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轧钢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牌、检修工作牌制度。操作前必须详细检查设备及安全装置是否良好,发现有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经常眺望所要之设备动作的范围,确认无人时,才能开动设备。
2. 非本台操作人员禁止到操纵室逗留、闲谈,操纵工有权杜绝,以防事故发生。
3. 严禁操作人员自己修理电气设备。停转时,人体不可靠近或支撑在控制器和各种压扣上。
4. 正常生产时,必须坚守岗位,特别是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机械运动,并听从当班班长或地面 指挥,不许离开岗位。
5. 当突然停电时,必须将控制器、选择器放回零位,禁止任何人员去开动机械设备,特别是主传动设备,必须听从指挥,保证地面人员安全。
6. 轧钢时,地面人员需要调整导卫或测量轧件尺寸时,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保证地面人员人身安全。
7. 起动主电机前必须通知地面人员躲开轧机转动部位,确认安全无误后,将主电机操作牌送往电机室马达操作工,然后向主电机发出开车信号,马达操作工才有权开车。
8. 钢坯在输送辊道上翻动时,操作工必须听从翻钢人指挥,要相互配合。
9. 检查测量轧件时,操作工必须听从指挥,不准开动辊道和划车。
10. 跟换划绳和处理划车下道及紧钢绳等一定要得到操作者的同意,并取回操作牌,设专人监护,方可作业。
11. 轧机前后操作台联系信号,信号灯亮一下为停止喂钢;长时间亮一下表示有紧急情况,不准喂钢;信号灯连续闪光三次或三次以上为解除事故,可以喂钢。
第2篇 轧钢厂安全操作规程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职工身心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全厂职工及外来参观、学习、代培工作到现场的所有人员。
1.凡新入厂工人及外来实习、参观、代培人员必须经厂、作业区、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公司“三满”、“八不准”和安全生产五确认制度,集中精力工作。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时必须交代安全问题。
4.各类检修工检修前要有完整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如果中断又继续施工时,应检查安全措施(装置)是否仍然可行或可靠。
5.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劳动保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不得任意拆除或移作它用,因检修拆除或损坏的应及时恢复。
6.职工必须遵守下列个人劳动防护规定:
⑴进入生产现场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不准将长发露出安全帽外,除专项规定外,不准穿裙子、短裤、高跟鞋、风衣、长大衣。
⑵从事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碾伤害的作业人员,不准戴手套或将其佩饰物暴露。
⑶在噪声、碎物等飞溅的场所工作,必须佩戴好防护眼镜、头盔和面罩。
⑷进入有可能发生物体打击的场所,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安全带和设安全网,应加强自我防护能力并派专人进行监护。
⑸从事电气作业应正确戴好绝缘防护用品。从事高压带电作业应穿屏护服,并且需经领导事先批准。
⑹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场所,应穿防止产生静电火花的衣物并不得携带引火物和吸烟。
⑺在有可能发生烧伤、烫伤的作业场所,不得穿戴燃烧后能产生有害物质的化纤物品。
7.全厂职工应经常检查自己操作、使用的设备、工具和劳保用品、用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解决或更换。未整改、解决、更换或采取有效措施前,禁止操作或使用。
8.不得随意触动各种开关、按钮以及电器、煤气、氧气、炳烷气、氮气、氧气瓶、乙炔瓶和放射性仪器等,危险设备装置或未经检验确认的一切装置应视为危险源,禁止触动或操作。
9.不得随意进入全厂各类油库、油压站、主电室、电磁站、高压水泵房和煤气、放射性等危险区域;必须进入工作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设专人负责检查和监护。
10.全厂职工以及进入本厂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走安全通道和安全桥,严禁横跨辊道等一切生产设备和设施,禁止任何人站在吊物上或在吊物下通行和停留;严禁在高压水区域停留;严禁站在能转动、移动的物体上;禁止触摸转动部位。
11.原材料和设备、备品、备件等各种物件必须合理堆放,保持整齐、不准超高、超重,防止偏移歪倒。各类废物、废料应及时清除。
12.生产(工作)场所的安全通道平坦、畅通,两侧划出通道线,其宽度不得小于1米。(开机前注意瞭望, 按电铃30秒后,经确认无误方可开机)。
13.厂内各种坑、沟、池应有安全围栏或盖板。平台走桥和梯子应有栏杆和扶手,并符合国家标准。在有飞溅物的场所,应设置不低于2米的防护挡板。
14.生产(工作)场所的光线必须充足,在夜间或阴暗处工作时要有足够的照明。
15.凡有可能引起伤害的危险地带和设备、设施必须有妥善安全设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警戒标志。安全标志和安全色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16.全厂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上岗独立操作。
17.各类设备运转时,不得到危险处检查、修理和加油,必须进行检查、修理和加油时应停机后进行检查、修理和加油。
18.起重机械应标明起重吨位,并保证其信号装置,卷扬限位器、起重控制器、行程限位器和自动连锁装置等齐全和灵活好用。
19.吊车工在工作中要听从专人指挥,并统一指挥信号操作。严禁无证指挥吊车。并且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制度。特殊情况下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领导批准有专人负责。
20.严禁钻入吊物下拽钢丝绳或将手伸入吊物与钢丝绳之间进行扶持。
