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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精选人民检察院实习报告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2-03 热度:32

2024人民检察院实习报告

第一篇 2024精选人民检察院实习报告900字

上时代。而且由于技术人员的技术单一,不能适应案件录音录像的专业特点。

三是地区合作不强。异地司法协助的功能没有发挥好。

针对出现问题的原因,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逐步解决和消除这些问题:

完善办案人员的职责,对于办案人员的职责,不但要对其侦查案件的活动,还要针对其办案所接触到的问题。在案件中发现容易出现犯罪的地方,让办案人员给予司法建议的职责;加强案件处理完毕后的再预防工作,防止同类情况的出现。

加强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从政策和纪律上要求其与时俱进的学习,对于跨专业的知识要求其尽量掌握。

充分加强地区司法合作,对于不需要异地办理的案件,尽量利用当地的司法资源,同时对于对方的司法协助要求也予以配合。

五、实习体会

这次实习,我真正接触到了法律工作的一部分,提高了自己的实践能力和认知水平,更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体会很深。

(一)在课堂中一定要刻苦学习理论知识,应当明白“书永远都不白读”的道理。现在许多同学都说,实践与理念是不同的,书上讲的在实践中是用不上的,看书没什么作用。从我的实践来看,课堂知识对于从总体上把握工作的方向,对于某些工作的指导作用,是实践所不能代替的,加强课堂知识的学习,对于工作是很重要的。

(二)理论知识必须通过实践的检验和认可,这样才能与实践结合,才能更好的指导实践工作。虽然实习单位的工作,我在课堂上都有所闻,但到实际中,才发现,现实还是很复杂的,不是说光凭一些框架式的理论就能解决的。参加实践对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深化,是很有帮助的。

(三)现代科技对于处理实际问题作用太大了。在这次实习中,我们查阅案件,都是通过网络,办案自动化不但节约了时间,而且对于处理案件也不无裨益。全程录音录像,提高了案件的透明度,对于司法文明的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办公自动化、网络化,提高了效率,节约了国家资源。

(四)必须扩展知识面,增强综合素质。这次实习中接触的案件,与其他各门科学都有联系。在查帐过程中,会计、税务的知识显得极为重要,不明白,就不懂;交通、海关知识对于了解当事人所处的环境,对于案件的侦查对有帮助。加强综合技能的培养,扩大知识面,可以切实的开展实际工作。

第二篇 中级人民检察院实习报告1200字

实习 时间:__年7月10日—__年7月23

实习地点:长春市中级人民检察院

实习单位:二处

指导老师:谢识检察官

实习内容:写审查报告,与检察官一同提审犯罪嫌疑人,去法院听审 实习感受:通过短短两周的实习,我深深的感受到,实践的重要性与具体性.在书本上是学不到这些知识的.书本上是纯理论性的东西.

一直都想着在暑假去实习,虽然才读完大一,学到的知识并不是很多,比如说只学完刑法,没学刑事诉讼法,民法还没学完,而学完的宪法,在现实案件涉及的并不怎么体现出来.但我总觉得书本上的知识毕竟还是抽象的,需要从实践中具体出来.是学校的法协会给了我这次机会,我真的很感谢这个组织.当然,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是很重要的.作为吉林大学的学生,我感受到了学院对我们学业的关心和支持.

去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实习的第一天,谢识检察官给了我一本本厚厚的卷宗,我慢慢的,仔细的看,感受着里面凝重的气息.证人的证言一看就是带着很强的感情色彩,各执一词,犯罪嫌疑人几次的供词相互矛盾着.我想象着法官会如何判罪,而我所担心的也许根本就不会影响定罪.如此一来,感觉到一个案子的程序,并不是我想的或者书上讲的那样简单. 卷宗后面都附有文件,也就是被害人伤口尸体解剖的照片,看着照片里血红的尸体的一部分,看着那些伤口,好残忍,好血腥.然后就在想:为什么仅仅因为一点矛盾.就这么无情的把一个人的生命给剥夺了,人就真的不理智到这种地步了吗?

真的不能明白那些杀人的犯罪嫌疑人当时存在的是什么样的心理.看过好几件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的案子,都是因为吵架而引起的.于是,我就想,人们之间还是好好的相处比较好吧,多点宽容之心,尊重别人的生命和健康,也是尊重自己的生命啊. 看卷宗,给我的难题就是,怎么去判断故意伤害致死和故意杀人.虽然书本上说的是,只要判断主观上的心理状态就是了,可是现实中并不是那样容易判断的,犯罪嫌疑人会说在杀人的时候,没有想过要杀死他,就想好好教训他.我问了师哥,他说,我们可以从犯罪嫌疑人的客观行动方面去判断,比如说他杀人的客观行为的残忍程度,第一刀所刺的是否是致命的地方………

可我还是不能明白,觉得这还是有点牵强,也许是我知识学得不牢,或许是太肤浅,没有深究.我想从这次实习之后,我应该好好的学习法学了.

有个师哥说,看着那些血腥的伤口,觉得把那个犯罪嫌疑人千刀万剐都不解恨,应该处死.可我和几个师哥不这么想,觉得死刑还是应该减除的.我看过一本书,死刑报告.写的是对死刑的探讨和感受,作者亲临法场,目睹怎样枪决犯人.他说:”刑罚的本质,不是让罪犯受辱,更不是对犯罪人实施肉体的折磨,而是要引起罪犯内心的忏悔,使之回归社会,重新做人.”

也许现在很多人都不怎么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很多人也许还是赞成死刑,但从我们内心的良知来说,应该很多人都能体会到的. 我的实习感受就这些了,也许很肤浅,但我觉得受益真的很多.以后有机会,我还去实习的. 最后,感谢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感谢谢检察官,感谢学院领导,感谢法协会!

第三篇 长春市中级人民检察院二处实习报告1250字

实习时间: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23 实习地点:长春市中级人民检察院 实习单位:二处 指导老师:谢识检察官 实习内容:写审查报告,与检察官一同提审犯罪嫌疑人,去法院听审 实习感受:通过短短两周的实习,我深深的感受到,实践的重要性与具体性.在书本上是学不到这些知识的.书本上是纯理论性的东西.

