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晶华学校教工考勤制度
华晶学校教工考勤制度
为规范教工出勤考核和请假程序,保证、提高学校和后勤服务质量,根据上级的规定及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考勤管理机构
学校办公室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执行本制度,对全校教工的出勤进行登记、公布并按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缺勤情况。
办公室负责考查学校非教学岗位人员的出勤,学校教务处负责做好教学岗位人员的查岗登记并及时将查岗缺勤情况交办公室登记和公布。
第二条 考勤管理人员与职责
1.学校第一副校长负责领导学校的考勤管理,对办公室、教务处的考勤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负责审批2-7天(含2天和7天)的假期。7天以上由校长审批。
2.学校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落实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考勤管理。
3.学校教务主任负责领导教务处工作人员对全体教工进行签到、签退,对教学岗位人员进行查岗登记,并将结果及时通报办公室。负责审批教学岗位人员1(含一天)以内的假期。
4.学校办公室考勤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考查非教学岗位人员的出勤;及时登记、公布全体教工的出勤情况;为教工办理属办公室办理的请假手续;并根据审批的假条及时通知请假人员所属的处室或年级组。
第二章 细则
第三条 缺勤处理办法
1.教工因公出差、开会,因病住院治疗、休养或因私离岗外出都必须办理齐全的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勤旷工处理。
2.校会、升旗仪式、教工会议、学校临时安排的活动、上课、辅导、专业训练无故不到、不服从学校临时工作安排等视为旷工。教工旷工一天,从当月岗位津贴中扣发20元,连续旷工超过一个月的,视为自动退职。
3.教学岗位人员旷课,按10元/节从当月岗位津贴中扣发。
4.教工因公缺会应请假,否则视为缺会。教工因私、因病缺会一次,从当月岗位津贴中扣发15元。
5.请假类别及处理办法
设扣除工资为Y元,请假天数为*天。
1)事假:Y=5**病假:Y=3**
2)丧假:Y=(*-7)*5产假:Y=(*-90)*5
6.迟到、缺席
1)教研活动、专业训练、不服从学校临时工作安排等迟到每次扣1元。中途离开时间5分钟以上(以每节)计算,每次扣2元,迟到达20分钟以上者算旷课1节,旷课1节按旷工半天计算。
2)上课迟到,中途无故离开时间5分钟以上(以每堂计算)每次扣4元,迟到10分钟以上算旷课2节,即旷课1天。
3)自习辅导迟到,早退及中途离开,每次扣1元,缺席按学校所付津贴加倍扣回。
4)例会:迟到、早退、1次扣2元,病假1次扣5元,事假一次扣10元,旷工一次扣15元。(若请假,则重复计算)
7.长期病事假(达10天,周六、周日不计)
1)教学人员:10天-15天扣除全部绩效工资,保留出勤时间内的工作量工资。
2)教辅人员:每10天扣发全部校内工资。
3)30天以上扣发各种福利。
4)工资扣除:
教工因病请假须附医院证明。病假2个月内,工资照发;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工作不满10年的,按工资总额的90%计发;病假超过6个月,工作不满10年的,按工资总额的70%计发;工作满10年及10年以上的按工资总额的80计发;工作满25年的,按90%计发,省劳模可增加10%(所扣金额按月上缴会计室)。
8.凡旷工两天或迟到、早退累计(一学期)8次者,取消当年各项评优和晋级资格。
第四条 办理请假手续程序
1.凡因病因事需要请假,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教学人员请假先向年级组长说明,安排好代课(3天以上,含3天),再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先到办公室领取、填写请假凭证,然后找教务主任、教学副校长审批,再将请假凭证送到办公室备案,同时在教务处领取代课卡,交给代课人。非教学人员请假1天(含1天)以内由所在各室的负责人批准,请假2--7天(含2天和7天),由主管副校长批准,若请假在7天以上则由校长批准,请假凭证一律交办公室备案。
2.凡因公外出、派出者必须与相关处室协商,做好工作安排,办好相关手续,并将有关情况报办公室备案。
3.请假者必须在办好请假手续后方能离校,因特殊紧急、重大事情或不可抗拒力未能及时办理手续或须延长假期的,均须先向部门领导、主管副校长口头请假,然后在第二天由本人或委托他人补办好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罚。请假必须归口(办公室),其他任何行政领导的口头答复均视为无效。
5.请假时间在30天(含30天)以上的,由校长批准履行请假手续后到教育科技局人事股审批。
6.教工满假后须立即到办公室销假,否则满假后的时间算为超假。
第五条 作息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实行签到、签退、坐班制,早晚自习、晨读实行跟班辅导制,晚三、第八节实行年级值班制。签到时间:预备前30分钟内;签退时间:最后一节上课后5分钟至下课后20分钟内。有早读安排的老师于早读课铃响前到达,特长班专业训练按安排时间进行。
第三章 附则
第一条 学校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学校安排的一些临时性工作。
第二条 教工婚假、丧假、产假时间:
1.婚假7天,晚婚者,婚假增加3天。
2.教工直系亲属病故给假7天(外县教工不含路途往返)。
