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机械维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进入作业区域维修设备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并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作业对使用的工具、必须进行检查(如大锤、手锤把是否牢固)防止脱落伤人。
3、无论对机械设备检查或修理首先必须停电停机,待进行设备完全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
4、高空维修、安装设备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选择好有利位置,严禁将拆下的零部件螺丝等往下抛扔,在拆很紧的螺帽时要注意周围情况,防止失重滑跤造成事故。
5、砂轮机操作时,站位要正确,手持工件缓慢接近砂轮,不准用力过猛进行撞击,工作完成立即切断电源。
6、砂轮机防护罩和夹板结构和安装要符合安装规定,砂轮应定期检查,当砂轮不圆、过薄或磨损过多,工作面离夹板边缘不是 25mm时必须立即更换。
7、电、气焊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电、气焊安全使用要求。
8、在焊接作业中,要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弧光、有害气体和烟尘的危害。
9、电焊作业要注意电焊机工作电流不得超过相应暂载规定的许用电流,焊机应放在散热、通风地方。
10、气焊、气割操作前,要严格检查所用的工具,发现问题及时下修理或更换。
11、气焊、气割作业时应戴皮手套,不能用油手套或不带手套,离开工作时,必须关气源阀门。
12、焊割工必须遵守“十不焊割”的规定。
“十不焊割”内容:
1)焊割工无操作证,又没有持有操作证的焊割师傅在场指导,不得焊割。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作业,未经批准,并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不得擅自焊割。
3)不了解作业现场及周围情况,不能盲目焊割。
4)不了解焊割物内部情况,不能焊割。
5)盛装过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各种容器,未经彻底清洗,不能焊割。
6)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的部位及设备,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7)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能焊割。
8)附近有易爆物品,在未彻底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焊割。
9)作业部位与单位接触,在未弄清对外单位有否影响,或明知危险而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时,不能焊割。
10)焊割作业场所附近有与明火相抵触的工种,不能焊割。
第2篇 井下机械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上岗条件
第1条 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 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关系。
第3条 熟悉所维修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具备一定的钳工基本操作及液压基础知识,能独立工作。
安全规定
第4条 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第5条 所用维修工具、起吊设施、绳索等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6条 吊挂支撑物应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顶板支护安全情况,检查周围应无其他不安全因素,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工作。
第7条 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第8条 在斜巷进行维修作业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
第9条 在倾角大于15°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平行作业时,应制定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10条 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好。
第11条 需要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执行。
操作准备
第12条 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13条 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
第14条 对所维修的设备要停电、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第15条 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
第16条 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
正常操作
第17条 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1.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紧固。
2.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3.转动部位的防护罩或防护栏应齐全、可靠。
4.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5.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6.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转正常。
