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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八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94

叉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篇 叉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2. 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使用手机或对讲机等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 车辆启动前,检查车辆、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

4. 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叉车在行驶时严禁任何人攀爬与乘坐,货叉腿上严禁站人。

5. 除装卸货物外,必须靠右侧行驶。

6. 空载时货叉距离地面50—150毫米;载货行驶时货价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上坡限。

7. 应于其他叉车保持安全距离10米左右,叉车会车时除外。

8. 叉车在运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

9. 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10. 上坡载货时需要货叉向前行驶,倒退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或停车。

11. 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如需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12. 严禁超载、偏载行驶。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必须启动刹车。

13. 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带有冲击性的装载货物。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4. 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15. 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托盘等。

16. 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站人。

17. 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装卸平台是否靠紧,车厢里是否有人,落实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18. 尽量避免将叉车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则应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车轮,拉紧手刹车并熄火。停放时应将货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紧手刹车,切断电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将叉车停靠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等地方

19. 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严禁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20. 遵守“七不准” :

不准将货物升高后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

不准叉一托盘货物顶撞另外货物或顶撞其他物品。

不准将叉车交给无驾驶证人操作。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用单货叉作业、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不准用货叉载人作业,货叉升起后下方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不准用叉车拖拽其他车辆,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负责人同意。

第2篇 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驾驶人员必须培养、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后发给安全操作证,方准单独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吸烟、饮食和闲谈。

3.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转向、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4.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公司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km,在车间库房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

5.车辆不得超载使用,铲工件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运行时铲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0.5m。

6.在运行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车辆除司机室外,其它部位严禁乘人。

7.工作完毕,将车刹稳,铲脚落地。

第3篇 码头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印尼青山工业园区码头员工安全通则》所规定的操作、自身防护安全确认制。

2持有效上岗操作质资证作业前应熟悉叉车性能,检查转向及制动系统的灵活性和可靠性,检查电气线路是否裸漏、接头是否松动,喇叭、转向灯、制动灯及仪表是否正常,不得带隐患操作。

3 装卸货物前须依货物大小来调整货叉间距,其货物重量由货叉均分,避免偏载或货物偏向一边滑落;货叉叉壁应与货物一面相接触后,其门架后倾,将货叉升至离地面300毫米左右后行驶,谨防货叉超高失衡。

4超过7°的坡度上行驶时不得急刹车,谨防货物滑出;搬运笨重、长大货物时,如挡住视线,应倒车低速安全行驶。

5叉运货物及空载应平稳安全行驶,起升及下降货物应缓降落地;叉车司机因故离开驾驶室而不得将货物置于空中;中途暂停作业时,应及时后倾收回叉车门架,使其装卸货物随架滑落至地面。

6叉车司机不得用惯性力装卸货物,确认装卸货物或货叉上无人及周边环境安全后方可作业;因故暂停作业,务必做到“人走机停”。

第4篇 厂内机动车叉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

4、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号起步,行驶中如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

5、在厂区内行驶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出入厂门、车间、库房门时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和库房内其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6、车辆不准超截使用,铲工件时,其升超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运行时离地高度不得大于0.5米。

7、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妥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火。其铲脚应放落地面。

9、定期维护和保养车辆确保各部位性能灵敏可靠。

10、严格按国家规定财期进行检测,并保存检测报告。

第5篇 叉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口诀

叉车司机要持证,开车检查要保证;

油位水位要符合,接头滴漏要不得;

液压油量要充足,电池导线无松脱;

轮胎气压符要求,制动踏板行程够;

信号装置都正常,方可把车来启动;

启动完后查仪表,发现异常立熄火;

检查排除再运行,作业之前先制动;

然后起步缓慢行,检查制动效果好;

起升倾斜动作灵,转向轻便又灵活;

各部装置试一遍,确认无误再作业;

叉车行驶作业时,司机精力要集中;

前进后退先鸣笛,通知协作要及时;

升降装卸控制稳,超载运行要不得;

