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工程模板支护安全管理规程
浅谈建筑工程模板支护安全管理
在建筑施工“五大伤害”中“坍塌”造成事故的几率,近年来呈逐渐上升趋势,而由于模板支撑失稳造成的坍塌事故不仅造成人员伤亡,也往往导致严重的工程事故,形成较大的损失。掌握模板支撑施工技术与安全管理方法,是预防模板“坍塌”事故,保证模板工程安全的重点。
一、前言
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上半年全国建筑安全形势分析、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要点)的通知》:2006年上半年由于施工坍塌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占22.6%,列“五大伤害”事故中的第二位。而由于模板支撑失稳所造成的坍塌事故不仅造成人员伤亡,也往往导致严重的工程事故,形成较大的损失。从各地各种事故类型分析中就一再证明了这一点。为此,系统地学习模板施工的安全技术知识,研究模板施工的特点,更好地掌握模板施工技术与安全管理方法,应是目前防止模板坍塌事故、规范现场模板施工安全的重点。结合检查工作实际,笔者试图从建筑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现状入手,浅谈对模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粗浅认识。
二、模板工程在施工和安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1、重组(模)轻支(撑)
从模板工程现场来看,相当多的现场模板支撑搭设不够规范,如立柱间距变大;简化操作程序,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立柱底部无垫板、垫砖或其他脆性材料;有的立柱高度大于2m,只设置一道水平支撑等…。
从模板工程施工方案看,有些方案设计比较简单:模板的材料规格、接头方法不明确,构造大样及剪刀撑的设置未详细注明;有的大跨度或高支模工程方案没有对模板和支撑系统根据工程实际进行稳定性验算或设计计算。有的方案虽然对组模程序、模板加固方法、尺寸校验等交待明确,而对支撑系统却只交待“用φ48钢管搭设满堂架子”,至多提一句“架体应设纵横向水平杆”,有的甚至未提支撑…。
从模板施工管理方面看,有的施工负责人未按规范及批准的施工方案向模板施工和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中对关键部位没有进控制,或虽经检查发现问题但未对问题进行跟踪,没有及时将发现问题一一整改,安全责任不到位…。
2、对模板施工缺乏经验
有的项目部技术员和安全管理员缺乏对模板施工尤其是大模板、高支模施工安全控制的认识,凭经验办事。对普通模板与高支模施工特点、技术与安全要求的差异心中无数,用一般方法进行高支模、大模板的施工控制。对标准层和非标准层的支撑设置及由此引出的安全控制要求掌握不够。
分析原因,笔者认为。一是管理缺位。施工检查力度不到,控制不严。二是施工技术知识掌握不全面。一方面施工技术人员只重视组模而疏于或不屑于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和计算,另一方面相当多的现场管理人员缺乏大模板、高支模架体搭设等较深层次安全控制管理知识或对这些知识不求甚解。三是模板的制作与安装,由于不参与主体分部工程评定,在钢筋混凝土结构和构件成型后即予拆除等原因,未能引起施工负责人的足够重视。四是模板所涉及的施工技术规范相对零散,部分技术、安全管理人员运用起来不太顺手,致使该项管理工作在个别项目部处于相对较弱的状况。
三、模板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与控制
要确保模板工程的施工安全,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管理和控制:
1、模板工程施工前,要针对模板工程实际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方可施工。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及支撑体系,须经过专家组论证审查;施工单位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才能进行施工。
模板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内容应细致、具有操作性。模板种类及支撑材料要明确;模板接头方法、构造大样有施工祥图,大模板、高支模及支撑系统有设计计算;立柱、水平撑、剪刀撑的设置尺寸及要求均应详细注明等。
2、模板工程除了正确进行设计外,模板施工班组的选择只关重要,高素质的模板施工人员是保证模板优质、安全施工的先决条件。最好从本单位或先前与本单位有过劳务协作关系的队伍中选择。在选定班组后要与之签定劳务(承包)合同,明确质量、安全责任。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要由现场的工程技术人员依据国家标准、规范在批准的技术方案基础上进行编制,并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有施工负责人向操作人员进行落实;由施工现场安全员监督。要向操作者讲明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及模板搭设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如实告知操作者作业环境和操作岗位的危险因素,并要严格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3、模板支撑系统的材料质量及规格要求是保证模板施工安全的关键。用木材作支撑材料时,材质不宜低于ⅲ等材,原木小头直径不能小于φ12cm,不能有腐朽变质、干裂或虫蛀等。
用钢管作支撑材料时,钢管材质应符合《碳素结构钢》中q235―a级钢及《直缝电焊钢管》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中普通3号钢的规定,壁厚3.5mm、3.0mm、2.5mm管材其轴向抗压强度分别为18.55kn、16.32kn、14.12kn,壁厚3.0mm、2.5mm,比3.5mm强度值分别下降12%、24%;要优先采用φ48×3.5钢管。凡是弯曲的钢管要调直,变形损伤和严重磨损的钢管不能使用。
所有扣件应采用可锻铸铁扣件,扣件活动部位要转动灵活、螺栓无滑丝,检验无损伤。扣件与钢管的贴合面要保证扣紧时接触良好,扣件在螺栓拧紧力矩65n.m时,不发生破坏。
4、在模板施工时,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模板专项技术方案,不准随意更改。如存在问题,要经模板设计人员同意或经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首层地面为回填土时,不论是否坚实,作业前都要平整夯实,按支撑轴线铺通长垫板,其长度要至少能承受两个以上支撑点,不能使用砖及其它脆性材料铺垫。然后按设计间距搭设立柱、扫地杆,加设水平和剪刀撑。立柱高度大于2m时,要设两道水平支撑,满堂红模板立柱的水平支撑必须纵横双向设置。其支架立柱四边及中间每隔四跨立柱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立柱每增高1.5~2.0m时,除再增加一道水平支撑外,尚要每隔两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立柱需加长使用时,最好采用对接,对接可比搭接的承载能力大2.14倍。
当模板施工为现浇多层结构时,上下层立柱要垂直在同一垂线上,下层结构的强度具有承受上层结构荷载的能力。支架中每步水平支撑杆的端部,应利用已成型的混凝土柱、剪力墙结构等,将支撑系统与其进行水平拉结,以增加支撑系统的水平变形能力和整体稳定性。钢管扣件要用扭力扳手全部拧紧,没有松动、滑丝和损坏现象。
在支撑的最顶一层水平拉杆处要设
置一道平网,保证模板制安人员的安全。
5、模板施工过程中,技术员和安全员应随时检查,对重点部位旁站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整改。作业完成后,项目负责人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及时填写相关记录,参加验收人员要签字确认。
6、模板验收后,在钢筋绑扎、混凝土浇注时,要避免材料、机具出现集中堆放。以免支撑局部荷载过大而造成失稳坍塌。采用塔机吊运混凝土时,放料要均匀,不要堆放过高;采用小车推送混凝土时,要对通道底部支撑作加固处理,如加密立杆、缩小水平杆的步距,加剪刀撑或斜撑等;采用泵送混凝土时,不要将混凝土泵管固定在支撑杆件上,以免混凝土泵的振动推力破坏支撑系统的稳定性。
7、模板及支撑拆除时,混凝土强度要满足规范要求,同时要办理模板拆除批准手续。要按施工方案的拆卸程序有上而下逐层进行,后支的先拆,不能上下同时作业。拆除大跨度梁的支撑架,要先从跨中开始向两端对称进行,后浇带两侧的模板支撑架要保留两排立杆。模板支撑要随拆随运,不能随意抛掷堆积过高。应设置警戒线和明显标志,并派人监管。
四、结束语
1、重视搭设方案的确定,是模板工程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
2、建立科学准确的搭设方案设计,不能光*经验解决。
3、支撑体系和结构受力体系至关重要,是实施搭设施工过程的保证,有科学准确的设计计算还必须采取足够的构造措施来保证支撑的稳定性。
4、要有完善的施工组织措施,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技术人员、安全管理员和监理人员共同进行及时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参考文献
1、《关于公布2006年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通知》
2、陈伟城《预防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的措施》
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第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水暖工管工
1.使用机电设备、机具前应检查确认性能良好,电动机具有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不得“带病”运转。
2.操作机电设备,严禁戴手套,袖口扎紧。机械运转中不得进行维修保养。
3.使用砂轮锯,压力均匀,人站在砂轮片旋转方向侧面。
4.压力案上不得放重物和立放丝扳、手工套丝,应防止扳机滑落。
5.用小推车运管时,清理好道路,管放在车上必须捆绑牢固。
6.安装立管,必须将洞口周围清理干净,严禁向下抛掷物料。作业完毕必须将洞口盖板盖牢。
7.电气焊作业前,应申请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备好灭火用具。焊接地点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8.散热器组拧紧对丝时,必须将散热器放稳,搬抬时两人应用力一致,相互照应。
9.在进行水压试验时,散热器下面应垫木板。散热器按规定压力值试验时,加压后不得用力冲撞磕碰。
10.人力卸散热器时,所用缆索、杠子应牢固,使用井字架、龙门架或外用电梯运输时,严禁超载或放偏。散热器运进楼层后,应分散堆放。
11.稳挂散热器应扶好,用压杠压起后平稳放在托钩上。
12.往沟内运管,应上下配合,不得往沟内抛掷管件。
13.安装立、托、吊管时,要上、下配合好。尚未安装的楼板预留洞口必须盖严盖牢。使用的人字梯、临时脚手架、绳索等必须坚固、平稳。脚手架不得超重,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
