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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请假制度-范本(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56

公司请假制度-范本

第1篇 公司请假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请假程序

第二条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 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

第六条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

第四章 请假规定

第七条 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第九条 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第十条 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 假期计算。

1.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 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 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 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常务会议批准颁行。

第2篇 物业公司请假管理制度-11

物业公司请假管理制度11

公司依各种不同之事由,分列以下假别并详列其范围:

一、病假

1、 员工因病休假,必须凭医院病假单方可病休,若当天无法交病假单,须在上班当天补交(须附病历证明)。但必须在病假当天电话告知部门主管或经理。员工一般情况下不得用上班时间去看病。若确属需要到医院就医,需先经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就医时间若不超过3小时,不按病假处理。多于3小时部分按病假处理。每月不按病假处理的就医次数只限一次。

2、员工按请假手续休病假的,所扣工资=休假天数*日工资(日工资=全额工资/22),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3、员工休病假天数超过40(含40天)天的,公司有权与其终止劳动关系。

二、事假

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休假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因急事需当天休事假者,必须在本人应到岗的时间前用电话通知部门主管或经理,经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1、服务期满半年者事假可用年休假抵冲,但必须在假单中特别注明扣抵年休假。否则一律以事假处理。

2、仍在试用期的员工,一般不予批准事假。有特殊情况者除外。

3、事假工资计发办法:(每月累计事假天数为d)(全额工资/22)*(22 - d)

4、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含15天),公司有权与其终止劳动关系。

三、年休假

1、凡正式员工在本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者(包括试用期),可享受有薪年假,第一年为五天,第二年及以后每年七天。此年假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年假应以连续方式提取,需提前十五天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报请公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提取,年假不准累计及预提。公司有权因业务工作更改申请者之日期及天数。

2、年休假以半天为计算单位。年休假可冲抵事假。

3、到年底年休假未使用之部分可累积至次年使用,但只能修原来的半数。

4、年休假的计算以自然年度为单位。

四、婚假

员工在试用期满后,符合结婚年龄者,经总经理批准可获得三天有薪婚假,符合国家晚婚规定的员工(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周岁),另增有薪婚假七天。婚假期薪金奖金等照付。休婚假的员工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工作情况决定休假日期。

五、产假

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女员工,可享受三个月有薪产假(产前15天,产后75天)。

六、慰唁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或养父母、配偶、子女)去世,享有三天有薪慰唁假;员工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享有二天有薪慰唁假。员工必须出示有效证明,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报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提取。慰唁假必须当时提取,不能保留或其他方式代替。

七、工伤

员工因工受伤,经公司指定医疗机构证明,由所在部门出具工伤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按工伤处理。

第3篇 公司请假制度

公司请假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请假程序

第二条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 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

第六条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

第四章 请假规定

第七条 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第九条 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第十条 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 假期计算。

1.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 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 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 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常务会议批准颁行。

2.

第一条 请假的程序及审批

1.员工请假,应事先持请假条或有关证明履行批准手续,假期期满,应及时销假回岗上班。

2.安排好工作代理人——假条——领导批准——办公室备案。

3.各子公司员工请假1天(含)以下由员工直接上级批准;请假1-2天者,由员工直接上级审批,子公司主管副总批准;请假2-5天者,须报直接上级审批,再经子公司总经理审批;5天以上的总经理批准后报集团总裁批准,集团办公室和所属公司综合办备案,部门安排好工作代理人。

4.各子公司中层干部请假,1天(含1天)由子公司主管副总批准;请假1-2天者,由子公司主管副总审批,总经理批准;2-5天须经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再报集团主管副总裁批准;5天以上的假期,除上述程序外,还需报集团总裁批准。请假人员指定请假期间的部门责任代理人。

5.集团公司员工请假1天(含)以下由员工直接上级批准;凡请假1-2天,由直接上级审批,主管副总裁批准;请假2天以上者,须报直接上级审报,集团公司主管副总裁审批,再由集团总裁批准,集团办公室备案,部门安排好工作代理人。

6.集团公司中层干部请假,2天(含2天)以下报主管副总批准;2天以上须经主管副总裁和总裁批准,并指定休假期间的部门代理负责人。

7.高管人员:各子公司总助、副总、总经理请假1天以内者由集团副总裁批准,1天以上由集团总裁批准;集团公司总助、副总裁请假,须经总裁批准。(审批权限见附表)

8.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的假条,交公司或部门考勤员在考勤表上做出标...

