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关于技术作业规程管理的规定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煤矿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煤矿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煤炭工业的发展。根据2001年版的《煤矿安全规程》及公司1994年下发的《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若干规定》,对沛城煤矿技术作业规程的管理作如下规定,希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编制范围:
全矿采、掘、机、运、通等工程。
二、编制依据:
作业规程必须根据批准的采区设计或施工设计,批准的地质资料编制,并且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若干规定》以及煤矿质量标准化标准等有关规定。
三、编制要求:
1、作业规程编制,必须按照符合实际、指导作业、技术先进、效益显著、安全可靠的原则编写,要积极推广、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先进的管理技术。要以图表为主,清晰准确,文字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各参数选择,设备选型要有计算基础,但其计算过程可省略。
2、作业规程编制,由技术科通知,按设计部门提供的设计资料及开窝通知单,地质部门编写的地质说明书,由作业单位技术员或技术负责人编写,签字上报。
3、编制者要广泛征求单位意见,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并按照样本编制。
四、作业规程修改:
因地质或生产技术条件变化,与原作业规程不符时,或作业规程不适应现场作业时,由作业单位技术员及时补充修改技术作业规程。
五、作业规程的审批:
1、作业规程编制完毕后,先提交到技术科主任工程师进行初审,审查是否漏项,是否按样本编制,是否符合技术设计原则,不符合要求重新编制,然后报请总工程师决定传阅或会审。
2、一般由矿总工程师或技术科长组织有关部门集体会审,如需传阅审批,必须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3、当班应急临时作业规程,工期不超过1天的作业规程,由安监站及矿值大班审批即可。
4、采掘作业规程参加会审人员为:区长、技术员、生产科长、技术科长、技术科分管主任工程师、通风(科)工区工程师或区(科)长、机电科工程师或科长、安监站站长或技术负责人、生产矿长、总工、矿长。逐级签字的作业规程按样本执行。
5、机、运、通作业规程会审人员为:区(科、队)长、单位技术负责人、生产科长、技术科长、生产科、技术科专业分管、安监站长或技术负责人、机电矿长、分管副总、矿总工。
六、作业规程的贯彻、考试。
1、开工前两日(特殊情况下由矿值班干部签发的临时性措施,不在此限)由区、队、科长组织,区队技术员向本区队全体干部工人传达贯彻作业规程。同时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以及有关规程规定条文,时间不少于6小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考试不及格和轮休请假的职工必须补课,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考试成绩要存档备查。
2、当班应急或临时措施,工前会上必须由工区带班干部传达到每个职工。
七、采掘作业规程的监督、检查及落实。
1、矿总工程师组织技术、安全等部门每月对全矿作业规程审查一次,并检查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补充。
2、作业规程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按照执行,任何人无权修改。
3、矿每旬组织的安全质量检查,必须对作业规程的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汇报。
八、作业规程的上报。
凡上级要求报批及备案的作业规程,经总工同意后,必须严格上报。
九、采掘作业规程中对《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应遵守如下规定:
1、《煤矿安全规程》中明文要求在采掘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内容及要求制定的安全措施内容,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2、《煤矿安全规程》等没有规定,但要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3、凡属《煤矿安全规程》等中已明文规定,且又属作业规程中必须贯彻执行的条文,不需照抄,只需写上该规程的条项号,在传达贯彻作业规程的同时贯彻其条文内容。
十、作业规程必须打印、装订成册,由矿总工程师签发。
十一、特殊条件下的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1、硐室及碙岔三、四角门施工,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安全措施上报。
2、开采三角煤、断层带、残留煤柱或地质构造及为复杂的煤层,不能采用正规采煤方法回采的工作面,确实不能保持两个安全出口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3、回采工作面改变采煤方法或回采工艺时,必须重新编制回采作业规程。
4、同一回采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或不同性能的支柱,在地质条件复杂的回采工作面中必须使用不同类型或不同性能的支柱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5、回采工作面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⑴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时。
⑵工作面过断层(岩石)老空(老硐)火侵时。
⑶工作面过原有煤柱时。
⑷工作面过冒顶区时。
⑸工作面托伪顶和留顶煤开采时。
⑹工作面安装、刷面、初次放顶、最后收尾结束面时。
⑺工作面调面、延长或缩短面时。
⑻工作面过局部破碎带时。
⑼工作面过陷落柱时。
⑽工作面改变支护形式时。
⑾工作面取消或减少特殊支护时。
⑿工作面老塘悬顶超过规定时。
⒀工作面两道出口超前替棚时。
⒁工作面遇可能含水的勘探钻孔时。
⒂工作面煤层变薄,需要挑顶或卧底时。
⒃用刮板机运送支架物料时。
⒄在检查煤仓、溜煤眼或处理堵塞时。
⒅放顶煤开采时。
⒆有煤层突出及冲击地压时。
6、掘进头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⑴改变支护方式时。
⑵改变断面形状时。
⑶过断层时。
⑷过火成岩时。
⑸过陷落柱时。
⑹过老塘老空时。
⑺岩性改变时。
⑻过破碎带时。
⑼可能遇含水钻孔或接近含水层时。
⑽改变运输方式时。
7、机、电、运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⑴使用刮板机运送物料时。
⑵立井下放大型、加长和超重物料时。
⑶井口及井下动用电气焊时(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长批准,并由矿长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⑷高低压电器设备,供电线路检修时。
⑸立井、斜井(主付下山)大型设备安装检修时。
⑹各种提升运输设备、高压电器设备测定试验时。
⑺超过25度以上斜巷运送机电、运输设备时。
8、通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制定通修安全技术措施。
⑴排放积聚瓦斯时。
⑵起封老区、老塘时。
⑶调整通风系统时。
⑷封闭采空区、老塘时。
⑸煤层注水时。
⑹串联通风时。
⑺采面下行风时。
⑻强行通风回采时。
⑼老区复采时。
⑽瓦斯异常区域作业时。
⑾高冒点处管理。
⑿煤层自然防灭火时。
⒀重点区域浮尘的灭除。
十二、管理制度。
1、井下所有工程作业前,必须有经过批准的作业规程,严禁无作业规程施工,无作业规程作业的按“三违”处理,并罚款100—500元。
2、要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套用的按无措施处理。
3、生产科或矿领导在布置工程施工或作业的同时,要布置编制作业规程,一般要提前6天通知单位编制作业规程,单位要提前4天编制完毕,提前2天组织工程参加人员贯彻学习考试,推迟一天罚款20-50元,影响生产谁影响谁负责,无作业规程强行施工按“三违”处理,造成后果追究违章指挥者责任。
4、传批的作业规程严格按程序审批,审批者当天必须审批完,不准压着不批。会审的作业规程,会审单位人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得迟到,不得缺席。第一审批人不在时,由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