7.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8.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9.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10.液力耦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11.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12.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试输送机应检查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13.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第18条 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他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好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第19条 处理刮板输送机漂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正在运行中的刮板链。
第20条 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第21条 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启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第22条 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第23条 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传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因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第24条 在更换输送带和做输送带接头等时,应远离转动部位&米以外作业;如确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带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在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带。
第25条 试车前必须与司机联系并通知周围相关人员后,方可送电由司机操作试车。
收尾工作
第26条 检修结束后,认真清理检修现场。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第27条 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第3篇 矿山工程机械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矿山工程机械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 工程机械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凡是从事电工工作人员,必须熟知本规程,并要严格执行,不得违反。
第二条 新工人、徒工不得单独操作,工作时要有技工在旁指导。
第三条 凡电工必须无禁忌性疾病,并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
第四条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不许穿背心或赤脚工作。
第五条 更换工程机械设备水温传感器时,不准在发动机处于高温状态下操作,应在发动机冷却后工作。
第六条 安装蓄电池时,应将接线柱卡子拧紧,不能有虚接的现象,否则会损坏蓄电池。
第七条 在设备上使用电焊时,应断开设备电源总开关。
第八条 处理卡特小松工程设备的电子监控系统故障时,必须熟悉图纸,不准盲目拆卸,以防酿成重大事故。
第九条 特殊情况需要搭接勾火时,必须注意两台设备蓄电池极性的一致,搭接点接触良好,否则容易损坏蓄电池。
第十条 维修检查设备时,应挂“有人作业,禁止操作”的警示牌。
第十一条 工作完毕后,打扫场地,收拾工具,填好交接班日记。
第二节 工程机械维修钳工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严格执行《设备维修钳工安全操作通用规程》。
第二条 凡钳工必须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规定,不得违反。
第三条 非技工不得单独作业,徒工操作时必须有技工在旁指导。
第四条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背心和短裤或赤脚工作。
第五条 必须检查工作场地的安全情况,周围如有危险或妨碍工作时应处理后再工作。
第六条 保养或维修推土机时,严禁铲刀和松土器将推土机支起,而人钻到底盘下工作。特殊情况需要时,驾驶室必须有专人监护,将铲刀控制阀与松土器操纵阀锁死。
第七条 车上、车下同时工作时,必须互相照应,以免工具掉下伤人。
第八条 凡经淬火的零件或工具,不得互相敲打,装卸机件时,不得用锤直接敲打,需垫铜板或木块。
第九条 使用电钻、台钻等,不得戴手套。
第十条 装卸砂轮时,不准用锤硬打,使用砂轮时要戴防护眼镜。
第十一条 在使用千斤顶时,应先观察好物件的状态和地面情况,注意平衡,必要时垫好枕木,以防止千斤顶滑落造成事故。
第十二条 在坡道上修理装载机等轮式设备时,必须用枕木支好轮胎,以免溜车。
第十三条 轮式设备出现故障,需要拖车时,必需解除停车制动,并启动应急转向。
第十四条 设备检修时必须将铲刀(或铲斗)放置在底处,并且确认相关液压系统卸压;如果必须举斗(或铲刀)检修,必须进行可靠支护,方可作业;在测试液压系统时,必须要配有专人指挥与司机配合进行。
第十五条 在设备转向铰接区作业时,必须锁止转向,防止挤伤;吊装时必须安装转向锁止杆,以防倾翻设备。
第十六条 工作完毕后,打扫场地,收拾好工具,填好交接班日记。
第三节 推土机履带缓冲涨紧装置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清洗车体后, 选择平坦、硬实的安全场地,发动机熄火,给上停车制动。
第二条 释放液压系统压力,把操作控制手柄放在中间位置并锁死后,拆卸推土铲。拆卸时注意支护好铲刀推臂,防止挤手、砸脚。
第三条
释放缓冲油缸压力,放油阀松动时,最多不能超过一圈。人员应站在拆缷口侧面,防止油缸内压力过大使放油阀弹出伤人。待维修负责人确认履带链完全松弛,油缸内压力完全释放后,方可拆卸履带。
第四条 拆卸履带接口螺栓时,先把接口对在车体驱动轮侧距地50厘米处,用枕木进行支护,防止接口脱开和履带板掉下砸脚。用专用工具拆卸接口螺栓。
