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锅炉通用安全操作规程4
5.21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若其中有一种损坏时,锅炉不能继续运行,应立即停炉检修。
5.22做好锅炉运行记录,应保证准确、及时。
5.23运行中一旦发生事故,操作者应将发生事故的部位、时间经过及处理方法等情况详细记录,并根据事故情况进行分析,坚持做到“三不放过”。
5.24必须做好锅炉水质的管理,采用有效的水处理措施,使锅炉运行时的炉水、补给水符合gb 1 5 7 6《工业锅炉水质》的有关规定。在进行水处理加药时,要注意安全。
5.25聘用的临时工要经过严格审查,从事司炉工作必须持有效锅炉操作证上岗,同时必须遵守我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本操作规程,遵纪守法,注意安全。
第2篇 锅炉维修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l条本规程适用于固定式以水为介质的承压锅炉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第2条从事锅炉维修工作的人员应接受相应工种的技术培训并应取得相应的操作证。如从事锅炉电气维修工作的人员应持有电工证。
第3条从事锅炉维修工作的人员应熟悉锅炉及附属设备的结构,性能,安全装置的作用和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应随时了解锅炉运行现状。
第4条锅炉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由维修人员和运行人员共同负责进行。
二、操作前的准备
第5条对当日所需维修保养的部位,应根据巡检情况,运行记录及有关资料,了解锅炉状态,做到心中有数。
第6条对维修保养所需材料,配件工具的数量、品种、规格、质量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第7条维修电气设备及锅炉房内的热力管道时,应停电,关闭气源,挂牌警示。并必须执行二人工作制。
第8条在进行维修或更换零部件前必须通知运行操作人员,做好配合及联络工作。
三、操作
第9条锅炉附件的维修保养。
1.对于锅炉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出现的临时故障,影响锅炉安全运行时,必须及时处理,消除故障。
2.水位表、压力表不清晰,误差大,渗漏等故障的维修,应在锅炉无压或低压下进行。如果锅炉不能降压运行时,在关闭一次阀后,检修人员身体与脸部应侧向检修部位,缓慢拆装更换检修部件。经检修的水位表应清晰明亮,无泄漏,压力表应有当年检验标记。
3.对于锅炉附属阀门泄漏,开关不灵活,不严密等故障的维修,必须在锅炉无压,温度低于50℃以下进行,严禁带压检修一次阀。维修二次阀时应先关闭一次阀,在无渗漏情况下检修。对于不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小故障,应在正常停炉或在月修、季修时进行。
4.锅炉安全保护装置的维修,例如出现一次仪表泄漏,电极接点接触不良,二次仪表机件损坏,报警声光不明显,联锁装置不灵敏等故障,对于警报系统与控制台分开安装的可在短时间内,低负荷情况下处理,锅炉运行操作人员应密切注视锅炉水位、温度、压力的变化,配合维修人员及时维修保养。警报系统与控制台整体组装的并有联锁装置的应停炉后进行维修。
第10条锅炉房内的热力管道维修时,气源侧阀门必须关闭严密,开启疏水阀或排放阀,排空管道内蒸气或热水。在较高处进行维修时应固定好人梯,维修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第11条锅炉本体水管系统出现焊口,胀口,人孔,手
孔等故障时必须停炉维修,待锅炉内温度降至50℃以下,压力降至大气压,锅水放至维修部位以下时方可施工。对于锅炉水冷壁管、对流管,锅筒等部位的焊修或更换所用的材料及焊接方法,必须按锅炉两监规程执行、焊接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劳动部门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证。
第12条在维修锅筒内部故障时,锅筒内应通风良好、照明电源电压不得超过12伏。维修完工后,及时清除锅筒内的材料工具等,防止掉入其它管路内,影响锅炉安全运行。
第13条对锅炉本体水管系统进行局部少量维修、焊补后,可做工作压力或设计压力严密性水压试验,对于挖补,局部更换集箱,下降管,各管束更换量达到30%
时必须按锅炉两监规程做超水压试验,并应通知当地劳动部门及有关部门参与检查验收。
第14条炉墙及前后拱的维修,应先进行通风,排出矿内及烟风道烟气及有害气体。修补前对燃烧室周围及炉拱进行检查,及时清除这两处及高部位残砖等,防止维修中脱落伤人。维修所用耐火粘土,耐火涂料应充分浸泡搅拌,维修后如条件允许应进行短时间养生干燥。
第15条燃烧装置的维修保养
1.溜煤管、煤斗、煤闸等维修时、应放出燃料,经检查确认内部无可燃物方可进行焊修。对于较大型煤仓、煤斗,需在内部焊修时,应通风良好,且有人监护操作。
2.更换调整链条,往复炉排时应防止烫伤;拆装炉排片、炉排杆、销轴时锤出用力要均匀,防止碰伤手部,损伤炉排部件。
3.更换沸腾炉风帽,往复炉排及清理沸腾床时,应佩带
好防温,防尘等劳动保护用具,并应有人在炉外监护操作。
第16条锅炉辅助设备的维修保修
1.减速机、皮带、斗提,刮板输送机,除渣机,鼓引风机,水泵等设备的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2.拆装叶轮,轴承,齿轮,联轴器。皮带轮,电动机时,用力要均匀,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锤击或顶压。
3.使用活扳手时,不得反向使用,不得将活扳手当手锤使用,松紧螺栓时要对称松紧,不得从一侧进行。
4.使用起重设备拆装较大型机件时,如轴箱,减速箱,电动机等机件时,认真检查起重设备性能,安全装置及吊挂梁、架等是否安全可靠,起吊或下落时要均匀缓慢,重物下严禁站人。
5.锅炉辅助设备维修试运前,必须清除设备上的浮动物件,清扫场地上的障碍物,经注油,人力盘车,确认正常后,方可试运行。
6.试运工作必须由设备操作人员执行,并按开机顺序和试运步骤进行。运转中不准调整运行部件。
第17条对于有过热器的中低压锅炉,出现压差过高时,应及时进行清洗,情况严重时必须化学清洗,防止过热器烧损及爆管事故发生。清洗时必须使用软化水,水温应为60~80℃。正向冲洗时向锅内进水,从过热器出口集箱安全阀排气口接管排出,反向冲洗从过热器出口集箱安全阀出口处进水,冲至锅筒内由排污处排出。在冲洗过程中,正洗反洗应设专人统一指挥,相互联络、防止烫伤及超压冲洗。
第18条省煤器、空气预热器烟气侧漏风、不严密等现象的维修,应在锅炉低负荷下进行焊补或填堵。省煤器弯管或法兰处故障的维修,应先开启旁路烟道或旁路上水阀、关闭主烟道或主上水阀及省煤器进、出口阀,排出省煤器内部水后进行处理。没有旁路设施的省煤器,应停炉维修,严禁运行中维修省煤器。
第19条锅炉除尘器的维修保养
1、对于惯性、离心式、等干式除尘器本体,烟气进出口,锁气器磨损、漏风、耐磨涂料脱落等故障的维修,应在锅炉临时停炉期间内处理,修补或填堵。更换旋风子或重新填补耐磨材料后应进行一定时间养生干燥。
2、对于麻石、钢体铸石等水膜除尘器,进出口处腐蚀漏风、漏水、水膜喷嘴堵塞,水封不严密等故障的处理,均应在停炉后维修更换,不得在锅炉运行中,中断水膜给水检修喷嘴,防止烧损除尘器本体及铸石脱落,冬季正常停炉停水维修水膜给水系统时,在北方或东北地区为防止室外架空水管冻裂应及时排出管内存水。
四、收尾工作
第20条 对于检修后的锅炉本体、附件、辅助设备、维修人员应再次与当班司炉长、司炉操作人员共同运行验收,确认无异常后交付使用。
第21条 维修完工后,对于使用的工具,剩余材料,配件等做到物放有序,妥善保管。清理工作场地,保证施工场地文明,清洁卫生。
第22条 维修人员对当日维修设备内容,具体部位及修后状态,应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对于锅炉本体的炉墙、炉拱、水管系统,应填入锅炉检修档案,以备锅炉大中修及锅炉检验部门查阅参考。
第3篇 燃煤低压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司炉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及体检合格,持证方可独立操作。学徒、实习人员必须由师傅带领,否则不准操作。
2.锅炉投入运行必须经过上级锅炉监察部门检查、登记或定期检验,凭证使用,否则,司炉人员可拒绝操作。
3.操作人员应熟悉锅炉汽水系统、给水系统、燃烧系统情况,工作前必须巡视、检查设备的各部分运行情况和安全附件(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自动保护装置)及通风除尘设备、防噪声设备、给水设备等,以及锅筒、水管有否明显变性、臌包、泄漏,并进行交接。确认良好后,方可接班操作。
4.锅炉房内的操作地点、各种仪表处,应有足够照明。作业人员应熟知备用照明设备或灯具的存放地点和使用方法。
5.锅炉房内不准堆放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当日用的燃料也不得堆放过多。
6.运煤与加煤时,应慎重检查,不准有爆炸物投入炉内。清炉渣应在用汽量少时进行。
7.严禁在无安全措施情况下,进入煤仓斗捅煤;或冬季在室外煤堆取煤时,掏洞挖煤,以防煤层突然陷落伤人。
8.锅炉房门在锅炉运行期间,不准锁住或关住。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锅炉房。