第4篇 物业公司请假制度-10

物业公司请假制度(十)

一、病假

1、病假三天(含)以上者,需出具医院的有效证明(急诊除外);

2、申请病假手续:凭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本办理病假手续;

3、凡连续病假超过一个月,在病愈返回工作时,必须持有医院开出的健康证明,经公司鉴定后,方能上岗工作;

4、病假无薪。

二、婚假

1、婚假:正常5天,晚婚15天,婚假不扣发薪金;

2、公司转正管理层员工,可持证获有薪婚假;

3、婚假必须提前15天向公司申请。

三、产假

1、转正后的管理层女员工可以享产假90天;

2、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

3、怀孕假在直接对客人服务岗位的员工妊娠满8个月者,一律离岗回家休息并且在休假前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休假。

四、恩恤假

1、转正的员工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员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及配偶的父母)死亡,享有丧假;

2、丧假:省内5天,外省7天;

3、公司批准的恩恤假不扣发薪金。

五、个人事假

1、个人事假为无薪假期;

2、个人事假由员工本人持充分理由提出申请。

3、个人事假将作为考勤奖励计划的其中一项指标,事假天数多少将影响员工绩效考核、评先、年度奖金。

六、申请假期程序:

1、员工申请各类假期均须按规定办理休假手续;

2、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旷工。

3、批假权限:

①主管(含)以下员工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的经主管同意、部门经理批准,报总办备案;二至三天的请假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总办批准;四天(含)以上的请假须由总经理批准;

②部门经理(含)以上请假,经总办审核,经总经理批准。

4、如确因事件紧急或条件限制,未能按规定程序请假者,必须在第一时间致电本部门主管或经理,按上述权限逐级上报,并于上班后第一工作日补办请假手续。

5、婚假、恩恤假、计生假、产假由总经理批准。

6、员工经批准的假期,必须续假时,应在假满当天以前向公司提出续假申请,否则续假作旷工处理。

第5篇 公司考勤请假工作制度

一、目的

第1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请假程序:

第2条 员工需要请假时,应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

第3条 请假人填好《请假单》有关项后,按照《请假规定》呈请各级领导批准,将批准后的《请假单》送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4条 办理工伤假审批手续,必须查验下列证件(材料):

1、由当事人提供工伤事故的经过报告;

2、由安全小组提供的工作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3、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的工伤证明和病历;

4、经有关部门鉴定工伤致残等级的,必须出具有效鉴定伤残等级证明。

第5条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6条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7条 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三、假期类别:

公休假日,法定假日,法定假日,年休假,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生育假,丧假,长假;

四、请假规定:

第8条 凡因病、事、工伤等不能正常工作时,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第9条 员工请假应以“诚实守信”为原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且影响恶劣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第10条 员工请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

第11条 一般员工请假三天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高层领导或总经理审批;

第12条 部门副职以上负责人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第13条 请假单必须由本人填写,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14条 未请假、请假而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按时出勤者,以旷工论处;

第15条 如遇急病或重大事情有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可于当日委托同事、家属或以来电、函等形式请假,并于事后次日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旷工处理。

第16条 员工的请假事由不充分或有可能对工作产生不良影响时,其主管领导有权不予准假,或酌情减少准假时间;

第17条 如果员工请假时弄虚作假,不能实事求是,一经查出,按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五、假期说明

第18条 公休假日:每星期六、星期日,法定公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19条 法定假日: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3天;

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调休,共7天;

清明节:农历清明放假公休,共3天;

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端午节: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其日)、25日(星期六)上班;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第20条 非法定假日:妇女节(3月8日)、青年节(5月4日),可分别组织妇女和青年(35周岁以下)参加纪念活动。如不组织活动,则分别给妇女、青年员工放假半天。对参加活动或照常工作的员工,均不支付加班工资。如妇女节、青年节适逢法定公休日,则不补假。

第21条 年休假: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休假。

1、年休假标准: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以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 累计工作满*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年休假工资照发。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假。对员工应休年休假未休的天数工资按国家标准执行。