第五条 松链条时车体前不允许有人,防止缓冲装置缸筒断裂时,弹簧弹出伤人。
第六条 拆卸缓冲缸筒固定部件和缸筒时。应注意正确使用工器具,吊取缓冲缸筒时注意平衡,吊绳必须系在吊装孔上。
第七条 拆卸缓冲弹簧时,用专用压力机拆卸。(由机修车间负责制作)。
第八条 装配缓冲弹簧时,必须在专用卡具上进行,装配时必须严格按维修手册技术标准要求的间隙和扭矩进行操作。维修负责人确定缓冲弹簧固定好后,方可压装,防止弹簧弹出伤人。
第四节 土机底护板拆装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在拆装推土机底护板时,首先将设备停放在平坦、硬实的安全场地,将铲刀及松土器置于地表,操作手柄置于浮动位置,维修负责人确认安全后,发动机熄火,关闭总电源开关。
第二条 专用工装支护好底护板,维修负责人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准拧松固定螺栓,人员撤到安全位置后,由专人缓慢放下护板,撤离车底部。护板螺栓松开后,严禁有人在护板下方做任何工作。
第三条 安装底护板,选择地面平坦、硬实的安全场地,把底护板放在专用工装上,在维修负责人指挥下,将底护板支护到合理位置,并将安装孔位置对正,拧紧固定螺栓。
第五节 推土机刀片更换操作规程
第一条 推土机停放在平坦、硬实的安全场地上。
第二条 将铲刀举升至最高点,用枕木将两侧推臂支撑牢固,将推土机熄火,防止铲刀下落,造成人员伤亡。
第三条 清理铲刀片固定螺栓上的泥土和遮盖物。
第四条 使用专用工具松开螺母并取下,每片刀片上预留2两条螺栓以防刀片掉下。
第五条 起动设备将枕木移开,将铲刀放置于离地20cm后将推土机熄火。取下剩余螺栓,将刀片与铲刀母体分离。在此过程中要注意不得将脚放于刀片下方,以防砸伤。
第六条 将新刀片安装于铲刀母体上,并将所有螺栓安装到位,预拧紧螺母。
第七条 再起动设备将铲刀举升至最高点,用枕木将两侧推臂支撑牢固,将推土机熄火,用专用工具将螺栓螺母紧固。
第八条 起动设备将枕木移开,把铲刀落至地面。
第六节 工程设备液压系统检修规程
第一条 将设备停放在平坦、硬实的安全场地上,给上停车制动,把工作装置放置到地面,然后将操作手柄放在中间位置,并锁死。熄火后挂上“有人作业,禁止操作”警示牌。
第二条 将所检修的液压部位清洗干净。
第三条 检修前,必须确认系统内压力已全部释放,并且温度降到40℃以下,方可作业。
第四条 需要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如果人员所站位置有油污,必须清理干净,防止打滑摔伤。
第五条 拆卸液压控制阀时,同时松动所有压缩弹簧的固定螺栓或螺母,让弹簧回复到自由长度,人员严禁站在可能发生弹簧等零件弹射的方向,以免造成人员伤害。对有预紧力的液压阀,要到专用卡具上去拆缷。
第六条 更换各类油缸时,检修负责人要确定安全工作位置,有高空拆卸时,一定要有安全防范措施。拆装销类零件时,严禁用手触摸销孔。需要启动操纵所检修设备时,要由维修负责人指挥,防止误操作。
第七节 推土机四轮一带拆装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设备停放在平坦、硬实的安全场地,将发动机熄火,司机撤出驾驶室。用吊车吊起并支护好设备(支车架高度前部150cm,后部130cm),用专用的锁定片固定支重轮架,释放张紧油缸压力,放松链条。
第二条 确认设备支护稳妥后,由专职司机起动设备,挂低速挡,在小油门状态下,分别缓慢转动左右履带,将链条接口转到后导向轮距地面约50cm处,发动机熄火,关闭电源开关,司机撤出驾驶室。
第三条 用枕木或千斤顶支好链条接口处下方履带板,松开接口螺栓,移开接口履带板,移出枕木或千斤顶,待人员撤至两侧安全位置后,司机起动发动机,挂低速倒档缓慢退出链条。
第四条 使用专用工具支好支重轮,拆下支重轮压盖,拆出支重轮。
第五条 用吊车吊好导向轮吊具,夹住导向轮,拆下导向轮及压盖。
第六条 维修人员严禁从履带架下方穿行。安装支重轮时,严禁把腿伸进履带架下。
第七条 在使用专用工具将支重轮、导向轮安装到位后,按规定扭矩拧紧压盖螺栓。
第八条 安装链条时,清理场地,由专职司机驾驶装载机翻转链条,使轨道面朝上,将链条接口带螺纹一端摆放在履带架正下方,轨道与支重轮导槽相对,链条伸出前导向轮约120 cm。
第九条 将钢丝绳(长度大于20m,直径在16mm以上)一端系在链条前端第一个链销上,另一端挂在装载机斗齿上,此时,严禁人员站立在推土机履带架的前后位置,以防止钢丝绳和链条松脱伤人。检查确认可靠后,由维修负责人指挥,启动装载机,调整铲斗高度,挂倒档,缓慢牵拉链条到驱动轮,确保至少有3个链销挂于驱动轮槽中。启动推土机,由专职司机操纵,挂倒档使驱动轮缓慢旋转带动链条到后导向轮中心处,将推土机熄火,司机撤出驾驶室。将钢丝绳摘下,装载机撤到安全位置。
第十条 用吊车吊起推土机,撤出支车架,缓慢落车,使设备两侧履带架准确放到履带上。
第十一条 将履带后端用吊车吊起,用千斤顶支住,调整高度,使之准确地与前端对合,安装接口履带板,按规定扭矩拧紧接口螺栓,将千斤顶撤出。
第4篇 井下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4
井下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四)
一、一般规定
1.井下机械维修工(以下简称维修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及液压基础操作知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2.维修工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修工艺和检修质量标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3.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完好、齐全,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并备好专用停电牌。
4.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5.不允许在井下拆检的设备、部件等,必须及时升井检修。
6.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7.在倾角大于150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二、操作前的准备
8.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9.在检修现场,检修负责人要讲清工作内容、步骤、分工和安全措施,清点所带材料、备件,应符合维修需要。
10.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需吊挂起重装备的支撑物应牢固,检查周围有无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问题,应处理后方可作业。
