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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政府调研报告模板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6-28 热度:59

2024政府调研报告

2024政府调研报告怎么写

1. 报告标题:清晰、简洁,反映调研的主题,例如“2024年全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状况调研报告”。

2. 摘要:概述调研目的、方法、主要发现和初步结论,不超过一页。

3. 引言:详细说明调研背景,包括政策环境、社会需求或问题现状,为报告提供上下文。

4. 研究方法:描述数据收集方式(如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样本选择标准、数据分析手段等。

5. 数据分析:呈现关键数据,用图表辅助说明,避免大段文字叙述。每个部分应有明确的小标题,如“人口分布”、“基础设施现状”等。

6. 结果讨论:基于数据分析,解释发现的现象,探讨可能的原因,但避免主观推测。

7. 政策建议:提出具体、可行的建议,针对调研结果和问题,要有针对性和创新性。

8. 限制与未来研究:指出报告的局限性,如样本量、时间范围等,并提出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9. 参考文献:列出引用的资料来源,确保学术规范。

开头结尾怎么写

开头:

- 引入话题:简要介绍调研主题的重要性,例如,“随着2024年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成为关注焦点。”

- 明确目标:阐述调研的目的,例如,“本报告旨在全面了解全国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现状,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结尾:

- 强调意义:重申调研结果对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意义,例如,“这些发现揭示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迫切需求,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

- 呼吁行动:鼓励采取行动,例如,“我们期待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实现全面乡村振兴。”

- 结束语:简洁有力,例如,“让我们携手前行,共创美好的农村未来。”

第一篇 2024政府调研报告模板1800字

调查时间:__年_____月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调查地点:_____乡村

参与人员:_____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农民大多数人选择外出打工,将自己的孩子留给老人或亲戚照看。农民的收入虽然提高了,但是孩子却失去父母的爱,学习无人监督和指导,孩子的教育成了问题。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我们应该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帮助农村留守儿童。

近年来,农村的农民为了增加收入,丢下自己的孩子外出打工,虽然农民的收入有所增加,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但是这还是有一些负面影响,如留守儿童问题。

我走访了_____市政府,调查显示:_____市有__万农民常年在城市务工经商,产生了近20万留守儿童,其中14岁以下占86、5%。他们失去父母庇护,身心、学习、成长都面临着失管、失教和失衡,由此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同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这个群体的关注。

我到_____市正阳县永兴乡进行了实地调查,总结一下几点:

(一):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主要问题

1、教育问题

由于父母长期在外,监护人的文化水平较低,对孩子教育帮助不够。孩子的监护人大多数是年纪比较大的老人,他们的文化水平低,孩子在家里无人辅导。由于老人在家有家务,他们很少或没有参加家长会,也就无法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所以孩子的文化成绩很低。这种趋势不利于社会的发展。

2、缺乏父母爱,性格心理存在缺陷

由于正常的家庭心理环境的缺失,缺乏父母的爱,使得留守儿童形成了典型的个性特征和行为缺陷。表现为:任性、郁闷、敏感、不安、胆怯等。在学校常常表现的不合群、易嫉妒、叛逆心理严重,不能与老师和同学和平共处。很多儿童由于无人管理或管理不当而与社会上的不法分子混在一起,养成了不良的行为习惯,甚至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这样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不利于孩子成长,不利于社会的安定。

3、安全方面得不到保障。面临拐骗、打架、斗殴、交通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由于学校与家庭之间安全纽带衔接不上,学校不可能面面俱到,留守儿童年幼无知,监护人又普遍缺乏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防护能力,导致留守儿童伤人或被伤害等安全隐患无处不在,安全事件时有发生。

4、留守儿童在成长期需要家庭、社会的关爱和引导。目前他们尚处于心智未完全成熟的阶段,缺乏对社会生活事物的准确判断,没有父母在身边交流、教育和疏导,让他们面临了更多的疑惑和不安。如:学校尚未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村委会也没设立外出务工人员花名册,相关部门对留守儿童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也尚未进行政策性的思考等。

(二):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原因

1.社会经济发展,交通改善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我国东南沿海地区工厂增多,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交通便利促进农村劳动力在城乡之间流动。

2.地区教育差异和教育制度的限制

城乡隔离的户籍制度以及与这种制度相伴而生的子女免费或低收费入学,必需在原籍所在地中考、高考等制度形成的壁垒。农民工无法承担子女入学的高昂费用问题、在简陋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入学无法解决升学考试问题、各地教材的选用不同使得这些群体的子女在转学后面临两地教育内容不能衔接的困境等问题,直接推动了留守儿童这一群体的产生。

3、在经济收入与子女教育之间取舍失衡,为了改善家庭生活,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了土地,到城市里务工谋生。他们希望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好,也希望给下一代成长提供更充裕的经济支持。但在外出务工与子女就学、教育之间产生冲突时,他们往往选择前者。

(三)对问题的建议

1、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从入学教育、学校建设、户籍管理等方面健全政策和制度,逐步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进城就学问题,并从根本上杜绝城市学校对流动儿童的歧视性待遇,确保流动儿童教育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政策的落实,解决一些有条件携带子女到城市读书的农村流动父母的后顾之忧。

2、政府要注重发展地方经济,带动地方工业发展,为农民创造就业机会,不用外出就业。

3、父母双方不能全部外出务工,至少有一方留在家乡抚养子女。

4、政府应该推进教育制度改革,给予农民工子女上学的优惠政策。

5、地区高校应组织学生在寒假和暑假进行爱心活动,进入农村帮助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为他们解决困难。

6、大力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学校寄宿条件,保证农村外出务工者子女不但有学上,而且能够上好学。坚持政府积极主导、部门分工协作的原则,共同担负起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重任。

第二篇 县政府扶贫到户调研报告6750字

扶贫到户是实施《湖北农村扶贫条例》,完善与农村扶贫制度相衔接的各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惠农政策的庞大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经济活动,它既有政府行为,也有市场行为,以及相关社会组织的民间行为,还有贫困农户的主体行为,各种行为交织在一起。如何将各方力量、各类扶持资金项目等扶贫资源整合起来,形成一个漏斗向下直达贫困户,使贫困户直接地而不是间接地、能动地而不是被动地受益?竹溪县扶贫办结合山区贫困状况和自身实际,组建专班紧紧围绕专项扶贫到户、行业扶贫到户、党员干部帮扶到户、扶贫到户投入保障机制、扶贫到户运行组织机制等五个部分16个内容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先后深入到贫困村、贫困户和相关行业部门中进行全方位调查研究,对现行的扶贫到户政策进行了认真梳理、完善、扩充、细化,现将调研报告如下,仅供参考。

一、专项扶贫到户政策研究

(一)产业扶贫到户政策

对贫困户的支持首先是资金筹措渠道问题,我们建议:

1、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扶持贫困户发展种、养、加项目的支持力度。每年下达的财政扶贫资金中,应有20-30%的资金用于扶持贫困户发展种、养、加项目;在整村推进的过程中,切实保证50%以上的资金用于重点村产业建设,其中应有20%的资金用于扶贫贫困户发展种、养、加项目。

2、通过信贷扶贫扶持贫困户民展种、养、加项目。特别是要加强改进小额到户贴息贷款工作,省里要加大小额到户贴息资金额度,改进项目管理办法,简化工作程序,以尽可能地满足贫困户发展的资金需求、服务需求。

3、建立帮扶机制。引导开展对口帮扶的单位、企业在对口帮扶的村中选择具备发展能力的贫困户进行帮扶,重点发展种、养、加项目。

4、发挥龙头企业的拉动作用。通过'企业+基地+农户'等发展模式,使贫困户种、养、加项目与骨干产业、龙头企业联姻,通过其拉动,促进自身更好地发展。

其次是扶持标准:发展种植业、发展养殖业,视规模按每户XX-4000元进行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项目,视规模按每户1-2万元进行扶持。

最后是到户途径:实行扶持资金直达。按照农户申请、村委会推荐、乡镇申报、扶贫部门考察论证能否扶持并确定扶持标准、立项的程序,确定每年扶持的对象和范围。对立项扶持的农户,项目完成经验收后,扶持资金直达该农户。

对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的支持政策,我们认为:

支持龙头企业的发展对加快产业化扶贫进程、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和深远的战略意义。竹溪是边远贫困山区县,产业化龙头企业还在成长和逐步壮大的过程中,其效益和带动作用已经凸显。但就目前来看,由于龙头企业自身还在成长,还需要支持,对贫困户的资金、技术、市场、信息的带动和贫困户的利益分享等方面的作用还远远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因此,要有效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必须坚持:

1、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发展。通过设立专项发展资金、强化产业扶贫的基础地位、广泛开展产业协作等途径,为龙头企业搭建发展壮大的平台,促使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2、加大龙头企业扶贫贴息贷款支持力度。龙头企业扶贫贴息贷款是被实践证明了的一种好的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政策,应加大力度,更好地实施。每年应增加贴息资金的总量,满足扶贫龙头企业的巨大需求。应倾斜边远贫困山区,缓解产业发展资金不足的矛盾。应简化工作程序,下放审核权限,把龙头企业贴息贷款指标下到县,由县级扶贫部门具体进行组织,解决现行的县级只能申报,能否扶持不能给企业一个明确结论的尴尬。

3、具体细化扶贫龙头企业的扶贫责任。对认定的扶贫龙头企业,要积极吸纳贫困户从业,对相关联产业的从业贫困户进行资金、技术、市场、信息帮扶,实行利益分享。申报扶持项目过程中,要明确申报上述内容的规划和效益评估。

4、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对已得到过扶持的扶贫龙头企业履行扶贫责任进行后续考察,履行扶贫责任好的企业,继续加大力度进行扶持,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限期进行整改,或取消扶持资格。

(二)雨露计划到户政策

要完善'贫困户能力建设工程'的扶持政策和具体操作办法:

(1)对有转移愿望的贫困户青壮年劳动力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经本人申请,县乡审核认定,由扶贫部门发放培训代金券,贫困劳动力凭代金券到扶贫部门认定的培训基地免费参加培训,基地又凭代金券、学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字台帐到财政部门报账并请求拨付培训费,对于贫困学员的生活补贴可以按照每月200元的标准直接打到学员的'一卡通'上;

(2)对于农村贫困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我们认为主要是支持贫困学生的生活费用、交通费用以及办证、就业、创业方面他们无力承担的费用。主要是采取补贴生活费、交通费、办证补贴以及就业、创业贷款贴息补贴。对于贫困学生生活困难的可以直接补贴生活费,按月划拨到贫困学生个人账户上,对于贫困学生交通补贴及培训后需要办理相关证件的实际花费可以采取据实报销的办法,对于贫困生培训后愿意创业的应该提供创业担保或贷款贴息补贴。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每月补贴200元,每年补贴XX元的标准为宜,交通费用及办证费用可据实报销,同时可以为贫困生提供不少于1万元的创业担保基金,对于贫困生贷款创业的可以全额贴息,同时我们建议每年至少应该拿出雨露计划资金的30%来扶持基地建设,同时还应该安排不少于10%的项目管理费用,以适应实际工作需要。

(3)对于在家务农贫困户劳动力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政策和办法,我们建议由乡镇组织培训,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和人数的多少申请培训补贴,培训补贴主要包括培训教师的工资、学员的食宿费用、资料费用。在乡镇参加培训的可以按照人每天补助60元(含培训教师工资)直接补贴给乡政府。

(4)对于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带领贫困户从事开发性生产的创业培训政策和办法。我们建议从现有的雨露计划培训资金拿出一部分,变成贫困人口创业基金或创业专项贴息资金。培训对象只需锁定贫困人口,而年龄的限制也应该放宽到50岁,培训时间应该坚持长短结合,以长训为主,补助标准应该大幅度提高,长训至少达到2500-3000元,短训补助1000-1500元。

(三)扶贫搬迁到户政策

(1)、整合各类到户扶持政策,确保扶贫搬迁户搬得了。现阶段农户建房投入,一层砖混结构平顶房或两层砖混结构平顶房分别需投入6-8万元或12-15万元(含维修费用)。现今扶贫搬迁户平补助8000元,生态移民户平补助1万元,危房改造户平补助5000元,都不能较为有效地缓解贫困户建房资金短缺困难。只有将各项扶持政策较为有效地捆绑,确保户平补助达到2万元左右,才能调动他们的建房积极性,较为有力的帮扶贫困户建起新房,从而确保能够搬得了。

(2)、捆绑多部门项目资金,确保扶贫搬迁户住得稳。要真正实现搬迁后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观,需投入建设较多,主要是公路、人畜饮水解困、土地治理等项目建设,而要真正实施以上建设,需投入较多的资金,农户、村委会,乃至乡镇自筹能力有限,就需要捆绑投入交通、水务、土地等部门项目资金予以扶持,才能真正解决搬迁户行路难、饮水难、土地调整难等困难,确保搬迁后农户能够住得稳。

(3)、盘活多方面资源促增收,确保扶贫搬迁户能致富。扶贫搬迁户搬迁后,如何打破增收瓶颈问题,需要盘活多方面有效资源,将茶叶、中药材等基地优先划拨或者承包给搬迁户经营。加强种植、养殖、务工技能等多方面培训,增强搬迁户致富本领,全方位、多层次的增加搬迁户收入,确保扶贫搬迁户能致富。

(4)、分解落实责任,形成全社会关注浓厚氛围。要把扶贫搬迁作为扶贫到户、济贫帮困的重要措施,作为大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此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相关部门,形成全社会关注浓厚氛围,确保此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四)生产互助资金和小额扶贫贷款到户政策

省扶贫办和财政厅要在借款周期和担保等方面放宽限制条件,同意各试点县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当延长借款周期;对社员不愿为其提供担保而自愿提供抵押的社员,要充许为其借款。对经营管理有序、互助资金使用有效果、产业发展有规模、贫困农户增收幅度大的扶贫互助合作社,可增加互助资金的扶持额度,也可安排部分扶贫到户小额贷款贴息资金对社员的借款占用费进行贴息扶持。关于扶持贫困户发展种、养、加项目支持政策。

关于小额扶贫贷款到户政策,我们建议:

1、增加贴息资金总量。以竹溪县为例,现有年贴息资金40多万元,难以满足需求,可考虑提高到100万元以上。

2、提高贴息利率。参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小额到户贴息利率应提高到持平水平,以享受扶贫贴息的农户不再承担利息为宜。

3、尽早下达资金计划。每年资金计划下达太晚,影响当年工作。应在每年5月前下达当年贴息资金计划。

4、完善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扶贫、财政部门各自职责,避免职责交叉。金融机构建立贫困户'零门槛'贷款机制,对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凭相关证明,可无担保申请发展生产的小额贷款。

