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机电设备仪表安全操作规程
1、 使用高温设备时,必须使用规定的工具和防热保护用品,以防发生烫伤事故。
2、 一切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工作结束和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3、 电气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报告领导找电工处理,不准擅自乱动,修理必须切断电源,除电工外任何人不准随意送电。
4、 室内一切线路严禁用裸体线。
5、 拉合刀闸、开关等,必须将手擦干,盛溶液的器皿外部要擦干,从电炉上拿取金属器皿时,必须停电,以免触电。
6、 没有绝缘体不能用手摸或用湿布去擦电气设备,不能用金属物或其它导体、半导体随意接触带电物体。
7、 安装、使用电器设备、仪器,必须先了解其性能和安全知识,掌握操作技术,方可操作。
8、 酒精灯加热酒精时,必须熄火,熄火时不得用嘴吹。
第2篇 机电设备安装施工方法规程
机电设备安装施工方法
工艺流程:
基础检查验收→设备运输→设备就位→设备保护→现场配管安装→试验→系统调试
技术要求:
(1)设备安装前,应认真熟悉施工图纸,设备说明及有关技术文件(装箱单、装箱手册等),针对使用情况对装箱单进行复核,有关设备要汇同有关人员共同对设备进行开箱点件,办理移交手续。开箱时,对照装箱单对全部设备、零部件、附属材料及专用工具进行复核、清点,确认设备零部件、规格数量与装箱文件和施工图纸是否相符,检查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是否受到损伤,及时发现供货时可能发生的错误和损坏,各方有关负责人在开箱报告、《进场设备检验记录表》及有关技术资料上签字。
(2)在土建施工完毕,现场清理干净后,按土建施工图和设备安装图对已完成的基础进行复核、检查,符合风机等设备尺寸和基础预留尺寸是否相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认无误后按土建预留标记对基础标高和中心线进行确认划线,并填写《预检工程检查记录》。
(3)设备搬运及安装:针对各设备特点,采用适当的方法将设备运至安装现场。搬运前仔细阅读有关技术资料,设备二次搬运过程中一定要避免损伤。设备的垂直运输,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尽量利用土建机械(提升机、塔吊等)以及未及时封闭的墙孔,及时将设备运至相应楼层的安装现场妥善保管,水平运输采用手动插车或滚杠。吊装时,若设备有其它特殊要求(吊点、吊具等)一定严格按供货厂商要求进行。
(5)整体安装的通风机,搬运和吊装的绳索不能捆绑在机壳和轴承盖的吊环上,通风机的进排气管、阀件、调节装置应设有单独的支承,各种管路与风机连接时,法兰面应对中贴平,不应硬拉使设备受力,风机安装后,不应承受其他机件的重力。
(6)空调机、新风机组的入口装置做法均为统一做法。水管与空调机、新风机连接处设橡胶接头,各冷水机组及水泵进出口处设橡胶软接头。
(7)风机盘管与水管连接采用金属软管。
(8)新风机、空调机的凝结水管均根据现场情况引至机房内的地漏或排水沟,管径均为dn32。
第3篇 机电设备电气安装操作规程
1、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用电,应当符合本规程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应由专业人员安装、拆除和维修保养。
2、机电设备的管理应做到'定人、定机、定设备',严禁不具备专业资格的人员操作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使用前,应对使用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
3、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机械操作人员的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紧身并束紧袖口,不得系领带,女工发辫应挽人工作帽内。
4、操作机电设备及使用小型电动工具前,应检查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和安全防护装置。电源线破损或安全防护装置缺损和失效的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未经专业人员更换、修复,不得投入使用。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小型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交保管室保管。
5、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有试运行要求的,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行,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6、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小型电动工具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操作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禁止在设备运转时进行擦洗和修理,作业中严禁将头、手等伸人机械行程范围内。修理应由专业人员按照原厂说明书规定的条件或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得任意使用代用部件或改装、改造。
7、新机、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必须按出厂说明书的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 34)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8、施工现场机电设备、小型电动工具必须按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使用条件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变更、扩大使用范围。按规定需定期检验检测的仪表和有关安全装置,应经具有法定检验检测资格的单位定期检验检测,否则不得使用。
第4篇 机电设备巡视检查规程
1.目的
规范机电设备检查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各管理处的机电设备检查管理。
