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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20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3 热度:20

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1篇 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是公司重要的管理制度的部分,每一个公司如何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如何聘用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呢应该制定怎样详细的人事管理制度呢以下整理了一份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工资、待遇

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七节附则

五十、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2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在讲解本课程之前,我们首先在回顾公司的价值观中的一条。

尊重制度:

同时,我们需要强调保密意识的重要性

聘用管理:

一、新员工报到资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原单位离职证明

★ 一寸照片一张。

二、入职办理事项

★ 入职通知书

★ 入职承诺书

★ 劳动合同

★ 保密协议

三、工资卡办理

工资采取招商银行代发制。新员工入职两周内,自行办理招商银行卡,卡号报至hr。

四、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办理

1、当月15日前入职者,在入职当月可为您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16号以后入职者,可于入职次月办理。

2、请于每月20日前,向hr提交以下材料:

★ 户口本复印件本人页和首页(显示户口类别)。集体 户口者,另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盖章;

★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 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在当地有过参保经历的,提供医疗保险手册即可。)

3、hr将在您提交材料的当月,为您办理社会保险事宜。

五、转正管理

1、试用期:原则上三个月,工作优异者可提前转正。

2、转正材料:转正审批表、转正面谈表、试用期总结

3、转正审批:

★ 总公司员工的转正申请由总裁批准后生效;

★ 分公司总经理和hr、财务、行政系统人员的转正需报总部由总裁审批后生效;

★ 分公司其他员工的转正由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异动管理:

一、职务晋升

1、职务晋升仅限于管理职位,按专员、组长、主管、主任、经理、总监、总经理序列进行。

2、晋升类别

★ 按考核体系定期考核晋升

★ 按公司发展需要即时安排

3、薪资调整

★ 晋升至新管理岗位后,进行三个月试用考察,考察期间保持原薪资不变。考察期过后,按新岗位薪资标准定级。

★经考核不能胜任新岗位工作,则返回原岗位工作。

二、内部竞聘

1、竞聘条件:由空缺岗位部门和hr部门确定。

2、竞聘程序:

1)空岗部门申请

2)hr部门确认,制定并报批竞聘活动组织方案

3)hr发布竞聘公告,员工报名参加竞聘

4)hr部门进行选拔,确定最终人选

5)hr办理调动手续,员工新部门报到,开始试用考察

3、薪资调整

★ 新岗位报到后,进行三个月试用考察,考察期间保持原薪资不变。考察期过后,按新岗位薪资标准定级。

★ 经考核不能胜任新岗位工作,则返回原岗位工作。

三、平级调动

1、调动条件:

★ 本人申请:普通员工须在原岗位工作至少3个月,部 门经理须在原岗位工作至少6个月。

★ 公司需要调动:不受时间限制,可即时安排。

2、调动分类:公司内部调动和跨公司调动两种。

3、薪资调整

★ 调动至新岗位后,进行一个月试用考察,考察期间保持原薪资不变。考察期过后,按新岗位薪资标准定级。

★ 跨公司调动的员工,调动时间在当月15日前的,工资在调入公司制作和发放;调动时间在当月16日后的,工资在调出公司制作和发放。

四、降级降职

1、降级降职条件:

无法胜任岗位工作,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时,按公司奖惩制度可进行降级降职。

2、薪资调整:员工降级降职后,按新岗位薪资标准定级。

考勤休假管理:

一、作息时间

早班:8:00至17:00,含午餐时间(11:00-12:00)

白班:9:00至18:00,含午餐时间(11:50-12:50)

晚班:12:30至21:00,含晚餐时间(18:00-18:30)

二、打卡规定

1、员工上下班需打卡,个人原因未打卡者,每忘记一次扣罚20元。

2、员工未打卡需填写《未打卡证明单》,交hr备案。不提交证明单,按事假或旷工处理。虚报《未打卡证明单》的,给予员工及审批主管每人500元/次的扣发工资处罚。

三、迟到、早退

超过规定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的视为迟到;凡未经领导批准,无故提前下班离开公司的,按早退论处。

处罚如下:

1、当月迟到和早退时间累计20-30分钟,扣发工资50元

2、当月迟到和早退3次以上(含3次)或时间累计31-60分钟,扣发工资100元

3、当月迟到和早退5次以上(含5次)或时间累计61-120分钟,扣发工资200元

4、当月迟到和早退8次以上(含8次)或时间累计121-180分钟,扣发工资500元

5、当月迟到和早退共10次以上(含10次),或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超过180分钟(含180分钟),扣发工资1000元。此种情形,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扣发相应迟到和早退时间工资。

四、旷工

1、旷工认定:

1)未经书面批准,不上班或离开工作岗位单次超过1小时不满2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2小时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2)假期届满后无特殊原因,也未经书面批准而不按时上班者

3)不服从分配,不到新岗位报到者

4)不按调动手续要求时间报到,或调动手续未办理完毕擅自离开原工作岗位者

2、旷工处罚

1)当月旷工1-2天扣罚旷工时间三倍全额工资

2)当月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含3天)或一年之内累计旷工5天(含5天)以上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五、公假

1、公假认定:

1)于所在区域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本人患病除外)等致使交通中断或 须隔离时,视具体情况给假

2)学校召开家长会,凭通知给假半天

3)送子女参军,凭有关证明给假1 天

4)员工进行婚前检查、接受婚前教育和优生指导,给假半天

5)怀孕女员工进行检查,怀孕2-6个月的,每月给假1天;怀孕7-8个月的,每月给假2天;怀孕第9个月,给假4 天

6)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2、公假待遇

公假工资照付。

六、加班

1、加班审批:

加班需提前填写《加班审批单》申请,经直接经理、隔级经理和hr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执行。

2、加班认定

1)工作日延时加班不予计算

2)休息日工作需超过8小时,认定为加班

3、加班待遇

1)加班优先安排调休

2)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

七、调休

员工先有加班方可调休,调休需提前填写《调休申请单》,经直接经理、隔级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八、事假

1、事假审批:直接经理可审批一天事假;两至三天由隔级经理审批;四天(含四天)以上部分按旷工处理。

2、事假待遇:

★ 工作日请事假,事假期间扣其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福利的全额

★ 5+1工作制的员工在单休加班日请事假,事假期间扣其单休加班工资全额

★ 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5天(含15天)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九、病假

1、病假审批:直接经理可审批一天病假;两至三天由隔级经理审批;四天(含四天)以上需报hr负责人和总裁/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病假需提供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病假待遇:

病假期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工资。

十、年假

1、年假资格:

★ 员工累计工作满一年者(含试用期)不满*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 员工累计工作满*年不满20年,可享受10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 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可享受15个工作日的年休假

2、年假审批:

★ 提前30个工作日申请,hr审核,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

★ 入职一年后方可休年假,两次年假间隔不小于12个月

3、年假待遇:年假期间工资照付。

十一、婚假

1、婚假资格:

★ 员工在公司期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 符合晚婚条件可休七天,符合法定婚龄不符合晚婚条件的,可休三天

2、婚假审批:

提前5个工作日申请,hr审核,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婚假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否则按事假处理。

3、婚假待遇:婚假期间工资照付。

十二、产假

1、产假天数:

按法定情形执行。

2、产假审批:

提前3天申请,hr审核,直接经理和隔级经理审批后方可休假。

3、产假待遇:

产假期间工资照付。

十三、丧假

1、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员工享有3天的假期

2、其它亲属包括兄弟姐妹、配偶之父母去世,员工享有2天的假期

3、丧假待遇:丧假为带薪休假,视为员工正常出勤。

考核管理:

一、考核体系

公司目前正致力于建设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用于考察和激励员工工作业绩。

二、考核应用

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如下:

1、做为员工职位升降的主要依据;

2、与员工调薪和奖金评定挂钩;

3、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

4、决定对员工的解聘。

一、薪酬结构

员工月收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工资、福利和奖金。月收入=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单休加班工资+福利+ 加班费-扣款+奖金

二、薪金发放

1、总公司与分公司职能人员每月15日发放上月薪金;

2、校区人员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每月30日发放月奖金。

培训与发展:

一、培训类型

公司培训分为新员工培训、业务培训和管理干部培训。

二、培训对象

1、入职培训面向所有新进人员。

2、业务培训面向全体员工,重在熟悉工作流程,提高岗位工作技能。

3、管理培训面向各级主管和骨干员工,重在提升主管的管理水平。

三、培训费用与服务协议

1、员工参加各类培训或进修,均要经权限主管批准,报hr备案;由公司承担费用的要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2、经公司批准参加培训,进修的员工,其学费、报名费、资格教材费用等一律先由本人垫付,待获得证书并在本公司服务满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培训协议规定标准报销培训费。

四、员工发展

员工参加培训的课程、时间、形式、成绩、培训总结及费用开支都要详细,准确地计入员工培训档案,作为员工晋升、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及日后继续培训的重要依据。

离职管理:

一、离职类型

员工离职分为:合同终止、员工辞职、公司解聘三种

二、离职申请

1、试用期员工离职需提前三天(教师和学管师需提前15天)提交书面申请;

2、合同期内员工离职需提前30天(教师和学管师需提前三个月)提交书面申请。

三、离职审批

员工离职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离职工作交接。公司需在规定时限内对员工离职申请审批完毕。

四、离职交接

离职交接内容包括:

1、部门工作交接

2、 行政事务交接

3、款项交接

4、oa及邮箱关闭

五、离职补偿

公司提出的解聘或员工提出的辞职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和情形进行的,需按合同约定向对方进行经济补偿。

六、离职结算

离职结算项目包括:

1、违约金

2、 补偿金

3、工资

七、离职证明与保险减少

离职手续和结算办理完毕后,hr为离职人员开具离职证明,并于员工离职当月办理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减少手续。

第3篇 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对于公司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各大小型的公司,各不同类型的公司,其劳动人事管理制度都不同,以下整理的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规范企业人事作业程序,促进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轨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的制订,充分体现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理念。

第三条、本公司各级及员工均应遵守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招募甄试

第一条、本公司招募人员实行平等竞争、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行政人事部门根据公司经营状况、部门职位需求、职位分析体系、员工流动率等规划人力资源需求,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表,报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条、行政人事部门招募实施前,须将拟招募岗位、工作职责、工作人员条件制订“职务说明书”作为人事招募的依据。

第四条、公司录用员工,必须具备下列相关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敬业精神强、为人诚实、工作踏实,

具有一定忠诚度。

(二)、招募一般职员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两年以

上;招募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相关工作经历三年

以上。

第五条、招募人员应根据人员需求种类不同,而选择适宜的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如新闻媒体、网络、人才市场等。

第六条、招募信息发出后,会收到应征资料,经审核后,对合格应征者发出“初试通知单”通知前来本公司接受甄试。

第七条、不合格应征资料,归档一个月后销毁,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还。

第八条、人事行政部门对应征者组织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据职责、岗位的不同,采取相宜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包括下列:

1.专业测试(由职能部门拟订试题);

2.心理测试(适合)。

(二)、面试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非结构化面试两种形式。

第九条、经初试合格的应征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复试。经复试合格报总经理审批后正式录用。

第十条、经核定录用人员,由人事行政部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发给《报到通知单》请新录用员工报到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照片2张,办理报到手续。

第十一条、人事行政部门组织新员工进行职前教育及训练,引领新进人员熟悉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管理人员

第二章试用

第一条、新进人员根据工作性质不同,试用期为1-3个月,届满前由人事行政部提供考核表,依分管权限划分,逐级考核。

第二条、试用期满,员工需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连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条、一般人员转正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公司人事行政部门批准;部门主管以上人员转正,由人事行政部组织考核,报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员工转正后享受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任命变动

第一条、公司遵循“重能力不重学历”、“任人为贤”的用人原则,充分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个人特征,予以员工相应职位。