二、行业扶贫到户政策研究

目前,扶贫工作已经进入开发扶贫和救助扶贫两轮驱动的新阶段,呈现出专项计划扶贫、惠农政策扶贫、社会各界扶贫等多方力量、多种举措有机结合、互为支撑的'大扶贫'的新局面。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立足行业特点,发挥部门优势,在支持和推动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工作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应进一步明确行业扶贫到户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行业扶贫作用。对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教育、医疗等资助、基本社会保障等行业扶贫到户政策要实行网络共享,要按照扶贫部门认定的贫困人口对号入座,据实增减,动态管理,公开透明。

1、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到户政策。肩负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的职能部门,在安排当年的建设项目时,必须优先考虑安排到贫困村、老区村,凡是贫困村其他农户能够受益的,要把扶贫部门认定的贫困户作为重点安排,并免除贫困户自筹配套资金,使他们能够共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成果。

2、教育、医疗等资助到户政策。制订和完善教育资助制度,确保贫困人口受教育权利,对于经扶贫部门认定并登记在册的贫困户子女上学,除了免除学费以外,还应该对其生活给予及时补贴,以确保贫困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在实行新农合的基础上,我们建议完善大病救助制度,对于经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不仅要提高报销的比例,还应给予必要的救助,尽量减轻贫困家庭的经济负担,使贫困人口最大限度地享受农村医疗制度改革的成果。

3、基本社会保障到户政策。对于经扶贫部门认定登记在册的持久性贫困户,民政部门要纳入低保范畴,实行应保尽保;扶贫部门应该建立扶贫救助专项基金,对临时性贫困户实行应急救济,帮助他们解决眼前困难。对于扶贫部门认定并登记在册的贫困户参加新农合、新农保的,贫困户应缴部分,卫生、劳动部门应该实行减免或由财政全额补贴。

三、党员干部帮扶到户措施研究

一是进一步落实责任。把县直单位定点邦扶贫困村,党员干部联系贫困户情况纳入扶贫责任制考评内容,按照'定邦扶责任、定脱贫时间进度、定帮扶目标任务'的三定原则,将邦扶工作落实到邦扶责任单位,坚持做到邦扶内容不打折、邦扶时间不断档、邦扶力度不减弱。二是进一步加强督导管理。建立邦扶工作台帐,实行'一户一表、一事一记,半年初查、年终考评'进行量化考核。

四、扶贫到户投入保障机制研究

我县现有1196元以下建档立卡的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127894人,按平均每户3。8人估算,共有开发式扶贫对象33656户。如果按每户平均帮扶XX元这一较低扶持水平估算,全县总共需要投入直接到户资金6730万元。如果分五年时间将这33656贫困户分别扶持一个轮回,则每年需投入直接到户资金1346万元。显然,这笔资金仅靠财政扶贫资金来投入是不可能的,对贫困户的资金扶持实行全面启动、平均扶持、同时推动,也是有很大的难度的。因此我们建议:

1、对全县贫困户的扶贫资金项目到户扶持,采取分期启动、分批扶持;

2、对贫困户直接扶持,建议以扶持发展种养加为主,按照户平发展4亩经济作物或养殖5-8头牲猪,户平扶持额度在XX-4000元之间才具有可操作性;

3、对贫困户的资金扶持,建议实施有偿和无偿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无偿资金主要是前期发展必须的启动资金,建议在500-XX元之间,在发展起步基本步入正轨以后,通过扶贫到户小额贷款和扶贫互助资金等有偿方式予以后续帮扶发展,直至基本脱贫,且能够稳步发展增收。

4、结合本县、本乡镇、本村地域、气候等特色和优势产业,确定各类能够直接到户的扶贫政策项目名录,全面调查产业发展投入情况,确定相应项目扶持的资金额度,制作成'扶贫政策项目菜单',由贫困户'看单点菜',因户制宜地选定一至两个优先扶持项目,作为农户脱贫致富的主要渠道,实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明确责任,不脱贫不脱钩。

五、扶贫到户的运行组织机制研究

1、关于扶贫到户的组织保障机制。推进和落实扶贫到户,是各县(市、区)扶贫办的主要工作职责,但由于贫困户量大、面广、居住分散,仅靠县扶贫办的力量是远远不能完成这项庞大系统工程的,需要县(市、区)政府动员相关部门和乡镇、村组、基层党员干部力量,形成一个'以县级政府为主导、县级扶贫开发部门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农村基层为实施载体'的扶贫到户组织保障机制。我们建议要特别重视和强化扶贫部门的扶贫对象认定审核的职能职责,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贫困户建档立卡的成果,把贫困对象确定下来,要坚持贫困户年审制度,脱贫的要剔出来,新增加的贫困户要统计进来。更为重要的是要把扶贫部门统计认定的贫困户的信息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网,实现贫困户信息资源共享,通过政府规定或扶贫立法明确各职能部门的扶贫责任,并由扶贫部门监督落实。要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对经扶贫部门认定发布的贫困户都承担有扶持优惠的责任,比如说:政府可以规定,凡是已经录入扶贫系统的贫困户只要参加了新农合,在患病住院时,费用报销比例可以提高10%或20%;凡是经扶贫部门认定的贫困户在参加新农合、新农保时可以少交或不交应由自己承担的费用;对于建档立卡的贫困农户在农村用电的电费可以更加便宜和优惠;对于国家出台的普惠政策,在贫困户面前用该更加优惠,比如家电、汽车、建材下乡,我们建议对贫困户实行更加优惠的比例。

2、关于扶贫到户的跟踪管理服务机制。为加强各项扶贫政策服务到户,我们认为现有的扶贫资金应重点扶持已经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没有经过规定程序审核认定并建档立卡的农户原则上不得安排扶贫资金,对于各级扶贫部门确认的扶贫龙头企业只能安排贴息贷款项目;为确保扶贫资金项目直接到户,对到户的扶持资金一律实行财政拨款、银行直达农户'一本通'的做法,各级干部不得经手扶贫资金;我们认为党员干部有扶贫帮困的责任,但客观上贫困地区的多数党员干部经济条件也不宽裕,所以对于党员干部可以建立帮扶到户制度,也可以对党员干部联系贫困户的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帮扶效果可以与党员干部的评先表模、提拔晋升挂钩;为了保证贫困户及时得到发展创业、打工维权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各级扶贫部门可以利用即将启动的农村信息覆盖工程,创建贫困户信息咨询网络平台,实行网络办公,网络扶贫。可以先扶持每个贫困村的村委会建一个电脑网络服务点,确保贫困户能通过村级网络服务点把自己想咨询或是需要扶持的愿望表达出来,然后由各级扶贫部门(可聘请专家担任扶贫顾问)因人制宜安排'扶贫菜单'给予帮扶。

3、关于扶贫到户的群众监督机制。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制度,要全面推行扶贫项目资金和享受政策的贫困户名单网络公示制度,各级扶贫部门每年认定的贫困户要在扶贫网站上公示,农户只需输入自己或他人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就可以知道自己或他人是不是贫困户、是不是享受了扶贫政策,享受了什么扶持。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查处督办机制,要打造阳光扶持平台,让扶贫政策的落实接受群众及社会的监督。

4、关于扶贫到户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我们现在扶贫应该充分考虑国家财力及扶贫投入强度来确定一个扶持范围,并且我们认为就扶贫部门现在掌握的资源只能突出扶持到户,对于较大范围的贫困地区应建议政府组织动员相关部门综合治理,因为单靠扶贫部门显得力不从心。具体来讲,我们现在每年应以贫困县为单位,按照人口总数确定可以纳入扶持范围的贫困人口数,并利用专项扶贫资金瞄准这些人口进行扶持,原则上各级扶贫部门不能突破范围扶持非贫困对象。比方说,我们扶贫部门可以永远只扶持本地区最穷的10%-20%的贫困人口,这样一来,扶贫工作不仅好定位,评估也方便。具体的考核评估可以充分发动利用群众,具体的评估标准由扶贫部门制定,重点考核贫困户自身发展状况,主要内容和指标包括综合素质、生产生活条件、产业发展、收入状况等方面,每个村可以成立一个扶贫考核评估小组,让群众扶贫评估小组对贫困户脱贫及发展状况进行客观的评价,这样既可以解决扶贫部门人力不足的矛盾,由可以发挥群众的作用,让贫困户信服。对于帮扶政策落实情况,内容包括帮扶规划执行、入户扶贫措施落实、政策和资金到位等情况可以由各村村委会据实填写、乡镇政府审核并录入扶贫部门设置的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以供社会及扶贫部门监督检查使用。

第三篇 2024省政府调研县区调研报告4550字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国内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县上下按照围绕五县思路、实施五主方略、强化五重举措、打造五个____的总体要求,围绕年初制定的发展目标,认真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县经济延续了一季度开局良好的稳健态势,继续保持平稳运行。但经济运行中仍然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经济运行的基本情况

初步核算,今年全县实现地方生产总值427477万元,同比增长1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8350万元,增长3%;第二产业增加值169739万元,增长11.5%;第三产业增加值159388万元,增长15%。今年经济运行的主要特点是:

(一)工业生产较快增长。今年,全县实现工业增加值154135万元,同比增长11.2%,其中83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129637万元,同比增长13.7%。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550441万元,同比增长33.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产值441541万元,同比增长39.4%。传统支柱产业支撑作用明显。冶炼、建材、电力生产与供应、农产品加工等行业产值占规模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77.8%,同比分别增长36.4%、52.6%、26.2%和10.7%。

(二)农业生产稳步发展。今年,全县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85169万元,同比增长3.1%,农村经济来势向好。粮食播种面积稳中有增。受粮价稳定上涨和中央鼓励粮食生产政策的推动,农户种粮积极性明显提高,共完成春夏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9.8万亩。其中油料作物3.4万亩,同比增长1.4%;棉花1350亩,同比增长12.5%。养殖业继续呈增长态势。今年发展生猪74.1万头,增长0.2%;家禽出笼426万羽,增长4.9%;羊出栏2.5万只,增长5.1%;水产品产量1.1万吨,增长6.9%。

(三)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提高。今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2%,拉动gdp增长5.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的主要特点:一是服务业发展加快。全县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5.4%,较上年同期加快30.8个百分点;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9.1%,较上年同期加快11.9个百分点,其中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行业增长30.4%,较上年同期加快25.2个百分点。二是金融业稳步增长。6月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647428万元,各项贷款余额259326万元,比年初分别增长10.6%和5.8%。三是旅游业稳步增长。今年全县共接待游客56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1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5%和18%。

(四)内需保持较快增长。投资增速稳中加快。今年,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5581万元,同比增长41.4%,增幅同比提高9.3个百分点。数据显示,2-6月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呈逐月上升态势,分别为27.3%、35.3%、40.6%、39.8%和41.4%。其中城镇单位与农村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增势强劲,同比分别增长40.1%和45.9%。消费市场持续活跃。今年,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1886万元,同比增长17.6%。分城乡看,城镇零售额117950万元,增长18.7%,乡村实现零售额14236万元,增长10%。分行业看,零售业和餐饮业增长速度较快,分别达到18.7%和24.9%,分别高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1.1和7.3个百分点。

(五)经济效益稳步提高。一是财政收入较快增长。今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24341万元,同比增长40.7%,超额完成双过半任务;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7554万元,增长52.5%。二是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今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931元,同比增长13.3%;农民人均现金收入3742元,同比增长20.6%,增幅同比加快2.2个百分点;6月末个人存款余额532892万元,比年初新增72449万元。三是工业企业经济效益趋好。1-6月,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产品销售收入440843万元,增长39.4%;实现利润总额8125万元,增长26.2%;规模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到310.2%,同比增长6.6个百分点。

二、经济运行中需要关注的主要问题

从我县近年来的经济社会发展历程看,工业、投资始终是推进经济增长的主动力。但从今年经济运行情况看,上述主要支撑点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从生产角度来看,第二产业主要是工业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将成为制约全县经济增长的主要瓶颈

____年,我县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5.3∶39.0∶35.7,工业占gdp的比重为33.5%,达到三分之一强,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3.6%,是全县经济增长的主动力。当前,我县工业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行业结构方面。全县83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冶炼、建材、农产品加工、电力生产与供应已成为我县四大传统支柱产业,其中冶炼与建材企业总数占据半壁江山,达到39家,占规模工业企业的47%,产值占规模工业总产值的51.1%,且大都是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的将被淘汰企业,行业结构不优。同时,我县新兴产业(如光伏产业、生物制药、装饰新材料)才刚刚起步,成长壮大成为支柱产业仍有待时日。

规模生产方面。首先,企业规模总量不大。在83家规模工业企业中,无论是从投资规模、还是财政贡献率上看,没有一家能真正成为拉动县域经济大幅增长、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骨干大型企业。其次,企业生产形势堪忧。受原材料价格上涨、资金短缺、电力供应不足等生产要素的影响,部分企业已关停或搬迁。另外受国家产业调控政策的影响,冶炼建材产业中的部分企业,如龙溪水泥、双龙焊剂、兴发电熔、特种焊材等将进行改制、重组整合或升级改造,年内有可能关停,退出规模以上企业行列。再次,发展后劲不足。全县132家重点财源建设项目中,工业项目21个,其中续建项目8个,新建项目13个,这些项目中年内可能建成投产的仅有宏宇科技、鸿运服装、深冠华矿冶等3家企业,远远不能满足全县经济增长的需要。

国家政策调控方面。国家统计局十二五时期,将大力推动统计制度改革,推行四大工程建设,我省从今年开始将全面铺开。今年4月和5月,国家、省、市统计局专门组织进行了基本单位核查,我县迎接了省市检查,结果喜忧参半。主要问题是企业生产状况和数据质量。同时,从今年8月开始,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县118家三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3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及住宿餐饮业21家、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业14家)都将全面实施一套表制度,推行联网直报,这些企业将直接向国家和省上报数据,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如何衔接历史数据、保证数据质量将成为此次统计改革的重中之重。

(二)从需求角度看,投资消费形势不容乐观

投资增长项目支撑不足。今年我县132个重点财源建设项目计划投资38.8亿元,这基本包括了1000万元以上的所有投资项目,即使全部按计划完成,与固定资产投资年初计划68亿元相比,仍有近30亿元的差距,压力不少。另外,部分重大项目开工不足,重大项目支撑乏力。央行多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进一步收紧流动性,影响了项目资金的筹集,土地利用指标紧张,征地拆迁更加困难,制约了部分项目建设,投资后劲受到较大影响。消费增长空间有限。一方面,受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影响及家电下乡消费空间的逐步饱和,这两大消费热点将进一步降温。另一方面,今年物价呈上涨趋势,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居民的消费热情。

三、对下一步经济工作的建议

(一)实现全年预期目标的支撑因素分析

今年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已经作出了部署,____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为15%。要实现这个目标,根据生产法进行测算和分析,三次产业的支撑条件分别是:

第一产业增长4%。从今年农业生产形势和历年来全县农业实际情况分析,在不发生重大旱涝灾害和畜牧业生产出现较大滑坡的前提下,基本可以实现。

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22%。其中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24%,全部工业增加值增长23%,这是实现全年目标的关键点之一。我们初步测算,实现36.5亿元的工业增加值,至少应完成工业总产值120亿元,增长30%以上,难度很大。

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5.2%。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要看营利性服务业税收、财政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及客货运周转量增幅能否分别达到30%、35%和15%以上,从今年发展趋势看,预计目标可以实现。

综上所述,今年我县gdp增长15%预期目标的主要难度在工业,其次是第三产业。任一环节的支撑数据不足,都将影响全年经济目标的实现。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要实现全年经济增长的预期目标,保持规模工业快速增长是关键,部门数据有效衔接是基础。为此我们建议:

1、做优做强企业,着力调整工业结构

要以推进新型工业化为主导,大力发展新兴产业,从根本上改善我县工业经济结构。当前,一方面要做优做强骨干企业。要加大对现有企业群体的支持力度,通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市场竞争力和抗御风险能力,把小企业做大,把大企业做强。鼓励扶持东港锑品、舜皇米业、新龙矿业等骨干企业通过升级改造,继续靠大靠强。引导双龙焊剂、兴发电熔、湘江焊剂、特种焊材、辉华焊剂等企业按照国家产业要求整合开发,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传统产业新型化。另一方面,要加快工业产业园区建设步伐,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围绕____年工业重点财源建设项目,重点抓好白牙市工业园内的创辉电子产业园、楚天医学产业园和井头圩镇的光伏产业园建设,引导大企业进驻产业园,逐步形成产业集群,改变我县工业产业结构不优的局面。

2、破解瓶颈制约,保证企业正常生产

针对当前我县规模工业企业开工不足的现状,需要积极破解瓶颈制约。一要破解生产要素形成的瓶颈制约。要全力保障工业企业各基本生产要素供应,确保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推进。经信、电力、石化、交通等部门要加强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市场供需情况的调度,及早发现薄弱环节,妥善处置供求矛盾,保障企业正常生产。二要全力破解政策因素形成的瓶颈制约。要认真研究国家的产业政策,建立和完善扶持企业的政策引导、资金投入和激励机制,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确保工业经济稳步发展。

3、认真调查摸底,积极做好入统工作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今年下半年可以分两次新入统一批规模工业企业。建议由县政府牵头,召集经信委、统计、工商、税务等部门,会同各乡镇场和工业园区对全县所有工业企业进行一次排查摸底,建立全县工业企业名录库。并对初步具备入统条件的企业再进行深入调查,掌握基本情况。然后按照规模企业入统条件,统筹规划,认真搞好具备条件企业的入统工作,切实做到不漏统、不错统,保证应统尽统,确保真实反映我县工业经济发展现状。

4、紧盯项目建设,增强工业发展后劲

今年要紧紧围绕21个工业重点财源建设项目,按照年度考核基本建设内容,严格落实到位。一要跟踪服务在谈项目,保证签约一批、立项一批。对楚天医学产业园、风能发电厂等在谈项目争取尽快做好勘探设计、申报衔接工作,争取早日立项。二要跟踪服务签约项目,保证开工一批、建成一批。对创辉电子产业园、永州欧迈服饰、天润新能源(二期)、怡民电子等项目,要创造条件,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三要跟踪服务开工项目,保证竣工一批、投产一批。对永州宏宇科技、光伏产业园、深冠华矿冶有限公司等已经开工的项目,积极搞好协调服务,确保项目尽快见效。此外,要抢抓机遇,大力承接产业转移,引进符合产业政策的大项目,好项目,补充工业储备,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

5、加强部门协调,齐力确保目标实现

今年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明确了部门统计的重要性和部门协调的必要性。为此,38个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重点做好月度数据衔接与季度gdp核算数据衔接工作。此外,要全力以赴,积极稳妥推进企业联网直报工作。这项工作做得好坏将直接决定今年及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县的经济发展水平,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它涉及的企业多,部门多,推进过程中也许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困难和问题,操作难度很大。建议由县政府牵头,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责任,迅速行动,狠抓落实,确保统计改革顺利推进,确保统计数据全面真实地反映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第四篇 市政府经济产业现状调研报告1800字

短,铅锌产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十分脆弱,普遍面临着接续和替代产业发展滞后的问题,在陇南市表现的尤为突出,已经影响到陇南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另外,伴随矿产资源的开采,现有矿山铅锌原料生产持续增长的势头已经明显减弱。以现有开采速度计算,探明铅锌资源储量仅够开采10年左右(未计远景储量)。原料的生产有可能满足不了冶炼的生产。铅锌工业发展仍以粗放经营为主,采用投资扩大冶炼能力、实现增量的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不顾资源的支撑能力和市场需求,受短期利益和局部利益的驱动带有很大的盲目性,难以取得持续性的投资效益。

三、铅锌产业转型与产业链延伸

根据_____市铅锌情况,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结构调整要求,_____市必须抓住机遇,实现产业调整、企业规模化经营,这是_____市工业经济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需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推动产业整合

金融危机的爆发和低碳经济模式的推行并未根本改变铅锌工业发展的总体趋势,却为铅锌工业的战略重组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必然推动产业重组、资源整合。按照《有色金属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__-2024年)》,国家将尽快推动铅锌企业整合,通过矿山、冶炼和加工企业之间相互参股等方式进行联合重组,组建具有竞力的企业集团,提高行业的集中度,促进有色业结构转型升级。同时将建立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投资行为,制止盲目投资和落后生产能力的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执行新开工项目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投资行为,从严控新建高耗能项目。_____市要抓住这次机遇,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二)实现企业集约化经营

按照产业整合的要求,针对陇南市铅锌行业'小、散、粗'的现状,适时进行结构战略性调整。通过兼并、重组、联合等形式,组建若干大型铅锌企业或集团公司,实现规模化生产。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领域,成为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主导力量,带动陇南市企业向产业化、大型化方向发展。市发改委、经委等部门要统筹考虑资源、环境、能源等条件,制定铅锌行业发展规划,指导陇南市铅锌行业发展。出台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成州、宝徽、洛坝等骨干企业的主导作用,整合重组审批手续,提高产业集中度,扩大产业集群规模和效益,提高产业集聚优势和竞争能力。

(三)延伸产业发展链条

利用铅锌企业积累的财富、技术、人才优势,按照引进来,走出去的发展思路,加强上下游配套协作,构建技术关联、协作紧密的产业链,走链条式的发展道路。一是引进、启动一批有着完整产业链的'采-选-冶-深加工'企业,拉长'铅-铅合金'生产链条,构筑资源型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二是大力发展锌合金零部件,加快发展镀锌管材、板材、建材,积极培育'铅锌-镀锌钢板-汽车工业'产业链。三是加大铅锌产品市场应用领域的研究力度,不断开发铅锌新产品。

(四)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按照国家环保标准,建立市发改委、环境保护、国土、安全生产监督、工商、电业、税务、金融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按照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要求,从布局和外部生产条件、工艺装备、能源节约、资源消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加强检查,跟踪监督,综合运用行政、价格手段,对现有生产规模较小、不符合行业规划、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促进铅锌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五)抓住产业转移机遇,降低陇南市工业经济对铅锌产业的依赖

目前,沿海发达地区正积极主动地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推动高耗能、高排放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外转移,以腾出空间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国家也对沿海产业的这种梯度转移采取支持、鼓励政策。各有关部委积极落实国家关于'西部大开发'、'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部署,引导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计划在中西部地区认定一批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基地,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出台了支持承接基地发展的政策,引导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抓住沿海产业梯度转移这个难得的历史机遇,_____市积极制定各项政策,高度重视主导产业的培育和支持,积极引进产业链条长、辐射效应大的工业项目,并列为支柱产业加以扶持。承接产业转移,有利于盘活现有资源、发展地方经济。我们必须开动脑筋、拓宽视野,在更大范围内谋求承接产业转移的途径,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充分掌握沿海产业转移的动向,积极做好沿海产业转移的对接工作,借此机会推动_____市的工业化进程,加快经济发展。

第五篇 关于法律援助政府责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2750字

法律援助是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多年来,我们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社会和谐为目标,积极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强化基础保障、探索工作举措、提高服务质量,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近年来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基本情况:

(一)__年法律援助咨询人数3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0件,挽回各项损失110余万元,受援人数达200人,其中农民工78人,妇女儿童41人,残疾人3人。

(二)__年法律援助咨询人数3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5件,挽回各项损失170余万元,受援人数达270人,其中农民工63人,妇女儿童42人,残疾人6人。

(三)__年法律援助咨询人数5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2件,挽回各项损失280余万元,受援人数达300人,其中农民工18人,妇女儿童33人。

二、我县法律援助政府责任落实情况:

(一)本级政府在推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方面的主要举措:一是按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落实政府责任,保障法律援助所需经费,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的规范化建设,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监督指导,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三是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协调配合,保证工作衔接顺畅,形成合力;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在成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基础上,在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和21个乡镇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同级财政拨付法律援助经费情况:__年财政拨付法律援助经费3万元,__年拨付法律援助经费4万元,__年拨付法律援助经费5万元。

(三)我县法律援助机构的性质、编制和人员情况: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属于司法局内设股室之一,编制是2个,目前有工作人员3名(其中中心主任1名,工作人员1名,聘请法律援助接待律师1名)。

(四)法律援助中心办公条件等情况:目前,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场所面积有25余平方米,配备有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档案柜等办公设施。同时我们还在局机关对面沿街一楼设立了法律援助接待点,聘请了专门接待律师。

三、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1、主要做法:一是加强宣传。我们在争取政府经费的同时,加大对《法律援助条例》和《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二是加强组织和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法律援助人力资源,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目前我县有法律援助志愿者达100余人),完善市、乡(镇)、村三级网络,建立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设立法律援助接待点,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提高法律援助的保障能力;三是加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工作,开通8等法律服务专用咨询电话,简化援助事项审查程序,建立弱势群体档案资料库,保护当事人隐私,提升法律援助为民亲民形象;四是加强法律援助应援尽援规章制度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办案监督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五是建章立制,规范程序。在总结法律援助工作的基础上,将那些好的办法、好的工作程序,以规章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以规范和指导法律援助工作的实践。

2、取得的成效:一是法律援助帮助困难群众成绩显著。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促进民生问题解决,认真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困难群众,尤其是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取得了显著成效,办案数量和挽回损失逐年增长;二是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不断提升。重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努力在宣传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见成效,通过刷写标语、张贴过街横幅、“ied”户外广告、送电影下乡、开展宣传周活动等形式,大力开展《条例》宣传,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不断提升;三是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稳步提高。__年省政府批转了省司法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法律援助经费标准的意见》,我县认真贯彻《意见》精神,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了同级政府财政预算,采取有利措施,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经费投入逐年增长;四是法律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我县法律援助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普遍得到了加强,基本形成了以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导,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补充,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截止__年底,全县设有法律援助中心1家,法律援助工作站25个,工作站工作人员达70余人,法律援助志愿者达100余人。

(二)目前制约本地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主要问题:一是经费严重短缺。我县是省级贫困山区县,人口众多,法律援助案件逐年上升,尽管政府财政投入不断加大,但仍满足不了;二是人员不足。随着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的提升和社会覆盖面的扩大,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人也越来越多,接待、咨询、办理案件等任务繁多,现有人员根本满足不了需要。

四、下步做法:

近年来,我县把法律援助作为“法治惠民”的一项重点工程来抓,主动关注民情、服务民生,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相比,与兄弟县(市、区)相比,与老百姓日益增长的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比如:我县的法律援助中心的地点设置还不利于功能的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的知晓率、覆盖率还需进一步提升;各种保障措施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主要从下几个方面下功夫:第一,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宣传法律援助,通过专题宣传咨询、评选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宣传优秀法律援助工作者事迹等活动,让社会进一步了解法律援助,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第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法律援助事业。加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建设,与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大力表彰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建立法律援助社会协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支持、参与法律援助的义务,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社会求助体系中的特殊作用,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覆盖面;第三,进一步方便群众,着力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满意度。将利用重建办大楼的契机,重新规划法律援助中心建设,突出便民措施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服务举措,开辟“绿色通道”,加强法律援助的社会诚信建设,不断提高社会对法律援助的满意度,为法律援助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第四,进一步强化精细管理,着力提升法律援助的品牌度。突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监督,优化法律援助举措,完善工作体系,加大办案力度,继续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影响力,为法律援助发展打造良好的社会形象。第五,进一步加强人才和经费保障,为法律援助事业的不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以其“法治、平等、公正”的价值取向,受到社会百姓的广泛认同和充分肯定。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履行政府责任,为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六篇 政府法定职责履行状况调研报告7700字

政府法定职责履行状况调研报告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但是,我国现有的从计划经济体制延续下来的社会管理模式和管理机制在应对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方面准备不足,政府职责不清,越位缺位现象并存,社会管理方式滞后,公共服务薄弱,权责脱节等问题严重影响着政府职能的有效发挥。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就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__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20__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落实纲要提出的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为己任,对行政执法行为提出了规范要求。

但是,综观《意见》全文,无论是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还是评议考核、落实责任,其指向的主体都是具有行政执法任务的各级政府组成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执法的组织,各级政府在其中主要负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之责。似乎行政执法与政府自身无关。然而,通过梳理执法依据,_____省_____市人民政府却发现,现行许多法律规范规定了政府应当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关于政府应当履行的职责的法律规范则更多。_____市政府在深入学习和研究的基础上明确提出,政府是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主体,履行法定职责是政府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体现,是政府转变职能的关键,也是政府正确定位自身的保障;只有全面依法履行政府法定职责,才能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服务市场主体,服务社会,并最终为人民服务。

笔者结合_____市的实践,对市县级政府法定职责的立法及其履行问题进行了调研。

一、关于政府职责立法的实践——政府履行职责的法律基础

纲要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是建设法治政府,实现政府职能逐步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转变。法治的作用在于通过强制约束力的方式,将政府和其他社会主体的自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为其行为选择提供一种预期机制和矫正机制,以实现维护公民权利、市场自由和公共利益的秩序。法治的核心理念是政府依法行政和政府守法。因此,探讨政府职责必须首先理清我国现行立法关于政府职责的规定。

(一)我国关于政府职责立法的现状。

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中,法制工作者发现,政府特别是市县级地方政府,既有决策权,又有执法权,其自身定位颇值得研究和重视。一些领导同志认为,政府对执法工作只有领导责任,执法是部门的事,因此,在推进依法行政中,政府对下级和执法人员提要求多,规范自身行为少。通过研究,_____市认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政治实施者,重大问题的决策、协调和组织实施离不开政府;相对于各部门,政府权力更大、责任更重、影响更广泛。建设法治政府不仅仅是执法部门的事,而且也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政府不但要推行,而且要带头。因此,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执法依据,必须梳理政府的执法依据,为政府开列权力和责任清单。