一直都想着在暑假去实习,虽然才读完大一,学到的知识并不是很多,比如说只学完刑法,没学刑事诉讼法,民法还没学完,而学完的宪法,在现实案件涉及的并不怎么体现出来.但我总觉得书本上的知识毕竟还是抽象的,需要从实践中具体出来.是学校的法协会给了我这次机会,我真的很感谢这个组织.当然,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是很重要的.作为吉林大学的学生,我感受到了学院对我们学业的关心和支持. 去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实习的第一天,谢识检察官给了我一本本厚厚的卷宗,我慢慢的,仔细的看,感受着里面凝重的气息.证人的证言一看就是带着很强的感情色彩,各执一词,犯罪嫌疑人几次的供词相互矛盾着.我想象着法官会如何判罪,而我所担心的也许根本就不会影响定罪.如此一来,感觉到一个案子的程序,并不是我想的或者书上讲的那样简单. 卷宗后面都附有文件,也就是被害人伤口尸体解剖的照片,看着照片里血红的尸体的一部分,看着那些伤口,好残忍,好血腥.然后就在想:为什么仅仅因为一点矛盾.就这么无情的把一个人的生命给剥夺了,人就真的不理智到这种地步了吗?真的不能明白那些杀人的犯罪嫌疑人当时存在的是什么样的心理.看过好几件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的案子,都是因为吵架而引起的.于是,我就想,人们之间还是好好的相处比较好吧,多点宽容之心,尊重别人的生命和健康,也是尊重自己的生命啊. 看卷宗,给我的难题就是,怎么去判断故意伤害致死和故意杀人.虽然书本上说的是,只要判断主观上的心理状态就是了,可是现实中并不是那样容易判断的,犯罪嫌疑人会说在杀人的时候,没有想过要杀死他,就想好好教训他.我问了师哥,他说,我们可以从犯罪嫌疑人的客观行动方面去判断,比如说他杀人的客观行为的残忍程度,第一刀所刺的是否是致命的地方………可我还是不能明白,觉得这还是有点牵强,也许是我知识学得不牢,或许是太肤浅,没有深究.我想从这次实习之后,我应该好好的学习法学了.

有个师哥说,看着那些血腥的伤口,觉得把那个犯罪嫌疑人千刀万剐都不解恨,应该处死.可我和几个师哥不这么想,觉得死刑还是应该减除的.我看过一本书,死刑报告.写的是对死刑的探讨和感受,作者亲临法场,目睹怎样枪决犯人.他说:”刑罚的本质,不是让罪犯受辱,更不是对犯罪人实施肉体的折磨,而是要引起罪犯内心的忏悔,使之回归社会,重新做人.”也许现在很多人都不怎么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很多人也许还是赞成死刑,但从我们内心的良知来说,应该很多人都能体会到的. 我的实习感受就这些了,也许很肤浅,但我觉得受益真的很多.以后有机会,我还去实习的. 最后,感谢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感谢谢检察官,感谢学院领导,感谢法协会! 05级5班学生谢晶

第四篇 人民检察院的实习报告格式1700字

人民检察院的实习报告格式

___年9月22日至2024年11月22日,我在海口市人民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处进行了实习.这是我第一次来贵单位实习,对这里的一切还很陌生.学会去适应它,是一种锻炼自我的过程.我的心情是非常地激动,因为贵单位能给我这种实习的机会,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让我不断地补充自己,完善自己!实习时间虽不长,只有2个月,但我心得甚多.

民行处工作是针对民事和行政案件终审作出后当事人申诉展开工作的.只有做好检查工作才能真正的捍卫法律的尊严,保障社会的正义,保卫人民的生活.民行处的工作让我了解到,检察院的工作不一定处处直接与法相关,但处处都是为了更好的执法而服务.司法工作不仅是正面与不法分子突击,提高当事人对法律的认识,纠正错误,平息民怨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如何更好更有效的解决申诉问题是司法工作中不可忽视的环节.经过短短两个月的见习,对此我有了深刻的了解.立志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我也接受了一次无形的培训.

学习法 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检察院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 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 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所以,大学的法学院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现在我看来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从学校走向临时的工作岗位,在各级组织和 领导的热心关怀下,我坚持继续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努力实践,自觉进行角色转化,培养责任心,磨砺方法论,以不辜负组织和领导的殷切期望.在实习期间 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这次实习是 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

首先,'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这时才真 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结合在民行处的工作和自身的专业,我深刻地认识到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 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其次,做一个部门的见习人员,必须熟练操作电脑,尤其是打字技术与word,e_cel的掌握,否则,可能会延误一份重要的任务.而我所在的贵 单位,是对文字要求较强的,因此,要准确无误地处理好文字,其中包括文章的段落层次的划分,句子结构的合理,词语搭配的准确等多个方面的要求.我想不管是 文书性秘书,还是操作性秘书,文字的表达准确,清晰,条理对任何一个企事业单位都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我这样的实习生必须要应对的.

再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通过这次实习,我深觉自己有许多不足之处,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会朝着自己的目标,不断努力学习,弥补不 足,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 野,使我对检察工作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接人对事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检察员和优秀的工作人员,他们对于我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 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心得体会良多.略述一二.

一,要认识自我,提高自身实践能力.

第五篇 人民检察院的实习报告3100字

关于人民检察院的实习报告范文模板

我从小到大,做大的梦想就是要成为一名为人民伸张正义的检察官,就在2024年9月22日至2024年11月22日,我在海口市人民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处进行了实习。这是我第一次来贵单位实习,对这里的一切还很陌生。学会去适应它,是一种锻炼自我的过程。我的心情是非常地激动,因为贵单位能给我这种实习的机会,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让我不断地补充自己,完善自己!实习时间虽不长,只有2个月,但我心得甚多。

民行处工作是针对民事和行政案件终审作出后当事人申诉展开工作的。只有做好检查工作才能真正的捍卫法律的尊严,保障社会的正义,保卫人民的生活。民行处的工作让我了解到,检察院的工作不一定处处直接与法相关,但处处都是为了更好的执法而服务。司法工作不仅是正面与不法分子突击,提高当事人对法律的认识,纠正错误,平息民怨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如何更好更有效的解决申诉问题是司法工作中不可忽视的环节。经过短短两个月的见习,对此我有了深刻的了解。立志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我也接受了一次无形的培训。

学习法 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检察院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 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 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所以,大学的法学院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现在我看来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从学校走向临时的工作岗位,在各级组织和 领导的热心关怀下,我坚持继续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努力实践,自觉进行角色转化,培养责任心,磨砺方法论,以不辜负组织和领导的殷切期望。在实习期间 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这次实习是 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

首先,'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这时才真 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结合在民行处的工作和自身的专业,我深刻地认识到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 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其次,做一个部门的见习人员,必须熟练操作电脑,尤其是打字技术与word,e_cel的掌握,否则,可能会延误一份重要的任务。而我所在的贵 单位,是对文字要求较强的,因此,要准确无误地处理好文字,其中包括文章的段落层次的划分,句子结构的合理,词语搭配的准确等多个方面的要求。我想不管是 文书性秘书,还是操作性秘书,文字的表达准确,清晰,条理对任何一个企事业单位都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我这样的实习生必须要应对的。

再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通过这次实习,我深觉自己有许多不足之处,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会朝着自己的目标,不断努力学习,弥补不 足,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 野,使我对检察工作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接人对事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检察员和优秀的工作人员,他们对于我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 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心得体会良多。略述一二。

