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场景:剧场建设规划决策、文化政策制定参考
内容看点:剧场布局优化方案、演出市场供需分析
行文逻辑:统计现状→分析分布→研究经营→指出问题→提出建议
专业剧场是展演文艺创作精品、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近年来,我国专业剧场发展迅速,已经成为推动艺术市场繁荣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总体上看,专业剧场的总量还明显不足,运行管理机制仍不健全。应进一步明确专业剧场的性质,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培育健康市场环境,加大专业剧场的建设力度,引导专业剧场健康稳定发展。
一、全国专业剧场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止20xx年底,我国有专业剧场873家,占全国演出场所的30.7%。全年专业剧场演出4.05万场,观众总人数3229万人次。
(一)专业剧场的分布情况
1、从区域分布看,呈现东多西少的特征。据统计,我国东部地区有专业剧场507家、中部地区有203家、西部地区163家,分别占全国专业剧场总数的58.1%、23.3%和18.6%。东南沿海地区专业剧场数量远大于西部地区。其中北京、江苏、浙江、上海、山东和广东六省市的专业剧场总数为324家,占全国专业剧场总数的37.1%。
2、从行政层级看,呈现上重下轻的结构。全国4个直辖市和27个省会城市共有专业剧场307个,平均每个城市拥有9.9个专业剧场;全国306个地级城市共有专业剧场379个,平均每个地市拥有1.2个专业剧场;全国1927个县级城市的专业剧场总数为187个,平均每10个县级城市才拥有1个专业剧场,西部地区绝大部分县级城市没有专业剧场。
3、从剧场规模看,以大中型剧场为主。调研发现,在全国专业剧场中,座位数在801至1200的剧场所占比例最高,有396家,占总数的45.4%;其次是1201-1600座的剧场112家,占总数的12.8%;800座以下的剧场295家,占剧场总量的33.8%;1601座以上的剧场70家,占剧场总数的8.0%。
4、从建成年代看,本世纪以来建成的`专业剧场最多。调研显示,1960年以前建成的专业剧场150家,占总数的17.2%;1961-1980年建成的专业剧场110家,占12.6%;1981-20xx年建成的专业剧场288家,占33%;20xx年以后建成的专业剧场有325家,占37.2%。这表明本世纪以来我国进入了专业剧场建设的快速发展期,有超过三分之一的专业剧场是20xx年后新建成的。
(二)专业剧场的经营管理情况
1、专业剧场经营模式呈现多样化。目前我国专业剧场的经营模式大体可分为自主经营、托管经营、院线式经营和场团合一四种模式。
自主经营,是指业主既是剧场的所有者又是经营管理者。剧场设有经营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制作和引进剧目;剧场收入来源依靠自行组织演出节目的票房收入和场租,其中场租仍是主要收入来源。这种模式一般存在于隶属政府文化部门、具有事业编制、有一定财政拨款的专业剧场。
托管经营,是指剧场的业主委托专业的剧场管理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剧场业主和剧场管理公司是不同独立法人,剧场管理公司受业主委托承担剧场的经营管理任务。托管期间,业主不参加剧场的任何经营活动。剧场管理公司以剧场票房、场租和其他配套设施租金等为收入来源,支付剧场托管费用后的结余为剧场管理公司的收益。
院线式经营,是指剧场加入院线管理公司,剧场不交出经营权和所有权,院线管理公司只提供剧目、信息等服务,而剧场通过支付给院线管理公司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得到更多的演出剧目、更合理的演出安排和更有效的市场信息。
场团合一经营,本质上属于“业主自营管理”的范畴,但由于拥有驻场剧团,在经营中以首先满足本团演出为主。
2、政府补贴仍是专业剧场的主要收入来源。专业剧场的收入主要有三大来源:演出收入(含场地出租和自营演出收入),政府拨款或惠民演出补贴收入,演出之外的物业出租及配套服务收入。据测算,20xx年全国专业剧场总收入达到60亿元。其中演出收入21.9亿元,占资金来源的36.5%(其中自营演出收入13.4亿元,占61.2%,场地出租收入8.5亿元,占38.8%)。政府补贴收入28.6亿元,占47.7%,配套设施及其他服务收入9.5亿元,占15.8%。这表明在当前我国专业剧场发展中,政府支持仍起主导作用。
3、专业剧场演出最多的艺术类型是戏曲和音乐剧。20xx年,专业剧场的演出场次约为4.05万场,观众总人数约3229万人次,平均每个专业剧场每年演出约46场,平均每场观众797人。从演出艺术类型看,专业剧场演出场次最多的前5位依次为戏曲0.83万场,音乐剧0.82万场,儿童剧0.67万场,话剧0.61万场,曲艺杂技0.46万场。
二、专业剧场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专业剧场总量不足和利用率不高的现象同时并存。
如前所述,我国专业剧场已达到873家,但与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相比,专业剧场总量仍明显不足。资料显示,20xx年美国、德国、英国、法国、日本每百万人平均专业剧场数分别为1.8个、3.4个、4.0个、4.2个和4.4个,而我国20xx年每百万人平均专业剧场数仅为0.64个。同时,我国部分剧院在建设中还存在贪大求洋、选址不科学等问题。如一些新建的大剧院在建设立项时缺少科学论证,只是片面追求成为当地标志性建筑,因此在设计规划时注重外观形式而忽视功能考虑、注重标新立异而忽视内部设计,导致专业剧场前期投入大、后期维护成本高,专业剧场内部设施与剧场体量不配套。
与此同时,我国专业剧场利用率不高的现象仍较普遍。调研显示,全国只有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专业剧场全年平均演出场次达到100场以上,其他地区专业剧场年平均演出场次约为40场,其中年演出场次达到50场以上的专业剧场只占总数的35%。一部分老剧场甚至出现闲置的现象。据了解,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全国各地修建了一大批剧院,以满足百姓观看演出和电影的文化生活需要。但由于时代久远,一部分老剧场因为城市改扩建而被拆除或挪作他用,如20xx年以前沈阳市演出公司负责管理全市中心地带的7所老剧场,近十年有6个剧场被拆迁或挪作他用。目前全国仍在使用的老剧场有400余个,根据调研
走访情况看,这些老剧场由于设施设备老化、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面临难以继续使用的问题。如云南普洱地区下辖9个县。每个县都有老影剧院或剧场,但大都建成在30年以上,多数已无法正常使用。