5、作业规程审批完毕后,要立即打印下发到有关单位或个人。一般下发到:生产科长、技术科长、技术分管主任、标办主任、安监站及站长、通风工区、定额组、供应科、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分管副总、矿长、总工、矿档案室,份数不少于20份。办公室接到后要及时打印,一般不超过3天,推迟一天罚款10元。
6、需报公司审批的要按规定时间上报公司批准。
第2篇 剪冲压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集团公司剪冲压作业的特性及危害,规定了安全操作的基本要求和日常维护、应急措施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剪冲压作业的通用安全操作要求。各单位还需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不同的工作岗位内容和施工工艺识别危害,编制相应的安全作业指导书加以补充。
2 特性与危害
在剪冲压作业过程中,操作者与各类剪切冲压设备、冲压模具、剪切刀具、各种加工工件和上下运动、旋转运动部件、压力容器、电器相接触,同时还会产生粉尘、噪声等,有时要多人配合进行工作。因此,使得剪冲压作业现场有可能发生机械伤害如绞伤、冲手、剪手、压手事故,物体打击如模具迸裂飞出伤人事故、工件和模具的坠落或压砸伤人事故,触电事故,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工件毛刺或边角的割伤划伤事故等工伤事故。操作者也可能身受职业性耳聋的职业病危害。
3.剪冲压安全操作规程通则
3.1.基本要求
3.1.1.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床的机械构造、性能、操作、保养方法和润滑部位,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才能上岗。
3.1.2 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模具安装的操作程序和方法。
3.1.3 操作人员必须掌握机床各部位是否正常的检查要点。
3.1.4 机器设备的离合器动作灵敏、无连冲现象。
3.1.5制动器工作可靠,与离合器相互协调连锁,开机时制动器先松闸,离合器稍后再结合。
3.1.6脚踏开关应有完备的防护罩且防滑。脚踏开关的自由行程≥15mm,开关内弹簧为能确保复位的压簧。
3.1.7安全防护装置可靠有效,各传动外露部分防护罩齐全可靠,距操作者站立平面≤2m的旋转部件应装设有效的防护罩。
3.1.8剪板机的压脚应平整,脚底面应在同一条水平线上,剪切过程必须先压紧再剪切。重要部件上的螺栓、螺母、销钉等紧固件,必须有严格的防松措施。刀片及螺钉无松动与裂纹,危险部位有可靠的防护。脚踏开关每完成一次工作,即使仍继续踩住开关,剪刀不应作下一次运行。
3.1.9 机器设备必须有符合规定的电气接地或接零。机床照明一律采用36v以下的电压。导线、开关等电器装置,必须保持完好无损。
3.1.10 冲压设备安装的模具必须是通过安全验证合格的模具,否则不能安装。安装时必须平稳牢固,螺栓和压板必须平稳紧固,导柱模必须在合模时安装。
3.1.11安装模具必须将滑块开到下死点,闭合高度必须正确,尽量避免偏心载荷。调整模具时必须断电停机,只能用手攀机,调整完毕,先开机空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试冲。
3.1.12移动电源线、移动脚踏线应采外套蛇皮管保护,如有压砸可能时,应用槽钢或钢管(盖)防护。
3.1.13剪板机剪板长度﹥2500mm时,两侧应设置急停按钮。
3.1.14要按照润滑规定加注适当的润滑油,经试运转确认各部状态良好后,方能开始工作。
3.1.15加工小件的用电辅助工具如手动电磁吸盘,必须使用安全电压≤36v。
3.1.16加工件、使用模具的技术参数要与剪冲压设备的技术参数相匹配。
3.1.17使用压力容器的冲压设备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定期周检在有效期内,安全阀每月试冒检查。
3.1.18冲压设备上的各种计量仪表应完好有效,在周检期内。
3.1.19操作人员严禁带病上岗工作和酒后上岗工作。
3.2 防护用品的穿戴
3.2.1 使用剪冲压设备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做到袖口紧、长发拢在帽内。
3.2.2 作业时应该穿戴好必备防护用品,包括:防护皮鞋、手套、工作服、安全帽、防噪声耳塞、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3.3 设备、模具、辅助工具及作业环境的检查
3.3.1开始工作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如:开关、电源线、脚踏开关线、接地〔接零〕保护线是否完好。
3.3.2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光线式安全控制器的投光器、受光器安装是否牢固,指示信号要完好。有紧急停止开关的要检查是否灵敏。
3.3.3检查传动外露部分防护装置是否有效、安装是否牢固,连锁保护限位是否可靠。
3.3.4检查脚踏开关上盖是否牢固,开关自由行程≥15mm,,弹簧复位良好。
3.3.5检查牵引电磁铁工作是否正常,触点无粘连,操纵器的杆件、销钉或弹簧无裂纹、折断。
3.3.6离合器动作可靠,有无连车现象。检查制动器工作的可靠性,与离合器必须相互协调连锁。
3.3.7检查润滑系统有无堵塞或缺油现象。
3.3.8检查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是否完好。检查各种仪表是否完好并在周检期内。
3.3.9检查模具、刀具的工作面是否有崩伤或裂纹,安装和定位平稳牢固,螺栓和压板必须平稳紧固。
3.3.10检查辅助工具手动电磁、永磁吸盘,钳、钩、夹子的使用状态。
3.3.11工作现场地面不允许存放与生产无关的障碍物,不允许有黄油、油液和积水存在。
3.3.12清理模具内部和工作面的杂物、灰尘、毛刺,保持冲剪工作面整洁。
3.4 剪冲压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规定
3.4.1 合闸刀开关时,应左手合闸,人体应偏斜站,头部要在开关的侧面,手套与鞋不得潮湿。开启电开关时要一次推到位,然后开启设备;停机时先停机再关电源开关。
3.4.2 机床开动后,严禁身体任何部位进入模具危险区域内。加工小件应选用辅助工具。严禁一人操作一人送取料。工件、工量具不准放在床面上,以免掉落伤脚或落到脚踏板上,发生误动。
3.4.3 制件工件送入模具,每完成一次冲程后,操作者的手或脚应离开踏板或按钮,严禁用压住按钮或脚踏板的方法,使电路常开,进行连车操作,连车操作必须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3.4.4 冲模内的废料应及时清除,以防损伤模具,如制件卡在冲模内,应停机后用专用工具排除,以防造成事故。
3.4.5 剪切件必须压在压脚下,才能进行剪切;如板料过窄,不能被压脚压住或超过规定标准均不得剪切。
3.4.6剪切送料时,要注意手指安全,手指不要超过压料装置,严禁用手进入刀口内拿取料。剪切小件材料,要采用辅助工具,严禁直接用手搬拿。
3.4.7不准超负荷剪切厚钢板,不准剪切淬过火的钢、铸铁和脆性材料。停机后再起动,需等运行正常后方能剪切,严禁带负荷起动。严禁同时剪切两种材料。
3.4.8 工作中注意力要集中,多人作业时做好互唤应答,掌握操控开关的人,要注意查看,确认他人安全时方可进行剪冲压作业。
3.4.9发现机床有异响、过热、拉伤、操作失灵等情况时,应立即停车维修,禁止带病运转。
3.4.10剪切下来的铁板或边角料如需拿取,必须与操作者取得联系,停止剪切后方能进行,以防落料时砸伤。
3.4.11 工件和材料要摆放整齐平稳牢靠,堆码高度按照垛底与垛高之比为1:2为前提,垛高不超过2米,以防倾倒伤人。
3.4.12如有故障或电线破损漏电或保险丝一再烧断时,应停止使用,并报告有关人员修理。
3.4.13工作中发现各种计量仪表损坏应及时停机保修。
3.4.14使用压力容器的冲压设备,安全附件安全阀泄压防爆装置启动时,应立刻停机,关闭气源停止供气,查明原因,进行检修,制定防范控制措施。压力表损坏应及时检修。
3.4.15安装模具、材料吊运需要使用天车时,应严格遵守《起重司索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查钢丝绳及吊、卡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吊运时,捆绑牢固、不得倾斜,并应叫周围工作人员让开。
3.5剪冲压作业消防安全规定
3.5.1剪冲压作业主要存在电气火灾,如牵引电磁铁线圈烧损,电气短路,接触器烧损等事故。
3.5.2 发生电气火灾时采用正确的灭火方式,先关闭电源,就近选择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具,采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水溶液或泡沫灭火器材;
3.6 作业后的安全注意事项
3.6.1 停车时,要先关电机,再拉闸刀开关。