提升倾斜禁同时,厂内严禁超速驶;

熄火之前怠速转,二三分钟再熄火;

熄火之后拉制动,千万注意莫放松;

清理保养要做好,车况良好保安全。

第6篇 电动叉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 对司机的要求

1. 必须经特种设备培训部门培训,并通过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发证部门颁发得特种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

2. 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和交接制度。交接时,应对机械的安全技术状态、故障维修情况、随机附属用具进行检查。如出现问题,应立即上报。

3. 作业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4. 遵守劳动纪律,作业时应精神集中,不允许做与作业无关的事。

5. 作业前和作业中严禁饮酒。

6. 严禁叉车超负荷作业。

7. 严禁叉车带“病”作业。

8. 当叉车运行时,严禁进行检查、维修、紧固、润滑、清洁等工作。

二 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1对电瓶叉车的检查

1) 检查电源接头是否牢固、线路有否裸露。

2) 检查电源电压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3) 检查电瓶电液液面是否符合要求。

4) 检查行驶电机、液压电机、转向电机工况是否良好。

5) 检查转向器、制动器、各类灯、喇叭、后视镜、蜂鸣器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6) 检查起升门架、滚轮、框架、起升链条是否有磨损、变形、开焊、断裂现象。

7) 检查叉条的金属结构有无磨损、变形、开裂现象。

8) 检查液压系统各接头、油管是否漏油。

9) 检查各仪表、操纵手柄及开关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10)检查轮胎是否损坏,气压是否正常。

2 起步与行使

1) 察看叉车周围(包括空间、车底下)有无人员及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

2) 司机开车时,依次接通电源开关、放松手制动,鸣喇叭,再根据行使方向将手柄搬至“向前”或“向后”位置,然后缓慢踏下主令控制器踏板低速行驶,但一般不宜超过10秒。

3) 在库房、穿堂和装卸月台下,应在规定的安全道内行使。

4) 全速满载连续行驶时间,不应超过1小时。

5) 叉车不得接近火源;禁止在高热量的地方行使。

6) 不得在易燃易爆的地方行使。

7) 在坡道上行使时,上坡载货时需要叉车正向行驶,下坡应倒车行驶,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

8) 转向前,应打开方向指示灯并减速行驶;夜间还应提前开转向灯光。

10) 在出入库门、通道及交叉口时,需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原则,必要时,要下车了望。

11)根据道路和环境的不同,严格控制车速。无特殊情况,不准急转弯、急刹车以及车未停稳反向操作。

12)夜间行驶应合理使用灯光。

13)易滑路面行驶时,应低速行驶,严禁急刹车。

14)严禁运载易燃易爆物品(氧气瓶、乙炔气瓶等)。

15)严禁顶推、牵引其他车辆。

三 叉车司机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 作业中必须精神集中,注意瞭望,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操作。

2. 作业中应随时观察行驶路线中人员的位置,确保安全,方可操作。

3. 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各仪表工作情况,如有异常现象,应停车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操作。

4. 无论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服从,停止作业。

5. 叉车不准载人,车未停稳不准司机上下车。

6. 作业过程中,叉车需停放时,应拉好手制动,货叉落地,带走钥匙。

7. 不准将叉车停放在下列地点:

1) 消防设备、设施附近;

2) 仓库、电梯进出口处;

3) 交叉路口及禁止停放的位置;

4) 妨碍交通及影响作业的位置。

8. 除紧急情况外不能使用手制动刹车。

9. 不准操作有故障或制动器失灵的叉车。

10. 不准操作与操作证不符或无牌照的叉车。

四 叉车司机作业中还应做到

1. 行驶中货叉应距地面20~30厘米,门架需后倾。

2. 装载货物影响视线时,应倒车运行或专人指挥引导。

3. 在进出仓库门和集装箱箱门及其它狭窄地带作业时,应注意避免碰挂周边设施及人员。

4. 作业中应稳起稳落,平稳运行,叉取货物运行时,货叉必须在货物载荷中心三分之二以上,低于时应采取防倾翻措施,否则严禁作业。

5. 卸车作业时,首先平稳叉取货物离开车体,下降货叉高度后,再起步行使。

6. 叉车作业“七不准”

