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5
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五)
1.一般规定
1.1材料存放于专人负责的库房,严禁烟火并挂有醒目的警告标志和防火措施。
1..2施工现场和配料场地应通风良好,操作人员应穿软底鞋、工作服、扎紧袖口,并应配戴手套及鞋盖。涂刷处理剂和胶粘剂时,必须戴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外露皮肤应涂擦防护膏。操作时严禁用手直接揉擦皮肤。
1.3患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者,不得参加防水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恶心、头晕、过敏等,应停止作业。
1.4用热玛蹄脂粘铺卷材时,浇油和铺毡人员,应保持一定距离,浇油时,檐口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停留。
1.5使用液化气喷枪及汽油喷灯,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汽油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能过足。
1.6装卸溶剂(如苯、汽油等)的容器,必须配软垫,不准猛推猛撞。使用容器后,其容器盖必须及时盖严。
1.7高处作业屋面周围边沿和预留孔洞,必须按“洞口、临边”防护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1.8防水卷材采用热熔粘结,使用明火(如喷灯)操作时,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配有灭火器材,周围30m以内不准有易燃物。
1.9雨、雪、霜天应待屋面干燥后施工。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1.10下班清洗工具。未用完的溶剂,必须装入容器,并将盖盖严。
2.熬油
2.1熬油炉灶必须距建筑物10m以上,上方不得有电线,地下5m内不得有电缆,炉灶应设在建筑物的下风方向。
2.2炉灶附近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应配备锅盖或铁板、灭火器、砂袋等消防器材。
2.3加入锅内的沥青不得超过锅容量的3/4。
2.4熬油的作业人员应严守岗位,注意沥青温度变化,随着沥青温度变化,应慢火升温。沥青熬制到由白烟转黄烟到红烟时,应立即停火。着火,应用锅盖或铁板覆盖。地面着火,应用灭火器、干砂等扑灭,严禁浇水。
2.5配制、贮存、涂刷冷底子油的地点严禁烟火,并不得在30m以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
3.热沥青运送
3.1装运油的桶壶,应用铁皮咬口制成,严禁用锡焊桶壶,并应设桶壶盖。
3.2运输设备及工具,必须牢固可靠,竖直提升,平台的周边应有防护栏杆,提升时应拉牵引绳,防止油桶摇晃,吊运时油桶下方10m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
3.3不允许两人抬送沥青,桶内装油不得超过桶高的2/3。
3.4在坡度较大的屋面运油,应穿防滑鞋,设置防滑梯,清扫屋面上的砂粒等。油桶下设桶垫,必须放置平稳。
第2篇 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4
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四)
1材料存放于专人负责的库房,严禁烟火并挂有醒目的警告标志和防火措施。
2施工现场和配料场地应通风良好,操作人员应穿软底鞋、工作服、扎紧袖口,并应配戴手套及鞋盖。涂刷处理剂和胶粘剂时,必须戴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外露皮肤应涂擦防护膏。操作时严禁用手直接揉擦皮肤。
3患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者,不得参加防水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恶心、头晕、过敏等,应停止作业。
4用热玛蹄脂粘铺卷材时,浇油和铺毡人员,应保持一定距离,浇油时,檐口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停留。
5使用液化气喷枪及汽油喷灯,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汽油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能过足。
6装卸溶剂(如苯、汽油等)的容器,必须配软垫,不准猛推猛撞。使用容器后,其容器盖必须及时盖严。
7高处作业屋面周围边沿和预留孔洞,必须按'洞口、临边'防护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8防水卷材采用热熔粘结,使用明火(如喷灯)操作时,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配有灭火器材,周围30m以内不准有易燃物。
9雨 、雪、霜天应待屋面干燥后施工。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10下班清洗工具。未用完的溶剂,必须装入容器,并将盖盖严。
第3篇 防水工的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环境、作业场所的气体浓度是否保持在有关规定范围之内(特别是对有坑、槽内和通风不好的房间),否则不得进行施工。
2、患有皮肤病、支气管炎、眼病及对沥青刺激过敏的人员,不得从事防水作业。
3、操作也人员应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不得赤脚、穿短袖衣服和短裤作业。作业时应将袖口、裤脚扎好,手脚及皮肤不得直接接触沥青。
4、在坡度较大的屋面上施工时,应设置防滑设施,檐口处应有防护栏杆。施工到檐口时,下方不得有人站立、行走或停留。
5、在深坑或地下室施工,上下通道应平稳可靠,避开立体交叉作业。
6、作业人员如感到头疼或头晕恶心,应立即停止工作进行治疗。
7、拆除的废旧沥青应集中清理,不得随地乱丢,不得从高空向下倾倒,以防伤害其他人员和污染环境。
8、施工所用的架子应有专业人员搭设,防水工不得私自搭设和拆除防护设施。
第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防水工
1.一 般 规 定
1.1材料存放于专人负责的库房,严禁烟火并挂有醒目的警告标志和防火措施。
1..2施工现场和配料场地应通风良好,操作人员应穿软底鞋、工作服、扎紧袖口,并应配戴手套及鞋盖。涂刷处理剂和胶粘剂时,必须戴防毒口罩和防护眼镜。外露皮肤应涂擦防护膏。操作时严禁用手直接揉擦皮肤。
1.3患有皮肤病、眼病、刺激过敏者,不得参加防水作业。施工过程中发生恶心、头晕、过敏等,应停止作业。
1.4用热玛蹄脂粘铺卷材时,浇油和铺毡人员,应保持一定距离,浇油时,檐口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停留。
1.5使用液化气喷枪及汽油喷灯,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汽油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能过足。
1.6装卸溶剂(如苯、汽油等)的容器,必须配软垫,不准猛推猛撞。使用容器后,其容器盖必须及时盖严。
