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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程(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9 热度:24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程

第1篇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进行全面管理,确保工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安全施工管理

4.1事前控制

4.1.1及时为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用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线设施等资料和其他必要条件。

4.1.2工程开工前,检查相应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等安全防护情况。

4.1.3审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要求。

4.1.4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4.1.5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安全目标和措施,并要求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4.1.6检查施工单位设置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当持证上岗,并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4.1.7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4.1.8检查施工单位使用的施工机具,不合格的施工机具不得投入使用,并填写《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统计表》。

4.1.9检查施工单位特殊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填写《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种人员资质证明文件统计表》。

4.2事中控制

4.2.1检查用地红线范围内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临时占用的场地和道路,应当全部用于施工,不可挪作他用。

4.2.2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施工技术措施,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2.3检查施工单位建立的专业检查、职工自检和安全自检的制度执行情况。

4.2.4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的变化,组织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整改。

4.2.5检查施工安全措施,现场设置的机具、机构或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定期维护和保养。

4.2.6检查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预防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急救的措施。

4.2.7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情况,要求建立工地使用火审批制度。现场应设置符合消防规定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4.2.8定期会同监理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在监理例会上向施工单位指出,要求按时整改。

4.2.9督促施工单位于建筑工程完成基础分部工作量50%、主体分部已结顶、装饰分部工作量的30%时,及时到安监机构申请安全达标验收,验收合格的,将安全达标牌悬挂在施工现场的显着位置。

4.3事后控制

4.3.1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技术资料设专人管理及归档的情况。

4.3.2重大事故发生后,应要求施工单位积极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立即向市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同时,项目工程部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事故情况。

5.文明施工管理

5.1事前控制

5.1.1在施工方案确定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防汛设施、道路、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文明施工。

5.1.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工地文明施工部分,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5.2事中控制

5.2.1检查工地周围的遮挡围墙,按要求围墙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采用预制板或砖砌筑,封闭严密,并粉刷涂白,保持整洁完整。

5.2.2督促施工单位设置施工标牌,并放置于主通道醒目位置。

5.2.3检查工地排水系统,要求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污染、堵塞下水道和河道。

5.2.4检查施工单位临时舍施,要求按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进行分隔。

5.2.5检查建筑材料、机具设备按工地总平面图的位置在固定场地整齐堆放,不得侵占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

5.2.6检查施工现场道路是否畅通,场地是否平整,有无大面积积水。

5.2.7夜间施工作业,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事先向环保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

5.2.8要求工地出入口内应用砼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冲洗后出场。

5.2.9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

5.3事后控制

5.3.1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下水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的,应要求立即疏浚或修复;对工地周围的单位和居民财产造成损失的,应由施工单位承担济济赔偿责任。

5.3.2建筑工程完工后,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时拆除工地围墙、安全防护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洁。

6.编制依据

6.1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6.2杭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6.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6.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8.质量记录

8.1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作人员资格证明文件统计表(gt/qr15-03)

8.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gt/qr15-05)

8.3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检查表(gt/qr15-06)

8.4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5施工方案审批表(gt/qr15-11)

第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木工

1.一 般 规 定

1.1高处作业时,材料码放必须平稳整齐。

1.2使用的工具不得乱放。地面作业时应随时放入工具箱,高处作业应放入工具袋内。

1.3作业时使用的铁钉,不得含在嘴中。

1.4作业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如手柄有无松动、断裂等,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应试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时戴绝缘手套。

1.5使用手据时,锯条必须调紧适度,下班时要放松,以防再使用时锯条突然爆断伤人。

1.6成品、半成品、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得任意乱放。不得存放在在施工程内,木材码放高度不超过1.2m为宜。

1.7木工作业场所的刨花、木屑、碎木必须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场清。

1.8用火必须事先申请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2.横板安装与拆除

2.1模板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模板、支撑等构件是否符合要求,钢模板有无严重锈蚀或变形,木模板及支撑材质是否合格。

(2) 地面上的支模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并同时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3) 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和2m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4) 操作人员登高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利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不得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高处狭窄而无防护的模板面上行走。

(5) 模板的立柱顶撑必须设牢固的拉杆,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和临时物件相连接。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允许离开。

(6) 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状况,基坑上口边沿1m以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坑)内运送模板构件时,严禁抛掷。使用溜槽或起重机械运送,下方操作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域。

(7) 组装立柱模板时,四周必须设牢固支撑,如柱模在6m以上,应将几个柱模连成整体。支设独立梁模应搭设临进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和立侧模。

2.1模板拆除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拆模必须满足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经工程技术领导同意,不得因拆模而影响工程质量。

(2) 拆模的顺序和方法。应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撑;在拆除用小钢模板支撑的顶板模板时,严禁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已拆活动的模板,必须一次连续拆除完,方可停歇,严禁留下不安全隐患。

(3) 拆模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拆模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平稳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4) 严禁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模板,吊运大型整体模板时必须拴结牢固,且吊点平衡,吊装、运大钢模时必须用卡环连接,就位后必须拉接牢固方可卸除吊环。

(5) 拆除电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时,下层必须支搭安全网等可靠防坠落措施。

(6) 拆除的模板支撑等材料,必须边拆、边清、边运、边码垛。楼层高处拆下的材料,严禁向下抛掷。

3.门 窗 安 装

3.1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门窗扇时,外防护应齐全可靠,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工具应随手放进工具袋内。

3.2立门窗时必须将木楔背紧,作业时不得1人独立操作,不得碰触临时电线。

3.3操作地点的杂物,工作完毕后,必须清理干净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堆放。

4.构 件 安 装

4.1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操作,应设防滑板梯,系好保险绳,穿软底防滑鞋,檐口处应按规定设安全防护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操作人员移动时,不得直立着在屋面上行走,严禁背向檐口边倒退。

4.2钉房檐板应站在脚手架上,严禁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4.3在没有望板的轻型屋面上安装石棉瓦等,应在屋架下弦支设水平安全网。

4.4拼装屋架应在地面进行,经工程技术人员检查,确认合格,才允许吊装就位。屋架就位后必须及时安装有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以防倾倒。

4.5吊运屋架及构件材料所用索具必须事先检查,确认符合要求,才准使用。绑扎屋架及构件材料必须牢固稳定。安装屋架时,下方不得有人穿行或停留。

4.6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不得通行和堆放材料,确因操作需要,必须在大楞上铺设通行脚手板。

5.木 工 机 械

5.1使用木工机械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熟悉使用的机械设备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修、保养的安全操作知识。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

(2) 作业前应试机,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开机前必须将机械周围及脚下作业区的杂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应在作业区铺垫板。

