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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奖惩制度细则(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45

公司奖惩制度细则

第1篇 公司奖惩制度细则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节奖励

第一条、 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a) 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时;

b) 预防灾害或救灾有功时;

c) 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d) 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e) 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f) 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g)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h) 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i) 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j) 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k)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l)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m) 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n) 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o) 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p) 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 奖励项目: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a) 年度专业成就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奖项设为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创新奖、优秀团队奖等等;

b) 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

c) 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 奖励方式:

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a) 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b) 即时奖金;

c) 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d) 奖励性旅游;

e) 参加外部培训;

f) 出国考察。

第四条、获奖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人力资源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档案。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同意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节惩罚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

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 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2) 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内(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

3) 在办公区内、公司门口、走廊抽烟、扔烟蒂、扔废纸等垃圾者。

4) 桌面摆放零食,上班期间吃零食者。

5) 发物料人员不能及时清除办公区内包装物。

6) 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7)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8) 说脏话、粗话者。

9)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10) 在办公区内打闹,大声喧哗者。

11) 参会人员迟到者。

12)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13) 在食堂就餐,浪费食物,乱倒饭菜者。

14) 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

2、 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15) 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16) 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17) 工作时间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

18) 非工作要求午餐饮酒者。

19) 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20) 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时间半小时以上者。

21) 纪律松散,当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

22) 未经批准擅自串岗怠慢工作者。

23)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24) 无正当理由,培训旷课者。

25) 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26) 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7) 私自移动消防设施,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8) 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29) 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

30) 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者。

31) 管理不力,对下属放任自流者。

32)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

33) 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互相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34) 不认真执行公司规定,推卸责任,刁难顾客,使矛盾上升造成顾客不满或投诉,产生恶劣影响者。

35) 工作时间酗酒者。

36)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37) 培训无故旷考者。

3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39) 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降职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40)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

41)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2) 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元以下的。

43) 对下属正常申诉做出阻挠或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4) 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5) 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提供虚假病历者。

46)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7)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

4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9) 私自将客人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归己有,价值在200元以下者。

50) 年度内累计记过二次者。

5、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1)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

52)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53) 工作不负责,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54) 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污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5) 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6) 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行贿、受贿为个人谋取好处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7) 工作时间聚众打牌、玩麻将者。

58) 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59)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60)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61) 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62)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63) 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者。

64) 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发表言论或进行与本公司无关的业务活动者。

65) 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

66) 违抗命令,擅离职守,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者。

67) 擅自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

68) 无故旷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

69) 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70) 为谋私利,利用公职权力或工作时间为其他公司工作,从事第二职业者。

71)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7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73) 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4)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75)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76)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7) 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78) 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第三条、处罚程序

对员工处分一般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调查审核通过,上报总经理决定后执行。

员工受到惩罚处分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惩罚通知,并在公司内公示,同时记过以上的处罚记入本人档案,受到开除处分时,人力资源部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处罚申诉

给予员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应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公司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慎重决定。

在批准职工处分以后,如果被处分者不服,可以越级申诉,但在公司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第四节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由国畜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第2篇 物业公司职工奖惩制度怎么写

为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奖励:

一、对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及下达指标,年底评出的先进个人由集团公司进行统一表彰。

二、对各有偿服务范围内的创收,按实际创收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给个人。

1、对发现查出偷水、偷电之行为并给予处罚,罚款部分按10%提取。

2、对工作中因有发明、技术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员工,参加集团公司献计策、做好事'双十佳'评选活动。

并按公司文件规定评选奖励。

处罚:

三、工作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处罚10元,10分钟以上处罚20元;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30分钟以上为半天,1小时后为一天)。

四、旷工半天,扣发本人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发本人两天工资;

旷工超过一天以上做自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五、消极怠工,工作时间内上网、打扑克、下棋或干私活发现一次处罚20元。

六、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及安排的,按旷工处理。

七、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影响工作并造成影响的,除视情节轻重移交有关机关处理外,单位将据情节给予一定的处分和经济处罚,因触及刑律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八、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接受用户好处(包括喝水、抽烟、吃请等),一经发现除返还或赔补外,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九、除工作需要外,严禁中午喝酒,不得因业余时间喝酒而影响临时性工作安排或住户的服务要求,发现一次处罚50元,如给住户造成损失(本物业服务范围之内的)由当事者一并赔偿。

十、对水电查抄及收费过程中弄虚作假,发现一次除重新更正或补收外,处罚当事人100元。

十一、对居民提出的服务要求,不得推诿不管或置之不理,发现或居民举报反映给公司一次处罚50元,出现居民上告或举报给公司以外的其他管理部门一次,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200元。

(正当理由除外)

十二、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人不按规定写请假报告的按旷工处理。

十三、严格考勤并做好记录,做到日考日记,并于次月1日报公司经理,审核签字后备案并编制本月工资表,如发现考勤记录与实际出勤情况不符,扣责任人30元/次。

十四、工作要负责任,因玩忽职守造成的辖区内各类事故及损失,按损失的实际造价予以赔偿。

十五、对员工的各类处罚,均由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3篇 物业公司奖惩制度

一、一切工作人员,对其所分管的工作,要做到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竭尽全力,决不允许讲条件,要加班。

二、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如发现一次扣0.5天工资。发现二次,扣1.5天工资。

三、如工作需要,一切人员禁止在早晨或中午喝酒。酒后不准上岗。发现一次停止工作三天,发现二次扣发当月工资的50%,发现三次停止其工作,发基本生活费。

四、工作期间,严禁乱串,玩扑克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时间可学习业务知识或看报,不断充实自己。

五、严禁工作人员在八小时之内经营第二产业,如有发现停止工作。

六、讲文明、懂礼貌,严禁 闹事。提倡文明用语,杜绝脏话。一次扣发当月的工资,发现两次停止工作。

七、严禁赌博,如被公安机关处理,干部则免去其职务,工人则停止二个月工作。

八、允许正常监督或批评,但决不允许无中生有,或诬告,对造谣诬告者,经查实停止其工作。

九、严禁在公共场所吐痰,扔烟头废纸,大声喧哗。对办公地点的水、电、开关要及时 。

第4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6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六)

