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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差管理制度(20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11-23 热度:83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第1篇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几乎每个企业的员工都有出差的机会,对于出差如何管理,必定有一份相关的管理制度。但不同的企业,其对员工管理制度也不同,以下的公司出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控制成本,降低费用,提高企业运作效益。

第二条本企业员工国内外出差或参加短期业务训练等,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二、国内出差

第三条国内出差分为长程、外勤两种,出差时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员工或主管出差均由其上司核准,否则其旅费一律不准报支。但因紧急事务经部门主管命令出差或外勤者不在此限。

1、单程在五十公里以上者视为长程出差,未及五十公里者以外勤论,但外勤而必须在外住宿者视同出差。

2、交通工具以乘火车、公路汽车等公开订有价目表者为原则。交通费凭证证明核支,实报实销。乘坐企业自备交通工具不得支领交通费。因公需乘计程车由部门主管证明核支。

3、长、短程出差,无论其出差及销差时间提早或延迟,均不作加班论。

第四条外勤在三小时以上于上午七时以前起程者报支早餐费()元,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支午餐费()元,下午七时以后销差者支晚餐费()元。

第五条长程出差旅费分交通费、住宿费、膳费等。

1、普通员工随同部门主管及以上干部出差时,视实际情形比照乘同等车及住宿,由部门主管证明核支。

2、公务必要并报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3、员工适用本规定应以职称为准,无职称者以职位为准。

第六条住宿费按夜数支付,如检附凭证不超过规定者得按标准支付,如未检附凭证者按规定七折报支。但在火车中歇夜或出差处所免费招待膳宿者,不得报支膳宿费。如因实际需要陪同宾客住宿者,按其检附之凭证实数支给。

第七条出差膳费什支费按日数支给,但在上午出发或下午销差者当日应支三分之二,下午出发或午前销差者当日应支三分之一。

第八条员工每次出差或派驻地区服务,如在同一地点驻留半个月以上者,自十六日起照规定膳、宿、什费标准以八五折支付。自三十一日起照规定之七折支付。

第九条员工人事异动搬迁费酌情给予补助,标准另定。

第十条员工出差前按实际需要凭“出差申请单”第三联向出纳预借差旅费,销差后应于一个星期内填具“出差旅费报销清单”按“出差申请单”核决权限呈核报销。会计部门每月编造“企业每月出差旅费一览表”送呈总经理核阅。

第十一条员工出差期限,由出差主管视事实需要核实,在限期内除患病及因事故阻滞外,不得任意延期。因公需要延期者应事先以电话请示主管或返回企业后,由主管核定追认。

三、国外出差

第十二条奉派出国人员应就出国目的、任务、日程、所需经费等有关事项提出“出国计划书”一式二份呈总经理后转呈董事长。经核准后始得办理出国手续。

第十三条出国人员其“出国计划书”经核准后,应填写“出差申请单”经呈准后向部门申请旅费外汇。

第十四条凡受国内外机构补助出国人员,其旅费已由其他机关照规定支付者,不得再支取国外出差旅费,但所受补助费用较前条标准为低时可比照前条标准核补差额。

第十五条出国人员因公交际应酬费用除呈奉总经理核准由企业开支外,均应自理。

第十六条出国人员在国外必要之长途旅行,应以规定之路程为限,如有规定以外路程之交通费,须由总经理核定始得准报支。

第十七条企业长期(三个月以上)派驻国外人员在驻外期间之待遇,由总经理办公室视其地区之生活水准及由企业提供之其他设施等拟定标准呈董事长核准实施。

第十八条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两星期内提出有关任务之书面报告呈总经理并董事长核阅,否则旅费不得报销,并按情节轻重酌予惩处。

第十九条受训分为外埠受训及本埠受训两种,差旅费报支标准同本制度第三条,以五十公里为界。

第二十条企业员工赴外埠参加训练或实习其往返交通费及受训期间之膳、宿杂费准予比照本制度第五条及第八条规定办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其规定办理。

1、训练机构或本企业已供给交通工具或费用时,不得报支交通费。

2、训练机构或本企业供给全部膳、宿者,其杂费准予全额报支。

3、训练机构或本企业供给部分膳、宿者,除已供给项目不得报支外,其余仍依本办法规定计给。

第二十一条企业外本埠受训员工在本埠参加训练或实习,训练机构不供给膳食及交通工具或费用者,其受训期间每日准予比照本制度第四条规定报支误餐费一餐,交通费则依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企业员工赴外埠参加企业内各部门所举办之训练或实习,以由主办部门统筹供应膳宿为原则,除已供给项目不得报支外,其余均比照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企业员工在本埠参加训练者,一律由主办部门统筹供应午餐或晚餐,其费用以每餐()元为原则。

训练地点与办公地点不同地址时,如主办部门未供给交通工具及费用者,其交通费依照本制度第二十一条办理。

四、借调

第二十四条本企业员工内部借调视同国内出差,依本制度有关条例处理。

五、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企业员工如有违反制度虚报旅费,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二十六条本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

第2篇 房地产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批程序和权限员工出差时应填写《出差审批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 总经理出差,报请董事长审批。

2、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3、 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总经理批准。

4、 其他人员出差,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第二章 出差管理细则

第三条 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第四条 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根据出差者申请,经调查无误后支给出差差旅费。

第五条 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以利用公司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紧急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第六条 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第七条 因陪同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

第八条 出差住宿和补贴标准

1、 出差住宿标准:a.公司级领导人员住宿费实行实报实销;b.公司各部门经理,住宿标准不得超过 元/日;c. 一般员工,住宿标准不得超过 元/日。

2、 住勤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 元/日,市内交通费补贴每人 元/日。第三章 出差费用报销

第九条 出差人返回公司后,5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将原始发票粘在所附凭单上,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

第十条 业务招待费报销,须填写《支出凭单》,所附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公司抬头,数字清晰,先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

第十一条 其他报销、审批程序同上。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四条

第3篇 k集团公司出差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控制成本,降低费用,提高企业运作效益。

第二条本企业员工国内外出差或参加短期业务训练等,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二、国内出差

第三条国内出差分为长程、外勤两种,出差时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员工或主管出差均由其上司核准,否则其旅费一律不准报支。但因紧急事务经部门主管命令出差或外勤者不在此限。

1、单程在五十公里以上者视为长程出差,未及五十公里者以外勤论,但外勤而必须在外住宿者视同出差。

2、交通工具以乘火车、公路汽车等公开订有价目表者为原则。交通费凭证证明核支,实报实销。乘坐企业自备交通工具不得支领交通费。因公需乘计程车由部门主管证明核支。

3、长、短程出差,无论其出差及销差时间提早或延迟,均不作加班论。

第四条外勤在三小时以上于上午七时以前起程者报支早餐费()元,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支午餐费()元,下午七时以后销差者支晚餐费()元。

第五条长程出差旅费分交通费、住宿费、膳费等。

1、普通员工随同部门主管及以上干部出差时,视实际情形比照乘同等车及住宿,由部门主管证明核支。

2、公务必要并报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3、员工适用本规定应以职称为准,无职称者以职位为准。

第六条住宿费按夜数支付,如检附凭证不超过规定者得按标准支付,如未检附凭证者按规定七折报支。但在火车中歇夜或出差处所免费招待膳宿者,不得报支膳宿费。如因实际需要陪同宾客住宿者,按其检附之凭证实数支给。

第七条出差膳费什支费按日数支给,但在上午出发或下午销差者当日应支三分之二,下午出发或午前销差者当日应支三分之一。

第八条员工每次出差或派驻地区服务,如在同一地点驻留半个月以上者,自十六日起照规定膳、宿、什费标准以八五折支付。自三十一日起照规定之七折支付。

第九条员工人事异动搬迁费酌情给予补助,标准另定。

第十条员工出差前按实际需要凭“出差申请单”第三联向出纳预借差旅费,销差后应于一个星期内填具“出差旅费报销清单”按“出差申请单”核决权限呈核报销。会计部门每月编造“企业每月出差旅费一览表”送呈总经理核阅。

第十一条员工出差期限,由出差主管视事实需要核实,在限期内除患病及因事故阻滞外,不得任意延期。因公需要延期者应事先以电话请示主管或返回企业后,由主管核定追认。

三、国外出差

第十二条奉派出国人员应就出国目的、任务、日程、所需经费等有关事项提出“出国计划书”一式二份呈总经理后转呈董事长。经核准后始得办理出国手续。

第十三条出国人员其“出国计划书”经核准后,应填写“出差申请单”经呈准后向部门申请旅费外汇。

第十四条凡受国内外机构补助出国人员,其旅费已由其他机关照规定支付者,不得再支取国外出差旅费,但所受补助费用较前条标准为低时可比照前条标准核补差额。

第十五条出国人员因公交际应酬费用除呈奉总经理核准由企业开支外,均应自理。

第十六条出国人员在国外必要之长途旅行,应以规定之路程为限,如有规定以外路程之交通费,须由总经理核定始得准报支。

第十七条企业长期(三个月以上)派驻国外人员在驻外期间之待遇,由总经理办公室视其地区之生活水准及由企业提供之其他设施等拟定标准呈董事长核准实施。

第十八条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两星期内提出有关任务之书面报告呈总经理并董事长核阅,否则旅费不得报销,并按情节轻重酌予惩处。

第十九条受训分为外埠受训及本埠受训两种,差旅费报支标准同本制度第三条,以五十公里为界。

第二十条企业员工赴外埠参加训练或实习其往返交通费及受训期间之膳、宿杂费准予比照本制度第五条及第八条规定办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其规定办理。