9.锅炉房的除尘设备应保持完好,定期检查并清除所收集的尘埃。操作时,应防止二次扬尘。发现除尘设备严重失效时,应停炉检修。
10.作业人员在锅炉运行时,不得从事与锅炉操作无关的事情。
11.机器外露传动部分的防护罩要保持完好,不准随意乱拆乱扔。也不准擦拭正在转动中的机器设备。
12.严禁在有压力或锅水温度较高的情况下,修理锅炉受压元件,以防汽、水喷出被击伤。正在修理中的设备,要挂警示牌。电气设备检修,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
13.若在汽、水管的法兰及其接头处,安全阀、人手孔及检查孔等处巡视检查时,不应在正面,而应侧视。操作时应戴防护手套,以防烫伤。
14.操作者拉合电闸时,手必须干燥或配有绝缘措施,闸刀盖应完整,防止电弧伤人。
15.进入锅炉内之前,炉膛和烟道、人手孔须先打开,进行通风不少于半小时。若该炉与其它运行的锅炉之间有共同的管道连接在一起,则这些管道或烟道(包括给水管道,蒸气管道、排污管道等),必须用金属盲板隔开。当压力降到大气压力,温度降到40℃以下时,方可打开人孔或手孔。对蒸发量大于10吨/小时的锅炉,还应按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的要求,先检测氧气浓度,确认其保持在18%以上时,然后才能进入锅炉内。
16.进入锅筒炉膛或烟道内工作时,应设人监护。并能看见被监护者。关闭人孔,烟道门时,必须清点人数,保证无人滞留。
17.在锅筒或水箱内工作时,要轮换工作,最长不要超过30分钟。在锅筒和潮湿的烟道内作业时,照明用电压不得超过12伏,在比较干燥的烟道内,而且有妥善的安全措施时,可采用不高于36伏的照明电压。禁止使用明火照明。
18.在锅炉运行期间,应加强巡视检查。例如:锅炉水位,压力波动情况,是否在许可范围,排污管是否关闭严密,受辐射热部位的锅炉壳体、水管或水冷壁管是否臌包,变形,胀接部位或对流管束部分有否泄漏,炉墙部分有否冒烟,水循环是否通杨。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排出,若解决不了应及时向领导反映解决。
19.在锅炉房操作需要上、下时应走梯台或使用活动梯子,不得随意踩上、踩下,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20.冰冻季节,锅炉及管道停用,应放尽冷凝水、残留水,防止冻坏设备、管道。湿法保养的锅炉及管道应加保温层,发现管道冻结,严禁用蒸气解冻,应采用热水逐渐解冻。压火停炉应将风门调至最小,并经常监视炉膛,防止锅炉升压。
21.发现不正常情况要立即报告领导采取措施。发生事故时,除报告领导和抢救外,还要保护现场。
22.按照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应提前10分钟到达锅炉房。接班人若迟到或缺勤,交班人应向领导报告,并坚守岗位直到新派接班人到后方可离去。
[二]升火前的准备
1.升火前,锅炉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下列检查:
(1)在关闭锅炉人孔、手孔、灰门之前,检查锅炉烟道和炉膛内有无人员或杂物;
(2)检查安全阀和各种管道上有无盲板,避免锅炉与给水管,蒸气管和排污管有隔开现象;
(3)检查各安全装置和汽,水阀门是否灵活好用,水位是否已加到规定要求(一般为中水位偏下,在最低安全水位线以上),炉门,炉条及其它工具是否完好。备用给水装置是否完好。
2.升火前,炉膛和烟道必须通风10~15分钟,若发现抽力小,应重新检查烟道闸板是否全开,烟囱抽风门是否关闭严密。
3.升火前,各阀门的位置应符合规定,水处理应符合规定指标。未经水质处理,不得投入运行与操作。
[三]升火和投入运行
1.升火时,必须关闭汽门和关闭烟道闸板50%,打开安全阀或排空阀,在微火,小风的条件下进行升火。
冷炉启动必须经过烘炉(时间一般3~5天),升火后的整个升压或降压过程应是缓慢进行的,其中几种炉型所需、时间规定如下:
(1)压力小于、等于1.3兆帕的水管锅炉不得少于6小时;
(2)压力大于1.3兆帕的水管锅炉不得少于8小时;
(3)立式炉不得少于3小时;
(4)卧式快装炉不得少于4小时;
(5)热水锅炉每小时升温不超过30℃。
2.当排空阀开始冒气时,须将其关闭,然后开始加大风力,增强炉内火力,并注意压力表指针和水位表内的水位,最后再按次序检查所有附件的动作是否良好。
3.锅炉水位表应在炉内压力为49~98千帕(0.05~0.1兆帕)表压力时,以及在锅炉与总管连通之前冲洗。工作人员应戴好防护手套侧对水位计进行冲洗工作,动作不要过猛。
4.锅炉与蒸气管连通之前,必须把蒸气管道烘暖和排净凝结水,然后将蒸气阀门慢慢打开。当锅炉与总气管连通时,炉内压力应与总气管压力相等。如蒸气管道发生撞击或水击现象时,必须立即把锅炉与总气管隔断,减弱炉内火力,排出蒸气管道凝结水。
蒸气管道汽门从关闭状态至全部开启暖管时间规定如下:
(1)φ6英寸阀门不得小于10分钟;
(2)φ5英寸阀门不得小于8分钟;
(3)φ4英寸阀门不得小于6分钟;
(4)φ3英寸阀门不得小于5分钟;
(5)φ2英寸阀门不得小于4分钟。
5.在锅炉与蒸气管连通之后,必须再检查一次附件的动作是否良好,炉内水位是否正常。
[四]运行
1.锅炉在正常运行中,应连续供水,保持中水位(60%~70%左右),不准在极限低水位和高水位时运行。每天应试用备用给水系统一次。
2.当运行中水位表看不清水位,需要判断时,首先应压火停炉,慎重处理,严禁盲目排污,若锅炉可以“叫水”,通过叫水法,仍不见水位或水位下降及满水时,应采取措施处理。仍不见水伊恢复,应紧急停炉检查。对于卧式快装锅炉(内燃、外燃),不应采取叫水法,当水位表看不见水位时,应紧急停炉。
锅炉发生严重缺水时,严禁向锅筒内进水,并应紧急停炉,及时报告领导。
缺水时常见现象如下:
(1)看不见水位且玻璃板(管)呈白色;
(2)水位无波动,有假水位;
(3)水位警报器发生低水位警报信号;
(4)装有过热器锅炉的过热蒸气温度急剧上升;
(5)蒸气流量大于给水流量;
(6)有时可嗅到焦味,外表见到漆变色。
3.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且不少于两次。密切注意两只水位表所示水位是否一致,如发现一只表失灵时,要立即修复,两只同时坏时,应停炉检修。如发现水位表有浮油现象,在加大锅炉连续排污后,现象还没消除,也应停炉检修。装有水位警报器或连锁装置的锅炉,每班在冲洗水位表时,应作校验一次,并做记录,如有损坏应及时通知修理。
4.水位表(或水表柱)和锅筒之间的汽水连接管上,如装有阀门,在正常运行时必须将阀门完全打开。
5.司炉人员应定期作自动(至少每3个月1次)及手动排汽(至少每周1次),以检查和确保安全阀的灵敏可靠。检查安全阀时要防止烫伤和坠落,头部应偏离。如果安全阀动作不灵,可做手提试验,但严禁用手锤、扳手敲打。调整起跳压力时,应缓升火势,不可太猛,水位应正常,压力表应标准,并有人监护。安全阀排汽必须做好记录。自动排汽应准确记录起座压力、回座压力、责任人、鉴证人。
6.锅炉运行中,锅炉压力应控制在额定范围内。如发现两只表相差超过规定值时,应按最高压力表值作参数,当卸掉负荷后,立即通过存水弯管的三通旋塞回零的办法,找出失灵的表,并立即更换。同时压力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立即更换,
(1)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转动后不能回到限止钉处,没有限止钉的压力表在无压力时,指针离零位的数值超过压力表规定允许误差;
(2)表面玻璃破碎或表盘刻度模糊不清;
(3)铅封损坏或超过校验有效期限;
(4)表内漏汽或指针跳动。
7.排污阀每班应开启一次,并在运行稳定及低负荷时,戴手套进行排污。不准用锤或其它任何物件敲开排污旋塞或排污阀,也不准加用杠杆力开启排污阀。排污时应严格监视水位。排污后,应检查排污阀关闭是否严密,并作好记录。
8.排污时必须有两人协同作业,并禁止一台的炉两个排污管同时进行排污或两台炉用同一排污总管,同时进行排污。
9.锅炉在运行中严禁在锅炉本体、阀门、人孔、手孔、管道等上面敲击和进行捻缝、补焊、松紧人孔和手孔等事项。如发现锅筒、炉管、人孔、手孔、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排污阀等有漏水或漏汽,要停炉检修。
10.司炉人员不准正视看火孔观察火焰,以防喷火伤人。
11.锅炉运行时,汽压表指针不得超过金属刻度盘面上所刻划线(规定压力),当超过时,应立即停止燃料供应,减弱通风并打开安全阀。
12.如锅炉须进行并炉时,应在该炉汽压低于总气管内气压0.05兆帕以下进行。工作参数不同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3.省煤器在运行中,应有不间断的给水流通,严格控制出水温度(一般低于锅炉饱和蒸气温度40℃),若过高时,应开启旁通管回水,或启用旁通烟道。
14.锅炉除垢后酸洗,应经主管技术人员批准,实施时要穿防护用品,并防止酸液喷溅伤人。
[五]压火
1.压火后,循环水泵应继续运转1小时左右后再停。
2.到压火时,逐渐减少加煤次数和数量。
3.锅炉上水至高水位。
4.适当关闭风挡,关闭灰门,关闭总汽阀,然后打开炉门。
5.清除炉篦上的灰渣,并将剩余火炭扒在炉门附近,同时以湿煤拌炉渣压在上面,最后将炉灰全部运出,—并将锅炉房清扫整洁。
[六]透火
1.透火前全面检查一次锅炉附件,如压力表、水位表、验水考克及给水设备等。
2.锅炉水位应高于中水位。
3.确认全部设备完善后,打开风挡、灰门,将炉篦上火炭扒匀,再撒薄薄的一层煤,待炉篦上的火着得旺盛时,再加煤,直到锻炉压力升至工作压力时按规定送汽。
4.当汽压升至98千帕表压时,要冲洗水位表和压力表管。
[七]停炉
1.停炉之前必须进行下列工作;