第二条、主管以下的员工任命变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依据员工的考核业绩,填写《人事变动申请表》,并报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主管级以上员工任命变动,人事部门组织考核后,由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条、调职由申请人填写《人事异动申请表》,送调职单位会签,转人事部门签注意见后,呈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员工异动及薪资调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门出具薪资调整通知单,呈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作业。

第四章终止/解除合同

第一条、员工因故辞职,必须提前半个月向人事行政部门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行政部审批同意并呈交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条、员工离职手续办妥,相关物品、资料移交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结帐手续。

第三条、收到员工离职申请书时,人事行政部门应即时与离职人员面谈,探询将离职员工之离职原因,并避免不必要之离职。

第四条、资遣

因公司经营方针政策变更,需对在职人员进行重新调配,某些不能或不适合其他职位的正式员工,公司将提前一个月通知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将按每工作一年补一个月薪水为补偿金,6个月以内的正式员工给予半个月补偿金,予以适当经济补偿。符合资遣规定者,人事行政部门将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办妥后始可发给资遣费。

第五条、解聘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职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本职

工作;

b.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者;

c.触犯有关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离职面谈,并处理好相关

续后工作。

第六条、移交

(一)、员工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办公用品、档案资料、相关业

务函件列具清交。

(二)、员工离职时,应造具相关清册。

第五章薪资

第一条、公司根据经济效益、经营状况,制定相关工资政策。

第二条、工资为月薪制,当月工资于次月十五日发放,遇节假日提前一日发放。

第三条、工资由岗位工资、生活补贴、工龄工资、效益工资、全勤工资五部分组成。

第四条、凡全月请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全勤奖,并扣除按底薪比例计算的当天薪资。

第五条、薪水评估:薪水回顾为每年之中国农历年初,各职工会因上一年表现而获公司薪水调整。

第六章员工福利

第一条、休假:

(一)、员工每年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休假由公司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二)、员工结婚时间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仅适用于初婚,婚

假期内薪水照发。

(三)、试用期满的女员工,生育可享受正常产假90天。

(四)、员工及配偶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予丧假3天。

(五)、凡工作满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带薪年假1天,

以此累加5天封顶。

第二条、员工转正后可享受相应生活补贴。生活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午餐补贴等。

第三条、员工生日公司将按50元以下标准计发生日礼物。

第四条、员工及其直系亲属生病、住院时,由公司组织探望,探望费用每次不超过100元的开支。

第七章考勤及请假

第一条、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为打卡。

第二条、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时打卡,事后应及时报人事行政部门,作注明。

第三条、每周工作时间五天半,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周六:9:30---13:00。

第四条、员工因公外出,应填写《外出单》送人事行政部门核准,交前台登记。

第五条、员工请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呈核,可由家属或同事代为之外。必须本人以书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门提出,因病请假,需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证明。

第六条、员工请婚假、丧假、公假、工伤假、产假等假,需事先出具书面请假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七条、假期核准权限:一般员工请假1-3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主管以上人员请假1天以内由人事行政部门批准,1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迟于规定时间上班五分钟为迟到,每迟到一次:十五分钟以内扣工薪20元;十五分钟以上到半小时者,扣工薪30元。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取消当月全勤奖。

第九条、凡旷工一天取消当日出勤工资,并罚款100元。全月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开除。

第八章考核

第一条、考核目的

(一)、对员工履行本职工作的态度、能力和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以达到提高员工工作绩效的目的;

(二)、为工资、奖励、升降、调动与教肓培训提供人力资源信息

与依据;

(三)、通过考核,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进一步引导、激励和

管理员工。

第二条、考核原则

(一)、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二)、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与方法为准绳;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晋升考核、年终考核四种。

第四条、考核围绕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细化为具体指标进行考核。

第五条、上岗、转岗、晋升员工应以“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六条、员工考核结果,将作为晋级、工资晋升、奖励的依据。

第七条、员工考核结果,将存于个人资料档案中,并予以登录。

第八条、员工培训考核成绩也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管理人员

第九章培训

第一条、培训是提高企业员工素质及工作技能,增强团队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员工都有责任、有义务接受培训。

第二条、培训管理工作应努力做到制度化、层次化、标准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条、培训考核成绩将作为考核重要依据,优秀者颁发证书,并予以奖励;不合格者予以通报批评,重新参加培训,直到合格为止。

第四条、培训内容

(一)、新进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培训、企业文化知识、员工手册培

训以及岗位专业知识培训;

(二)、员工转岗、晋升必须接受转岗、晋升培训;

(三)、公司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接受管理培训;

(四)、全体人员定期接受职业道德培训;

(五)、成功学培训、员工潜能培训;

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利用休息时间自修本岗位专业知识。

第六条、人事行政部门应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分析开发新的课程,并组织讲授;培训完毕要进行跟踪调查。

第七条、培训采取在职培训、岗位轮训、封闭培训、实地工作培训、函授、请外训、送培等多种形式进行。

第十章员工档案

第一条、员工档案是公司人事部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和任用中形成的在职员工的个人文件材料,是考察员工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员工档案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员工情况材料组成,其必备材料包括:

1.招工、录用、聘请、毕业分配报到材料;

2.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

3.员工登记表、个人履历表;

4.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

5.工资待遇审批表、保险福利册;

6.员工考核表、奖励、处分材料;

7.劳动合同书、离职手续办理表等。

第三条、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借用或借阅本人及其系亲属档案。

第四条、外来单位需查阅档案的,必须有相关手续,并经人事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查阅。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解释权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门。

第4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文

下面制度职责大全为您推荐一篇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人事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的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 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 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二、 聘用

第三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办公室办理招聘录用事宜。

第四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办公室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五条 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三日者,不给工资。

第六条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办公室送交下列表件:

(一) 户口复印件及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 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三) 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4张。

(四) 试用同意书。

(五) 人事资料卡。

(六) 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 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 吸食毒品者。

(四) 拖欠、挪用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 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七) 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 员工一经录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分八个职级。从业人员晋升办法另订。

第十四条 保证人如需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证人另外找到保证人,办理新的保证手续后,才能解除其责任。

第十五条 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十五天内,另外我到连带保证人。

(一) 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 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三) 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四) 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十六条 被保证人离职三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况,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第十九条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生产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休息另订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延长工作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六小时。

第二十条 经理级(含)以下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十一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 迟到、早退。

1、 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三分钟至十五分钟到班者为迟到。

2、 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 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到工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 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5、 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经单位主管证明后视为不早退。

(二) 旷职(工)

1、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

2、 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

3、 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津贴。

4、 无故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解雇,不发给资遣费。

第5篇 小型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现在中小型公司也越来越多,每一个中型或小型公司为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我国相关的劳动法,如何制定公司需要的人事管理制度呢以下整理了详细的小型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节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

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劳动人事部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1年。

十七、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

试作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劳动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四节工资、待遇

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系统列。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监察部及有关部门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与配偶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1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经予路程假;

3.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1年1次20天,已婚员工4年1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探望配偶手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7.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期间发给75%的工资。

5.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内工资津贴照发。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职手续。

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经予国理辞职手续。

四十、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呈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劳动人事部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被辞退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公司不与之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员工如系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七节附则

五十、公司属下各公司、企业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劳动人事部负责执行。人事部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6篇 房地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人事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人事制度

一、聘用公司各机构需要增加人员时,先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经主管领导核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招聘。员工招聘采取内部选聘和对外招聘两种方式

1、 内部选聘:从公司内部员工中选拔聘用所需人员。

2、 对外招聘:对外招聘采用媒体广告、人才中介机构、大专院校、相关企事业单位等途径进行。应聘人员填写《招聘登记表》,甄选资料,确定测试人员名单;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试,初试合格者,以书面或电话通知复试;结合聘用部门对复试人员进行复试及专业测试,并做出结论性评价;复核应聘者相关证件,对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由权限领导进行核决。

起移交工作。

八、 开除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1、 员工不能胜任其岗位工作者;

2、 员工有严重违纪行为者。公司辞退员工应于三日前告知员工,并于当日进行工作交接。

1、 由所在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2、 由人力资源部门对其进行考查,将考查结果报主管上级核准;

3、 由所在部门进行工作交接,填写《员工离职(调动)工作交接表》并将交接手续转人力资源部门。

九、 岗位调整因公司需要,进行岗位调整时,由人力资源部下发《岗位调整表》,由当事人与原所在部门进行工作交接,同时填写《员工离职〈调动〉工作交接表》。

十、 离职员工离职应提前 15 日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职。员工离职时应移交手续包括:工作移交、财务移交和办公用品移交等并填写《员工离职(调动)工作交接表》,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如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视为自动离职,扣发当月工资。

第7篇 物业管理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2

物业管理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2)

员工招聘制度

一、招聘条件:

1、符合岗位素质要求,持岗位证书。

2、外来人口必须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

3、特殊及重要岗位必须提供政审证明或公司认可的资信担保。

二、员工聘用程序与审批权限: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登记表、并备有关证件影印件,经资格审查、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

2、员工到职三个月为试用期,工作表现特别优秀者,可缩短试用期。

试用期中的员工,如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表现不良者,或因公司经营发生变化而产生冗员的,及时予以辞退或解聘。

试用期中的员工到职之日起三天为跟班培训期,不发工资。

3、员工服务工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4、员工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培训制度

三、新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包括公司概况、有关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等。

因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可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凡外派培训的,须呈报批准后实施,外派的个人就读培训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并于培训学习结束后,以毕(结)业文件申请支付培训费用。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五、工作(作息)时间

每周六天工作制四十二小时,每天工作时间七小时。特殊岗位和特殊需要,包括收费、安防、保洁、维修等人员,根据工作性质安排工作时间。

六、迟到

1、上班以后签到为迟到。迟到15分钟以下的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30%;上班迟到15--30分钟,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50%;上班迟到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日处理。

2、若发生以上各条情形,实属事出有因,经上一级领导签署后,可酌情处理。

七、打卡(签到)

1、除公司领导外,全体员工上、下班应亲自签到,凡托人签到或代人签到,一经查出,代到人和被代到人每人每次罚款50元;同年度发现3次以上者予以开除。

2、上、下班漏签到者由各部门负责人证实签核。否则均以旷工论处。若忘签到经查不切实,则以旷工论处并记大过一次。

3、月累积漏签到达三次以上者,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30%,五次以上者,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50%。

八、加班

1、员工(管理处主任以下)因公务需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需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加班。特殊情况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2、加班按每4小时为一个计量单位计,实际加班时间应扣除每次用膳时间3 0分钟。

3、员工加班时间作为调休使用。法定节假日加班确实无法安排补休的,予以计发加班费。法定节日加班以日基本工资的300%计算加班费,除当天外,另发2天基本工资。

4、公司本部工作人员、管理处副主任以上人员加班不补休、不计加班费。

九、假期

1、法定假日:

元旦(一天)、春节(三天)、五一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为有薪假日。

2、结婚假:正式员工结婚时可享受有薪假期三天,晚婚假七至十五天。

3、慰唁假:员工的直系亲属不幸逝世,可申请三天有薪慰唁假。

4、产假:女员工分娩,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及准生证,可享受有薪假期九十天,发给基本工资。

十、请假

1、员工申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慰唁假等,原则上应事前亲自填写请假单(请假的计量单位以半日计,福利假应一次性请完)。事前无法请假的,应及时电讯核准,并于到岗后二小时内补办手续,逾时或遗忘,均以旷工论处。

2、请假审批权限

部门主管和管理处主任(含副职)以下员工请各种假由公司领导批准。部门主管和管理处副主任以下员工请各种假的,一天由管理处主任批准,二天以上由公司领导批准。

3、凡请病假,均应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指病历、医疗费收据、建休单等),否则按事假处理。

4、若请工伤假,应由当事人或发生部门在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上报,三日内出示职业伤害报告证明书及医院诊断书报批办理病休手续(工伤治疗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十一、公出请假