11.对所维修的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或周围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三、操作
12.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⑴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可靠。
⑵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⑶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可靠。
⑷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⑸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⑹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行正常。
⑺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⑻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⑼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⑽液力偶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⑾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⑿上、下运输送带应检查防逆止装置,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
⒀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13.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面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14.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吊梁、吊具、绳套、滑轮、千斤顶起重设施和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
15.处理刮板输送机浮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16.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17.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起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18.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19.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转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需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20.在更换输送带和输送带接头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机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机。
21.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四、收尾工作
23.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24.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5.认真清理检修现场。
第5篇 单位工程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单位工程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2.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3.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4.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5.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板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有人。
6.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7.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
8.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9.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10.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11.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12.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得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13.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第6篇 机械维修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执行“安全通则”中各项有关安全规定。
2、设备的拆卸、装配必须按照机械设备拆卸、装配规定执行。
3、检修机械传动设备,必须办理工作票后,方可检修。
4、进行电、气焊操作时必须遵守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
5、油压设备检修时,必须按油压系统安全规程执行。
6、进行起重、搬运时必须按起重搬运安全规程执行。
7、进入设备内部或容器内部检修,必须有人监护,必要时要戴防毒面具或口罩。
8、设备的开停,必须按设备的操作规程执行。
9、集体操作时,要紧密配合,互相关照,统一指挥。
