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一、所有校产、教具要分别登记入册,保管落实到人,财务室要建立固定资产总帐。
二、校舍管理由基建维修负责,逐年逐项登记入册,建立健全校舍管理档案。.
三、各部门财产管理使用人员必须做到:有帐有物、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各科室、教室、学生宿舍用品用物均需造册登记,并编写物资清单,一式三份,一份交科室负责人或班主任,一份管理人员留存,一份由保管员留存。
五、学校房屋、设备、各处室、教室、宿舍的公用财物由总务处统一调配,及时登记注册,任何人不得擅自搬离或调换。
六、添置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批、采购、验收、入帐、报销手续。 均须经管理人员先登记入帐,开出回联单,一联留存,二联记入实物总帐,三联作购物发票的附件交会计室报销并记入总分类帐,四联交由保管员记实物帐。
七、完善使用制度,凡出库的物品,都要填好出库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库,
八、财产管理人员对财物要存放得当,使用方便,防止霉变,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九、固定资产报损报废,须由使用部门填写报损报废申请单,由总务处检查审定后报校长批准。
十、 每学期各部门财产管理使用人员、保管员、会计校对一次财产帐,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后订正,年终作一次全面清查。
十一、凡借出的学校财物,须办理借用手续,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并在门房登记,同时须按照批准日期如期归还。随便借出或占用者,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教职工工作调动,凡借用学校公物,必须办理交还手续,如有损坏,按价格赔偿,否则,不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十二、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倍罚款。凡属保管员保管不善造成损失者,除按具体情节扣除奖金外并按价赔偿。
第2篇 x学校财产管理制度细则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细则范本一】
校产是国家财产,为了进一步提高财产的使用效率,延长使用期限,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达到育人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要求:
1、师生必须树立主人翁思想,热爱学校,爱护财产,不允许做有损于财产的事。
2、固定资产的管理环节必须做到及时登记,月月做帐,季季对帐,做到帐帐相符 ,帐物相符。图书馆、实验室等部门均应建立相应台帐。
3、坚决执行谁用谁管,公用分管,责任到人的财产管理原则,桌、凳等可移动的物品,谁拿出室外,由谁负责拿回,杜绝乱拖、乱换等不良现象。
4、各级财产保管人员必须做好平时财产的保养工作。
二、请购制度:
1、全校各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学校全年经费预算分配的范围内提出购物申请。
2、凡申请购物者(部门)须填写请购单,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同意采购。
三、验收制度:
1、征用的土地,新(扩建)的房屋、建筑物等财产,由校产管理员依据凭证(一式两份)入帐。
2、自制、局拨、捐赠的财产,局固定资产、耐久品由经办人将物品、原始凭据交学校财产管理员验收签字,填写入库凭证,报负责此项工作的总务主任审核。凭证一式两份,一份留底,一份交财务室,并据此及时计帐。
3、建立校舍资料档案,财产帐,做好房屋编号。
4、做好固定资产(除校舍)的编号、登卡、计帐工作。
5、低值易耗品,直接由保管员验收签字,分类定位储存,建立收支登记帐册。
四、领用制度:
1、各部门的公用设备,均为部门领用,个人保管(签名)离校时归还。
2、各处室或个人因工作需要特殊的办公用品或教具(经负责此项工作的总务主任同意,可向仓库保管领取,在领用登记卡上签名或写借条。
3、一般办公用品和清洁工具,在每学期初由部门负责人向仓库保管员统一领取,在领用卡上签名。
4、坚持领用、借用、赔偿制度。
五、报废、报损制度:
1、确定报废、报损,应由有关人员会同技术人员作出技术鉴定,经确认无修复和使用价值后,由经管人员上报,总务主任签具意见,校长批准,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六、检查制度:
1、每学期开始,要根据登记本由总务处有关负责人,到各部门核实所有公用设备。
2、每学期结束,各处室应自行核实台帐,再由总务处有关负责人复查台帐及有关物品,做到帐物相符。
3、每学期结束,总务处有关负责人要到各部门收齐所借用的物品及教具。
4、每一年结束前,由总务处牵头,各部门(组)财产管理员参加的校产年报会。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细则范本二】
1、学校所有财产、教具、办公用品,都要清楚、有数。按规定上帐,统一管理。此项工作后勤全面负责。
2、财产管理采用分岗专人负责。后勤每学期至少要清点核对一次,以便维修、补充、报损,并急事登记新的物品。
3、本校职工或外单位人员借用物品,必须经学校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不能私自借出。传达室要问清情况,方准出门。
4、学校财产发生损坏、丢失情况,要由具体保管人员负责,由后勤负责执行。按有关赔偿制度及时处理,不得拖延,不了了之。
5、财产保管人员要加强责任感。对保护、修复学校财产有贡献的予以表扬、奖励。对失职、损坏财产的予以批评、处罚。
6、各办公室共用财物由组长负责,各教室由班主任老师负责。