一、目的:建立科学、完善的员工工作奖惩体系,以激发员工的自律性、积极性、主动性。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三、职责:

1、班长、主管签发的《奖罚通知书》由部门经理审批,总办备案;一次性超过(含)20分或50元的罚款,由部门经理审核,品质部经理审批,总办备案;一次性超过(含)20分或50元的奖励,由总办审核,总经理审批。

2、主管及以上人员的奖罚由品质部、总办审核,总经理批准。

3、操作员的辞退通知由主管提请,部门经理、品质部审核,总办主任批准。

4、普通员工(含)以上级别员工的辞退通知由部门经理提请,品质部、总办审核,总经理批准。

5、部门级的奖惩通报,由部门经理签发,报品质部和总办备案。

6、公司级的奖惩通报由总经理签发。

四、方法和过程控制

1、全体员工奖惩办法

①奖惩方式:

a奖励方式包括:口头表扬、奖励通知书、通报表扬等,同时进行相应的物质奖励(加分、奖金、加薪)。

b处罚办法包括:口头批评、处罚通知书、通报批评、辞退,同时进行相应的物质惩罚(扣分、罚款、减薪)。

2、奖励方法: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表扬:

①工作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尊老爱幼,屡受顾客表扬;

②培训认真刻苦,成绩突出,做到学以致用;

③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映问题及时,处理问题灵活;

④勤俭节约,为公司节省开支;

⑤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⑥经常协助上级管理工作;

⑦遇事临危不惧,勇于维护公司利益;

⑧内务始终保持良好,做好传、帮、带工作。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给予通报嘉奖:

①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改革小区(大厦)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②在服务(生产)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屡受各界表扬者;

③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④对现行规章制度提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者;

⑤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⑥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能源有显著成效者;

⑦保护公共财产安全,防止重大事故,抢险救灾成绩显著者。

3、惩罚方法:

(1)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为轻微过失,将受到批评、扣分、罚款等处分:

①仪容仪表:违反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要求;

②工作要求: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闲聊,班前吃带异味的食品;

③工作(内务)环境:员工工作场所及员工宿舍干净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④不使用指定之员工通道或搭用乘客电梯,未经允许上班会客,擅自换班、替班,不参加培训;

⑤未经部门经理允许在宿舍会客,留外人住宿者;

⑥高声喧哗或发出不必要之声音,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⑦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违反制度要求;

⑧不节约用品、用料,不爱护工具。

(2)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为一般过失,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扣薪、记过处理:

①对业主不礼貌,与顾客争辩;无理顶撞领导;

②当值时间睡觉未造成损失;

③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代他人打卡;

④吵闹、粗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辖区安宁;

②发现问题故意回避,不处理、不报告、不记录;

③因疏忽、不小心损坏公司或业主的财物;

④未经业主允许擅自进入业主房间;

⑧利用工作之便,泄私愤、损坏公物、浪费材料;

⑨公报私仇,以权压人,以老欺新,处理问题不公正;

⑩非工作需要,私用机电设备、消防器材。

(3)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为严重过失,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扣分、罚款、降职、降薪或辞退处理:

①当班睡觉,造成事故或损失者;

②当班期间喝酒或酒后上岗;

③违反制度、操作规程,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④蓄意破坏、损坏、浪费、偷窃公物或顾客之物品;

⑤服务态度差,遭到业主有效投诉;

⑥未经批准,私自配制顾客或公司锁匙;

⑦涂改、假造单据、证明及各类凭证记录,拾遗不报;

⑧不尽忠职守,遇事不及时向领导报告;

⑨发生紧急情况时不参与救护或逃离现场;

⑩进行公司不允许的活动或变相赌搏;

⑧不团结、拉帮结派、搬弄是非、无中生有,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声誉。

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损公肥私;

⑩不节约用品、用料,不爱护工具,三次不改者;

未经总经理批准,私自复印或向外传播企业规章制度等文件;

不服从上级领导的正确命令;

发现紧急事件不立即采取措施、不向上级报告者。

(4)凡有以下过失之一者为重大过失,对当事人即时辞退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贪污、盗窃、索贿、受贿、行贿;

②侮辱、谩骂、恐吓、威胁他人、与顾客吵架,私自拿走、转买、隐藏公司、业主及他人财物;

③传播淫秽书刊、录像或使用毒品、麻醉剂或*;

④酗酒、赌搏或打架,恶意破坏公物或顾客物品;

⑤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

⑥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私利、假公济私,未经公司同意向顾客索取小费、物品或其它报酬;

⑦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⑧经常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⑨由于工作失职使顾客财产、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失;

⑩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次。

4、奖惩标准:

①符合“2(1)奖励方法”中各条款规定的,可给予口头表扬或部门通报表扬,较突出者可给予50元以下奖励;符合“2(2)奖励方法”各条款规定的

,可给予员工50~100元奖励,并在公司内通报表扬。

②轻微过失予以口头批评,给予10~30元(扣5~15分)罚款;一般过失给予部门通报批评,并给予30~50元(扣15~25分)罚款;严重过失给予公司通报批评,并给予50~100元(扣25~50分)罚款;重大过失立即给予辞退,并在公司内通报,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并给予100~500元罚款;因违犯公司规定被辞退的员工,公司有权不提前通知,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5、操作层奖罚办法:

①基准分为100分,总分为100+奖分/-罚分。

②考核分数与当月工作挂钩,每奖罚1分=2元。

③凡奖罚分值在20分以上者,须附签发人的书面报告;连续两个月罚分值在20分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④奖惩均应使用“奖励/处罚通知书”,当事人签字,被考核者有权利了解奖罚分值及原因。

⑤此考核标准适用于操作层员工,此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以“惩罚方法”为准。

⑥奖罚标准:(略)

6、申诉和执行:

①员工如认为考核(检查)人给予本人的奖惩不合理时,在签字时可表明自己的意见并直接书面向总办进行申诉。

②总经理对公司范围内的奖惩有最终决定权,一旦决定,员工必须无条件执行。

第5篇 某公司奖惩制度细则

公司奖惩制度细则【1】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种类

口头表扬、加分奖励(一分等同现金五元)、通报表扬、嘉奖(同时奖励现金300元和奖分60分)、记大功(同时奖励现金500元和奖分100分)、晋薪晋级。

奖励办法

1、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公司所采纳,予以建议奖,奖励6―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2、有效地防止公司或顾客财产失窃或拾金不昧的员工,经调查属实的给予奖励10―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3、看房dj和管家当天拿小费(管家一间房拿200元或以上,dj拿400元或以上),每多一百奖励多一分(此分仅作为加分依据不作奖励现金);