(二)专业剧场分布不均和结构不合理的现象同时并存。一是县级专业剧场偏少。
我国专业剧场分布从宏观地域看呈现东多西少、上重下轻的特点,特别是县级专业剧场更是极度缺乏,即便是县级专业剧场拥有比例最高的陕西省,也基本上是3个县城中才拥有1个专业剧场;二是小专业剧场偏少。从专业剧场规模结构看,我国专业剧场中500座左右的小专业剧场仅占剧场总数的25%。而国外发展经验表明,小型专业剧场作为低成本运营的市场终端,在激发市场活力、培育人们消费习惯、培养优秀人才与优质项目上有着大剧院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国内城市小型专业剧场的极缺,导致了整个产业链的不完整,很多民营演出团体或小型演出项目找不到合适的演出场地,创作的活力与热情受到制约;三是城市中心区域专业剧场偏少。从专业剧场的城市布局看,近xxxx年来全国各地修建的大剧院70%以上都位于城市的新区或开发区,与专业剧场主要消费人群的聚居区距离较远,难以形成人气带动。
(三)专业剧场建设快速发展和管理运营相对滞后的现象同时并存。
调研显示,我国专业剧场超过三分之一都是20xx年以后建成的,其中1000座位数以上的大剧院共120个,总投资额度达到500亿以上,我国专业剧场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各地新建专业剧场无论是体量规模,还是硬件设施设备,都有质的提升。一些新建的大型专业剧场,舞台机械投资甚至达到亿元以上。
但随着硬件条件的改善,我国专业剧场管理运营滞后的问题日益凸显。目前我国专业剧场管理运营模式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但整体管理运营水平不高,大多数专业剧场处于收支平衡或亏损状态。调研显示,国内80%以上的专业剧场没有形成完整的管理制度,大部分专业剧场缺乏专业的管理、运营团队。20xx年,全国专业剧场整体收入60亿元,仅有40%的专业剧场能够实现盈利。
适用场景:乡镇政府规划部署、农村劳动力就业方案
内容看点:破解农村就业难题、提升城镇化水平
行文逻辑:分析现状→提出问题→总结经验→制定对策→展望目标
全省领导干部会议,市委xx届九次全会,发出了一个强烈的信号,和谐创业,加速崛起已经成为省市的发展主题、工作主线、民意主流;也带给我们一个深刻的启示,发展是崛起之本,创业是发展之源,和谐是创业之基。同时也向我们提出了一个新任务,在认清当前干事、创业、发展的新形势下,引领全民和谐创业,实现富民强县。要实现这个目标,有方方面面的工作要去做,有许许多多的问题要解决。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解决我县富余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和创业问题。我县经过这几年的高速发展,社会、经济各方面获得了长足发展和进步,但是由于我县基础薄,起点低,仍然是一个农业大县。农业人口仍占据主要地位。这些人的就业、创业问题没有解决,富民强县就无从谈起。而要解决这个问题,要做的一个基础性工作就是加快小城镇建设。
加快小城镇建设有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从而创造新的就业岗位。xxxx年我县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为23.7。造成我县第三产业发展缓慢的直接原因就是我县城市化水平低,不能为第三产业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条件和相应的产业载体。没有城镇,就没有人口的聚集,也就没有第三产业的发展。
加快小城镇建设有利于转移农村剩余劳力,使农业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农村剩余劳动力滞留在有限的土地上,即使土地回报率很高,收入总量也难以有较大增长。要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民。小城镇地处农村,农民进入小城镇,比进入大中城市的社会成本要低的多。促进农业人口转为城镇人口,即减轻了大中城市的压力,又有利于城镇化的长远发展。
加快小城镇建设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化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工业化进程。
一方面,随着农民不断向小城镇转移,土地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有利于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推动农业先进科学技术的运用和普及,促进农业转向集约化经营,促进乡镇企业的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另一方面,小城镇建设可拉动建材、建筑、家电、家具等行业发展。人口的集中使乡镇企业产品有更多的销路,从而促进企业的发展,而企业发展的同时又为城镇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近年来,我县在小城镇方面取得不少成绩,像x、y、z、m四重镇建设和发展可以说是成绩显著,有目共睹,积累了许多方法和经验。我们先来看看李渡的城镇建设:
x镇在城镇建设方面走在全县的前列.x镇,镇域总面积约40平方公里,镇域总人口49829人.xxxx年国内生产值33亿元,工农业总产值9.42亿元,区域财政收入205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669元.城镇建成区面积近2平方公里,人口近2万人,成为a县的经济重镇,跨入全省“百强乡镇"行列,今年6月份被省建设厅确立为省级重点示范镇。李渡镇在加快小城镇建设主要做法:
1、科学合理,准确定位,高起点规划小城镇世纪。1986年,x镇聘请市规划设计院专家在全县率先编制《1987-xxxx年x小镇建设总体规划》;xxxx年聘请省城乡规划设计院专家编制《2001-xxxx年x镇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xxxx年省、市专家组评审和县政府批准,新规划把x的远景定格为镇区面积5.38平方公里、镇区人口36000人的现代化历史古镇、工贸强镇、旅游重镇、江南名镇.xxxx年,请南昌大学设计专家进一步对世纪大道、李桐渠、医疗器械城、文化广场进行了控制性详规,为今后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创新机制,多元投入,高标准建设小城镇。创新融资机制,多元化筹措城镇建设资金。一是土地"生"一点。二是财政"挤"一点。二是争取上级政策"拔"一点。四是向外"引"一点。五是民间"融"一点,六是群众自愿"情"一点。狠抓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小城锦载体功能。投入6000多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四通一平",建起了两座大桥,贯通硬化了近30公里主次干道,镇区形成了"三纵三横"的道路网络,开通4000门程控电话,完成了日供水量5000吨的自来水工程。