14.采用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往楼层内搬运瓷器时,每次不定放置过多。瓷器运至楼层后应选择安全地方放置,下面必须垫好草袋或木板,不得磕碰受损。
第3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石工
1.用铁锤剔凿石块(料)时,必须先检查铁锤有无破裂。锤柄应用弹性的木杆制成;锤柄与锤头必须安装牢固。
2.凿击或加工石块时,应精神集中,作业时应戴防护镜,严禁两人面对面操作。
3.不得在陡坡、槽、坑、沟边沿、墙顶、脚手架上和妨碍道路安全等场所进行石块凿击作业。
4.搬运石料要拿稳放牢,绳索工具要牢固。工人抬运时,应互相配合、动作协调一致;用车辆或筐子运石料时不得装得太满;运石料的车辆前后距离;在平道上不应小于2m,坡道上不应小于10m。
5.往槽、坑、沟内运石料时,应用溜槽或吊运,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堆放石料必须距槽、坑、沟边沿1m以外。
6.在脚手架上进行砌石作业时,应经常检查架子的稳定状况,堆放石料不得超过脚手架的规定荷载重量,且不得将石板斜靠在护栏上。工作完毕,必须将脚手架上的石渣碎片清扫干净。
第4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普通工
1. 一 般 规 定
1.1普通工在从事挖土、装卸、搬运和辅助作业时,工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的铁铣、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1.2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严禁一码拿到底或在下面掏拿。传砖时应整砖和半砖分开传递,严禁抛掷传递。
1.3在脚手架、操作平台等高处用水管浇水或移动水管作业时,不得倒退猛拽。严禁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
1.4淋灰、筛灰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胶靴、手套、口罩),不得赤脚、露体,作业时应站在上风操作。遇四级以上强风,停止筛灰。
2. 挖 土
2.1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作业过程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现场电力、通信电缆2m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m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2.2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2.3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
2.4挖土过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2.5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槽、坑、沟与建筑物、沟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
2.6人工开挖土方,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挖槽。
2.7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站在打锤人侧面用长把夹具扶钎,打锤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停留。锤顶应平整,锤头应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打锤人不得戴手套。
2.8从槽、坑、沟中吊运送土至地面时,绳索、滑轮、钩子、箩筐等垂直运输设备、工具应完好牢固。起吊、垂直运送时,下方不得站人。
2.9配合机械挖土清理槽底作业时,严禁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必须待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准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清士。
3. 挖扩桩孔作业
3.1人工挖扩桩孔的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与安全操作知识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下孔作业前,应排除孔内有害气体。并向孔内输新鲜空气或氧气。
3.2每日作业前应检查桩孔及施工工具,如钻孔和挖扩桩孔施工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孔下照明必须使用36v安全电压灯具,提土工具、装土容器应符合轻、柔软,并有防坠措施。
3.3挖扩桩孔施工现场应配有急救用品(氧气等)。遇有异常情况,如孔、地下水、黑土层、有害气体等,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不得擅自处理,严禁冒险作业。
3.4孔口应设防护设施,凡下孔作业人员匀需戴安全帽、系安全绳,必须从专用爬梯上下,严禁沿孔壁或乘运土设施上下。
3.5每班作业前要打开孔盖进行通风。深度超过5m或遇有黑色土、深色土层时,要进行强制通风。每个施工现场应配有害气体检测器,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必须采取防范措施。下班(完工)必须将孔口盖严、盖牢。
3.6机钻成孔作业完成后,人工清孔、验孔要先放安全防护笼,钢筋笼放入孔时,不得碰撞孔壁。
3.7人工挖孔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其首层护壁应根据土质情况作成沿口护圈,护圈 混凝土强度达到5mpa以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的开挖。必须边挖、边打混凝土护壁(挖一节、打一节),严禁一次挖完,然后补打护壁的冒险作业。
3.8人工提土须用垫板时,垫板必须宽出孔口每侧不小于1m,宽度不小于30cm,板厚不小于5cm。孔口径大于1m时,孔上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
3.9挖出的土方,应随出随运,暂不运走的,应堆放在孔口边1m以外,高度不超过1m。容器装土不得过满,孔口边不准堆放零散杂物,3m内不得有机动车辆行驶或停放,孔上任何人严禁向孔内投仍任何物料。
3.10凡孔内有人作业时,孔上必须有专人监护,并随时与孔内人员保持联系,不得擅自撤离岗位。孔上人员应随时监护孔壁变化及孔底作业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协助孔内人员撤离,并向领导报告。
4 .装卸搬运
4.1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必须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前后车距平地不得少于2m,下坡时不得少于10m。向槽内下料,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4.2两人抬运,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重物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注意脚下障碍物,并提醒后方人员,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30cm为宜。
4.3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零散材料码放整齐平稳,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小推车应打好挡掩。运长料不得高出吊盘(笼),必须采取防滑落措施。
4.4跟随汽车、拖拉机运料的人员,车辆未停稳不得下车。装卸材料时禁止抛掷,并应按次序码放整齐。随车运料人员不得坐在物料前方。车辆倒退时,指挥人员应站在槽帮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不得站人。
4.5装卸搬运危险物品(如炸药、氧气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安全技术交底措施执行。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互相碰撞或掷扔等剧烈震动。作业人员按要求正确穿戴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4.6休息时,不得钻到车辆下面休息。
5. 人工拆除工程
5.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班组(队)必须组织学习专项拆除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无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得盲目进行拆除作业。
5.2拆除作业前必须先将电线、上水、煤气管道、热力设备等干线与该拆除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
5.3拆除构筑物,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必须有防止另一部分发生坍塌的安全措施。
5.4拆除作业区应设置危险区域进行围挡,负责警戒的人员应坚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区。
5.5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必须与整体拆除工程相配合,不得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5.6拆除建筑物不得采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报请领导同意,拟订安全技术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1/3。墙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严禁砍切墙根掏掘。
(2)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必须用支撑撑牢。在推倒前,必须发出信号,服从指挥,待全体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方准进行。
5.7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溜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溜下。较大或沉重的材料,要用绳或起重机械及时吊下运走,严禁向下抛掷。拆除的各种材料及时清理,分别码放在指定地点。
5.8清理楼层施工垃圾,必须从垃圾溜放槽溜下或采用容器运下,严禁从窗口等处抛扔。
5.9清理楼层时,必须注意孔洞,遇有地面上铺有盖板,挪 动时不得猛掀,可采用拉开或人抬挪开。
5.10 现场的各类电气、机械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护身栏等,严禁乱动。