3.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督导下属做好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3.2工程主任(工程主管)负责机电设备的管理。
3.3运行管理员负责各自责任范围内的日常巡视检查。
4.内容
4.1各管理处主任组织相关人员根据辖区不同设备性能、作用和运行要求对设备采取运行检查、维修检查、巡视检查、停机检查等不同形式的检查方式,以确保设备完好。
4.2机电设备的日常运行巡视检查由运行管理员负责,每天按规定对所管辖设备的运行(包括温度、电流、电压、压力、水位、阀门声响、振动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每次检查情况记录在相关设备机房巡视检查记录表上,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或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排除,并记录在《设备事故记录表》。
4.3对需要大修或中修的维修项目由维修员根据设备维修情况填写《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工作记录表》。
4.4分包维修、保养项目如电梯、消防系统等项目的维修、保养由分承包方维修人员负责。分包维修方每次的维修、保养工作必须先到管理处办理手续后方可进行。
4.5对分包维修项目的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备的性能、设备运行状况、故障部位、故障原因等。维修中修理的部位、更换的零部件,修理后的运行效果由分包方作好记录并由管理签字认可。
4.6对分包方保养项目的检查按双方签定的协议进行,由分包方作好有关的保养
记录并由管理处签字认可。
4.7 管理处工程主任(工程主管)每周至少两次对较重要的机电部位及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巡视结果记录在相关设备机房巡视检查记录表上,并督促维修员维护好重要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或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排除,并记录在《设备事故记录表》
4.8工程主任(工程主管)必须保证设备安全使用,并每周至少二次对设备的安全状况、线路、零部件等进行检查,发现故障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安全,并向管理处主任汇报每周工作。
4.9工程主任(工程主管)每月对机电设备管理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管理处主任提交月度工作报告,月度报告复印件提交公司工程部经理审阅。
4.10工程主任(工程主管)每月统计水电用量、价格等资料填写水、电经营月报,报管理处主任认可后提交工程部经理审阅。
5.记录
5.1《设备事故记录表》、《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记录表》》由部门兼职资料管理员保存至设施(设备)报废。
5.2《发电机房巡视记录》、《变配电房巡视记录》、《电梯和电梯机房巡视记录》、《配电房巡视记录》、《水泵房巡视记录》由由部门兼职资料管理员保存一年。
6、附件
6.1《设备事故记录表》
6.2《公共设施(设备)大、中修工作记录表》
6.3《发电机房巡视记录》
6.4《变配电房巡视记录》
6.5《电梯和电梯机房巡视记录》
6.6《配电房巡视记录》
6.7《水泵房巡视记录》
第5篇 机电设备检修工安全技术规程
1、机电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守则,本工种专业知识及本规程,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执行。
2、机电设备检修前,操作者必须与机电人员取得联系,切断电源,在开关箱上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明显标志,需要开机观察设备运转情况时,由操作者进行或经操作者允许后操作。
3、检修设备时,遇有必须拆除或联接电线时,应由电工处理。
4、修理带有油压、风压、汽压的各种设备、管道、容器、仪表及弹簧时,必须先解除压力,清除余压。
5、在检修任何电气设备时,未经验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验电之后接地并挂警示牌,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在裸露电线或运转机械附近进行修理时,必须停电或采取可靠的防护设施。
7、检修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或设置稳固的梯子。
8、盘车观察轴、轴承、齿轮等的传动状态时,当心伤手。
9、吊装作业时,必须用安全可靠的吊具(手葫芦、钢丝绳、横梁和三角架等)挂稳、挂牢,专人指挥,严禁超负荷吊运。
10、使用千斤顶起重物件时,物件重量不准超过千斤顶负荷量。
11、拆装零部件时,应事先在下面垫好木块,用起重工具吊起拆装,身体各部不得伸入工作物下面,特殊情况必须伸入时,必须采取可靠安全措施,严防工件坠落。
12、拆下的部件不准放在机壳上及人行道上,小件必须放在零件箱内,并作好拆卸标记。
13、工作时,不准站在滚动的工作物上和脚踏在活动的地方。
14、使用大锤、手锤时,应注意木柄、锤头无松动,打锤前要注意四周是否有人,不准戴手套等。
15、必须持有安全操作证方可操作进行电焊、气割(焊),并按照电焊、气割的安全技术规程进行。
16、使用手动工具(电钻、手砂轮等),应检查是否漏电,并须有绝缘良好的导线和接地线。检修使用照明应采取36v以下安全电压作照明。
17、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8、在密闭的容器内工作时,要检查有无危害性气体,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19、设备检修完毕后,应将防护装置装好,并仔细检查所带工具、零件是否齐全,确认没有遗忘在设备里后,方可试车。
20、工作结束后,应将工作现场清理。
第6篇 机电设备巡回检查规程
1.目的
确保机电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或备用状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花园机电设备的巡检管理。
3.内容