所有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向直接领导请假。未请假擅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十二、缺勤

1、请病假:

①试用期员工请病假按事假处理;

②正式员工服务工龄满一年以上(含试用期)的,享有五天有薪病假;超过的按事假处理。

③员工请有薪病假一天,扣发日工资(含基本工资和岗位补贴)的50%。

2、请事假:

员工请事假一天,扣发日工资(含基本工资和岗位补贴)。

3、当月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日工资及当月岗位补贴;当月旷工一天以上两天以下者,扣发半个月工资及当月岗位补贴;当月旷工两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扣发当月工资和岗位补贴并予以除名。

员工解聘制度

十三、辞职

1、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除跟班培训期外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工资及岗位补贴予以发放,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2、经劳资协商,同意辞职的员工,除发给当月实际上班天数工资及补贴外,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3、在合同期内自行离职的,扣发当月工资及全部补贴,不作任何其他经济补偿。

十四、辞退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及冗员。被辞退员工,除发给当月实际上班天数工资及补贴外,并按以下原则给予经济补偿(违反劳动纪律或被辞退处分的除外):

工作满半年以上者,给予补发半个月基本工资;

工作满壹年以上者,给予补发壹个月基本工资。

十五、开除

开除员工须报公司领导批准。被开除的员工扣发当月工资及补贴,造成公司损失的追究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送交政府有关部门法办。

员工解聘、辞职、被辞退、被开除的,书面通知离职员工办理有关的离职手续。离职员工在离开本企业以前必须交还企业的一切财物、文件以及业务资料。否则,人事部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并追究法律责任。

员工工资制度

十六、公司实行“以岗定薪”的劳动分配制度。

公司员工工资实行月薪制,员

工月薪(工资)=基本工资+岗位补贴或加班费。

工资按员工所担当的职务及岗位套定。职务、岗位发生变动按新职务、岗位套定工资;所有的工资调整均从次月1日起生效。

基本工资标准表(附后)和岗位补贴(加班费)按规定发放。基本工资是计算加班费、工会费、社保缴费、辞退经济补偿的基数。

十七、员工的月薪计算、发放:

1、以每月26天计算(安防、保洁等特殊岗位除外)。

2、员工日薪=月薪÷26天。日薪尾数以人民币角为单位,不计“分”。

3、工资于次月15日发放,逢节假日可予以提前,遇春节放假的第一天在10日左右的,提前5日发50%,节后第二天再发50%。辞职和辞退人员的工资原则上在次月15日发给,特殊情况的,在每月的10日、20日、30日发给。

基本工资(元):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500

岗位补贴(加班费)(元):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800-3000500-1500300-800100-60050-300

4、安防、保洁等人员的岗位补贴一栏为加班费。

5、兼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和岗位补贴,由总经理定。

6、员工当月全部收入超过个税规定的,超过部分按规定交个人所得税。

7、级别说明:

一级员工: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二级员工:部门经理

三级员工:管理处主任、部门主管、财务人员、 技术管理人员

四级员工:管理员、技术工种、安防员(保卫员)、其他管理人员

五级员工:保洁员、其他简单劳动员工

8、公司对由公司办理社保的管理人员和其他骨干人员,按公司规定给予补贴。

员工劳动合同

十八、公司所有转正员工(兼职人员除外)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如下:

公司领导、财务人员签订三年期合同;部门经理、主管和管理处主任以下员工签订一至三年期合同。

十九、公司办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团体意外伤害医疗,所有入职员工都必须参加新员工第二个月参加。保险费100元/人年,分4个月从员工工资中扣取。在保险期内员工因各种原因辞职的,均不退款,保留至保险期满为止。

二十、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法律效力,劳资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合同的各项约定。

员工奖惩条例

二十一、奖励

员工的奖励分为加薪、记大功、记功、嘉奖四类。

(一)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嘉奖、发给奖金:

1、遵规守纪,工作认真负责,堪为全体员工楷模的;

2、参加行业举办的竞赛获奖为公司争得荣誉的;

3、维护公司形象或声誉表现突出的。

(二)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记功、发给奖金:

1、按规定时间完成临时紧急任务有功的;

2、完成或超额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或利润指标的(指责任人);

3、抢险或排除事故隐患成绩突出的。

(三)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记大功发给奖金:

1、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成效卓越的;

2、消除事故有功,使企业免遭严重经济损失的;

3、及时举报并防止营私舞弊或危害公司利益行为发生的;

4、见义勇为,树立或维护公司形象表现突出的。

(四)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晋级加薪:

1、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员工的;

2、对企业有特殊贡献的;

3、三年内获二次记大功的。

二十二、处罚

对员工的处罚分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类。两种处罚可合并使用。

(一)行政处分。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职)、辞退、开除。如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交有关部门法办。

员工有下列表现的,给予书面警告:

1、遇非常之事故,故意回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发生口角,经劝导不予纠正者;

3、工作拖拉,质量低下者;

4、未完成本岗位工作,但尚未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5、对于上级指示未说明正当理由不予执行,或不能如期保质保量完成或处理不当但尚未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经主管领导口头警告二次仍无改正者;

6、办公时间无正当理由擅离工作岗位或私自外出或工作时间私事串岗者;

7、当月内迟到次数累计达五次以上者。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记过:

1、直属主管明知属下员工舞弊,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举报揭发的;

2、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明知所管辖员工工作有失误不予处罚,或公报私愤处罚不公者;

3、违抗命令或威胁侮辱主管之行为,情节较轻的;

4、未完成岗位责任制中所规定的工作,但所造成的后果较轻的;

5、冒、替签到的;

6、在工作场所有不道德或有伤风化行为的;

7、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8、未按公文处理时限积压公文影响业务运作的;

9、遗失公司重要文件、物件或工具的;

10、人为损坏公物或破坏工作环境的;

11、一年内被书面警告三次者。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给予开除或辞退,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1、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失职、渎职影响恶劣者;

2、营私舞弊、贪污或挪用公款,收受贿赂的;

3、泄漏机密、制造谣言,使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的;

4、玩忽职守,未能履行岗位职责造成工作失误,致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的;

5、仿冒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鉴或擅用公司名义的;

6、一年内被记过二次的;

7、当月旷工两天或年累积旷工三天者;

8、品行不端,严重损害公司信誉或违法乱纪受到刑事处分及治安条例处罚的;

9、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影响恶劣的;

10、不服从上级指挥调遣,并有严重威胁行为,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二)经济处罚。经济处罚类别视情节轻

重定为:

1、一般过失处罚,处罚金额为20元----100元;

2、明显过失处罚,处罚金额为100元---200元;

3、严重过失处罚,处罚金额为200元---500元;

4、连带过失处罚,处罚金额为20元---500元,依据“一般过失”、“明显过失”、“严重过失”的量罚标准确定。

一般过失、明显过失、严重过失中若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付赔偿责任。

1、一般过失处罚范围:

本条例规定中受到书面警告行政处分的行为。

2、明显过失处罚范围:

本条例规定中受到降级或记过处分的行为。

3、严重过失处罚范围:

本条例规定中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以及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过失行为。

4、连带责任过失处罚范围:

⑴管理处主任以上领导对直属员工的工作过失负有连带责任,直属员工在一个月内受到三次“一般过失”处罚,该负责人应受到一次“连带责任过失”处罚;直属员工一个月内受到二次“明显过失”处罚,该负责人应受到一次“连带责任过失”处罚;若直属员工受到“严重过失”处罚,该负责人均要受到“连带责任过失”处罚。

⑵企业员工因工作需要须二人以上配合完成某项事务时,应明确责任人,发生过失时,配合人应负连带责任,并视情予以“连带责任过失”处罚。

(三)处罚权限:

1、企业员工发现违规行为均有建议处罚权。

2、公司领导对其所管辖的员工违规违纪行为拥有直接的处罚权。

3、管理处主任对所管辖的员工拥有直接处罚权。

4、严重过失处罚应报批后方可执行。

本条例不妨碍员工受到规章制度中所规定的其他奖励或处罚。

第8篇 公司行政人事部工作管理制度

一个公司为加强公司的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工作都进入标准化,规范化,并使行政部门的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都会制定相应的行政人事管理制度。以下是详细的公司行政人事部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原则、印鉴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行为规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卫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奖惩制度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四条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制作与发文管理。

第五条公文的签收。

1.凡外来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认真查收签字。

2.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及时附“文件处理借阅单”后,报送有关领导签批、审阅。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属部门传达时,行政人事部应及时、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据批件人指示,将文件送到承办部门或个人,并对承办部门承办的事项负责催办。

第六条参加上级相关召开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处理,不得个人保存。

第七条公文制发程序。

主办部门承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部部长核稿,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行政人事部负责登记、编号、打印、封发。文件中涉及到多个部门时,由主办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会签稿以部门负责人签字为准。

第八条行政人事部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及公司规定对文稿进行修改。内容不实,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拟稿部门。

第九条上级下发的文件应注明机密等级、急缓程度、发放范围。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十条归档范围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

第十二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部长借阅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行政人事部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三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在专人监督下销毁。

第四章印信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各种印鉴(除财务印章外)、介绍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实行登记审批制,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五条日常业务用印,须经行政人事部部长审批,非常务性合同、协议等有关重要文件用印需总经理签字、署名后方可盖章,并留有原件存档。如违反此规定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十六条外出办事需带公章时,应由总经理签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带出,但至少有两人携带并监督使用。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否则,出现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公司印信应严格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使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或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出,未使用的回来后必须交回。

第五章会议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会议主要由办公会议、业务会议、股东会议或董事会议组成。

第二十条每月初和每月中旬为公司例会中的最高级会议,就一定时期工作事项做出研究和决策。会议由集团总经理主持,参加人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等领导班子成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一至两次)

第二十一条公司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每周五下午为办公例会日,是为贯彻落实做出的决议、决定召开的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第二十三条公司各部门每周或每天早上开早会,针对前一周或前一天工作进行总结及分析。

第二十四条公司办公例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行政人事部应于会前一天将会议的主要内容书面通知参会的全体人员,并在会后24小时之内整理、发布《会议纪要》。

1.会议纪要的形成与签发:

①公司办公例会会议纪要、决议,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②行政人事部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纪要和决议的整理工作。

③会议纪要和决议形成后,参会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签字确认。

第二十五条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2.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况经主持人同意方可离开。

3.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4.迟到、中途离席者应轻声入、出座位,尽量不干扰会议进行。

5.与会人员应坐姿端正,禁止吸烟,禁止交头接耳开小会。

6.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要关闭手机(或将手机处于振动状态);会议期间不会客。

7.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整理好。最后离开会场者负责关灯、锁门。

8.与会人员不可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保密制度

第二十六条公司机密涉及企业及员工的根本利益,全体员工都有保密义务,特别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第二十七条公司机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方向、经营规划、开发项目及经营决策。

2.公司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3.公司的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4.公司技术开发资料及计算机内的所有资料。

第二十八条严禁将公司任何文件进行抄录、复制、传递出公司(包括利用网络传输)。

第二十九条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权限的文件或资料,必须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准。

第三十条属于公司机密产品研制过程中的原始载体,其保存和销毁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委派不同工种的两人共同执行。

第三十一条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机密事项必须获得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二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的机密已泄露,应立即报告公司上层领导并及时处理。

第三十三条严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机密,严禁在公共场所讨论公司机密。

第三十四条违反上述规定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司保留诉讼法律的权利。

第七章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办公及劳保用品的购发

1.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有计划地分发给各部门并办理好出库手续及记录。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时,须经行政人事部批准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方可领回。

4.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并办好出、入库手续。出库物品一定要由领取人签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办理出库。

5.劳保用品的购发,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并根据实际需要每月定期发放。

第三十六条公文打印、复印及传真管理

1.企业公文的打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2.各部门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行政人事部审阅并签批后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门所打字的公文或相关文件必须一式二份,并交档案室一份留底存档。