3.6.2工作后,应切断电源、气源,待机床完全停止运行后,擦净机床和模具,清扫场地,收拾好工具。
3.6.3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或设备运行记录,做好交接班,并与接班者共同检查安全。
3.7 应急措施
3.7.1 设备不符合规范要求,停止作业,自行整改,对不能整改的立即联系安全员或设备员处理;
3.7.2 一旦发生电气火灾事故,立即切断电源,就近选择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具如采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水溶液或泡沫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按照事故报告程序逐级或立即报告安全员或领导,同时拨打厂内火灾电话;火灾较大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撤离。
3.7.3 一旦发生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或呼叫周围人员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员脱离触电场所对受伤人员现场组织抢救。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按事故报告程序,逐级或立即报告安全员或领导;对触电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必要时采取人工呼吸或胸外复苏,并将受伤人员送周围医院或拨打120救护中心。
3.7.4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要立即对受伤人员组织抢救。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按事故报告程序,逐级或立即报告安全员或领导,并将受伤人员送周围医院或拨打120救护中心。
3.7.5发生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时,应立刻停机,关闭气源停止供气,控制事态扩大,查明原因,进行检修,制定控制措施,有人员伤亡的应及时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按事故报告程序,逐级或立即报告安全员或领导,并将受伤人员送周围医院或拨打120救护中心。
4冲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1 除遵守《剪冲压类通则》外,应认真执行本规程。
4.2冲床执行定人定机操作制。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床性能、结构和操作方法,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4.3 冲床在工作时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护保险装置。暴露于机床之外的传动部件,必须安装防护罩。禁止在卸下防护罩的情况下开车和试车。
4.4 开车前,操作者应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并检查设备主要紧固螺钉有无松动,模具有无裂纹,操纵机构、自动停止装置、离合器、制动器是否正常,润滑系统有无堵塞或缺油,必要时可开空车试车。
4.5 安装模具必须将滑块开到下死点,闭合高度必须正确,尽量避免偏心载荷;模具必须紧固,并通过试压检查。
4.6 工作中注意力要集中,严禁将手和工具等物伸入危险区域内。小件一定要用专门工具(镊子或送料机构)进行操作。模具卡住坯料时.只准用工具去解脱。
4.7 发现机床运转异常或有异声(如连击声、爆裂声)应停止送料,检查原因。如系转动部件松动、操纵装置失灵或模具松动及缺损,应停车修理。
4.8 每完成一个冲程时,手或脚必须离开按钮或踏板,以防误操作。
4.9 两人以上操作时,应定人开车,注意配合协调。
4.10 下班前应将模具落靠,断开电源,清理配件和场地。
4.11 工件堆码整齐平稳牢靠,并留有通道。
5 折弯机(液压、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1 除遵守《剪冲压类通则》外,应认真执行本规程。
5.2操作折弯机必须定人定机,并经过一定技术学习,熟悉机床的结构、性能和正确安装模具的方法,才能上岗操作。
5.3 工作前穿戴好防护用品,并认真检查机械、电器、模具及防护装置是否良好。
5.4 启动空车要待运转速度正常后,才能开始工作。同时观察周围人员动态,防止伤人。
5.5 认真按照本设备的折弯压力参数表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超规格使用机床。当油温低于10℃时,开机前油泵必须空转一会,方能进行折弯。
5.6模具安装时要注意压手和坠落伤脚, 上、下模具闭合高度和间隙要校正适当,保持一定行程量,防止 上下模咬死造成顶车事故。严禁将工具及手伸进上、下模之间。
5.7 多人操作,应由一人指挥。工件翻身或进退时,两侧操作人员要密切联系,动作一致。
5.8 板料折弯时,操作者注意力要集中,防止钢板上翘、落下时伤人。
5.9 板材折边处不允许有焊疤和较大的毛刺,防止损坏模具。
5.10 加工小件时,不得戴手套。
5.11严禁在单独在一端处压折板料,防止偏压损坏设备。
5.12每进行一次折弯后,脚必须离开脚踏开关。严禁脚不离开脚踏开关就进行上下料或折弯操作。
5.13机床后严禁站人。数控折弯机伺服机构至挡内严禁站人。
5.14 工作完毕应及时擦拭机械,清理场地,并切断电源。
6 油压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1除遵守《剪冲压类通则》外,应认真执行本规程。
6.2 该机必须由专人负责。操作者必须熟悉该机性能,并经设备操作考试合格.取碍操作证方可操作。
6.3 工作前必须检查机床传动系统、电气装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及油压系统各油泵、控制阀、压力表、各油路、油箱(是否缺油),确认良好,方可工作。
6.4 拆装模具时,必须将上滑块向上开至最高位置。模具必须装在压力中心上,经试压校对上下模,再用压板压紧。
6.5 开车时注意压力表指针偏指情况,如发现来回摆动或不动,应停车检查。
6.6 两人以上工作时,必须相互配合,由一人负责指挥,信号要明确,送料、取料不准将手伸进上下模具之间,以免压伤。
6.7 调整模具、测量工件、检查和清理设备都应停车进行。
6.8 模具应经常刷油。经常检查模具是否有滑动位移。
6.9 使用天车配合工作,必须遵守有关起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10 禁止将工具等物品,放在挤压范围内。
6.11 生产用材料、成品应堆放整齐,道路要畅通。
6.12 工作完毕后,要将模具落靠,切断电源、气源,并进行清理场地。
7 磨擦压力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1 除遵守《剪冲压类通则》外,应认真执行本规程。操作本机,必须遵守冲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2 用磨擦压力机锻造时,还必须遵守锻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3 装模前,必须检查模具闭口高度,闭口高度在允许范围内方能装模。调整好冲头上下行程,使其保持在规定的安全范围内。
7.4 装模时,应先切断油泵电源,将冲头停在上部位置。调整上、下模位置和间隙时,应开机徐徐滑下冲头;进行上、下模安装、固定或拆模时,应垫好安全块,以防滑块突然下落。
7.5 开车前,必须检查锤头定位装置,缓冲垫是否完好,模具紧固螺丝是否松动。
7.6 开动设备的过程是先开油泵(或先开压缩空气闸门),然后启动,再启动摩擦轮电机。停车时则相反。
7.7 工作时应注意油泵压力和压缩空气压力是否正常。
7.8 严格控制行程,摩擦盘顶与飞轮摩擦盘轴不得相撞
7.9 飞轮转动时,不允许做机床调整或安装模具等其它工作。
7.10 滑块未停前,严禁将手伸入胎模取、放物件。不准将无关的物件放在机床上。
7.11 发现机器有异声和不正常状况,必须报告有关人员,进行检修。
7.12 机床周围场地要保持整洁,道路畅通。生产用材料、冲压件或锻造件等堆放要整齐。
7.13 多人操作时,要由一人负责指挥,加强配合,做好互唤应答。
7.14 使用天车配合起重,应遵守有关起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15 工作完毕,应将滑块落下、垫好,按顺序关车。
8 联合剪冲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1 除遵守《剪冲压类通则》外,应认真执行本规程。
8.2操作者必须熟悉剪冲机的性能,经安全技术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8.3 剪冲机必须由专人负责使用、维护保养。工作前,操作者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女工必须将长发拢在帽子内。