第22条 事假:员工因事必须由本人处理的可申请事假。有调休假或年休假者,须在调休假和年休假用完后请事假,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1、有薪事假: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事假。

2、有薪事假标准:员工累计工作每满1年的,年有薪事假1天,最多不超过7天(含7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有薪事假的假期。

第23条 病假:员工因病请假,凭医院的医疗证明填写请假条,由医务人员签署意见,再按事假审批权限报批;病假的医疗期及待遇按《计划生育及医疗待遇规定》执行。

第24条 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员工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由本人并所在部门报公司经营管理部,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日起30天内,由公司经营管理部向公司所在地芝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认定后,给予工伤假;

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在医疗期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因员工个人责任事故原因造成的按病假规定执行,员工因公负伤,需治疗休养者,须履行工伤假审批手续。

第25条 婚假:员工符合结婚条件,需请婚假者凭结婚证填写请假条,经计管员审核,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婚假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及医疗待遇规定》执行,假期改发补肋工资。

第26条 生育假:员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需请生育假的,按请婚假审批程序审批;请生育假者可自己或委托他人填写请假条。其假期及津贴补偿按《计划生育医疗待遇规定》执行。

第27条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3天丧假;请丧假者由本人填写请假条,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丧假期间改发补肋工资

第28条 长假:员工请假超过15天即为长假,请长假员工不在归属车间管理,由办公室直接管理,期满后需续请的,须通过办公室来办理。

六、附则

第29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和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30条 本手册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6篇 物业公司加班请假制度-5

物业公司加班、请假制度(五)

为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控制成本,严格劳动纪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员工加班、请假制度如下:

一、加班:

公司员工应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效率,力争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任务,尽量减少加班。

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在双休日、节假日加班的,必须提前一天由员工提出申请,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

因公出差或参加业务培训或文化学习的一律不属加班。

加班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独挡一面完成任务。

加班日应如实考勤,项目负责人要认真考核,月底结考勤时加班一并结算,亦可作调休处理。

二、请假:

凡休病假,必须持市医疗机构开具的病假证明单,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能生效,每月可休有资病假3天。

休事假者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3天以内由项目负责人批准,超过3天须经分管经理批准。

项目负责人请假,须分管经理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事假3天以内,按日工资单价扣除,超过3天的扣除工资同时作考核依据。

经公司领导批准,参加学习人员所占用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作公假处理;未经公司同意自己参加学习、考试等,请假均作事假处理。

员工休婚假,须个人申请,经项目负责人同意由总经理审批后到行政部登记。

婚假为3天,符合晚婚条件者,增加晚婚假7天(含双休日)。

因直系亲属死亡,可休丧假3天,超过天数作事假处理。

休婚、丧假工资不受影响。

产假:按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执行。

请假全年累计满30天与年终考绩挂钩。

第7篇 物业公司请假制度

一、病假

1、 病假三天(含)以上者,需出具医院的有效证明(急诊除外);

2、 申请病假手续:凭医院或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本办理病假手续;

3、 凡连续病假超过一个月,在病愈返回工作时,必须持有医院开出的健康证明,经公司鉴定后,方能上岗工作;

4、 病假无薪。

二、 婚假

1、 婚假:正常5天,晚婚15天,婚假不扣发薪金;

2、 公司转正管理层员工,可持证获有薪婚假;

3、 婚假必须提前15天向公司申请。

三、 产假

1、 转正后的管理层女员工可以享产假90天;

2、 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

3、 怀孕假在直接对客人服务岗位的员工妊娠满8个月者,一律离岗回家休息并且在休假前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休假。

四、 恩恤假

1、 转正的员工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员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及配偶的父母)死亡,享有丧假;

2、 丧假:省内5天,外省7天;

3、 公司批准的恩恤假不扣发薪金。

五、 个人事假

1、 个人事假为无薪假期;

2、 个人事假由员工本人持充分理由提出申请。

3、 个人事假将作为考勤奖励计划的其中一项指标,事假天数多少将影响员工绩效考核、评先、年度奖金。

六、 申请假期程序:

1、 员工申请各类假期均须按规定办理休假手续;

2、 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旷工。

3、 批假权限:①主管(含)以下员工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的经主管同意、部门经理批准,报总办备案;二至三天的请假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总办批准;四天(含)以上的请假须由总经理批准;②部门经理(含)以上请假,经总办审核,经总经理批准。