据_____市政府对2360余部法律、法规、规章的梳理,涉及政府行政执法的共计207部,其中法律69部,法规100部,规章38部。而规定政府应当履行的职责的法律、法规、规章则超过350部。涉及的政府职责主要可以分为基本职责、具体行政行为职责、内部行政行为职责、抽象行政行为职责、政府委托其他组织履行的职责、政府受委托履行的职责等六大类,计615项。

1.关于政府基本职责的规定。

集中在宪法和政府组织法中。如《宪法》第107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第108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59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 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这些规定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供了基本规范要求。

2. 关于政府具体行政行为职责的规定。

按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征用和补偿及其他行政行为八类。

行政许可又可以分为部门审核、市县政府作出许可决定的,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设立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当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收到申请和提交的文件后,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部门审核报市县政府批准后由部门作出许可决定的,如《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28条规定,“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应当向铁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按如下程序审批:城市内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由铁路管理机构会同城市规划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共同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城市外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由铁路管理机构会同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共同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予以批准的,由铁路管理机构发给批准文件;不予批准的,由铁路管理机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市县政府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作出许可决定的,如《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地方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的,由县、不设区的市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本级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逐级上报,经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筹建”。行政处罚种类主要为责令停产停业、关闭等对相对人权利义务影响重大的处罚措施;针对的情形多是经主管部门处理后相对人没有纠正违法行为,或者相对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利益;在处罚程序上一般先经主管部门处理。如,《职业病防治法》第70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行政裁决主要是对自然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所做的调查处理,如《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行政强制是政府为维护重大公共利益及为保障行政行为的履行而采取的强制措施,如《传染病防治法》第41条,“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行政确认主要是对自然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及特定人员身份的确认,如土地登记、革命烈士追认等。行政给付是政府为保障特定人员的生活或补偿特定公民为公共利益所做牺牲而给予一定物质帮助的行为,如残疾军人优抚、扑救森林火灾伤残人员医疗、抚恤等。行政征收征用和补偿,如《国防法》第48条规定,“国家根据动员需要,可以依法征用组织和个人的设备设施、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被征用者因征用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其他行政行为主要是一些由政府实施的行政处理行为,如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等。

3.关于政府抽象行政行为职责的规定。

制定和发布决定、命令,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规范,也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此类行为在行政法上可以归类为抽象行政行为。我国现行法律中有很多关于政府抽象行政行为职责的规定,主要是针对一些规划的编制、预案和方案的制定、标准的制定等。如《传染病防治法》第20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河道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河道的具体管理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划定。”政府抽象行政行为职责的履行,有利于为社会提供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行为规范,有利于国家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有效实施,因而必须依法切实履行好。

4.关于政府内部行政行为职责的规定。

在梳理执法依据中,_____市发现,现行法律法规中规范行政机关之间运作的条文重多,按这些规定履行职责,有利于政府权力的规范运行和相互监督,能够提高行政效率,也有利于落实责任。因此,_____市对者一部分法律也进行了梳理,归纳出63项具体职责。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25条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其中,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传染病防治法》第65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未及时组织救治、采取控制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还有批准下级部门的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审批县级人民政府划定疫区的决定等。

5.关于政府委托其他组织履行职责的规定。

如《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42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实施义务教育的需要,可以与民办学校签订协议,委托其承担部分义务教育任务。”

6.关于政府受委托履行职责的规定。

如《军事设施保护法》第21条规定,“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予以保护;军队团级以上管理单位并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政府予以保护。”

(二)政府职责立法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涉及政府职责的法律法规规章中有关规范的分析和研究,可以看出,我国现行关于政府职责的立法存在以下特点和问题:

1.所涉事项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重大影响,与相对人利益攸关,或者关系国家尊严、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突出公共性。这就要求政府在履行职责时严格依法办事,否则将会给相对人和公共利益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2.职责形式多样,既有具体行政行为,又有抽象行政行为,既涉及对外管理和服务,又涉及内部管理和监督。

3.在政府履行职责的程序上,多由所属部门或下级政府呈报启动,需要下级为作出决定提供准确的信息和事实依据,有相当大的被动性。

4.从职责性质看,政府职责立法重职权轻责任、重管理轻服务的问题较普遍,与法治的要求还有差距。

5.从职责立法体系看,体系不规范,标准不统一。体现在规定政府职责的规范法律位阶不一,任何文件都可以赋予政府一定职权;政府与部门职责的划分缺少统一的标准,究竟什么样的决定该由政府作出,什么样的行为可以直接由部门作出,不同的法律规范有不同的标准,立法冲突普遍。

6.政府履行职责缺乏细化的程序性规则,执法程序合法性没有可资实践的标准。

7.法定执法手段配置不适应履行职责的要求,执法缺乏法律保障。根据政府组织法,政府是政府首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没有具体的执法机构,小政府大部门已成现实。政府自身执法一无机构,二无法律措施,依赖于部门的呈报和配合,被动的行为方式削弱了政府执法的权威。

二、关于政府执行法律的实践——政府履行职责的现实状况

《纲要》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中提出,要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执法重心;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由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这个改革目标的确定,体现了对现行行政执法体制的反思。

(一)特点。就政府行政执法而言,呈现以下特点:

1.重管理轻服务,对相对人提要求多,主动服务少,偏重履行经济职责,履行社会职责不足,法定职责履行不全面。

2.政府执行具体行政行为职责时,以政府部门呈报政府决定为主,政府依职权主动履行的少。

3.重视公用法律中有关政府职责的履行,重协调和推动,忽视专门法律法规中关于政府履行职责规定的执行,轻具体职责的落实。

4.实施具体行政行为习惯于发布决定、命令,或者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政府对具体事务没有依据法定形式作出决定。

(二)存在的问题。与依法行政的目标相比,存在以下问题:

1.政府缺乏执法意识,以日常行政管理代替行政执法。在政府工作人员甚至部分领导心目中,行政执法是部门的事,政府的一切行为都是宏观管理,与行政执法不是同一层次的行为。这种认识影响了政府执法的效果。

2.在执法程序方面,以内部行政管理程序代替行政执法程序,缺少行政相对人的参与,尊重和保护相对人程序权利的意识和程序欠缺。如在行政处罚中,经部门呈报、领导审签文件即作出决定,对于相对人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的行使,缺乏程序保障。

3.行政行为决定落实不力。尤其是对于一些涉及面广、影响大的政府行政行为,由于没有具体的承办部门,其落实就完全依靠政府的重视程度。由于没有具体的执法机构负责行政行为内容的落实,经常出现作出决定后无人执行的局面,最终不了了之,既影响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也损害了政府的权威和形象。

4.政府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方面关于政府责任的规定不全面、不具体,没有把政府作为承担执法责任的主体,要求执法部门承担法律责任多,政府只承担空泛的“领导”责任,没有与法定程序、标准相对应的法律责任确定制度和追究制度;另一方面,政府责任的设定没有强制力,在责任追究方面也没有具体的标准,行政处理与行政处分混为一谈。缺乏责任保障的职责,其履行必然缺乏动力,也成为政府履行职责不全面的主要诱因。

三、关于政府职责的思考和探索——政府履行职责的应然状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重大课题和系统工程。在社会矛盾凸现的社会转型期,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下,在建设法治政府、推进管理创新的迫切要求下,不仅要求政府全面履行法律已经赋予的职责,而且要求对政府职责进行探索和创新,以符合政府运行规律的制度和体制机制来规范和促进政府为人民服务职能的履行,促使政府职责更加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一)政府履行职责的理想状态。

自从政府产生之日起,政府与个人、与市场、与社会的关系就一直是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近年来,无论是日本的行政改革,还是美国的“走进美国”活动、英国的公共服务宪章运动以及韩国的亲切服务运动,其目的都是为了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规范社会管理,使政府履行职责处在一个合理的角度和深度。综合我国行政管理的现状和政府建设管理创新的要求,政府履行行政职责应当向以下方向转变:

1.政府职责在形式上都有法律依据,即无法律授权即不得为,越权无效;

2.政府职责在内容上从偏重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向经济和社会并重转变,变行政管理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

3.政府职责在履行程序上有明确的或普遍可资沿用的程序保障,且该程序能够保证政府履行职责过程和结果的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

4.政府职责与政府部门职责的界定有科学合理的界限和标准,政府不能包办一切,部门也不能滥行政府的职权,否则责任无法落实;

5.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严格政府的责任。对政府责任进行细化,明确什么人承担什么责任;规范政府责任的考核程序和依据、标准;强化责任设定的强制力,确保责任的落实。

(二)实现政府职责应然状态尚需做的工作。

要实现政府履行职责的应然状态,目前还需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努力:

1.立法推进,确保政府行政改革平稳顺利实施。职权法定、行为法定、程序法定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因此,必须先立法后改革,以立法来促进改革,巩固改革成果。我国多轮行政体制改革都是只有政策没有立法,也始终在膨胀—精简—膨胀的怪圈内循环。建立政治领导、民间参与、立法推进的行政改革模式才能确保政府改革的有效进行,为政府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制度保证。

2.完善行政执法理论,科学界定行政执法,树立政府行政执法意识,在理论和思想上为政府履行职责提供基础。把握住行政主体的行为、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影响相对人权益三个基本要素,扩充行政执法的外延,树立政府履行法定职责就是行政执法的观念,实现从靠行政管理推动社会进步向执行法律、履行职责的转变。

3.准确界定政府与所属部门的职责划分,实现职责划分的法定化,减少部门越位和政府缺位。建议以事项所涉及公共利益的程度为标准进行划分。

4.分类制定执法程序细则,规范政府履行职责的程序。应当包括部门呈报程序,政府执法机构执法程序,政府决策程序,执行程序及责任追究程序等。

5.强化对政府履行职责的考核,严格政府责任。近年来我国立法中关于政府责任的规范越来越多,也愈发重视对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规范。但是,也还存在责任考核没有具体标准,责任设定缺乏强制力,责任落实和追究与职权不相符等问题。建议将对政府履行职责情况的考核作为对政府考核的全部内容和基本形式,明确政府领导履行职责的总负责人的地位。

6.加强机构建设,强化执法保障。建立政府履行执法职责的机构,具体承办政府自身的执法事项,或者强化政府法制机构在政府行政执法中的地位和作用,赋予其对外代表政府执法的职权,加强法制机构对政府执法行为的法律审核,以保证政府执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同时,要赋予执法机构必要的法律手段,以保证执法的顺利进行和决定的执行。

第七篇 分税制财政体制下政府收入划分现状调研报告13850字

省以下财政收入体制是国家财政收入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央对地方财政收入体制的贯彻和延伸。我国省以下财政收入体制的框架,出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的要求,但目前过渡色彩较浓,合理化程度和规范性都不高。从十二年来的运行情况看,现行体制在提高“两个比重”,增强宏观调控能力,调动各级政府当家理财积极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划分的现状各地不一,科学性、公平性、均等性和稳定性不高。财政运行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突出表现为在全国财政总收入高速增长的同时,基层财政困难加剧,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农村基础设施等建设滞后,维系基层机构正常运转和提供均等化公共服务的内生机制日显体制性缺陷,重要机遇期和矛盾突现期,正确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看待,适时完善财政分配体制,统筹经济社会和城乡协调发展已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如何调整和改进省以下财政收入体制,科学合理划分政府间收入,建立健全地方财政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运转机制,缓解基层财政困难,实现中央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的目标,是当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本课题在对政府间收入划分体制改革背景、运行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体制和现状分析后认为,近期是调整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有利时机,通过适度向地方分散财力,以缓解基层财政困难和调动地方合理发展经济、精简机构、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从中长期目标来看,按照构建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需对分税制下财政收入体制进行系统化的调整、改进和规范。

一、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体制的现状分析

(一)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历史背景及基本评价

1、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历史沿革和阶段特征

规范政府间财政收支划分关系历来是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体制和收支划分主要经历了十多次体制调整和变化,其基本取向都是沿着集权与分权关系判断与选择这条线来进行的。过度的集权影响地方政府的积极性,阻碍地方基本职能的发挥,而过度的分权又会导致中央政府宏观控制力下降,实现其必要职能能力的削弱。因此,寻求适当集权与分权的体制,是我国政府间财政收支划分关系变革和完善的主要动因与基本走向。

从建国以来我国财政体制的历史演变进程可以基本佐证这一趋势判断。建国初期至分税制财政体制实行之前,我国政府间财政关系的演变大体可以概括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建国初期统收统支体制(1950—1952年)阶段,政府间财政关系基本上实行的是高度集权的体制,财政收支高度集中于中央政府,适应了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特殊历史背景的需要。第二阶段,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体制(1953—1978年),实行了“总额分成”为主要特征的各类体制,其基本特点是在中央统一领导下的适当分权型体制。这类体制是在中央集权的前提下,调动地方政府管理经济,组织财政收入,安排财政支出的积极性。第三阶段,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体制(1980—1993年),在经济体制实行重大改革的背景下,对地方政府和国营企业的放权让利是改革的主要基调。适应这种改革要求,政府间财政体制逐步走向分权性体制。以“分灶吃饭”为典型的分权体制,使得地方政府的财力不断增长,中央财政的财力在全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逐年下降,中央财政对各地区的财政调节能力明显减弱。

以上三个阶段的财政体制,基本适应了当时的经济体制和国家的政治形势,推动了当时的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当时背景下是客观现实的选择。从历史发展阶段的特征变化来看,大致是沿着从集权向分权这条主线推进的,特别是第三阶段的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体制,走向分权的步伐更大,在充分调动地方当家理财积极性的同时,中央财政收入在全国财政收入中的比重相应下降,削弱了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一是弱化了中央政府在预算管理体制中的主导地位,影响了中央财政的控制力;二是强化了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三是包干制阻碍了流动性,影响了资源配置效率;四是模糊了各级政府的职责,不利于税收制度的优化。有鉴于此,财政包干制已不适应当时经济发展的要求。[ii]

2、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试点及全面推行

1994年开始实行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政府间财政关系改革力度最大,影响最为深远的一次制度创新。其改革初衷是要建立与国际上市场经济国家通行做法的中央(或联邦)政府控制下的各级政府适当分权的财政关系。与“分灶吃饭”的包干体制相比,分税制财政体制是向适当集权的方向改进,核心是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更好地发挥国家财政的职能作用,增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基本内容包括:按照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合理确定各级财政的支出范围;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按照税种统一划分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并建立中央和地方两套税收征管机构;科学核定地方收支数额,逐步实行比较规范的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分级预算制度,硬化各级预算约束。

在认真总结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__年中央又实行了所得税分享改革,各省也相应出台了调整和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的改革措施。这次所得税分享改革是对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深化和完善,除少数特殊行业和企业外,打破了原按隶属关系划分所得税收入的办法,所得税分享范围和比例全国统一,进一步增加了中央财政收入的集中程度。

