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适用不是抄法条,是你翻着《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发现当事人行为卡在“首违不罚”和“情节轻微”的缝隙里,你犹豫三分钟才圈出那款。写清楚你比对了哪几条、为什么排除A而选B、同事怎么点醒你漏看了司法解释的但书条款。法条是骨头,你的困惑和推演才是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