1、训练机构或本企业已供给交通工具或费用时,不得报支交通费。

2、训练机构或本企业供给全部膳、宿者,其杂费准予全额报支。

3、训练机构或本企业供给部分膳、宿者,除已供给项目不得报支外,其余仍依本办法规定计给。

第二十一条企业外本埠受训员工在本埠参加训练或实习,训练机构不供给膳食及交通工具或费用者,其受训期间每日准予比照本制度第四条规定报支误餐费一餐,交通费则依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企业员工赴外埠参加企业内各部门所举办之训练或实习,以由主办部门统筹供应膳宿为原则,除已供给项目不得报支外,其余均比照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企业员工在本埠参加训练者,一律由主办部门统筹供应午餐或晚餐,其费用以每餐()元为原则。

训练地点与办公地点不同地址时,如主办部门未供给交通工具及费用者,其交通费依照本制度第二十一条办理。

四、借调

第二十四条本企业员工内部借调视同国内出差,依本制度有关条例处理。

五、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企业员工如有违反制度虚报旅费,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二十六条本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

第4篇 物业管理公司因公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因公出差管理,使出差事务高效有序地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因公出差是指为公司的利益而借助交通工具外出办事。

第三条 出差分国内出差和国外出差,国外出差参照万向集团公司出国(境)管理制度。

第二章 出差程序

第一条 出差者应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同意,部门经理出差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 除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及其随从外,其他员工出差原则上不得乘飞机、火车软卧及二等舱以上的轮船。特殊情况需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需写明原因,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批准。

第三条 出差者的费用原则上由出差者自行垫支,在自行垫支确实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领款。由本部门经理在领款单上签字后,报财务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方可领款。出差人员任务完成后,须在三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冲抵领款,否则每月按领款额的1%收取资金占用费。

第四条 出差人员出差前必须安排好工作,特别是部门经理出差,必须委托他人处理日常事务,以免工作失误。

第五条 出差人员有维护集团形象,收集相关资料和信息的义务。

第六条 出差任务完成后,出差人员须在三日内写出汇报,报部门经理、财务部负责人和总经理。

第三章 出差费用

第一条 出差费用报销的审批程序:出差费用的报销,需经部门经理(或其授权人)、综合部经理(或其授权人)、财务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及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二条 出差费用的报销范围及额度。

1、 会务费、资料费按实报支,有书籍的必须先入库并由仓管员登记备查帐,并在发票上签名后,方可报支,个人购买的一律不得报销。

2、 出差的乘车费用按实报支,总经理以下人员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在报销时应附原经审批的报告。

3、 住宿费:总经理以下人员一般不超过240元/间.夜,特区和直辖市可上浮50%,超过标准部分不予报支,总经理在一般人员标准上上浮50%。参加会议、培训住宿统一解决的,按实列支,节约部分不再奖励。住宿费结算不得采用支票的方式支付。

4、 出差在外应尽量乘坐公共汽车,原则上不得打的,因事务紧急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打的,需在出差汇报中说明理由。

5、 出差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报销一律按照《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 罚 则

有下列情形者,每发现一次按情节的严重程度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

1、 假公济私外出。

2、 出差人因个人原因未达到出差目的。

3、 出差人在外作出有损企业形象的事情。

4、 出差结束后未按要求及时写出出差汇报。

5、 出差费用报销中有弄虚作假的现象。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财务部。

第5篇 某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f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1、出差申请

1.1出差:是指因公司业务的需要,公司派员工短期离开编制所在公司到外地参加培训、处理紧急工作的活动。

1.2员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可申请出差。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出差,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说明出差事由、前往目的地、出差时间、费用预算等,.经批准后凭《出差审批单》到财务部借款,无《出差审批单》,财务不得办理借款、报销手续。

1.3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报总部人力部备案;

1.4出差审批权限:

职级省内省外业务招待费

乘火车、汽车、轮船乘飞机、火车软卧

分公司负责人

大区经理

总经理助理、总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总经理

分公司其他员工分公司负责人总部人力部

总部员工部门负责人总经理

2、差旅费报销标准

项目 职级火车 轮船 飞机住宿标准(元/天)

出差补助 200公里内200公里外珠上广北 海海州京一般地区

总经理不规定二等舱普通舱 实报实销

副总经理级不规定二等舱普通舱≤400≤350实报实销

总经理助理 总部部门(副)经理

大区经理、分公司负责人硬座硬卧三等舱普通舱≤300≤250同一地区前五天40元/天,五天后按20元/天计

总部部门主管

分公司部门(副)经理硬座硬卧三等舱普通舱≤200≤180

其他人员硬座硬卧三等舱普通舱≤180≤150

2.1因公出差职工,乘坐飞机、车船和住宿而产生的费用,据实凭票在限额以内报销,具体标准如下:

2.1.1出差人员所到分公司有宿舍,在能够入住的情况下,不得住宾馆(副总经理级及以上领导除外)。

2.1.2经总经理批准乘座飞机的出差员工,必须尽量提前将订票需求告之出发地所在公司人力部,由人力部提前订票,并在旅客安全须知页注明打折后价格和签名。除因特殊情况而无法由人力部订票情况外,员工不得私自订票(特殊情况说明原因),否则财务不予以报销。

2.2市内交通费

2.2.1员工因公办事而乘座公共汽车,在车票后面注明日期、起终地点和所办事务后,据实凭票实报实销。

2.2.2员工由机场到出差目的地,在无公务车接的情况下,必须乘机场大巴到市内,再乘其他交通工具到目的地;赶飞机时,除无公务车送且时间紧急的情况下,电话请示直接领导经批准后,方可乘出租车去机场,其它情况下,必须乘机场大巴或公司公务车去机场(副总经理级及以上领导除外)。如存在特殊情况而事前无法请示的,事后在出差报告中说明详细原因。

2.2.3员工出差时,由火车站、客车站、机场大巴站去目的地或由始发地去火车站、客车站、机场大巴站,在无公务车接送的情况下,可以乘坐出租车,无须事先请示。但其他情况原则上不准乘坐出租车,如存在紧急、特殊的情况,可以乘坐,但必须在票据后面写明日期、起至地点、特殊原因后方可据实凭票报销。并将此项费用在出差报告中注明。对不能说明情况或理由不充分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批准权限如下:

2.3出差补助

2.3.1出差人员,在到达目的地五日内,出差补贴按40元/日的标准执行,五日以上者按20元/日的标准执行;

2.3.2轮岗、调动、在编制所在地上班,不属享受出差补贴。

2.3.3出差天数的计算,算头不算尾;

2.4出差招待费

员工出差时所需的招待费必须经过总经理批准,并在票据后面注明招待原因方可据实凭单报销。

2.5以上出差费用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和出差费用预算进行。不在预算范围内的,必须事前电话请示相关领导,出差返回后,在出差报告中详细说明原因。

3、报销程序

3.1报销人到财务部领取差旅费报销单,将报销票据整齐粘贴,按照标准计算出金额,并请部门负责人签字;

3.2将有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报销单送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3.3财务审核后,请公司负责人批准报销;

3.4将报销单交财务部会计作记账凭证,然后交出纳支付余款。

4、 报销票据:

报销的票据,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正式票据,任何收款收据、白条一律不能报销。

5、 出差管理

5.1出差人员到公司内部其他公司出差,由所到公司人力负责人进行考勤记录;

5.2出差结束后,提交详细的《出差报告》,报直接上级审阅;《出差申请单》《出差报告》交所在公司人力部存档。

6、 出差香港的报销规定

6.1职工因公临时出境要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不得随意更改路线,增加停留点和绕道旅行,赴港人员预定目的地所需的往返交通费,按票价核拨;

6.2目的地城市内交通费,在公杂费中支付;

6.3公杂费的范围一般包括市内交通费、邮电费、娱乐费、洗衣费、理发费等费用;

6.4赴港人员的伙食费和公杂费实行包干使用;住宿费在预算标准内按实报销;包干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6.5出差香港费用标准:

职级住宿费(港元)伙食费(港元)公杂费(港元)

总经理实报实销

副总经理实报实销

其他人员

第6篇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统一规范管理员工因公出差事项,特制订本制度。

应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级人员出差涉及的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执行。

内容:

公司员工因公出差分为:本地出差和异地出差两种。本地出差指可以当天往返的,出差前填写《外出申请单》注明姓名、所属部门、出差地点,详细填写出差理由,不能在当日返回而在外地住宿者视为异地出差。异地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姓名、所属部门、出差地点,详细填写出差理由及出差期间的行程安排等,并报相关主管审批。员工出差时间达到三个工作日以上,须办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内填写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行政部。员工出差计全勤,出差期间的休息日(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视同加班。出差员工出差费用、住宿费用报销过程中应实报实销,根据实际情况分为二个基础标准

一、总经理及高层管理人员:省会城市及直辖市每日的标准范围为人民币300元,

二、中层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标准范围为人民币180元,根据实际情况不能超出标准的10%,若超出此范围均由个人承担。

企业人员在本地办事,中午不能及时回厂者给予补助午餐费10元,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

本地出差人员每人每次补助餐费二十元。(本企业出差两市之间,除去往返间的餐补其它天数不在餐补之内)且超出部分由本人承担。人员异地出差给予三餐补助费用,补助标准如下:省会城市及直辖市高层人员每日补助人民币80元,中层人员每日补助人民币60元,普通员工为人民币40元,

出差期间的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户的费用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后实报实销另计。

员工、部门主管、管理者出差根据出差城市的距离决定出乘用具,(注:基本情况以火车为主,视情况申请乘坐硬卧和公路车)如有特殊原因需要乘坐飞机经济舱的员工应经总经理批准,未按规定执行者,超标部分,将自行承担。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交通费有效凭证按财务相关报销管理履行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费用员工自行承担。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时,出差员工须立即向上级领导上报申请;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者,公司将不予报销返程费用。使用公司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因公出差人员凭往返交通票据、住宿费和餐饮费凭证,可按出差天数领取出差补助如果出差中有企业应当承担费用的宴请情况发生,宴请当次的餐费补助将不再享受。特殊情况行政部安排车辆接送,如无法安排,航空以空航班车为主,如遇特殊原因可乘坐出租车前往机场,前往火车站的出租车费实报实销, 在进行报销时,出示出差申请单,财务部方能给予报销。