4.各部门严禁打印、复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档案室接收传真、复印材料的部门或人员要认真填写接收传真登记。

第八章车辆管理

第三十七条公司所有车辆均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管。服务各部门的车辆均由部门经理调派并负责日常管理。因工作需要时,行政人事部有权调动公司一切车辆。

第三十八条员工未按规定出车或私事用车,出现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并予以警告或解聘。

第三十九条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要求入库,并停放指定地点。

第四十条司机必须对车辆经常保养,保持车辆卫生和良好状况。如需维修,由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九章安全保卫管理

第四十一条安全保卫

1.为了保证公司有一个安全、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根据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各级单位要重视防火、防盗和生产安全。

2.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坚决贯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3.各部门要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布置。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每天留守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可行使公司领导的职权。处理临时发生的事件及决定采取的应急措施。

5.值班人员应指挥、携同、监督保安人员进行巡视、巡查。

6.负责预防火灾、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7.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负责巡视,不得中途随意外出,值班人员在公司指定地方住宿。

8.值班人员每天应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并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详细填写在值班交接记录中。

9、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自离职或酗酒,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50至100元。

第四十二条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公司所有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和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3.在上班期间,各部门的负责人要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4.公司全体员工要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员工需应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6.办公室和经营场所设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设施,不得改为它用,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和完好无损。

7.办公室和经营场地等要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定期更换灭火药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有效,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9.时行明火作业,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经安全保卫责任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0.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严禁违反安全规范乱搭临时设施和建筑物。

11.全体员工不论是在工作区或非工作区,一律不许乱接电源。不准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第四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

1.各部门都要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2.各种机器设备,电器设施的维修、维护,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处理。

3.维修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需要停电要有专人看护电闸,施工完毕方可合闸。

4.电工及维修人员要定期对公司内的所有电路设施及机器设备进行巡检、维护。

5.电工及维修等技术人员要认真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6.车辆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驾驶车辆的技术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不违章驾驶,不酒后驾车,不带病行车,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7.车间维修及电工等技术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车间内严禁吸烟。

8.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9.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必须存放在指定位置。

10.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11.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第四十四条安全保卫管理

1.公司大门设有门卫,保安24小时执勤,重点部位实行24时监控。

2.财务部、仓库等重要部门要安装自动报警器,下班要接通报警电源。

3.卷柜、办公桌不得放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和现款、印章、贵重物品。

4.出纳人员必须按规定存放现金,不得超出限额。

第四十五条公司招聘的员工,要进行必要的审查;重要岗位员工和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门的证明,以保证员工队伍的纯洁性。

第四十六条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保安管理

1.保安人员必须在当班期间坚守岗位,禁止睡觉。杜绝空岗、漏岗、离岗等现象的发生。

2.非本单位的出入车辆、人员一律进行登记询问。没有领导同意或出门证一律不准放行任何拉公司货物的车辆和人员。如发生此类现象后一律严肃处理。

3.因公需经常出入公司的内部车辆,须持有公司内部的通行证方可放行。否则,保安有权不予放行。

4.公司下班后,对所有库房、办公室、车库进行检查,避免造成由于电源未关造成火灾和被盗等严重后果。

5.夜间值班的保安必须对院内库房进行巡视,必须保证一小时内巡视一次,不许值班睡觉、漏岗等一切有违公司规定的行为。

6.公司的车辆进行认真的登记,没有领导的批示夜间一律不准外出。

7.交接班时对车辆登记表进行认真核对,出现差错时及时查清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8.熟记公司内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并及时发现重要路口电灯、门窗、围墙等是否有缺损。

9.负责门口的卫生,交接班时对门卫进行清扫,保证个人着装的清洁,维护公司的形象。

第四十八条如违反上述规定,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详细处罚条例请见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章行为规范管理

第四十九条员工行为规范

1.员工在公司内一律穿工作服(副总级以上及试用期员工除外)。

2.员工上班必须佩带工作卡。

3.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员工每天应提前5分钟到岗,并做好清洁和整理工作。每天抽出时间整理办公桌和抽屉,保持办公环境的舒适和整洁。

4.工作环境有序。在办公区内,禁止大声喧哗,在工作时间内严禁串岗,严禁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严禁浏览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杂志、报纸。工作期间不准化妆、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烟头等。

5.中午禁止饮酒。如因工作需要应提前请示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6.严禁员工在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接听电话时以聊天寒暄方式影响工作及影响信息的畅通。

第十一章人事管理

第五十条聘用

1.招聘: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员工时,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然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门无权聘用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凡未经请示用人者,一经发现集团立即辞退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2.应聘:(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并提交学历、简历、身份证、各类职称证书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齐应聘者材料后,会同用人部门管理者对应聘者资格进行书面材料初审。

(3)书面材料初审合格者通知面试或当场面试。

3.面试:(1)面试一般由行政人事部与用人部门领导等人员进行,主管以上人员要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进行复试。

(2)面试内容:

a.审核应聘者是否具备专业素质及资格。

b.对应聘者是否具备正式录用资格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审。

(3)面试结果审核:面试结束后,由行政人事部对面试结果进行汇总,合格者将拟录用者的材料,并报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录用:(1)录用名单确定后,对面试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电话通知应聘者,并将其应聘表存入储备人员档案中。

(2)公司聘用人员在面试通过后,除特殊情形核准免予试用外,应一律先经试用,员工试用期间以1个月至3个月为限,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应无条件接受延长试用期或解雇,不得提出异议。

5.转正: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部门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行政人事部,待评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并签署意见。在转正评定中不合格员工,将延长试用期或被劝辞职。(详见附件一)

第五十一条离职

离职包括辞职、辞退、内部调动三种。

1.辞职,员工提出辞职,需提前15天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待接交工作认可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部门经理级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未按规定提前申请的员工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2.辞退、经部门主管考核,认为确实无法胜任本岗位者,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辞退报告”,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调任其它部门或办理辞退手续。

3、内部调动:

员工因工作需要,发生升迁、平调或降职而离开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发的《员工薪资/职位变动表》时,认真办理交接工作,特殊岗位,如:财务,保管员、gps服务中心岗位等需有监交人。待一切工作办理结束后,方可离职。

4.所有离职人员,薪资发放均按公司实际发薪日结算;因内部调动而发生工资变化的员工,新工资标准将按《员工薪资/职位变动表》的起薪日计算;未按公司规定自动离职人员,公司将不予计发当月工资。(流程图详见附见二)

第五十二条考勤制度

1.企业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凡企业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许代理他人或让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规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规定执行。行政人事部凭信息打卡作为考勤的基本依据。

2.所有员工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业务。特殊情况不能打卡时,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许可后,及时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17:00。因季节变化如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时间开始十分钟以后到岗者,计为迟到。提前十分钟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无故提前十分钟(含十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处理。

5.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当月kpi考核工资。

6.员工旷工一日者,处以双倍当日工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者,予以辞退,不发工资。

第五十三条休假的规定

1.正常情况下员工每周休息一天,由部门经理安排串休(特殊情况除外)。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凭结婚证可休婚假七天。

3.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经批准可休假三天。

4.产假:正常产假可休假三十天,特殊情况报请行政人事部另行批复。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将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请假规定

1.员工外出办事或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未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一天,由部门经理批准。

员工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批准。

员工请假三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3.请假批准后,请假存根由部门主管自行保留,请假单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4.除例行假日及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婚假、丧假、产假外,其余一律按实际出勤计发工资。

第十二章培训

第五十五条企业为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种专业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五十六条员工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统筹管理。

1.职前培训:新进员工应实施职前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针对企业简介及人事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安全管理等内容的培训。

2.在职培训: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朴素砥砺;各级主管尤应相机施教,以求精进。

3.专业培训:根据一汽-大众,一汽-解放的培训计划,公司将挑选优秀员工参加专业培训;或邀请专家学者来企业作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知识技能。

4.凡由公司选派的培训人员,均须填写培训记录。培训回来后,须将相关的培训资料、培训证书上交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留档备查。

5.凡外派培训人员,在回公司后要负责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内部培训。

第五十七条培训费用的支付

1.凡由公司外派的培训人员,培训费用暂由公司代为支付。

2.为公司服务满两年者,培训费用由公司支付。

3.自培训结束之日起,为公司服务未满两年而提出辞职者,培训费用将按其为公司服务的月份所占两年服务期的比例剩余部分而扣除相应的培训费用。

第十三章后勤保障管理

第五十八条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的卫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无健康证者,禁止上岗。

2.食堂人员要在规定的开餐时间内保证员工就餐,员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食堂工作人员要以热情、礼貌地接待员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费。

4.严格各项卫生制度,节约水、电,节约成本,做到营养合理,饭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干净、无污渍,对环境及餐具按时消毒。

6.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做到少采购、勤采购。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五十九条员工宿舍管理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以在本公司工作,但本人所居住的辖区非本市的正式聘用员工。

二、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办理完理职手续的人员,必须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三、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1.所有住宿人员要严格按照宿舍管理规定执行,并认真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

2.爱护房间设施,保持好宿舍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保持整洁美观;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垃圾用塑料袋装好并及时清除。

3.员工所分配的钥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如想调换房间需经行政人事部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5.注意安全,不准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电视或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7.需要留宿的外来人员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入住手续方可入住,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宿舍管理员有权禁止入住宿舍。

8.住宿员工在晚23:00前必须返回,23:00寝室必须熄灯。

9.要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发生。

10.宿舍内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11.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六十条保洁员管理规定

1.保洁员每日按日常保洁内容及标准重点打扫走廊、大厅、会议室及领导办公室的环境卫生。以保证办公环境整洁,舒适。做到随脏随扫,无污迹无杂物。

2.保证洗手间内干净、整洁无异味,定期进行消毒。

3.对所负责的区域,做到环境无死角,无沉渍。

4.做到节约用水,用电。

第六十一条如违返上述规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条例详见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下列四种:

1.嘉奖:每次加发当月三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2.记功:每次加发当月十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3.记大功:每次加发一个月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入。

4.奖金: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事迹者,得予嘉奖:

1.连续六个月绩效考核为优的员工。

2.连续三个月未休假者。

第六十四条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功:

1.对于工作流程、维修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建议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者。

2.年终考核中节约费用开支或对废料利用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3.遇有事故或灾变,勇于负责,并措置得宜,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者。

4.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举报而被查实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重大损失者。

6.年终考核,全年完成销售任务的销售员。

第六十五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行记大功或颁发奖金:

1.年终考核十二个月绩效考核均为优秀者。

2.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3.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的部门。

4.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第六十六条员工处罚分下列五种

1.警告:减发当月三天基本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记过:减发当月十天基本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记大过:减发当月全部工资。

4.开除:予以解雇。

5.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处以警告

1.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时间内撤离工作岗位者。

3.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者。

5.违规驾车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6.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绝保安或管制人员查询检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队、不守纪律、无理取闹者。

11.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未造成损失者。

12.未经行政人事部同意,私自调换房间者.

