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几乎每个企业的员工都有出差的机会,对于出差如何管理,必定有一份相关的管理制度。但不同的企业,其对员工管理制度也不同,以下的公司出差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控制成本,降低费用,提高企业运作效益。
第二条本企业员工国内外出差或参加短期业务训练等,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二、国内出差
第三条国内出差分为长程、外勤两种,出差时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员工或主管出差均由其上司核准,否则其旅费一律不准报支。但因紧急事务经部门主管命令出差或外勤者不在此限。
1、单程在五十公里以上者视为长程出差,未及五十公里者以外勤论,但外勤而必须在外住宿者视同出差。
2、交通工具以乘火车、公路汽车等公开订有价目表者为原则。交通费凭证证明核支,实报实销。乘坐企业自备交通工具不得支领交通费。因公需乘计程车由部门主管证明核支。
3、长、短程出差,无论其出差及销差时间提早或延迟,均不作加班论。
第四条外勤在三小时以上于上午七时以前起程者报支早餐费()元,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支午餐费()元,下午七时以后销差者支晚餐费()元。
第五条长程出差旅费分交通费、住宿费、膳费等。
1、普通员工随同部门主管及以上干部出差时,视实际情形比照乘同等车及住宿,由部门主管证明核支。
2、公务必要并报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3、员工适用本规定应以职称为准,无职称者以职位为准。
第六条住宿费按夜数支付,如检附凭证不超过规定者得按标准支付,如未检附凭证者按规定七折报支。但在火车中歇夜或出差处所免费招待膳宿者,不得报支膳宿费。如因实际需要陪同宾客住宿者,按其检附之凭证实数支给。
第七条出差膳费什支费按日数支给,但在上午出发或下午销差者当日应支三分之二,下午出发或午前销差者当日应支三分之一。
第八条员工每次出差或派驻地区服务,如在同一地点驻留半个月以上者,自十六日起照规定膳、宿、什费标准以八五折支付。自三十一日起照规定之七折支付。
第九条员工人事异动搬迁费酌情给予补助,标准另定。
第十条员工出差前按实际需要凭“出差申请单”第三联向出纳预借差旅费,销差后应于一个星期内填具“出差旅费报销清单”按“出差申请单”核决权限呈核报销。会计部门每月编造“企业每月出差旅费一览表”送呈总经理核阅。
第十一条员工出差期限,由出差主管视事实需要核实,在限期内除患病及因事故阻滞外,不得任意延期。因公需要延期者应事先以电话请示主管或返回企业后,由主管核定追认。
三、国外出差
第十二条奉派出国人员应就出国目的、任务、日程、所需经费等有关事项提出“出国计划书”一式二份呈总经理后转呈董事长。经核准后始得办理出国手续。
第十三条出国人员其“出国计划书”经核准后,应填写“出差申请单”经呈准后向部门申请旅费外汇。
第十四条凡受国内外机构补助出国人员,其旅费已由其他机关照规定支付者,不得再支取国外出差旅费,但所受补助费用较前条标准为低时可比照前条标准核补差额。
第十五条出国人员因公交际应酬费用除呈奉总经理核准由企业开支外,均应自理。
第十六条出国人员在国外必要之长途旅行,应以规定之路程为限,如有规定以外路程之交通费,须由总经理核定始得准报支。
第十七条企业长期(三个月以上)派驻国外人员在驻外期间之待遇,由总经理办公室视其地区之生活水准及由企业提供之其他设施等拟定标准呈董事长核准实施。
第十八条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两星期内提出有关任务之书面报告呈总经理并董事长核阅,否则旅费不得报销,并按情节轻重酌予惩处。
第十九条受训分为外埠受训及本埠受训两种,差旅费报支标准同本制度第三条,以五十公里为界。
第二十条企业员工赴外埠参加训练或实习其往返交通费及受训期间之膳、宿杂费准予比照本制度第五条及第八条规定办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其规定办理。
1、训练机构或本企业已供给交通工具或费用时,不得报支交通费。
2、训练机构或本企业供给全部膳、宿者,其杂费准予全额报支。
3、训练机构或本企业供给部分膳、宿者,除已供给项目不得报支外,其余仍依本办法规定计给。
第二十一条企业外本埠受训员工在本埠参加训练或实习,训练机构不供给膳食及交通工具或费用者,其受训期间每日准予比照本制度第四条规定报支误餐费一餐,交通费则依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企业员工赴外埠参加企业内各部门所举办之训练或实习,以由主办部门统筹供应膳宿为原则,除已供给项目不得报支外,其余均比照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企业员工在本埠参加训练者,一律由主办部门统筹供应午餐或晚餐,其费用以每餐()元为原则。
训练地点与办公地点不同地址时,如主办部门未供给交通工具及费用者,其交通费依照本制度第二十一条办理。
四、借调
第二十四条本企业员工内部借调视同国内出差,依本制度有关条例处理。
五、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企业员工如有违反制度虚报旅费,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二十六条本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
第2篇 公司出差管理规章制度
(二) 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 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 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 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 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 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 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 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 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 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第3篇 g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一、出差管理办法