3.1机电主管负责机电设备巡检的不定期抽查和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重大设备隐患或事故的处理。
3.2机电班长负责对设备巡检工作的安排。
3.3机电人员应熟悉设备作用,了解系统的运行方式,掌握相关设备性能。
3.4机电人员巡检设备时应按相关设备日巡视检查记录表内的项目逐项检查,慎防遗漏。
3.5巡检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重大隐患或事故应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机电班长,机电班长应立即赶到现场。
3.6机电班长对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或发生的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机电主管,机电主管应及时赶到现场处理。
3.7巡检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详细记录于相关设备巡视检查记录表内。
4.记录
无。
5.附件
无。
第7篇 机电设备运行维保工作规程
机电设备运行维保工作规程
(三) 1目的保证园区机电设备正常运行,维修、运行达到规范化、科学化。2适用范围园区所管辖的设备。3职责
3.1 运行人员负责设备的运行工作。
3.2 维修人员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3.3 管理人员负责设备运行、维修保养检查监督工作。4内容
4.1 执行《设备维修保养计划》, 并对其所进行的工作进行技术督查、指导。
4.2 工程人员应熟悉园区的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 消防系统、空调系统等设备状况,掌握工作原理, 清楚设备设施位置,能熟练地对设备进行操作、维护保养、故障处理等工作。
4.3 工程人员进行作业时, 须按相应工作规程进行,要做好安全监护工作。电气维修人员应持有电工证上岗,应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范进行作业。维修人员进入业户室内工作时,严格遵守公司有关文明服务规范,为业主提供优质满意服务。
4.4 做好设备防水、防火、 防小动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时巡视设备运行情况,认真做好巡视记录和值班记录。发现重大隐患及不安全因素要立即上报专业主任领导,及时处理解决。
4.5 遇到突然停电或其它突发性事故时, 工程人员要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排除故障或采用备用设备,保证小区动力设备正常运行。
4.6 保持工作场所干净整洁。5相关文件及记录《设备维修记录》
第8篇 施工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施工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底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设防护装置。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保护,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集约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千伏 1-20千伏 35-110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1.5 2 4 5 6
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9.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0.*光或闵湎咛缴俗饕登
第9篇 机电设备防灭火措施规程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矿井防灭火规定,为消除矿井火灾危害,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望公司各部门及职工认真贯彻执行。
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必须选择防爆型电气设备,且必须是煤矿专用设备,要有“三证一标”齐全者,方可入井,否则禁止使用。
2、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必须用煤矿井下专用变压器,中性点严禁接地。
3、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巷道交通。装有铁门时,可加设向外开的栅栏铁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4、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严禁采用不合格电缆,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的,并取得煤矿专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5、所有机电设备必须根据其功率选择电缆截面,严禁小断面电缆向大功率设备供电,以防电缆爆炸或燃烧,引发火灾。
6、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
7、严禁在井下从事电焊工作,如必须在井下工作时,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次制定安全措施。
8、电工必须随时检查井下电气的失爆情况,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9、电缆的连接均用矿用防爆接线盒,接线不得失爆。
10、井下检修设备后,必须及时清除残余物及油脂,严禁摆放于井下。
11、井下停、送电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操作。
12、井下机电设备硐室按照规定配备各种灭火器材。,
13、永久性的机电设备硐室,应砌碹或用其它可靠的方式支护。采区变电所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14、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15、井下电气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及远程控告。