13.经检查宿舍卫生脏、乱、差者。

14.外出办事车辆不拿出门证者。

15.品行不正,不文明礼貌,辱骂他人者。

16.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或使用电炉、电热水器者。

17.进入公司不穿工作服经查获者。

18.受指定受训人员无故不参加行政人事部组织培训者。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以记过:

1.因疏忽或工作马虎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2.如因巡检、维护不及时等引发的一切事故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4.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法利益者。

5.在工作时间,躺卧睡觉者。

6.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酱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者。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大过:

1.泄漏生产或公司机密者。

2.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3.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4.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5.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者。

7.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致发生危害者。

8.初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者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9.恶言吵骂同事或怂恿相骂或打骂者。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解雇除名:

1.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或客户利益者。

2.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公司其他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术上、营业上的秘密,致公司蒙受损害者。

3.无正当理由,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三日者,及年度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4.第二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年度内积满二次大过者。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追究刑事责任。

1、盗窃公司财务达300元(含)以上者。

2、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员工的奖惩应由部门主管填报,并由行政人事部调查核定。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七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需要增加或删减的,行政人事部将会补发相应的制度及规定。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第七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9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 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 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二、聘用

第三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办公室办理招聘录用事宜。

第四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办公室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五条 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三日者,不给工资。

第六条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办公室送交下列表件:

(一)户口复印件及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三)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4张。

(四)试用同意书。

(五)人事资料卡。

(六)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者。

(四)拖欠、挪用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七)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 员工一经录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分八个职级。从业人员晋升办法另订。

第十四条 保证人如需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证人另外找到保证人,办理新的保证手续后,才能解除其责任。

第十五条 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证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十五天内,另外我到连带保证人。

(一)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三)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四)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十六条 被保证人离职三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况,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第十九条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原则,生产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休息另订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延长工作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延长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六小时。

第二十条 经理级(含)以下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十一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一)迟到、早退。

1、 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三分钟至十五分钟到班者为迟到。

2、 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 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到工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 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5、 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经单位主管证明后视为不早退。

(二)旷职(工)

1、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

2、 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

3、 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津贴。

4、 无故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解雇,不发给资遣费。

第10篇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9

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9

一、 正式聘用及试用

1、新进员工必须通过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门及用人部门两次面试,并由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门通知上班。上班前必须先办理录用手续并签定合同(或劳动协议)。办手续时需填写各类个人资料供存档、需上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培训资料证书复印件(如有),个人资料应正确无误,如提供虚假资料,可招致辞退的严重后果。需携带好有关证件原件,有员工本人亲自到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门与公司签订正式合同或劳务协议后方能上班。

2、新进员工自上班之日起试用期为三个月(特殊部门除外)。

3、员工对于自己所担任之工作有任何问题,需先征询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意见。

4、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请到原单位/社保中心将养老金帐户转至本公司,以便公司为您办理养老金等。若原单位/社保中心从未办过或从学校新毕业之员工,请书面向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说明并提出申请新开户头。到原单位转帐户之前必须先到公司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开具证明。

二、 离职办法及手续

1、凡员工欲离职者,应按合同/劳务协议之规定,提前向用人部门提出书面离职申请;试用期间则于一周前提出书面申请即可。

2、凡员工未按合同书承诺提前离职者,公司将扣除相应的薪金作为通知期以赔偿公司损失(除非特殊情况,经用人部门主管或经理同意准予提前离职)。

第11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例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工作守则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

第12篇 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二、聘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新进人员事务处理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办公室办理招聘录用事宜。

第四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办公室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应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五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应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三日者,不给工资。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办公室送交下列表件:

(一)户口复印件及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三)保证书及三个半月内半身免冠照片4张。

(四)试用同意书。

(五)人事资料卡。

(六)其他必要的文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夺取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者。

(四)拖欠、挪用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品行恶劣,曾被开除者。

(七)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一经录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定“劳动合同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分八个职级。从业人员晋升办法另订。

第13篇 公司企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信息依据,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员工档案实行分级管理

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引进的员工的档案一律由集团人力资源中心统一管理。

(一)原始档案:员工入司时随转的人事档案材料,员工转正后调入公司管理。

(二)新建档案:员工入司以后的任职情况、培训情况、工资调整、学历、职称变化、历年考核等情况及员工基本情况复印件备查材料。

(三)电子档案:员工的姓名、年龄、婚姻状况、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毕业学校、学历、专业、职称、工作经历、岗位、职务、合同期限等情况通过电子信息系统的形式所形成的记录。

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授权自行招聘的各分(子)公司引进的员工的档案由各分(子)公司人资科管理。

第三条 人事档案由各公司、部门总经理分管或指导,该公司、部门人事负责人具体负责操作和管理,并对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全权负责对各公司、部门人事档案的监督考核。

二、人事档案的建立

第四条 新建人事档案收集范围

由人力资源部门直接形成的材料:

(一)各种履历表、登记表、面试评价表、个人经历材料及求职原始材料。求职原始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照片、面试记录、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肝功能、乙肝两对半和胸透检验单(要求员工在进公司之前须到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且出具的体检证明须真实有效)等材料。

(二)职务任免申请表、行政职务任免材料、晋升技术职称(学位等)审批材料。

(三)工资调整审批表。

(四)鉴定书、鉴定表以及其它各种鉴定材料。

(五)考核、考勤或其它类材料。

(六)有关培训学习经历及成绩、学历情况等材料。

(七)各种处分、处罚材料和通报批评等材料。

(八)有关接收、调配、解聘等情况记录材料。

(九)各种重要的个人申请、承诺、聘用合同(协议)、保险等材料。

(十)各种岗位责任书、竞聘、施政方案等。

通过其它渠道形成的材料:

(一)各类组织成员或代表以及各种先进模范或受奖励材料。

(二)参加各级人大或各类协会代表大会材料。

(三)业务考绩材料、技术方面的贡献材料及各项论文着作篇目等。

(四)出国审批表及在外期间鉴定材料。

(五)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体检材料、工伤证明材料。

(六)在原工作单位形成的有关档案材料。

(七)在部队或学校等机关单位形成的有关档案材料。

(八)重要的社会关系、亲属关系的记录材料。

(九)对违纪、违法事件的申诉、申报以及处理情况记录等。

第五条 人事档案归档材料要求

归档材料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须是已经处理完毕,而不是悬而未决或没有最后审定和处理意见的文件。

(二)材料必须以个人为对象。对反映多人有关情况的材料,应当分别制成以个人为单位或反映本人情况的材料,方可归入个人档案。

(三)凡归档材料必须具有凭证性标记,如个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单位公章等;对属于归档范围但手续不完备的材料,应先将手续补齐,并在办理完备后再行归档。

(四)档案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不能带有虚构、想象、夸张的成份;人物传记、写人物事迹的报告文学、个人回忆录都不得归档。

(五)档案内容应当完整,对头尾不清、来源时间不明的材料,要尽可能查清注明;涉及个人重大问题的材料,如需查清,应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后,方能归档。确定材料能否归档时,应针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同时,还应对档案中应当具备而缺少的材料予以登记,并有计划地进行收集补充。

应妥善处理不应归档的材料:

(一)经过鉴别,凡应转往有关单位保存或处理的材料,应填制《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此指干部或重要人员档案)。

(二)接收单位清点核对后,应按程序办理接收手续。

(三)凡属退还本人的材料、证章等,应开列详细清单,证明材料(物品)名称及份(件)数,经批准后退还本人,并由本人在接收人处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

(四)对不直接退还本人的材料,可经批准后给予销毁,并应对其本人说明。

(五)销毁人事档案履行一定审批手续,任何个人都不得擅自销毁。

第六条 人事档案的整理要求:

(一)应遵循完整、真实、精练、实用的原则。

(二)应做到认真鉴别、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

(三)人事档案的保管范围与人员管理应相一致。

(四)材料增减时应进行重新整理。

(五)人事档案原件作为正本,对于机密性较高的人事档案,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管理情况建立副本。

第七条 人事档案的建立

(一)集团公司总部新进员工由人力资源中心按要求收集整理求职人员原始求职材料,并对于员工在岗位工作期间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须及时予以补充完善。

(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授权自行招聘的各分(子)公司直接按人事档案建档要求,经该公司人事负责人审核后建立并逐步完善各员工的人事档案。分(子)公司人资科于每月的5日前将员工电子文档花名册上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三)员工所在部门人事助理建立本部门员工基础档案,并对员工在职期间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户籍地、学历、职称、岗位)的变更情况的记录于每月5日前以电子文档上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第八条 人事档案的编号

(一)人事档案编号构成:档案代码+四位数字,按顺序编号。

(二)各分(子)公司、部门人事档案代码取正式名称前三个字的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大写),如采购管理中心,其人事档案编号为cgg。

(三)员工辞职后的档案编号继续保留,不重复使用。

(四)同一部门员工的档案要求放在一起,每10名员工的人事档案存放在同一个档案袋内,调动或辞职抽出后不添加新的员工档案,若档案袋中员工档案已抽完,此空档案袋继续保留。抽出档案后应该在档案袋上予以标明。

第九条 人事档案建立的

具体程序

(一)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以及各分(子)公司人事部门对材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

(二)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顺序。

(三))在档案袋目录上登记材料名称及其相关的内容。

(四)将新的材料存入档案。

第十条 员工在职期间形成的培训、奖惩(考核)、晋升等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

(一)大学生、聘用人员、科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在职期间所形成的新档案材料,由所在公司、部门每半年整理一次,后备管理干部的材料由其所在公司、部门每月收集整理一次,统一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存档。

(二)其他员工在职期间所形成的培训、奖惩考核、晋升等人员在职期间所形成的新档案材料由所在公司、部门按季度定期收集、整理,并要求归档。

三、 人事档案的转递

第十一条 人事档案转递的具体程序

(一)人事负责人依据人力资源调配通知单或调令取出应转走的员工档案材料。

(二)在档案袋的人员编号及姓名后注明抽出的时间、原因(调动、辞职辞退和开除、自离、晋升等)及转入地点。

(三)填写《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

(四)将《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放入员工档案一起,并将档案袋密封后转往相应公司、部门。

(五)收档公司、部门在收到档案,核对无误后,必须在《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的回执单上签字盖章,且及时反馈到转出公司、部门。

第十二条 人事档案材料在转递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按要求装袋密封交接,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且不能由员工本人带走,携带人员严禁私自拆封偷阅档案。

第十三条 员工晋升科级(含)以上级别,转正后一月内由所在公司、部门按转档程序和要求将档案提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科级管理干部被免职后,其档案材料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按照转档程序和要求转往相应公司、部门。

第十四条 员工离职后由其所在公司、部门一月之内将其档案抽出,装订成册存档,并妥善保管二年。销毁时须填写《档案销毁申请单》,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核准后予以销毁。

四、人事档案的查询、借阅

第十五条 档案查询和借阅应按程序办理

(一)档案的查询应先申请,说明查询的对象、理由和范围,所在公司、部门人事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登记查阅。不得随意让人查阅员工档案。

(二)外借员工档案须经所在公司、部门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档登记。最长借阅期限为一星期。若需延长,需办理续借手续。

(三)各公司、部门、个人需要出具人事档案证明材料,由所在公司、部门开具介绍信,说明理由,再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或所在公司人事部按规定予以办理。

(四)人力资源中心或各公司、部门内部查阅、借档和出具证明也应按照程序进行。

五、人事档案的保管

第十六条 人事档案保管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的原则。

第十七条 人事档案管理必须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核对,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十八条 人事档案存放必须配备专门设备,不得与其它档案混放一起。

第十九条 人事档案存放应做到安全、保密、防火、防潮、防盗。

第二十条 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人事档案材料带到公共场合。

六、考核办法

第二十一条 凡出现以下情况,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扣除所在公司、部门人事负责人绩效奖金20-50元/次:

(一)人事档案不全的。

(二)档案交接不清致使员工档案丢失的。

(三)不遵守人事档案保密制度的。

(四)不履行正当手续将人事档案带出档案保管场所的。

第14篇 物业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属于服务类型的公司,物业公司对于员工的管理根据每一个部门的岗位职责不同,人事管理制度应有哪些规范。以下是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实施'以人为本'人才战略,力求一流人才、一流管理、一流效益,为规范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协调劳动关系,充分发挥员工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劳动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公司按'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立管理机构,并根据管辖物业的实际情况进行机构设置。

第三条公司设综合管理部、经营管理部两个职能部门及项目管理处。

行政管理体制:公司实行董事会授权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推行行政直线管理体制。

1、行政直线设总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职员(管理员)、临时工4级;

2、行政支线设总经理助理、部门副经理、经理(主任)助理;