一,要认识自我,提高自身实践能力。

在信息时代,学习是不断地汲取新信息,获得事业进步的动力。作为一名大学生更应该把学习作为保持自身先进性的重要途径。在见习过程中,我结合工 作实际,不断学习理论,业务和社会知识,用理论知识武装头脑,用学来的业务知识提升能力,以有限的社会知识不断拓展视野。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大学堂。作为一 名大学生,要经常性地和社会打交道。与各种各样的人交往,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决定一个人工作的成功和失败。因而,丰富的社会知识是工作顺利开展的润滑剂。我 想只有以海纳百川的开阔胸怀,接纳吸收各种各样的社会知识,才能丰富自己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内涵,拓展自己的视野,促进自己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参加见习工作后,我继续保持自己在上学期间养成的读书看报的习惯,在工作之余,每天坚持一定时间的自学,以了解和吸收最新的信息。在各项工作 中积极完成项目任务,参与各种会议,了解工作情况与工作要求,树立工作责任心。对工作和生活进行经常性的反思和总结,在生活中学习生活,在工作中学习工 作,在理论学习中关注理论的实践特性,在实践中对实践进行理论反思,以提高实践活动的品格。'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 现理论自身的价值,也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使理论得以检验。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是通过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现人的 意志。

二,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中做好自己。

虽然自己是法律科班学生,从学校走向社会,首要面临的问题便是角色转换的问题。从一个学生转化为一个单位人,在思想的层面上,必须认识到二者的社会角色之间存在着较大 的差异。学生时代只是单纯的学习知识,而社会实践则意味着继续学习,并将知识应用于实践,学生时代可以自己选择交往的对象,而社会人则更多地被他人所选 择。诸此种种的差异。不胜枚举。但仅仅在思想的层面上认识到这一点还是不够的,而是必须在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潜心体会,并自觉的进行这种角色的转换。

三,做事先做人

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他人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 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 师之善教,曰如坐春风之中;感师之造成,曰仰沾时雨之化。'我向他们学习到很多知识和做人的道理。

此外,一个大学生的个人形象直接影响着工作单位对海南大学学生的形象的认识。一个法科大学生的形象直接关系着人们对高等学校法学教育的公正的判 断。高尚的人格获得工作单位认可的条件。真诚所至,金石为开。我在工作中,始终注意对自己人格的塑造,勤奋工作,谦虚谨慎,对人待事和颜悦色,以礼相待, 自觉以一名法科大学生的角色来要求自己。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两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我将会孜孜不倦的在这个领域内不断奋斗。

第六篇 长春市中级人民检察院二处实习报告 谢晶1250字

长春市中级人民检察院二处实习报告谢晶 实习时间: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23 实习地点:长春市中级人民检察院 实习单位:二处 指导老师:谢识检察官 实习内容:写审查报告,与检察官一同提审犯罪嫌疑人,去法院听审 实习感受:通过短短两周的实习,我深深的感受到,实践的重要性与具体性.在书本上是学不到这些知识的.书本上是纯理论性的东西.

一直都想着在暑假去实习,虽然才读完大一,学到的知识并不是很多,比如说只学完刑法,没学刑事诉讼法,民法还没学完,而学完的宪法,在现实案件涉及的并不怎么体现出来.但我总觉得书本上的知识毕竟还是抽象的,需要从实践中具体出来.是学校的法协会给了我这次机会,我真的很感谢这个组织.当然,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是很重要的.作为吉林大学的学生,我感受到了学院对我们学业的关心和支持. 去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实习的第一天,谢识检察官给了我一本本厚厚的卷宗,我慢慢的,仔细的看,感受着里面凝重的气息.证人的证言一看就是带着很强的感情色彩,各执一词,犯罪嫌疑人几次的供词相互矛盾着.我想象着法官会如何判罪,而我所担心的也许根本就不会影响定罪.如此一来,感觉到一个案子的程序,并不是我想的或者书上讲的那样简单. 卷宗后面都附有绝密文件,也就是被害人伤口尸体解剖的照片,看着照片里血红的尸体的一部分,看着那些伤口,好残忍,好血腥.然后就在想:为什么仅仅因为一点矛盾.就这么无情的把一个人的生命给剥夺了,人就真的不理智到这种地步了吗?真的不能明白那些杀人的犯罪嫌疑人当时存在的是什么样的心理.看过好几件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的案子,都是因为吵架而引起的.于是,我就想,人们之间还是好好的相处比较好吧,多点宽容之心,尊重别人的生命和健康,也是尊重自己的生命啊. 看卷宗,给我最大的难题就是,怎么去判断故意伤害致死和故意杀人.虽然书本上说的是,只要判断主观上的心理状态就是了,可是现实中并不是那样容易判断的,犯罪嫌疑人会说在杀人的时候,没有想过要杀死他,就想好好教训他.我问了师哥,他说,我们可以从犯罪嫌疑人的客观行动方面去判断,比如说他杀人的客观行为的残忍程度,第一刀所刺的是否是致命的地方………可我还是不能明白,觉得这还是有点牵强,也许是我知识学得不牢,或许是太肤浅,没有深究.我想从这次实习之后,我应该好好的学习法学了.

有个师哥说,看着那些血腥的伤口,觉得把那个犯罪嫌疑人千刀万剐都不解恨,应该处死.可我和几个师哥不这么想,觉得死刑还是应该减除的.我看过一本书,死刑报告.写的是对死刑的探讨和感受,作者亲临法场,目睹怎样枪决犯人.他说:”刑罚的本质,不是让罪犯受辱,更不是对犯罪人实施肉体的折磨,而是要引起罪犯内心的忏悔,使之回归社会,重新做人.”也许现在很多人都不怎么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很多人也许还是赞成死刑,但从我们内心的良知来说,应该很多人都能体会到的. 我的实习感受就这些了,也许很肤浅,但我觉得受益真的很多.以后有机会,我还去实习的. 最后,感谢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感谢谢检察官,感谢学院领导,感谢法协会! 05级5班学生谢晶

第七篇 人民检察院实习报告模板3100字

人民检察院实习报告范文参考

为期六周的实习期结束了,我在这六周的实习过程中学到了很多在学校课堂上根本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应该说是受益颇深。在具体的实习过程中,我了解了国家机关的相关职能,细化了一些课堂上的知识,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也有了一些思考。

在实习过程中,我做到了一次不落,全勤到位;中间还加班两次,出差一次共三天;与单位的工作人员打成一片,说来真正体验了具体的实践工作。

一、实习单位的基本状况

我这次实习的单位是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从开学初一直到4月7日,共经历了六周。

反渎职侵权处主要是为了处理国家工作人员犯渎职罪、利用职务侵权罪而设立的。从我国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来看,反渎职侵权处主要负责四十多个罪名的侦查工作,是具有很强专业性质的检察机构。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是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的非法拘禁、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负责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本地区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跨地区的渎职侵权犯罪大、要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涉外及跨区、县渎职侵权案件工作;研究分析全市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区、县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事项;研究制定全市有关渎职侵权检察业务工作的规定。