(3) 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作业人员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必须戴工作帽。

(4) 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5) 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6) 必须使用定向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7) 清理机械台面上的刨花、木屑,严禁直接用手清理。

(8) 每台机械应挂机械负责人和安全操作牌。

(9) 作业后必须拉闸,箱门锁好。

5.2使用平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2) 刨料时应保持身体平衡,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应按在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应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cm。

(3) 每次刨削量不得超过1.5mm。进料速度应均匀,严禁在刨刀上方回料。

(4) 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cm,长度小于40cm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小于1.5cm,长度小于25cm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5) 刨旧料时必须先将铁钉、泥砂等清除干净。遇节疤、戗茬时应减慢送料速度,严禁手按节疤送料。

(6) 二人操作时,进料速度应配合一致。当木料前端越过刀口30cm后,下手操作人员方可接料。木料刨至尾端时,上手操作人员应注意早松手,下手操作人员不得猛拉

(7) 。换刀片前必须拉闸断电、并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8) 同一台平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与刀必须匹配,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刀具。紧固刀片的螺钉应相嵌入槽内,且距离刀前不得小于10mm。

5.3使用压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二人操作,必须配合一致,接送料应站在机械的一侧,操作人员不得戴手套。

(2) 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木料走偏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调正木料。遇节疤应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与滚筒保持20cm以上距离。接料时,必须待料出台面后方可上手。

(3) 刨料长度小于前后滚中心距的木料,禁止在压刨机上加工。

(4) 木料厚度差2mm的不得同时进料。刨削吃刀量不得超过3mm。

(5) 清理台面杂物时必须停机(停稳)、断电,用木棒进行清理。

5.4使用圆盘锯(包括吊截锯)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圆盘锯必须装设分料器,锯片上方应有防护罩和滴水设备。开料锯与截料锯不得混用。

(2) 作业前应检查锯片不得有裂纹,不得连续缺齿,螺丝必须拧紧。

(3) 必须紧贴靠尺送料,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疤应慢推。必须待出料超过锯片15cm方可上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

(4) 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严禁锯小于50cm长的短料。

(5) 木料走偏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机调正后再锯,不得猛力推进或拉出。

(6) 锯片运转时间过长应用水冷却,直径60cm以上的锯片工作时应喷水冷却。

(7) 必须随时清除锯台面上的遗料,保持锯台整洁。清除遗料时,严禁直接用手清除。清除锯末及调整部件,必须先拉闸断电,待机械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

(8) 严禁使用木棒或木块制动锯片的方法停机。

第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油漆工

1.各种油漆材料(汽油、漆料、稀料)应单独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库房应通风良好。易挥发的汽油、稀料应装入密闭容器中,严禁在库内吸烟和使用任何明火。

2.油漆涂料的配制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调制油漆应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内进行。调制有害油漆涂料时,应戴好防毒口罩、护目镜,穿好与之相适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工作完毕应冲洗干净。

(2) 工作完毕,各种油漆涂料的溶剂桶(箱)要加盖封严。

(3) 操作人员应进行体检,患有眼病、皮肤病、气管炎、结核病者不宜从事此项作业。

2.使用人字梯应遵守以下规定:

(1) 高度2m以下作业(超过2m按规定搭设脚手架)使用的人字梯应四脚落地,摆放平稳,梯脚应设防滑橡皮垫和保险拉链。

(2) 人字梯上搭铺脚手板,脚手板两端搭接长度不得少于20cm。脚手板中间不得同时两人操作,梯子挪动时,作业人员必须下来,严禁站在梯子上踩高跷式挪动。人字梯顶部铰轴不准站人、不准铺设脚手板。

(3) 人字梯应经常检查,发现开裂、腐朽、榫头松动、缺挡等不得使用。

4.使用喷灯应遵守以下规定:

(1) 使用喷灯前应首先检查开关及零部件是否完好,喷嘴要畅通。

(2) 喷灯加油不得超过容量的4/5。

(3) 每次打气不能过足。点火应选择在空旷处,喷嘴不得对人。气筒部分出现故障。应先熄灭喷灯,再行修理。

5.外墙、外窗、外楼梯等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在牢靠处。油漆窗户时,严禁站在或骑在窗栏上操作,刷封沿板或水落管时,应利用脚手架或专用操作平台架上进行。

6.刷坡度大于25°的铁皮层面时,应设置活动跳板、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7.刷耐酸、耐腐蚀的过氧乙烯涂料时,应戴防毒口罩。打磨砂纸时必须戴口罩。

8.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喷涂时严禁对着喷嘴察看。

9.空气压缩机压力表和安全阀必须灵敏有效。高压气管各种接头应牢固,修理料斗气管时应关闭气门,试喷时不准对人。

10.喷涂人员作业时,如头痛、恶心、心闷和心悸等,应停止作业,到户外通风处换气。

第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锅炉、管道安装工

1.散装锅炉安装

1. 1锅炉基础放线时,应将锅炉房内的杂物清理干净。所有的坑、洞、预留口1.5m×1.5m以下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安全防护盖板。1.5m×1.5m以上的洞口周边必须设两道牢固的护身栏杆,中间挂水平安全网。

1. 2锅炉施工现场的临时电源的架设,应遵守本规程暂设电工4.2.2条的规定。

1. 3锅炉安装施工用的照明,应不超过36v安全电压;锅筒应使用不超12v的低压照明。

1. 4设备拆箱使用的工具柄安装牢固。拆箱的箱板应边拆、边清、边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1. 5安装使用的承重的操作平台,应由架子工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搭设。并经交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平台进料一侧的防护栏杆应及时恢复。平台上不得堆放材料或设备部件,严禁超负荷使用。

1. 6锅炉本体吊装受力点应牢固可靠。锚点严禁拴在砖柱、砖墙或其他不稳固的构筑物上。

1. 7吊装时必须遵守本规程起重工、起重机司机和信号指挥的规定。两台卷扬机起吊一个部件时,两台转速必须同步一致,严禁用两台吨位不等、转速、转距不一致的卷扬机动起吊一个部件或一台设备。

1. 8安装锅炉钢架横梁时,操作人员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手不得扶在横梁的顶端。在横梁与立柱未焊牢之前,严禁上人操作。第一圈横梁安装好后,中间应挂设安全网。锅炉钢架焊接牢固后,再上汽包,严禁颠倒工序。

1. 9锅炉的对流管退火:化铅锅应设在露天,有防雨措施;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和防护眼镜;严禁将潮湿铅块放入铅锅内。钢管退火,应先将退火的管头烘干再插入铅锅内,并固定牢固;操作人员脚应加鞋盖。