1.7高处作业屋面周围边沿和预留孔洞,必须按“洞口、临边”防护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1.8防水卷材采用热熔粘结,使用明火(如喷灯)操作时,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配有灭火器材,周围30m以内不准有易燃物。
1.9雨 、雪、霜天应待屋面干燥后施工。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1.10下班清洗工具。未用完的溶剂,必须装入容器,并将盖盖严。
2.熬 油
2.1熬油炉灶必须距建筑物10m以上,上方不得有电线,地下5m内不得有电缆,炉灶应设在建筑物的下风方向。
2.2炉灶附近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并应配备锅盖或铁板、灭火器、砂袋等消防器材。
2.3加入锅内的沥青不得超过锅容量的3/4。
2.4熬油的作业人员应严守岗位,注意沥青温度变化,随着沥青温度变化,应慢火升温。沥青熬制到由白烟转黄烟到红烟时,应立即停火。着火,应用锅盖或铁板覆盖。地面着火,应用灭火器、干砂等扑灭,严禁浇水。
2.5配制、贮存、涂刷冷底子油的地点严禁烟火,并不得在30m以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
3.热 沥 青 运 送
3.1装运油的桶壶,应用铁皮咬口制成,严禁用锡焊桶壶,并应设桶壶盖。
3.2运输设备及工具,必须牢固可靠,竖直提升,平台的周边应有防护栏杆,提升时应拉牵引绳,防止油桶摇晃,吊运时油桶下方10m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
3.3不允许两人抬送沥青,桶内装油不得超过桶高的2/3。
3.4在坡度较大的屋面运油,应穿防滑鞋,设置防滑梯,清扫屋面上的砂粒等。油桶下设桶垫,必须放置平稳。
第5篇 建设施工单位防水工技术操作规程
建设施工单位防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患皮肤病、眼角膜病和对沥青有严重过敏反应者不得进行沥青作业;
2、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
3、熬油应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随时测控油温,熬量不得超过锅容量的3/4,下料应慢慢溜入,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灭火,盖好锅盖。当锅中沥青着火时,应立即用锅盖盖着,封闭炉门,熄灭炉火;
4、运沥青不得使用锡焊的容器,盛油量不得超过其容量的2/3,垂直吊运的下方不得有人;
5、制冷底子油时,不得超过锅容量的1/2,温度不超过80℃,并严禁烟火;
6、面贴铺卷材时,四周应设置1.2米高围栏,靠近屋面边沿时应侧身操作;
7、在地下室、管道、容器内等进行有毒、有害的防水作业时,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第6篇 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2、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3、熬制沥青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放,一般应距建筑物25米,锅与烟筒距离应大于80厘米,锅与锅之距离应大于2米,火口与锅变,应有高70厘米的隔离设施,堆放沥青场所离锅不小于5米。
4、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严禁用水浇,应用于沙,湿麻袋灭火和洗衣粉水浇。
5、装运沥青地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绳具要牢固,吊运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6、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米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7、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第7篇 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必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3)上下沟槽、构筑物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
(4)高处作业时必须支搭平台。
(5)使用喷灯作业时,遵守“电工作业”中有关“喷灯”的安全规定。
(6)在构筑物内部作业时应保持空气流通,必要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7)临边作业必须采取防坠落的措施。
(8)作业现场严禁烟火。使用可燃性材料时必须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9)运输和储存燃气罐瓶时应直立放置,并加以固定。搬运时不得碰撞。使用时必须先点火后开气。使用后关闭全部阀门。
(10)加热沥青材料时应遵守:加热熔化沥青材料的地点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并远离易燃易爆物。严禁使用敞口锅熬制沥青,加热设备应有烟尘处理装置,沥青锅盖应用钢质材料。
(11)运送热沥青时,应使用带盖的提桶,桶盖必须严密,装油量不得超过桶容积的3/4。两人抬运热沥青时,应协调一致。
(12)沥青刷手柄长度不宜小于50cm。
第8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土木建筑防水工
第1条 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第2条 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第3条 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
第4条 熬制沥青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米;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锅与锅之距离应大于2米;火口与锅边,应有高70厘米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场地,离锅不小于5米。
第5条 熬油前,应清除锅内杂质和积水。
第6条 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入。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第7条 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于砂,湿麻袋灭火。
第8条 配制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二分之一,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