国内部分
第一条 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代理职称的职员比照高一职等人员的标准支给。
二、练习生、雇员、工友比照三等以下职员的标准支给。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 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200元
b一般级:每日150元
第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 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 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 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 第八条 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
(一)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二)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三)不得再报支加班费。
第九条 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一天)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 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十一条 调遣人员若超过一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
国外部分
第十二条 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津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 (一)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二)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 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 如因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六条 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附则
第十七条 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得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
第十八条 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 膳、宿什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二十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二、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 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 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 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 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三、员工出国办法
(一)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三)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如附表二。
(五)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六)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七)出国人员在国外之旅行,应予规定之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八)出国接受技术训练或爱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给之费用较本办法所订之费用为低时,其差额得由公司补助之。
(九)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呈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
第4篇 企业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出差人员管理,搞好成本控制,本着“励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出差制度》适用于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当日无法返回者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出差人员的统一管理。
1.总经理负责部长以上(含)出差人员的审批;
2.各部门主管副总经理负责部长以下出差人员的审批。
3.财务部负责经批准后的出差费用预付与报销结算。
四、出差申请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事先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也可以计划形式提出),说明出差事项、日期、交通工具安排。
2.部长(含)以上人员的出差由总经理审核批准,部长以下人员的出差由各部门主管副总审核批准,签字后的《员工出差申请单》交办综合管理部备存。
3.因时间紧急,来不及办理出差申请者,应由先口头报告出差审批领导,出差返回公司后补办申请手续。
五、出差费用领报规则
1.差旅费申领
1)出差人员须于出差前1天,预算差旅所需费用,填写借款凭证。
2)交总经理签字,财务经理核实。
3)到出纳处借款。
2.差旅费报销
1)出差人员返回后一星期内必须报账(特殊情况除外)。
2)报销时须将有关单据在《凭证粘贴签》上粘贴齐备,并在每张单据的背面注明消费事项。
3)交部门主管(部长)和总经理签字。
4)财务部审核后,到出纳处报销。
3.有预支差旅费而逾期未报销者,出纳有权催促,逾一个工资期者,出纳应从其工资中扣还借支之差旅费。
4.出差期间由本公司或有关单位提供出差交通工具、交通费或住宿费;出差者不得再申报相应费用。
5.出差中途除因病或遭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期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差期,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六、差旅费计算标准
1.出差人员的差旅费用,除往返目的地的交通费用,凭票据实报实销外,出差目的地的住宿费用采取限额控制,伙食费补贴采取包干制,市区交通费报销为:部长级(含)以上人员可以坐出租车凭票报销,一般人员只能坐公交车凭票报销。
2.部门副经理(含)以下人员到出差目的地的交通工具以硬卧、客车、轮船为主,严格控制软卧和高等客仓,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乘坐飞机。800公里或(8小时)以上乘火车者享受硬卧,不坐硬卧而坐硬座者,可享受车票全额的50%的额外补贴,800公里(8小时)以下只能乘硬坐,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分管领导批示,方可执行
3.招待客户所发生各项费用在3000元(含)以下的,须事先征得分管副总同意,凭有效发票申请报销。招待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的,须事先征得总经理的同意,凭有效发票申请报销。
4.差旅费按一般管理人员(包括车间班组长)、部长(包括车间主任、厂长、工程师)、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三个级别标准申领,凡与高阶层人员一同出差者,差旅费可参照高阶层人员标准申领。
5.出差人员所达目的地的车费、住宿费、市区交通费在标准与要求范围内凭正规票据实报实销,超过标准部分自负;伙食费补贴按标准包干报销。
城市级别 阶层 沿海特区、直辖市、省会城市 地市级城市
县(区)级城市
伙食费 住宿费
伙食费 住宿费
伙食费 住宿费
注:(1)沿海特区指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广州、海南、宁波、温州、大连、青岛。(2)出差打的费用按实际情况可予报销。
七、当日往返出差费用计算标准
1.包括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务。
2.当日往返出差除交通费用按票据实报实销外,如是逾越公司用餐时间可报误餐费每餐20元。
3.公司派出参加培训学习、支援等公务的员工,按照30元/天的标准报销工作餐费。但若其费用已由公司或有关单位支付者,不得再申请报销。
4.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务时,一律以公交车代步,不得乘计程车,否则费用自理。除非特殊情况,但要经部长查实,经总经理特批。
5.如果两人(同性)一同出差,提倡同吃同住,尽量节约开支。
八、出差承包费日期计算标准
1.差旅承包费按实际出差日数申报,从本地出发上午12点以前离开按一天计算;中午12点以后离开按半天计算,返回本地中午12点以前到达按半天计算;中午12点以后到达按一天计算。
2.出差的路线和时间如果与申请路线和时间发生变化,必须提前告诉部门主管,否则绕道产生的费用和时间不予计算。
九、出差外勤纪律
1.员工出差应本着节约原则,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保持良好职业素质,与客户约见、商谈准备充分,秉公办事,不得徇私、受贿、索贿、谋取私利,违者按章从严处罚。
2.出差期间,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治安管理条例,并洁身自爱,违法者后果自负,公司概不负责。
3.员工出差在外,行事应谨慎,凡由本人原因造成的意外灾害事故,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七、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修改、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十一、附件:
出差申请表
第5篇 电池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电池有限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市场业务的需求,我们会越来越多的和社会各界交往,互通有无,也会越来越多的进入全国各地的市场,进行调研,但是,公司的资源是有限的,出差的目的不应该是出差,一定要有企业的、具体的目的,才需要出差,为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出差和临时外出行为,使出差有计划有安排有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一、在出差前一周必须向公司提交出差计划表,必须明确的事项包括:
1、日程时间表;
2、去那里做什么,目标是什么;
3、不去会怎样;
4、去,要做哪些事情;
5、约好谁,什么时间碰面;
6、要谈哪些事,对方知道吗(他也要准备);
7、针对这次双方会谈的主题,有没有事先做心理的“角色扮演”,也就是说你认为对方会出哪一招。
填写完整的表格先交由直接上级审查,再传送总经理审核,审核通过后(留总经办备案),方可按时出发,否则公司不报销车旅费用。
二、如果当地有本企业的业务员,出差人员理当与他一起工作,并视察其业务的进展状况,那么,出差人员也要有所准备:
1、要跟他谈什么,他知道吗;
2、他需要事先准备什么;
3、去之前,自己要准备什么。