第5篇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进行全面管理,确保工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安全施工管理
4.1事前控制
4.1.1及时为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用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线设施等资料和其他必要条件。
4.1.2工程开工前,检查相应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等安全防护情况。
4.1.3审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要求。
4.1.4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4.1.5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安全目标和措施,并要求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4.1.6检查施工单位设置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当持证上岗,并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4.1.7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4.1.8检查施工单位使用的施工机具,不合格的施工机具不得投入使用,并填写《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统计表》。
4.1.9检查施工单位特殊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填写《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种人员资质证明文件统计表》。
4.2事中控制
4.2.1检查用地红线范围内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临时占用的场地和道路,应当全部用于施工,不可挪作他用。
4.2.2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施工技术措施,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2.3检查施工单位建立的专业检查、职工自检和安全自检的制度执行情况。
4.2.4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的变化,组织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整改。
4.2.5检查施工安全措施,现场设置的机具、机构或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定期维护和保养。
4.2.6检查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预防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急救的措施。
4.2.7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情况,要求建立工地使用火审批制度。现场应设置符合消防规定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4.2.8定期会同监理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在监理例会上向施工单位指出,要求按时整改。
4.2.9督促施工单位于建筑工程完成基础分部工作量50%、主体分部已结顶、装饰分部工作量的30%时,及时到安监机构申请安全达标验收,验收合格的,将安全达标牌悬挂在施工现场的显着位置。
4.3事后控制
4.3.1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技术资料设专人管理及归档的情况。
4.3.2重大事故发生后,应要求施工单位积极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立即向市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同时,项目工程部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事故情况。
5.文明施工管理
5.1事前控制
5.1.1在施工方案确定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防汛设施、道路、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文明施工。
5.1.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工地文明施工部分,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5.2事中控制
5.2.1检查工地周围的遮挡围墙,按要求围墙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采用预制板或砖砌筑,封闭严密,并粉刷涂白,保持整洁完整。
5.2.2督促施工单位设置施工标牌,并放置于主通道醒目位置。
5.2.3检查工地排水系统,要求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污染、堵塞下水道和河道。
5.2.4检查施工单位临时舍施,要求按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进行分隔。
5.2.5检查建筑材料、机具设备按工地总平面图的位置在固定场地整齐堆放,不得侵占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
5.2.6检查施工现场道路是否畅通,场地是否平整,有无大面积积水。
5.2.7夜间施工作业,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事先向环保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
5.2.8要求工地出入口内应用砼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冲洗后出场。
5.2.9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
5.3事后控制
5.3.1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下水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的,应要求立即疏浚或修复;对工地周围的单位和居民财产造成损失的,应由施工单位承担济济赔偿责任。
5.3.2建筑工程完工后,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时拆除工地围墙、安全防护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洁。
6.编制依据
6.1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6.2杭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6.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6.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8.质量记录
8.1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作人员资格证明文件统计表(gt/qr15-03)
8.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gt/qr15-05)
8.3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检查表(gt/qr15-06)
8.4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5施工方案审批表(gt/qr15-11)
第6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预应力钢筋张拉工
1.一 般 规 定
1.1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预应力张拉的安全技术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2必须按照检测机构检验、编号的配套组使用张拉机具。
1.3张拉作业区域应设明显警示牌,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
1.4张拉时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读表。油压不得超过安全技术交底规定值。发现油压异常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机。
1.5高压油泵操作人员应戴护目镜。
1.6作业前应检查高压油泵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件,连接件必须完好、紧固,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7钢筋张拉时,严禁敲击钢筋、调整施力装置。
2.先 张 法
2.1张拉台座两端必须设置防护墙,沿台座外侧纵向每隔2~3m设一个防护架。张拉时,台座两端严禁有人,任何人不得进入张拉区域。
2.2油泵必须放在台座的侧面,操作人员必须站在油泵的侧面。
2.3打紧夹具时,作业人员应站在横梁的上面或侧面,击打夹具中心。
3.后 张 法
3.1作业前必须在张拉端设置5cm厚的防护木板。
3.2操作千斤顶和测量伸长值的人员应站在千斤顶侧面操作。千斤顶顶力作用线方向不得有人。
3.3张拉力时千斤顶行程不得超过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值。
3.4两端或分段张拉时,作业人员应明确联系信号,协调配合。
3.5高处张拉时,作业人员应在牢固、有防护栏的平台上作业,上下平台必须走安全梯或坡道。
3.6张拉完成后应及时灌浆、封锚。
3.7孔道灌浆作业,喷嘴插入孔道口,喷嘴后面的胶皮垫圈必须紧压在孔口上,胶皮管与灰浆泵必须连接牢固。
3.8堵灌浆孔时应站在孔的上面。
第7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木工
1.一 般 规 定
1.1高处作业时,材料码放必须平稳整齐。
1.2使用的工具不得乱放。地面作业时应随时放入工具箱,高处作业应放入工具袋内。
1.3作业时使用的铁钉,不得含在嘴中。
1.4作业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如手柄有无松动、断裂等,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应试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时戴绝缘手套。
1.5使用手据时,锯条必须调紧适度,下班时要放松,以防再使用时锯条突然爆断伤人。
1.6成品、半成品、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得任意乱放。不得存放在在施工程内,木材码放高度不超过1.2m为宜。