1. 10锅炉本体的联台、护身栏、爬梯和扶手,必须随锅炉的安装同步进行。

1. 11胀管时,锅筒外应设专人监护,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拉闸断电。往锅筒内送风时,严禁用无防护罩的排风扇代替轴流风机。

1. 12焊工焊接锅炉钢架时,必须遵守本规程焊工的有关规定。电焊机的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其他金属结构或钢管脚手架代替回路。

1. 13螺旋出渣机做冷态试车和炉排试运转时,必须有暂设电工配合进行。

1. 14电气控制设备、省煤器、液压传动装置、鼓引风、软化水等设备安装,必须按照分项施工工艺标准中安全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执行,严禁违章作业。

1. 15安装机电设备试运转时,必须会同有关人员共同进行,不得擅自开动。大型设备试运转应听从专人指挥,不得任意改变或减少操作步骤。

2.快装锅炉安装

2. 1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 2锅炉及附属设备在水平运输或吊装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以起重工为主,并执行本规程起重工有关规定。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吊装作业区。

2. 3土法吊装使用三木搭时,三木搭构造必须有足够的受力强度,稳固可靠,应用钢丝绳挂倒链,严禁使用8号铅丝代替。

2. 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照明的电压应遵守本规程4.3.4的规定。

2. 5操作时使用人字梯(折梯)时,遵守本规程15.0.3的规定。

3.管 道 安 装

3. 1管材运输,应清理道路上的障碍物。汽车运输必须有起重工或装卸工配合;手推车运输必须将管子绑扎牢固,装卸时起落一致;用滚杠运输不得用手直接调整滚杠,管子滚动前方不得有人。用塔吊往高处运管时,应遵守本规程塔式起重机有关规定。管材堆放应放稳放牢,不得乱堆乱放。

3. 2管材的除锈和刷漆,应在安装之前进行。锯断管材时,应将管材夹在管子压力钳中,不得用平口虎钳;管材应用支架或手托住。用砂轮锯断管材时,压力应均匀,不得用力过猛,操作人员应站在砂轮片旋转方向的侧面。

3. 3铲管材破口、磨口、剔飞刺、敲焊渣时,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对面严禁有人。

3. 4煨管时,钢丝绳在管上应绑孔牢固,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钢丝绳的里侧或随意跨越钢丝绳。地锚和别管用的桩子必须牢固。

3. 5管道吹洗时,排出口应设专人监护。在吹洗和试验过程中,不得进行安装或检修。

3. 6熬沥青时,应遵守本规程14.2的规定。

3. 7安装立管时,在开启管子的预留洞口的钢筋网或安全防护盖板前应向总承包单位提出申请,办理洞口使用交结手续后,方可拆除。操作完毕应将预留洞口安全防护盖板恢复好,盖严盖牢。

3. 8安装冷却塔立管时,上端与冷却塔连接的最后一根管的法兰盖,必须焊好后再同冷却塔塑料法兰盘连接。在安装立管施焊前,必须申请用火证,并设专人看火,备好消防器材,井道孔洞应用水浇湿石棉布堵严,严禁火星掉到下一层。

3. 9地沟或潮湿场所安装管道,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电焊把线严禁裸露和破损。操作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电焊)手套。

3.1 0管道串动和对口时,动作要协调,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接合处。

3. 11室外供热管道安装,管沟土方施工应遵守本规程5.2的规定。

第5篇 建筑工程安全资料分类整理规程

建筑工程安全资料的分类、整理

一、资料的分类

1、由于一个施工现场涉及到的安全分部繁多,因此安全资料的分类是资料管理的重要环节。按照j(g)j59-99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安全资料可按以下进行分类:

(1)安全管理分部

(2)文明施工分部

(3)脚手架分部

(4)基坑支护分部

(5)模板支护分部

(6)“三宝”“四口”防护分部

(7)施工用电分部

(8)物料提升机和外用电梯分部

(9)塔吊分部

(10)起重吊装分部

(11)施工机具分部

(12)其他资料

2、由于施工工艺的多样性,所以安全技术资料也可按子分部进行分类,如脚手架,一个施工现场可能出现多种类型的脚手架,如落地式外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由脚手架分部可设落地式外脚手架子分部、悬挑式脚手架子分部等。

3、根据j(g)j59-99安全检查标准,各分部(子分部)的安全资料可分二部分进行整理,一是保证项目部分,二是一般项目部分。

二、资料的整理第一项安全管理部分

1、保证项目部分

(1)企业、项目部安全责任制、经济承包合同、现场各主要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员上岗证、安全员任职文件、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情况等。

(2)单项工程安全管理目标、安全责任制分解措施及分解情况、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规定、安全责任目标考核情况等。

(3)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性较强分项的单项施工方案等。

(4)安全交底制度、安全交底实施情况记录等。

(5)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记录、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整改情况等。

(6)安全教育制度、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及三级教育卡片、新工人安全教育记录、工种变换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记录、施工管理人员培训记录、专职安全员年度培训记录及考核登记等。

2、一般项目部分

(1)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班前安全活动记录等。

(2)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等。

(3)工伤事故报告程序、工伤事故档案、工伤事故处理记录等。

(4)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情况记录等。

第二项文明施工分部

1、保证项目部分

(1)施工现场围档设置平面图、断面图、材料使用说明等。

(2)门卫制度、施工现场人员工作卡佩戴规定、施工现场大门及门头设置示意图等。

(3)施工现场道路及排水沟设置示意图及做法详图、防止泥浆、污水外流措施、防止下水道堵塞措施、场地绿化措施及示意图等。

(4)建筑材料堆放示意图、材料挂牌分类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保洁制度、区域卫生包干制度等。

(5)现场临时住宅搭设计划及措施、施工现场功能区域划分示意图、宿舍保暖措施、宿舍防暑及防蚊虫叮咬措施、宿舍卫生管理制度等。

(6)现场消防管网及消防设施设置示意图、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及手续、施工现场动火监护制度及监护记录、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等。

2、一般项目

(1)治安保卫制度、治安保卫责任制分解措施、工地治安综合管理记录等。

(2)施工现场标牌设置示意图及设置制度等。

(3)施工现场厕所卫生管理制度及厨房卫生管理制度、厕所、厨房卫生责任制、生活垃圾处理规定等。

(4)卫生防病宣传教育记录、急救措施、急救器材和药品设置一览表、保健急救人员一览表及上岗证等。

(5)防粉尘、防噪音措施、夜间施工管理规定、施工不扰民措施第三项脚手架分部1、保证项目部分(以落地式外脚手架子分部为例)

