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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十大禁令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14

施工安全十大禁令规程

第1篇 施工安全十大禁令规程

一、严禁穿木履、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二、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三、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四、严禁在操作现场(包括在车间、工场)玩耍、吵闹和从高空抛掷材料、工具、砖石、砂泥及一切什物。

五、严禁土方工程的偷岩取土及不按规定放坡或不加撑的深基坑开挖掘土。

六、严禁在不设栏杆或其它安全措施的高空作业和单于边墙,出砖线上面行走。

七、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上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八、严禁带小孩进行施工现场(包括车间、工场)作业。

九、严禁在高压电源的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水鞋进行机动磨水石磨操作,严禁用手直接提拿灯头,电线移动操作照明。

十、严禁在有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的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第2篇 基础灌浆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²  水泥灌浆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水泥灌浆应遵守下列安全技术要求:

(1)灌浆前,应对机械、管路系统进行认真检查,并进行10~20min该灌注段最大灌浆压力的耐压试验。

(2)高压调节阀应设置防护设施,灌浆中应有专人控制高压阀门并监视压力指针摆动,避免压力突升或突降。压力表应经常核对,超出误差允许范围的不应使用。

(3)处理搅浆机故障时,传动皮带应卸下。

(4)对曲轴箱和缸体进行检修时,严禁一手伸进试探、另一手同时转动工作轴,更不应两人同时进行此动作。

(5)搅浆人员应正确穿戴防尘保护用品。

²  孔内事故处理的安全技术要求

孔内事故处理应遵守下列安全技术要求:

(1)事故发生后,应将孔深、钻具位置、钻具规格、种类和数量、所用打捞工具及处理情况等详细填入当班报表。

(2)使用打吊锤处理事故应由专人统一指挥,吊锤处于悬挂状况打吊锤时,周围不应有人,不应在钻机立轴上打吊锤。

(3)用千斤顶处理事故时场地应平整坚实,千斤顶应安放平稳,并将卡瓦及千斤顶绑在机架上,以免顶断钻具时卡瓦飞出伤人。

(4)使用管钳或链钳扳动事故钻具时,严禁在钳把回转范围内站人,也不应用两把钳子进行前后反转。掌握限制钳者,应站在安全位置。

第3篇 大临时设施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基本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全面的入场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锁好带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做到高挂低用;

3.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串岗,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4.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等问题整改合格经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

二、基础部分

1.挖土前应检查所用工具安装是否牢固,是否有不合格现象;

2.挖土时人与人的距离前后不得小于3米,左右不得小于5米;

3.挖槽、坑深度超过1米时必须按规定放坡或支护,严防土方塌落;

4.使用夯土机械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由两人配合操作。

三、材料运输

1.用手推车运料时,料不要装偏,不要超载。推车时要注意前方,禁止推车急跑,猛拐,更不要撒把溜车,卸料时严禁猛推撒把掀车;

2.人工运送各种物件的过程中,多人抬同一重物时,要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做到互相照应。注意脚下障碍物,同时提醒后面人员;

3.人工运长料时,应注意周围环境,防止长料碰伤人或触电;

4.装卸物料时,严禁抛掷和野蛮装卸,放汽车槽帮时要两人同时操作,并站在槽帮的侧面,防止槽帮下落伤人;

5.车辆倒车时,人要与车辆、砖垛、门垛等保持一定距离。休息时严禁在车辆附近或钻到车下面。

四、砌筑及其它

基础内砌砖,应检查坑、槽帮有无裂纹、水侵等现象。如有坍塌危险应向领导汇报、处理后再作业。运送砖、砂浆要设溜槽,不准向下猛倒和抛投。各类工具也不准抛投。

1.架子上堆砖,不得超过三层,上瓦时应从两坡对称同时进行;

2.砌12码墙时,高度超过1.8米应按规定加垛进行加固;

3.上脚手架前应先对架体进行检查,做到架子必须搭设牢固,作业面满铺脚手板并固定牢固,严禁存在探头板、飞跳板等。休息时禁止坐在护身栏上;

4.严禁在新砌的砖墙上行走。砌墙打砖时要面向墙里,把打碎的砖头统一放入脚手板上的容器内,严禁将随砖头随意往下扔或堆在作业面脚手板上;

5.安装过梁时,所有抬梁人员脚下要站稳、动作要一致,安装时下方不可站人,人员可站在两侧氟量,待过梁固定牢固后,扶梁人员方可松手退开;