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7篇 g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一、出差管理办法

国内部分

第一条 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代理职称的职员比照高一职等人员的标准支给。

二、练习生、雇员、工友比照三等以下职员的标准支给。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 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200元

b一般级:每日150元

第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 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 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 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第八条 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

(一)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二)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三)不得再报支加班费。

第九条 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一天)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 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十一条 调遣人员若超过一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

国外部分

第十二条 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津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一)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二)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 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 如因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六条 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附则

第十七条 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得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

第十八条 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 膳、宿什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二十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二、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 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 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 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三、员工出国办法

(一)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三)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如附表二。

(五)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六)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七)出国人员在国外之旅行,应予规定之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八)出国接受技术训练或爱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给之费用较本办法所订之费用为低时,其差额得由公司补助之。

(九)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呈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

第8篇 服饰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兔仔唛服饰有限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制定:

日期:

审核:

日期:

核准:

日期:

出差管理

一、目的

为了既节约开支,又方便员工出差,保证员工能顺利完成公司安排公务出差任务,公司员工出差按职务级别不同及城市级别不同,依照下列标准报销费用,超过标准部分个人负担。

二、基本原则:

1、员工出差前需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部门经理以上级别的员工出差需经总经理批准(附公务出差申请表),出差任务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公务出差申请表”和“出差报告书”逐级审批到财务报销费用。未出示“出差报告书”出差人员不予报销。

2、食宿、市内交通补贴、电话费补贴实行标准控制。

3、公司派车出差,不再享受交通费补贴。当天回公司不报住宿费。

4、两位同性员工(含夫妻)共同出差,只允许合住一间标准房。

5、级别不同的员工共同出差,交通工具和住宿费可享受高级别人员标准。

6、遇特殊情况住宿费超标准,应说明理由,并经带队负责人证明,报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方可予以报销。

7、员工出差必须选择最便捷途径,行程不得绕道,中转城市当天无交通工具,只得逗留一宿,第二天必须出行。

8、出差人员在出差地招待客人,应提前报总经理批准,并严格控制成本和实效。同时交际应酬费计入部门控制标准内。

9、出差人员需乘坐火车,若途中不过夜只允许乘硬座;途中过夜,仅按膳食补贴标准补贴

10、到家庭所在城市出差,借住出差地亲戚、朋友、同学家,按住宿标准的50%补贴费用,不必附单报销。

11、原则上部门经理级以下(含)员工出差,不得乘坐飞机。特殊情况需提出书面申请,经系统总监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

12、出差人员食宿、市内交通补贴、电话费补贴一律凭发票报销,凡在标准控制范围内节约部分公司予以节约部分金额50%奖励并纳入当月绩效考核。

三、出差审批权限

出差人级别

审核

审批

差旅费限额(元)备注

总监级

总经理

经理级

总监

总经理

课长级

经理级

总监级

职员级

课长级

经理级

组长级

课长级

经理级

普通员工

组长级

课长级

备注:所有报销费用均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四、借款的规定

1.凡事先需要预支款项的,应填写正式的借支单据申请借款。

2.申请借款需要正当的理由,如出差、零星采购等。

3.申请借款需要以下人员的签章:部门主管

系统总监

会计审核

总经理

董事长(限超额)。

4.申请借款,需注明还款方式,还款方式如工资中扣除,或费用报销时财务领款中扣除。

5.办妥以上手续后到公司财务部会计处,会计填制有关单据通知出纳支取款项。

五、差旅费报销标准及方法

1、出差人员的交通费只报销办理与业务有关的单位的直线交通费,禁止以出差为由旅游观光,绕道而行,否则公司有权拒绝不合理部分的费用。

2、特殊情况产生的业务长途电话费,需由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凭电信局的电话费单经管理部审核后到财务报销。公司提倡尽可能用传真或手机发短信息,详见公司《通讯管理制度》。

3、出差人员返回公司5天内必须报销。

4、目标城市的住宿费、生活费、市内交通费自行控制,超支自付。

1、某一目标市场出差时间在一周以内(单位:元/天)

职务

交通工具

住宿控制标准

伙食限额

市内交通限额

省外

省内

直辖市经济特区

省会城市

地、(市)县

出差地

出差地

副总、

总助、

总监

飞机

经济舱

火车软卧

火车

软卧

汽车

26020**503030经理、

副理

大区

经理

火车

软卧

火车

软卧

汽车

20**5010020**课长、

副课

片区

经理、助理

火车

硬卧

火车

硬卧

汽车

15013010020**普通

职员

火车

硬卧

火车

硬卧

汽车100807020**备:东莞市地区出差不享有相关补贴。

2、到某地开发市场出差连住15天以上的,就地租房,实行月租加餐费补贴加市交通补贴的报销方案。

3、由对方客户安排出差人员食宿的情况下,公司不予补贴相关补贴。如发现客户请客而擅自拿回公司报销的一经发现第一次处严重警告并罚款该金额十倍罚款;第二次无薪即刻解雇处理。

4、12:00以前启程外地出差(以长途乘坐工具发车时刻为准)可按1天计,反之按半天计;18:00以后启程外地出差不享当日膳食、电话补贴;返回本地亦同。

5、乘坐长途车上(如时间超过12小时)其间不享当日市内交通出差补贴。6小时---12小时其间享当日市内1/2交通费工补贴。

6、出差人员视与公司保持信息互动量合理给予电话补贴。无与公司保持信息互动不予电话补贴。备注:

a、关于片区经理的具体规定:

1、片区经理到代理商服务,原则上除享有30元生活、市内交通补贴外,其它住宿电话补贴均由代理商承担。

2、如是因工作需要不需要代理商承担相关费用。将享有公司规定相关补贴。

3、因工外出须完成与公司保持最低信息量互动方可享用电话补贴。否则公司有全减免或取消电话补贴。

4、本市地区话费每月予30元补帖,省外按10元每日计补帖,当天返回的不享食宿补贴。

5、片区经理未出差话费按30元/月计。

6、出差途中因其他公务、疾病或意外灾害需延长时间的,应向主管报告,由部门替其补《出差

申请单》,及时回复人力部,否则以旷工处理;如因疾病过期的,事后应补回医院(须县级以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未经批准或借故延长差期的,不予报销差旅费,并依情节轻重予

以纪律处分。

b、跟单员的费用管理

1、QC员在外跟单,没有征得领导同意私自回公司的,费用不予报销。

2、QC员在外跟单,为便于联系;手机自购,通讯费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贴。市内跟单员30元/月补帖;市外跟单3元/天补帖。

3、加工厂有安排住宿、伙食的,QC员不能报支住宿、伙食补贴。若有提供住宿的,但无安排伙食的,QC员伙食费每天补贴10元;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加工厂住宿的,应事先与生产主管联系,然后安排住宿。

六、费用报销规定

1费用审批的程序

部门经理

审核

系统总监

审核

财务会计审核

财务总监

总经理

董事长

费用报销审批实行相关职能部门逐级审批责任负责制,相关签字人员须严格审核

把关,严禁把问题留给下一流程的签字人。一旦查出按失职处理。

2费用报销单据的粘贴:

费用报销按费用性质的不同粘贴在不同单据后面,如差旅费粘贴在差旅费用报销单之后,差旅费用以外的粘贴在费用报销单之后。粘贴时应按单据分类,票据面额大小分类等整齐有序的粘贴在报销单据背面。

3费用报销单据的管理:

3.1费用报销单据粘贴妥当,在报销单据上详细注明费用发生情况,如差旅费报销详细注明往返区间(出差地点流程图)、日期及区间车船、机票、过路过桥费、住宿费等费用项目。其它费用报销,须注明承办事项及该项开支情况,采购材料报帐需要发票或有关单据、入库单、请购单等票据齐全。报销发票的内容必须具备有开出发票单位的名称、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3.2尽量索取税务的正式发票,未能取得正式税务发票的也要收款收据,从外单位取得

的发票,必须加盖有填制单位的印章,从个人取得的发票有填制人员的签章。

3.3原始发票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发票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开出单位印章。

3.4凡填有大写和小写的发票,大写与小写的金额必须相同,大小写不一致的,以金额小的为准。

3.5发票上要有出差人签名,出差因公购买实物的发票,必须还有部门主管负责人证明。

3.6出差前暂借的出差备用金必须在出差回公司后五天内以报销的费用到财务消账,不得

拖延。总公司出差人员到分公司借钱的,须事先把“款项申请表”传真给公司部门主管近程序审批后,分公司才可借给,出差人员要在回公司后报账。

3.7财务部凭出差审批单、实际出差天数、费用票据和规定的出差补贴标准进行审核,差旅费报销需要有效的车费、住宿费、电话费发票,没能取得票据的要有证明单,出差交际费的开支和标准需事先征得总经理同意,总经理外出时可授权他人暂时代理。总经理回公司后,被授权人应向总经理汇报经济活动情况。

3.8费用报销单据填写完毕按本款第1项审批程序逐级报批,有关人员报批后送公司财务部会计处审核。会计在审核单据时有权将费用报销单据中不合法或不合单据抽出,或要求报销人员重新粘贴,重新审批。

3.9会计在审核单据后填制凭证,通知出纳支付款项。

公务出差工作总结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部门

出差人

出差城市

计划出行:时间月日时至月日时

合计___天

拟乘交通工具

实际出行时间

实际回司时间

实际天数

任务完成情况

出差人:*年*月*日

部门

经理/总监

意见

总经理

批准

人事

记录

任务完成情况

出差人:*年*月*日

部门经理

/总监评定

总经理点评*年*月*日

第一联:人事

第二联:部门留底

第三联:财务

备注:以上表格的内容可另附件说明

出差申请单

申请日期:*年*月*日

姓名

工号

部门

职务

一式三联申请部门、人力部、财务部

事由

出差日期:月日时分至月日时分,累计天时分

核准

总监/经理

人力部

报销审批单

部门

经办人

报销日期*年*月*日

费用项目

类别

金额

单据(张)