(1)施工方案、脚手架设计计算书等。

(2)脚手架立杆基础设置示意图、脚手架基础排水措施及示意图等。

(3)脚手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示意图等。

(4)脚手架剪刀撑设置示意图等。

(5)脚手板设置与防护栏杆设置示意图等。

(6)脚手架施工技术交底、脚手架分段验收合格证等。

2、一般项目

(1)小横杆设置示意图等。

(2)杆件搭接示意图等。

(3)架体内封闭措施及封闭设置示意图等。

(4)脚手架材料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

(5)架体内上下通道设置措施及设置方案等。

(6)卸料平台搭设方案、卸料平台设计计算书、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结示意图、卸料平台限载规定等。

3、施工方案和计算书要经过审批且施工方案要对现场施工要有指导性。

4、脚手架材料合格证要与施工现场用的实际材料相符,且材料质量要符合规范要求。

5、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于杆件搭接情况等,如用文字不能表示的则可用图示。

6、脚手架验收要有量化的验收内容。

第四项基坑支护分部

1、保证项目

(1)基础施工支护方案、专项支护设计等。

(2)临边防护措施等。

(3)坑槽开挖边坡设置措施等。

(4)基坑排不措施、防止临近建筑物沉降措施等。

(5)坑边荷载堆置规定等。

2、一般项目

(1)基坑上下通道设置措施等。

(2)施工机械进场验收记录、挖土机作业人员上岗证、挖土机操作程序等。

(3)基坑变形监测制度、毗邻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等。

(4)基坑上下垂直作业隔离措施、深基坑照明设置措施等。

3、施工方案要有针对性,要能指导施工;施工方案要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能用于施工。

4、对基坑支护进行变形监测时,要定人、定仪器,测量数据要准确。

第五项模板分部

1、保证项目部分

(1)模板工程施工方案等。

(2)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设

计计算书等。

(3)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合格证、立柱设置示意图等。

(4)模板上堆料管理规定等。

(5)模板存放防倾措施及模板存放管理规定等。

(6)模板拆除方案、模板拆除监护管理规定等。

2、一般项目部分

(1)模板拆除申请及审批报告、模板工程验收手续、模板工程技术交底等。

(2)模板拆除前砼强度报告等。

(3)混凝土运输道路搭设措施等。

(4)作业面孔洞及临边防护措施、垂直作业上下隔离措施等。

3、施工方案要有针对性,要能指导施工;施工方案要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能用于施工。

4、模板工程验收手续要有量化的内容。

第六项“三宝”“四口”防护分部

1、安全帽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安全帽佩戴标准及安全佩戴管理规定等。

2、建筑物外侧封闭措施、安全网材料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安全网准用证等。

3、安全带使用规定、安全带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等。

4、洞口、临边防护措施、防护棚搭设措施、搭设材料合格证等。

5、对于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设施,要图示安装和使用方法。

第七项施工用电分部

1、保证项目部分

(1)外电防护措施

(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设置措施等。

(3)配电箱、开关箱设置措施等。

(4)现场照明设施设置措施等。

2、一般项目

(1)配电线路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线路架设措施等。

(2)电器设置措施、各种用电设备、开关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等。

(3)变配电装置设置措施等。

(4)施工用电方案、地极阻值摇测记录、电工巡视维修记录等。

3、施工方案要有针对性,要能指导施工;施工方案要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能用于施工。

4、各种电器设备不仅要有合格证,且各种设备的各项参数要与规范要求相适应。

第八项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分部1、保证项目部分(以物料提升机子分部为例)

(1)架体设计计算书、架体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建筑安全管理部门准用证等。

(2)限位保险装置设置措施及限位保险装置合格证等。

(3)缆风绳设置措施、缆风绳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架体与建筑物连接措施等。

(4)钢筋绳报废管理规定、钢筋绳保养管理规定、钢筋绳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等。

(5)楼层卸料平台搭设措施、卸料平台两侧防护措施等。

(6)吊篮安全管理规定、吊篮定型化、工具化措施等。

(7)提升机安全验收合格证等。

2、一般项目

(1)架体安装、拆除施工方案、架体基础设置方案、架体外侧防护措施等。

(2)卷扬机安装方案等。

(3)联络信号设备管理制度、信号联络责任制等。

(4)卷扬机操作棚搭设措施等。

(5)架体避雷设置方案等。

3、施工方案要有针对性,要能指导施工;施工方案要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能用于施工。

第九项塔吊分部

1、保证项目部分

(1)塔吊限位设备设置方案、塔吊安装方案、塔吊安装队伍资格证、塔吊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等。

(2)司机上岗证及塔吊信号联络方案等。

2、一般项目部分

(1)塔吊路基与轨道施工方案、高塔基础施工方案等。

(2)塔吊电气施工方案等。

(3)多塔作业防碰撞措施等。

(4)安装验收合格证等。

3、施工方案要有针对性,要能指导施工;施工方案要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能用于施工。

第十项起重吊装分部

1、保证项目部分

(1)起重吊装作业方案等。

(2)起重机机械进场验收手续、起重机准用证、起重机安装验收合格证、起重扒杆设计计算书等。

(3)钢筋绳合格证及检测报告、地锚方案等。

(4)起重吊点设置方案等。

(5)司机、指挥上岗证、高处作业信号传递方案等。

2、一般项目部分

(1)起重机地面铺垫措施等。

(2)起重机限载作业规定、试吊管理规定等。

(3)结构吊装防附措施等。

(4)吊装作业平台搭设方案等。

(5)大型构件堆放稳定措施等。

(6)起重吊装警戒实施方案等。

(7)起重工、电焊工安全操作上岗证等。

3、作业方案及设计计算书要经有关方案审批,且施工方案要有针对性,要能指导施工。

第十一项施工机具1、施工机械进场验收手续、施工机械定期检测方案、施工机械安装验收合格证、特殊机械准用证、施工机械电气安装方案、施工机械合格证等。

第十二项其它资料1、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安全生产相关通知、安全会议记录、安全监督手续及安全施工许可证等。

三、安全管理资料整理注意事项

1、安全资料的整理要真实,不得弄虚作假。编制的施工方案等要有针对性,要与工程实体相符。

2、安全资料的签证一定要真实,不得由他人代签。

第6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混凝土工

1. 材 料 运 输

1.1搬运袋装水泥时,必须逐层从上往下阶梯式搬运,严禁从下抽拿。存放水泥时,必须压碴码放,并不得码放过高(一般不超过10袋为宜)。水泥袋码放不得靠近墙壁。

1.2使用手推车运料,向搅拌机料斗内倒砂石时,应设挡掩,不得撒把倒料;运送混凝土时,装运混凝土量应低于车厢5~10cm。不得抢跑,空车应让重车;并及时清扫遗撒落地材料,保持现场环境整洁。