21.各种电器设备和线路敷设,必须遵守“电气安全规程”绝缘必须良好。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和维修。裸露的带电部分应设置防护装置或遮栏。
22.活动照明灯应使用行灯。行灯及机床的局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处所不得超过12伏。
23.电器设备的接地线、接地网和绝缘装置至少每年检查二次,并保证其安全可靠。
24.涉及电气作业或出现电气故障时要由电气工作人员参照电业安全规程、电工安全规程及停送电制度等进行处理。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25.所有承压锅炉和各种压力容器,应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登记、办证、操作和维护检查。
26.有关煤气区作业要遵循煤气区作业安全规程及本工种有关安全规程。两人以上进行作业,并设专人监护。
27.全厂所有主电室、电磁站、变电所或其它要害场所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并实行登记制度。
28.严禁将任何物品、工具等从高向下抛掷,高空作业前后,应严格使用,保管工具,并清理作业现场,以防物品在外力作用下坠落伤人,并且遵守其它高空作业的要求。
29.在放射线区工作时必须学习“放射线区安全规程”并严格按要求作业。
30.全厂所有防暑降温、防尘防毒设备和设施应妥善使用,保管并定期进行检修,保证其正常,严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31.全厂所有设备在停止运转时,必须将控制器放在零位,并切断电源。
32.现场容易着火的区域和要害岗位,应根据其环境和设备条件,配备齐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现场除生产必须之外,严禁生火。
33.二人以上同时作业时,应有主次,凡进行煤气、高空、电气等危险作业时,必须安排二人以上一起工作,由专人统一指挥、监护。
34.对重大生产设备事故,以及恶性未遂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同时进行及时抢救处理,并及时上报,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35.本总则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3篇 轧钢安全操作规程
1.总则
1.1坚决执行国家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以防为住,以治为辅,防治结合”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
1.2全体员工必须认真执行公司及车间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努力实施安全生产;
1.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不得畅胸露怀,女职工必须将长发收进帽内;
1.4新职工和调换工种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5增加新设备和新工艺要经过安全验收,同时要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要经过培训才能上岗;
1.6任何人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规作业;
1.7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班中严禁打闹、串岗、打盹、睡觉;
1.8班前和班中严禁喝酒,喝酒严禁上岗;
1.9设备检查或临时处理故障时,必须先切段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指示牌,必要时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1.10指挥天车时手势要准确、清楚,吊具要牢固,捆绑或沟挂合适,天车工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作业;
1.11氧气、乙炔瓶要存放好在适合位置,不得进热钢和在不安全地方使用;
1.12工作中质量中精力,监守岗位,不准擅自抱工作给他人,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跨越运转的设备;
1.13在煤气区作业时,至少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1.14消防器材必须按规定配备,摆放、保持完好,岗位人员要会使用;
1.15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伤员,逐级上报,并按“三不放过”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进行事故处理;
1.16严格执行公司及厂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2.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
2.1电焊、气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应具备应知应会标准,体检正常;
2.2焊接场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2.3操作场地10米内,不应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若临时场地有此类物品,而又必须在操作时,必须办理动火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工作;
2.4工作前一切防护用品应穿戴齐全,戴防护眼镜或面罩, 而焊接时,应扣紧衣服、扎紧袖口、戴防火帽;
2.5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桐管带有可燃性气体和液体的物品进行操作时,应首先解除压力,除掉可燃性气体液体后,再进行工作;
2.6加热炉内维修时,必须打开气孔,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的通风,照明电压取12伏;
2.7高空焊接时,必遵守下列规定:
1、可将氧气、乙炔瓶放置在高空物品上面
2、下面易燃易爆物要事先清理干净或妥善掩盖
3、上下及近旁的电线或设备,要有防护措施。
1、有人监护
2.8在水泥地面焊接时应在焊接处下面铺铁板或砖石,以防崩伤眼睛;
2.9电焊机接地线及工作回线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物品上,以防着火;
3.加热炉安全操作规程.