部门经理审查

财务总监审核

总监/副总

总经理董事长

报销金额合计

核实金额(大写)

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报销审批单

部门

经办人

报销日期*年*月*日

费用项目

类别

金额

单据(张)

部门经理审查

财务总监审核

总监/副总

总经理/董事长

报销金额合计

核实金额(大写)

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报销审批单

部门

经办人

报销日期*年*月*日

费用项目

类别

金额

单据(张)

部门经理审查

财务总监审核

总监/副总

总经理/董事长

报销金额合计

核实金额(大写)

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会计:

出纳:

第9篇 公司出差管理规章制度

(二) 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 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 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 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 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 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 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 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 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 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第10篇 物业管理公司出差管理制度4

物业管理公司出差管理制度4

为了公司员工出差管理有序,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根据国家财政部有关规定及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节出差

一、本公司员工出差分为:

1、市内出差:出差当日可能返回者。

2、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二、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并到有关部门办理出差借款等手续。

三、出差借款金额:出差人员必须提交出差事由及经费使用申请报告,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原则上每人每日不超过本人出差补助标准的总计。返回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销手续,并结清余款。未按时报销者,财务可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四、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员工当日出差时由部门经理核准。

2、长途出差:4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4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

第二节补助标准

一、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另计。

二、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时外,应电话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三、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不得虚报。如有虚报除将其虚报款项追回外,并视其情节轻重,酌予惩处。

四、市区内差旅费按以下标准包干使用(详见人力资源部相关规定),在发放工资时一并发给,不再另行报销:

五、远途出差差旅支付。(市外差旅费标准参见附表1)

1、出差住宿、交通及餐费补助标准(单位:元/天)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2、远途出差需搭乘飞机的,需报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公司行政部统一购买机票。

3、乘坐汽车、轮船的按实际长途出差需搭乘长途汽车的以实际票面价报销,火车以硬座、硬卧价报销,轮船按三等舱报销。

第11篇 装饰公司出差制度管理规定

建筑装饰公司出差制度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配合本公司业务需要,以达成公司经营目标,公司需派遣员工出差。

第二条:员工出差前应填具“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主管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并依核决权限呈核。

第三条:出差的核决权限如下:

1、国内出差:一日以内由主管经理核准,一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2、国外出差:一律需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行程中视为工作时间内的勤务,不得报支加班费用。

第五条:出差中途除因病或遭逢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差期,否则不予报支旅费,并依情节轻重惩处。

第六条: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杂费及特别费。(因公需要的邮电费、交际费。)其付给标准如下:

费用/职位总经理副总经理 主任(项目) 普通职员

交通费(长途) 实支实支实支 实支

每日住宿费: 300 200 100 50

餐费早/午/晚10、20、 10、20、20、 10、15、15、 5 、10、 2022、

每日杂费及补助 40 3020 15

市内交通费(超 50 5040 20

出自理。)

特别费实支实支实支 实支

注:以上单位:元

说明:

1、住宿费按标准以内发票报销,超过标准的以原标准报。

第七条:低阶人员随同高阶人员同行出差,其膳、宿费可比照高阶费 的出差旅费给付标准。但补助费仍按规定给付。

第八条:因时间急迫或合理成本考虑而搭乘飞机时应经总经理批准,否则,以火车及客运车为交通工具。省内长途,以大巴或火车硬卧为准。省内短途以大巴或火车硬座为准。

第九条:杂费及膳费计算标准。

1、出差杂费按日数支付。但于上午发生事情下午出差者,当日应支2/3,晚间出发者支付1/3。

2、上午七时前出差者,可以报支早餐,下午一时后出差者报午餐,于晚七时以后者报晚餐。

3、出差一日者不受上项标准限制

第12篇 测绘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出差时应填写《出差审批单》。

二、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补办手续。

三、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根据出差者申请,经调查无误后支给出差差旅费。

四、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业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

五、出差人员返回企业后,30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账。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将原始发票粘在所附凭单上,由经办人签字,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

六、业务招待费报销,须填写《支出凭单》,所附单据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企业抬头,数字清晰,先由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财务人员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超审批金额外的业务招待费,一般不予开支。

七、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企业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第13篇 公司出差差旅费管理制度

1、总则

为规范公司出差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开支的控制与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出差管理

2.1出差的申请、登记及报销时限

2.1.1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出差申请表”必须详细填写出差任务、出差地点,公司特别委派的出差及参观学习还应填写出差所要达到的目的。

2.1.2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业务需要安排,由分管领导核定。

2.1.3出差人员凭核准的“出差申请表”向财务部借支相应数额的备用金,按审批流程签批后支取。

2.1.4 员工出差以及返回公司,应到综合部办理登记。

2.1.5 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本市业务)及5个工作日内(市外业务)限时报销。凡超过报销时限的,按日加收0.05%的罚息并由经办人写出书面说明,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署意见后给予报销。

2.2出差审批权限

2.2.1一般员工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核,派遣长期驻外人员应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2.2部门经理助理以上人员出差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2.3销售人员异地出差,应电话向销售经理申请,并由经理安排行政人员代办出差申请和出差审批。

2.3出差交通工具

2.3.1公司领导出差可使用公司车辆,其他人员在发生紧急、重要事务时可申请使用本公司车辆。

2.3.2员工出差以乘坐火车、汽车、轮船为主,一般员工不得乘坐飞机,公司领导在事务紧急或路程较远情况下,经总经理审批后可乘坐飞机。

3.差旅费管理办法

3.1临时出差

3.1.1出差纪律

3.1.1.1 临时出差一般指出差地在合肥市以外,如出差地在长丰、肥东、肥西,且当日不能回合肥市的也可视为临时出差。

3.1.1.2 员工出差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3.1.1.3 出差路线的选择以最佳路线为准,如出差人员绕道到旅游地或回家,绕道部分的车船费由个人承担。

3.1.1.4 出差途中,出差人员因病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回公司,应电话申请延期,不得因私事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报销差旅费外,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1.2差旅费补助

3.1.2.1员工出差,除车、船、飞机等交通费外,住宿费、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和其它杂费实行包干制,补助标准详见表一《员工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览表》(略)。

3.1.2.2 上述3.1.2.1条款中市内交通费指出差地市内交通车票费,在第3条款“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市内交通费含义相同。

3.1.3差旅费报销的有效凭证

3.1.3.1 乘坐火车、汽车、轮船应出具铁路局、汽车公司、轮船公司印制的车船发票。

3.1.3.2 住宿应有宾馆填制的服务业发票,收据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3.1.3.3 车船及住宿发票要与出差时间、出差地点相吻合。

3.1.3.4 车船及住宿发票丢失,应由个人写出书面说明,经部门领导或同行人证明后方可报销,否则个人负担丢失部分的费用。

3.1.4住宿费包干管理

3.1.4.1住宿费按出差人员实际住宿天数发放补助,补助标准见《员工差旅费补助标准一览表》。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并在车上过夜,乘坐火车硬座按以下标准发放补贴:特快补助10元/夜,直快补助20元/夜,慢车补助30元/夜;乘坐硬卧按乘坐硬坐的60%发放;乘坐汽车按照慢车补助30元/夜的标准发放。销售人员不执行此项规定。

3.1.4.2住亲戚朋友家或其它方式自行解决住宿的,按住宿标准的60%发放。

3.1.4.3出差参观、学习、考察,由主办单位或受访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如果收取费用可据实报销,如不收取费用则不再补助、报销住宿费。

3.1.5误餐费包干管理

3.1.5.1员工出差误餐费按实际天数计发,不满一天按半天计算。

3.1.5.2 员工如已享受出差误餐费,不再享受正常上班误餐费(按出差天数扣除)。

3.1.5.3 员工出差期间绕道回家不计发误餐费(绕道时间超过1天以上的,耽搁时间按事假处理,期间内的所有费用在报销时扣除)。

3.1.5.4 外出学习、培训,误餐费按50%执行。

3.1.5.5 出差期间如因业务原因需要招待业务单位,须事先电话请示有关领导。回公司后再补办审批手续,同时按每百元业务招待费扣减个人误餐补助10元。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3.1.6市内交通费及其他杂费包干管理

3.1.6.1 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按实际天数计发,不满一天按半天计算。

3.1.6.2 自带公司车辆出差,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

3.1.6.3 员工出差绕道回家不补助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

3.1.6.4 外出参观、学习按标准的50%执行。

3.1.7其他规定

3.1.7.1 公司领导一人单独出差,住宿费可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50%。

3.1.7.2 一般员工与公司领导随行,有一人可按公司领导标准享受补助。

3.1.7.3 一般员工出差如住宿费实报实销,误餐费、市内交通费及其它杂费按对应标准的50%执行。

3.1.7.4 因工作需要全程陪同外单位人员出差,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可据实报销,但陪同人员不再享受各种补助。

本规定由综合部制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生效执行。修正时亦同。

第14篇 某公司人员出差管理制度

版次:第1版 执行日期:2023年10月26日

制定部门:行政部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9日

总经理签核:

类别:人事类名称:人员出差管理制度编号:xx司2012-04 号

1、 宗旨:

为使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除公务培训外),其差旅事宜有章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人员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均按本制度执行。

3、名词定义:

3-1、国内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内因公出差称之。

3-1-1、短途出差:因公赴公司邻近,单程60公里以内称之,应当日回公司。

3-1-2、短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内称之。

3-1-3、长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上2个月以内称之。

3-2、国外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外因公出差称之。

4、出差管理要求:

本公司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前后应知事项:

4-1、出差要有预见性,要进行有计划的安排,且经过审核作业的流程。

4-2、出差人员应及时认真地完成公司安排的出差任务,遇有问题应主动与公司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

4-3、出差人员对其出差之工作有详细报告的责任,且出差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之商业行为。

4-4、出差人员有对支出费用索取凭证(指有效发票等票椐)的义务。

4-5、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有在一定期限内销假及申报差旅费的责任。申报差旅费同时应附必要的出差工作报告。

4-6、国内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职级及出差目的地消费标准之差异分等级报销。

4-7、除非经核准,出差开始应错过星期六下午。

4-7、交通工具应首选汽车或硬座火车,超过8小时的可选硬卧火车,需要乘坐游轮的经核准后方可乘坐。紧急事件经核准可乘软卧火车及飞机。需用私车的,经核准,其私车公用给付标准为:汽车元/公里;机车元/公里,标准另定。

4-8、要求出差人员出具工作报告的,须附出差工作报告,否则差旅费不予报销。

4-9、国外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另外规定执行。

4-10、出差时高管与属下同行其食宿费用经核准后据实报销。

4-11、出差人员当日24:00以后返回的,可于次日上午休假半天。

4-11、出差结束返回公司后,应在一周内结清出差费用,超过期限以核定金额之80%报销。

5、国内出差管理流程:

6、国外出差管理流程:

7、国内出差差旅费分为交通费、食宿费及杂费(含通讯费)。均按下列支给,其标准如下:

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杂费备注

区域间区域内(市或县内)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重庆 天津珠海其它

地区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重庆 天津珠海其它

地区

高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据实报销据实报销据实报销据实 报销

各部门主管按第4-7条要求据实报销按上限40元/人日 据实报销按上限160元/人日 据实报销按上限120元/人日 据实报销按35元/人o日 补贴按25元/人o日 补贴因工作需要,有另外费用支出的,需核准后方可报销

其他人员按上限20元/人日据实报销。按上限80元/人日 据实报销按上限60元/人日 据实报销

7-1、如市内交通费(或住宿费)低于标准,则可适当提高住宿费标准(或交通费),但两者之和不可超过交通费和住宿费标准之合计金额。

7-2、差旅费超过核定标准10%以内的,需报请总经理核准才可报销,超过标准10%以上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7-3、参加展会人员,由公司统一安排食宿。

7-4、出差人员若无住宿发票或寄宿亲友家中,则可按住宿费标准之上限补助1/2。

7-5、二人以上同行,出差地点之旅馆以双人以上标准间住宿为原则,住宿费可按标准间费用以每2人或2人以上为单位予以报销,。

7-6、公司配备通讯工具者,应按配额标准限额使用,超支自付,超支费用在公司月度或季度结算时一并扣除。其他出差人员出差时,因工作联系之需要,可由公司配给手机卡,出差返回后及时交回手机卡。

8、附则:

8-1、本制度属于管理制度,经审议后,呈请总经理签核后公告实施;修改、废止时亦同。

8-2、本制度执行之日为:2023年10月26日。

9、附件:

【附件1】出差申请单。

【附件2】差旅费报销凭证。

第15篇 物业管理公司因公出差管理制度7

物业管理公司因公出差管理制度(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因公出差管理,使出差事务高效有序地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因公出差是指为公司的利益而借助交通工具外出办事。

第三条出差分国内出差和国外出差,国外出差参照万向集团公司出国(境)管理制度。

第二章出差程序

第一条出差者应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同意,部门经理出差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除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及其随从外,其他员工出差原则上不得乘飞机、火车软卧及二等舱以上的轮船。特殊情况需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需写明原因,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批准。

第三条出差者的费用原则上由出差者自行垫支,在自行垫支确实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领款。由本部门经理在领款单上签字后,报财务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方可领款。出差人员任务完成后,须在三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冲抵领款,否则每月按领款额的1%收取资金占用费。

第四条出差人员出差前必须安排好工作,特别是部门经理出差,必须委托他人处理日常事务,以免工作失误。

第五条出差人员有维护集团形象,收集相关资料和信息的义务。

第六条出差任务完成后,出差人员须在三日内写出汇报,报部门经理、财务部负责人和总经理。

第三章出差费用

第一条出差费用报销的审批程序:出差费用的报销,需经部门经理(或其授权人)、综合部经理(或其授权人)、财务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及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二条出差费用的报销范围及额度。

1、会务费、资料费按实报支,有书籍的必须先入库并由仓管员登记备查帐,并在发票上签名后,方可报支,个人购买的一律不得报销。

2、出差的乘车费用按实报支,总经理以下人员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在报销时应附原经审批的报告。

3、住宿费:总经理以下人员一般不超过240元/间.夜,特区和直辖市可上浮50%,超过标准部分不予报支,总经理在一般人员标准上上浮50%。参加会议、培训住宿统一解决的,按实列支,节约部分不再奖励。住宿费结算不得采用支票的方式支付。

4、出差在外应尽量乘坐公共汽车,原则上不得打的,因事务紧急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打的,需在出差汇报中说明理由。

5、出差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报销一律按照《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 罚 则

有下列情形者,每发现一次按情节的严重程度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

1、假公济私外出。

2、出差人因个人原因未达到出差目的。

3、出差人在外作出有损企业形象的事情。

4、出差结束后未按要求及时写出出差汇报。

5、出差费用报销中有弄虚作假的现象。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财务部。

第16篇 财富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财富管理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1.出差类型:

当日出差:出差当日能往返者。

当日出差的交通费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

当日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报权责单位核准按远途出差办理。

短途出差原则上只允许乘坐汽车、火车硬座交通工具。

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当日出差的交通费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

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8个小时

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出差审批流程

个人申请出差

1.主管级以下人员出差应提前2-5日办理出差申请,按要求填写《出差审批单》注明出

差时间、地点和事由,并按审批权限逐级核准后方可执行出差,并报行政部备案。

2.主管级以上的出差须提前2-5日办理出差申请,按要求填写《出差审批单》,注明出

差时间、地点和事由,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出差,报行政部备案。

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权责部门、总经理、经理、部门主管根据业务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其部门涉

岗位人员出差。

1.指派出差均由指派人填写《外派单》经总经理批准后,被指派人按出差流程填写《出差

申请单》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并经相关人员签字后方可执行出差,并按照本制度

执行出差费用申请、核销事项。

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时限由审批权责部门或指派人员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因公后补办手续。

2.出差员工(总经理级以上人员除外)在出差前后均需到行政部和所部员考勤执行员办理

出考勤登记和核实。

1.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其所属权责部门审

核批准。

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出差时间规定

出差当日12:00以前出发按1天计算;

出差当日12:00以后出发按半天计算;

出差当日12:00以前返回按半天计算;

出差当日12:00以后返回按1天计算;

此处涉及的时间以飞机、车船票等起/至时间提前/滞后2小时为准。

出差费用标准如下表:

公司出差费用标准

项目职位交通费用住宿标准出差补贴

重点城市一级城市二级城市县级以下城市远途出差当日出差

公司/部门经理实支200元/日180元/日150元/日120元/日80元/天40元/天

业务或其他人员实支180元/日150元/日100元/日80元/日50元/天20元/天

备注:1、上述出差补贴标准(含餐饮、通讯等费用);2、出差补贴标准包含路程时间;3、重点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4、对于需报住宿人员,出差期间本着节约的原则,住宿费用标准原则上实报实销,上限不得超过该表所核定的住宿标准,如超出该住宿标准,则超出部份自理;5、所有报销项目需持相关票据,如确实不能提供相关票据的项,需写情况说明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方可报销,否则不予以报销。

出差费用的预借支、核销流程

出差费用预借支

1.因公出差的员工需预支出差费用的,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至财务单位按规定办理费用预支,预支金额由财务部按出差地点及差期时间核定。

2.出差人员亦可先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完毕后凭相关票据进行核销。

预借支:

1.所有预借支都需报总经理审批,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3.借款要及时清还,出差结束后5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5.借款金额原则上限制为:普通职员借款金额在1000~2000元,主管级以上员工金额在1000~3000以内,特殊用途超过5000元等特大金额应上报到总经理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审批。

出差费用核销程序

核销规定:

1.住宿费用按实报销,最高不得超过本制度所订标准,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交通费、交际费不得重复报支。

2.业务交际费用额度由总经理核准,未经核准费用自理。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如确实不能提供相关票据的项,需写情况说明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方可报销,否则不予以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当日出差者不报销住宿费。

5.出差人员未经核准出差时间超过审批时间的,停留期间的涉及补贴、交通费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后予以报销。

6.本制度中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7.员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其所属权责部门批准并由行政部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

核销程序

1.员工须在出差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差旅费的报销工作,并向本部门负责人呈交一份“出差报告单”。

2.从财务部领取《报销单》后,依财务部规定的标准粘贴相应的正式发票(补贴部份不需发票)。

3.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出差人员签字后,呈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并按财务报销核决权限逐级核准。

4.经相关人核准后,方可到财务领取报销费用。

5.涉及超出规定时间进行费用报销的,出差费用按照所报销金额的6折支付。

第17篇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范例

公司对于出差的员工,如何做好出差的费用报销管理,出差的员工各其规章制度等。以下整理了详细的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第一条目的

为统一、规范员工出差流程管理,明确出差费用预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第三条公司员工出差分为:省内出差、省外出差。

第四条出差人员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填写《出差登记表》,若因特殊原因无法提前填写的,须在到达出差目的地开展工作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补填,出差结束后须在返回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实际出差结束时间的填写。

第五条员工出差时间达到三个工作日以上,须办理交接工作,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填写好《工作交接表》提交至办公室主任处。

第六条出差期间的休息日(包括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如需加班也必须打卡,若因个人原因未打卡,加班视为无效,不予发放出差补贴;若因工作原因或者其它不可预见性的原因无法打卡,出差地考勤负责人需要及时跟相关上级主管确认其加班事宜。

