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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3-26 热度:98

机械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第1篇 机械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1、机械维修作业人员应当熟悉生产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具备熟练的机械设备维修技能。

2、机械维修、保养作业前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认真检查机械设备,供用电设备的安全状况,检查工具器材的灵敏状况。

4、机械(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作业必须坚持停电关机挂牌作业,维修、保养后必须试运行正常后再交付使用。

5、维修时选配的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合格标准件,维修作业前,必须认真查找,分析故障原因,采用有针对性的技术对策,维修安装的零部件,必须安全可靠。

6、作业过程中,不得图省事方便,敷衍塞责。

7、作业过程中如涉及特种作业步骤,务必请相关专业且有操作资质的同事配合完成。

8、维修、保养中拆卸机械传(转)动部位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安装还原且达到牢固可靠的安全要求。

9、遵章守纪,不准酒后上岗,疲劳上班,不离脱岗,不打闹、嘻戏,不违章作业,拒绝任何违章指挥作业。

10、机修间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分开10米存放。

第2篇 工地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3、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4、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下不准有人。

5、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6、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折要卡死。

7、修理机械,应先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8、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9、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10、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11、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12、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第3篇 设备机械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 严禁吊起重物时进行起重机械检查和维修。

2. 严禁无资质维修特种设备。

3. 特种设备维修后必须按规定委托资质检验机构检验。

4. 严禁未经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批准,擅自拆改特种设备。

5. 设备修理过程中必须佩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6. 拆卸弹簧时,必须集中注意力,防止弹簧意外弹出

7. 维修过程中必须设置维修警示标识和围栏。

8. 针对切断的任何动力源,必须悬挂“有人作业,严禁操作,操作人仅限: ”标识牌;

9. 维修区域无关人员必须及时清场,严禁无关人员滞留在维修现场。

10. 严禁未经授权,从事只有设备厂家授权人员完成的维修工作。

11. 严禁未经允许擅自拆除设备零部件。

12. 维修过程中,严禁使用不符合设备厂家规定的备用件。

13. 维修过程中,严禁擅自改变设备的结构或功能。

14. 设备内修理前必须切断一切动力源(电气、空压等)。

15. 设备维修过程中必须固定可动部位,防止可动部位的意外动作。

16. 设备维修过程有必须释放余压、余气。

17. 设备维修过程中,必须悬挂“不得搬动开关,设备正在维修”提示性标识牌。

18. 严禁单人从事设备的检查、修理作业,必须双人配合。

19. 检查、维修后,开机试运行前,必须确认全员安全。

20. 进行机械动作检修时,必须确认设备内部已没有人员。

21. 作业工具工作端必须可靠接触待维修部位,防止工具意外失去有效支撑。

22. 严桂在未卸压的状态下拆卸压力管路。

23. 燃气管路维修前,必须关闭燃气总阀,并执行有效放散。

24. 紧固动作时,必须对称、均匀用力。

25. 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工具。

26. 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有效接地并采取绝缘措施。

27. 严禁带手套钻孔、打锤。

28. 严禁用手拿、嘴吹的方式清理碎屑。

29. 借助提升装置作业时,必须对提升装置作保护与标识。

30. 借助登高装置作业时,必须对登高装置作保护与标识。

31. 临时用电作业时,必须执行临时用电许可制度。

32. 登高作业时,必须执行登高许可制度。

33. 动火作业时,必须执行动火作业许可制度。

34. 机电同步作业时,必须执行电工负责送电试运行。

35. 拆除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后,起动设备时,必须及时复原。

36. 维修结束后,紧固件必须有效紧固。

第4篇 机械维修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各车间机械维修作业岗位的安全作业。

2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l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使用各类设备、工具前对设备、工具及其安全装置的检查、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前断电措施的检查、作业后对维修现象安全的检查等;