三、回公司以后,出差人员必须在24小时内向直接上级书面报告“战果”,包括承诺客户回来后要立刻为他处理的事;这次出差有什么学习的收获等等,每延迟一天汇报考核50元。
四、出差如果超过3天,应该每天向上司传送出差日报表(报告当天发生的事项),而不是回来再写,每延迟一天考核50元。
五、临时外出人员离开公司厂区,在当天内返回的,直接上级主管必须要求其口诉第一条里的7个事项方可外出,当更上一级主管询问该人员外出事项时,若其直接上级不能清楚回答上诉事项,考核50元/次。
该制度从即日起生效。
总 经 办
二0**年十二月十五日
第6篇 装饰公司出差制度管理规定
建筑装饰公司出差制度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配合本公司业务需要,以达成公司经营目标,公司需派遣员工出差。
第二条:员工出差前应填具“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主管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并依核决权限呈核。
第三条:出差的核决权限如下:
1、国内出差:一日以内由主管经理核准,一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2、国外出差:一律需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行程中视为工作时间内的勤务,不得报支加班费用。
第五条:出差中途除因病或遭逢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差期,否则不予报支旅费,并依情节轻重惩处。
第六条: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杂费及特别费。(因公需要的邮电费、交际费。)其付给标准如下:
费用/职位总经理副总经理 主任(项目) 普通职员
交通费(长途) 实支实支实支 实支
每日住宿费: 300 200 100 50
餐费早/午/晚10、20、 10、20、20、 10、15、15、 5 、10、 2022、
每日杂费及补助 40 3020 15
市内交通费(超 50 5040 20
出自理。)
特别费实支实支实支 实支
注:以上单位:元
说明:
1、住宿费按标准以内发票报销,超过标准的以原标准报。
第七条:低阶人员随同高阶人员同行出差,其膳、宿费可比照高阶费 的出差旅费给付标准。但补助费仍按规定给付。
第八条:因时间急迫或合理成本考虑而搭乘飞机时应经总经理批准,否则,以火车及客运车为交通工具。省内长途,以大巴或火车硬卧为准。省内短途以大巴或火车硬座为准。
第九条:杂费及膳费计算标准。
1、出差杂费按日数支付。但于上午发生事情下午出差者,当日应支2/3,晚间出发者支付1/3。
2、上午七时前出差者,可以报支早餐,下午一时后出差者报午餐,于晚七时以后者报晚餐。
3、出差一日者不受上项标准限制
第7篇 某公司人员出差管理制度
版次:第1版 执行日期:2023年10月26日
制定部门:行政部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9日
总经理签核:
类别:人事类名称:人员出差管理制度编号:xx司2012-04 号
1、 宗旨:
为使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除公务培训外),其差旅事宜有章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人员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均按本制度执行。
3、名词定义:
3-1、国内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内因公出差称之。
3-1-1、短途出差:因公赴公司邻近,单程60公里以内称之,应当日回公司。
3-1-2、短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内称之。
3-1-3、长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上2个月以内称之。
3-2、国外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外因公出差称之。
4、出差管理要求:
本公司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前后应知事项:
4-1、出差要有预见性,要进行有计划的安排,且经过审核作业的流程。
4-2、出差人员应及时认真地完成公司安排的出差任务,遇有问题应主动与公司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
4-3、出差人员对其出差之工作有详细报告的责任,且出差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之商业行为。
4-4、出差人员有对支出费用索取凭证(指有效发票等票椐)的义务。
4-5、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有在一定期限内销假及申报差旅费的责任。申报差旅费同时应附必要的出差工作报告。
4-6、国内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职级及出差目的地消费标准之差异分等级报销。
4-7、除非经核准,出差开始应错过星期六下午。
4-7、交通工具应首选汽车或硬座火车,超过8小时的可选硬卧火车,需要乘坐游轮的经核准后方可乘坐。紧急事件经核准可乘软卧火车及飞机。需用私车的,经核准,其私车公用给付标准为:汽车元/公里;机车元/公里,标准另定。
4-8、要求出差人员出具工作报告的,须附出差工作报告,否则差旅费不予报销。
4-9、国外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另外规定执行。
4-10、出差时高管与属下同行其食宿费用经核准后据实报销。
4-11、出差人员当日24:00以后返回的,可于次日上午休假半天。
4-11、出差结束返回公司后,应在一周内结清出差费用,超过期限以核定金额之80%报销。
5、国内出差管理流程:
6、国外出差管理流程:
7、国内出差差旅费分为交通费、食宿费及杂费(含通讯费)。均按下列支给,其标准如下:
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杂费备注
区域间区域内(市或县内)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重庆 天津珠海其它