7、学校贵重财产(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等)由专人保管的,填写保管纪录,妥善保管,发生丢失或损坏的,由保管人赔偿。
第3篇 a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公共财产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学校公共财产是学校开展政党的教育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为切实保护我校的一切公共财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特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全体师生员工须遵照执行。
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学期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每学期对公物进行必要的检查维修。
二、建立财产登记制度。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还登记制度。凡是向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借、还公物,均记录好借、还公物的品种数量及日期和其它应有的说明。凡有损坏或遗失,借物人须昭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好。登记薄将作为财会档案予以保存备查。二是会计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财薄,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凡是班上的讲桌、讲凳、卫生工具,毛刷、一切电器、门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级牌,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理。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昭价赔偿的问题。
四、建立公共财物管理部门负责制。实验器材管理由古刚义负责,微机室器材管理同廖长清负责,团队室公物管理由李建负责,体育器材管理由体育教师共同负责,油印室的公物管理由张凤仙负责,油印资料老大需要教导处先登记,再由张凤仙记录及油印。档案室的公物管理由工会负责,杂物保管室由黄泽林负责,录音机、听力磁带、教参、教学挂图由教导处负责管理,伙食团公物由李建辉负责,段学良负责对电器、办公用品等进行发放与登记。办公桌椅经编号、登记后由各位教师负责管理。
五、学校公物非经校长和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办理好有关手续,不得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
仁寿县五福乡初级中学
第4篇 某学校教室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教室财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更好的做好教室财产的保管工作,特制定教室财产管理条例如下:
1.由班组包干管理,班主任老师或班级财产保管员负责检查,并做好清单检查记录。
2.教室所有财产、财产代码编号(票贴)由各班包干管理。财产代码编号不能随意撕下。如有掉下应报总务处,重新补上;对撕下编号不报者,按损坏公物赔偿。
3.学校和班主任老师,应定期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使全体学生从思想上重视爱护学校财产。
4.对无故损坏公物的学生,除教育或违纪处理外,要求该生按原价或修理价酌情赔偿;当公物损坏,查不出损坏者,则有班级集体赔偿。
5.班主任或班级财产保管员,应对教室所有财产进行每周检查一次;如需修理,应立即到总务处报告,由总务处派人及时修理。
6.学生在打扫卫生时应注意安全;放学后应关好门窗和日光灯,积极配合学校'清校'制度。
第5篇 小学学校校舍财产安全定期检查工作制度
小学(学校)校舍、财产安全定期检查工作制度
1.办公桌椅、学生课桌椅要经常检查,及时发现损坏情况,总务处负责,每学期集中大修理一次;平时根据损坏情况及时更换、修理。
2.体育器材由体育组每月检查一次,并及时加固、更换,防止事故发生。
3、教学仪器实验员要经常检查,并进行维护和保养,防毒、防腐、防虫。
4、对易燃易爆物品,有关人员要严加管理,以保安全。
5、房屋、门窗、玻璃、灯光设备、取暖设备等,都由使用部门设专人管理,总务处负责维修。
6、供电线路、开关设备由总务处负责请电工每学期检查、保养一次,平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确保安全。
7、人人有责管好电、用好电。
8、一切财产设备,坏了要当日报告总务处登记,由损坏者赔偿,丢了要立即查找。
第6篇 w学校校舍财产安全管理制度
一、对所有校舍、财产进行登记造册,核定基本价格,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常用流动财产要建立清册,由学校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各执一份,以备核查。
二、教职工工作变动时,学校领导工作调整时,必须严格清交财务财产,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丢失损坏财产照价赔偿。
三、定期对校舍、财产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学校财产每学期清查一次,凡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赔偿。
五、对学校重要的设备、财产要落实专人管理,明确责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六、对校园设施,学校教师要共同关心爱护,发现损坏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报告。节假日必须安排专人值班、保护校产。