1.7木工作业场所的刨花、木屑、碎木必须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场清。
1.8用火必须事先申请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2.横板安装与拆除
2.1模板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模板、支撑等构件是否符合要求,钢模板有无严重锈蚀或变形,木模板及支撑材质是否合格。
(2) 地面上的支模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并同时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3) 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和2m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4) 操作人员登高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利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不得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高处狭窄而无防护的模板面上行走。
(5) 模板的立柱顶撑必须设牢固的拉杆,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和临时物件相连接。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允许离开。
(6) 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状况,基坑上口边沿1m以内不得堆放模板及材料。向槽(坑)内运送模板构件时,严禁抛掷。使用溜槽或起重机械运送,下方操作人员必须远离危险区域。
(7) 组装立柱模板时,四周必须设牢固支撑,如柱模在6m以上,应将几个柱模连成整体。支设独立梁模应搭设临进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和立侧模。
2.1模板拆除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拆模必须满足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经工程技术领导同意,不得因拆模而影响工程质量。
(2) 拆模的顺序和方法。应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撑;在拆除用小钢模板支撑的顶板模板时,严禁将支柱全部拆除后,一次性拉拽拆除。已拆活动的模板,必须一次连续拆除完,方可停歇,严禁留下不安全隐患。
(3) 拆模作业时,必须设警戒区,严禁下方有人进入。拆模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平稳牢固可靠的地方,保持自身平衡,不得猛撬,以防失稳坠落。
(4) 严禁用吊车直接吊除没有撬松动的模板,吊运大型整体模板时必须拴结牢固,且吊点平衡,吊装、运大钢模时必须用卡环连接,就位后必须拉接牢固方可卸除吊环。
(5) 拆除电梯井及大型孔洞模板时,下层必须支搭安全网等可靠防坠落措施。
(6) 拆除的模板支撑等材料,必须边拆、边清、边运、边码垛。楼层高处拆下的材料,严禁向下抛掷。
3.门 窗 安 装
3.1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门窗扇时,外防护应齐全可靠,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工具应随手放进工具袋内。
3.2立门窗时必须将木楔背紧,作业时不得1人独立操作,不得碰触临时电线。
3.3操作地点的杂物,工作完毕后,必须清理干净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堆放。
4.构 件 安 装
4.1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操作,应设防滑板梯,系好保险绳,穿软底防滑鞋,檐口处应按规定设安全防护栏杆,并立挂密目安全网。操作人员移动时,不得直立着在屋面上行走,严禁背向檐口边倒退。
4.2钉房檐板应站在脚手架上,严禁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4.3在没有望板的轻型屋面上安装石棉瓦等,应在屋架下弦支设水平安全网。
4.4拼装屋架应在地面进行,经工程技术人员检查,确认合格,才允许吊装就位。屋架就位后必须及时安装有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以防倾倒。
4.5吊运屋架及构件材料所用索具必须事先检查,确认符合要求,才准使用。绑扎屋架及构件材料必须牢固稳定。安装屋架时,下方不得有人穿行或停留。
4.6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不得通行和堆放材料,确因操作需要,必须在大楞上铺设通行脚手板。
5.木 工 机 械
5.1使用木工机械应遵守以下规定:
(1) 操作人员应经培训,熟悉使用的机械设备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修、保养的安全操作知识。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
(2) 作业前应试机,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开机前必须将机械周围及脚下作业区的杂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应在作业区铺垫板。
(3) 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作业人员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必须戴工作帽。
(4) 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5) 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
(6) 必须使用定向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7) 清理机械台面上的刨花、木屑,严禁直接用手清理。
(8) 每台机械应挂机械负责人和安全操作牌。
(9) 作业后必须拉闸,箱门锁好。
5.2使用平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必须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2) 刨料时应保持身体平衡,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应按在木料上面;刨小面时,手指应不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cm。
(3) 每次刨削量不得超过1.5mm。进料速度应均匀,严禁在刨刀上方回料。
(4) 被刨木料的厚度小于3cm,长度小于40cm时,应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小于1.5cm,长度小于25cm的木料不得在平刨上加工。
(5) 刨旧料时必须先将铁钉、泥砂等清除干净。遇节疤、戗茬时应减慢送料速度,严禁手按节疤送料。
(6) 二人操作时,进料速度应配合一致。当木料前端越过刀口30cm后,下手操作人员方可接料。木料刨至尾端时,上手操作人员应注意早松手,下手操作人员不得猛拉
(7) 。换刀片前必须拉闸断电、并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
(8) 同一台平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与刀必须匹配,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刀具。紧固刀片的螺钉应相嵌入槽内,且距离刀前不得小于10mm。
5.3使用压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二人操作,必须配合一致,接送料应站在机械的一侧,操作人员不得戴手套。
(2) 进料必须平直,发现木料走偏或卡住,应停机降低台面,调正木料。遇节疤应减慢送料速度。送料时手指必须与滚筒保持20cm以上距离。接料时,必须待料出台面后方可上手。
(3) 刨料长度小于前后滚中心距的木料,禁止在压刨机上加工。
(4) 木料厚度差2mm的不得同时进料。刨削吃刀量不得超过3mm。
(5) 清理台面杂物时必须停机(停稳)、断电,用木棒进行清理。
5.4使用圆盘锯(包括吊截锯)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圆盘锯必须装设分料器,锯片上方应有防护罩和滴水设备。开料锯与截料锯不得混用。
(2) 作业前应检查锯片不得有裂纹,不得连续缺齿,螺丝必须拧紧。
(3) 必须紧贴靠尺送料,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疤应慢推。必须待出料超过锯片15cm方可上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
(4) 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严禁锯小于50cm长的短料。
(5) 木料走偏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机调正后再锯,不得猛力推进或拉出。
(6) 锯片运转时间过长应用水冷却,直径60cm以上的锯片工作时应喷水冷却。
(7) 必须随时清除锯台面上的遗料,保持锯台整洁。清除遗料时,严禁直接用手清除。清除锯末及调整部件,必须先拉闸断电,待机械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
(8) 严禁使用木棒或木块制动锯片的方法停机。
第8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土方与桩工机械
1. 一 般 规 定
1. 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1. 2操作人员必须经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闲病和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与生理缺陷,不得从事此项操作。严禁酒后作业。
1. 3机械进入现场前,必须查明行驶路线上的桥梁、涵洞的通行高度和承载能力。严禁在桥面上急转向和紧急刹车。通过桥洞前必须注意限高,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1. 4作业前应依照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检查施工现场,查明地上、地下管线和构筑物的状况。不得在距现状电力、通讯电缆、瓦司管道等周围2m以内作业。
1. 5机械设备在沟槽附近行驶时应低速,作业中必须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并与沟槽边保持不小于1.5m的安全距离。
1. 6配合机械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必须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作业。如必须在回转半径内作业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开始。机上、机下人员应随时取得密切联系。