4、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服务热情,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屡次(2次以上)有具体事实者;从事某一岗位或某一项目艰苦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嘉奖3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5、节约成本方面有突出贡献者;遇灾难事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做出成绩者;检举损害公司较大利益者;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有其他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者;予以记大功奖励现金5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6、对本职岗位表现突出、业绩优异,一年内记两次大功者;带领员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晋薪晋级;

7、上述条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积极意义的情形,经调查属实,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灵活奖励(方法有加分、奖励现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学习等)。

二:处罚种类

口头警告、罚款、扣分罚款、停岗、降级处理、辞退、追责。

处罚办法

a、考勤类

1、迟到:在例队或集合后点名开始时未到者记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0元并记纪律单一张,扣十分;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安排活动之前私自离开,不经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点到时不在者计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0元,计纪律单一张,扣十分;

3、旷工:未经直接上司批准没来公司上岗,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记旷工,旷工一次计纪律单一张,扣四十分,月累计两次或连续两天旷工计自动离职。

4、调假:每人每月有一次申请调假,但需提前一天提出,直属上级批准后才可调休,违者按旷工计;

5、病假:因身体不适或生病不能来公司上班的,在部门早班例会前打电话向直属上司申请,待批准后可上班回来时补办病假手续(病假单、正规医院病历表、药费单50元以上),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旷工处理;

6、事假:凡请事假必须本人至少提前一天持申请单征得直属上司的批准,三天或以上需行政经理批准,七天或以上需行政副总或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办完手续方可休假,事假一次扣罚100元(有薪者请事假几天多扣一天工资,由部门负责人考勤上跟进),由部门直属上司对其开具罚款单;

7、请假程序:首先到部门主管处申请,待同意后填写相应假单,按标准签名后,带齐相应单据交由人事部签名备档,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做考勤记录。要交罚款的需将罚款交至收银台后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备档。

8、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任何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员,人员辞退后其工资按标准发放,有保证金的给予退回;

9、自动离职:不按程序辞工或月累计旷工两次、连续两天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发放任何补偿、工资及保证金;

10、追责:严重违反公司规章或国家法律法规者,给公司或顾客造成一定或严重损失者,公司将立即辞退此员工并有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或扭送至公安机关的权利。

b、罚单类型

因管理需要,现将楼面部罚单分两类,为罚款单和纪律单。

1、罚款单:注重罚款为主,以罚款达到警告的目的,一般卫生方面及事假单(无薪者)处理的计罚款单,不计行政处罚记录及扣分;

2、纪律单:违反公司各种行为规范或各项规章制度,主要以记过为重点,兼以罚款扣分,月累计三张纪律单将视其平时行为表现处以停岗停薪七天至辞退处理,月统计部门内纪律分最低者将给予直接辞退(纪律分一分等于五元人民币,纪律单与积分同时进行)。

公司奖惩制度细则【2】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节奖励

第一条、 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a) 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时;

b) 预防灾害或救灾有功时;

c) 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d) 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e) 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f) 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g)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h) 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i) 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j) 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k)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l)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m) 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n) 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o) 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p) 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 奖励项目: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a) 年度专业成就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奖项设为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创新奖、优秀团队奖等等;

b) 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

c) 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 奖励方式:

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a) 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b) 即时奖金;

c) 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d) 奖励性旅游;

e) 参加外部培训;

f) 出国考察。

第四条、获奖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人力资源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档案。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同意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节惩罚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

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 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2) 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内(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

3) 在办公区内、公司门口、走廊抽烟、扔烟蒂、扔废纸等垃圾者。

4) 桌面摆放零食,上班期间吃零食者。

5) 发物料人员不能及时清除办公区内包装物。

6) 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7)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8) 说脏话、粗话者。

9)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10) 在办公区内打闹,大声喧哗者。

11) 参会人员迟到者。

12)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13) 在食堂就餐,浪费食物,乱倒饭菜者。

14) 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

2、 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15) 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16) 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17) 工作时间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

18) 非工作要求午餐饮酒者。

19) 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20) 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时间半小时以上者。

21) 纪律松散,当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

22) 未经批准擅自串岗怠慢工作者。

23)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24) 无正当理由,培训旷课者。

25) 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26) 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7) 私自移动消防设施,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8) 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29) 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

30) 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者。

31) 管理不力,对下属放任自流者。

32)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

33) 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互相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34) 不认真执行公司规定,推卸责任,刁难顾客,使矛盾上升造成顾客不满或投诉,产生恶劣影响者。

35) 工作时间酗酒者。

36)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37) 培训无故旷考者。

3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39) 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降职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40)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

41)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2) 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

43) 对下属正常申诉做出阻挠或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4) 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5) 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提供虚假病历者。

46)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7)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

4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9) 私自将客人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归己有,价值在200元以下者。

50) 年度内累计记过二次者。

5、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1)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

52)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53) 工作不负责,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54) 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5) 滥用了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6) 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行*、受*为个人谋取好处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7) 工作时间聚众打牌、玩麻将者。

58) 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59)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60)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61) 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62)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63) 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者。

64) 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发表言论或进行与本公司无关的业务活动者。

65) 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

66) 违抗命令,擅离职守,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者。

67) 擅自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

68) 无故旷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

69) 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70) 为谋私利,利用公职权力或工作时间为其他公司工作,从事第二职业者。

71)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7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73) 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4)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75)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76)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7) 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78) 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第三条、处罚程序

对员工处分一般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调查审核通过,上报总经理决定后执行。

员工受到惩罚处分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惩罚通知,并在公司内公示,同时记过以上的处罚记入本人档案,受到开除处分时,人力资源部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处罚申诉

给予员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应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公司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慎重决定。

在批准职工处分以后,如果被处分者不服,可以越级申诉,但在公司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第四节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由国畜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第6篇 某某公司生产车间奖惩制度