3.1进料
3.1.1进料前首先检查吊具是否完好,道路是否畅通;
3.1.2挂吊时吊具必须挂在距坯料端部100mm以内,不准歪拉斜吊;
3.1.3往上料辊道放钢时,要轻拿轻放,一面砸坏设备;
3.1.4人员不准站在所吊重物下放。
3.2装钢
3.2.1装钢前首先检查设备是否完好,限位及开关是否工作可靠;
3.2.2推钢机运行时,禁止人员站在钢坯及推头上;
3.2.3注意钢坯要装在炉子正中,并且注意钢在 内运行情况,禁止挂炉墙;
3.2.4较弯的钢坯要摆好,以防崩钢;
3.3烧火
3.3.1要按规定的温度烧火,禁止过烧和粘钢;
3.3.2调火时要按操作规程进行,有情况要及时汇报处理;
3.3.3保持各管路畅通,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
3.3.4如遇突然停电或停水,应立即上报并采取降温措施。
3.4出料
3.4.1要听信号出钢,不得出钢太多造成出炉管到顶死;
3.4.2密切注意钢坯在炉内的运行情况,防止撞炉墙和粘钢及拱钢。
4.轧机安全操作规程
4.1各部位的安全措施(包括安全 ,安全网、护罩、踏板)归位后才能过钢;
4.2开车响铃后,所有人员要离开轧机,并互相提示,以保安全;
4.3应根据信号过钢,发现有人调整导位或导板松动,应立即发信号停止过钢;
4.4要根据信号分轨,不得盲目操作,一面伤人;
4.5各岗位互相联系时,手势要清楚,手势清或不明朗原因禁止过钢;
4.6轧机运行中调整导位时,不得戴手套,打大锤时,禁止戴手套;
4.7操作人员在观察红钢或钢木印时,要避开钢头,以免红钢窜出;
4.8各岗位人员要随时保持警惕,红钢窜出时要向钢侧面跑;
4.9换辊时,所用吊具要完好,要一人指挥天车,并且手势明确,语言清晰;
4.10班后要注意休息,班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5.精整安全操作规程
5.1正常过钢时,上冷床辊道及校直极两端禁止站人;
5.2冷床操作工要随时注意钢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甚至停止过钢;
5.3备尺剪的进出口导管要调整到位并固定牢固以免松动造成跑钢事故;
5.4定尺剪操作工要注意剪切时钢头飞出伤人;
5.5处理冷床乱钢时禁止过钢;
5.6运转中的辊道禁止脚踏;
5.7更换三角板时要停机,禁止运行中更换;
5.8打包机工的气管要捆扎牢固,以免崩出伤人;
5.9成品堆垛重量要按规定,要堆放整齐,以免伤人;
5.10吊钢时要和天车工配合好,起吊时人员要离开。
6.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6.1通钢
6.1.1天车工须经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
6.1.2开车前检查机械、电器部分和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严禁天车带病通行,司机不得拆卸天车上的零部件,发现威胁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处理;
6.1.3必须听从起重指挥人员的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6.1.4天车必须得到准确的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时应先响铃5秒钟以上,等有关人员离开危险区,确认安全时方可启动;
6.1.5遇有多人指挥或不安全指挥时,司机有权拒绝开车;
6.1.6操作控制手柄时,应从“零”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渐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到“零”档位;
6.1.7吊车起吊时速度要缓慢,操作必须要作到稳、挂 、快,主挂钩晃动大时,不得进行吊运作业和挂钩作业,主付钩在接近终端时必须停车;
6.1.8当接近卷扬器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与邻近车相遇时要发出信号,速度要缓慢,并要注意观察,不准用侧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善通开关;
6.1.9天车司机应在规定的安全过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
6.1.10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6.1.11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动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跨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6.1.12天车运行时必须前后关照相临两车应拉开一定距离,切忌相撞;
6.1.13司机离开车时必须切断电源;
6.1.14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6.1.15行车时,严禁有人上下,有关人员上下车时必须与天车司机取得联系,待车停稳后方可上下,如多人上下车或运送检修备件上下车时必须切断电源,行车时不准检修或调整机件;
6.1.16单钩作业时另一钩应停在安全位置上;