树立精品意识,打造城镇亮点:xxxx年,兴建世纪大道;xxxx年,对城中湖鲤湖进行了清淤整治和绿化、美化、亮化,使其成为休闲娱乐场所;xxxx年,对主干道李渡大道、世纪大道和工业园区实施了绿化、美化、亮化,xxxx年,我们将着力对世纪大道、李桐渠进行硬化改造和美化、亮化,使之成为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景观带。
3、严格规范,提升品位,高效能管理小城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小城慎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了村镇规划管理办公室,严把审批报建关,推行“一书二证”报建程序;设立专职保洁员,实行动态评估,落实责任制,聘请老干部为义务监督员,
4、依托优势,主攻工业,以工业化带动城镇化。立足工业基础优势,坚定不移地突出工业主导地位,着力发展优势产业和培植骨干企业?促进土业快速发展,一是加快工业园区建设,规划了占地面积6000多亩的三个工业园区,引进园区企业72家;二,是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xxxx年共引进项目8个,达成投资意向项目4个,其中省外项目7个,合同资金123亿元,实际到他资金l900万元,出口创汇110万美元。
三是着力培植发展骨干企业。初步形成了李渡烟花集团公司、江西益康医疗器械集团公司、江西锦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李渡酒业有限公司为主体四大骨干企业,形成烟花鞭炮、医疗器械、白酒三大产业。
x镇的小城镇建设是成功的。但是其他乡镇特别是那些经济基础薄弱的乡镇城镇建设不尽如人意,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
1、镇财政困难、基础设施欠帐多,拖了城镇建设后腿。现行财政体制使乡镇财政仅勉强保证公教人员人员工资,无力再搞建设。城镇供水、排水、供热、环卫、防洪、路灯、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明显滞后。出现了家家打小井,户户上锅炉,路上倒污水,处处放垃圾的局面。
2、城镇建设盲目攀比,不结合本乡镇实际,搞形象、政绩工程,没有量体裁衣、看菜吃饭,摊子铺得大,财力跟不上,最后收不拢。导致城镇建设,有头没尾,虎头蛇尾。
3、建镇时间长,旧城区改造量大,拆迁成本高,土地价格一时又上不来,影响了建设进度。
通过对x镇城镇建设成功经验和其它乡镇存在问题总结,对今后小城镇化建设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小城镇建设要准确定位,小城镇建设必须以产业为依托,增强小城镇的综合经济实力。产业是立镇之本,产业是兴镇之基。只有产业的发展和推动,城镇的规模效应、聚集效应才能实现。李渡镇就是依托三大产业,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发挥它们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拉动地方经济发展,以工业化促进城镇化。
因此,要先研究产业主体,靠什么立业才能把小城镇支撑起来,要突出特色,不能千律。像南台可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为重点,促进小城镇经济发展。再如罗溪可以依托资源优势和农产品优势建设交易市场,努力培育具有一定规模和集散能力的农产品、工业品市场,发展商贸,搞活流通。
加快发展服务业,增强小城镇发展的后续动力。
1、要把小城镇建设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大力培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促进小城镇经济发展。
2、鼓励乡镇走市场运作,多元投资,经营城镇的道路。同时,要强化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多渠道、多元化、全方位的小城镇建设投资体系,通过存量资产置换、出让公共设施经营权、财政贴息贷款等途径,吸收社会投资和外资,来筹措小城镇基础建设的资金,以缓解小城镇建设资金短缺的矛盾,加快城镇水、电、路、气、邮电通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速度。在基础设施上要做到资源共享、设施共建、产业共树、环境共保、防止各行其是,重复建设,以限度降低开发成本。
3、精细规划培育几个生态、旅游型,交通枢纽型,特色农业型袖珍小城镇。像南台具备旅游开发潜力,池溪有交通区位优势等,小乡镇要善于利用自己的特色和优势,扬长避短,走特色兴镇之路。
4、结合实际,科学地制定建设规划。规划应适当超前,立足于高起点、高标准、重科技合理布局,一步到位,建设可分期进行,避免重复建设和盲目建设。规划一经确定,就要严格执行,不能随意改变。在制定建设规划时,要把小城镇建设目标与本地可持续发展目标结合起来,注重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发展,注意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重视城镇特色的研究,突出地方特色和风格,将特色风格和现代气息有机结合起来。
5、集中力量重点抓好v、x、f、s、d几个区位优势和发展潜力较大的建制镇的小城镇建设,使之尽快完善功能,聚集人口,将其建设成为规模适度、规划科学、功能健全、环境优美、各具特色、具有较强辐射能力的农村区域性经济文化中心。 党的xx大把加快城镇化进程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强调指出:“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我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按着这个要求,我们要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按照:“水是城之灵,绿是城之魂,文是人之品,人是城之本”的理念,把城镇建设与发掘文化特质,打造产业特色,凸显生态环境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打造一批工业主导型、市场贸易型、交通枢纽型、历史文化型特色小城镇,构筑全民和谐创业的平台,为实现富民强县这个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适用场景: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农业执法督查检查