某公司生产车间奖惩制度

为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本着“以奖为主,以惩为辅”的原则,现制定奖惩制度如下:

第一条 奖励,分五部分,包括:一、晋升和奖金;二、一等奖120元;三、二等奖80元;四、三等奖50元;五、四等奖20元。

一、晋升和奖金

1、对公司有重大技术改进或技术发明有成效者。

2、对公司忠诚、敬业且在本岗位努力工作者

3、获一等奖励一年内五次以上

4、勇于救火,敢于和偷盗破坏行为斗争者

5、其他重大立功者

二、一等奖

1、在公司五年内无犯规工作努力者

2、对公司产品质量提出建议有重大成效者

3、对维护公司财和物有贡献者

4、对车间有重大贡献(包括技改、节约绝招、新发明创造等)

5、能避免重大损失者

6、对设备、设施改进建议有重大成效者

7、其他突出贡献者

三、二等奖

1、发现产品质量及包装质量有严重不合格并及时上报者

2、设备维护到位,及时发现重大隐患并上报解决者

3、服从指挥,按时完成重大特殊任务者

4、对他人违规行为及时制止,避免损失者(不含班长以上级

5、提出合理化建议(管理、包装物、产品质量,工艺小改进等),采纳后有成效者。

6、节约成本显著者

7、对产品有重大污染及时上报,避免损失者

8、其他贡献者

四、三等奖

1、管理严格著有成绩者

2、经济技术指标连续长时间保持较好者

3、拾金不昧在500元以上者。

4、任劳任怨,长期忍受较脏较累高温工作有突出表现者

5、废料利用为公司节约显著者

6、及时反映隐患问题,避免损失者

7、其他情况者

五、四等奖

1、维护设备较好者

2、工作认真负责默默奉献者

3、拾金不昧100元以上有事实者

4、卫生保持较好者

5、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者

6、服从上级指挥,配合较好者

7、团结同事,与人为善,工作努力者。

8、积极向上,学习钻研技术起表率作用者。

9、其他情况者

第二条 惩罚,分五部分,包括:一、开除、辞退及扣若干现;二、一等处罚120元;三、二等惩罚80元;四、三等处罚50元;五、四等处罚20元。

一、开除、辞退及扣若干现金

1、不提前辞职的或无故离厂者。

2、打架斗殴及偷窃公司财产者。

3、殴打上级或同事者。

4、旷工三天者。

5、侵犯公司重大利益者

6、偷窃公司财和物者

7、故意破坏设备严重者

8、工作渎职造成重大损失者

9、厂区内酗酒滋事严重者

10、牢骚满腹,心里灰暗,影响一片者

11、管理不善,出现重大事故者

12、不思进取,不适应本岗位,而无悔改者

13、其他重大违规者

二、一等处罚

1、损坏设备影响生产者

2、与同事闹不团结,辱骂他人者

3、酒后上班滋事,影响工作者

4、由于自己过失产品质量出现不合格者

5、由于自己过失包装质量出现不合格者

6、连续长时间技术指标不合格而无改进者

7、顶撞上级严重者

8、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影响重大者

9、私自改变配方者

10、管理不善,经常出事故者

11、打骂刻薄员工者

12、经常不遵守公司卫生条例者(换衣,消毒等)

13、上班睡觉、看书及做其它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14、不服从上级指挥,性质严重者

15、管理或操作不到位出现严重质量事故,造成损失较大者。

16、其它违规情节重大者。

三、二等处罚

1、与同事闹不团结,辱骂他人轻微者

2、管辖区出现事故损失较大者

3、库存出现不符者

4、外来物验收不合格或未验收私自入库造成损失者

5、同事之间闹矛盾性质恶劣影响工作者

6、对所管辖设备由于保养不到位而严重损坏者

7、其他较大违规者

四、三等处罚

1、旷工一天者

2、不服从上级指挥情节较大者。

3、不执行请销假制度,私自不到岗者。

4、对材料(面粉、馒头、馍片、包装物等)乱扔乱放致污染、浪费严重者。

5、包装不规范严重者。

6、包装有异物者。

7、库房有异物虫蝇未及时采取措施者。

8、拒不加班者。

9、躺卧休息者

10、其他违规者。

五、四等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

2、不服从上级指挥轻微者。

3、打电话请假未批准者。

4、不爱惜物品、用具、量具等情况者。

5、对材料(面粉、面团、馒头、馍片、包装物等)乱扔乱放致污染、浪费轻微者。

6、对安排任务无故未完成且不上报者。

7、车

间内抽烟。

8、包装不规范轻微者(日期、封箱、收缩膜封口等)

9、由于自己过失(配料、和面、成型等)有异物混入到成品者。

10、切片回料中好料多,浪费者。

11、机器设备由于自己过失造成缺少配件、螺丝者。

12、因自己过失废品、三等品超出规定者。

13、因操作不当,致产品质量和设备受轻微影响者。、

14、库房零乱卫生不好。

15、卫生保持不洁者。

16、交接不清不执行交接班制度者。

17、不执行换衣和消毒制度轻微者

18、往下水道倒异物者

19、上班怠工、聊天者。

20、本岗位原因停机次数多者。

21、对接班人提出问题置之不理,交接班不清而私自下班者

22、设备空运转视而不见者

23、其他违规轻微者。

第三条 报送程序

生产车间奖罚建议权由班组长以上级领导行使,即上级对下级行使。奖罚提出后以书面形式报送统计科,由统计员打印出一式两份,一份张贴,备案留存另一份,月底依据备案奖罚做入当月工资。

第四条 申诉当事人对判定不服的,可以向人事行政部进行申诉。

第7篇 g公司合同管理奖惩制度

(一)规章概述

合同管理奖惩办法是为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推进合同法制化管理、严肃合同责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而制定的。奖惩的对象是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原则上以鼓励为主,处罚为辅。凡是合同管理工作未出差错的,均应获得奖励;而在合同履行和合同纠纷处理中有重大过失或者故意而导致公司经济损失的,则要追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 (范文网 ) 因此,要有这样一个规章,明确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做到有章可循。