6.1.17吊物行走要离障碍物0.5米以上,钓钩下落到卷筒只有三圈钢丝绳时即不应在下降;
6.1.18运行时,发现设备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处理,不得在运行中进行修护的检修。检修车停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必须切断电源挂上“禁止通行”标志,检修后必须经检修人员允许方向可送电运行;
6.1.19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只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6.1.20天车上不准有 动物,备件不准放在天车上,以免坠落伤人;
6.1.21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钓钩,小车停在天车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
6.1.22天车工必须做到“十不沾”
1、过额定负荷不吊
2、无人指挥、违章指挥、指挥信号不名、烟气大、照明不足、视线不明不吊
3、索具不合格,吊绳和附件捆绑不牢、索具未入挂钩内或钩尖吊运物品和附件捆绑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2、歪拉斜拽或吊物重心过偏不吊
3、工件上站人,工件起吊有可能伤人或工件上滩放有活动物不吊
4、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5、带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
6、埋在底下的物件重量不明不吊
7、干部违章指挥不吊
7.生产准备安全操作规程
7、1机架组装安全操作规程
7、1、1使用工具前要认真检查,不允许大小锤、扳手上有油污、松动现象。
7、1、2轧辊要上架并摆稳,不得乱入,以免滚动伤人。
7、1、3在吊放轧辊、机架时,不得开动机器人。要手动导向将机架入到机器人上。
7、1、4开动机器人时操作人员应站在控制台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操作。
7、1、5倾翻机架,必须确认摘掉钢丝绳并固定好后方可进行,且人员不得靠近。
7、1、6清洗机架时,喷枪要拿牢。不许对人。
7、1、7不得直接用锤击打轴承等硬质钢件。
7、2 导卫组装安全操作规程
7、2、1 工作前要仔细检查台钳、吊具、扳手等工具、确保所用工具安全可靠。
7、2、2使用大锤及手锤时,锤头不得松动,手柄不能有油,并注意周围人员,以防锤头脱落或锤子脱手伤人伤己。
7、2、3辊式导卫及导辊等备件放置要平稳整齐高度适中防止发生导辊或滚动伤人;
7、2、4用砂轮、锯或锥加工工件时,工件要夹牢;
7、2、5启动带有按钮开关的设备,要用手按合,不得用铁棒和尖锐的工具撞击,以防损坏设备和触电;
7、2、6吊运工件时,要确认其它人员安全,不准歪拉斜吊。
8.液压、润滑站安全操作规程;
8、1站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禁止存放易燃品(介质除外)以免发生火灾,站内须要焊接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
8、2焊接液压,润滑管路及元件时,必须将油脂清理干净方可焊接 ;
8、3检修液压,润滑系统的压力容器时,应关闭所修元件最近阀门或停泵卸压,确认压力为零后,方可拆卸,严禁带压作业
8、4检修液压,润滑系统的压力容器时。应按压力容器的安全规程进行作业;
8、5检修和维护高空管路和元件时,应按高空作业安全规程作业;
8、6站内停机检修时,应停电确认,并执行挂牌制;
8、7液压站内地面应无摩油,检修时注意防滑措施;
8、8在清洗油箱内部时照明必须用低于36伏安全电压,工作中注意防毒,必要时配戴防毒面具。
9.变压站安全操作规程
9、1空压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的规定操作,使用和维护空压机,电器人员在空压站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电器作业规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空压站和靠近空压机;
9、2有可能灌入易燃易爆气体时,机组不能运行;
9、3机组运行时,阀罩门关闭,只有在检修时可短时间打开,开门时应戴好护耳罩;
9、4经常检查以下几项,严禁空压机带病作业
a.装置牢固可靠,
b.软管或管道状态良好
c.无泄露
d.紧固件不移动
e.电器元件完好安全
f.安全阀和其他卸压装置无污垢
g.排气阀和安全管阀完好无损
9、5设备维护的必须由空压站操作人员停机,由电工切断配电箱上的开关,挂上“禁止合闸”牌;
9、6拆卸和更换带压部件箱,有效的机器和压力源隔离,并使系统卸压;
9、7维护检查时严禁敲打管路和带压部件;
9、8不能使用易燃溶料或四氧化碳清洗零件,不使用有腐蚀性的溶剂;
9、9不能在油系统附近焊接或进行出发热作业压力容器不得进行焊接或修理;怀疑内部部件过热过时应停机,但在充分冷却的不能打开检查盖,当空气进入油蒸汽自燃,不能使用消火光源检查机器压力容器内部。
1.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10、1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主电室;