二、实习过程的主要情况

我进入反渎职侵权处实习,主要从事的是一些法律文书的处理,跟随侦查人员办理一些案件,以及一些协助性质的工作。在此期间,我认真学习了有关渎职、侵权类犯罪的具体规定,明确了这两类犯罪的立案标准,了解了国家机关在侦查犯罪方面的一些技术手段和工作流程。

(一)学习渎职侵权案件的具体规定

刚进入实习单位,单位领导向我们介绍了一些关于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基本情况,又给了我一本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手册。我认真学习了有关反渎职侵权案件的一些细节情况。

通过学习,使我对于课堂上有关这一类罪名的相关情况有了更细化的认识,对于渎职侵权罪的认知程度加深了。

(二)法律文书处理

在实习期间,我协助处理了大连市各基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科的立案报批表;负责录入一些预立案案件的基本状况;协助打印记录一些询问和讯问笔录以及一些其他的基础法律文书工作。

实践中的检察文书与我所学习的司法文书课程有很多相通的地方,有些有区别,但基本大同小异。对于笔录的记录,我觉得我还是缺少实践经验,不知道该记那些语言,不该记录那些语言,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三)协助办案人员办理相关案件

实习过程中,我跟随检察人员办理了一起税务人员渎职案件,一起司法人员渎职案件,一起海关工作人员渎职案件等。值得一提的是,还接触了一起跨地区的重大侵权案件。

通过跟随办案,我深知实践与理论的差别。理论是系统化的,而实践中的案件由于时间地点的差别,可以说是非常凌乱的,没有丰富的经验和能力是根本拿不下来的。

三、专业知识在实习过程中的应用

我在学校学习的是法学专业,可以说是面面俱到式的学习。但由于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处立案管辖的渎职侵权类犯罪包括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和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所以对于我在反渎职侵权处的实习工作具有实用价值的,主要包括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首先,刑法中关于这些罪名的构成和认定,对于认定犯罪是非常有指导意义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人民检察院独立侦查案件的管辖范围是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依据,关于侦查的程序规定,询问和讯问的方式和证据等,都是与实际相结合的。

其次,由于刑法本身调整的社会关系就极为复杂,而且国家职能的广博,使得侦查渎职、侵权类犯罪时需要应用许多学科的知识,如会计、税务、交通等等。在处理相关的一些案件中,我明显感觉到其他专业知识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性。如果对于这些知识不够了解,那么就看不出问题,说不定就成了一个外行。

最后,在法律文书的处理过程中,感觉到实践中的法律文书比起书本上的文书类型要多的多。虽然文书格式各异,但与课堂上所讲的也是大同小异。

四、实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原因和解决途径

由于渎职侵权类案件的复杂特征,加之我们国家体制的一些不完善,使得在处理渎职侵权案件中产生许多问题。结合我的观察,发现了如下的一些问题:

首先,对于案件的后续工作做的不够。侦查人员侦查完以后,对于案件出现的原因等许多方面不作处理,没有及时向一些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对于犯罪的再预防不利。

其次,在办案过程中,对于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还不完善。在我实习期间,正值辽宁省全面推选询问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但是在跟随办案过程中,发现这些技术设备不完善,而且相应的软件程序不是很先进,技术人员的技术手段也不熟练。

最后,在跨地区办案过程中的效率不够高,在这次实习的出差过程中,我发现行程那么远,只是核实几个问题,等回来后,过几天还得过去,执法效率不是很高,而且浪费了国家的司法资源。

当然,实践中的问题不止这些,这些只是我看到和感觉到的。分析其中的原因,不外乎如下:

一是办案人员有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只管自己所办的案子中的问题,而对于引发犯罪的原因的事项不关注,怕得罪别的机关和人员。

二是培训和学习体系不完备,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没有跟上时代。而且由于技术人员的技术单一,不能适应案件录音录像的专业特点。

三是地区合作不强。异地司法协助的功能没有发挥好。

针对出现问题的原因,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逐步解决和消除这些问题:

完善办案人员的职责,对于办案人员的职责,不但要对其侦查案件的活动,还要针对其办案所接触到的问题。在案件中发现容易出现犯罪的地方,让办案人员给予司法建议的职责;加强案件处理完毕后的再预防工作,防止同类情况的出现。

加强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从政策和纪律上要求其与时俱进的学习,对于跨专业的知识要求其尽量掌握。

充分加强地区司法合作,对于不需要异地办理的案件,尽量利用当地的司法资源,同时对于对方的司法协助要求也予以配合。

五、实习体会

这次实习,我真正接触到了法律工作的一部分,提高了自己的实践能力和认知水平,更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体会很深。

(一)在课堂中一定要刻苦学习理论知识,应当明白“书永远都不白读”的道理。现在许多同学都说,实践与理念是不同的,书上讲的在实践中是用不上的,看书没什么作用。从我的实践来看,课堂知识对于从总体上把握工作的方向,对于某些工作的指导作用,是实践所不能代替的,加强课堂知识的学习,对于工作是很重要的。

(二)理论知识必须通过实践的检验和认可,这样才能与实践结合,才能更好的指导实践工作。虽然实习单位的工作,我在课堂上都有所闻,但到实际中,才发现,现实还是很复杂的,不是说光凭一些框架式的理论就能解决的。参加实践对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深化,是很有帮助的。

(三)现代科技对于处理实际问题作用太大了。在这次实习中,我们查阅案件,都是通过网络,办案自动化不但节约了时间,而且对于处理案件也不无裨益。全程录音录像,提高了案件的透明度,对于司法文明的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办公自动化、网络化,提高了效率,节约了国家资源。

(四)必须扩展知识面,增强综合素质。这次实习中接触的案件,与其他各门科学都有联系。在查帐过程中,会计、税务的知识显得极为重要,不明白,就不懂;交通、海关知识对于了解当事人所处的环境,对于案件的侦查对有帮助。加强综合技能的培养,扩大知识面,可以切实的开展实际工作。

景国亮--20__年4月8日

第八篇 人民检察院实习报告5000字2850字

我从小到大,做大的梦想就是要成为一名为人民伸张正义的检察官,就在20__年9月22日至20__年11月22日,我在海口市人民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处进行了实习.这是我第一次来贵单位实习,对这里的一切还很陌生.学会去适应它,是一种锻炼自我的过程.我的心情是非常地激动,因为贵单位能给我这种实习的机会,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让我不断地补充自己,完善自己!实习时间虽不长,只有2个月,但我心得甚多.