6.高处作业必须有防止坠落的防护措施;

7.搬运安装玻璃时,应戴手套,注意脚下障碍物,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8.使用各种电动工具,要有漏电保护装置,并遵守操作规程。

第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锅炉、管道安装工

1.散装锅炉安装

1. 1锅炉基础放线时,应将锅炉房内的杂物清理干净。所有的坑、洞、预留口1.5m×1.5m以下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安全防护盖板。1.5m×1.5m以上的洞口周边必须设两道牢固的护身栏杆,中间挂水平安全网。

1. 2锅炉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的架设,应遵守本规程暂设电工4.2.2条的规定。

1. 3锅炉安装施工用的照明,应不超过36v安全电压;锅筒应使用不超12v的低压照明。

1. 4设备拆箱使用的工具柄安装牢固。拆箱的箱板应边拆、边清、边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1. 5安装使用的承重的操作平台,应由架子工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搭设。并经交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平台进料一侧的防护栏杆应及时恢复。平台上不得堆放材料或设备部件,严禁超负荷使用。

1. 6锅炉本体吊装受力点应牢固可靠。锚点严禁拴在砖柱、砖墙或其他不稳固的构筑物上。

1. 7吊装时必须遵守本规程起重工、起重机司机和信号指挥的规定。两台卷扬机起吊一个部件时,两台转速必须同步一致,严禁用两台吨位不等、转速、转距不一致的卷扬机动起吊一个部件或一台设备。

1. 8安装锅炉钢架横梁时,操作人员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手不得扶在横梁的顶端。在横梁与立柱未焊牢之前,严禁上人操作。第一圈横梁安装好后,中间应挂设安全网。锅炉钢架焊接牢固后,再上汽包,严禁颠倒工序。

1. 9锅炉的对流管退火:化铅锅应设在露天,有防雨措施;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和防护眼镜;严禁将潮湿铅块放入铅锅内。钢管退火,应先将退火的管头烘干再插入铅锅内,并固定牢固;操作人员脚应加鞋盖。

1. 10锅炉本体的联台、护身栏、爬梯和扶手,必须随锅炉的安装同步进行。

1. 11胀管时,锅筒外应设专人监护,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拉闸断电。往锅筒内送风时,严禁用无防护罩的排风扇代替轴流风机。

1. 12焊工焊接锅炉钢架时,必须遵守本规程焊工的有关规定。电焊机的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其他金属结构或钢管脚手架代替回路。

1. 13螺旋出渣机做冷态试车和炉排试运转时,必须有暂设电工配合进行。

1. 14电气控制设备、省煤器、液压传动装置、鼓引风、软化水等设备安装,必须按照分项施工工艺标准中安全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执行,严禁违章作业。

1. 15安装机电设备试运转时,必须会同有关人员共同进行,不得擅自开动。大型设备试运转应听从专人指挥,不得任意改变或减少操作步骤。

2.快装锅炉安装

2. 1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 2锅炉及附属设备在水平运输或吊装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以起重工为主,并执行本规程起重工有关规定。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吊装作业区。

2. 3土法吊装使用三木搭时,三木搭构造必须有足够的受力强度,稳固可靠,应用钢丝绳挂倒链,严禁使用8号铅丝代替。

2. 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照明的电压应遵守本规程4.3.4的规定。

2. 5操作时使用人字梯(折梯)时,遵守本规程15.0.3的规定。

3.管 道 安 装

3. 1管材运输,应清理道路上的障碍物。汽车运输必须有起重工或装卸工配合;手推车运输必须将管子绑扎牢固,装卸时起落一致;用滚杠运输不得用手直接调整滚杠,管子滚动前方不得有人。用塔吊往高处运管时,应遵守本规程塔式起重机有关规定。管材堆放应放稳放牢,不得乱堆乱放。

3. 2管材的除锈和刷漆,应在安装之前进行。锯断管材时,应将管材夹在管子压力钳中,不得用平口虎钳;管材应用支架或手托住。用砂轮锯断管材时,压力应均匀,不得用力过猛,操作人员应站在砂轮片旋转方向的侧面。

3. 3铲管材破口、磨口、剔飞刺、敲焊渣时,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对面严禁有人。