1.3垂直运输使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运送混凝土时,车把不得超出吊盘(笼)以外,车轮挡掩,稳起稳落;用塔吊运送混凝土时,小车必须焊有牢固吊环,吊点不得少于4个,并保持车身平衡;使用专用吊斗时吊环应牢固可靠,吊索具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要求。

2.混 凝 土 浇 灌

2.1浇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节间必须连接牢靠,操作部位应设护身栏杆,不得直接站在溜放槽帮上操作。

2.2浇灌高度2m以上的框架梁、柱混凝土应搭设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不得直接在钢筋上踩踏、行走。

2.3浇灌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灌圈梁、雨篷、阳台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2.4使用输送泵输送混凝土时,应由2人以上人员牵引布料杆。管道接头、安全阀、管架等必须安装牢固,输送前应试送,检修时必须卸压。

2.5预应力灌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输浆管道应畅通,阀门接头应严密牢固。

2.6混凝土振捣器使用前必须经电工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插座插头应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胶鞋),戴绝缘手套。

3.混 凝 土 养 护

3.1使用覆盖物养护混凝土时,预留孔洞必须按规定设牢固盖板或围栏,并设安全标志。

3.2使用电热法养护应设警示牌、围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养护区域。

3.3用软管浇水养护时,应将水管接头连接牢固,移动皮管不得猛拽,不得倒行拉移皮管。

3.4蒸汽养护、操作和冬施测温人员,不得在混凝土养护坑(池)边沿站立和行走。应注意脚下孔洞与磕绊物等。

3.5覆盖物养护材料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并存放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第7篇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目标规程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1、本工程安全指标为: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工伤事故率不大于2%,严防发生重大人生和设备事故及火灾。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经理负责。做好各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抓好落实和监督。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见附页),成立由项目经理为首的文明施工和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布置检查现场的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工作。由工地专职安全员认真做好分项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和全面,并认真履行班长签字手续后,落实到组员方可上岗施工。工地专职安全员每周二次安全检查并定期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奖罚制度。

3、建立旬检制度,由项目经理组织专职安全员、施工员、班组长和工人代表进行定期全面的安全检查。

4、建立由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值班制度,每日轮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隐患立即消除。杜绝不戴安全帽,穿'三鞋'或赤脚、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5、建立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特别对新入场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使其熟悉一般安全常识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对特种工(如三机工、电焊工、井架安装操作工、架子工、塔吊安装操作工等)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发合格证后,才准许上岗操作。

6、积极开展班前活动,使工人牢记安全的重要性,强化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施工中不但要注意自身的安全,更要注意他人的安全。

7、加强对外架搭设队伍的审查,必须经市安全站认可,且经公司安全科审定。加强对脚手架、井字架等材料的检查搭设完毕后要经过公司安全科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拆除时要设围栏,由上至下顺序拆除,禁止拆除物往下抛投。

8、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布置现场施工用电,线路绝缘保证良好,电动机械做到一机一闸,电气设备接零接地,手持电动工具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9、建立和执行机械专机专人负责制,对施工机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机具危险部位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做好机具台班的运行记录,确保施工机具的完好,不带病运转。

第8篇 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安全专业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机械安全专业管理

为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须安置塔式起重机作业。根据各部结构、重量、数量、角度编制塔式起重机作业专项方案和技术保证措施满足《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执行企业、项目工地两级管理体系。

中小型施工机械在进场前进行维修保养做到外观精美,机质良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并严格执行验收制度,无有关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机具安全使用合格证不使用。现场的机械设备操作满足《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jgj33.2002)的要求。执行企业、项目工地两级管理。

1施工现场设专职机械管理人员,对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包括自有、租赁设备)实行安装、使用全过程管理。

2机械设备操作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3施工现场的起重吊装全部由专业队伍进行,起重吊装设专职信号指挥人员。起重吊装作业前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和专职的监护人员。起重回转半径与电线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4塔式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使用中定期进行检测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四限位、两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6群塔作业方案中,应保证处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机臂架端部与相邻塔式起重机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配备固定的信号指挥和相对固定挂钩人员。

7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时,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交底中的要求,吊物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六级以上大风强制停止吊装作业。

8施工现场塔式起重机、电动吊篮等机械设备必须有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安装单位必须具备资质,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顶升、锚固必须由统一单位完成,安装完毕后填写验收表,数据必须量化,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

10施工现场的木工棚、钢筋棚、混凝土搅拌棚、卷扬机棚、空气压缩机全部采用桁架式防砸、防雨操作棚。

11各种机械设备要有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负责人的标牌。

12施工现场机械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

13圆锯的锯盘及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并设置保险档、分料器。

14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必须装设不小于180度的防护罩和牢固可调整的工作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15平面刨、手压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16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17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或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18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19卡环在使用时,应保证销轴和环底受力。吊运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预制墙板时,必须使用卡环。

第9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

1. 一 般 规 定

1. 1起重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1. 2起重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1. 3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 4轮式或履带式起重机作业时必须确定吊装区域,并设警戒标志,必要时派入监护。

1. 5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1 .6在高压线垂直或水平方向作业时,必须保持表30.1.6所列的最小安全距离。

表30.6.1 起重机与架空输电导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见表

1. 7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必须具备下列操作能力:

(1) 起重机司机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所操纵的起重机的构造和技术性能。

②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制度。

③起重量、变幅、起升速度与机械稳定性的关系。

④钢丝绳的类型、鉴别、保养与安全系数的选择。

⑤一般仪表的使用及电气设备常见故障的排除。

⑥钢丝绳接头的穿结(卡接、插接)。

⑦吊装构件重量计算。

⑧操作中能及时发现或判断各机构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⑨制动器突然失效能作紧急处理。

(2) 指挥信号工必须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应掌握所指挥的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机进行检查。能熟练地运用手势、旗语、哨声和通讯设备。

②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结构施工图,能按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工艺要求指挥起吊、就位构件、材料和设备等。

③掌握常用材料的重要和吊运就位方法及构件重心位置,并能计算非标准构件和材料的重量。

④正确地使用吊具、索具,编插各种规格的钢丝绳。

⑤有防止构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变形的知识。

⑥掌握起重机最大起重量和各种高度、幅度时的起重量,熟知吊装、起重有关知识。

⑦具备指挥单机、双机或多机作业的指挥能力。

⑧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即: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等。