民行处工作是针对民事和行政案件终审作出后当事人申诉展开工作的.只有做好检查工作才能真正的捍卫法律的尊严,保障社会的正义,保卫人民的生活.民行处的工作让我了解到,检察院的工作不一定处处直接与法相关,但处处都是为了更好的执法而服务.司法工作不仅是正面与不法分子突击,提高当事人对法律的认识,纠正错误,平息民怨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途径.如何更好更有效的解决申诉问题是司法工作中不可忽视的环节.经过短短两个月的见习,对此我有了深刻的了解.立志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我也接受了一次无形的培训.

学习法 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检察院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 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 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所以,大学的法学院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现在我看来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从学校走向临时的工作岗位,在各级组织和 领导的热心关怀下,我坚持继续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努力实践,自觉进行角色转化,培养责任心,磨砺方法论,以不辜负组织和领导的殷切期望.在实习期间 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这次实习是 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

首先,'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这时才真 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结合在民行处的工作和自身的专业,我深刻地认识到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 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再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通过这次实习,我深觉自己有许多不足之处,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会朝着自己的目标,不断努力学习,弥补不 足,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 野,使我对检察工作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接人对事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检察员和优秀的工作人员,他们对于我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 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心得体会良多.略述一二.

一,要认识自我,提高自身实践能力.

在信息时代,学习是不断地汲取新信息,获得事业进步的动力.作为一名大学生更应该把学习作为保持自身先进性的重要途径.在见习过程中,我结合工 作实际,不断学习理论,业务和社会知识,用理论知识武装头脑,用学来的业务知识提升能力,以有限的社会知识不断拓展视野.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大学堂.作为一 名大学生,要经常性地和社会打交道.与各种各样的人交往,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决定一个人工作的成功和失败.因而,丰富的社会知识是工作顺利开展的润滑剂.我 想只有以海纳百川的开阔胸怀,接纳吸收各种各样的社会知识,才能丰富自己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内涵,拓展自己的视野,促进自己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参加见习工作后,我继续保持自己在上学期间养成的读书看报的习惯,在工作之余,每天坚持一定时间的自学,以了解和吸收最新的信息.在各项工作 中积极完成项目任务,参与各种会议,了解工作情况与工作要求,树立工作责任心.对工作和生活进行经常性的反思和总结,在生活中学习生活,在工作中学习工 作,在理论学习中关注理论的实践特性,在实践中对实践进行理论反思,以提高实践活动的品格.'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 现理论自身的价值,也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使理论得以检验.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是通过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现人的 意志.

二,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中做好自己.

虽然自己是法律科班学生,从学校走向社会,首要面临的问题便是角色转换的问题.从一个学生转化为一个单位人,在思想的层面上,必须认识到二者的社会角色之间存在着较大 的差异.学生时代只是单纯的学习知识,而社会实践则意味着继续学习,并将知识应用于实践,学生时代可以自己选择交往的对象,而社会人则更多地被他人所选 择.诸此种种的差异.不胜枚举.但仅仅在思想的层面上认识到这一点还是不够的,而是必须在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潜心体会,并自觉的进行这种角色的转换.

三,做事先做人

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他人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 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 师之善教,曰如坐春风之中;感师之造成,曰仰沾时雨之化.'我向他们学习到很多知识和做人的道理.

此外,一个大学生的个人形象直接影响着工作单位对海南大学学生的形象的认识.一个法科大学生的形象直接关系着人们对高等学校法学教育的公正的判 断.高尚的人格获得工作单位认可的条件.真诚所至,金石为开.我在工作中,始终注意对自己人格的塑造,勤奋工作,谦虚谨慎,对人待事和颜悦色,以礼相待, 自觉以一名法科大学生的角色来要求自己.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两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我将会孜孜不倦的在这个领域内不断奋斗。

第九篇 最新人民检察院实习报告3150字

最新人民检察院实习报告范文

人民检察院实习报告

关键词: 实习 检察院 渎职侵权处

为期六周的实习期结束了,我在这六周的实习过程中学到了很多在学校课堂上根本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应该说是受益颇深。在具体的实习过程中,我了解了国家机关的相关职能,细化了一些课堂上的知识,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也有了一些思考。

在实习过程中,我做到了一次不落,全勤到位;中间还加班两次,出差一次共三天;与单位的工作人员打成一片,说来真正体验了具体的实践工作。

一、实习单位的基本状况

我这次实习的单位是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从开学初一直到4月7日,共经历了六周。

反渎职侵权处主要是为了处理国家工作人员犯渎职罪、利用职务侵权罪而设立的。从我国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来看,反渎职侵权处主要负责四十多个罪名的侦查工作,是具有很强专业性质的检察机构。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是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的非法拘禁、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负责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本地区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跨地区的渎职侵权犯罪大、要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涉外及跨区、县渎职侵权案件工作;研究分析全市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区、县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事项;研究制定全市有关渎职侵权检察业务工作的规定。

二、实习过程的主要情况

我进入反渎职侵权处实习,主要从事的是一些法律文书的处理,跟随侦查人员办理一些案件,以及一些协助性质的工作。在此期间,我认真学习了有关渎职、侵权类犯罪的具体规定,明确了这两类犯罪的立案标准,了解了国家机关在侦查犯罪方面的一些技术手段和工作流程。

(一)学习渎职侵权案件的具体规定

刚进入实习单位,单位领导向我们介绍了一些关于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基本情况,又给了我一本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手册。我认真学习了有关反渎职侵权案件的一些细节情况。

通过学习,使我对于课堂上有关这一类罪名的相关情况有了更细化的认识,对于渎职侵权罪的认知程度加深了。

(二)法律文书处理

在实习期间,我协助处理了大连市各基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科的立案报批表;负责录入一些预立案案件的基本状况;协助打印记录一些询问和讯问笔录以及一些其他的基础法律文书工作。

实践中的检察文书与我所学习的司法文书课程有很多相通的地方,有些有区别,但基本大同小异。对于笔录的记录,我觉得我还是缺少实践经验,不知道该记那些语言,不该记录那些语言,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三)协助办案人员办理相关案件

实习过程中,我跟随检察人员办理了一起税务人员渎职案件,一起司法人员渎职案件,一起海关工作人员渎职案件等。值得一提的是,还接触了一起跨地区的重大侵权案件。

通过跟随办案,我深知实践与理论的差别。理论是系统化的,而实践中的案件由于时间地点的差别,可以说是非常凌乱的,没有丰富的经验和能力是根本拿不下来的。

三、专业知识在实习过程中的应用

我在学校学习的是法学专业,可以说是面面俱到式的学习。但由于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处立案管辖的渎职侵权类犯罪包括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和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所以对于我在反渎职侵权处的实习工作具有实用价值的,主要包括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首先,刑法中关于这些罪名的构成和认定,对于认定犯罪是非常有指导意义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人民检察院独立侦查案件的管辖范围是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依据,关于侦查的程序规定,询问和讯问的方式和证据等,都是与实际相结合的。