l负责对本车间设备的机械维修作业,在作业和故障排除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l负责本岗位使用的台钻、手持电动工具、砂轮机、登高梯台等设备、工具及其安全装置、工器具的日常保养,确保其安全功能完好有效,保养过程按规定安全作业,本岗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修;

l负责本岗位维修间、现场维修过程发生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现场处置。

3 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可能伤害的对象
设备维修未停机维修设备或操作不当,导致肢体被设备夹伤机械伤害操作人员
进入设备内部维修,停电但未挂牌和上锁,设备意外运行人员伤亡操作人员
维修作业操作不当或意外通电,人员接触带电部位触电操作人员
使用台钻台钻皮带防护罩损坏,或人员误操作,肢体接触设备旋转部位机械伤害操作人员
钻头、工件未紧固,或操作不当,作业时飞出,或钻头作业时断裂飞出物体打击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未及时检测维修,电动工具漏电,或使用的插座、线路漏电触电操作人员
电动工具防护罩损坏,或操作不当,人员肢体接触工具运行部位机械伤害操作人员
使用砂轮机砂轮片过期使用或砂轮变薄,造成砂轮碎片溅出伤人物体打击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砂轮机防护罩损坏,或操作不当,人员肢体接触砂轮机械伤害操作人员
登高维修登高作业时梯台安全性不良,或人员作业不当,造成作业人员坠落高处坠落操作人员

4 设备维修作业安全要求

4.1劳动防护用品穿戴通用要求

4.1.1 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4.1.2 作业时,携带工具包,将使用的工具、零配件等放置在包内。

4.2 维修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

4.2.1 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4.2.2 进行设备维修前应断电、在电源箱上挂上“正在维修,请勿合闸”警示牌,防止其他人员误开启电源;进入设备内容维修,应在断电后上锁,作业人员拔下钥匙自带。

4.2.3检查作业场所的维修作业条件,并在现场放置维修作业警示牌。

4.2.4检查维修用的设备及其和安全防护装置、维修备件和材料、工具、量具等是否齐全、完好;

4.2.5 严禁带电维修作业,如需带电检修,需工厂安保科批准取得作业证,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4.3 维修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4.3.1 在设备没有停止的情况下严禁将手或头部伸入带有变速箱链轮传动设备内。

4.3.2 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4.3.3 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4.3.4 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妥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递必须拴好吊绳、禁止抛掷。

4.3.5 工作场所应经常保持干燥整洁,工具和废弃的零部件不得随意丢弃;设备维修工作结束后存放到统一地点统一管理。

4.4 维修作业后安全要求

4.4.1检修后应将工具、材料、换下的零部件等进行清点、核对,移去设备上的维修所用的物件,并对设备内部进行全面检查,不得把无关的零件、工具等物品遗留在机腔内,在试运转前应复查一次。

4.4.2 检修中被临时拆除或停用的安全保护装置,应进行恢复,并确保动作可靠。

4.4.3 填写检修记录单,检修部位、内容、结果及遗留问题等,并由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

4.4.4 对维修现场进行清扫,检修清洗零部件的废液,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

5 使用台钻作业安全要求

5.1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5.1.1 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5.1.2 作业时严禁戴手套。

5.1.3 进行有飞溅物作业时佩戴防护眼镜。

5.2 使用台钻前准备安全要求

5.2.1 检查主轴是否有窜动,松动和弯曲现象,皮带防护罩是否完好。

5.2.2 检查钻卡头是否完好,是否能紧固钻头。

5.2..3 检查电源线是否完好,是否无破损。

5.3 使用台钻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5.3.1 装夹工件必须牢固可靠,使用台钳夹工件时,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5.3.2 钻头安装紧固后,应进行试车,无摆动、无偏心,方可进行钻孔作业;应根据工件材料,选择合适的钻头。