(3) 挂钩工必须相对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识和操作能力:

①必须服从指挥信号的指挥。

②熟练运用手势、旗语、哨声的使用。

③熟悉起重机的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④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构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⑤熟悉构件的装卸、运输、堆放的有关知识。

⑥能正确使用吊、索具和各种构件的拴挂方法。

1. 8作业时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听从统一指挥。

1. 9使用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正确选择吊点的位置,合理穿挂索具,试吊。除指挥及挂钩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吊装作业区。

1. 10使用两台吊车抬吊大型构件时,吊车性能应一致,单机荷载应合理分配,且不得超过额定荷载的80%。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2.基 本 操 作

2.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2.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2.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2.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2. 6吊挂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 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 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 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

2. 7捆绑作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捆绑必须牢固。

(2) 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

(3) 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2.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试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2. 9长期不用的超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验、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2.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3. 三角架(三木搭)吊装

3. 1作业前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选用机具、吊具、绳索及配套材料。

3. 2作业前应将作业场地整平、压实。三角架(三木搭)底部应支垫牢固。

3. 3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3. 4吊装作业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试吊时应检查各部件,确认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

3. 5移动三角架时必须设专人指挥,由三人以上操作。

4. 构件及设备的吊装

4. 1作业前应检查被吊物、场地、作业空间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 2作业时应缓起、缓转、缓移,并用控制绳保持吊物平稳。

4. 3移动构件、设备时,构件、设备必须和拍子连接牢固,保持稳定。道路应坚实平整,作业人员必须听从统一指挥,协调一致。使用卷扬机移动构件或设备时,必须用慢速卷扬机。

4. 4码放构件的场地应坚实平整。码放后应支撑牢固、稳定。

4. 5吊装大型构件使用千斤顶调整就位时,严禁两端千斤顶同时起落;一端使用两个千斤顶调整就位时,起落速度应一致。

4. 6超长型构件运输中,悬出部分不得大于总长的1/4,并应采取防护倾覆措施。

4. 7暂停作业时,必须把构件、设备支撑稳定,连接牢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5. 吊 索 具

5.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5. 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5. 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5. 4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5. 5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5.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 在一个节距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2) 出现拧钮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3) 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4) 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5. 7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第10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在本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将严格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体系标准规范运行。

建立两个管理体系,四个管理小组。

执行对危险源进行安全管理方案控制,定期评价的方法,针对安全管理方案确定的安全管理目标、分目标进行分解责任到人定期考核,制定分阶段的安全达标计划,定期进行绩效测量,实现持续改进。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保证本工程始终处于生产安全、施工文明、环境整洁、生活舒适、饮食卫生、路面硬化、庭院绿化、场区黄土不见天的绿色环保状态。

1建立两个体系

1.1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2按专业配备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执行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组织对查出的隐患督促整改,对特殊工序进行旁站式监督。

2建立安全管理小组由现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及各分包单位负责人组成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小组,为工程现场安全施工管理最高层,主要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策划和管理。

2. 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事故预案应急工作小组进行工程现场施工安全危险源辨识,并对其危险源进行综合风险评价,将辨识及评价结果反映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同时针对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制定相应事故预案措施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能立即组织进行事故预案应急处理工作。

2. 2安全管理方案考评及安全达标绩效测量小组按照年、半年、季度、月分别组织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对工程实施层施工安全进行考核,以百分制为考核原则,一般考核分数不低于90分,如出现考核分数低于85分时,将考核信息反馈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对其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

2. 3责任目标分解考核小组对工程管理层及实施层各管理人员分配其个人安全责任目标,并阶段性或随机性的对工程管理层及实施层各管理人员安全责任目标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 4安全教育培训小组对场内的施工队人员及分包队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进场施工队要立即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已进场的施工队按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4小时,并将培训结果书面告知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 3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本工程管理人员规模,在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施工管理体系基础上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定以项目经理为主、项目副经理及项目工程师为辅、各级工长及班组为主要执行者、保卫、安全员为主要监督者,医务人员为保障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3.1 项目经理2.3.

1.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负全面责任。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2. 3.

1.2制定并落实安全达标、文明施工计划,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对达标计划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定期进行考核。

2. 3.

1.3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生产中进行落实。

2. 3.

1.4组织分包单位开展安全工作,对其安全生产负总包管理责任。

2. 3.

1.5对使用的各类脚手架、施工用电、设施设备等,在使用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保证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灵敏可靠。

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凡危及人身安全的问题,要暂停生产,隐患排出后再继续生产。

2. 3.

1.6负责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前进行安全教育。

严禁违章指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对不听劝告者令其停止工作,并根据情节严肃处理。

2. 3.

1.7支持安技人员工作,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依照'三定'原则落实整改。

2. 3.

1.8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并负责保护现场、抢救伤员。

参加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2.3.2 项目副经理或协作单位派出的项目经理:

2.3.2 .1主管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协助项目经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3.2 .2组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计划的具体实施。

2.3.2 .3组织落实对新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2.3.2 .4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人员(包括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人员)开展工作,落实安全检查等制度。

2.3.2 .5组织并参加安全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

2.3.2 .6针对施工现场的实际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协助项目经理组织演练。

2.3.3 工长(施工员):

2.3.3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做到不违章指挥,并做好责任区域的安全防护工作,服从安全监督,积极整改隐患。

2.3.3 .2参加项目的安全例会,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

2.3.3 .3根据生产任务情况和施工部位,对不同工程、不同作业内容要认真进行分部、分项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执行情况。

2.3.3 .4教育操作人员遵章守纪,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操作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冒险蛮干者应立即停止其工作,不得默许工人违章作业。

2.3.3 .5每天布置生产任务要有安全内容,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3.3 .6参加工地的安全检查,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对照标准制定措施进行整改。

2.3.4 安全员:2.3.

4.1协助项目经理搞好本工地的安全管理,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2. 3.

4.2熟练掌握安全检查标准,每天对所在工地进行安全巡视,认真填写日巡记录,对检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及时报告项目经理,按照'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2. 3.

4.3及时制止违章现象,遇有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应先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

2. 3.

4.4参加编写安全技术措施,协助制定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2. 3.

4.5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好分包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2. 3.

4.6参加安全设施、设备的验收工作。

2. 3.

4.7审查安全技术交底的符合性、适用性和有效性。

2.3.5 预算员(经济师):2.3.

5.1将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方面的费用,按有关规定列入工程预算,做到不漏算。

2. 3.