其次,由于刑法本身调整的社会关系就极为复杂,而且国家职能的广博,使得侦查渎职、侵权类犯罪时需要应用许多学科的知识,如会计、税务、交通等等。在处理相关的一些案件中,我明显感觉到其他专业知识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性。如果对于这些知识不够了解,那么就看不出问题,说不定就成了一个外行。

最后,在法律文书的处理过程中,感觉到实践中的法律文书比起书本上的文书类型要多的多。虽然文书格式各异,但与课堂上所讲的也是大同小异。

四、实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原因和解决途径

由于渎职侵权类案件的复杂特征,加之我们国家体制的一些不完善,使得在处理渎职侵权案件中产生许多问题。结合我的观察,发现了如下的一些问题:

首先,对于案件的后续工作做的不够。侦查人员侦查完以后,对于案件出现的原因等许多方面不作处理,没有及时向一些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对于犯罪的再预防不利。

其次,在办案过程中,对于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还不完善。在我实习期间,正值辽宁省全面推选询问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但是在跟随办案过程中,发现这些技术设备不完善,而且相应的软件程序不是很先进,技术人员的技术手段也不熟练。

最后,在跨地区办案过程中的效率不够高,在这次实习的出差过程中,我发现行程那么远,只是核实几个问题,等回来后,过几天还得过去,执法效率不是很高,而且浪费了国家的司法资源。

当然,实践中的问题不止这些,这些只是我看到和感觉到的。分析其中的原因,不外乎如下:

一是办案人员有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只管自己所办的案子中的问题,而对于引发犯罪的原因的事项不关注,怕得罪别的机关和人员。

二是培训和学习体系不完备,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没有跟上时代。而且由于技术人员的技术单一,不能适应案件录音录像的专业特点。

三是地区合作不强。异地司法协助的功能没有发挥好。

针对出现问题的原因,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逐步解决和消除这些问题:

完善办案人员的职责,对于办案人员的职责,不但要对其侦查案件的活动,还要针对其办案所接触到的问题。在案件中发现容易出现犯罪的地方,让办案人员给予司法建议的职责;加强案件处理完毕后的再预防工作,防止同类情况的出现。

加强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从政策和纪律上要求其与时俱进的学习,对于跨专业的知识要求其尽量掌握。

充分加强地区司法合作,对于不需要异地办理的案件,尽量利用当地的司法资源,同时对于对方的司法协助要求也予以配合。

五、实习体会

这次实习,我真正接触到了法律工作的一部分,提高了自己的实践能力和认知水平,更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体会很深。

(一)在课堂中一定要刻苦学习理论知识,应当明白“书永远都不白读”的道理。现在许多同学都说,实践与理念是不同的,书上讲的在实践中是用不上的,看书没什么作用。从我的实践来看,课堂知识对于从总体上把握工作的方向,对于某些工作的指导作用,是实践所不能代替的,加强课堂知识的学习,对于工作是很重要的。

(二)理论知识必须通过实践的检验和认可,这样才能与实践结合,才能更好的指导实践工作。虽然实习单位的工作,我在课堂上都有所闻,但到实际中,才发现,现实还是很复杂的,不是说光凭一些框架式的理论就能解决的。参加实践对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深化,是很有帮助的。

(三)现代科技对于处理实际问题作用太大了。在这次实习中,我们查阅案件,都是通过网络,办案自动化不但节约了时间,而且对于处理案件也不无裨益。全程录音录像,提高了案件的透明度,对于司法文明的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办公自动化、网络化,提高了效率,节约了国家资源。

(四)必须扩展知识面,增强综合素质。这次实习中接触的案件,与其他各门科学都有联系。在查帐过程中,会计、税务的知识显得极为重要,不明白,就不懂;交通、海关知识对于了解当事人所处的环境,对于案件的侦查对有帮助。加强综合技能的培养,扩大知识面,可以切实的开展实际工作。

第十篇 淮阳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实习报告2700字

为了让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得到巩固和提高,边理论边实践,我在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的淮阳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实习了一个月。在此期间,我收获了很多东西,懂得了实践的重要,认识到理论和实践是学习和理论的左膀右臂,学到了做人、处事、生活的道理,进一步深入了解了社会。实习期间,我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 整理

(1) 先完成__年所有侦查卷和检察卷的登记工作,并且汇成表,以文件存档。其次是做好个别案卷的补充、完善工作,装订成册,便于保存、查阅。

(2) 相对不起诉的案件

如寻衅滋事:1、公安机关的侦查卷:有受理案件登记、立案报告表、呈请拘留报告书、拘留证、对拘留人家属或单位通知书、提讯证、呈请逮捕报告书、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提请逮捕决定书、起诉意见书、询问笔录、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告知书、鉴定书

2、检察院的检察卷: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委托辩护人告知书及送达回证、询问提纲及笔录、补充侦查决定书及送达回证、纠正违法通知书、移送起诉案件审查报告、讨论案件笔录、起诉书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答辩提纲、出庭笔录、刑事判决书

贪污案:1、检察院反贪局的侦查卷:立案决定书、拘留决定书、拘留证、对拘留人家属或单位通知书、取保候审决定书、保证书、赃款清单(书证)、委托鉴定书、检察技术鉴定书、提押证、释放通知书、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起诉意见书、询问笔录、书证

2、检察院的检察卷:检察院反贪局的起诉意见书、委托辩护人告知书及送达回证、阅卷笔录、询问提纲及笔录、补充侦查决定书及送达回证、纠正违法通知书、移送起诉案件审查报告、讨论案件笔录、起诉书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答辩提纲、出庭笔录、刑事判决书、对法院刑事案件判决、裁定审查表、办案时限登记表

二、 自学了《______刑法》、《______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

三、 写阅卷笔录

其内容有受案时间、案件来源、被告人姓名、案件性质、阅卷人、阅卷目的、阅卷时间。1、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2、侦查机关提请认定的犯罪事实 3、阅卷意见

四、 提审犯罪嫌疑人、做询问笔录

笔录内容有时间、地点、检察员、记录人、诉讼程序、犯罪嫌疑人姓名、曾用名、化名、年龄、民族、文化程度、籍贯、住址、工作单位、职务、职业、有无前科、询问内容、签名、按手印

五、 出庭公诉

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同梅芳副科长一起出庭公诉,案件是一起李某抢劫、寻衅滋事的重审案件,参照数罪并罚,原判2年6个月。经过新的举证、指证、质证、认证,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我认为维持原判。结果维持原判。

六、 实习心得

自学能力的提高

我自学了《______刑法》、《______刑事诉讼法》的理论、法条及其相关解释等内容。

2、 做人、处事的能力提高

说话方式、说话的内容认真注意,在适当的场合讲适当的话。我积极参与研讨案件、分析案情、调查取证。发挥年轻、有敏锐洞察力的优势。我认为执法人员应尊重法律事实定罪量刑。

3、 我感觉到知识的严重缺乏,发誓一定要学好法律

4、 问题的严重性:懂法、执法人员违法和法盲的违法行为太严重了!