8.4 操作前,必须检查设备各传动部分、电气及防护罩壳等是否良好和安全可靠。
8.5 剪冲钢板的厚度必须符合机床的技术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剪冲长料时,必须搁在滚道上和支架上。严禁剪冲淬火、脆性、硬性钢材。
8.6 剪冲机发生故障,必须及时切断电源,由维修人员检修。检修时,必须在电源闸刀上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电气设备发生故障,应由电工修理,严禁擅自处理。
8.7 剪冲时,手不准靠近剪刀和冲头,不准放在压板下。剪冲小件,禁止戴手套操作,工作时必须用钳子夹紧或用钢板卡住进行,以免压伤手或扭断冲头。
8.8 往剪刀口、冲头下送料或取料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剪刀和冲头的情况,不准与他人闲谈。开机后,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9 冲头装拆要特别小心。漏盘、冲头必须安装紧固,两者中心应对准。工作中发现有松动时,必须及时调整,严禁漏盘反装。
8.10 操作者在剪冲时,弯腰、蹲身或起立不得用手去扶剪冲机的传动部位,以免伤人。
8.11 剪切角铁时,机床背后不得站人,必要派人监护。
8.12 多人剪切工作时,必须由一人操控剪切开关手柄。互相之间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协调一致。
8.13工作完毕,切断电源,待机床完全停止运行后,方可打扫场地和擦拭机床。
9 风压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1 除遵守《剪冲压类通则》外,应认真执行本规程。
9.2 检查风压机各部是否良好,穿销是否可靠,风管是否漏气,开关手柄是否灵活,发现问题必须复位后方准使用。
9.3 检查使用的工具、冲头和胎模是否完好,有无松动、裂纹及胎模装配歪斜、不平现象,确认无误方可操作。
9.4 上下胎模必须分别固定好。上下模必须对中,不得偏斜,同时调整垫铁,使风压机有适当的行程。
9.5 工作时思想要集中。手部不得靠近延伸头及胎膜。严禁手入胎模放、取工件。
9.6 工件卡在胎模中,只准用工具解脱。
9.7 操作时,人不得在正面工作,应在侧面,也不得以锤打击加压,以防工件飞出伤人。
9.8 两人操作必须做到呼应答,互相配合。
9.9 扳动风动开关手柄,一定要开到固定位置,手柄距离工作者不得过高、过远;也不得用工具打击手柄,以免造成阀门损坏。
9.10 工作完毕后,关闭风门总阀门,使其风缸卸荷后,方准擦拭机械。
10 数控转塔冲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1 除遵守《剪冲压类通则》外,应认真执行本规程。
10.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认可,方可持证操作,其余人员不准上机独立操作。
10.3 插入本机的计算机软盘,必须是专用盘。对来历不明的软盘不得插入本机。
10.4本机菜单中的设备固有参数不许修改。
10.5启动机器前,应仔细检查设备周围的安全情况,工作台上不准有任何杂物。
10.6启动机器时,仔细阅读机器屏幕信息。如有警示时,应查报警内容找出原因,加以排除后才可进入下一程序。
10.7工作前,要仔细核对执行程序所调用模具的工位上是否安装有模具,工位号和对应的模具是否一致。
10.8安装或更换模具时,工位必须正确。上、下模安装方向和角度必须一致,装夹要紧固,转塔上不得留有任何杂物。
10.9设备运行时,工作台周围一米范围内不得停留人员,且不得用手或杆件在工作台上钩拿物件。
10.10装工件时,所有夹钳应夹牢工件,以防工件飞出伤人。装、卸工件时要做好呼唤应答,相互协调,以防误操作伤人。
10.11按设备润滑点所规定的时间、内容要求对设备进行润滑,并经常检查油路是否畅通。
10.12严禁设备在过载状态下工作。
11剪板机(龙门剪)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1.1 除遵守《剪冲压类通则》外,应认真执行本规程。
11.2操作剪板机必须熟悉机械的性能、构造、工作范围及操作方法,方能上岗操作。必须有专人负责保养。
11.3 开车前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并认真检查机床转动部分、安全装置和润滑系统是否正常。
11.4 禁止剪切超过允许厚度的板材,严禁剪切高碳钢、高速钢、合金工具钢、弹簧钢及其它脆性材料。
11.5 工作时思想要集中。送料时要注意手指安全,严防手指放在压头的位置,手指必须离开刀口200毫米以外。小件要使用专用工具。
11.6 严禁两人在同一剪板机上各自同时剪切两种板材。剪板机后面不准站人和接料,以防落料时砸伤。
11.7 刀片的刃口应保持锐利。上下刀片应保持平行,刀片间的间隙不得大于板料厚度的三十分之一。
11.8 多人操作,要一人指挥、做到呼唤应答、相互配合。
11.9 工作台上不准放置工具等其它物品。
11.10 调整、检查机械和擦拭机械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待飞轮停转后进行。
12 振动剪切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2.1除遵守《剪冲压类通则》外,应认真执行本规程。
12.2 开工前应试运行并详细检查设备,观察各部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和现象,发现机床有故障时,应通知有关人员处理好,未经处理不准开动机床工作。
12.3 开工前检查各润滑部位,油标的油面不得低于油标全高的三分之一,并保持润滑器具的清洁。
12.4 检查刀刃是否锋利及牢固可靠。
12.5 工作时,精力要集中。
12.6 严禁在机床开动时擦拭机床。
12.7 剪切不同厚度工件,应随时调整剪刃间隙。
12.8 根据机床的规格进行工作,不准超负荷工作。
12.9 非本机床人员不准操作本机床。
12.10 工作结束,切断电源,关闭机床,清扫工作场地,擦拭设备。
12.11 填写设备运行记录,详细说明机床运转及安全情况。
13 开卷校平自动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1 除遵守《剪冲压类通则》外,应认真执行本规程。
13.2本生产线各部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生产线操作者,必须熟悉各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不熟悉者,禁止独立操作。
13.3 工作者在作业前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机械各部、电气设备、润滑系统、防护罩等安全良好,并对各润滑点加油润滑后,方准开机。
13.4 开卷进料时,操作人员必须小心,要与操作司机加强呼唤应答,不得蛮干。
13.5 卷板拆开时要注意板头的突然回弹,以免伤人。引入板头时要注意对齐导向辊,平稳导入,要防止工具撬棍的卡、甭伤人或进入辊内。
13.6 根据产品尺寸要求,调整、校对好行程限位和定位挡铁位置。开机拉板时,操作人员应根据板厚调整校平机参数。
13.7根据产品的宽度、尺寸和板厚调整圆盘剪边机动力头距离和圆盘刀片间隙。在调整动力头距离时,应先拧松拖板上的紧固螺钉,距离调好后,把动力头紧固螺钉拧紧,以免动力头移动
13.8 开卷后,剪切、校平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13.9 工作时思想要集中,瞻前顾后;不得与他人闲聊;发现问题及时停机,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排除、检修。
13.10 输送机进出料时,严禁人站在铁板上,剪板机后及出料口严禁站人。
13.11 使用天车配合吊运卷板进开卷机或吊运平板时,应根据重量合理选用钢丝绳,并用小木板或棉纱等软性材料,垫在棱角处;起重应遵守有关起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12 开卷后,发现钢板严重偏斜时.应立即停机,必须重新调整后再开卷。
13.13 工作完毕,必须切断电源,方准清扫和擦拭设备。
14 滚板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4.1除遵守《剪冲压类通则》外,应认真执行本规程。
14.2 操作者必须熟悉本设备的构造、性能、润滑、操作维护保养方法,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者方能操作。
14.3 滚板厚度应严格执行设备有关技术参数要求的规定。
14.4 需滚制的钢板表面应清洁干净,如有焊疤、焊渣、氧化皮、大毛刺和剪刀锋的钢板,须经过必要的处理后,才能滚制。不得在钢板上放工具和留有杂物。
14.5 工作前按规定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并做好如下工作:
14.5.1 清理工作场地认真查看交接班记录或设备运行记录;
14.5.2 检查传动和承受压力部分有无裂纹,松动等异状;
14.5.3 按规定进行润滑;
14.5.5 连续升降上、下校正辊,前后侧各二次,检查有无异状;
14.5.6 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开机。