1. 7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
(1) 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坍塌可能。
(2) 发生暴雨、雷电、水位暴涨及山洪爆发。
(3) 施工标记及防护设施被损坏。
(4) 出现其他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全的情况。
1. 8机械在场外公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1. 9自行式机械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查,制动、转向、信号及安全装置应齐全有效。
1. 10坡道停机时,不得横向停放。纵向停放时,必须挡掩,并将工作装置落地辅助制动,确认制动可靠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雨季施工时,机械作业完毕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1. 11机械设备在发电站、变电站、配电室等附近作业时,不得进入危险区域。在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本规程表30.1.6的规定。
1. 12机械挖掘基坑时,如坑底无地下水,坑深在5m以内,其边坡坡度应符合表35.1.12的规定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规定。挖土深度超过5m或发现有地下水或土质发生特殊变化情况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采取防坍塌措施,严禁盲目冒险作业。
表.1.12 边坡坡度比例表
见表
1. 13机械运转时,不得进行任何紧固、保养、润滑、检查等作业。
1. 14机械作业时,人员不得上下机械。
2. 挖 掘 机
2. 1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一切齐全完好,大臂和铲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和其他人员,鸣笛示警后方可作业。
2. 2挖掘机驾室内外露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
2. 3电动的单斗挖掘机必须接地良好,油压传动的臂杆的油路和油缸确认完好。
2. 4正铲作业时,作业面应不超过本机性能规定的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挖掘机履带或轮胎与作业面边缘距离不得小于1.5m。
2. 5挖掘机在平地上作业,应用制动器将履带(或轮胎)刹住、楔牢。
2 6挖掘机适用于在粘土、沙砾土、泥炭岩等土壤的铲挖作业。对爆破掘松后的重岩石内铲挖作业时,只允许用正铲,岩石料径应小于斗口宽的1/2。禁止用挖掘机的任何部位去破碎石块、冻土等。
2. 7取土、卸土不得有障碍物,在挖掘时任何人不得在铲斗作业回转半径范围内停留。装车作业时,应待运输车辆停稳后进行,铲斗应尽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车辆,严禁车箱内有人,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卸土时铲斗应尽量放低,但不得撞击汽车任何部位。
2. 8行走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并制动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宜为1m。行走坡度不得超过机械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空挡滑行。转弯不应过急,通过松软地时应进行铺垫加固。
2 9挖掘机回转制动时,应使用回转制动器,不得用转向离合器反转制动。满载时,禁止急剧回转猛刹车,作业时铲斗起落不得过猛。下落时不得冲击车架或履带及其他机件,不得放松提升钢丝绳。
2. 10作业时,必须待机身停稳后再挖土,铲斗未离开作业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机身回转或铲斗承载时不得起落吊臂。
2. 11在崖边进行挖掘作业时,作业面不得留有伞沿及松动的大块石,发现有坍塌危险时应立即处理或将挖掘机撤离至安全地带。
2. 12拉铲作业时,铲斗满载后不得继续吃土,不得超载。拉铲作沟渠、河道等项作业时,应根据沟渠、河道的深度、坡度及土质确定距坡沿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得小于2m,反铲作业时,必须待大臂停稳后再吃土,收斗,伸头不得过猛、过大。
2. 13驾驶司机离开操作位置,不论时间长短,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2. 14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
2. 15发现运转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2. 16轮胎式挖掘机在斜坡上移动时铲斗应向高坡一边。
2. 17使用挖掘机拆除构筑物时,操作人员应分析构筑物倒塌方向,在挖掘机驾驶室与被拆除构筑物之间留有构筑物倒塌的空间。
2. 18作业结束后,应将挖掘机开到安全地带,落下铲斗制动好回转机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
2. 19作业后应将机械擦拭干净,冬季必须将机体和水箱内水放净(防冻液除外)。关闭门窗加锁后方可离开。
3. 推 土 机
3. 1作业前应检查:各系统管路无裂纹或泄漏;各部螺栓连接件应紧固;各操纵杆和制动系统的行程、间隙,履带、传动链的松紧度,轮胎气压均符合要求;手摇起动应防倒转。用手拉绳起动时,不得将绳缠在手上。
3. 2作业前应清除推土机行走道路上的障碍物(冻土、石块、杂物)。路面应比机身宽2m,行驶前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确认安全方可起动。
3. 3保养、检修时必须放下推铲,关闭发动机。在推铲下面进行保养或检修时,必须用木方将推铲垫稳。
3. 4行驶中,司机和随机人员不得上下车或坐立在驾驶室以外的其他部分。行驶和转变中应观察四周有无障碍。
3. 5推土机上坡坡度不得大于25°。下坡坡度不得大于35°。在坡上横向行驶时,机身横向倾斜不得大于10°。在坡道上应匀速行驶,严禁高速下坡、急拐弯、空挡滑行。下陡坡时,应将推铲放下,接触地面倒车下行。推土机在坡道上熄火时,应立即将推土机制动,并采取挡掩措施。
3. 6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时,必须将推铲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3. 7推土机向沟槽内回填土时应设专人指挥。严禁推铲越过沟槽边缘。
3. 8推土机在水中行驶前,必须查明水深及水底坚实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行驶。
3. 9使用推土机推房屋的围墙或旧房墙时,其高度不得超过2.5m(东方红牌推土机不得超过1.5m)。严禁推钢筋混凝土或地基基础连接的混凝土桩和混凝土基础。
3. 10在电杆附近推土时,必须留有一定的土堆,其大小应根据电杆结构、土质、埋入深度等情况确定。用推土机推倒树干时必须注意树干倒向和高空障碍物。
3. 11双机、多机推土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时,两机前后距离应大于8m,左右距离大于1.5m。
3. 12不得用推土机推石灰、烟灰等粉尘物料和用作碾碎石块的作业。
3. 13需用推土机牵引重物时,应设专人指挥,危险区域内不得有人。在坡道或长距离牵引时,应用牵引杆连接。
3. 14作业完毕停机时先切断离合器,放下刀片,锁住制动器,将操纵变速杆置于空挡,然后关闭发动机。
3. 15作业后必须将机械开到平坦安全的地方,雨季必须把机械开出沟槽基坑。
3. 16作业后机械保养应遵守本规程第35.2.19条规定执行。
4. 铲 运 机
4. 1拖式铲运机的牵引机械应按本规程推土机的有关规定执行。
4. 2作业前应检查油、水(包括电瓶水),应加足并把操纵杆(包括主离合器)放在空挡位置。采用油压操纵机构操纵杆应放在中间位置。并应检查钢丝绳、轮胎气压、铲土斗及卸土板回缩弹簧、拖把方向接头、撑架及固定钢索部分,以及各部滑轮等,液压式铲运机还应检查各液压管路接头、液压控制阀等,确认正常方可启动。手摇发动时防止摇把回弹,手拉绳启动时,不得将拉绳缠在手上。
4. 3作业前铲运机的道路应遵守本规程第35.3.2条的规定。
4. 4机械运转中,不准进行任何紧固、保养、润滑等作业。严禁用手触摸钢丝绳、滑轮、传动皮带等部件。
4. 5严禁任何人上下机械、传动物件,以及在铲斗内,拖把或机架上坐立。
4. 6两台铲运机同时作业时,拖式铲运机前后距离不得少于10m,自行式铲运机不得小于20m。平行作业时两机间隔不得小于2m。在狭窄地区不得强行超车。
4. 7铲运机上下坡时,必须挂低速档行驶。不得途中换挡,下坡时不得脱挡滑行。在坡地上行走或作业,上下纵坡不得超过25°,横坡不得超过6°,坡宽应大于机身2m以上,在新填筑的土堤上作业时,离坡边缘不得少于1m,斜坡横向作业时,机身必须保持平稳。作业中不得倒退。
4. 8作业中司机不准离开驾驶室。离开时,必须把变速挡板扳到空挡,熄火后方可离开。
4. 9在坡道上不得作保修作业,在陡坡上严禁转弯、倒车和停车。在坡上熄火时应将铲斗落地,制动牢靠后,再启动发动机。
4. 10铲土提斗时动作要缓慢。不得猛起猛落。
4. 11铲土时应直线行驶,助铲时应有助铲装置,正确掌握斗门开启的大小,不得切土过深,两机要相互配合,等速行驶助铲平稳。
4. 12铲运机陷车时,应有专人指挥拖拽,确保安全后,方可起拖。
4. 13自行式铲运机的差速器锁,只能在直线行驶的泥泞路面上短时间使用,严禁在差速器锁住时拐弯。
4. 14在公路上行驶时,铲斗必须用锁紧链条挂牢在运输行驶位置上,机上任何部位不得带人或装载其他物料。
4. 15检修斗门或在铲斗下作业,必须把铲斗升起后用销子或锁紧链条固定,再用撑杆将斗身顶住,并制动住轮胎。
4. 16作业完毕后,应将铲运机开出沟槽、基坑,停放在平坦地面上,并将铲斗落在地面上。液压操纵的应将液压缸缩回,将操纵杆放在中间位置。
4. 17作业后机械保养应遵守本规程第35.2.19规定执行。
5. 平 地 机
5. 1作业前必须将离合器、操纵杆、变速杆均放在空挡位置,检查并紧固各部连接螺栓及轮胎气压,检查油、水(电瓶水)应加足,全车线路各接头应牢固,液压系统油路、油缸、操纵阀等无泄漏、松脱现象,然后发动机器低速运转,各仪表均正常方可启动作业。
5. 2机械起步前,应先将刮
土铲刀或齿耙下降到接近地面。起步后方可切土。
5. 3在陡坡上作业时应锁定铰接机架;在陡坡上往返作业时,铲刀应始朝下坡方面伸出。
5. 4平地机在行驶中,刮刀和耙齿离地面高度宜为25~30cm。随着铲土阻力变化,应随时调整刮土铲刀的升降。
5. 5平地机刮地铲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调整以及向机外倾斜都必须停机时进行,但刮土铲刀左右端的升降动作,可在机械行驶中随时调整。
5. 6各类铲刮作业都应低速行驶,用刀角和齿耙铲土时,应用一挡。刮土和平整作业可用二、三挡,换挡应在停机时进行。遇到坚硬土质,需用齿耗翻松时,应缓慢下齿,不得使用齿耙翻松石渣路及坚硬路面。
5. 7平地机转弯或调头时,应用最低速度。下坡时严禁空挡滑行,行驶时必须将刮刀和齿耙升到最高位置,并将刮土铲刀斜放,铲刀两端不得超出后轮外侧。在高速挡行驶中,禁止急转弯。
5. 8作业后平地机应放在平坦、安全的地方,并应拉上手制动器,不得停放在坑洼积水处。
5. 9作业后机械保养应遵守本规程第35.3.19规定。
6. 装 载 机
6. 1作业前应检查发动机的油、水(包括电瓶水)应加足,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液压管路及接头无松脱或渗漏,液压油箱油量充足,制动灵敏可靠,灯光仪表齐全、有效方可起动。