5.3.3 钻通孔时应在底面垫上垫块;钻不规则和小薄工件的孔时,必须将工件夹在工作台、钳子或专用的夹具上,不许用手拿着工件钻孔。

5.3.4 钻头开始接触工件或要钻穿时,不可用力过猛,以免损伤钻头或伤人。

5.3.5 用自动进给钻孔时,开始接触工件应用手动进给;钻ф10以上的孔严禁使用高速传动。

5.3.6 操作摇臂钻时,必须将摇臂主轴箱调到需要的位置,并将各部位夹紧后再作业。

5.3.7 调节台钻升降台后,必须紧固好锁紧手柄,防止升降台下落造成事故。

5.3.8 钻头在转动中禁止用手清除铁沫。

5.4 台钻使用后安全要求

5.5.1 清理台钻、台钳周边的切屑,并对台钻进行清洁保养。

5.5.2 工件和其他工具,放置到规定位置;关闭台钻电源后,方可离开现场。

6 使用电动工具作业安全要求

5.1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6.1.1 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6.1.2使用ⅰ类工具或使用ⅱ类工具在湿热、金属容器、管道内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绝缘措施,作业人员正确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等防止触电事故。

6.1.3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进行有飞溅物作业时佩戴防冲击眼镜。

6.2 使用工具前安全操作准备

6.2.1 选用符合要求的电动工具,一般作业场所应尽量选择ⅱ类工具,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较好作业场所,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

6.2.2检查工具插头、使用的电源插座是否完好有效。

6.2.3 检查工具是否经过绝缘电阻检测,是否有检测合格标识。

6.2.4 检查工具的开关、电源线,绝缘层应完好无破损;电源线长度一般不超过5米,中间不得有接头。

6.2.5 检查工具的旋转部位的防护罩、盖及手柄是否完好,无破损、无变形、无松动;手电钻的钻头装卡是否紧固,钻头是否无裂纹,装卡位置是否正确;手持砂轮机的砂轮是否破损,是否在合格期内。

6.3 使用工具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6.3.1使用ⅰ类工具时,应采用额定剩余工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ⅰ类工具必须使用三芯插头,确保外壳通过插座pe接地;

6.3.2 在狭窄场和所使用ⅱ类工具时,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电器。漏电保护电器应定期校验,保持完好有效。

6.3.3 电源线不得随意加长,需远距离使用的,应通过接线盘、接线板转接。

6.3.4 电钻在转动中或带电时禁止用手清除铁沫。

6.3.5 禁止直接将工具或线路接到照明灯口上或挂地开关上。

6.4 工具使用后安全要求

6.6.1 工具使用后,应检查是否有破损,经过清洁保养后放置在工具柜内。

6.6.2 每季度进行一次绝缘电阻检测、对工具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检测、检查合格后在工具明显部位张贴安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7 砂轮机作业安全要求

7.1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7.1.1 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7.1.2 使用砂轮机磨削时,严禁戴手套作业,佩戴防护眼镜。

7.2 砂轮机作业前安全操作准备

7.2.1 检查砂轮片是否在合格期内,是否有裂痕,螺帽是否有松动。

7.2.2 检查砂轮机防护罩、挡屑板、托架等是否安装正确、完好有效;砂轮与托架的距离应在3mm以内,并低于砂轮的回转中心。

7.2.3 检查砂轮机自带的吸尘装置是否完好。

7.3 砂轮机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7.3.1调换砂轮片,夹板直径不得小于砂轮的2/3,厚度不得小于3mm,安装完毕后,应试机三分钟后才能正式使用。

7.3.2 砂轮机开机后试车一分钟,确认安全后方能磨削,

7.3.3 操作时人必须站在砂轮的侧面。

7.3.4 打磨工件时,一定要把工件握牢,不得用力过猛;不得磨笨重物件,以免砂轮因撞击而破裂。

7.3.5 有吸尘装置时,作业过程应通电使用。

7.4 砂轮机作业后安全操作要求

7.7.1 清扫周边的杂物和金属粉末。

7.7.2 关闭砂轮机、吸尘装置电源后方可离开现场。

8 登高维修作业安全要求

8.1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8.1.1 作业时穿戴工作服,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8.1.2 作业时穿防滑鞋,不得穿高跟鞋、拖鞋。

