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园管理中心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外聘职工队伍管理,保证后勤服务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学校、外聘职工人身、财产的安全以及宿舍的环境卫生,特定以下规章制度,请遵照执行:
1、严禁非中心外聘职工入住,外聘职工的子女、配偶需在职工宿舍住宿的,必须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后勤集团外聘职工住宿申请登记表>>,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留宿;不得将宿舍转让或出借他人使用;
2、外聘职工宿舍内的所有设施设备、管网线路等不得私自维修和更改,如需维修、更改必须经过中心同意后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和更改;不得随意损坏宿舍设施设备,损坏由当事人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
3、严禁在宿舍使用蜂窝煤炉、液化煤气炉、酒精炉、电炉子以及大功率电器等明火炉具;
4、严禁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堆放垃圾、破烂、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卫生和安全的危险物品,保持室内卫生干净整洁;
5、严禁在电线、灯管等电气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6、严禁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7、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酗酒、起哄、打架斗殴、吸毒、色情、传销、*等一切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为;严禁妨碍他人正常休息;
8、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人员离开要关好门窗、关掉水龙头、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9、办公室、安全员每周检查一次职工宿舍,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限期改正,做好安检记录;对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
宿舍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上规章制度,服从配合管理人员的督促检查,对不服从管理者、违反规定者每次罚款50―300元,对屡教不改者、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财产损失的人员给予开除、并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视为宿舍人员共同违规。希望大家共同维护、遵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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