14.6 发现电机、变速箱、轴承过热或有杂音时应停机检查。
14.7 调整轴辊、板料时必须停车。
14.8滚板时严禁用锤打钢板,严禁钢板斜放;以防造成平辊的不均衡磨损。
14.9 板料进入辊内注意人体压伤和割伤发生,进出料方向和钢板上严禁站人,严禁用手放在钢板上,严防手和衣物被绞入辊内,热滚板时防烫伤。
14.10 使用天车配合滚板工作时,应由专人指挥,吊索具、夹具选择要适当。应配备天车工、司索工。吊装时严格遵守起重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4.11 取出已滚好的工件时,必须停机并采取防止板料坠落的措施,扳动上辊支承座时,不许用力过猛。
14.12卷成的筒体或开卷的钢板应摆放整齐并垫放平稳,防止滚动伤人。
14.13工作完毕按规定停机,切断电源,做好场地和设备的清扫工作,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15液压(含数控)剪板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5.1.除遵守《剪冲压类通则》外,应认真执行本规程。
15.2操作人员经专门培训,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可持证操作,其他人员不准独立操作。
15.3遵守《剪板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机器的性能、操作条件及其控制等工作程序。
15.4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15.5打开主电源开关,旋转释放急停按扭,启动电机。选择合适的工作模式、控制开关。
15.6根据剪切板厚和剪切宽度选用机床型号,根据剪板厚度调整刀片间隙和剪切角,使其足够大,而不致刀片磨损机床超载。若出现剪切质量下降时,操作人员应手动调整刀片间隙。
15.7操作人员应密切注意机床是否有异常噪声,若有应立即停机反映。
15.8当油温低于5℃时,开机前油泵必须空转一会,方能进行剪切。
15.9务必在剪板之前,在改变剪切条件之后,启动机器时检查下列几项:①刀片间隙是否调整②剪切角是否调整③剪切长度的设定值是否调整。
15.10剪切宽度应不小于板厚的20倍,当小于20倍时,被剪料会严重扭曲,应将挡规向后移,使料落下,严禁用手穿过刀口拿取。
15.11 工作结束后,切断电源,关闭机床,清扫工作场地,擦拭设备。
16 精密矫平机操作规程
16.1除遵守《剪冲压类通则》外,应认真执行本规程。
16.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认可,方可持证操作。其余人员不准上机独立操作。
16.3启动机器前,每天必须对手动集中润滑系统加油一次。能看到红色指示标记为止。
16.4下支撑辊系统中,齿轮箱和楔形块各七个润滑点,上机架升降齿轮箱四个润滑点,每月加油一次。
16.5不许设备超载矫平工作。
16.6一旦机床设定了具体加工材料的厚度,不许将超出此厚度的材料放入机床。
16.7不许在卸下机床前、后防护板情况下工作。 严禁人站在铁板上进行矫平,出料口严禁站人。工具和手不能进入辊内,以防人身和设备事故。
16.8视工作辊、中间辊、支撑辊表面清洁情况,及时清理表面,防止辊子表面划伤。
16.9在调整板材进、出口高度时,注意其二端高度差应≤5mm。
16.10第一和第七排支撑辊的调节量应在±30范围内,其余5排支撑辊的调节量应在±100范围内。不许超出此范围工作。
16.11正在进行板材矫平时,应避免调节进、出口的高度。
16.12进、出口处传感器位置不要随意调节,只有在校正辊子位置时才可进行。
16.13多人矫平时注意互唤应答,密切配合,板材进料时不能偏斜,防止板料超出机床造成卡死,损坏设备。
16.14遇到紧急情况发生,立即按急停按钮。如需重新启动,先按复位键,后按运行键即可开始工作。
16.15经常观察循环油润滑系统的油面高度,不足时及时补油。
第3篇 浸漆工表面处理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浸漆工房内严禁烟火,无关人员不准进入。
2.往浸漆槽内注漆或排漆时,应缓慢进行。
3.手工浸漆产品要轻拿轻放,悬挂牢靠,弹簧卡要上到位,取产品时要拿稳,摆放整齐,防止砸伤,并要等产品冷却后再拿。
4.工作时要经常检查炉温情况,保持工艺要求,应随时注意炉内气体蒸发量过大,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若产品掉落要立即停电排除。
5.品入炉前要将余漆滴净,防止炉内滴漆太多引起着火。
6.在浸漆罐(器)加压送气时应缓慢地打开进气阀门。如浸漆罐(器)内的压力超过4个大气压时,应立即停止送气,并打开阀门排除降压力。
7.工作地的废液要及时清理,回收在指定容器中。油布、油棉纱不准乱扔,应放入指定箱内。
8. 工作地不准存放甲苯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应随用随取。
9.发生火灾时,应用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灭火。
10.浸漆罐(器)应定期进行技术鉴定。内部检查每年一次,水压试验每二至三年一次。
第4篇 司磅岗位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2正常工作要求
2.1衡器的台面及传感器要定期检查,防止紧固件松动,保证衡器工作灵敏。
2.2台面的密封处保证完好,减少粉尘侵入。
2.3严禁非衡器维护人员对现场接线箱、传感器等部件进行检查和调整。
2.4严禁在电脑上运行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和设备,防止携带病毒。
2.8夜间不工作时,电脑要处于“关机”状态,保证电脑的使用寿命。
2.6交接班时要交接电脑及工作设备的运行情况,特别要关注电脑轴流风机的运行情况,要确保正常运转。
2.7上下磅的车辆严禁倒行。
2.8严禁过衡车辆在衡器上进行急刹车等违规操作,保证衡器的安全稳定。
3对操作及检修人员的要求
3.1进入厂区要劳保着装齐全,扣紧衣袖,禁止将衣服敞开,发辫应扎紧。
3.2 通过火车铁轨、汽车道及各道口时,在确认没有火车及大型货车通过时方可通过。
3.3 严禁穿高跟鞋在火车轨道上行走。
3.4 使用电器设备必须使用与之相匹配的电源;保险丝更换必须与原设备相配的保险丝,不得随意更改保险丝容量。
3.5轨道衡处理故障,检查、更换零部件,必须与相关方取得联系,保证火车不经过的情况下进行。
3.6 汽车衡处理故障,检查、更换零部件,必须在台面的进、出口处设置禁止通行的警示,方可进行。
4、防火防爆
4.1配备的电器设备应严格遵守化工企业安全用电规程,做到用电设备运行时有人在岗,无人职守时所有用电设备全部断电,防止火灾的发生。
4.2 使用电热淋浴器时,除应配备短路保护器等安全设备外,严禁一人在岗时单独使用,也不准所有在岗人员同时使用,应确保电热淋浴器使用时有人监护,防止触电、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4.3对于过衡称量的危险化学品严格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办法》执行,熟悉危险化学品的防救知识和措施。
4.4对于过衡称量的易燃物品严格按国家、企业的相关规定执行,熟悉易燃物品的防救知识和措施。
4.5对工作间要配备相应防火器材及防毒面具,每位员工应懂得防火、防爆、防毒的一般安全技术知识及消防、防护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掌握人身急救的方法。
4.6一般场所的防火防爆应遵守《化工区域防火防爆安全技术规程》
4.7特殊场所(硝铵区域、气化炉厂房内作业)
4.8.1不能穿戴起静电的服装,防静电放电。
4.8.2进入硝铵厂、气化炉厂房内手机要处于“关机”状态。
4.8.3测量仪器、仪表使用的电源要进行防爆隔离,防止产生电火花。
4.8.4每位职工应懂得防火、防爆、防毒的一般安全技术知识及消防、防护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掌握人身急救的方法。
第5篇 移车台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l..移车台司机工作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状态和各传动部份运转是否正常;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得是否整齐;电机运转是否有异声。如发现不正常情况时,应将故障排除,方可进行调运车辆的作业。
2.工作中,移车台司机应集中精力,注意司索工的信号,严格按司索工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牵引起动和甩车之前都必须鸣铃示警,然后方可开动。
3.司索工在拉运车辆之前应对场地、车辆和周围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挂钩,发出的信号应当清晰和准确。车辆拉上移车台前,应在移车台轨道上安放“铁鞋”制动。车辆停稳后,两端不准突出在移车台之外。甩出移车台的车辆应距移车台最少一米。
4.被拉运的车辆停稳之后和被甩下移车台的车辆达到一米以外时,司家工方可发出信号,通知移车台司机开动移车台.