第七条出差员工在生活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报销过程中应实报实销,不得损公肥私,牟取私利。

第八条出差员工补休规定见下表:

出差员工补休规定

返回派出地时间

乘车时间

补休时间

返回派出地时间≥14:00

乘车时间<6小时

0天

6小时≤乘车时间<12小时

半天

乘车时间≥12

1天

注:1. 出差员工返回到派出地的时间以实际到达派出地车站时间为准。

2.在14:00之前到达派出地的不管乘车时间是多长,都不能再补休,到达当天休息但按正常出勤算。

第三章生活费管理规定

第九条员工出差前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以保障出差基本生活。省内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的限额为500元,省外出差可向公司借支生活费的限额为1000元。

第十条出差人员如需借支生活费,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填写的《出差登记表》中填写借支金额,经部门领导审核后,出纳人员确认审批结果,办理费用借支手续即可。

第十一条出差需借大笔现金时,须在出差前三个工作日向财务部申请;大额开支,应按银行的有关规定用支票支付。

第十二条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返回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生活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生活费报销手续。

第四章交通费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员工出差交通工具的使用须严格按公司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执行者,超标准部分将自行承担。出差员工交通工具的使用标准见下表:

交通工具使用规定

火车乘坐规定

1.出发地与到达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员工出差启程时间在晚上八时至次日早上七时之间且乘坐时间6小时以上;

3.员工出差连续乘车时间在12个小时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中任一个皆可乘坐卧铺票,不符合者皆买坐票。

注:火车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若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卧铺票,则须服从公司其他安排。

汽车乘坐规定

1.出发地与到达地相隔400公里以上;

2.员工出差启程时间在晚上八时至次日早上七时之间且乘坐时间6小时以上;

3.员工出差连续乘车时间在12个小时以上的;

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中任一个皆可购买卧铺票,不符合者皆买坐票。

注:汽车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若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卧铺票,则须服从公司其他安排。

飞机乘坐规定

经理级员工省外出差可乘坐飞机,其他级别员工出差一般不可乘坐飞机,出差路途较远且出差任务紧急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注:飞机票统一由公司安排购买。

其它情况

员工在出差地处理事务主要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主,可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的,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乘坐出租车。

第十四条出差员工在出差前,至少需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办公室主任出差目的地,以便办公室主任有足够时间去订购车/机票,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到办公室主任处领取车/机票。

第十五条交通费报销规定

(一)员工出差结束后须在回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交通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交通费用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交通费用员工自行承担。

(二)符合购买火车卧铺票的条件而无法购买火车卧铺票的员工,除凭车票报销车费外,乘坐慢车和直快列车的员工,分别按慢车或直快列车软(硬)席坐位票价的60%发给补助;乘坐特快列车的员工,按特快列车软(硬)席坐位票价的50%发给补助;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和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的员工,分别按其软(硬)席座位票价的30%发给补助。

(三)符合购买汽车卧铺票的条件而无法购买汽车卧铺票的员工,除凭车票报销车费外,乘坐慢车班次的员工,按慢车坐票票价的60%发给补助;乘坐直达快班的员工,按直达快班坐票票价的50%发给补助。

(四)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立即向上级领导上报申请;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长出差时限的,出差员工须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在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证明。

第五章住宿费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全国各类城市等级划分标准:

类别

城市

a类(特大型城市)

上海、北京、广州、深圳

b类(大型城市)

重庆、天津、杭州、南京、哈尔滨

c类(中大型城市)

武汉、沈阳、济南、长春、石家庄、长沙、成都、西安、昆明、郑州、福州、南昌、南宁、合肥、乌鲁木齐、大连、青岛

d类(中型城市)

柳州、太原、呼和浩特、贵阳、兰州、海口、宁波、温州、厦门、珠海、中山、东莞、台州、泉州、汕头、无锡、苏州、徐州、湖州、湛江、烟台、淄博、潍坊、济宁、唐山、保定、大同、吉林、鞍山、齐齐哈尔、包头、株洲、常德、洛阳、宜昌、绵阳、襄樊、荆州、南阳

e类(小型城市)

除以上城市外的其他边远小型城市及地区,在此不一一列举

全国各类城市分类

第十七条员工出差的住宿标准须严格按公司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执行者,超标准部分将自行承担,住宿费用标准见下表:

第十八条出差员工住宿管理规定

(一)总裁、总经理住宿标准为三星级酒店标准套房,环境优雅须带有会客室,所在区域交通便利且便于停车。

(二)副总经理、总监住宿标准为三星级酒店标准间。

(三)经理级住宿标准为普通商务酒店。

(四)各区办公室主任可根据实际需要与当地商务酒店签定长期合作协议。

(五)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员工出差时,除男女有别可分开住宿外,无特殊情况不可独自开房住宿;当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岗位级别员工同住一间房间时,以岗位级别高的员工住宿费用可报销额度作为标准,不累加住宿人员可报销额度。

第十九条住宿费用报销规定

(一)员工出差结束后回到工作岗位的三个工作日内,持住宿费有效凭证(国家认定的统一发票)到财务部办理住宿费用报销手续,若因个人原因延误报销,公司将不予受理报销事宜,所有住宿费用员工自行承担。

(二)出差员工住在亲友家,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三)出差人员外出期间生病,确需住院治疗,应立即向上级领导申请休假,住院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不享有出差补贴。

第六章补贴规定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出差员工在启程日的0:00分—24:00分任何一时刻出发皆可享有出差补贴,出差返回到派出地的当天不享有出差补贴。

第二十一条出差补贴费随当月工资一齐发放,享有出差补贴的天数要扣除出差期间休假的天数;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只享有出差补贴,不同时享有加班补贴。

第二十二条员工出差补贴规定如下:

出差补贴按照出差目的地地域等级不同划分如下表:

城市等级

a类城市

b类城市

c类城市

d类城市

e类城市

补贴额度

市场部员工:

90元/天

市场部员工:

70元/天

市场部员工:

50元/天

市场部员工:

40元/天

市场部员工:

35元/天

其他员工:

70元/天

其他员工:

50元/天

其他员工:

40元/天

其他员工:

30元/天

其他员工:

25元/天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以上工作失误内容未详尽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如未列入失误行为,公司有权决定失误等级予以相应处罚,经公司研究后增补的条款,将自动成为员工行为规则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总公司行政部拥有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各相关人员须严格执行。

第18篇 公司出差及差旅费管理制度

公司出差及差旅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出差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差旅费及有关费用开支的控制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出差流程

1.出差申请与报告

1.1根据部门工作目标或业务需求,由部门经理或分管主管视具体情况确认出差人和出差期限,并依照程序核定。

1.2被委派出差人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申请单》必须详细填写出差地点、出差时间、出差路线、事由、计划及出差费用预算等内容,并依照程序找对应主管核定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差,否则出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1.3主管对出差申请进行审批时,除须对申请人员所填具之出差目的及时间安排进行审核外,还应对其所提出的出差费用预算进行合理性测算。

1.4将《出差申请单》送至行政部留存、记录考勤。原则上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前的可以不来公司报到,出差出发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要来公司报到,特殊原因不来公司的必须有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备案。

1.5出差返回时间(以车票、机票上的到达时间为准)在中午12点以前的要来公司报到;出差返回时间在中午12点以后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行政部后可不来公司报到。

1.6出差后须按《出差申请单》中拟定的时间、路线、拟计划拜访客户名录等事项开展出差工作。出差人员出差期间需每天向部门主管报告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

1.7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1.8出差人员返回后均需提报《出差报告》,出差报告中需将本次出差的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出差目的达成情况、费用支出情况等内容)做详细说明,同时该报告也是出差费用报销的依据之一。

1.9《出差报告》的审核及审批流程同《出差申请单》。

1.10出差结束后,应于3日之内提交出差报告,并在5日内到财务部费用报销。未按以上手续办理出差手续或未经审批所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不予报销。

1.11为强化出差费用管控及提升远途出差(本市以外)成本效益,远途出差人员在填具《差旅费报销单》时,必须与相对应的《出差申请表》上所载明的预算金额相接近,如高于预算金额10%或超过300元者,则必须提出说明并经部门经理核准后超出部分才可报销。

1.12当日可往返的出差,《出差报告》可不填写,相关内容合并至员工每日的工作报告内。

2.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2.1当日出差

出差当日可能往返,由直接主管核准。

2.2远途出差

由部门经理核准,报主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裁核准。

3.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员工出差应根据实际距离与公务紧急程度酌情选择适当的交通出行工具,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3.1市内或邻市短途出差(车程3小时以内)一般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必要时也可乘坐火车。

3.2远途出差:

3.2.1距目的地600公里以内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车程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超过600公里,有合适的夜间列车车次也可选择卧铺出行;

3.2.2特殊情况下,经主管批准,也可采用汽车出行;

3.2.3行程超过600公里,公务较紧急且无合适的列车车次时,可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机票及航班舱位的选择,应以节约为前提。在符合出行要求的时间段内,且无限时抵达要求的差旅安排,首选最低折扣的航班的经济舱位。如因公务需要,要求限时抵达目的地且不具备选择经济舱位的条件下而必须升舱的,必须报经当事人所在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批准,经同意后方可升舱。

3.3票务订购

3.3.1员工出差所需的飞机票、火车票由行政分部委派专人负责统一订购,出差员工选定行程及交通工具的种类、班次后,以邮件形式通知人事行政中心专项负责人,并电话告知;

3.3.2行政分部专项负责人应在接到相关邮件后,严格按照邮件内所述行程、车次或航班要求,及时使用公司指定账户订票,并应就购票过程中出现的信息变更等问题及时与出差员工进行沟通。由公司指定账户产生的返点、赠品或其他优惠福利均属公司所有。