16、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在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送出地面处理
编制单位:左则沟煤业通防部
编 制 人:
二o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第10篇 z物业辖区机电设备管理规程
物业辖区机电设备管理规程
1.0目的:
保证为所有业主(住户)提供服务的公共设施设备(含机电、消防、清洁保安等)满足服务要求。
2.0适用范围:公司范围内所有的设施设备。
3.0设备分类:根据设备对业主服务的重要性将其分为三级:
ⅰ级设备:电梯、生活水泵、低压配电柜、高压开关柜、变压器。
ⅱ级设备:正压风机、可视对讲监控系统、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排烟风机。
ⅲ级设备:除ⅰ、ⅱ级以外的所有设备。如:小型控制箱(配电箱)维修机具、潜水泵等。
4.0职责:工程部部长负责编制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工程部维修班按计划进行设备的保养、维修并填写记录表格;工程部负责对设备的维修、保养进行指导与检查。
5.0设备的编号:设备编号由以下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表示设备类别:用字母a-z表示;
第二部分表示单位的名称:用相应字母表示;
第三部分表示单位设备序号:用数字1.2.3.....表示;
第四部分表示设备的管理等级:用罗马数字ⅰⅱⅲ表示;
例:c-sjfs-1-(ⅰ)
电 * 1 ⅰ
梯 * 号级
* 电管
* 梯理
设
备
6.0设备的建档及资料管理:
6.1设备的建帐分二级制:
工程部对所管理的所有设施设备都应建立设备清单及填写设备档案,综合事务部只对(ⅰ)、(ⅱ)级设备设施建立清单。
6.2设备的资料管理:
a.对ⅰ、ⅱ级设备资料原件(或第一次复印件)由综合事务部统一保管,工程技术部持复印件;对ⅲ级设备资料由工程技术部保管。
b.设备的定期保养记录、维修记录、值班记录等由工程技术部文档管理人员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专柜保存。
7.0设备的接管验收:
设备接管时按设备出厂说明书及有关国家规范验收。确实达不到上述条件的应在验收单中写明实际情况及原因,并限期整改。设备的接管及验收由工程技术部机电人员对发展商办理并保存验收资料。
8.0设备的使用、运行、维修、保养、检修、检查:
8.1设备的使用权归工程技术部。
8.2工程技术部技工按国家标准、公司工作手册及表格要求对本工程技术部管理的设备进行认真、全面、细致的运行监视、维修、保养并作记录。
8.2.1发现设备故障及损坏,由工程技术部组织维修班人员进行维修,维修班不能处理的故障及重大故障,由工程技术部相关人员填写《设备外委维修申请单》,工程部部长审核并呈请公司领导批准后,将设备送外修理或请专业人员来公司修理。维修完成后,由工程技术部对设备功能进行检定并备案。
8.2.2对不能修复或维修后检定不合格的设备,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填写《设备(机具)报废申请单》价值在壹千元以下的,由工程技术部部长签字后报公司领导批准报废;价值在壹千元以上的,经综合事务部部长签字后,报公司领导批准报废。报废的设备应在设备档案中注明报废日期。
8.2.3工程技术部每年初组织制订所有小区的设备维修、保养、检修计划,公司领导审批后下发工程技术部,由工程技术部维修班具体实施保养、检修并记录,综合事务部负责对各工程技术部的设备保养进行检查。
8.2.4设备监控
工程技术部在保养时发现其部件磨损或电气老化严重,应及时予以更换,综合事务部在检查保养情况时如发现类似情况,应责令工程技术部予以更换。
9.0设备的检定
a.对于电梯,工程技术部应监督电梯分包方进行认真的自检,并按规定报送政府有关部门检定。
b.根据设备运行的需要,综合事务部可随时作出决定对单台设备进行检定。
10.新增设备(机具)的申请、采购、验证、入库建帐
10.1申请:按楼宇正常运作或维修需要,由工程技术部申请,填写《设备(机具)购置申请单》,工程技术部部长签字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对价值超过壹千元的设备、机具,由综合事务部组织工程技术部人员进行评议,提出设备的技术指标,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购置,购置的设备,工程技术部均应建档,若属ⅰ、ⅱ级设备,还应报综合事务部建档。
10.2采购:
综合事务部采购人员应对被采购设备的用途、基本要求、质量标准等掌握清楚。购买时应会同机具使用人或申请人共同对设备性能、质量等作鉴定。确认质量优良、性能完全符合要求、使用方法清楚、有合格证书、价格合适才能办理付款提货手续。
10.3验证:
对壹千元以下的设备(机具),购进后,由工程技术部部长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验证,在《设备(机具)验收单》签字同意后即可办理入库;壹千元以上的,由综合事务部根据设备的说明书或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进行验证,确认合格在《设备(机具)验收单》上签字认可后,方可办理入库建帐手续。
10.4入库建帐:建帐规定同6.1。
11.0封存设备的管理:
封存的设备由产权所有单位贮存,报综合事务部建帐备查。封存地点应是干燥、干净、安全的室内场所。对于封存的设备,应贴封存标记,重新启用时增加保养一次。
12.0支持性工具
《设备分类及代码》
《设备(机具)购置申请单》、《设备(机具)报废申请单》
《设备外委维修申请单》、《设备(机具)验收单》
《设备年度检修计划表》、《设备保养计划表》
《设备清单》、《设备档案卡》
《设备维修记录表》、《设备保养记录表》、《设备检测记录表》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
第11篇 机电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
单位:
工程名称
编号
施工部位
交底时间
部属各施工单位:
在现场施工中,为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和机具的安全,严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我项目现场施工的具体施工情况,特对机电设备操作规程的安全进行交底,望施工中严格遵守执行。
一、工人安全技术规程
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2、电工、焊工、爆破工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和光脚。