5.2工程发生变更时,如发生安全防护方面的费用,按规定进行预算,并找建设方签证。

2. 3.

5.3分析工程部位工程量及造价,包括安全方面费用,供施工生产及工程结算所用。

2.3.6 成本员(会计师):2.3.

6.1根据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开支劳动保护费用,并单设科目专项管理,按规定监督使用。

2. 3.

6.2参与项目经济分析会议,分析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劳动保护状况及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 3.

6.3参加工地安全例会,向会议提交有关安全防护用具(品)的费用支出明细,遇有安全费用支出计划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所需时,及时调整计划以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2.3.7 保健急救员:2.3.

7.1熟悉保健急救相关的知识,对现场发生的紧急事故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

2. 3.

7.2配合宣传部门积极开展保健急救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

2. 3.

7.3负责急救药箱、急救器材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工作。

2.3.8 质量检查员:2.3.

8.1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验评标准及有关规定。

2. 3.

8.2检查中发现与安全相关的质量问题,及时通知工地项目经理,并提出修改及纠正措施。

遇有危及人身安全和造成工程隐患的重大质量问题,应先令操作人员停止作业,立即向上级报告,同时通知安全技术部门。

2. 3.

8.3严格执行质量施工工艺要求,对违反操作工艺规程的行为给予制止。

2.3.9 计划员(统计师):2.3.

9.1熟悉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改善劳动条件所需用工时要列入施工计划。

2. 3.

9.2在生产调度会及经济活动分析工作中,应同时研究安全生产情况。

2. 3.

9.3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实施落实计划。

2. 3.

9.4在实施检查生产计划时,应同时实施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完成情况。

2.3.1 0器材员:2.3.

10.1各类材料、大型工具、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必须符合安全规定,进场验收时严格把关,对涉及安全的施工器材要认真填写受控材料登记表,并存档备查。

2. 3.

10.2负责物资采购、储存、保管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 3.

10.3对现场违规使用大型工具及其他材料、用具等进行制止。

2. 3.

10.4参加工地安全例会,严肃执行会议决议,对会议决定需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品)和工具积极组织落实,对落实有难度时,应迅速通知项目经理采取补救措施,避免在生产过程中留下隐患。

2.3.1 1资料员:

2.3.1

1.1负责安全保证资料的管理,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审验、归档工作,归档资料及时、准确、完整,确保归档资料达到标准要求。

2.3.1

1.2参加工地安全例会,做好会议记录。

协助项目经理督促会议决议的落实,同时将落实情况向项目经理汇报,并记录在案。

2.3.1 2现场机械管理员:

2.3.1 2.1负责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做好机械设备进场和安装后验收。

定期检查,保证设备运转良好。

2.3.1 2.2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灵敏、有效。

2.3.1 2.3负责对机械操作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检查持证上岗情况,制止违章操作。

2.3.1 2.4监督指导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认真填写各类机械档案资料。

2.3.1 2.5发生机械伤害时,立即采取措施使伤害程度降到最低,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协助事故调查。

2.3.1 3防火员:

2.3.1 3.1协助项目经理搞好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

接受上级消防、保卫部门的指导。

2.3.1 3.2熟练掌握各重点部位防火检查标准。

每天对所在工地进行安全巡视,认真填写巡视记录,发现隐患立即纠正。

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2.3.1 3.3检查操作人员岗位防火责任的落实情况,对明火作业及特工种人员要督促其持证上岗,对违反操作规程的人员要及时制止。

2.3.1 3.4制定工地的防火工作计划,重点防火部位要建立防火预案。

搞好安全防火宣传教育,使员工熟练掌握'三懂、三会'防火知识。

2.3.1 3.5负责保养维修消防器材和设备,确保消防器材、设备使用有效。

根据现场情况配置灭火器材和水源。

2.3.1 4分包队长:

2.3.1

4.1分包队长是分包工程范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队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3.1

4.2按规定成立本队的安全管理机构,合理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2.3.1

4.3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制度,做到不违章指挥,对做好本队的劳动保护工作负责,积极配合总包单位搞好工地的安全管理,积极支持本队安全员的工作。

2.3.1

4.4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按要求搭设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并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持作业区环境整洁。

2.3.1

4.5坚持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结合当日生产布置安全工作,并认真填写记录。

负责向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对工人进行各项安全教育并有文字记录,坚持特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新工人未经安全教育不准上岗的制度。

2.3.1

4.6要求工人遵章守纪,熟知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对违章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及时制止,冒险蛮干要停止其工作,不得默许或迫使工人违章作业。

2.3.1

4.7配合总包单位搞好各项安全检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无力解决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总包单位。

2.3.1

4.8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总包单位和本单位上级,要保护好现场配合总包单位搞好事故调查,要负责查清原因,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2.3.1 5班组长:

2.3.1

5.1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案件全技术操作规程,领导本班组开展工作。

2.3.1

5.2每日班前,应结合当天生产任务向工人进行安全交底,做好班前检查和班后总结,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做好记录。

2.3.1

5.3做好班中检查,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属于班组不能解决的,须立即报告施工工长。

巡回检查应有记录。

2.3.1

5.4根据法规和有关规定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生产,对班组人员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违章冒险行为,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纠正,纠正违章情况应有文字记录。

2.3.1

5.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发生事故要按规定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2.3.1

5.6做好班组人员的安全教育。

2.3.1 6作业人员

2.3.1

6.1依法履行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3.1

6.2模范遵守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3.1

6.3积极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

2.3.1

6.4维护一切安全设施、设备,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2.3.1

6.5有权拒绝违反法律、法规的违章指令。

2.3.1

6.6发生伤亡和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2. 4安全工作制度

2.4.1 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2.4.2 各单位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2.4.3 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2.4.4 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且交底必须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

2.4.5 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2.4.6 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由投标人项目经理部组织的,由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应每半月组织一次。

根据检查情况评比打分,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

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接到通知单后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投标人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若发生重大不安全隐患时检查组有权下达停工指令,待隐患问题排除,并经检查组批准后方可施工。

2.4.7 建立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各类脚手架工程设置完成后的验收制度。

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2.4.8 基础施工前,根据施工的特点,制定基础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季节性防坍塌措施。

2. 5安全行为控制

2.5.1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并系下颌带,不系者视同违章。

2.5.2 凡从事2m以上无法采用可靠的防护设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操作中应防止摆动碰撞,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2.5.3 参加现场施工的所有电工、信号工、翻斗车司机,必须是自有职工或长期合同工,不允许安排分包单位人员担任。

2.5.4 参加现场施工的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证件复印件报投标人项目经理部安全文明部备案。

2. 6劳务用工管理

2.6.1 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2.6.2 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分别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

2.6.3 分包单位进场须将其进场施工人员名单提供给总承包单位安全技术部门,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安全生产教育的主要内容有:

2.6.3 .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2.6.3 .2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2.6.3 .3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特点。

2.6.3 .4建筑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建筑施工中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预防措施。

2.6.3 .5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

2.6.4 分包单位施工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由分包单位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该单位进场人员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

主要内容如下:2.6.