3.计划生育手术,凭医生证明给假15天,正常产假90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小产不满4个月给假15天,4个月以上的,给假30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增加15天;其中实行晚婚者增加产假一个月(产假包括公休及法定假在内)。
第三条 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本制度自宣读之日起执行。
教师工作纪律进本要求及评估细则
一、工作纪律基本要求:
1、按时到校上课,按时到岗做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2、坐班时间集中精力备课或学习,不会客,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他事情。(如下棋、打扑克、打毛线、闲聊、拉家常等)
3、按时参加学校、年级召开的各种会议或活动。
4、不在教室内吸烟、不坐着讲课;不带小孩进会场教室。
5、举止端庄、衣着整洁大方、语言文明、遵守校纪、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二、评估细则:违反上述要求,按下列规定扣分、单项扣完为止,
1、按时到校上课,按时到岗做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20分)
1)每旷工一课时、一节辅导自习、一天坐班扣4分。
2)事假每误一课时、一节辅导自习、一天坐班扣2分。
3)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2、坐班时间集中精力备课或学习,不会客,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他事情。(20分)
违反本项规定,依据坐班检查、日常观察由评估小组酌情扣分。
3、按时参加学校、年级召开的各种会议或举办教育活动。(20分)
1)不经请假批准,无故缺勤一次扣6分。
2)事假缺勤一次扣4分。
4、不在教学楼内吸烟、不坐着讲课、不带小孩进会场、教室。(10分)每发现一次扣2分。
5、举止端庄、衣着整洁大方、语言文明、遵守校纪、以身作则、为人师表。(30分)
1)违反本项规定,依日常检查、观察由评估小组酌情扣分。
2)特别严重者,出扣除本项分数外,可从所得总分中从重扣分。
第2篇 晶华学校实验室危险药品保管使用制度
华晶学校实验室危险药品保管使用制度
一、危险药品的保管
1、所有易燃、易爆和有毒药品,均应单独保存于地下室或简易地库中。检查或取用时,切勿碰撞。各种氧化剂严禁与有机物及其它可燃物放在一起。
2、药品室和准备室内,不能存放大量的危险药品。少量或分装的易燃药品,必须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
3、金属钾、钠必须保存在煤油或液体石蜡中,容器中的煤油如果挥发要及时补充;一旦发生燃烧现象,应用沙子或石棉布扑灭。
4、黄磷(白磷)应存放在盛水瓶中,并将瓶子放在金属桶或密封的塑料袋中。
5、汞如散落在地下,应立即用硫粉、锌粉或三氯化铁溶液清除。
6、液溴必须密封后在金属罐内,外用塑料袋封闭。
二、危险药品的使用
1、进行可能发生爆炸的实验,或使用易爆药品时,要减少药品用量,或使用低浓度的溶液,要做好个人防护。
2、转移、分装或使用易燃性液体溶解其它物质时,附近不能有明火,如需点火,应先进行排风。
3、切割白磷应在水中进行。
4、使用有毒药品后,仪器和工作台应认真清洗干净。手、脸及可能沾毒的部分应多次用水洗净。工作服、手套等应及时更换洗净。
5、易挥发危险药品的取用,一定要在通风橱中进行,并有严格的防护措施。禁止用有机溶剂洗手或擦衣服上的油污等。
6、用过的危险药品及其溶剂,不得倒入下水道或水池中,应设法回收或进行化学处理。
7、使用危险药品,必须认真填写危险药品支领单,除教学用外,其它用途必须经分管校长批准,方可登记出库。
第3篇 晶华学校安全工作投入保障制度
华晶学校安全工作投入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和师生安全、根据国家教委《中学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从校门出入的人员及车辆须主动出示证件、自学接受门卫执勤人员的检查、指导、经门卫同意后、方可出入。
二、凡携带或运载贵重器材、大件行李及其它危禁物品出入校门,必须持有关院、处的证明,经门卫检查验证方可出入。若手续不全或来路不明门卫有权查询、挡获、查处。
三、校外任何商贩、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经商,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在校内或校门附近摆摊设点,不得在第二校区主干道及两侧摆摊设点,阻碍出入校门及校区通道。
四、机动车辆进入校门,须经门卫同意,并缴费后按交通标志行驶,禁止鸣号、试车、学习驾驶。自行车进出校门时一律下车推行。
五、校门实行定时开关制,早上五时开门,晚上十一时关门,师生员工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迟时间出入校门时,应由其所在单位与值班工作人员事前取得联系,任何人不得干扰门卫工作。
六、门卫执勤人员必须着装整洁、姿态端正、文明执勤、保持值班室整洁、门前实行“三包”。
七、凡我校师生员工(含职工子女、家属、临时工)进出校门应佩带校徽或主动出示工作证、学生证、出入证;来校联系工作或会客的人员、一律凭介绍信或身份证到会值班室接洽并办理登记后方可入内,学生在上课时间不得会客。
八、对违犯以上规定者,交视其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4篇 晶华学校总务处信息反馈制度
第一条 为畅通总务处信息反馈渠道,强化、监督和推动总务后勤建设,加强规范化 、制度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把问题始终解决在萌芽状态。特制定总务处信息反馈制 度。
