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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总则(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67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总则

第1篇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总则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总则

一、学校财产管理是学校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财产管理必须遵循“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管好财产,物尽其用,保障供给,为教育和教学

服务。

二、学校财产管理体制:在校长室领导下,由总务处财产管理员总管,各有关部门财产管理员分管,各班级财产保管员协管。

三、学校财产管理组织机构:校长室――总务处主任――财产总管员――财产分管员。

四、各财产分管员必须建好三本帐: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总册、易耗品流水账。每学期一次把固定资产总帐报财产总管员。财产总管员应建好学校固定资产总册,每年报校长室。

五、各财产管理员都应做到件件财产登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妥善保管,定期检查。

六、学校校舍、公共设施、通用财产,由学校财产总管员兼管。

七、财产总管员定期对班级财产的保管进行检查、指导、考核,考核结果与班级荣誉挂钩,与班主任工作业绩挂钩。

八、非大件物品采办,按《关于学校学校一般物品采购的规定》执行。

九、学校财产的报废、赔偿,按《学校财产报废制度》《学校财产赔偿制度》执行。

十、班级财产管理,按《班级财产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办公室财产管理,按《办公室财产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学校公共场所财产管理,按《学校公共场所财产管理办法》执行。

十三、学校专用教室的借用,按《专用教室借用制度》执行。

十四、各财产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财产管理员工作职责》。

十五、全校师生都应积极支持、配合财产管理员工作,自觉执行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第2篇 某学校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制度

1、宿舍的财产由宿管员全面负责保管,有损坏由宿管员追查责任人赔偿。

2、学期开学初,宿管员对各寝室的公用财产进行一次检查登记,由寝室长过目签名。

3、各寝室的公用财产,包括床板、床架、门窗、玻璃、上下水道设施、照明设施、四周墙壁等,由住入的学生使用、保管好,若有丢失或损坏,由该寝室集体负责赔偿。

4、每日清房或查房时,检查各寝室的公用财产的使用、爱护情况,发现有丢失或损坏的,立即通知寝室长,责令该寝室集体负责修复或赔偿。

5、每个月对各寝室的公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账与物相符。对损坏和丢失的公用财产,列表报送宿管处,并责其赔偿。

6、对故意损坏宿舍公用财产和宿舍走廊、楼道、卫生间、洗刷间的公物的学生,报送有关系、部和宿管处从严处罚。

7、学生毕业离校时,做好寝室财产的验收工作。

8、学院组织学生住房调整时,宿管员要到各寝室巡回检查,发现有损坏公物的行为,立即查处。

9、学生放假离舍时,督促检查各寝室的水、电、门、窗要关好,安全防范措施要落实到位,检查和办理学生离校行李的手续。

10、宿管员每天都要检查宿舍四周、走廊,楼梯底下等地方是否有乱抛、乱丢、乱摆物品(包括拖把扫把),如有,要进行清理。

第3篇 w学校校舍财产安全管理制度

一、对所有校舍、财产进行登记造册,核定基本价格,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常用流动财产要建立清册,由学校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各执一份,以备核查。

二、教职工工作变动时,学校领导工作调整时,必须严格清交财务财产,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丢失损坏财产照价赔偿。

三、定期对校舍、财产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学校财产每学期清查一次,凡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

五、对学校重要的设备、财产要落实专人管理,明确责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六、对校园设施,学校教师要共同关心爱护,发现损坏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节假日必须安排专人值班、保护校产。

七、校舍、财产使用都要严格遵守使用制度,自觉维护校舍、财产安全,学校任何人不得损公肥私,对化公为私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八、重大突发事件,学校重要财产按预案抢、撤保护,尽量减少财产损失。五、摸查校内患有癫痫病的学生,且重点监护,排查校园周边精神病患者,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六、学校领导要及时对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核实,对隐患的排查情况进行督办,并在学校安全会上通报

第4篇 晶华学校微机室财产赔偿制度

华晶学校微机室财产赔偿制度

为了保证微机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护学校财产不受损坏,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机房所有设备都是公有财产,任何人必须加倍珍惜。对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或赔偿该实物。

二、对不按操作程序,不遵守机房管理制度而造成的设备损坏,视为有意破坏,须加倍赔偿,另建议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三、对因操作不慎或行动不小心而无意中造成的设备损坏,视其损坏程度酌情予以赔偿。