3. 4煨管时,钢丝绳在管上应绑孔牢固,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钢丝绳的里侧或随意跨越钢丝绳。地锚和别管用的桩子必须牢固。

3. 5管道吹洗时,排出口应设专人监护。在吹洗和试验过程中,不得进行安装或检修。

3. 6熬沥青时,应遵守本规程14.2的规定。

3. 7安装立管时,在开启管子的预留洞口的钢筋网或安全防护盖板前应向总承包单位提出申请,办理洞口使用交结手续后,方可拆除。操作完毕应将预留洞口安全防护盖板恢复好,盖严盖牢。

3. 8安装冷却塔立管时,上端与冷却塔连接的最后一根管的法兰盖,必须焊好后再同冷却塔塑料法兰盘连接。在安装立管施焊前,必须申请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备好消防器材,井道孔洞应用水浇湿石棉布堵严,严禁火星掉到下一层。

3. 9地沟或潮湿场所安装管道,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电焊把线严禁裸露和破损。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电焊)手套。

3.1 0管道串动和对口时,动作要协调,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接合处。

3. 11室外供热管道安装,管沟土方施工应遵守本规程5.2的规定。

第5篇 施工爆破物品领取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爆破物品的领取、运输和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单,制定定期核对目,做到帐物相符。

1、爆破器材须由爆破器材押运员领取,其必须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并且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2、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必须经班(组)长或当班领导批准,领取数量不应超过当班计划用量。使用量要详细记录,使用与剩余的数量总和要与领取数量相符,剩余的炸药应该当班退回入库。

3、爆破器材的运输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向运达地点的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破物品运输证》,凭证运输。

4、运送爆破器材的车、船,除驾驶人员及押运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许乘坐。

5、搬运爆破器材的人员须由工地领导指定,运送期间,严禁饮酒,搬运爆破器材的人员应彼此相距5~10m,禁止携带打火机,火柴等引火物品。

6、搬运爆破器材上下车、船时,注意防滑,轻拿轻放,防止撞击,保证安全;在航行中,应避免剧烈的颠簸和碰撞。

7、对变质和过期的爆破器材,及时登记造册,提出处理方案,不得运至工地使用,变质的炸药、雷管经报上级批准后由工地爆破工作负责人亲自指定专人处理。

8、搬运爆破器材时,炸药与火具要分别搬运,雷管必须装入原盒搬运到作业地点,即使量少,也禁止揣在衣袋中。

9、爆破器材必须储存在单独、安全可靠的仓库(工棚、船)内,并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设立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实行24小时专人看守。

10、仓库(工棚、船)内储存爆破器材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炸药、雷管要分库存放,库内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11、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爆破器材仓库(工棚、船)内住宿或进行其他活动。

12、库内必须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要杜绝鼠害。

13、库内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严禁用灯泡烘烤爆破器材。

14、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工作,配备好消防器材。

15、如有爆炸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16、爆破器材进、出流动,帐物要相符,爆破器材应按其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

17、爆破器材仓库(工棚、船)要悬挂或张帖相应的安全标志和警示牌。

18、凡有雷击地区,地面爆破器材仓库(工棚、船)应有防雷措施。

第6篇 钢栈桥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临时用电

1、场内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悬挂高度及线间距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安全规定。

2、现场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用与线路电压绝缘等级相符绝缘子支持,不得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

3、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其安全距离为:10kv及以下不得小于3m,20~35kv不得小于4m,44kv以上不得小于7m。

4、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装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5、在三相五线制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在非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6、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7、工地安装变压器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并设专人管理。施工用电要尽量保持三相平衡。

8、现场的变(配)电设备处,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9、使用高温灯具,要防止失火,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m,一般电灯泡距易燃物品不得小于50cm。

10、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

11、遇有雷雨天气不得爬杆带电作业;在室外无特殊防护装置时必须使用绝缘拉杆拉闸。

12、设置过江电缆保护标志,派员全天监控。

13、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

(1)明线路应用瓷夹固定。

(2)接头应牢固,并用绝缘胶带包扎。

(3)保险丝应按用电负荷量装设,不得使用铜丝代替。

14、能产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等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工作场所应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15、电气设备的传动带、转轮、飞轮等外露部位必须安设防护罩。

16、检修电气设备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由电工进行,他人不得任意操作;

(2)工作中如遇停电应拉下开关,切断电源;检修结束必须仔细检查各项设备的情况,没有异常,方可合闸;