第7篇 机械维修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各车间机械维修作业岗位的安全作业。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l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使用各类设备、工具前对设备、工具及其安全装置的检查、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前断电措施的检查、作业后对维修现象安全的检查等;
l负责对本车间设备的机械维修作业,在作业和故障排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l负责本岗位使用的台钻、手持电动工具、砂轮机、登高梯台等设备、工具及其安全装置、工器具的日常保养,确保其安全功能完好有效,保养过程按规定安全作业,本岗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修;
l负责本岗位维修间、现场维修过程发生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现场处置。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 |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 可能伤害的对象 |
设备维修 | 未停机维修设备或操作不当,导致肢体被设备夹伤 | 机械伤害 | 操作人员 |
进入设备内部维修,停电但未挂牌和上锁,设备意外运行 | 人员伤亡 | 操作人员 | |
维修作业操作不当或意外通电,人员接触带电部位 | 触电 | 操作人员 | |
使用台钻 | 台钻皮带防护罩损坏,或人员误操作,肢体接触设备旋转部位 | 机械伤害 | 操作人员 |
钻头、工件未紧固,或操作不当,作业时飞出,或钻头作业时断裂飞出 | 物体打击 |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 |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 | 未及时检测维修,电动工具漏电,或使用的插座、线路漏电 | 触电 | 操作人员 |
电动工具防护罩损坏,或操作不当,人员肢体接触工具运行部位 | 机械伤害 | 操作人员 | |
使用砂轮机 | 砂轮片过期使用或砂轮变薄,造成砂轮碎片溅出伤人 | 物体打击 |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
砂轮机防护罩损坏,或操作不当,人员肢体接触砂轮 | 机械伤害 | 操作人员 | |
登高维修 | 登高作业时梯台安全性不良,或人员作业不当,造成作业人员坠落 | 高处坠落 | 操作人员 |
4 设备维修作业安全要求
4.1劳动防护用品穿戴通用要求
4.1.1 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4.1.2 作业时,携带工具包,将使用的工具、零配件等放置在包内。
4.2 维修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
4.2.1 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4.2.2 进行设备维修前应断电、在电源箱上挂上“正在维修,请勿合闸”警示牌,防止其他人员误开启电源;进入设备内容维修,应在断电后上锁,作业人员拔下钥匙自带。
4.2.3检查作业场所的维修作业条件,并在现场放置维修作业警示牌。
4.2.4检查维修用的设备及其和安全防护装置、维修备件和材料、工具、量具等是否齐全、完好;
4.2.5 严禁带电维修作业,如需带电检修,需工厂安保科批准取得作业证,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4.3 维修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4.3.1 在设备没有停止的情况下严禁将手或头部伸入带有变速箱链轮传动设备内。
4.3.2 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4.3.3 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4.3.4 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
4.3.5 工作场所应经常保持干燥整洁,工具和废弃的零部件不得随意丢弃;设备维修工作结束后存放到统一地点统一管理。
4.4 维修作业后安全要求
4.4.1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的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移去设备上的维修所用的物件,并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复查一次。
4.4.2 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停用的安全保护装置,应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4.4.3 填写检修记录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并由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
4.4.4 对维修现场进行清扫,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
5 使用台钻作业安全要求
5.1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5.1.1 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5.1.2 作业时严禁戴手套。
5.1.3 进行有飞溅物作业时佩戴防护眼镜。
5.2 使用台钻前准备安全要求
5.2.1 检查主轴是否有窜动,松动和弯曲现象,皮带防护罩是否完好。
5.2.2 检查钻卡头是否完好,是否能紧固钻头。
5.2..3 检查电源线是否完好,是否无破损。
5.3 使用台钻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5.3.1 装夹工件必须牢固可靠,使用台钳夹工件时,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5.3.2 钻头安装紧固后,应进行试车,无摆动、无偏心,方可进行钻孔作业;应根据工件材料,选择合适的钻头。
5.3.3 钻通孔时应在底面垫上垫块;钻不规则和小薄工件的孔时,必须将工件夹在工作台、钳子或专用的夹具上,不许用手拿着工件钻孔。
5.3.4 钻头开始接触工件或要钻穿时,不可用力过猛,以免损伤钻头或伤人。
5.3.5 用自动进给钻孔时,开始接触工件应用手动进给;钻ф10以上的孔严禁使用高速传动。
5.3.6 操作摇臂钻时,必须将摇臂主轴箱调到需要的位置,并将各部位夹紧后再作业。