6. 2机械起动必须先鸣笛,将铲斗提升离地面50cm左右。行驶中可用高速挡,但不得进行升降和翻转铲斗动作,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挡,铲斗下方严禁有人,严禁用铲斗载人。
6. 3装载机不得在倾斜度的场地上作业,作业区内不得有障碍物及无关人员。装卸作业应在平整地面进行。
6. 4向汽车内卸料时,严禁将铲斗从驾驶室顶上越过,铲斗不得碰撞车厢,严禁车厢内有人,不得用铲斗运物料。
6. 5在沟槽边卸料时,必须设专人指挥,装载机前轮应与沟槽边缘保持不少于2m的安全距离,并放置挡木挡掩。
6. 6装堆积的砂土时,铲斗宜用低速插入,将斗底置于地面,下降铲臂然后顺着地面,逐渐提高发动机转速向前推进。
6. 7在松散不平的场地作业,应把铲臂放在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的作业,如推进时阻力过大,可稍稍提升铲臂。
6. 8将大臂升起进行维护、润滑时,必须将大臂支撑稳固。严禁利用铲斗作支撑提升底盘进行维修。
6. 9下坡应采用低速挡行进,不得空挡滑行。
6. 10涉水后应立即进行连续制动,排除制动片内的水分。
6. 11作业后应将装载机开至安全地区,不得停在坑洼积水处,必须将铲斗平放在地面上,将手柄放在空挡位置,接好手制动器。关闭门窗加锁后,司机方可离开。
7. 钻 孔 机
7. 1钻机基础应平整坚实,必要时应铺垫枕木或钢板。轮胎式钻机应用长度不小于4m垫木垫至轮胎离开地面。
7. 2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分工明确,协调配合。
7. 3钻机作业前检查应遵守以下规定:
(1) 各部件完整,联结牢固,正确。
(2) 动力系统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3) 电气系统接线牢固可靠,仪表正常。
(4) 卷扬提升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钢丝绳符合规定。
(5) 钻架钢结构无裂纹损坏、严重锈蚀、开焊、变形。
7. 4钻机作业时,钻机旋转部件固定,吊索具下方不得有人。
7. 5大雨、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架设钻机及进行高处作业。
7. 6钻孔机移动的道路应平整坚实。必须将钻头提离地面20cm,并应固定。
7. 7使用汽车式旋转钻孔机施工时,必须将机车楔牢,刹车制动,支脚支稳后再进行操作。
7. 8旋转钻孔机下钻提钻时要慢,应密切注视电流表,严禁过载。钻完的孔必须随时用盖板盖牢。
8. 桩 工 机 械
8. 1一般规定:
(1) 打桩施工场地应按坡度不大于3%,地耐力不小于8.5n/cm2的要求进行平实,地下不得有障碍物。在基坑和围堰内打桩,应配备足够的排水设备。
(2) 桩机周围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严禁闲人进入。作业时,操作人员应在距桩锤中心5m以外监视。
(3) 安装时,应将桩锤运到桩架正前方2m以内,严禁远距离斜吊。
(4) 用桩机吊桩时,必须在桩上拴好围绳。起吊2.5m以外的混凝土预制桩时,应将桩锤落在下部,待桩吊近后,方可提升桩锤。
(5) 严禁吊桩、吊锤、回转和行走同时进行。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
(6) 插桩后应及时检验桩的垂直度,桩入土3m以上时,严禁用桩机行走或回转动作纠正桩的倾斜度。
(7) 拔送桩时,应严格掌握不超过桩机起重能力,荷载难以计算时,可参考如下办法:
① 桩机为电动卷扬机时,拔送桩时负荷不得超过电机满载电流。
② 桩机卷扬机内燃机为动力时,拔送桩时如内燃机明显减速,应立即停止起拔。
③ 桩机为蒸汽卷扬机时,拔送桩时,如在额定蒸汽压力下产生减速或停车,应立即停止起拔。
④ 每米送桩深度的起拨荷载可按4t计算。
(8) 卷扬钢丝绳应经常处于油膜状态,不得硬性摩擦。见钢丝绳的使用及报废标准。吊锤、吊桩可使用插接的钢丝绳,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起重卡具、索具、拉绳等。
(9) 作业中停机时间较长时,应将桩锤落下垫好。除蒸汽打桩机在短时间内可将锤担在机架上外,其他的桩机均不得悬吊桩锤进行检修。
(10) 遇有大雨、雪、雾和六级以上强风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当风速超过七级应将桩机顺风向停置,并增加缆风绳。
(11) 雷电天气无避雷装置的桩机,应停止作业。
(12) 作业后应将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将桩锤落下,切断电源和电路开关,停机制动后方可离开。
(13)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易滑的鞋。
8. 2桩机运输:
(1) 汽车装运桩机时,不得超宽、超高、超载、超长装运。公路行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2) 桩机装运时必须绑扎牢固,垫、楔可靠,导杆必须摆放平直,不得压、扭变形。
(3) 运输中不得急转弯,应低速行动,通过桥梁、函洞、隧道时,不得超高、超载盲目强行。
(4) 夜间装运时,现场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并设专人监护。
8. 3桩机的安装与拆除:
(1) 拆装班组的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拆装工艺、规程,拆装前班组长应进行明确分工,并组织班组作业人员贯彻落实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 高压线下两侧10m以内不得安装打桩机。特殊情况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上级技术负责人同意批准,方可安装。
(3) 安装前应检查主机、卷扬机、制动装置、钢丝绳、牵引绳、滑轮及各部轴销、螺栓、管路接头应完好可靠。导杆不得弯曲损伤。
(4) 起落机架时,应设专人指挥,拆装人员应互相配合,指挥旗语、哨音准确、清楚。严禁任何人在机架底下穿行或停留。
(5) 安装底盘必须平放在坚实平坦的地面上,不得倾斜。桩机的平衡配重铁,必须符合说明书要求,保证桩架稳定。
(6) 震动沉桩机安装桩管时,桩管的垂直方向吊装不得超过4m,两侧斜吊不得超过2m,并设溜绳。
8. 4桩架挪动:
(1) 打桩机架移位的运行道路,必须平坦坚实,畅通无阻。
(2) 挪移打桩机时,严禁将桩锤悬高。必须将锤头制动可靠方可走车。
(3) 机架挪移到桩位上,稳固以后,方可起锤,严禁随移位随起锤。
(4) 桩架就位后,应立即制动、固定。操作时桩架不得滑动。
(5) 挪移打桩机架应距轨道终端2m以内终止,不得超出范围。如受条件限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6) 柴油打桩机和震动沉桩机的运行道路必须平坦。挪移时应有专人指挥,桩机架不得倾斜。若遇地基沉陷较大时,必须加铺脚手板或铁板。
8. 5桩机施工
(1) 作业前必须检查传动、制动、滑车、吊索、拉绳应牢固有效,防护装置应齐全良好,并经试运转合格后,方可正式操作。
(2) 打桩操作人员(司机)必须熟悉桩机构造、性能和保养规程、操作熟练方准独立操作。严禁非桩机操作人员操作。
(3) 打桩作业时,严禁在桩机垂直半径范围以内和桩锤或重物底下穿行停留。
(4) 卷扬机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不得挤压,缠绕滚筒上不少于3圈。在缠绕钢丝绳时,不得探头或伸手拨动钢丝绳。
(5) 稳桩时,应用撬棍套绳或其他适当工具进行。当桩与桩帽接合以前,套绳不得脱套,纠正斜桩不宜用力过锰,并注视桩的倾斜方向。
(6) 采用桩架吊桩时,桩与桩架之垂直方向距离不得大于5m(偏吊距离不得大于3m)。超出上述距离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7) 打桩施工场地,必须经常保持整洁。打桩工作台应有防滑措施。
(8) 桩架上操作人员使用的小型工具(零件),应放入工具袋内,不得放在桩架上。
(9) 利用打桩机吊桩时,必须使用卷扬机的刹车制动。
(10) 吊桩时要缓慢吊起,桩的下部必须设溜(套)绳,掌握稳定方向,桩不得与桩机碰撞。
(11) 柴油机打桩时应掌握好油门,不得油门过大或突然加大,防止桩锤跳跃过高,起锤高度不大于1.5m。
(12) 利用柴油机或蒸汽锤拔桩筒,在入土深度超过1m时,不得斜拉硬吊,应垂直拔出。若桩筒入土较深,应边震边拔。
(13) 柴油机或蒸汽打桩机拉桩时应停止锤击,方可操作,不得锤击与拉桩同时进行。降落锤头时,不得猛然骤落。
(14) 在装拆桩管或到沉箱上操作时,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操作。必须设专人监护电源。
(15) 检查或维修打桩机时,必须将锤放在地上并垫稳,严禁在桩锤悬吊时进行检查等作业。
(16) 作业后应按本规程第35.2.19条规定执行。
第9篇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三
第二节 主要机具
2.2.1主要机具
表2.2.1.1 主要机具
序号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用 途
1 起重机(履带、塔式、汽吊) 根据构件重而定 钢构件拼装、安装
2 千斤顶 螺旋式20~30t 钢柱校正、构件变形校正
3 交流弧焊机 42kva 钢构件(柱、屋架、拱架、门式刚架、支撑)焊接
4 直流弧焊机 28kw 碳弧气刨修补焊缝
5 小气泵 配合碳弧气刨用
6 砂轮 φ100~120 打磨焊缝
7 全站仪 轴线测量
8 经纬仪 轴线测量
9 水平仪 标高测量
10 钢尺 30~50m 测量
11 拉力计 10kg 测量
12 气割工具
13 倒链
14 滑车
15 高强度螺栓扳手 高强度螺栓终拧
第三节 作业条件
2.3.1根据正式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
2.3.2对使用的各种测量仪器及钢尺进行计量检查复验。
2.3.3根据土建提供的纵横轴线和水准点进行验线有关处理完毕。
2.3.4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划分:材料堆放区、杆件制作区、拼装区,构件按吊装顺序进场。
2.3.5场地要平整夯实、并设排水沟。
2.3.6在制作区、拼装区、安装区设置足够的电源。
2.3.7搭好高空作业操作平台,并检查牢固情况。
2.3.8放好柱顶纵横安装位置线及调整好标高。
2.3.9对参与钢结构安装人员,安装工、测工、电焊工、起重机司机、指挥工要持证上岗。
2.3.10检查地脚螺栓外露部分的情况,若有弯曲变形、螺牙损坏的螺栓,必须对其修正。
2.3.11将柱子就位轴线弹测在柱基表面。
2.3.12对柱基标高进行找平。
第四节 操作工艺
(图见附件)
2.4.2构件吊装顺序
1.并列高低跨的屋盖吊装:必须先高跨安装,后低跨安装,有利于高低跨钢柱的垂直度。
2.并列大跨度与小跨度安装:必须先大跨度安装,后小跨度安装。
3.并列间数多的与间数少的安装:应先吊装间数多的,后吊装间数少的。
4.构件吊装可分为竖向构件吊装(柱、连系梁、柱间支撑、吊车梁、托架、副桁架等)和平面构件吊装(屋架、屋盖支撑、桁架、屋面压型板、制动桁架、挡风桁架等)两大类,在大部分施工情况下是先吊装竖向构件叫单件流水法吊装,后吊装平面构件,叫节间综合法安装(即吊车一次吊完一个节间的全部屋盖构件后再吊装下一节间的屋盖构件)
2.4.3单件构件安装工艺
1.钢柱的安装工艺
钢柱的安装方法
一般钢柱弹性和刚性都很好,吊装时为了便于校正一般采用一点吊装法,常用的钢柱吊装法有旋转法、递送法和滑行法。对于重型钢柱可采用双机抬吊。
在双机抬吊时应注意的事项:
1)尽量选用同类型起重机。
2)根据起重机能力,对起吊点进行荷载分配。
3)各起重机的荷载不宜超过其起重能力的80%.