(3)设备检修应在切断电源、设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警示标牌,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进行送电试验时,必须在认真检查并有关部门联系后,方可进行。

17、应有自备电源,以免因电网停电造成工程损失和出现事故。自备电源和电网之间,要有联锁保护。

如违反此操作规程可能造成的危险伤害是:触电、电器火灾、停电等。

二、水上作业操作规程

1、 在通航江河上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应符合现行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工前应报告当地港航监督部门。

2、施工所使用的船只应经船检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期间按规定应设置临时码头、船行标志及救护、消防等设施。

3、船只在通航前,应检查各部位的机械与设施是否良好,不得带病作业。

4、应掌握和及时了解当地的气象和水文情况,与有大风天气应检查和加固船只的锚缆等设施。

遇有雨、雾天,视线不清时,船只应显示规定的信号,必要时应停止航行或作业。

5、定位船及作业船锚碇后,应在涉及航域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抛锚时,锚链滚滑附近不得站人。

6、船只靠岸后(或在两船间到运货物时)应搭设跳板、扶手或安全网,经踏试稳定牢固,方可上下人或装卸货物。

7、装船时严禁超载、偏载,必要时应加配重,调整平衡。卸船时应分层均为卸运。

8、打桩船、起重船施工前应了解作业区域的水深、流速、河床地质等有关情况,为船舶行驶、抛锚、定位做好安全准备工作。

9、抛锚、就位应保持船体稳定。如用两艘船体连结时,必须连接牢固,稳定可靠。

10、使用轮胎或履带吊车在船上打桩、起重作业时,船体应按施工要求进行加固,并在吊车轮胎(或履带)下加铺垫板。

11、牵引或在旁侧拖带作业船时,严禁超载,牵引(或拖带)用的钢丝绳必须联结牢固。

12、交通船应按规定的载人数量渡运,严禁超员强度。船上应配有救生设备。船行中途遇有阵风、雨时,乘船人员不得走动或站立。

三、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凡参加吊装的施工人员都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并听从指挥,统一行动,确保设备吊装的安全可靠。

2、开始吊装前,吊装人员必须详细检查被吊设备捆绑是否牢固,是否找准重心,吊点、吊环焊接是否牢固,必须具有保险系数;严禁超负荷使用吊索吊具。

3、设备及构件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在设备构件就位前,严禁解开索具。

4、任何人不准随同吊装设备或吊装机具升降。

5、吊装设备或构件时,在作业范围内应设警戒线并有明显的标志,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在吊装时,施工人员不准在设备或构件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停留。

6、严禁在风速6级及以上时进行吊装工作,大型设备吊装时风速不能超过5级。

7、不得在大雾天及雷暴雨等恶劣气候吊装设备或拆除桅杆。夜晚进行吊装工作,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8、拖拉绳跨公路时,绳距路面不得低于7m,以免阻拦车辆通行,与带电线路距离应保持2m以上或设置保护架,严禁与电线接触,以防发生触电事故。水上吊装加固绳缆,注意涨落潮绳缆的调整,保持浮吊平稳。

9、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中断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不得使设备或构件悬空长时间停留。

10、薄壁、细长的设备或构件运输或吊装时,应适当采取加固措施,防止相临物体位移产生变形,吊装时应有专人观察,严禁人员入内。

11、设备尾部溜放滑轮组一般采用两套,其锚点的水平距离不小于设备的直径,溜放滑轮组与地面夹角不大于300。

如违反此操作规程可能造成的后果是:物体打击、物件坠落、人员挤压等伤害。

第7篇 工程项目季节施工安全须知规程

工程项目季节施工安全须知

1、暴雨、台风前后,要重点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施工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线路和基坑工程的安全。安全防护不足的,应及时整改。台风过后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2、高层建筑、烟囱、水塔的脚手架、物料提升机及易燃、易爆仓库和塔吊、打桩机等机械,应设临时避雷装置;施工用电设备的电气开关要有防雨、防潮设施。

3、现场道路应根据季节变化加强检查维护。斜道和脚手板应有防滑措施。

4、夏季作业应调整作息时间,采取防暑降温措施。高温工作场所,应加强通风和降温措施。

5、冬季施工应加强防火、防冻、防滑和防中毒等工作。使用煤炭取暖的,应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