(1)保持炉内水位在高水位,且检查排污阀,保证严密不漏;
(2)停止添煤并逐渐放出蒸气;
(3)关小烟道挡板,减弱通风;
(4)扒出炉膛内余煤(压火不在此限);
(5)停止机械通风,关小烟道闸板,关闭炉门。
2.严禁用水浇入炉膛内未熄灭的、灼烫的煤。
[八]紧急停炉
1.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紧急停炉,并将事故情况报告主管领导:
(1)锅炉水位降低到锅炉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下极限以下时;
(2)不断加大向锅炉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然继续下降;
(3)锅炉水位已升到运行规程所规定的水位上极限以上时;
(4)给水机械全部失效;
(5)水位表、压力表或安全阀门全部失效,或排污阀泄漏严重,难以维持运行;
(6)锅炉元件损坏,如在锅筒、火管、火室、管板等处发现裂缝、变形,焊缝漏水,水管及烟管破裂等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
2.紧急停炉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停止加煤,减弱通风,停止鼓风;
(2)用湿灰压灭或扒出炉内炭火,链条炉排应快速将燃烧的煤退至灰斗,禁止用水浇入炉膛内或用原煤压在燃烧着的煤上来灭火;
(3)炉内停火后,把烟道闸板全部打开一段时间后,方可将炉门打开;
(4)把锅炉与总气管断开,停止对用户送汽;
(5)超压时,打开安全阀排出炉内的蒸气,降低锅炉压力。如果不超压、应稳定工况,靠缓慢自然冷却来降压。
3.整个紧急停炉应是紧张而有秩序地进行操作的,不要惊慌失措。紧急停炉措施要快,但具体开关阀门时要稳定操作。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4篇 锅炉水质化验员安全操作规程
1、按规定的标准溶盐、化盐,尽量做到节约用盐。
2、认真维护浮动床,正洗、反洗浮动床时要坚持标准和规定的时间。
3、软化水和炉水的化验次数的间隔,每1小时左右化验1次,坚持国家规定的标准。
4、必须用化验结果来指导锅炉的排污,掌握排污的时间和排污量。
5、在化验前,必须在规定的取样点取样,不准用软化水来代替炉水。
6、化验所使用的器皿,必须保持清洁,标签清晰完整,定期洗刷滴定管和容量瓶等。
7、各种药品的贮藏,放置应遵循存放条件和要求,不使用过期和污染的药品。
8、在洗浮动床和化验的过程中,要遵守各种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
9、不准随意向锅炉内补注生水,发现锅炉失水量过多,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
第5篇 锅炉软化工安全操作规程
1、锅炉水处理工必须严格执行《低压锅炉水处理标准》。
2、熟悉锅炉水处理工艺流程,严格执行软化操作规程。
3、钠离子交换器逆流再生时反洗流量不得大于5吨/时,反洗压力不得大于0.05兆帕。
4、软化人员必须保证软水箱有足够的水量,以保证锅炉正常运行,严禁将生水注入水箱。
5、保持过滤器、盐容器、软化器等软化设备畅通完好。
6、应按规定时间进行软化水化验,填写记录。
7、水质指标超过规定值时,应通知司炉工进行锅炉排污。
8、钠离子软化器出水硬度开始上升时,应增加化验次数,失效时应倒换备用设备运行。
第6篇 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
第一章 常压热水锅炉
1、锅炉运行时,值班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有关锅炉运行的各项制度,做好各项记
录。
2、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锅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时。
(2)水位或温度传感器失效。
(3)锅炉给水系统有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4)嗅到异味,发觉电气焦味。
(5)锅炉元件损坏,危及工作人员安全。
(6)其他异常情况危及运行安全。
3、对备用或停用锅炉,再次使用前必须先将锅炉及除污器内的水垢、污物、泥渣清除,然后采取防腐措施,并定期对锅炉内部进行检查,以保证防腐措施有效.
4、锅炉停用后,应及时清理受热面管子表面的污物.对长期停用的锅炉,还应将附属设备清刷干净.
5、锅炉运行时的锅水、补给水符合常压锅炉水质标准的有关规定.
6、请勿在锅炉周围放置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保持整洁.
7、管道上所有的水泵在使用前,请务必放气.
8、为了锅炉的安全运行,请在一年内对锅炉进行二次定期检查,将检查记录保存三年.检查内容包括:加热主机、控制柜和水泵运行情况等.
二、锅炉操作规程
1、锅炉启用时打开管路,通过水箱把水输入炉体及管路内,直到排气阀门出水为止.使锅炉处于满水状态.
2、打开电源开关,将控制柜上的温度控制器调到所需的高温与低温.
3、检查各种仪器、仪表是否正常.
4、控制的“炉水温控”、“回水温控”.
5、打开电源开关,控制柜上的电源指示灯亮.
6、按“运行”键,此时锅炉水泵开始工作,同时运行指示灯亮.
7、当需要水泵停止运行时,只需按一下控制柜上的“启/停”键,则水泵立即停止热循环.若要整台锅炉停止运行,则在水泵停止运行后,关掉电源(此时电源指示灯熄灭)、关掉给水阀的阀门.
8、锅炉投入运行时,应先开动循环泵,待供热系统循环水循环后才能提高炉温.停炉时,不得立即停泵,只有锅炉出口水温降到50℃以下时才能停泵
9、锅炉运行时,值班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有关锅炉运行的各项制度,做好各项记录.
10、常压锅炉用水必须经过软化处理.
11、新锅炉以及长期停机后再次投入使用的锅炉在使用前应进行煮炉,以便清除油污及铁锈等杂物,防止锅炉结垢造成机体损害,提高热效率,节约电能.
第二章 锅炉安全管理制度
1.锅炉房应保持锅炉及一切设备完好,整齐清洁、卫生,不准在锅炉房内搭凉衣物等.
2.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
3.锅炉房内所有管道要按规定涂颜色标记,并表示出介质方向、状况.
4.锅炉房应防寒冻、防风雨,地面平整,并有良好的照明通风卫生条件,保证通道顺畅.
5.门口应注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的字样 ,其他人员进入时,应经当许可,当班人员负责陪同人许可,方可入内.
6.外来人员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进入锅炉房,学习和参观须由有关人员陪同,并不得改动闸门和运行装置,未经许可不得测绘、摄影、抄录等.
7.外来人员进入锅炉房,须在外来人员登记薄上登记并由值班人员注明进出时间、理由和陪同人员.
8.外来人员在锅炉房活动期间,遇有特殊紧急情况,一切听从锅炉房值班人员指挥.
第三章 锅炉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的检修保养计划应由主管设备的领导、技术人员及司炉长共同制定,并明确检修保养的炉号、项目、方法、时间和负责人.
2.制定好锅炉的小修、大修计划,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设备的检修期限应根据设备需要检修量而确定,不能为了抢生产进度而随意缩短检修时间,影响检修质量.
3.运行中的锅炉设备在发生影响安全的故障时,应立即停炉,并采取相应的检修措施,严禁违章运行.
4.锅炉房内的仪表、安全附件、压力表应定期进行校验.
5.对停用的生产锅炉,应根据停用的时间长短,采用适当方法进行维护保养.
6.对锅炉的维护保养,应做好记录,记录保留一年.
第四章 锅炉房巡回检查制度
1.司炉人员应了解锅炉设备的安全状况和运行要求,并对锅炉及辅机定时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2.遇有下列情况,司炉长应决定增加巡回检查次数:1)新装、长期停运或检修的设备投入运行时.2)设备运行中有异常现象时.
3.司炉人员要将巡视情况逐项及时填入运行记录,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汇报.
4.对巡回检查时发现的影响人身的设备安全的情况,应按有关规程妥善处理.
5.司炉长应加强对巡视工作的督促检查.
锅炉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设备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并如实地报告事故发生前后的经过.
2.对重大事故,爆炸事故除采取应急措施外,要保护好现场.
3.处理事故时,首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
4.运行人员遇有事故发生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事故消除后,应将发生事故的地点、部位经过情况、原因、处理方法详细如实地记录在锅炉运行值班记录中.
6.运行人员处理一般事故时,要考虑周密,操作要果断迅速排除故障.
7.要对其它运行的锅炉加强监护,以确保安全.
第五章 司炉长岗位责任制
1.司炉(班)长贯彻执行锅炉房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锅炉房安全、经济、文明运行负责.