四、若微机、桌椅等设备已出现故障或已发生损害,微机老师应告知使用者或注明,以免继续使之受到更大的损害,否则微机老师应负主要责任,并作相应赔偿。

五、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用于教学,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必须外借,须主管校长批准。

六、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机房,否则管理人员应负相应责任。

第5篇 某学校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财产物资是学校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保证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工作计划所必须的物质条件。随着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学校在各方面都加大了投入。为了能更充分发挥财产物资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益,服务于教育教学,必须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制定相应的制度。

一、正确区分学校固定资产与库存材料,配备专人负责,分别由固定资产保管员和材料保管员对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进行专门的管理工作,学校财务部门对其进行总额控制。

1、学校的校产校具以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应作为学校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物;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保管员应根据这六类进行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工作,并按固定资产分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建设固定资产卡片进行管理,随时做好固定资产的增减核算工作。

2、学校的库存材料是开展教学及其它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流通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通常直接为某项活动购置的一次性就消耗完的物资直接作支出外,其余为耗用而储存的物资必须由材料保管员验收入库。

二、明确专人分部门、分室保管,总务处应明确保管人员的保管责任制。

1、固定资产保管员要结合学校部门特点和自身管理需要,分别组织图书馆、实验室、电教室、文体器械室、医务室及食堂等部门进行分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分室兼职保管员由固定资产保管员与处室负责人共同确定,名单拟定后报校长室与财务部门备案,并与他们签订保管责任书,同时对他们进行有关保管业务(如建帐、固定资产明确帐的登记造册建卡、保管、整理、盘盈、盘亏及报废等)指导,建立一套严密的固定资产保管网络。

2、固定资产保管员每月要与各分室保管员核对帐目,使固定资产一级明细帐与二级明细帐相符,同时与财务总帐核对,做到帐帐相符。

3、固定资产保管员与分室保管员要定期对学校固定资产盘点(暑假、年末前各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找出原因,分清责任进行处理,做到帐卡物相符。

三、实行使用管理责任制度,建立班级和个人承包使用制度。

1、开学初,总务处固定资产保管员与班主任和各班班长签订保管责任书(一式三份)总务处、政教处、班主任各执一份,将教室、宿舍、桌、凳、椅、门窗玻璃等交班级使用并负责管理,学期结束时需验收交还。对有缺损的,分清责任,按规定进行赔偿、整修或报废处理,及时调整固定资产帐目。

2、对各处、室、组办公用具实行包干使用,及时调整增减,年底盘点核对,缺损的分清责任,按规定进行赔偿,整修或报废处理,并重新办理续管手续。

3、对各班级、处、室、组在一年中固定资产使用保管认真负责,为学校节约资财成绩显著的,保管员应报经总务处及校长室批准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于损坏公物屡教不改者除按规定负责赔偿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4、凡在学校报支的图书资料、软件等都必须先入图书馆固定资产帐,须用人员应按图书馆的借书手续办理。

四、在明确财产物资保管和使用责任制的过程中特别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固定资产、库存材料的安全可靠,务必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腐等安全工作,经常保养、整修,保障教育、教学、生活、学习所需。

五、学校一切校产、校具都必须由固定资产保管员登记造册,特别要加强固定资产、物资的调拨、自制、改制、融资租入及接受捐赠的登记造册工作,都要入固定资产及材料帐,避免资产的“体外循环”,杜绝变相“小金库”的发生。

五、加强固定资产、库存材料的购建(采购)、验收(入库)、使用(领用)、调拨、报废、清查环节的管理,严格各项审批、领用手续。

1、购建(采购)环节的管理

(1)要根据需要与可能,努力用现代科学技术装备充实和改善办学条件。但是要反对不切合实际的贪大求洋标新立异讲排场摆阔气的不良之风,结合学校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固定资产的购建计划。

(2)库存材料的采购一定要按教育教学及业务的需要,制定消耗定额,按计划进行采购,要防止积压和浪费。材料储备定额由材料保管员制订报校长室和财务部门备案。某种材料储备定额=某种材料全年耗用量/360天×单价×储备天数。