4、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5、施工现场的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或明显标志。
6、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7、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8、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曝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瓶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9、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二、机电设备
(一)、一般规定
1、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2、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3、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4、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5、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运程范围内。
(二)发电机
1、发电机室应设置砂箱和四氯化碳灭火机等防火设备。
2、发电机到配电盘和一切用电设备上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接头牢固,并架设在绝缘支柱上,不准拖在地面上。
3、发电机运转时,严禁人体接触带电部分。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绝缘防护措施。
4、柴油机应有单独的排烟管道和消音器;发电机房内架空敷设的排烟管道应设隔热层。地沟内的排烟管道穿越油管路时应采取防火措施。发电机房外垂直敷设的排烟管至发电机房的距离不得小于1m;排烟管的管口应高出屋檐,切不小于1m。
5、柴油发电机的总容量应满足启动时的要求。启动时母线电压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80%。
6、并列运行的柴油发电机应装设同期装置。
7、柴油发电机的出口侧应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及低电压保护等装置。
(三)空气压缩机
1、输气管应避免急弯,打开送风阀前,必须事先通知工作地点的有关人员。
2、空气压缩机出气口处不准有人工作。储气罐放置地点应通风,严禁日光曝晒和高温烘烤。
3、压力表、安全阀和调节器等应定期进行校验,保持灵敏有效。
4、发现气压表、机油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的指示值突然超过规定或指示不正常,发生漏水、漏气、漏电、漏油或冷却液突然中断,发生安全阀不停放气或空气压缩机声响不正常等,而且不能调整时,应极力停车检修。
5、严禁用汽油或煤油洗刷曲轴箱、滤清器或其它空气通路的零件。
6、停车时应先降低气压。
7、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必须安装平稳牢固,基础要符合规定。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停置后,应保持水平,轮胎应楔紧。
8、空气压缩机作业环境应保持清洁和干燥。贮气罐必须放在通风良好处,半径15m以内不得焊接或热加工作业。
9、贮气罐和输气管路每三年作水压试验一次,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150%。压力表和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
10、移动式空气压缩机拖运前应检查行走装置的紧固、润滑等情况,拖行速度不超过20km/ h。
11、曲轴箱内的润滑油量应在规定范围内,加添润滑油的品种、标号必须符合规定。
12、各联结部位应紧固,各运动部位及各部阀门开闭应灵活,并处于启动前的位置。
13、启动空气压缩机必须在无载荷状态下进行,待运转正常后,再逐步进入载荷运转。
14、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联结好,输气管道应保持畅通,不得扭曲。并通知有关人员后,方可送气。在出气口前不准有人工作或站立。
15、空气压缩机运转后,各种仪表指示值,应符合原厂说明书的要求。
16、贮气罐内最大压力不得超过铭牌规定,安全阀应灵敏有效。
17、进、排气阀,轴承及各部件应无异响或过热现象。
18、电动空压机运转中如遇停电,应立即切断电源,待来电后重新启动。
编制:审核:安全员:
第12篇 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 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3 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 电器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到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 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行,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 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千伏以下
1~20千伏
35~110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米)
1.5
2
4
5
9
8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9 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0 *光或y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11 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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