4、 如确因事件紧急或条件限制,未能按规定程序请假者,必须在第一时间致电本部门主管或经理,按上述权限逐级上报,并于上班后第一工作日补办请假手续。

5、 婚假、恩恤假、计生假、产假由总经理批准。

6、 员工经批准的假期,必须续假时,应在假满当天以前向公司提出续假申请,否则续假作旷工处理。

第8篇 公司员工考勤及请假制度3

公司员工考勤及请假制度(三)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上班时间8:30~12:00,14:00~18:00。

夜间加班时间19:00~22:00

夜间巡视时间19:30~22:00

第三章工作制度

一、公司(总部)一般实行每天7.5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5天半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为41小时。

二、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1.每周公休日1.5天。

2.法定节假日:

(1)元旦,放假3日;

(2)春节,放假15日;

(3)劳动节,放假7日;

(4)国庆节,放假7日;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再另行通知.

第四章考勤范围

一、公司除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在指定位置进行。

二、特殊员工不考勤不签到须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并将申请书交行政部备案,方可生效。

三、若连续三天未到前台考勤者,且未出示有关证明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五章考勤办法

一、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实行考勤机打卡制度。未采用考勤机的,采用前台登记方式。

二、任何人员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签到。

三、任何人员忘记打卡,须到前台说明情况或出示有经理签字的证明,并留存说明记录。

四、考勤设置种类:

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病假、婚假、事假、丧假。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五、员工须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六章考勤统计及评价

一、行政部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二、公司通过制度评价每个员工的出勤情况。

三、考勤罚款办法。

1.迟到。迟到5分钟后开始,30分钟以内扣10元,迟到30-60分钟扣20元,迟到60分钟以上作旷工处理。

2.早退。早退30分钟以内扣10元,早退30~60分钟扣20元,早退60分钟以上扣100元。

3.旷工。旷工一天扣100元,主管级以上一天扣200元。(不足一天以一天计算)

4.请假超期。超过一天扣10%的工资。第二天扣20%、第三天则扣25%...第八天则扣50%。如当月提成或工资超过50%,按提成计算收入的人员则不再扣除收入,有底薪人员则按出勤状况计薪。一个月内请假(事假)不得超过3天。(特殊情况应与部门经理签字或电话确认,报行政部,并在24小时内补请假条)

四、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假期

1、按国家规定有薪法定假日。

2、婚假:公司员工的带薪婚假为十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的父母)或主要赡养人去世,可享受3天薪假。

4、病假:员工休病假,必须持有医院的证明方为有效,伪造医院证明或无证明视为旷工。员工休病假一天以上者,按实际病假天数扣发工资;全月累计病休假7天以上者,发岗位工资50%。员工病假须写书面申请向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及附医院证明并在当日内上交请假条于前台方可生效,否则以旷工论处。

5、公假:公派出差或临时参加各种会议、学习、培训。

6、事假:一年允许请36天的事假(正常放假不算入允许事假中),每月3天,过月不补,事假时间在本年度内有效,超过1天的将扣除当月1天工资。员工试用期内不享受此事假,请假按正常事假扣除工资;试用期满后,按每月给一天允许事假的标准计算本年度允许的假期。(例某员工05年5月试用期满,公司将给允许本年度不超过7天事假。)若有员工在任职不满一年内辞职,但已请完12天的事假,财务部将以1个月1天假为周期,对其超过的请假天数按超过1天扣发一天工资进行最终的工资核算。请三天内事假必须本部门经理批准,三天以上部门经理审核后交总经理审批。

以上假期,当事人在写申请相关部门签字后,当天18:00前交于前台人员,逾期视旷工处理。(特殊情况在请假后12小时内先上报行政部,可延期24小时上交)从20**年4月4日开始执行

总公司行政部

二0**年*月*日

第9篇 财富公司请假休假制度

财富管理公司请、休假制度

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3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3.请、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再送总经理审批;最后报行政部备案。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4.请事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可以在休班发生的当天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向上级请假,上班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5.所有假期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6.病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需开病假证明;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应有医院的病历复印件,住院须有《住院通知单》和病历复印件,并将此证明附在请假单后;请长假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者,公司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7.病假前2日为带薪假期,超2日以上病假按事假处理,一天病假按1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事假:

1.1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个工作日以上,3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部门经理同意后由主管副总审批;3个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请假申请交综合管理部备案(此条同样适用于婚假、产假、丧假的审批)。

2.若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须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否则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事假为无薪假期,一天事假按1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4.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婚假:

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0天。

2.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工伤假。

3.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按请假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最后报行政管理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4.婚假只能在结婚日后6个月内休完,试用期及到岗1年以内的员工不享受婚假。

年假

1.员工自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每年享受3个工作日带薪假;满三年的(含第三年),每年可以享受5个工作日的带薪假。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休假前必须安排好个人工作,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前提。

3.员工带薪年假须在次年内休完,不得累计,且两年年假不能连休,年假和其他带薪假也不能连休。

4.员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动冲抵年假。事、病假冲抵年假不作扣款处理,冲抵完后,再按所请事、病假天数扣款。

5.员工休事、病假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当年不享受年假;当年已享受年假的,应将已享受部分从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产假:

1.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2.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

3.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共计10天带薪假期。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5.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行政部备案。

按国务院相关规定,全体员工享有以下法定带薪假日:

1.元旦节,放假一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七天(农历正月初一到初七);

3.清明节,放假一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一天(5月1日);

4.端午节,放假一天(农历端午当日);

5.中秋节,放假一天(农历中秋当日);

6.国庆节,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丧假:

1.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2.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工伤假:

1.员工因工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按工伤处理流程进行申报。经行政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后,按工伤假处理;

2.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3.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常务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4.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第10篇 公司员工请假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请假程序

第二条 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 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 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 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 请假标准

第六条 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

第四章 请假规定

第七条 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 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第九条 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第十条 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 假期计算。

1.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 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 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 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 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常务会议批准颁行。

第11篇 机械分公司员工请假销假制度

某机械分公司员工请假、销假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及考核,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的有关组织纪律,提高工作质量,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西煤机分公司员工请假、销假制度。

一、请假制度及请假手续

(一)临时请假:员工因故需要晚到或提前(或中途临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应事前向所在班级负责人请假,并填写西煤分公司员工请假条(需要晚到的,经班级负责人同意,事后补填请假条),由班组负责人审批。临时请假一般不超过4小时。

(二)请假一天:员工因故需要请假一天(含一天以内)的,应事前向所在班级负责人请假,并填写西煤分公司员工请假条(因故无法到达班级工作现场的,经班级负责人同意,事后补填请假条),由班级负责人审批。

(三)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员工因故需要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的,应事前向所在班级负责人请假,并填写西煤分公司员工请假条(因故无法到达班组工作现场的,经班组负责人同意,并报主管领导批准,事后补填请假条),由班子负责人审批,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四)请假三天以上:员工因故需要请假三天以上的,应事前向所在班级负责人请假,并填写西煤分公司员工请假条,有班组负责人初审,报主管领导审批,由总经理批准或方可休假。

二、销假制度及销假手续

(一)员工休假结束上班后,应在一日内办理完销假手续。

(二)销假手续的办理程序与请假手续相同。

第12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请假及假期待遇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请假及假期待遇制度

●请假:

一、员工请假,先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并按管理权限逐级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才能用假。

二、未经批准或未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请假期满,应及时到所在部门办理销假手续;如须延长假期,必须再向所在部门主管申请,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四、事假:员工没有正当理由,一般不能请事假,确需请假须提前1天交请假单(特殊情况除外);3天内由管理处(部门)批准,3天以上报项目区域常务经理批准。

五、病(公伤)假:需提供有效证明,并按管理权限审批。

●各类假期待遇:

一、病、事假:请假期间,扣实际假期天数的基本工资;当月请假累计超过7天,除扣除请

假天数的基本工资外,取消当月考核浮动工资,并取消年终奖金的当月份额。

二、公伤假:公伤休养期间,按实际天数扣考核浮动工资(其他享受待遇,视情况而定)。

三、婚、丧假:假期为3天,超出时间按事假处理。

四、产假:产假期为1个月,假期内只发基本工资;如确需延长假期不得超过2个月,期间按政府部门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并取消年终奖金的当月份额。

《公司请假制度-范本(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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