第四条公司组织机构可根据公司的发展、运作情况进行调整及增减。

第三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公司按'精简、高效'原则进行岗位设置,按所在岗位定级、定员定编。

第六条公司设总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职员、临时工四级。

(一)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二)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纳入公司中层干部管理,由总经理聘任;

(三)职员由总经理聘任;

(四)临时工由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聘用。

第七条岗位编制的原则:

(一)以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目标为中心。

(二)符合目前或近期业务的需要。

(三)做好劳动力成本的投入产出评估。

(四)有助于提高办公效率和促进业务开展。

第八条

第四章聘用

第九条公司本着'公开、平等、竞争、量才、择优'的原则对员工一律实行每年聘用制。

第十条每年末公司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定岗定员,编制下一年度用工计划,确定次年度人员编制、工资总额,报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由总经理签发。

第十一条公司中层干部根据其能力以及上年度绩效进行聘任,干部能上能下,聘任具体事宜另文制定。

第十二条在年度用工、人事计划实施过程中确因工作需要扩编、增员,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部门的《人员需求申请表》组织人员招聘。

第十四条公司招聘人员采取试用制,试用期为一至六个月,试用期间,双方可随时终止试用协议。

第五章薪酬

第十五条公司贯彻按劳分配和效率优先,整体兼顾,考核发放的原则,实行岗位(责任)、贡献与工资收入挂钩,激励、竞争、约束有机结合的薪酬分配制度和增长机制。

第十六条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任何岗位员工最低月薪不低于成都市公布的该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由于员工本人原因导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除外)。

第十七条薪酬由月薪和年功工资,月薪、年功工资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员工,不无故拖欠。

第十八条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经批准的公费培训期间薪酬按规定支付。

第六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十九条公司职能部门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业务工种实行调休制。

第二十条公司实行考勤管理制度,按有关规定给予婚假、产假、丧假、搬迁假、年休假、工伤假。

第二十一条原则上工作尽量在工作时间内完成。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可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由部门主管指定员工加班。

第二十二条被指定加班员工除因特殊原因经主管核准外,不得拒绝。

第二十三条员工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进行补休和发给加班费外,就其加班时数予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四条人员加班尽可能采用补休进行补偿。

第七章考核

第二十五条员工考核是通过对员工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业务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评价,以作为劳动报酬、聘用、晋升、奖励、教育培训的依据。考核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考核分为月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层以上干部还须进行年度述职。

第二十七条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

第二十八条建立健全考核制度。考核标准具体化,对各类员工实行分类指导,具体的考核制度由各职能部门按照员工岗位性质制定。

第二十九条考核按管理权限进行。中层员工的考核由总经理负责,其他员工考核由各职能部门(管理处)经理(主任)负责。

第三十条考核结果与岗位工资(效益工资)挂钩,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优秀员工评定依据,中层干部考核与干部聘用相结合。

第八章奖惩

第三十一条公司按照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表现突出、业绩显著的员工进行奖励。奖励分为通报表扬、优秀员工奖、升职和晋级。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服从指挥,损害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犯有严重错误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以通报批评、警告、罚款、降职、免职、辞退处分,触犯法律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对员工的奖惩须按管理权限审批,经相应程序进行。具体事宜见《员工奖惩细则》。

第九章教育培训

第三十四条为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员工素质,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不断为各岗位培养和输送优秀人才,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各岗位的要求,有计划地对员工分别进行教育培训。培训成绩和鉴定作为员工聘用的依据之一。

第三十五条员工培训主要通过员工在各自岗位的工作中进行,对员工提出工作要求,使员工在工作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

第三十六条员工集中培训包括岗前培训、任职资格培训和综合培训。

第三十七条员工培训采取自培与送培相结合,业余培训与半脱产培训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十八条岗前培训是针对新进员工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进行的培训。

第三十九条任职资格培训是根据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对公司现有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职业技能培训,以取得上岗资格和提高员工工作技能。

第四十条综合培训是对管理人员的综合知识进行更新、补充、扩展和加深的培训,以保持其知识结构的先进性及管理水平,随企业内外部需要而成长。

第四十一条积极鼓励员工参加业余自费学历教育,提倡专业对口,学以致用,在规定的教学计划内完成学业,每年可给两周带薪假学习考试。

第四十二条公司负责对中层员工进行培训,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组织实施。其余员工的培训工作由各部门负责,每年末将其培训计划报公司人事部备案。

第四十三条员工由公司出资培训、进修或由公司负担学费参加的学习,须与公司签订合同,规定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

第十章保险和劳动保障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保险及劳动保障遵照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第四十五条

第十一章岗位动态管理

第四十六条为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充分发挥员工能力,并本着人与工作互相适应的原则,合理调配人力资源而实行岗位动态管理。

第四十七条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包括升职、调职、降职,员工无正当理由应服从调整,拒不服从,就地免职,直至辞退。

第四十八条引进竞争机制,中层干部根据绩效进行聘任,依靠素质竞争上任,做到能上能下;员工根据现实表现的努力程度建立起内部晋升制度,做到能进能出。

第四十九条各类员工的聘任、解聘、调动一律填写《员工调配申请表》,按管理权限审批后进行:

(一)中层员工的通知由总经理签发,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通报有关部门。

(二)其他职能部门员工的通知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综合管理部发文;

第五十条凡接到聘任、解聘、调动通知的员工,限一周内交接完工作。

第五十一条员工工作调动、岗位调整,其工资关系、工资基准随即调整,公司人事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财务部送交变动通知。

第十二章离职

第五十二条员工离职包括员工主动辞职和公司辞退两种。

第五十三条员工辞职应提前通知公司。中层以上员工至少提前一个月,其余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出辞职申请,按管理权限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公司综合管理部,经批准后方能办理辞职手续。

第五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或暂时不准辞职:

(一)公司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该职员继续处理,或该职员辞职将对工作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二)由公司解决入户指标分配到公司工作的毕业生,服务期限未满的;

(三)由公司解决入户指标到公司工作的引进人才,服务期限未满的;

(四)由公司出资培训、进修或由公司负担学费参加业余学习,服务期限未满的;

(五)正在接受公司审查,有经济或其它问题的尚未作结论的;

(六)其他原因暂不宜辞职的。

第五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予以辞退:

(一)符合《劳动法》中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各项规定的;

(二)长期不安心工作,消极怠工,不认真履行职责的;

(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应当辞退的;

(四)年度考核不合格,不按受岗位调整和培训,或经培训教育仍不适应本岗位的;

(五)其他原因应当辞退的。

第五十六条辞退员工须提前通知本人。中层员工公司提前一个月,其余员工公司提前两个星期通知,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按管理权限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公司综合管理部,经批准后方能办理辞退手续。

第五十七条员工离职前,由所在单位安排离任述职和工作交接,中层以上员工还应接受离任审计。工作交接时应列出移交清单,由交接双方及监交人签字认可。

第五十八条员工工作交接完毕后,按《员工辞职(辞退)手续登记表》由各部门签字后到综合管理部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十九条员工离职后,不得有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若有违反,公司将依据《刑法》第219条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员工离职后,因为隐瞒问题,以后暴露,本公司仍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三章人事档案管理

第六十条人事档案管理是指员工进公司后建立的人事档案管理。

第六十一条员工人事档案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集中统一管理。

第六十二条员工进公司后应及时建档。归档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上岗资格证复印件、体检表、登记表、履历表、考核表、奖惩情况、聘任情况、升降职情况、劳动合同等所有与员工在公司的工作经历有关的书面资料。

第六十三条查阅、借用人事档案以及出具证明材料须履行申请、审批签字手续,经公司综合管理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六十四条人事档案通过每半年人事报表进行动态管理。

第十四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本规章有未尽事宜,视具体情况修正,公布实施。

第六十六条本规章解释权归公司综合管理部。

第15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华为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嗣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订之。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本系统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试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任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试用同意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了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drug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腐、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亚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裁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单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16篇 集团公司人事异动管理制度2

集团公司人事异动管理制度(二)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使人事异动程序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人事异动是指员工岗位变动和终止,其中包括新进、调动、升迁和离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

第四条各分(子)公司必须于每月5日之前报人事异动情况到集团公司总部人力资源中心

二、新进

第五条新进是指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中心或各分(子)公司通过招工招聘、接管兼并收购企业原有员工等形式引进人员。

第六条招工招聘按《招聘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新进员工管理

(一)除人力资源中心和经集团公司总裁直接批准的分(子)公司外,其它部门未经授权不得自行招聘员工。

(二)新员工进入公司后,人力资源中心、各分(子)公司人事负责人将新员工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体检表、面试评价表等收集齐全,及时输入人事信息系统。

(三)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中心检查冒名顶替和二次入司员工,一经查出立即辞退。

(四)集团公司总部所招新员工分到相应分(子)公司或部门的,各分(子)公司、部门须凭借人力资源中心开具的调令接受新员工。

(五)由人力资源中心出具调令之日起,部门正式对员工进行日常考勤,前期新员工工资由人力资源中心督促各部门按培训期工资核发。

三、调动(包括迁调和借调)

第八条本规定迁调是指对员工工作部门、岗位、职务或工作地点的变迁,但不包含职务级别的升降。

第九条以下情况准予迁调

(一)调出和调往部门(单位)都表示同意。

(二)本人确实不适合原工作岗位,且调往部门(单位)愿意接收。

(三)调往岗位确实能更好的发挥申调者特长,且不影响原工作岗位工作。

(四)为了解决员工实际生活困难。

(五)其它确实需要迁调的或总裁特批的。

第十条员工在部门内部的迁调

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部门需要或员工的能力、学识及个人爱好等情况对部门内部的人事迁调做出安排,但对科级(含)以上人员的迁调必须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必要时人力资源中心将组织公开竞聘。

第十一条员工在部门之间的迁调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因参加竞聘产生的人事迁调,按《竞聘管理制度》办理。

(二)人力资源中心安排的人事迁调,其程序为:

第一,用人部门向人力资源中心递交迁调申请,申请中必须详细说明迁调何人、迁调原因等,或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公司人力资源规划需要,提出人员迁调议项。

第二,科级(含)人员迁调按《干部管理工作条例》规定执行,其他人员经人力资源中心对其资格审核后批准。

第三,人力资源中心开具迁调调令。

第四,自调令开具之日起,调入部门正式对员工进行考勤。

(三)因迁调者本人意愿的人事迁调,程序为:

第一,申调人向人力资源中心出具书面调动申请,在人力资源中心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

第二,人力资源中心一周内审查申调人申调资格合格后,与其所在部门(公司)和接收部门(公司)进行协调。

第三,调出和调入部门(公司)都签字同意后,人力资源中心开具迁调调令。

第十二条本规定中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某段时间内,员工在不同部门间或同一部门不同科室间的暂时性工作变动,但其职务级别不变,部门或科室隶属关系不变。

第十三条借调程序

(一)由用人部门(公司)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借调申请,申请中必须详细说明借调何人、借调原因、借调时间等。

(二)人力资源中心对是否需要借调进行审核。

(三)调出部门(公司)负责人同意后,人力资源中心开具借调调令。

第十四条借调管理

(一)借调人员借调期未满返回原部门(公司),应持借调部门(公司)书面证明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注销手续;被借调人员借调期满返回原部门(公司),原部门(公司)人事负责人或其本人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借调注销手续。

(二)借调期间,被借调人服从借调部门(公司)的管理。

(三)借调人员的工资管理:

管理人员的借调:在借调期间,基础工资与其它福利待遇按原级别待遇不变(特殊情况除外),绩效工资由借调部门(公司)按其所从事岗位的工资标准计算工资。

普通员工的借调:由借调部门(公司)按其所从事岗位的工资标准计算工资。

借调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工作暂时无法交接清楚或其它特殊情况下需要续借时,借用部门(公司)应提交文字说明给人力资源中心,并得到调出部门(公司)的同意。续借程序参照'借调程序',但延续时间不得超过10天。