第二章 信息反馈流程
学校领导总务处主任干事总务处各块负责人学校教职员工
第三条 信息反馈时间:
1、所有布置的工作在接到领导指示后立即行动,工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反馈信息。
2、所有信息反馈时限不得超过2天。
3、员工发现问题,自身不能解决的,应第一时间向自己上级汇报。
4、重大事件应第一时间向总务处主任反馈信息,同时必须随时汇报工作进度。
5、对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应汇报说明不能解决的原因。
第四条 各中心信息反馈完整、准确、及时;不及时反馈信息,造成严重后果,影响 总务处的工作,依据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追究责任。
第五条 重大事项的信息反馈必须立即向总务处领导报告,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 点、内容及处理措施,并补附有书面报告。
第六条 信息反馈要求:
1、各块负责人要严格按信息反馈程序进行汇报工作
2、信息反馈应真实可靠,实事求是,信息中数字务必准确。
3、反馈力求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
4、对违反信息反馈程序,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以处罚。
第七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华晶学校总务处。
总务处安全工作分工:
安全工作说明:
1、宿舍管理处:宿管员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做好记录,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物资 损坏的学生宿舍,并及时想总务处汇报,对损坏公物按价赔偿。因瞒报、漏报发生安全 事故的,由宿舍管理员承担主要责任。
2、餐饮服务处:定期不定期对食堂、超市销售产品进行检查,防止三无产品和过期 产品在校园里销售,对食堂进货、加工、收买过程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食品安全,防止 中毒事件发生。
3、维修服务处:水、电、暖工查清供电、供水、供暖系统的使用情况,加强巡查发 现问题及时维修、及时上报,对锅炉定时检修,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物资采购处: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学校的各种需要物资,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 常进行。
5、资产管理处心:做好仓库防潮、防霉、防盗工作,确保仓库物资安全,物资领用 做到账账相符,借用物资手续完备,报废、报损物资及时上报,造成物资损失,仓库管 理员负责任;
6、干事处:做好相关文件安全保密工作,安排节假日值班,确保后勤各项工作正常 安全运转。
7、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发生安全事故,管理人员要承担全部责任。
第5篇 晶华学校安全隐患问题举报制度
华晶学校安全隐患问题举报制度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及时有序地处理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维护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1、每位教职工及同学都有责任和义务向学校举报安全隐患及安全问题。
2、每位教职工发现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须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值班领导或学校负责人报告。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登记、整理、汇报工作。
3、学校发现安全隐患或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政务处、教务处或总务处。
4、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5、学校对教师反映的隐患情况进行登记、核实,如属实要对该教师进行表扬或奖励并在年终考核中给与加分。对学生反映的情况核实后给予该班量化加分并予通报表扬。
第6篇 晶华学校重大活动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重大活动管理制度
1、重大活动必须事先向学校申请,并写出书面材料。对活动时间、地点、活动的组织过程作出详细安排、说明。
2、活动前要制定活动计划和安全应急预案或房事故预案,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核准后才能进行。
3、举行大型活动,必须安排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活动前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使学生明确在活动中的注意事项。
4、对集体外出的重大活动,需乘交通工具的,组织者必须与承运单位共同落实交通安全措施,签订安全协议。
5、学校重大活动的组织者要对活动参与者的安全负责,对由于组织不利疏于管理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第7篇 晶华学校住宿生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住宿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保证学生学习质量,提高学校是我家、宿舍是我家的意识,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创建和谐美好的校园,特制订以下细则:
1、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各项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生活教师管理,不服从管理者每人量化扣10分。
2、学生不得在楼道打声喧哗、熄灯后在不准说话、大闹、吃零食,违反者每人量化扣3分。
3、严禁从寝室窗户向下扔垃圾、泼脏水等,发现后每人量化扣3分,并给予警告处分。
4、严禁使用一切电器,熄灯后不准点蜡烛,严禁把易燃易爆品带入宿舍,一经发现每人量化扣3分,并给予警告处分。
5、住宿生不得损坏公寓内公共财物,一经发现每人量化扣3分,除照价赔偿外并给予警告处分。
6、严禁在宿舍酗酒、打架、吸烟,违反者每人量化扣10分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不能乱串楼层、宿舍,如有发现每人量化扣5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8、住宿生不得将非住宿人员(包括其父母)带入公寓楼留宿,如有违反每人量化扣5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9、严禁携带手机除扣除相应量化外并给予纪律处分。
10、住宿生要妥善保管好私人物品,公寓楼不准存放现金、贵重物品,否则丢失后果自负。
公寓楼内有下列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其住宿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1、不服从教师、干事、生活教师管教,并与教师发生顶撞两次以上的。
2、在宿舍内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屡教不改者。
3、私拿别人物品或钱财的。
4、私自留宿校外人员的。
5、在宿舍赌博的。
6、夜不归宿、私自溜出宿舍外面的。
第8篇 晶华学校电教室管理制度
华晶学校电教室管理制度
一、电教室是学校进行教学、科研、制作的重要基地,学校要按有关规定指派有一 定业务水平的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二、电教仪器用于教学及辅助教学,电教室人员要定期检查其性能和完好情况,并 记入档案。有损坏或丢失的要报有关领导并填表登记。
三、教师每次借用或归还仪器要登记,具体情况依据借用制度办理。
四、所有仪器只用于教学,不得挪作它用,更不得观看和传播黄色录像、封建迷信 等与教学无关的东西。
五、电教仪器要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以防止其老化,延长其使用寿命。
六、电教仪器要专橱专放,不得随意乱放,各类线材要随机放置,以防丢失。
七、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1)仪器说明书要分类存入档案,以备查阅。(2) 所有仪器必须在认真阅读说明书弄清操作规程的情况下使用。(3)贵重仪器要有技术档 案和维修记录。
八、注意安全和节约。电路安装要规范,电线不要裸露,对电器设备要经常检查。 使用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器。要按时关闭仪器,注意节约用电。
九、保持电教室及各种仪器的清洁卫生,体现文化科研氛围,创造良好的科学环境 。
第9篇 晶华学校安全工作逐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华晶学校安全工作逐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有效地抓好我校安全工作,特制订如下安全检查制度:
1、各班级、专业部、处室要设有安全员。班主任为本班级的第一责任人,部主任为专业部第一责任人,处室主管领导为本处室第一责任人。各班级、专业部、处室对安全检查要自成体系,责任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人、定位检查。
2、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燃油、用水、库房、电脑机房、食品卫生、旧建筑物、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3、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部主任、各处室主任每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学校办公室每月组织一次或两次组织相关处室主任织成检查组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4、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5、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6、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部门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7、建立检查情况校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学校办公室除了每月1-2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第10篇 晶华学校教学仪器调出及报废审批制度
华晶学校教学仪器调出及报废审批制度