(二)主要内容

该规章的主要内容包括规章的适用范围、对合同管理人员的业绩的考核、奖惩标的的设定、奖惩的程序等。

(三)制作要求

制作要求是在起草该办法时,一定要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奖励与惩罚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第8篇 房地产代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房地产代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三) 第一节内部惩罚公司对职员的惩处形式可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除名四种形式。

一、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口头警告处分。

1、 有二次以上上班着装违反公司着装要求;

2、 仪容、仪表不符合公司要求;

3、 接听电话时,未使用礼貌用语;

4、 办公台面凌乱不堪;

5、 在办公区内吸烟;

6、 上班时间经常打私人电话,利用公司电话拔打声讯台(经查实,费用将从职员工资中扣除);

7、 工作时间在办公区内聊天、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

二、 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书面警告。

1、 三次口头警告;

2、 与同事在办公区内争吵;

3、 因工作失职造成客户投诉,情节轻微;

4、 未经许可将公司文件、信息资料向外传播,未造成经济损失;

5、 毁坏公共用品,经济价值在500元之内;

6、 擅离工作岗位或在工作时间内处理私人事件;

7、 代其他员工打卡;

三、 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降级处分。(普通员工受降级处分时即进入观察期,只享受试用期待遇。)

1、 三次书面警告;

2、 因工作失职,造成客户投诉,需公司代其出面调解;

3、 损坏公司公共用品,经济价值在500元以上;

4、 搞小团体、拉帮结派,影响公司团队精神;

5、 一年中有三个月(含)因迟到、早退而罚款;

四、 职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将受到公司除名处分。

1、 降级员工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仍表现不佳;

2、 工作失职,造成客户投诉,情节异常恶劣;

3、 盗用公司物品;

4、 蓄意破坏公司物品;

5、 未经公司许可,私自受雇于其他公司;

6、 严重损坏公司对外形象;

7、 泄露公司商业机密,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

8、 在公司酗酒、打架斗殴;

9、 应聘公司职位时,提供虚假资料,被公司查实;

10、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

11、 触犯刑律;除上述行为外,公司将视员工行为的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给予行政处分,解释权在公司。第二节奖励公司对职员所做的成绩设有以下三种奖励方式:

一、口头表扬

二、 书面表扬:在公司对外刊物或公司公告栏上用文字形式提出表扬。

三、 奖金奖励:公司将视职员所做成绩的不同而依上述奖励方式进行奖励。

第9篇 实业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ee实业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1.为加强公司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激励约束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2.奖励

2.1奖励的形式及内容:嘉奖并给予物质奖励、加薪。

2.1.1嘉奖:奖励人民币200元以上。

2.1.2加薪:在原岗位工资的基础上晋升300元以上。

2.2具备下列事项之一者,经公司研究可以给予嘉奖或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2.2.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有明显业绩者。

2.2.2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2.3拾金不昧(价值壹千元以上)。

2.2.4有显着的善行佳话,为公司赢得荣誉者。

2.2.5克服特别困难,忍受恶劣条件,坚持努力工作,为同事和主管首肯者。

2.2.6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2.2.7节约物料或对废物利用,成效显着者。

2.2.8遇有事故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2.2.9制止重大违规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者。

2.2.10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2.2.1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2.2.12维护员工、设备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2.2.13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害者。

2.2.14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2.3具备下列事项之一者,经公司研究可予以加薪:

2.3.1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2.3.2一年内累计嘉奖三次或在公司工作期间累计嘉奖四次者。

2.3.3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2.4奖励的申报、审批程序:

2.4.1员工受奖均由部门提出书面详细材料送人力资源部。部门为员工请奖不受时间限制,凡符合公司规定的受奖条件,均可随时申报。

2.4.2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实申报材料,并提出员工具体受奖意见,报公司总裁/董事长审定批准。

3.惩罚

3.1违纪处罚形式及内容。按照违纪行为的轻重,对违纪员工的处罚形式分为三种:

3.1.1行为不检点告诫:每次予以100元至800元人民币的处罚。

3.1.2警告:岗位工资下浮500元以上;六个月之后本人可以书面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恢复原岗位工资申请,如被批准,即从批准之日次月起恢复;如个人申请两次未被批准,则不再有申请资格。

3.1.3解除劳动合同。

3.2有下列任一行为将受到“行为不检点告诫”的处罚:

3.2.1无正当理由拒绝主管的工作指令。

3.2.2在公司有着装规定的时间或地点,不按公司规定着装。

3.2.3无视作业场所、公共场所整洁,随地吐痰,不按规定处理废弃物。

3.2.4在公司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

3.2.5在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喧哗、嬉笑、吵闹。

3.2.6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直接关系的阅读或闲谈。

3.2.7擅自携带公物离开公司。

3.2.8认为地蓄意浪费。

3.2.9在公司办公场所的工作台、办公桌上摆放非工作用物品。

3.2.10因个人原因,发生工作过失。

3.2.11言行举止有损公司形象。

3.2.12不爱护公物。

3.2.13在各种报表、记录、墙壁上乱写乱画。

3.2.14无特殊情况不按规定参加会议或其他活动。

3.2.15就餐、乘车等不守秩序。

3.2.16未遇火警,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3.2.17擅自驾驶公司车辆。

3.2.18工作时间,未按规定佩戴公司有关证件。

3.2.19在工作场所饮酒。

3.2.20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未造成后果或形成危害。

3.2.21擅自公费安排亲友随同出差、参观等。

3.2.22乘出差之机擅自借故延长在外时间用以旅游。

3.2.23恶意议论或传播他人隐私。

3.2.24对来访、学习、参观、工作的外来人员做出无礼举止。

3.2.25利用公司计算机从事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2.26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唆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

3.2.27践踏草坪或破坏公司花草树木。

3.2.28其他“行为不检点告诫”的。

3.3有下列任一行为将受到“警告”处罚:

3.3.1工作时间躲卧休息,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3.2擅离岗位。

3.3.3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造成后果。

3.3.4酒后上岗(主管应责令其离开岗位;非生产一线、有接待任务的员工除外)。

3.3.5在公司禁火区域擅自动火。

3.3.6蓄意破坏公物。

3.3.7矿工且情节严重的。

3.3.8擅自变更工作内容或方式,使公司蒙受损失。

3.3.9

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

3.3.10未经许可不侯接替,先行下班。

3.3.11损毁、涂改重要文件、凭证等。

3.3.12违章操作、违章指挥,造成后果或形成危害。

3.3.13打架、斗殴。

3.3.14受到治安处罚,情节轻微的。

3.3.15自己或唆使他人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

3.3.16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本公司同类业务。

3.3.17传播不利于公司之言论或蓄意挑拨,搬弄是非,离间同仁关系。

3.3.18个人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危害品进入公司。

3.3.19泄露公司机密(包括技术、经济、人事、财务等方面)。

3.3.20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包括提供虚假证明等。

3.3.21在公司内擅自张贴大、小字报等宣传品或覆盖撕毁公司公布的文件材料。

3.3.22一年内累计受到三次“行为不检点告诫”的员工。

3.3.23 其它违纪行为但情节较重的。

3.4 有下列任一行为员工将受到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并不作任何补偿。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均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4.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收受贿赂。

3.4.2一年内违反第3.2条所述违纪行为三次、第3.3条所述违纪行为两次的或工作期间累计违反第3.2条所属违纪行为五次、第3.3条所属违纪行为三次。

3.4.3劳动合同中规定的、约定的数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3.4.4因员工责任心或能力不足,给公司造成中的损失的(大于20000/次)。

3.4.5煽动怠工、组织非法罢工的。

3.4.6伪造盗用公司印信,或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谋取私利的。

3.4.7因员工故意或过失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应该给予的补偿金的相应数额给予经济处罚,并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4.8 其它违纪行为,情节严重的。

3.5违纪处罚程序:

3.5.1书面下达《奖惩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人力资源部备案,一份抄送本人,一分抄送员工所在部门或部门自留。

3.5.2“行为不检点告诫”处罚,有部门自主决定并下达通知书。

3.5.3“警告”处罚,有部门提议、人力资源部核实确定,并下达通知书。

3.5.4“解除劳动合同”处罚,由部门提议,人力资源部核实,报公司总裁/董事长批准。

3.6异议处理程序――员工如对其处罚不服,可按下列程序提出异议:

3.6.1对“行为不检点告诫”处罚不服,可以书面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异议,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处理。

3.6.2对“警告”处罚不服,可以书面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异议,由公司总裁/董事长处理。

3.6.3对“解除劳动合同”处罚不服,可以书面向职代会提出异议;如不服处理,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述。

第10篇 x公司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在一个集团公司或中小型企业中,公司为激励员工的工作激情及工作业绩的提升,都会奖惩分明。以下整理了详细的公司奖惩制度实施细则,仅供参考。

1目的

为规范企业员工奖惩方法,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按公司行政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

3.2各部门主管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3.3行政部经理负责惩罚项目的最终审批;

3.4总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奖励项目的最后审批。

4管理要求

4.1奖励分为五大类:

a.嘉奖

b.记功

c.记大功

d.调薪

e.晋升。

4.1.1嘉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嘉奖:

a.完成任务及时出色者;

b.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c.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实者;

d.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e.对公司财物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f.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达优者(考核主管);

g.能够为公司献策献力,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h.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

4.1.2记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和/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a.全年度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行政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b.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经济效益;。

c.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d.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e.从事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

f.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g.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h.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

i.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j.大胆实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者。

4.1.3记大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和直接经济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800元。

a.全年度内记功达到五次者记大功一次,由行政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

b.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不避灾难,敢冒风险,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脱离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

c.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建议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成效卓著者;

d.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e.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1.4调薪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a.达到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

b.一年内记大功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c.工作成绩突出,但尚不足以晋升者;

d.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加者;

4.1.5晋升

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突出的员工,可予以升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a.晋升条件

①具备较高职位的技术能力;

②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③相应的管理水平、敬业精神和协调能力;

④职位所需的相关培训;

b.晋升程序

①副总级以下人员,可由本人或其主管提出申请,上级主管签署意见,呈交行政部核实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必要时,可由总经理直接予以晋升委任。

②副总及以上级别人员,由总经理或以上人员提议,经董事会讨论核定后予以实施。

c.晋升的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单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d.凡因晋升变动其职务,其薪酬自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e.年度内有记大过行为者,取消晋升资格。

4.2惩罚

惩罚的种类有六种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工资降级

e.降职

f.开除、

4.2.1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⑴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10元罚款

a.质量记录填写有错漏者,且造成轻微后果者。(每次)

b.不符合定置管理标识要求,有错标、漏标、摆错或乱摆现象者(每宗);对追查不到责任人的,将处罚该部门主管。

⑵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30元罚款

a.由于工作失误、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轻微者;

b.不能适时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轻微者;

c.布置的工作,但届时未完成造成轻微后果,事后无合理解释者;

d.擅离职守,闲游或上班打磕睡者;

e.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责任人不清时,由主管承担);

f.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情节轻微者;

g.对专检项目,质检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误检或漏检,情节轻微者(注:生产人员由于自检不严,产品质量欠控制,处罚措施相同)。

⑶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50元罚款

a.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b.在公司内喧哗或口角而影响正常秩序,制造纠纷或不和谐之气氛的,情节轻微者;

c.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

d.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e.任何违背质量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情节轻微者;

f.不能严格控制成本,造成轻微损失者;

g.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见,情节轻微者;

h.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i.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他人厂牌进出公司者;

h.违反一切安全用电制度者;

i.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在上班时间内干私活者;

j.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生产员工及质检员等同处理)

⑷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0以内的,可处以实际损失100%的处罚,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4.2.2记过

警告五次作为记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况)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之间者,予以记过。

⑴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a.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b.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不合格者(考核到主管);

c.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企业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品或赔偿原物品价值外,另处以100元的罚款;

⑵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a.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善);

b.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d.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费,虽尚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情节恶劣者;

e.缺乏团队协作精神或敬业精神,不能听取别人意见我行我素,影响相关部门运作,情节恶劣,但尚未构成辞退的;

f.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g.机器、车辆、仪器等具有技术性的工具,非经负责人同意,擅自操作,但尚未构成损失者;

h.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的;或行为粗暴、侮辱其他员工的;

i.有严重的失职行为的;

j.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的;