第8篇 饮水安全工程土石方填筑施工方法规程

饮水安全工程土石方填筑施工方法

1.工程施工图纸所示的土石回填工程的施工。其工作内容包括:土石方料物平衡、运输;各种填筑材料的填筑、碾压和接缝处理;排水设施和护坡以及各项工作内容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等。

2.用于土石方填筑工程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分别按技术条款有关规定施工。

○1应按施工图纸和监理人指示,完成以上的全部工作。

○2应结合本工程料场的统一规划,保证填筑工程供料的连续和均衡。

3.土石方填筑施工措施计划

在土石方填筑工程开工前7天,应按施工图纸要求和监理人指示,提供一份包括下列内容的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1)施工布置图;

(2)土石方填筑程序和方法;

(3)施工进度计划;

(4)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

4.土石方填筑工程完工后,进行完工验收提交以下完工资料:

(1)土石方填筑工程完工平面和剖面图;

(2)各土石方填筑体的材料填筑质量施工质量的检验成果;

(3)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4)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记录。

土料开采

(1)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料场开采范围、开采方式和深度进行土料的开采。

(2)开采土料前的准备工作

①按选定的开采区划定料场界线,并埋设明显的界标;

②开挖好料场周围的截、排水沟,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

填筑料运输

1、填筑料应采用自卸式汽车运输,因施工需要而改用其他方式运输时,应经过论证,并提交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批准.

2、运输土料的车辆应相对固定,并经常保持车厢、轮胎的清洁,防止残留在车厢和轮胎上的泥土带入清洁的料源及填筑区。

3、土料运输应与料场开采、装料和卸料、铺料等工序持续和连贯进行,以免周转过多而导致含水量的过大变化。

不合格的土料,一律不得采用。

土方填筑前的准备

1、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完成土石方填筑部位的基础清理和排水工作。

2、填筑部位的全部基础处理工作,应按施工图纸要求施工完毕。

3、填筑部位的基础,应由监理人验收合格后,才能开始填筑。

土石方填筑工程和质量检查和验收

土石方填筑前,应会同监理人进行以下各项目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1)填筑前用于计量的地形平、剖面测量资料的复核检查;

(2)填筑前按本章有关规定进行基础面清理质量的检查和验收。

施工期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1、施工过程中会同监理人定期进行各项土石方填筑材料的质量检查和检验。

2、完工验收,土石方填筑工程全部完工后,向监理人申请完工验收,并提交完工验收资料。

第9篇 变配电设备安装安全操作规程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一、变配电设备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1、安装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佩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检测工具和仪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3、施工用的临时用电设施应按照规范要求安装、架设,并按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4、施工用工作手灯应采用安全电压。

5、夜间施工临时照明线路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6、手持电动工具应按规定接地(接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并在使用前对引线、外壳等进行检查,如有损伤不得使用。

7、吊装作业时,对吊索具、机具(手搬葫芦等)必须先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准使用。

8、吊装时,吊索应穿过设备吊环;无吊环时,吊索应挂在四角主要承力结构处,严禁挂在设备部件上吊装。吊索的长度应一致。

9、搬运配电柜时,应在地面垫木板用滚杆移动,并有专人统一指挥。用撬杠拨动时,应防止配电柜倾斜。

10、在基础上调整柜体时,动作应协调一致,防止挤伤手脚。当柜内有人时,柜外人员应听从柜内人员的口号进行。

11、在安全防护用品未准备好时,不得进行送电调试。在送电调试中必须严格服从指挥,严格按送电调试大纲进行。

12、在柜顶作业时应防止掉东西,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3、使用人字梯必须牢固,要设好拉绳,并做好防滑措施;使用单梯上端要绑牢,必要时需要有人扶持保护。

二、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人员在施工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2、施工临时用电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且必须由持证人员进行电工作业。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为三相五线制系统,开关设备符合相应规范要求并做好固定。

4、用电设备应做到一机一闸,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5、对临时供电线路应做好防护,防止机械损伤。

6、电焊机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米,二次线长度不应大于30米。

7、用电设备使用前使用人应进行检查。

8、施工人员对停用的设备必须断电。

9、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10、每天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应断开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

11、送电调试前施工负责人应编写送电调试大纲,送电调试时施工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

三、电气防火措施

1、施工现场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线。

2、进行电焊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将作业处的电缆、电线做好遮挡。落地焊渣应及时清理。