地区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重庆 天津珠海其它
地区
高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据实报销据实报销据实报销据实 报销
各部门主管按第4-7条要求据实报销按上限40元/人日 据实报销按上限160元/人日 据实报销按上限120元/人日 据实报销按35元/人o日 补贴按25元/人o日 补贴因工作需要,有另外费用支出的,需核准后方可报销
其他人员按上限20元/人日据实报销。按上限80元/人日 据实报销按上限60元/人日 据实报销
7-1、如市内交通费(或住宿费)低于标准,则可适当提高住宿费标准(或交通费),但两者之和不可超过交通费和住宿费标准之合计金额。
7-2、差旅费超过核定标准10%以内的,需报请总经理核准才可报销,超过标准10%以上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7-3、参加展会人员,由公司统一安排食宿。
7-4、出差人员若无住宿发票或寄宿亲友家中,则可按住宿费标准之上限补助1/2。
7-5、二人以上同行,出差地点之旅馆以双人以上标准间住宿为原则,住宿费可按标准间费用以每2人或2人以上为单位予以报销,。
7-6、公司配备通讯工具者,应按配额标准限额使用,超支自付,超支费用在公司月度或季度结算时一并扣除。其他出差人员出差时,因工作联系之需要,可由公司配给手机卡,出差返回后及时交回手机卡。
8、附则:
8-1、本制度属于管理制度,经审议后,呈请总经理签核后公告实施;修改、废止时亦同。
8-2、本制度执行之日为:2023年10月26日。
9、附件:
【附件1】出差申请单。
【附件2】差旅费报销凭证。
第8篇 k集团公司出差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员工出差管理,控制成本,降低费用,提高企业运作效益。
第二条本企业员工国内外出差或参加短期业务训练等,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二、国内出差
第三条国内出差分为长程、外勤两种,出差时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员工或主管出差均由其上司核准,否则其旅费一律不准报支。但因紧急事务经部门主管命令出差或外勤者不在此限。
1、单程在五十公里以上者视为长程出差,未及五十公里者以外勤论,但外勤而必须在外住宿者视同出差。
2、交通工具以乘火车、公路汽车等公开订有价目表者为原则。交通费凭证证明核支,实报实销。乘坐企业自备交通工具不得支领交通费。因公需乘计程车由部门主管证明核支。
3、长、短程出差,无论其出差及销差时间提早或延迟,均不作加班论。
第四条外勤在三小时以上于上午七时以前起程者报支早餐费()元,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支午餐费()元,下午七时以后销差者支晚餐费()元。
第五条长程出差旅费分交通费、住宿费、膳费等。
1、普通员工随同部门主管及以上干部出差时,视实际情形比照乘同等车及住宿,由部门主管证明核支。
2、公务必要并报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3、员工适用本规定应以职称为准,无职称者以职位为准。
第六条住宿费按夜数支付,如检附凭证不超过规定者得按标准支付,如未检附凭证者按规定七折报支。但在火车中歇夜或出差处所免费招待膳宿者,不得报支膳宿费。如因实际需要陪同宾客住宿者,按其检附之凭证实数支给。
第七条出差膳费什支费按日数支给,但在上午出发或下午销差者当日应支三分之二,下午出发或午前销差者当日应支三分之一。
第八条员工每次出差或派驻地区服务,如在同一地点驻留半个月以上者,自十六日起照规定膳、宿、什费标准以八五折支付。自三十一日起照规定之七折支付。
第九条员工人事异动搬迁费酌情给予补助,标准另定。
第十条员工出差前按实际需要凭“出差申请单”第三联向出纳预借差旅费,销差后应于一个星期内填具“出差旅费报销清单”按“出差申请单”核决权限呈核报销。会计部门每月编造“企业每月出差旅费一览表”送呈总经理核阅。
第十一条员工出差期限,由出差主管视事实需要核实,在限期内除患病及因事故阻滞外,不得任意延期。因公需要延期者应事先以电话请示主管或返回企业后,由主管核定追认。
三、国外出差
第十二条奉派出国人员应就出国目的、任务、日程、所需经费等有关事项提出“出国计划书”一式二份呈总经理后转呈董事长。经核准后始得办理出国手续。
第十三条出国人员其“出国计划书”经核准后,应填写“出差申请单”经呈准后向部门申请旅费外汇。
第十四条凡受国内外机构补助出国人员,其旅费已由其他机关照规定支付者,不得再支取国外出差旅费,但所受补助费用较前条标准为低时可比照前条标准核补差额。
第十五条出国人员因公交际应酬费用除呈奉总经理核准由企业开支外,均应自理。
第十六条出国人员在国外必要之长途旅行,应以规定之路程为限,如有规定以外路程之交通费,须由总经理核定始得准报支。
第十七条企业长期(三个月以上)派驻国外人员在驻外期间之待遇,由总经理办公室视其地区之生活水准及由企业提供之其他设施等拟定标准呈董事长核准实施。
第十八条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两星期内提出有关任务之书面报告呈总经理并董事长核阅,否则旅费不得报销,并按情节轻重酌予惩处。
第十九条受训分为外埠受训及本埠受训两种,差旅费报支标准同本制度第三条,以五十公里为界。
第二十条企业员工赴外埠参加训练或实习其往返交通费及受训期间之膳、宿杂费准予比照本制度第五条及第八条规定办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其规定办理。
1、训练机构或本企业已供给交通工具或费用时,不得报支交通费。
2、训练机构或本企业供给全部膳、宿者,其杂费准予全额报支。
3、训练机构或本企业供给部分膳、宿者,除已供给项目不得报支外,其余仍依本办法规定计给。
第二十一条企业外本埠受训员工在本埠参加训练或实习,训练机构不供给膳食及交通工具或费用者,其受训期间每日准予比照本制度第四条规定报支误餐费一餐,交通费则依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企业员工赴外埠参加企业内各部门所举办之训练或实习,以由主办部门统筹供应膳宿为原则,除已供给项目不得报支外,其余均比照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企业员工在本埠参加训练者,一律由主办部门统筹供应午餐或晚餐,其费用以每餐()元为原则。
训练地点与办公地点不同地址时,如主办部门未供给交通工具及费用者,其交通费依照本制度第二十一条办理。
四、借调