深深感谢淮阳县人民检察院及其公诉科的人员!尤其是苏凌、李永清、梅芳、杨连霞。

此致

河南理工大学

万方科技学院04法学一班:叶li亚

__年8月26日

实习期间收集整理常用法律知识

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分工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法律监督、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2、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决定逮捕的期限

应当在10日内做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1日至4日。

3、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如何处理?

应当做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消案件的决定。

4、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做出决定?

应当在1个月以内做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5、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被害人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害人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6、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书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7、刑事责任年龄的界定

(1) 不满14周岁的人,其行为虽然造成损害结果,但是不构成犯罪;

(2)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__、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 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8、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因特殊原因流产),不适用死刑。

9、__妇女罪?处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同妇女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构成__妇女罪。对罪犯,处3年以上__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__不满14周岁____的,从重处罚。

10、拐卖妇女、儿童罪?处罚?

以出卖为目的,有拐卖、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对罪犯,处5年以上__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1、检查妇女身体应当由谁进行?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12、询问犯罪嫌疑人由谁进行?

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询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13、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如何处理?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14、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如何处理?

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询问。再发现不应当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不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15、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提请批捕的期限?

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接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16、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强制措施有哪几种?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上述措施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行使。

17、哪些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的监护人、监护人。

18、犯罪嫌疑人从何时开始可委托辩护人?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19、刑事证据包括哪几种?

(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7)视听材料

(文秘范文整理)

20、哪些人不能作证人?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第十一篇 2024年人民检察院实习报告1000字3150字

民检察院实习报告

关键词: 实习 检察院 渎职侵权处

人民检察院实习报告

为期六周的实习期结束了,我在这六周的实习过程中学到了很多在学校课堂上根本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应该说是受益颇深。在具体的实习过程中,我了解了国家机关的相关职能,细化了一些课堂上的知识,对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也有了一些思考。

在实习过程中,我做到了一次不落,全勤到位;中间还加班两次,出差一次共三天;与单位的工作人员打成一片,说来真正体验了具体的实践工作。

一、实习单位的基本状况

我这次实习的单位是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从开学初一直到4月7日,共经历了六周。

反渎职侵权处主要是为了处理国家工作人员犯渎职罪、利用职务侵权罪而设立的。从我国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来看,反渎职侵权处主要负责四十多个罪名的侦查工作,是具有很强专业性质的检察机构。

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处是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的非法拘禁、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等案件的侦查、预审工作的指导;负责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侦查;直接立案侦查本地区重大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指挥跨地区的渎职侵权犯罪大、要案件的侦查及个案协查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涉外及跨区、县渎职侵权案件工作;研究分析全市渎职侵权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惩治对策;承办区、县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中疑难问题的请示事项;研究制定全市有关渎职侵权检察业务工作的规定。

二、实习过程的主要情况

我进入反渎职侵权处实习,主要从事的是一些法律文书的处理,跟随侦查人员办理一些案件,以及一些协助性质的工作。在此期间,我认真学习了有关渎职、侵权类犯罪的具体规定,明确了这两类犯罪的立案标准,了解了国家机关在侦查犯罪方面的一些技术手段和工作流程。

(一)学习渎职侵权案件的具体规定

刚进入实习单位,单位领导向我们介绍了一些关于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基本情况,又给了我一本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手册。我认真学习了有关反渎职侵权案件的一些细节情况。

通过学习,使我对于课堂上有关这一类罪名的相关情况有了更细化的认识,对于渎职侵权罪的认知程度加深了。

(二)法律文书处理

在实习期间,我协助处理了大连市各基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科的立案报批表;负责录入一些预立案案件的基本状况;协助打印记录一些询问和讯问笔录以及一些其他的基础法律文书工作。

实践中的检察文书与我所学习的司法文书课程有很多相通的地方,有些有区别,但基本大同小异。对于笔录的记录,我觉得我还是缺少实践经验,不知道该记那些语言,不该记录那些语言,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三)协助办案人员办理相关案件

实习过程中,我跟随检察人员办理了一起税务人员渎职案件,一起司法人员渎职案件,一起海关工作人员渎职案件等。值得一提的是,还接触了一起跨地区的重大侵权案件。

通过跟随办案,我深知实践与理论的差别。理论是系统化的,而实践中的案件由于时间地点的差别,可以说是非常凌乱的,没有丰富的经验和能力是根本拿不下来的。

三、专业知识在实习过程中的应用

我在学校学习的是法学专业,可以说是面面俱到式的学习。但由于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处立案管辖的渎职侵权类犯罪包括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和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所以对于我在反渎职侵权处的实习工作具有实用价值的,主要包括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首先,刑法中关于这些罪名的构成和认定,对于认定犯罪是非常有指导意义的;刑事诉讼法中关于人民检察院独立侦查案件的管辖范围是反渎职侵权处工作的依据,关于侦查的程序规定,询问和讯问的方式和证据等,都是与实际相结合的。

其次,由于刑法本身调整的社会关系就极为复杂,而且国家职能的广博,使得侦查渎职、侵权类犯罪时需要应用许多学科的知识,如会计、税务、交通等等。在处理相关的一些案件中,我明显感觉到其他专业知识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性。如果对于这些知识不够了解,那么就看不出问题,说不定就成了一个外行。

最后,在法律文书的处理过程中,感觉到实践中的法律文书比起书本上的文书类型要多的多。虽然文书格式各异,但与课堂上所讲的也是大同小异。

四、实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原因和解决途径

由于渎职侵权类案件的复杂特征,加之我们国家体制的一些不完善,使得在处理渎职侵权案件中产生许多问题。结合我的观察,发现了如下的一些问题:

首先,对于案件的后续工作做的不够。侦查人员侦查完以后,对于案件出现的原因等许多方面不作处理,没有及时向一些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对于犯罪的再预防不利。

其次,在办案过程中,对于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还不完善。在我实习期间,正值辽宁省全面推选询问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但是在跟随办案过程中,发现这些技术设备不完善,而且相应的软件程序不是很先进,技术人员的技术手段也不熟练。

最后,在跨地区办案过程中的效率不够高,在这次实习的出差过程中,我发现行程那么远,只是核实几个问题,等回来后,过几天还得过去,执法效率不是很高,而且浪费了国家的司法资源。

当然,实践中的问题不止这些,这些只是我看到和感觉到的。分析其中的原因,不外乎如下:

一是办案人员有一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只管自己所办的案子中的问题,而对于引发犯罪的原因的事项不关注,怕得罪别的机关和人员。

二是培训和学习体系不完备,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没有跟上时代。而且由于技术人员的技术单一,不能适应案件录音录像的专业特点。