一、由实验室管理的,属于固定资产部分的教学仪器,设备和器材发生损坏后,实验教研组组长(或实验员)对该仪器提出报废申请。
二、申请提出后,应由鉴定小组对申请报废的仪器进行鉴定。鉴定小组由主管校长、主任及了解该仪器性能的教师代表组成。小组成员必须三人以上,其中不得有实验室成员和造成仪器损坏的当事人员。
三、鉴定小组的意见属于仲裁意见。报废申请获得批准,该仪器即行报废;未获批准,该仪器继续维修使用。
四、根据仪器说明书的要求,做好对一些仪器的定期保养,如烘烤、通电、去尘、擦拭上油等特殊保养工作。
五、教学仪器(含设备、器材)出现故障或发生损坏,应停止使用,凡能修复的,实验室应进行维修。教学仪器的维修属于实验室的日常工作。对于实验室维修不了的仪器,由实验负责人处理。
六、教学仪器维修的原则是:(1)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2)维修费用不超过仪器原有价值的50%。
七、为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准备室应有符合标准的工作台和全套的维修工具。
八、实验室应设仪器维修与保养记录册。每次维修与保养均应有记录,贵重仪器的维修记录应存入该仪器的技术档案。
九、维修所需材料、元件的购买,由维修人员负责,经主管人批准后采购,费用记入消费品帐。
第11篇 晶华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华晶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为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严惩不良行为,特制定损坏赔偿制度:
一、积极保护花草树木和节约水、电,如发现损坏及浪费水、电现象,除罚款5-10元外,还要补栽花草树木并写出书面检查。
二、玻璃、黑板、门窗及窗帘损坏,由责任人按原价赔偿,并且还要把损坏的公物整理修复好。
三、桌椅、锁及其它损坏,凡开学经学校整理维修好之日起,出现各种物品损坏,由损坏者负责维修好。
四、各科室的固定财产损坏,包括各专用教室,只要出现人为的将物品损坏事件,罚款10-20元,严重的将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五、校内室外基础设施和体育场地器材,如被发现人为损坏,将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直至按原价赔偿并负责安装、修理好。
六、师生齐抓共管,保护好集体财产,发扬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精神,人人争做爱校小主人。经学校检查评比,表彰并奖励爱校先进个人和班集体。
七、损坏公物赔偿现金标准如下:
1、打破玻璃,按每平方50-70元赔偿。
2、损坏日光灯管一支,赔款20元。
3、损坏凳角脚一只赔款3-5元。
4、损坏凳面一张,赔款10-15元。
5、损坏桌面一张,赔款15-20元。
6、损坏广播音箱一只,赔款80-100元。
7、损坏树木、花卉,赔偿5-20元。
8、损坏开关、接线盒盖,每个赔偿5元,安全通道灯面盖每块12元。
9、损坏球类、图书、文娱用品、仪器等公物,视情赔偿。
10、损坏门、窗、床、黑板、墙壁等其他公物,视损坏程度计价赔偿。
第12篇 晶华学校广播站制度
华晶学校广播站制度
广播站是校园宣传的喉舌,一切工作本着为学生服务为宗旨,负责宣传学校文件,校园内最新动态及开拓学生视野等工作,作为学校宣传力量的重要部门,应以严格、有序的管理制度规范广播各成员职责、纪律,以便有效顺利地开展各项工作。
一、组织纪律
1、凡广播站成员应遵守校团委学生会的纪律制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主动做好自身本职的工作。
2、广播站会议无论大小,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出席,有特殊原因者,应提前请假,无故缺席者达3次,做自动退出处理。
3、若由于工作而影响学校考勤者,必须提前向老师提出请假,但如利用广播站之名处理个人私事者撤消其成员资格。
4、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播出节目提前向站长说明,妥善安排节目的临时处理,若由于个人原因影响节目播出者将视情况而处分,但不得频繁出现类似情况。
5、工作做到服从安排,无特殊情况下,不得私自调动,对工作认真负责,不推卸应承担的责任。
6、广播站工作人员必须爱护各种设备,录音带、CD碟等。非工作需要,未经批准不得使用播音器材。不得随便带非广播站工作人员进入广播站,广播站设备、VCD、CD碟不得外借
7、各播音小组应当经常保持联系,提出存在问题,总结、积累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8、站长、各成员要经常留意广播播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遇到重大活动,请及时安排各小组做好播音内容的准备,必要时可进行试播。
二、播音员注意事项
1、各播音员必须保证准时到岗,准时停止播音。
2、值班同学在播音准备期间必须熟悉节目稿件内容,保证稿件的健康性和合理性,保证节目播出时朗读流利。
3、播音时应合理运用背景音乐,播出时适当调低背景音乐声,不宜播放节奏强烈、内容不适合中学生的流行歌曲,提倡播放一些校园歌曲、民族音乐、轻音乐等。
4、播音员要有敏锐的新闻捕捉能力,及时播出与学校重大活动或重大节日有关的新闻或专题内容。
5、播音员在节目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好稿件、VCD、CD碟以及桌面,保持广播室的整洁,写好当天的广播记录(如稿件来源于我校学生,请注明作者姓名、班级、文章题目等)。
三、广播站训:广播是我家,我爱广播我的家,我与广播共荣辱,我与广播共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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