2.熟知锅炉安全技术知识,做好用气和供气的调整工作,充分发挥设备潜力,节约能源.
3.熟悉设备的运行情况,督促检查,认真进行运行巡回,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对锅炉发生的故障应及时处理并逐级上报,对重大设备事故,应保护好现场.
5.组织司炉人员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防止管道和设备的跑冒滴漏,制定设备小修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6.检查水处理的水质指标,使锅炉给水和炉水质量符合要求.
7.对锅炉做内部检查,了解锅炉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如实反映存在的缺陷,向锅炉检查人员提供第一手材料.
8.协助领导制定好大修计划,督促检查,贯彻落实.
第六章 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司炉工在操作中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严密监视锅炉各参数的变化,不得擅离岗位或做与锅炉无关的工作.
2.对违章作业的领导指示,有责任提出意见,严重违法法规的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并可越级上报和向劳动部门反映.
3.在岗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密监视各种仪表,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及维保记录.经常调整监视水位、压力、温度等,保持最佳运行状态.
4.认真做好锅炉本体、给水设备、附件及仪表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经常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合理润滑,保持工作现场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5.按照规定正常情况下,必须做到供热要求,达到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指标.
6.锅炉在运行中发现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努力排除,并立即报告有关人员.
7.遇有事故发生,要周密考虑迅速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人员,不得隐瞒事故.
相关文件和记录
《常压热水锅炉运行记录表》
《锅炉设备日常巡检表》
第7篇 二十吨锅炉岗位工艺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艺指标:
炉顶温度:750~800(视煤而定)
煤层厚度:120—140mm
炉内水位:1/2~2/3(色带40~60)
水箱水位:1/2~2/3(着两个灯)炉膛压力±=0
煤最大粒度:50mm
煤中加水:5—7%
挥发份:15%以上
炉灰余c:20%(视煤而定)
风档调节:以煤掌握,蒸汽压力1.3~1.5mpa
供水压力:1.8~2.3mpa
炉水水质总碱:10~12mqn/2
总盐:≤500ppm
电机温度:按铭牌规定
润滑油位:机械油1/2黄油每班拧三把黄油咀每班打一次
二、分工专责制
负责拉煤工车数及车头大小。设备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放细灰、回收返焦,工具照明(包括胶管):煤中加水,加煤装斗正常运行。鼓风机房内文明清洁:(包括设备、地面),鼓风机、引风机、多机泵、二次风机、水膜、除尘泵、刮板机、除渣机、水喉除渣、水箱等设备的维护保养。以上由一楼操作工负责。
二楼操作工职责:负责二楼全部设备的正常使用,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蒸汽压力的调整及水位的调整,二楼放细灰、近路门灰、链片的更换(按车间规定):各仪表的正常使用:风挡的调辖及火床的正常使用:使用工具的交接:(包括胶管、墩布、火钩等工具);二楼卫生(包括水泥楼梯);水位计的冲洗及各排污的排污;锅炉的冲灰:交接班记录本及门报表,设备巡回检查记录的填写。
三、三楼操作工职责:
负责三楼设备的正常使用:钢丝绳及设备的加油。三楼卫生(包括铁梯):吊煤斗数记录:三楼工具的交接,巡回检查及设备的维护保养。
三、各运转设备的操作:
1、引风机启动时必须空载运行,电磁调节部分仪表指针为一格,不许恢复到零。以免损坏设备。
2、启动时按启动电钮,观察电流表指针,待下降后倒运转。
3、鼓风机启动必须空载,电磁调节部分为一格。
4、链条部分投入运行后,不准停刮板机与出渣机。以免因灰多损坏设备。
四、交接班制度:
1、司炉工在值班时间内要严肃认真,集中精神,监督管理好所负责的全部设备,不准打盹、闲谈打闹、看书报、私自离开岗位或操作其它与锅炉操作无关之事。
2、接班司炉工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接班。如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岗,交班者除报告主管人员外,自己仍应继续值班,一直到接班者到岗。办完交接手续方准离开岗位。
3、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员有病或其它问题,不能胜任工作时,应向锅炉房主管人报告,由主管人采取措施指派别人代班。
4、在锅炉发生重大事故或正在进行重大操作时,不能进行交接班,此时接班人员协同交班人员共同处理事故,待恢复正常后,方可进行交接班,如须很长时间,经锅炉主管人员许可后可以进行交接班。
5、交班人员在交班自订,应该作好各种记录报表的填写及卫生工作,把使用的工具放到指定地点。并将本班内的煤耗、水耗、汽压、水位变动情况等记录本交接班记录簿中,并以口头向接班人员简要介绍班中情况发现问题和应注意事项等。
6、接班人员接班时应做好下列工作:
(1)向交班人员了解锅炉运转情况,并阅读交班记录本。
(2)检查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给水设备、排污阀风闸开关等设备是否灵敏可靠,锅炉可见部分与火焰接触的地方是否有起疤、变形、漏水和损坏现象,锅墙、炉拱等处是否有裂纹、塌陷现象,各运转设备运行是否正常与全部仪表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照明设备是否正常,各种工具是否齐全。
(4)检查完毕交班人员共同在记录本上签名,办完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正式负起锅炉运行的全部责任。
五、锅炉的正常运行及调整,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
(1)正常运行中应维持锅炉均衡的进水,使水位稳定在正常水位范围内:
(2)保持锅炉的正常汽压和额定蒸汽温度:
(3)每班必须检查锅炉水冷壁,过热器及省煤器和各阀门的严密性;
(4)在运行中应经常检查所有锅炉附件的情况,有泄漏的阀门阀兰立即向有关人员反映,倾听炉拱内部有无异声。
(5)水位表每班至少冲洗一次,并应保持水位表的明亮、清洁和不漏水、不漏汽。
(6)压力表装有三通考克的,应经常试验它的正确性。
(7)安全阀至少每班提升一次,避免阀门被粘住。
(8)定期排污至少每班两次,排污时注意事项如下:
a、排污前必须查明检修中的锅炉是否与排污管道系统隔绝。
b、排污前必须检查放水阀的情况,如有难于在运行中修理的缺陷,如阀杆弯曲,阀门卡住及泄漏严重,不能进行排污,如其情况正常则在汽包水位调整到交于正常水位低负荷时进行。
c、禁止两台锅炉同时排污。
d、排污的程序如下:先开隔绝线(即第一阀),再开调整阀(即第二离炉远的)预热排污管道系统,缓慢地开大调整阀进行排污,在排污过程中如发现有冲击声时,应关小排污阀直到冲击声消失,然后再缓开启排污完中后关闭排污阀。
(9)锅炉受热面吸灰及注意事项:
a、吹灰时应适当增加燃烧室内的负压,防止火焰喷出伤人,吹灰顺序应按烟气流动方向顺序进行。
b、吹灰工作应依次进行,禁止同时运用二只或更多的吹灰器,以免汽压不足吹灰效果不好。
c、吹灰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和防护眼镜,在开启烟道小门时,应站在小门一侧以防带热灰的烟气伤人。
d、吹灰前吸灰管道系统的蒸汽管道应进行仔细的暖管,并排除管内的流水然后再进行吹灰。吹灰时如听到烟道中噪声不正常且蒸汽压力下降甚多,应当停止吹灰,并检查在烟道中的吹灰管是否损坏。
f、吹灰前应通知锅炉的所有值班工作人员及准许在锅炉近旁工作的其它人员。
g、吹灰完毕后,应关闭吹灰主阀,并开启其疏水阀,应特别注意吹灰器的漏气,因为这样将使得附近受热面遭受蒸汽的冲刷受到损坏,从而造成事故。
h、在不吹灰的时间内,应定期巡视吹灰设备检查其是否泄漏。
(10)炉膛内燃烧要均匀,火床要平整,不准出现风洞。