8.1.3 登高作业在5m及以上,且无固定平台时,应佩戴安全带,并固定在可靠的固定物上。

8.1.4 在有物体坠落可能的位置登高作业,应戴安全帽。

8.2 登高作业前准备安全要求

8.2.1登高作业人员须有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未经过培训人员进行2m及以上登高需经过审批;所有人员进行5m及以上登高作业均需经过审批,现场设监护人,作业前由车间安全员进行安全交底。

8.2.2 登高前对梯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置,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梯台结构是否完好,无破损;梯台脚部防滑垫是否完好有效;移动梯台的地面锁紧装置是否完好有效等。

8.2.3 登高作业前要移开周围危险物品,采取相应的防坠落措施,确保安全操作。

8.3 登高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8.3.1 使用的梯台应放置牢固,移动梯台应使用锁紧装置,确保与地面之间不得移动。

8.3.2 登高现场应有2人,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8.3.3 登高作业人员携带的工具、材料等,应装在工具袋内,使用时防止坠落。

8.3.4 登高作业人员作业时应集中精力,不得接打手机、聊天。

8.3.5 登高维修需接触电气设备、电气线路时,使用验电器检验不带电后,方可接触。

8.4 登高作业后安全要求

8.8.1 清理现场遗留的杂物。

8.8.2 梯台放置到规定位置。

9 岗位应急要求

9.1 机械伤害处置

a)被飞出的物体、砂轮残片、切屑击伤,应立即前往医院包扎治疗,若碎片嵌入身体,切勿随意拔出,应由医师负责清理。

b)发生机械伤害时,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等处理,防止感染;严重的应立即到医院处置。

9.2 发生设备、工具漏电时,应立即关闭设备配电柜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

9.3高处坠落应急措施

发生高处坠落时,受伤人员应立即呼救,保持静坐不要乱动,等待现场人员施救;轻微伤害时,监护人将受伤人员脱离危险地段,可采取静坐或起身稍作活动观察;伤情较重时,应立即前往医院救治。

9.3 维修组区域内发生火险时,应立即使用周边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报告车间当班带班人员(电话:----);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疏散指示标识到工厂东北大门处集合。

9.4 在生产现场维修作业时,现场发生火险,应立即停止作业,听从所在部门应急指挥,按所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识和规定的集合地进行疏散集中。

第5篇 机械维修工人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机械维修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

2、维修车间主任要对维修的安全负总责,并对参加维修的人员交待好任务,交待好安全防护措施。

3、维修工作之前,必须详细检查各种工具,用具,吊具,设备的可靠性,确保使用安全。

4、凡是具有二人以上的维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5、凡是机电传动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必须切断电源,并要在开关上挂设“禁止启动,设备维修”警告牌。

6、维修中对于特殊拆卸,必须严格控制,不经领导批准,技术人员未到现场不得拆装。

7、维修临时行灯必须采用低压36伏,绝缘要良好,使用电动工具要有可靠接地。

8、乙炔--氧气装置必须有回火节流器,使用时必须检查仪器、仪表、接头的可靠性和密封性。

9、使用任何设备,必须符合安全保护才能使用,严禁进行带病设备的使用。

10、进入容器工作,工作者与监护人每3分钟联系一次,监护人必须随时掌握工作者的情况,不得离开。

11、从事有可能产生危险的维修工作,不能单独一个人去做,必须两人以上进行工作。

12、离地3米以上的高空作业,维修人员必须配置安全防护措施(安全带、安全帽、防护垫等),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痫病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3、遇有猛风、暴雨、雷电时,不能进行室外或高空作业。

14、夜间必须有充分的照明,才能进行维修工作。

15、起重机械的操作者、指挥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才能进行操作或指挥。

16、任何人在工作过程中感到身体不适,有权要求停止作业,送医院检查,不得带病工作。

17、任何人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危险因素或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向领导汇报,及时整改。