5.3.7 调节台钻升降台后,必须紧固好锁紧手柄,防止升降台下落造成事故。
5.3.8 钻头在转动中禁止用手清除铁沫。
5.4 台钻使用后安全要求
5.5.1 清理台钻、台钳周边的切屑,并对台钻进行清洁保养。
5.5.2 工件和其他工具,放置到规定位置;关闭台钻电源后,方可离开现场。
6 使用电动工具作业安全要求
5.1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6.1.1 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6.1.2使用ⅰ类工具或使用ⅱ类工具在湿热、金属容器、管道内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绝缘措施,作业人员正确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等防止触电事故。
6.1.3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进行有飞溅物作业时佩戴防冲击眼镜。
6.2 使用工具前安全操作准备
6.2.1 选用符合要求的电动工具,一般作业场所应尽量选择ⅱ类工具,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较好作业场所,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
6.2.2检查工具插头、使用的电源插座是否完好有效。
6.2.3 检查工具是否经过绝缘电阻检测,是否有检测合格标识。
6.2.4 检查工具的开关、电源线,绝缘层应完好无破损;电源线长度一般不超过5米,中间不得有接头。
6.2.5 检查工具的旋转部位的防护罩、盖及手柄是否完好,无破损、无变形、无松动;手电钻的钻头装卡是否紧固,钻头是否无裂纹,装卡位置是否正确;手持砂轮机的砂轮是否破损,是否在合格期内。
6.3 使用工具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6.3.1使用ⅰ类工具时,应采用额定剩余工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ⅰ类工具必须使用三芯插头,确保外壳通过插座pe接地;
6.3.2 在狭窄场和所使用ⅱ类工具时,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电器。漏电保护电器应定期校验,保持完好有效。
6.3.3 电源线不得随意加长,需远距离使用的,应通过接线盘、接线板转接。
6.3.4 电钻在转动中或带电时禁止用手清除铁沫。
6.3.5 禁止直接将工具或线路接到照明灯口上或挂地开关上。
6.4 工具使用后安全要求
6.6.1 工具使用后,应检查是否有破损,经过清洁保养后放置在工具柜内。
6.6.2 每季度进行一次绝缘电阻检测、对工具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检测、检查合格后在工具明显部位张贴安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7 砂轮机作业安全要求
7.1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7.1.1 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7.1.2 使用砂轮机磨削时,严禁戴手套作业,佩戴防护眼镜。
7.2 砂轮机作业前安全操作准备
7.2.1 检查砂轮片是否在合格期内,是否有裂痕,螺帽是否有松动。
7.2.2 检查砂轮机防护罩、挡屑板、托架等是否安装正确、完好有效;砂轮与托架的距离应在3mm以内,并低于砂轮的回转中心。
7.2.3 检查砂轮机自带的吸尘装置是否完好。
7.3 砂轮机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7.3.1调换砂轮片,夹板直径不得小于砂轮的2/3,厚度不得小于3mm,安装完毕后,应试机三分钟后才能正式使用。
7.3.2 砂轮机开机后试车一分钟,确认安全后方能磨削,
7.3.3 操作时人必须站在砂轮的侧面。
7.3.4 打磨工件时,一定要把工件握牢,不得用力过猛;不得磨笨重物件,以免砂轮因撞击而破裂。
7.3.5 有吸尘装置时,作业过程应通电使用。
7.4 砂轮机作业后安全操作要求
7.7.1 清扫周边的杂物和金属粉末。
7.7.2 关闭砂轮机、吸尘装置电源后方可离开现场。
8 登高维修作业安全要求
8.1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8.1.1 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8.1.2 作业时穿防滑鞋,不得穿高跟鞋、拖鞋。
8.1.3 登高作业在5m及以上,且无固定平台时,应佩戴安全带,并固定在可靠的固定物上。
8.1.4 在有物体坠落可能的位置登高作业,应戴安全帽。
8.2 登高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
8.2.1登高作业人员须有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未经过培训人员进行2m及以上登高需经过审批;所有人员进行5m及以上登高作业均需经过审批,现场设监护人,作业前由车间安全员进行安全交底。
8.2.2 登高前对梯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置,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梯台结构是否完好,无破损;梯台脚部防滑垫是否完好有效;移动梯台的地面锁紧装置是否完好有效等。
8.2.3 登高作业前要移开周围危险物品,采取相应的防坠落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8.3 登高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8.3.1 使用的梯台应放置牢固,移动梯台应使用锁紧装置,确保与地面之间不得移动。
8.3.2 登高现场应有2人,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8.3.3 登高作业人员携带的工具、材料等,应装在工具袋内,使用时防止坠落。
8.3.4 登高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集中精力,不得接打手机、聊天。
8.3.5 登高维修需接触电气设备、电气线路时,使用验电器检验不带电后,方可接触。
8.4 登高作业后安全要求
8.8.1 清理现场遗留的杂物。
8.8.2 梯台放置到规定位置。
9 岗位应急要求
9.1 机械伤害处置
a)被飞出的物体、砂轮残片、切屑击伤,应立即前往医院包扎治疗,若碎片嵌入身体,切勿随意拔出,应由医师负责清理。
b)发生机械伤害时,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等处理,防止感染;严重的应立即到医院处置。