10、2主电室内严禁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绩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作好安全保护;
10、3设备发生故障跳闸,应在故障彻底排除后,方可送电试车;
10、4设备检修停电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挂牌制度,在传动柜刀闸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安全标志牌。交班作好记录及安排;
10、5设备合闸送电时,必须得到准确信号,并作好安全确认;
10、6禁止在传动柜、高压柜、低压柜运行情况下进行任何维修工作;
10、7严禁带电打开配电柜前后门,在确认停电并合上接地刀闸后,才能打开后门进行维护或检查;
10、8变频器切断电源后,传动柜直流母线在5分钟内还存在危险电压。因此,维修工作必须在危险电压消失后再进行;
10、9高压柜,低压柜严禁带负荷抽出、推入抽屉;
10、10高压系统操作必须先在模拟板上模拟操作后方可进行;
10、11小车式开关柜合闸前必须确认接地线已拆开,小车已在合闸位置。
8、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11、1操作者必须熟悉钻床的一切性能结构,传动系统,严禁超性能使用,特殊情况经过管理对代表批准可采用保证措施进行加工;
11、2开小车前,应按润滑规定加油,检查油标、油型是否正确,油路是否畅通;保持润滑系统清洁。润滑良好,检查各开关;手柄是否在规定位置,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11、3工作前必须先低速空运转3-5分钟,检查各部位运转是否正常、灵敏,确认润滑系统畅通,方可开始工作;
11、4工作必须牢固地装夹在工作台或钳上,钻通时必须在底面垫上木版,机动进给钻通孔时,在接钻通时应改为手动进给;
11、5装钻头时,要将锥柄锥孔擦拭干净,拆卸时要用专用工具,严禁随意敲打;
11、6加工零件时,各部位均需锁紧,钻头未停止进钻或退出工件时不准停机;
11、7操作者离开机床、变速、调整、更换工作及钻头、清扫机床时、均应停机;
11、8机床发生故障或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
11、9下班时将各手柄放在非工作位置,切断电源,将机床清扫干净,保持清洁,手柄放在非工作位置,并做好交接班手续。
12.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12、1操作者必须熟悉车床的一般性能结构,传动系统,严禁超性能使用,特殊情况,经过管理者代表批准可采用保证措施进行加工;
12、2设备操作前,应对设备进行点检,检查电器控制是否正常各有关手柄是否在规定位置,润滑油路是否畅通,油质是否完好,按规定要求加注润滑油料;
9、3开车前检查个部位控制开关是否灵敏,地线是否可靠,护罩是否装妥,手柄位置是否正常,检查后方可开车,开车时应先低速空运转3-5分钟。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
12、4量具、刀具、工件不允许放在导轨上;
12.5变速换档、挂换齿轮,必须停东,严禁带速变速换档;
12.6自动走刀时,不允许离开工作位置闲谈、聊天、看杂志,如遇停电必须立即切断电源;
12.7不允许在开车运转中用手摸铁唇,可用铁唇勾排除。换刀必须停车;
12.8刀具未退离工件前,不准停止工件转动,工件未完成停止转动前,不得进行变速;
12.9机床若发生不正常现象或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或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12.10工作完毕后应将各部位手柄置于非工作位,清扫机床并切断电源;
12.11经常保持机床整洁和完好,防止锈蚀;
12.12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
13.刨床安全操作规程
13.1操作者必须熟悉刨床的一般性能结构,传动系统,严禁超性能使用,特殊情况经过管理者代表批准可采用保证措施进行加工;
13.2开车前,按照设备点检要检查机床,按润滑规定加油,保证油质,油量和各部位润滑良好;
13.3开车前检查各开关、手柄是否在规定位置,各部分运转及滑动盖有无障碍物,按钮开关;限位装置是否完整、灵敏,并用手板车检查有无不正常情况;
13.4装卡工装必须牢固,用虎钳卡活时钳口及垫铁必须擦净,虎钳必须紧固在工作台中心位置;
13.5工作前先启动电动机组,一分钟后开动机床空载运行,检查换向档换是否牢固可靠其它部位运转和润滑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
13.6在工作负荷下,要检查活塞杆上有无漏油现象如出现漏油,应拧紧工作液压缸盖上的法兰螺钉和辅助液压缸盖螺钉;
13.7加工过程中要保证有足够的冷却液;
13.8严禁中途停车或变换行程速度;
13.9工作仓运行时不准清楚台面上的刨屑和其它物品,防止落入机身内损坏机床齿轮及其零部件;
13.10机床发生鼓掌或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或通知维修人员检修;
13.11工作完毕后,把工作台移到中间位置,切断总电源清扫机床,保持整洁完好,下班时应认真作好交接班工作;