5.当司索工发出信号将钢丝绳倒出至较远的距离拉车时,司机必须与司索工作好呼唤应答,•当确认牵出的钢丝绳已到达工作地点、钩子已经挂牢时,司机方可按司索工发出的信号拉动车辆。拉车之前移车台应与地面轨道对准并置放好制动“铁鞋”,缓慢开动卷扬机,并时开时停,平稳操作,以免起动过猛造成意外事故。
6,移车台司机在开动移车台或将车辆拉上或甩下移车台的过程中,不论任何人只要发出紧急停车信号时,就应立即停车。
7.在突然停电或电压大幅度下降时,移车台司机应将所有的控制开关扳向零位,拉下司机室配电箱的总刀闸。
8.非移车台司机室的人员不准进入操纵室。工作中司机应集中精力,严禁作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非移车台正式司机不准单独操纵移车台。
9.工作交接时,移车台司机应按交接班制度的要求作好当班运转情况记录。设备如有异常情状时,交接班人员应交接清楚,以免延误修理时机,形成设备事故。交班前应清扫移车台,保持设备整洁。
10.工作完毕,司机应将配电箱开关拉下断电,关好窗子,锁好操纵室的门,这时方可离开。
第6篇 停电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地点,应停电的设备如下。
①检修的设备
②与工作人员在进行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4-3规定的设备。
③在35kv及以下的设备处工作,安全距离虽大于表4-1规定,但小于表4-1规定,同时又无绝缘挡板、安全遮栏措施的设备。
④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两侧、上下,且无可靠安全措施的设备。
⑤其他需要停电的设备。
(2)检修设备停电,应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任何运用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点,应视为带电设备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应拉开隔离开关(刀闸)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应使各方面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对于有些设备无法观察到明显断开点的除外)。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应将设备各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3)检修设备和可能来电侧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应断开控制电源和合闸电源,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应锁,确保不会误送电。
(4)对难以做到与电源完全断开的检修设备,可以拆除设备与电源之间的电气连接。
第7篇 电器作业与检修安全技术规程
1. 使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企业电气检修作业
2. 一般安全规定:
1) 化工企业的电工除严格遵守电业安全规程及本通则规程外,还必须遵守其相应专业的电气规程。
2) 企业电工应自觉学习有关规程,积极参加培训教育,凡独立担任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新参加工作或调来人员,包括学徒工、临时工、外单位支援工等,均应学习本规程的全部或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之后取证,方可进入工作岗位。
3) 电气工作人员须经医生鉴定无防碍从事电器工作的病症,发现有防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者,应及时将其调换工作。
4) 电工应熟悉掌握触电、窒息急救法,人工呼吸法,及有关烫伤、外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找医生诊治,在医生未来之前应先施行急救。
5) 应熟悉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通过应该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黄砂等进行扑救。
6) 熟悉本企业生产厂房、仓库和贮罐等的防爆等级,易燃易爆场所电器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应严格招待的cd90a4-83《化工企业爆炸的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设计规定》,正确选择和使用符合规定的防爆电器设备。
7) 任何电气人员安装化工生产设备的电器部件,以及临时用电,要通过设备所在接线车间的车间主管领导。
8) 验电
a) 任何电器设备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手触及。
b) 电器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
c) 安装电灯,开关必须接在火线上,灯口细纹接在零线上。
9) 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穿长袖衣服。严禁使用锉刀和刚皮尺等。邻近相导电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
2. 低压回路停电检修时,应断开电源,取下熔断器,在刀闸手把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前必须验电。
1) 电器设备的供电线路上,设计有操作开关时,设备开停,必须使用操作开关,禁止连接刀闸。
2) 在易燃易爆场所应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等级的电器设备。
3) 一般携戴型工作灯不得超过36v。
4) 在危险性大的场所如潮湿地或金属设备内作业时灯不得超过12v。
5)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供电系统和变配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法,并具有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6) 值班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灯各种制度的规定。
7) 使用梯子或登杆作业,要遵守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
3. 低压漏电保护器运行管理制度:防止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及回路漏电而引起的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损坏事故的有效技术措施,确保漏电保护器的正常,可靠运行。
1) 电流型漏电保护器的定值为50毫安,雷雨季节可放大刀75毫安,其动作时间小于0.1秒,并具有及时特性。
2) 脉冲型漏电保护器触电电流动作定值为30毫安,漏电电流动作定值为100-150毫安,触电电流动作跳闸后,延时20秒后允许重合一次,漏电电流动作用,不允许重合。
3) 发现电气设备有异常现象时,应随即拉开开关,及时请电工进行修理,以防止扩大停电范围。但是,对有意迫使漏电保护器拒动或退出运行者,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追究责任。
4) 在漏电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发生伤亡事故,应检查漏电保护器的动作情况,分析未能起到保护作用的原因,在未调查前应保护好现场,不得拆动漏电保护器。
5) 使用的漏电保护器除按漏电保护特性进行定期试验外,对断路器部分,应按低压电器有关要求定期检查维护。
第8篇 试压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1.严格遵守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的试压条件进行试压。对试压容器、管道要进行详细检查,确实具备升压条件时,方可进行。
2.压力表的选用应为试验压力的1.5—2.5倍,并经校验合格有铅封。压力表应垂直安装于容易观察的地方,一般应安装双表。
3.试压的设备受压时,禁止受到强烈的撞击。严格执行设备试压程序及技术规定。
4.水压试验时,必须将空气排净,试验后应将水放净。冬季施工要采取防冻措施。
5.试压用的临时盲板,厚度应满足试压要求,法兰和盲板、螺丝要上牢,并做出明显标志,试压后应及时拆除。
6.受压件发现有泄露现象时,不准带压紧固螺丝或进行修理及焊接作业,严禁敲击。要将压力消除后方可进行必要的补漏工作。
7.受压设备和管道的法兰、盲板等处,如需进行外观检查,人不要站在法兰、盲板的对面,以防崩出伤人。
8.需要脱脂、防腐、保温的设备、管道,应在脱脂、防腐、保温前进行试压。试压水要干净。
9.原则上不准用气压试验代替水压试验,如必须用气压试验时,应采取特别安全措施,并经工程师的批准和有关技术部门现场指挥进行。
10.试压完后,应填写试压记录,即:设备名称、图号、试验压力、试压程序、试压人员、试压日期、升到压力、停压时间、渗漏情况及部位、处理意见及结果等。
11.登高作业和起吊应遵照“高处作业技术规程”和“起重安全技术规程”执行。
