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爆破岗位职责
爆破工程师 1. 协助客户制定爆破方案,切实把公司产品同爆破方案结合起来;
2. 实施爆破验证,检验爆破效果,获取并总结爆破数据;
3. 协助销售人员做好爆破技术支持; 1. 协助客户制定爆破方案,切实把公司产品同爆破方案结合起来;
2. 实施爆破验证,检验爆破效果,获取并总结爆破数据;
3. 协助销售人员做好爆破技术支持;
第2篇 井下爆破材料库库管员岗位职责
1、负责炸药、雷管入库验收及发放工作,并登记到货及发放台账。
2、严格执行爆破材料库房管理制度,炸药、雷管按规格、品种存放,并且有标签明示,库内及前台存放的火工品数量要符合规定要求,并且要做到帐卡物相符。
5、正确使用电雷管分选仪,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安全操作,并做好日常保养工作。
6、遵守财务制度,按时结帐,及时报送单据和报表。
7、掌握库存动态,及时向物资采购科反映库存情况,确保生产需要。
8、报废的雷管和失效的炸药要分别存放,定期运送到地面,交有关部门处理。
9、保持库内卫生,经常检查防火、防霉、防鼠措施,保证正常使用。
10、负责手持机的使用和保管,爆破材料库库管员必须正确使用手持机,做到入库、发放、上报数据正确无误。
1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各项任务。
第3篇 爆破员岗位职责范文
1、必须严格遵守爆破物品管理的专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必须按当天现场爆破实际需要药量,领取爆炸物品,剩余部分当天清退并交仓库保管。不许虚报多领,占为己有,更不允许与安全监炮员等人合伙私拿私存和倒卖爆炸物品。在爆破作业时,严禁将民爆物品交给非本单位的爆破员进行装要爆破。
3、领出的爆炸物品需要妥善保管,不得乱堆乱放,不得挪作它用,不得转借和赠与他人。
4、装炮眼药,制造炸药包,点火爆破和处理哑炮时,要催促无关人员离开现场,在操作过程重要接受安全监炮员监督检查。
5、装药和爆破前,必须检查现场警戒情况,待安全监炮员发出爆破信号后,方能点火进行爆破作业。
6、爆炸时,应按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7、爆破结束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8、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第4篇 某矿爆破工岗位职责
各区队爆破工班前根据生产需要到安全科开具炸药、雷管出库单,由当天值班矿长签字后到炸药库领取,做到分装分运。
一、打眼:
1、进入工作地点后,先安排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敲帮问顶,除掉活煤、活矸、确保打眼安全。
2、打眼前要对煤电钻及综合保护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煤电钻手把是否灵敏,旋转方向是否正确,声音是否正常,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3、打眼工、掌钎工要扎紧袖口、领口、衣角,严禁戴手套。
4、根据作业规程和爆破图表要求的炮眼间距标出眼位。
5、用手稿清除炮眼位上的活煤,并刨出眼窝,钻头轻轻接触煤壁,启动手柄开关。
6、打眼工提起钻机扶钻工把准备好的带钻头的钻杆安装到钻机上,并抓住钻杆下部距钻头(50000mm)处,把钻头放进炮眼位置的眼窝内。
7、扶钻工用木棍稳住钻杆,打眼工点动钻机。
8、当钻头平稳进入煤体一定深度,且钻头不至跳出眼口时,扶钻工即离开钻杆,站到安全地方监护。
9、打眼工要用力扶住电钻手柄,使钻头平稳钻进煤体,按爆破图表规定的炮眼方向、角度和深度打眼。
10、注意钻杆的进度,每钻进一段距离要来回抽动几次钻杆,排出煤粉,减少阻力以防止卡住钻杆。
11、炮眼达到规定的深度后,扶钻人员配合打眼工拔出钻杆。
12、打下部眼时,要避开眼口方向,站在煤电钻一侧,双手握紧钻机手把,两脚前后分开踩在实底上,弯腰侧身打眼。
13、两台或多台电钻打眼时,要按照爆破图表划分好区块,采用定人、定位、定时打眼,不准交叉作业。
14、若在坡度较大的下山巷道打眼,每打完一个炮眼,要及时封好眼口,防止煤粉进入炮眼。
15、打眼工作结束后,断开电源,整理好电缆。把钻机、钻杆等运出工作面,放到安全地点。
二、装药:
1、装药工根据本班爆破作业计划,提前准备好封孔粘土炮泥和水炮泥。
2、检查工作面炮眼布置是否符合爆破图表,并进行敲帮问顶,处理完活矸、活煤、瓦斯检查员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米以内巷道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无煤尘堆积通风降尘系统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装药作业。
3、把装配好的引药、药卷、封孔炮泥、水炮泥、炮棍等拿到工作面。
4、装药时,清除炮眼内的余粉,根据爆破图表规定的装药量将药卷、引药按顺序放进炮眼口,用炮棍轻轻推入眼底。推入过程中,不得冲撞或捣实,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防止弄破药卷。
5、下列情况不得装药;
①炮眼深度小于0.6米,没有制定专项线孔爆破技术措施;
②有透水、透老空、透火区等征兆时;
③设备电缆未移到安全地点或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时;
④在爆破地点20米以内,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件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
⑤迎头出现异常,煤体破碎时;
⑥最小抵抗线小于0.5米时;
⑦打眼工没有结束时,人员没有完全撤退时。
6、装引药,把引药放在炮眼口,一手轻轻拉住脚线紧贴煤壁,另一手用炮棍把引药轻轻推入与药卷紧紧相连、密切接触。
7、按规程规定的封泥长度与次序,一手拉脚线、一手用跑棍堆填炮泥,并逐渐捣实。在药卷外填上300mm的黏土炮泥后,再装入一至数个水炮泥,剩余部分再用黏土炮泥充填。
8、装填水炮泥时,不要用力过大以防压破。装填外端跑泥时,先将跑泥紧贴眼壁,然后轻轻捣实。
9、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扭结悬空,严禁与其他设备、导电体接触。
三、爆破:
1、使用符合标准的绝缘双线爆破母线,并由里向外敷设。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在同一侧时,则必须挂在电缆等下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间距。
2、爆破母线与雷管脚线,发爆器连接前其两端头必须扭结悬空,严禁与其他电气设备、导电体接触。
3、必须按照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规定的联接方法进行联接。