14.氧气、乙炔气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4.1使用时,氧气、乙炔瓶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
14.2气瓶应远距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非飞测物和可燃易爆物,通常在10米以上;
14.3气瓶内的气体不能全部用尽,应留余气(压力0.1-0.3mpa),保持正压,并关紧阀门,防止漏气;
14.4气瓶不得与其它可燃物混放运输,且瓶帽,胶圈要齐全;
14.5吊运气瓶要使用专用工具,严格电磁吊吊运;
14.6气瓶不得遭受曝晒、剧烈振动或撞击;
14.7气瓶使用前,要做外部检查,保证压力表、减压阀,回火防止器等齐全,如过漏气,应及时维修;
14.8气焊与电焊在同一地点使用时,瓶底应垫绝缘物,以防止瓷瓶带电;
14.9乙炔瓶使用时不能直立,不能横躺卧放,以防丙酸酮流出引起爆炸;
14.10禁止使用氧气吹扫管直或试压,试漏;
14.11乙炔瓶表面温度不能超过30-40℃;
14.12禁止将氧气带、乙炔带围在身上。
第4篇 轧钢工安全操作规程
1、备品备件按指定区域定置摆放。轧制线操作侧5米内,不准堆放任何杂物,确保道路畅通,地面保持清洁无油污。
2、开车前要认真检查在线导卫、进出口导卫螺丝、导管、楔铁、压板等,所有设备必须牢固后才能开车。
3、开车后严禁在入口方向触摸轧辊、导轮及其它转动部件,若需要调整、检查或更换导卫时,必须停机后才能进行,并且严禁戴手套作业。
4、试小样及辊缝时严禁戴手套操作,出口处不能站人。
5、在正常生产时,严禁跨越轧制线或隔着轧制线传递物件;不能背向轧制线工作,如必须进行则应有专人看护,防止跑钢伤人。
6、测量红钢尺寸或烫木印时,人要站稳,避开钢头,并且在轧件出口处测量,严禁在入口处测量。
7、在处理堆钢时不得用钩子乱钩轧件,以防烫伤他人,使用行车时必须有专人指挥。
8、换辊或换槽后,待坯料头部咬入轧机后方可开冷却水(切分轧制时,k3、k1除外),发现堆钢或未咬入时迅速跑离危险区,此时严禁开冷却水。
9、磨槽时必须在轧件出口侧,此时严禁出钢。
10、轧机未停稳前不准拿开挡水板和其它安全设施;禁止戴手套或用湿手操作机旁操作箱。
11、接班后对所管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进行认真巡检,发现问题不得开车并及时汇报、处理。
12、换辊时要认真检查换辊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严禁使用带有隐患缺陷的换辊工具。
13、换辊时必须在轧机停稳、轧机动力切断的状态下操作。
14、换辊时必须严格执行轧机换辊程序。
15、换辊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行车,并要求鸣哨操作。
16、换辊时手不能抚在轧辊和工具端部,防止挤压手部。
17、吊运轧辊必须选用合适钢丝绳,严禁用链条等不可靠工具。
第5篇 轧钢厂高棒冷床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认真执行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化方针,掌握并执行《高棒工艺技术规程》的相关内容;
2. 执行电、氧焊操作时必须佩戴电焊手套、防护镜等;
3. 对设备进行点、巡检前应告知本岗位操作人员,同时要密切注意地面及设备周围状态,需要用身体接触设备、设施前应执行锁定程序;
4. 处理冷床弯钢和排钢链弯钢时,要注意站位,防止钢材回弹伤人;
5. 处理裙板弯钢前必须通过cs2操作台通知cs1操作台,等到停止过钢后才能处理;
6. 接冷床小车链条,必须先切断电源再锁定,防止链条传动伤人,防止链轮挤压伤;
7. 冷飞剪工作中,禁止靠近冷剪,防止钢飞出伤人;
8. 更换冷飞剪刀片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再锁定(必须锁定一次电源),并系上安全带方可作业;
9. 冷剪下清检钢时,一定要站位得当,作业过程中必须戴面罩;
10. 执行《轧钢厂员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第6篇 轧钢厂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 认真执行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化方针,必须持证上岗;
2. 上下天车必须先打铃,在得到天车工长音回复、天车停稳后方可,严禁运行时上下天车或从一台天车跨越至另一台天车,严禁直接断开门限停开上车;
3. 接班后必须认真检查行车“十大安全装置”,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吊”;
4. 电磁吊交接班时必须试电磁铁保磁、紧急开关,确认正常后方能吊装,以防失磁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物件尚在地面时不得开动大车,以免吊起后摇晃伤人;
5. 如发现钢丝绳磨损严重,应立即停车并报告有关负责人处理;
6. 开动天车时,司机两手应放在操纵杆上,随时准备刹车;
7. 操作手柄应从零位逐档提速,稍作停留。减速时手柄可以直接为零,但严禁直接反向操作(特殊情况除外);
8. 天车工操作时不许同时操作二个以上的控制器,特别是严禁双钩同时分别吊挂分离物件,主副钩互换时必须做到上先停、后下挂;
9. 当吊钩上升接近限位或大、小车运行临近终点、天车接近邻近天车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