第9篇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以下简称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管理,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指导生产实践,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2 各矿(公司)必须建立健全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和管理的责任制度,明确责任,落实职责,切实做好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管理工作。
1.3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由矿(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做好编制、审批、贯彻、复审、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1.4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完毕后,由矿(公司)总工程师签字后实施。分管矿长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矿长负责现场监督落实。
1.5 作业规程和措施审批完成后,由矿(公司)相关科室将文本和电子文档存档。存档的作业规程和措施文本、电子文档不得随意修改。
1.6 作业规程和措施发放要执行收发文登记制度,收发文部门由接收者和发放者本人签字。
1.7 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贯彻学习。否则,严禁开工。
1.8 施工区队长是作业规程、措施执行的第一责任者。
1.9 各矿(公司)要把作业规程、措施贯彻执行情况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生产过程中现场与作业规程、措施内容不符的,要责令及时整改;作业规程、措施内容不能满足现场需要的,要及时补充、修改;对违反作业规程、措施施工造成事故的,要严肃查处。
1.10 各矿(公司)每年度要组织一次作业规程检查、评比活动,总结经验,提高作业规程的编审质量。
2 作业规程编制及审批
2.1 作业规程编制
2.1.1 作业规程和措施编制内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和相关技术规范。同时,必须遵守煤矿各工种操作规程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
2.1.2 作业规程的编制,应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劳动定额和合理的劳动组织,提高单产单进水平,降低成本。
2.1.3 必须严格按照“一工作面、一规程”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不得沿用套用作业规程。
2.1.4作业规程的编制由区队或科室主管技术员负责。作业规程编制要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图面清晰、图例规范、按章节顺序编号,使用计算机编制和管理。
2.1.5 作业规程严格按照《作业规程编制指南》进行编制。需增加六大安全避险系统的相关内容,且独立成一节。
2.1.6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应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1)已批准的有关设计(包括防冲、防火、防突等专项设计)文件、资料;
(2)由地测部门提供的经过批准的地质说明书;
(3)同一煤层邻近工作面矿压观测、瓦斯等级和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结果等资料;
(4)由通风部门提供的工作面通风设计、通风系统图、通风瓦斯管理措施、瓦斯监控系统图及瓦斯断电控制系统图;
(5)由机电部门提供的供电设计、供电系统图和机电设备相关资料;
(6)国家、省、集团公司、区域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7)相关科室提供的六大安全避险系统图。
2.1.7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应具备下列图纸:
(1)工作面平面布置图;
(2)工作面地层综合柱状图(八倍采高范围内);
(3)工作面地质平面图、剖面图;
(4)工作面支护剖面图、平面图(1:50);
(5)工作面上下端头及两巷超前支护平面图(1:100)、剖面图(1:50);
(6)设备布置示意图,供电系统图(注明设计、审核、批准);
(7)通风系统图(注明设计、审核、批准);
(8)运输系统、排水系统、防尘系统示意图;
(9)瓦斯抽放系统、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布置示意图;
(10)炮采工作面的炮眼布置正视图、侧视图、俯视图,装药结构示意图和爆破说明书;
(11)避灾路线示意图(分别注明水、火、瓦斯等灾害路线)。
(12)六大安全避险系统图。
2.1.8 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应具备下列文件、资料:
(1)经过审批的工程设计;
(2)防冲、防火、防突等专项设计;
(3)地质部门提供所掘巷道的地质说明书及平面、剖面图;
(4)通风科提供的局部通风机选型设计;机电科提供的局部通风机供电设计;
(5)邻近采区或工作面的矿压观测资料。
(6)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2.1.9 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应具备下列图纸:
(1)巷道布置平面图、剖面图;
(2)部分地层综合柱状图;
(3)地质平面图、剖面图;
(4)巷道支护断面图(1:50)、平面图(1:50);
(5)临时支护平面图(1:100)、剖面图(1:50);
(7)掘进机截割顺序图;
(8)设备布置示意图,供电系统图(注明设计、审核、批准);
(9)炮眼布置正视图、侧视图、俯视图,装药结构示意图和爆破说明书;
(10)通风系统图(注明设计、审核、批准);
(11)运输系统、排水系统、防尘系统示意图;
(12)抽放瓦斯系统、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布置示意图;
(13)避灾路线示意图(分别注明水、火、瓦斯等灾害路线);
(14)六大避险系统示意图。
2.1.10《煤矿安全规程》中明文要求在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上级文件中已明确规定的,且又属于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执行的条文,只需在作业规程中标明该条文的条、款号,在学习作业规程时一并贯彻;未明确规定的,而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执行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中明确规定。
2.1.11 作业规程与制定的专项措施相关的内容,可在作业规程中简要说明。
2.1.12 采用对拉、顺拉等方式布置采煤工作面时,应视同一个采煤工作面编制作业规程,必须明确规定相关内容。
2.1.13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制定的专项措施中明确相关的技术参数、施工工艺和施工要求。
2.2 作业规程审批
2.2.1 作业规程的审批,由矿(公司)总工程师负责;作业规程编制完成后,由矿(公司)生产部(科)负责人或分管副总审阅签字,报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集体会审;
作业规程会审由总工程师组织安全、生产、开拓、机电等相关副矿长及副总师及生产技术、通风、机电、安监、运输、地测、煤质、生产区队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及规程编制者参加;作业规程会审后,要将会审意见填写在会审表中,参加会审人员本人签字并签署意见,最后由总工程师签批。
作业规程审批卡(附件三)原件由矿(公司)生产技术部(科)保存,作业规程装订过程中附复印件;
作业规程会审时提出的修改意见,编制人员应及时进行修改;会审人员认为规程不合格时,必须重新编制,重新审批;
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应在开工前15天审批完毕,开工前10天发放到相关单位。
2.2.2 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完成作业规程编制后,应征求区队负责人的意见,获得同意并签字后,上报审批。
2.2.3 各矿井应明确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牵头组织科室,并根据各科室的业务分工,明确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内容。
2.2.4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采取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一旦由于审批不严而导致事故的,将根据已划分的科室负责审批内容与职责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2.2.5 作业规程会审意见必须打印,严禁出现手写稿,并将会审意见附在作业规程正文前页。
会审完毕的作业规程由编制人对会审意见逐条进行落实,并提出落实意见,经分管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总工程师或分管矿长出差期间可由矿长指定的其他矿领导代签,总工程师或分管矿长返回工作岗位后3天内应补签。