18、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品,如工作服、鞋、袖套、手套、安全帽等。

设 备 部

2003/1/1

第6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机械维修工

第一节 机 械 修 理

第1条 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第2条 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第3条 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第4条 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主向上不准有人。

第5条 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第6条 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

第7条 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第8条 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第9条 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第10条 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第11条 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抻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第12条 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第二节 化学热处理

第13条 使用盐溶炉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工具、夹具、工件等入炉必须预热焙干,严禁有水分的物质进入炉内,炉口要加盖。

2. 加盐时必须预热焙干,少量逐步加入。

3. 盐炉内溶盐不得超过容积的3/4,体积较大的工件入炉时应切断电源,防止工件与电极相碰。

4. 翻修或长期停用的盐炉,必须烘干后,才能使用。

5. 盐炉要经常保持通风装置良好,不准把头伸进排气罩内。

6. 溶解硝盐(kno3,nano3)加热温度不准超过550℃,以免引起爆炸和燃烧。硝盐着火必须用干砂覆盖,禁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7. 硝盐不准与有机物及其他盐类混装。

8. 严禁人体直接接触氰化物和氰化处理过的零件,凡氰化处理所用工夹具及零件等须用硫酸亚铁进行除毒。

第14条 操作电炉时,开关炉门和装卸工件必须切断电源,发现漏电应停止使用。禁止将湿工件送入炉内加热,炉内的氧化铁要经常清理,以防炉丝短路。

第15条 油炉必须有密封盖,当油炉着火时应立即紧闭炉盖。

第16条 淬火油槽应放在离炉1~2米处,要有盖子,工作完毕后应将盖子盖好,淬火油温一般不超过80℃(等温淬火除外)。

第17条 氮化和气体渗碳应遵守下列规定:

1. 认真检查氮化炉和气体渗碳炉及管道等处的密封,严禁漏气。

2. 严防氮化时氨分解的氢自燃,要将炉内废气妥善引出,如发现氮化包内压力突然增高,立即切断电源,将氮化包吊出,尽量加大氨压及流量,把包内危险气体排出。

3. 气体渗碳过程中应将炉内可燃气体引出。

4. 氮化包在处理6~8次后应进行退氮一次,氮化包和渗碳包应经常检查外部氮化及漏气情况。

第18条 工作场所禁止喝水饮食。剧毒品要有专人负责领用保管和处理。

第三节 高频热处理

第19条 高频炉运行前必须进行预送。送入高压前必须将移用器调至零点,输入电压不许超过1.35万伏。

第20条 加热前要调整偶合线圈,阳极电流、槽路电流不得超过规范的要求。

第21条 高频发生器必须设置金属屏蔽。严禁将设备开口铁路部分连成闭合线路。

第22条 高频电炉严禁空载运转。淬火工件禁止接触感应圈。

第23条 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

第四节 喷 镀

第24条 贮气罐、氧气瓶和乙炔罐三者不应同放一处,如因场地狭小可采取档板隔离。

第25条 作业时,应听从持枪者指挥,禁止喷枪头对人。

第26条 喷镀面粗化处理和使用电加热喷镀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并遵守安全用电规定。