第9条 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肩挑或用手推车,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第10条 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米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
第11条 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第9篇 地下防水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现场施工负责人和施工员必须十分重视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切实做好预防工作。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2)施工人员在下达施工计划的同时,应下达具体的安全措施,每天出工前,施工员要针对当天的施工情况,布置施工安全工作,并讲明安全注意事项。
3)落实安全施工责任制度、安全施工教育制度、安全施工交底制度、施工机具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等。并落实到岗位,责任到人。
4)防水混凝土施工期间应以漏电保护、防机械事故和保护为安全工作重点,切实做好防护措施。
5)遵章守纪,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场设立安全措施及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牌、标语和安全警示标志。
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作业人员衣着灵活紧身,禁止穿硬底鞋、高跟鞋作业,高处作业人员系好安全带,禁止酒后操作、吸烟和打架斗殴。
7)特殊工种必须做到:经国家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考试合格后,取得特种工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8)由于卷材中某些组成材料和黏合剂具有一定的毒性和易燃性。因此,在材料保管、运输、施工过程中,要注意防火和防职业中毒、烫伤事故的发生。
9)涂料配料和施工现场应有安全及防火措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要求。
10)涂料在储存、使用全过程应注意防火。
11)清扫机砂浆拌合过程要避免灰尘飞扬。
12)现场焊接时,在焊接下方应设防火斗。
13)施工过程中做好基坑和地下结构的临边防护,防止抛物、滑坡和出现坠落事故。
14)高温天气施工,要有防暑降温措施。
15)施工中废弃物要及时清理,外运至指定地点,避免污染环
境。
第10篇 防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刺激过敏的人员,不能参加接触沥青的操作。
2、沥青操作人员,不得赤脚或穿短袖衣服进行作业,应将裤脚袖口扎紧,鞋面应扎鞋盖,应戴长袖手套。
3、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着,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4、锅内沥青着火,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砂、湿麻袋灭火。
5、灶附近严禁放置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6、随时注意沥青温度变化。当沥青熬到由白烟转为很浓的红黄烟时,即有着火危险,应立即停火。
7、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
第11篇 防水工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刺激过敏的人员,不能参加接触沥青的操作。
2.沥青操作人员,不得赤脚或穿短袖衣服进行作业,应将裤脚袖口扎紧,鞋面应扎鞋盖,应戴长袖手套。
3.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着,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4.锅内沥青着火,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砂、湿麻袋灭火。
5.灶附近严禁放置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6.随时注意沥青温度变化。当沥青熬到由白烟转为很浓的红黄烟时,即有着火危险,应立即停火。
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
第12篇 保温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
1.在紧固铁丝或拉铁丝网时,用力不得过猛,不得站在保温材料上操作或行走。
2.从事矿渣棉、玻璃纤维棉(毡)等作业,衣领、袖口、裤脚应扎紧。
3.地下设备、管道保温前,应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瓦斯、毒气、易燃易爆物或酸类等危险品方可操作。
4.聚苯烯使用电加热切割。应用36伏电压。
5.装运热沥青不准使用锡焊的金属容器,装入量不得超过容器深度的四分之三。
6.苯、汽油应缓慢倒人粘结剂内并及时搅拌。调制时,距明火不少于10m。
7.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
8.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
9.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
10.溶化桶装沥青,先将桶盖和气眼全部打开,用铁条串通后,方准烘烤,并经常疏通放油孔和气眼。严禁火焰与油直接接触。
11.熬制沥青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m;锅与烟囱的距离应大于80厘米。锅与锅之距离应大于2m;火口与锅边,应有高70cm的隔离设施。临时堆放沥青、燃料的场地,离锅不小于5m。
12.熬油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看守,要随时测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过油锅容量的四分之三,下料应慢慢溜放,严禁大块投放。下班熄火,关闭炉门,盖好锅盖。
13.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并严禁在燃烧的沥青中浇水,应用干砂,湿麻袋灭火。
14.配制冷底子油。下料应分批、少量、缓慢。不停搅拌,不得超过锅容量的1/2。温度不得超过80℃,并严禁烟火。
15.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2/3。肩挑或用手推车,道路要平坦,绳具要牢固。吊运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6.屋面铺贴卷材,附近应设置1.2m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应侧身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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