内容看点:农资打假成效显著、执法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行文逻辑:部署打假工作→检查农资市场→查处违法案件→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法规制度
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的决定,由农业部牵头,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等部局,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十月份,对全国14个省进行了联合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今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情况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下发后,农业部、公安部等五部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联合行动的通知》,就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在全国范围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经过几个月的工作,农资打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对14省的统计,今年农资打假共出动检查人员33.1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农资市场1.3万多个,检查各类农资经营网点、门市部27.2万个,检查各类农资生产企业2.46万家,捣毁各类农资制假售假窝点1342个。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1326起,涉案货值5.01亿元,其中10万元以上的案件190多件。查处不合格种子398.1万公斤,劣质肥料2.5万吨,假冒伪劣、禁用和过期不能使用的农药36.85万公斤,伪劣兽药1万多公斤,各种无证冒证和伪劣农机及其零配件16万台/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
工作中有以下比较成功的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工作得力
各地参与农资联合打假部门的领导都较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大多数地方成立了农资打假协调小组,设立了农资打假办公室,明确了专职人员,公布了举报电话,将农资打假列为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各省农业厅把农资专项打假作为重点工作抓,以此来促进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转变,发挥行政监督职能作用,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服务。形成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相互配合开展农资打假的局面。
为了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各省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部局关于农资打假工作的精神,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下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联合发文,召开会议等方式安排农资打假工作。
(二)综合执法,农资打假工作逐步规范
近年来,许多地方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探索农业行政执法新的运行机制。福建、江苏、贵州等省农业厅成立了农业执法总队。湖南省农业厅今年从厅内各有关执法单位抽调了16名执法人员组成农资打假队伍。全国有77个地(市),815个县(市)成立了农业执法支队、大队。在今年的农资打假专项斗争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山西省为了加强农业执法机构建设,今年2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以晋办发〔2001〕9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市(地)、县机构改革,按照“先行试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步骤,力争三年内在全省全面实施集中综合执法,使农资市场的监管经常化、规范化。
四川省成都市编委专门发文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落实编制20名,市政府发文进一步明确了编制、人员管理(按公务员管理)和经费问题(纳入财政预算)。该市执法大队成立后,xxxx年就查处违法案件650起,比1999年增长60多倍,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32.4吨,是1999年的6倍;xxxx年1-9月,查处违法案件1086起,比xxxx年同期增长30%;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94.9吨,比xxxx年增长192%。
(三)广泛宣传,营造农资打假氛围
为使农资打假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各地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少地方在电视台、电台、报纸上开设了农资打假专栏,加强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资方面法律规章的普及和宣传,报道农资打假活动信息,并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进行跟踪报道,对制假售假窝点进行曝光。