(11)有省煤器的锅炉必须使水不间断地通过省煤器,以控制省煤器出口水温度低于炉水温度140度,防止水在省煤器内沸腾,当锅炉停止进水时,必须特别注意出口水温,必要时应开启近路烟道挡板,关闭通过省煤器的烟道挡板。
(12)运行中应保持锅炉本体附属设备及周围环境清洁。
(13)在运行中应保持锅炉的经济燃烧。
六、注意事项:
(1)为保证上述指标制度的实施,必须严格遵守规定,坚决杜绝一切不良风气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上通下达,执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步骤的原则。
(2)严格遵守厂规厂纪,不许在工作岗位上吸烟、睡觉、脱岗和旷工、迟到、早退现象发生。
(3)严格执行操作舰程,加强责任心,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4)操作工签名要写清一、二、三楼、姓名、各负其责,一楼二楼三楼操作工要互相协调,把工作做好,操作班长要在20t操作,把班中生产协调好。
(5)操作班长、拉煤班长要多通气,多联系把工作做好,做认真,切勿出现漏洞影响生产。
(6)在生产在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第8篇 锅炉排污安全操作规程
1.岗位描述:
锅炉排污分为连续排污及定期排污,排污的目的是从锅内排出一部分含高浓度盐分的锅水,以达到保持锅内水质量和排除锅炉底部的泥渣、水垢等杂质。
2.职责:
2.1操作人员应按照本规程要求操作锅炉排污,使锅内水质达到锅炉安全运行要求。
2.2操作人员和监督人员正确排污保证锅炉蒸汽品质。
2.3监督人员及时制止操作人员的违章行为。
2.4所属车间主任、班组长、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检查考核操作人员执行本规程的情况。
3.主要危险源辨识控制
序号
设备设施/场所
危险源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可能伤害的主要岗位
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
1
高温管道
热能
高温伤害
操作人员
违章作业、防护不到
2
控制阀门
热能
高温伤害
操作人员
违章作业、防护不到
4.作业活动禁止性要求
4.1作业前安全操作要求
制定工作方案
4.1.1 操作排污人员必须为本岗位人员,且需持证上岗。
4.1.2 现场操作排污人员不得中途离岗,否则必须停止排污操作。
4.1.3 排污控制阀门均完好及无安全隐患,否则不能打开排污。
4.1.4遵守并执行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认真操作,做到“四不伤害”。
4.1.5伤害救援物资到场。
4.2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要求
4.2.1 接到检验人员通知排污时,根据锅炉用汽负荷等实际情况,调节给水阀,使锅炉水位达到排污要求后,才能正常排污。
4.2.2 经常检查排污阀门及管道是否正常,若有异常应及时处理或反馈,并作好记录。
4.2.3 以检验人员联系掌握锅炉炉水含盐量,在保证炉水水质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排污时间以利节能。
4.2.4 随时掌握锅炉负荷变化,以便提前作出反应,更好地保证锅炉的安全运行。
4.2.5 及时排放含盐量较大的炉,以免锅炉管系结垢,影响传热效果。
4.2.6中途需停止排污时,应先与司炉岗位联系好再停止排污,以免造成锅炉满水事故。
4.2.7在排污过程中若出现汽水冲击或异响时,应减少排污阀门开度或及时停止排污的办法,减少汽水冲击对本体管系的影响。
4.2.8在排污过程中出现异常时,要及时向组长或当班班长反馈。
4.3作业结束安全操作要求
4.3.1 停止排污时先关闭排污阀门,再逐个检查排污阀门及阀门连接法兰是否密封无渗漏,如有渗漏时及时报告处理。
4.3.2排污结束后及时通知司炉人员。
4.3.3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在交接班部中详细记录本班组的排污情况。
5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维护及穿戴要求
个人佩戴好防护面罩和电焊手套等防护用品。
6应急措施
6.1监护人员立即停止排污操作;
6.2第一时间报警;
6.3掌握急救措施,人工呼吸、包扎等。
第9篇 热锅炉操作规程
一、 锅炉运行前的准备工作
1、 检查锅炉各个部分是否安装正确,零部件是否齐全,辅机是否完好。
2、 将各个炉门打开,开启引风机器,机械通分5分钟。
3、 向锅炉内加水,并检查水位制动控制和高低水位报警器是否可靠,锅炉给水必须达到水质标准要求。
二、 锅炉的启动
1、锅炉的升温速度不可太快,当锅炉水温度超过80℃时,可逐渐加大烟气量。
2、余热锅遍可连续少量地上水、放水,并同时进行排污,以使气压气温均匀上升,并使锅炉各部温度均匀,上水时应严格注意水位变化。
三、正常运行过程的控制
1、锅炉正常运行时,要求做到水位正常,压力稳定,进出口烟气温度在指标之内,尽量减少波动。加强对各种设备和仪表的监视,确保安全运行。
2、锅炉水位应保持在正常水位+50mm的范围内,并有微微晃动为正常,若水位不动则水位表有可能堵塞,应对水位表进行冲洗。
3、根据对流烟道底部的积灰情况掏灰时间,及时消除对流烟道内的积灰。
四、安全附件的操作与管理
1、水位表
水位表的冲洗,每班至少进行一次,保持水表清洁,明亮不漏水、漏气,经便观察水位。
2、压力表
经常保持压力表的清洁,使表针清晰可见,定期冲洗压力表弯管,冲洗后再缓慢执接通压力表,在运行中压力表指针异常变化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压力表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初次使用更换的压力须经检验,铅封。
3、安全阀
a、锅炉起动时必须调整和校验安全阀,锅筒上两个安全阀的整定压力8kg、8.2kg ,省煤气整定压力10kg锅炉投入运行后,应定期校验安全阀并将整定压力,回座压力,密封性等检验结果记录入档,并加销和铅封。
b、定期做手动或自动排气试验,每二到四周作一次,防止阀瓣和阀座粘住。
4、排污操作
a 、锅炉要每班进行一次排污,排污前必须进行排污管道检查,阀门是否正常,并将水位调到高限,排污时要控制好水位下降幅度,不得波动太大。
b、排污时间可造在低负荷情况下进行,还可根据,锅炉水质情况适当增加排污次数,确保锅炉 水总碱度控制在指标范围内。
c、严禁使用长杆、锤子等类工具强力拧动和 敲击 阀门,以防发生危险。
五、吹灰操作
1、辅助吹灰,可用压缩空气或蒸气。用制做的专用工具,从正面和下吹灰口插进去吹扫、吹灰时间看炉内管束和结灰情况而定。
2、吹灰结束,应即时从清灰门将积灰清除,保证锅炉管束在较佳传热状况下运行。
六、停炉操作
1、锅炉停炉,取决于还原炉的运行情况,又取决于锅炉的运行情况,可分为暂停炉,完全停炉紧急停炉三种情况:
(一)、暂时停炉
(1)切断进入余热锅炉的高温烟气由烟道付阀排空。
(2)、停炉过程中水位署高于正常水位。
(3)、停止供气,关闭主气阀,观察压力变化情况。当锅炉压力超过或降到0度的情况下,同时抬起安全阀和付气阀,防止锅内超压和产生负压。
(二)、完全停炉
完全停炉应该项有计划的,一般运行1-3个月应停炉一次,停炉时注意安全和维护设备、停炉步骤按暂时停炉步骤操作。停炉后,待炉水冷却到70℃以下时,方可把炉水放出,放水时应将把气阀打开或抬起安全阀。
(三)、紧急停炉
锅炉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时,应采取紧急停炉:
(1) 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可见边缘。
(2) 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
(3) 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出现故障,不能向锅炉加水。
(4) 锅炉水位超过最高水位,经排水仍不能看见水位。
(5) 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全部失效。
(6) 炉墙倒塌,构架烧红等严重威协锅炉安全运行。
(7) 锅炉元件损坏,且危及操作人员安全。
(8) 其它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停炉操作步骤与暂时停炉步骤相同。
第10篇 常压热水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1、司炉工人须取得司炉操作证后才能操作锅炉。
2、锅炉运行时,值班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有关锅炉运行的各项制度,做好各项记录。
3、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锅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时