七、校舍、财产使用都要严格遵守使用制度,自觉维护校舍、财产安全,学校任何人不得损公肥私,对化公为私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八、重大突发事件,学校重要财产按预案抢、撤保护,尽量减少财产损失。五、摸查校内患有癫痫病的学生,且重点监护,排查校园周边精神病患者,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六、学校领导要及时对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核实,对隐患的排查情况进行督办,并在学校安全会上通报
第7篇 中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某中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一、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1、学校的教学器材、图书资料、文化设施、活动设施、花草树木、办公用品、房屋设施等均为国家财产,必须由全校师生共同管好、用好,管理部门要做到合理安排、妥善管理,全校师生员工家属有责任爱护公物,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
2、对于学校财产,保管室 要有总帐,实验室、微机室、电教室、语音室、图书馆、资料室的财产必须建立分帐,造册登记,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以加强监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损公肥私,将公物占为己有。在调换管理人员时,必须按册办理移交手续,如有损失,应分清责任负责赔偿。保管人员对学校财产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贵重物品更应倍加保护。防止腐蚀霉变、鼠咬虫蛀、失火、失盗、爆炸等意外事故发生。
3、凡学校购买或由上级拨发的固定资产、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办公用品等,都必须经过有关人员验收登记后方可办理借用或领用手续(家属无权借用学校物资)。凡借出物品原则上用后及时归还,损坏赔偿。校内财产一般不予外借,特殊情况应凭单位介绍信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借,并限期归还。如有损失,照价赔偿。
4、各处室、办公室向学校借用的一切财产都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撮动、改装,不允许转借他人。在调离本校时,必须向保管室办理归还手续,如有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手续不清不予放行。
5、学校的财产、用具首先供应教学需要,办公室的家具不得搬回宿舍使用。
6、学校财产属正常使用多年后,已报废不能使用的,需经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废,然后由总务处组织专门人员检查,确认无误后,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报损,同时列出报损物资清单,存查。此外,处理废旧物资所得款项,应上缴学校财务部门。
7、学校店面出租应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签定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押金和租金,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管理。
二、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8、凡各班集体购买或捐赠的耐用物品,在该班级学生毕业后,应上交学校,收为公有。凡社会捐赠、赞助学校物品、校获纪念品、奖品,经手人必须及时上交学校保管室收存、登记,任何人不得隐瞒、侵吞。
9、教室内财产每学期开学前由总务处负责维修、配齐,开学后进行登记。各班的门窗、玻璃、课桌凳、灯具等财产由各班主任负责保管,对于破坏者应予追究并按规定给予赔偿。各班主任要管好本教室的锁,不能出现不锁门或随便把钥匙交给别人的现象,不能私自把班上财产和教室借给他人使用,如因此出现问题由班主任承担责任。但对于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室出租工作,班主任必须积极支持,不能抵制(教室出租应有合同)。
10、若教室课桌凳被损坏,班主任必须及时交学校进行维修,并按规定交纳维修管理费用,不得擅自拆御或丢弃,更不能到其它教室更换。若门或窗户损坏需要进行维修,也必顷及时上报总务处,以便安排维修人员及时进行维修。
11、教室内的日光灯管或启辉器、电灯开关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班主任必须先申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派维修人员进行检修,班主任应填写维修材料更换情况表。
12、天晴时,教室内不得开灯,如因天气不好或初三晚自习需要用灯,各班放学时必须及时关灯,否则一经发现未关灯者,学校将对有关班级进行罚款处理。对于照明和教学外的其它用电,如电风扇等,有关班级应按规定向学校交纳电费。
13、如班主任发生变动,原班主任必须如数将本班财产移交给新班主任并请学校保管员做中介人办理移接交手续。办理移接交手续后,原班财产由新班主任负责。若原班主任未办移接交手续,班上财产出了问题由原班主任负责。
14、总务处对班上财产(包括班费)每学期清点一次。对于各班损坏的窗玻璃、课桌凳数量要如实地进行登记并督促有关班主任及时交纳维修费用。对爱护公物好的班级应提出表扬或奖励,差的则应受到批评,公物保护得好与差将与评选先进班集体和班主任的效益工资挂勾。