3、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取得的主要成效及存在的缺陷

经过十几年的运行,我国1994年开始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规范了国家与企业、个人的分配关系,建立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机制。这一改革的成功实施,结束了我国长期实行的以减税让利和财政退让为主要特征的财政支持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模式,逐步增强了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和政府配置资源的能力。1978年至1994年,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从31.2%下降到11.2%,财政职能作用不断消弱,各级财政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明显的或者隐形的赤字,财政困难已影响到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分税制和所得税分享改革后,从1994年至__年我国财政收入增加了2.14倍,年均增长17.8%,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由11.2%提高到17.1%。

二是建立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均快速增长的双赢的财政体制,调动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从1994年到__年,中央财政收入从2906亿元增加到8583亿元,增加了1.95倍,地方财政收入从2312亿元增加到7803亿元,增加了2.37倍。同时,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也从1994年以前的最高38%左右提高到近年来的50%左右,增强了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

三是政府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加大。1994年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为2386亿元,到__年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达到7362亿元,增加了2.09倍。从转移支付结构来看,逐渐增加了对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补助。因此,基本上维持了地方的既得利益。[iii]

总体上看,1994年推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主要是采取渐进式改革方式,初步构建了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基本框架,但在许多关键之处仍留下了诸多“先天不足”。

一是照顾既得利益,在某种程度上使改革流于形式。以1993年为基数的两税增量改革之路,日后几乎所有财税改革、政府间财政关系调整都纷纷效仿,过多增量改革路径的选择,回避了改革的诸多关键环节和主要矛盾,致使部分改革流于某种简单形式上的转换,使改革成效大打折扣。

二是政府间事权财权划分不清,成为日后深化改革的羁绊。1994年分税制财政改革,在政府间事权划分上,存在着“内外不清”、“上下不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弊端,虽为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但实际操作上仍保留和延续了“基数+增长+分成”的传统做法。时至今日,制度安排和体制设计上的“先天不足”,一直制约着科学规范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有效构建。

三是以集中中央政府财权为出发点的改革,很大程度上重新步入了“集权”与“分权”的怪圈。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就是要提高中央政府的财权集中度,削弱诸侯经济实力,采取一种“倒轧账”方式,确定中央与地方的财力规模比例,在零和博弈状态下,中央政府增加的财力无疑就是地方政府减少的财力。这种自上而下的改革,由于过分强调收入而忽略事权的及时调整,不知不觉中步入“集权”与“分权”的怪圈。[iv]

(二)当前省以下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体制的实际运转

1、省对市财政收入划分体制的实际运转

1994年,中央开始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随后,湖北省对地、市、州也实行了分税制的收入划分体制,将市、州财政收入划分为中央固定收入、省级固定收入、地市州固定收入、省与地市州共享收入。__年,省政府根据中央实施所得税分享改革的精神,再次对财政收入划分体制进行了调整和完善,该体制运行至今。

案例1:省对_____市财政收入划分体制:

__年,省对_____市财政体制作了相应调整。主要内容,一是实行企业税收属地征管。从__年起,将中央下划的一般企业所得税和省级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25%部分、营业税、7种小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资源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全部下放到市,实行属地征管,从而解决了以往多头征税问题,理顺了税收征管体制。

二是扩大税收分享范围。在中央对地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实行增量分享的基础上,省里除对市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分享外,还将增值税25%部分和营业税纳入分享范围。与中央的分享改革一样,省调整体制实质是增量分享,即以__年为基期年,统一实行省与市分享增量。其具体分享比例是:①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__年地方50%部分省分享20%、市分享30%,__年地方40%部分省分享15%、市分享25%,__年至今省、市分享比例与__年相同;②增值税25%部分省分享8%、市分享17%;③营业税省分享30%、市分享70%;④7种小税以__年实际入库数为基数实行定额上解省,未实行增量分享。

三是改变所得税基数核定办法。省对省级、市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都以__年实际完成数为基数;对企业所得税,省级以__年实际完成数为基数,市以__年实际完成数乘以__年1-9月增幅或者1999年、__年两年平均增幅为基数。如果以后年度市的“四税”收入达不到核定的基数,省相应扣减对市的基数返还或调增市的基数上解。

从__年省对_____市财政体制调整以来的运转情况看,这次体制调整实质上是保存量、分增量,但形式上是对“四税”全额分级入库,资金上平时给予调度,这对地方财政收入的统计口径和可用财力都带来了较大的影响。从财力上讲,__—__年三年间,省净集中_____市增量资金累计23亿余元,平均每年7亿元。从发展趋势看,中央和省集中度呈逐年上升趋势,地方财政收入占比逐年下降。

2、省对县财政收入划分体制的实际运转

__年以前,实行的是市管县的财政体制,为了加快县域经济发展,__年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实行省管县(市)的财政体制,随后,也相应确立了省对县(市)的财政收入划分体制,其运行情况:

从__年起,全省所有市、县(市)财政体制统一按鄂政发〔__〕29号和〔__〕50号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市不再完成所属县(市)税种和新增集中县(市)财力,省、市、县(市)收入中企业所得税按中央60%,省15%,市(县市)25%比例分享;个人所得税按中央60%,省15%,市(县市)25%比例分享;增值税按中央75%,省8%,市(县市)17%比例分,省同时分享相应的税收返还增量;营业税按省30%,市(县市)70%比例分享执行;七个小税种按确定的定额上交省财政。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对68个县市区调整和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省集中增量,以__年为基数,__—__年新增上交省的增量,全额返还县市区,用于支持县乡综合配套改革和县域经济发展。

3、市对区财政收入划分体制的实际运转

据调查了解,目前全省市对区财政收入划分体制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是实行按行政隶属关系划分市区财政收入范围的体制。对市属企事业单位缴纳的财政收入划归市级收入,对区属企事业单位缴纳的财政收入划归区级收入,然后核定收支基数,对收大于支的定额上交,收不抵支的定额补贴,收入超基数的比例分成或超收全留。

二是实行分税制的收入划分体制。打破行政隶属关系,将市、区收入捆在一起,按税种划分收入范围,核定收支基数,定额上交或定额补助,超收入基数比例分成。

案例2:随州市对曾都区财政收入划分体制

__年地级随州市成立后,从__年起,对曾都区实行“按税种划分收入范围,核定收入基数,定额补助,超收入基数比例分成”的收入划分体制。

1、财政收入范围的划分。(1)市级收入:增值税地方留用部分的15%,农业税30%,地税收入40%,市属企事业单位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契税、罚没收入、土地出让金、基金收入、规费收入等;(2)区级收入:增值税地方留用部分的10%,地税收入60%,农业税70%,农业特产税100%,区属范围内的耕地占用税、契税及非税收入等。

2、基数计算。以1997、1998、1999三年的实际完成数和__年的计划数加权平均数递增10%作为__年收入基数,对区财政收入超基数部分,市、区2:8分成;短收入基数部分,市、区2:8负担。

3、定额补助。区支出基数大于收入基数部分为市对区的定额补助。__年以后,随着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出台和省对财政收入划分体制调整,随州市对曾都区财政收入划分体制也作了相应的完善。

4、县对乡财政收入划分体制的实际运转

据了解,全省县对乡财政收入划分体制各有特色,但大同小异,其主要体制模式有三种:一是实行“划分收入范围、核定收入基数、定额上交或定额补贴、超收全留”的收入划分体制;二是实行“划分收支范围、核定收入基数、超收分成、短收自补或短收分担”的体制;三是实行“定收定支、收支挂钩、递增包干上交”的体制。

案例3:随州市曾都区对乡镇财政收入划分体制

根据税费改革及上级财政体制变化后的实际,__年,曾都区调整对乡镇财政收入划分体制,实行“按税种划分收入范围、核定收入基数、超基数全额返还”的新财政收入划分体制,将乡镇收入划分为中央收入、省级收入、区级收入、镇级收入,其中区、镇级收入范围分别为:

1、区级收入:耕地占用税、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

2、镇级收入:增值税17%,企业所得税25%,个人所得税25%,一般营业税70%,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城镇教育费附加、契税等8项收入的100%及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其他收入等非税收入。

3、收入基数确定:按上述税种和比例将__—__年实际完成数进行加权平均作为收入基数。

(三)省以下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实际运转

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和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后,省以下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实际运行情况有所变化。我省现行省对市(县)转移支付,按转移支付的目的不同,可以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性转移支付两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无条件的,或者叫均等化转移支付,根据均等化目标设计,专项转移支付也叫专项拨款,是有附加条件的转移支付,主要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

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均衡性转移支付、激励性转移支付和政策性转移支付构成。均衡性转移支付额主要参照各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差额以及均衡性转移支付系数计算确定。用公式表示为:某地区均衡性转移支付额=(该地区标准财政支出-该地区标准财政收入)×均衡性转移支付系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采用__年统计资料中的国内生产总值、总人口、乡镇数量等数据分别建立线形回归模型计算确定。激励性转移支付由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激励性转移支付、工商四税激励性转移支付、市州本级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激励性转移支付、财政改革与管理量化考核激励性转移支付和烟草销售激励性转移支付、发挥财政职能支持新型工业化和县域经济发展试点激励性转移支付组成。具体支付数额分别设立公式计算确定。政策性转移支付包括:省集中税收增量返还政策性转移支付、农村义务教育政策性转移支付、公检法司政策性转移支付等。分别按公式计算确定支付数额。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从1995年的1.75亿元,经过十年的发展,到__年已达到23.5亿元,增长12倍,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9.20亿元,占39%;激励性转移支付3亿元,占13%政策性转移支付11.3亿元,占48%。

除一般性转移支付外,针对特定的政策目标,省还设计了一些补助下级财政专门的转移支付,称为专项转移支付。目前省对下的专项转移支付主要有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率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粮食直补转移支付等。专项性转移支付数额根据各种款项的性质考虑相关因素综合确定。

案例4:省对潜江市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__年至__年湖北省对潜江市转移支付额分别为3925万元、3607万元、6418万元、5694万元、15227万元、31895万元,分别占潜江市可用财力的12.36%、9.7%、14.82%、12.35%、26.48%、42.65%,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__年至__年为零,__年50万元,__年1800万元,__年6599万元;专项性转移支付__年至__年分别为3446万元,2470万元,2840万元,2360万元,4073万元,6792万元;其他转移支付分别为479万元,1137万元,3542万元,3284万元,9354万元,18504万元。从上面数据可以看到省对潜江市转移支付资金增加较快,但专项性转移支付增量不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量很大。

二、当前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中央、省财力集中度较高,过分强调集中收入,忽略了事权的调整,制约了科学规范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有效构建

1、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十多年以来,中央、省收入占比大幅度提高,地方收入逐年下滑

分税制财政体制实施以来,中央、省级财政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增强中央和省级财政宏观调控能力的意图得到充分体现,与此同时,地方财政收入比重不断下降。如随州市__年中央、省级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3.3%、1.7%,到 __年上升为44.9%、9.5%,分别提高21.6、7.8个百分点;而地方收入的比重下降了29.4个百分点。加上垂直管理部门(如工商、药监局、交通)收取的专项收入,中央、省级收入所占比重将更大。

2、与经济增长密切相关的主体税种的增量大部分集中到了中央、省,影响了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营业税是与经济增长最密切相关的主体税种,其增长幅度一直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也较大。如随州市__年这四项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为41.4%,__年达到68.6%,提高了27.5个百分点。增值税、所得税、营业税中央、省与地方共享,且中央、省分享比例相对过高,消费税全部归中央,税收增量大头都集中到中央、省。如随州市,__年中央、省分享了这四项税收的61.8%,__年达到72.1%,增长10.3个百分点,绝对额增长130%。尽管中央对增值税、消费税的增量实行1:0.3系数返还,省对集中的增量给予返还,但由于中央计算增量返还实行环比计算法,省实行增量返还只给予3年优惠期,地方分享的收入比重仍然持续下降,严重影响了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3、主体税种过多采用共享税模式,有复归“比例分成”老体制的倾向,失去分税制改革的本来意义

__年中央、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对主体税种所得税,中央分享60%、省分享15%;对增值税、营业税,省分享8%、30%;随后调整了出口退税政策,对超基数部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担,进一步扩大了主体税种的分成范围。由于主体税种构成了财政收入的主体且比重不断提高,对主体税种过多采用共享模式,有复归“比例分成”老体制的倾向,有违分税制改革的本来意义。

4、税权过分集中中央,地方税收立法权有名无实

当前开征的税种绝大多数由中央立法开征,省级只对少数税种的税率有调整权,而且这少数税种的税率有调整权也很难实现,使得地方税收立法权有名无实。税收立法权、政策的制定权的高度集中,保证了上级收入、实现宏观调控,但对地方利益考虑不够。

(二)地方财力留成偏低,难以保障地方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1、地方财权与事权不对称,基层财政日趋困难

分税制改革后,中央、省不断集中财力。如随州__年以来,上划收入年均递增19.4 %,从__的20763万元,增长到__年的50476万元(参见表2)。财力上移的同时,事权呈现不断下移的态势。如民兵训练、预备役部队经费、武警部队营房建设等。目前,地方政府担负的事权很大,包括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环境保护、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等,这些事权大都刚性强、欠帐多、所需支出基数大,无法压缩,财权上收、事权下放的结果是地方财政困难与日俱增。根据__年省财政厅开展的基本保障能力调查分析,随州市按标准财政供养人员测算,财力缺口近亿元,按实际财政供养人员测算财力缺口达2亿元。人均财力仅为1.7万元,仅仅只够维持工资的发放。

2、地方财政的自给能力薄弱,缺乏基本稳定的自主财力

地方财政自给能力不断下降,地方支出需要过多依赖上级政府转移支付,对上级财政依赖程度日益加深。随着中央及省不断加大集中财力力度,地方财政自给能力越来越差,收支缺口逐渐拉大,对上级财政的依赖度也逐年增大。以随州为例,__年,随州市完成一般预算收入34333万元,财政自给系数为0.47;到__年,随州市完成一般预算收入42460万元,财政自给系数为0.3,比__年下降0.17(参见表1)。由于地方财政自给能力越来越弱,只能依靠中央及少量转移支付来勉强维持地方运转。加之目前中央及省转移支付制度仍然带有浓厚的过渡色彩,基数法痕迹过重,专项资金比例过大,一般财力性转移支付的比重过低等,使得基层财政处在“等米下锅”的艰难境地,从而严重影响了地方社会经济的发展。

[表1] __—__年随州市财政自给系数 [v] (单位:万元)

年份 一般预算收入 一般预算支出 地方财政自给系数

__ 34333 73369 0.47

__ 36021 88099 0.41

__ 44110 103279 0.43

__ 44816 114520 0.39

__ 42460 142426 0.30

[表2 ] __—__年随州市上划收入变化情况表[vi]