浙江省农业厅召开了三次农资打假工作新闻发布会,各新闻单位多次派员参加省执法检查组,赴各地进行现场采访和报道。河南省共出动宣传车3865车次,悬挂条幅760个,张贴标语53670条,在广播、电视、报刊上播放、刊登农资打假信息849次,举办大型咨询活动87次,印发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7.91万份。福建省执法总队在省电视台制作了7个农资打假专题节目。广东省农业厅召开了由省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供销社领导与执法人员和新闻记者参加的销毁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现场会,公开销毁查获的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近100个品种,共25吨,货值100多万元。
(四)突出重点,抓好关键时段的整治行动
江苏省农林厅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专项整治行动,在春播期间,开展了以春播用种、夏季作物用肥、春季畜禽用药、饲料为重点的春季打假护农大行动;夏季与省质监局联合开展了肥料专项整治行动;7月至9月开展了农药市场专项整治;8月至10月部署了全省畜牧行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秋季开展了以小麦、油菜为重点秋播种子专项整治行动。浙江省农业厅针对养猪户和饲料经销户使用违禁药物、私屠滥宰、违规经营病猪等现象,开展了“劣病毒”猪肉专项整治工作。河北采取整治重点市场,按农时季节,适时开展专项斗争的方式推进农资打假工作。种子整治的重点是玉米杂交种子和抗虫棉种子,主要集中在石家庄市和保定市种子市场以及棉花集中产区;农药整治的重点是“三证”不全、假冒伪劣以及国家禁用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农资专业市场以及生产工艺落后、群众投诉较多的农药生产厂;肥料以复混肥料、叶面肥、微生物肥料为重点,以登记证号、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为主要内容,主要集中在专业市场;农机及零配件集中检查生产和销售企业(网点)、农机维修市场和有影响的农机市场集散地。
(五)集中力量,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工商、质监、公安、供销社、经贸委等部门紧密合作、协同办案、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江苏省公安系统全年出动2000多人次进行农资打假执法活动。四川、重庆两省(市)都十分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四川省查处典型案件16起,重庆市查处典型案件6起,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的四川宜宾县水稻种子案、重庆国威农药案和四川省武胜县杂交玉米种子案等三起案件都迅速按有关法律程序进行了查处。
农资打假涉及的范围广。各省在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农业、技术监督、工商、公安、监察、畜牧、饲料、农机、供销等部门互相配合,立足本职,积极行动,共同开展打假整治工作,形成了合力,使农资打假效果显著。湖南省华容县制售假农药案的侦破就是技术质量监督部门依法查处,公安、监察、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各部门联合行动取得的成果。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到案发为止,已产销杀虫脒170多吨,销售货值71万多元。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收审,涉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多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针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特点,为提高办案速度,提高办案效果,各级农业部门无论在市场检查还是在典型案件查处过程中,都主动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河北今年查处的标值10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上都是农业、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办案,相互支持,积极配合的结果。山西省农业部门在工商、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整顿忻州市忻府区奶牛市场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依法行政,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持续健康进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省加快了一些配套法规的建设,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了打假人员的素质。许多省根据《种子法》、《渔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先后出台了可操作的配套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些省还建立了农资打假工作制度。如江苏省农林厅建立了打假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县农业局每周五报市局,市局每周一报省厅,对于重大突发情况和重大事件即查即报,并根据事态进展随时续报。为确保农资打假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省还加大农资打假工作督查力度。江苏省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一级督查一级的方式今年已组织了两次督查活动,除检查面上工作外,重点对领导批办案件、上级交办案件、大案要案进行督查。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各地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培训班。河北省今年组织了1095人次的种子法知识培训和576人次的种子检验知识培训。山西省农业厅今年举办了5期执法人员培训班,有1200名市(地)、市县执法人员和分管农业执法的领导参加了培训。