10. 吊运物件时严禁从人头上越过,被吊物件高度要高于地面设备或其它障碍物0.5米以上;
11. 吊运时遇突然停电,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把控制手柄放回零位,若物件无法放下,天车工不准离开工作岗位;
12. 在吊运时天车工只能听从某个固定人员的指挥,如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天车工可拒绝执行;
13. 工作完毕后,应把大车停到指定位置,小车靠近驾驶室一边,吊钩升到接近限位位置,若是电磁吊则必须落地,所有控制手柄应放在零位,并切断驾驶室总电闸;
14. 如出现多人指挥行车,行车工应拒绝吊装;
15. 执行《轧钢厂员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第7篇 轧钢厂精整综合二班安全操作规程
1.认真执行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化方针;
2.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不违章操作,不违反劳动纪律并劝阻和制止他人不安全行为;
3.正确使用本岗位的设备设施,禁止他人擅自使用,确保安全防护装置可靠,开、关蒸汽时,当心蒸汽烫伤,清扫浴室、公厕时,当心地板滑摔倒,清扫氧化铁皮时,注意安全防护,杜绝事故发生;
4.熟悉厂内各种安全标志,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5.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保持作业现场卫生整洁,工具物品摆放有序,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理,搞好环境绿化,文明生产;
6.节约资源,杜绝不必要的水、电、汽消耗;
7.执行《轧钢厂员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第8篇 轧钢厂高棒成品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认真执行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化方针,掌握并执行《高棒工艺技术规程》的相关内容;
2. 用榔头把钢筋对齐时,首先要检查榔头手柄有无松动,不能戴手套抡大捶;
3. 用磁铁吊车吊运成品钢筋时,最多吸三件成品钢材;
4. 用钢丝绳吊运成品钢筋时,要检查钢丝绳磨损情况并注意钢丝绳上的毛刺,防止划伤,每次最多吊六件成品材,穿钢丝绳时注意力要集中,指挥行车起吊手势要准确;
5. 清理成品区废钢时应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锁定;
6. 执行《轧钢厂员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第9篇 轧钢厂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 认真执行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化方针;
2.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穿戴好劳保用品,并检查所用工具、设备是否完好;
3. 作业前先清除现场易燃物品,电焊导线不得从乙炔、氧气或易燃气体管道附近通过,也不能与这些管道处于同一地沟内;
4. 焊接大件及加温后的零件时,须配备两人搬运。焊件应摆放稳固,以防倒塌或坠落伤人;
5. 进行吊装作业时,要遵守轧钢厂吊装管理规定,防止砸伤、撞伤等危害事件发生;
6. 清除熔渣时,应戴上防护镜,防止熔渣溅人眼睛。工作完毕后,应检查焊接地点有无火星遗留;
7. 禁止区域作业,在办理动火证并经安全部门同意方可作业,并具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8. 焊台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焊工离开焊台时不得把点着的焊枪放在焊台上,必须将其熄灭挂在规定的地方,防止坠落烧伤;
9. 焊接中发生回火时应先关闭乙炔开关,后关闭氧气开关。检查焊枪温度是否超过规定值,如超过立即浸入冷水内。还需检查焊嘴是否堵塞,如堵塞则用通针排除,防止继续回火导致爆炸;
10. 凡有液体、气体压力及带电的设备和容器,在一般情况下禁止焊接;
11. 禁止氧气瓶和乙炔瓶放在一起,并且与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明火距离不得少于10米,并挂有严禁烟火的警示牌;
12. 氧气瓶、乙炔瓶禁止上面有油脂,严禁滚动、撞击、振动、在强光下曝晒或存放在其它接近热源的地方,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竖直存放牢固,以免碰倒爆炸伤人;
13. 执行《轧钢厂员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第10篇 轧钢厂各岗位员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1.员工进入生产现场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劳动防护用品,女工必须将长发塞进帽内;