3.4自驾出差规定

3.4.1自驾车出差范围应小于500公里,超过500公里则不允许自己驾车出差,若遇重大或紧急事件需自驾车超过500公里,必须由主管副总审批。

3.4.2燃油费补助:汽油价格以公司所在地现行市价为准,自驾车里程数按照列车时刻表上所列里程数计算,往返路程按列车时刻表中里程数2倍计算。报销燃油费补助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写明报销出差起止地点及相应里程附报销单相应金额的正规燃油发票。

油耗标准表:

汽车排量

耗油标准

1.3l以下(含1.3l)

8升/每百公里

1.3l~1.8l

10升/每百公里

1.8l以上(含1.8l)

12升/每百公里

即:燃油费补助=往返里程数×油耗标准×当地汽油价

3.4.3路桥费:出差范围内的路桥费根据发票实报,需填入差旅费报销单,归为其他费报销。

3.4.4自驾出差补助、出差当天数计算同差旅费报销制度中相关规定。

3.4.5自驾出差可使用员工自有车辆,如要使用公司车辆,可向直接主管和行政分部车辆负责人申请使用本公司车辆。

第三章差旅费及补助

1.差旅住宿标准及相关规定

1.1为保障员工出差时的住宿条件和安全,如非公务特殊需要,所有员工住宿应优先选择公司于当地的签约商务合作酒店,并应以交通方便及就近为原则,选择适合入住的酒店。行政分部将根据业务需要及员工要求,定期调整合作酒店;

1.2一般非商务活动需要,应首选经济型酒店,住宿标准为一线城市300元/人/天,其余城市250元/人/天。公司提倡两同性员工同行时合住同一房间,作为鼓励,住宿标准可调整至一线城市400元/间/天,其余城市350元/间/天。副总以上级别人员出差住宿采取实报实销方式。

1.因公务特殊需要住宿标准超过上述规定时,必须提前获得直接主管的书面批准。

1.4住宿费以外的其他费用不在报销范围,如房间电话费、洗衣费及休闲娱乐费用等。

1.5在出差地选择住亲戚朋友家或其它方式自行解决住宿的,按住宿标准的60%发放住宿补偿费。

1.6出差参观、学习、考察,由主办单位或受访单位统一安排住宿的,如果收取费用可据实报销,如不收取费用则不再补偿、报销住宿费。

2.差旅补助

2.1公司按每人每天100元的统一标准向出差员工提供差旅补助,其中包含餐费、非公务交通费及杂费。长期派驻的员工另享受通讯费补助;

2.2员工出差期限按照实际出差天数计算:

2.2.1启程当天中午12点前出发的按一天计算补助,12:00以后出发的按半天计算补助。

2.2.2回程当天,12:00以前到达公司所在地的按半天计算补助,12:00以后到达的按一天计算补助。

2.3差旅补助将与月工资合并计算、发放,并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4员工短途出差,当天返回无需在外住宿的,不另外发放出差补贴。驾驶自由车辆的,相关费用包含在车补内;非自驾出差的,只根据发票报销交通费;驾驶公司车辆的,一般不报销任何费用。

2.5外出参观、学习、考察,由主办单位或受访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如果收取费用可正常享受补助,如不收取费用则按补助标准的50%执行。

2.5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报支加班费,要保证每天工作8小时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法定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等)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贴。

3.差旅费用报销程序及相关规定

3.1出差借款与报销

3.1.1公司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制度,出差员工在《出差申请单》需填写出差费用总预算,并由对应主管审核确认,原则上不支出计划外费用,特殊情况报分管副总审批。

3.1.2借款的首要原则“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3.1.3需借支的出差人员依据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制《借款单》,财务部门收到经核签的出差申请及借款单时,需再对出差费用预算进行合理性测算,若认为合理则给以办理借支,若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可与申请人进行沟通,沟通后如未获共识则交付分管副总进行裁决。

3.1.4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裁审批;

3.1.5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5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财务部直接于最近期发放工资时扣减该员所预支之金额,直至扣清为止。

3.1.6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参照出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特殊用途超过标准的应上报到分管副总标明原因审批。

3.2报销程序及出差费用的报销

3.2.1差旅费报销应以正规的发票为依据,并且由机器打印的发票,必须以公司名称作为发票抬头。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收据报销,特殊情况无正规发票的,需写清原由并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才可报销。发票丢失,应由个人写出书面说明,经部门主管或同行人证明后方可报销,否则个人负担丢失部分的费用。

3.2.1差旅费报销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直接主管或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分管副总审批→财务领款报销。

3.2.2出差人员需于出差返回5日内向财务部门提报经部门主管签核的该行次《差旅费报销单》和《出差报告》,财务部门依据相关财务规定进行初次审核,同时还需对费用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按照报销单的金额,每月的11号由财务部直接发放现金或转账至员工工资卡内。

3.2.3员工差旅出发前因公务需要更改车次、航班、航线、签转、退票产生的额外费用,可通知行政分部对应负责人办理,时间紧急时也可由员工先行支付;出发后产生的各项改票费用均由员工先行支付,返回后报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由员工凭收据到财务部报销。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误车、误机所产生的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3.2.4公司对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因公务发生的交通费、招待费、礼品费实行实报实销,需提前打电话给部门主管申请,同意后才可进行,同时另列报销清单,在返回后报部门主管签字确认,按财务规定向财务部提供有效票据,并详细注明费用缘由,否则相关费用不予报销。

3.2.5公司承担由员工办公本地至差旅目的地之间的往返旅费,如因个人原因去往第三方目的地,则“差旅目的地”至“第三方目的地”、“第三方目的地”至“办公本地”间两段路程产生的旅费,公司只报销其中的一段。且该段费用与“办公本地”至“差旅目的地”的旅费金额相比,将以较低金额作为报销额度。反方向亦然;

3.2.6出差费用的报销项目中,不可包含差旅补助已经涵盖的费用。

第四章员工出差活动的监管

1.各部门经理对自己部门的员工出差活动负责进行监督管理,定期(按月)开展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

违规处罚标准:

1.1员工出差未办理申请手续的,处罚责任人20-100元/次,期间产生的费用不得报销入账。

1.2出差人员未按时办理费用报批手续并入账的,处罚20-100元/次,对超期报销的出差费用按90%报销入账。

1.3出差费用报批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照作假部分的金额处罚责任人,同时做假部分的费用不得入账,已入账的应进行剥离。

2.财务部门未按相关规定审核报销票据,存在违规的,处罚责任人20-200元/次,如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审核人承担。

5、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不得报支加班费或轮休,要保证每天工作8小时和一定的工作绩效,但重大节假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端午节)可酌情给以补贴或根据部门工作情况安排调休。

第五章出差纪律

1.遵纪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从事危险活动;

4.不从事有损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动;

5.不谈论与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则和公司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6.不给客户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难题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得向客户借款;

8.不得接受客户的宴请和招待;

9.严禁挪用公司货款。

附表1:

第19篇 企业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出差人员管理,搞好成本控制,本着“励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出差制度》适用于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当日无法返回者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出差人员的统一管理。

1.总经理负责部长以上(含)出差人员的审批;

2.各部门主管副总经理负责部长以下出差人员的审批。

3.财务部负责经批准后的出差费用预付与报销结算。

四、出差申请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事先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也可以计划形式提出),说明出差事项、日期、交通工具安排。

2.部长(含)以上人员的出差由总经理审核批准,部长以下人员的出差由各部门主管副总审核批准,签字后的《员工出差申请单》交办综合管理部备存。

3.因时间紧急,来不及办理出差申请者,应由先口头报告出差审批领导,出差返回公司后补办申请手续。

五、出差费用领报规则

1.差旅费申领

1)出差人员须于出差前1天,预算差旅所需费用,填写借款凭证。

2)交总经理签字,财务经理核实。

3)到出纳处借款。

2.差旅费报销

1)出差人员返回后一星期内必须报账(特殊情况除外)。

2)报销时须将有关单据在《凭证粘贴签》上粘贴齐备,并在每张单据的背面注明消费事项。

3)交部门主管(部长)和总经理签字。

4)财务部审核后,到出纳处报销。

3.有预支差旅费而逾期未报销者,出纳有权催促,逾一个工资期者,出纳应从其工资中扣还借支之差旅费。

4.出差期间由本公司或有关单位提供出差交通工具、交通费或住宿费;出差者不得再申报相应费用。

5.出差中途除因病或遭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期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差期,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六、差旅费计算标准

1.出差人员的差旅费用,除往返目的地的交通费用,凭票据实报实销外,出差目的地的住宿费用采取限额控制,伙食费补贴采取包干制,市区交通费报销为:部长级(含)以上人员可以坐出租车凭票报销,一般人员只能坐公交车凭票报销。

2.部门副经理(含)以下人员到出差目的地的交通工具以硬卧、客车、轮船为主,严格控制软卧和高等客仓,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乘坐飞机。800公里或(8小时)以上乘火车者享受硬卧,不坐硬卧而坐硬座者,可享受车票全额的50%的额外补贴,800公里(8小时)以下只能乘硬坐,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分管领导批示,方可执行

3.招待客户所发生各项费用在3000元(含)以下的,须事先征得分管副总同意,凭有效发票申请报销。招待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的,须事先征得总经理的同意,凭有效发票申请报销。

4.差旅费按一般管理人员(包括车间班组长)、部长(包括车间主任、厂长、工程师)、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三个级别标准申领,凡与高阶层人员一同出差者,差旅费可参照高阶层人员标准申领。

5.出差人员所达目的地的车费、住宿费、市区交通费在标准与要求范围内凭正规票据实报实销,超过标准部分自负;伙食费补贴按标准包干报销。

城市级别 阶层 沿海特区、直辖市、省会城市 地市级城市

县(区)级城市

伙食费 住宿费

伙食费 住宿费

伙食费 住宿费

注:(1)沿海特区指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广州、海南、宁波、温州、大连、青岛。(2)出差打的费用按实际情况可予报销。