(3)购建前,必须按计划填制请购单(一式两份)。如果是基建项目还必须有可行性研究决策分析报告和设计概算资料。

(4)购建时,要做到集中统一,由采购人员按批准的计划采购,按照内控制度规定,业务经办与财物保管员属不兼容职务,必须分开。采购要货比三家,大宗同类物资要集中批发采购,按物资的最优性价比挑选采购。专业设备或贵重物品要吸收专业人员一起采购。

(5)采购财产物资的折让、回扣或搭售的物品都必须如实反映并缴财物部门入帐,作相应的会计处理。

2、验收(入库)环节的管理

(1)固定资产、库存材料购建后必须验收入库,仓库保管员凭请购单、购货发票进行实物验收,如发现实物与请购单或与发票所载内容不同,暂缓验收,待查明原因后再处理。如果一致,则开出验收入库单,并在发票上加盖“已入库”戳记,并在验收栏签章,分别固定资产或库存材料登记明细帐,是固定资产的还要填制固定资产卡片。

(2)采购人员凭请购单、发票及财产、物资验收入库单,先送有关人员审核,再送有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

3、使用(领用)环节的管理

(1)按照工作任务和工作进度的需要领用物资,充分发挥固定资产和库存材料的效能。

(2)按部门领用,保管的责任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3)严格领用的审批手续,领用财产物资一般以部门为单位,由领用人填写领用单(出库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领用。对于手续不全的领用单,保管员不予受理。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当期的支出当期入帐,月底(每月25日前)保管员要将出库单(采用先进先出法发出材料)随月报表,报财务会计进行核算,对手续不全的出库单财务部门不予受理。

(4)凡领用的固定资产,材料物资,只作办公、公务之用,不得私自挪用它处。

(5)在使用过程中,要配合有关部门,对师生员工加强行为规范和爱护公共财物教育,保持勤俭治校,厉行节约的好作风,树立以节约爱护公物为荣,浪费破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把有限的教育经费用到最需要用的地方。

(6)加强多余财产物资的退库管理。财产物资领出后,因某些原因未用的设备,工具和材料等,或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剩余的材料和工具等,必须纳入单位财物的统一管理和核算,退库由原领用部门和人员将多余物资及时缴回仓库,由仓库保管员做好验收并填写入库单(注明是退库)。若是固定资产,还须在财产卡片上填写有关内容。不需用的固定资产验收入库,保管员只需将固定资产卡片从原领用部门抽出,插入库存。

(7)做好财产物资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做好固定资产大修和小修的管理工作,及时调整有关固定资产存量和固定基金余额。

4、调拨环节和管理

学校财产物资的调拨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负责人批准。学校财产物资原则上不得外借,更不得借给私人。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调剂使用或借用的,必须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办好有关借用手续,约定归还时间方可借出(必须同时开出门证),到期及时催还,经保管员检查验收无损后入库。

5、报废环节的管理

财产物资有一定的存放、使用期限,在使用过程中亦有人为

损坏现象。对于规定期限外已不能使用或我校已用不上的财物、对于人为损坏已办理赔偿手续的财物,应按规定报废或转让处理。

(1)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 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经有关部门鉴定,报教育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

(2)固定资产报废发生的变价收入减清理费用的净值,必须入帐,计入修购基金,同时核销固定资产。

(3)非固定资产的报废与转让,由材料保管员列出清单,注

明原因,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财务管理机构的有关人员清点后办理有关报废和转让手续。

6、清查环节的管理

(1)财产清查制度作为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会计核算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所以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之前必须进行财产物资清查。

(2)固定资产保管员,分室保管员及材料保管员要对自己所

管财产物资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每年至少两次,年底前必须彻底盘点,由总务处配合),按规定做好帐务处理工作,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财产物资检查,做到“家底”明了、真实。

(3)通过清查工作,使保管员掌握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情况,并向有关负责人提出盘盈、盘亏、损耗和报废报告,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做到帐、物、卡相符。

(4)财务管理部门要会同学校内审小组成员在保管员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全面清查或局部清查,对检查结果要报告校长室及处室负责人,并提出处理意见作为对保管员履行岗位职责的考核意见之一。同时要求保管员每月帐目要与财务部门核对一致,每季末报财产物资清册一式三份,保管员、财务会计及校长各一份。

六、严格执行照价赔偿制度,通过清查盘点,如有人为因素发生的责任事故损失,一旦查实,照价赔偿。学生毕业、工作人员调出、离退休人员离开学校时,要与保管员办清有关公物的归还工作,如缺少、损坏、丢失的要照价赔偿,人事部门方可办理有关转移手续。

七、固定资产保管员每年要积极配合国有资产管理局,做好学校固定资产的年检,核证等有关管理工作。

第6篇 某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一、所有校产、教具要分别登记入册,保管落实到人,财务室要建立固定资产总帐。

二、校舍管理由基建维修负责,逐年逐项登记入册,建立健全校舍管理档案。.