一些省制定了农资投诉(举报)案件的登记、处理程序等制度。使农资打假案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印发了《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科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及内部管理规定》,包括了总队科室的责任制,人员岗位责任制、人员工作守则、“十不准”规定、学习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队务会议制度、受理投诉或举报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外勤执法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罚没物品交接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案件受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文件或文书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等17项。
二、农资打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资市场、农资产品问题仍很严重
从督查情况看,农资管理和打假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由于农业生产资料,量大面广,假冒伪劣由来已久,并逐年呈蔓延趋势,许多领域的问题积重难返。虽然今年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农资打假行动,但还有许多值得研究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农资经营主体不规范。目前农资市场无证经营或超越经营范围的现象仍然很突出,不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而经营的现象比较普遍,非法经营者在农资销售旺季走村串户销售农药、化肥的现象比较严重。
二是经营行为不规范。销售过期、失效农药和劣质种子坑农害农的现象不断出现;农资和百货混合经营现象不在少数。兽药经营中的主要问题还有兽药、人药同时经营的现象。所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如:
(1)无证生产和造假状况还比较突出。制假售假活动由公开、半公开向地下、半地下,组织性、隐蔽性、对抗性增强,手段趋向智能化,增加了打假工作的难度。
(2)假冒伪劣农资充斥市场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农业部今年春夏对市场上的农药质量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农药为16%,有1/5的单位经营了不合格农药,这些是在合法的经营单位里抽出的登记过的农药产品,非法生产和经营的假劣农药就更多了。据陕西省畜牧部门抽查,“九五”期间,兽药质量抽检合格率为77%;近期对市场质量抽检合格率为50%。青海省西宁市经销的蔬菜品种近百种,但通过审定的只有20多种,大部分种子没有生产许可证,没有标签。
(3)农资产品标签不规范。农业部今年抽查了2586个农药标签,不合格率为54.6%,有的地方农药标签不合格率高达80%。有的擅自修改已审定的标签内容,有的扩大使用范围,有的盗用、冒用他人登记号,有的用一个登记证用于多个产品,还有的采用光写商品名而不写含量和使用情况等欺骗手段坑害农民,严重干扰了农药市场的正常秩序,危害了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安全。引起了农民与合法生产企业的强烈不满,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农业部立即进行整顿。
(4)误导消费的广告多。主要是兽药和农药表现为突出,虚夸产品质量的不少。有的企业还用“农业部推广新产品”、“中国农学会推荐产品”等来误导消费者。
(二)少数农业部门对开展农资打假的认识还不到位,执法意识薄弱
一些地方认为农资打假是工商、技术监督部门的事,和农业部门关系不大,有的地区和县级农业部门甚至放弃法定职权,不闻不动,根本没有安排部署和组织检查。农业各行业之间发展也不平衡,地区间发展也不平衡。
(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
由于受利益的驱使,一些地方对农资制假售假不仅不打击,而且还加以庇护。如有的农药生产厂家在生物农药中添加大量化学农药,使用在禁止使用的作物(果菜)上,坑害消费者。当检查发现后,地方出面说情、辩解,难于处理。另外,农业部门内不少单位也经营农药、兽药、种子、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有不少单位,既进行经营活动,又有管理职能,还有的审批、登记、检测、监督集一体,使本应互相制约的监督机制失效。
(四)农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在农资打假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按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无法处理,如化肥、农机质量管理等尚缺乏相关的法规和强制标准,农药、饲料、水产种苗等其他农资管理相应的配套办法或实施细则也要修订和完善。渔药、渔具市场的监管不明确,个别地方存在空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一些农资产品管理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农资生
产和市场监管的要求。
(五)参与农资执法的机构多,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国务院抓农资执法、打假的机关如工商、技术监督、供销和农业部门等多个单位。农业部门内又分散在种子、土肥、植保、蚕种、畜牧兽医、饲料、农机、渔业等多个机构。但真正对农资市场和生产单位的执法起震慑作用的不多,力量分散,多部门协调困难,责任不明确。适应农资执法特点要求的,既具备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较强的法律素质,又具有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和较强的职业道德水准的执法人员缺乏。