(2)水位或温度传感器失效。
(3)锅炉给水系统有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4)嗅到异味,发觉燃气泄漏。
(5)锅炉元件损坏,危及工作人员安全。
(6)其他异常情况危及运行安全,如燃气泄漏等。
4、对备用或停用锅炉,再次使用前必须先将锅炉及除污器内的水垢、污物、泥渣清除,然后采取防腐措施,并定期对锅炉内部进行检查,以保证防腐措施有效。
5、锅炉停用后,应及时清理受热面管予表面和烟道中沉积的烟炱和污物。对长期停用的锅炉,还应将附属设备清刷干净。
6、锅炉运行时的锅水、补给水符合常压锅炉水质标准的有关规定。
7、请勿在锅炉周围放置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保持整洁。
8、管道上所有的水泵在使用前,请务必放气。
9、为了锅炉的安全运行,请在一年内对锅炉进行二次定期检查,将检查记录保存三年。检查内容包括:燃烧机、控制柜和水泵运行情况等。
二、锅炉操作规程
1、锅炉启用时打开管路,通过膨胀水箱把水输入炉体及管路内,直到排气阀门出水为止。使锅炉处于满水状态。
2、打开电源开关,将控制柜上的温度控制器调到所需的高温与低温。
3、检查各种仪器、仪表是否正常。
4、控制的“炉水温控”、“回水温控”。
5、打开电源开关,控制柜上的电源指示灯亮。
6、按“运行”键,此时锅炉水泵开始工作,同时运行指示灯亮。
7、当需要水泵停止运行时,只需按一下控制柜上的“启/停”键,则水泵立即停止热循环。若要整台锅炉停止运行,则在水泵停止运行后,关掉电源(此时电源指示灯熄灭)、关掉给水阀的阀门。
8、锅炉投入运行时,应先开动循环泵,待供热系统循环水循环后才能提高炉温。停炉时,不得立即停泵,只有锅炉出口水温降到50℃以下时才能停泵。
9、锅炉运行时,值班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有关锅炉运行的各项制度,做好各项记录。
10、常压锅炉用水必须经过软化处理。
11、长期停机后再次投入使用的锅炉在使用前应进行煮炉,以便清除油污及铁锈等杂物,防止锅炉结垢造成机体损害,提高热效率,节约燃料。
12、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锅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时。
(2)温度传感器失效。
(3)锅炉给水系统有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
(4)锅炉元件损坏,危及工作人员安全。
(5)其他异常情况危及运行安全,如燃气泄漏等。
13、锅炉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煮锅除垢,具体时间视锅炉用水的水质而定。
14、炉体内部的停炉保养方法由停炉时间长短而定。一般情况下,停炉不超过1个月,可用湿法保养,1个月以上应采用干法保养。
第11篇 锅炉及附属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操作规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规程规定了锅炉正常运行安全操作方法。
1.2 本规程适用于锅炉正常启动、安全运行、正常停炉及锅炉保养的操作。
2.技术要求:《工业锅炉运行规程》
3.锅炉规范
名称 | 符号 | 单位 | 数据 |
额定蒸发量 | d | t/h | 42 |
额定蒸汽压力 | p | mpa | 2.45 |
额定蒸汽温度 | t | ℃ | 240 |
设计给水温度 | tgs | ℃ | 158 |
设计排烟温度 | tpy | ℃ | 150 |
锅炉设计效率 | η | % | 87 |
4.锅炉结构简介:
本锅炉为双锅筒置式,自然循环水管锅炉,外型呈ii型布置,由锅筒、锅筒内部装置、水管系统、过热器、省煤器、空气预热器、钢架、刚性梁、炉墙附件、平台扶梯、布风系统、给煤机、烟气分离器、管路布置等主要部件组成。
4.1工质流程
锅炉运行时的给水和炉水品质,按额定蒸汽压力不大于2.5mpa的工业锅炉gb1576-2001《工业锅炉水质》标准。
为保证锅炉不间断地正常给水,应设有足够大的储备水池(箱)。给水由水泵压出,经省煤器加热,通过给水管入锅筒,并经多个回路进行水循环。每个循环回路均由下降管、上升管、导汽管组成,并具有足够的循环截面比。各回路中的汽水混合物经导汽管进入锅筒内的汽水分离器,汽水分离器把饱和蒸汽和饱和水分离,饱和水经下降管继续循环,饱和蒸汽经布置在锅筒内部装置上方的钢丝网分离器再次分离后,进入低温过热器加热,尔后通过减温器调温,再进入高温过热器加热到额定参数,最后由出口集箱汇集,输出蒸汽。
4.2烟气流程
本锅炉用煤,需经破碎、筛分,制成0~8mm颗粒,且颗粒度1mm以下的份额不超过30%,储煤、输煤、落煤系统应保证不间断地供给锅炉用煤。煤经给煤机进入炉内流化燃烧后,产生的高温烟气,经过热器进入分离器中,烟气和物料分离,被分离出来的物料经飞灰回送装置再返回炉膛,实现循环燃烧。经分离器后的烟气经省煤器、空预器、除尘器由引风机注入烟囱进入大气。燃煤经燃烧后所产生的大渣由炉底排渣管排出。
5.锅炉的运行操作
5.1锅炉点火
5.1.1锅炉点火启动的条件:
a、对新安装锅炉,正式点火启动之前必须进行烘炉和煮炉(方法见安装说明书)。对长期停用的锅炉,在正式点火启动前需进行烘炉,烘炉时间不应少于24小时。
b、所有烟道、风道、排灰、渣系统中的挡板、闸门和汽、水管路上的阀门等位置正确,开关灵活,严密无泄漏。
c、所有辅机已进行单机试运转无误,操作柜上具备必要的监视仪表和自动控制装置,仪器仪表经校验标定合格,低水位和超压联锁保护装置及鼓风机、引风机、给煤机联锁装置动作正确。
d、锅炉水位应保持在比正常水位稍低的位置上。
e、司炉工职责范围明确,锅炉房各项制度齐全。
5.2锅炉点火操作过程
5.2.1流化床冷态试验
5.2.1.1冷态试验前的检查
a、本体各受压部件外形正常
b、检查并关闭烟风系统、排灰、渣系统所有的门孔、挡板、汽水系统阀门。
c、清除高、低床面和风室内杂物,排渣管应畅通无阻,开启灵活。
d、检查高、低床风帽安装位置正确,风帽小孔无堵塞畅通,床面耐火塑料及炉膛四周高强度防磨耐火浇注料无裂纹等缺陷,刮磨试验无松散碎屑掉落。
e、按有关规定,进行其它必要的常规检查。
5.2.1.2冷态试验
a、冷态试验内容
ⅰ、标定风机风量、风压与挡板开度的特性一,鉴定鼓、引风机的风量、风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ⅱ、测定布风板阻力。
ⅲ、布风均匀性试验,检查床内各处沸腾质量,消除沸腾死区。(要求分床试验)
ⅳ、测定料层厚度与送风量的阻力特性曲线,确定冷态沸腾临界风量,用以估算热态运行时的最低风量。
ⅴ、标定给煤机转速与给煤量之间的关系。
b、冷态试验方式:
ⅰ、风机风量、风压与挡板开度的特性及鼓、引风机风量、风压的标定,采用毕托管,微压计等常规标定方法,这里不详述。
ⅱ、测定布风板阻力。
布风板阻力是指布风板上不铺料层时的阻力。布风板阻力过大会影响锅炉运行,一般情况下用下式来计算:
rw2 _ △p=ζ - 2g
式中:△p-布风板阻力pa
w-小孔风速m/s
ζ-风帽阻力系数
g-重力加速度9.81m/s2
r-气体重度n/m3
测定时,首先将所有炉门,排渣管关闭,启动鼓风机后,逐渐开大风门,缓慢地、平滑地增大风量,调整引风机开度,使炉膛内保持零压,一般每次增加1000m3风量记录一次,一直加大到最大风量,然后再从最大风量逐渐减少,并记录对应的风量和风压,取用上行和下行的数据平均值,绘出空风板风量与风板阻力特性曲线。
ⅲ、布风板均匀性试验
布风均匀性是流化床锅炉正常运行的关键问题之一,流化质量不好,将直接影响炉内正常燃烧,严重时还会造成同一床内颗粒分层,引起流化恶化,甚至结焦等。
试验方法是:在布风板上放一定厚度的料层(600~800mm),一般以3mm以下灰渣为宜:先启开动引风机,再启动鼓风机,缓缓开启高速床鼓风机调节门后,再缓缓开启低速床鼓风机调节门,看哪些地方炉料开始跳动起来,松动情况怎样,注意观察料层表面是否同时均匀地开始冒小气泡,继续加大风量,当大多数炉料都跳动起来后注意检查布风板上有没有不动的死角,凡是后冒泡、松动较差、甚至不松动的地方,都是风量较小,启动时易结渣的地方。当所有的炉料流化起来1~2分钟以后,迅速关闭全部鼓、引风机,若床内料层表面平整,说明布风基本均匀若不平整,料层厚的地方表明风量偏小,低凹的地方表明风量大。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一般料层不平整的现象,只有在布风不均匀较严重时才会出现。此时,应检查风帽小孔是否堵塞,也可在风箱内适当部位加导流板,以改善配风的均匀性。
ⅳ、测定料层厚度与送风量的阻力特性曲线
测定料层阻力时,布风板上铺静态厚度为1200mm的料层,象测定风板阻力一样,测定不同风量的风室静压。绘制风量与风压的特性曲线,然后每放掉料层100mm厚重复试验并绘制特性曲线,直到风板料层只剩200mm厚为止。此时风室风压等于风板阻力与料层阻力之和,调试运行时对照特性曲线可以确定某一料层厚度时的风量参数。
料层厚度也可用下式来估算:
h=△p/(rd*a)
式中:h-静止料层的厚度m
rd-料层堆积重度n/m3