三、各部门财产管理使用人员必须做到:有帐有物、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各科室、教室、学生宿舍用品用物均需造册登记,并编写物资清单,一式三份,一份交科室负责人或班主任,一份管理人员留存,一份由保管员留存。

五、学校房屋、设备、各处室、教室、宿舍的公用财物由总务处统一调配,及时登记注册,任何人不得擅自搬离或调换。

六、添置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批、采购、验收、入帐、报销手续。 均须经管理人员先登记入帐,开出回联单,一联留存,二联记入实物总帐,三联作购物发票的附件交会计室报销并记入总分类帐,四联交由保管员记实物帐。

七、完善使用制度,凡出库的物品,都要填好出库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库,

八、财产管理人员对财物要存放得当,使用方便,防止霉变,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九、固定资产报损报废,须由使用部门填写报损报废申请单,由总务处检查审定后报校长批准。

十、 每学期各部门财产管理使用人员、保管员、会计校对一次财产帐,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后订正,年终作一次全面清查。

十一、凡借出的学校财物,须办理借用手续,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并在门房登记,同时须按照批准日期如期归还。随便借出或占用者,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教职工工作调动,凡借用学校公物,必须办理交还手续,如有损坏,按价格赔偿,否则,不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十二、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倍罚款。凡属保管员保管不善造成损失者,除按具体情节扣除奖金外并按价赔偿。

第7篇 培训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培训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制度,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或使用过程不慎造成人为的损失特制订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望师生遵照执行。

1、购买物品首先必须财产保管员填写物品申购单,后经分管领导签名同意,再经校长审批方可购买。

2、物品采购必须由学校指定的人员办理采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采购。

3、物品购入之后必须凭有效发票经财产管理员验收之后经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及使用。

4、学校财产管理员接到物品发票之后即刻登记物品验收登记簿,并及时进入学校资产帐。

5、各保管员加强对本专用室物品的管理及使用,学校管理员应对各分管人员管理的财产每学期进行检查,平时经常性的指导。

6、每学期对班级财产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评比文明班级,先进班级的依据。

7、认真作好教工调离本校后对财产进行审核交接工作。

8、学校物品出校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学校财产拿出校门。

9、借用学校物品必须凭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的借条方能借用,用后必须及时归还.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10、学校财产如在使用过程中人为造成损坏必须经财产管理员核准,经主管领导审批,由学校报帐员开据发票进行赔偿。

第8篇 x学校财产管理制度细则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细则范本一】

校产是国家财产,为了进一步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率,延长使用期限,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达到育人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要求:

1、师生必须树立主人翁思想,热爱学校,爱护财产,不允许做有损于财产的事。

2、固定资产的管理环节必须做到及时登记,月月做帐,季季对帐,做到帐帐相符 ,帐物相符。图书馆、实验室等部门均应建立相应台帐。

3、坚决执行谁用谁管,公用分管,责任到人的财产管理原则,桌、凳等可移动的物品,谁拿出室外,由谁负责拿回,杜绝乱拖、乱换等不良现象。

4、各级财产保管人员必须做好平时财产的保养工作。

二、请购制度:

1、全校各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学校全年经费预算分配的范围内提出购物申请。

2、凡申请购物者(部门)须填写请购单,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同意采购。

三、验收制度:

1、征用的土地,新(扩建)的房屋、建筑物等财产,由校产管理员依据凭证(一式两份)入帐。

2、自制、局拨、捐赠的财产,局固定资产、耐久品由经办人将物品、原始凭据交学校财产管理员验收签字,填写入库凭证,报负责此项工作的总务主任审核。凭证一式两份,一份留底,一份交财务室,并据此及时计帐。