年份 划收入(万元) 递增幅度(%) 年均增幅(%)

__ 20763 10.2 19.4

__ 30755 48.1

__ 29680 -3.5

__ 44859 51.1

__ 50476 12.5

3、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刚性强,财政平衡难度大。

由于地方财政财力规模小,事权范围大,形成支出结构刚性强,调整难度大,从地方本级支出结构看,基本上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农业、科学、教育等法定支出,粮食风险金、下岗职工生活费、社会保障等政策性支出各占1/3。人员经费是必须确保的项目,农业、教育、科学等支出项目,相关法律规定其必须按照高于经常性收入的增幅安排。粮食风险金、下岗职工生活费、社会保障等都是近两年中央出台的重要支出政策,必须落实到位。所以,从目前的地方支出结构上看,没有调整的余地。

4、地方政府债务负担沉重,维持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的压力较大

由于地方财力严重不足,为了发展本地经济和各项事业,不少地方政府直接借入大量资金或出面担保贷款,形成了巨额债务负担。截止到__年末,湖北省各级政府债务余额836亿元,为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2.7倍。其中县乡政府债务余额453亿元,占债务总额的54%,为当年县乡地方财政收入的5.3倍。全省逾期债务余额387亿元,占债务总额的46%,为当年地方财政收入的1.25倍[vii]。日益膨胀的政府债务已成为地方财政的沉重负担。更为严重的是,地方财政并未将债务收支列入预算。因此债务负担自然也就成为地方财政的无形缺口,当勉强维持政府运转的地方财力在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必然挤占用来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资金,甚至诱发专项资金的违规和错位,严重侵蚀财政的根基。

(三)转移支付体系不健全,稳定、规范、科学的转移支付缺乏制度保障

1、财政转移支付形式不规范

现行的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方式有税收返还、原体制补助、专项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各项结算补助和其他补助等,种类过多,错综复杂,政策指向不明确,多年沿袭的财政体制利益交错,得不到很好的解决。转移支付形式种类繁多,补助对象涉及各行业,缺乏统一、严密的制度,资金分配的标准或依据尚不够具体和科学,造成专款的分配过程不透明,资金零星分散,难以发挥财政资金的规模效应。这种多形式转移支付制度,不可避免地使各级政府所承担的公共事务划分不稳定,省以下地方各级政府所承担的公共事务与其财力不匹配。

2、财政转移支付中的各项专款过多,且缺乏程序化、公式化的分配办法,随意性较大

目前,省对下的财力性转移支付相对而言较规范,大多设立了公式,透明度和科学性均有所提高。但专项拨款范围过宽,几乎覆盖所有的支出科目;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缺乏事权依据,分配方法缺乏严格的制度约束随意性大,客观性差,容易发生“寻租行为”。同时,不稳定的专项转移支付分配,使下级财政对上级财政的转移支付难以准确预测,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无法纳入当年的财力安排,影响了预算的全面性和完整性,不利于接受人大监督。

3、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不及时,影响了拨付进度和政策落实到位

如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由于地方自身社保基金收不抵支,和自由财力不足,必须依靠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来提供保障,如果上级财政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及时到位,下级为按时兑现落实政策,除财政拿出一部分进行补组助外,大部分基金缺口需向银行贷款解决,因此背上了沉重的债务包袱和利息负担,加重了本级财政的困难。

4、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不够,调节功能微弱

中央、省对下的转移支付大部分是按分税制以前的基数返还的税款,不仅起不到调节地区间财力差距的作用,而且因体制中包含了过去体制中不合理的因素,在逐年滚动的过程中,不合理因素还呈逐渐扩大趋势。目前,转移支付办法对一些地区的特殊因素考虑不周、考虑不足,使得省级财政向市(县)级财政的均等化转移支付额偏小,同时市(县)政府基本上处于简单的收入接收者地位,对市(县)政府供应公共产品和服务缺乏激励机制,无法有效地促进地方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应,不能充分调动和发挥市(县)政府的积极性,财政均衡作用未能得到充分有效地发挥,即使在同一省份或城市,不同地区间的人均支出水平相差悬殊。

(四)财政收入征管关系有待进一步理顺,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1、国税、地税、财政机构分设,征管协调困难大,成本高

一是国税、地税分设,税务人员分散,征管力量不足的矛盾依然没得到有效缓解。受财政体制(即“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影响,现行国税、地税基层征管机构基本上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置,相对有限的税务人员随着大量征管机构的设置,造成征管力量更加分散化。有的基层税务所甚至只有2—3人,根本上形不成征管合力。二是国税、地税并行运行,税收成本增高。除了税务部门固定运行费用的增加外,为保持各级税务机构正常运转,征管成本也呈现出逐年上升的势头。相当比例的边远地区税务所一年所征收的税收收入还不及保持税务所正常运转的税务支出。而且,从纳税人角度讲,全国90%以上纳税人往往要同时向国、地税办理涉税事项,给纳税人带来极大的不方便,也增加了纳税人的纳税成本。

2、国税、地税征管权限相互交叉,地方政府难以合理组织收入

国税、地税各自的税收征管范围不仅存在纳税人的大量交叉重叠、税种的交叉,所征收的税种之间更是存在着非常紧密的因果关系。两套税务机构围绕各自的税收征管范围进行的征管活动,人为地割裂了各税种之间的有机联系。国税、地税以组织收入为中心, “争”、“抢”税源,税收流失严重。特别是集贸市场税收、个体零散税收,哪一边征税少、税负轻,就“靠”向哪一边申报缴纳,而另一边也不可能去督促纳税人重新按规定缴纳,形成税收流失。而不易于征管地方(如边远地区、征管难度大的地方等)的税收,国税、地税都不愿意去征管,形成税收征管“真空”,造成税收流失。分头征收、多头管理、重复检查,使得地方政府难以有效组织收入。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间财政收入体制的基本思路与建议

(一)基本思路

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体制的重要内容在于正确处理收入的集中与分散的关系,适时选择合适的财政收入的集中度和分散度。集中程度高一点比较好,还是分散程度高一点比较好,不能一概而论,要视具体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情况而定,其中,经济的发展程度和水平是要考虑的主要方面。回顾我国财政体制演变的历程,政府间财政收入的划分受经济发展形势影响进行了多次调整,都较好促进了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从国际经验来看,不同的国家,其财政体制亦选择了不同的集权与分权关系,也都较好地促进了其经济社会的发展。尽管不同时期和不同国家的财政收入集中与分散选择各不相同,但还是有一些共同的选择标准的。从原则上讲,财政收入划分上集权与分权的选择,一是要保证中央有一定的宏观调控能力,二是要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方面的积极性,促使全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从经济发展水平来看,经济发展较低阶段,政府需要有一个财力集中的阶段来推动经济进入发展的快车道,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的水平和阶段后,政府应适当地放权来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经济有效率地发展。发展经济学理论也说明了这一点: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的启动阶段,需要动员大量的资源来进行基础设施等大规模建设,但受经济发展水平限制,市场难以集中资源,必须由政府通过计划手段集中大规模的社会资源,来引导经济发展。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市场已有能力完成经济发展所需的资源配置,此时政府就应将更多的权利交给市场,财力应适当分散。

我国经济改革之前,财政体制虽几经变化,但受当时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总的来看是偏重于集权的,收入划分自然是以中央集中为主。改期开放的初期,我国财政体制经历了一个快速放权的过程,使得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和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称“两个比重”)迅速降低,并由此产生许多负面影响,影响了中央宏观政策的有效实施。为此,我国于1994年进行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目标是提高“两个比重”,增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预期调控目标是,中央预算收入占全国预算收入比重提高到60%,全国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20%[viii]。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建立以来,中央财力大幅度提高,国家调控能力大为增强,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从1993年的22%提高到了__年的55%。同时,财政收入占国民经济的比重也从1993年的12.6%,提高到__年的19.3%[i_],已基本上达到20%与60%的既定目标。预期目标的基本实现,意味着两个比重在此后一个时期应当保持“基本稳定”,而非“继续提高”。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着自动向上集中财力的效应,如果维持现行体制不变,“两个比重”将持续不断提高,形成财政收入大幅向上集中,地方特别是基层财政收入比例逐年下降的局面。财力过度向上集中,既不利于地方经济发展,也不利于地方有效履行行政职能,保证基层正常运转和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鉴于目前“两个比重”基本达到或即将超过调控目标,国家已具备了相当的宏观调控能力。因此,增强地方自主财力,调动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是新时期财政体制完善的主要任务。

作为财政体制重要组成部分的转移支付制度,其功能是弥补体制在收入划分上的不足,协调各级政府的预算平衡,在财政体制的收入划分功能中,只能起补充作用,而不能替代。因此,增强地方政府财力,解决地方财政困难,从根本上来看,只能靠体制的完善来解决,不能过多依靠强化转移支付功能。同时,现行的转移支付在运行上也有诸多不是:一是具有不稳定性。由于对地方来说,每年的转移支付是不可预测的,年初不能知道转移支付的数量,无法和地方自主财力一起统筹考虑使用。二是中央有些属于自身职能范围的支出政策,中央只通过转移支付安排一部分资金,其他的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资金。由于地方的财力年初预算已经有所安排,如果安排配套资金,对地方预算的执行造成较大冲击。三是转移支付的拨付不及时,地方不得不靠银行贷款使资金按时到位,由此背上沉重的债务和利息负担,更增加了地方的财力紧张程度。因此,当前的财政体制通过提高财力集中程度,进而将集中的财力以转移支付形式来弥补地方财政支出的缺口,而代行一部分体制功能的做法是一种被动的、低效率的无奈选择。

基于当前经济发展阶段和中央财力的实际状况,近期应是适时调整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有利时机,以缓解基层财政困难和调动地方合理发展经济、精简机构、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具体可考虑:一是在中央地方共享收入中,将个别税种适当调低中央和省级的分享比例,相应调高地方,特别是市县的分享比例。二是对于个别中央预算固定收入,如消费税,通过与地方分享,使地方相应增加部分收入。从中长期目标来看,仍需对分税制下财政收入体制进行系统化的调整、改进和规范。

(二)具体建议

1、合理调整收入结构,切实增强地方自主财力

__年全国财政收入突破2万亿元,__年达到2.5万亿元,到__年突破了3万亿元,[_]三年三个台阶,财政收入大幅增长,中央、省级宏观调控能力大大增强。适当让度部分财力,以增加地方自主财力,财力条件已基本具备。因此,在确保中央和省加强宏观调控的前提下,按照公平、规范、简便的原则,减少地方税收上划基数,适当调增地方收入分成比例,切实增加地方自主财力,调动地方加快发展的积极性。

2、合理调整事权范围,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按照财权、事权对等的原则,合理界定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切实改变地方政府“小马拉大车”的状况。根据公共品受益范围原则,对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以及道路、水利工程等公共品,进行合理划分。凡属中央和省政府承担的政府支出,中央和省级财政应加大财力保障,不得转嫁给市、县财政。凡委托市、县政府承办的事务,要足额安排专项拨款,不留资金缺口或要求地方配套。凡属于共同事务,应根据受益程序,并考虑市、县财政的承受能力,确定合理的负担比例,积极探索共同事务的经费负担办法,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3、认真清理乡镇债务,努力化解基层债务风险

要认真清理核实县乡债权债务,分清债务类型,落实偿债责任。对属于落实中央和省级事权形成的债务,中央和省应承担化债责任;对关闭乡镇“五小企业”、发展乡镇企业形成的债务,中央和省应给予国有企业改制相同的优惠政策支持化债;对农村合作基金会等解决地方金融风险形成的债务,中央和省应比照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办法支持化债,妥善处理各项债务。要建立举债约束机制,控制产生新的债务。对县乡举债的审批实行上收一级管理,对举借外债要由省级统一管理,努力防范和化解基层债务风险。

4、强化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稳定性和及时性,确保基层政权正常运转

以科学的分配方法和严格的制度规定,强化转移支付资金的稳定性和及时性,使地方政府在编制年度预算时统筹当年的财力安排,提高预算的全面性和完整性,确保基层政权正常运转。

5、深化税费和机构改革,提高地方财政保障能力

深化和完善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少取多予”的方针,加大对农村公共产品的转移支付力度,让公共财政阳光普照农村大地。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改革和精简乡镇机构,压缩人员,节减开支。强化县乡基层政府公共服务功能,由“养人”转向“养事”,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地方政府财政体制的完善是一种利益关系的调整, 除了要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财政收支状况外,还需要一些措施的相互配合。应以法律的形式明确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加强财政监管,稳步推进财政收入的良性循环。

第八篇 政府采购商业贿赂制止工作调研报告4450字

市政府采购工作,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采购程序,继续加大对采购各方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增强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坚决制止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为重点,认真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一、市政府采购的现状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采、管机构分设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分别设立采购办、采购中心,配备能力强、业务精的工作人员,做好政府采购工作。采购事项集体研究,公开招标。

(二)加强了政府采购计划,扩大采购范围,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编制工作,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按《目录》要求,对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做到应采尽采。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成果;做到程序规范,验收严格,资料完备。完成采购预算3441.43万元,完成采购金额3107.53万元,节约资金333.9万元,节约率9.7%。4月,市将未纳入政府采购的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总工会和市属各乡(镇)政府纳入政府采购。

开展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主要对各单位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行为;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开支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等十个方面进行自查和抽查。

在自查自纠阶段,共收到125个单位的自查自纠报告。通过对自查自纠报表统计,全市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3530万元,当年实际执行政府采购总额为3219万元,节约资金为311万元,节约率为10%,分散自行采购的为343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968万元,实际为1856万元,节约资金为112万元,节约率为6%,分散自行采购的为570万元。在重点检查工作阶段,我们选取了市教育局、卫生局、国土局及政府采购中心等28个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面为23%,各单位对检查出的采购无计划、随意性采购、规避政府采购等问题都能严肃对待,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解决,确保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切实收到实效。

(三)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完善了内部制约制度,管采分离管理体制得到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后,财政部门就采购预算、招标投标、评审专家、供应商投诉、节能环保等方面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划清了政府采购办与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职责。政府采购办主要对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集中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信息、评审专家、合同供应商资质备案、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负责受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和行政复议、处理政府采购行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主要是接受采购人委托,独立组织实施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采购;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采购信息和采购结果;组织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活动;根据采购人委托的权限组织签订或代理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做好政府采购的档案管理工作;制定集中采购机构内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四)政府采购行为和程序得到规范。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中,对选择招标适用方法、供应商自由参加投标活动、招投标人员之间利害关系回避、采购名、优、特、环保产品及招投标过程监督等方面,都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对我市采购数量较大且较分散的商品,如办公自动化用品,由于产品标准统一,大部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在公开招标过程中,对货物项目的价格权值,一般也在百分之八十以上,最大限度的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强化了依法行政和依法采购意识,不断提高采购监管、操作的质量和水平。政府采购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领域。我们要在强化队伍建设的同时,抓好制度建设,规范采购程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职责清晰、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按照《政府采购》和《行政许可证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采购中心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建设和日常管理使用工作;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对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及时答复和处理。为政府采购活动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全、意识不强

