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小区维修基金管理制度(十三)
为规范小区维修基金的收取、使用及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小区物业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金用途
小区维修基金仅限于支付小区开业前管理筹备费用及日后小区设施设备大型维修、保养及更换的费用。
(二)基金收取
小区交付使用时,每一位业主都必须缴纳相当于其名下单元一个月管理金额的小区维修基金,该基金不可退还,但可以在业权发生变更时,转至新业主名下。
(三)收入管理
1、每一户业主按小区入伙时规定的时间缴纳。
2、本基金由公司收取,也可以由发展商代收后统一划入公司账户。
3、公司设立专门账户进行单独核算和反映。
4、在会计核算账务系统进行总账控制,并在电脑'客户管理系统'中进行记录,同时应设置备查簿,登记各业主维修基金的缴纳情况。
(四)支出管理
1、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能动用维修基金。需动用维修基金,必须取得原业主委托书及新业主产权证明资料,然后办理基金明细账户的变更处理。
(五)结存管理
1、公司应根据小区运作情况,对本基金进行管理,尽可能让其保值及增值。
2、公司应及时向业主反映其增减变动情况,在财务报告 中予以说明。
3、其结余情况应每半年向业主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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