员工调动流程:

四、升迁

第十五条升迁分为实授、代理和见习三种

(一)实授指通过正常竞聘程序或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批准,正式担任某一职务,行使相应职权,承担相应责任,并享受相应待遇的升迁方式。

(二)代理是指因未经过竞聘或竞聘未产生合适人选,指定某人暂时代理行使某一职务的职责,享受该职务的职务津贴与绩效考核工资,但不享受其相应的基本工资与福利待遇的升迁方式。

(三)见习是指通过正常的竞聘程序或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批准,行使某一职务职权,享受低一级别的工资与待遇的升迁方式。

第十六条升迁程序

(一)通过竞聘的升迁必须按照《竞聘管理制度》进行。

(二)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任命的升迁,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并发文任命、开出调令。

(三)代理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

代理职务与原职务同属于一个部门的,可保留原职务不变;不同属一个部门的,必须辞去原职务。

代理职务经人事考核合格后可转为实授,并由人力资源中心发正式任命文件。代理时间满6个月的转为实授后需试用三个月,考核合格后转正。

见习期6个月,见习职务经人事考核合格后自行转正。人力资源中心将该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报财务部审核备案。

五、离职

第十七条本公司离职包括辞退、辞职、开除、自动离职等四种情况。

第十八条辞退

下列情况之解除合同属辞退:

(一)员工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发生非公司或员工个人意愿,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之重大客观事件。

辞退权限:

员工员的辞退,由各部门、分(子)公司总经理提交辞退书面申请,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后执行。

辞退管理:

(一)合同期内,人力资源中心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督促所在部门做好人事交接工作。

(二)科级(含)以上管理人员的辞退,由人力资源中心在全公司发文通告;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的辞退,人力资源中心和各公司负责在小范围内发文通告。

(三)公司辞退人员,公司可视具体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九条辞职

提交辞职申请时间:

(一)新进员工在试用内可随时向所在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二)试用期后的合同期内员工应提前一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辞职程序:

(一)辞职人员提交辞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

(二)辞职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三)辞职人员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后,办理离职手续。

结算工资:

辞职人员可结算工资,但应按公司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和支付罚款,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开除

开除是指按照《干部管理工作条例》、《惩罚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责任员工进行的最严厉处罚。被开除人员可结算工资,公司与员工都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员工应按公司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和经济处罚。

开除程序:

(一)构成开除条件的员工,由所在公司、部门或有考核权的部门提交事实报告与初步处理意见,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经所在公司、部门审批并报人力资源中心核准后执行。科级(含)以上管理人员的开除按《干部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二)科级(含)以上人员的开除由人力资源中心在全公司发文通告;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的开除由人力资源中心或所在公司在小范围内发文通告。

(三)督促被开除人员办理好交接工作。

(四)被开除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十一条自动离职

员工无故离开公司,连续旷工3日的、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公司连续3日的均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的员工不得结算工资,并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如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还将追究其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离职人员都要填写《离职工作移交清单》和《离职手续清单》,做好工作交接和物品交接,经接收人和人事助理签字确认后,交接完成。

八、考核办法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及各公司不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或总裁授权招入新员工,扣除该公司、部门总经理绩效奖金100元/个人。

第二十四条异动人员的每日考勤不得空白,远距离调动应按照《出差管理规定》执行出差与考勤管理工作。否则,考勤人员与员工本人都要承担责任。

第17篇 深圳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深圳zz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搞活人事管理工作,使员工录用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 员工录用

1. 员工录用必须贯彻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素质,充实基础,坚持回避制度。

2. 调入(应聘)我公司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思想好、作风正派,愿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2)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须具有近期市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方可录用;

(3) 聘用深户和非深户员工,都需有深户人员担保方可录用。原则上担保书要求担保人亲自到公司填写,其条件是深圳市居民,满25岁以上有稳定工作及收入,并预留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一式两份,公司、担保人各一份。

二、 的招入(聘用)

公司接收的的入户手续由公司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原则上由毕业生预先交付,正式招入公司后,其费用予以报销。

三、 深圳市外员工的调入

1. 深圳市外员工调入需符合人事局规定的调入条件。

2. 调入发生的费用由员工自理。

四、劳动合同的签订

1. 公司招入的,经考核合格者,原则上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

2. 。

3. 公司新招聘的员工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可签定试用合同),经试用期合格者视情况签订一年或两年劳动合同,或签订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意的劳动期限的劳动合同。

4. 合同期满并于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经公司领导审批并考核合格者可续签。

五、办理暂住证的有关规定

1. 经公司试用合格的员工给予办理暂住证。

2. 办理暂住证所需费用由公司支付,如合同期未满离职、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因办理暂住证所需全部费用由本人自理。

六、公司人员的离职、辞退、开除:

1. 离职

员工主动要求离职或不再续签合同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在办妥物资、财务、证件、工作移交等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作开除处理,并扣留在公司所剩的一切款项,公司保留追究其因有关事宜给公司造成各种损失的权利。

2. 辞退

根据《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有权辞退违法违章的员工并解除劳动合同。

3. 开除

凡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有关规定或其行为为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者,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由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七、保险

为保障公司员工的利益,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以下规定:

1. 凡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均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直接发给员工个人。

2、员工保险费按员工个人所在岗位的保险工资基数为缴费工资投保,该基数由公司财务行政部统一设定,员工须服从无异议。该基数应不低于深圳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缴费工资的下限,也不得高于深圳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缴费工资的上限。公司财务行政部并可按每年深圳市社会保险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调整幅度的基础上对公司员工所在岗位的保险工资基数进行调整,员工亦须服从无异议。

2. 。

3. 员工个人缴交养老保险金比例按《深圳市养老保险暂行规定》执行。

4. 职工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在职工当月薪水体现,其比例不低于《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计算标准。

5. 对已离职、辞退、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等的人员不再缴交各类保险。

6. 因工作关系,凡调入公司的员工,养老保险金缴交时间从该员工转正起开始缴交,如需补交入公司前或试用期(非正式录用)的养老保险金,由其本人缴交。

八、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人事管理工作制度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搞活人事管理工作,使员工录用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 员工录用

1. 员工录用必须贯彻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素质,充实基础,坚持回避制度。

2. 调入(应聘)我公司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思想好、作风正派,愿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2)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须具有近期市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方可录用;

(3) 聘用深户和非深户员工,都需有深户人员担保方可录用。原则上担保书要求担保人亲自到公司填写,其条件是深圳市居民,满25岁以上有稳定工作及收入,并预留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一式两份,公司、担保人各一份。

二、 的招入(聘用)

公司接收的的入户手续由公司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原则上由毕业生预先交付,正式招入公司后,其费用予以报销。

三、 深圳市外员工的调入

1. 深圳市外员工调入需符合人事局规定的调入条件。

2. 调入发生的费用由员工自理。

四、劳动合同的签订

1. 公司招入的,经考核合格者,原则上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

2. 。

3. 公司新招聘的员工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可签定试用合同),经试用期合格者视情况签订一年或两年劳动合同,或签订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意的劳动期限的劳动合同。

4. 合同期满并于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经公司领导审批并考核合格者可续签。

五、办理暂住证的有关规定

1. 经公司试用合格的员工给予办理暂住证。

2. 办理暂住证所需费用由公司支付,如合同期未满离职、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因办理暂住证所需全部费用由本人自理。

六、公司人员的离职、辞退、开除:

1. 离职

员工主动要求离职或不再续签合同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在办妥物资、财务、证件、工作移交

等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作开除处理,并扣留在公司所剩的一切款项,公司保留追究其因有关事宜给公司造成各种损失的权利。

2. 辞退

根据《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有权辞退违法违章的员工并解除劳动合同。

3. 开除

凡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有关规定或其行为为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者,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由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七、保险

为保障公司员工的利益,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以下规定:

1. 凡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均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直接发给员工个人。

第18篇 分公司人事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的实际运营,在人事管理方面很多的分公司与总公司的管理有着一定的差异,以下整理了某分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资料,仅供参考。

1、适用范围**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各子公司可参考执行.

2、目的为了使全公司人事管理的导向保持一致,同时让分公司人事管理部门及最高负责人能充分自主地行使人事管理权力,特拟定此管理办法.

3、管理办法

3.1人事任免、招聘及定岗定编管理办法部门经理(含部门经理,若未设部门经理级别,则指部门主管级别)级别或相当于同等级别以上人员的任免、增员、招聘、岗位异动或工资调整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复核,呈总经理审批方可执行.主管级别人员的任免、增员、招聘、岗位异动或工资调整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所有财务岗位人员、仓库管理员的任免、增员、招聘、岗位异动或工资调整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复核,呈总经理审批方可执行.分支机构每季度末需按要求制定“人员定岗定编计划”,由总部人力资源部汇总,报总经理审批。和2项以外,在定岗定编计划内的人员招聘由各分公司自行招聘。

3.2薪酬管理办法定薪:分公司人事负责人需按总部总经理签发的《薪酬等级图》和《薪酬标准》确定新员工薪资。正常情况下,按岗位对应等级工资的第一档试用,转正后不能超过第三档。(详见《薪酬管理规定》)。原则上不可脱离上述标准给新员工定薪,属特殊引进人才、待遇要另行设定的,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复核,总经理审批。更:各分支机构的《薪酬等级图》和《薪酬标准》每年末由各自人事负责部门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文件需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复核,总经理签发。薪:原则上参照文件《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3绩效管理司根据各自的经营目标自行确定部门绩效指标和员工绩效指标(总部企管部和人力资源部提供协助)。最终确定的指标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位财务部员工的考核权50%归属所属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另外50%归属总部财务部相关负责人;下属单位人事部员工的考核权70%归属所属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另外30%归属总部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考核指标由两个机构单独与员工确定,最后得分按考核权重进行加权.

3.4培训管理办法各分公司自行拟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费用预算,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复核,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总部统一组织的全公司范围内的培训,计划和预算由总部人力资源部制定。

3.5培训会制度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每个月中下旬例行召开培训会,由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各单位人事负责人或相关代表参加。

3.6工作计划与总结每月末各单位人事负责人做好该单位当月的人事工作总结和下月的工作计划,交总部人力资源部汇总备案,以便统一协调相关资源,督促落实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3.7任职调查与任职报告下属单位若要提拔员工任经理级别及以上级别的职务,需提前一个月将此员工的工作报告和各级主管评价报总部人力资源部,总部人力资源部收到之后将安排专人对此员工作任职调查,然后再将各类信息汇总提交总经理审批,审批同意后,下属单位方可发任职试用公告.员工至试用公告之日开始在新岗位试用,试用期一般为六个月,在试用期间每三个月需交一份任职情况报告给总部人力资源部.任职情况报告将作为转正定级评价的依据之一.六个月后由员工本人提交转正申请,经本公司负责人审核后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复核及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下属单位方可发正式任命公告.