七、当日往返出差费用计算标准

1.包括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务。

2.当日往返出差除交通费用按票据实报实销外,如是逾越公司用餐时间可报误餐费每餐20元。

3.公司派出参加培训学习、支援等公务的员工,按照30元/天的标准报销工作餐费。但若其费用已由公司或有关单位支付者,不得再申请报销。

4.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务时,一律以公交车代步,不得乘计程车,否则费用自理。除非特殊情况,但要经部长查实,经总经理特批。

5.如果两人(同性)一同出差,提倡同吃同住,尽量节约开支。

八、出差承包费日期计算标准

1.差旅承包费按实际出差日数申报,从本地出发上午12点以前离开按一天计算;中午12点以后离开按半天计算,返回本地中午12点以前到达按半天计算;中午12点以后到达按一天计算。

2.出差的路线和时间如果与申请路线和时间发生变化,必须提前告诉部门主管,否则绕道产生的费用和时间不予计算。

九、出差外勤纪律

1.员工出差应本着节约原则,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保持良好职业素质,与客户约见、商谈准备充分,秉公办事,不得徇私、受贿、索贿、谋取私利,违者按章从严处罚。

2.出差期间,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治安管理条例,并洁身自爱,违法者后果自负,公司概不负责。

3.员工出差在外,行事应谨慎,凡由本人原因造成的意外灾害事故,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七、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修改、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十一、附件:

出差申请表

第20篇 l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工作,使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有章可循,强化成本管理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各子公司之国内员工(注:含临时工、特聘员工,香港籍职员按香港公司规定执行)。

3. 出差可分为当日出差、远途出差和国外出差三种。

3.1 当日出差:出差当日可能往返者。

3.2 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3.3 国外出差:赴国外出差者。

4. 当日出差

4.1 员工当日出差时填写《外出单》由部门经理核准。

4.2 当日出差每延误正餐时间一小时以上得按延误餐次支给误餐费,广东地区20元/餐,内地12元/餐或由各分公司根据所在地区另行制定标准,每餐标准不得超出15元为上限。但外勤已支津贴人员概不支给误餐费。

4.3 当日出差除依前条规定支给误餐费外不另支付出差旅费。

4.4 当日出差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实数支给。

4.5 当日出差人员必须于当日赶回,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特殊情况须事先征得部门经理同意。

5. 远途出差

5.1 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远途出差时必须事先填报《出差申请书》,写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事由等由部门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副总裁)核准后,方可出差。

5.2 远途出差之员工须在《出差申请书》差旅费预支栏填写预支金额,经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副总裁)批准后向财务部预借旅费。

5.3 出差人员因特殊情况未按程序办理出差手续的,须请人代办或事后回所属单位补办出差手续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4 出差人员因急病或不可抗力之灾祸致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回厂需以书面报告并附相关性证据,经调查确实无误的可报销差旅费。

5.5 出差人员必须于返回公司后五日内填具《员工出差旅费报告单》和《出差报告单》由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副总裁)批准后到财务部报销差旅费。

5.6 出差人员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车辆外,以乘坐火车、公交车为原则。但因特急事情经总经理(副总裁)人员核准,可乘坐空运交通工具。

5.7 出差人员之交通费凭乘车证明以实费计算支给。因乘坐出租汽车、三轮车、摩托车,无法取得乘车证明者呈请部门经理以上领导核准后可实数报销。

5.8 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5.9 各分公司人员因业务需要或受命到总公司述职,比照远途出差报销差旅费。

6. 国外出差

6.1 公司员工奉命或因业务需要出差国外时,必须填具《出差申请书》,写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事由等呈由总裁或董事长核准。

6.2 国外出差人员得凭核准之出差申请书预编出差费,于出国前向财务单位预借旅费。

6.3 出国期间有关膳宿、交通、杂费等费用依公司之规定办理。

6.4 受国内外机构补助之出国人员,其旅费已由其它机构支给者,不得再支领任何有关差旅费,但所受补助费不足支付时,可支领其差额。

6.5 出国人员在国外之长途旅行,应以规定路程为限,如有规定以外路程之交通等费用须由总裁核准始得申报。

6.6 公司长期派驻国外之人员,在派驻地期间之待遇,由高级副总裁视其派驻地区之生活水准及公司提供之其它设施等拟订标准后实施。

6.7 出国人员公司应给予投保旅行平安保险,其投保金额标准与有关事项另行制订。

7. 交通

7.1 至出差地点不超出600公里的原则上不得搭乘飞机,应尽量乘火车或汽车出行,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超过600公里可搭乘飞机,副经理级(含)以下员工以搭乘火车或汽车为原则,特殊情形需报请总经理(副总裁)签呈核准。

7.2 一般情况下,机票及火车票由行政部负责代购,乘坐火车的标准如下。

级别 软卧 硬卧 软座 硬座

一、集团总部 总裁、副总裁、助理副总裁、总经理

二、下属分公司 总经理、省区营运总监

一、集团总部 总监、高级经理、经理

二、下属分公司 副总经理

一、集团总部 副经理、助理、主管、副主管

二、下属分公司 经理、副经理、主管(主任)、副主管(副主任)

副主管(副主任)以下人员

注:1.副主管级以上人员乘车时间必须超过6小时可乘座卧铺。

7.2 副主管级以下人员乘车时间必须超过12小时可乘座卧铺。

7.3 使用公司交通工具,依公出派车办法申请,经行政部核准,不得另报支交通费。

7.4 业务人员由派驻地点出差到外地拓展业务者,其市内交通费用实行固定补助的办法,补助标准由各公司自行制定,已享受补助的不得再报销市内交通费用,但城市之间的交通费可以附票据报销。

7.5 与经理级以上人员随行,其交通费参照同行人员最高级别人员标准报销。

8. 住宿

8.1 住宿费报销标准(必须附正式发票报支):

单位:人民币,元/日

级别 一级城市 二级城市 三级城市

总裁 四星级或以上标准

一、集团总部 副总裁、助理副总裁、总经理

二、下属分公司 总经理、省区营运总监

三星级或以下标准 三星级或以下标准 三星级或以下标准

一、集团总部 总监、高级经理、经理

二、下属分公司 副总经理

单人间 上限350元 实报实销

单人间 上限300元 实报实销

单人间 上限250元 实报实销

一、集团总部 副经理、助理、主管、副主管

二、下属分公司 经理、副经理、主管(主任)、副主管(副主任)

上限200元 实报实销

上限180元 实报实销

上限150元 实报实销

如超过2 人以上同行,同一性别的必须2人或2人以上共住一间,应选择双人间或3人间客房。

副主管(副主任)以下人员

上限150元 实报实销

上限120元 实报实销

上限100元 实报实销

一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重庆、天津、深圳。

二级城市:特区城市(深圳除外)、各省(自治区)省会城市及有国家经济开发区之城市。

三级城市:除以上地区城市以外的城市。

8.2 员工外派到其它公司工作的,当地公司有宿舍或租屋者,除非客满,否则出差人员不得住宿酒店,应以住宿公司宿舍为优先,出差住宿原则由出差地公司安排。

8.3 出差人员在火车、轮船、客运车中歇夜或由出差处所免费招待住宿者,不得再报销。

8.4 若因广交会、展览会、旅游城市旺季房价等原因超出住宿标准的,事先应向直属上级报告,事后书面说明原因,由部门负责人审核,住宿费用可按实际费用报销。

8.5 出差期间洗衣费自理,公司不予报销。

9. 膳杂费

9.1 在出差地如无提供餐食,从出发至返回之餐费以下列上限标准报支,各公司可另行制定餐费报销标准:

单位:人民币元/日

职别 一级城市 二级城市 三级城市

9.2以定额方式报支餐费,不需附餐费凭证,但如接受招待用餐及宴请客人,不得再报支餐费。

9.3 核实报支之费用,如与出差同行人共餐,应予账单上加注共餐人姓名。

9.4 员工与副经理以上级别人员一起去出差,短期出差(一周内)可参照一同出差最高级别人员餐费标准报销,超出一周以上的,按以上标准或各单位标准报销。

10.0差旅费预支

10.1 出差前于申请出差时同时申请差旅费预支款,其预支费用额度需经分管领导及会计审核后,方可至出纳处领取。

10.2 预支款应予返回一周内结清,未予限期内结清者,公司有权自薪资中扣回。

10.3 出差至各分公司处,其食宿可由分公司代为处理。

11. 差旅费报销

11.1 差旅费报销凭《出差旅费申报表》申请,附相关凭证及已核准之《出差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及总经理(副总裁)核准后,向出纳结清预支或支领垫付款。

11.2 出差期间因业务需要而花费的业务公关费用,另以费用申请单分别报销,不能并入差旅费申请。

11.3 出差返回后一周内冲销所有款项。

11.4 为便于审核,实报实销费用尽量自己结账,避免代他人付款。

11.5 出差人员如到家住地点出差,如在同一城市不予报销住宿费用,伙食费、交通费用可按公司标准报销;如家住在同一城市农村的人员可参照此办法标准报销。

11.6 出差人员趁出差之便,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事先应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其绕道交通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份由个人自理,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11.7 出差期间与工作有关的长途电话费用由公司报销,非业务人员若因出差原因手机话费超出补助标准,可申请适当增加话费补助,但必须提供话费清单和客户公司名称。

11.8 出差期间患病, 如买药或医疗费用, 社保不能报时,由公司按照社保报销标准予以报销。出差期间若患重大疾病或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公司,费用报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呈请公司由总经理(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12. 因参加炎夏户外体力等特殊性工作, 如山上林木调查等, 特殊出差津贴补助方案由各单位自行制定,报公司总裁后执行。

13. 业务招待费用报销应遵循先请示后宴请的原则,招待费用应严格控制,杜绝铺张浪费现象。

14. 本规定由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制定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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