1) 将货物升高作长距离运行(以驾驶室高度为限);

2) 用货叉挑翻货盘卸货;

3) 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易滚动货物;

4) 用货盘或货叉上载人升降;

5) 用货叉直接铲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货物;

6) 用单叉作业;

7) 在起升的货盘(货叉)上由作业人员直接装卸货物。

五 使用维护

1. 叉车的电器元件严禁接触金属物件,电池的顶面不得放置金属物品。

2. 电气系统的元件如电线、过流保护装置等的规格不得任意更改。

3. 在往制动总泵加添制动液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关闭所有开关。

4. 蓄电池充电处,要有良好的通风,且严禁烟火。

5. 修车时,应将电源切断,换向操纵杆置于空挡,同时拉紧手制动。

6. 给轮胎充气时,应首先检查紧固轮胎的螺栓、帽。

7. 叉车停放处温度不得低于0℃。

六 驻车

1将机械开到安全场所或指定位置如叉车充电间。

2将货叉降至地面并与地面平行。

3手制动器应处于制动状态,各操作手柄或开关置于零位,

4检查无误,带走钥匙。

七 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司机应停止作业,并报告有关人员:

1叉车性能不能满足安全作业要求时。

2雨、雾、冰、雪、风等气候影响机械司机操作时。

3现场交叉作业比较严重,且无法保证安全作业时。

4有易损、易燃等危险物品,且无安全措施时。

5当作业现场发生事故时。

第7篇 叉车司机安全规程

1、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2、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3、操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塔吊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机械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负责。

5、操作室远离地面、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处、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暂停作业。

7、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行。严禁用塔吊机吊运人员。

8、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和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件或物品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起吊。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10、起吊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厘米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

11、起重机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12、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制造厂技术证明文件作为使用依据,如无证件时应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卷筒上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不得扭结、变形,所有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13、工作完毕后,起重臂转到顺风方向,并将吊钩开到离臂杆顶端处2-3米位置。

第8篇 叉车司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条 上岗前,必须按照规定正确穿戴、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条 不准疲劳上岗,严禁酒后上岗。

第四条 司机应熟知所操作机械的技术、操作性能及各种装置、仪表的功用和使用方法。

第五条 认真执行《港区安全管理规定》、《流动机械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条 作业前

1、作业前做到“八查”、“四清”和试运转,设备不得带病使用。

2、行驶时遵守《港区交通管理规定》

第七条 作业中

1、叉装物件时,被装物件重量应在该机允许的载荷范围内。当物体重量不明时,应将该物件叉起离地100mm后检查机械的稳定性,确认无超载现象后方可运送。

2、叉装时,物件应靠近起落架,其中心应在起落架中间,确认无误码后方可提升。

3、物件提升离地后,应将起落架后仰,方可行驶。

4、起步平稳,变换前后方向时,应待机械停稳后方可进行。

5、叉车在转弯、后退、狭窄通道、不平路面等情况下行驶时,或在交叉路口和接近货物时,都应减速慢行。除紧急情况外,不宜使用紧急制动。

6、两辆叉车同时装卸一辆货车时,应有专人指挥联系,保证安全操作。

7、不得单叉作业和使用货叉顶货或拉货。

8、叉车在叉取易碎品,重品装载不稳的货物时,应采用安全绳子加固,必要时应有专人指导,方可行驶。

9、以内然机为动力的叉车,进入仓库作业时,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严禁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作业。

10、严禁在货车上站人。驾驶室除规定的操作人员外,严禁其它任何人进入或在室外搭乘。

11、禁止超载,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12、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第八条 作业后

1、作业后,应将叉车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地方,使货叉落至地面并将轮制动住。

2、对叉车按要求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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