第二十四条本企业员工内部借调视同国内出差,依本制度有关条例处理。
五、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企业员工如有违反制度虚报旅费,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二十六条本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
第9篇 某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f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1、出差申请
1.1出差:是指因公司业务的需要,公司派员工短期离开编制所在公司到外地参加培训、处理紧急工作的活动。
1.2员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可申请出差。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出差,必须填写《出差审批单》,说明出差事由、前往目的地、出差时间、费用预算等,.经批准后凭《出差审批单》到财务部借款,无《出差审批单》,财务不得办理借款、报销手续。
1.3审批后的出差申请单报总部人力部备案;
1.4出差审批权限:
职级省内省外业务招待费
乘火车、汽车、轮船乘飞机、火车软卧
分公司负责人
大区经理
总经理助理、总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总经理
分公司其他员工分公司负责人总部人力部
总部员工部门负责人总经理
2、差旅费报销标准
项目 职级火车 轮船 飞机住宿标准(元/天)
出差补助 200公里内200公里外珠上广北 海海州京一般地区
总经理不规定二等舱普通舱 实报实销
副总经理级不规定二等舱普通舱≤400≤350实报实销
总经理助理 总部部门(副)经理
大区经理、分公司负责人硬座硬卧三等舱普通舱≤300≤250同一地区前五天40元/天,五天后按20元/天计
总部部门主管
分公司部门(副)经理硬座硬卧三等舱普通舱≤200≤180
其他人员硬座硬卧三等舱普通舱≤180≤150
2.1因公出差职工,乘坐飞机、车船和住宿而产生的费用,据实凭票在限额以内报销,具体标准如下:
2.1.1出差人员所到分公司有宿舍,在能够入住的情况下,不得住宾馆(副总经理级及以上领导除外)。
2.1.2经总经理批准乘座飞机的出差员工,必须尽量提前将订票需求告之出发地所在公司人力部,由人力部提前订票,并在旅客安全须知页注明打折后价格和签名。除因特殊情况而无法由人力部订票情况外,员工不得私自订票(特殊情况说明原因),否则财务不予以报销。
2.2市内交通费
2.2.1员工因公办事而乘座公共汽车,在车票后面注明日期、起终地点和所办事务后,据实凭票实报实销。
2.2.2员工由机场到出差目的地,在无公务车接的情况下,必须乘机场大巴到市内,再乘其他交通工具到目的地;赶飞机时,除无公务车送且时间紧急的情况下,电话请示直接领导经批准后,方可乘出租车去机场,其它情况下,必须乘机场大巴或公司公务车去机场(副总经理级及以上领导除外)。如存在特殊情况而事前无法请示的,事后在出差报告中说明详细原因。
2.2.3员工出差时,由火车站、客车站、机场大巴站去目的地或由始发地去火车站、客车站、机场大巴站,在无公务车接送的情况下,可以乘坐出租车,无须事先请示。但其他情况原则上不准乘坐出租车,如存在紧急、特殊的情况,可以乘坐,但必须在票据后面写明日期、起至地点、特殊原因后方可据实凭票报销。并将此项费用在出差报告中注明。对不能说明情况或理由不充分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批准权限如下:
2.3出差补助
2.3.1出差人员,在到达目的地五日内,出差补贴按40元/日的标准执行,五日以上者按20元/日的标准执行;
2.3.2轮岗、调动、在编制所在地上班,不属享受出差补贴。
2.3.3出差天数的计算,算头不算尾;
2.4出差招待费
员工出差时所需的招待费必须经过总经理批准,并在票据后面注明招待原因方可据实凭单报销。
2.5以上出差费用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和出差费用预算进行。不在预算范围内的,必须事前电话请示相关领导,出差返回后,在出差报告中详细说明原因。
3、报销程序
3.1报销人到财务部领取差旅费报销单,将报销票据整齐粘贴,按照标准计算出金额,并请部门负责人签字;
3.2将有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报销单送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3.3财务审核后,请公司负责人批准报销;
3.4将报销单交财务部会计作记账凭证,然后交出纳支付余款。
4、 报销票据:
报销的票据,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正式票据,任何收款收据、白条一律不能报销。
5、 出差管理
5.1出差人员到公司内部其他公司出差,由所到公司人力负责人进行考勤记录;
5.2出差结束后,提交详细的《出差报告》,报直接上级审阅;《出差申请单》《出差报告》交所在公司人力部存档。
6、 出差香港的报销规定
6.1职工因公临时出境要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不得随意更改路线,增加停留点和绕道旅行,赴港人员预定目的地所需的往返交通费,按票价核拨;
6.2目的地城市内交通费,在公杂费中支付;
6.3公杂费的范围一般包括市内交通费、邮电费、娱乐费、洗衣费、理发费等费用;
6.4赴港人员的伙食费和公杂费实行包干使用;住宿费在预算标准内按实报销;包干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6.5出差香港费用标准:
职级住宿费(港元)伙食费(港元)公杂费(港元)
总经理实报实销
副总经理实报实销
其他人员
第10篇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12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十二)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有关问题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领导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出差人应遵照执行。
