元。

第十四条、酒后上岗,罚款20--50元;酒后闹事,予以辞退。

第十五条、在超市内长时间接个人的来电,罚款20--50元。

第十六条、私自将顾客丢失在超市内的物品据为己有或私分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在超市内吸烟,视情节予以罚款20--50元。再犯降为实习员工。

第十八条、用不文明、不正当的方式招揽顾客的,视情节予以罚款50--100元。再犯予以辞退。

第十九条、激化顾客矛盾与顾客吵架和斗殴,视情节罚款50--100元,严重者予以辞退。营业员之间打架斗殴者各罚50--100元,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二十条、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顶撞上级领导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二十一条、对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的正常检查态度不好,视情节予以罚款50--100元,造成影响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二条、因工作态度或工作失误受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批评的,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二十三条、工作或营业时间超市营业人员不戴证章或佩带不规范(包括提前到岗或延时离岗的倒班人员)罚款20--50元。新员工不办证章罚款10--20元,转借或串戴证章罚款30--50元。

第二十四条、由别人代开店门(特殊情况由经理安排)或替别人打开店门,罚款30—50元。

第二十五条、班前会缺勤或重大*缺勤者,罚款20至50元。

第二十六条、未将应赠与消费者的赠品交付的,罚款20至50元。

第二十七条、内部员工未按规定购买商品的,罚款10至20元。

第二十八条、未按规定将其他本人使用物品放置整齐的,罚款10-20元。

第二十九条、服务态度欠佳造成消极影响,经顾客检举属实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20-50元。

第三十条、在售货过程中不实事求是介绍商品,诱导,欺骗消费的,罚款20-50元。

第三十一条、以不文明、不正当方式搞不正当竞争,罚款50-100元。再犯予以辞退。

第三十二条、在处理退换货过程中,故意以各种理由推委、拖延,不予退换,不按程序办理,与顾客发生对骂对打等冲突或拒不执行公司规定及超市管理人员调节处理的,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辞退。

第三十三条、闭店后不关灯、电气设备(或不用帘遮挡)的,罚款10-20元。

第三十四条、擅自携带或使用危险品的予以除名。

第三十五条、擅自施行电气的,罚款50-100元;擅自改变店档内设施的,随意钉钉、打眼的视情节罚款50-100元,造成损失的,要予以赔偿。

第三十六条、影响卖场清洁(如未打扫柜门、未打扫卫生区域、未擦橱窗玻璃等)罚款20-50元。

第三十七条、冒用顾客vip卡的或有偷盗行为的将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开除,永不录用。

第三十八条、商品管理不善的(如陈列商品不符合规定、商品包装不清洁等)罚款20-50元。

第三十九条、其他影响商品秩序、安全的行为,视情节予以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的立即辞退。

第四十条、凡违反以上规定,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将视情节予以预报批评或重罚,直至开除。

第四十一条、被处罚的营业人员罚金,在当月工资中扣除,找人说情者,双倍处罚。

第9篇 保安部员工奖惩制度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节 奖励

一、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物质奖励;晋升;发放奖金。

二、奖励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物质奖励,晋升: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多次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发放奖金:

1.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2. 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达到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不退缩,有效的控制场面使损失降到最低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嘉奖无签发警告通知书者2、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3、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三、奖励程序: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每月将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成绩评定员工。如一年内两次被评为先进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奖励。 3、 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在提薪晋升等各方面将优先考虑。

第二节 违纪过失

一.惩罚种类:

口头警告:签发警告通知书,罚款:辞退:

有下列行为过失者口头警告: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情节较重者。

2、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 初次不听领导合理指挥者。

4、 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当值哼歌、吹口哨、无精打采者。

5、不及时汇报 ,不填写交接班记录者。

6、 不使用礼貌用语。

7、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穿工作服者。

8、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9、 同事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重者。

10、 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1、 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者。

12、 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聊天、吃零食者。

13、 无故不参加公司的列会,培训者。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的工作。

有下列行为过失者签发警告通知书或罚款:

1、 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者。

2、 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者。

3、 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 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 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 委托他人或代他人签到者。

7、 当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8、 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3次)

9、 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 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10、弄虚作假,涂改当班记录、删除录象记录。

11、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2、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酿酿成事故者。

13、工作时间消极怠工者。

有下列行为过失者辞退:

1、 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 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 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 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 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 服务态度极差,与业主吵架,经查实累计被户主投诉3次以上者。

7、 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 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 对同事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 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累计五天,全年累计七天的。

12、 盗窃同事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 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 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 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 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 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 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19、 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 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 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2、 年度内累计三次签发警告通知书者。

23、 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4、 其它应给予辞退的行为。

第10篇 解详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解析*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全体员工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奖励方法如下。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大酒店管理――解析*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大酒店管理利益,为大酒店管理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大酒店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大酒店管理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大酒店管理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大酒店管理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大酒店管理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大酒店管理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大酒店管理――解析*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大酒店管理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大酒店管理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大酒店管理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盗窃、行*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大酒店管理秘密,把大酒店管理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大酒店管理大酒店管理――解析*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大酒店管理秩序;

20、 在大酒店管理内赌博;

21、 在大酒店管理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 经常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大酒店管理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大酒店管理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大酒店管理损失;

1、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 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

第11篇 中学/学校财务人员工作奖惩制度

中学学校财务人员工作奖惩制度

为加强财务工作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强化财务人员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1、财务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坚持原则、遵守财经纪律、执行财会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务手续,努力完成好本职工作。

2、要严格审批权限,严格资金管理,各种账目要清楚,要账账相符。

3、对在财务工作中态度端正,工作积极主动、严谨,不出较大失误、业绩突出的工作人员,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同教师一样年终可享受精神与物质奖励。

4、对在财务工作中态度较差,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给学校造成损失的财务人员,给予扣除奖金或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的处分。

5、对严重违法乱纪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第12篇 某企业员工奖惩制度

企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分,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完成者。

3.协且(一)项1至3款人员完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利有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 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 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 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 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众知。

第十条 本章所称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 本公司为求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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