a=系数
△p=料层阻力pa
一般情况下烟煤的a值为0.77。
临界沸腾风量是限制流化床锅炉低负荷运行时的风量下限,低于该风量就流化不起来。该风量与料层颗粒度大小、重度及料层堆积孔隙有关,具体的临界风量可以从特性曲线上找到。
ⅴ、标定给煤机转速与给煤量之间的关系
为了解运行时瞬时给煤量大小,需测出电机不同转速与给煤量之间的关系。
具体做法是:加煤斗内装满煤后,启动给煤机,记录电机转速,收集5~10分钟内的煤量进行称量,尔后均匀地改变电机转速,称出每次相同时间内收集的煤量。并据此作出电机转速与给煤量关系曲线,可求出不同电机转速时所对应的瞬时给煤量。
5.3锅炉的点火:
5.3.1点火前的检查:
(1)、检查燃烧室内部炉墙、检查门、冷渣口、风帽等是否完好,流化床上是否存有铁件等其他杂物。
(2)、各测温点热电偶是否完好。
(3)、关闭一切冷渣管、放灰管、检查门、防爆门、看火孔等。
(4)、检查表盘上各种仪表是否完好,指示是否正确。
(5)、检查烟、风道上调节烟、风量的挡板是否完好,动作是否灵活,关闭是否严密,开度指示是否正确,传动装置是否完好。
(6)、检查给煤机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卡死、堵塞现象,发现问题应及时排除。
(7)、其它检查内容详见《锅炉运行规程》有关章节规定。
5.3.2点火:
锅炉点火一般采用木炭点火,现详述如下:
(1)、本炉型点火须将中间高速床点燃,两边低速床在高速床着火以后,只要缓慢启动,便可以自然着火。
(2)、对底料的要求:高速床颗粒度为0~5mm,低速床颗粒度为0~3mm,一般使用沸腾炉的溢流渣或冷渣,经用5mm和3mm的筛孔网筛,筛后所得的细小灰渣粒。底料含碳量不大于5%,点火时底料的厚度为高速床450~500mm, 低速床250~300mm。
(3)、对引燃物的要求:颗粒<5mm,挥发份高、发热量大的优质烟煤。
(4)、点火操作过程(高速床):
a、启动引风机使锅炉通风4~5分钟,然后将风门关死。
b、将火柴或木炭置于炉门口上,用引燃物点燃,待木柴烧成炭火或木炭烧透后,用耙子将较大的红炭打碎,并将其布满在底料上,没有烧透的木炭要清出炉外。
c、用煤铲往炭上均匀地撒散引燃煤。
d、启动鼓风机,给微量风,使底料作上、下轻微跳动,用炽热的炭火加热,同时引燃煤也开始着火燃烧。当炉内炭火粒减少,接着出现枣红色的火浪时,可以少量增风加煤,但这时由于炉温不高。投煤不宜过多,风量不宜过大,只能使灰粒子上、下跳动,不宜翻腾。在点火初期,容易把炭火或已着火的煤粒淹没,导致熄灭。因此,应沉住气,仔细观察炉料的运动状态,有时底料中的可燃细颗粒太多,引燃快,炉内放热大,,在较低风速时便沸腾燃烧,造成爆燃,温升太快,有时风量太大,会将已燃着的细粒及炉内热量瞬间大量飞出炉外,而未飞离的已燃着的粗煤颗粒,又被底料盖死,这时如不采取措施,转眼间,火功消失,温度剧降,甚至熄灭。相反,如果风量过小,床料表面形成浮焦。影响料层质的交换过程的继续进行,在炉内出现“放花”或“流星”时,往往是结焦的象征,应及时用耙子把焦块清除,并调整风门的开度。
当床温缓慢上升时,可连续少量地加风投煤,在料层温度不均匀的情况下,可用人工搅拌。随着引燃煤的着火燃烧,火浪跳动也越来越高,这说明沸腾状态下质的交换逐渐向下扩展,由于上、下热物料的质交换,带来强烈的热交换,使下层较粗燃料开始着火燃烧。当床温达450℃左右时(火焰由暗红色向杏黄色转化)可适当加煤加风。这时投入的煤很快着火燃烧,床温也升高较快。当床温达600℃以上时(火焰越来越亮,且料层各处呈杏黄色)。沸腾状态进一步向下扩展,上、下层间的质交换也进一步加强,同时水平方向的质交换也随之加强,一直扩展到整个布风板,当床温升至800℃以上,沸腾层上、中、下三点温度相差越来越少时,此时,慢慢启动前后低速床,直至高低床温均无在800℃以上,且高速床温度高于低速床温50~80℃时,此床点火结束。关上炉门,启动给煤机,转入正常运行。
操作时应注意炉温变化的趋势,如床温停滞不动或降低(亦可直接由火焰颜色看出),表明加风过急,或投煤过多,应停止或减少。待床温回升再加风投煤,并掌握适当比例,还应注意鼓风量只能由小到大,逐渐增大,不宜忽大忽小。因为,这时着火的底料已经达到一定的深度。如果忽然降低风速沉积的料层中带有一定数量的已经着火的燃料,在风速下高的情况下,也能继续燃烧,但不能沸腾,由燃烧放出的热量,不能被大量的气流带走,这就容易造成局部或全面低温结焦。因此,当发现炉温继续下降,应停风压火片刻,然后重新起动,这时操作应注意安全,防止火焰冲出炉外伤人。
总之,在点火起动过程中,由于床温不高,料层又薄。因此,操作的要点应是调风幅度要小,次数要多,投煤要小而勤,引风量要尽可能地小,以炉门不冒火或烟为准。
5.3.3锅炉点火升压过程中应注意事项:
(1)、锅炉点火前应打开锅筒上空气阀,待空气排尽冒出蒸汽后再关闭。
(2)、锅炉启动后应经常注意水位,锅水受热后,水位逐渐升高,当超过高水位时,应通过排污阀放水,维持其较低水位。
(3)、当蒸汽压力升到0.05~0.1mpa时,应冲洗玻璃水位计一次,同时通过三通旋塞冲洗压力表管道,使其指示可靠、正确。
(4)、锅炉点火时打开过热器出口集箱上的空气阀、疏水阀,以便排除过热器内的空气和积水,然后打开付汽阀,使蒸汽在过热器内流动冷却,以避免烧坏过热器管,不允许向过热器加水冷却。当压力升高时,关闭空气阀,在并入蒸汽母管后,关闭疏水阀,付汽阀。
(5)、锅炉点火时,应打开省煤器再循环回路,以保护省煤器管。
(6)、当汽压升到0.3~0.4mpa时,应均匀拧紧各接合面的螺栓,严禁汽压、汽温较高时进行紧螺栓工作,当汽压升到0.6~0.8mpa时,可进行一次排污。
(7)、锅炉蒸汽母管投入运行前,应先排除管中积水,当蒸汽压力升到0.5~0.6mpa时,逐渐微天主汽阀,仔细进行暖管,要求蒸汽母管内温度缓慢均匀上升,以免产生水击现象。
5.4正常运行:
5.4.1正常运行控制的指标:
(1)、维持料层的温度范围:燃用烟煤时,高速床沸中温度为950℃左右,低速床沸中温度为900℃左右,正常运行时,沸腾层上、中、下温度偏差一般不超过50℃。
(2)、保持料层厚度(维持风室风压),高速床料层厚度为900~1000mm时,相应风室风压为11000~13000pa,低速床料层厚度为500~700mm,相应风室风压为7000~10000pa。
5.4.2正常运行的调节与控制方法
(1)、当锅炉负荷变化时,床温也会变化。负荷增加则汽压下降,应加煤加风使床温上升,当负荷减少时,汽压增高,则应减风减煤使床温下降,但应维持沸腾床温度在允许的范围内。
(2)、沸腾层温度的调节,主要是靠调节风煤的比例。一是固定风量,调节煤量,当料层足够厚,而温度降低时,可加快给煤机的转速,维持1-2分钟后就立即恢复到原转速,稍等2-3分钟看看炉温有否上升、一次不行,可二次、三次,每加一次,一定要稍等一下,观察炉温是否上升,如上升,说明煤量不足,用此法控制炉温较为有效。二是固定煤量,调节风量,增大风量。炉温降低,减少风量,炉温上升。通常采用第一种方法,尤其是厚料层运行时,一般不调节风量,最好的方法,当然是加煤加风,炉温上升;减煤减风,炉温下降,但这种方法难掌握,如果调节时,风量不变,可先加煤,如炉温继续下降,应改为减煤。总之,在未确定导致炉温变化的原因时,应经多次尝试,耐心等待,切不可慌张,手忙脚乱,频繁调节。因为这样会引起风煤比例失调,严重者将引起炉内熄火或结焦,最后被迫停炉。
(3)、运行中料层的厚度,由风室风压的大小来显示,在一定风量下,风室风压增高,表明料层加厚,料层厚度增加会使风量减少,风煤比例就要失调。此时,应通过排除冷渣,维持料层厚度,运行时,煤中夹有大颗粒的石子、铁件等杂物的比重大,容易沉底,在沸腾层下部跳动,使沸腾质量变差,料层下部温度降低,应通过冷渣管定期排放使用室风压、料层温度恢复正常。
(4)、给煤点附近因煤量大而集中造成低温缺氧,所以在给煤机下方配置了播煤二次风,播煤风约占总风量的10%左右,风速约45~50m/s,可由调节阀门调节,把集中在给煤点附近的煤粒吹散,又增加附近的氧量。
(5)、针对挥发份和细煤逸离流化床造成q3、q4损失,本锅炉在侧墙布置了三次风,以组织悬浮内的燃烧。根据不同煤种的燃烧工况,三次风的大小,可由布置在进风管上的调节阀来控制。
(6)、本锅炉飞灰回燃装置,设有气动送灰管,每个管上都连接了调节阀门。点火运行前,先关闭,点火运行开始约2~3小时后,才缓慢打开调节阀门,当从灰料斗处看见稳定输送时,停止调整阀门。
5.4.3锅炉运行的一般管理:
5.4.3.1锅炉运行:
(1)、锅炉运行时,应均匀连续给水,使炉内保持正常水位,水位不得低于最低允许水位,水位表内的水位允许微有波动。
(2)、在低负荷低运行时,其水位可比正常水位略高一些,在负荷高时,水位可略低于正常水位,以免造成高水位,影响蒸汽品质。
(3)、应避免汽水部分的泄漏现象而造成假水位。
(4)、锅炉运行时,压力表的指针不能超过表示锅内最高容许工作压力的红线,司炉人员应经常监视汽压表。
(5)、应经常根据烟气分析的结果检查漏风,亦可用蜡烛或绸布检查炉墙裂缝门孔等处,有漏风之处可用石棉绳之物品及时堵塞。
(6)、安全阀每昼夜至少检查一次,检查安全阀的动作是否灵活,安全阀回座后,不得冒气。
(7)、锅炉及管道上所有阀门和旋塞,在开启和关闭时都必须缓慢地进行,严禁用锤或其它物体来敲击。
(8)、每班必须检查锅筒、水冷壁、过热器、省煤器等处的疏水阀和排污阀的严密性。
(9)、在运行中应注意检查给水泵的工作是否正常。
(10)、严禁带压进行裂纹的补焊以及紧人孔或手孔等处螺栓。当发现人孔或手孔等处漏水或漏汽时,应立即报告锅炉负责人,在其许可、监督并去压的情况下,才允许紧螺栓,一般应停炉后处理。