4、在联线爆破前,瓦斯检查工必须进行第二次瓦斯检查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连线放炮。否则必须采取措施处理。
5、爆破前工作面人员都要按照作业规程规定撤至警戒线以外,并有专人担任警戒,设置警戒牌。
6、爆破母线与脚线连接后,爆破工必须最后撤出工作面,并沿途检查爆破母线是否符合要求。
7、爆破工接到班组长的爆破命令后,将母线与发爆器相连,并将发爆器钥匙插入发爆器,转至充电位置。
8、爆破工检查完毕撤至发爆地点后,发出爆破信号。
9、起爆后拔出钥匙将母线从发爆器接线柱上摘下,并扭结成短路。
10、爆破时使用喷雾降尘,爆破后及时洒水降尘。
11、待炮烟吹散,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无异常后,爆破工同班组长,安检员共同检查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顶板、瞎爆、残爆、支护等情况。搜集瞎爆、残暴的炸药雷管,并按规定妥善处理。如发现地质变化透水等异常情况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12、把剩余的炸药、雷管数量填写在工作面放炮情况反馈表上,班组长、安检工、瓦检工验证无误后签字,退还炸药库,炸药库管理员验收数量后在使用情况反馈表上签字,放炮员将反馈表送安全科。
第5篇 爆破副区长岗位职责
1、 协助区长传达贯彻和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一通三防”方面的方针政策与规定,努力做好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1、 熟悉掌握《规程》及爆破器材管理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爆破器材管理制度。
2、 负责组织放炮安全会议,总结上阶段安全情况,提出下阶段的安全措施.
3、 经常深入井下,检查爆破器材的储存、运输、使用情况和放炮员的现场作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做好分管范围内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组织放炮员参加劳动竞赛和技术比武,提高技术水平。
5、 负责组织推广、使用爆破先进经验和新技术。
第6篇 爆破器材库保管员岗位职责
一、服从领导和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炸药库安全操作规程管理操作。不得脱岗、连勤、顶岗和无故旷班。
二、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关于爆破器材的各项规定,熟悉各种爆破器材的性能。
三、负责炸药、雷管、导爆管的验收运输入库,保管、发放及统计工作,建立收、发台帐,做完整记录,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四、不得将炸药、雷管、导爆管发给无爆破员作业证的人员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爆破物品。
五、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库区,不得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不得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不得在库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六、负责对质量可疑及过期的炸药、雷管和退库不能使用的炸药、雷管的及时清理、造册登记,并报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七、每月底必须将领取发放的原始记录和台账完整的上报至分管领导,并对当班负责人因记录不全和发放不实造成清库不属的承担责任。
八、每月定期检查爆破器材库,包括库存爆破器材的质量、数量和消防、避雷、门窗、报警等安全装置以及库(室)温、湿度要定期检查,发现安全设施失效和有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整改
九、积极搞好炸药库内的通风、防潮、防腐、防盗工作。炸药库钥匙要随身带,并保管好,不能丢失。
十、除库工和放炮员,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随意进入火工品库(检查时例外)。
十一、对进入炸药库领取物品的人员要进行提醒、必要时需要进行检查,禁止一切持有明火、充电矿灯、火柴、打火机、熏烟等人员进入,并做好来人登记签字工作。
十二、发现爆破器材有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告所在当地公安机关。
十三、对所履行的职责因管理保护不力,制度执行不力,验收、检点不力及违章违纪造成的经济损失影响生产,安全事故和刑事事件负主要责任,承担追究。
第7篇 爆破队长岗位职责
一、安全要点
1.严禁违章指挥。
2.现场监督作业人员是否按《爆破安全规程》和21条流程施工,及时制止“三违”现象。
3.严格执行“不安全不生产”原则。
4.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向负责人汇报。
5.遵章守纪,时刻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工作,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责任范围
1.负责当班的爆破组织和作业的安全工作。
4.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和21条流程,保证按章作业。
5.负责本班人员工作安排。检查各分工的工作进展情况。注意抓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6.负责当班考勤、纪律。
7.遇有事故要坚守岗位,积极参与组织处理。
8.合理安排时间,能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起爆。
三、岗位标准
岗位技能
能够严格按照21条流程作业。
爆破作业中出现的问题如网络故障、盲炮、条炮等能够很好的解决,不耽误起爆。
能够理控制前、后排孔的装药,减少飞石和后排拉伤的出现几率。
3.具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能带领和指挥本班人员完成当天的爆破任务。
6.具备处理事故的能力(飞石砸房、伤等),面对各种突发灾害,能指挥员工妥善避难。
工作内容与要求
能够做出不同爆破区域的爆破作业设计和爆破说明。(浅孔爆破、深孔松动爆破、水孔爆破、高温孔爆破等)
作业前组织处理好炮区障碍物,做好炮区警戒。
3、能够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周围环境、前排孔抵抗线等),对岩性的分析(岩层走向、岩石硬度等)及时的了解并作出正确的方案。