4.1本企业编写的《危险预知训练》初级教材。

2. 6.

4.2市劳动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生产须知》。

2. 6.

4.3关于班组安全生产教育的基本要求。

2.6.5 分包单位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如起重工、卷扬机司机、电焊工、气焊工、架子工等,必须持有原所在地(市)级以上的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并换领某市临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从事特种作业。

在向劳务分包单位下达生产任务的时候,必须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讲解,凡没有安全技术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讲解的,劳务分包单位有权拒绝接受任务。

2.6.6 每日上班前,劳务分包单位安全负责人,必须召集所辖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本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2.6.7 强化对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管理,用工手续必须齐全有效,严禁私招乱雇,杜绝跨省市违法用工。

第11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程

浅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当前,我国正处于大规模经济建设和城市化加速时期,建筑业规模逐年加大,其从业人员已成为中国最大的行业劳动群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不仅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关系到社会建设的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

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总述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运用多种学科的理论和办法从各个不同学科的侧面,研究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造成个体伤害的有害因素,从而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随着建设工程个性化的加强,高层,超高层。地下建筑工程的涌现,工程结构、施工工艺的复杂化,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等的广泛应用,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带来了新挑战。同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传统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也将受到挑战。政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动社会,企业的力量,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安全技术的研究与运用,探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新模式,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安全中介机构与安全咨询、工程保险等,从多角度、多层次地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监控。

安全生产是涉及劳动者权益,社会稳定协调,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市场竞争的头等大事,通过完善立法,加强监督,增加收入,科技进步,综合治理等手段,促进安全生产。

二.建筑施工企业当前对安全生产责任的态度

当前仍有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三违”现象时有发生,未能建立起真正有效运转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从我国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看,其原因涉及到经济管理技术,教育。包括违规设计、违章指挥、和作业,无安全技术措施,未作安全技术交底,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安全责任不明确,应急救援机制不健全等,并且绝大多数事故是违章所致,事故的根源在于广大从业人员缺乏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的知识及管理能力,未系统地进行安全技术与安全管理的教育与培训。

三、责任到位,国家重视安全生产的措施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志强调,搞好安全生产,领导重视是关键,法律法规中规定,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等所需的资金的投入,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延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监督工作。

时刻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珍惜生命的情感观,安全效益的经济观,预防为主的科学观。

第1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电梯

1. 一 般 规 定

1. 1电梯司机必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1. 2司机身体条件遵守本规程30.1.2条的规定。

1. 3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构造、保养、维修知识,按规定及时填写机械履历书和规定的报表。

1. 4施工电梯周围5m以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不得在此范围内挖沟、坑、槽。电梯地面进料口应搭设防护棚。

1. 5梯笼维修时,若拆下零部件后,梯笼的重量低于配重时,必须将梯笼锁在导轨架上。

1. 6严禁利用施工电梯的井架、横竖支撑牵拉缆绳、标语和其他与电梯无关的物品。

1. 7同一现场施工的塔式起重机或其他起重机械应距施工电梯5m以上,并应有可靠的防撞措施。

1. 8施工电梯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 安 全 操 作

2. 1施工电梯每班首次运行时,必须空载及满载运行,梯笼升离地面1m左右停车,检查制动器灵敏性,然后继续上行楼层平台,检查安全防护门、上限位、前、后门限位,确认正常方可投入运行。

2. 2梯笼乘人、载物时必须使载荷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作业。

2. 3电梯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仍应操纵按钮,严禁以行程限位开关自动碰撞的方法停机。

2. 4施工电梯启动前必须先鸣笛示警,夜间操作应有足够照明。

2. 5双笼电梯当一只梯笼在进行笼外保养或检修时,另一只梯笼不得运行。

2. 6电梯运行中,司机不准做有妨碍电梯运行的动作,不得离开操作岗位,应随时观察电梯各部音响、温度、气味和外来障碍物等现象,发现反常应及时停机检查处理,故障未排除严禁运行。

2. 7施工电梯停止运行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1) 电梯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2) 作业后,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箱和梯门。

(3) 班后按规定进行清扫、保养,并作好当班记录。

2. 8凡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停止运行:

(1) 天气恶劣:大雨、大风(六级以上)、大雾、导轨结冰等。

(2) 灯光不明、信号不清。

(3) 机械发生故障未排除。

(4) 钢丝绳断丝磨损超过报废标准。

3. 安装与拆除

3. 1安装前,应按要求做好基础、电源、光源、工具和电梯进场道路及堆放场地的准备工作。

3. 2清点和检查施工电梯的内外梯笼、配重、钢丝绳、井架、横竖支撑、过桥、围栏等应齐全完好,不附合应更换或修理。

3. 3检查电梯井架与建筑物连接处的预埋件的强度,必须符合规定。

3. 4在梯笼下面作业时,必须用枕木支撑牢固。

3. 5安装、拆卸必须专人统一指挥,作业区上方及地面10m范围内设禁区并设专人监护。

3. 6电梯在重新安装以前(转移施工现场)必须认真检修和调试限速器。若使用期满1年,应重新检修、调试。

3. 7在梯笼顶部进行安装、拆卸和检修作业时,必须使用可移动电扭。

3. 8在安装拆卸时,严禁超过架设载荷量(即无配重时的载荷量)的规定。

3. 9用起重机安装、拆卸井架时,组装井架不得超过四节。

3.10安装吊杆有悬挂物时不得开动梯笼。

3. 11拆卸井架时,必须先吊好井架,再松下螺栓梯笼上部,导向轮必须降到应拆下井架之下。

3. 12横竖支撑的安装与拆卸,必须随井架高度同步进行。

3. 13安装时,底笼与建筑物的距离;附着支撑的间隔,前后支撑的间隔;井架悬挑高度;齿轮、齿条的间隙均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

3. 14雨天、雾天及五级风以上的天气,不得进行安装与拆卸。

3. 15安装拆卸和维修的人员在井架上作业时,必须穿防滑鞋,系安全带,不得以投掷方法传递工具和器件,紧固和松开螺栓时,严禁双手操作,应一手扳扳手,一手握住井架杆件。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程(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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