第8篇 学校财产安全防范措施制度
为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好学校的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以下安全防范措施:
一、网络安全措施
1、学校网络中心,非管理人员不得入内。
2、网络管理人员要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建立设备运行日志和故障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通讯线路的畅通。
3、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防火墙等必须设置密码,专人管理严格保密。除机房管理人员以外其他人员不许操作网络设备。
4、做好网络安全防范工作,对网管中心的计算机设备要定期查毒和杀毒,并指导老师和各科室定期查杀病毒。
(a)做好数据的备份,在系统遭到破坏时能够及时恢复系统和数据,减少损失。
(b)机房管理人员要做好机房的防盗、放火、防水、防潮、防静电、防尘工作,保证机房有良好的工作环境。
(c)建立情况汇报制度,对于重大事故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市教育局汇报。
二、微机教室
1、微机教室要装配调温、调湿设备,保持良好的室内温度(计算机运行时一般保持在20至25℃,非运行时保持14至30℃)和湿度(运行时:相对湿度40-70%非冷凝)。
2、微机教室内不许饮食和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性物品、强腐蚀性物品、强氧化性物品、强磁场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染有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带入计算机室。
3、管理教师要做好微机教室卫生、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工作,熟悉防火等有关器材的使用,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建立使用登记制度,建立设备维修档案。
5、使用机房的老师要教育学生正确使用设备,保证学生上机的安全,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理。
6、离开教室以前要检查总电源、窗户、锁好门。
三、电教设备
1、电教设备包括:专用教室、闭路电视系统、录像编辑系统及相关设备、录音机、投影机等。
2、做好设备的登记入帐制度,专人专管。
3、坚持有关的管理和借用制度,教学设备一律不得挪作他用,不外借。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
5、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6、电教室工作人员要各负其责,管理好各种设备,不得擅离职守
7、各种设备使用完毕,要及时关闭电源。
8、离开电教室要及时关好窗户,锁好大门,晚上锁好楼门。
9、电教组全体人员都要学会使用灭火器材,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及时更新。
10、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采取措施。
第9篇 小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财产管理,勤俭办学,反对浪费,特制订本制度。
1、学校的财产、物资是保证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的物质条件。管好、用好财产是贯彻勤俭办事业,节省财政支出的重要内容。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对待,树立人人爱护校产的良好风气,认真执行本制度。
2、财产实行归口管理,加强维护。按照财产物资的类别和使用情况,分别由各年级组(班级)、教研组(室)等有关职能部门专管专用,按使用和管理的权责结合。(附各室责任人及财物管理范围)
3、校财自我批评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要共同配合,健全核算制度和管理制度,经考核详细记载。每学年六月上旬核对全校财产,发现溢、缺要及时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进行批评教育、赔偿(详见赔偿制度),并相应调整帐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据相符,家底清楚。
4、新添财产(包括赠送、调拨等物)必须先办理入库手续后交专人保管,方可报销。
5、私人或外单位需借用财物,需凭借条或介绍信经管理责任人同意并报总务处批准备案才能出借,并在限期内由责任人督促归还。贵重物品如电脑、摄录音像设备、高级乐器等或教室场地出借必须经校长或分管校长同意才能借用。
6、集体宿舍根据学校财产库存适当配备少量家俱,使用时必须办理借用登记手续,不得擅自挪用。必须增减使用时先要报校总务处办理借退手续。
7、低值易耗品中的卫生用品(扫帚、拖把),各班级实行经费包干,一、二年级每学期定为20.00元,三~六年级每学期定为40.00元,超支不计,节约可补充班会费。各室卫生用品限量配备,使用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8、确系使用年久,无法修复的财产物品由管理责任人填写报废单办理报废手续,报废手续、权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9、教工调离学校必须办理清退校产手续,向借用物品管理部门责任管理人办理清退手续(填写财物清理单),由各物品管理部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才能办理离校手续。
10、各室组责任管理人员必须对库存财产物品经常进行核查,对易燃、易爆、剧毒的危险物品必须建立安全措施,领用必须专人审批,限量发放。