4)双机抬吊,在操作过程中,要互相配合,动作协调,以防一台起重机失重而使另一台起重机超载,造成安全事故。
5)信号指挥,分指挥必须听从总指挥。
钢柱的校正
1)柱基标高调整。有钢柱直接插杯口,有钢柱直接与基础预埋件螺栓或焊接连接。根据钢柱实际长度,柱底平整度,钢牛腿顶部距柱底部距离,重点要保证钢牛腿顶部标高值,以此来控制基础找平标高。
2)平面位置校正。在起重机不脱钩的情况下将柱底定位线与基础定位轴线对准缓慢落至标高位置。
3)钢柱校正。优先采用无缆风绳校正(同时柱脚底板与基础间间隙垫上垫铁),对于不便采用无缆风绳校正的钢柱可采用缆风或可调撑杆校正。
2.钢吊车梁的安装工艺
钢吊车梁的安装
钢吊车梁安装一般采用工具式吊耳或捆绑法进行吊装。再进行安装以前应将吊车梁的分中标记引至吊车梁的端头,以利于吊装时按柱牛腿的定位轴线临时定位。
吊车梁的校正
钢吊车梁的校正包括标高调整、纵横轴线和垂直度的调整。注意钢吊车梁的校正必须在结构形成刚度单元以后才能进行。
1)用经纬仪将柱子轴线投到吊车梁牛腿面等高处,据图纸计算出吊车梁中心线到该轴线的理论长度l理。
2)每根吊车梁测出两点用钢尺和弹簧秤校核这两点到柱子轴线的距离l实,看l实是否等于l理以此对吊车梁纵轴进行校正。
3)当吊车梁纵横轴线误差符合要求后,复查吊车梁跨度。
4)吊车梁的标高和垂直度的校正可通过对钢垫板的调整来实现。
注意吊车梁的垂直度的校正应和吊车梁轴线的校正同时进行。
3.钢屋架安装工艺
钢屋架的吊装
钢屋架侧向刚度较差,安装前需要进行强度验算,强度不足时应进行加固(如图2.4.3.1)。钢屋架吊装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绑扎时必须绑扎在屋架节点上,以防止钢屋架在吊点处发生变形。绑扎节点的选择应符合钢屋架标准图要求或经设计计算确定。
2)屋架吊装就位时应以屋架下弦两端的定位标记和柱顶的轴线标记严格定位并点焊加以临时固定。
3)第一榀屋架吊装就位后,应在屋架上弦两侧对称设缆风固定,第二榀屋架就位后,每坡用一个屋架间调整器,进行屋架垂直度校正,再固定两端支座处并安装屋架间水平及垂直支撑。
钢屋架的校正:
钢屋架的垂直度的校正方法如下:在屋架下弦一侧拉一根通长钢丝(与屋架下弦轴线平行),同时在屋架上弦中心线反出一个同等距离的标尺,用线锤校正。也可用一台经纬仪,放在柱顶一侧,与轴线平移a距离,在对面柱子上同样有一距离为a的点,从屋架中线处挑出a距离,三点在一个垂面上即可使屋架垂直(图2.4.3.2)。
(图见附件)
4.门式刚架安装工艺
1) 门式刚架结构示意图2.4.3.3
(图见附件)
3)刚架柱安装工艺:与单层钢柱安装方法相同
(1)柱顶标高调整,刚架柱标高调整时,先在柱身标定标高基准点,然后以水准仪测定其差值,调整螺母,当柱底板与柱基顶面高度大于50mm时,几条螺栓承受压力不够时可适当加斜垫铁,以防螺栓失稳。
(2)刚架柱垂直度精确校正;在初校正的基础上,安装刚架梁的同时还要跟踪校正刚架柱,当框架形成后,再校正一次,用缆风或柱间支撑固定。
4)刚架梁安装工艺:当前最大跨度为72m连跨,当中一根钢柱形成144m钢框架,由于制作、运输所限可将72m分成几段,到现场一般可拼成三段,用一台或两台起重机加可移动式拼装支架安装。
5)安装顺序:
(图见附件)
5.大跨度预应力立体拱桁架安装
1) 拱桁架现场组装
现场拱架整体组装,一榀拱架分为几段,以最重的拱架为主,分别在工厂拼装好,验收合格后运至现场,进行立式整体组装。组装胎架设置如下:
(1)胎架座于钢路基箱上,用钢垫板找平。
(2)为确保胎架有足够的支承强度,拱架按最大单段重量计,由几根立柱支撑。每个支点按静荷载吨位,安全系数取3,计算出每根立柱承载力,组装胎架如图2.4.3.5所示。
(图见附件)
(3)胎架由测量人员测量定位,确认无误后,电焊固定。对每个支点进行水准测量,若发现支承座不在一个平面上时,钢板垫片垫平,并点焊固定。
(4)采用立式拼装法,便于拱架吊装,可提高安装的速度。
(5)如果采用卧式拼装法,便于拼装。但安装时必须采取多点整体吊装空中翻身90°。
2)吊点选择:采用一机或两机抬吊,立体拱桁架一般在100t左右,吊装高度较高,两支座标高差较大,所以两吊索为不等长度。吊点要满足以下条件:
(1)拱架各杆件,特别是挂点附近杆件的轴力较小,最大以不超过相应杆件抗拉(压)强度为原则。
(2)吊车起升高度能满足拱架吊高要求。
(3)吊索与水平线夹角不宜太小,一般为60°左右。
3)拱桁架安装工艺
(1)支座就位控制:为解决大型拱架就位后对钢柱水平推力,并产生位移。采取垫设3mm厚度的聚四氟板的方法,其摩擦系数为0.04,可保证支座自由滑移。对钢柱的推力引起的顶端侧向变形很小。
(2)拱架就位:为解决拱架就位产生位移,先就位高支座后就位低支座。在高支座处螺孔改为长圆孔。
(3)拱架校正:在拱架每侧设置2根缆风绳,用经纬仪平移法校正固定。
(4)檩架安装:先吊两端及中部檩架,固定后再吊其他檩架。
4)预应力:
有的拱架在设计上弦或下弦有预应力,根据设计要求,在起吊前须做预应力,也有的当拱架安装完毕形成整体框架结构体系,再进行预应力。
第五节 质量标准
详见《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第六节 成品保护
2.6.1吊装损坏的防腐底漆应补涂,以保护漆膜厚度能符合规定要求。
2.6.2钢构件堆放场地要坚硬,构件堆放支垫点要合理,以防构件变形。
2.6.3对已检测合格的焊缝及时刷上底漆保护
第10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筑炉工
1. 一 般 规 定
1. 1筑炉使用的脚手架,由专业架子工负责按施工图搭设和拆除。非架子工不得搭、拆和改动。
1. 2施工区域内井、坑和孔洞等必须设牢固安全防护盖板。跨越沟或炉体洞口时,应搭设宽不小于80cm的过桥,桥的两侧边必须设两道牢固的护身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
1. 3采用垂直运输运送物料时,应装在小车或容器内,严禁上下投掷物料。
1. 4炉体内操作使用的照明电压不得大于36v。金属容器内的照明不得大于12v。
1. 5施工区域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材料和设备堆放场地应平整,并应有排水措施。
1. 6操作人员使用的工具应装入工具袋或其他容器内。小型工具可用绳索系在身上或脚手架等牢固地方。
1. 7高处作业上下不得攀登脚手架和垂直运输设备,必须走专用梯道。
1. 8 2m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应上挂在牢固地方。
2. 磨砖机、切砖机
2. 1使用磨砖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 磨砖机应稳装在操作棚内;稳装时地面要坚实、平整,不得倾斜。
(2) 磨砖机必须由经过安全培训熟悉磨砖机性能,并懂得该机基本知识的人员操作。
(3) 磨砖机应装设吸尘设备;不允许粉尘散放在周围空气中。
(4) 使用前,应先检查机械设备及部件是否正常,磨砖操作台升降是否灵活,操作轮盘、八字轮等有无松动,主轴是否弯曲,经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起动。起动时将补偿器的手柄先搬向“起动”指示位置,起动正常后再转向“运转”位置。
(5) 操作台上的磨砖小车运行必须灵活,小车轨距必须一致,符合规定。
(6) 磨砖砂轮要用夹板与螺丝牢固地固定在磨砖机的主轴上。夹板与砂轮之间必须垫以不小于3mm厚的鸡毛纸垫。砂轮必须安装防护罩;新安装的砂轮应空转5min,确认合格方可正式磨砖。
(7) 砂轮应为正圆,不得出现椭圆。砂轮两面的直径必须相等,严禁使用一面大、一面小的砂轮磨砖。
(8) 磨砖机的机架和电机外壳必须接保护零,电机应加罩。
(9) 往磨砖机上放砖时,必须将砖顶在小车的挡板上,预防磨砖时走动;小车上的挡板高度不得超过被磨砖的厚度。
(10) 磨砖砂轮的转动方向应顺时针,严禁反转;被磨的耐火砖的进行方向必须与砂轮的旋转方向逆行,严禁顺砂轮旋转方向进行。
(11) 磨砖升降操作平台,应随着耐火砖的被磨减薄而上升;上升的速度应缓慢均匀,不得一下升起过高、受力过大、挤弯磨砖机的主轴或被磨砖连同磨砖小车突然滑脱伤人。
(12) 严禁使用受潮的砂轮。受潮的砂轮片,必须烘干后方可使用。
(13) 磨砖操作过程中,机械发生故障应立即拉闸断电,严禁在机械运转中检修或注油。
(14) 磨砖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和个人防护用品。操作过程中禁止其他人员站在操作平台的对面。
(15) 被磨的砖小于砂轮宽度时,必须随时将砖左右移动,以防砂轮磨偏。
2. 2使用切砖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切砖机的砂轮片,必须安装防护罩。砌砖应用碳化硅的砂轮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安装时应检查砂轮片是否有裂纹或潮湿,确认合格方可使用。