(二)出差人凭经批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存档以便核查开支的审批。出差人返回后一周内应报清费用并结清暂支款,未在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 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申请出差由部门经理审核后填写出差申请单,报请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指定并核准。
第四条 工作日出差不得计加班费,但假日酌情予以计薪。
第五条 出差途中除因工作需要或因病及意外事件,经请示延时外,不得借故或因私事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依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六条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七条 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由财务部另行确定。(财务总监制定)
第八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规定标准凭据报销,超过标准自付。
(二)膳食费、通讯费按规定补贴标准领取。
(三)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四)如无法取得支出之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由经理核准后,才能报销。
第11篇 物业管理公司因公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因公出差管理,使出差事务高效有序地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因公出差是指为公司的利益而借助交通工具外出办事。
第三条 出差分国内出差和国外出差,国外出差参照万向集团公司出国(境)管理制度。
第二章 出差程序
第一条 出差者应在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同意,部门经理出差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 除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及其随从外,其他员工出差原则上不得乘飞机、火车软卧及二等舱以上的轮船。特殊情况需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需写明原因,由本部门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批准。
第三条 出差者的费用原则上由出差者自行垫支,在自行垫支确实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领款。由本部门经理在领款单上签字后,报财务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方可领款。出差人员任务完成后,须在三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冲抵领款,否则每月按领款额的1%收取资金占用费。
第四条 出差人员出差前必须安排好工作,特别是部门经理出差,必须委托他人处理日常事务,以免工作失误。
第五条 出差人员有维护集团形象,收集相关资料和信息的义务。
第六条 出差任务完成后,出差人员须在三日内写出汇报,报部门经理、财务部负责人和总经理。
第三章 出差费用
第一条 出差费用报销的审批程序:出差费用的报销,需经部门经理(或其授权人)、综合部经理(或其授权人)、财务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及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二条 出差费用的报销范围及额度。
1、 会务费、资料费按实报支,有书籍的必须先入库并由仓管员登记备查帐,并在发票上签名后,方可报支,个人购买的一律不得报销。
2、 出差的乘车费用按实报支,总经理以下人员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在报销时应附原经审批的报告。
3、 住宿费:总经理以下人员一般不超过240元/间.夜,特区和直辖市可上浮50%,超过标准部分不予报支,总经理在一般人员标准上上浮50%。参加会议、培训住宿统一解决的,按实列支,节约部分不再奖励。住宿费结算不得采用支票的方式支付。
4、 出差在外应尽量乘坐公共汽车,原则上不得打的,因事务紧急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打的,需在出差汇报中说明理由。
5、 出差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报销一律按照《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 罚 则
有下列情形者,每发现一次按情节的严重程度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
1、 假公济私外出。
2、 出差人因个人原因未达到出差目的。
3、 出差人在外作出有损企业形象的事情。
4、 出差结束后未按要求及时写出出差汇报。
5、 出差费用报销中有弄虚作假的现象。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财务部。
第12篇 财富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财富管理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1.出差类型:
当日出差:出差当日能往返者。
当日出差的交通费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
当日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报权责单位核准按远途出差办理。
短途出差原则上只允许乘坐汽车、火车硬座交通工具。
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当日出差的交通费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