9.2 发生设备、工具漏电时,应立即关闭设备配电柜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
9.3高处坠落应急措施
发生高处坠落时,受伤人员应立即呼救,保持静坐不要乱动,等待现场人员施救;轻微伤害时,监护人将受伤人员脱离危险地段,可采取静坐或起身稍作活动观察;伤情较重时,应立即前往医院救治。
9.3 维修组区域内发生火险时,应立即使用周边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报告车间当班带班人员(电话:----);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疏散指示标识到工厂东北大门处集合。
9.4 在生产现场维修作业时,现场发生火险,应立即停止作业,听从所在部门应急指挥,按所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识和规定的集合地进行疏散集中。
第8篇 工地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3、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4、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下不准有人。
5、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6、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折要卡死。
7、修理机械,应先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8、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9、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10、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11、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12、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第9篇 机械维修工作业安全操作要点规程
机械维修工作业安全操作要点(规程)
(1)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操作时应错开。
(2)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和废油脂应在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3)机械解体时,应使用支架架稳垫实,回转机构要卡死。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4)架空试车时,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5)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设备时,应严格清洗,确保良好通风和设人监护。
(6)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和响声等,发现异常时立即停车。
第10篇 机械维修工人: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机械维修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2、维修车间主任要对维修的安全负总责,并对参加维修的人员交待好任务,交待好安全防护措施。
3、维修工作之前,必须详细检查各种工具,用具,吊具,设备的可靠性,确保使用安全。
4、凡是具有二人以上的维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5、凡是机电传动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必须切断电源,并要在开关上挂设“禁止启动,设备维修”警告牌。
6、维修中对于特殊拆卸,必须严格控制,不经领导批准,技术人员未到现场不得拆装。
7、维修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有可靠接地。
8、乙炔--氧气装置必须有回火节流器,使用时必须检查仪器、仪表、接头的可靠性和密封性。
9、使用任何设备,必须符合安全保护才能使用,严禁进行带病设备的使用。
10、进入容器工作,工作者与监护人每3分钟联系一次,监护人必须随时掌握工作者的情况,不得离开。
11、从事有可能产生危险的维修工作,不能单独一个人去做,必须两人以上进行工作。
12、离地3米以上的高空作业,维修人员必须配置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带、安全帽、防护垫等),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痫病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3、遇有猛风、暴雨、雷电时,不能进行室外或高空作业。
14、夜间必须有充分的照明,才能进行维修工作。
15、起重机械的操作者、指挥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才能进行操作或指挥。
16、任何人在工作过程中感到身体不适,有权要求停止作业,送医院检查,不得带病工作。
17、任何人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危险因素或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向领导汇报,及时整改。
18、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品,如工作服、鞋、袖套、手套、安全帽等。
设 备 部
2003/1/1
第11篇 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
1.维修工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并经考核合格者担任。
2.维修工对设备检查和维护内容:(1).设备另、配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2).对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3).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要熟悉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和安全。