4、附则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总经理(签名):

深圳市**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

第19篇 某物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 管理原则:

'严格的管理'是向广大业户提供满意服务和公司获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强有力的保证。为此,公司制订出内部管理的原则,以保障正常的运作秩序。

本公司在内部管理中,将严格贯彻以下之十大原则:

一、统一指挥原则:各级员工都必须执行公司总经理的决策,接收公司总经理的统一领导。

二、层级管理原则:每一级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听从直接上级指挥或上级授权人员的命令,各级管理人员只对直接下级拥有指挥权。

三、分工负责原则:每一个员工按照分工对自己分担的业务工作负全面的责任。

四、责、权、利连带原则:每一个员工的责任、权限、利益三方面连带生效。

五、命令服从原则:每一个员工必须执行其直接上级的命令。

六、督导工作原则:各部门及人员要接受并配合公司授权监督部门或人员的督查和指导,对工作中的偏差要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进行改进。

七、民主参与原则:每一个员工对本部门及公司经营与管理均享有建议权和监督权。

八、友好协作原则:在不影响本部门正常运作前提下,各部门有尽可能为其他部门提供协作的责任。

九、特殊授权原则:任何情况下,每一个员工都必须接受本公司授权人员的指挥。

十、奖优惩劣原则:每一个员工的功绩都将受到奖励,其过失也将受到应有的惩处。

第二节:员工聘用 :

本公司招聘员工的主要原则是依据应聘者是否适合应聘岗位职务的素质和培养潜质,并以该职位人员应具有的实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作为考核准则,'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申请人首先必须如实填写《员工入职申请表》,经面试、培训合格后方可聘用。

申请人接到公司行政人事部的通知后按期到公司报道。

一、聘用程序

(一)大型规模招聘:如组建新的服务中心或其他原因,招聘规模较大、人数较多时,由行政人事部和用人部门制定完整、细致的招聘方案,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二)平时增补员工:

1、由用人部门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

2、由行政人事部按申请表的内容要求,安排招聘事宜。

(三)应聘人员填写《员工入职申请表》。

(四)由行政人事部安排相关人员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笔试及现场操作演示等必要的考试评议。

(五)初步合格后,应向招聘人员讲解、出示有关规章制度、工资待遇等有关规定。

(六)通知应聘人员按期到公司报到,参加培训和岗前学习。

二、员工入职 :

(一)被招聘的员工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到公司报到。

(二)报到时,需向行政人事部提交个人资料。

(三)员工必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无误。其内容(地址电话、婚姻状况、教育程度等)若有更改,应立即通知行政人事部。

(四)员工提供的个人资料,若一经发现属虚报或伪报,公司有权立即将其辞退。

三、试用期

(一)凡新入职本公司的员工,一般须经3个月的试用。若员工所在部门总经理(主任)认为有必要时,也可将试用期酌情延长(但延长期不超过3个月);表现优秀、业绩突出者,报请公司批准,将试用期酌情缩短。

(二)员工在试用期内倘若不称职或触及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有权随时将其辞退。

(三)试用期满后,员工经所在部门考核,确认其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由部门填具《员工转正申请表》,经公司批准,员工将转为正式聘用工;不胜任岗位工作的立即予以辞退。

四、薪金

(一)公司薪金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三大基本原则以及根据高效、简单、实用原则,在工资分配管理中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所在岗位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确定。

(二)员工薪金按照岗位类别和职位高低,并依据公司的薪金管理办法确定。

(三)员工只有在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制度和规定的情况下方能领取薪金。

(四)对违反工作制度和纪律的行为,将采取薪金罚扣机制

(五)员工薪金发放按月进行,当月工资在次月10日支付,支付日若适逢节假日,公司可视情提早或推后支付,时间不超过一周。

(六)员工在职因为工作调动和岗位晋升,薪金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将按规定进行调整。

五、膳食

公司职工食堂向当班员工提供中、晚两餐,其中护卫员包吃两餐,其他只提供一份中餐。

五、工装及配发用品、工具

(一)员工工作服装由公司统一制作或购买,员工需交纳一定比例的服装押金及按比例个人交纳一部分,具体标准由公司统一规定。

(二)员工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员工未按规定使用造成服装损坏的应当赔偿。

(三)员工离职时,应将所配发的服装上缴,并事先清洗干净,上缴时公司将收取整理和消毒费用。

(四)公司所配发的用品、工具,员工签字认领,个人保管好,造成遗失和损坏照价赔偿,员工离职时,应将配发的用品、工具清点好一并上缴公司。

六、工作时间及节假日

(一)员工的工作时间根据公司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元旦1天、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和春节3天,共10天法定节假日,当与工作时间和内容要求冲突时,应执行管公司规定。

(三)如因工作要求加班加点,员工应当服从公司安排。

六、劳动合同的签订

(一)正式调入公司的员工,需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需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为1年。

(三)在合同期内所发生的劳动纠纷,均按合同有关条文处理。

第三节 职务任免:

公司考察任免干部遵循'任人为贤、量材而用'的原则,并提倡管理干部能上能下。对各级主管以上职务的任免由部门负责人研究提出,经总经理签发职务任免令生效,工资随职务变动。

第四节 岗位变动及晋升

一、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可调动员工的岗位,被调动的员工应服从安排。

二、各部(室)主管在调动其管辖内员工时报公司核准后方可调迁。

三、公司跨部门调动员工由总经理批准签发调动令。

四、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应按指定时间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调动手续,及时到新岗位工作。

五、员工工作表现优异、成绩突出者可申请晋升,填写《岗位晋升申请》后,由部门组织审查合格报公司领导批复后,可按公司规定晋升晋级。

第五节 员工离职

一、 被招聘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求辞职,必须提前7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如在转为正式聘用工后要求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二、如员工未能向本公司提出足够的时间后没办妥交接手续,擅自离职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三、合同期内,如属本公司之原因辞退员工,则提前1个月通知本人并按劳动部门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四、凡辞职或辞退之员工必须在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后再领取工资。

五、若本公司因业务变更或其他原因而产生富裕劳动力时,本公司有权决定裁减员工。被裁减人员应服从安排,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公司将会提前1个月通知并按劳动部门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第六节 请休假制度及假期待遇

一、请休假制度

(一)员工请休假,先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并按管理权限逐级审批后,方可休假。

(二)未经批准或未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请假期满,要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室销假手续。如需延长假期,必须先向所在部门领导申请,并通知行政人事部,按事假处理,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请休假归来后,应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销假,否则按延休假处理。

二、员工请休假

(一)事假:员工没有充分正当理由,不能请事假,有特殊原因需请假,必须先提交书面申请。请事假1天由部门主管审批;请事假1天以上由物业总经理审批;请事假3天以上(含3天),由物业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病假:员工请病假必须持由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单。 请病假3天以内由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报服务中心经理批准;3天以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一般应在病休前将病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急诊除外)。 病假证明和手续不齐备的,按事假处理;如发现弄虚

作假,按旷工处理。遇本人重病或住院等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请假,事后再到行政人

事部补办病假手续。

(三)婚丧假: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死亡时,经行政人事部核准后,报物业总经理批准可休婚假3天、晚婚假定10天、丧假3天

(四)产假:女职工应于休假前15天持有所在部门领导签署的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核准后,可享受产假90天,属晚婚者增加优待假15天,办理了独生子女手续(需在子女出生后3个月办证)者增加优待奖35天。

(五)工伤假:员工在工作时间受伤,应立即送至就近医院治疗,并通知部门主管或物业总经理或总经理,事后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填写事故报告,经部门主管审查后,报请物业总经理酌情处理。非因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导致受伤,其休假时间将按国家劳动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各类假期待遇

(一)事假:请事假期间,不予发放工资;事假不得连续超过5天,当年请事假不得超过10天,否则公司可视情予以辞退处理。

(二)病、伤假:3天内发放全额工资,3天以上不发放工资,病、伤假不得连续超过10天,当年病、伤假不得超过20天,否则公司可视情予以辞退处理。

(三)员工因工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当年累计休假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按以下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工龄不满3年者,按本人工资60%的标准支付;满3年而不满5年者,按本人工资70%的标准支付;满5年及以上者,按本人工资80%的标准支付。

(二)婚丧假、产假、工休假、公假:在批准的假期时间工资、奖金照发。

第七节 培训

每一个员工从入职之日开始,就必须接受不同程度的培训,以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公司也将根据各岗位的需要,安排不同的培训内容,帮助员工提高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和工作效率,培训遵守以下规定。

一、因工作需要可参加各类培训班和专业进修。参加培训或进修的内容,原则上要与本人从事的专业相关,以业余时间为主,不能影响本职工作。

二、因业务需要,要求参加各类培训或进修的,均要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填报外培审批表,公司领导批准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三、经公司领导同意,参加培训(进修)的公司员工,其学费、报名费、资料教材费用等本人支付,也可根据员工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成绩,签订培训合同,待获得相关培训证书后交公司报销培训费用,对违反培训合同的培训人员,公司有权收回相关培训证书,并按规定要求员工进行赔偿。

第八节 考核

为了及时地掌握每个员工的动态,公正、合理地评价员工,从而为员工的奖励、晋级、调整、迁升提供客观依据,公司建立正常的人事考核制度。考核分为试用期及年终考核。

一、试用期考核

聘用员工试用期满由试用部门负责考核。如试用部门认为必要延长时间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员工表现事实情节,报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延长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如试用部门认为可予转正,应附转正申请表、定级审批表,报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

二、年终考核

(一)年终考核于每年12月底举行,考核年度为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试用期人员不参加考核:

(三)公司年终考核将相关知识笔试与评议和技能测试及有关平时的工作表现结合起来对员工的德、绩、能、勤分细目考评,以各细目分数评出等级;

(四、考核不合格予以辞退。

第九节 奖惩制度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创造性并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应有的惩处,公司在管理中将严格贯彻'奖优罚劣'的基本方针,即:'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小过即改,既往不咎'、'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服务中心行政奖罚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与此配合补充实施。

一、奖励

(一)奖励条件:

1、有功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

2、对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3、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显着成绩的;

4、在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着效益的;

5、为公司节约资金和能源的;

6、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7、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8、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9、见义勇为,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情况;

(二)奖励形式:

1、口头或通报表扬;

2、记功;

3、晋升工资或晋级;

4、通令嘉奖;

5、授予荣誉称号。

6、在给予上述奖励的同时,可发给一次性奖金。

(三)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直接上级将事迹书面报告和《奖惩记录表》呈报公司行政人事部,经公司总经理签署后执行。

二、处罚

(一)过失种类: 员工过失分甲、乙、丙三类,触犯其中任何一条都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甲类过失:

(1)上班迟到、早退的;

(2)非因工作需要,上班时间会客聊天或长时间占用电话的;

(3)拖延执行上级命令的;

(4)不按规定着装的;

(5)有其他不道德的行为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乙类过失:

(1)代人打卡或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达3次以上的;

(2)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尚未造成经济损失的;

(3)当值时擅自离岗、睡岗或干私活的;

(4)私藏、私拿公司各种物品占为己有或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的;

(5)涂改或伪造医生证明书、各类工作记录表格的; ;

(6)没有尽职及时报告事故的;

(7)使用不文明语言的;

(8)服务态度差,遭业户合理投诉的;

(9)一切有碍生产安全和公共秩序行为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丙类过失:

(1)连续矿工2天以上或1年内累计旷工4天以上的;

(2)贪污、受贿、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违章指挥或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的;

(4)损坏设备、工具造成经济损失的;

(5)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或公开拒绝执行上级命令的;

(6)服务态度差,当年累计被客户投诉3次以上或损害客户利益的;

(7)公司发生紧急情况时不参与救护或逃离现场的;

(8)参与打架斗殴、寻衅闹事,造成人员伤亡的;

(9)其他严重违犯公司规定的。

(10)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二)处罚方式:

1、口头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由部门领导发出;

2、书面警告:员工如有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的行为,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记录表》列明违纪事实、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物业总经理签署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并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3、员工从收到'警告通知书'后1年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经所在部门领导提出,物业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可取消书面警告处分。

4、降级、撤职、罚款:员工违规,有所在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奖惩记录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在给予其他各项处分的同时,可一并给予降级、撤职或一次性罚款处分,也可单独给予这类处分并要求作书面检查。

5、辞退或开除:员工受书面警告处分后再次出现同类过失,公司有权立即给予其辞退处分;对触犯丙类过失者,给予开除处理。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记录表》,经公司行政人事部对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并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无理取闹、纠缠或恶意报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员工,公司将其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员工如触犯国家法令法规,除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制裁外,公司有权随时予以辞退,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第20篇 z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录用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五、服务承诺书。六、其它必要的证件。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工作守则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九、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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