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指导律师的话,等于端着师傅的碗喝汤,自己没嚼过。你得写你第一次看起诉状时哪句话没看懂、查完法条后回过头怎么重新理解那个争议焦点、第二天主动补了哪份检索报告。思考不是结论,是过程,是皱眉、划线、撕掉重写的那页纸。把“我当时想不通”写出来,比“我深刻认识到”有力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