(11)、锅炉超负荷运行持续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且出力不大于110%额定负荷。
(12)、运行中,锅炉保护与联锁装置不得任意退也停用,需要退出检查或维修时,须经锅炉负责人批准。
5.4.3.2锅炉排污
(1)、连续排污主要目的在于使炉水的含盐量不超过一定的浓度,利用排污阀来调整其排污量。排污量大小应根据炉水化验分析的结果进行调整。
(2)、定期排污的目的在于排除锅内之沉淀物,且能迅速调整炉水的含盐量以补连续排污之不足,定期排污应在锅炉低负荷高水位时进行,每班至少一次,排污时应监视锅筒水位,时间尽可能短,以免影响水循环。
(3)、锅炉排污时如锅炉房内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排污。
(4)、如开启排污阀发现故障,也现沉淀堵塞,水流不出等现象时,应立即将阀门关闭,并报告值班人检修。
5.4.3.3安全阀的校验
(1)、新安装锅炉的安全阀及检修后的安全阀,都应在锅炉运行状态下校验其整定压力和回座压力。
(2)、过热器安全阀的整定压力为1.04倍锅炉额定工作压力。
(3)、锅筒控制安全阀的整定压力为1.04倍锅筒工作压力,工作安全阀的整定压力为1.06倍锅筒工作压力。
(4)、安全阀启闭压差一般为整定压力的4%~7%,最大不超过10%。
(5)、所有安全阀经校验后,应加锁或铅封,不得随意调整。
(6)、安全阀的蒸汽出口应装设排汽管,将蒸汽排出室外。排汽管的内径必须大于安全阀的喉径。
5.5锅炉运行的计划停炉
5.5.1停炉前的准备:
(1)、应将预计的停炉时间通知有关人员。
(2)、停炉前,对锅炉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将发现的缺陷记录在案,以便检查时处理。
5.5.2停炉程序
(1)、减煤、减风、降负荷
(2)、停给煤机
(3)、关鼓风机
(4)、关引风机、停炉
5.5.3停炉后的冷却
(1)、锅炉停汽后,关闭主汽阀,与蒸汽母管截断,开启过热器出口集箱疏水阀、空气阀,以冷却过热器。锅筒压力应保持半小时后再慢慢降低,不应使锅炉急剧冷却。
(2)、锅炉与蒸汽母管截断后,应继续向锅炉给水,有压力时保持锅筒正常水位,无压力时,保持高水位。
(3)、停止向锅炉给水后,开启再循环阀。
(4)、停炉后,关闭风机冷却水。
(5)、锅炉进行检修时,按下列规定进行冷却。
a、停炉后4~6小时内,应紧闭所有孔门和烟道系统的有关风门,档板。
b、经4~6小时后,可打开烟道挡板逐渐通风,并进行必要的放水、上水。
c、经8~10小时后,锅炉可再放水、上水一次,可启动引风机,适当增加放水和上水次数。
d、锅炉压力降至0.3~0.5mpa(表压)或停炉18~24小时后,炉水温度不超过80℃,可将炉水放尽,当压力低于0.2mpa(表压)时,应开启锅筒空气阀,以便放水顺利进行。
(6)、锅炉需要紧急冷却时,允许关闭主汽阀4~6小时后,启动引风机加强通风,增加放水、上水次数。
(7)、对于锅筒、集箱有裂纹锅炉,按下列规定进行冷却。
a、停炉6小时后,方可开启烟道挡板,进行缓慢的自然通风。
b、停炉8小时后,方可开启烟道和燃烧室的人孔门、看火门,逐渐增加自然通风。
c、停炉24小时后,方可放水。
d、需紧急冷却时,只允许在停炉8-10小时后,向锅炉上水和放水。在任何情况下,不准大量上水和放水。
第12篇 水暖锅炉操作规程
1、锅炉在升火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有关附件、管道)进水前必须关闭排污阀,开启一只安全阀或放气阀,排出锅炉内空气。将已处理好的水缓缓注入炉室,水温不高于40℃。
2、开火时开启点火门,在炉排前端放置木柴等。先开大引风机,烟气调节门,增强自然通气。此引燃物燃烧后,调小烟气调节门,间断的开启引风机,待引燃物烧旺后,开始手工上煤,并开启鼓风机。当煤烧旺后,可关闭火门,煤能连续着火后调节引风量,炉膛负压维持2-3毫米汞柱,使燃烧渐趋正常。
3、升火时,温度增加不宜太快,避免各部分因受热不同而产生过大的受热应力影响锅炉的寿命。炉内压力升至工作压力的时间以3-4小时为宜。当锅炉内压力逐渐升高时应注意锅炉各部件有关特殊响声,如有应立即检查,必要时应停炉检查,解除故障后方可运行。
4、安全阀应在初次升火时进行调整。锅炉的工作压力为0.7mpa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分别为0.78mpa、0.8mpa,在安全阀未校正前锅炉绝对禁止运行。每隔2-4个星期升高水压一次,做排水实验校验安全阀。
5、检查所有的水泵是否正常,如果有故障立即修理。
6、检查压力表是否正常,压力表弯管每班冲洗一次如发现压力表损坏,应立即修理或更换。
7、为了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所以要定期排污,一般一周一次。排污应在底负荷时进行。
8、调整炉膛内的正常燃烧,火床平整,火焰密而均匀。当煤进入炉膛后应在距闸门0.2米的范围内着火,禁止在煤闸门下燃烧,如果发现在煤闸门下燃烧,可适当增加浇水量,并加快炉排速度。发现结焦要及时打焦。
9、为了锅炉安全运行,遇到下列情况必须紧急停炉:
(1)因循环不良造成炉水汽化。
(2)炉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
(3)循环泵或补给水泵全部失效。
(4)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
(5)锅炉元件损坏将危及运行人员安全。
(6)补给水泵不断补水锅炉压力仍继续下降。
(7)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构架被烧红。
(8)其他异常运行情况且超过安全运行允许范围,如有上述情况之一,必须及时报告并按具体步骤操作。
锅炉维护保养规程
1、为了是锅炉达到安全经济运行,指定维护与保养规程。
2、锅炉运行2-3星期应检查一次。
从锅炉后面上部看火孔,除去后拱上积灰。检查前拱掉砖是否断裂、脱落,打开前烟箱及后部检查孔、烟管内有无积灰若有应予清除。检查烟箱是否关严,管端有无渗漏,特别应检查后管板是否渗漏,如有应及时修理。
3、使链条炉排空载转动,在炉前链条轴出逐排检查是否有炉排片断裂,如有应进行更换。
4、适当张紧风机三角皮带,以防运转打滑,减低风量、风压力而加速皮带的磨损。
5、检查各阀门、管道、法兰处,如有渗漏应予以及时修理。
6、锅炉运行每隔一个采暖期后,应停炉进行全面检修。
(1)清除锅筒内部,水冷壁管内及三只集管内的水垢和泥渣,并用清水清洗。
(2)清除水壁管及锅筒着火面上烟灰、煤灰。
(3)对锅炉内外进行检查,如手压部分的焊缝钢板内外有无腐蚀,发现严重缺陷应立即修理,并做出记录。
(4)检查引风机的滚动轴承是否正常,叶轮和外壳的磨损程度。
7、锅炉运行一年以上做下列检查维修:
(1)变速箱、引风机轴承等均应拆开清洗、调换、润滑等。
(2)拆开链条炉排检查链轮、炉排片、后滚筒法兰轴、支架上和低板上的摩擦条等处的磨损情况。
(3)对受压元件的检查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后用肉眼观察,有无残余变形现象。每次检查,检修要做记录。
锅炉检修规程
1、检查周期:小修3-4个月、大修12-18个月。
2、检查内容:
小修项目:
(1)检修或更换水汽阀门。
(2)检修或更换锅炉本体的水汽管道。
(3)检修或更换水位计、安全阀、压力表、蒸汽流量计等附件。
(4)检查清理锅炉受热面、空气预热器和沉降室积灰。
(5)修补内炉墙和前后拱,修补保温层堵漏风。
(6)跟换损坏的炉条和炉板。
(7)检查锅炉受热面和汽包内壁腐蚀情况。
(8)清理汽包及联箱沉淀物。
大修项目
(1)包括小修全部项目。
(2)检查更换锅炉受热管子及本体内的水汽管道。
(3)检查修理或更换空气预热器。
(4)检查修理更换风机水泵等附属设备。
(5)检查修理炉排系统及冷却系统。
(6)做好锅炉本体及辅助设备的技术措施和改进工作。
(7)检查修理所有电器设备及仪表。
锅炉水处理规程
为加强锅炉安全经济运行,延长锅炉使用寿命使其给水达到给水标准,特指定本规程:
1、锅炉给水必须经过钠离子交换器后,方可为作为锅炉给水。
2、对经过钠离子交换器的给水要进行水质分析,其硬度应少于0.04毫克当量/升,否则钠离子交换器的交换树脂失效。
3、钠离子交换器正常运行时,是按反洗、还原、正洗和软化四个步骤进行的。
(1)反洗:当离子交换剂失效后要进行反洗,将交换剂翻松并把表面的泥渣污物破碎的交换剂清理出去,为还原创造良好的条件。反洗水量按每立方米交换剂用1.5-2吨,反洗时间10~20分钟。
(2)还原:用浓度5-8%的食盐水通过工效的交换剂,使交换剂恢复软化能力,盐液与交换剂的接触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3)正洗:是清除参与还原物和还原产物的过程。正洗时间20分钟左右,进行取水样化验合格为止。
(4)软化:这是交换器的正常运行过程。应控制压力流量,保持合格水供给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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