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8个小时
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出差审批流程
个人申请出差
1.主管级以下人员出差应提前2-5日办理出差申请,按要求填写《出差审批单》注明出
差时间、地点和事由,并按审批权限逐级核准后方可执行出差,并报行政部备案。
2.主管级以上的出差须提前2-5日办理出差申请,按要求填写《出差审批单》,注明出
差时间、地点和事由,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出差,报行政部备案。
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权责部门、总经理、经理、部门主管根据业务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其部门涉
及
岗位人员出差。
1.指派出差均由指派人填写《外派单》经总经理批准后,被指派人按出差流程填写《出差
申请单》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并经相关人员签字后方可执行出差,并按照本制度
执行出差费用申请、核销事项。
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时限由审批权责部门或指派人员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因公后补办手续。
2.出差员工(总经理级以上人员除外)在出差前后均需到行政部和所部员考勤执行员办理
外
出考勤登记和核实。
1.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其所属权责部门审
核批准。
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出差时间规定
出差当日12:00以前出发按1天计算;
出差当日12:00以后出发按半天计算;
出差当日12:00以前返回按半天计算;
出差当日12:00以后返回按1天计算;
此处涉及的时间以飞机、车船票等起/至时间提前/滞后2小时为准。
出差费用标准如下表:
公司出差费用标准
项目职位交通费用住宿标准出差补贴
重点城市一级城市二级城市县级以下城市远途出差当日出差
公司/部门经理实支200元/日180元/日150元/日120元/日80元/天40元/天
业务或其他人员实支180元/日150元/日100元/日80元/日50元/天20元/天
备注:1、上述出差补贴标准(含餐饮、通讯等费用);2、出差补贴标准包含路程时间;3、重点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4、对于需报住宿人员,出差期间本着节约的原则,住宿费用标准原则上实报实销,上限不得超过该表所核定的住宿标准,如超出该住宿标准,则超出部份自理;5、所有报销项目需持相关票据,如确实不能提供相关票据的项,需写情况说明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方可报销,否则不予以报销。
出差费用的预借支、核销流程
出差费用预借支
1.因公出差的员工需预支出差费用的,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至财务单位按规定办理费用预支,预支金额由财务部按出差地点及差期时间核定。
2.出差人员亦可先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完毕后凭相关票据进行核销。
预借支:
1.所有预借支都需报总经理审批,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3.借款要及时清还,出差结束后5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5.借款金额原则上限制为:普通职员借款金额在1000~2000元,主管级以上员工金额在1000~3000以内,特殊用途超过5000元等特大金额应上报到总经理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审批。
出差费用核销程序
核销规定:
1.住宿费用按实报销,最高不得超过本制度所订标准,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交通费、交际费不得重复报支。
2.业务交际费用额度由总经理核准,未经核准费用自理。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如确实不能提供相关票据的项,需写情况说明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方可报销,否则不予以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当日出差者不报销住宿费。
5.出差人员未经核准出差时间超过审批时间的,停留期间的涉及补贴、交通费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后予以报销。
6.本制度中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7.员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其所属权责部门批准并由行政部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
核销程序
1.员工须在出差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差旅费的报销工作,并向本部门负责人呈交一份“出差报告单”。
2.从财务部领取《报销单》后,依财务部规定的标准粘贴相应的正式发票(补贴部份不需发票)。
3.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出差人员签字后,呈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并按财务报销核决权限逐级核准。
4.经相关人核准后,方可到财务领取报销费用。
5.涉及超出规定时间进行费用报销的,出差费用按照所报销金额的6折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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