第27条 喷镀曲轴必须配置平衡铁,转速要慢。

第五节 电 镀

第28条 电镀间应单独设置,通风良好。镀槽应配有抽风罩和吸风机。酸性镀槽和氰化镀槽不准合用。

第29条 工作间严禁存放食品、饮食、吸烟。

第30条 使用酸碱应戴防护眼镜和耐酸碱手套,配制电解液应将酸缓缓倒入水中,并不断搅拌。严禁将水倒入酸中。

第31条 镀铬时,手、脸和鼻腔内要涂护肤剂。镀铬液溅到身上后,应立即清洗。有外伤和皮肤病患者,禁止从事镀铬作业。

第32条 使用氰化物时,其存放、称量、配置应有专人负责。氰化物与酸不准接触,接触氰化物的零件、容器、镀槽应及时除毒。

第33条 工作间断时,应漱洗口腔、鼻孔及皮肤裸露部分。

第34条 未经处理的镀液,不准任意排放。

第六节 铸 造

第35条 开炉前,试风两分钟,排除风道内的可燃气体,冲天炉出渣口应有罩。

第36条 操作中禁止袒胸露臂。打开风眼正面不准有人。

第37条 应用潮湿的泥团堵炉眼。如遇跑铁水应用干砂覆盖,禁止浇水。

第38条 向炉内投料前,应先清除原料中的封闭管子、冰雪块等物品。

第39条 开炉中因故停风,应立即打开各进风口,以免炉内燃气倒灌。

第40条 打炉时,炉前应铺干砂,炉中剩余铁水和熔渣必须清出。

第41条 清理冲天炉内部时,上面要挂防护网。

第42条 使用捣固机时,风箱和风锤必须完好。禁止对人开风门。

第43条 扣箱、翻箱动作要慢要稳,翻箱时应站在侧面,合箱时手不能放在分型面上。合箱后压上足够的压箱铁或用卡子卡紧。

第44条 浇铸前必须清除妨碍通行和操作的障碍物。所使用的铁水包、坩埚和勺子必须预热干燥。

第45条 铁水包盛量要适当,抬包要平稳、慢行、步调一致。一旦铁水溅出,应平稳放下,严禁扔包。

第46条 用吊车运铁水,必须有专人指挥。钢丝绳、链子不得打结,吊勾要挂好,吊包离地不超过2米。

第47条 喷砂清砂要穿好防护用品,身体不要裸露。

第七节 轮 胎 修 理

第48条 轮胎解体前要将内胎空气放尽。装胎打气时,要检查胎身有否裂痕,钢圈小压条是否确实卡入圈槽内,并将弹簧钢板片穿钢圈孔眼内,以防打气时压条崩出伤人。

第49条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钢圈。

第50条 磨胎机应有吸尘装置。

第51条 硫化间应通风良好,硫化时应经常检查蒸汽和空气压力及水位。如水位降低到最低容许限度以下,应把炉火压小,使硫化器冷却,禁止加水。

第52条 紧硫化模必须均匀,模子未紧好以前,禁止向汽囊内充压,放汽入模应缓慢,不可突然过大。气压必须根据压力表来测定,不准猜测。

第7篇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10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十)

1. 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 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作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友人。

3. 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4. 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结构者要卡死。

5. 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6. 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7. 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8. 检修机械时,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深进齿轮箱或用找正对孔。

9. 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第8篇 单位工程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单位工程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2.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3.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

4.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5.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板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有人。

6.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7.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者要卡死。

8.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9.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10.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11.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12.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得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13.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第9篇 机械维修操作规程

一. 检修机械设备时应选择适当种类和规格的工具,严禁用套筒延长工具手柄长度或用重物敲击工具手柄,以免损坏工具或设备。

二. 检修较复杂的设备或零部件,拆卸前应做好标记,以保证装配时能顺利复原。

三. 用锤敲打机械部件时必须垫上木块、铜棒等软质物品,轻轻敲打,并注意受力部位及尽量受力平衡。

四. 因锈蚀等原因造成拆卸困难时,可浸入柴油待几小时后再拆,或事先加入适量的机油或用温差法进行拆卸。

五. 在移动电焊机、切割机等电气工具时,要先切断电源,不允许拖拉电源线来搬移电器。

六. 使用台虎钳夹持工件的尺寸必须和台虎钳规格相称,不可用钢管接长摇柄,或用锤敲击摇柄施加过大的夹紧力。

七. 钻孔操作时不可戴手套,调节好台钻的速度,工件及钻头必须夹紧,孔将钻穿时应减小用力;切屑应在停车时用毛刷清除,严禁用嘴吹或用手、棉纱清除切屑。

八. 使用三角架应绑扎牢靠,不准倾斜;起吊重物时应先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进行吊运,吊运重物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