4.设备检修前将检修用备件、材料、工具、量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品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作业前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电源、水源等。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要进行检查,以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设备经下列检修、应进行试运转:(1).设备经过修换轴承;(2).压风机、水泵修换本体主要部件;(3).减速器更换齿轮后;(4).提升系统修罐道、罐道深,检修制动系统,解体大修绞车本体。
6.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保险带。未经总工程师批准严禁上下平行作业。
7.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另部件进行清点,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另件,工具等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由专人复查一次。
8.搞好检修现场环境卫生,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第12篇 井下机械维修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井下机械维修工(以下简称维修工)必须具备一定的钳工及液压基础操作知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2.维修工必须熟知自己的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维修设备的技术性能、完好标准、检修工艺和检修质量标准,并了解周围环境及相关设备的配合关系。
3.下井前,要由维修工作负责人向有关人员讲清工作内容、步骤、人员分工和安全注意事项,维修工要根据当日工作的需要认真检查所带工具是否完好、齐全,材料、备件是否充足,是否与所检修和维修设备需要的材料备件型号相符,并备好专用停电牌。
4.维修工在进行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
5.不允许在井下拆检的设备、部件等,必须及时升井检修。
6.在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停止一切作业,并切断电源。
7.在倾角大于150的地点检修和维修时,下方不得有人同时作业。
二、操作前的准备
8.维修工进入现场后,要与所维修设备及相关设备的司机联系,处理故障时,要确认故障的部位和性质。
9.在检修现场,检修负责人要讲清工作内容、步骤、分工和安全措施,清点所带材料、备件,应符合维修需要。
10.清理所维修设备的现场,应无妨碍工作的杂物。需吊挂起重装备的支撑物应牢固,检查周围有无其它不安全因素,如有问题,应处理后方可作业。
11.对所维修的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并与相关设备的司机或周围相关环节的工作人员联系,必要时也需对相关设备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
三、操作
12.维修工对所负责的设备维护检查时应注意:
⑴检查各部紧固件应齐全、可靠。
⑵润滑系统中的油嘴、油路应畅通、接头及密封处不漏油,油质、油量应符合规定。
⑶转动部位的防护罩应齐全、可靠。
⑷机械(或液压)安全保护装置应可靠。
⑸各焊件应无变形、开焊和裂纹。
⑹机械传动系统中的齿轮、链轮、链条、刮板、托辊、钢丝绳等部件磨损(或变形)无超限,运行正常。
⑺减速箱、轴承温升正常。
⑻液压系统中的连接件、油管、液压阀、千斤顶等应无渗漏、无缺损、无变形;
⑼相关设备的搭接关系应合适,附属设备应齐全完好;
⑽液力偶合器的液质、液量、易熔塞、防爆片应符合规定;
⑾输送带接头可靠并符合要求,无撕裂、扯边;
⑿上、下运输送带应检查防逆止装置,各项保护应齐全可靠;
⒀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或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
13.在打开机盖、油箱进行拆检、换件或换油等检修工作时,必须注意遮盖好,严防落入煤矸、粉尘、淋水或其它异物等;注意保护设备的防爆面结合面,以免受损伤;注意保护拆下的零部件,应放在清洁安全的地方,防止损坏,丢失或落入机器内。
14.在吊运物件时,必须检查周围环境,检查吊梁、吊具、绳套、滑轮、千斤顶起重设施和用具,应符合安全要求。
15.处理刮板输送机浮链时,应停止本机。调整中部槽平直度时,严禁用脚蹬、手搬或用撬棍别运行中的刮板链。
16.进行缩短、延长中部槽作业时,链头应固定,应采用卡链器,并在机尾处装保护罩。
17.处理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起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察看。
18.处理输送带跑偏时,应停机调整上、下托辊的前后位置或调整中间架的悬挂位置,严禁用手脚直接拽蹬运行中的输送带。
19.检修输送带时,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机头、尾架、转动滚筒及输送带等运转部位的上方工作,如需处理事故必须站在上述部位工作时,要派专人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后方可作业。
20.在更换输送带和输送带接头时,应远离转动部位5米以外作业,如需点动开车并拉动输送机时,严禁站在转动部位上方和任何部位直接用手拉或用脚蹬踩输送机。
21.需要在井下焊接作业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条款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四、收尾工作
23.维修工应会同司机对维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并就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做好检修记录。
24.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25.认真清理检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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