三是地区合作不强。异地司法协助的功能没有发挥好。

针对出现问题的原因,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逐步解决和消除这些问题:

完善办案人员的职责,对于办案人员的职责,不但要对其侦查案件的活动,还要针对其办案所接触到的问题。在案件中发现容易出现犯罪的地方,让办案人员给予司法建议的职责;加强案件处理完毕后的再预防工作,防止同类情况的出现。

加强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从政策和纪律上要求其与时俱进的学习,对于跨专业的知识要求其尽量掌握。

充分加强地区司法合作,对于不需要异地办理的案件,尽量利用当地的司法资源,同时对于对方的司法协助要求也予以配合。

五、实习体会

这次实习,我真正接触到了法律工作的一部分,提高了自己的实践能力和认知水平,更使我明白了一些道理,体会很深。

(一)在课堂中一定要刻苦学习理论知识,应当明白“书永远都不白读”的道理。现在许多同学都说,实践与理念是不同的,书上讲的在实践中是用不上的,看书没什么作用。从我的实践来看,课堂知识对于从总体上把握工作的方向,对于某些工作的指导作用,是实践所不能代替的,加强课堂知识的学习,对于工作是很重要的。

(二)理论知识必须通过实践的检验和认可,这样才能与实践结合,才能更好的指导实践工作。虽然实习单位的工作,我在课堂上都有所闻,但到实际中,才发现,现实还是很复杂的,不是说光凭一些框架式的理论就能解决的。参加实践对于理论知识的学习和深化,是很有帮助的。

(三)现代科技对于处理实际问题作用太大了。在这次实习中,我们查阅案件,都是通过网络,办案自动化不但节约了时间,而且对于处理案件也不无裨益。全程录音录像,提高了案件的透明度,对于司法文明的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办公自动化、网络化,提高了效率,节约了国家资源。

(四)必须扩展知识面,增强综合素质。这次实习中接触的案件,与其他各门科学都有联系。在查帐过程中,会计、税务的知识显得极为重要,不明白,就不懂;交通、海关知识对于了解当事人所处的环境,对于案件的侦查对有帮助。加强综合技能的培养,扩大知识面,可以切实的开展实际工作。

第十二篇 淮阳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暑期实习报告2700字

淮阳人民检察院公诉科暑期实习报告 为了让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得到巩固和提高,边理论边实践,我在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的淮阳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实习了一个月。在此期间,我收获了很多东西,懂得了实践的重要,认识到理论和实践是学习和理论的左膀右臂,学到了做人、处事、生活的道理,进一步深入了解了社会。实习期间,我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整理 (1)先完成04年所有侦查卷和检察卷的登记工作,并且汇成表,以绝密文件存档。其次是做好个别案卷的补充、完善工作,装订成册,便于保存、查阅。 (2)相对不起诉的案件 如寻衅滋事:1、公安机关的侦查卷:有受理案件登记、立案报告表、呈请拘留报告书、拘留证、对拘留人家属或单位通知书、提讯证、呈请逮捕报告书、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提请逮捕决定书、起诉意见书、询问笔录、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义务告知书、鉴定书 2、检察院的检察卷: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委托辩护人告知书及送达回证、询问提纲及笔录、补充侦查决定书及送达回证、纠正违法通知书、移送起诉案件审查报告、讨论案件笔录、起诉书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答辩提纲、出庭笔录、刑事判决书 贪污案:1、检察院反贪局的侦查卷:立案决定书、拘留决定书、拘留证、对拘留人家属或单位通知书、取保候审决定书、保证书、赃款清单(书证)、委托鉴定书、检察技术鉴定书、提押证、释放通知书、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证据清单、起诉意见书、询问笔录、书证 2、检察院的检察卷:检察院反贪局的起诉意见书、委托辩护人告知书及送达回证、阅卷笔录、询问提纲及笔录、补充侦查决定书及送达回证、纠正违法通知书、移送起诉案件审查报告、讨论案件笔录、起诉书及送达回证、出庭通知书、答辩提纲、出庭笔录、刑事判决书、对法院刑事案件判决、裁定审查表、办案时限登记表 二、自学了《______刑法》、《______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 三、写阅卷笔录 其内容有受案时间、案件来源、被告人姓名、案件性质、阅卷人、阅卷目的、阅卷时间。1、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2、侦查机关提请认定的犯罪事实3、阅卷意见 四、提审犯罪嫌疑人、做询问笔录 笔录内容有时间、地点、检察员、记录人、诉讼程序、犯罪嫌疑人姓名、曾用名、化名、年龄、民族、文化程度、籍贯、住址、工作单位、职务、职业、有无前科、询问内容、签名、按手印 五、出庭公诉 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同梅芳副科长一起出庭公诉,案件是一起李某抢劫、寻衅滋事的重审案件,参照数罪并罚,原判2年6个月。经过新的举证、指证、质证、认证,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我认为维持原判。结果维持原判。 六、实习心得 1、自学能力的提高 我自学了《______刑法》、《______刑事诉讼法》的理论、法条及其相关解释等内容。 2、做人、处事的能力提高 说话方式、说话的内容认真注意,在适当的场合讲适当的话。我积极参与研讨案件、分析案情、调查取证。发挥年轻、有敏锐洞察力的优势。我认为执法人员应尊重法律事实定罪量刑。 3、我感觉到知识的严重缺乏,发誓一定要学好法律 4、问题的严重性:懂法、执法人员违法和法盲的违法行为太严重了! 深深感谢淮阳县人民检察院及其公诉科的人员!尤其是苏凌、李永清、梅芳、杨连霞。 此致 河南理工大学 万方科技学院04法学一班:叶li亚 2024年8月26日 实习期间收集整理常用法律知识 1、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分工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法律监督、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2、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决定逮捕的期限 应当在10日内做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1日至4日。 3、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如何处理? 应当做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消案件的决定。 4、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做出决定? 应当在1个月以内做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5、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被害人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害人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6、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书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7、刑事责任年龄的界定 (1)不满14周岁的人,其行为虽然造成损害结果,但是不构成犯罪;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8、哪些人不适用死刑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因特殊原因流产),不适用死刑。 9、强奸妇女罪?处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同妇女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妇女罪。对罪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从重处罚。 10、拐卖妇女、儿童罪?处罚? 以出卖为目的,有拐卖、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对罪犯,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1、检查妇女身体应当由谁进行?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12、询问犯罪嫌疑人由谁进行? 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询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13、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如何处理?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14、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如何处理? 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询问。再发现不应当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不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15、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提请批捕的期限? 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接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16、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强制措施有哪几种?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上述措施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行使。 17、哪些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的监护人、监护人。 18、犯罪嫌疑人从何时开始可委托辩护人?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19、刑事证据包括哪几种? (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7)视听材料

20、哪些人不能作证人?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本文内容中国教“育资源网,

《2024精选人民检察院实习报告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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