11、要克服重钱轻物的思想,努力挖掘现有财产物资的潜力,做到物尽其中用,科学保养,修旧利废,综合利用。提倡自己动手修理两机一幕、门窗玻璃、开关电器等简单设施,严禁无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随意拆修电脑、音像摄录等贵重设施。
12、本制度由二○一四年十月一日起实施。
第10篇 初级中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初级中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宪法规定“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保护公共财产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光荣职责。学校公共财产是学校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为切实保护我校的一切公共财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特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全体师生员工须遵照执行。
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学期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每学期对公物进行必要的检查维修。
二、建立财产登记制度。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还登记制度。凡是向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借、还公物,均记录好借、还公物的品种数量及日期和其它应有的说明。凡有损坏或遗失,借物人须昭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好。登记薄将作为财会档案予以保存备查。二是会计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财薄,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凡是班上的讲桌、讲凳、卫生工具,毛刷、一切电器、门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级牌,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理。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昭价赔偿的问题。
四、建立公共财物管理部门负责制。各部门负责各自办公室财产,实验室、微机室、打印室、由教务处负责;播音室由政教处负责,教师办公桌椅由各位教师负责管理。
五、学校公物非经校长和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办理好有关手续,不得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
第11篇 学校财产报损报废赔偿制度
学校财产报损、报废、赔偿制度
1.各教研组、办公室对财产报废时,必须填写物资报废三联单。经组长或负责人签注意见,送总务处汇总送校长审核后方可报废。未经核准妥善保管,不得抛弃或遗失,否则应予赔偿。
2.总务处保管员应将报废的财产在财产增减表内核登。
3.凡因物品质量不好或自然损坏,经证明确实不能修理的,可填写物品报损单,并报校长核准后方可报损。
4.凡本校师生损坏财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原价赔偿:
(1)由各种人为因素造成而损坏者。
(2)未经核准报废而擅自称作他用者。
(3)因责任事故而造成损坏者。
5.损坏物品报损时,各教研组办公室负责人应按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总务处并请校长审批。
(1)在工作时不慎而损坏者,查明原因根据情节适当赔偿。
(2)各班级教室或实验室课桌椅、门、窗、玻璃应爱护使用,如因质量不好或自然老化,应及时通知总务处修理,因不慎而损坏者,经班主任教育,视其认识态度酌量赔偿。
6.学校教职工领用学校财产、工具等物品,领用人必须保管好,遗失照价赔偿;自然损坏,实行交旧换新制度。因工作需要调离者,及时办好交还手续。
第12篇 某学校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宿舍财产管理制度
1、宿舍的财产由宿管员全面负责保管,有损坏由宿管员追查责任人赔偿。
2、学期开学初,宿管员对各寝室的公用财产进行一次检查登记,由寝室长过目签名。
3、各寝室的公用财产,包括床板、床架、门窗、玻璃、上下水道设施、照明设施、四周墙壁等,由住入的学生使用、保管好,若有丢失或损坏,由该寝室集体负责赔偿。
4、每日清房或查房时,检查各寝室的公用财产的使用、爱护情况,发现有丢失或损坏的,立即通知寝室长,责令该寝室集体负责修复或赔偿。
5、每个月对各寝室的公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账与物相符。对损坏和丢失的公用财产,列表报送宿管处,并责其赔偿。
6、对故意损坏宿舍公用财产和宿舍走廊、楼道、卫生间、洗刷间的公物的学生,报送有关系、部和宿管处从严处罚。
7、学生毕业离校时,做好寝室财产的验收工作。
8、学院组织学生住房调整时,宿管员要到各寝室巡回检查,发现有损坏公物的行为,立即查处。
9、学生放假离舍时,督促检查各寝室的水、电、门、窗要关好,安全防范措施要落实到位,检查和办理学生离校行李的手续。
10、宿管员每天都要检查宿舍四周、走廊,楼梯底下等地方是否有乱抛、乱丢、乱摆物品(包括拖把扫把),如有,要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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