4、组织管理好爆破组的爆破作业,对火工品的管理要责任到人;
5、能够识辨本班组存在的危险源,并有预控措施;对员工的不安全行为有制止和纠正的能力;
6、组织好爆破作业,加强现场管理,规范作业程序,发现违章作业及时制止,确保安全爆破;
7、不违章指挥,坚持“不安全不作业”的原则。强化本班组人员自保、互保意识;
8、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参加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吸取教训,加强管理。
9、严格管理、科学管理,能够在作业过程中合理的利用资源节省支出,积极为公司的降低作业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第8篇 民爆爆破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执行《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二、严格执行安全爆破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技术规定,确保爆破作业安全无事故。
三、领取民爆物品时要持爆破证,携带炸药箱、雷管箱,按照批准的数量如数领取,坚持装箱上锁严防丢失被盗,发现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
四、运送爆炸物品要严格遵照安全规定,避开人流高峰、输电线路、明电明火,安全运往工作面。
五、装药前要严格操作规程,在确认警戒线内无人、无牲畜时装炮。
六、放炮前要认真实施安全检查,放好警戒,确认无危险时方准放炮。要记清炮响数字,如:有哑炮,要按照规程,安全排除,严禁违章爆破。
七、要坚持当班清对制度,认真填写《实施爆破记录本》。当班剩余的爆炸物品,要当班清退入库,严禁私自存放、赠送他人、炸鱼炸兽等。
第9篇 爆破作业押运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的各项规定,必须经市、县公安局批准,持有购买证、运输证购运,并服从有关人员的检查,严禁非法购买、运输。
(2)购运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装有灭火器材、篷布、绳网。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准同车混运,押运员不准乘坐驾驶室,禁止在车上吸烟、动用明火等,严禁捎带其它人员。
(3)运送爆炸物品严禁使用三轮车、自卸翻斗车、不带防火帽的拖拉机、牵引车、汽车拖斗车,装运、卸车要轻搬轻放,严防冲击和震动。
(4)装车、卸车时认真清点,核对品种数量,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准在市区繁华街道、人员稠密和重要建筑设施附近停留,严防丢失和发生意外事故。
(5)运输爆炸物品要做到遵章守法,安全运输,中途做好安全保卫,严防丢失被盗,到达药库时要与保管人员交接核对清楚,并将到达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
第10篇 爆破员安全岗位职责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悉掌握爆破器材的性能。
二、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应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应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三、按照爆破指令和爆破作业设计施工方案进行爆破作业。
四、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
五、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或做好交接班登记记录。
六、在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配合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处理盲炮或其他安全隐患;
七、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第11篇 爆破员的岗位职责
一、 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作业和安全操作细则。
二、 认真钻研学习各种爆破技术。
三、 严格遵守领用、使用、搬运制度。
四、 保管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五、 按照爆破指令书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六、 爆破前要做好安全警戒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爆破现场。
七、 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八、 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九、 爆破员在领取、使用回收过程中造成雷管、炸药丢失或外流,将对其处以5000-20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12篇 爆破作业防护员岗位职责
(1)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2)地面爆破应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使所有通路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应处于视线范围之内。
(3)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的人员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应使全体职工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声响信号的意义。
(4)按时发出预告信号:此时所有与爆破无关的人员应立即撤到危险区以外或撤至指定的安全地点,向危险区边界派出警戒人员。
(5)起爆信号:必须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根据这个信号准许起爆员起爆。
(6)解除警戒信号:未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除爆破领导人批准的检查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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