⑶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300元的罚款

a.由于工作失误或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严重者;

b.造谣中伤,散怖谣言及不正确或含有恶意的事,而有损他人的尊严的;

⑷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的,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此产生的所有售后服

务费用,对责任人依据4.2.1(5)或4.2.2(5)或4.2.3g条款处罚,并记过一次。(注:若属专检项目,由于质检员质量控制不严,所罚费用由质检员承担70%;生产人员承担30%;因客观原因质检员无法发现的制造不良,引起客户投诉的,由生产者承担全部处罚金额。)

⑸由于失职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经济损失者,可在300元的基础上,加罚超出部分10%的处罚(多人责任造成时,按责任大小分摊),以上条款如出现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为准。

⑹因责任心不强致使图纸(或工艺等)出现错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技术人员,将分

别依据4.2.1(5)或4.2.2(5)或4.2.3g条款予以处罚(注:①若尚未造成损失者予以警告,并罚款30元;②审核人按技术人员处罚金额的20%进行处罚)。

4.2.3记大过

记过五次作为记大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和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者,尚未构成开除的,予以记大过

a.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旷工累计超过4天者,如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开除的,将记大过一次,给予一次性罚款200元;

b.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c.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d.不服从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e.因疏忽大意,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的,情节严重,但尚未构成开除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f.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严重浪费,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但尚未构成开除的,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g.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给公司造成3000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尚未构成开除的,其处罚金额由公司给予裁决;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4.2.4工资降级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资降级处理。

a.达到降职条件的,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降职者;

b.一年内记大过达到两次,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以开除的

4.2.5降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况),予以降职

a.对于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有严重失职行为,使企业利益受重大损失,不宜继续担任

现任职务者;

b.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c.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d.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不足以胜任者;

e.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f.违背体系运作要求,虽多次纠正,但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者;

g.精减机构

4.2.6开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开除,并视必要诉诸法律

a.对同事使用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或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情节恶劣者;

b.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实者,情节较严重者;

c.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足以构成开除的;

d.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e.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f.一年中记大过两次者;

g.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累计旷工超过4天者;

h.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i.吸食毒品者;

j.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利益、形象受损害者;

k.携带刀枪、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者;

l.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m.参加非法组织者;

n.擅离职守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者;

o.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构成重大损失者;

p.凡违犯法律,导致公司声誉或业务受损者;

q.利用职权受贿的,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r.因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的。

4.3员工功过相抵消规定

公司员工的同年度功过可以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具体规定如下:

4.3.1嘉奖与警告抵消

4.3.2记功五次或嘉奖五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五次

4.3.3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五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五次

4.4说明

4.4.1公司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行政部每月公布一次资金的去向,以及结存,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4.4.2“奖励申请单”填写时要说明奖励的原因,行政部认真核实奖励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

4.4.3“处罚通知单”填写时要说明处罚原因及处罚结果,行政部、行政部认真核实后直接交财务部予以实施;

4.4.4财务部根据经审批的“奖励申请单”或“处罚通知单”予以实施奖惩,处罚在当月的工资中体现,奖励金以现金支付;

4.4.5一项事故或责任,若牵连到多个部门或个人,可依据情节罚金分摊罚金;

4.4.6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加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4.4.7若各部门对奖惩不公或奖罚不明现象,可在3天内直接向行政部投诉纠正,投诉最终仲裁部门为总经理;

4.4.8随公司管理的不断深入,将逐步制订出具体量化的考核方案,作为本制度补充和完善。

4.4.9本制度推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将进行必要的修改。

5相关文件

5.1《员工手册》

6记录表格

6.1奖励申请单

6.2处罚通知单

────────────

附加说明:

本文件由行政部起草并解释: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本文件审核人:

本文件批准人:

第11篇 物业公司秩序维护员奖惩制度7

物业公司秩序维护员奖惩制度(七)

为了秩序维护部工作的全面发展,完善秩序维护部奖惩制度,提高秩序维护员的自律性,促使员工严于律己,爱岗敬业及更好调动秩序维护员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认真、仔细,以建立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受住户爱戴的秩序维护员队伍。

适用范围:

本奖惩制度仅适用于zz物业管理公司秩序维护部内部管理

一、处罚内容:

(一)以下违纪行为提出警告,并作出相应经济处罚,类似违反行为三次以上、多次其它违纪行为或情节严重者将辞退处理。

1、上班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上班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罚款50元;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并罚款50元。

2、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调班、换班、顶班者罚款50元;不按规定进行统一集合上下班,岗位交接班时不按时接班,接班队员未到擅自下班者,罚款50元。领班私自批准或知情不报视而不见者罚款100元。

3、当班其间仪容仪表不整(不按规定统一穿制服、戴工牌、扎腰带、穿皮鞋、扎领带和穿制服时不钮扣、卷衣袖、库腿、不戴帽;不染异色发质)罚款20元。

4、穿制服外出本辖区;穿制服在公共场所、走路过程抽烟或着装不整齐有损坏公司形象者,罚款50元。

5、严禁在当值其间打接电话、手机,一次罚款100元。

6、值班期间,作风懒散,精神不振,站姿、坐姿不规范,哼歌、将手插放衣袋或裤袋、倚靠在墙壁和其它物体上等行为者罚款30元。

7、当值期间,不使用礼貌用语、粗言秽语、讥笑或不理睬客人与业主发生争论等,罚款50元。

8、不按规定参加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军训、学习、活动者,罚款30元。

9、当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写信、闲谈、嬉笑打闹、看书报等罚款20元。

10、当班时私自接待亲友的罚款50元。

11、当值期间无故走出岗位责任范围和不写当值日记,罚款50元;记录不详细、撕毁、或乱写乱画的罚款50元。

12、当值期间利用通信工具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不文明用语者,罚款50元;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其它装备及开启关闭各种机电设施开关、不按程序操作造成非常规损坏,(损坏部分另照价培偿)罚款20元。

13、门岗对外出车辆不收取凭条、检查登记;对外来人员不询问、不登记的罚款50元,有推销而门岗不明确的罚款30元。

14、不按规定做巡逻记录或发现有作弊行为者罚款30元,相关人员一齐并罚。

15、巡逻不到位,致使在本人管辖范围内发生事件,罚款50元,直接领班罚款30元,。(情节严重另处)