许多采购单位未按预算管理要求将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编入部门预算,年度执行中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的现象比较突出,普遍存在漏编采购预算、超采购预算或无预算采购的问题,导致预算约束力不强,实际操作计划性较差。一些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往往是采购计划代替政府采购预算,什么时候需就要什么采购,年初预算时采购项目没在列入预算,很难体现集中采购的计划性和规模效应和实现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全。

(二)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不顺,“管采分离”停留在表面。《政府采购办法》第十三条、第六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管理职责”、“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和采购办同设在财政部门,作为财政内设机构的相关科室,同归一个上级领导,不利于监督。

(三)采购中缺乏专业人员的指导。由于政府采购所涉及范围广,所涉及的专业知识非常繁杂,客观上需要配备专业化的采购人员。实践中采购中心的人员由于职业局限,没有能力对这些非常专业的要求做出判断,即便实行了政府采购专家咨询制度,也由于多方面的限制,采购中心难以全面聘请到所有专业的专家,而且即便是聘请到专家也无法全程参与采购项目整个实施过程,对采购行为做出及时、具体的指导。

(四)供应商选择面窄。目前政府采购机关确定的定点供应商太少,在相当大程度上还无法实现通过竞争机制节约政府采购资金的目的。而且各供应商的实力也存在明显差异,缺乏有效的竞争。在一些采购频率比较高的项目(如电脑、汽车、办公家具等),参与竞标时经常出现一些“老面孔”,极易形成“供应垄断”和“日久生情”。表现在:1、由于个别供应商在同类项目中“屡屡中标”,从而影响了其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2、容易使参加竞标的供应商暗中联合,抬高价格。3、一些相互熟悉的本地竞标商,为了转移市场竞争给自己带来的压力,最终达到“多赢”的目的。4、外地供应商因费用总是不愿进入。

(五)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缓慢。在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公开透明度和工作效率方面,对采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等集中采购组织形式应实施电子化操作,实现网上公告、网上下载文件、网上投标等功能,方便了采购单位和供应商。

(六)大量工程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法规定,除政府采购建设工程项目执行招标投标法外,其他采购项目应当实行政府采购。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大量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以外项目并没有实行政府采购的现象。(七)对政府采购进行有效的外部监督较困难。机构的不合理设置,加之在制定采购政策时,制定者和实施者均为同一主管部门,而政府监察部门仅对采购的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无法对政府采购全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的建议及对策

(一)强化意识,更新观念。一是财政部门的主要领导应把政府采购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关注,专题研究。二是政府采购加强采购预算的规范管理。三是不断提高党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切实解决、消除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有效排除干扰和阻力,切实为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规范运作,提高效益。一是完善政府采购的范围、目录、方法、程序和门槛价。二是要提高政府采购干部队伍的素质,加强廉政建设。建立采购评审专家库,全方位提升采购质量。三是运用网络技术,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益。

(三)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一是逐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强化资金控制。二是完善操作制度,强化规范运作,预防采购风险。三是健全采购机构内部监督机制。四是完善核算制度,强化财务管理。五是建立规范的保证金制度,强化风险意识,把政府采购风险降到最低线。六是建立采购质量反馈信息制度,提高采购服务质量,便于对采购结果进行考核。七是公布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拓宽采购范围与规范运行相结合。一是将政府投入的基本建设和公共工程类项目纳入政府采购领域;二是政府采购项目向小额商品延伸,对招标限额以下的小额采购项目如办公用品等实行采购卡制度,采购单位持卡在招标确定的商场采购所需商品,获得资金的规模效益。

(五)提高采购人员的综合素质,培育一支政府采购专业化队伍。政府采购部门应通过加强采购人员的业务培训,使政府采购人员不仅懂得财政预算管理方面的知识,还应掌握有关招投标、合同、采购管理的知识,以及其他方面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六)利用信息技术,加快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结合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政府采购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包括供应商、咨询评审专家、商品价格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库,发布信息公告,增强服务功能;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的信息网络建设,以实现采购管理各环节通畅、运行功能完善、操作交易公开统一、全过程监控和网络安全可靠为目标,集采购单位、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和管理监督部门电子系统为一体,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业务管理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以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七)坚持惩防并举,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的内部、外部监督机制。明晰管理机构与操作机构职能,不断完善“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独立运行、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真正实现管理、采购、支付相互分离、相互监督。实行采购代理制度或将采管分设在两个管理单位,实现“裁判员”和“运动员”分开。建立事前预算约束、事中动态监控和事后监督处罚的监督体系,采购前在媒体公布采购项目,采购后要公布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加大政府采购的管理力度,严把重复购置关。建立政府采购情况报告制度,接受人大的监督。充分发挥财政、纪检、审计的监督管理职责,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对代理机构、供应商和评审专家不良行为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制定政府采购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处罚办法,加大对采购当事人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制定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政府采购市场禁入制度,推进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大违法违规采购行为的处理力度,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随着政府采购工作改革的深入开展,各级各部门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自觉性逐步增强,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积极性日益高涨。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不仅强化了财政支出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而且有效遏制了过去单位采购中的不规范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行为的发生,为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九篇 2024法治政府调研报告3800字

省政协调研组

根据省委和省政府、省政协共同制定并组织实施的2024年度重点民主协商计划,省政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调研考察组,分别在省政协副主席夏涛、童怀伟,社法委主任孙建新率领下,赴省国土厅等7家省直部门和省高院及合肥等7个省辖市开展调研,并赴浙江、福建、江苏等3省学习考察。调研考察组共召开40多场座谈会,分别听取相关情况介绍,与企业、个人、社会组织等执法相对人交流,走访了乡镇政府,深入到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司法所等基层单位实地调研考察。

一、主要做法与经验

(一)大力实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2024年,省政府全面启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建设工作。依法确认1712项省级政府权力事项,编制1.2万余条责任事项、2万余条追责情形,省级涉企收费项目清理完毕,并于当年在全国率先公布施行。合肥、亳州、芜湖、铜陵、滁州等市对清单制度并有所创新,开始四清单编制工作。到今年7月1日,全省市县乡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部公布施行。我省成为全国首创责任清单、率先公布省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省市县乡四级全面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体系的省份,切实做到了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国务院领导对我省在权责清单方面所作的有益探索,专门作出批示予以肯定。二十多个省市来皖学习考察。

江苏省积极推行权责编码制度,出台了《江苏省行政权力事项编码规则》,对全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进行顶层设计,要求相同的行政权力事项,省市县三级权力名称、权力编码、法定依据等方面实现统一。浙江省全面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精细化管理,建立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等机制,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建立全省行政权力运行管理系统,对每一项权力编发身份证,建立跟踪监督卡。福建省依法依规确定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责,依法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的责任。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显著。我省积极开展省级行政审批专项清理工作,截至目前,省级行政审批事项从316项减少到213项,精简32.6%。省级审批部门及审批项目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率达100%。平均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减少61%,办件提速率52.5%。负责行政审批的重点厅局也都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做好了相应工作。省工商局对省局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在天长市开展了一照三号试点,并在铜陵市和巢湖市开展了先照后证试点,努力营造高效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滁州市经过七轮流程再造,做到了大厅之外无审批,大厅之内审批快,基本实现行政审批一般事项一审一批,复杂事项不超过承办、审核、决定三级审批,全部审批流程5日内办结。滁州市行政审批工作受到国务院的肯定。

福建省坚持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原则,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建立了行政审批委托制度,先后赋予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泉州等重要经济增长区一批省级投资审批权限,除特殊审批事项外,将省级行政审批权限最大限度下放自贸试验区。江苏省全面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是全国第二个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省份。

(三)综合执法改革有序扎实推进。我省积极探索推进横向综合执法,着力破解执法领域权责脱节、争权诿责,力量分散、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目前,城管、文化等领域综合执法已经实现市县区全覆盖;10个设区的市、80个县(市、区)实行农业综合执法。合肥、芜湖、铜陵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利用信息化平台,已有7+_模式向11+_模式拓展,综合执法功能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福建省在福建自贸区平潭片区、福州片区、厦门片区开展凡属市场监管领域均实行综合执法试点;整合执法主体,设立综合执法局,统一行使城建、国土、环保等8个方面职能;组建市场监管局,建立从源头到终端全过程的市场监管体制。江苏省所有省辖市和县(市)已经全部顺利开展城管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实现了市县区全覆盖。去年,江苏省政府批复了常熟市在所有建制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由各建制镇政府集中行使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镇容镇貌、城镇建设和规划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今年,江苏省又批准苏南的全部县(市)和苏中的部分县(市)城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向建制镇等基层延伸。浙江省在嘉兴、舟山两市全面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将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等职权横向集中,将执法范围向乡镇街道纵向延伸,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了管理权、审批权与监督权、处罚权的适当分离,逐步推进基层执法由管辖执法、不告不理向派驻执法、日常监管转变。

(四)行政执法监督得到加强。省市县政府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鼓励支持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健全群众意见收集、办理、反馈工作机制。芜湖市开通了政府服务直通车、市民心声网站、政务微博等举报投诉渠道。强化审计、监察监督。去年,全省审计机关共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5736个单位,审计后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26.52亿元。全省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涉及行政监察对象的案件4686件,处分行政监察对象4207人。完善了省政府法律顾问、立法咨询员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制度+技术监督模式推动了行政执法公正透明。2024年9月,合肥市市区两级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进入全面运行阶段。数字化城管创新模式,实现了城市精细管理与全面覆盖管理、高效管理与长效管理、便民管理与依法规范管理的有机结合,极大地提高了城市管理效能和水平。亳州市利用大数据技术,以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为基础,将全市2878项权力事项,颗粒化为10305项子项,公共服务501项,并配以相应的责任,借助网上平台,对权力运行实现全过程、标准化、自动化运行和具体操作的监管,使互联网+形成了审批透明化、痕迹数据化的管人管事制度,创建了权责一致、监察高效的新服务模式和制度体系。将过去的群众跑腿、干部跑腿变成现在的数据跑腿过去的面对面审批变成现在的不见面审批过去的办事找政府变成现在的政府帮办事。

浙江省以技术手段保障执法标准化,深入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纳入法制化轨道,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机制建设和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学法情况等指标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定情况作为一项考核内容进行考核;余姚市开展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工作。奉化市建立行政问责中心与行政执法中心分权制衡制度,强化监督和失职问责,形成信息收集处理、反馈评价全环闭合的循环模式,着力保障执法公正严明。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研情况来看,我省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一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观念还不强;严格遵守行政规则和行政程序的意识也不够,仍还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一些领导干部不习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行政执法培训缺乏长期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水平仍需提高。

(二)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有待完善。目前,仍然存在着城市综合执法依据不充分,主体不明确,执法责任不明确的问题。县级工商、质检、食药监三局合一后,还存在着体制机制不健全、运转不顺畅,权力下放和权力承接不适应、不协调的问题。基层执法任务倍增,技术装备却很落后,执法力量也很薄弱,编制、权责、经费保障不匹配,执法力量与执法任务之间的矛盾在基层尤为突出。执法标识、服装不统一,不敢执法,不愿执法,不会执法的现象依然存在。婆婆过多,形成县级市场监管局以一对三的特殊管理体制,基层疲于应付。

(三)行政执法态度及执法规范仍需改进。执法态度生硬,作风粗暴,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时有发生。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日常监管不到位,习惯于通过运动式、集中整顿式执法达到管理目的。在行政执法工作中,部门之间不协调、不合作,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少数执法单位规范化建设不到位,执法程序不规范,肆意妄为,违法现象经常出现。行政管理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和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不高。

(四)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仍需加大。执法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被动监督多、主动监督少,事后监督多、事前事中监督少。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和纠错机制。行政裁量权过多、过大、过宽、过滥的现象普遍存在,缺少严格、精细、准确的行政裁量权执行标准,缺乏严格的监管制度和高端的技术监管手段。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还时有发生。市、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缺乏必要的执法监督手段和权威,行政执法过错追责不及时、不到位、不严厉。全省统一的执法网络监督平台尚未建立。

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省内做法和外省经验,调研考察组提出以下建议:1.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信仰。2.以地方立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3.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4.推动清单制度向纵深拓展。5.深入推进市场监管三局合一改革。6.大力推进综合执法。7.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8.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9.推进两法衔接制度化建设。10.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11.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12.强化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13.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14.加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力度。15.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政府建设环境。(具体建议内容见省政协建议案)

第十篇 区政府计划生育改革工作调研报告2050字

区政府计划生育改革工作调研报告

北京市海淀区做为我市科技、教育、人才的汇集地之一,辖区面积______方公里,户籍人口_____万人,流动人口_____多万人,在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海淀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得到了极大的提高,调研报告,而面对庞大的人口规模、复杂的人口结构、人们固有的偏好形成的多样化需求,如何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新的工作机制,整合现有社会资源,构造一个适合区域发展的良好的人口生存与发展环境,为区域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一个有力的支撑与保障,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课题。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改革工作中的主要做法与成绩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演变,虽然“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根本任务没有改变,但在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的工作方法中已越来越多地融入了现代政府管理的理念与方法,更加注重了人口、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关注人自身的价值。他们在基层的具体工作中也越来越感到,在当前社会全面改革的浪潮中,人口和计生部门必须将自己的社会管理角色由“演员”变为“导演”,由被动地接纳上级布置的具体工作任务转变到更加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特别要在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上下功夫,找准本区域存在的发展瓶颈问题并研究解决方案、开展工作试点并不断总结推广经验,才能使工作更有针对性,保证改革发展的大局。

从起,海淀区在北京市率先启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结合区域内街道、乡镇的特点、难点及工作优势,确立了“现居住地管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新型封闭式物业小区管理”、“建立并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农村小城镇化建设中管理服务新模式”等课题,选定十三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单位。通过近两年的努力,目前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在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居(村)民自治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积极推进现居住地管理

实现以人为本的有效的现居住地为主管理,是当前作好人口计生工作对基层政府的更高要求。随着海淀区的快速发展,人户分离人员大量增加,加之流动人员的大量涌入,如何准确掌握现居住地人员的基本信息成了海淀区人口计生委面临的最大难点。在全国人口信息还没有形成统一交流平台的情况下,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对区内形成的人户分离人员率先实行现居住地管理,制定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办法》,在全面登记人户分离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清理本区内人户分离人员,通过自主开发的“管理与服务软件”、联系会、信函等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信息交流-反馈-再交流。在“wis”系统和国家外来人口信息交流平台建成后,又积极运用这两种渠道开展交流。同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修订了《海淀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将人户分离人员的计划生育率纳入现居住地考核,促进了现居住地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到底,已登记各类人户分离人员共7.8万余人,区内人户分离信息交流率92%,确认率为62%。