督查中也发现一些地方部门之间配合得不是很好,案件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沟通不够。有的省反映,由于各部门各自行使管理职能,缺少沟通与协调,往往出现多部门对同一行政管理对象多次检查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意见很大。此外,农资打假工作多部门操作,部门之间通气不够,发文多,部分内容交叉重叠,形式主义的东西也不少,工作实效不高。有的反映泛泛的执法检查多,实际查处的案件少。农资质量抽检工作开展不够,结果公开不够。多数地方的农资执法,仅仅检查销售机构,从销售机构查出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时,对销售者做出处罚后便草草收兵,不再顺藤摸瓜,追究更深背景和生产者的责任,使更大违法者逃避了法律制裁,制假售假的源头未得到有效控制。形成了农资违法案件中,小案多,大案少的假象。
(六)农业行政执法缺乏必要的经费和装备,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不稳定
各地普遍反映,缺乏农资打假专项经费,缺少必要的交通、通讯、取证等工具,抽样检查、假劣产品的销毁、联合执法等系列费用难以解决。参加农资打假的人员大部分是临时从各系统抽调的,执法意识不强。
基层反映,上级多头管理,缺乏统一的系统的农业行政执法指导,影响了农业执法的顺利进行。
三、农资打假工作的改进意见
(一)从“五不放过”入手,找准农资打假切入点
这次督查组共带回102个需要督办的案件,至目前已有85个查处完毕,剩下的17个,还将继续督办。有关领导批转的案件有10起,有9起通过督办已依法查清并进行了处理,还有1起正在查处中。各地投诉的转有关业务司局的案件10件,已有1件查清,其余9件正在追查中。
我们将对这些案件进行分类总结,追根溯源。
在大案要案查处过程中,各级农业执法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的同时,对于该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与司法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案件的处理结果,还要认真查清伪劣农资源头和流向。对于源头非本省、市、县辖区范围内伪劣农资,要及时向有关省或市、县通报情况,请其他省或市、县查清和处理,或请上级单位处理。
要做到查处的案件有始有终,办事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对领导批示的重大案件,要及时研究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
(二)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尤其是我国已加入wto的新形势,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是十分迫切和完全必要的,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的农资打假方式只能是暂时的应急措施,今后要从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管理机制和经费保证等方考虑这个问题。
在当前农资市场秩序混乱,假冒伪劣农资猖獗的严峻形势下,组织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打假是不可少的。因此,九个部委要继续加强部门间协作,建立联合打假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认识农资打假的重要意义,在农资打假方面形成合力。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在执法过程中各负其责,如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好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工商部门检查营业执照和市场秩序等,农业部门检查经营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的包装标识等。
(三)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结合我国加入wto后,当前正在清理修改有关行政法律法规文件之机,加速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有的省反映,一是尽快制定肥料法;二是出台农机管理、水产种苗等方面法律法规;三是修改《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四是制定农药、兽药、种子、肥料等包装标签准则,统一标签规范等。
(四)农资打假的当务之急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加大农资打假案件的查处力度,关键的是要有健全的执法队伍,大量农资案件的查处需要专职农业执法队伍负责。这是在新形势下,赋予给农业部门的一项新的重要的职能。目前农业执法队伍很薄弱,近两年各级农业部门在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如把原来比较分散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能集中起来,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建立专职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就是一个成功的经验。从各地实践的情况看,农业综合执法是值得推广的。各级农业部门应结合机构改革和调整,理顺各相关机构的管理权限,明确责任。避免部门间或部门内执法不一致,造成多头执法,损害国家形象。各相关执法部门均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五)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开展农资市场准入工作。对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不予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工商机关结合企业登记注册、年检换照等工作,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实行许可管理的农资产品,农业部门要认真进行检验、实验、鉴定,对不符合条件和质量标准的,不予办理产品许可、登记手续,不允许进入生产流通领域,从源头上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农资产品进入市场。质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加快研究制定必要和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不合格农资产品不出厂。