3、建立校舍资料档案,财产帐,做好房屋编号。

4、做好固定资产(除校舍)的编号、登卡、计帐工作。

5、低值易耗品,直接由保管员验收签字,分类定位储存,建立收支登记帐册。

四、领用制度:

1、各部门的公用设备,均为部门领用,个人保管(签名)离校时归还。

2、各处室或个人因工作需要特殊的办公用品或教具(经负责此项工作的总务主任同意,可向仓库保管领取,在领用登记卡上签名或写借条。

3、一般办公用品和清洁工具,在每学期初由部门负责人向仓库保管员统一领取,在领用卡上签名。

4、坚持领用、借用、赔偿制度。

五、报废、报损制度:

1、确定报废、报损,应由有关人员会同技术人员作出技术鉴定,经确认无修复和使用价值后,由经管人员上报,总务主任签具意见,校长批准,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六、检查制度:

1、每学期开始,要根据登记本由总务处有关负责人,到各部门核实所有公用设备。

2、每学期结束,各处室应自行核实台帐,再由总务处有关负责人复查台帐及有关物品,做到帐物相符。

3、每学期结束,总务处有关负责人要到各部门收齐所借用的物品及教具。

4、每一年结束前,由总务处牵头,各部门(组)财产管理员参加的校产年报会。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细则范本二】

1、学校所有财产、教具、办公用品,都要清楚、有数。按规定上帐,统一管理。此项工作后勤全面负责。

2、财产管理采用分岗专人负责。后勤每学期至少要清点核对一次,以便维修、补充、报损,并急事登记新的物品。

3、本校职工或外单位人员借用物品,必须经学校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不能私自借出。传达室要问清情况,方准出门。

4、学校财产发生损坏、丢失情况,要由具体保管人员负责,由后勤负责执行。按有关赔偿制度及时处理,不得拖延,不了了之。

5、财产保管人员要加强责任感。对保护、修复学校财产有贡献的予以表扬、奖励。对失职、损坏财产的予以批评、处罚。

6、各办公室共用财物由组长负责,各教室由班主任老师负责。

7、学校贵重财产(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等)由专人保管的,填写保管纪录,妥善保管,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保管人赔偿。

第9篇 学校资产调出报废财产处理制度

学校资产调出、报废与财产处理制度

1、由于自然原因的损坏,或长期使用而致的损耗,经检验确认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使用价值的财物;财物因灾害等特殊原因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均属报废申报范围。

2、要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的调出、报废,同时也要杜绝废品长时间存放而不报,人为造成集中报废的做法(包括低值易耗品)。

3、固定资产的调出、报废,须经各级领导审查批准:单价万元以上(包括大批同类物资低于万元的)由主管校长签注意见,报设备站批准;单价在万元以下的物品由主管总务主任签注意见,报主管校长批准;并报送设备站备案。

4、固定资产的调出、报废,由财产管理员(或托管员)填写《财产报废注销审批表》,按表中各项内容填写齐全后,按第三条标准审批权限批准后,报批有关部门。批准后,报有关部门进行核减。

5、对已调出、报废物资的处理,一定要严肃认真,慎重稳妥,果断及时,做到物尽其用,公平合理,减低损失,变价收入必须入账。

第10篇 p学校财产验收制度

学校财产验收制度

1.学校财产管理员对采购(调拨、捐赠、自制)来的物品都应根据采购(调拨、捐赠、自制)进来的实物和有关凭证对其名称、数量、金额、型号、规格、技术指标、生产厂家、产品质量(产品合格证)、保修日期、安装调试等逐一进行核对验收。对精贵仪器设备应会同专业人员一起验收。

2.验收无误后由财产管理员(或验收人)填写'财产物品验收单',验收单必须由采购人员、财产管理员(或验收人)、主管领导签名,验收单一式三份,一份由财产管理员自己留存,并根据此单入帐,同时将物品进行分类编号入库,定位存放,以便于清点和取用。一份连同有关凭证交于会计入帐。一份可连同实物交使用部门作为记帐凭证。