2.员工上下楼梯时,应扶好扶手,禁止奔跑,注意防止脚底打滑导致跌伤、摔伤;
3.禁止酒后上岗和班中饮酒,工作时应集中思想,禁止打闹、玩手机、看小说、织毛衣;
4.禁止在起重机吊物下行走、逗留;
5.禁止在易燃、易爆、有毒气体区域(煤气区域、油品堆放区)逗留、吸烟;
6.严禁在煤气区域逗留;
7.保持各岗位清洁卫生,无油污,设备见本色、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8.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禁止脱岗、培岗、串岗、睡岗及班中分班;
9.熟悉各种逃生路线及应急处置方式;
10.上下班应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是骑摩托必须戴头盔。
第11篇 中轧轧钢工安全操作规程
1、 上班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进入岗位必须检查各轧机的设备情况及所使用工具的牢固性,了解上班生产情况。
3、 开车前应先开冷却水,检查冷却水是否对准使用的轧槽,然后由班长下达开车指令,轧机运转后,发出开轧信号。
4、 轧机运转时,严禁戴手套在进口方向摸弄,在排除故障时,应使用该使用的工具,严禁敞开衣服,戴手套装导卫。
5、 轧钢工要精力集中,密切注视红钢走向,各岗位都要服从统一信号,发生故障,停止过钢。
6、 轧钢工要紧守岗位,不得与他人在危险区内闲谈和看书、报等。
7、 轧钢工配合调整工处理轧废时,应使用钩子,在使用钩子时要注意钩子脱落或打滑伤及他人。
8、 在轧制过程中,轧钢工应集中精力,观察辊道与红钢之间的衔接情况,以免造成搭头或穿钢事故。
9、 轧机堆钢时,轧钢工要配合调整工看好前道工序,不得来钢,看钢人员及操作人员不得背向红钢来向,或坐在轧机边上,要注意监护部位,以免发生事故。
10、 整理飞剪钢头时,要站稳,不得在过钢时清理,防止红钢跳槽伤人。
11、 发生冲出口等事故,必须发出信号,停止过钢。发生红钢不进轧槽,应迅速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操作措施。
12、 发生错辊、轧刹事故应立即松掉压下螺丝出口,停车清除后才能继续生产。
13、 换辊和调整轧槽后,开车试小样,要按规定的红坯尺寸校车,定时取样测量。
14、 换辊操作使用行车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专人指挥吊运,轧机部件、轧辊严禁从人员设备上方通过,不准横拉斜吊。
15、 安装轧辊时,上、下辊的轴线必须平行,上、下辊的中线要在同一垂直面上,安装导卫时,导卫与轧辊轴线和横梁垂直。
16、 在轧制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水量,防止断水造成断辊。轧机停车时,先停机后停水,发现因缺水造成轴承烧坏时,严禁用水冷,应让其自然冷却。
17、 调整轧机压下时,不得带负荷压下,同时注意前面走钢情况,眼睛的余光能看得见前面轧机走钢情况。
18、 发生严重事故者,应及时向安全科、调度、车间汇报,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
19、 负责并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学习安全轧钢知识,总结制订安全轧钢措施。
第12篇 工贸企业轧钢工安全操作规程
1.备品备件按指定区域定置摆放。轧制线操作侧5米内,不准堆放任何杂物,确保道路畅通,地面保持清洁无油污。
2.开车前要认真检查在线导卫、进出口导卫螺丝、导管、楔铁、压板等,所有设备必须牢固后才能开车。
3.开车后严禁在入口方向触摸轧辊、导轮及其它转动部件,若需要调整、检查或更换导卫时,必须停机后才能进行,并且严禁戴手套作业。
4.试小样及辊缝时严禁戴手套操作,出口处不能站人。
5.在正常生产时,严禁跨越轧制线或隔着轧制线传递物件;不能背向轧制线工作,如必须进行则应有专人看护,防止跑钢伤人。
6.测量红钢尺寸或烫木印时,人要站稳,避开钢头,并且在轧件出口处测量,严禁在入口处测量。
7.在处理堆钢时不得用钩子乱钩轧件,以防烫伤他人,使用行车时必须有专 人指挥。
8.换辊或换槽后,待坯料头部咬入轧机后方可开冷却水〔切分轧制时,k3、 k1除外〕发现堆钢或未咬入时迅速跑离危险区,此时严禁开冷却水。
9.磨槽时必须在轧件出口侧,此时严禁出钢。
10.轧机未停稳前不准拿开挡水板和其它安全设施;禁止戴手套或用湿手操作机旁操作箱。
11.接班后对所管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进行认真巡检,发现问题不得开车并及时汇报、处理。
12.换辊时要认真检查换辊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严禁使用带有隐患缺陷的换 辊工具。
13.换辊时必须在轧机停稳、轧机动力切断的状态下操作。
14.换辊时必须严格执行轧机换辊程序。
15.换辊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行车,并要求鸣哨操作。
16.换辊时手不能抚在轧辊和工具端部,防止挤压手部。
17.吊运轧辊必须选用合适钢丝绳,严禁用链条等不可靠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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