二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要对农资打假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三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情况报告制度。各级农资执法机关要建立农资打假情况月报或季报制度,逐级上报农资打假工作情况、遇到的主要问题、大案要案情况等,以便及时指导和协调。
四是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执法一定要严,不能以罚代刑,以情代法,不追源头,不追究相关责任,包庇纵容,甚至知法犯法,否则就无法开创农资打假的新局面。
(六)保证农资打假经费
农资打假应有专项经费,建议国家把农资打假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设立农业行政执法财务项目,解决联合打假日常工作开支,用于购买必要设备及举报奖励等。
适用场景:药品零售企业人员配置评估、医疗机构执业药师管理需求
内容看点:药品零售企业人员配置参考、医疗机构执业药师管理痛点
行文逻辑:统计注册人数→分析配备情况→梳理人员构成→研究报考分布→提出改进建议
xxxx年上半年全国执业药师注册情况分析报告
截至xxxx年6月30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284704人。在社会药店和医疗机构中注册的执业药师有248358名,平均每万人口为1.8人。
一、注册情况
(一)执业药师人数增加
xxxx年上半年,执业药师注册稳步增加,广东、山东、江苏、河南、河北、浙江、辽宁、安徽、四川、湖北、湖南11个省的执业药师超过1万人。
(二)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增长
xxxx年上半年,天津、辽宁、吉林、广东、浙江、海南、北京、重庆、陕西、上海的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较高,执业药师满足公众用药指导需求情况逐步改善。
(三)执业药师集中分布在东部地区
xxxx年上半年,东部、中部、西部地区执业药师人数均上涨。但执业药师仍集中分布于东部地区。
二、配备情况
(一)社会药店中执业药师配备保持上涨态势
xxxx年6月30日,社会药店执业药师244984人,占注册总数86.0%,且呈逐步上涨趋势。
(二)药品批发企业中执业药师配备基本稳定
xxxx年6月30日,药品批发企业执业药师33245人,占注册总数11.7%,与批发企业数据之比达2.5。
(三)药品生产企业中执业药师配备缓步提升
xxxx年6月30日,药品生产企业执业药师3101人,占注册总数1.1%,与药品生产企业数之比为0.5,注册人数缓步提升。
(四)医疗机构中执业药师配备逐渐增长
xxxx年6月30日,医疗机构中执业药师3374人,占注册总数1.2%,注册人数逐渐增长。
三、执业药师人员构成
(一)学历专业
执业药师本科以上学历、药学(中药学)类专业人员增加,但占比逐步降低,说明新注册执业药师低学历、非专业人员增加。
xxxx年6月30日,研究生5990人,本科88328人,大专99794人,中专90592人;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33.1%。
xxxx年6月30日,药学类专业115003人,中药学类专业48749人,医学专业48724人,中医学专业17940人,其他专业54288人;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人员占比57.5%。
(二)年龄
44.8%的执业药师年龄在35至44岁间,4.8%的执业药师年龄在55岁以上。
(三)执业类别
执业类别为药学类最多,药学与中药学类的执业药师人员逐步增加。
xxxx年6月30日,执业类别为药学178237人,中药学103196人,药学与中药学3271人。
(四)技术职称
分析取得技术职称执业药师的情况,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占65.9%。
(五)性别
女性占63.1%,女同志更有意愿在执业药师岗位上工作。
四、执业药师资格人员报考单位分布
1995年至xxxx年,我国累计考试合格人员约65万人。报考单位分布情况:
医院150986人、其他医疗机构(卫生站、保健院、计生服务站、门诊部等)118645人、药品生产企业91868人、药品批发企业59898人、药品零售企业209680人、其他(药品检验机构,高校、学院、研究所、医药办、卫生厅、保险中心、医疗器械等)17568人。
五、执业药师问题分析及相关建议
(一)完善政策法规,保障执业药师发挥作用。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中具有大量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人员,但由于缺乏硬性规定,生产企业对执业药师注册需求不强,执业药师注册积极性不高,有必要从政策上明确质量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应当是执业药师;而医疗机构实行药学技术人员职称制度,医疗机构执业药师也未能积极注册。建议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发挥作用。
(二)加强执业药师注册管理,警惕“挂证”群发。药店具有执业药师资格人员逐渐增多,已有20万,但注册在药店的执业药师却超过24万,这与虚挂执业药师证书密切相关。建议加强执业药师注册监管,并将其与企业经营行为的诚信体系考核挂钩,完善药店分级分类管理,取缔执业药师“挂证”现象。
(三)加大宣传,鼓励报考,壮大执业药师队伍。
(四)加强学历能力提升,提高执业药师药学服务水平。数据显示,执业药师注册人数虽然逐步增加,但学历水平、专业程度不理想,有必要切实有效的实施学历能力提升项目、持续开展有效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提升执业药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药学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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