3.物品验收后,要按规定的分类代码对物品进行编号(编号位置要固定,书写要醒目、整洁、入库、入帐)。

4.经费报销者必须持有采购物品的发票和有财产保管员和主管领导签字的验收单,到财务部门报销,凡未经验收的财物应拒绝办理报销。

第11篇 小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管理,勤俭办学,反对浪费,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的财产、物资是保证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的物质条件。管好、用好财产是贯彻勤俭办事业,节省财政支出的重要内容。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对待,树立人人爱护校产的良好风气,认真执行本制度。

2、财产实行归口管理,加强维护。按照财产物资的类别和使用情况,分别由各年级组(班级)、教研组(室)等有关职能部门专管专用,按使用和管理的权责结合。(附各室责任人及财物管理范围)

3、校财自我批评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要共同配合,健全核算制度和管理制度,经考核详细记载。每学年六月上旬核对全校财产,发现溢、缺要及时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进行批评教育、赔偿(详见赔偿制度),并相应调整帐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据相符,家底清楚。

4、新添财产(包括赠送、调拨等物)必须先办理入库手续后交专人保管,方可报销。

5、私人或外单位需借用财物,需凭借条或介绍信经管理责任人同意并报总务处批准备案才能出借,并在限期内由责任人督促归还。贵重物品如电脑、摄录音像设备、高级乐器等或教室场地出借必须经校长或分管校长同意才能借用。

6、集体宿舍根据学校财产库存适当配备少量家俱,使用时必须办理借用登记手续,不得擅自挪用。必须增减使用时先要报校总务处办理借退手续。

7、低值易耗品中的卫生用品(扫帚、拖把),各班级实行经费包干,一、二年级每学期定为20.00元,三~六年级每学期定为40.00元,超支不计,节约可补充班会费。各室卫生用品限量配备,使用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8、确系使用年久,无法修复的财产物品由管理责任人填写报废单办理报废手续,报废手续、权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9、教工调离学校必须办理清退校产手续,向借用物品管理部门责任管理人办理清退手续(填写财物清理单),由各物品管理部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10、各室组责任管理人员必须对库存财产物品经常进行核查,对易燃、易爆、剧毒的危险物品必须建立安全措施,领用必须专人审批,限量发放。

11、要克服重钱轻物的思想,努力挖掘现有财产物资的潜力,做到物尽其中用,科学保养,修旧利废,综合利用。提倡自己动手修理两机一幕、门窗玻璃、开关电器等简单设施,严禁无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随意拆修电脑、音像摄录等贵重设施。

12、本制度由二○一四年十月一日起实施。

第12篇 x学校财产赔偿制度

【学校财产赔偿制度范本一】

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保障教育教学的顺利进行,对损坏公物行为特制定如下赔偿制度:

1.凡因不慎损坏学校资产后,能主动与总务处联系说明者,按其损坏公物原值赔偿。

2.凡不慎损坏学校资产后未主动联系说明,被别人举报或学校查出者,除按公物原值赔偿外,还须接受公物原值50%的处罚。

3.凡因打闹损坏公物者,除按公物原值赔偿外,还须接受公物原值100%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4.各教室、办公室内发生公物损坏,如无人认可,由班、办公室集体赔偿,赔偿价格由总务处报请学校酌情决定。

【学校财产赔偿制度范本二】

一、 总的原则:

凡物品丢失、损坏要主动报学校,如属于保管不当和非因公损坏,追究个人责任并酌情予以赔偿。

二、 赔偿标准:

1、课桌价值100元,桌面、桌腿及其它大件全部损坏,按部位分别扣50-100元。根据桌子损坏程度分别赔偿10-20元。

2、椅子原值50元。椅子、椅腿大件全部损坏按部位分别按20-30元进行赔偿。

3、门的原值100元,根据门的损坏程度分别按60-80元赔偿。

4、玻璃大块按10元,小块按5元赔偿。

5、玻璃黑板大块按100元,小块按40元赔偿。

6、其它:墙壁、灯管、开关损坏后,按现价赔偿。

7、各办公室及教室财产损坏,且责任不明的,由组长或班任负责赔偿。

8、学校财产损坏且价值不明,由学校酌情定价,责任人按价赔偿。

三、要求:

以上规定望班主任及各科任老师们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工作,以教育、规范为主,赔偿为辅,健全我校财产管理制度,力争把我们的学校建设成为文明、和谐、整洁、美丽的校园。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总则(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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