九. 使用手锤、大锤、錾子等工具时,锤头和錾顶不准淬火,不准有裂纹和毛刺。如有飞边卷棘等应及时处理,使錾顶略带球面形,以保证锤击力容易通过錾子中心线。不使锤子滑落伤手。

十. 使用大锤时,必须前后上下、左右,在大锤运动范围内严禁站人,不许用大锤打小锤,也不许用小锤打大锤。

十一. 焊接锅炉承压部件,管道及承压容器等设备的焊工,必须按照锅监察规程(焊工考试部分)的要求,经过基本考试和补充考试合格,并始有合格证,始可允许工作。

十二. 用电焊焊接工件或设备时,应选用合适的焊条及对应大小的电流值;必须穿戴工作服及戴手套、戴遮光面罩,以防灼伤眼睛;电焊机外壳和接地线必须良好接地。

十三. 在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有人监护,使用的照明灯具应用12~36v的安全灯。

十四. 不准在带有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在特殊情况下需在带压和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十五. 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设有防止金属熔渣飞溅掉落引起火灾的措施以及防止烫伤、触电、爆炸等措施。焊接人员离开现场前,必须进行检查,现场应无火场留下。

十六. 电焊工作所用的导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皮线。如有接头时,则应连接牢固,并包有可靠的绝缘。

十七. 电焊工离开工场所时,必须把电源切断。

十八. 氧气瓶在使用时应尽可能垂直立放,一般不允许水平放置使用,因为水平放置会把瓶内的蚀锈带入减压器,使减压器受损。

十九. 使用乙炔瓶时,禁止把乙炔瓶卧放使用。必须装上乙炔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减压器的位置应高出瓶阀出口。

二十. 使用焊、割炬前应将皮管内的空气排除,然后分别开启氧气瓶和乙炔阀门,畅通后才能点火试焊。

二十一. 为保证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连续运行,必须定期进行加油,按时巡检,保持经常的检查维护,及时排除故障。

第10篇 机械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1、机械维修作业人员应当熟悉生产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具备熟练的机械设备维修技能。

2、机械维修、保养作业前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认真检查机械设备,供用电设备的安全状况,检查工具器材的灵敏状况。

4、机械(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作业必须坚持停电关机挂牌作业,维修、保养后必须试运行正常后再交付使用。

5、维修时选配的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合格标准件,维修作业前,必须认真查找,分析故障原因,采用有针对性的技术对策,维修安装的零部件,必须安全可靠。

6、作业过程中,不得图省事方便,敷衍塞责。

7、作业过程中如涉及特种作业步骤,务必请相关专业且有操作资质的同事配合完成。

8、维修、保养中拆卸机械传(转)动部位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安装还原且达到牢固可靠的安全要求。

9、遵章守纪,不准酒后上岗,疲劳上班,不离脱岗,不打闹、嘻戏,不违章作业,拒绝任何违章指挥作业。

10、机修间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分开10米存放。

第11篇 机械维修工作业安全操作要点规程

机械维修工作业安全操作要点(规程)

(1)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操作时应错开。

(2)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和废油脂应在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

(3)机械解体时,应使用支架架稳垫实,回转机构要卡死。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4)架空试车时,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

(5)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设备时,应严格清洗,确保良好通风和设人监护。

(6)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和响声等,发现异常时立即停车。

第12篇 机械维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朝着人时应错开。

3、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渣、棉纱不得随地乱丢,必须在指定地点存放。

4、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板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不准戴手套,大锤甩转方向不准有人。

5、用台钳夹工作,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机械解体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的要卡牢。

6、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支撑牢固。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直立垫稳。

7、检修机械前必须先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应挂有“正在修理,禁止合闸开动”标志。非检查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时,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

8、严禁未拉闸断电,擅自检修机械设备或机具。

9、设备检修后应先接零接地,后接电源。未接地接零前,禁止送电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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