(2) 不得用力压挤调整踏板而使切砖砂轮片受负荷过大;压力大时,砂轮片易破碎。切砖开始时,踏板亦不能压的过重。
(3) 切砖时,被切除部分的宽度不得小于10mm,切砖过程中,不得改变砖块的方向和位置,防止扭裂打碎砂轮片。
(4) 切砖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口罩和手套。
(5) 切砖过程中机械发生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严禁在机械运转中维修部件。
3. 炉 体 砌 筑
3. 1一般炉体砌筑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往深坑或设备内吊运物料时,敞口上部应设操作平台,临边应设护身栏杆。向下送料的位置应固定。上下操作人员应互相联系,密切配合。
(2) 高处作业时,各种工具应放稳,严禁从上向下投掷工具和砖,所有料具必须从垂直运输井字架、龙门架传递。挂线的线坠(坠砖)必须绑扎牢固。
(3) 在架子上用刨锛打砖时,刨锛柄必须安装牢固,操作人员要面向墙把砖打在架子上。严禁将砖打落在架子外侧。
(4) 在金属罐上、烟道或炉膛内操作时,应通风良好,同时至少应两个人配合方可进行操作。
(1) 悬挂式炉顶或拱,在砌筑之前必须将悬挂砖的钢梁、吊管、挂砖等按交底要求,检查合格后方可操作。
(2) 挂砖前,应清除操作场地上部的杂物。
(3) 挂砖时,不得采用砖撑、塞管等办法调整管距。
(4) 拱挂砖时,应按需要供砖,不得堆积过多,供砖必须采用传递方法,严禁投扔。
(5) 砍凿异型砖的悬挂部位时,不得削弱砖心的坚固性,同时吊孔直径不应大于支吊架物件直径5mm。
3. 3拱券砌筑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拱胎必须支设正确牢固,经检查合格方可砌筑。
(2) 砌筑拱顶前,拱脚梁与骨架立柱必须紧靠;砌筑可调节骨架的拱顶前,骨架和立柱必须调整固定,并检查合格。
(3) 拱脚砖应紧靠拱脚梁砌筑;拱脚砖后面有砌体时,应在该砌体筑完毕后,方可砌筑拱顶或拱。不得在拱脚砖的后面砌筑轻质砖。
(4) 砌筑没有混凝土的地下烟道的拱顶时,应在墙外回填土完成后方可砌筑。
(5) 拆除拱顶的拱胎时,必须在锁砖全部打紧,拱脚处的凹沟砌筑完毕,以及骨架拉杆的螺母最后拧紧之后进行。用普通粘土砖砌筑拱顶,须待砂浆强度达到60%以上,方可拆除拱胎及其他支撑。
第11篇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目标规程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1、本工程安全指标为: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工伤事故率不大于2%,严防发生重大人生和设备事故及火灾。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经理负责。做好各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抓好落实和监督。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见附页),成立由项目经理为首的文明施工和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布置检查现场的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工作。由工地专职安全员认真做好分项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和全面,并认真履行班长签字手续后,落实到组员方可上岗施工。工地专职安全员每周二次安全检查并定期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奖罚制度。
3、建立旬检制度,由项目经理组织专职安全员、施工员、班组长和工人代表进行定期全面的安全检查。
4、建立由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值班制度,每日轮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隐患立即消除。杜绝不戴安全帽,穿'三鞋'或赤脚、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5、建立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特别对新入场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使其熟悉一般安全常识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对特种工(如三机工、电焊工、井架安装操作工、架子工、塔吊安装操作工等)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发合格证后,才准许上岗操作。
6、积极开展班前活动,使工人牢记安全的重要性,强化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施工中不但要注意自身的安全,更要注意他人的安全。
7、加强对外架搭设队伍的审查,必须经市安全站认可,且经公司安全科审定。加强对脚手架、井字架等材料的检查搭设完毕后要经过公司安全科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拆除时要设围栏,由上至下顺序拆除,禁止拆除物往下抛投。
8、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布置现场施工用电,线路绝缘保证良好,电动机械做到一机一闸,电气设备接零接地,手持电动工具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9、建立和执行机械专机专人负责制,对施工机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机具危险部位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做好机具台班的运行记录,确保施工机具的完好,不带病运转。
第12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水暖工管工
1.使用机电设备、机具前应检查确认性能良好,电动机具有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不得“带病”运转。
2.操作机电设备,严禁戴手套,袖口扎紧。机械运转中不得进行维修保养。
3.使用砂轮锯,压力均匀,人站在砂轮片旋转方向侧面。
4.压力案上不得放重物和立放丝扳、手工套丝,应防止扳机滑落。
5.用小推车运管时,清理好道路,管放在车上必须捆绑牢固。
6.安装立管,必须将洞口周围清理干净,严禁向下抛掷物料。作业完毕必须将洞口盖板盖牢。
7.电气焊作业前,应申请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备好灭火用具。焊接地点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8.散热器组拧紧对丝时,必须将散热器放稳,搬抬时两人应用力一致,相互照应。
9.在进行水压试验时,散热器下面应垫木板。散热器按规定压力值试验时,加压后不得用力冲撞磕碰。
10.人力卸散热器时,所用缆索、杠子应牢固,使用井字架、龙门架或外用电梯运输时,严禁超载或放偏。散热器运进楼层后,应分散堆放。
11.稳挂散热器应扶好,用压杠压起后平稳放在托钩上。
12.往沟内运管,应上下配合,不得往沟内抛掷管件。
13.安装立、托、吊管时,要上、下配合好。尚未安装的楼板预留洞口必须盖严盖牢。使用的人字梯、临时脚手架、绳索等必须坚固、平稳。脚手架不得超重,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
14.采用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往楼层内搬运瓷器时,每次不定放置过多。瓷器运至楼层后应选择安全地方放置,下面必须垫好草袋或木板,不得磕碰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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