16、违犯其它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依照事件大小裁定)

(二)领班处罚标准

一、领班除特殊情况或另规定内容之外、依然参照秩序维护员处罚标准,另增设如下几点:

1、未能做到上传下达工作,或有意延误;罚款50元。

2、对工作中发生处理的事情未能如实记录或不记录罚款30元。

3、交接不清,至使工作无法到位罚款50元。

4、发生事件不上报或其它知情不报的罚款80元。

5、秩序维护班内管理混乱,人心溃散罚款100元;情节严重作革职处理。

6、本部门主管及公司经理发现违规情况的队员罚款50元,领班负连带责任罚款30元。

7、严格执行层次逐级制度,遇事无特殊情况不越级汇报处理、不超越权限,有违反的罚款100元。

8、本班年度治安案件多次且影响公司声誉的将革职或辞退处理。

(三)以下违纪行为作辞退处理:

1、随身携带或拥有违禁物品(如:枪支、毒品、管制刀具等)。

2、在当班时扣留物品、钱财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3、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4、上班时间疏忽职守、滥用职权、故意刁难、随意骂人、打人或遭投诉属实者。

5、当班期间,未按规定巡查区域范围,对发生事故和案件不及时报告和处理。

6、在当值区域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

7、利用工作之便私自进入办公区域打私人电话,私配公司办公室、他人钥匙、私自拿用公司财物或无故进入公司领导办公室翻阅资料者。

8、听上级领导的指令有不同意见未说明或说明但未经采纳而拒不执行者。

9、蓄意违抗上级合理指挥或侮辱上级的行为者,酗酒后上岗、当班期间抽烟、吃零食、听收音机睡觉者。

10、无故旷工三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病假、事假不按公司规定填写〈〈请假条〉〉或未经直属部门领导批准的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11、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或盗窍公司、住户财物及充当内线合伙者。在公司范围内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散布谣言、古惑人心、挑拨离间、破坏团结者,聚众赌博(包括围观不报者)、酗酒闹事者。

12、每月领班对本班队员考评,秩序维护主管审核,要做绩效差或视情况调班仍不合格者;多次参加部门的业务知识考核不及格达不到公司要求者。

13、私自带离职员工或其它闲杂人员进入员工宿舍者:非当班时间与社会无正当职业者密切交往的。

14、故意损坏警戒器具或公司、住户财物者。

15、未经住户允许私自进入其客户公司范围内。

16、利用工作之便,敲诈勒索收受贿赂者。

17、违反其它处罚规定的。

二、奖励内容:

秩序维护员有下列业绩之一者,进行50--500元的经济奖励。

1、对秩序维护工作或公司的建设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勇于负责、善于处理本公司内紧急事件,措施得力,圆满完成任务者。

3、品行优良、为人诚实,工作认真负责,以良好的工作成绩和优质的服务态度多次赢得公司领导、住户口头或书面表扬者。

4、为维护住户安全、公司的财产能挺身而出,打击犯罪,保护住户及公司财产不受损坏者,视情节上报公司进行经济奖励。

5、当场抓获正在本公司内作案或破坏的不法分子者。

6、拾捡到客户、住户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物品、现金、证件

主动上交者,具有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精神者。

7、对举报秩序维护部队员勾结他人监守自盗和重大违法乱纪事件,举报属实者(公司对举报者及有关资料绝对保密)。

8、领班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认真监督全班人员执勤情况。带领全班人员圆满完成紧急任务者。

9、每月领班对本班队员工作考评,主管审核通过,工作成绩突出或优秀者。

10、多次抓获闲散人员在公共区域内大小便、翻越围墙,破坏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环境的。

11、为公司人力、物力提出建议降低成本、节约资源的。

12、适合公司其它奖励条件的。

以上规定如和公司制度相抵触时,以公司制度为准。

第12篇 纺织公司两个体系建设考核奖惩制度

为了强化公司安全“两个体系”的风险管控力度和隐患排查制度的贯彻落实,扎实地开展排查治理整改工作,用管控措施将安全风险降到最低程度;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制度的执行去清除萌芽状态中的安全隐患,避免安全各类事故发生,最大程度地减少公司的财产损失和工伤事故的发生,使安全“两个体系”在实际工作中同生产、质量、设备、财务等管理体系一样,在同一平台上运作的管理体系,充分体现奖优罚劣。根据山东省安监局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特制立本专项考核奖罚。

一、奖励:

凡在一个年度内在安全“两个体系”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风险管控到位,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风险点和管控层级,认真扎实地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及时到位,没有发生工伤事故和财产事故、火灾事故、设备事故的单位,年终给予单位(车间、部门)一次性安全管理分奖励10分,人民币500元--1000元。此奖励由所在车间(部门)二次奖励到各班组并由公司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二、处罚:

1、在安全“两个体系”建设和推进中,经公司安全办检查,没有按照管控层级和隐患排查频次去排查的三级、四级的排查,考核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分10分,处罚单位第一责任人200元,以现金的形式交财务部。注:安全办代表公司进行二级排查(涵盖消防、电气、危化品、天然气、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先期由季度排查暂调为月度排查。安全办二级排查由分管副总或安委会监督。

2、凡因管控和排查不到位、不认真、弄虚作假,使隐患没有在所管控的层级中、范围内消除或整改,造成设备事故、工伤事故、火灾事故、电气事故等事故视伤势和事故损失,处罚单位第一责任人200元--1000元,并公司通报取消年度各类评优资格。

3、凡出现生产厂、车间和班组三、四级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对交叉部门如:电气、动力等的整改责任人、责任部门送达“隐患整改通知单”,不能按整改要求的时限内整改或不整改,使隐患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整改消除,对整改责任人处100元--200元的处罚,全公司通报并取消年度各类评优资格。

4、凡因各级排查整改不按频次规定,整改不按时限、整改不达标而酿成事故的给予一次性处罚500元,扣除单位安全管理分30分,并全公司通报取消年终各类评优资格。

5、职业危害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整改考核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整改一并考核。

6、公司已建立考核记录(澳泰公司隐患排查的检查考核记录),实行月度考核奖惩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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