2.2.6 为提高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质量,对参加审批人员资质进行明确规定,除矿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外,其他单位参加会审人员应为副科级以上或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
3 作业规程的管理
3.1 作业规程贯彻学习
3.1.1 审批后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施工前向所有参加施工的干部职工进行贯彻(见附表四)。由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技术负责人负责贯彻。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后,参加学习人员必须签字,签字名单底稿由本队留存,同时将复印件报生产科等相关科室备案。
作业规程由组织审批单位命题进行书面考试,考试成绩(副队长和班组长的考试成绩必须达到90分以上)合格的人员方准上岗作业。对作业规程(措施)贯彻时缺勤、缺考及考试不合格人员,必须进行补贯彻(见附表五)、补考试,且单独注明,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从开始生产之日起,以后每月对作业规程重新贯彻学习一次,并做好贯彻记录。月度作业规程贯彻时缺勤人员必须在下一班上岗前进行补贯彻、补签名,否则,不得上岗。(见附表六)
3.1.2 作业规程贯彻学习,要记录学习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每人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3.1.3 作业规程贯彻学习,同时要贯彻《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中有关条文,以及国家、省、集团公司与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有关的规定和制度。
3.1.4 作业规程贯彻学习考试试卷要规范,统一印制,评分标准明确,严格按评分标准进行阅卷,不得随意操作。考试试卷要保存完整,不得涂改。考试成绩要登记在作业规程措施贯彻记录表上,并由学习者本人签字确认。
3.1.5 采、掘工作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重新进行作业规程贯彻学习,并由本人签字:
(1)采、掘工作面停产超过一个月的;
(2)采、掘队到别的工作面过渡生产,间隔时间超过一个月又重新回到本工作面作业的;
第10篇 空调设备维护检修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1总则:
1.1 在一般情况下空调(转动、用电)设备在检查或检修不准带电作业,必要时须穿戴好劳保,并须有二人以上方能操作。
1.2 空调长时间关机,应关闭电源开关。重新启用时,打开电源给机组预热,4小时后方可启用空调机。
1.3 空调设备维护、检修的所有操作应有空调维护人员操作,或委托有空调维护知识的专门人员定点操作,其余属于无关人员。
1.4 重新启动空调或进行功能切换时,均需3分钟的时间间隔,以保护压缩机,操作人员需耐心等待。
1.5 熟悉掌握中毒、化学烧伤、触电急救方法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1.6 空调工必须熟练地掌握万用表、钳形电流表及兆欧表、测温仪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使用前认真检查,合理选择,精心调整。操作时既要注意不损坏仪表,又要确保人身安全。用后妥善保管。
2 维护安全注意事项:
2.1 经常观察空调制冷、制热运转情况,记录好室内温度,并定期向风机、电机轴承添加润滑油。
2.2 定期检查皮带松紧度,按下量高于12-25mm,应调整皮带位置。同时,用手晃动皮带轮,若松动量过大,应更换轴承。
2.3 回风过滤器每周一次,用大于0.6mpa的压缩空气猛吹或加压清水冲洗。蒸发器每季度用同样的方法清洗一次。
2.4 冷却水的ph应在7-3.2范围内,根据我们现有条件,用排水的办法,使ph在正常范围内。
2.5 冬季要把冷凝器中的冷却水排干,防止管道冻裂。
2.6 水泵入口过滤器应每月清洗一次,防止循环水管道堵塞。
3 检修安全注意事项:
3.1 检修前要熟悉检修的环境、处理问题的概况;准备好相应的工具与仪器;办理检修票证时一定要有安全防范措施,及时通知相关(工艺、维护)人员的监护。
3.2 发现空调问题要进行检查或检修时,必须停机、停电安全后方可检修;杜绝带电状态或设备运转中去检查。
2.3 机械方面的焊漏、配管工作一定要按《焊工的安全技术规程》,《钳工、管工的安全技术规程》内规定的安全标准执行。
3.4380vac、220vac电源检查应按《动力电、低压电安全管理规定》规范操作。
3.5 室内外机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mω。防止环境腐蚀气体、灰尘、潮气的影响。
3.6 在清洗设备(蒸发器、冷凝器等)时,所使用的易腐蚀易挥发、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应按相关《危化品存储、使用管理规定》规定的标准规范操作或使用。
3.7 检修后要认真检查空调各检修部件恢复是否安全规范,并清点工具、零件、材料等,以防遗失或遗留在设备内;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观察投运正常后,及时告之相关(工艺、维护)人员的监护。
4 装拆、投运安全注意事项:
4.1 空调机在设计安装过程中,一定要按照《空调的安装技术要求》以及现场的实际状况综合考虑,确保空调的(维护、检修、运行)安全。
4.2 空调机在拆装、搬运过程中,倾斜度不得超过45℃,更不允许倒置;同时包裹好制冷剂管、冷却水管进出口,防尘防碰。
4.3 室外机组不可放在受阳光直射、雨淋及其它辐射热源的地方,采取遮蔽、防腐措施。
4.4 动力电源应采用《空调使用说明书》要求的标准规格专线供电,应为三相四线制。
4.5 空调机安装之地和场所的空气应不含酸、碱性或其它有害气体,不可装在有易燃、易爆物品或有泄漏易燃易爆气体的地。
4.6 定期清除外机冷凝器上的尘埃,以防传热效果降低,使机组工作能力减弱。每两月一次,用压缩空气吹冷凝器表面尘埃,切勿用自来水冲洗。
4.7 对于给空调补添氟里昂时、以及检修过程中用氮气瓶中氮气给系统打压试漏时,因其瓶属于带压设备,应安全规范使用,不可超过系统允许的压力,也不可使用耐压等级低的(管子、减压阀、压力表)设备,具体可参照相关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执行。
5 附则:
5.1运行中的空调规格型号、种类很多,制冷方式又分风冷和水冷两种,故安全维护、检修、运行的要求应有差异,须严格按照具体的《空调操作说明书》提醒的安全内容,按步操作。
第11篇 验电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而且合格的接触式验电器,在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处对各相分别验电。
(2)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
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如果在木杆、木梯或木架上验电,不接地线不能指示者,可在验电器绝缘杆尾部接上接地线,但应经运行值班负责人或工作负责人许可。
(3)高压验电应戴绝缘手套。验电器的伸缩式绝缘棒长度应拉足,验电时手应握在手柄处不得超过护环,人体应与验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雨雪天气时不得进行室外直接验电。
(4)对无法进行直接验电的设备,可以进行间接验电。即检查隔离开关(刀闸)的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仪表及带电显示装置指示的变化,且至少应有两个及以上指示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
(5)若进行遥控操作,则应同时检查隔离开关(刀闸)的状态指示、遥测、遥信信号及带电显示装置的指示进行间接验电。
(6)330k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可采用间接验电方法进行验电。
(7)表示设备断开和允许进入间隔的信号、经常接入的电压表等,如果指示有电,则禁止在设备上工作。
第12篇 张拉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源接线要加接地线,并随时检查各处绝缘情况,以免触电。
2、油管与接头要按规定制造并随时检查,以免发生爆裂事故。油泵、千斤顶带压力工作时严禁拆卸接头、管路及压力表。
3、压力表要定期校验,以防失灵而造成事故。
4、开车前应先打开控制阀(空载启动)使用时应检验安全阀调整压力是否适当,并保证其灵敏可靠。
5、油泵电机转向不限,可以正反转交替使用。油箱内油面过低时应及时补油,不得长时间带压工作。
6、张拉千斤顶在工作过程中,加、卸载应力求平稳、避免冲击。
7、张拉千斤顶带压工作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两侧,端面方向上禁止站人及有人通过,应设安全防护装置。
8、张拉千斤顶所标识的行程为极限行程,工作时严禁超过该行程。
9、严禁在千斤顶本体上进行焊接等有损千斤顶结构的操作,在搬运、吊装过程中避免剧烈撞击。
10、张拉千斤顶不可用于易产生偏载的工况,新的或久置后的千斤顶,因油缸内有较多空气,开始使用时活塞可能出现微小的突跳现象,可将千斤顶空载往复运行二、三次,以排除内腔空气。
11、张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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