3、施工人员应对漏电保护装置进行维护检查,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及时更换。

4、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灯具外的接线必须做可靠的绝缘包扎。

5、不许使用易燃物做灯具的遮光罩。

第10篇 工地施工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电梯的基础、导轨架的垂直度及顶部自由端高度、附墙间距,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

(2)各施工作业面上下梯笼的通道口两侧,必须设停机标志和安全防护栏杆。

(3)导轨架上必须安装梯笼上下行程限位开关。电梯门安装单开门或双开门保险开关及联锁装置和机械、电气联动限速器。

(4)标准节加节时,必须安装梯笼超高限位开关。

(5)必须设防雷接地保护装置,电阻不大于10欧姆。

(6)施工电梯司机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7)认真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必须立即设法排除,故障未经排除,不得继续运行。

(8)施工电梯每运行三个月,应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并按规定进行一次满载坠落试验,以杜绝隐患。

第11篇 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1、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严禁跨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必须保持安全间隔,并应有人监护。

3、在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工作时,应按顺序进行。停电、验电应悬挂地线,操纵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4、电工职员接到停电通知后,拉下有关刀闸开关,收下熔断器。并在操纵把手上加锁,同时挂警告牌,对尚无停电的设备四周加放保护遮拦。

5、高低压断电后,在工作前必须首先进行验电:

6、高压验电时,应使用相应高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时,必须穿着试验合格的高压尽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先在带电设备上试验,确实好用后,方能用其进行验电。

7、验电工作应在施工设备进出线两侧进行,规定室外配电设备的验电工作,应在干燥天气进行。验明设备或线路确实无电后,即将检验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8、在验明确实无电后,将施工设备接地并将三相短路是防止忽然来电、保护工作职员的基本可靠的安全措施。

9、应在施工设备各可能送电的方面皆装接地线,对于双回路供电单位,在检验某一母线刀闸或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时,不但同时将两母线刀闸拉开,而且应该施工刀闸两端都同时挂接地线。

10、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尽缘防护用品。设备或线路检验完毕,必须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接地线。

11、接地线应挂在工作职员随时可见的地方,并在接地线处挂“有人工作”警告牌,工作监护人应经常巡查接地线是否保持完好。

12、 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使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13、 应特别夸大的是,必须把施工设备各方面的开关完全断开,必须拉开刀闸或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禁止在只经断开油开关的设备上工作,同时必须留意由低压侧经过变压器高压侧反送电的可能。所以必须把与施工设备有关的变压器从高压两侧同时断开。

14、用尽缘棒或传统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尽缘手套。雨天室外操纵时,除穿着尽缘防护用品外,尽缘棒应有防雨罩,应专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15、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面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系统不答应一部分设备采用接零,另一部分采用接地保护。

16、电气设备所用的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量相适应。严禁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17、工作中如遇中间停顿后再复工时,应重新检查所有安全措施,一切正常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全部离开现场时,室内应上锁,室外应派人看管。

第1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自控仪表安装工

1. 仪表安装就位后,必须立即紧固基础螺栓,防止倾倒。在多台仪表盘安装就位时,手指不得放在连接处。严禁在仪表上放置工具等物件。

2 用开孔锯开孔时,盘后不得有人靠近。在高处安装孔板时,不得坐在管子上开孔和锯管。严禁在已充介质及带压力的管道上开孔。

3 在放电缆时,支架必须稳固,转动应灵活,防止脱杠和倾倒。木筒上的钉子必须拔掉或打弯。在转弯处操作人员应站在外侧。

4 校验用的交直流电源及电压等级应明确标注。电气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ω。

5 使用油浴设备,自动温度调节器应正常可靠,加热温度不得超过所用油的燃点,加热时严禁打开上盖。

6 气源电压应与被校仪表相符。气动仪表的调校,一般不应采用乳胶管,防止爆裂。仪表(尤其是分析仪表)的调校应按照说明书进行。

7 单管、u型管压力计等,应妥善保管,水银表面应用水或甘油等介质密封,严防挥发。

8 使水银校验仪表,应在专用的工作室内进行,工作室应通风良好,盛水银容器应盖严,散落的水银应及时清扫处理,操作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

9 试车前应对仪表进行二次调校及系统试验,并应对信号、联锁装置进行通电试验。

10 仪表安装竣工后,根据有关规程和设计要求,检查合格后,方可联动试车。全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试车合格后,未经批准,严禁随意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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