在现居住地管理中,海淀区人口计生委还遇到了另外一个难题,即新建物业小区中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在北京的整体发展中,由于各区域功能的重新定位和城市产业的重新布局,人口向近郊的聚集已形成趋势,而海淀作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核心地段,各类功能完备的新型封闭住宅小区迅速崛起,而小区内的各种社会管理职能却难以及时到位。为防患于未然,海淀区人口计生委组织开展了对物业小区的专项调查,发现目前全区256个新型封闭住宅小区中已建立社区居委会或纳入社区居委会管理的有179个,未建立和未纳入的77个,而且相当一部分因基层组织缺位或工作不得力,使小区游离于行政管理和服务之外;同时,小区内居住人口结构复杂,据抽样调查小区内居住的人户同在人员占近40%,人户分离占36%,流动人口约占25%,居住人群收入较高,普遍重视“隐私权”,因而有关人口计生工作信息收集渠道不畅。

针对这种情况,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开展了“高档物业小区计生管理新模式”的试点工作。通过与物业座谈以及在小区中针对育龄群众开展生育现状及需求调查,找到公司与政府合作的结合点——提供优质服务,满足小区居民的需求。思想统一后,政府加大了对物业公司在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中的指导,给予人力、物力支持,物业公司也指定了专人负责计生工作,从居民购房起就填写计划生育情况卡片,做到对入住人员底数清,同时为小区居民提供多方面服务,方便了居民。物业还出资制作了一些有关计生政策、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品在小区内、楼道中开展宣传,并积极推动小区内居委会的建立。试点单位原有的13个小区在一年促成12个单独成立或挂靠到其他居委会,物业的前期工作也为居委会的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试点成功后,海淀区人口计生委及时召开了全区综合改革工作会,在全区推开这种管理模式,努力推进在物业中形成一种“社区管理、部门配合、物业协助、业主受益”的长效工作机制,谋求政府、企业与业主的互利“三赢”。

第十一篇 2024年推进效能政府建设调研报告模板2850字

党的__大在部署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时,提出“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不难看出,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不论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是创新行政管理方式,都必须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作为检验的最终标准。提升政府效能,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一项以全面提高政府绩效为目标,以加强思想、作风、制度、业务、廉政、能力等为内容的综合性能力建设和绩效改进活动。根据市政协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安排,由市政协副主席冯霞带队,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牵头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我市效能政府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以来太原市委、市政府以“两集中、两到位”审批流程再造为核心,全面开展了流程再造、电子政务、绩效考核、行政文化“四位一体”的效能政府建设,限度地解决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地推进审批流程再造。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全力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和流程再造,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体制突破,强力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实现了各部门审批处实体进驻、优化审批。按照“撤一建一”原则,由市编办发文,对市直各部门成立审批处,进驻中心的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16个部门和其他社会服务的18个部门共34个部门,将过去分散在106个处的审批职能全部集中到各部门新成立的审批处,新成立的审批处整建制集中进驻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了审批权的相对集中。以“人员进驻、首席授权、定岗定责、细化流程”四个环节为标准和抓手细化落实。

二是顶层设计,再造了“一核三联动”系统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我市与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埃森哲公司等国内外咨询机构合作,运用最新研究成果指导流程再造实践。

三是联合审批,创新“一口进出、办结、并联办理、闭环运行”机制。实现了统一登记受理审批事项,推行了四个阶段层面的并联审批,形成了4个层次在中心的流程闭环运行。

四是电子固化,对流程运行全程管控,创新权力运行的约束、监督机制。运用信息技术,打造电子化流程,结合“两集中、两到位”和新流程的试运行,同步完善了电子审批网络系统。

五是纪检监察贴身跟进。市纪委监察局强化落实太原市效能投诉办法和集中监察、专项监察、电子监察、绩效监察等四项效能监察机制,定期对流程再造推进情况监督检查,以铁的纪律推进“两集中、两到位”落实。

总的来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强力推进下,在市级相关部门全力配合下,我市的以行政审批改革,“两集中、两到位”为突破口,开展效能政府建设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为我市建设全国一流的服务型政府,加快建设一流省会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二、存在问题

当前政府部门行政事务日趋复杂、各种社会矛盾日渐凸显,如何有效回应社会公众需求,改进政府机关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府机关的满意度与公信力,成为当前政府部门面临的重要问题。针对一些机关存在的“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和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我市在推进政府效能建设作为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有些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还普遍存在。比如:部分干部对提高政府效能的认识不清。还没有认识到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机关行政效能,是新形势下服务大局的有效体现。加上机关缺乏竞争机制,干部缺乏竞争意识和忧患意识,这对改进工作、提高效能是一种极大的阻力。有些行政部门还存在办事拖拉、相互扯皮、不讲行政成本,浪费严重等。在作风上表现为官僚主义,把职位、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途径和手段。有的工作人员整体素质与市场经济要求不相适应。

还有些行政机关结构、职责的配置还不尽科学。机构庞大,人员臃肿,政企不分,直接阻碍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有些人事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行政人员分类制度不完善,缺乏合理流动,不能人尽其才。考核任用制度不健全。有些不正之风尚待进一步治理。形式主义、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等腐败现象的存在,就会严重影响广大行政人员的积极性,腐蚀机关工作人员队伍,影响国家机关内部组织的健康,影响机关效能的提高。

三、几点建议

政府效能建设的目的是运用各种科学管理的手段和制度,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和工作能力,提高政府执行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因此,政府效能建设不可能简单依靠运动式的集中活动取胜,要有效地发挥效能建设的作用,核心和关键在于构建起职责明确、奖惩分明、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激励制约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推动效能建设的不断深入。

(一)进一步创新和深化政府效能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的权力观和现代行政管理理念,在继承以往政府效能建设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化政府效能建设。一是要创新政绩考评制度。转变传统的政绩考评观念,按照精准化、具体化、数字化的原则,互动、科学地制定考评指标。将绩效考评结果有效地运用于干部选拔任用、升降去留、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的全过程。二是要创新业务流程管理制度。以反思传统政府业务流程弊端的基础上,逐步改变以计划控制职能为基础的任务分工流程设计,打破政府职能分工与机构层级的界限,实现单向性、分散性的工作方式向多维性、集成性工作方式的转变,强调以解决问题为目标,建立协调的行政运行体系和服务流程模式。实现政府审批业务流程优化。三是要创新全程全员控制的动态问责机制。在强化重大事故后问责和对主要干部进行问责的基础上,建立全程全员控制的动态问责机制。重点关注民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针对政府效能建设中存在的“得过且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庸、懒、散”问题和行政作风,逐步建立起全程全员控制的动态问责机制,从源头上破解效能建设“中梗阻”难题,转变工作作风。四是创新奖惩激励的干部管理制度。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下,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标准创新干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实用、高效的干部管理机制和公开、公平的选拔任用机制,发挥每个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实现管理质的飞跃,推进政府高效运转。

(二)逐步构建跨部门跨单位的政府联动协调平台。在原有政府管理体制的基础上,打破传统的部门界限和公共服务功能分割局面,充分整合政府管理资源,简化办事程序,围绕公共服务的过程与结果,实现组织信息资源共享,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信息和服务,实现各部门及职能的协同,逐步形成资源利用更加科学、流动灵活、富有弹性、参与度高的新型行政结构,限度方便民众。要开展政策制定、执行与监督适度分开的试点工作。为减少权力过于集中、部门利益化和执行力不强等问题,在强化权力监督与权力制衡的基础上,探索政策制定、执行、监督适度分开、相互协调的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在有条件的地方,针对当前政府职能重叠交叉的现状,逐步整合和归并相同或相近的机构职能,有选择地设立宽职能的部委机构,切实减少部门分工过细、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的顽疾。

第十二篇 2024政府部门调研报告3650字

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管理公共支出、调控经济运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项基本制度,对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防和治理腐败、落实国家经济调控政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我区实行政府采购改革以来,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体制机制初步理顺,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是,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政府采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今年4月份,按照区委、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的指示,由我办牵头组织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对__市__区和__市政府此案够的管理体制、组织实施、采购方式、操作规范等方面进行了学习调研。下面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__区、__市政府采购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1、推行采购预算制度,政府采购计划性强。青浦区、深圳市政府采购工作均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推行和较好实施了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对已经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要在部门预算中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没有预算,一律不进行采购。同时,要求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的时候必须将政府采购预算精细化、科学化。一旦涉及项目明细的调整包括采购方式、采购金额、采购项目等,需要执行财政部门制定的预算调整程序。部门预算经人大批准后,政府采购计划将同步下达预算单位。

2、建设统一的电子化采购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化水平高。青浦区按照上海市委、市政府要求,于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区全面推行应用实施电子集市采购,将全区所有预算单位(52家一级预算单位和313家二级预算单位)包括11个镇、街道办事处、12家区属公司都已经纳入电子集市,对列入青浦区政府采购目录的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等协议采购项目通过电子集市平台议价、反拍、团购等方式实施采购。深圳市目前已建设了较为先进和完备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上接预算指标和计划编制,下联国库集中支付,可通过互联网完成申报、审核、发布公告、招标、投标、评标、询价、投诉、监管等政府采购的全过程操作、管理和监控,实现了从预算和计划编制到采购执行与支付完成链条的电子化运作。

3、实施政府采购预选制度,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深圳为解决社会各界普遍反映的时间长、货源少、价格高等问题积极探索改革政府采购的相关做法,建立了预选承包商、商场供货、战略性合作伙伴、跟标采购、公务卡采购等一系列高效实用、灵活多样的采购模式。一是政府预选采购制度。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产生了家具、装饰修缮、会计中介服务、物业服务、因公出国(出境)经办代理和法律服务等预选供应商,采购人按照相关程序规定从预选供应商中选择相应的供应商;同时,建立商场供货预选制度,采购人可以在中标商场自行按需采购,商场按照协议提供优惠折扣价格,既方便了采购人,又确保了采购货物的价格优势。二是推行公务卡采购制度。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规范结算流程,深圳市积极探索和推行公务采购卡制度,在政府采购中逐步扩大公务卡结算的使用范围。三是政府采购方式进行了一定的创新。对市场货源充足、竞争充分、标准统一的通用类项目的采购,深圳明确提出按照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供应商实行竞价采购,并把竞价采购作为法定的政府采购方式之一。此外,深圳市还设立了跟标采购方式,通过建立跟标信息库,对于一些紧急需要、采购需求与被跟标项目一致、公开招标成本较高的政府采购项目可实施跟标采购。

4、改革评审程序,赋予采购人必要的自主权。为改变原有评审专家拥有定标权力但责任承担及追究制度缺失,采购人作为采购需求制定者但没有选择权、采购满意度不高的局面,深圳市率先实施了评定分离,各司其职评标定标办法,将最终中标供应商的决定权交予采购人,这是全国政府采购制度上的首创与改革。在具体采购活动中,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委员会仅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出具评审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由采购单位从中选择中标供应商(采购单位也可以事先授权给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5、建立较为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和评价体系。青浦区、深圳市对政府采购的合同履约和验收环节采取了许多有效的做法。如深圳市规定集中采购机构要参与组织实施的采购项目的验收、采购人要对供应商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青浦区对一些采购金额较大或者技术复杂的项目,采购单位可以邀请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共同验收。同时,青浦区、深圳市都高度重视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等监督检查制度,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验收、支付等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二、对我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几点想法

(一)着力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方式。要按照构建分工制衡政府采购监管体系的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监管方式创新。

1.完善监督机制。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采购文件备案、采购方式确定、评审专家选取、合同履行等各环节的审查把关和常规性检查;审计部门要把政府采购监督工作贯穿于正常的财务审计和专项审计之中;区监管办(交管办)、财政、审计、监察、工商、质监、检察院等综合监管和职能部门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互通有关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提升监管水平,根据需要适时开展联合专项或综合检查。

2.健全诚信体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供应商、评审专家、社会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黑名单),对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或代理机构恶意串通、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而被查处的供应商(或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列入黑名单,予以公示曝光,维护政府采购各方的合法权益,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考核,对被通报批评、取消资格等处罚处理的评审专家,也要列入黑名单。

3.加强项目验收。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供应商履行采购合同情况的监督,研究出台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实施办法,对通用性的采购项目,应建立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监管部门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对项目实施抽查验收;对技术复杂的采购项目,应探索建立相关技术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验收。对供应商不按招标采购时的承诺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力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着力推动政府采购管理创新。建立健全以采购需求标准为基础、以采购预算为约束、以采购计划为载体的需求管理与控制体系,促进采购活动不断向需求科学性、程序合规性、过程规范性、结果合理性转变。

1.探索推行政府采购预算。积极探索研究出台我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实施办法,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与预算编制、资金支付、资产管理等的有机融合,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对已经实行部门预算的,要在部门预算中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没有实行部门预算的,也要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没有预算的,原则上不得进行采购。

2.实施集约化政府采购管理。将分散在各个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计划定期汇总整合,将相同或类似的采购需求实行统一打包招标的集约化政府采购。不断提高单次政府采购的规模,实现采购效益的最大化。

3.建立健全归口部门集中采购模式。对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以及大港公司、区经济技术开发投资公司等国有企业的采购活动,要逐步改变层层下达资金、由基层单位分散采购的做法,积极探索建立由教育、卫生、控股公司等主管部门归口集中采购模式。

(三)着力扩大政府采购管理的范围。要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对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应采尽采。

1.延伸监管对象。要按照《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意见》精神要求,对区属国有及控股企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专设临时机构、社区居委会,街道(乡镇)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全资或控股企业的所涉及的公共资源项目的交易活动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围。

2.拓展采购范围。对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的环境保洁、物业管理、造价咨询等服务项目要尽可能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对涉及工程的招标代理、监理、勘察、设计等服务项目的发包以及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发包的,要根据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制定符合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实际的办法措施。

(四)着力提升政府采购信息化水平。以现代先进信息化技术为支撑,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我区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的。

1.开发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采购需求随任务下达、采购文件自动生成、供应商自行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支付标书费及保证金等功能。同时,系统要同步纳入区公共资源交易监察系统。

2.扩大电子反拍系统的应用范围。在目前对计算机及外设、复印机及速印机、传真机、打印机、壁挂式及嵌入式空调、正版办公软件等协议采购货品实行电子反拍的基础上,逐步向墨盒、纸张等办公易耗品和其他通用性产品采购活动推广。

3.建立专家抽取语音通知系统。着手建立北仑区政府采购评标专家自动抽取和语音通知系统,实现政府采购评标专家抽取的整个过程全部由计算机自动完成,保证了专家通知的保密性,避免人为因素的干扰,确保政府采购专家评审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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